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证明
出租方: (甲方﹚东莞市合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承租房:﹙乙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道路证券营业部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售后服务休息区摆放电脑,用于展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共计半年。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500元/月,租金每月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支付。
乙方委派到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餐¥5元(用餐前于财务处购买餐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协调为乙方走通电源、网络设施到租用场地。
2:保证乙方在场地租用期间电脑的安全。
3:无正当要求,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在场地内进行违法违规经营,不得有损国家和团体利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 按期缴纳租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尊重合同,若对方执意解除,经双方协调后方能解除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合信丰田场地租赁协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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