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1、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党委主要领导召集和主持。
2、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批示的决议;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讨论涉及本镇全局的重大问题;讨论召开党代会等大型会议事宜;研究重大纪律检查事项;研究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3、凡需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应由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党政办编制会议议程,送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审签、党委主要领导审定。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问题。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因准备不足,情况不明,一时不宜形成决议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下次再议。会议议题经过研究讨论后由主持人归纳成结论性意见。
5、对书记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贯彻执行。督查考核办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与会人员要严守会议纪律,涉密信息要严格保密。
《书记办公会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