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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管理表态发言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19 08:35:53 来源:表态发言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建法[1991]7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现将《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市场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下同)、建设监理,以及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从事上述发包和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承发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

第二章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

(二)总结交流建筑市场管理经验,指导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工程建设任务与设计、施工力量,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审核工程发包条件与承包方的资质等级,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下同)的执行情况;

(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宣传并监督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二)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依法核发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认和处理无效工程合同,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并根据当事人双方申请或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对工程合同进行鉴证;

(四)依法审查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经营资格,确认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第三章发包管理

第八条建立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手续。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相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

报建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当年投资额、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发包条件、工程筹建情况等。

第九条凡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其他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活动,须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第十条发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发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公民;

(二)有与发包时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实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本条第

二、三款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

第十一条发包工程勘察设计,除符合本章第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任务书已经批准

(二)具有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发包除符合本章第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二)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四)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五)建设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的勘察、设计必须委托给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的施工必须发包给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

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生产,必须发包给具有生产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企业。

第四章承包管理

第十四条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的单位(以下统称承包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方准开展承包业务。

第十五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包工程或者分包工程、提供劳务的施工企业,须依照《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持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证明和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证件,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勘察、设计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包任务,依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超级、超范围承包。

第十七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核验和监督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第十八条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不准在工程上使用。第十九条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让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图签、银行帐号等。

第二十条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严禁无证、照或越级承担建设监理业务。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承发包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签订承发包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十二条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价格政策、计价方法和取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扩大计价的各项标准,不得任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二十三条承发包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必须报双方的主管部门、经办银行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合同鉴证。

第二十四条承发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对于发包方利用发包权索贿受贿、收受“回扣”,或者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勘察设计或施工、责令停产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证、照或越级勘察、设计、施工的;

(二)非法转包工程的;

(三)出卖、出借、出租、转让、涂改、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账号、图签等的;

(四)无证、照或超级承担建设监理的;

(五)利用行贿、“回扣”等手段承揽工程任务,或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各自的职责进行查处。需要配合的,双方应积极配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在工程上指定使用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或者因设计、施工不按标准执行,造成工程质量、人身伤亡事故的,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暂行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建筑市场管理人员以权谋私、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村庄和集镇建设中的特殊情况可以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八七年二月十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推荐第2篇:建筑市场管理汇报

建筑市场管理汇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市城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全面落实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以强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系统“三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我市建筑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前一阶段主要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

一是在5月中上旬,召开全市建筑业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动员大会。对创建标准化工地工作进行再动员,强力推进。二是按省建设厅的要求,实现“三扩展、一提高”即创建标准化工地范围从市扩展到县,从大中工程扩展到全部符合条件的工程,扩展到全部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三是转发了省厅《创建标准化工地指导意见》。重点对架体搭设、临边防护、设备管理、用电设施、暂设工程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

2、开展“三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 一是制定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印发《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鸡西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三是根据不同阶段施工特点,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活动,重

1 点是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等。四是在3月下旬、4月上旬,针对“两会”召开及工程多处于开工准备期的特点,转发了省厅《关于做好春季解冻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开展春季大检查,针对高坠、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多发类型及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脚手架搭设等重点工程、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活动。五是在

5、6月份,结合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工程项目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治理。六是在7月份针对今年雨水多的特点,加强雨期施工的安全检查,重点是临时设施安全、高坠和坍塌。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将在施工现场作业的全部特种作业人员纳入管理范围,无证不得上岗作业,特别是对于首次取得证书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上岗前进行3个月实习操作的规定。二是认真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对新进场人员、转场、转岗人员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加强检查,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现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有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5月26日,我们印发了《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作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板,宣传展出,印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小册子千余份,发放到施工现场、各工地,结合宣传教育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班前教育和岗前教育。

二、下步主要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安全工作上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死角的责任网络体系,最主要的是落实施工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预防,注重抓细节,堵塞漏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按照《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督促企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我局根据下半年工程建设处于高峰期、高温雨期、抢工期、收尾期的特点,将结合日常检查,开展二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我局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是突出重点时段监管,根据施工旺季、收尾期、节假日、重要会议期等不同特点预先提示,重点检查。二是突出特殊气候季节时段监管,针对今年我市高温期雨量大,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周密的雨期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提前预警。三是加强对基坑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做好观测、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四是继续重点抓好高坠、物体打击、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找出深层次的原因和规律性,争取彻底整治到位。五是加大对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复杂工程、大型工程的监管力度,根据工程性质、危险度制定严密预案,消除事故

3 隐患。六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限期整改、停止施工的,确定专人跟踪问效,明确责任,要在整改期限前、开工前及时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标准化工地创建的推进力度,提高指导水平,保证创建质量,特别要提高县级工程标准化工地创建水平。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置标准图集》,进一步规范临时用电设施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其在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前提下,不断创新,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日臻完善。

4、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将监理企业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高监理单位安全意识,规范监理程序,提高人员安全管理业务素质入手,提升监理单位履行职责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审查方案不认真,安全检查敷衍了事的,依法严肃处理。

5、开展安全培训,促进企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1、12月份,组织开展对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

推荐第3篇:建筑市场管理总结报告

建筑市场管理总结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欢迎各位领导和兄弟区市的同行来我区指导工作。恳请各位领导对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近年来,按照市建管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以加快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创建标准化工地为抓手,我区建筑市场各项管理工作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我区在建单体工程1198个,面积600万平方米。全区共有建筑企业154家,其中,一级企业15家,二级企业90家,三级企业38家,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4.7万人,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骨干纳税行业。为了适应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构建健康和谐建筑市场的总体要求,我区适时提出建筑市场管理\"三为主、一加强\"的总体思路,即\"以培育建筑市场为主,以规范建筑市场为主,以净化建筑市场为主,加强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具体做法是:

一、以廉洁高效的服务培育建筑市场。近年来,随着开发区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始终以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使建筑业能够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在机关,我们深入开展了以\"廉洁\"和\"服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每年都以各种方式专访区内上百家建筑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针对企业发展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革服务方式和方法:一是发挥招投标指挥棒作用。积极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出台一系列考核办法,对一些在争创标准化工地、精品工程中有业绩,且守法经营的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二是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定期邀请省市专家到我区开展基础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培训学分制,不定期组织考核持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对考核不过关或培训学分不够的给予限制上岗处理,切实提高技术人员自我学习意识。三是简化服务程序。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们废止了十几项部门规章。设立行政审批大厅,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做到\"咨询一次告知、材料一次审清、费用一次办结\",实现了所有手续 \"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方便了企业办事。同时,启动了新一轮高效、便捷的工程验收备案办法,非住宅工程验收单位由10个压缩至4个,住宅工程验收单位由13个压缩至6个,缩短了验收备案时间和竣工决算时间。四是大力培育骨干企业。结合资质就位,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去年,区内总承包企业二级升一级1家、三级升二级9家,增加专业资质项目企业2家,区内建筑业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全区有项目经理1120人,关键岗位人员2300人,特种作业人员1530人,技术工人4994人,建筑业从业人员结构也日趋完善。通过政府的培育和企业的自主创新,我区涌现出一大批综合管理水平高、技术领先、善打硬仗的拳头企业,形成了强有力的建筑企业群体,仅集团企业达12家。针对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政府与

企业已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建筑企业争先创优的要求十分强烈,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引入和企业文化的塑造。据统计,我区建筑业每年都引进上千名大学毕业生参与企业管理,给企业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全区近85%的企业通过了ISO9002体系认证,区内企业间相互交流、相互切磋活动空前活跃。

