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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03 08:04: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试行) 二OO九年九月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 4.1 建设单位 4.2 设计单位 4.3 施工单位 4.4监理单位 5 渗漏防治 5.1地下室工程 5.2 楼地面工程 5.3 屋面工程 5.4 墙体工程 5.5 门窗工程 6 开裂防治

6.1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 6.2墙体工程 6.3抹灰工程

7 几何尺寸和平整度控制 7.1 室内标高 7.2 几何尺寸控制 7.3平整度控制

8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8.1材料 8.2 设计 8.3施工 8.4监理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试行)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统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1.0.2 本措施适用于我省新建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0.4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技术措施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住宅工程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 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

针对住宅工程的渗漏,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采取的综合性防治方法。 2.0.3 住宅工程裂缝控制技术措施

对住宅工程裂缝控制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 2.0.4 抗裂砂浆

采用抗裂剂与水泥、砂按一定重量比搅拌制成的砂浆。 2.0.5 防水隔离层

防止建筑楼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楼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 见证取样送检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3 基本规定

3.0.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3.0.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对于施工合同已签定的工程,如施工单位按照本措施要求组织实施,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而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

3.0.3 设计单位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相关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底。

3.0.4 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列章节,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0.5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0.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3.0.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3.0.8 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或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推广证。

3.0.9 防水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0.10 防水材料质量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1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所规定的以外,还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核查相关资料。

4 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 4.1 建设单位

4.1.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通病防治的责任及奖罚措施。。

4.1.2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4.1.3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1.4 督促建设各方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4.1.5 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措施的要求。

4.1.6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督促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防止二次装修损坏、破坏建筑物。

4.1.7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4.2 设计单位

4.2.1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对易发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方案,并用节点构造详图予以明确。

4.2.2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对设计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明确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4.2.3 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4.2.4 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4.3 施工单位

4.3.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严禁使用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3.2 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当将设计不当或不符合本规程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4.3.3 施工单位应在住宅工程开工前单独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3.4 根据经审查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开展样板示范。

4.3.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4.3.6 经检验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4.3.7 在采用新材料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4.3.8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因后道工序会覆盖的重要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4.3.9 记录、收集和整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方案、材料检测、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3.10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

4.4 监理单位

4.4.1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4.4.2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 4.4.3 编制《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 4.4.4 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5 应加强工序质量监控,强化事前控制,将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

4.4.6 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自检和专检制度,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对易产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或工序,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确保每一道工序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4.7 工程竣工时,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和评价结果写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 渗漏防治

5.1地下室工程渗漏防治 5.1.1设计

地下室工程应进行防水设计,地下室防水设计应包括: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及其技术指标、附加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及技术要求、工程的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的防倒灌措施等。明挖法施工的地下室工程的结构自重应大于静水压力造成的浮力,在自重不足时应采取锚桩或其他抗浮措施。

1、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根据工程埋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工程使用功能等确定,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表5.1.1-1 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工程埋置深度H(m)

设计抗渗等级 H

P6 10≤H

P8 20≤H

P10 H≥30

P12 2)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80℃。

3)防水混凝土应明确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及其主要技术指标。

4)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在软弱土层中不得小于150㎜。

5)防水混凝土结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50㎜,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并应采取相应抗裂措施。

6)防水混凝土的设防高度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和毛细管水对结构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周围水文地质变化的影响。 7)地下室墙板迎水面侧水平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水平钢筋应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 2 附加防水层

1)附加防水层应根据地下室防水等级、地下水位高低及压力作用状况、结构构造形式和施工工艺等因素,选择确定附加防水层的品种规格、层数、厚度及主要技术指标等要求。当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时,应再增加两道附加防水层,当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时,应再增加一道附加防水层。

2)经常处在地下水环境,且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附加防水层宜采用卷材或涂料防水层。

3)卷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和延伸性。卷材防水层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并应在地下室外围迎水面形成封闭的防水层。 4)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宜采用1∶2.5水泥砂浆找平。卷材防水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º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300~500㎜。

5)无机防水涂料层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地下室结构的迎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好的粘结性。

6)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阴角直径宜大于50㎜,阳角直径宜大于10㎜,在底板转角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并应增涂防水涂料。

7)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厚度不得小于3.0㎜;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应小于1.5kg/㎡,且厚度不应小于1.0㎜;有机防水涂料的厚度不得小于1.2㎜。当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时,不宜单独使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防水。

3、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盒)、桩头

1)设计中应明确后浇带、变形缝以、穿墙管(盒)及桩头等细部的防水构造、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或明确选用标准、通用图集的索引号。

2)地下工程中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当必须设置时,宜设置在结构截面的突变处、地面荷载的悬殊段和地质明显不同的地方,并应根据地下水压、水质、防水等级、地基和结构变形情况,选择合适的构造形式和材料。

3)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用于沉降的变形缝最大允许沉降差值不应大于30㎜。

4)后浇带应设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宽度宜为700 ㎜~1000㎜。

5)穿墙管与内墙角、凹凸部位的距离应大于250㎜,相邻穿墙管间的距离应大于300㎜。穿墙管线较多时,宜相对集中,并应采用穿墙盒方法。

6)桩头应进行防水构造节点设计,并且桩头防水应与主体防水层连为一体,形成整体防水性。 5.1.2 材料

1、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配置而成,其最小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高0.2Mpa。

2)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用。

3)防水混凝土中掺入的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Ⅱ级,其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

4)根据工程需要,防水混凝土中需掺入的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5)防水混凝土用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泵送时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输送管径的1/4。防水混凝土用砂应选用中粗砂。 2 附加防水层

1)附加防水层使用的防水材料及配套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2)卷材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不同品种卷材的厚度

卷材品种

高聚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

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改性沥青聚乙烯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 沥青防水卷材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聚乙烯丙纶 复合防水卷材

高分子 自粘胶膜 防水卷材

聚酯

毡胎体

无胎体

单层厚度

(㎜)

4≥

3≥1.

5 ≥1.5

≥1.5

卷材≥0.9 粘接料≥1.3

芯材厚度≥0.6

≥1.2 双层总

厚度(㎜)

≥(4+3)

≥ (3+3)

≥(1.5 +1.5)

≥(1.2 +1.2)

≥(1.2

+1.2)

卷材≥(0.7+0.7) 粘接料≥(1.3+1.3) 芯材厚度≥0.5 —

3)防水涂料品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潮湿基层宜选用与潮湿基面粘结力大的无机防水涂料或有机防水涂料,也可采用先涂无机防水涂料而后再涂有机防水涂料构成复合防水涂层;② 冬期施工宜选用反应型涂料;③ 埋置深度较深的重要工程、有振动或有较大变形的工程,宜选用高弹性防水涂料;④ 有腐蚀性的地下环境宜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有机防水涂料,并应做刚性保护层;

3、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盒)、桩头

1)浇筑后浇带用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和抗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水中养护14d后的限制膨胀率不应小于0.015%。

2)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应具有缓胀性能,7d的净膨胀率不宜大于最终膨胀率的60%,最终膨胀率宜大于220%。

3)桩头所用防水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湿固化性。 5.1.3 施工

1、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施工前应做好排水工作,不得在有积水的环境中浇筑混凝土。

2)防水混凝土配料应按配合比准确称量,严禁采用体积比配料,计量器具必须定期标定。 3)使用减水剂时,减水剂宜配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

