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考核
一.目的
1.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评价。
二.原则
2.1客观原则:考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凭感觉,印象,主观臆断。
2.2公开原则:直属上级向新进员工说明考核的方式。
2.3差别原则: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对于优秀与合格者继续录用。不合格者将不在试用。
三.考核办法
3.1新员工需通过3个月的试用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提出是否提前转正,按期转正,延时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3.2新员工转正前,必须通过理论和技能考核。理论考核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等相关内容。
3.3对于各方面表现突出或者业绩上有重
大贡献的试用期员工,由本人提出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转正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转正申请单】由公司对员工进行审核。
3.4考核由普通员工,直属上级,部门负责人进行打分评定。
四.考核结果
4.1员工考核实行百分制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予以辞退。
4.2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3试用期出勤率低于90%,试用期定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4员工由3位同事、直属领导、部门负责人共同评分。
《员工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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