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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制课讲话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10:11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制课讲话稿

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学生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城关派出所干警姜勇,为了让法制和卫生健康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卫生知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健康伴我成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今天,我们学校举行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活动。今天的讲座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是我们学校法制副校长,今天受学校委托给大家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分别就交通安全、文明礼仪、校园暴力三个方面给同学作以解读,请同学们认真倾听,做好笔记。

一、交通安全。

当前,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地球人”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因为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0万人,受伤人数达1000多万。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道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车辆类型混杂、行车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

下面,就小学生应掌握或在生活中应注意的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给大家分析。希望同学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1、骑自行车问题

自行车轻巧灵活,是外出理想的交通工具,不少同学都想学骑自行车。学骑自行车不仅要有大人指导和保护,还要选择在人车稀少的道路、广场或操场等地方,禁止在交通繁忙的地段学骑自行车。但是 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因为

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同时交通安全法规也明确规定:“不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如果到了法定的骑车年龄,也必须先认真学习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掌握好安全骑车的基本要领后再上道路。最近,我们县投放了400辆“小黄车”便民,可是现在同学们在街道上还可以看到“小黄车”的影子吗?一些人把小黄车为己有,更有严重的一些小学生竟然拿把“小黄车”砸开,在道路上任意骑行。这样非常危险,轻者摔伤,严重的会丢掉生命。

2、安全走路

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行人在公路上行走时,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人行道是指在道路两侧专门供行人行走的区域。一般在机动车道外划有一条白色实线,从白色实线到路边是专供自行车行驶、行人行走的,行人应当在这一区域内靠路边行走。 有的同学会问,有的道路没人行道,有的道路连划线都没有,那该怎么走呀?在这样的道路上,行人应当靠路边行走。道路一般都是这样划分的。汽车在路中间行驶,自行车、行人在路边,而汽车的速度是自行车、行人的好多倍,因此,行人如果走入车辆行驶专用的车道,是相当危险的。

走路时,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过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要玩滑“旱冰”或“滑板”最好到一些禁止机动车行驶、停泊的地方去玩,比如公园、校园操场等。在这里另外还要说明的一点是不可以在停车场玩耍,停车场是停泊机动车的地方,有的同学在里面踢球或横穿猛跑,这样做也很容易发生事故。一来踢球很容易砸坏车辆,第二就是有些车辆需要停泊、或者要驶离停车场,尤其是驶离停车场的车辆看不见你在后面玩耍而倒车法发生的事故也时比较多的!

3、横过道路的安全常识

在道路上的行人,应当尽量避免与汽车发生冲突。但是,人在道路上行走,不可避免要横穿公路呀。行人在道路上最大的危险就在于横穿公路,因为你横穿公路时,一是要通过专供汽车行驶的车行道。这就无可避免地要和汽车发生冲突。人与高速行驶的汽车相比,那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为了保证行人横穿公路的安全,道路上专门划有专供行人横穿公路的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法律规定,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有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从斑马线上横穿公路,汽车应当停下来让行人先过,也就是说,在斑马线上,行人享有横穿公路的特权,因此,同学们上下学途中要过公路时,在有“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

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上横穿公路时,应当注意观察道路上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也不准在横穿公路时倒退或者折返回来。横穿公路时,不要从铁栅栏上爬过去,也不能从道路中心的绿化花坛上跨过去,不要在这些隔离设施边线上面逗留。没事跑到隔离花坛上去玩,去聊天。

4、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

有的同学认为乱马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5、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我们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上车。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坐车要扎安全带,不要乱动车上的机件,不要向车外抛杂物。下车时要从车辆左侧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不要在车前穿马路。下车后,不要从车前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从汽车前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一般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很容易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前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

希望通过上述知识,同学们能从中学到一点交通安全知识,受到一点教育,得到一点启发,吸取一点教训,改正平时在交通参与当中的一些错误行为,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为“珍惜生命,拒绝违法”做出好榜样!

二、文明礼仪

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礼仪教育的内容涵盖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内容上看有仪容、举止、表情、服饰、谈吐、待人接物等;从对象上看有个人礼仪、公共场所礼仪、待客与作客礼仪、餐桌礼仪、馈赠礼仪、文明交往等。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称为礼节,礼仪在言语动作上的表现称为礼貌。加强道德实践应注意礼仪,使人们在“敬人、自律、适度、真诚”的原则上进行人际交往,告别不文明的言行。

1、卫生:清洁卫生是仪容美的关键,是礼仪的基本要求。不管长相多好,服饰多华贵,若满脸污垢,浑身异味,那必然破坏一个人的美感。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入睡起床洗脸、脚,早晚、饭后勤刷牙,经常洗头又洗澡,讲究梳理勤更衣。不要在人前“打扫个人卫生”。比如剔牙齿、掏鼻孔、挖耳屎、修指甲、搓泥垢等,这些行为都应该避开他人进行,否则,不仅不雅观,也不尊重他人。与人谈话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声音不要太大,不要对人口沫四溅。

2、公共礼仪

影剧院:观众应尽早入座.在影剧院万不可大呼小叫,笑语喧哗,演出结束后观众应有秩序地离开不要搡.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馆、阅览室是公共的学习场所。 ① 注意整洁,遵守规则。不能穿汗衫和拖拉鞋入内、不要为别人预占位置,阅目录卡片时,不可把卡片翻乱或撕坏或用笔在卡片上涂抹划线。

② 保持安静和卫生。走动时脚步要轻,不要高声谈话,不要吃有声或带有果壳的食物,这些都是有悖于文明礼貌的。

3、学校礼仪

集会礼仪:集会在学校是经常举行的活动。一般在操场或礼堂举行,由于参加者人数众多,又是正规场合,因此要格外注意集会中的礼仪。升国旗仪式: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升降国旗是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方式。无论中小学还是大学,都要定期举行升国旗的仪式。升旗时,全体学生应列队整齐排列,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当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直至升旗完毕。升旗是一种严肃、庄重的活动,一定要保持安静,切忌自由活动,嘻嘻哈哈或东张西望。神态要庄严,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应抬头注视。

4、校内公共场所礼仪:应该自觉保持校园整洁,不在教室、楼道、操场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在黑板、墙壁和课桌椅上乱涂、乱画、乱抹、乱刻,爱护学校公共财物、花草树木,节约用水用电。自觉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的车棚或地点,不乱停乱放,不在校内堵车。

三、网络游戏

2002年,文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1、学生沉迷于网络首当其冲的是学业的荒废。一些学生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有的玩昏了头顾不上上课和做作业,有的甚至还在网吧里吃饭、睡觉。这些同学熬红了眼睛,累坏了身体,到了课堂上则昏昏欲睡,没精打彩,严重地影响了课堂效率,学习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2、网络是一个虚幻的世界,青少年一旦沉迷其中,其感情世界将会陷入虚幻和无约束之中。韶关学生杨某说:“在网上有一种天堂般的感觉,仿佛你就是世界的主宰,精神能得到极大满足。”青少年一旦成为“网迷”,就会陶醉在虚拟世界中不能自拔,越来越脱离实际,对现实世界表现出冷漠、麻木和不以为然,这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十分危险。网吧是一个复杂的地方,汇集了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失业青年,更有一些专打青少年主意的不法分子,诱使青少年误入歧途,不少青少年在网吧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校园暴力。

1、抵制校园暴力,辨别是前提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暴力、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暴力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暴力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要抵制校园暴力,首先要具备对校园暴力的识别能力。校园暴力包括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行为暴力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行为暴力主要指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财物等一系列对人身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向校园暴力说不,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打破了校园里原本属于我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为了不让我们的花季变成花祭,我们要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

3、保护自己,关注他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校园暴力的发生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同学间因口舌之争或其他原因的肢体冲突。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而引起的争执、事端。预防争执和事端应做好以下两点: ①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②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我们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③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多留意身边发生的事,很多暴力事件的信息可以从校园同学间的交流中得到。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施暴人对我们打击报复,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匿名报告。预防暴力重于应对暴力,而这一切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4、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如果我们无法避免危险的发生,那么,在危险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惊慌!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是制胜的关键。我们应克服心里的恐惧,积极地去解决问题或者本能地保护自己。遭受行为暴力时的自救如果被攻击者殴打,我们该怎么办? 一是找机会逃跑。二是大声呼救。三是借助一些小动作给自己寻找逃跑的机会。四是求饶。求饶不是懦弱的表现,是减少伤害的策略。五是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那么应双手抱头,尽力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在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由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对其产生了恐惧和焦虑。一些同学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的发生。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我们一定要记住: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轻言放弃,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今天的法制讲座到此结束,请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局校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

推荐第2篇:法制课讲话稿(法制副校长)

同学们,你们好!