二、以公开竞争的平台规范建筑市场。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方面,近年来,我们积极发挥\"两个杠杆\"的作用。一是启动招投标杠杆,把建筑企业放在公平竞争的平台上。具体是实现\"四个公开\",全面打造招投标\"阳光工程\"。一是加大有形建筑市场硬件投入。先后投入300余万元为开标室、服务大厅配备了高科技硬件设施。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开发区建设工程信息网,实现工程招标投标(招标申请、招标公告、资质审核、投标押证、报名汇总、评委确定、评标、中标通知书等)、证书管理(证书录入、证书查询修改、证书解押)、专家评委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等网上业务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坚持公开和监督并重。实现了标准公开(资格审查标准、评标定标标准及工程交易程序全部公开)、信息公开(招标信息、中标结果、诚信档案公开)、评标公开(建立了由多个专业、20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评标专家库,并与青岛市专家库实行联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每次开标限时随机网上抽取专家,对重要工程项目聘用青岛市或山东省专家评委)、监督公开(采取行政、法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确保交易程序的合法有效,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

制约的有效防控体系,将人为因素降为零,杜绝招投标工作的暗箱操作,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三是不断优化评标办法。在已制定的综合评标法、低价中标评标法等评标办法的基础上,试行了浮动合理价招标法、财政性投资项目公开工程预算价招标法,有效防止了企业串标、挂靠等不正当现象发生。目前正研究制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法。近年来,我区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始终保持100%。今年1-5月份,共完成招投标项目164个,工程造价14.99亿元,其中财政性投资项目58个,财政性投资工程比标底价节省资金3200万元。我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竞争环境日渐成熟,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区外企业均可参与我区建筑市场竞争,形成了区内外企业同台竞争、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局面。截至目前,外地入区企业总数已达100余家,占据了我区约60%的市场份额。二是启动信用评价杆杠,把建筑企业置于社会的监督下。一是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建筑业、监理业诚信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合同履约、队伍管理等量化到全区所有建筑、监理企业,建立起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每季度通过开发区建设工程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诚信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迫使企业练内功,挖潜力,提高自身竞争力。二是创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按照源头控制的总体思路,严格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在项目开工前,建

设单位必须缴纳工程中标价2%的农民工工资担保金,一旦发生拖欠,立即启动该项资金先行偿付民工工资。再是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每年3次拉网检查的重要内容,有问题的限期改正,不改的进入诚信考核。实践证明,这两项措施有效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通过开设民工夜校和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切实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建立新一轮检测市场管理体制。结合建材检测市场放开后出现的新问题,取消了企业自检结论的合法性,逐步提高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三、以严格的执法手段净化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管理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制度为先,形成持续的高压态势,走依法管理的轨道。一是队伍建设跟上。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建筑业执法队伍管理体制,将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直接作为执法人员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向社会聘请了14名义务监督员,日常监督执法人员行为。启动了末位淘汰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热情。二是严格执法靠上。重点把好\"三个关口\"。市场清出关。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建筑市场整顿力度,一年3次对全区所有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年初以来有3家企业被暂停招投标资格,2家企业被清出我区,有效净化了我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关。在进一步完善\"三加强二推广一联动\"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实施严管重罚,工程质量名列全市前茅。安全生产关。我区克服编制困难,调剂充实安监人

员,并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建筑安全检查专家库,形成了公平、合理的安全检查用人机制,缓解了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促进了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交流与提高。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促使企业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自控意识和自控能力。全面推行建筑安全\"零工作法\",实现安全防护\"零\"隐患、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生产\"零\"事故。在日常监管和拉网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安全专项整治的密度和强度,着力完善安全技术方案的论证、审批、验收、检查制度,逐步实现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安全事故真正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将安全生产纳入对监理企业的考核,充分发挥监理企业作用,监理企业实现了由单一的\"质量\"监理过渡到\"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全过程监理。年初以来,我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四、以一流的业绩加强标准化工地管理。一是全面发动。区领导高度重视标准化管理工作,多次部署推广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大部分企业都主动定标准、学规范、打基础,区内九成以上的施工企业自行组织观摩学习。二是广泛宣传。通过工地宣传栏、电视、黑板报及张贴标语、挂图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对标准化管理进行深入宣传,广造舆论,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典型引路。在全区率先培育了3个\"标准化示范工地\",经过多次现场观摩,在全区迅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我区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已全面推开。四是明确责任。列出创建工作排档表,实

行领导包片制度,将具体任务分解到个人,落实时限,坚持每周一汇报,半月一总结,每月一考核。五是建立奖惩机制。与全区建筑企业签定了《推广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对完成创建目标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给予政策扶持;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年度内将不得升级、增项和参加各种评优活动。同时,每周出一期创建标准化工地的简报,对工作突出的及时表扬,对工作拖拉的给予批评,并记录企业诚信档案。六是把好开工验收关。今年,我区新开工项目办理安全报监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否则不予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对未按照方案实施的,质监部门不予办理基础验收备案手续。严格的执法促进了建筑市场管理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良性互动。特别是推广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以来,我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了各类要素的管理,实现了市场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管理流程程序化、监控手段科技化,建筑工地已成为城市文明窗口,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各位领导,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上级部门和兄弟区市的关心支持下,虚心学习,总结经验,创新措施,以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推动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上水平。

谢谢大家。

推荐第4篇:建筑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隰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2011年整顿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的实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局结合全县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为依据,贯彻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扩大开放为先导,以项目崛起、绿色转型、特色跨越为主旋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服务企业、服务行业的主线,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紧紧把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目标,着力解决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势推进“366”,加快建设新隰州,努力开创我县开放、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2011年新开工项目,应实行招标的工程招标覆盖率达到100%,应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率达到100%,质量监督注册率达到100%,工程开工前规划“一书两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的办证率较去年相比大幅度提高。

(二)投入使用工程的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符合竣工备案条件的工程备案率达到100%,工程质量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三)坚决杜绝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标准化施工现场创建合格率达到100%。

(四)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达到规定标准,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现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六)建立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动态化、网络化管理。

(七)加强施工合同履约动态监管,全面推行劳务分包制度,施工企业及农民工上访投诉率明显降低。

(八)巩固和完善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土地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是否存在多占用土地面积、擅自改变原批准用途、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重点查处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擅自开工建设行为。

(二)规划市场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是否存在没有进行规划放线验收和建筑设计方案没有审查开工建设的行为;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未办理“两证一书”擅自开工建设行为。

(三)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行为;是否存在不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是否存在委托无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四)监理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检查监理企业是否存在转让资质证书、挂靠、越级承揽监理业务等行为;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理内业资料是否齐全、规范、详实。重点查处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现场监理不到位的行为。

(五)质量缺陷专项整治。依据《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通病)专项治理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要求制定预防质量缺陷的方案,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条文实施,重点解决地热、屋面、保温防水、塑窗、节能以及现浇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合格率低等质量缺陷。

(六)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程是否履行了安全报监程序,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是否达标,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等方面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七)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检查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代理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或包工头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不顾代理成本恶性竞争代理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违规操作问题。

(八) 建筑材料及试验专项整治.建筑材料是土木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做好检测及控制工作尤其重要。我们要加强对材料试验机构的监管,试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标准对水泥、建筑集料、混凝土外加剂、建筑砂浆、普通混凝土、建筑钢材、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等十几种常用建筑材料进行检验及评定。严厉惩治“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项目工程。

四、工作重点

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工作职责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监管,防止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规划放线验线监管。建设单位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规划放线,在规划放线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规划放线后规划部门对其进行验线,验线合格后准予开工建设。

(二)加强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审查投标报名单位法律资格,研究其提交的法律方面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资质等级、投标许可、安全、施工、收费许可等,审查是否属于被禁止投标资格之列。审查是否具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等。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投标资格。对符合法律资格的投标报名单位的技术资格、施工经验、人员安排、财务能力、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施工业绩和企业信誉、项目经理等方面进行资格评审。

