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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04 08:38:2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灭火技能和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5.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教育培训内容:

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③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⑤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检查制度

1.基层各单位防火检查由武保干事、安全监理(安全员)组织进行,每周进行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2.武保干事、安全监理(安全员)、班组长在防火检查时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臵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臵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3.每周防火检查应建立检查记录,班组防火检查应当写入班前后会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4.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2)易燃物清理回收是否及时。

(3)消防安全责任区标识是否完好,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保养是否及时全面。

(4)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仓库、宿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有专人管理。 5.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违章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普通材料混存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工作。

2.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3.须配备责任心强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4.每日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毁或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送处保卫科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5.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器材维护保养。

6.消防器材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1.处防火委、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部门联席会议,由处防火委牵头,防火委主任主持。

2.部门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讨论研究防火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把抓好消防安全,确保全处消防安全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同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2)研究制定处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以及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其承担的责任,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4.分析全处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5.部门联席会议决议的事项,由处防火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3.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6.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7.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8.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2.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3.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4.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臵。

6.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 《 电力设备技术规范 》 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中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中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无消防安全保障情况下施工。

4.重点防火部位,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5.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并做好绝缘检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7.仓库、油库等重点防火部位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9.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队员的组成,由各基层单位一线、重点要害、防火部位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2.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4.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6.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一般火灾隐患的检查和排除技能;(5)火灾现场的保护。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臵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在生产、办公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l)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4)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 (6)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7)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联合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处生产经营稳定,制定本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消防、用电安全检查;2.安全检查由安监部组织,三部门共同参与; 3.各部门相互配合,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归口管理,并相互监督整改;

4.检查前不向被检单位通知具体时间和内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共同参与整改方案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归口进行落实监督职责。

6.各业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由各业务部门下发检查记录或整改通知单,下次检查时复查整改情况。

联合宣传制度

1.综合服务中心(保卫科)按照上级消防机关工作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宣传计划,加大重大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指导检查基层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工作。

2.党群工作部充分利用会议、网络等舆论工具宣传处消防安全工作成果。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对新入员工及调往新岗位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配合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4.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资金的投入提供保障。

5.安全监察部、工程技术部、综合服务中心(保卫科)、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在处防火委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消防部门工作指示,各司其责,积极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抓好我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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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工活动中心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教工活动中心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活动组织单位,是活动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在教工活动中心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包括全体员工。

(二)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四)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各组织一次。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单位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教工活动中心是本单位安全疏散的责任人。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教工活动中心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中心统一办理。未经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中心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第三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中心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办公室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第九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

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人员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教工活动中心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第五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含火灾的损失赔偿);6.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六、防盗制度

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教工活动中心是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保险柜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10000元。

(二)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业务需要,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二)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仓库、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

第四章 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附 则

本制度由教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防火防盗安全小组

组 长:王仲民 副组长:孔繁青 专职安全员:洪启振

组 员:孔繁青 洪启振 魏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会

2015年7月

推荐第3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组织一次;

(六)单位应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六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第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十)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

第八条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三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 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集中报警控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四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五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六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七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推荐第4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 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 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 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3、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 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 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5、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 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 0 C 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 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8、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9、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0、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2、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 2 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 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3、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4、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15、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领导小组

1、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2、项目部通讯联络组负责人:;

3、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组负责人 为组长,安全组兼职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全人员: 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4、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 为组长,医疗室人员:张毅、邵斌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5、后勤服务组:项部部后勤组负责人 为组长,后勤组人员:李志文、李良后勤服务组成员;

6、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 为组长,保安组人员:罗德喜、曾全奋、张洁辉为组员。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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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北京XX公司消防安全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灾危害,保护公司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公司专管部门人员与各部门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公司专管部门人员应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 消防组织

公司消防组织由专职消防人员、群众性义务消防队组成。实行各部门人员防火责任制,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公司专职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建设和技术训练,保持消防器材、装备的完好,随时做好灭火准备,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

1 赶赴火场,有效扑救火灾。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消防业务训练,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八条 本规章制度所指定专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第九条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

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

险隐患。

4、监护动火作业。

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

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

的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

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三章 火灾预防

公司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和落实。

2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如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专管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消防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一)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二)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严禁在公司内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不得乱丢烟头火种。

燃着的烟头能引起许多物质起火。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达700℃~800℃,足可点燃棉、麻、纸张等固体物质,更易引起各种燃烧气体的燃烧。在下列情况下吸烟更具危险。

1、火灾的危险性

(1)在有蒸发易燃气体或有可燃物的地方吸烟,可使易燃气体爆炸燃烧,失落在可燃物内的火星、烟头可使可燃物质燃烧。 (2)乱丢烟头或含着香烟寻物等疏忽大意,燃着可燃物起火。 (3)躺在床上吸烟或醉酒吸烟,烟头触及可燃物起火。

2、防火措施

(1) 严禁在一切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办公区、物资仓库和其他一切禁烟区内吸烟。

(2) 禁止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械零件时吸烟。吸烟时应到安全地带,

3 烟头未熄时不得带入工作场所。

(3) 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如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能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能乱丢烟头、乱磕烟灰,更不能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等。

(4) 禁止大风天在室外或野外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山林。

(5) 制定有关吸烟防火的规章制度,提倡和宣传戒烟。

第十三条 公司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烧垃圾。

第十四条

公司内严禁携带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杂物与各种化学品、易燃易爆物等。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严禁在公司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五条

不得随意挪动公司内消防设施器材,严防损坏、丢失。 不得随意启用灭火器。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第十六条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严禁任意接线,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须向专管部门申请临时用电。禁止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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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七条 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如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保持好现场。

第十九条

一旦起火,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备有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源。

第二十条

发生火灾,应立即告知公司专管部门和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室内。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第二十一条

火灾发生时,消防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必须坚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尤其是人员集中场所,更要采取稳妥可靠的措施,积极组织人员疏散,要通过喊话引导,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及时打开疏散通道等方法措施,积极抢救被烟火围困的人员。只要方法得当,绝大多数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是可以安全脱离险境的。 第二十二条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灭火操作方法:

