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海州学校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
海州市住建委房地产管理科:
海州学校住宅小区共有11套房屋,原属海州市学校教职工宿舍楼,于1999年3月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房改。一直来,海州学校住宅小区与海州市学校旧校区校园没有明显分割,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住宅小区进行管理。但是,随着海州市学校搬迁进入海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办学后,旧校区按相关文件精神由市政府收回,目前,旧校区收储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鉴于海州学校住宅小区与海州市学校旧校区校园没有明显分割,旧校区由市政府收回后,势必会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造成很大影响。为了维护我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确保所有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科申请成立海州学校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恳请批复。
海州学校住宅小区全体业主
2011年3月17日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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