(三)加强合同管理。从事建筑活动发包、承包和中介服务的,应遵循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必须以工程中标价为准,不得任意压低、抬高或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合同文本必须报相应的建设行政部门审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谨记任县长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一责任抓安全、第一投入抓安全、第一力量抓安全、第一执法力度抓安全”。加强质量监督,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备案手续。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建设行政部门核定质量等级;未经核定质量等级或者经核定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和投入使用。承包工程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和设备,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和设备。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建筑产品进行保修,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保修的质量应当经建设行政部门认可。

(六)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凭证。未提供结算凭证的,除已经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工程外,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七)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我县连续两年开展“项目年”活动,今年强力实施“城市扩张”工程,我们更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同时,从勘察设计、招投标、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环节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服务和监管,保障魅力山城旧貌换新颜。

五、工作步骤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1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在自查自纠阶段整改完毕,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整顿建筑市场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城建股、规划股、施工股、质监站、执法队等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检查,深入到全县在建工程现场进行联合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主体,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工整顿的停工整顿,该处罚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股室等部门的执法机构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做好大检查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跟踪处理及新开工项目的执法监察工作,巩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成果。

(四)总结评比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针对2011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情况组织考核,评选出最优、最差工程项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深入持久开展好此项工作不断夯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部门联合,有效推动整顿规范工作扎实开展。各股室相关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充分认识建筑市场秩序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全县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行五项制度,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一是预警谈话制度。针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出现的初步违法违规倾向或隐患问题,约定其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谈话,指出其行为已临近警界和任其发展的严重后果,否则将予以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公开曝光制度。对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处罚,并在全县公开曝光。三是相关股室协商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确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部署下步工作。四是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清出我县建筑市场。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

(三)依法行政,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各检查组成员要根据自身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坚持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与清理、整顿市场主体相结合,处罚责任单位与处罚直接责任人相结合,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或者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各方主体,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人员,也要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整理检查结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于每阶段末上报局领导研究。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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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三章 发包管理

第四章 承包管理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市场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理线敷设等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下同)、建设监理,以及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凡从事上述发包和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承发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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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履行下列主

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

(二)总结交流建筑市场管理经验,指导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工程建设任务与设计、施工力量,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审核工程发包条件与承包方的资质等,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下同)的执行情况;

(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宣传并监督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二)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依法核发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认和处理无效工程合同,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并根据当事人以方申请或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对工程合同进行鉴证;

(四)依法审查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经营资格,确认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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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包管理

第八条 建立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手续。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

报建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当年投资额、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发包条件、工程筹建情况等。

第九条 凡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其他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活动,须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第十条 发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发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公民;

(二)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实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本条第

二、三款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

等代理。

第十一条 发包工程勘察设计,除符合本章第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

件:

(一)设计任务书已经批准;

(二)具有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施工发包除符合本章第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二)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四)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五)建设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第十三条 工程的勘察、设计必须委托给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

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的施工必须发包给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

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生产、必须发包给具有生产许可证或经有关

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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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承包管理

第十四条 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的单位(以下统称承包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资信证书等证件,方准开展承包业务。

第十五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包工程或者分包工程提供劳务的施工企业,须依照《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持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证明和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证件,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勘察、设计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包任务,依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

第十七条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核验和监督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 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

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第十九条 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

程,不得非法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让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图签、银行帐号等。

第二十条 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严禁无证、照或越级承担建设监理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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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承发包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签订

承发包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十二条 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价格政策、计价方法和取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扩大计价的各项标准,不得任意

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二十三条 承发包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必须报双方的主管部门、经办银行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合同鉴证。

第二十四条 承发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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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对于发包方利用发包权索贿受贿、收受“回扣”,或者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勘察设计或施工、责令停产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证、照或越级勘察、设计、施工的;

(二)非法转包工程的;

(三)出卖、出借、出租、转让、涂改、伪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帐

号、图签等的;

(四)无证、照或越级承量建设监理的;

(五)利用行贿、“回扣”等手段承揽工程任务,或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

收取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各自的职责进行查处。需要配合的,双方应积极配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在工程上指定使用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或者因设计、施工不按标准扩行,造成工程质量、人身伤亡事故的,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暂行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建筑市场管理你员以权谋私,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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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村庄和集镇建设中的特殊情况可以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八七年二月十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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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鄂尔多斯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鄂尔多斯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7-10 点击数:224 ]

鄂尔多斯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鄂尔多斯市政府 鄂政发[2003]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统

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建筑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市场管理,是指市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对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中的一次性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以及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加工、生产、经营等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是指城镇市政道路、公区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

第三条 凡在我市境内从事上述建筑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从事建设管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市场实行分级管理制定。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直接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

1、国家自治区和直属单位在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2、鄂尔多斯市旗区所属的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基础设施项目。

各旗区行政区域内除上述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建筑市场管理和监督由各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 资质管理

第五条 下列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或者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或者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二)建设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

(五)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资质或者资格证书的其他单位。

第六条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方可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一)建筑工程师

(二)结构工程师

(三)监理工程师

(四)造价工程师

(五)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资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前款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 第七条 建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市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的档案资料,都要进入鄂尔多斯市建设信息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市外初次来我市参加建筑活动的企业,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地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证明等文件到鄂尔多斯市建委建立企业管理档案,确立外地企业信息管理用户名,进入鄂尔多斯市建设信息网,与本市企业一样,从招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接受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严格市场的准入和清出,淘汰不合格企业。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一视同仁,根据对企业业绩和不良行为的档案记录,对工程质量差,管理混乱或违法乱纪的单位清出市场,实行优胜劣汰。扶持一批素质高、工程质量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遵纪守法的优秀企业参与我市的建设。

第三章 有形建筑市场管理

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指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分包交易活动提供工程信息服务和招标投标活动服务的固定场所。

鄂尔多斯市市府所在地只设一个有形建筑市场,各旗旗府所在地要设有形建筑市场,所有应招标的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范围都要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有形建筑市场要通过建立信息网站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禁止规避招标、招标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

第十条 有形建筑市场要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政府有关部门进驻和工程交易各方办理工程报建、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手续提供条件。

第十一条 有形建筑市场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或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二条 有形建筑市场中的内部人员要严守纪律,不得参加评标、定标等活动;严禁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在履行职务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回避。

第四章 工程发包和承包管理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实行报建制度。凡属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范围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发包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发包或者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 鄂尔多斯市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报送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站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得使用。对于经审查发现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设计单位修改,凡不进行修改或者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发施工许可证。

(一)必须是公民、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筑工程适应的资金;

(三)必须招标的工程要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

(四)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不具备前款

(三)、

(四)项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

第十六条 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标底及概预算的编制发包给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招标发包分为公开招标发包和邀请招标发包。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工程,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不属于招标范围的,经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发包。

第十七条 房屋建筑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

(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

(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对于建设单位逾期不付款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和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司法解释,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对于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价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拟新开工的工程应视作建设资金不落实,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热、有线电视、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只要以上产品符合设计要求,有生产合格证,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产品不合格为由,强迫施工企业使用指定的产品,进行行业垄断。如发现以上情况,按《建筑法》相关条款追究单位或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规定,禁止肢解、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禁止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业务。

第五章 中介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者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属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中介服务。

禁止中介企业超越企业资质等级的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中介服务单位的名义承担中介服务业务。禁止中介服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中介服务业务。

工程中介企业不得转让中介服务业务。

第二十四条 咨询单位根据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性质确定应当回避的业务事项。

1、咨询单位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部门的委托对同一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开展咨询业务;不得接受招标方和投标方或两个投标方对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咨询业务。

2、任何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员均不得既是同一个工程项目编制业务的承担者,又是审价业务的承担者;

3、咨询单位和有关专业人员与被咨询项目的甲、乙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 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工程造价审价业务的,除政府有关部门(如:财政、审计、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需要可组织抽查、复审外,其他咨询单位不论资质等级高低,均不得再行重复审核。

第二十六条 凡属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凡国家和国有企业投资,国家和国有企业控股投资,股份制企业投资,住宅开发建设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投资额在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必须实行监理。