上次法制报告会上,我给同学们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十大前兆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的八个应注意的方面。今天我和同学们谈谈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问题,希望能对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帮助。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等。一旦碰到了这些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要学会分辨美与丑,懂得欣赏美好的事物,同时也要知道如何对付丑恶的现象。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该法还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就要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我们中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同学们还记得,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战胜愚蠢的敌人。所以,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既要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又要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三、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违法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们,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因为你一旦到了违法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或者其他违法活动,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类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女孩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

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四、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也不要公之于众,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压力,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当然,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看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那就遭了。

五、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家门钥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也不要放在书包或挎包里,即使被抢了,你仍可进家门。

六、当有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戏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七、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坐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八、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我们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也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强行。

4、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6、在僻静的马路上,要面对车流行走,不要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7、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 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特别是暑假将至,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推荐第3篇:学校法制课讲话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宣讲材料

同学们: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大家身边的典型事例,与大家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诉,将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刑期高达5年。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夜不归宿往往使孩子处于危险境地

案例1: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据调查,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案例3: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他对学习逐渐的失去了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慢慢的发展到旷课逃学。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分析:旷课是学生走向危险的一个信号, 脱离了学校教育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直接影响学习,而且容易受到社区不良环境的感染,滋生不良的品德。

■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08年3月深圳龙岗中专学生曹子龙,19岁,事发当天曹子龙说过生日,下午放学后,便喊8名同学去餐馆庆祝生日聚餐喝酒,9人在喝了10瓶啤酒和2瓶白酒后,曹子龙当场身亡,另有两名同学昏迷。

案例6:两少年酒后群殴伤人获刑:07年2月22日,张某(16岁)、张某某和另外10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的刘宁曾经欺负过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等12人来找到刘平,对刘宁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这几人均被进行处罚。分析:中小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学习,但少数学生模仿大人在聚会时开怀痛饮。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饮酒对身体的损伤,严重会造成死亡;同时,酒精是一种麻醉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自控能力下降,使人容易做出一些过激事情来,所以青少年千万不能喝酒。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7: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9: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曲哲是个不错学生,由于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提起自己与方欣发生矛盾,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无人处,陈风与其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生命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面对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学坏常从抽烟开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几乎每次提审少年犯,尚秀云法官都能听到这样的话。据海淀法院的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良行为,其中吸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号。

分析:这是因为,吸烟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够“心理上瘾”。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区别正常学生的标记,这样的标记很容易引起不法之徒的注意, 从而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

同学们我想最起码要牢记以下12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

1、慎交友。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

感恩的心

 感恩是乐观态度,感谢困难,感谢挫折,感谢对手,对于我们不甚喜欢的一些人和事,

换个角度来看待它,尽量想到它的正面,想到它对我们的好处,从而去感谢它,这是一种乐观态度。所以,感恩,也是一种乐观的心态。

感恩是礼貌。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随口说声“谢谢”,可能会给对方心里带来一股暖流。

有人为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感谢他,他可能会更加多的帮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是有礼貌,是知恩图报。所以,感恩,是一种有礼貌的品质。

感恩是感谢。感谢父母,他们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成人;感谢老师,他们教给你知识,

认知这个世界;感谢朋友,他们给你友谊;感谢对手,他们令你不断进取、努力;感谢太阳,它让你获得温暖;感谢江河,它让你拥有清水;感谢大地,它让你有生存空间。所以,感恩是懂得感谢。 感恩是爱。

推荐第4篇:中学法制课讲稿

中学法制课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法律,但是要遵守法律,首先必须学法,为了帮助少年儿童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同学们,有一首歌,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就是你们,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为了祖国的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如,在法制方面主要表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未成人保护法》作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

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着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因此,学好这部法律对我们少年儿童来说,显得非常的重要和必要。好,下面我们开始了解这部法律及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熟悉一下未成年人这个概念,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的标准有不同的规定,但各国都以生理年龄作为界定未成年人的标准,如美国规定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日本规定未满20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印度规定男性未满16周岁、女性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则将我国未成年人定义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在坐的同学们都未满18周岁,都是中国的未成年人。

第二,我们了解未成年人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及义务。 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等。上述自由和权利未成年人同成年人依法都平等地享有,任何组织和公民都不得侵犯。鉴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些公民权利未成年人不宜享有或者限制行使。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能行使。16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宜享有劳动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

2 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在社会上容易处于弱势地位的特点,法律也规定一些特有的权利。如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对被挽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未成年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特别的规定,一是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等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二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终生享有的权利。我们国家历来重视保护公民受教育权,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公民受教育权予以了充分肯定。保护未成年人,首先应当保护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不让你们读书,他们就侵犯了你们的受教育权。三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四是未成年人平等地享有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那么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呢?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能说不读书。因为读书,是宪法规定未成年人应履行的义务。

4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同学们都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违法?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

5 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有些同学会可能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还达不到犯罪的程度。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

6 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县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操场上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里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的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的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再一个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

7 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去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某说:“我们现在没有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

8 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到了假期,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那么什么是犯罪的自我防范呢?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的抵制各种

9 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以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未成年人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有一起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某市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一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未成年人要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

10 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有一件案例中的做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有一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有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

11 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时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某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不想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

12 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和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这样呢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一些法律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学会用法律维

13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争取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好,今天的法制课就讲到这里。最后: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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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很高兴来到第××中学,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

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某中学的张某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4年发生在我们油田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初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

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就是一个发生在前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

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油田某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外一所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某小区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犯罪嫌疑人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祝大家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推荐第6篇:中学寒假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寒假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老师、同学们:

寒假即将开始,过一个健康、快乐、祥和、文明、开心的寒假生活。今天利用这个时间对同学进行寒假法制和安全教育,希望同学们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保证人人安全,过一个安全详和的春节。对此,我对同学们提以下几点要求:

1、我们应该不进游戏厅、不在外留宿、不接触毒品、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刊、不结伙偷窃打架、不做任何有损身心健康的事。

2、要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三防工作”

防交通事故。春节是同学们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阶段,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能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安全,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 防烟花爆竹。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防火、防气、防盗、防电。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火、气等存在的隐患,做到用气安全,防煤气中毒、防火灾等。

3、交友要慎重。

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家长报告。突发伤害安全事件,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打110,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

4、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5、请不要乘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6、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迷魂药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遵纪守法,不能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推荐第7篇:中学寒假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中学寒假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

寒假即将开始,为使你们能在健康、快乐、祥和、文明的氛围中欢度寒假生活,今天利用这个时间对同学进行寒假法制和安全教育,就是希望同学们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保证人人安全,过一个安全详和的春节。对此,我对同学们提以下几点要求:

1、我们应该不进游戏厅、不在外留宿、不接触毒品、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刊、不结伙偷窃打架、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个人声誉的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学习之外做适当的课外活动。而不应该结识一些不良的朋友。

2、要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三防工作”

防交通事故。春节是同学们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阶段,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能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安全,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 防烟花爆竹。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防火、防气、防盗、防电。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火、气等存在的隐患,做到用气安全,防煤气中毒、防火灾等。

3、交友要慎重。

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家长报告。突发伤害安全事件,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打110,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

4、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5、请不要乘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6、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迷魂药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遵纪守法,不能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推荐第8篇:毓秀中学法制课演讲稿

远离违法犯罪

争当优秀学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借此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一堂法制教育课,我拟定的课题为《远离违法犯罪,争当优秀学生》。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下面我从“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几个方面来和同学们共同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吸食毒品,聚众赌博,盗窃,骗取或抢夺少量的公私财物,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今天在场的各位同学,应该都是未成年人。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同学们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懂得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把自己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余元。

案例二: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因刘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三、如何远离违法犯罪

现代网络的发展是人类科技的进步,我们不得不重视当前不健康的网络给青少年的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曾被公安部A级通辑令通缉的云南大学生马家爵,就是从中学时开始上网,平时很少和同学沟通,形成孤僻性格,受一些色情和恐怖片的影响,为了一点小事他就可以把宿舍的大学同学全部杀害,虽然马家爵很快被公安机关抓捕,但这一案件给我们的思考太多。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烟抽、没有钱去网吧,他们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甚至殴打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转化成犯罪,这些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只要你做出任何的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无论是在学校,还是放学回到家中,或者在假期里,游戏厅、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好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KTV等地方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例三: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四: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有一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某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弄到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日开学的时候,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四、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同学们在成长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但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危险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预防的基本条件。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是广义的,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但主要还是指与预防和禁止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要求其对这些法律的所有内容都很熟悉,也不现实,应当通过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知晓在自己这个年龄段最容易发生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这方面的预防意识。“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主要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日常交往当中逐渐形成的有利于维护大家共同利益、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规范,它不是因为法律、法规有规定才形成的行为规范,而是基于公众的共同意识、共同认可自然形成的行为规范。比如敬老爱幼、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共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一些道德准则等等。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品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有了良好的品行,就比较容易能够抵制各种不良思潮和不良行为的影响和诱惑,这是自身预防犯罪的重要基础。

其次,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这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人格培养,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尊”,主要是讲自我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珍重自己的品行。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人格和品行没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就容易受到不良习气的影响,容易随波逐流、沾染上不良行为。所以,“自尊”反映了一种健康向上的品格。“自律”,主要是指自己能够控制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放任自流、随着性子来。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道理是会讲的,也知道做什么不对,但是一遇到实际问题,自己约束不了自己,缺乏自律,以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教训是很多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自己能管得住自己,做到自律,对防止一个人犯错误,对减少、杜绝违法犯罪行为是十分重要的。“自强”,是指积极要求进步,无论在学习上、品行上,都有进取心,不甘于落后,这是一个人进步的动力。“自尊、自律、自强”,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人格整体,它不仅对未成年人,即使是对成年人,也是很重要的做人准则。本法在“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一章中规定未成年人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在预防犯罪方面自身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未成年人应当“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重要主观条件。“辨别是非”的能力,从广义上讲,不仅包括对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的行为、现象具有正确判断其对错、好坏的能力,也应当包括对常见多发犯罪的识别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可以说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前提条件,是非标准不清,对一些常见的犯罪也没有认识,就谈不上自觉去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是指在受到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能够摆脱、制止、以及对自己进行保护的能力。实践证明,有许多未成年人在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由于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不能使其摆脱恶劣环境,最后该未成年人也走上犯罪道路,由原来的受侵害者变为侵害者。因此,加强未成年人对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自我保护能力,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一个重要内容。平时多注意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质,这样有助于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勇于正当防卫,及时逃脱并向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或家长报案求助,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勇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认真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接受科学教育为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荣辱观,养成积极上进、勤奋好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把全部精力放到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体现人生价值,争当优秀学生,实现远大理想。

同学们,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

最后,请同学们记住几句话: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谢谢大家!

2018年4月19日

推荐第9篇: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小叶子)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荣幸有机会能来到我们(小叶子)中学,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常识,提高对法律的认识,自觉的抵制不良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唯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的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点,我们警察叔叔表示压力很大呀。如前段时间北京就处理了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他们平均年龄不足14岁,却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都是从小就被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而且这些不良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矫正,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这样的例子那是相当的多呀。不过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同学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只不过因为碰到一些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少部分人偶尔会犯点小错误嘛。我希望大家今天既然坐到了这里,就不要在这里打酱油,不要想着你妈妈会喊你回家吃饭,大家给点力,认真听,好不好?

小时候呢,我也没想过自己能当上警察,那么在座的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当警察的呢?有木有呀?有木有?大家举个手,我看看。

(如果有人回答或举手)很好,同学们都有惩恶扬善的精神嘛。 (如果没有人回答或举手)没有人吗?看来大家都在潜水呀。 嗯,那在座的各位未来的警察,今天跟着我这个警察哥哥一起,临时当一次警察过过瘾,也来破一回案,看看你们有没有当警察的天赋吧。由于中学生平时犯的都是小错误,涉及到更多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就重点讲一讲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个案例:在读初中甲和乙两个人是同学,因为两个闹了点小矛盾,于是甲就动手把乙打了,打成了轻微伤乙级。很简单的一个案例,如果你是警察,你会怎么处理?大家想一想。

(看情况考虑是否互动)

(很好,刚才那几个同学都说得很好,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第一个问题:怎么处理甲同学。

有些同学就是这样,觉得自己很牛,一冲动就把别人给打了,像这样的情况有木有?这个还真有。幸好这位同学伤得不重,所以这里主要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里面这样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天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更严重的,还要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个条款涉及到罚款和拘留两个法律名词。这里所说的罚款我就不多说了。那什么叫拘留呢?是公安机关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拘留所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与大家所熟知的坐牢的最大区别是:你不需要在里面蹲那么久。

第二个问题:如果有人打你,你该怎么办?

第一、千万不要和他对打,打输了你吃亏,把他打伤了你还得受到治安处罚。

第二、赶紧跑,同时向周围的人求救,寻求周围人的帮助。

三、跑开后,及时跟老师和家长说明情况,让老师和家长去教育那些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个问题:如果你已经被人打了该怎么办?

第一、要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第四个问题:如果有人拉你去打架,你该怎么办?