(1) 手持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2) 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立于灭火有效距离处,

5 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

(3) 同时适当摆动喷嘴,使粉雾横扫整个着火区,并逐渐向前推移。

(4) 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喷射,直至火焰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以免复燃。

(5) 灭火完毕,松开压把,灭火器即可停止喷射。

2、使用注意事项:

(1) 灭火时,应站在上风处且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2) 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应重新灌气、装粉,才能保存使用。

(3) 使用时若发现干粉喷不出,应慢慢的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第五章

灭火常识:

一、电器或线路起火扑救法。

1、电器或线路着火,应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如只发现电器打火冒烟,断电后,火即自行熄灭。电器发生火灾后未经修理不得接通电源使用,以免触电、发生火灾事故。

2、导线绝缘体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时,可用湿棉被等覆

6 盖物封闭窒息灭火。

3、救火时不要冒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注意事项: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否则,扑救人员随时都有触电的危险。

二、炒菜时油锅起火扑救法。

日常食用油主要分为植物油和动物油,都属于可燃液(固)体,在锅内被加热到450℃左右时,就会发生自燃,立刻窜起数尺高的火焰。如果不懂消防常识,采取错误的灭火方式,就会导致火焰蓦的一下窜起来,烧着家具和房屋,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遇到油锅起火,首先一定要保持沉着冷静,迅速采取:

1、窒息法: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从人体处朝前倾斜着遮盖到起火的油锅上,使燃烧着的油火接触不到空气,便会因缺氧而立即熄灭。“锅盖灭火”方法简便易行,而且锅里的油不会被污染,人体也不会被火烧伤。

2、冷却法:如果厨房里有切好的蔬菜或其他生冷食物,可沿着锅的边缘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锅里燃烧着的油品温度迅速下降,当油品达不到自燃点时,火就自动熄灭了。

注意事项:

1、在采用上述两种灭火方法之前,应先关掉煤气、液化气阀门,然后再灭火,效果会更好。

2、油锅着火,不能泼水灭火,应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令火窒息。还可向锅内放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

3、燃气灌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第六章

火场逃生要点

“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地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多掌握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对自己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

2.熟悉环境,记住出口。

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3.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

8 安全迅速地通过。 4.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

5.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6.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

7.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

9 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佩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楼梯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户、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也可脱险。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随时会断电或因热的作用电梯变形而使人被困在电梯内同时由于电梯并犹如贯通的烟囱般直通各楼层,有毒的烟雾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因此,千万不要乘普通的电梯逃生。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可通过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等专门设施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 10.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这时候,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

10 窗,用湿毛巾或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 11.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即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因为消防人员进入室内都是沿墙壁摸索行进,所以在被烟气窒息失去自救能力时,应努力滚到墙边或门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此外,滚到墙边也可防止房屋结构塌落砸伤自己。

12.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

13.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身处火灾烟气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于极端恐怖和接近崩溃,惊慌的心理极易导致不顾一切的伤害性行为如跳楼逃生。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4层以下),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采取跳楼的方法。即使已没有任何退路,若生命还未受到严重威胁,也要冷静地等待消防队员的救援。跳楼也要将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

11 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进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跳楼虽可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

遇火自救七法

一、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二、如果楼层已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三、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

四、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五、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他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他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

六、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

12 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七、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老人、小孩、病人优先疏散。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

火场上救人方法

火场救人是一项艰巨复杂、周密细致的工作。除救护人员英勇顽强的精神之外,还须有行之有效的救人方法和措施,否则,不仅不能完成火场救人任务,而且还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因此,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要组织一支精悍的救人小组。其成员要具有一定的火场经验,业务素质好,且身强力壮。

二、要尽可能地掌握被救人员的情况。只有情况明了,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担任火场救人任务的人员,在未进火场救人之前,要通过火情侦察和了解知情人,尽可能地掌握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人数和燃烧物、建筑结构及火场环境等情况,迅速确定救人的进退路线、救护器材及安全保护措施。

三、对火场救护器材要认真细致地检查。在火场救人实践中,由于缺乏对救护器材的检查,在进入火场救人时,各种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救人之前,要对面罩是否封密,氧气是否充足稳定,戴面具后呼吸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四、要事先进行演练,确定联络信号。火场救人工作,需要多方力量的支持配合。所以,要事先演练,确定各种联络信号(如发现火场被困人员的信号、火场出现险情的信号等),以保持火场内外及火场内部救人小组之间的联络。遇有意外情况,便于采取应急措施。

五、要掌握在高温和浓烟区域救人的方法。火场救人往往是在烈焰高温、浓烟翻腾、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在进入能见度较高的烟区或毒气较小的地方,可戴过滤式面具或用毛巾捂嘴鼻,向深处匍匐行进;在进入浓烟大、毒烟大、能见度极低的区域,要佩戴隔绝式防毒面具顺承重墙壁或放绳索向前慢慢地摸索行走;在进入高温区救人时,要穿戴阻燃性能好的防护服,并由水枪跟随掩护。

火场救人,还要掌握救人的措施。如必须带上阻燃包裹布,对烟熏中毒昏迷的人员,先用阻燃布将其包裹好,然后用抬、背、抱的方法,将他们救出。对中毒轻,还能行走的人员,可用湿毛巾或衣服将他们的嘴、鼻捂着,然后披上阻燃布,由救护人员挽着他们的手,顺承重墙壁或绳索逃出。

第十章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4日)

4、《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143号)

5、《北京市消防条例》

推荐第6篇:歌厅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歌厅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舞厅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KTV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钱柜KTV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舞厅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火灾、重大人身、保证唱饮廊歌舞厅财产及所有人人身安全。我歌舞厅消防安全工作在夜总会业主领导下,实行一级责任制,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唱饮廊歌舞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我歌舞厅业主负责管理。

