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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退休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10 08:33:57 来源:对照检查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民(1983)安56号

(1983)政干字第20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军事科学院和各直属院校政治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所称\"原工资(按照安置地区军队同职级干部的月工资额计算)\",包括职务(职称)工资、级别工资、地区工资补助(生活费补贴、地区津贴、地区工资性的林区津贴、矿区津贴、地区性生活补贴),不包括其它补助。未实行职务、级别工资的军队现役干部,其\"原工资\"应按照安置地区同类同级干部的月工资额计算,包括标准工资、地区工资补助,不包括其它补助。 《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原工资\",是指退休时的工资额。

《暂行规定》第二条所称\"军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年限)\"按满年计算,半年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不计算。军龄计算截止时间,以办理退休手续之日为准。

第二条 《暂行规定》第二条(二)项所称\"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是指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被评为二等乙级以上残废的。

《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已按一九五八年《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享受伤残退休费待遇的继续保留。低于《暂行规定》第二条(二)项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予以提高。差额部分,一九七八年六月前退休的,从一九七八年六月起补发,以后退休的,从政府接收之月起补发。属于二等乙级以上残废或患

二、三期矽肺病而未享受伤残退休费待遇的,经当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从《暂行规定》公布之月起,按《暂行规定》第二条(二)项规定享受伤残退休费待遇。

第三条 符合《暂行规定》第二条(二)项规定,需发给护理费的,应是特等残废,或一等残废中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并由师以上单位的医疗机构证明,军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护理费,离队前由军队发给,移交政府后,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发给。离队前不符合发护理费条件的,移交政府后,因公负伤致残或原在部队期间因战因公所致伤残或矽肺病加重,已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的,应由当地县属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从批准之月起发给护理费。 《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原享受护理费的标准低于《暂行规定》第二条(二)项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予以提高,并按上述移交政府后报批程序办理。差额部分,一九七八年六月前退休的,从一九七八年六月起补发,以后退休的从接收之月起执行。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而未享受的,也按同样报批程序,从批准之月起发给护理费。 凡享受护理费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由当地县属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停发护理费。

第四条 《暂行规定》第三条(一)项所称\"相当奖励\"是指退休干部在一九五二年一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立功与奖励工作条例(草案)》颁发以前荣立的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的功。在衡量确定其等级时,一般情况下,甲等功可按一等功计算,乙等功可按二等计算,丙等功、中功、小功可按三等功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单位,其个人不提高退休生活费。由地方授予荣誉称号或予奖励的个人,按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暂行规定》第三条(二)项所称\"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是指海拔三千五百公尺以上的缺氧地区,沿陆地国境特别艰苦的县、自治县、旗境内的地区,驻岛部队按现行规定享有海岛生活补助的海岛,及当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为特别艰苦地区的地区。所称\"连续工作\"年限,不包括中间调离上述地区的时间。凡符合此项规定条件的干部,退休时无论在何地区工作,均应按此项规定提高退休生活费。

第六条 《暂行规定》第三条亦适用于《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他们当中,符合该条提高退休生活费条件的,由当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和武装部门共同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从《暂行规定》公布之月起,享受提高退休生活费待遇。已按一九五八年《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也按照《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条件重新评定,并按上述程序报批。评定后的退休费标准低于原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此项评定工作,原部队政治机关要予以积极协助。

第七条 接《暂行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规定,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的交接和安置工作,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安置地的民政部门要及早作出计划方案,劳动、人事、公安、教育、商业、粮食、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负责的落实他们的落户、医疗、家属工作安排、子女转学等事宜。住房建成后,就地安置的,应抓紧办理交接手续;易地安置的,等退休干部随迁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转学等事宜基本落实后,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即将《军队退休干部进住通知书》发往退休干部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由团以上单位派人到安置地区的县以上民政部门办理交接。不需建房的,经军以上单位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协商同意后,由团以上单位派人(持不需建房的证明)到县以上民政部门办理交接。 军队退休干部的档案,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县以上民政部门按照国家关于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管理。

第八条 要求在城市安置的退休干部对于就地、回本人原籍、到配偶原籍或居住地安置的,一般应予接收。对于到父母、子女(不含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居住地安置的,该地是中小城市(五十万人口以下)的一般应予接收;该地是大城市(五十万人口以上)的,如父母身边无直系亲属、干部未婚或干部身边无子女的,一般应予接收。

第九条 《暂行规定》第六条对军队退休干部住房问题作了原则规定,现明确如下:

①建房工作应在当地政府的主持下,由建委承担。具体分工按[81]建发综字528号和计基[1982]197号文件执行。

②住房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采取统建、分建、购买、自建(指回农村安置的)等多种办法解决。

③夫妻双方只给一方分配住房。夫妻双方由部队同时退休,按职务高的一方分配住房;夫妻双方一方离休,一方退休,一般情况下,职务高的一方退休可分配住房,职务相当或职务低的一方退休,应随离休干部居住。住地方公房(指分配给本人或配偶的住房),本人要求分配住房的,可以分配住房,但应将原住房交回,不得同时占用两处住房。对人口较多居住拥挤的营职以下干部,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酌情留用一部分原住房。

④自愿回农村建房安置的是指回本人或配偶的原籍农村(含城市效区的农村)。凡回农村安置的,须由本人申请,原部队团以上单位证明,安置地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同意,并按国发[1982]29号文件规定,取得批准机关发给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后,方可办理建房手续。进住时,本人和配偶必须将户口迁到农村。退休干部的配偶系农村户口的,应尽量回农村安置。

⑤在安置地点(指城镇)原有私房(指本人有房产权)的,一般不再分配住房,如需维修、扩建,可由本人申请,原部队团以上单位证明,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酌情一次拨给本人一部分经费和建筑材料。所拨经费和建筑材料指标,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维修或扩建后,产权不变,以后维修自理。

⑥从退休干部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接到《军队退休干部进住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或因其他原因不进住的,其住房由民政部门安排以后退休的军队干部居住。

⑦住房建成后,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分配、房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修,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民政部门管理;退休干部进住前,所需住房看管费,由地方财政解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和侵占住房。退休干部的房租费按当地机关干部住公房的标准收缴,所需补贴,按当地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⑧已经确定接收并已拨款建房的,其安置地点原则上不再变动。 ⑨《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不补发家具费。

第十条 《暂行规定》第七条所称随迁人员,应包括干部退休前经批准随军供养的其他亲属;所称\"无子女照顾的\",是指无成年子女(未满十六周岁)或虽有成年子女,但因残疾等原因而不能照顾的;所称\"准许调一个已工作的子女随迁\",应当包括随迁子女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干部退休前已随军供养的现有部队服役的子女,退伍后可到退休干部安置地区落户,并与当地城镇退伍军人一样安排工作。 对退休干部随迁的待业子女,应和城镇待业青年一样(到农村安置的优先),由劳动人事部门安排就业。

第十一条 《暂行规定》第八条所称\"按当地标准供应\",是指按当地国家机关干部的粮、油标准供应。《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其粮、油标准低于当地国家机关干部的粮、油标准的,应予提高;高的可不降低。

第十二条 《暂行规定》第九条所称\"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托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包括搬进住房前的上述费用。

第十三条 《暂行规定》第十条所称\"退休当年的生活费\",是指退休当年剩余月份的退休生活费。除退休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次拨给安置地区的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外,当年剩余月份的退休生活费和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本年度取暖补贴、护理费(均按安置地区规定的标准计)、福利费及残废金等,均由军队一次拨给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退休当年所需的其它经费,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按当地国家机关干部的标准,向同级财政部门编造预算列支。 军队退休干部从交给政府安置后的下一年起,所需各项费用,按财政部(82)财事字第111号文件规定办理。其中医疗费用,由安置地区的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编列预算支付,超支部分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军队退休干部交政府安置后,应同当地国家机关中的退休干部一样,享受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以及安置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各种优待。

第十四条 《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供养直系亲属\",是指必须依靠退休干部供养的下列人员:(一)父(含抚养退休干部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母(含抚养退休干部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子女(含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周岁或满十六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其他必须依靠退休干部供养的无生活来源或其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十五条 县以上民政部门,应按《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精神,会同组织、人事、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军队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组织生活、医疗和物质、文化生活等各项待遇提出安排意见,报当地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 《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所称\"本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是指《暂行规定》公布前已经按照一九五八年《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一九六六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一九七五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办理退休的军队干部。所称\"退休生活费,是指上述文件中规定的退休生活费基本部分。 第十七条 现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中,凡符合离职休养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会同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按照《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和国发[1980]253 号及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1号、16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改办离休后,由干部、人事部门管理。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省军区政治部,可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民政部、总政治部备案。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暂行规定》颁发之月(一九八一年十月)起实行。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1981年10月13日)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

2007-09-05 17:17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每年将有一定数量的干部要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这些干部,在长期革命斗争中,英勇作战,努力工作,对革命战争胜利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妥善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是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安置好军队退休干部,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军队的现役干部,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退休。已达上述年龄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其他干部,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第二条 干部退休后,按下列标准发给生活费 (一)因年老、积劳成疾退休的干部: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时间,下同),发给本人原工资(按照安置地区军队同职级干部的月工资额计算,下同)的百分之九十五。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伍的,军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年限,下同)满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军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军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军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军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

(二)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者因患

二、三期矽肺病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干部,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一般机械行业二级工的标准工资。

第三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干部,可酌情提高其退休生活费。 (一)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五;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五。符合本项中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二)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五;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一)、(二)两项同时具备的,提高部分可合并计算,但提高的结果,其总的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本人的原工资。需要提高退休生活费的具体数额,由批准其退休的单位确定。

第四条 干部经批准退休后,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填发退休干部证明书和介绍信,并将干部个人档案材料转至退休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退休干部证明书所填项目在退休后的变动,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负责填写。

退休干部的交接工作,由军以上单位派人到安置地区的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办理。

第五条 退休干部的安置要从实际出发,有的可以就地安置,有的可以回本人或配偶原籍安置,有的可以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区安置。从外地到北京、上海、天津安置的要从严掌握。自愿回农村安置的给予鼓励。

