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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执法室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10:53: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余县纪委执法室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委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市纪委执法室的安排部署和委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创新措施,扎实地开展了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2010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围绕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各类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1、加强了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的监督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们依托县扩内需监督办工作平台,积极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职能监管部门充分履职,组织对县四批次共48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9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等,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项目审批资料不规范、项目实施进度慢、竣工结算不及时等问题,向34个项目实施单位及其有关职能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45份,要求立即整改有关问题,同时我们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安全高效实施,中央扩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在我县得到了贯彻落实。

2、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们按照“七查七治”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县行政主管和职能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等深入开展了工程建

设项目的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活动,即对我县2007年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进行了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活动。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取得成效,我们还组成检查组对有关单位上报的36个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13个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了重点检查,做到重点项目排查全覆盖。通过检查,及时查找突出问题,并坚持边查边改,及时下发了问题整改通知,督促了有关项目单位、行业主管和职能监管部门整改了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63个。同时,我们认真受理了工程建设领域信访举报工作,健全了案件协查机制,加大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信访举报5件,立案查处8起,有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继续深化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工作。今年初,我们及时征求12个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了《大余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办法》,不断丰富了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市纪委工作部署,我们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施过程推行“双公示制”,并已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工程、跃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13个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县级重点项目全面落实了双公示制,加大了工程建造师、“五大员”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工作,同时,我们充分发挥县重点工程监督办工作平台作用,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督力量,督促项目实施建设监管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我们对油罗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42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6批次的现场督促

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20余个问题进行了集体“会诊”,确保了全县各项重点建设项目高效有序运行。

4、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今明两年的时间里,切实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同国土资源局对2009年9月30日前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核发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了土地出让和划拨中的存在的问题。对我县2007年1月1日以来出让的12起工业园区闲置土地项目和7宗闲置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法收回了4起闲置工业园区项目土地,对8起闲置工业园区土地项目作出限期建设处理。对闲置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依法处置,严肃查处了违法囤地、炒地行为,切实保证了政府供应的土地及时开发利用。

(二)围绕“四项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侵害群众利益等工作,开展了经常性监督检查

5、进一步加强了“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告知备案制,加大了对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和财政、发改等职能监管部门在执行“四项制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充分履职,保障了“四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从加强交易制度建设和规范交易行为着手,进一步规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运行,切实加大了对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过程监督力度。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四项制度”在全县得到有效落实,且成效明显。截止2010年11月31日止,我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 651项,交易额23184万元,其中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85项,交

易额8761万元,节约投资876万元,节约率为10 %;完成产权交易 22项,交易额9100万元;增值率为18.7%,其中国有土地出让 13宗,出让金额达6300万元;完成政府采购544项,交易额5323万元,节约资金659万元,节约率为11%。

6、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初我们就进一步明确了县安监局等行政职能监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责任,配合县安委会抓好“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督促并参与了2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大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积极参与了7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严厉整治了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7、加强了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落实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为抓手,会同县环保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对我县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及阶段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等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结合今年节能减排任务,我们督促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了环保整治力度,积极开展了5次环境污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督促县污水处理厂及时投入运行,限期整改了8家环保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取缔非法排污企业3家,确保了我县今年减排任务如期完成;督促县工信局等单位紧扣年度节能降耗目标,按时序进度推进节能项目改造、节能技术推广、节能制度完善等工作,确保节能工作取得了实效。

8、继续加强了对民生工程和侵害群众利益等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会同县房产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继续开展整顿房地产开发秩序工作,推行房地产销售信息公示制,加大违规

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落实住房困难补贴政策和实施廉租房建设项目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及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监督检查力度,对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和惠农资金发放中贪污、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三)结合实际开展了自立项目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9、对2009年“7.3”洪灾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根据专项检查方案的部署安排,2010年6月,我们牵头组织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我县2009年“7.3”洪灾以来下拨至全县11个受灾乡镇的救灾款物、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了如救灾款物发放台账不全、资金发放公示不到位、资金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等8个方面的30余个问题,我们及时下发了11份监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改了有关问题,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在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事情的发生。

10、对赣韶铁路大余段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根据专项工作检查方案的部署安排,2010年8月,我们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和县铁路办等部门,对赣韶铁路(大余段)所贯通的新城、池江、青龙、黄龙、南安等5个乡镇及县铁路办等单位的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了如征拆资料不规范或整理归档不全、公用地或集体土地征拆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少数征拆资金未落实实行专户管理、账务处理不及时、不规范救等5个方面的20余个问题,我们及时向县铁路办和新城镇等

5乡镇下发了6份监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改了有关问题,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中问题,切实保护好被征地拆迁农户的利益,促进了赣韶铁路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

11、对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2010年10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我们牵头组织了县财政局、编委办等单位部门,对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问题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对 单位县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对教育、卫生等财政供养人员较多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了 等问题,目前有关问题正在汇总梳理中,下一步将依照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进行问题整改,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

(四)服务大局,认真完成了委局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

12、组织参与了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依托县审改办工作平台,积极组织协调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信息中心等单位,根据省市审改办和项目建设组的部署安排,全面做好了我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督促有关单位对保留的154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和流程图再造工作,制定并实施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督促了系统承建商县电信公司按期保质地完成了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在试运行中。实现了我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靠前的目标。

13、督促推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理等制度改革。督促县财政局等部门认真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出台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此项改革工作步骤进程等,截止至2010年10月,我县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在全县各有关单位全面推行;同时,我们还督促县财政局全面落实了乡财县管改革,使乡财县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配合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6

我们与廉政办督促了县农业局及有关乡镇加快了村财乡代理改革步伐,至今,实现了村财乡代理改革乡镇达到了10个。

14、积极完成了委局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根据委局的安排,我们参与并完成了反映县南安板鸭大市场宗地有关问题、新城镇少数村民私下买卖责任田和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等4起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参与了对县中小学教师和其他有关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参与了县“三重工作”专项督导;参与了高考考风考纪、县部分中小学“普九”债务清查核实等各项监督工作。

以上是我们一年来所做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案源线索不多;部分日常监督检查深入不够和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等等,这些不足之处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

二、明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们将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委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纪委监察局2011年执法监察工作意见的部署安排,并切合我县实际,创新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注重创工作特色,全面推进各项执法监察工作,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创新监督措施和监督手段,继续深化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工作,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落到实处,保持政令畅通。

2、认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围绕“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民生工程、侵害群众利益等工作内容,加强对“四项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结合

钨等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加大矿业监察力度。注重对民生工程质量监管、惠农补助资金管理情况等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3、积极开展自立项目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自行开展一些更具有针对性的成效明显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如开展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等,为县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4、认真完成委局布置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我们将根据委局工作安排,服从大局,认真完成委局布置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大余县纪委执法室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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