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
院学生会组织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策 书
一·活动主题:“点亮未来之星,创新人文校园”。
二·活动背景:份正迎“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月,为了更好深入的学习雷锋精神,提高我院学生文化修养,改变学生的精神面貌培养学生奋发向上拼搏进取的学习精神、树立榜样、学习先进、让更多的同学以一个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习生活当中为此来评选|“校园之星”。
三· 活动目的:为打造优质和具有内涵的校园品牌,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树立正确当代大学生形象,促进校园人文创建,特此提供“校园之星”魅力平台。通过榜样带动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同学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寻学习和生活的自信。
四·活动对象: 全员在校生 五· 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1日
六· 举办单位: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之星”活动由院学生会主办,路桥系、汽车系、管理系、信息系学生会承办。
七· 评选项目: 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舞蹈之星、书画之星、语言之星、实训之星、勤俭节约之星、创新之星、礼仪之星、雷锋之星。
八· 活动流程:
1、前期工作:晚自习各系宣传部进班宣传,以班级“校
园之星”为主进行评选
2、报名方式:以个人推荐为主,也可以有各系团总支、学生会推荐。在班级报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报名表。(人物及事迹材料要真实,符合评选主题及要求)
3、报名条件: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吃苦耐劳,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学习态度端正,善于创新。
4、(1)第一阶段:活动准备期
活动方案:承办方:各系团组织学生会
宣传方式:平面海报、条幅、广播站以及各班宣传
人员安排:报名:赵莎 整理资料:朱晓洁
调查组:马军、贾海鹏、寇永亮
宣传及收集vcr:王海龙、冯伟
(2)第二阶段:海选 阶梯教室
活动任务:初期推广、报名(以班级自荐的形式) 活动启动仪式、地点大操场(附件) (3)第三阶段: 初赛 阶梯教室
评委:岳生斌、王向东、李中元、李新春、朱成瑞 王生银、蔡飞、魏瑞英
公布进入复赛人员名单 加强宣传
评分统计人员:学院组织部
(4)第四阶段:复赛 礼堂
评委:何雪健、闫红丽、佐伽
公布进入决赛人员名单、让广播站宣传 指导老师对决赛人员进行指导培训 (5)第五阶段:决赛 礼堂
评委:学院领导及指导老师
节目脚本 主持人 礼仪 灯光、音响准备以及录制 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颁奖
5、评选类型及标准: (1) “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①.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善于思考,成绩优异;在“一帮一,一对红”活动中取得突出表现。 ②.学习成绩平均 80 分以上。
③.遵守学院各项纪律,按时上课并认真听讲,在同学中起到模范 带头作用;
④.英语过四级、计算机二级。
⑤.积极推动学院学风建设,勤学善思力行创新,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2) “体育之星”评选标准:
①.热爱体育锻炼,在一项或多项体育项目上具有一定特长;
②.团结同学, 热心推广体育运动, 能带动同学一起进行体育锻炼;
③.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
(3) “舞蹈之星”评选标准:
①.热爱才艺表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 各项文艺活动;
②.有过参加才艺类比赛的经验,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良好成 绩并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才艺类活动;
③. 有原创意识,能独自构思并创作才艺作品者(包括原、创音乐、原创校园话剧、音乐剧、小品、相声、舞蹈等) ;
④.文艺作品须通过 DV、PPT 等形式提交组委会,要求画面流畅、制作精良。 (4) “实训之星”评选标准:
①.积极响应和支持校内的各种实习活动,曾获相关奖励者;(例如:测量实训、钳工实习、电讯室实习等等)
②.现场模拟或实习结果;
③.实践经历真实可信,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得到老师、同学的广泛认同;
④.在创业实践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显示出较强的潜力和竞争力,并具有较强示范性,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
(5) “创新之星”评选标准:
①.崇尚科学、热爱科学,勇于创新,具备探索精神,对创新有浓厚的兴趣,有一定的科技成果;
②.积极参加学校科技创新活动,为学校的科技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并立志于创新方面;
③.有独立制作的科技作品,曾在校内外获奖者;
④.带动周围同学共同参与到创新研究中,团结互助,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严谨的研究态度。
(6) “勤俭节约之星”评选标准:
①.勤俭节约、自强奋进,用自身的勤奋努力在逆境中取得成功;
②.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
③.有勤工助学的经历,曾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劳动报酬;
④.通过个人的自强事迹,感动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 (7) “语言之星”评选标准:
①.上场个人演讲(三分钟) ②.随机抽题演讲; ③.即兴问答;
(8) “礼仪之星”评选标准:
①.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为人谦和礼貌; ②.气质突出,举止大方,衣着得体;
③.积极带动周围同学注意文明礼仪方面的问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④.在校内外参加活动时能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学院赢得荣誉,有礼仪或志愿者工作经验; (9) “雷锋之星”评选标准:
①.富有爱心,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保等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及校园各种公益行动;
②.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③.曾在校内外公益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应奖励; ④.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公益行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校园公益 活动的开展。
(10) “书画之星”评选标准
①.热爱书法绘画、对书画有一定造诣 ②.自己创作作品 内容要求健康向上
十· 预算经费: 荣誉证书、奖品及活动中宣传所需经费共计2000元;
院学生会组织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校园之星”活动负责人名单 活动总负责人:何学健
活动负责人:杨鹏涛、贾博、孟琳
组织人员:马军、赵莎、寇永亮、贾海鹏、郭泽斌、冯伟、朱晓洁、王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