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旅游系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系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系部各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学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暂行规定:
一、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为系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兼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学工办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商贸系全体教职员工组成,工作小组对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安全防火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辅导员为各专业班级的直接负责人,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监督和管理,有突发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和保卫处。
三、安全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四、每年10月为系部消防安全宣传,邀请消防专家进行全系的安全消防知识讲座,进行消防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五、各班级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制度,每学期组织本班级学生学习一次防火、灭火专业技能。结合岗位特点,组织好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人员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消防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六、做好日常寝室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检查寝室,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进行警告、处分。
七、学生宿舍、值班室、办公室禁止私接电线、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吹风机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灶具。严禁乱扔烟头和易、可燃物。严禁在宿舍区和重点部位周围焚烧易燃杂物和燃放鞭炮。
商贸旅游系
2011年9月20日
《商贸系消防安全规章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