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一、合格供方的选定条件:
1、产品质量好。其产品应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生产能力强,能满足公司生产的要求。
3、价格低,作为长期供应商,供应价格应在市场上处于中低水平。
4、付款条件优厚,公司一旦资金紧张时,能在供货上提供一定的支持。
5、服务态度好,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到现场进行跟踪服务。
二、对合格供方的管理:
1、建立合格供方的档案,存放其营业执照复印件,记录其厂址、联系方式、年产能力、质量保证书等内容。
2、建立与供方的联系制度。
3、对每批业务提供质保书。
4、了解供方的生产能力,是否能满足公司对生产的需求。
5、了解其技术能力,是否能满足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6、了解同类产品的市场情况,如产品的紧销(滞销)情况、价格情况等。
7、供方的税务帐号、银行帐号的登记管理。
三、对供方的重新选定,当供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重新选定供方。
1、不及时开据增值税发票。
2、出现三次以上质量问题。
3、供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对服务、赔偿制度的承诺。
4、供方的生产能力出现大幅度下降。
5、供方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经协商不同意降低价格时。
编制:审核:
购买部
年 月 日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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