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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诉讼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03-02 04:23: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诚信诉讼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已仔细阅读《民间借贷案件诉讼风险告知书》,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人/本单位保证提交法院的证据材料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等虚假情形;

二、本人/本单位保证在所参与的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一切诉讼活动中坚决杜绝滥用诉权、虚假陈述、隐瞒关键事实、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发生;

三、本人/本单位诉讼文书上的签名、印章真实,证据材料内容真实,所提供的被告信息真实等,并承诺若违反承诺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 当事人打官司需签《诚信诉讼承诺书》

2012/11/13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李罡

昌平法院推行诚信诉讼保障机制———

本报讯 由于虚假诉讼已经成为近年困扰法院审判的顽疾,本市昌平法院昨日宣布,该院将推出诚信诉讼保障机制,今后到昌平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需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对于虚假诉讼造成的后果,过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

据介绍,近年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或者解决纠纷,已成为越来越多普通群众的选择,同时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也越来越多。昌平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就经常遇到一些不符合限购资格的买受人通过虚假诉讼进行房屋或者车辆过户、离婚一方通过虚假诉讼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违法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将违法债务合法化、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转移即将被法院执行的财产,以及其他以虚假的诉讼主体或提供虚假证据等方式提起的民事诉讼,企图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日渐增多的虚假诉讼给法院审判造成了很大困扰,也给一些案件或者案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带来很大隐患。

为预防和控制虚假诉讼,合理利用司法资源,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秩序,近日,昌平区法院推行诚信诉讼保障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通知原告受理和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的同时,以格式化的告知书向当事人书面释明虚假诉讼的风险和法律后果、诚信诉讼的具体要求等,并要求当事人分别在《权利担保承诺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字。要求当事人双方承诺,案件所诉争的财产未设定抵押,未涉及案外人的合法权利,所作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材料,系真实意思表示,且本人知晓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因本人虚假陈述或提供假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昌平法院还在《权利担保承诺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中附上民诉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向当事人书面释明虚假诉讼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诉讼也要讲诚信 承诺书前造假当事人打退堂鼓

时间:2013-9-9 8:56:00 来源:姑苏晚报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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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徐剑 马俐记者 叶永春)为遏制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吴中区人民法院在诉讼各环节加大防范、甄别和惩治力度,并于今年重点推行诚信诉讼承诺,对存在疑似虚假诉讼情节的案件,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实行“一诺四责”。近日,吴中法院就通过该项机制成功解决一起涉嫌关键证据造假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09年,房东刘某将其房屋出租给陈某,陈某又擅自转租给贾某开了一家饭店。于是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了刘某与陈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因贾某在承租过程中支付了转让费、租金及装修费,又以合同解除给其造成损失为由,将陈某诉至吴中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与陈某的合同已于2010年2月下旬解除,并要求陈某返还租金、赔偿装修损失。

庭审时,贾某提供了一份房东“刘某”书写的房屋交接证明,佐证其2010年2月20日已将房屋返还刘某。陈某认为该交接证明是贾某伪造的,贾某实际上一直经营至合同到期,并无损失,还欲申请对证明上“刘某”笔迹进行鉴定。为查明案情,法院追加刘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刘某却对该交接证明是否系其本人出具含糊其辞。综合种种迹象,法官初步判断贾某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嫌疑,向双方充分释明虚假诉讼风险责任和法律后果,并引导原、被告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告知二人若查实所作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材料存在虚假、恶意等情形,将承担相应的妨碍诉讼、民事赔偿、刑事和征信四重责任。在确定启动笔迹鉴定前,承办法官再次强调诚信诉讼原则和不诚信诉讼的法律后果。最终贾某知难而退,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并表示不再诉讼。

目前,吴中法院已在70余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诚信诉讼承诺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诉讼程序和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社会诚信的构建。 (责编:陈亚萍) 海口美兰法院充分发挥《诚信诉讼承诺书》作用 67宗虚假诉讼自动撤诉

作者:记者何海东 特约记者王禄文 通讯员金婷婷 陈少游 2013年12月03日 来源:法制时报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 特约记者王禄文 通讯员金婷婷 陈少游)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民一庭在审理邹某等67人诉某装饰工程公司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案时,发现原告方相关证据明显造假,于是及时要求原被告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结果67名原告全部撤回起诉。

据了解,为防范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确保案件审理公平正义,美兰区法院从今年8月起实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要求当事人向法院承诺所作陈述及提交证据材料全部真实,没有恶意串通、伪造变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情形;参加诉讼不以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承诺人愿承担因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近日,该院民一庭受理了邹某等67人诉海南广南装饰工程公司的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案,审查中发现邹某等67名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存在问题,如邹某等人与装饰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1992年1月1日)比装饰工程公司成立的时间(1993年4月15日)提前了一年多,一些来自海南省外的原告最初到海南的时间要比他们进入装饰工程公司工作的时间晚几年。法官认为,从上述证据材料判断,造假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及时传唤原告委托代理人到院,指出上述证据的矛盾之处,要求67名原告及被告必须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结果,这67名原告在开庭前全部自动撤回起诉,一起系列虚假诉讼被成功阻止。