4)防水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大于500㎜。防水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振捣,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浇筑时应及时排除泌水。防水混凝土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以减少混凝土表面的细微龟裂。

5)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6)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的墙体上。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处。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垂直施工缝位置宜留在变形缝处。

7)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混凝土界面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材料,再铺30~50㎜厚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8)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9)大体积防水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前,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混凝土内外温差对质量的影响。

10)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方形止水环。拆模后应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 11)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2、附加防水层

1)卷材防水层的基面应坚实、平整、清洁、干燥,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2)铺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五级及以上大风中施工;冷粘法、自粘法施工的环境气温不宜低于5℃,热熔法、焊接法施工的环境气温不宜低于-10℃。施工过程中下雨或下雪时,应做好已铺卷材的防护工作。

3)不同品种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1.3的要求。 表5.1.3 防水卷材搭接宽度 卷材品种

搭接宽度(㎜)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00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100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80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100/60(胶粘剂/胶粘带)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60/80(单焊缝/双焊缝)

100(胶粘剂)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100(粘结料)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

70/80(白粘胶/胶粘带) 4)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防水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施工,侧墙采用外防外贴法的卷材及顶板部位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施工。

5)卷材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顶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采用机械碾压回填土时,不宜小于70㎜,采用人工回填土时,不宜小于50㎜;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② 底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③ 侧墙卷材防水层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无机防水涂料基层表面应干净、平整、无浮浆和明显积水。有机防水涂料基层表面应基本干燥,不应有气孔、凹凸不平、蜂窝麻面等缺陷。 7)涂料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雾天、五级及以上大风时施工,不得在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及高于35℃或烈日暴晒时施工。涂膜固化前如有降雨可能时,应及时做好已完涂层的保护工作。

8)多组份防水涂料应计量准确,采用机械拌和,混合均匀。

9)防水涂料应分层刷涂或喷涂,涂层应均匀,不得漏刷漏涂;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OO㎜。 10)有机防水涂料施工完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底板、顶板应采用20㎜厚1:2.5水泥砂浆层和40~50㎜厚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② 侧墙背水面保护层应采用20㎜厚1:2.5水泥砂浆;

③ 侧墙迎水面保护层宜选用软质保护材料或20㎜厚1:2.5水泥砂浆。

3、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盒)、桩头

1)中埋式橡胶止水带应埋设在变形缝横截面的中部,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中埋式橡胶止水带的接缝宜为一处,应设在边墙较高处,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严禁在橡胶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 2)金属止水带宜折边,接头应满焊,焊缝严密。

3)变形缝用木丝板、麻丝或聚氯乙烯泡沫塑料板填缝时,木丝板或麻丝应经沥青浸透。 4)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清除接缝处的浮浆和污染,接缝处的理同本措施第5.1.3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

5)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浇筑完成,进行潮湿养护,养护期不低于28天。

6)穿墙管(盒)应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穿墙管的金属止水环宜为方形,止水环与管一定要满焊密实。穿墙管伸出外墙的部位,应采取防止回填土时将管体损坏的措施。

7)桩头防水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将桩顶剔凿至混凝土密实处,并应将桩头清洗干净;破桩后如发现渗漏水,应及时采取堵漏措施;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时,应连续、均匀,不得少涂或漏涂,并应及时进行养护。

5.2 楼地面工程渗漏防治 5.2.1设计

1、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进行防水设计,防水设计应明确细部的防水构造、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或明确选用标准、通用图集的索引号。

2、下沉式卫生间应在结构下沉部位和填充回填后分别设置防水层。

3、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及层间退台屋面、顶层露台、平台等周边墙体除门洞外,应向上设计一道同墙宽、高度不小于200㎜(且应符合墙体砌块的模数)的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

4、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他房间楼(地)面低30㎜,并且高低交接处的楼板负筋宜采用分离式设计,以保证浇筑混凝土时楼(地)面标高差。

5、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防水层沿墙面上翻高度不小于300㎜;有水喷溅到的墙面,防水层沿墙面上翻高度不小于1800㎜。

6、管道穿过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处,必须设置套管,套管顶部至少高出装饰面层50㎜。

7、一般单面临墙的管道,离墙应不小于50mm,双面临墙的管道,一边离墙不小于50mm,另一边离墙不小于80mm。

8、毛胚房卫生间的大便器、小便器、浴盆、洗脸盆及拖布盆的排水管管口应高出毛地面80~100㎜。 5.2.2材料

1、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的防水材料,宜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或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及聚乙烯丙纶卷材,基层处理剂应选用与涂料、卷材相配套的材料。

2、防水涂料、卷材及配套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下沉式卫生间填充层宜采用轻质材料,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2.3施工

1、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应与楼层板混凝土同时浇筑。

2、管道、地漏预留洞口应保证洞口成型尺寸和位置准确,严禁随意开凿洞口,预留洞口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安装前,预留洞口周边应凿毛,并仔细剔凿成上大下小的喇叭口形。 2)预留洞口的封堵应采用可靠的模板支设措施,底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封堵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并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

4)封堵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采用掺有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洞高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并在管道四周形成10mm×10mm的凹槽,用防水油膏嵌实。

5)管道安装、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施工完成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深度为20㎜~30㎜。

3、立管与套管的间隙应用防水嵌缝材料封堵密实。

4、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基层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圆弧应符合选用的防水材料的要求。防水层应铺涂至套管的上口。在突出楼(地)面的管根、阴阳角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增强。

5、找平层、防水层、面层施工前,基层应清扫、冲洗干净,并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6、楼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楼地面低5㎜。

7、烟道、设备管井根部向上300 ㎜的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8、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刮糙。

5.3 屋面工程渗漏防治 5.3.1、设计

1、屋面防水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屋面细部节点应有构造详图,并明确防水材料的品种、厚度。涂膜防水层应以厚度明确表示。

2、小高层及高层屋面应设计二道防水设防,并应有一道卷材防水。

3、屋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得小于3%,材料找坡不得小于2%。天沟、沿沟纵向找坡不得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

4、采用柔性与刚性防水层复合使用时,应将柔性防水层放在刚性防水层下部,并应在两防水层间设置隔离层。合成高分子卷材或涂膜的上部,不得采用热熔型卷材或涂料。卷材与涂膜复合使用时,涂膜宜放在下部。

5、作为防水层基层的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要符合规范要求,找平层应设分格缝,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大于3m,缝宽为5~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

6、当采用块状、散状的吸湿性屋面保温材料,室内空气湿度较大(大于75%)时,应设置隔气层,并应在屋面与墙面交接处沿墙面向上连接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小于150mm。

7、保温层厚度应经热工计算确定,保温材料不宜采用散状的吸湿性材料。

8、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应设置排汽系统。排汽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汽道位置应与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一致。

9、刚性防水屋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小于C30、厚度不小于40mm,并应配置双向钢筋网片(间距不大于250)。分格逢间距不应大于3m,缝宽不应大于30mm,且不小于12mm。刚性防层与山墙、女儿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宽度为30㎜的分格缝,分格缝应做柔性密封处理,并铺设高度宽度均不小于250mm卷材泛水附加层。

10、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块体材料等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11、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块体材料保护层应设置分格缝,并明确分格缝的密封材料。分格缝宽不宜小于20㎜,遇女儿墙、山墙及突出物处的分格缝宽度为30㎜。其纵横最大间距:水泥砂浆不大于1m,细石混凝土不大于3m;块体材料不大于9m,并应与找平层分格缝、排汽道的位置综合考虑。