2、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我夜总会管理者组成,对我歌舞厅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

3、我歌舞厅成立义务消防队,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抢救工作。

4、加强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培训。一是新员工进行培训,由我歌舞厅组织;二是上岗前培训;三是平时安全消防教育,视歌舞厅消防安全情况对员工进行教育。

员工都应达到“三懂”、“三会”:

三懂:

a、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b、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c、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

a、一会报警; b、二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

C、三会扑救初起火。

5、歌舞厅根据实际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并找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点,制定出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工作指引,形成正式文件,同时制定监督检查制度,使检查工作有章可循。

6、员工在工作中一律讲安全,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指引,不得违章操作,否则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7、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我夜总会消防器材、设施的保管、检查一律落实到人(消防器材、设施就由谁负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歌舞厅管理人报告,由我歌舞厅统一进行修复。

8、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谁的责任区出安全事故谁负责。

9、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值班制度,保证每星期均有人对歌舞厅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即时处理,汇报并记录。

10、实行消防安全巡逻制度,每天下班后由保安执行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员汇报处理。

1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2、KTV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KTV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KTV的消防安全情况。

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为KTV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二、防火安全检查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KTV的线路特点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对KTV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2.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线、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3.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4.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5.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四、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3、钱柜KTV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包厢防火制度:

1.外场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和包厢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二条 KTV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三条 KTV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 各区域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安全负责人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七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负责。

2.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八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九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十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KTV经理。

第十一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十二条 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包厢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包厢内等人员较多区域,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客人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每间包厢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KTV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十三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计划,报KTV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推荐第7篇: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杭州国际服装城 2008年7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说 明

第二章 消防组织结构 第三章 消防管理区域划分 第四章 消防管理责任制

第五章 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防火“三级”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禁烟管理制度 火警火灾处理程序图 消、监控中心接处警程序 消、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消控监控保安员岗位职责 消控操作程序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门、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监测制度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 说 明

杭州国际服装城坐落于杭州九堡核心区域的(中国四季青服装交易中心)C1区块。与杭州长途客运中心隔路相望,是由浙江省中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中高档服装品牌交易中心、时尚发布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于一体,集聚功能的品牌型专业服装批发市场。

杭州国际服装城的总建筑面积为7。3万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 24。9米。一层高度为5 米,二至四层高度为4。8米,五层高度为4。4米地下一层高度4。8为米。一至五层为经营专区,共设有700多个精品门店。门店面积从单间十多平方米到数百平方米不等。

四、五层为商务配套区域,提供展示洽谈办公等多方位服务支持。市场属大型公共场所,人员流动量很大,再加各家经营户的情况不同,管理上有较大的难度。

由于国际服装城的整体建筑面积大,结构较为复杂,使用经营户较多,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在大楼内设置了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灭火器材。在地下层消控中心配置一套“海湾GST9000消防火警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对整个服装城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动监测。 国际服装城设置有八大消防系统: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c) 消火栓给水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联络系统 e) 通水空调系统 f) 防排烟系统 g) 安全疏散逃生系统 h) 消防自动高泡灭火系统

按照消防管理要求,整个服装城设置有环形消防车专用通道,并在外围区域设置消防登高处,设室外消火栓三个。

消防用水市政供水系统,服装城设有380吨消防水池,以确保消

3 防用水。

供电采用双路供电,消防设施供电采用耐火电缆连接,双路电源自动切换,以确保消防设施用电。

服装城的消防管理由市场董事长为消防责任人,总经理为委托管理人,保安部为执行管理部门,其他各部门辅助管理的管理体系。对市场的消防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市场整体安全。

第二章 消防组织结构

服装城组建有防火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名,委员会成员 4 名;义务消防队队长1名;义务消防队一支。

服装城防火委员会,成立后定期(季)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的防火工作汇报。布置(季)消防工作,监督检查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措施,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

防火领导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律,技术规范。根据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并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到位,把防火安全工作与部门工作、经营活动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议事日程。防火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市场内的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维护、保养好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防火委员会要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制定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灾及紧急事件时,防火委员会要协调好处置突发事件,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疏散商户和重要物资,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为公安消防灭火救援做好准备,并配备公安消防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 附:

1、服装城防火委员会名单

2、义务消防队名单

5 第三章 消防管理防火分区划分

服装城的消防管理区域根据“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由防火委员会牵头,负责对整个市场的消防管理区域各项消防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指导。

服装城消防管理区域,从地下一层至顶层共6层为一个防火区域。具体划分为地下一层7个防火分区,地上一层4个防火分区,地上二至五层各3个防火分区,共计23个防火分区。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和汽车库、空调机房、水泵房、高低配电房、消控室等,主通道设有二道防火卷帘门,其它均为防火墙分隔。地上一至五层均设有防火卷帘门进行分隔。除此之外,在每个防火分区内设有大型防火排烟系统、钢筋混凝凝土吊梁挡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手动报警和烟感自动报警系统。每一楼层内均设有8处消防疏散通道,即双层防火隔离门。还在每个门店内配置一只2公斤干粉灭火器。公共部位配备4公斤干粉灭火器。消控中心还配备了防毒面具和破拆工具。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设专人维护、保养, 落实到位。

消防管理区域的明确划分,落实到点,从而为整个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

第四章 消防管理责任制

为了保障服装鞋城的正常运行以及经营商户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相关的消防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服装城的消防管理责任制并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服装城设立三级防火责任制,即市场防火委员会为一级防火责任制,全面负责整个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场各部门为二级防火责任制,具体落实防火委员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经营户为三级防火责任制,严格执行市场的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要求各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切实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消防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责任制,使防火工作首要化、经常化、制度化。

市场保安部、管理部作为消防管理的执行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市场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以及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确保市场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服装城的一级防火责任人为市场董事长和消防管理人(市场总经理),全面负责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主持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员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领导组织本单位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向公安消防机关汇报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监督指导。在一旦发生火灾的情况,积极组织和指挥扑救,做好救援衔接工作。