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监理招标投标制。凡国家和国有企业投资,国家和国有企业控股投资,股份制企业投资,开发建设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监理,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第六章 建设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现行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分包合同。

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和中标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九条 承发包合同签订后,首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工程合同对竣工结算期限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二十八日内提出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的,以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一条 各有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有权对工程造价咨询结论进行抽查,严禁工程造价咨询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

第七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构配件生产、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构配件生产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未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构、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不得偷工减料。因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饰和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擅自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管理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文明施工。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第三十五条 把住建材、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使用关。要从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禁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和构配件的,一经查出,要依法对所有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从重处理。

第三十六条 加强建筑安全的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到实处,将工程总承包造价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专项费用进行动态管理。由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文明实施情况,评定一个计取系数,待工程决算时,从总造价扣出此项费用,按安全监督机构评定出的系数计入工程总造价。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第四十一条 有形建筑市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分包,应当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做出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对于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分包管理,或者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甚至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鄂尔多斯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开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 咨询单位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已经其他咨询单位审查过的造价再进行重复审查而获取的收入将依法处理;对审查后的结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各相关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它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建筑市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原伊克昭盟行政公署1996年4月15日发布的《伊克昭盟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推荐第7篇:文化市场管理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你们好!今天我所讲的是,如何实现我所在部门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变。我所在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我们辩论小组成员也全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今天我就结合我们物业管理公司的特点,代表小组发表观点,以供大家探讨。

首先,我简要地介绍一下我们物业管理公司有哪些资源优势?

我们杭师院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于XX年,是杭师院后勤发展总公司的下属二级公司。在后勤发展总公司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标准以及合同、契约,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技术,以经济手段对物业实施统一的专业化管理。在稳定的校内市场中,我们向学校、师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不仅构筑了一种和谐、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而且还是一个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我们物业管理公司涉及校园的绿化清卫、动力维修、楼群管理及文印服务等。拥有先进设备的同时,我们还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员工300余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30余人,有技术等级的50余人,从事杭师院7个校区物业管理工作,先后获全国、省市绿化先进单位、省级卫生示范单位。当然,我在这里讲的只不过是部分的资源优势,但今天我要讲的重点是如何将我部门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竞争优势。

一、狠抓队伍建设

我们物业公司的属性是姓“教”的,“三服务、两育人”是我们公司的宗旨。因为我们物业公司的工作特性,我们在用人上面,非在编员工却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要求我们在不断地提高在编员工职业素质的前提下更要加强非在编员工的思想素质教育,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这样才能实现优质服务。在提高员工思想素质方面,我们积极鼓励“拾金不昧”、“好人好事”,并对表现突出者实行奖励;在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方面,对专业化的岗位,我们不仅要求员工参加“岗位培训”、持有上岗证,而且还要求每年进行专业岗位的年检培训。为了倡导优质服务,我们还在优质服务月中推出“技能比武”活动,在工作中“竞争上岗”,以此来提高员工的综合服务水平。因为我们深知,没有优质服务,就没有我们物业的市场,这不仅是我们物业公司的口号,而且也是我们物业公司在竞争中的保证力量。

二、挖掘物业管理公司的潜力

我们物业公司虽说是服务性行业,但涉及面广且服务需要专业化。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物业管理行业已不仅是纯粹的“搞卫生”的代名词,涉及清卫保洁、绿化培植养护、动力维修、楼宇管理、文印服务等。虽说物业管理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微利行业,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适度的经济规模,才能最大限度的创造经济效益。作为专业化发展,我们不仅拥有现成的专业化设备而且还有宝贵的工作经验。比如:在清卫保洁方面,我们有专业的保洁人员和保洁经验,我们在保证校园环境卫生稳定的同时可以开发家政服务;在绿化方面,我们有专业的绿化养护人员,对内,我们可以实行花卉特卖,开展师生网上订购鲜花等业务。对外,在当今重视绿化生态的机遇中,我们可以调研市场需求量,向社区或中小型学校推出绿化工程和绿化养护托管等业务;又比如在维修方面,我们拥有专业的电工、水工、木工等,为何不可向小型家装方向发展;还有文印方面,现成的文印专用设备、专业的文印工作人员,这些都存在着专业化发展中资源的挖掘潜力。虽然向外拓展业务并不简单易行,但我们按社会物业管理的模式推进,做好各方面准备,待条件成熟时自然占有竞争优势。

三、实现物业公司法制化运作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领会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调整物业管理工作。如今,我们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个校内公司,建章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比如,在工作责任制方面、服务质量方面等。在逐步将我们后勤物业服务推向市场的同时,我们应该讲究市场经济规律,而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它是一个经济组织,那它就必须按法制化运作,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们的物业服务管理不仅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条例》,还有相关的法律文件,那我们就应以法律求生存,用法制化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

四、努力促进物业公司科技进步

我们的物业管理公司紧紧依靠高校,这对我们来说实行科技化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应该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的管理维护模式,引进、培养管理技术人才,不断学习、采用先进的管理服务技术,加速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转变。我们应该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五、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市场对企业形象的认同,就代表着市场对这个企业产品、服务和文化等全方们的认同。企业的标识、口号只是企业的表层文化,最重要的是深层次的企业文化,也就是积淀于企业及员工心灵中的意识形态,如理想、信念、价值取向等。只有把企业文化植根于每一位员工的心中,才能创造出强势品牌,提供优质服务,企业才具有生命力。举例而言,高校是花朵,那后勤就是一片绿叶,默默陪衬、默默扶持,它不受人们的关注。高校后勤要建设自己的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作为高校后勤的实体,这名称本身就具有一种品牌效应,是一种企业文化,它在社会上有一定的信任度,但我们不能只打着杭师院后勤发展总公司的品牌文化而不重视自身的品牌文化,那也会失去行业的生存能力。都说,没有文化的企业就像一杯白开水,那我们就应该把我们后勤物业的企业文化沏成一壶浓茶,让人们越品越香、回味无穷。

高校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行业中的一支新力量,它既有社会物业管理的共性,又具有区别于社会物业的个性。我想,只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与特点,培育良好的运行机制,敢于参与社会竞争,那么杭师院后勤物业公司在社会市场中肯定能占有一席之地,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

推荐第8篇: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刘慧晏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

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以及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专业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建筑活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承包人不得承建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参与承建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工并撤离施工现场,当年不予资质考核或者不予资质备案。

第六条 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工程投标或者直接承接工程任务前,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

第七条 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遵守公平客观原则,不得违反工程结算计价标准抬高或者压低工程结算价款。

第八条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者工程总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应当进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进行。

造价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钢结构、幕墙等建筑专业工程,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发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后,由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

第九条 新建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总承包企业施工时,发包人不得将主体装修、安装工程肢解分包。

总承包企业经发包人同意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承包企业不得转包工程,分包企业不得再分包工程。

第十条 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时,当年竣工的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外)不得低于工程概算总额的50%,跨年度工程不得低于工程概算总额的30%,到位资金应当有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资金到位证明与招标文件一起备案。

工程招标前,发包人应当按工程总造价的2%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足额交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的具体使用管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不得向施工企业转嫁工资保证金。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中载明需要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的,投标人参加工程施工投标时,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概算总额1%至2%,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

第十二条 承发包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合同履约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履约保证担保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二)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20%,履约保证担保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

未按前款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工程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到期或者担保额度发生实际支付后10日内,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重新提交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未按期提交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或者提交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金额低于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承诺垫资施工时,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垫资担保。

禁止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带资承包或者垫资施工。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可以约定创优工程的加价办法。第十六条 推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应当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使用标准文本,并在合同中约定预结算、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担保、竣工结算提交以及竣工结算审核期限等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备案。

承发包双方不得另行签订压级、压价、抬价、改变付款方式等严重背离已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八条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代表,负责对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况进行签证,并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变更或者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主导工序,以及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予以签证顺延工期,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需增减工程量的,应当经签证