第六条 退休干部的住房,经费和建筑材料由国家计委负责解决。退休干部的职级和安置地点(县、市),由军队各大单位每年六月底以前上报总政治部,经民政部和总政治部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计划,由国家计委向有关省、市、自治区下达建房任务。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建房任务,由建委承担建房,也可按当年下达的建房数量,先调拨相等数量的住房,给接收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居住。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分配,房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修。回农村安置的,可参照当地县、市军队退体干部的建房标准将建房费交给本人,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公社、生产大队帮助建房或买房,节约归已,产权归已。 退休干部的家具,由军队按规定标准发给家具费。需要地方供应购置家具的,安置地区商业部门负责照顾解决。

第七条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其配偶、未成年的和待业的子女,可随同前往;易地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准许调一个已工作的子女随迁。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安置地区的人事或劳动部门负责分配。退休干部和家属的户口,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家属原为市镇户口的,包括随退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当地市镇户口办理。

第八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由军队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到农村安置的,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八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退休干部交地方安置时,由原单位按军队供应标准发给六个月的全国通用粮票。从第七个月起,由地方按当地标准供应。

第九条 退休干部和随迁的家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托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原单位按照军队现行标准发给。

第十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当月的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从下个月起,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发给退休生活费。退休当年的生活费,由军队一次拨给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给。残废金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给。

第十一条 退休干部的生活供应标准、公费医疗等与当地相当职级的国家机关干部相同。取暖补贴费、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其它补贴等,由民政部门按照居住地区规定标准发给。福利费按照当地在职干部的标准提取,由民政部门掌握,以解决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

第十二条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个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生活费、困难补助费和各种补贴费以及退休干部去世后的遗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造预算列支。 第十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军队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按照规定阅读文件、听报告。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物质、文化生活。要及时研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宣扬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对资历较深,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的退休干部,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他们担任荣誉职务。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月起执行。本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标准低于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区民政部门改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从一九七八年六月起补发其差额部分;符合离职休养条件的,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改为离职休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制定。本规定的贯彻执行中,遇有特殊问题,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共同商量处理。

推荐第2篇: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097更新时间:2007-8-

4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1、什么是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答: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两个待遇是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文件依据:国发[1984]171号)

2、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主要包括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一些重大节日和庆祝纪念活动,党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逝世后骨灰可覆盖军旗,授予离休干部《离休干部荣誉证》、功勋荣誉章,安排离退休干部担任一定的荣誉职务等。(文件依据厅(秘)发[1981])76号、组通字[81]40号,[76]政办字第4号,[1979]政办字第34号、[1982]政干字第481号)

3、哪些军队离退休干部可以安排担任荣誉职务?

答:对资历较深、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的离休退休干部,可由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他们担任荣誉职务。(文件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1号)

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功荣誉章有哪几种?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功荣誉章分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二级红星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和胜利功勋荣誉章四种。(文件依据: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

5、哪此军队离休干部可以被授予功勋荣誉章?

答:(1)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的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和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队离休干部。

(2)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的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大校以下军衔或者未被授予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爱降职、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军队离休干部和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受降职、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军队离休干部。

(3)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的是:1937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期间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干部。(文件依据: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

二、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1、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哪些具体项目?

答: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具体项目包括:离休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生活补贴、粮油补贴、教龄护龄补贴、地区生活补贴、交通费、探亲路费、荣誉金、防暑降温费、保留福利补贴、少数民族补贴、政府特殊津贴、残废金(伤残保健金)、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公勤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电话补贴费、水电补贴费、军粮差价补贴、冬季取暖补贴费、军人职业补贴费、服装费、早期回国定居专家生活津贴。

2、什么是离休干部的离休费?

答: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是指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3、军队对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作了多少次调整?

答:民政部门从接收安置军队离休干部起到2002年止,按照军地有关文件对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作了17次调整提高。

4、生活补贴的标准和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补贴的标准和发放范围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2个月基本离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

43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1个半月基本离休费;1942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1个月基本离休费。(文件依据:国发[1982]62号)

5、教龄护龄津贴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教龄护龄津贴标准是:,从事本职工作满五年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人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10元。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改革的军队干部,离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其教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费基数;离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文件论据:中央军委[1985]8号,[1996]政联字第9号)

6、地区生活津贴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自2000年1月1日起,按各地区标准执行。(文件依据:[2001]政干字第479号)

7、交通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交通费标准是:A: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B: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个人用车自理。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2004]政干字第164号)

8、离休干部探亲路费的报销标准是什么,从何执行?

答: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志愿兵),与父母(含配偶为独立生子女的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其探望父母的时间由每四年改为每两年一次,往返车船费按照现行规定报销。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2004]政干字第24号)

9、荣誉金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荣誉金的标准是:荣获

一、二级红星匣荣誉章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20元。自1988年7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1988]政老字3号、[1988]财标字04号)

10、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执行?

答: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的了暑降温费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0元、10元统一调整为60元。(说明:江西省执行每年六个月,即4~9月)。(文件依据:[2005]政干字第357号)

11、保留福利补助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执行?

答:保留福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自1993年10月起执行。(说明:含书报费18元)。(文件依据:[94]财社字第19号)

12、保留伙食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执行?

答:保留伙食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自1993年10月起执行。(文件依据:[94]财社字第19号)

13、伤残保健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14、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生活补贴的标准是:正军每人每月205元、副军195元、正师185元、副师175元、正团165元、副团155元、正营以下150元。从1996年10月起执行。(文件依据:[1998]政干字第468号)

15、住房补贴的标准是从少,从何执行?

答: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离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的离退休干部遗属35元。从2004年5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2004]政干字第497号)

16、公勤费、护理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公勤费的标准是:(1)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800元;半费标准的,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200元。(2)护理费的标准是:按公勤费的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3)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2004]政干字第498号)

17、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执行?

答:自2003年1月起,按照总后勤部[2002]后需字第109号文件规定,执行二类灶加三类补助,咸去个人应交伙食费标准,即为住院伙食补

助费标准。(文件依据:[2003]政干字第49号)

18、电话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电话补助费的标准是:老红军每人每月13元,其它离休干部10元。自1997年1月起执行。(文件依据:[1997]政干字第469号)

19、水电补贴的标准是多少,从何进执行?

答:水补贴标准是:师职每人每月8吨、团职以下5吨;电补贴标准是:正军每人每月16度、副军14度、师职10度、团职8度、营职以下6度。从1997年1月起水电价格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文件依据:[1996]政联字第9号)

20、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如何执行?

答:冬季取暖补贴是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取暖地区范围,参照取暖地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取暖费的标准。(目前执行的是每人每月120元/年,不分级别年龄。具体文件待查)

21、军人职业津贴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军人职业津贴的标准是:正军每人每月380元、副军360元、正师340元、副师320元、正团300元、副团280元、正营260元、副营240元、正连220元、副连200元、排职180元。从1999年1月起执行。(文件依据:[1999]政干字第149号)

22、军粮差价补贴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军粮差价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天粮食定量550克植物油50克、黄豆80克,从2000年1月1日起每年补贴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文件依据:[2000]政干发字第489号)(具体文件待查)

23、服装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服装费的标准是每人每月为:热区43元,亚热区和温区44元,寒区50元,高寒区54元,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24、离休干部医疗费的中央标准财政拨款标准是多少?

答:离休干部医疗费的中央财政拨款标准是每人每年1000元,自2000年1月起执行。(文件依据:财社字[2000]31号)

25、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生活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从2007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发放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每人每年500元,退休士官每人每年250元。生活补助在“元旦”、“春节”、“五一”、“八一”、“十一”五大节随离休退休费发放。(文件依据:政干[2006]559号)

26、离休干部特需费的标准是多少,如何管理使用?

答:离休干部的特需费标准:每人每年504元,经费由管理单位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文件依据:政干[2002]556号)(具体文件待查)

27、离休干部牺牲、病故后有哪几项经费可以继续发给遗属?标准是多少?

答:离休干部牺牲、病故后基本的离休费、地区津贴、公勤费、交通费、荣誉金五项可以继续发给遗属。标准是以上五项为基数的6个月工资(文件依据:[94]财社字第19号附件4)。

28、离退休干部丧葬费的计发基数包含那几项经费?

答:

1、离休干部二项:基本离休费、地区津贴。

2、退休干部一项:退休费。

29、离休干部牺牲病故后离休费、地区津贴、公勤费、交通费、荣誉金何地不再发给遗属?

答:离休干部的这五项经费从离休干部牺牲、病故后的第一个月发入6个月,到第7个月停发。(文件依据:[94]财社字第19号附件4)。

30、离休干部随军遗属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

1、离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遗孀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是:离休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相当职务级别)以下的每人每有600元,师职700元,军职800元。

2、离休干部遗霜有固定工资收入,其收入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文件依据:政干[2006]23号)。

31、离休干部享受护理费的条件是什么?

答:因战因公伤残和瘫痪、双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以及年满70周岁的离休干部可以享受护理费。护理费由省级管理部门审批。(文件依据:[1996]政联字第9号)。

32、对年满70周岁离休干部享受的护理费如何发放?

答:对在1995年6月30日前年满70的离休干部,从1995年7月1日起执行,以后年满70周岁的离休干部,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执行。

三、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1、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哪些具体项目?

答: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具体项目包括:退休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生活补贴、粮油调价偿、早期回国定居专家生活津贴、保留福利补助、

保留伙食补贴、少数民族补贴、防暑降温费、政府特殊津贴、残废金(伤残保健金)、生活补助、住房补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电话补助费、探亲路费、水电补贴、生活补助费、冬季取暖补贴、军人职业津贴、军粮差价补贴。

2、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后,执行什么生活待遇标准?