二级防火责任人为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全面的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本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能熟练掌握报警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加强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向市场消防组织和领导汇报工作。监督检查各工作岗位的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火警火灾处理秩序及消防紧急疏散的演练,以保证在一旦发生火灾情况下能顺利实施扑火救援工作。

三级防火责任人为各班组及各工作岗位员工以及各业主。负责本岗位的防火工作,执行岗位防火管理规定,普及“三懂三会”。消防常识,训练掌握本岗位的防火灭火措施,提高防火警惕,随时注意本工作岗位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旦发现情况有异,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第六章 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班组负责实施:

1、每个工作岗位员工每天对本岗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不能解决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则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室内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问题时,一般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部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部门负责实施:

1、部门领导每周组织对本部区域地段,设施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3、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4、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市场防火委员会。三级检查管理处负责实施:

1、每月由市场防火委员会主任或由委托保安部、工程部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9 第七章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商户、来宾、员工的自防自救的能力,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组织、有准备地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保护经营户、来宾、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故编制了“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服装城是一家大型的集种类服装、服饰商品交易中心,所经营的商品属易燃物品,市场内部结构比较复杂,营业面积大,经营的商品广,并且设置有大量的照明、用电设备,防火安全是市场工作重中之重。另外,商场也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各种突发事件,人员的疏散工作十分重要,建立快速人员应急疏散程序非常必要。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指挥

总指挥:由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 组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保安部工作人员组成。 总指挥部:设在消控中心。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应急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 设立通讯联络组

人员组成:由消控室人员和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3 设立楼层指挥组

人员组成:由各楼层主要负责人及其市场部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本楼层组织、指挥、协调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作出正确判断;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并认真贯彻执行指挥部命令。

4 设立灭火行动组

人员组成:由市场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10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及时扑救初起火源,控制并消灭火灾;配合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抢险工作

5 设立疏散引导组

人员组成:由管理部、保安部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在楼层指挥组指挥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引导本楼层顾客,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6 设立防护救护、后勤保障组

人员组成: 由办公室人员和其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义务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及物资;负责市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保证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人员组成:由保安部门人员、办公室人员、工程部人员及指挥部指定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供应和其它灭火物资设施供应;负责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附:

1、杭州国际服装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11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市场繁荣安定,给广大的经营商户一个良好的经营秩序,依照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凡在国际服装城内经商、服务相关单位、人员必须共同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凡入驻市场经商、服务相关单位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市场经营区、地下车库、仓库区为防火禁区,禁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经营户除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外,有责任督促外来客商遵守本规定.

3、市场内禁止燃烧一切废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及从事烧香点烛等迷信活动,经营人员有责任教育孩童不在市场内玩火及其它安全事项.

4、禁止在市场内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报市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5、市场内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热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6、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市场消防设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

7、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并利用就近消防设施进行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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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2、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确需动用明火(电焊、气割)须经保安部严格审批,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施工。.

3、库存货物应分垛储存,中间必须留0.8M宽的通道,货物高度离楼顶板部高度不得小于0.5M.

4、照明灯具0.7M周围严禁堆放物品,禁止使用电感式镇流器日光灯及60W以上的白炽灯,尽量使用冷光灯.

5、货物周转时,不得影响消防通道畅通.

6、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确保安全.13

市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严禁使用劣质电器.

2、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经防火处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3、施工现场须使用明火的,必须事先向市场保安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操作现场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安排专人实行监督施工.

4、施工中不得随意损坏、圈埋、占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更改消防设施用途.

5、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消防疏散楼梯.建筑垃圾必须在当天清理.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施工中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不听劝阻的,市场保安部有权阻止其进入市场施工.

7、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装修的或装修施工不符合其审批内容的,市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按规定办理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14

市场禁烟管理规定

1、市场交易区、地下车库、仓库等区域为禁烟区,市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2、吸烟人员可在制定区域吸烟.

3、市场大门等位置设立醒目的禁烟标志,并利用各种方式做好禁烟宣传工作.

4、市场经营户除自己应遵守禁烟区管理规定外,有义务劝阻外来客商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市场配套管理服务单位工作人员除自己应该遵守禁烟区管理规定外,应劝阻外来客商不得在禁烟区吸烟.同时做好市场禁烟宣传、监督工作.

6、市场保卫人员在禁烟区内进行机动巡查、教育和制止在禁烟市场区吸烟的违规行为.15

消监控中心接处警程序

一、电话报警

当消监控中心接大楼电话报警时(包括楼层消防电话),当班值班人员应做到:

1、问清楚着火楼层、商铺号、火势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

2、问清楚报警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3、立即报告当班领班、主管.

4、当班领班、主管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随带灭火器材)进行确认,经确认如属火灾时,消控中心严格按《火警、火灾处理程序》进行操作.

5、经现场确认属误报、谎报火警的,消控中心值班员为事件调查提供书面材料和各种原始记录.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消控报警

1、立即报告当班领班,主管.

2、当班领班、主管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确认,经现场确认如属误报的及时反馈消控中心复位,并通知工程部派人到现场,查明原因,消除故障.