确认,所增减的工程价款应当与工程进度款同步按期拨付。

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施工量价款超过已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但尚未超出发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金额时,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付款的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约定付款时间,超过上述约定时间,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付款催告;发包人收到付款催告3日内不能拨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停工告知书;发包人收到停工告知书7日内不能拨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停工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的,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的,核实结果无效。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发包人不接收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承包人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予以审核,审核结论可作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竣工结算文件,并在1个月内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登记。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以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核实竣工结算文件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与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

发包人不接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予以审核,审核结论可作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当提供由承包人出具的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未经备案的工程,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确权。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工程竣工备案证明向担保机构报请终止履约保证担保。发包人凭承包人开具的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保修款除外)的证明,向担保机构报请终止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当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承包人不得将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作为竞争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承包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承包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第二十七条 承包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发包人应当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按照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不得挤占、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

第二十八条 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税金,总承包企业已经

依法代扣缴纳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相关税金的,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提供总承包企业依法代扣完税凭证,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税务机关对相应纳税环节不再征税。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市场主体和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包括合同履约、安全生产、工程款支付、工资发放等内容。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不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千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转嫁工资保证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转嫁金额1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发包人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承包人未按规定提供合同履约保证担保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因发包人拖欠工程款造成工资拖欠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发包人支付应付工程款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因承包人拖欠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处1万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将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作为竞争性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千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发包人未按规定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逾期不交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承包人挤占、挪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挤占和挪用额20%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而不予许可、备案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给予许可、备案的;

(二)利用职权非法收受、索取、变相索取财物的;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四)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淄政发〔1993〕15号)同时废止

推荐第9篇: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词

全市建筑安全质量暨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会议

主持词

同志们:

这次全市建筑质量安全暨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会议,是在刘东军副市长提议下,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建筑安全质量和建设市场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特别是查找建设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提出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方向。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区县分管区县长、高新区和文昌湖分管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各级建设局长、执法局长、房管局长,各级建管处、质安站、清欠办、开发办、市政处、园林局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共有四项议程:一是由刘丙伦局长传达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由杨继明局长宣读2011年度建设市场表彰情况通报;三是由住建局局长王树银同志作工作报告;四是交流发言;五是请副市长刘东军同志作重要讲话。

大会进行第一项,由市执法局刘丙伦局长传达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之后)

大会进行第二项,由市房管局杨继明局长宣读2011年度

1建设市场表彰情况通报。

(之后)

大会进行第三项,由市住建局局长王树银同志作工作报告。

(之后)

大会进行第四项,交流发言:第一个发言的是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做好准备。

(之后)

第二个发言的是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山东金城建工有限公司做好准备。

(之后)

第三个发言的是山东金城建工有限公司。

(之后)

大会进行第五项由副市长刘东军同志作重要讲话。 (之后)

刚才,执法局刘丙伦局长传达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房管局杨继明局长宣读2011年度建设市场表彰情况通报,住建局王树银局长全面回顾了我市建筑安全质量和建设市场管理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今年的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刘东军副市长在全面分析了我市建设市场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清欠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对如何做好今后的建设市场、建筑安全质

量、清欠及市场准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要很好地学习贯彻落实。由于时间关系,原定住建局与各区县住建局签定安全生产、清欠、劳保金征收的责任书,在会后补签。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1、会后,各区县要立即召开会议,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建筑安全质量及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上升到事关社会稳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

2、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建设市场力度,着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入手,抓好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由于清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3、加大行业培训工作,提高全行业素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内涵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各区县的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底以前报市住建局。 散会。

推荐第10篇: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在这里代表我院83名被任命的同志向组织、领导进行表态发言,我感到非常的激动和荣幸。在今后的工作中,为坚决拥护省中医院和白银分院领导们的正确领导,现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表态发言:

第一是感谢。 通过此次“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竞争、择优”的竞选,踏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们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和感恩之心,我们要为医院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感谢领导给予了我们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和机遇;感谢考评委成员为这次竞聘上岗工作付出的辛劳;我们的进步离不开组织、领导和同事们的培养、关心与帮助。在此请让我们由衷地道一声:谢谢!然而,在感到荣幸之余,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自身所担负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这个来之不易的岗位作为人生的新起点,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勤政为民。

第二是责任。习总书记讲:“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们要勇于担当责任,要尽快了解自己岗位的职责,并在这个岗位上努力发挥好自己的才能。同时我们应该深刻的思考:到岗位上去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怎样才能干好?并带着这三个问题在具体工作和实践中加以落实。

第三是勤学习、多磨炼。江泽民同志曾经讲过“宇宙是浩瀚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应该注重联系工作实际进行有目的学习,注重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身边的领导、同事、群众请教。通过学习让个人得到完善,通过学习让工作得到进步,通过学习让事业得到发展。

三、摆正位置,注重团结。

首先,发扬团队精神,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其次要做到尊重、服从、配合;要以诚相待,以诚为本,要有宽恕、容人之心,在工作中大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尽量避免自己的缺点和短处。要熟悉业务,搞好团结,干好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后,非常感谢组织和领导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要倍加珍惜组织和领导给予我们的机会。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指导和多帮助。天道酬勤,我深信这个朴素的哲理,只要勤奋工作,就会有收获。请组织放心、领导放心、同事放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们一定全心全意为医院为患者谋富祉,用工作业绩检验自己,用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用工作成果造福群众。

谢谢大家!

第11篇:表态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仁:

根据局里面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马号中学对学校教学质量,发展目标作如下的表态发言,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同仁的支持。

马号中学现有教职工58人,学生702人,班级15个班,从目前我马号中学教学质量来看,虽然稳中有进,但相对其他兄弟学校来说,成绩任然处于全县后位,个别科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发展很不平衡,整体质量落后,这与学校教学管理有关,也于教师素质本身有关,更多的是与学生辍学率有关。

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目前马号中学存在有以下几点困难:

1、学科配备不均衡。

2、硬件施设不够到位。

3、教师的懒惰思想严重,工作热情不高,没有形成良好的教风和 学风,课改力度不大,工作虚而不实,导致成绩下滑。

4、管理不够完善到位,“奖优罚劣,激励进取”机制的成效不 够显著,没有能够很好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学校班子不能深入一线,检查管理不够到位。

5、学生流失率较高,优秀生源缺乏。

二、我代表马号中学全体教师向各位领导郑重表态如下:

1、深入剖析教学质量,全面揭摆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寻找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竭尽所能抓好教学工作。

2、调整学校管理思路,以管理促质量,向管理要质量。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坚决消灭干好干坏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懒惰思想。深入教学一线,扎实搞好新课程改革,引导教师转变教法,打造科学高效课堂,变苦干蛮干为会干、巧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激发教师的工作斗志和热情,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错误意识,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营造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

3、虚心向兄弟学校学习先进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组织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外校先进的教学方法,真心邀请外校的优秀教师到我校做课、听课、评课,提升我校教师业务素质。建立学生成绩跟踪档案,并注重测试的评价分析工作,从中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与任课教师研究补救措施,不留漏洞,不欠陈帐,并以此指导下一步的教学。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工作,用爱心唤醒他们的学习积极性。积极为薄弱学科找寻提升教学质量的方法,自加压力,获取动力。

针对以上情况,我马号中学将争取得到上级领导以及兄弟学校的帮助,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加大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特别希望上级领导派县优秀教师到我校担任校长和副校长的职位及长期帮扶我校,争取在以后成绩能更上一层楼。

第12篇:表态发言稿

在全区教育工作会上的表态发言

瑶曲镇教育组:肖彬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千帆竞进辞旧岁,万木峥嵘展新颜。新年伊始,我区教育系统在此隆重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刚才,认真聆听了各位领导的重要讲话,使我们为过去一年我区教育系统取得的辉煌成绩倍感自豪和振奋,对未来的美好蓝图充满无限憧憬和渴望。

