社会实践考核要求(省电大文件摘录)
1、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以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为主,不同专业可有所侧重。
2、社会实践时间安排: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社会实践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实践计划。
3、社会实践的考核:学生应独立完成实践报告,依据报告的完成质量来评定成绩。
4、实践报告的内容:包括:实践题目、参加的时间、地点、方式、实践的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果、效应和体会等。实践报告的文字材料要求:本科字数不小于3000字,专科字数不少于2000字。
5、实践报告应配备指导教师(本学期我校暂由班主任做):本科指导师:应是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专科指导师: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
6、指导师与学生配比:专职指导师不超过30个学生,兼职指导师不超过20个学生。
7、社会实践的成绩评定:
(1) 指导师给出初评成绩,教学点初审、市电大复审,本科成绩需报
到省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
(2) 社会实践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需
重修。
(3) 下列情况按不合格处理:a、字数不足;b、内容不全;c、未参加
社会实践;d、未达到必需有实践活动时间(按1周/学分计);e、
未提交文字材料;f、抄袭造假。
《社会实践考核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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