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摘登

发布时间:2020-03-01 22:02: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摘登

创新理念教育 推动法院工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提升法院队伍政治素质、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北京法院始终坚持将法治理念教育与增强司法能力有机结合,取得较好成效。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题,集中开展全员轮训。北京高院制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分级分类对全市三级法院干警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和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班,提升他们抓班子、带队伍、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和水平;采取专题讲座、优秀法官以案析理报告会、主要领导讲党课、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6274名干警深入进行了理念教育。“十一五”期间,北京高院举办的209期专业培训班中,每期都专门开设法治理念课程,培训3.3万余人次。

以青年干警为重点,建立教育新机制。高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干警培养,提出了“坚持人才兴院,持续加强人才培养”的工作要求。政治部积极探索,针对青年干部自身特点和成长途径,抓住录用、预备、初任三个关键点,紧紧围绕理念作风养成和审判经验传承开展阶梯式培养、体系化培训,确立了青年干警培养的四项工作机制。第一阶段,“体验制”锻炼,在开展集中培训的同时,拓展教育方式,把“十一五”期间录用的2000余名大学生放到立案、信访等部门和艰苦地区进行体验锻炼,了解群众司法诉求,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第二阶段,“带教制”学习。为见习期内的新录用大学生选聘600余名德才兼备的带教法官,通过辅导讲评、考核评价等方式,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职业作风和职业技能。第三阶段,“指导制”实践。选聘300余名优秀审判员担任技能实习阶段预备法官的指导教师,通过一年传、帮、带,帮助青年干警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树立正确办案理念,提高审判能力。第四阶段,“督导制”培养。对履职不满两年的初任法官实行优秀法官督导制培养。采取观摩庭审、案例讨论等方式,指导初任法官增强实际办案能力。四项机制的推行,使大批新录用人员顺利完成了从学生向法官的转变,将学历转化为能力,将文凭转化为水平。

以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为目标,激励广大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几年来,逐步建立起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坚持与弘扬主旋律结合,积极宣传宋鱼水、周瑞生等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坚持与司法能力培训结合,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坚持与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制定《首都法院审判业务规范》,拍摄《法官行为规范》示范片;创新培训形式,开设法治理念网络学习园地、组织观看大型主题展览;延伸教育覆盖面,与北大、清华等法学院校建立双向交流机制。

通过坚持不懈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2006至2010年,北京法院共结案200余万件,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为首都稳定、奥运会成功举办、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素质教育 提升司法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方针,紧跟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干警素质的核心手段,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二三五”工程,着力提升法官学历层次和司法能力。全区法院坚持学历教育和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了“二三五”工程,即用两年时间使全部法官达到本科学历,用三年时间将基层法官轮训一遍,用五年时间使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法官达到法官总数的6%。目前,基层法官轮训率达到100%,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官占法官总数的8%。在法官学历整体达标后,适时将教育培训的重点放在能力建设上,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新进人员和法官的培训,增强理想信念、法治理念教育,提升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十一五”期间,全区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541期,培训干警4.3万多人次。

强化双语诉讼业务培训,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双语诉讼需求。针对使用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案件增加、双语法官短缺、整体素质不高的实际,全区法院着重加强了双语诉讼业务培训。“十一五”期间,全区法院培训双语法官681人次。从2008年起,邀请新疆等地的蒙古族法官30人参加免费培训,通过研讨交流,实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建立专兼结合的双语培训师资队伍,将高院、部分中院优秀双语法官列入双语师资人才库,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聘请多名双语法学教授,满足了双语培训工作的需要。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下,积极组织编写双语培训教材,2007年编撰完成了《汉蒙法律名词术语辞典》,填补了国内法律名词术语辞典没有蒙文版的空白;2009年,开始组织编写《蒙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分四卷,约80万字;用蒙文翻译了司法解释24件,有力促进了双语培训工作。

大规模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实践锻炼和人才培养。自治区高院在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集中开展了法律知识、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速录、庭审观摩竞赛活动。2010年,制定下发全区法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组织全区法院优秀人才交流挂职的通知,对全区法院开展岗位练兵和挂职锻炼进行规范指导,促进了优秀司法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十一五”期间,全区法院重点培养了400多名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和审判实践经验的审判业务骨干。

强化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效果。全区法院从改进薄弱环节入手,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组织举办全区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者培训班,宣传贯彻“

一、

二、三”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建立以需求调研为前提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点多面广、基层法官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积极开展网络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十一五”期间全区举办网络培训班6期,培训学员1.2万多人次。

统筹规划管理 打造人才队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辽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才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工作,着重在培养、使用和管理上不断加大力度。