回首刚刚走过的2011年,瑶曲镇各中小学在各级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区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及时修订出台了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由于受自然条件较差和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师资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我镇教育质量出现了中小学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中考质量逐年稳步提高, 小学教学质量在近几年的全区质量检测中排名滞后,严重制约了全镇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为了能在新一轮教育大发展中站稳脚跟,不负全镇人民的厚望,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乘借全区教育工作会的强劲东风,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勇气,强化措施,扎实苦干,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稳定提高。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质量意识,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服务零距离,建功十二五” 和“抓、创、比、率”活动,加强爱岗敬业教育,使全体教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在全镇中小学倡导“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灵活学习”的良好风尚。大力营造创建学习型校园的浓郁氛围,采取以下三条措施扎实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一是强化教师工作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社会评学校的“三评”活动,兑现绩效考核,培养每个同志的质量意识和危机感,做一个有为的教师。二是学校制定合适的约束机制,对教师的言行举止、职业道德、工作效果进行适当的有效的约束,用制度约束和情感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格考核,奖勤罚懒,激励为师为范,做一个榜样式教师。三是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质量目标管理体系,要求每个教师树立目标意识,在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试考核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等环节中贯穿始终,摒弃盲目工作、随意上课的思想,做一个明白的教师。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加强校长和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要严格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以新教材、新理念为主要内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抓好以三字一画和现代教育技术为主的教师基本功训练,积极组织开展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素质为目的的校本培训。加快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以及名师的培养,引领教师更新观念、提高学历,发挥潜力,发展能力。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3.抓好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教研工作要着眼于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健全课改机构。教育组业务站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研究和指导,立足本镇实际,大力开展教学研究。通过规范备课、上课环节,通过撰写课后反思,通过开展示范课赛教课加强课堂听、说、评活动,优化课堂结构和教学效益。加强教学效果检测,组织撰写并反馈质量分析,以检测促反思,以反思促提高。邀请区教育局教研人员或名师到我镇传经送宝,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同时我们也将通过各类教学竞赛活动挖掘培养我镇的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引领教学。

4.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扎实抓好常规教学。我们要把加强学校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人的管理为根本,校园管理为先导,教学管理为重点,后勤管理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靠管理塑造人,以管理求效益,向管理要质量。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教学质量的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的指标体系;三是要发挥考试的杠杆作用,以考促学,以考促教。四是抓好常规教学管理,认真执行教育教学两项常规要求,发挥业务站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教学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常规教学每学期定期检查两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强化备、教、导、改、考各个环节的工作,鼓励教师在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等方面大胆改革;树立人人抓管理,人人抓质量的意识,以严格而规范的管理,严谨端正的态度,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力争使我们的教育教学质量跃上新的台阶。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相信,乘着教育改革的东风,在区教体局坚强而正确的领导下,在全镇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瑶曲镇事业教育必将和各兄弟乡镇一起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迈向更宽广的舞台,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13篇:表态发言稿

教育卫生工作会议表态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很荣幸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会议上发言。 今天的会议给了我们鼓励,也给了我们动力!这次会议既体现了镇委镇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体现了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同时也对我们广大教师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下面我代表金江中心学校做表态发言。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认真贯彻落县教科局文件精神,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加强常规管理,校容校貌。师生的精神风貌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突出成绩。新的一年,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深感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

一、落实全员育人,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德育为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以文明礼仪教育为主的养成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构建有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

坚持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带领全体教师立足于自身岗位和教育实践,科研先导,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借鉴名师名校经验,加大课堂改革力度,努力构建有效课堂,千方百计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三、抓好特色教育,打造学校品牌

目前,我们正在与北京朝阳区三里屯小学积极联系,协商两校结对的事宜。三里屯小学是北京著名的摄影特色学校,他们的帮扶,将给我们学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且我校已经被确定为我县两所语文特色发展试点学校之一。接下来的这一年,将是学校特色发展,树立品牌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全力以赴,争创澄迈教育品牌。

四、做好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

在学生人数急剧增加、校舍严重不足的的情况下,我们将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保障每个孩子的安全,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坚持素质教育的办学方向,在管理上坚持“从严、从细、从实、和谐、创新、高效”的要求,把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落实”二字上下苦功、用真劲、求实效,促进学校教育健康和谐发展,不辜负各级领导和社区人民的殷切期望,把金江中心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第14篇:表态发言稿

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同时更是对我的一份希望和重托。让我有更多的机会,为公司服务,为事业添彩。我将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新的境界,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以良好业绩,回报领导和同事们的重托与期望。在这里,我就给领导上表个态,也是给自己提几点要求:

一、带好班子。领导信任我,把我放在这个岗位上,那我就必须对大家负责。都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干得好干不好,首先就是要看领导做得怎么样。我将尽快投入到工作中来,我也希望领导和同事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帮助我、配合我,各负其责,团结一心,全心全意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好。

二、多干实事。一方面要积极向分公司学习,向分公司看齐。我将和同事一起,共同促进六公司的安全态势和经营水平稳步发展,用我们的扎实的工作去赢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我将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学习老同志的优良传统和好作法基础上,有效调动起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带领大家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确保所取得的工作成绩都是实实在在地,都是经得起检验的。

三、管好自己。在新的岗位上,我会更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律自警自醒,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进行监督。

同时,我个人也有一些缺点和不足,希望领导和同志们随时批评提醒,我一定认真加以改进。今后,我将以一颗感恩心对待组织,以一颗进取心对待工作,以一颗平常心对待生活,以一颗友爱心对待同志。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决不辜负公司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希望和重托。

发言人:陈钰 2015年1月21日

第15篇:表态发言稿

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今天我能有幸站在这里做表态发言,首先我要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鼓励和支持,感谢各位同志对我的帮助和引导。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在这次支部换届选举中能成功当选,离不开党委政府的信任和关心,离不开同志们的帮助和指导,更离不开孔家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厚爱,我将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以孔家村的发展,回报党委政府和我村党员群众的重托和期望,在此,我做如下表态:

一、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要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注重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考验中磨练意志,努力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求真务实,艰苦奋斗,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关心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认真处理解决和反应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诚实守信,切实维护班子团结,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坦诚以待,多以人沟通,要放宽心胸,搞好团结,勇于担责,敢于改错,要正确评估自己,多看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善于向他人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勉励,共同进步。

四、严格自律,坚决做到廉洁勤政,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明,勤政为民,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团结意识,群众意识,发展意识和敬业意识,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以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服务群众中创先进,在发展经济中争先锋。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而努力工作。

最后,借此机会,我也代表我处19名大学生村官在此表态:我们一定会坚守农村工作岗位,尽自己所能,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谢谢大家

第16篇:表态发言稿

靳寨中心校教职工守岗管理及 禁止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课的表态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近阶段,我们在市委、市政府、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教育系统作风整顿活动。此次活动的深入开展,可以看出各级领导抓好教育的决心、信心和清晰思路。我作为一名中心校校长,通过多次聆听各位领导的报告和反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内心深受触动,同时也进一步认识到使命在身,责任重大。就教师守岗和外出兼课问题,我校决心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阶段,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让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工作日内坚守岗位是每个教师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教师只有安心本职工作,心无旁骛,专业发展速度才能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才能更高。

2、分析现状,完善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对教师守岗管理,我们过去的做法是:实行教职工出勤量化管理制度。量化方法是每天上、下午各点名1次,时间是第一节课下课后10分钟。凡在规定时间参加点名的,上午计6分,下午计4分,不参加为0分,一周一公示,一月一合计,一期一汇总。其量化考勤结果作用有两个,一是全学期出勤达80℅以上的教职工享受考勤奖,达不到80℅的不享受考勤奖(考勤奖金额总数为绩效工资的15℅);二是与业务考核挂钩,在业务考核细则中规定:出勤满80℅后,每高出一个百分点,业务量化分加2分。但是,这与上级规定还有差距,主要是每天点名次数不够,对出勤不足80℅的没有体现处罚。所以,从下周起,我们每天点名次数增加为4次,本学期末对出勤不足80℅的也要有适当处罚,坚决做到赏罚分明。

