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生需知-报到证、档案
报到证与档案交寄
(一)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分上(简称报到证)、下(简称通知书)两联,内容完全一致。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带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书由学校负责将其装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1、报到证作用
⑴到接收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⑵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⑶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⑷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2、报到证发放
每年的毕业生离校前一天,由二级学院统一下发给毕业生。
3、报到期限
毕业生报到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具体时间以“报到期限”栏注明时间为准。
2014届毕业生需知-报到证、档案
(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
1、毕业生档案的交寄是以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为依据。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和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将于当年7月15日开始,按照毕业生报到证的接收单位(就业协议书的档案接收单位),集中整理毕业生档案,并通过市机要通信途径或派专人呈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呈送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毕业生到普教系统就业并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该毕业生的档案就送至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的教育局);若是到非教育系统就业并且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后档案就送至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人事局);若未办理正式派遣手续和未就业的,师范毕业生的档案送至其生源地的教育局,非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将送至生源地的人事局。
3、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主管单位是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需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毕业生档案。
4、毕业生应在毕业离校后3至6个月内向自己的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