统筹教育培养,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成长机制。辽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把握“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和发展理念,坚持注重培养,以用为本,统筹研究部署人才队伍建设。省高院相继出台了《辽宁省审判专家评选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格局,寓教于司法实践;二是做好服务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创造成长条件;三是搭建展示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研究,引导审理精品案件,支持参加全国审判专业会议,鼓励撰写学术文章,安排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办的论坛上授课,宣传表彰先进事迹,激励高层次人才的荣誉感、使命感和比学赶帮的工作热情。

统筹选拔使用,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实践机制。2008年以来,辽宁法院先后两次组织评选出省级审判专家32名。一是科学选拔,提高审判专家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辽宁省审判专家”评选表彰办法》,按照程序严格审查,聘请相关部门专家进行集中面试评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评选中,坚持把组织推荐与群众认可、业务水平与思想作风、学术成果与工作实绩、学历专业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突出思想作风、群众认可和实践能力。二是重在使用,在实践中检验人才建设成果。将审判专家全部聘为省法官学院的兼职教师,并从多方面发挥审判专家效能作用。首先是组织巡回授课,根据专业和个人特长,将审判专家组成巡回授课小组,深入基层授课答疑。其次,定期开办“法官论坛”,由审判专家主讲,通过三级法院局域网在全省法院直播。此外,组织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等均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的方式,邀请部分审判专家参与笔试、面试等工作。对全省法院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棘手案件,也集中审判专家进行“会诊”评判。

统筹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辽宁法院注重对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的统一规划,努力规范高层次人才的管理。一是将省级审判专家纳入辽宁省人才库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审判专家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高层次人才档案,对审判专家、审判业务骨干的思想作风表现、审判授课业绩及学术研究成果等情况实施跟踪管理;三是定期组织审判专家进行工作总结交流研讨,对他们参与的巡回授课等工作及时了解情况、进行点评;四是定期征求中、基层法院对人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工作机制。

把握实践需求 突出能力建设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上海法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积极开展以实践需求为导向、以素养提升为核心、以能力提高为重点的全方位、分层次、多元化、有重点培训,取得一定成效。 着眼队伍建设要求,高起点谋划培训方略。上海高院连续两年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组重点调研课题,深入研判教育培训工作的突出问题与工作导向,明确创新发展的路径。经深入调研发现,大批新进人员学历层次高,但审判与社会经验不足;前五年培训成效显著,但司法素养能力提升依然紧迫,培训模式有待创新。为此,上海高院党组明确法官教育培训要把有效破解队伍素质和审判实践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立足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警需求,转变培训工作重心,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学以致用,用以检学,学用一致。

注重理论实践贯通,多维度创新培训模式。预备法官培训是法官的入门培训,为确保学员顺利完成角色转换,上海高院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尝试创新,修订完善了预备法官培训实施意见,对职业素养、实践技能方面的培训内容和结业考试方式加以改进,对办案实习过程的管理考评加以强化,从而使预备法官培训更加契合司法实践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

为创新培训载体,上海三级法院开展了富有特色的自主培训。高院把基层法院作为干部培训的基地,安排新进公务员和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中院干部逐批轮岗锻炼。中院强化技能竞赛考核,组织知名法官精品案例示范活动。基层法院开辟“调研之家”,成立“品法社”和“说案栏目”,开展征文、论坛活动,与高校共建审判研究基地和现场教学基地。去年,三级法院自行组织培训共计786期(次),参训人数达3万余人次。

强化知识能力提升,全方位充实培训内容。为实现培训工作的“两个转变”,上海法院不断探索强化培训内容的实务性、实践性和实效性。今年,五个专业教研组共研制32个专题菜单,组成各类培训班63期,并针对不同参训对象,分别设计了基础班、研修班和案例研讨班,还在相关培训班中穿插了审判技巧课件,增设了人文素养等课程,体现了菜单内容的新颖独特性与科学合理性。

为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第一要务,除将新法解读与适法统一等实务内容蕴含于条线培训之中,还针对法院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推出重点培训项目。如配合金融专业审判庭成立,与上海金融研究院联合组织金融法律高级人才培训;针对上海法院涉外商事案件全覆盖的管辖新机制,开展涉外商事审判技能轮训;编写出版《法官智库丛书》,并以《诉讼调解》读本为蓝本,对全市一线法官开展诉讼调解能力全员轮训;对全市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2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

法官培训的作用在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2010年,上海法院在服务保障“世博”压力大、任务重的形势下,实现了案件收结存良性循环。

