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患者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患者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因诊治 在甲方门诊(或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治疗经过:
2、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纠纷的所有合法途径,如:共同委托本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医疗纠纷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3、甲方就本次医疗纠纷向乙方补偿
4、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包括后续治疗、并发症等)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否则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患者本人) 甲方代表:(签字)
(患者家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纠纷和解书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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