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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1: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09)重视队伍廉政建设。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设立纪检组,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在开创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廉政信息月报制度等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成立了法官自律考评委员会,由干警推选委员,并在每个部门指定一名干部担任廉政监督员,经常随机抽查案件质量和纠察干警纪律作风,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面。同时,率先出台了法官绩效考评档案,将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维持率、信访投诉率等记入法官绩效档案,正确引导和客观评价法官的工作。省、市法院和县纪委发文推介了我院经验。

(08)加强监督,促进清正廉洁。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防腐败体系的要求,院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即将履新的干警进行‚一对一‛廉政诫勉谈话。注重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监督面,在每个部门设立党风廉政兼职信息员,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建立干警廉政信息月报制,每月定期跟踪考核干警廉洁情况,并与评优、晋级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和威慑力。坚持用先进的文化氛围引导、激励干警,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书画摄影、春节联欢等文娱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情操;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发放‚廉政倡议书‛,开办专刊、网站,举办板报、警示标语竞赛和演讲赛等,促进廉政文化‚进家庭‛、‚进机关‛。近年来,未发现本院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首先,要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我院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全院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底前,要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院长带头讲廉政课,每年要在全院至少讲一次有针对性的廉政课,副院长和其他领导成员每年至少要在分管部门讲一次廉政课。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 其次,在法院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纪委及组织、宣传等部门开展的党风党纪专题教育,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

(二)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司法廉洁教育

根据《工作规划》的精神,我院每年都要集中组织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司法廉洁教育读本》、《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以及法院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司法廉洁意识,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要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增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党性观念。通过扎实有效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按照《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创新警示教育形式的要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法官廉洁司法意识。要善于运用本地区、本法院的反面典型开展教育,有条件的可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坚持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院要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挂钩。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我院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工作规划》 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下发后,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法院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教育作用、激励作用和规范作用,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院加强法院廉政文化的载体建设,运用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演讲比赛、文艺演出、警示教育影像、办公区悬挂格言警句和书画作品、局域网专栏、巡回宣讲等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积极营造法院‚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三、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一)认真落实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我院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联系法院实际,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工作规划》中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下发后,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工作规划》提出的《 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 》制定下发后,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各项规定,让更多的党员了解和参与党组织的管理事务。

(二)认真落实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工作规划》 中提出的有关规定。

我院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配套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我院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强化监督职能,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使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更加适应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最高人民法院 2008 年底前要制定《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官违纪惩戒程序规则》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规范性文件。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工作规划》提出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修订下发后,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本法院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根据《工作规划》 的要求,我院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坚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不断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的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在人民法院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努力做到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促进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统筹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及社会公众感受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树立司法权威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的关系,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大额经费安排使用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组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工作规划》中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修订下发后,各级人民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各项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保持清正廉洁,决不以权谋私。要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案件、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要依据 《关于巡视工作的暂行办法》,对各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选拔任用干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认真开展巡视。高、中级人民法院也可结合实际开展巡视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认真落实 《工作规划》关于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再审制度,维护司法权威,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院、庭长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监督。科学设定院、庭长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监督职责,指导、监督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依法公正办好案件。要把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廉政监督作为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审判、执行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纳入法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层层抓廉政监督的工作格局。院、庭长要通过接待来访、处理来信、旁听案件、指导办案等方式实施动态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的监督。认真执行财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对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

(三)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工作规划》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我院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要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认真贯彻 《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负责任地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要认真审理,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书面检察意见要认真对待。要按照《 工作规划》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不断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对有关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的反映,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实,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纪委: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领导和人大、纪委监督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依靠和发动全院干警,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内廉政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举措,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院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夯实了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基本概况

我院机关现内设副科级建制的业务庭室14个(包括刚获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少年法庭),下辖4个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在编干警96人。其中,审判员和助审员50人,法警16人,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31人,另有合同制工作人员13人。

2006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06件,审结5103件,结案率93%,案件标的总额11.2亿元。自2001年以来,我院工作报告连续8年在人大会议上获全票通过。先后被省法院授予‚全省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先进集体‛、‚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两庭’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度、2008年度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的得分从原来倒数第二跃至两年连续排名第二。其中,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法院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调研信息等都实现满分或接近满分,均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2009年,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注重从深层次上探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有效举措。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697件,结案1657件,结案率97.6%。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7.6%,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发展。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并及时调整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坚持亲任组长,将综治任务和措施专题写进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并不断完善办事机构,专门向上级纪委和编委争取,在原有监察室的基础上,新设立了独立的纪检组,由院领导兼任纪检组长,加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在法院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中,经常性地部署和强调法院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前后召开了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廉政警示教育年‛动员大会和各环节工作部署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辅导报告会等共计12场次,组织全院干警较全面、系统地深入学习了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跟上级部署和新形势要求,及时部署法院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斗争。