据悉,该院推行的诚信承诺制目前主要在民商案件中试行,要求不论是立案阶段,还是诉讼阶段抑或是送达及调解中,当事人必须在《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名。办案法官应当审慎审查证据材料,注意防范虚假、恶意诉讼。

立案庭编发《诚信诉讼承诺书》 源头防控不诚信诉讼 发布时间:2012-08-16 10:35:37

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然而,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交往活动的日益频繁,滥用诉讼、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不诚信的诉讼行为也出现逐渐增多的苗头。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秩序,有效利用司法资源,根据市高级法院院长池强在2012年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二中院及辖区法院“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重复起诉”立案工作座谈会的相关内容,在吸取兄弟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怀柔法院立案庭编写了《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诚信诉讼承诺书》。

《诚信诉讼承诺书》分为总则、承诺内容、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三部分,根据以往出现的不诚信诉讼的各种现象,围绕立案阶段起诉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从诉讼目的、起诉的意思表示、诉讼主体信息、起诉书中陈述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材料等方面予以总结,要求起诉人及其代理人签字承诺,起诉意思表示真实、诉讼目的合法、事实和证据材料客观真实、当事人信息真实,并在醒目位置作出提示,如果违反承诺可能遭受的诉讼风险和承担的法律强制后果。

立案庭在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向起诉人下发《诚信诉讼承诺书》,起诉人签字后,附卷移送业务庭室,力求在立案审查阶段加大排查力度,做好对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源头防控工作。

第1页

共1页 探访北京东城法院“诚信工程”

http://www.daodoc.com

2012-09-09 10:51

社会管理道

□文/图本报记者黄洁本报实习生孔一颖

“没想到,法院还搞这样的调查问卷。这种形式好,让我们都能有说话的权利。其实,我们打官司一是怕对方说假话、作伪证,二就是怕法官不公开、不透明。”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里,一位刚刚填写完“诚信调查问卷”的当事人姚先生诚恳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姚先生手中拿到的这份调查问卷,其实就是东城法院诚信工程建设的一个环节,而调查问卷记录下来的姚先生所担心的事儿,就是诚信工程要解决的问题。用东城法院院长孟祥的话来说,诚信工程就是要解决目前存在于审判之中的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甚至进行虚假诉讼、伪公益诉讼等损害司法公信的行为,就是要做到“对内以诚正身,规范审判权运行;对外以诚立信,倡导诚信诉讼”。

诉讼中撒谎必须付出代价

“我错了,我对不住你们,求求你们原谅我。”法庭上,何女士当着丈夫和亲人面,羞愧难当,掩面痛哭。

今年2月,何女士来到东城法院,以丈夫高某的名义起诉丈夫的姐妹和弟弟,要求继承其父母生前的拆迁补偿款和积蓄。

可当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过程中,法官黄粲对当事人身份进行审查时发现,原告高某对该起案件竟然毫不知情,也从没有委托妻子进行过这一诉讼。经过黄粲反复询问,何女士终于承认,她是盗用了丈夫的身份证件立的案,起诉书和委托书上的签字也都是她伪造的,而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多继承点财产。

案件的真实情况被查明后,何女士主动申请了撤诉。鉴于何女士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法院在裁定准予撤诉的同时,也对何女士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决定。庭后,何女士悔恨不已,除了请求丈夫和亲人谅解,还当面写下了检查书。

据了解,在东城法院打造诚信工程以来,类似何女士这样遭到处罚或训诫的不诚信诉讼人已经不止一两个。

今年3月,东城法院执结了一起历时8年的案件。数年前,法院已判令窦某、北京某美食城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刘某借款50万元,同时支付利息1.7万元。但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一直未找到两位被执行人的下落。2008年,法院了解到,窦某在深圳市出资4500万元成立了深圳某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同时还担任着四川某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查明确切消息后,法院立即对窦某出资建立的公司进行了查封,但是窦某本人却仍然不见踪迹。

直到今年3月,法院得到线索,最终在广州机场将窦某带回北京。鉴于窦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果断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案件已经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是两区法院合并成立新东城法院以来,首次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启动刑事追责程序。”法官说,“案件中,一面是申请人无助的眼神和无奈的哭诉;另一面却是被执行人奢侈的生活。执结这样的案子是对守信者最好的交代。”