3、经现场确认如属火灾时,消控中心值班员应做到“一问,三通知”即:首先通过电话(对讲机)问清楚火灾现场火势情况,扑救进度,人员疏散及其它情况,通知部门主管、经理,通知各岗位值班保安员,通知商务中心(夜间通知配电值班室)。

4、完成以上操作后

5、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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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1、提高警惕,严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睡岗、不看与专业无关的书籍。

2、集中精力,注视集中控制器上的声、光、记号、显示器上的动态,发现火警讯号,可疑动态,应即查明做出正确果断的处理,发现故障讯号要及时排除。

3、发现探头、摄像探头等器材损坏,要及时通知工程部更换,如中夜班无法更换、维修的,暂时隔日,次日早班必须更换、维修。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各种台帐纪录,上下班之间的情况要交接清楚,每天早班接班对集中控制器进行一次“自检”。

5、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消、监控室,消、监控人员离岗工作、用膳、去洗手间等,必须有人代理,速去速回,不得断人。

6、监控室勤打扫、揩擦,每班对设备、桌椅、地面要保持清洁,不准吸烟和丢弃果壳、纸屑等杂物。

7、消、监控室当班人员要按规定交接,如交接不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接班签字人承担。

消控监控保安员岗位职责

1、当班人员严密监视消防、监控、防盗报警信号,发现报警、火灾及其它问题时,及时用对讲机向当班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2、认真学习《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实施细则,严格按公司有关规范操作。

3、熟悉个掌握消控、监控设备性能和操作程序,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4、熟悉大楼的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灭火器材的摆放、防盗报警装置、闭路电视镜头的位置等。

5、保养、维护好值班室内的一切物品和设施。

6、及时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监测、保养、维修,及时派出设备故障,并确保设备完好率。

7、建立好消防等各种台帐及档案资料。

消控操作程序

1、温感、烟感、误报警。

(1) 控制室人员发现报警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应讲明报警楼层和方位。

(2) 保安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如查明是误报警则回报控制室,控制室人员即消除警报,同时将情况通报工程部。 (3) 工程部接到报警后,即派人员到现场,查明原因,消除故障。

2、火警、火灾发生(温感、烟感、喷淋报警)

(1) 发生火警、火灾和其他报警时,必须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2) 保安员接到报警,立即赶赴现场,确定火灾性质,并将情况回报控制室,同时用手提式灭火机灭火。

(3) 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回报后,即按《火警、火灾处理程序图》进行操作。

(4) 总经理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控制室,下达有关指令:a.组织义务消防员赶往火灾发生地点;b.下达“启动消防泵”、“关闭空调”的指令;c.如有烟火,应下达“启动排烟风机和消防前室正压送风机”的命令。

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消防队组织灭火、抢救。

(5)

工程部人员未接到命令应坚守岗位,消防电梯手动操作供灭火专用,其他电梯沉底,管工、电工保证消防用水和用电。空调、锅炉关闭后人员撤离。

(6) 大楼服务人员按分工,负责各楼面人员撤离,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转移,安抚客人。 (7) 保安部其他人员应加强大楼警卫。

(8) 灭火结束后,应做好善后工作,总结教训,做出火情报告,以利今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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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凡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经公司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公司正式上岗工作。

2、对从事特殊工作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等要经常性消防培训。

3、要利用各种会议、标语、黑板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业主的消防思想知识和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

4、经常性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普及“三懂三会”,训练掌握本岗位的防火、灭火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组织制定消防年度培训,宣传计划,并做好记录。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和业主各单位因施工动火的工程,必须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凡经批准动火的部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7、未配备相关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8、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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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门、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1、大楼内所有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专门用于扑救火灾和有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时使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2、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若特殊情况下需使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物品,必须事先向保安部批准,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3、安全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

4、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品,非消防车辆不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5、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保持完好无损,如发生损坏应及时报告工程部进行维修。

6、当值保安员须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应立即报告领班,以便调查后及时发现整改通知到相关部(室)督促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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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本辖区巡查;

2、探测器灵敏度检测每月抽检10%一年全检一次;

3、手动报警按钮模拟报警每月抽查10%,一年全检一次;

4、烟感探测器每三年清洗一次。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季检查一次,测试水流指示器,湿式警阀压力开关,管道阀门,喷淋泵动作情况;

2、喷淋泵每月启动一次,稳压泵每月检查启动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半年联动检测一次;

4、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每季检查一次。

三、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火栓泵,消火栓管道阀门检测、检查一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水压检测一次;

3、水袋,水枪完好率,每半年检查一次;

4、每季对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一次。

四、送风排烟系统

1、每月对送风排烟风机和阀门启动检测一次;

2、每年对送风排烟风压、风量检测一次;

3、每月对送风排烟机房与事故照明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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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电梯

1、每季对消防电梯的电话、警铃、排水装置检查一次;

2、每半年对消防电梯运行检测保养一次。

六、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每月检查一次;

2、每月对防火门及闭门器、顺位器、合页密封情况检查一次,每季对防火卷帘门手动运行,延时下降运行检查一次。

七、其他消防设施

1、每半年对移动灭火器材(1211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检查保养一次;

2、每月对楼层显示器、楼层火警电话测试一次。

八、使用与保养

1、市场保安部和义务消防员是消防设施的使用部门(者),应熟悉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2、市场工程部门是本辖区的消防设施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3、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应在当天内修复,对一时难以修复的重大故障,工程部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并与消控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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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本消防安全奖惩分为消防责任制奖惩和日常消防奖惩二种,消防责任制奖惩每年年终由上一级进行考评和奖惩,责任制奖惩具体内容详见《防火责任书》,日常消防奖惩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的;

2、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拯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措施效果突出的;

5、发现和整改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的;

6、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表现突出的;

7、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贡献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没收一切违章用具外,处直接责任人2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用火,用电管理规定的;

2、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大厦的;

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未进行防火检查、记录,巡查和脱岗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直接责任人200—500元罚款:

1、谎报火警,制造混乱的;

2、纵容、强迫他人违反消防法规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程的;

3、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

4、埋压、圈占,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刁难、拒绝和阻碍公司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6、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7、对违章造成火警,尚未造成火灾的;

8、有其他违反公司消防管理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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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检修、维护、清扫和交接验收制度。

电器负责人必须督促变配电所每年一次检查或停电维修,其它实行四班三运转的电气设备,每月安排一次检查或停电检修。 拆装、检查、检修、清扫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照明电灯清扫工作由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

电路设备和线路的日常检查、清扫和维护工作,应建立由电工分区负责的制度。电工对分包区域必须定期定时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随时处理。电器维修部门顶起检查电工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记录,作为奖励电工和评级的依据。由于电工维修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的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除电工日常巡回检查外,电气维修部门应组织电气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电所安全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季节性预防检查和试验,做好巡检记录。