(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把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贯彻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2008年—2010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每年度定期举行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全面推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洪天同志与各副院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等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明确考核指标,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有效增强了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四)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廉政警示教育年是省法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2009年2月以来,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包括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洪天同志亲任组长的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活动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活动开展工作。针对本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我们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一个由院党组统一领导下,以政工科和纪检监察室为主,全院各部门积极参与落实的大宣传、大学习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该项许多重点工作在明确了由研究室负责牵头落实后,该室人员积极行动,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我院各项廉政监督制度的不足之处,并积极提出整改方案和建议,现该室已向院党组提出制度修订建议11条,其中受到院党组肯定并支持落实整改的建议5条。三是加强监督制约,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不能为‛机制落到实处 。积极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完成了我院党总支和支部改选,每个支部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努力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政工科、办公室等部门已经出台了方案,通过举办元旦运动会等方式,让广大干警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温暖。

(五)创新廉政建设机制。为杜绝‚司法不廉‛问题,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了‚廉政信息月报制度‛,即由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定期考察每位干警履行职务、廉洁办案等情况,并及时填报《干警党风廉政责任考查跟踪监督信息表》,形成对干警勤政廉政情况的长期性记录,对出现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反廉政要求的,立即提交上级处理,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预见性和时效性,真正做到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为杜绝‚司法不公‛问题,成立了法官自律考评委员会,有7名法官经全院法官大会投票推举,担任委员会委员,职责就是做好法院案件质量的‘质检员’,不定期地对全院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使案件评查工作由单向指导变为双向互动,既增加了案件评查面,又促进了法官间相互借鉴、相互提高。为解决‚被动司法‛问题,制定了法官绩效考评档案,将调解率、上诉维持率、发改率、申诉信访率等记入法官绩效档案,一人一档,推动干警增强司法能动性。

(六)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我院善于从信访工作中发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一年来,监察室共接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件,每一件我们都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反映干警态度粗暴等涉及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诉必理和实事求是原则,对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正确作出调查结论,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对于涉及到对法院判决不服的问题,对投诉人做到以诚相待,心平气和,有理、有据、有节,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化解投诉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维护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经过认真核实,我院从中发现了1名干警违反了纪律和审判制度,造成案件超审限,被院党组给予了作出书面检讨和警告处分。

另外,我院还坚持每月一次的院长接待日,轮值的院长、副院长准时恭候来访群众,对投诉的内容,能当场解决的予以当场解决,能及时答复的给予尽快答复,令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化解了不少社会矛盾;并收集到了不少有助我院工作改革的好建议和宝贵意见。

(七)注重廉政文化建设。今年,我院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总结先进经验和探索新措施,积极倡导‚文化强院‛、‚文化促廉政‛,努力以和谐发展的职业文化、法律文化、先进文化教育人、熏陶人、激励人。其中,善于把文化建设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做到廉政板报上墙,警示标语上桌、进家庭、进办公室,致力打造具有紫金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增强干警宗旨、廉政、纪律意识。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开设图书阅览室、健身中心,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开设荣誉室,激发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每年举办新年晚会和‚五四‛、‚十一‛庆祝活动,干警自编自演节目,实现自我熏陶、自我激励。坚持正、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组织党员干警学习了谢顶义、黄学军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集中观看了 《赌色筑囚笼》、《警钟》、《国门惩腐》等廉政教育专题片警示片;并深入革命老区,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等,既满足了干警的文化生活需要,又增强了集体凝聚力,约束了干警的业外活动。2009年3月,我院廉政板报荣获全市评比二等奖。

今年6月,我院在全省140多个法院中经过层层推荐,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15个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的试点法院之一,被赋予了‚先行先试‛、再创山区司法工作新经验的重任。河源市四家主流媒体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组织下,专程深入我院采访,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我院审判工作经验。据最近一次测评,人大代表对我院近几年审判执行工作满意的达100%。

三、存在问题

2009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从组织机构上,我院党组仅管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机构建设,落实了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和工作福利,但限于干警编制不足,监察室除负责人外,没有专职的办事人员。二是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仍有怕得罪人,明哲保身的思想,使监督有时不够到位;三是抓廉政警示教育的主动性不够,不善于开动脑筋,创新学习形式等等。

四、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设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2010年要紧紧围绕《实施纲要》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在‚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和深化教育、整改思路和措施,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继续完善由党组统一领导、院领导分工负责,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核实,由政工部门给予落实惩戒措施等部门间相互协调、各负其责,全体干警支持和齐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我院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提高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

三是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重点,坚决惩治审判、执行等领域中的腐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方针的重要体现,是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惩治‛手段。要紧密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诉讼权益,尤其是要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杜绝违法、违纪审判,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提高法院裁判公信力。

四是继续健全符合我院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教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法院颁布的相关廉政纪律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监督制约,形成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监督机制。强化诉讼中的监督,发挥审判监督的职能;强化院长、庭长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强化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将监督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去。另外,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把内外监督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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