帘布车间质量奖罚条例
1、总则
1.1为了确保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应用过程的有效运行得到控制,使“华龙橡胶”产品质量不断的提高,成为国内名牌产品。
1.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源泉。为了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增强操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对由于工作不认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的个人或班组,制定出相关奖罚规定条款如下:
2、奖励
2.1对关键工序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实施可行者一次性奖励100~200元整。
2.2对工作责任心强,并能发现问题和为提高工作质量作出贡献者,可一次性奖励100~200元整。
2.3将废丝控制在2‰以下,按15元/公斤奖励个人或班组。
3、警示
3.1对没有交付完工的产品,生产质检科在巡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给车间或个人提出警示,并备案纪录。
3.2对于3.1中情况,应立即停机,限期整改,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4、处罚
4.1废丝超过2‰将按15元/公斤进行处罚。
4.2在进行下道工序时发现帘布质量问题,按质量问题的严重性或能否采取补救措施及数量的多少处罚100~500元。
4.5对完工交付检验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的将处罚50~100元。
5、本条例解释权归生产部。
6、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
《帘布车间质量奖罚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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