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凡符合条件拟晋升职称的教师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各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计算机培训考核证书;递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教科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原始材料(工作小结、获奖证书、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备课笔记、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论文论著等)。这些材料连同有关职能部门掌握的该教师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任课情况,工作量及出勤情况,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年限]一并公开展出。
所有借用、交流、支教人员一律回原学校申报,其学生满意度测评在现工作学校进行,测评对象为现任教学生;借用(交流、支教)期间的师德考核与综合考核情况由现工作学校考核后,将考核意见书面反馈到原学校。
二、宣传政策,公开岗位
各单位应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盐都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意见》等职称工作的政策、标准、条件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参照《盐都区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和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推荐参照办法》,结合单位实际自行制定适合本单位校情的《量化细则》,但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同时学校公开本年度各级职务的岗位设置情况。
三、公开述职,民主测评
申报对象在提供材料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实绩,述职后,单位设立意见箱,对教师反映的有关晋升职称人选的问题,应由单位负责查清,必要时可公开调查结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各学校在一定范围进行民意测评(50人以下单位不得少于总人数的80%,50人以上的单位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民意测评结果供推荐小组推荐时参考。
四、考核推荐,量化积分
各学校成立推荐小组,推荐小组一般5-13人,由单位领导、教师代表(在一线工作的具有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组成。推荐小组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同时要组织好四方面的考
核:
1.学生满意度测评
凡申报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均须接受学生满意度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由单位的师德综合考评代替)。测评工作由各学校组织,采取随机测评的方式,组织申报对象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按照测评表(样式见附件)要求填写,由学校负责统计,统计时“较满意”按“满意”计算,“基本满意”不按“满意”计算。“满意度”的计算方法为:满意度=(测评内容1满意票数+测评内容2满意票数)÷(学生数×2)。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由学校留底备查,汇总表放入职评材料袋。
2.师德综合考评
各学校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等第(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第,最后确定的推荐对象应在良好及以上等次),并在《师德情况综合考核表》(见附件)上签署具体详实的意见,放入材料袋。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凡申报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均须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工作由职称工作推荐小组负责指定课题和评分,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第。
4.申报人员材料互查
学校组织申报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对递交的材料进行互查并签字确认,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量化细则》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量化积分并进行校内公示。《2016年申报职称人员积分汇总表》务必于2016年11月29日前上报局组织人事科,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yd2016zc@163.com。
五、公开指标,推荐上报
学校根据区审批的可用岗位数,划定推荐人员并进一步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