12、屋面女儿墙、压顶等过长的纵向构件,应沿纵向每3米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女儿墙、压顶粉刷层每隔3米及易产生变形开裂部位设分格缝,分格缝宽为10mm,缝内嵌填密封材料。

13、在屋面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光伏系统时,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太阳能热水、光伏系统支架应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连接处应进行防水细部节点设计。 5.3.2、材料

1、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及配套材料等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2、作为防水层基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的体积配合比为1:2.5~1:3,并且宜掺抗裂纤维;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强度不低于C20。

3、保温材料不宜用水泥膨胀珍珠岩、水泥膨胀蛭石等水溶性保温材料。倒置式屋面应采用吸水率小、长期浸水不腐烂的保温材料。

4、卷材、涂膜厚度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卷材、涂膜厚度选用表

屋面防水等级

设防道数

合成高分子 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 沥青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 沥青防水涂料

合成高分子 防水涂料

Ⅰ级

三道及以上设防

不应小于1.5mm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2mm

-

5、防水层应根据防水等级及不同使用部位的要求分别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耐紫外线、耐腐蚀、耐霉烂、耐穿刺性能好的材料。防水材料与配套材料、复合使用的两种防水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6、密封材料应具有弹塑性、粘结性、施工性、耐候性、密封性、水密性、气密性和位移性。 5.3.3 施工

1、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和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2、屋面找平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找平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及本措施的要求确定分格缝的宽度、位置和间距,以及分格缝的成型方式。

2)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搅拌均匀,随拌随用。摊铺前基层应清扫干净,用水充分湿润。摊铺后应用靠尺刮平,木抹子搓压,并用铁抹子分两次压实和收光,并及时进行养护。

3)防水层基层的找平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找平层的转角处,均应做成圆弧形,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圆的弧半径不小于50㎜,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弧半径不小于20㎜。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成略低的凹坑。

4)施工后,应及时用塑料薄膜或草帘覆盖浇水养护,使其表面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5)找平层分格缝应填嵌密封材料。

3、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保温层施工前的基层应平整、干燥、干净。

2)板状材料保温层应铺平垫稳,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整体材料保温层应平整、压实。

3)保温层排汽道应纵横贯通,排汽出口应埋设排汽管,排汽管宜设置在结构层上,穿过保温层及排汽道的管壁四周应打排气孔,排气管应做防水处理。

4、防水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水层施工前,基层必须干净、干燥,并先做好细部节点的构造处理、排汽道的空铺条处理等。

2)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屋面坡度大于3%或屋面受震动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坡度大于25%的屋面采用卷材作防水层时,应采取固定措施,固定点应密封严密。

3)卷材应从低处向高处铺贴;天沟、檐沟宜顺天沟、檐沟方向从水落口处向分水线方向铺贴,尽量减少搭接。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4)卷材采用搭接法时,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搭接缝应采用材料性能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3.3的要求。 表5.3.3卷材搭接宽度(㎜) 铺贴方法

卷材种类

短边搭接

长边搭接

满粘法

空铺、点粘、条粘法

满粘法

空铺、点粘、条粘法 沥青防水卷材

100

150

70

10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80

100

80

10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胶粘剂

80

100

80

100

胶粘带

50

60

50

60

单缝焊

60,有效焊接宽度不小于25

双缝焊

80,有效焊接宽度10×2+空腔宽

5)涂膜防水胎体的增强材料,屋面坡度小于15%时可平行屋脊铺设;屋面坡度大于15%时应垂直于屋脊铺设。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不得相互垂直铺设。

6)涂膜防水胎体的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采用二层胎体时,上下层搭接缝应错开,其间距不应少于每幅宽度的1/3。 7)屋面防水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5、防水细部构造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天沟、檐沟的防水细部构造:沟内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2)檐口的防水构造:檐口800㎜范围内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或滴水槽。

3)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墙上的卷材或涂膜防水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下,也可压入墙凹槽内密封,凹槽距屋面面层不应小于250㎜;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应采用镀锌钢板压条或不锈钢压条钉压固定,钉距小于或等于450㎜,并用密封材料封严;泛水处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泛水宜采取隔热防晒措施。

4)水落口的防水构造:水落口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防水层贴入水落口内不应小于50㎜;水落口周围直径500㎜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先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水落口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深20㎜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平面水落口不得采用平面篦子。

5)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变形缝内应填充聚苯乙烯材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变形缝顶部宜用混凝土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6)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管道根部应抹出高于面层不小于30㎜的圆台,并与结构混凝土基层粘结牢固;管道周围与面层应预留20㎜×20㎜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夹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6、保护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设置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宜采用焊接型网片。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浇捣时,混凝土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并摊平,再放置双向钢筋网片,并在分格缝处断开,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浇筑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抹压时不应在表面加浆或撒干水泥。保水养护不少于14天。

2)保护层应按照设计及本措施的要求设置分格缝,保护层分格缝不宜采用切割法施工成型。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桨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涂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衬泡沫棒。分格缝上宜粘贴左、右均不小于200mm宽的卷材保护层。

3)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护层的交接处,也应留分格缝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7、平瓦屋面

1)平瓦屋面铺设前应进行试排,然后弹出纵横垂直线、屋脊线、沿口线,再进行施工,并应有相应的防止瓦片滑移措施。

2)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40mm。 3)瓦伸入天沟、檐沟的长度为50~70mm。

4)天沟、檐沟的防水层伸入瓦内宽度不应小于150mm。 5)瓦头挑出封檐板的长度为50~70mm。

6)突出屋面的墙或烟囱的侧面瓦伸入泛水宽度不应小于50mm。

8、油毡瓦屋面

1)铺设前应进行试排,然后弹出纵横垂直线、屋脊线、沿口线,再进行施工。

2)如为混凝土基层,油毡瓦应用专用水泥钢钉与冷沥青玛碲脂粘结固定在混凝土基层上;如为木基层,铺瓦前应在木基层上铺设一层沥青防水卷材垫毡,用油毡钉铺钉,钉帽应盖在垫毡下面。

3)脊瓦与两坡面油毡瓦搭盖宽度每边不小于100mm;脊瓦与脊瓦的压盖面不小于脊瓦面积的1/2;油毡瓦在屋面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铺贴高度不小于250mm。

9、架空屋面

1)架空隔热制品支座底面的卷材、涂膜防水层上应采取加强措施,操作时不得损坏已完工的防水层。

2)架空隔热制品下应清理干净,保证通风效果。

5.4 外墙渗漏防治 5.4.1 设计

1、住宅工程的外立面设计应简洁,减少凹凸形状。

2、住宅工程的外墙结构围护应采用低吸水性材料。

3、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与墙体材料特性相匹配的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墙体两种不同材料构件交接处应设置加强网。外墙外侧加强网应采用热镀锌电焊网(丝经为0.9±0.04㎜,网眼尺寸为12.7㎜×12.7㎜)或钢板网(厚度为0.9±0.04㎜,网眼尺寸为12.7㎜×12.7㎜),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外墙外侧加强网不宜采用网格布。

5、在凸出外墙面的线条、空调板、雨蓬、屋顶露台(平台)等部位上口的墙体中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防水翻边的要求同本措施第5.2.1条第3款要求),并且对对上述部位应进行防水节点设计。

6、设置砖砌女儿墙的平屋面工程,构造柱及其拉结筋应按规定设置。女儿墙根部应设高度≥250㎜的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女儿墙顶应设厚度≥60㎜的钢筋混凝土压顶。