第一、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第二、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第三、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如果你觉得好玩,屁颠屁颠的跟着去了,你们就属于结伙斗殴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个问题:如果是甲让你去打乙,这笔账又应该怎么来算呢? 很显然,你去打了乙,那你就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个时候,甲也不要高兴,为什么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所说: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甲虽然没有打人,但他叫了别人去打,那么我们依然按照他打了人的情况来处理。

同学之间,真的有那么多事要通过动手来解决吗?打伤了别人,得付医药费,伤着了自己,自己很受罪。人与人之间,应当和平相处.在座的同学有喜欢看武侠小说的吧,(我就看到那边有几个同学没听讲,估计在看小说,要不然干嘛低个头看下面看这么久的呀,)你们看了那么多武侠小说,有没有悟出点啥子呢?学会打架了么?你们研究过没有:这里面真正的高手是怎么样的呀?真正的高手,不是把别人打死打残,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呀?是“以德服人”。前段时间放的《新水浒传》大家有没有看过?108将里面,论武功,谁最差呀?非宋江莫属吧!武功是一点不会,但他老人家硬是当上了水泊梁山的寨主,凭的是什么,凭的就是这“以德服人”四个字。所以,劝大家不要去打架,多读点书,学学人家唐僧,说话都能把人家说死,对不对。

第二个案例:李明和赵强本是很要好的同学,但某次因为小小的误会,两个人从此结下了梁子。李明经常在学校传递和张贴一些侮辱赵强的纸条,故意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说是要把李强“搞臭”,让他在学校呆不下去。很多难听的词语,我在这里就省略N个字了。

如果赵强到公安机关报案,你是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你会按哪条法律法规来处理呢?这里面,涉及到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和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想想李明这孩子挺可怜的,就嘴巴上占了点便宜,就要罚个几百关上几天,太得不偿失了。

问大家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送一个礼物给你,如果你不要,那这个礼物是谁的呢?当然还是我的。我们推而广之,如果我骂你,你不接受,就成了我自己骂自己了,对不对!所以,别人骂你的时候,你一定要Hold住,不接受他的“辱骂”,那他就是在骂他自己。你也不要随便骂人,要不然人家不跟你玩,你就不淡定了,骂了半天你是在骂你自己,伤不起啊。

听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要说了,我就算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几条,好像最多也就在拘留所里面呆几天吧!有这样想法的同学你要注意了,只要你被我们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拘留、罚款等任何形式的处罚,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在我们公安机关里面备案了,成为“有名的人”了,以后一些诸如当兵、考公务员,包括你成为一名人民警察,都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就眼前来说,你要是在拘留所里面呆了几天,回来后神马都是浮云了,你还好意思见同学?

第三个案例:小李喜欢上网,天天上网花销肯定大呀,没钱了怎么办呢?小李就动起了坏脑筋,他把同学们停在学校的几辆自行车偷出去拿去卖了,学校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小李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反行为。

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小李同学因为是未成年人,同时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但责令其父母对小李进行教育。

假如说,是我们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件事情是小李所为,那他所要承担的责任就大了。我们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很多人做了坏事,以为我们公安机关不晓得,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小叶子)中学装了摄像头,在学校里犯那点事,学校全看在眼里。出了校门呢,大家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的摄像头在那里盯着,也可以被称之为“电子警察”,这就是我们公安机关布下的“天网工程”,是要实现古人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特别是一些犯罪高发地段,我们更是加强了布控。我相信大家看电视也能也能知道,很多犯罪过程的视频,都是用遍布在各个角落的视频监控所记录下来的。所以,提醒一下某些同学,要是心里面打着什么小算盘,就要注意了,小心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们记录下来。

如果真的犯事了,很多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跑或躲。我很明确的告诉大家:跑或者是躲,都是没有用滴。鲁迅先生说过: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淋的鲜血。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改正错误。所以,真的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千万不要逃避,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争取得到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

第四个案例:2011年5月的一天,就在离我们这不远的(小叶)小学,发生一起三年级的小学生被划伤的案件。经过我们调查,伤人者是住在学校不远处的一个患有精神病的青年人,一群小学生在上学的路上遇上他,感觉逗他挺好玩的,那个精神病人被激怒后,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追着他们跑,追到其中一个小学生后,把他划伤了。

这个案子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很明显,是那个精神病人把小学生划伤的,按说我们应该处理伤人者。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所以,我们公安机关不能给予处罚,只能责令他的家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同时,经过我们的调解,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承担那个小学生的医疗费用。

所以,别惹有病的人,特别是有精神病的人,这些人你伤不起呀!惹不起,但我们躲得起,除非你确定他不会伤害你,否则都千万不要激怒他们。当然,是否有精神病也肯定不是大家骂人时候说的“某某人有精神病”,要经过我们相关医疗机构鉴定,才能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的。

第五个案件:某中学生小刘在网吧上网,登陆QQ之后,他的表哥刚好在线。他表哥主动上前来打招呼,聊了一会儿,他表哥还把视频打开,小刘一看,是他表哥,但是他表哥以网速很慢为理由,马上就把视频关掉了。又聊了几句之后,他表哥说,自己这个月还没发工资,吃饭都没钱了,让小刘给他汇200块钱去。小刘也没多想,就把自己平时结余下的200元钱汇给了他表哥。一个星期之后,小刘打电话给他表哥,但他表哥告诉他说,他表哥的QQ被盗了,已经有几个亲人朋友上当受骗了。小刘这才明白,自己遭遇到了网络诈骗。

诈骗一词,好像跟我们中学生比较远。但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甚至你都当过“诈骗案的帮手”,比如说你在网上看到:“今天是腾讯老总的生日,转发此条信息给N个群,你就可以得到N个Q币”。于是,很多可爱的孩子就疯狂的转发这样的消息。可是,转发之后又怎么样呢?很明显是被人耍了嘛。这还算好的,只不过浪费一点点时间,但很多的是为了骗取大家的钱财,比如以优惠的价格买Q币、充会员、买游戏币等一些活动,让你上当受骗,轻则QQ号、游戏账号被骗,还有很多人也被骗了不少钱。

对待网络诈骗,作为中学生,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1、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东西,哪怕是你最好的朋友,提到借钱一类的事情,他催得再急,也最好先缓缓,比如打个电话给对方确认一下。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漏个人资料等有关信息,特别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自己家的详细地址、银行卡账号密码、QQ和一些游戏账号密码等这些可能危及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信息。

3、不贪小便宜,不拨打一些所谓的咨询电话、不打开一些所谓的中奖网址,这样就能避免进入他们布下的一些圈套。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事情,要多想个为什么。

4、尽量不去网恋,中学生本来就不适合谈恋爱,对像网恋这种虚拟的感情更要慎重对待。很多人就是通过所谓的网恋,来达到骗财骗色的目的。

5、不要去会见陌生的网友,不论他说什么花言巧语,说要请你吃饭啊、一起去游玩啊,等等借口约你出来见面,你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是不是传销啦,是不是为了骗钱啦,或者也可能是骗色,什么情况都可能有。

6、如果受骗了,要及时举报。网络购物受骗,可以拨打官方网站的客服电话,或者与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联系。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大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中学生使用网络也应该把握好一个“度”,不能觉迷于网络之中,要不然,即使没有网络诈骗来找你,你也会因为过度沉迷于网络,影响学习和自己的身心健康。

说到这,我想插一句,说一下中学生谈恋爱的问题。有的同学会说了:警察叔叔,你管得也太宽了吧,法律没有规定说不准谈恋爱吧。是的,法律是没有说谈恋爱要到什么年龄,但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可以参军,甚至在自愿的情况下,还可以提前应征。同时,法律还规定,女子要满20周岁男子满22周岁才可以结婚,而且你要办结婚证的话,提前哪怕一天都不行。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婚姻比战争更残酷。那有的同学又要说了:“我们只是谈谈,又没说要结婚。”毛主席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所以,我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位,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女同学,不论你正在谈恋爱还是正打算谈,你得想想清楚,他是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如果不是,他就是在耍流氓。而且我明确的告诉你们,初中就谈恋爱且最后真正走到一起的概率,决对不超过10%,也就是说,初中谈恋爱男生,90%以上的都是在耍流氓。你们现在这些所谓的爱情,除了影响你们的学习之外,似乎也没见什么其它效果吧!爱情婚姻,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你们,神马都是浮云。还是咱古人就说得好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你们现在的任务就应该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增强自己生存的本领。

最近呢,有几起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引发了大家的思考。 2011年10月13日,一名2岁的小女孩小悦悦在广东省佛山市被经过的两辆车碾压,路过的18名路人都没有出手相救,最后是一名捡破烂的陈阿姨向她施以援手,虽经医院的全力抢救,小女孩还是于10月21日经医院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2011年10月20日下午5点,就在赣南师范学院校园内,一辆黑色比亚迪小轿车连撞7人,造成2名男生和5名女生受伤,其中一名女学生受了重伤。

