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与购房资质审核
签订网签合同须按要求到网签窗口提交以下要件:
卖方: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
买方: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团级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已婚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有未成年子女提供户口簿。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5、买房为集体户口的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另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单位集体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购房家庭有未成年子女,户口簿户主不是其父母的,另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公证处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
2、买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法院判决监护人代其办理房屋买卖。
3、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供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保障办公室开具的“放弃优先回购权”证明,以及产权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已购公有住房(央产房)出售的需提供央产办公室开具的“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变更通知单”。
5、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家庭须在15日内完成网签,超过15日的需重新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方可进行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