7、外墙抹灰砂浆中宜掺用聚丙烯纤维(或其它抗裂材料)。

8、外墙装饰涂料宜采用防水性能优良的弹性涂料。

9、外墙抹灰面层应设置分格缝。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垂直分格缝间距宜不大于3m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缝深宜为8㎜~10㎜。

5.4.2材料

1、墙体砌块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施工时施砌的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窑停放期宜为45d以上(不应小于28d),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砌块进场后,在现场的堆场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3、砌筑砂浆使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砌筑砂浆用砂应采用中粗砂,不宜使用细砂,严禁使用混合粉。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后,方可使用。

5、砌筑砂浆使用的石灰膏应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磨细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6、砌筑砂浆中掺加的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承重墙体禁止使用有机塑化剂,填充墙使用有机塑化剂时,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7、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 5.4.3 施工

1、外墙砌筑时应严格控制灰缝饱满度,水平和垂直灰缝的饱满度均不得小于8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断裂的砌块严禁使用在外墙上。

2、外墙构造柱及圈梁支模时不宜留置洞眼,应采取穿墙螺栓、“步步紧”或其它固定措施。对于穿墙孔宜采用微膨胀剂砂浆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堵塞密实,对悬挑脚手架等预留洞,采用细石混凝土内掺膨胀剂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堵实。

3、混凝土外墙面的爬架孔洞、对拉螺栓孔洞,在挂网、抹灰之前,应清除孔洞内塑料管及杂物并用水冲冼干净,以1:2微膨胀剂砂浆,从内外分二次堵塞密实。穿墙塑料套管可采用电钻搅除。

4、砌体用块材施工前应根据砌块特性控制含水率,确保砌块砌筑施工时最佳含水量要求,严禁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砌体。

5、填充墙应分为二次砌筑(即在1.4m以下、1.4m以上分二次砌筑,应留置不少于5~7天的间歇期)。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30~80㎜的空隙,并应留置不少于7天的间歇期,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塞实,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应沿墙方向对称塞砌,斜砖宜为60度。两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预制式干硬性膨胀砂浆填塞、补砌紧密。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空隙的补砌方法如上所述。

6、外墙穿墙管道的套管应焊止水环,主管与套管间隙应使用柔性材料填塞,并用防水油膏或防水胶封口。

7、当门窗洞上口至梁底距离小于200㎜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上料口、施工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

8、外墙两种不同材料构件交接处的加强网,应按设计或本措施要求选用合格材料,加强网应采用锚栓固定,固定间距不得大于300㎜,外墙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

9、外墙抹灰前结构基层应刷界面处理剂以增强基层的粘结力。外墙抹灰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宜控制在5mm~7mm。抹灰层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应采取加强措施。

10、外墙粉刷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垂直分格缝间距宜不大于3m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缝深宜为8㎜~10㎜。

11、外墙粉刷停息点应留置在楼层混凝土梁或圈梁的中部,并且各粉刷层的停息点相互错开,面层应按分格缝一次性粉刷完毕。

12、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墙面凹线槽应在墙面凹槽内采取防水措施。

13、水落管应采用管箍钉固定牢固,管箍钉应伸入墙内不应少于100mm,禁止用小木楔固定管箍,管钉周边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14、外墙面砖铺贴粘结牢固,无空鼓、勾缝密实。外墙面砖勾缝,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专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应密实。二次勾缝采用5mm直径圆形抹缝工具来回拉至缝面光滑,表面擦抹整洁,并及时洒水养护。

15、外墙干挂饰面板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嵌缝,嵌缝深度不应小于3mm。预埋件、连接件处应进行防水处理。

5.5 门窗工程渗漏防治 5.5.1 设计

1、门窗工程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严禁无证设计。

2、外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保温与隔热性能等物理性能指标,以及门窗用型材、玻璃、五金配件等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

3、门窗水密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外门、外窗的框、扇下横边应设置排水孔,并应根据等压原理设置气压平衡孔槽,排水孔的位置、数量及开口尺寸应满足排水要求,内外侧排水槽应横向错开,避免直通,排水孔宜加盖排水孔帽;

2)拼樘料与窗框连接处应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水密封措施; 3)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应有防水密封措施;

4、由单樘窗拼接而成的组合窗,设计时应明确拼接方式,拼接处应考虑窗的伸缩变位。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8㎜,拼樘料与门窗洞口的连接处应设置预埋件或预留洞。

5、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接部位设置预埋件,不得直接固定在墙体上。

5.5.2材料

1、门窗材料应选用耐候性材料。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门窗型材、玻璃、密封条、密封胶、门窗锁、橡胶压条、螺钉、滑轮等材料和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外露五金必须采用不锈钢件或镀锌件。

3、门窗安装用聚氨酯发泡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T881的有关规定;外口封缝采用防水耐候密封胶。

4、门窗扇的密封条应选用经过硅化处理的密封毛条、改性聚乙烯或橡胶密封条。

5、用于安装玻璃的密封材料应选用橡胶系列密封条或硅酮建筑密封胶。

6、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和导热系数的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气密性现场检验。

7、现浇砼拦板上需安装外窗,拦板在支撑外窗框处的宽度不得小于150 ㎜。

5.5.3施工

1、门窗的制作、安装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施工单位严禁无图制作、安装门窗。

2、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3、门窗框安装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1:2.5~1:3的水泥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洞口与固定后的门、窗框的伸缩缝间隙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洞口与门、窗框的伸缩缝间隙(㎜) 墙体饰面层材料

洞口与门、窗框的伸缩缝间隙 清水墙及附框

10 墙体外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陶瓷锦砖 15~20 墙体外饰面贴釉面瓷砖

20~25 墙体外饰面贴大理石或花岗岩

40~50 外保温墙体

保温层厚度+10

6、门窗框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做为固定片与墙体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固定片的位置距离窗转角、中竖梃,中横梃150~200㎜,固定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大于600㎜。

7、门窗框固定时,应先固定上框,后固定边框。固定片固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墙洞口采用射钉或膨胀螺钉固定;

2)承重多孔砖墙洞口采用膨胀螺钉固定,并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3)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砌块,可在预埋的混凝土块上用射钉或膨胀螺钉固定,预埋混凝土块间距应符合固定片间距的要求;

4)设有预埋铁件的洞口应采用焊接方式固定。

5)严禁在砖砌体上使用射钉固定,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7、门窗框与墙身间缝隙,应于洞口清理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8、门窗框外侧应留5㎜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清理干净、干燥后,贴美纹纸,打密封胶,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做到表面光滑,无杂物、气泡。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9、室外窗台板最高点应低于室内窗台板8~10㎜,并应做成不应小于10%的向外排水坡度;窗上口及突出墙面的窗台板下部要做滴水槽或鹰嘴形。

10、推拉窗必须设置排水孔道,孔径大小、间距应适宜,室外窗台板饰面层严禁遮盖排水孔道,以保证底框槽内积水迅速排出。

11、门窗扇密封条和镶嵌玻璃的密封条应安装完好,镶嵌牢固。

12、外门窗安装施工完毕,外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密封完成后,应做淋水试验。 6 裂缝防治

6.1 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裂缝防治 6.1.1 设计

1、住宅设计时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及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厨房、浴厕、阳台现浇板不得小于90㎜。