这些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作为在学校的学生,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已的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上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比如:从要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在道路上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应靠右边行走,横穿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即俗称的斑马线。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了你的身边,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第一是要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要及时报案,在学校,可以先向老师、向保安报告。

第二是及时救治伤者。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如果有,你也不要贸然去移动伤者,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应该及时拨打120联系附近的医院。伤情确实轻微的,也要及时送他到医院就诊。

第三是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勘查的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现场的一些物品在交警来之前,都尽量不要移动。

如果大家都能做到以上这些,就不会发生像广东佛山小悦悦这样的悲剧了。不过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除非你确定自己能帮上忙,要不然请不要去围观,大家的围观,只会给交警处理案件增加不必要麻烦,还有可能因为现场的混乱,使自己受到伤害。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百家讲坛,里面有很多经典的语句,其中有一段话个人觉得挺有意思的,他这样说:男同学不学好,长大了会害了他自己全家;女同学不学好,长大了嫁人就会祸害别人全家。所以,你要是对谁家有仇,就生个女儿并且让她不学好,长大了再嫁给仇家的儿子,让你女儿去害他全家,你就把仇报了。

开个小小的玩笑哈,是告诉大家:

不管你昨天做了什么,也不管你将来会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职业,从现在开始,你必须要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学习一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同时,还应该把这些事情与自己的父母亲交流,向他们宣传一些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很多事情并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希望今天的交流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个有心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违法犯罪行为勇敢的说不。

今天就讲这些,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或者大家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到(小叶子)派出所与我们交流,谢谢大家!

推荐第10篇:法制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如云南昆明花季少女被判徒刑便是例证。2001年12月21日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卖淫案下达了一审刑事判决,令人吃惊的是,站在审判台的主角是一群花季少女,10名少女分别被判处1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她们被控介绍他人或者互相介绍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中介费。10名被告年龄都介于16-18岁间,大部分是高中、中专、职高的学生,她们从事卖淫的起因都很相似,一个混得开的女同学邀请另一个女同学去喝茶或者看电影,然后神秘地虑到高档宾馆卖的事情,说有些大老板有钱得很,出手大方,这样的好事你难道不想试试吗,为了金钱,为了好奇,这10名少女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青春。

下面是我讲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前些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2002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熄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法院给他适用了缓刑。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是2003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看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象你们一样甚至比你们还要小的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原子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当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暑假期间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第11篇:法制讲话稿

法制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制方面的知识。借此机会讲讲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

我讲课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第二,毒品的种类、危害和预防。

首先讲一讲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说到违法犯罪,大家不要认为自己是学生,与自己无关。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们XX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也比较多。近两年XX县某些学校的学生就频频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如抢劫、盗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诈骗、非法拘禁等等。在一个好人和罪犯之间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如果自己不注意是很容易由好人变成坏人的,很多青少年就是因为平常养成了不良习惯而逐渐发展成为罪犯的。

那么,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是违法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下面我举几个真实学生的案例,XX县某学校学生梁某、梁某某、潘某某三人是同学,三人平时在学校不专心读书,纪律散漫,经常上课迟到、旷课,不听从老师的教导,学习成绩很差,经常旷课去电子游戏机厅、网吧等,因玩游戏花钱多,三人很快就将父亲给的钱花光了,因没钱上网网游戏,三人就想到抢劫学生的钱。2010年9月份至10月份期间,三人一起窜到XX县三海小学、金龙中学附近,趁学生星期天回家拿钱来学校读书的时机,守候在三海小学、金龙中学附近路段,多次对返校读书的学生实施抢劫,得款300多元人民币,抢得钱后三人全部用于玩电子游戏机。案发后梁某、梁某某、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还有一个案例,张某和伍某是同班同学,平时在学校表现差,纪律松散,经常出入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还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社会青年,因没钱打电子游戏机,张某、伍某就想到趁同校学生晚上睡觉时,偷窃学生的手机等钱物。后张某、伍某就带上另外三名在网吧里认识的“哥们”,还准备了一把长长的砍刀,翻墙进入学校,共盗窃了十几间宿舍的学生钱物。次日,张某和伍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XX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再举一个案例,小明与小马是XX县某学校的同班同桌同学,有一天小明与小马发生矛盾,后来发生打架,因小马身材比较高大,小明打不赢小马。后来小明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老师,而是一直怀恨在心,寻找机会报复小马,因小明打不赢小马,他就叫三四名社会青年到学校对小马进行殴打,致使小马全身多处流血,当日小明被公安机

2 关抓获归案,小明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被行政拘留。所以打架对双方都是没有好处的,被打伤的人流血又流泪,挨一身痛。将别人打伤,就触犯了法律,不但受到法律的处罚,还得赔偿别人医药费。那么当我们与其他同学发生矛盾时,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应当立即向老师报告,由老师帮忙解决。千万不能纠集其他的人一起参与打架,结伙斗殴。如果事情重大,老师或学校无法解决的,我们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依照法律的程序处理事情。切记不可学习电影上所谓的“哥们儿”义气,结伙斗殴。

所以为了远离违法犯罪,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要有是非观,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坚决不进游戏厅、网吧、舞厅等地方,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容易被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带坏,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第二个内容是毒品的种类、危害和预防。

“毒品猛于虎”相信这句话大家听说过了,毒品的对人类的危害是十分恶劣的。大家从更小的时候就可能听说过鸦片战争。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毒品,在座的有哪位同学知道吗?举一下手说说。很多同学对毒品的认识还不够准确,往往认为毒品就是大烟和海洛因,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些我们都

3 称之为毒品。

说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吸毒使人道德泯灭,人格变异,吸毒晚期大多数会患上肺结核、艾滋病等严重的传染疾病,最终导致死亡。吸毒后不顾念亲情,抛却社会责任感,以致许多家庭因此而妻离子散,骨肉相残。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的亲人和家庭。由于消费毒品耗资大,花完家里所有的钱,吸毒者为取得钱财,获得毒品,就从事盗窃、抢劫、诈骗、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

在这里我就给你们讲一个我们工作中碰到的真实故事:\"在戒毒所有位叫阿红的少女,她原本成绩很优秀,有很可能考上重点大学的,只因一念之差在朋友的引诱下,她吸了后来使她的人生走向毁灭的第一口毒品。渐渐的,阿红对学习以及其他任何事情都失去了兴趣,转而将吸食毒品当成了最爱。阿红吸毒上瘾后,父母为她家财也已耗尽,最后不得不将她强制送进了戒毒所„„她说,她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种涕泪横流,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感觉,也是第一次对毒品产生了刻骨铭心的恐惧。阿红对来看望她的同学说:如果你们不想像我一样,或是比我更惨的话,那就千万别去尝试第一次,因为那不是你的意志能左右的。这就是一个吸毒学生在进入戒毒所后总结出的教训,听完她的故事后,想必大家都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之大。确实,毒品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人在中毒后,会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思维等。毒品不仅对身心的伤害很大,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在一个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 所以,不但我们每个人自己绝不能沾染毒

4 品,而且一旦发现家人、同学或身边有人吸毒,就给他们讲清吸毒危害的道理,帮助和规劝他们戒除毒瘾。发现他人种植毒品原植物或贩毒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汇报,进行打击处理,有效遏制毒品犯罪。