拆除、检修、清扫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停电进行。对低电压250V以下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如特殊原因不能停电时,应经电气技术主管批准,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允许带电作业。

电气需在带电设备和导线附近工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有经验的人员监护下,才允许操作。 电气设备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接地或接零,没有接地、接零装置或安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运行。

电工登高作业时,认准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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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稿]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各部门、办公室防火制度

(一)办公室防火制度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三)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会所、超市)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四)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

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五)变、配电室及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无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0、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三、宣传与培训

1、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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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目录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2.防火检查、巡查制度…………………………………….(6)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9)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1)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3) 6.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5) 7.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 8.火灾隐患整改制度……………………………………….(21)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23) 9.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25) 10.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26)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29)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3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组织一次;

(六)单位应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六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第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臵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十)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

第八条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臵。

第三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臵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 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臵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集中报警控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臵数量和位臵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臵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四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五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臵,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

第六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七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臵,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

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单位动火作业应坚持“宁可不生产,也要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动火消防审批制度。为加强单位动火作业的消防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动火作业管理的范围。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动火作业管理范围:

(一)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二)烧、烤、煨管及其他产生火花的作业;(三)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电器。

第三条 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四条 动火划分级别。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动火分为

一、

二、三级动火(具体分级办法根据单位实际制定)。

第五条 动火作业审批的办理。

(一)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动火由动火部门在动火前两天提出申请,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现场实地勘查后,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报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签字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二)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自行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实地勘查并经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三)三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负责人批准实施;

(四)动火作业的批准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形式实施;(五)《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涂改和代签;

(六)《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由审批单位持有,第二联由动火单位持有。

第六条 外来施工队伍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实施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所在部门按照动火等级审批权限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如有违反,按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 专兼职消防员、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如发现有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有危险时,可随时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按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 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监护人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并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九条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单位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存档,保存期限为2年。

第十条 本制度由单位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检查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火灾隐患的排查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 下列情况均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1.经火灾危险评价后的部位,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等紧急情况或火势蔓延的;

2.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3.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下列可以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检查部门直接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整改: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21

7.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8.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9.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10.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1.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的; 12.存在乱接乱拉电线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的;

13.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第五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拟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保证整改的人力和经费资源;

第六条 批准的整改方案和时限,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火灾隐患的相关部门;

第七条 存在火灾隐患的相关部门是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巡查看护等相关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第八条 整改完毕后,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写出整改情况报告,收到报告或整改期限届满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单》予以复查,填发《复查结果通知单》报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并送达相关整改部门。

2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部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三条 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一)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由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发;

(三)单位预案每年十二月修订一次,部门预案六月和十二月分别修订一次。

第四条 预案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组成;

(二)岗位职责。各组按人员组成确定与预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预案对象。假定火灾等紧急情况; (四)处臵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扑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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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预案的演练

(一)单位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部门预案每季度演练一次;

(二)演练应由组织者提前七天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三)预案涉及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对预案熟记并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臵;

(四)演练地点必须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演练前演练地点要设臵明显标志。

第六条 单位演练记录和档案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整理。部门的演练记录和档案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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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次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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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装管理,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防火检查。

第三条 单位燃气和电气的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和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 电气设备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二)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三)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设备等现象;

(四)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臵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五)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接地电阻是否超过标准要求;

(六)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接地电阻是否超过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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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燃气管理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否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是否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是否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是否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是否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臵和燃气设施的情况;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的现象;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的现象;(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第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危险评价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第七条 每半年应由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第八条 单位或部门在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公安消防机构及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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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4、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的设臵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备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⑵ 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⑶ 采取配备防爆型装臵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⑷ 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导除静电的装臵;

⑸ 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不同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29

⑹ 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贮存;

⑺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⑼ 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施焊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⑽ 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⑾ 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事先必须严格检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⑿ 装卸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彻底消除遗留物;

⒀ 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压、倾倒和磨擦。

30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实施,奖惩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也可随机进行抽查考评。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每次考评完成后,消防归口管理部门要将考评结果报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六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31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4.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32

6.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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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封面(定稿)

体外诊断试剂原料研发、生产项目

编 制单位:编 制 人:编制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审 批 人:审批日期:

消 防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4 2014 2014

第11篇:商贸系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商贸旅游系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系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系部各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学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暂行规定:

一、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为系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兼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学工办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商贸系全体教职员工组成,工作小组对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安全防火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辅导员为各专业班级的直接负责人,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监督和管理,有突发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和保卫处。

三、安全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四、每年10月为系部消防安全宣传,邀请消防专家进行全系的安全消防知识讲座,进行消防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五、各班级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制度,每学期组织本班级学生学习一次防火、灭火专业技能。结合岗位特点,组织好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人员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消防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六、做好日常寝室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检查寝室,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进行警告、处分。

七、学生宿舍、值班室、办公室禁止私接电线、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吹风机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灶具。严禁乱扔烟头和易、可燃物。严禁在宿舍区和重点部位周围焚烧易燃杂物和燃放鞭炮。

商贸旅游系

2011年9月20日

第12篇: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馆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馆长(治保主任)负直接责任。

图书馆实行“馆长—部(室)主任—各岗位”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图书馆对动用明火操作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认真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为保障馆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开馆、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五、图书馆必须严格日、月、季度防火检查制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存档备查。

七、馆内工作人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操作,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携带进入馆区内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禁烟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因堆放杂物而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八、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将整改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九、图书馆应结合本馆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馆、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组织、引导在场读者疏散、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十、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防火、防盗监控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各重点岗位工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十、值班人员在每天闭馆后,要认真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十一、馆内举行大型会议、活动,须报馆长同意,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指挥。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13篇:幼儿园消防安全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14篇:有关消防安全的教育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负责。

第三条 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第五条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第四章 日常工作