3、平面横向尺寸变化大的开间、大小房间尺寸悬殊的小板、二层、屋面及建筑物两端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直径不宜小于φ8㎜。在砖混结构中,凹口阳角及阴角处应设置构造柱。

4、在现浇板断面急剧变化处、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板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0㎜,直径不应小于φ8㎜,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温度收缩钢筋在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5、在房屋各楼层面阳角处、阴角出及较大板块的四角部位上、下侧,宜设置直径与原面筋相同的双层双向间距100㎜钢筋,其范围为L/4(L为长跨尺寸),上侧钢筋放在负筋下面,下侧钢筋放在下部钢筋的上面,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d。

6、大柱边角部板上部负筋长度应从柱边起算。剪力墙柱根部板面负筋宜适当加强。

7、除底层框架结构外,砖混结构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240㎜,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宜大于300㎜。圈梁转角处应增加2φ12转角筋。

8、现浇板砼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 否则必须有减少混凝土收缩的设计措施。

9、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房屋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超长结构应进行温度变形分析,板内配筋沿超长方向的间距不大于150 ㎜,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温度应力产生的影响。

10、预埋管线不应集中通过楼板,应分散布置,设计中水、电、设备各专业应当相互配合,在同一位置管线重叠不得超过两层,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且不应超过50㎜,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5㎜。

11、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若在跨中没有上排钢筋,则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表面增设φ6双向间距100宽600㎜的钢筋网片,多根管线并排时,增设钢筋网片的宽度应超出管线每边300㎜。

12、严禁将给排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梁板中。

6.1.2 材料

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对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对防裂抗渗要求较高的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铝钙含量不宜大于8%。使用时水泥的温度不宜超过60℃。

2、骨料。 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3%,石子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拌制混凝土宜采用中、粗砂,不应采用粉砂和细砂。

3、矿物掺合料。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Ⅱ级灰的标准,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粉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沸石粉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0%;采用复合矿物掺合料时,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掺和料的总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50%。

4、外加剂。选用外加剂时,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使用混凝土搅拌站中的回收水时,应经过沉淀,去除砂石、泥浆澄清后方可使用。

6、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根据要求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及工作性能等进行配合比设计。

7、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中粗骨料(石子)的用量,对于现浇混凝土楼板,每立方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

8、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混凝土的砂率,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

9、坍落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较小的混凝土坍落度;楼板、屋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宜小于120㎜;高层建筑混凝土楼板坍落度根据泵送高度宜控制在小于180 ㎜,多层及高层建筑底部的混凝土楼板坍落度宜控制在小于150 ㎜。

10、严格控制现浇楼板混凝土单方用水量≤180 kg/m3。

11、水泥用量,普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宜为270~450kg/m3,高强混凝土不宜大于550kg/m3。

12、混凝土供应商提出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和相关生产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6.1.3 施工

1、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夏季应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春季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以防止混凝土在塑性状态下因迅速失水,而引起塑性收缩裂缝。现场应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如停电、预拌混凝土供应中断时的处置措施)。

2、混凝土进入浇筑现场时应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宜大于180㎜,其它住宅不宜大于150㎜。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改变水灰比,提高混凝土的坍落度。

3、支撑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必须通过模板设计,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立杆应对准,并铺设垫板。现浇板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严禁在虚土上支撑模板。

4、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闭合并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

5、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水电管线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水电施工同步。

6、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及钢筋间距。混凝土浇筑时应铺设架空通道,保证钢筋不位移不变形,并应确定专人负责,全程监控。

7、现浇梁板中钢筋保护层的控制按以下要求执行:

1) 垫卡及垫块:禁止使用碎石做梁、板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梁、板的钢筋保护层宜选用塑料垫卡;当采用砂浆垫块时,强度应不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40㎜。梁垫块应垫于主筋处,厚度为纵筋保护层厚度减去箍筋直径。垫块上应按图6.1.3预留18#绑扎固定铁丝。

图6.1.3-1 2) 支架及马蹬: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小于φ10㎜时,应采用图6.1.3-2-a所示支架,支架间距为: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支架与受支承钢筋应绑扎牢固。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时,可采用图6.1.3-2-b所示马蹬作支架。马蹬在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大于800㎜,并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当板厚h≤200㎜时马蹬可用φ10钢筋制做;当200㎜≤h≤300㎜时马蹬应用φ12钢筋制做;当h大于300㎜时,制作马蹬的钢筋应适当加大。

图6.1.3-2-a

图6.1.3-2-b

8、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分散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线管间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5㎜。

9、现浇板混凝土浇筑时,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混凝土。

10、混凝土浇筑宜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11、混凝土板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初凝前宜进行二次振捣和初次抹压工艺,板混凝土在二次振捣后应进行表面一次抹压,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以减少板表面的细微龟裂。

12、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堆放建筑材料等重物。在没有采取特殊措施和承载能力分析的情况下临时堆载不得大于板的设计承载能力。

13、承重结构构件的模板支撑拆除必须使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跨度小于8m的梁板,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跨度大于8m的梁板及悬臂结构支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时,但上面仍然有施工荷载时,也不应拆除。

14、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应覆盖养护,可采用麻袋或薄膜包裹覆盖,并淋水保湿;对普通混凝土上述过程至少应持续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15、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清除交接面浮浆(石子外露1/3,不得将石子打断)和污染(严禁沾染油污),原混凝土面应提前淋水保湿72小时以上,浇筑时不得有明水。后浇带的位置和补浇时间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

16、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并加设临时支撑。

6.2墙体工程裂缝防治 6.2.1 设计

1、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应以控制变形值为主,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50㎜,并按规范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

2、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伸缩缝,对于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和混凝土砌块房屋长度大于35m时,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可能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的地方。

3、砌体结构构造要求:

1) 底层和顶层(包括跃层) 应沿外墙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小于120mm,且宜为砌块模数,宽度同墙宽,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层次沿外墙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上述纵向钢筋均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2) 房屋顶层两端1-2个开间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500mm的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2φ6,并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3) 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圈梁应沿内外墙拉通。顶层的门窗两侧应设芯柱或构造柱,并且在温度应力较大处增设构造柱。

3) 顶层、底层和女儿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4) 斜屋面应在檐口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4、框架填充墙构造要求:

1)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设置间距不大于4.2m的构造柱,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设置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或构造柱等加强措施。

2) 墙体高大于4m的,应增设厚度不小于120mm,且宜为砌块模数,宽度同墙宽,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

3) 每层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1~2道,配筋不少于2φ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4) 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5) 顶层框架填充墙采用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或耐碱玻璃网布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6)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内墙面应采用钢丝网(直径≥1mm) 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内墙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5、混凝土柱边门垛小于240mm、窗间墙小于360mm时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6、墙体尽量设置在梁体中部,不得直接布置于板上,确实免不了的要进行墙底部结构加强。

7、砌体拉结筋、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

8、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1.26平方米.K/W。

9、屋面保温(隔热)层或屋面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应设置分隔缝,并与女儿墙隔开,其缝宽应为30㎜。

10、当外墙设置通长窗时,窗台应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下应设置抗裂柱,间距不大于3m,抗裂柱内配不小于4φ12纵筋及φ6@200箍筋;压顶和抗裂柱纵筋搭接、锚固长度不小于500mm。 6.2.2 材料

材料要求同5.4.2的要求。 6.2.3 施工

1、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磕碰,防止缺棱掉角。不同品种的砖、砌块不得混砌。

2、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3、砌筑砂浆应使用砂浆搅拌机拌制。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当掺加外加剂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min。掺用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时投入外加剂溶液,外加剂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浆中。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好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2h和3h内使用完毕。