第三个问题,主要向同学们介绍一下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中学生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环境、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因素,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等方面的弱点,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拉拢引诱而误入歧途。因此我们中学生首先要提高对毒品的认识能力,必须做到“四个牢记”。这“四个牢记”是:牢记什么是毒品;牢记毒品极易成瘾,极难戒断;牢记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国;牢记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其次,对于毒品同学们永远不要以好奇心去尝试第一口。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正确把握能给同学们的学习带来动力,把握不慎,可能带来灾害。因此千万不要相信“吸一口没事”、“吸一次不会上瘾”之类的话。同学们,为了远离毒品,不论出于什么动机,不论出于什么情况,我们都要坚定地把握住自己的信念,永远不要去尝试第一口。第三,我们这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但在学习的过程当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人生是需要倾诉和帮助的,不论你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遇到什么困难,不要闷在心里,可以去找你的父母、老师、朋友向他们倾诉,寻求帮助。第四,要着重讲一下,同学们交朋友时要非常的慎重,因为

5 一旦交友不慎,就会误入歧途,沾染毒品。去年,我们省的一个戒毒所在中考前夕收戒了一名16岁的初三学生。据他讲,他是去年春节的一个晚上,在一个娱乐场所和一帮朋友聚会时,吃了朋友给的摇头丸以后吸上毒的。他的学习成绩不错,但因吸毒而丧失了继续读书的机会,毁掉了自己的一生。这样的例子很多,可以说大部分吸毒人员吸毒都与自己交友不慎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在健康、充实向上的学习中体味人生的乐趣。同时尽量不要去人员复杂的网吧、歌厅和休闲娱乐场所,也就在一定的程度上远离了毒品。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希望通过今天这节法制课的学习,同学们能认清违法、犯罪以及吸食毒品的严重的后果,走正确的人生道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和对家庭都有贡献的人。

今天我讲课的内容就到这里,祝同学们学有所成,幸福快乐,健康成长。谢谢!!

第12篇:城北中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版)

法制副校长讲话稿

能够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宣讲,我非常高兴。当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在渐渐地影响到了同学们,我们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以下两点希望和要求:

一、远离网吧

好多网吧通宵经营,而且座无虚席,其中,80%以上是打游戏,17——18%是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寥寥无几。网吧象一个陷阱,迷恋网吧危害非常大。第一,摧残身体。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第二,心理受损。许多未成年人一旦上网,便无法把握,将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网吧里,致使学业受影响,老师批评、家长生气,无形之中加重了心理负担。第三,滋事生非。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大多没有收入,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第四,影响学业。这是必然,因为大量精力用在上网上还有多少精力去搞学习呢?所以,在此倡导全体同学远离网吧,远离这个无形的陷阱。

二、充分认识高年级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人的青春期大致在14岁左右,近年又出现早熟的趋势,这个阶段,同学们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都很差,于是在一些高年级小学生中,开始出现拉帮结派、拜兄称弟、哥哥认妹妹、引校外的学生进入校园的恶劣习气。这种习气一旦发展,势必出现打架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从拉帮结派、滋事打架开始的。不听教育,一步一步渐渐变坏!这样的案例我们接触过很多。所以,每位同学要对自己负责的角度充分认识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三、严重厌学后患无穷,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

可以说,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厌学的原因很多,如学习困难、课业负担重等,一些学生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为逃避学校的学习生活,选择逃学,逃学的危害:除了直接影响学习外,还会滋长不良的品德。学生逃学后在外游荡,容易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等),同时,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发生偷窃、打架等行为,甚至走向歧途。所以,逃学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危险信号,这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同学们,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这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望,也是全社会的期望。

第13篇:某中学法制课讲稿 2

XX中学法制课讲稿

2013年9月12日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来到XX中学,在这金桂飘香、秋风送爽的日子里,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也让我们再次感受一下依然离我远去的青春。

我先问大家几个简单但又与我们的生活相关的问题啊,在你快乐成长的日子里,耳听目睹过有人实施犯罪吗?自己家或亲友邻居家的人身、财产有没有遭受侵犯的经历呢?你们知道都有谁来负责惩治犯罪,保护一方平安吗?犯罪的人被判刑后又都去了哪里呢?大家一定想知道答案,那我一一来告诉你吧: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由公安局来侦查案件,之后由检察院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指控犯罪,再由法院来审判、定罪量刑,裁判生效后,重罪的送往监狱服刑,量刑轻的或被关押在看守所或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此刻,你心中是否对法律产生了一些兴趣呢?在坐的同学们都是00后,思维都非常的活跃,对你们来说,十

二、三岁的年龄,花样的年华,像带着露珠的花骨朵儿,既需要家人和学校的关爱,更需要社会和法律的呵护。因此,为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常态化的法制保障,亳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共同开

1 展了“检察官进中学、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全市法律集中宣讲活动,咱们风华中学是我们活动的一站,借此机会,我将从发生在与同学们年龄相差不大的青少年身上的犯罪案例,结合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来讲几个问题,与同学们一起交流、探讨。

稍后,我们会与同学们进行一个小游戏,而游戏将会就今天讲座的部分内容进行发问,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会有我们精心准备的开学礼物送给大家。当然大家要是认真听的话,就会发现我在可能发问部分都会提醒大家的,大学时我始终认为不事先划题的老师都不是好老师,你认为呢?

我们探讨的第一个话题,和我们有点远,即什么是犯罪。 大家都知道苹果掉落地上是因为有万有引力的作用,同样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我们的行为也离不开各种规则的约束,包括道德、宗教、国家政策、风俗习惯等,而行为遵行规则的最底线是法律,也就是说,你可以没有道德,可以不信仰宗教不受宗教律条的制约,但是绝不可以触犯法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在众多的法当中,刑法又是最为严格的。打个比方,如果你说谎、骗人,可能得来的是你妈妈的一顿暴打;违反了校规但又不十分严重,得来的是班主任的一顿咆哮;如果女孩子穿着暴露,行为不检点,人家会说你伤风败俗;如果你偷了一部手机,2000块钱以下的吧,那

2 你就是违法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将会被警察叔叔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你有幸偷了一个稍微好一点的手机,2000块钱以上的吧,那你就触犯了刑法,就是犯罪了,估计你逍遥的小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少管所在向你招手哦。

下面我和大家先一起学习几个名词,先提醒大家啊这里有后面游戏环节问题的答案,想拿礼品的同学可要认真听了。

什么是犯罪?简单的说,是指这样一种行为,它危害了社会、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触犯了刑法,应受刑法处罚,而为了弥补这种行为带来的损害,还社会公平正义,于是刑法就给犯罪的人以相应的制裁。也就是说,刑法就是制裁犯罪的法律。

大家听过李天一的案件吗?为什么15岁的他打人没有被关进监狱,而和他一起打人,18岁的苏楠却被送进监狱?这次他又因强奸被送上了被告席,为什么李天一的母亲要坚持称李天一未成年?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要想明这个问题,大家就需要了解一下刑事责任年龄——就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包括14周岁过生日当天啊。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什么是相对呢,就是这一年龄段的人仅对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

3 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投毒)。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李天一在15岁的时候打人没有负刑事责任了,因为打人行为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14-16周岁的孩子只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才负刑事责任。16岁以上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就是16岁以上的人,不论什么罪,一律追究。这就是为什么18岁的苏楠和李天一的行为明明一样但是处罚却不一样的原因,也是这次17岁的李天一为什么会被送上被告席的原因。由于未成年人处于性格的形成时期,可塑性很强,法律明确规定了已经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为什么李天一母亲坚持称李天一是未成年人的原因了。讲到这里大家是不是都明白了上面的问题了?说到年龄需要强调一下,在座的同学估计会嘀咕,我如果还没到14岁,是不是我做啥事都没关系啊,或者说我15岁是不是只要不实施那8种行为就成了啊,反正刑法也不会处罚我。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如果一个不满16岁的小孩实施了犯罪,他的年龄虽然没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是国家除了刑事处罚之外,还有其他的处罚措施,比如强制性教育改造也就是收容管教,就是针对未满16周岁的小朋友犯罪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在少年管教所、工读学校、劳动教养所执行的,在执行期间你的自由是被剥夺的,一般执行的期限是1—3年。李天一15岁的时候因为打人就被收容管