答: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后,各项生活生活待遇昀按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再执行安置地政府规定的各项补助补贴。(文件依据:[94]财社字第19号附件4)。

推荐第3篇: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 关于做好1996年春季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1995年10月12日 国安(19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厅(局),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司令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校)务部,武警部队司令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5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28号),1996年春季全军有名志愿兵(含武警部队,下同)转业到地方,做好这批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对于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的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要继续贯彻为军队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把妥善安置好转业志愿兵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现行安置政策,同时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妥善安置转业志愿兵的新路子。为保证安置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6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业安置任务。军队各大单位志愿兵转业人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收安置人数,按《1996年春季志愿兵转业接收安置计划表》(见附件)执行。志愿兵因病提前转业的条件按民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因病提前转业安置的志愿兵所患几种常见慢性病基本稳定条件》(〔1993〕卫联字第156号)的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各大单位,要严格执行转业安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二、集中交接和接收安置的时间。1996年春季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工作从1月5日开始,至2月底结束。转业志愿兵从3月20日开始离队,持《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5月底结束。转业志愿兵的工资由部队发到7月底,8月1日开始由各地方接收转业志愿兵的工作单位支付。批准转业时间统一填写。“1996年4月1日”。

三、集中交接办法。交接双方交接档案材料和有关证明,仍按总参谋部〔1992〕务传2号、民政部民电〔1992〕32号文件规定执行。档案材料由军队派移交组赴各地移交,转业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可在1月5日前将档案材料寄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置部门。各地对收到档案要及时复审,凡符合转业和安置条件的,要及时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最迟应在1996年2月底前寄往部队(邮寄时间均以邮戳时间为准)。需经国务院军安办审定易地安置的,其档案材料要在1月5日前上报,经审定同意接收的,由国务院军安办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并下达《接收安置通知书》;对其中个别因中央国家机关特殊需要和军队大单位确需改工留用的,由国务院军安办直接办理有关手续。军队各大单位收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要及时通知并下发到转业志愿兵所在单位;各部队要积极做好转业志愿兵离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离队手续,督促按时离队,为地方接收安置工作创造条件。各地对经上级安置部门审查符合接收条件的转业志愿兵,要抓紧时间进行安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对未经集中交接、不符合转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接到

《接收安置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不报到的转业志愿兵,由省级安置部门将其档案退回到军队移交单位。

四、转业去向。原则上按国发〔1983〕16号文件规定,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转业志愿兵在外地结婚(除部队驻地外)、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和其它有特殊情况需要易地安置的。按国发〔1994〕6号、〔1995〕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关于专项业务经费。安置工作经费本着以地方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仍然主要由地方财政解决。中央财政和军队的补助经费以及军队志愿兵转业办公经费标准及拨付办法,按国发〔199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地方和军队各级财政(财务)部门要保证所拨经费及时到位;地方各级安置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的各项经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转业志愿兵的工作安置。根据现行的安置政策法规和本人德才表现尽量按转业技术对口分配。在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安置任务,改进和完善分配办法,多渠道、多形式安置转业志愿兵,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对自愿自谋职业的转业志愿兵,各级政府要积极给予支持,有关部门要给予照顾。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从巩固国防这个大局出发,切实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安置工作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不允许向转业志愿兵征收各种费用,对违反安置政策规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各部队要与地方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他们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体谅国家和地方困难,自觉服从分配,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结束后,省级安置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务必于1996年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分别报国务院安办和总参谋部军务部。

附:《1996年春季志愿兵转业接收安置计划表》(略)

发布部门: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发布日期:1995年10月12日 实施日期:1995年10月12日 (中央法规)

推荐第4篇:9月23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53号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9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2014年9月23日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 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服务管理内容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 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 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二)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

(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二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 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成立各种文体组织和兴趣小组,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九条 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服务管理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服务管理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四章 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服务管理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政策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四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军休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章 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服务管理技能,培养良好作风和职业道德,尊重军休干部。

第二十七条 服务管理机构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社会工作、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第二十八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推荐第5篇:个人对照检查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了新党章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等材料,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并结合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改进作风要求的基本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本人能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特别是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人都能自觉遵照执行,尤其是在公款吃请、私请、铺张浪费、公款出国旅游、超标准配车坐车及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房等方面,严格执行规定,没有违犯情况。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

— 1 —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出台之后,我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促进工作落实和工作作风转变。我能够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并从不踏入私人会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保持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

虽然本人总体上能够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但在贯彻落实上迟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一段时间,有观望、从众心理。

(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情况

本人按照‚严以修身‛的要求,提升品德修养。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严以用权‛的要求,坚持用权为民。视权力为责任,用好公权,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按照‚严以律己‛的要求,规范自身言行。自觉学习、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一切按规矩来、一切按规定办;坚持用领导干部的规范来约束自己,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巩固各类专项清理工作成果,务求取得实效。按照‚谋事要实‛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担当,敢破难题,深入推进改革攻坚,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紧盯不放、扑下身子、一抓到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 — 2 — 史检验的实绩。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公务用车。本单位公车车型为福特翼虎(白色,车牌号云SD1312),购车时间是2013年5月,购买价格为25.7万元,排量为2.0T,并未超标,并未悬挂特殊车牌。

2.关于办公用房。本人只有1处办公用房,面积约6平米,并未超标。

3.关于住房情况。个人有住房一套(自建房),327平方米,位于忙令路1号。建房价格30万元,全额贷款。

4.关于家庭成员。妻子艾怀,临翔区幼儿园教师;儿子孔昭正,凤翔小学四年级学生。不存在利用个人权利和影响为亲属牟利等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并未配备秘书、从未收受过红包、未插手过工程、‚三公‛经费和职务消费开支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利用公款人情消费情况,没有操办婚丧嫁娶,并未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没有收受和持有会员卡等情况。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深入企业调研不够,有浮于表面毛病,理论与实际不能紧密结合。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自觉性不

— 3 — 够,应付现象比较明显。

2.结合工作和思想深入思考少,学习呆板、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效率低。实际工作中存在主动谋划全局工作少,被动应付多,缺乏计划性,工作效率不高。有时接到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有应付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得过且过,工作方法较简单,重布置抓跟踪落实不够。

(二)官僚主义方面

1.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工作开创意识不强,与班子成员思想感情交流不够。调查研究少,坐机关多。

2.主动下基层到企业到农村调研较少,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真正沉下去深入了解情况,和群众拉家常,体察群众疾苦、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需所怨不多。

3.对基层的情况、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的了解主要是通过看材料、听汇报,没有准确掌握所需要的社情民意。

(三)享乐主义方面

1.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历的丰富和职务的变化,过去那种与群众打成一片,扑下身子为群众为基层做实事好事脚踏实地的作风淡化了,劲头不足了,存在出门就想坐车,办事就想用车的现象。

2.艰苦奋斗意识保持的不够,攻坚克难的劲头减弱,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不足,敢于担当的勇气消退,一以贯之 — 4 — 地坚持党的优良传统保持不够。

(四)奢靡之风方面

1.认识有差距,执行纪律不够严格,有礼尚往来随大众思想,也存在朋友之间的相互吃喝问题,总觉着别人请吃自己不参加或者不回请,怕说是自恃清高不入群等等。

2.一定程度上存在风格不够朴素,执行纪律不够严格,作风不够勤俭的问题。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

(一)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本人虽然能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政治理论,但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不够。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或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不够紧密,除集中学习和完成规定要求外,平时比较强调客观原因或忙于工作事务,而放松对自己的学习要求。

(二)群众工作经验缺乏,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三)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不强,提升自我素养的标尺不高。以事务性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致

— 5 — 使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减弱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改革创新意识也有待于继续增强。尤其是工作繁重、压力大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任务,降低了工作的标准。

(四)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有所涣散。一是对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深入学习的耐性,对自己放松了要求,注意力很难集中,不能聚焦自己所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自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忘记了自己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责任。有时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标准上只求不违规、不求作表率,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伤了和气,工作作风不够硬,令行禁止的意识不够深入,纪律松懈的思想有所抬头。二是监督的缺位,导致纪律松懈,没有及时紧一紧;监督没有及时跟进;没有及时认清事态;缺乏正确价值观的导向指引。

(五)“三严三实”恪守不牢。对照‚三严三实‛这一把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的尺子,本人在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做人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缺乏求实作风,工作推进不务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研研究不实,抓工作不力;工作主动意识不强,缺乏担当担责的勇气。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 6 —

(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强化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落实各项规定禁令,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同群众建立密切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是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政策和规定。二是树立廉政就是政绩的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四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政承诺。做到遵纪守法、廉洁

— 7 — 奉公。五要严格抵制‚四风‛,践行求真务实的作风。

(四)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全区的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贯彻和落实好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 8 —

推荐第6篇:个人对照检查

个人对照检查

通过几天的学习的安全教育整顿,对9.8事故的分析,学习有关安全条列,结合自身的工作。做好以下对照检查

一、查制度

能按时参加部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条令条例的学习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提高思想觉悟。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自身对学习的内容理解不够深刻,学习积极兴不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今后还应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熟记各项规章制度,并做遵守规章制度的先锋。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

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值班期间有时在库区内玩手机等这些都是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隐患,落实制度不严格会给库区的安全造成危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加强纠正,以确保武器库的绝对安全,尽到一库警应尽的责任,同时要带领好身边的其他同志,做好每一天的执勤任务和帮带工作,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有错之处望领导和同志们批评与教导,本人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

三、整改措施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提前请假。

2、上班时间保持精神饱满,不大声喧哗、闲聊,杜绝因 私事而影响工作。

3、文件资料有序放置,机密载体按保密要求妥善保管,办公设施及用具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

4、在执勤时要严密监视警戒区域,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误岗、脱岗、睡哨、吸烟、谈笑和把武器放在一边,不带在身边,严谨外人进出库区,用好、管好、带好执勤的枪弹。

5、熟记警戒区域的地形、地貌牢记口令,熟记各种报警信号和联络方法,发现情况立即用规定的信号报警。

6、对违反仓库纪律的人员应加以劝阻和制止,认真做好每天进出库区人员登记,做好换岗交接手续。

推荐第7篇:个人对照检查

开展“五个倾向性问题”教育整顿个人对照

检查及整改措施

尊敬的部领导和同志们:

根据省军区教育安排,近期军区部队组织开展了“五个倾向

性问题”教育整顿。当前军区部队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能进一步提示自己,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自查阶段自己端正态度。思想重视。清醒的认识到查找出的问题。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是及时和必要的。下面我结合“五个方面”和自身查找的问题做以下汇报。 一是法规制度教育学习方面

自己能够遵守安全法规制度,也存在很多问题。生活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虽然能排除,但不够及时和彻底,不到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消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自认为在生活中没有什么问题就忽视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对身边人和 身边事缺乏帮助和提醒,认为别人出了事与自己无关,导致工作的被动。

二是赌博、酗酒、不正当交往方面

虽然没有酗酒的嗜好,但有时也存在喝酒喝完第二天起不来,有上班迟到早退现象,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中能够较好的管控好自己,慎重自己的交往圈。

三是车辆方面

自己虽不是驾驶员,车辆管理方面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从而导致思想上对车辆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模糊大意。