东城法院副院长陈立如说“:诉讼中各种不诚信行为对司法公信力危害很大,不仅浪费诉讼成本,还会对守信的一方造成信任危机。而我们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导向功能告知社会,失信有成本,不法有代价。”

签份承诺书履行诚信义务

“在诉讼活动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您在人民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重要保障。希望您在本院诉讼中,遵守法律规定,讲诚信,守诺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依法维护享有的民事权利。”

这段话出自东城法院的《诚信诉讼风险提示》。如今,在东城法院立案大厅内,每位申请立案的当事人,除了各种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告知书外,一定还会收到这样一份特殊的提示。其中详细说明了,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为什么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告知当事人如果违反这一原则将有可能承担罚款、拘留以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利后果。

不仅如此,每个参与诉讼的人还都会被要求签订一份《诚信诉讼承诺书》:“本人/本单位保证提交法院的证据材料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等虚假情形”、“本人/本单位保证在所参与的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一切诉讼活动中坚决杜绝滥用诉权、虚假陈述、隐瞒关键事实、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发生”等等,几条承诺内容看完,当事人对自己所负有的诚信义务就更加一目了然。

“法院发的每份提示我们都认真看了,虽然表面上看签个承诺书好像义务增加了。可仔细想想,其实这些都是一些最基本的做事原则,如果大家都能按照承诺履行,我们也不用担心什么伪证、虚假诉讼之类的事了。”手拿承诺书,大部分当事人反而觉得心里踏实了不少。

对此,副院长陈立如说,打造“诚信工程”,严把入口是重要一环,从立案阶段就要严防虚假诉讼进入法院。

两道防火墙谎言总会戳穿

虽说立案时有了提示,签了承诺,可要是当事人就是不遵守,到了诉讼阶段还是撒谎、交伪证,怎么办?

对此,陈立如告诉记者,案件进入法院后再发现期间有任何不诚信的现象,东城法院的二道防火墙——主审法官甄别、防控就要发挥作用了。

在东城法院此前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建筑工人陈某在某大楼修缮工程工作过程中,失足掉入了10米深的地下室,受伤严重,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后,陈某将施工单位告上了法庭,索要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反复强调自己是家中的独子,需要扶养父母,因此要求被告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6万元。庭上,陈某还提交了一份独生子女的证明文件。法官在审理这起案件中,对陈某提交的独生子女证明产生了怀疑,为了避免错误,法官专程去了趟原告的老家调查了解情况。果然,陈某家中共有兄弟姐妹四人,这份证明是虚假的。

发现该问题后,承办法官对陈某当庭予以训诫。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撤诉。此后又以真实的证据重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类似这样不诚信行为被识破的案例,东城法院已经有了不少。而记者发现,法官们辨别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其实也不都是靠经验,他们每人手中都有一部“宝典”——甄别、防控虚假诉讼法官操作手册。

东城法院民三庭庭长姜在斌介绍说,这份手册详细地总结出了虚假诉讼的6大特点,例如当事人间关系特殊;审理过程中,一方自认较多,原被告双方缺乏实质性对抗等等。同时还对虚假诉讼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应该如何防控,确认属于虚假诉讼的案件如何规制,以及虚假诉讼受害人如何救济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提高公信力法官多少责任

自从东城法院开始推行“诚信工程”建设以来,全院的法官们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标准被无形中提高了不少。

根据东城法院对诚信工程“对内以诚正身,对外以诚立信”的定位,法官刘骁男认为:“我们的诚信不仅体现在秉公判案上,也要体现在日常的琐碎工作中。在答复当事人咨询时,要做到有理有据;在约谈传唤时,要严格守时;日常工作中,哪怕快赶一步路、多说一句话、多尽一份心都能在当事人心中树立起东城法官笃信守诚的良好形象。”

为了做到这一点,东城法院专门制定了一份《法官诚信行为规范》,其中规定法官应恪守“笃信守诚、尚法弘德”的行为准则,同时对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处理、业外活动各环节提出了更规范、更严格的行为标准。不仅如此,该院“三位一体”的案件评查机制将以往“事前审批、事后监督”变成“过程控制、事中评查”,将审判管理、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三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环节的有效监督。

“内外兼修”的诚信体系运行半年,成效已经颇为明显,截止到今年上半年,东城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0.4%,同比上升8.4%;涉诉信访初访量明显下降,降幅达73.5%,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

可对于东城法院来说,上述这些还远远不够,以法院诚信工程“辐射社会”,为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发挥作用,才能体现诚信工程的最大效能。

今年5月15日,东城法院与中国移动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诚信共建研讨会召开。会上,双方承诺将积极寻找诚信工程与中国移动公司北京分公司“信·北京”活动的契合点,共同推进诚信举措,共同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诚信诉讼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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