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妍妍园艺服务中心
乙方:浠水县实验小学
乙方为美化校园环境,建设花园式学校,经与甲方平等协商,现就校内摆放鲜花和花草树木的养护托管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订协议如下:
1、甲方在乙方希望楼前台阶上长年摆放草本花卉,做到一年四季有鲜花开放,并负责日常护理。同时,重大节日与活动根据乙方需求在升旗台等显要位置摆放一定数量的花卉。
2、甲方负责管理乙方“两园”(即生物园、静怡园)及校内所有的树木花卉,按季节及时修剪、除虫、移植,做到绿篱平整有型,大树无死枝、无不合理枝,“两园”花卉树木品种齐全,布局合理。
3、甲方负责因地制宜规划实施乙方校内新景点的建设,并在质量和合理化上进行把关。
4、甲方承担绿化管理人员工作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杜绝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5、甲方管理人员劳动工具和花卉种子、肥料均为自备。
6、乙方在新的绿化工程建设中负责提供所需的苗木、人工及相应物资。
7、乙方每月按协商约定支付甲方花卉租用费350元,绿化管理费500元,合计人民币850元整。
8、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金额为5100元整。
9、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签字):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协议书(园林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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