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小贷公司
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保障贷款本息的安全收回,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活动。包括贷后检查、收回本息、风险分类、风险预警、不良贷款处置、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 贷后管理应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 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贷款本息,顺利实现信贷资金的二次归流,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双赢合作关系。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信贷部门承担贷后管理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贷后首次跟踪检查。
2、按规定频率或要求,检查、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及变化趋势,对偿还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的影响。
3、检查、分析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担保物的价值变化情况。
4、清收贷款本金、利息。
5、风险预警与风险化解。发现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进行报告,实施风险化解措施。
《某小贷公司贷后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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