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JW-30326-2006 A/0
备案号 :Q/BJW-30326-2006 A/0
生产技术部计划、统计专责工作标准
2007-1-1发布2007-1-1实施
黔西县供电局发布
生产技术部计划、统计专责工作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技术部计划、统计专责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技术部计划、统计专责的工作。
2职责权限
2.1生产技术部计划、统计专责是本企业计划与统计的责任,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部门负责人的主持下,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中、长期电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与统计报表;负责组织本企业发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平衡与监控;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2.2负责指导监督各基层部门电网规划、计划与统计工作。
2.3有权提出电网规划、计划与统计管理的方案、要求、实施意见。
2.4有权要求基层部门提供有关统计报表、资料、查阅记录。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划、计划、统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制定本企业规划、计划、统计管理管理的规章制度,
3.2 电网规划管理
3.2.1制定电网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
3.2.2编制中、长期电网发展规划。
3.2.3编制电网发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3 计划管理
3.3.1制定计划管理的规章制度。
3.3.2编制、上报大、中、小型基本建设滚动及年度投资建设计划,经批准后,进行资金平衡,下达计划,对计划实施实行全过程的控制、监督、调节。
3.3.3 收集、汇总基层部门编制的年度大修、更改、科技、信息申报计划,综合平衡后,编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下达调整计划,对调整计划实行全过程的控制、监督、调节。
3.3.4 对各项工程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进行合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4 统计管理
3.4.1制定统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3.4.2 按时、准确、真实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向决策层提供决策数据及文字分析资料。
3.4.3 建立完善各类统计报表、台帐,按《档案法》的规定建档,并符合《统计法》的要求。
3.5 参加招标工作。
3.6 按时填报各类报表,建立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资料和台帐。
3.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检查与考核
按《管理办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修订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