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110周年校庆项目征集启事
2011-03-10
2012年5月20日,南京大学将迎来110周年华诞。为弘扬南大精神,彰显南大特色,举办好110周年校庆活动,我们热忱地向广大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公开征集校庆活动相关项目。
一、征集项目和要求
(一)110周年校庆活动方案
要求:
1、富有特色,充分反映南京大学校情和特点;
2、突出创新,包括主题、内容和形式等;
3、切实可行,方便组织实施;
4、形式多样,可以是各类活动、仪式、展览、出版物、宣传方式、校园景点规划、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创意。
(二)110周年校庆宣传口号
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南大特色;
2、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可以是单句,也可以是复句,每句、每联总字数一般控制在15字以内;
3、便于中英对照,欢迎同时提供对应的英文翻译。
(三)110周年校庆标识
要求: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充分体现南大传统和精神;
2、注重大方,简洁明快,融入南京大学标志元素,便于在校庆纪念品和相关印刷品上标记或在校庆活动场合使用;
3、
,文件小于5Mb),300应征方案需提交黑白稿、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
(四)110周年校庆歌曲
要求:
1、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作品内容健康、具有南大特色和时代特征;
2、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3、应征作品需提交词不限),有条件的可提供录音小样
、曲(纸制件和电子版,简谱、线谱
。
(五)110周年校庆纪念品(或纪念品方案)
要求:
1、与校庆活动相匹配;
2、形象鲜明,有南大特色;
3、可有不同档次,形成系列。
二、征集对象、时间与提交方式
征集活动面向南京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也热情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参与。请从即日起至2011年4月10日,通过专用邮箱或邮寄方式提交
。
来稿投送地址:南京大学110周年校庆办公室(邮编:210093),电子邮箱:nju110@nju.edu.cn,联系电话:025-83688520。应征作品请标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征者请自留稿底,来稿恕不退还
三、其他事项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校庆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凡被评为优秀方案或作品的,将给作者一定物质奖励。
(二)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南京大学所有,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三)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如需了解南京大学有关信息,请登录南京大学主页、南京大学新闻网。
(五)本启事由南京大学110周年校庆办公室负责解释
。
。
竭诚欢迎和衷心感谢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朋友热情参与,为南京大学110周年校庆献计献策。
南京大学110周年校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