四是信息保密方面

安全保密方面虽然自己能够遵守安全法规制度,在工作中经常涉及到保密方面的各类文件,虽然安全保密上没有出什么问题,但保密上出现问题那是政治性问题,一旦踩到这个雷后果无法想象,工作中涉及到安全保密方面能够妥善处理,但有时候思想工作大意不能及时对保密材料没能及时入档,对自己出现的安全隐患缺乏督促和纠正。 五是人员教育和管理方面

虽然自己能够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工作中积极配合,能够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主管领导和部领导给予的任务虽然能够完成,但不将科学,盲目蛮干只求完成不求质量。规章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对规章制度认识模糊,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上没有真正意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导致在出现问题时不能认识和纠正,在工作中盲目和慌乱现象。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不够重视,规章制度不能认真领会。

通过这次学习五个倾向性教育整顿和对照检查,自己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我决心从以下方面逐步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加强自身素养,多学多练,在积极参加我部和上级组织的学习,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广泛学习。二是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三是积极主动靠上去工作,对授予的工作科学筹划,做好后在开展工作。以上是我在这次教育整顿中查找出问题题,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检查人:拉毛道吉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推荐第8篇:个人对照检查

个人对照检查

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必须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要求,,认真思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刻剖析,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对照,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现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从思想和工作两方面对照检查如下:

一、主要好的方面

1、注重理论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追求思想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革命史,对党的性质、宗旨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从而坚定了永远跟党走的信心,成为一名模范的共产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决定和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2、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作为一名干部,能充分认识到自己阅历浅、经验少的不足,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前辈请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力争做好各项工作,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弥补自己的缺陷;兢兢业业,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饱满的精神状态。通过广泛和全面地接触各项工作,丰富了自己的阅历,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欠缺,理论与实际脱节。理论学习不刻苦,没有系统地钻研政治理论,特别是对原著的研读欠缺,只注重表面学习,没能准确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而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危害性认识不深,一开始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自己和家属没有练习“法轮功”就行了,别的管不着,直到全国上下深入揭批李洪志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才充分认清李洪志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看透其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教本质。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急于求进的情绪。一是接到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存在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导致工作缺乏耐心,产生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三是对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少,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工作效果不佳。

4、未能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几年来,虽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村,但都是匆匆来、急急走,只注重于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存在问题的根源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对学习自觉性稍差、重视不够以及政治鉴别力缺乏的问题,究其思想根源: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由于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不高、不严格,导致大错误没有犯,小失误没有断。对基层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时间短的难处认识不深,思想准备不充分,产生了马虎应付的心理;未能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碰到问题才急急忙忙找资料,寻求解决办法,对于没有碰到的问题,没有主动去了解,较突出地表现在群文工作,上头怎么说怎么做,业务知识贫乏。

3、群众文工作经验不丰富,宗旨意识淡薄。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群众观念淡薄,密切联系群众不够,缺乏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思想。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决心通过这次先进性教育,找准问题,抓住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今后努力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3、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基层同志,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服务的理念,耐心解答基层同志的疑问,绝不让“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自己身上发生。牢记“人民群众才是创造历史的英雄”的重要观点,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群众工作经验,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

推荐第9篇:个人对照检查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一、形式主义方面

存在问题:业务工作方面深入不够,只重表面文章,不求解决实际问题。习惯于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当中转站、二传手。

产生原因: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

整改措施:加强对基层真实情况了解,只求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逢山开路、过河架桥的勇气和意志。

二、官僚主义方面

存在问题:缺乏大局观念,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精神有些倦怠,拼劲、闯劲不够。工作中沟通协调少,协作共事难,遇事缺乏担当。

产生原因:群众工作经验缺乏,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整改措施:增强工作中沟通协调及协作共事能力,遇事勇于担当。

三、享乐主义方面

存在问题:工作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不足。工作讲奉献少、讲回报多。

产生原因: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政治信仰不坚定,社会责任感不足,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仍然有所欠缺。

整改措施: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通过参加工作外学习的方式,提升自我素质。

四、奢靡之风方面

存在问题:有讲排场,比阔气的想法开展工作不讲究节俭办事,讲究铺张浪费。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节约办公用品的问题,在纸张、水、电等资源的使用上存在一些浪费现象。

产生原因:社会主义价值观不强,认为公家的东西无所谓,用多用少都一样的错误心理。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勤俭节约守则》,开展工作时尽量做到节俭办事,杜绝铺张浪费。

2014年7月3日

推荐第10篇:广东省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819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2-05-30 【生效日期】1992-05-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东省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休养所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一九九二年五月三十日广东省民政厅)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颁发的《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以下简称军休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军休所是民政部门领导下的事业单位,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军休所的领导,民政局要简政放权,贯彻“专编专用,专款专用,专车专用,专物专用”的原则,确保军休所具有人、财、物使用管理权和开展生产经营自主权,发挥军休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搞活军休所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民政部门和军休所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军休所机构、人员配备,要按广东省编制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局、广东省劳动局、广东省民政厅〔85〕粤安办字第24号《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军休所工作人员配备要选配政治思想好、年轻力壮,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尊老敬贤,热心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的人员担任。军休所干部的配备、调动,要报上级军休办备案。

第五条 第五条 军休所实行所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参与民主管理的体制。各级人事、民政部门一定要选调事业心强、民主作风好,年富力强,廉洁奉公,有较强工作能力,热心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的人员担任所长。所长的职责是:实施所内行政业务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全所工作人员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要实行民主决策。

第六条 第六条 军休所要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军休所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保证办所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七条 第七条 军休所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组织。管委会成员应在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管委会可以根据老干部的人数多少,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一至二人。管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党组织和所领导搞好军休所建设,反映老干部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搞好内外关系。

第八条 第八条 军休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全所人员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革命传统和组织纪律的教育,艰苦奋斗的教育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教育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要保持革命晚节,尊重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相互理解,团结协作。

第九条 第九条 军休所要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廉政措施,勤俭办所。军休所的各项经费,除按上级政策规定应发给个人的部分外,其余均属公用经费,应由军休所统一掌握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用和挤占。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认真检查监督。军休所对大项目的经费开支,在坚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所长审批制度。要自觉接受同级民政财务、审计部门和上级军休办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 第十条 军休所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政策公开,经济公开,管理公开”。所长要定期向民政部门和军休办汇报请示工作,定期向工休人员通报全所工作情况。要积极开展以所为家的活动,发挥全休工休人员当家作主的精神,群策群力建设好军休所。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应与地方同职级离休退休干部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军队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原则上应保持军队管理的离休干部的标准,要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对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所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除退休生活费及国家规定的补贴外,地方政府规定自行增加发给党政机关退休干部的各种地方性补贴,军队退休干部原则上按照安置地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直接管理的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造预算列支。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军休所要做好集体性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阅文件、听报告、过民主生活,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晚年的文化生活;组织好重大节日的慰问联欢活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老干部的积极性。开展评选文明所、文明楼、文明家庭,评选优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先进工作人员的活动,并大力宣传表彰好人好事。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军休所要积极协助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应按当地同级干部的条件享受公费医疗,由卫生部门或当地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办理公费医疗事宜。军队离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退休干部的医疗费超支,由当地地方财政解决。有条件的军休所要设立医务室,要建立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的医疗健康档案。对患急病重病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军休所要大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增强自身的经济活力,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发展服务型或生产型、开发型的生产经营项目。要严格依法经营。生产经营要独立核算,收益公开,分配比例按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加强对分散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定期上门家访,重大节日要登门慰问,征求意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加强军休所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军休所的车辆主要用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集体活动和服务管理工作,要健全用车管理制度。加强驾驶人员教育,实行奖惩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工休人员私事及有关单位用车,应按规定收费。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做好军休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建立建全保卫制度,加强防范意识教育,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军休所院内的安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因事离所外出时间在两天以上或到外地时,应报告所领导。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军休所的房产、土地、公共设施、道路、围墙、树木等均属于国家财产。军休所对所内的固定财产,要指定专人负责,实施管理,分类造册登记,建立资料档案,妥善保存,定期检查。严禁私人侵占、挪用和私自转让公共财产。对损坏、拆毁住房及公共设施者,要照坐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1篇:退休干部悼词

XX同志追悼会悼词

全体来宾、各位亲朋好友: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悼念优秀共产党员,我们的退休干部XX同志。XX同志于2012年10月2日12时因病医治无效,不幸辞逝,享年70岁。XX同志系XX县XX乡人,X年X月X日出生,X年X月参加工作,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年X月至X年X月在XX工作,X年X月被任命为副科级干部(副科级以上要写任职时间),X年X月退休。

XX同志在长期的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勤恳细致,任劳任怨,以崇高的医德为无数老百姓施药治病,受到广大群众的尊重和爱戴,为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曾被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受政府嘉奖,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在生活中他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平易近人,不计小节,乐于助人,团结同志。他的离去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一位好同志,我们感到无比的悲痛!我们将化悲痛为力量,以XX同志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他崇高的革命精神,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用成绩证明自己的价值。同时,我们也向XX同志的家

属表示最诚挚的慰问!XX同志,一路走好!XX同志,您安息吧!