3、对教师外出兼课问题,我们回去后再作宣传动员,逐人摸排,如果有就限期辞退,对仍不辞退的,我们核实后上报教育局。同时,还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制度,实行任务分解,跟踪督查制度。

4、进一步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吸引教师守岗。如争取尽快为各办公室安上空调、装上了电脑,这样老师们没课时总想在办公室备备课、改改作业或看书报、互相交流一下教学心得。另外,学校尽量让教师守岗时有事干。要继续坚持以下做法:学校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我们鼓励教师与学生一起活动,每参加一次业务考核量化分加1分;公开课每周安排2至3节,一般安排在第

二、三节,每听一节课量化分加2分。同时,学校对教职工活动室再作整理,让老师们完成工作任务之后可以打打球,锻炼一下身体。总之,要将学校打造成为老师心目中的精神家园,力争让守岗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5、我们进一步提高本校超课时代课金和质量监测获奖奖金,最大限度的吸引教师安心于本校教学。同时,我还要经常深入教师与他们谈心,尽量多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让他们感到学校对他们的重视,让他们从心理上对学校产生好感,进而转化为自觉行为,甘心于本校工作,不想去外校兼课。

2012年5月19日

第17篇:表态发言稿

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今天我能在此签订经济目标责任书感到非常激动!同时我也深感肩上的担子和责任的重大。在此,我代表业务部表态,我们必将以奋勇向前的勇气与决心,完成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如下:

一、直面挑战,主动转型

资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一大板块,我个人要主动地与集团公司新的战略发展规划对接,并以集团公司新的战略发展为原则,指导自己的各项工作,自觉做到与集团公司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落实压力、目标层层传递层层分解,确保发展规划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二、不懈努力、增加效益。

1、2012年轧钢公司要进行搬迁,在搬迁前期要稳定型煤质量,保障

一、二高线正常生产。

2、煤炭贸易:加强与钰坤矿、潞安集团、焦煤集团、宁夏驰创、陕煤化、义煤集团的沟通,争取形成相对稳定的煤源,坚定发展而后强的信心,以效益优先为原则,保障完成2012年的经济目标任务。

三、团队建设,增强合力。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源泉,我们要通过培训、学习以及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发掘、培养一批懂管理、有

方法、有先进理念与意识的骨干队伍,为未来公司发展打下凝聚高效的团结队伍。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12在公司领导和各位同仁的支持下,我将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面貌,求实奋进,扎实工作,绝不辜负领导和同事的期望,为路浩公司的稳健、快速、高效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篇二:2015年表态发言 在两级干部会上的表态发言

(2015年3月1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谨代表全镇驻村干部对今年工作作表态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驻村工作是一项综合烦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既考验我们的实力,又锻炼我们的耐力,我们是党和人民群众的连接点,是政府和百姓沟通交接的桥梁,我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关系到千家万户村民的切身利益!为了高标准做好我们的各项工作,我们坚决做到:

一是强化学习观念。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坚持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在最基层最基础的实践中学习,加强学习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破解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同时,注重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才干,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我们把今年的工作作为新的起点,充分运用已有的工作经验,尽己所能,集中精力和资源,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深入开展双联活动,结合各村具体情况,着力开展技术培训,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我们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增强自律意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一言一行能对单位负责,对所驻村负责,对自己负责。自觉接受镇党委的管理和广大人们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决不放松,生活节俭,杜绝浪费,廉洁自律决不违规,不断推进作风转变,充分展示我们驻村干部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在这里,我们庄重承诺:请组织放心,请领导放心,我们将以坚定的信心和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2015年的各项工作中去,脚踏实地,顽强拼搏,艰苦奋斗,以昂扬的斗志、务实的精神,扎实的作风向各位领导和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篇三:工作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是我工作的新起点,也是我人生经历的一个重大转折,在这里我要衷心地感谢局党组对我的培养,感谢各级领导对我的关心和信任,感谢直属分局全体同事工作时给予我的支持,面对新的工作岗位,我踌躇满志,同时也忐忑不安。

人贵有自知之明。就我而言,无论思想水平,还是工作能力,都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坚持向书本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科技、经济、法律等知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指导工作。 坚持向实践学习,深入实际,向同志们学,从实践中吸取真知和营养,使自己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二、加强自我约束,努力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格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光明磊落,堂堂正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的监督。坚决做到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个人品质上,坚持做到为人正直,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上,以主人翁精神对待工作,以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心,开创性地工作,并勇于负责,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在廉洁自律上,坚持用廉洁准则规范自身行为,

不利用职权谋私利、办私事,不借工作之机拉关系、交人情,不在工作中贪便宜、要好处,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吃请、礼品,不在工作中耍特权,刁难群众和纳税人。

三、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努力做好工作

我曾在基层科所工作过,对基层税收征管工作有少许的了解和认识,这是我工作经历的一大财富,也是我做好今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所在,我将充分发挥我在基层工作过的这一特点和优势,通过学到的,看到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心竭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为我局地税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总之,到直属分局工作,是我人生的新起点,工作的新转折,生活的新开始,我一定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努力做好工作,决不辜负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关怀和厚望。

欢迎各位领导、同事——监督、指正。谢谢!

发言人:xx 2012年9月18日篇四:表态发言稿

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志们:

大家现在好! 时间如白驹过隙,已进入5月,没有硝烟的战争如火焰般在无声息的蔓延,如火如荼,这正是二季度发展的关键时刻,为了打好全面消灭负增长之战,我们相聚于此,市场永远不相信眼泪,没有勇气就是懦者,没有斗志就是弱者,士气就是力量,信心就是力量,决心就是力量,冲出观念之围,杀出重围,华县全员有决心、有信心拿下250万任务目标,我代表华县公司全体员工在这里表态如下:

一、统一全员思想,树立必胜信念

本次行动是公司业务过五达六的关键之战,更是体现落实李总提出打造“三尊敬三放心”公司的品牌之战。此次战役对于能否赢得全年业务主动发展,能否继续保持市场主导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提高营销员量化经营意识,增强销售信心,提高展业技能,实现自我超越是我们此战的主旨所在,我公司一定会上下一心,统一认识,打牢思想基础;势如破竹全员齐动,弘扬国寿文化,赢得客户,抢占市场,必将所向披靡。

二、强化执行是关键,铁的纪律是保证。

严格按照分公司的部署,强势开展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各个环节、各个策略执行到位,细节决定好坏与成败,将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日,做好行事历安排,严格按照行事历行事,做好总结分析,确

保目标顺利达成。我相信我们华县公司的勇士们一定会科学量化、实现超越,紧盯“国寿分红齐喝彩,人人期交3万元”的目标任务,坚持到底,决不放弃。

三、全面开花是重点,统筹兼顾攀新高

我们将强势启动,层层落实,以各种产说会、职场营销为主,要求主管带头、精英开路,强势拉动业务快速发展,营造轰轰烈烈的营销热潮。以早会训练,提升技能为抓手,做好基础训练;以加强各级主管督导、追踪、落实为保障;以树立标杆、表彰先进为烘托,激发全员更高的创富热情,确保目标顺利达成,全面消灭负增长!

我们相信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信心比时间更重要,信心比保费更重要,方法比措施更重要;科学量化经营,实现自我超越,我们一定能在这红五月之即,杀出市场重围,拿下250万目标任务!

华县各们同仁,我们有没有信心?

华县支公司

寇春勇篇五:任职就职表态发言稿

任职就职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

刚才会上宣布了党委关于我任职的决定,我首先衷心感谢党委的信任和关心,感谢各位领导的器重和厚爱,感谢干部职工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坚决拥护党委的决定、服从党委的安排!