4、砖、砌块浇水及含水率:

1)常温状态下,烧结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严禁干砖上墙砌筑; 2)常温状态下,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8%~12%,严禁干砖或雨水浸泡含饱和水的砖上墙;

3)普通混凝土小空心砌块不得浇水,宜为自然含水率,潮湿的混凝土小空心砌块不得进行砌筑,当天气干燥炎热时可提前洒水湿润。轻骨料混凝土小空心砌块施工前提前洒水湿润,但不宜过多;

4)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可在砌筑面上应适量洒水;

5)当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应根据材料特性及专用砌筑砂浆的要求确定是否浇水及浇水方式。

5、砌筑方法:

1)对于抗震设防地区的烧结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应采用“三一”砌筑法砌筑,对于非抗震设防地区可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高于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

2)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应采用底面朝上反砌法施工。水平灰缝应采用坐浆法满铺小砌块全部壁肋或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应采用满铺端面法,即将小砌块端面朝上铺面砂浆再上墙挤紧,然后加浆插捣密实,并随砌筑随将灰缝勾成3~5㎜的凹缝。

3)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的水平灰缝采用铺浆法,一次铺浆长度不得超过两块砌块的长度;竖向灰缝采用满铺端面法(方法同上),并随砌筑随将灰缝勾成距墙表面为3~5㎜的凹缝。

6、砌体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

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灰缝厚度及灰缝饱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控制在8~12㎜。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低于70%;

2)混凝土小空心砌块的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应控制在8~12㎜。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

3)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的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5㎜,竖向灰缝宽度宜为20㎜。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竖向缝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

4)当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灰缝厚度应根据材料特性及专用砌筑砂浆的要求确定,但灰缝饱满度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7、砖、砌块搭接长度:

1)烧结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5mm。

2)混凝土空心小砌块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3)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的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不应小于150㎜。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8、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小高度的2/3。

9、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靠连接,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拉结筋未端应有90°弯钩。

1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4m以内。

11、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30~80㎜的空隙,并应留置不少于7天的间歇期,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塞实;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应沿墙方向对称塞砌,斜砖宜为60度,两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预制式干硬性膨胀砂浆填塞、补砌紧密。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空隙的补砌方法如上所述。

12、当门窗洞上口至梁底距离小于200㎜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上料口、施工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

13、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斜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开槽深度不宜超过墙厚的1/3;管道埋设完毕后,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或干硬性砂浆填封密实牢固,抹灰层应设置耐碱玻璃网布加强网片,网片宽度应跨过槽边150㎜。

14、采用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15、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6.3抹灰工程裂缝防治 6.3.1设计

1、设计应明确抹灰工程的具体作法、材料要求、构造详图等。

2、底层抹灰砂浆强度不应高于基层墙体,中层抹灰砂浆强度不应高于底层抹灰砂浆。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上。

3、基层为混凝土、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表面应设计界面处理剂进行界面处理。

4、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轻质隔墙板的抹灰宜采用石灰砂浆、混合砂浆或粉刷石膏。

5、外墙粉刷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间距不大于6m,其中女儿墙内侧及压顶粉刷的分格缝间距不大于3m,分格缝应有节点详图,并有防水处理措施。

6、外墙、顶层粉刷面层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7、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内墙面应采用钢丝网(直径≥1mm) 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内墙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外墙采用钢丝网(直径≥1mm) 抹灰加强带进行处理,外墙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 6.3.2材料

1、抹灰工程使用的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品种、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厂三个月后的水泥,应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抹灰工程用砂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

3、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天,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天,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

4、磨细石灰粉的细度过0.125mm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最少不小于3d。

5、粉刷石膏自生产之日起,存储超过三个月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

6、抹灰基层处理用的界面处理剂,宜选用与墙体材料特性相匹配的专用界面剂。

7、外墙涂料层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洗刷的弹性涂料;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

8、禁止使用淘汰材料(如107胶等),108胶应满足游离甲醛含量≤1g/kg,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3.3 施工

1、基层处理

1)清除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并浇水湿润。

2)管道穿越的墙洞应及时安放套管,并用1:3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

3)电线管、接线盒应安装牢固,管道埋设完毕后,线槽、盒槽四周用1:3水泥砂浆或1:1:6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对空隙大的用细石混凝土),表面用木抹子拉毛,并设置加强网片,网片宽度应跨过槽边150㎜。

4)消防箱,配电箱应安装完毕,四周用砖砌堵实,箱的背面铺钉钢丝网,钢丝网应盖过原预留洞边150mm。

5)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混凝土等抹灰基层应采用机械喷涂或笤帚涂刷界面处理剂,并喷水养护。

6)混凝土表面凸出部分应剔平,并将蜂窝、麻面、露筋、疏松部分剔到实处,刷胶粘性素水泥浆(内掺水重10%的108胶)或界面剂,然后用1:3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平。

7)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轻质隔墙板表面的缺楞掉角处,应用1:1:6水泥混合砂浆(掺用水量20%的108胶水)分层修补平整,每遍厚度为5~7㎜。

8)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应采用膨胀细石混凝土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封堵密实。外露钢筋头、铅丝头及木头等要剔除干净。

9)轻质隔墙板应将胶泥满抹板顶及板侧凹槽内,挤紧板凹凸槽面,并用铁件固定轻质隔墙板,板间缝隙宜为5㎜,板下空隙用1:2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嵌并捣实。

10)两种不同材料构件交接处、施工过人洞砌体接槎处应铺设加强网,加强网应按设计或本措施要求选用钢丝网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内墙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外墙加强网宜使用钢丝网,钢丝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

2、墙面抹灰

1)砌体砌筑完成后,15d内不宜进行大面积粉刷。

2)抹灰前基层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浇水量以水分渗入基层深度约8㎜~10㎜为宜,混凝土基层浇水渗入深度可浅些。浇水量应根据施工季节、气候和室内外操作环境等适当调整。 3)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

4)抹灰应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后一层抹灰应待前一层抹灰七八成干后进行。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5㎜~8㎜。

5)外墙抹灰面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垂直分格缝间距宜不大于3m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缝深宜为8㎜~10㎜。变形缝等部位必须采用耐候密封胶封缝。

6)底层抹灰表面应拉毛,表面不应太光滑。内粉面层应按整面墙和天棚一次性粉刷完毕,中间不留接缝;外粉面层应按分格缝一次性粉刷完毕。

7)轻质隔墙板板缝用50宽玻纤网贴平、压实,满刮胶泥一遍。充分干燥后,用胶泥分两次将凹槽处刮成与表面相平,再分层粉刷。

8)外墙内面抹保温砂浆应在内墙面或顶板的阴角处相交。先抹完保温墙面,再抹内墙面或顶板砂浆,阴角处砂浆层直接顶压在保温层平面上;或先抹内墙面或顶板砂浆,在阴角处搓出30°角斜面,保温砂浆压住砂浆斜面。

