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改革,2008年7月,**市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办案实际,制订了《**市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正式推行。实施半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凸显出了
不少问题。今年2月份,市院**副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卷宗、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就全市2008年下半年量刑建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
一、对我市开展量刑建议以来工作实效性的总体评价
2008年下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向法院提起公诉387件634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215件377人,提建率72.52%,法院判决采纳量刑建议270人,采纳率72.47%。这说明量刑建议作为公诉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已在我市全面推行。详细情况见下表:
分类
院 名
提起公诉
件∕人
提出量
刑建议
件∕人
提
建
率
采
纳
人
采纳率
%
利通区院
145∕20
521∕39
15
39
100
青铜峡院
59∕110
51∕80
89.9
75
93.8
红寺堡院
32∕56
32∕56
100
38
67.9
同心院
60∕96
26∕49
43.
393
1盐池院
45∕7
445∕74
100
48
64.9
市 院
46∕93
40∕79
86.9
61
77.
2合 计
387∕634
215∕377
72.5(均值)
270
72.5(均值)
此外,调研组还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向基层法院领导和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以及比较有社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等征求了解各方对检察机关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态度和建议,并发放了124份问卷调查表,基本情况是:
份数/支持率
地区
检察院/
支持率%
法院/
支持率%
律师/
支持率%
利通区
8/100
7/14.
35/80
青铜峡
18∕100
19∕26.3
11/100
红寺堡
8∕100
7∕42.9
3/100
同 心
8∕100
7∕14.3
3/100
盐 池
9∕100
6∕50
5/100
合 计
51∕100
46∕29.6(均值)
27/96(均值)
从数据分析和调研组掌握的情况看,量刑建议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其具体表现:
1、多数院都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思想上明确认识量刑建议是通过判前矫正的方式依法促进量刑公开公正,是对判决结果监督职能的前移。在市院的《办法》下发后,有的基层院领导对外积极与人民法院联系沟通,进行工作衔接,对内合理调整办案力量,有效设置办案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为此项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各院检委会委员和公诉人员均一致赞成支持开展量刑建议,并积极投身到理性探索和工作实践中去。
2、量刑建议的提起率较高,平均提建率达到了市院70%以上的规定指标。市院和青铜峡院的提建率都超过了80%,红寺堡和盐池两院的提建率达到了100%。说明各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很高,市院倡导的执行力文化和细节文化建设已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3、量刑建议的判决采纳率超过预期目标。尤其是青铜峡院一枝独秀,判决采纳率超过90%,其他各院及市院的平均判决采纳率亦达72.5%,与上海市检察机关2003年以来平均70%的判决采纳率相较,高了2.5个百分点。反映出各院量刑建议的质量和准确性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使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机制有了可靠的信心支持和执行依据。
4、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引入公诉办案不仅仅只是约束和规范乃至监督审判机关的量刑裁决,更是有效促进公诉办案水平的有力措施。在听取汇报和查阅卷宗中,我们欣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