4 教了1年,大家试想一下啊,最轻的1年,365天,你将回不了家,见不到你的同学、老师、父母,再想想在少管所你们白嫩的小手每天要劳动干体力活,想想多可怕啊。

下面继续了解一个词,共同犯罪:刑法规定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就是:二人以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有共同犯罪的行为,这个行为包括具体的行为(即偷了、抢了、打了、骗了等)、非具体实行行为(如帮助望风)。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人,无论你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如何(主犯也好,从犯也罢),均构成犯罪,只是量刑情节会有不同。听起来很抽象是不是?之所以我要讲到这个晦涩的名词,主要是针对那些喜欢凑热闹,好奇心重的孩子,他们觉得跟着自己偶像出去混是件很体面的事。实际上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犯罪。

好了,概念我都给大家介绍了,下面我给大家讲案例吧,事先声明啊,本案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啊,讲完案例大家根据我上面讲的,要告诉我这个案例中这几个小伙伴们都要承担什么责任,为了方便大家记忆这群小伙伴的名字我给改成了水果的名字。

话说,小李子是一名初中生,这个小李子呢平时就喜欢和社会上的一些所谓的大哥一起,他感觉这样很神气,平时学习也不是很上心,他不上心,导致了他的父母很伤心,但是他都顾不上,只顾得他的哥们儿义气。2013年8月8日是

5 小李子的14周岁生日,这天他和社会上的15岁的小桃子、16岁的小苹果、17岁的小瓜子等六七个人一起庆祝他的生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由于大家都比较HAPPY,都喝了酒,那叫一个大呼小叫,旁边一个人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劝让他们小声一点,这一说可惹到他们了,他们感觉脸上很没光,这大庭广众的被人喝止,多丢人啊,于是乎,他们就和那人撕扯起来了,你一拳,我一腿,大家是打得不亦乐乎,由于小苹果比较胖个子矮插不上手,就站在旁边没动手,但是一个劲儿的喊“打、打得好”给大家加油,还顺手递给15岁的小桃子一个木凳,小桃子扬起木凳就朝人家的头上砸,这一板凳一下把人砸成了植物人,经鉴定人家的伤情是重伤。

好了,同学们,现在大家先告诉我在案发当天是14周岁的小李子要负什么责任啊;

15岁的小桃子要负什么责任啊;还有17岁的小瓜子呢? 站在旁边一直没有动手,但是一直在加油助威的16岁的小苹果呢?

同学们,本案中虽然他们几个没有商量怎么打,但是大家在打架过程中通过自己积极参与打人的行为表现出来了共同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共同实施了打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共同犯罪啊。在案发当天过14周岁生日的小李子是不是不负刑事责任啊,他是不是需要被送往少管所被收容管教呢;15岁的小桃子是不是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啊,是不是

6 要负刑事责任啊,17岁的小瓜子是不是也一样啊,在一旁加油助威圆滚滚的小胖子小苹果,是不是在精神上支持了他的小伙伴们,实际上他还提供了打人的工具啊,是不是也一样要负刑事责任啊。所以他们几个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小李子被送往少管所劳动改造了一年6个月,小桃子因为打人并且把人打成了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小瓜子和小苹果则因为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年6个月。被处罚的几个人在法庭上用小李子的话说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还说自己不应该结交社会上的朋友,更不该哥们义气。自己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过什么生日啊,没有想过十几年前母亲辛苦怀胎十月,历尽折磨才将自己带来这个世上,自己生日这天正是名副其实的母难日,自己没有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没有真诚的对母亲说一声感谢,反而给他们带来这么多的痛苦,真不应该,并且在法庭上向法庭、父母保证自己一定好好接受教养,争取早日回来。

细心的同学估计会发现,为什么他们都是打架,被判的罪名却不同?同学们发现了吗?如果没人发现说明大家没有认真听,我会伤心的。其实上面几个小水果的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寻衅滋事行为,通俗一点就是我们说的无故找事(人家让小声一点,足以让你动手打人吗?理由不充分啊),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寻衅滋事犯罪,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7 结合上面的那个案例,我们的小瓜子和小苹果因为积极参与打架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而命苦的小桃子因为把人打成了重伤,他的罪名就直接变成了故意伤害罪。在此提醒大家一点啊,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拿一把水果刀捅人一刀说不定就可能致人重伤甚至死亡,说实话有时候看案件总感觉人的生命怎么这么脆弱?一刀?一棍?还没有一只鸡的生命力强,你看一只鸡被抹脖子之后还蹦跶好大一会儿呢。还希望喜欢斗恨的男孩子们要三思而后行啊。

我们探讨的第二个话题,网络

现在的网络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通过网络浏览海量信息、网购、聊QQ、织微博,对于咱们多数男同学来说,网络游戏估计是最有吸引力的。相信大家的网络生活都非常的丰富多彩。但是,面对网络游戏,有的同学能够把握一个度,也就是什么时候该玩、玩到什么程度为止,而有的同学自我约束力差,越玩越来劲,越玩越上瘾,浪费了时间、花掉了生活费、耽搁了学习、近视了眼睛,最后才认识到什么也没学到、不过如此,更大的危险是,现在的网站鱼龙混杂,管理无章,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拨,通宵达旦,夜不归宿,不仅荒废了学业,损害了健康,甚至,还走上了犯罪道路。

下面讲几个跟网络有关的小案例吧:案例一,红彤彤是

8 某高中高一学生,学校住宿生,出去上网打游戏输光了生活费,于是到同学租房处去借,因当时无人在,彤彤采取翻窗入室方式偷走隔壁房间一同学300多元现金及一部手机。案发后丁某退赃,认罪悔改,但因此也耽搁了学业,辍学后打工一再碰壁(可惜吧);案例二,某乡镇一网吧里,钱多多、蓝朵朵等几个男孩儿,以网吧为家,上网聊天玩游戏,钱花完了去偷,在网吧旁边超市偷了牛奶、饮料或吃或卖,到街边商铺偷衣服穿,到居民院里偷鞋子,最终因穿在脚上的鞋子被失主发现而报警(可笑吧,缺什么偷什么)。案例三,绿泡泡常在市区一网吧上网,总是趁上夜市的人睡着的时候拿走钱包和手机,满18岁前后,偷了二十多部手机,然后以很低的价格卖给手机店老板,再将得来的钱用于上网和打游戏,最终王某某和该老板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可恨吧)。

说到这几个案例我需要先给大家讲一个罪名:盗窃罪。刑法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不让失主发现的手段,比如撬门扭锁入室、乘人不注意、乘人熟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安徽省是2000元以上)或多次(三次以上)盗窃、入户盗窃(为生活而居住、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场所)、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广场、街头、公共汽车上),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权利。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一般情节,如数额较大的(安徽盗窃罪的数额起点是2000元),要判处三

9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对照一下上面的案例,案例一的红彤彤是不是入室盗窃啊,虽然盗窃现金加上手机总价值400多元;案例二的两个连裤子、鞋子都偷的小坏蛋是不是多次盗窃啊,虽然偷的东西都不很值钱;而案例三的绿泡泡在网吧拿了别人钱包、20多部手机,20多次作案,是不是达到了盗窃罪规定的2000块数额起点、还多次作案啊,所以相比前两者,他的量刑要重一些了。