完善教育培训 优化队伍素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江苏法院探索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 队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推动力。江苏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年初召集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年底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参加江苏法官培训学院院务会议,协调解决问题;为预备法官培训班学员授课;沟通协调,推动成立江苏法官培训学院苏北分院,满足苏北法院日益增长的教育培训需求。

健全师资队伍,稳固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撑点。在制度上,出台实施了《江苏法官培训学院专职教师管理规定》、《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专、兼职教师的选聘条件、培养、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在队伍管理方面,对专职教师实施政策倾斜,尝试“轮岗制”等;注重从审判一线发现、选拔和培养,进一步增强“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效果。

完善培训形式,扩大教育培训工作的覆盖面。坚持定期集中培训与巡回培训相结合,建立巡回培训制度,从省市两级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中选调56人,到全省13个中院授课点进行巡回授课,200

9、2010年共培训基层法官19188人次。完善省市两级培训体系,各中院政工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教育培训工作,把全员培训的要求落到实处。完善在线学习机制,江苏高院在全省机关中率先完成处级以上干部在线学习任务,达标率位居第一,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在线学习先进单位”。

突出培训重点,紧扣教育培训工作的主旋律。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全省法院干警教育培训的内容,着力解决法院队伍司法理念不够统一的问题。组织学员精细研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资料,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讲解,强化理性认识;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举办论坛、开展征文活动等形式,加强理论研究,从而坚定为民司法的理想信念。将“陈燕萍工作法”纳入全省法院干警教育培训的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干警能动司法和做群众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改进培训方法,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强化案例教学,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组织各审判条线梳理出亟待解决的实务问题,拟定培训专题;搜集全国法院相关经典案例成立案例库,由权威教师授课,并通过讲解、讨论、提问、总结,对典型案例的裁判进行深入分析;编印《参阅案例研究》,为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现已编写2辑8卷;开展现场教学,通过现场观摩优秀法官庭审、调解和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鲜活度,提高学员对驾驭庭审、化解纠纷和适用法律的能力。

扎实有效的教育培训提高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201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950593件,涉诉信访数量同比减少14.50%,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整体提升,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成批涌现,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在线学习考试 实现全员培训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高院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在线学习考试为载体,实现全员培训可持续发展。

更新培训理念,构建信息化培训新模式。一是强力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搭建在线学习考试系统平台。全省法院克服经费紧张、灾后重建任务繁重等重重困难,下大力气推进网络建设。截至2010年底,全省211个法院全部建成局域网, 512个人民法庭实现专网联通。同时开发网上办案、网上学习等应用软件系统20多种,为在线学习培训搭建了基础平台。二是精心创建在线题库,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据干警岗位职责,创建了包括刑事、民商事等8大科目1.2万多道试题的题库,同时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适时更新。三是全面推行网上自学、网上自考,激发干警学习培训的主动性。我们坚持“寓学于练”,将题库制成光盘发往各级法院。干警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练习和自我测验。正式考试时,由系统根据干警选择的业务门类,自动生成相应试题,以人机对话方式统一考试,提高了干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强力督导,精心组织“万人在线”大考试。一是落实机构,细化方案。各级法院按照省高院要求,全部成立在线考试领导小组,出台实施细则,落实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辖区法院反复预考,全力做好设备、技术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二是碰硬较真,惩戒到位。强化干警参考意识,把考试成绩记入培训档案,并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省高院作出硬性规定,一次考试不合格的一律待岗培训,三次考试不合格的一律转岗,形成干警培训参考的外在动力。三是结对帮扶,共同提高。各级法院积极为干警学习备考创造有利条件,除组织复习、集中讲解答疑,还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相互促进,整体提高。四是加强督查,严肃考风考纪。组织专门力量升级考试软件,强化反作弊技术手段。同时组成22个巡考组,分赴全省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考点巡视检查。各中院共抽调450余名政工、纪检干部,对辖区法院进行拉网式巡考监督,并主动邀请政法委派员巡考,确保考试质量。

以创新培训为契机,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四川法院坚持把创新培训模式与推进工作相结合,以培训成果服务工作需要,用工作实绩检验培训成效。在实践中,与网上办案办公相结合,提升法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在线学习考试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干警特别是老同志,深切体会到信息化的优越性,改变了传统办案办公方式;与创建学习型法院相结合,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网上学习考试拓展了学习型法院建设平台;与队伍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相结合,带动法院整体工作,在线学习考试与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有机结合,队伍综合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仅2010年,省高院就有41项工作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

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

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高

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会议典型经验摘登

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通稿

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教育工作会议教学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摘登
《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摘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