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须知
一、参加报考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志愿表上交区(县)、三线单位中招办后不得更改。
二、统一录取志愿栏的填报
1.\"零志愿\"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以及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久隆模范中学。上述学校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三线单位的考生,考生可填报一所上述跨区(县)招生的学校。考生填报本志愿必须参照分配到报考区(县)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
2.考生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必须参照分配到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
3.填写\"中高职贯通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学校招生公示中规定的户籍和身体条件等要求。
4.考生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中高职贯通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5.除\"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中高职贯通志愿\"外,统一录取志愿栏还设置了15个志愿,考生可自主填报在本区(县)、三线单位招生的各类学校及部分外区(县)招生学校。志愿表\"是否愿意征求志愿\"栏中,请在括号内填入\"愿意\"或\"不愿意\",不填的视为不愿意。
三、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核查在本区(县)、三线单位招生的学校计划及说明要求。学校代码与学校简称必须保持一致,如有差错,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四、考生须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水笔填表,书写必须端正、清晰,不得涂划、更改。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应承担相应责任。
《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