第七条 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 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九条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第十条 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第十四条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将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15篇:“奥运保障行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公室内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脑、空调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第16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有自动消防设施、控制室)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市场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市场经理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和所有经营业户;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重点工种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3.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市场各区域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各经营业户和在场群众疏散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每逢重大节日、活动前组织一次;

(六)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市场内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防火检查的责任人。安全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两次。

第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九)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商品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市场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责令相关业户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经营业户或人员进行整改。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

第三条

市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账。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

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市场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市场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市场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市场电工负责,市场内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持有证书的电气专业人员统一办理。未经市场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市场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电气专业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经营业户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三条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销售电器设备的经营商铺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市场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市场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九条

电气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每天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违者罚款5000元。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全体员工和经营业户都有检举和监督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经营业户、员工及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场内全范围禁止吸烟,违者一经发现,属经营业户抽烟的罚款5000元,进场客户在摊位所在区域抽烟的,摊位业户罚款1000元,客户罚款500元。所有经营业户禁止使用液化气罐和一切明火,违者罚款5000元。

第三条

如确有需要接入电线、电源的,必须报请市场管理人员批准,然后派持有相关证书的电气专业人员按照标准安全的连接。

第四条

经营业户如需进行焊割、烧、烤、煨管等产生火花的作业以及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电器等,要在动火前通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实地勘查后,报请市场领导同意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第五条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禁止动火作业。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员、保安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如发现有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有危险时,可立刻制止动火,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

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监护人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并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场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检查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火灾隐患的排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三条

下列情况均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1.经火灾危险评价后的部位,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等紧急情况或火势蔓延的;

2.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3.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下列可以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直接通知相关业户和员工整改: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的; 11.存在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的;

12.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第五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令相关经营业户限期整改。

第六条

存在火灾隐患的相关经营业户的负责人是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人,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巡查看护等相关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

整改完毕后,火灾隐患整改业户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进行复查。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市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场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条

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市场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预案每年十二月修订一次。第四条

预案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组成;

(二)岗位职责。各组按人员组成确定与预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预案对象。假定火灾等紧急情况;

(四)处置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扑救等。 第五条

预案的演练

(一)市场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二)演练应由组织者提前七天通知相关经营业户和人员;

(三)涉案涉及的各类人员,必须对预案熟记并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四)演练地点必须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演练前演练地点要设置明显标志。

第六条

市场演练记录和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市场办公室负责整理。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义务消防队主要由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保安队等人员组成,统一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你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市场、经营业户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经营业户、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由市场领导制定,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第三条

奖惩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警者; 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5.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6.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7.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8.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处罚:

1.经营业户在市场内吸烟,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液化气罐和一切明火的罚款5000元;

2.进场客户在摊位所在区域抽烟的,摊位业户罚款1000元,客户罚款500元。

(五)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17篇: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材料)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2008-12-29 15:06:23 阅读33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依据《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第八款之规定,物理、化学实验室为我校防火重点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均应依据本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和各种火险隐患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学院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确定和落实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立本单位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实验室防火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使用、位置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实验室。

五、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放置,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化学实验室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实验室应有两个安全出口。

六、使用钢瓶、烘箱、压力容器等火险隐患较大的设备、以及使用化学危险品(钴源等),应落实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七、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应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一般实验室应切实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①新建、改建实验室,其建筑物应为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房间外墙、间壁、隔断、顶棚和装饰,通风、空调系统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或阻燃材料。门应向外开启。

②维修设备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再进行作业;维修时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等用电设备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存放到固定位置。

③不能随意乱接乱拉电源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易燃品清洗带电设备。

④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⑤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

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及时进行修理。电、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⑥实验室使用的电烤箱、电加热器、电炉等应明确固定位置,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

九、化学实验室的应用和操作要符合一般实验室的基本防火安全要求,还应建立健全蒸馏、回流、萃取、电解等各种化学实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保管使用制度,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

①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随用随领,不应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由专人负责,并存放在金属柜中。

②有易燃易爆、蒸气和可燃气体散逸的实验室,其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③清洗时所用辅料,如汽油、酒精、苯、丙酮、乙醚等低燃点易燃液体,必须远离明火,保持良好的通风,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

④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电冰箱内禁止存放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低燃点的易燃液体。

⑤任何化学物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或有疑问,应检查验证或询问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⑥在实验台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化学物品,尤其是不应放置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的容器。

⑦日光能照射到的房间要备有窗帘;室内日光可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⑧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十、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18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挥秩序及人员名单:

现场指挥长:

通讯联络组:

灭火行动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

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3) 2009-09-09 15:15

第十节 电、气焊作业防火制度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 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第十一节 严格限制吸烟制度

1、酒店员工吸烟必须遵守酒店有关规定,酒店内严禁员工吸烟。

2、酒店内所有公共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3、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安全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全体职工有责任监督并自觉遵守本规定,对积极监督维护和纠正违章吸烟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节 办公室防火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各行政办公室)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机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第十三节 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第十四节 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酒店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十五节 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六节 电话总机防火制度

1、工作间严禁明火作业,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使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板,并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注意各种设备机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

第十七节 商务中心防火制度

l、电传、打字、复印室内严禁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提示客人。

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可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

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可离开。

4、发生火情时,应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协助客人疏散到安全地带

第十八节 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咖啡厅,宴会厅)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第十九节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

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二十节 电脑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不允许乱堆乱放,需要烧毁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销毁,并保证现场始终有人看守。

3、经常检查辖区内防火规范落实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和保养。

4、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及存放位置,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一节 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须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4、不得在泵房内做木工、油工及其它工种作业。

第二十二节 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削、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油棉丝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机放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节 木工加工间防火制度

1、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并在明显处设置“严禁吸烟”标志。

2、严禁在木工房内动用明火,禁止在操作间内乱拉临时线路,如确实需要,由酒店正式电工安装。

3、操作间内的木削、刨花等杂物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干净。

4、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

5、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地点,不准随便挪动位置,工作人员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四节 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1、严禁在设备间内动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设监护人员。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果需要停止消防设备维修时,应及时通知安全部消控中心。

