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须 知
一、注意仪表整洁、职业礼仪,言谈举止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二、按委培单位排定的班次和作息时间,按时出勤并予考勤,不得擅自调休、调班、调岗、无故缺勤。
三、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密切关注危险源,永远将安全和职业健康放在第一位。
四、遵守委培单位关于人员管理、安全环保、操作规程、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
五、令行禁止、服从指挥,不自作主张,按师傅的要求或在其指导下工作,接到其他人员的指令或有不清楚的问题时,务必向师傅求证或求助。
六、关注上下班尤其是夜班途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关注租住房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或避险。
七、保持通讯畅通,尽量不要关机,便于相互联络与支援;更换手机号码必须及时报告组长和实习队。
八、做好实习笔记,做好周小结、月总结、阶段性总结,公司将其作为实习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定期组织检查。
九、注意资料保密,不将实习期间关于委培单位的任何书面材料(包括电子版)交予第三方组织或个人。
十、建立“小组组长→实习现场负责人→实习队队长→总负责人”的逐层联络协调机制。小组内个性化、一般问题,可由小组负责人协调解决;共性、较重要或需要横向协调的问题,由实习现场负责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由实习队队长及总负责人协调解决。遇到突发情况,实习人员或其上级管理者应及时与实习现场负责人联系,由公司协调处理,实习人员及其家长不得直接与委培单位接触。
十一、建立实习期间议事与考评制度。每两周由实习现场负责人组织召开小组(副)组长以上人员例会,听取各区域实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实习队负责人报告;每月由实习队会同委培单位组织月度考评,每一实习阶段结束(如转换实习区域或岗位)时组织阶段性考评,实习全部结束时进行总评。
十二、实习期间擅自中止实习、离岗或因违反实习纪律被委培单位辞退者,解除合同或实习协议。十
三、实习期间请假须办理有关手续:
1、请假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师傅、所在部门培训专管人员请假,并至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书面准假手续,销假后将有关证明交予所在部门培训专管人员。
2、病假须持医院证明,四证齐全(挂号单、病历卡、病假单、药费单据)。
3、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三日以内须事先经人力资源培训主管批准,五日以内须事先经培训总负责人批准,五日及以上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未经公司同意而直接向师傅请假,视为缺勤,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5、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应针得所在部门培训专管人员、拟调班人员及其师傅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