第12篇:退休干部先进事迹

与时俱进 退而不休

——记**县**乡退休干部** **同志,中共党员,原任**乡政府副乡长,现任**乡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兼乡关工委副主任。近年来,他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乡24名退休老干部与时俱进,退而不休,发挥了一个老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乡的老干部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年3月,原老干部支部书记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继续留任,经老干部党员们选举,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由**同志担任老干部支部书记。上任伊始,在他的建议下,**乡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领导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抓组工的副书记和**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分别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乡长、组织干事及财政所长担任,重点研究处理老干部的重大问题。设立了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及老干部活动室,配备了老干部学习活动的有关报刊杂志及象棋、扑克、麻将、乒乓球等活动器材。由**同志制定了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活动制度。

**同志有爱学习的好习惯。除乡政府给他订的报刊杂志外,他还自费订了《大河报》、《半月谈》,当天的报刊都要看一遍,以便了解国家大事,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除搞好自身的学习外,他根据老干部们居住分散,路途较远,平时很难见面,交流思想不足的问题,向乡党委建议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具体例会时间按领导组研究决定,由**同志进行通知。每次例会,邀请书记、乡长参加,带领大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老干部,通报县、乡目前开展的中心工作。听取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老干部们在每次例会都是畅所欲言,给乡党委、政府提建设、出主意、献良策。例会的召开,使老干部们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了社会形势,老干部之间又交流了思想,深化了感情。

**年5月份,有位退休干部因药费报销问题与乡领导发生争执,其多次到其他退休干部家中串联,想联名到市、县信访部门上访,李明志同志闻讯后,及时找这位老同志谈话,多次做深入细致地思想政治工作,打消了他上访的念头。为杜绝这类问题,**同志积极地建议乡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老干部的医疗费问题。乡领导非常重视这一建议,及时进行开会研究,决定让**负责办理此项工作。**同志先后到县医保中心、县人民医院取经,并参考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经老干部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后,以**乡政府文件形式打印下发,及时召开老干部会议,会上除宣读了实施细则外,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说明,老干部们对此细则的制定非常满意,认为基本解决了他们多年来的看病之忧。

**同志自**年担任老干部支部书记以来,工作上一直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了老干部工作任务。这期间,他还兼任乡关工委主任、慈善联络组长及乡敬老院院长。他干一行爱一行,在各项工作上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年12月所在乡被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本人被评为全市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年度又被表彰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

第13篇:退休干部调查报告

退休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问题的调查

为进一步发挥退休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探索新形势下退休干部余热生辉、奉献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豫老文 [**]41号文件要求,**老干部局立足本地实际,成立调研组,深入太康、**、西华、沈丘、扶沟、郸城等县调查研究,每县选取10名有代表的退休干部,采取走访座谈,典型汇报,专题讨论等方式,对退休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在被调查的60名退休干部中,其中:男46人,女14人; 80岁以上8人、70-79岁的26人、60-69岁的14人、59岁以下的12人;党员人数58人、非党2人;1990年以前退休的12人、1991-1999年退休的30人、2000年以后退休的18人;县处级6人、科级以下54人;本科12人、专科24人、中专6人、高中以下18人;发挥积极作用的52人,占总数的87%,其中:科研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的13人、学会协会16人、关工委成员18人、社区服务5人。

二、基本情况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许多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退休后,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在宗旨意识上热情服务于人民群众;在老有所为上发挥余热,无私奉献;在团结互助上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在遵纪守法上严于律已,模范带头。总之,在新形势下,他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很大的积极作用。其主要表现有:

(一)在政治思想工作上保持着先进性。老党员、老干部经历过艰苦斗争的磨练,意志坚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德高望重,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不计个人得失,无私奉献社会,弘扬革命精神,热情服务群众。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与时俱进,积极推进,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目前尽管他们退休了,但思想没有退党,党员身份没有变,党的本色没有丢,仍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主动参与党的重要工作和社会有益的活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默默无闻地工作着。如太康县关工委主任(原县政协主席)许贤信同志,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据“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的精神,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号召社会各届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着务实现劳务输出人员由体力型向智能型转变;由低技能向高技级转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创办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农村青年,解决了农民“想富无门路”的问题,发展了县城经济。

(二)在市场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多数老干部党支部把退休老党员作为社会的一大财富,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发挥这一优势,服务于经济建设,是他们积极探索的一大课题,在广泛座谈、深入研究、集思广益、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本照因地制宜,结合特长,志愿参与,无私奉献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带动群众发家致富。如**县关工委科技组的老干部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举办小麦、水果、蔬菜、烟叶种植,家禽养殖等科技讲座1900多场次,听课的青年农民近5万人次,使近5000多户青年农民走上致富小康路。太康县农业局退休干部、高级农艺师李秀英,自办庄稼医院,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技术讲座100余场,为农民科技种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带头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社会工程,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战斗力坚强、富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基层党支部,而且还要在发展新产业、增育新农民、培植新组织、形成新机制、配置新资源、塑造新风貌等方面做好工作。西华县退休干部在史永德的带动下,老年协会发展到332个,拥有会员7076名,老协的一班人,遵照“立足农村实际,上为政府分忧,下为农民解难”的办会宗旨,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好事,向村民发放科技致富信息资料、培训农民工、帮助困难家庭建沼气池、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为本地的治安巡逻、民事调解做出贡献,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太康县五里口乡退休干部谢存继,**年1月被推荐为老冢镇谢堂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上任后,他选准了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是在村里建起“文化大院”,村民组织有腰鼓队,配备有电视、vcd、图书、棋牌等文化设施,每逢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民间传统节日,文化大院里一片欢乐、气氛活跃,使群众的思想观念实实在在的得到了转变。二是改造了村头600亩废闲地,他从亲戚手里借款3万元,到省农科院购买荷兰李、日本甜柿、公斤石榴等优质果苗4.2万株,分给农户栽植,现在每年亩均纯效益8000-10000元,仅此一项,人均增收1300元;三是利用村头45亩低洼地,他雇用挖土机,开发一个养鱼坑塘,当年获利润5万余元。近年来,群众过节办事由村里供给。四是组织农户进行了“一池三改”工程,家家户户用沼气照明、做饭,并实施了安全饮水工程,为群众提供了用电、取热、用水资源,成为农家小院一道风景线。五是筹资兴建农村超市,集商品、贸易、文化为一体的商业超市。短短几年间,谢堂村由一个远近闻名的穷村、上访告状频繁的乱村,变成一个宽阔的街道绿树成行、硬化的路面整洁宽广、排排小楼美观别致,干群共建新型农村的生态文明示范村。面貌的变化羸得了社会的赞扬,党组织的表彰。先后被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市委、太康县委命名为“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五个好先进党支部”、“全市五个好先进党支部”、“全县生态文明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四)在职业技能上发挥着积极作用。老同志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是无可非议的,但他们并没有无所事事、碌碌无为,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职业技能优势,老有所为,发挥余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私地奉献着。例如扶沟县老干部以老干部法理协会为阵地,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事业单位,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为老年人及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救助,多年来坚持不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1186起,受到广大群众好评,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民众法制水平做出了贡献;太康退休干部王玉兰,原任县妇联主任,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仍保持着关爱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学生的“职业爱好”。为建立文明的城乡客运市场,筹建了“太康县环宇公交公司”,安置下岗女职工18名;郸城县老干部健康论坛协会从开始十几个人发展到现在600多人的庞大队伍,该协会每月在县医院活动三天,进行健康讲座、健康交流,既丰富了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又促进了身心健康,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五)在情系教育、关爱后代上起着表率作用。一大批从事党的教育事业和热心教育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与孩子们保持着鱼水之情,密切相处,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扶沟县以王勇智、吕国庆等8名老干部为主成立的“扶沟县诗联研究会” 致力于推进“诗歌楹联进校园”的工作,每年聘请专家授课,举办二次全县师生征文大赛,并编辑出版《诗联文化》刊物,全县诗教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已在全国有影响,今年7月,王勇智当选河南省楹联学会副会长,日前,省楹联学会前来扶沟考察,授予扶沟县为“全省楹联教育第一县”。关心下一代工作、老促会、慈善会等项工作在各县都是蓬勃发展,老同志广泛动员,积极引导老干部、老党员参与到青少年教育上来,尤其是在农村各个行政村学校都建起组织,并登记在案,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组织“五老”宣讲团、关爱团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反对民族分裂、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为主题的宣讲,增强爱党爱国的理想信念。

以上典型事例说明:从领导到同志,从城市到乡村,从干部至教师等,各行各业的广大退休干部,都在为构建和谐社会殷勤地奉献着,一位退休干部深有体会的说:“和谐社会真正好,社会主义离不了;党政机关需和谐,社会团体少不了;整个社会需和谐,人的精神文明了;家庭团结都和谐,社会治安好了;和谐社会实在好,党中央的大功劳”。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毋庸讳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可轻视的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1、当前普遍存在着离休干部管理规范,退休干部管理松散的状态,丞待解决问题多,领导部门过问少;思想教育活动少;优惠政策透明少。直接影响着退休干部积极作用的发挥。 建议:加强领导、规范机构,建立离、退休两位一体的服务管理模式,加强老干部部门工作人员配备,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2、退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到位数量不足,兑现时间不及时。退休干部医疗费报销75%(500元为起步线),每年报销一次,限额2万元以下;而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80%(基数约300元),随时报销,限额不低于3万元。存在着:城市不如农村、干部不如农民的现象,严重制约着退休干部积极作用的发挥。

建议:优化管理,优惠政策,提高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建设。

3、开展适合退休干部特点的休闲娱乐活动少,活动场所少,活动经费兑现少。正如一位机关在题为《退休》诗中写的那样:人到花甲退出岗,工作之路到尽头;一游二转三锻炼、麻将桌上看一看;同学同事叙旧情,谈论当年和人生;夕阳西下黄昏时,庸俗生活伴我行。 建议: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干部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扩大老干部大学教学规模。

4、倒闭企业举步维艰,少数基层党支部处于瘫痪,有的退休老党员不求进取,无所作为,不愿发挥余热,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再作贡献。

建议: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组织管理工作。

5、调研时,老同志普遍反映退休干部地方性补贴只有在职人员的70%,且退休越早退休金越低,乡镇更低。

建议:上级制定政策加以解决。

四、四点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和实践意义;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因此,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几代人的积极奋斗,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老干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德高望重,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对于稳定改革发展的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政治工作上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其先进性。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力量来自于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需要党员发挥积极作用来体现。因此,老干部、老党员要发扬革命传统,无私奉献终生,继承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的斗志和精神,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时刻牢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胸怀理想,脚踏实地,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社会关系,建立和谐氛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工程中献计献策,再立新功。

二、从业务技能上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其积极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非常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件件、一桩桩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客观实事。老党员、老干部经历过复杂斗争和磨练,经验丰富,具有特长,充分发挥他们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可有力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的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所以,要充分发挥退休干部在农业科技,工业技能,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技术专长,加强就业指导和培训服务,加强农村教育管理,提高中青年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创业的本领,重视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为贫困留守儿童捐资金、解决好社会失学、辍学问题,使社会弱势群体衣食住行有保障,体现社会主义的温暖,社会环境的优美,社会气氛的和谐。

三、从遵纪守法上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其社会的稳定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兴旺发达,如果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完善、健全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相适应、相融合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靠整个社会的诚信守法,去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老干部、老党员必须坚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与诚信意识,发扬战争年代的革命传统,自觉做到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诚实信用、言传身教,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充分发挥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功能作用。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注重社会关系,与人为善,处处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