4、发生火灾时,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消防应急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挪用。

第二十五节 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五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经常检查发电机房设备情况,发现低油位,应及时补充油料,保证设备处在良好战备状态。

9、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10、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1、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第二十六节 室外煤气总阀室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室内设备有无泄露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部门。

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室内要铺设胶皮垫,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4、应在表房门口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表房周围十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5、严禁在室内拉设临时线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6、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7、如发生严重泄露,除立即关闭阀门外,应马上通知调压站和煤气公司。

8、如大楼内发生火灾,表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随时做进一步紧急处理。

第二十七节 消防奖惩制度

奖 励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奖励: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火灾发生。

3、积极扑救火灾,抢救酒店财产和宾客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者。

5、在消防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业绩的贡献者。

惩 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尚未造成后果,处以罚款和警告。

1、在酒店范围内吸烟。

2、不服从管理,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冒险作业的。

3、部门负责人不执行消防法规,违章指挥操作的。

4、存在火险隐患,经多次指出,仍不实施整改的。

第二十八节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化学物品的分类、性质,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GBl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分区、定品种、定库房、定人员储存管理。

4、建立健全入库验收、发货检查、提贷验收等入库登记制度,主要包括:校对物品;检查包装情况及物品是否有变质、分解等情况;检查需加稳定剂的化学物品是否充足了稳定剂;检查气体钢瓶使用期限是否过期。

5、化学物品堆码不得超高、超宽;堆垛要留“五距”,即墙距(不小于0.5米),柱距(不小于0.3米),顶距(不小于0.5米),灯距(不小于0.5米),垛距(不小于1米);化学物品垛底应有衬垫。

6、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坚持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

检查后要做好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每天下班前要关好库房门窗,切断库内电源。

7、易自燃和遇湿易燃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

8、对爆炸晶的储存管理要严格;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及可燃包装,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9、照明灯具必须为防爆灯,以免灯具爆裂而引起化学物品燃烧或爆炸。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隔离。

10、不得在化学物品存放处乱搭、乱接电线,电线必须做好日常护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周围10米内严禁烟火。

第八章 宣传与培训

1、消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酒店消防疏散参演程序

演习时间:2002/4/4下午2:30--3;00 2002/4/5下午2:30--3:00

演习前骤:

2:15pm开始在ECC每隔5分钟用中、英文通过应急广播向酒店客房作宣传。

2:15pm应急分队队员在B2楼就位。

2:15pm7#消防梯到B2楼停放就位。

2:15pm安全部各参演警员就3#、4#通道口、小广场位置指挥疏散。

2:15pm总机电话通知总经理到消防中心准备就位。

员工

2:20pm总经理、营运总监、工程部总工在消防控制中心就位成立指挥小组。

2:30pm总经理通过应急广播宣布演习正式开始(礼宾部广播员将翻译内容通过广播发出)。

2:30pm接到指令后,35F康纳德总统套房工程人员吹烟报警。

2:30pm消防控制中心接到主机报警信号后,立即将情况汇报总机发出群呼一号并用对讲机呼叫巡逻队员到报警点进行火情确认。

2:33pm巡逻队员进行火情确认。

2:33pm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对讲机向应急分队发出指令。赶赴火灾现场。

2:33pm接到对讲机通知的应急分队人员立即赶往消防装备室着装乘座7#消防梯到34F通过消防走道到35F作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2:34pm应急分队用对讲机报消防中心:火势较大,请求马上进行疏散。

2:35pm消防控制中心操作员立即汇报指挥小组,由总经理在消防控制中心发出全员疏散指令。

2:35pm各部门经理指挥本部员工按原定疏散路线分别疏散。 2:37pm前厅经理派人将酒店客人入住清单送到消防控制中心。

2:37pm人力资源部将当天工作人员名单送消防控制中心。

2:55pm各参演人员就位由本部经理清点人数并向安全部现场

报告是否到齐,随后每位参演人员签字确认

3:00pm总经理讲评后宣布解散。

物资配备:

应急分队配备物资: 灭火器二具 救生绳一捆

消防斧一把 消防手斧四把 对讲机

疏散队配备物资: 反光背心 喊话器

要求

各部经理

A、各部门应加强安全自防意识,各岗位必须留人值班。

B、客房、前厅部应做好客人的解释工作。

C、安全部除参演人员外,其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正常

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酒店疏散区域是体育路蓝球馆

大多数重大灾难诸如地震,炸弹警报和民事*都在极少或没有预警的情况下发生。此疏散计划旨在确保在紧急状态时的生命安全并防止因突发事件导致二次事故。

从酒店疏散人员的目的是使他们从有潜在危险的区域撤退到安全地带。疏散也为应急小组清理了进出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通道。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疏散人群是非常困难的。人们在被告之紧急疏散时容易恐慌。这时我们必须冷静而果断处理这一局面。常我们决定经由最快捷的路线疏散最基本的要素是我们记住应纵横结合实施疏散。

疏散命令只能由以下人员作出;

1、消防控制中心的领导

2、总经理

3、值班经理

4、营运总监

使用扬声器系统是实施疏散的最有效的方式,万一该系统失灵,紧接的借用系统会

自动同时启用。

——便携式喊话器

——门僮、前台人员和其他员工将跑动传达疏散信息

——傅呼系统号码—999

第19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

(3)消防岗位责任制。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部位及频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施等内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部位、地点、检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内容。

(9)仓库管理制度。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车辆、货物出入库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储存防火要求等内容。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还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建筑设计、审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会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具体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规定出各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库、变配电室、锅炉房等等。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 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 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 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 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 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 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 0 C 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 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 2 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 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20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

(3)消防岗位责任制。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部位及频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施等内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部位、地点、检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内容。

(9)仓库管理制度。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车辆、货物出入库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储存防火要求等内容。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还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建筑设计、审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会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具体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规定出各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库、变配电室、锅炉房等等。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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