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大地精煤矿 2014年安质科科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
1、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安全信息、安全质量检查、职业卫生检查,协助矿长对矿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2、认真参加作业规程的监督实施,领导并参加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任主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地精煤矿安委会决定同各单位及个人签订如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状: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煤矿年内重伤累计不超过1人。
2、不发生职业病病例。
3、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率在时限内达到100%。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5、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齐全率、设置率、规范率达到100%。
(二)个人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职业防护到位,不发生职业病。
3、督促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4、持证上岗。
5、对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规范进行检查,保证达标。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
3、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查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4、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深入生产工作现场,了解和掌握全矿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备和仪器仪表的使用和管理。
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单位并督促解决。
5、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认真负责地查处安全问题。
6、参加安质科人员轮流值班、跟班,认真负责地解决各种安全问题。
7、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防范措施。
9、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作用,认真听取他们对安全工作的反映,为他们行使职权创造条件。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有权提出批评教育和其他处理意见。
10、按安全矿长要求及时参加公司、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计
划、教育、培训会议,按时组织有关会议,协调和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11、认真监督检查矿井安全规划、计划、安全技措、安全生产责任状、业
务保安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大地精煤矿安质科与单位及个人各执一份。
五、本责任状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止。安全副矿长(签字):
12、组织并带头查处“三违”,对责任者提出批评教育,并行使处罚权。安质科科长(签字):
13、教育安监人员并带头秉公执法,大胆工作,不徇私情,提高安监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
三、安全奖惩
1、实现互保、自保,全年内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按照《内蒙古伊泰集团有
限公司大地精煤矿三违认定标准执行说明》进行奖励;为实现全年安全目标,
按照《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大地精煤矿三违认定标准执行说明》进行处罚。
2、年内个人出现严重违章行为,按照《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大地精煤
矿三违认定标准执行说明》进行处罚。
3、发生轻伤事故,扣除事故人安全效益奖。
4、职业健康保护保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按照《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
公司大地精煤矿三违认定标准执行说明》进行处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
成事故严重影响的,按照《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大地精煤矿三违认定标准
执行说明》进行处罚。
5、根据以上条款的贯彻执行情况,大地精煤矿按照半年、年终队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个人是否称职、
留任的依据。二○一四年一月一日 注:本责任状一年一签,负责人变更时,接替人员 履行补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