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村村规民约
作者: 东关村发布时间: 2010-12-30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3、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5、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6、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8、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9、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提倡晚婚晚育。
10、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11、村干部要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做到“站的正、行的稳,多办事、办好事,勤走访、多交流,不生事、不误事”,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贡献。
《东关村村规民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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