今天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我将以新的姿态、新的境界,()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以良好业绩,回报领导和同事们的重托与期望。在此,我作以下表态:

一、砥砺德行,修身为上。

就是要把培育自己的品质德行作为立身之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忠诚厚道的人、乐于助人的人。具体要做到三个务:一是务学,把学习作为人生修养的重要内容,向书本学习、向大家学习、向实践学习,通过多角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务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重实绩、办实事、求实效;三是务廉,严于律己,清正廉明,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大家监督,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以人为本,修和为上。

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推进和谐蒙东能源循环经济处建设。一是要做到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保证党委的决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是要做到自觉把分管工作放到集团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摆正姿态,顾全大局,努力营造推进循环经济处发展、工作和文化建设的三种良好氛围。三是要做到维护干部职工的整体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三、以勤为本,修业为上。

就是要做到勤勉尽职,扎扎实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具体要做到三个有:一是有方,改进工作方式,善于从复杂的局面中寻找措施对策,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结合实际解决问题;二是有效,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于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注重工作效果,不说空话,不唱高调,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三是有为,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面貌,认真履行职责,做到高效尽职、有所作为。

以上就是我的表态发言,我将与经济循环处的全体职工一起,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共同开创企业新的篇章。

任职就职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非常感谢党组对我的信任,感谢学院领导对我的培养,感谢学院干部职工对我的支持。

这次任职,对我来说,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与压力,我唯恐辜负了大家的期望。我将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努力工作,勤奋进取,以新的姿态、新的境界,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此,我作如下表态:

一、坚定信念。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理想信念坚定。

二是加强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干部职工学习,学习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做到谦虚谨慎,勤于思考。

三是当好助手。主动为学院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协助书记、院长做好分管的工作,顾全大局,加强与班子其他同志的沟通,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做好参谋,当好助手,做到上为领导分忧,下为职工解难。

五是严格自律。自觉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廉洁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接受领导和教职工的监督。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同时,我个人也有一些缺点和不足,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多提醒、多批评,我一定加以改进和克服。今后,我将会一如既往地以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以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以积极向上、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决不辜负党组、院领导、干部职工对我的信任与期望。 任职就职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刚才会上宣布了关于我的任职决定,首先衷心的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心,感谢各位领导的器重和厚爱,感谢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

新的岗位,对我而言,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更是一个新的考验和一份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饱满的热情,求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在此,我作以下表态: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我

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刻苦专研工程专业知识,拓展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我整体素质。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江西公司综合楼工程已进入尾工阶段,施工现场点多面广,()任务仍十分艰巨。作为工程部副职,我必须尽快适应角色转变,真抓实干,协助部门领导开展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可控在控。

三、摆正位置,搞好团结

在工作中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顾大局、讲团结、当好部门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好部门的团结,做到主动不盲动、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以《廉政准则》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行政。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一如既往地对我予以支持和帮助,并在工作中予以监督。

第18篇: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对于组织对我的任职决定,我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衷心感谢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厚爱,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这次任职对我来说,不仅是一种认同与接受,更是一份希望和重托,让我有机会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为社区居民服务,为社区工作添彩。同时,也是一次巨大的挑战和考验。我将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尽快进入新的角色,扎实工作,有所作为。在此,我作以下五个方面的表态:

一要加强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居民群众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从而更好的担负起工作职责。

二要踏实做事。尽快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全力完成本职工作。干实事,求实效,不搞短期行为,不做表面文章,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三要联系群众。坚持以服务居民为宗旨,自觉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更加准确的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进而认清形势,明确方向,谋划思路,创新举措,从而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谋福祉。

四要精诚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 ,自觉维护班子集体形象和领导权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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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团结同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交流和沟通,积极营造和维护和谐上进的工作氛围。

五要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公道正派,谦虚谨慎,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阅历较浅,实践经验相对缺乏,希望领导和同志们随时批评指正,我一定认真加以改进。决不辜负组织、领导、同事们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以上是我的表态,谢谢大家!

第19篇:表态发言稿

戮力同心,克难攻坚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县召开这样规模、这样层次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县开展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是着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县“幸福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的要求,举全镇之力,下大力气,在全镇迅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热潮,全力打赢这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一、加强宣传教育,确保认识到位。把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首要环节来抓。按照这次会议部署和工作要求,迅速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我镇将通过村广播、扎制宣传车、悬挂条幅、粉刷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确保人人了解,人人参与。同时,对各项工作指标进行深入梳理,对有差距的项目,认真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关键所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治见成效。以中心路两侧为重点,加大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镇驻地的乱摆乱放和卫生死角,清理各类垃圾和杂物。加大对集贸市

场的整顿力度,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行为。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城市出入口的治理,重点清理道路及村内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等现象。根据各村实际配备专职保洁员,建设垃圾收集池,建立“户清扫—村收集—镇运输—集中处理”的保洁模式,确保村内环境卫生实现长效管理、长期保洁。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逐级督查的原则,实行镇班子成员包片,包村干部分包各所包村的责任制办法,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变突击集中整治为长效管理,做到以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整治一片,提升一片,规范一片,长效管理一片。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人心齐,泰山移”。我们一定站在维护全局利益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整体意识、责任意识,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坚决摒弃本位主义,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互通情况,有机配合,高效协调,依法行政,把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抓到实处,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繁重而艰巨,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这次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中,一定发扬知难而进的精神,以

高度的责任感,敢于负责,严谨管理,正视矛盾,正视困难,一切从大局出发,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我县创造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20篇: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目前电解铝行业形势严峻,公司发展举步维艰。做为合金一车间的负责人,我也倍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天我代表一车间全体人员向大家表态:我们将迎难而上,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以改善为契机,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消除浪费、降低成本,确保全年各项目标的圆满实现。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车间实质平安。

安全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的一号工程,更是我们车间的一号工程。我们只有在做好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做好其他工作,我们始终把安全置于重于一切、高于一切、优于一切的位置。在安全上,我们从不敢有半点的疏忽大意,要求大家时刻都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安全隐患深查细究,速查快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

2.狠抓工作精细化,持续改善降电耗。目前,公司的节能工作进入攻坚期,我公司下半年电耗目标是平均吨耗13650度/吨,但是,目前的电耗却13750度/吨左右,还有较大差距。低温电压工艺是下一步节能降耗工作重点,以前我们也曾多次进行低温低电压工艺试验,但都失败了,主要原因就是作业精细化程度还不够,粗放的作业质量不能适应低温低电压的要求。要想实现平均电压降低,必须做好生产精细化,要改善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提高各项作业质量。从结果导向向过程导向转变,没有好的过程就难有好的结果,有了好的过程,好的结果就会水到渠成。 3.加强现场5S、标准化管理,改善工作有续推进。当前公司各单位都在开展精益改善工作。我们以前也推行过其它先进的管理方法,有的半途而废,主要原因都是不结合实际或急于求成。为了确保精益改善活动成功推行,车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制度,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首先从5S和标准化开始,5S从最简单的定置摆放和打扫卫生开始,标准化从最基本的槽盖板摆放标准开始。制度和标准一旦制定,必须保证落实到位。通过每一点的积累使改善工作能真正的推行,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期铝价有所上扬,公司生存环境稍有改善,但仍然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刘总在一次生产例会上曾说过,我们左右不了市场,对于目前的市场形势我们无法改变,我们只能适应,我们唯有在节能降耗上下功夫,我们只有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凝聚全员力量,持续不断的改善,降低电耗,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才能赢得特殊时期的生存空间,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之路。我们车间当前最大的短板是能耗,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降低电耗。合金一车间也要以改善为契机,要求广大员工参与5S、标准化,消除浪费,提高作业质量、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成本,为公司圆满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建筑市场管理表态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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