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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党务

发布时间:2020-03-03 15:35: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块

新 河 中 学

学 校 党 支 部 职 责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其主要职责是: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在本校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2、加强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监督学校行政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和校务公开工作;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员和干部的廉洁自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纳新党员工作,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6、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不断推进和完善学校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的团队,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

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2、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3、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4、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5、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和或是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块)

新 河 中 学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

第四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效果及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党总支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六条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1、对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2、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且不做解释或说明的;

3、应进行公开但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2、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公开程序,不认真落实上级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不认真解决,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4、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四、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处分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委。

(第三块)

新 河 中 学

党 务 公 开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尚文军(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何生玉(校长)

组 员:李逢辉(副校长) 马尚元(党支部委员)

党 务 公 开 监 督 小 组

长:雷志荣(副校长)

副组长:白学本(政教处主任)

员:李建民(教导处主任) 雷明德(年级组长)严惠萍(妇工组长)

党 务 公 开 的 内 容

1、固定公开内容:

①党支部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②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③党支部党建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④党员照片、党员基本情况和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2、定期公开内容:

①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服务性、群众性等需要公开的活动情况; 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情况;

③新党员发展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

④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3、即时公开内容:

①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进展落实情况,单位中层干部任免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②党支部、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情况;

③党支部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④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开展的各种活动情况;

⑤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第四块)

新河中学

校 务 公 开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从而提高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水平,特制订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改革稳定发展,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

组 长:何生玉(校长)

副组长:李逢辉(副校长)

雷志荣(副校长) 成

员:李建民 白学本

高续善

孔祥军

责: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如确立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制订原则,规划内容和形式,对校务公开实行宏观调控。

监督小组

长:尚文军(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马尚元(党支部委员) 成

员:

责:及时反馈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对校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监督校务开工作是否落实。

三、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内容全面,突出重点,便捷及时。

四、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

2、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

3、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

4、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5、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6、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五、公开形式

1、建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教代会的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3、利用教师大会、校园网,及时公开教师关注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

4、多形式、多渠道及时了解教师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保证校务公开收到实效。

5、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六、公开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2、分工负责,注重实效。

3、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第五块)

新河中学

校 务 公 开 制 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县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

7、学校主要领导每学年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8、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校务公开评议制度

一、评议对象:学校各处室、年级组。

二、评议内容

(一)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校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学校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

(二)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

(三)公开制度。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公开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公开程序是否系统全面等;

(四)公开效果。校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满意和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评议方式

(一)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群众发放或在网上张贴,供群众评议;

(二)代表评议。组织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进行评议。

四、评议活动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议结束后要将情况及时汇总,提出书面意见向被评议处室、年级组反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以网上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反馈。

五、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校务公开评议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第六块)

新 河 中 学

校务公开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搞好校务公开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规范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有效监督责任人的行为,杜绝在校务公开中产生违纪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监督小组对学校的公务公开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督,定期召集会议,解决在校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办事,如有违反,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三、不按照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应该公开的各项内容以及办事程序和工作规程,追究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的责任,监督小组可以对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和批评,并限期予以公布。

四、不按规定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有意回避问题,隐满真相,弄虚作假,追究主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按有关纪律和法规处理。

五、对学校基建项目,必须按项目实施的有关程序和法规进行,项目管理应保证监督小组人员参加,重大事项的决定和经费的开支要定期公开,如有帐实不符、帐目混乱等现象致使公开内容不真实,造成虚假的公布,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六、不公布学校的收费标准,或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在教师职称考核和评定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和评定,不公开参加评定的人员、不公开评定办法和条件、不公开评定的结果,造成群众意见和怀疑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并责成责任人立即予以纠正。

八、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隐瞒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包庇违纪人员,或责任性不强,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予以处理。

九、在班费开支和班级代收费上缴的过程中,班主任在学期末必须向学生公布开支情况,学生产生疑义,要及时解释。对乱开滥支造成影响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班主任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十、学校班子成员和教职工要虚心接受学生、家长和校外人员的批评意见,对批评者不能打击报复,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党务校务公开栏内容

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党务校务公开调查问卷

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精)

临朐县职业中专党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一季度小学党务校务公开总结

学校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礼士中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校务、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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