四、从廉洁自律上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社会纯洁性。公生明、廉生威。老干部、老党员在党的廉政建设上曾起过表率带头作用,不为名所为,不为物所惑,不为情所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无私无畏奉献社会。目前,他们虽远离了腐败和诱惑,仍需洁身自好,继续保持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的美名,要自觉遵守廉政法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新道德,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把自己置身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中,使每位老干部、老党员都能找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着力点。真正做到:党员树形象、致富奔小康,构建和谐中,人人献力量。

第14篇:退休干部采访

6月15号的下午,阳光清澈明丽从高大的梧桐枝叶下布落成淅淅沥沥的碎花。坐等了许久,直到那个步履健硕的老人咚咚的敲门声打破这方宁静。黄玉岭老人放下洗的泛白的绛红布袋,轻啜一口淡茶,形容安详,目光和蔼。

先生1930年出生于解放区,时至今日已经81岁高龄,历经动荡,七七事变之后,随着群众抗日热情的升华使其从小接触到良好的抗日教育,军阀混战期间,社会*,老人回忆起这段时光,义愤填膺的说:“那个时期的中国,思想松散,觉悟低,到处都见到的是汉奸鬼子,那么混乱的局势又滋生土匪响马,可以不夸张的说,那时的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热中。”

当问及为什么选择加入共产党时,老先生微笑着说:“那时学堂停课了,我就坐在大树底下学习文化,偶然的机会接触到离家八里外的八路军,经过长时间相处认为八路军是好军队,我就在冀鲁豫第四中学学习期间毅然报名参军。46年国民党占领县城,我就离开家乡,去河北二大队预科学习,在此期间加强了组织纪律性,并在1948年国民革命军18路军冀鲁豫部队担任文书报关等职务,经过集训之后调任南京,终于在1958年得到党的信任入党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

对于我党的评价,黄老以八个字形容,“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并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反复强调这几个字,黄老认为,作为当代青年,我们依旧有义务听党的话,跟党走,虽然党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不过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才把过去一个烂摊子发展到今天让中国人在世界面前扬眉吐气。

当我们问先生对党有什么期望时,花甲老人握紧了拳头,“只要沿着正确的道路走,我党必然越来越壮大,中国也必然越来越壮大!”

有那样一位老人,生活中简朴节约,却在512汶川大地震中为灾区人民慷慨解囊,他就是我党拥有60年党龄的高大同老先生,先生1944年入党,曾参与林彪部队并担当核心战斗力。当年,先生作为家中独子,不顾家族反对,毅然决然离开家乡改名换姓参军抗战。老人一生经历战火淬炼,曾参与平型关战役,并在新四军七旅部队于东北抗战四年有余,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勇敢决绝,吃下了许多硬仗,并在1946年光荣负伤。

问及老人受伤始末时,身体健硕的先生仍心有余悸,话说当年公主屯一战,国民党军队出动装甲车重火力部队进行输出打击,当时枪林弹雨,敌军迫击炮60炮响声震天,老人在一次冲锋中被流弹片击中昏厥,差点光荣牺牲。

当问及老人问什么加入共产党时,老人感言当初在校学习时于一次机缘巧合接触到《共产党宣言》,并对其中内容产生浓厚兴趣,为此老人深受启发,最终毅然决然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第15篇:退休干部心得体会

感叹人生的完美历程

人近花甲,离岗将至。手捧学习文摘,总有感叹人生的不易。作为一位有着快40年工作经历的老同志,如何自觉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这己不是一个新课题了。尽管春秋已过、日落西山了,可自己始终与完美同向而行的终身目标,是永远也不会休止的。

网络百科对“完美”给予了这样的解释:完美是人们渴望得到并追求的一种理念和动力,是存在思想中的,可以由于残缺而不断进行改造和变化。如果是一位商人,他的完美目标将是抢占最优势的市场,用最实惠的价格,竞争击垮所有商业对手,获得最高利益归己。我们作为一名最基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应以最大限度的优质服务和无私奉献,来获得国家、社会最崇高的荣誉与价值的认可,这才是象我这样的人一生要追求的完美目标。

有人说我:你是这政府“台子”上经历最丰富、资格最老的一个人,也是最不值得人们学习的一位。十几岁参了军,二十岁就入了党,二十一岁参加自卫还击战争,三处负伤,二次荣立三等战功;在公务员岗位上,曾被**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授予“军地两用人才”标兵,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级”先进个人。你这些荣誉有什么用呢?资格能当工资使用吗?这么大年纪了,现在只是一个大家都不愿干的统计员,曾经跟你当过助手的人,都是处级、正科级的领导了,而你也只不过是一个带括号的副科,图个啥呀?真为你老可悲哟!

其实,每个人的梦想是不一样的,而每个人在实现梦想中所获得的满足感,更不是一个尺度。人可以淡化名利,但不可以没有上进心和荣誉感,因为它是人生完美历程中的一个重要元素。

我是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从事公务员职业的。起初在范关乡政府当秘书,到后来任范关和夏场办事处主任、书记和镇城建主任等职。当时三十来岁,根本无任何私心杂念,心里总是想着把服从指挥、完成工作任务当着天旨,为单位争荣誉,为自己练才干。曾经顶风雪,打赤脚,一天两餐饭,三天三夜抢战**泵站基底设施建设;加夜班,嚼干粮,赤膊上阵,用平板车拖土完成宜黄高速公路土路基工程;骑单车,穿田埂,走万家,苦口婆心催征户卖万斤粮;不怕汽油烧、不怕猪水淋,衣服被扯烂,强行拉开**桥头“井字口”;栽千根樟树,硬化**干道,拆棚户摊点打开城镇规划新局面等等。这期间,没顾过家庭,没照看过孩子,没关心过自己职级的提升,没问过工资为什么这么少。

网络上曾经流传过干部成长“水机关”怪圈路线图。即个人水平+政策机遇+人际关系。说它怪就怪在颠倒了路线图的顺序,而实际的操作演变成了只要找到可谱的人际关系,就可人为的创造机遇,只要得到了职位的提升,水平的高低后天再来修炼。正因为这不健康的人才启用环境,造成了政府公信度的大大降级,也造成了很多人到了退休,也只能领到二千元左右的退休金。所以,看一个人是否有成就,职务的高低不是唯一的评判,即便晋级提升了的人,不一定都是有才干的人,而那些埋头苦干,默默无闻的人,虽没得到组织上的认可,并不一定不是能人。

目前,全国进入各行各业改革深水区,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行政人员,如何在自己岗位上做一个好干部,好的服务者,我理解的拙见是: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 位”中造“为”, “为”中生“威”。干行政工作,要当好一个大服务生角色,要有吃苦勤奋、忘我工作的精神。在本行业中要充分体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来,不能把文凭、年青当资本,不能把待遇与资本列平衡关系。只有这样,才会有自已施展才华的舞台,才会有社会与公众认可的威望。

我是一个最平凡最普通的人,但我不认同一些人把别人的荣誉和资历作为诽谤别人的理由;我是一个不爱参与闲事的人,但我感觉我是一个十分快乐的人。我从月工资40元到现在的月工资不足2300元,经历了辛酸苦辣快40年,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我总以吃苦、勤奋、忘我的精神状态来服务工作、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以不居功自傲、包容别人、不计得失等来对待职业、对待同事、对待组织。尽管人走到了黄昏,总以平静的心态对待万事万物,时时刻刻与完美相伴,处事为人,用完美追梦,用完美来走完人生工作、生活、家庭的历程。

第16篇:退休干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设计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退休干部管理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设计院的一个重要方面,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设计院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条设计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上级全面做好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在推进有效监管、构建和谐设计院中开创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院的退休干部。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设计院退休干部工作在设计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模式。设计院党委发挥统筹部署、综合协调职责,明确和落实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第五条人事部门是设计院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承担向退休干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退休干部政策;及时向设计院党委汇报上级有关政

策和精神,反映退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贯彻落实设计院党委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措施;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等职责。

第六条人事部门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组织安排有关退休干部的活动和学习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设计院各部门要重视和关心退休干部,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共同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落实政治待遇

第八条加强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按照党章规定,在符合成立支部条件的情况下设立“老干部支部”,“老干部支部”接受院党委的领导。保障党支部有学习活动场所、必备的活动设施和学习资料,通过强化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保证党组织对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保障退休党员干部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退休党员干部在推动社会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第九条认真落实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制度,组织退休干部学习和传达国家方针政策,原则上每月组织退休干部阅读一次。对行动不便或异地居住的,可通过家访、信函、电话等形式,保持退休干部与组织的联系,使退休干部能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设计院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设计院和本地的重要情况,组织退休干部参加设计院一些重要会议和重大社会活动。

第十条及时向退休干部通报有关情况。每半年向退休干部通报设计院的发展情况、重大事项,使他们了解院情,关注设计

院的发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围绕改革发展和劳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退休干部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使他们自觉把思想统一到设计院党委的重大决策上来。

第十一条及时认真做好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妥善解决好退休干部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一位同志负责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向设计院党委反映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设计院党委对退休干部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对尚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

第四章落实生活待遇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退休干部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研究在职职工福利待遇时,对退休干部也应同时考虑;凡国家明确规定提高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要及时给予兑现。退休干部享受与在职干部相同的医疗待遇。

第十三条逢重要节庆日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退休干部慰问和祝贺,对生病住院的退休干部要到医院看望慰问并落实好上级有关退休干部去世后的善后和抚恤制度。

第十四条除设计院重大活动邀请退休干部参加外,原则上每年就近安排一次符合老同志特点的集体活动。凡参加设计院安排的重大活动、每年一次的退休干部集体活动以及急重病就医或家中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由人事部门协调办公室落实解决。

第十五条建立机关退休干部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活动设施,订阅报刊杂志,方便退休干部活动。

第五章发挥退休干部作用

第十六条根据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愿、量力而行原则,支持和鼓励退休干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设计院建设继续发挥作用。

(一)在设计院做出重大决策时,注意听取、收集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需要组织退休干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设计院各项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退休干部的参谋作用,为地方劳动事业发展继续作贡献。

(二)注重发挥退休干部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退休干部的政治、经验、智慧优势,支持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条鼓励和支持退休干部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性活动,以及在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与上级规定不相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设计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17篇:退休干部工作总结

XXX

退休干部2011年度工作总结

XXX现有退休干部8人,隶属XXX、XXX两个独立核算单位,现就2011年度的工作活动情况总结于后。

一、关于单位重视退休干部情况

单位对退休干部很重视、很关心、很支持。具体表现在: 年初,单位确定了XXX副部长分管,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专抓,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全年安排了XXX元活动经费。关于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是这样的:

1、组织退休干部参加本系统中心学心小组学习,给退休干部通报相关工作,组织退休干部评议干部,评议社会治安综治情况。

2、关心退休干部的身体健康,今年九月统战部组织了退休干部到人民医院进行了身体检查,使大家对自己身体状况心中有数,做到早预防、早治疗。

3、落实了退休干部政策性福利待遇,还在端午、重阳、春节这些充满人情味的节日,在职干部都要和退休干部聚会会餐,并表示一定的慰问资金。

4、为开阔视野,放松心情,了解外界,工商联领导还组织了退休干部于4月份赴韩国观光旅游。

5、对退休干部提出的工作,总是大力支持,并且共同组织抓好抓实,如关心下一代工作,XXX、XXX领导总是亲自组 1

织、亲自参与,亲自抓好。

二、关于退休干部自身工作、活动情况

1、积极参加了退休党支部和本单位的政治学习。

一年来,我们结合建党九十周年契机,进一步开展了学用党史活动,加深了我们爱国爱党的情怀,增强了我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本色的自觉性。一年来,我们XXX位同志,思想健康,心态平和,精神面貌是好的,保持了革命干部的晚节。

2、用认真抓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一年来,我们针对本战线工作对象多为中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召开了学生家长座谈会,家长们介绍了自己子女的思想学习情况,交流了管教子女的经验,讨论了“加强教育、注重引导”的课题。

二是利用建党九十周年的契机对青少年进行了一次系统的革命传统教育。七月一日,我们组织了本战线青少年及其家长一行二十三人到XXX,瞻仰了XXX的铜像,进行了献花仪式,参观了XXX展览馆及故居,聆听了XXX的生平事迹,大家受到了一次生动的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3、力所能及,发挥余热

我们XXX同志,先后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其主要任务是休息,但大家牢记党的宗旨,仍然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革命干部的热情,为社会、为单位、为家庭做了不少有益的事情。就今年而言,较突出的有XXX同志,他为改善老家交通不畅问题,个人出资3500元,还动员其弟也出资了3500元,为硬化

村级公路尽了一份力量。还有XXX同志,住在XXX,经常利用晚饭后,组织大院一些健身、娱乐爱好者,(多为中老年同志,少则一二十人,多时达上百人)跳摆手舞,打九子鞭,做健身操,他还亲自为他们打锣鼓、拉胡琴伴奏,教授动作,这些不但为人们锻炼身体提供了平台,还使政府大院业余文化生活生机勃勃,增添了一道靓丽风景。

4、健康生活,陶冶情操

实践证明,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延年益寿,永葆青春的关键所在,我们八位同志退休后虽各居一地,但都有着自己的爱好、特长,都选择了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有的协助家庭成员办企业,做买卖,有的教养孙辈,有的从事力所能及公益劳动、家庭劳动,有的著书立说,教育后代,如XXX同志继往年编写家史外,今年又写了一本《XXX》,将人生感悟、处事哲理进行挖掘,整理、传承,这无疑是对己对后人大有益处。他还创作了不少书画作品,打算明年在条件成熟时,举办一次个人书画展。有的如XXX同志喜欢养花、种草,玩弄盆景,从中寻找乐趣。有的如李植庚同志坚持打门球,不但球技水平高,而且锻炼了身体。

总之,我们单位XXX退休同志愉快地度过了2011年。

第18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

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安发〔1993〕9号)

发布日期:1994-06-30 生效日期: 1994-06-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

经征得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军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含退休志愿兵住房,下同)和附属建筑产权的归属,原则上按照建房计划和投资来源划分。列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住房建设计划且由中央财政投资的住房,其产权属于中央所有;其它的住房,按投资来源确定产权归属。

第三条产权属于中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住房和附属建筑,委托各地安置部门进行管理。其中与部队换建换住和与部队营院设施不能分开的住房,暂由军队负责管理;家属单位代建的住房,暂由代建单位负责管理。

第四条产权属于中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和附属建筑,委托各地安置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清查、统计工作。今年先对第

一、

二、三批安置计划建成的住房产权进行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将住房产权登记表(见附件一)于1994年10月底前上报民政部、财政部。今后建成的住房,每年十二月底前进行一次产权登记上报工作。产权登记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五条居住房产权为中央所有的(含产权归军队所有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租金和住房补贴标准,按军队规定标准执行(见附件

二、三)。超标准住房面积的计租办法,由各地参照军队房改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居住房产权为地方所有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其住房租金按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标准执行,租金减免(包括遗属住房租金减免)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四、五)。住房补贴,地方房改办法规定的标准低于军队的,按军队房改规定的补贴标准发给。地方规定的标准高于军队标准的,凭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按地方房改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第七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不作为计发个人生活待遇有关费用的基数。住房补贴经费,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解决。

第八条自购、自建住房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住房租金,不享受住房补贴。

第九条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的工作人员在住房制度改革,按地方房改规定执行。其他租用属于中央产权住房的人员租金标准为:地方房改规定的标准高于军队标准的,按地方规定的标准收取房租,军队规定的标准高于地方的,按军队标准收取房租。

第十条产权属于中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住房出售问题,由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国家和军队的房改政策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产权属于中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租金收入和售房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民政部另行规定。

附件:

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产权登记情况统计表(

一、二)(略)

二、总后勤部《关于军队住房租金计算办法》(〔1992〕5号)

三、总后勤部《关于发放住房补贴和实行公积金的办法》(〔1992〕6号)

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家属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1991〕后联字9号)

五、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关于军队家属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1〕营房字第287号)

附件:

军队住房租金计算办法(摘要)

(总后勤〔1992〕5号文件)

第一条为加强军队住房制度改革后的租金管理,统一全军住房租金标准和计算办法,根据中央军委(〔1992〕1号)文件颁发的《军队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租住军产房的住户,其租金均按本办法计算,各单位不得另立标准和计算办法。

第三条住房租金以标准条件住房的基本月租金为基数,实行多住房多交租,超标准住房加租,不同条件的住房有适当差别的计租原则。

第四条住房租金由面积租金和附加设备租金两部分组成,按月计算。

第五条面积租金计算:

(一)计算面积租金一律采用使用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使用面积中分全额计租面积、部分计租面积、不计租面积和免交租金面积四种。详见附录1。

(二)面积租金按不同条件的自然间(含走道、廊、厅等)和阳台分别计算。以标准条件住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基本月租金为100分,与标准条件住房不同的,依照住房条件调整分数,增减租金。详见附录2和附录3。

(三)面积租金的分值,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基本月租金标准确定。提租第一步,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基本月租金为0.32元,分值为0.0032元。

(四)1949年前建造的未经翻建、改建的住房,其面积租金额,按计算出的租金额80%取值。

第六条附加设备租金的计算。附加设备是指标准条件住房中没有包括的设备,其租金单独计算。附加设备租金额由各项附加设备的总分数乘以分值得出。附加设备租金的分值与面积租金的分值相同。详见附录4。

第七条新租金额和平均租金的计算。面积租金额与附加设备租金额之和为住户的新租金额,新租金额除以全部计租面积为该户的平均租金,平均租金是计算该户的新房增租额和超标加收租金额的单位租金标准。

第八条新房新租金计算:

(一)1992年7月1日以后实行新房新租的住户,其新房面积的租金标准按提租后租金标准增加50%计算。

(二)1992年7月1日以后,由于职级晋升而调整住房的人员,新房面积为新分配住房面积与原职级标准住房面积之差。

第九条超标准住房加收租金计算:

(一)各职级干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以中央军委(1990)5号文件规定为准,住房面积(不含阳台面积)超过标准10%(含)以内的,不加收租金;超过10%以上的,加收超标准住房租金。

(二)干部住房面积超过本人职级面积标准10%以上,但未达到上一职级标准的;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本人上一职级标准,但因本单位住房调整困难或调整后无相应职级干部居住的,超标准部分的全部面积加收50%以上租金。

(三)干部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本人上一职级面积标准,应调整而不调整的,超标准的全部面积按成本租金计算。在分步提租的第一步,成本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56元。

(四)经组织批准家属随军的连、排职干部、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其住房面积标准按54平方米掌握,超过的按超标准住房规定计算租金。

(五)1949年前建造的未经翻建、改造的住房,是否超标,按80%建筑面积折算后比照标准衡量。

(六)1937年7月6日前入伍(含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只有一处住房的,不计算超标准住房。

第十条减免租金计算:

(一)超标准住房加收租金的住户,其超标准住房部分的全部租金额(基本租金额和超标加收租金额),不予减免。

(二)军职和大军区职干部,分别免去20平方米和30平方米使用面积的会客室租金。

(三)建国前入伍(含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住房面积在规定标准以内的,新租金额减去会客室租金额及原标准租金额后,仍超过家庭住房补贴部分,按以下情况减收租金:对1937年7月6日前入伍的全部减收;对1945年9月2日前入伍的减收50%;对1949年9月30日前入伍的减收30%。

(四)住房面积在规定标准以内的,新租金额减去会客室租金额和家庭住房补贴后(符

合减免条件的)减免后,其应交租金额仍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总额5%以上的部分,暂予免交。

第十一条住房实交租金额计算:

(一)无超标加租的住户,其实交租金额等于应交租金额加上家庭住房补贴。

(二)超标加租的住户,其实交租金额等于应交租金额加上家庭住房补贴,再加上超标计租面积的租金额(包括基本租金额和超标加收租金额)。

第十二条烈遗属住房租金规定:

(一)干部牺牲、病故后,其配偶一年内免交全部租金;第二年干部生前享受减免的仍享受减免,从第三年起按规定交纳租金,应交租金额超过家庭收入5%以上部分,暂予免交。

(二)干部牺牲、病故后,其配偶的住房调整和住房租金的福利性补贴,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地方人员租住军产房的租金计算:

地方人员租住军产房的,地方租金高于军队标准的,按地方规定的标准交租;地方租金低于军队标准的,按军队房改的有关规定交租。军队产权管理单位可出具住房补贴规定证明,由其工作单位予以补贴。

