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协议书》
录用单位:北京三益建筑公司(简称甲方)
被录用单位:(简称乙方)
“火灾猛于虎”,火灾是建筑工地中经常发生,也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物资损失最大的灾情种类。因此在施工生产中必须把预防火灾发生、制止灾情扩大、减少人身伤害、降低资产损失当作一向大事来抓。而且要常抓不懈,时刻防范。为此,搞好消防工作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为明确责任,划分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消防工作得到可靠、有效的组织保证、物质保证,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
1、按《消防法》及市、区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市建委消防管理制度、本企业管理规定的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的消防安全教育及有针对性的重点教育。
2、施工现场提供适用对路、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品质良好的灭火器具及符合规定的消防水源及消防栓具。并在街道、生活中创造预防火灾发生的良好环境和设施。
3、办理或监督办理有关消防的一切手续。
4、现场安排人员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记录。
5、在施工总平面及实际布局中,保证消防道路及通道的畅通。
6、组织乙方建立消防队,完善防、灭火保证体系,制定消防制度。
7、在日常生活中,甲方依据第一款标准,对乙方实施严格管理,对现场放火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乙方违章,有实施警告、现令整改、经济处罚的权利。对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章造成火灾发生的,一切法律、经济后果乙方自负。甲方并保留从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8、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而引发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权利:
1、接受甲方对其实施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对本队人员进行日常消防安全再教育。
2、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一切法规、规程、标准和企业规定。
3、积极建立消防组织,确定消防人员,执行消防制度。随时准备为出现灾情而施救。
4、爱护工地消防设施,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服从项目部对消防工作的指导,坚决执行项目部的防、灭火指令。
6、有权对甲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做法,违章指挥的行为、指令予以拒绝。
7、有对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火灾而产生对乙方人员、财产损害的后果要求赔偿直至拆诸法律的权力。
双方重申:对上述条款予以承诺。
签字: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北京三益建筑公司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