9)每天施工完后,已失去强度的剩余砂浆不应上墙。

3、顶棚抹灰

1)混凝土顶板抹灰宜在上层地坪做完后进行。

2)混凝土顶板上外漏的铁钉、铅丝及木头应剔除干净,剩余的铁钉、铅丝头应刷防锈漆防锈。模板拼缝处的错位、突起应打磨平整。

3)混凝土顶板抹灰前应浇水湿润,底灰宜采用混凝土界面剂抹2㎜~3㎜厚,并随手扫毛,养护后再进行粉刷。混凝土顶板总抹灰厚度宜控制在12㎜以内。

4)混凝土基层平整度如小于3㎜时,顶棚可以采用免抹灰施工方法施工,采用免抹灰施工方法时混凝土基层清理干净后,必须先批一遍素水泥胶浆,干燥后才能批其他天棚腻子。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5、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应在拌和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气温高于30℃时,应在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

6、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养护期应不少于7天。

7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的控制 7.1 基本要求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测量方案,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方案应根据工程设计形式和特点、流水段的划分、施工部署等情况选择建立施工高程及平面控制网,以及不同施工阶段标高、轴线及几何尺寸的控制方法等。

2、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检验,由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3、高层建筑(11层以上)、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建筑物沉降。

4、工程开工前,测绘部门应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标高为依据,测定出建筑红线桩、定位桩和水准点,施工单位应据此进行工程定位放线测量,并根据审批后的工程测量方案测设出施工高程及平面控制网。工程定位放线测量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报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验线。

5、平面布置的柱网、开间、进深等定位轴线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7.2 室内标高

7.2.1 基础施工阶段

1、施工高程控制网中的水准基点应建立在施工现场适当地点,其点数不少于三个,点间距离以50~100m为宜,距建筑物的距离以不大于200m且不小于25m为宜,距回填土边线不宜小于15m。

2、水准基点可设置在平面控制网的标桩或外围的固定地物上,也可单独埋设。

3、基础施工阶段的标高控制可从水准基点直接引测。 7.2.2 结构施工阶段

1、工程施工到一层结构时,应及时将水准基点引测到一层结构柱或墙体上,作为建筑物±0.000以上标高传递的基准点,每栋房屋应有三处标高基准点,标高基准点一般设在首层+1.0m标高处。

2、房屋标高的竖向传递时,应分别从三处首层标高基准点分别向上引测到施工楼面,当三个点的标高差值小于3㎜时,可取其平均值为施工楼面标高控制点;否则应重新引测。

3、砌体施工时,根据楼面标高控制点精确设置皮数杆以控制砌体标高。第一皮砖或砌块下存在高差时,应用干硬性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

4、模板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及楼面标高控制点控制模板标高。现浇板底模上表面标高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

5、钢筋绑扎时,应根据楼面标高控制点,控制主次梁交接处、梁柱交接处梁板钢筋的顶标高,防止因绑扎后的钢筋顶标高偏差过大,而使混凝土标高产生较大的偏差。

6、浇筑混凝土前,应根据楼面标高控制点,在柱、剪力墙钢筋上抄设混凝土标高控制点,混凝土浇筑时根据混凝土标高控制点拉线检查混凝土的平整度,用水平刮杠刮平,然后表面用木抹子搓平。混凝土表面标高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

7、有防水要求的楼面、阳台与室内其它房间楼面标高有高差处,现浇楼板面层钢筋应分离式配置,混凝土浇筑前高低差处应可靠支设模板,以保证高差处楼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8、结构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根据楼面标高控制点在已施工完成的砌体、柱或剪力墙上引测出1.0m标高控制线。 7.2.3 装饰施工阶段

1、装饰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每层楼面标高控制点,检查、复测1.0m标高控制线,并确保每个房间四面墙、房间内独立柱子上均有1.0m标高控制线。

2、同一房间或楼层的楼地面面层、天棚粉刷、吊顶、窗台、栏杆、电气开关插座等的标高必须根据1.0m标高控制线为基准进行标高控制。

3、楼地面面层施工前,宜根据1.0m标高控制线在房间的四角、柱子边及门边等部位布设地面灰饼,地面灰饼的上口为地面成活后的顶面标高,地面灰饼可用20×20㎜马赛克粒子作顶面标志。楼地面面层施工时,应依据地面灰饼拉线控制楼地面面层标高。

4、天棚粉刷前,应根据1.0m标高控制线,在天棚下口的墙面上弹设天棚粉刷控制线,天棚粉刷时应依据天棚粉刷控制线控制天棚粉刷标高。

5、在依据1.0m标高控制线布设地面灰饼和弹设天棚粉刷控制线时,应根据房间净高推算值和实际测量数据,利用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和极差值做浮动调整。室内净高最大允许负偏差不大于20㎜,净高极差不大于20㎜。

6、外窗台高度不低于900㎜,且不得有负偏差。

7、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不低于1.10m),且不得有负偏差。

8、落地窗栏杆净高不低于900㎜,且不得有负偏差。

9、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装饰完成后的净高不应小于2.0米。 7.3 几何尺寸控制 7.3.1 基础施工阶段

1、施工平面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设计形式和特点,布设成十字形、矩形控制或其他形式的控制轴线网,控制轴线网中的每道控制轴线的两端均应设置轴线控制点。控制轴线一般应包括:

1)建筑物外廓轴线;

2)伸缩缝、沉降缝两侧轴线; 3)电梯间、楼梯间两侧轴线; 4)单元、施工流水段分界轴线。

2、轴线控制点应选在通视良好、土质坚实、利于长期保存、便于施工放样的地方。

3、基础施工时可利用轴线控制点,将控制轴线投测到基础施工作业面上,并且应在基槽开挖边线以外1~1.5m(具体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和基础垫层外适当位置设置龙门板,将控制轴线投测到龙门板上,以控制基础工程的轴线。 7.3.2 结构施工阶段

1、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根据控制轴线网中的控制点,将控制轴线投测至基础梁、基础柱或地下室结构的外表面上,并做好轴线标记。

2、对于多层建筑,可以使用经纬仪,并利用控制轴线网中的控制点和基础外表面上的轴线标记,将控制轴线直接投测到各施工楼层,作为各施工楼层的控制轴线。

3、高层建筑轴线传递

1)基础施工完成后,根据控制轴线网,在地下室顶板表面或1层顶板表面适当位置选择设立4个以上的投测点,投测点应可连接成闭合图形,并易于进行闭合校核,投测点间距不应大于所用钢尺长度。

2)在各楼层投测点的位置预留200×200㎜的投测孔,并保证上下视线通透。

3)各楼层施工时,可使用2″级激光经纬仪或激光铅直仪,在首层投测点上将控制点投测到作业楼面上,作为各施工层的控制轴线。

4、各施工层放线时,应先在结构平面上校核投测上来的控制轴线,控制轴线经校核闭合后,再测设细部轴线和墙、柱、梁、门窗洞口等边线以及装饰阶段用的20cm控制线,放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表7.3.2 施工层放线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外廓主轴线长度L(m)

L≤30

±5

30<L≤60

±10

60<L≤90

±15

L大于90

±20

细部轴线

±2

承重墙、梁、柱边线

±3

非承重墙边线

±3

门窗洞口线

±3

5、严格按照设计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墙、柱模板的立模限位,应优先采用焊接钢件的方法限位,即在伸出楼面的墙、柱纵筋外侧,按弹线位置,点焊钢筋头,以控制墙、柱立模的几何尺寸。

6、为确保结构层构件截面尺寸准确,表面平整,必须确保柱、梁、板模板标高尺寸准确。支撑系统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收模,不胀模。 7.3.3 装饰施工阶段