第十四条军队人员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按总后勤部《关于发放住房补贴和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9篇:个人对照检查材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省委、县委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规定书目材料和习总书记兰考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找“四风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使我内心深处深受感动,为了使自己在这次活动中提高,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及八项规定情况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后,特别是习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还抱有暂时忍一忍,过了这阵子就好了的观望心态,执行规定不到位。如依然存在依赖开会,等待主要领导发话;二是执行中存在着好人主义思想。发现教师和部分领导有时违反规定时,没有进行制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够,不能主动积极的去学,都是在上级要求下被动的学习。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出台后,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了13条具体措施,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会议部署工

作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二是勤俭节约意识不强;三是对同志执行规定要求不高,执行不严。

需要说明问题:本人从没有“三公“消费,没有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在集体办公室,符合规定;家属工作是通过正式考试进入的,儿子工作是大学毕业通过考试录取的。不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四风”问题,具体如下:

㈠形式主义方面。一是工作浮于表面,解决实际问题不够。深入调研思想上有惰性,即便调研,很多时候也是“路上一小时、调研十分钟”,对情况了解得不深不透,问题吃的不准,制定的措施针对性不强。例如:2013年高考寝室卫生方面,只注重领导检查表面卫生,真正卫生死角关心不多,整改也不到位。二是摆“花架子”、做“面子活”。在推动工作中有时为了装点门面、树好形象,干一些“面子活”;为了在观摩评比中能争个好名次、留个好印象,也搞一些“花架子”。例如:在高三学生违规违纪方面,只注重批评学生,不注重对学生犯错误原因搞清楚,盲目给学生处分,结果学生个别有思想情绪。三是干工作虎头蛇尾。有时图省事,把本该亲自过问的工作交待给分管副职或下属部门,只当“指挥员”,不当“运动员”,导致有些工作进展迟缓,效果打了折扣。例如:招生卫生工作,真实要求严,标准高,有时结

果上不了了之。四是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形成有利于教学质量转变有利于教师考核的科学体系,轻结果运用,重照顾平衡、轻公平公正,没有真正考出干劲、考出担当,没有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发挥好“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㈡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正绩观、发展观有偏差,统筹推进科学发展做的不够。例如:在建立班主任队伍长期规划中,缺乏长期、有效地统筹,只注重眼前,不注重长远发展。结果有些班主任管理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二是习惯于吃老本,有凭经验作决策的现象。认为自己在基层摸爬滚打多年,见过的多,经历的多,学习新知识、提升新本领的热情降低了,以至于有些决策脱离现在的实际。三是工作方法简单,耐心细致不够。安排部署工作有时只强调结果,而没有考虑实际动作的难度。例如:今年5月份的一次考试后,一位学生从校门口把在街上卖的东西带进校园,我粗暴地把东西给扔了,学生当时愤怒不愿意,给我在校园争吵。

㈢享乐主义方面。一是迎难而上的劲头不足。有时感觉年龄不小了、资历不浅了,工作上有松口气的想法,面对学生难管理的现状,有时产生畏难情绪甚至是报怨思想,对发展中遇到的一些棘手矛盾和疑难问题,不敢大胆应对,积极推进。二是锐意改革的担当不够。对一些涉及改革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有时怕阻力大、麻烦多、影响稳定,瞻前顾后、犹豫彷徨,结果束缚了手脚,造成了被动。三是艰苦奋斗的意识不强。例如:学生每天就寝时,应该亲自到宿舍检查一下学生睡觉情况,但有时站在门口喊几下“学生,快休息”。

八小时之外、星期天、节假日加班心存不愿,在条件简陋、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工作总有怨言。

㈣奢靡之风方面。一是有追求奢华的思想。到外地考察时,看到发达地区的教学设施,心里也蠢蠢欲动,认为经济发展了,办公设备改善了,房子住大的,吃好的。二是自我约束不严。例如:每次九校联考巡考,有时不太负责任,看一遍老师监考,也不具体要求老师该怎么做。三是对不正之风抵制不够坚决。例如:对单位同志请客吃饭,没有大胆去抵制浪费现象,有时听之任之。

三、产生“四风”问题的原因

㈠理想信念松懈,奋斗精神不够。每个人都有支撑自己、为之奋斗的理想和信念。自己入党已经20多年了,入党的时候,树立了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走上领导岗位的时候,也决心像焦裕禄同志那样“拼上老命大干一场”。但随着年龄增长、职务和环境变化,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有时不那么清晰了,当初的志向也慢慢淡忘了,奋斗的激情逐步消退了。例如:在今年教高三外语课上,有时备课、上课、辅导没有那么认真,理想信念有点松懈,下大雨时辅导就不去了,作业就不批改了,吃苦奋斗精神不够。究其原因,就在于放松了对正想信念的坚守,放松了对艰苦奋斗精神的坚持。

㈡主观主义滋长,求实作风欠缺。在教学工作时间长了,自以为阅历多、经验多,作决策、办事情凭主观意志的情况多了,自觉不自觉地偏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些决策

出现失误,主要是不注意调查研究、不注重从实际出发、不尊重客观规律。例如:高考给班级学生分配指标时,盲目、急于求成,随意给班级下达任务指标,不调查不分析,结果有时不理想。主要原因就在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自己思想深处淡化了,求真务实的内涵在工作实践中“失守”了,没有把焦裕禄同志凡事探求就里,多到群众中听意见找办法的务实作风传承好、实践好。

㈢党性修养有所放松,道德情操标准不高。总书记谆谆教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我们立身处世为政的人生准则。对照这一标尺,自己之所以没有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袭,出现种种问题,就是正己修侧面做得不够。在党性锤炼上,没有自觉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为标杆,在见贤思齐中不断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在道德,不知不觉中放松了自我要求;在严于律己上,防微杜渐不够,对一些发生自己身上“四风”问题缺乏警觉;在坚持原则上,没有真正做到凡事出于公心,往往为人情关系所累。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我将从思想深处改起,从一件一件具体事改起,真改、实改、彻底改,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推进教学质量上,体现到为基层群众办实事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㈠扭住“总开关”,改造主观世界。通过改造主观世界来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加强理论学习。带头

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系统的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周周

一、周

四、周日在网络上、新闻上、报纸上认真学习,周五2:00-5:00全校集中学习。不断锤炼党性。经常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焦裕禄精神和群众的期盼,查一查理想信念、廉洁自律、道德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勇于反躬自省,敢于正视问题,改作风之弊、祛行为之垢、固党性之在。树牢群众观点。在平时工作中,始终把一线教师和全体学生放在首位,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例如,我把自己住房腾给生病学生住,有时给他们去看病,上街上给他们买药,学生没钱时给他们拿钱。

㈡立足“炼内功”,提高能力素质。提升统筹谋划能力。提升驾驭全局能力。提升推动落实能力。在2014年高考中,县委书记、县长及抓教育副县长亲自到一高西区检查校园卫生及食品安全。为了落实这项工作,我亲自召开班主任会议、班长会议、寝室长会议、餐厅经理会议,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结果工作落实到位,受到县领导好评。

㈢围绕主战略,抓好问题整改。一是抓好立行立改。二是办好利民实事。三是抓好大事要事。例如,高三每次九校联考后,特别是中午考试结束后只剩20分钟,学生想往外跑,不进教室。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很快在以后考试中这种现象就得到制止。

㈣着力树形象,做到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干预微

观教学活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防微杜渐、慎始慎终,同时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学校必须做到按时上课、辅导、认真批改作业,时时处处走在普通教师前列,树立一个党员干部形象。

由于个人认识水平、思想觉悟所限,可能还有一些问题对照检查得不够深刻、准确,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进。

第20篇:个人对照检查材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通过学习、查摆、对照,立足自己的工作实际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地方存在不足,尤其检查了自己在学习、工作、群众路线等方面的缺点和不足,现剖析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始终如一的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基于此,我将一如既往的坚定政治信念、遵守党的纪律、勤勉履职工作,做到我应有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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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7.家属子女从业情况

母亲xxx,父亲xxx均在老家务农,家属无经商情况。 8.配备秘书情况 没有配备秘书。

9.收受红包及插手工程情况 没有收受红包及插手工程。 10.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情况 没有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11.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情况 没有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 12.收受和持有会员卡情况 没有收受和持有会员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5条。具体如下:

(一)形式主义方面(3条)

1.学以致用不够。自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就很少再重视教育理论学习,习惯于按部就班,在教学上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等也很少联系实际,套用之前的模子来处理,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往往理论上说一套,实际做还是一套,学用脱节。如在备课时,很少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安排教学计划,很多就是套用之前已有的教案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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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乏当面批评指出其错误的勇气。对于一些错误思想思潮,本人虽能够做到不同流合污,不随波逐流,但有时缺乏当面批评指出其错误的勇气,比较顾及别人的感受,怕伤害人,怕得罪人。

(三)享乐主义方面(2条)

1、明白自己承担着教书育人这一重要的岗位职责,自己也了解“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这句话的重要内涵,但在课较多的情况下,心里不免有所抱怨。

2、有时在工作中存在有惰性,面对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有畏难情绪,有时不能克服自己的焦躁情绪。

(四)奢靡之风方面

由于我经济条件受限,大吃大喝基本不存在。

三、产生“四风”问题的原因剖析

上述主要问题和不足的存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对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程度不够。很多时候误认为理论都是些空话大话,与实际脱节,所以没有自觉学习的意识。即便是要求必学的一些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也都只是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了,没有从深度和广度上去领会。过于重视实际操作,而轻视了理论知识,忽略了真正要做好工作必须是理论联系实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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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问题根源后,今后在工作中我将倍加努力,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优秀的教师。具体的努力方向与措施如下:

1、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时俱进。今后在工作的同时还要重视有关教育教学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认真对待学校安排的每一次培训或进修机会,利用假期自主进行一些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学习,平时多关注教育方面的新动态,加强阅读,扩充自己的知识面,丰富自己的底蕴。

2、提高思想认识,觉悟意识。应经常向那些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的老教师学习,多走进学生的内心,不仅把教书当作一份职业,更要当作一份事业来做。与别人比的不是金钱,而是人生价值,真正从内心中认识到教师的伟大。

3、严格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节课、每一个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备课,根据教学中的实际情况来授课,课下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不仅要关注到优秀生和后进生,也要关注到绝大多数的中等生,力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老师的关心。虚心求教,经常向一些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以求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4、积极进取,勇于改革。我们还年轻,我们还有活力,要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开拓进取,寻找适合学生发展,教育最本质要求的教学方法。突破一些陈旧、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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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退休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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