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8〕3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厦安办〔2018〕88号)的文件精神,我施工方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制定了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了认真宣传和组织, 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我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晔瑛,副组长:洪文景,成员:许清利、胡一新、杨化乐、庄育进、方晓燕、邱岳昆、陈长全。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劳务人员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1、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参与率达 100%。
2、对临时用电、深基坑、机械设备和边坡坍塌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改。
3、积极参与市、区组织的安全月生产活动。
4、消除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利因素,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5、扬尘监控、喷淋系统专项检查与专项整改。
三、开展各项活动,营造安全氛围,夯实安全基础
6月1日,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参加,在我项目会议室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会上项目经理阐述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详细介绍活动计划、安排及相关要求。
四、取得经验与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员安全意识和红线意识得到了提升和强化,逐渐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项目良好安全氛围营造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个别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还是比较薄弱,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安全防护不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大局、是当前项目各项工作之首。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不但直接影响项目及公司效益,更会影响项目及公司形象。全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安全作为项目工作之首,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2、落实全员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重新检查安全责任分解落实情况,从项目各级领导到作业班组长及作业人员, 都要清楚自己肩负的安全责任,清楚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形成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过程受控制、工作有标准的局面。
3、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行为直接决定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
4、加大反“三违”力度
“三违”仍然是影响项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顽疾。要深入开展典型事故安全教育,引导作业人员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观念,自觉查找身边的违章行为;同时加大“三违”行为安全出发力度,绝不姑息。要进一步促进项目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落实。
六、“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圆满结束,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项目部及公司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要进一步促进项目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落实。
巨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东坑湾道路一期工程(调整)项目部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