1、装饰施工阶段,室内几何尺寸的控制应采用20cm控制线,即在柱、墙体边的楼地面上,距离柱、墙体外边口20cm处弹设20cm控制线,作为室内粉刷与设备安装放线的依据。20cm控制线可在各施工层放线时弹设,也可在进行装饰施工前弹设。

2、每个房间装饰施工前,应根据房间净开间、净进深的推算值,以20cm控制线为基准线进行房间校方。

3、房间校方后,依据20cm控制线在四周墙面打墙面抹灰灰饼,该灰饼的厚度就是抹灰层的厚度。

4、在依据20cm控制线打墙面抹灰灰饼时,应根据房间净开间(进深)推算值和实际测量数据,利用室内净开间(进深)允许极差值做浮动调整。净开间(进深)允许极差不得大于20㎜。

5、抹灰灰饼具有一定强度后方可进行墙面抹灰,抹灰时应依据灰饼进行操作。

6、如果混凝土墙面收、胀模或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偏差值较大,可根据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值,进行调整,确保净空尺寸的准确。

7、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 7.4平整度控制 7.4.1 结构施工阶段

1、混凝土构件所用的模板制作应表面平直、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接缝高低差不大于2㎜,平整度不大于3㎜,安装应牢固。

2、每批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及时对模板的几何尺寸、轴线、标高、垂直度、平整度、接缝及支撑体系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每批模板拆除后应全数清理、保养并整修,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次使用。

4、梁板混凝土浇筑时,要及时对混凝土上表面进行整平,确保平整度符合要求。

5、砌体工程所用的砖、砌块的尺寸偏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在装卸和二次搬运时,严禁猛力倾倒,应保持边角整齐,按批次进行验收,外观不得有严重的裂缝、缺棱掉角等现象。 7.4.2 装饰施工阶段

1、室内粉刷时,应严格按照墙面灰饼进行分层抹灰,抹灰平整度度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不应大于3㎜。

2、天棚粉刷时,应按照天棚粉刷控制线进行粉刷,天棚粉刷应顺平。

3、楼地面施工时,应按照地面灰饼进行楼地面面层的施工,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水泥砂浆面层不应大于4㎜,地板砖面层不应大于2㎜。

8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8.1 设 计

8.1.1 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照《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753-2007)、《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东冷地区)》(DB34/T754-2007)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设计。 8.1.2 设计应采用成熟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鼓励优先选用列入部省级推广项目的技术和产品,但不得违反《推广证书》中规定“应用范围”的限定要求,严禁采用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8.1.3 设计应对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8.1.4 外保温工程的密封与防水必须有构造设计图和节点详图。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应做防水处理,在外保温系统上安装的设备、管道应固定于基层上,设备、管道和预留洞口应做密封和防水设计。

8.1.5 抗裂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也不宜大于8㎜。

8.1.6 优先选用弹性涂料饰面层;饰面层不宜选用粘贴面砖,确需采用面砖饰面,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施工及验收,保温材料系统供应商应按JG158-2004规定提供试验报告。胶粉聚苯颗粒外墙粘贴饰面砖的建筑总高度不宜超过40米。

8.1.7 当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8.1.8 在墙身变形缝、分格缝、材质变化、门窗四角和阳角等部位均应铺贴加强网。

8.1.9 对结构挑出部位如封闭阳台、门窗框洞口外侧、屋顶挑檐、女儿墙等部位应进行保温设计。

8.1.10 基层墙体应设有水泥砂浆找平层,找平层砂浆中宜掺用抗裂材料。

8.1.6凸出外墙的腰线、窗台板、屋面女儿墙及压顶等构件与室外接触部分均应做外保温。 8.2 材 料

8.2.1 保温系统的材料应采用厂家成套供应的产品,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确保所有组成材料彼此相容并具有稳定性;保温系统材料的生产厂家提供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材料、系统型式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否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2.2 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宜采用涂料饰面,涂料应选用透气性好的弹性涂料,并与保温系统相容,其腻子与涂料应匹配。

8.2.3 现场拌制的保温材料必须依照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资料要求进行,进行现场计量。 8.3 施 工

8.3.1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8.3.2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8.3.3 除采用预置保温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框、进户管线及墙上预埋件和预留洞口等应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8.3.4 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基层墙面应清理干净,外墙面的爬架孔洞、对拉螺栓孔洞、脚手架连墙件处孔洞等应填实修补完成。

8.3.5 外墙外保温系统基层的平整度应控制在4㎜以内,板类保温材料的粘贴方式要满足设计要求的错缝及套割规定,抗裂砂浆的厚度应均匀一致且满足规定,外墙转角处及门窗洞口要按标准规定增设加强网,抗裂砂浆的热镀锌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应位于抗裂砂浆的中部。 8.3.6 确保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与面层应粘结牢固,严禁空鼓、裂缝。

8.3.7 外保温施工不得在雨天作业;聚苯板薄抹灰外保温、胶粉聚苯颗粒外保温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风力不得大于5级;喷涂硬泡聚氨酯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风力不应大于4级。夏季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在阳光下暴晒。 8.3.8 聚苯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

1、聚苯板应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陈化42天或60℃蒸汽养护5天后方可上墙使用。

2、胶粘剂、抹面胶浆的配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并应根据施工情况控制拌制数量。

3、聚苯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不得出现通缝,墙角处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不应有拼接缝,应采用整块聚苯板切割成形,且板接缝距离角部不小于200㎜。

4、粘贴聚苯板时,应选择适当的粘贴方式,并严格控制贴板的平整度和板缝间隙。聚苯板与基层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松动、空鼓和虚粘现象。

5、对需要设置辅助锚固件的聚苯板,锚栓数量、锚固深度及锚固间距应满足设计或相关规定的要求。

6、聚苯板粘贴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抹面层的施工,并严格控制抹面胶浆层的厚度、增强网的铺设位置及其搭接宽度。 8.3.9 胶粉聚苯颗粒外保温系统

1、保温浆料、抗裂砂浆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搅拌,并保证搅拌充分、均匀,并应根据施工情况控制拌制数量。

2、保温浆料应分遍抹灰,每遍的抹灰厚度宜控制在20㎜左右,最后一遍抹灰厚度宜控制在10㎜左右,每两遍的施工间隔应在24小时以上。

3、保温层固化干燥后(一般为5天~7天)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抹面胶浆层的厚度和增强网的位置。

4、采用面砖饰面时,应使用面砖专用粘结砂浆和面砖勾缝料,粘结砂浆的厚度宜为5㎜~8㎜,面砖间缝隙不得小于5㎜。 8.3.10 硬泡聚氨酯保温系统

1、聚氨酯防潮底漆应喷刷均匀,无透底现象,不得漏喷。

2、门窗洞口侧边、装饰线条等处粘贴的聚氨酯预制件,应粘结牢固,粘贴涂胶面积不小于预制件粘结面面积的40%,不得出现翘起、脱落等现象。在预制件粘贴24小时后钻孔,钉入锚栓,钉头不得超出板面,每个预制件不少于2个锚栓。

3、聚氨酯喷涂的压力应达到10Mpa,每次喷涂厚度宜控制在10㎜以内。

4、在保温层喷涂后约4小时即可进行喷刷聚氨酯界面砂浆,聚氨酯界面砂浆应喷刷均匀,无透底现象。

5、使用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进行找平,宜分两遍施工,第一遍厚度不宜超过10㎜,两遍间隔24小时以上。

8.3.11 当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8.3.12 外墙面砖作为保温系统面层时,应进行粘贴强度检测。检测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基体或加强层表面,深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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