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送货车辆的管理,确保产品运输安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制定以下规定:
1、货运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保证专车专用,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所有车辆必须配备防雨
棚,固定绳等设备。
2、驾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驶和疲
劳驾驶,送货途中若出现罚款及违反法规的行为,由司全权负责,与本厂无关。凡工厂承诺出现罚款的由工厂全部负责,并承担费用。工厂未承诺,由司机自身原因造成罚款的,由司机自行承担责任。
3、工厂通知司机装货时,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需按照甲方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装货(特
殊情况除外),若乙方为此不接电话或与管理人员吵骂,不服从安排,将对其进行100元—200元的罚款。如果在未经工厂管理人员批准下私自外出拉活,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司机须核准货物数量,货物装完并经双方人员签字认可后,货物由司机全权负责,如有丢失、被盗、
破损、淋湿、着火等一切不良后果,所有责任由司机全部承担,并赔偿工厂所有损失。
5、如因司机原因造成客户退货、换货的,本次运输工厂不给任何费用。
6、工厂需要从客户处带回现金或承兑等其他资料的和工厂有资料带给客户的。司机有义务无条件带到,
并保证现金和资料安全。如出问题,由司机承担一切后果。
7、货物送到后,积极配合客户,满足客户一切合理要求。如有客户投诉,每投诉一次罚200元。
8、运输费用工厂在下月15日之前结清,不得拖欠。司机若终止运输协议,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工厂,否则
扣除一个月运费。
9、以上所有罚款项,均从当月费用里扣除。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
《运输车辆运输管理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