当然,发生在网吧或因上网引起的犯罪案件还很多,从以上三个小案例,同学们能发现共同的规律吗?都是因为迷恋网络,都是缺乏自我约束力,还有一点就是好逸恶劳。同时,不难发现网吧的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同学们,你有经常进网吧的习惯吗?你知道你所出入的网吧存在的潜在危险吗?你留意到关于网吧失火烧伤惨重的新闻报道吗?针对我市网吧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我院已多次与公安局、文广局等单位开展专项清查活动,目的就是预防青少年因上网不当引发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同学们,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只是一个传播工具,而不是玩具。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而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我们要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应当在老师和家长的正确引导下,理性地对待网络,善于网上学习,不去浏览不良信息,不沉迷于网络,做到“绿色、文明、健康”上网。

10 下面,我们来聊一聊校园暴力、校园管理这一话题 首先是校园暴力问题,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在一些学校里,常有个别高年级学生为满足自己上网、玩游戏的欲望或逞强好胜的心理,针对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强行向他们索要“零花钱”。假如碰到稍有反抗的,就会给点“颜色”看看,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

某校一名男生张三丢了钱,便怀疑是隔壁班的学生李四偷的。于是,张三把李四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李四没偷怎么肯承认啊?结果,张三就和同宿舍的其他6位学生先是对他进行辱骂,然后就拳打脚踢,接着又逼他喝下半瓶白酒,目的是让他酒后吐“真言”。李四被折磨了整整一夜后,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钱,并答应双倍偿还。事后张三还警告李四,不准对外说。李四由于害怕再遭到打击报复没敢将此事告诉老师、家长,最终,事情还是因李四受伤很快败露。学校随即对张三等7名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于这类事情,很多家长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这种事儿,给他们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对这种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实在不行就转学。”甚至有的家长还给自己的孩子身上多带些钱,以确保在被“清钱”时可以拿出来而不至于遭到殴打。大多数学生遇到这种事都是乖

11 乖就范。实际上,正是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面对校园暴力,受害的同学自身也会埋怨自己,我要是超人就好了,一定狠狠的教训一下这些坏小子。但现实却很无奈。我想,如果不能用正确、有效的方法来解决所受到的遭遇,损失的不仅仅是一些钱、东西,长此以往,还将对这部分同学的身心健康造成更大的伤害。

校园暴力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它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来解决,但是作为中学生,我们该怎么办。首先平时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外出时尽可能与同学结伴同行,遇到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尽量远离他们,在穿戴和学习用品方面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少去网吧、游戏厅等情况比较复杂的公共场所,还有,如果遇到校园暴力,首先要多动脑筋,想办法脱离险境,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做到先斗智后斗勇。一定要记得报警,可以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寻机报警,或者在事后及时拨打110报警,可向老师或者学校保安求助。

总之,我们要学会用智慧和知识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为自己铸起一道法律的保护墙。

其次,来讲一下校园管理问题。校园管理,就是学校针对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园财产安全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比如学校设立门岗、制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在学校设立警务室等等。

12 在此讲一个我办理的真实案例:2012年11月27日20时许,某镇中学15周岁的许某、16周岁的王某在晚自习期间,同辍学无业的王某某等七人在谯城区一集镇同学家中吃饭,喝了不少的啤酒,期间,王某某提议找几个女孩儿一起玩。最终邀请到该中学三名女生,后在该住宅楼二楼一房间内,许某、王某将其中一女生胳膊、腿摁住,王某某对该女生实施强奸,同时另一名初一女生在另一个房间也被一个男孩性侵。该案件因第二天女生没去上课而案发,案发后两名受害女生(均未满14周岁)因此辍学,王某、许某等犯罪嫌疑人均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该案值得注意的几点问题:

1、许某、王某在不适当的年龄、不适当的时间与社会无业人员混杂在一起,饮酒后放纵自己;

2、许某、王某因门外有人说该女孩儿身体弱小,放弃强奸,但在他人实施强奸行为时予以帮助,属于共同犯罪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定刑为三年以上。试想,如果三人都实施强奸行为,则为轮奸,刑期为十年以上。

3、女孩儿在被侵害后为顾自尊心不及时报警,犯罪嫌疑人不懂法、任性妄为、放纵自己,可见法律意识的淡薄。

4、本案的许某、王某和三个女生均为中学在校生,晚自习期间擅自外出,一宿未归却无人问津,学校的安防、出入制度到底是没有还是形同虚设?事故学校是否应反思学校管理存在的漏洞呢?

13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社会人员入校滋事,校内学生与社会人员勾结欺压、殴打同学的事情发生,甚至有学生宿舍被抢、被盗、人身被侵犯的现象。校园本该是学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的乐园,干净、美丽而又温馨,在加强学生管理、追求考评成绩的同时,为校园安全设臵一道屏障,是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不是吗?

接下来,我们聊一聊今天第三个话题——交通法规 下面我们来做一个调查(举手示意),同学们有多少是住校的?不住校的同学们上学都使用哪一种交通工具呢,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有多少?步行的有多少?还需要父母送的有多少?大家是不是都能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呢?

通过我们刚才的调查,发现,同学们都有很好的自理能力,都能够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值得表扬。既然我们都要出行,就不能不提到交通安全的问题。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一年受理交通肇事案件上百起,醉酒驾驶案件数量也是居高不下,凡是交通肇事,都有重伤或死亡,血(xie)淋淋的事故现场惨不忍睹,而醉酒驾驶行为之所以以“危险驾驶罪”入刑,缘于此类行为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之大,那么骑车过路的我们该怎样来保护自己呢?

经常见到一些中学生甚至小学生骑电动车,车速非常快,还有的同学一边骑车一边嬉戏打闹,最常见的就是骑着

14 电动车、自行车走在机动车道,在大小汽车中间蛇形前进。看到这些,我真的很替这些孩子捏把汗。同学们,车祸猛于虎,想想如果我们稍有不慎或者那些汽车稍微有些违规,轻者致伤致残,重者命就没了,可谓后果不堪设想。

曾有这样一个案件,一个女孩子下了晚自习,骑电动车回家,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注意到路边停放着一辆装着废旧钢铁的机动三轮车。当时,路灯比较暗,女孩直接撞上了机动三轮,准确的说,是女孩子的脸直接撞到了机动三轮上突出来的一块三角钢上面。在案件材料中,我看到女孩子以前的照片,原本是一个清秀的女孩,我无法想象她怎样面对未来的日子。我想,她一定是放学急着赶回家,如果她的车速慢一点,注意一下周围的环境,这一切可能就不会发生了。万幸的是,这个孩子只是受了伤,毁了容,但毕竟,保住了年轻的生命。

“人生如梦,生命如歌。生命不保,何谈幸福”。生命只有一次,世上没有后悔药。同学们,爱自己并不是吃的怎么好,穿的怎么好,最重要的是珍惜自己的生命,管理好自己,约束好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接下来,我们交流第四个话题,青春期的心理健康问题。 十

二、三岁年龄的学生正处于生理上的发育期,心理矛盾期和逆反凸显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言行举止趋同于成

15 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当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无法释放时,在感情冲动的情况下,就很有可能会通过暴力和非正常举动达到个人自私自利的目的。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我市的一位16岁高中生李某,他看到同学们都拿着最新的iPhone(爱疯),就吵着让他的爸爸妈妈也给自己买一部。父母被他磨得没辙,就以考试成绩为条件,答应他如果考好了才给买。后来,李某的父母因忙于工作就把这事儿给忘了。考完试后,放学回家的李某没能拿到父母承诺的手机,一时气愤之下,他把自己反锁在厨房里,打开煤气阀门,拿出菜刀想要自杀。

同学们,你们觉得上面同学的做法对么?

相信大家都肯定不会赞成这样的做法的。同学们,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各种来自学习的压力、家长望子成龙的压力、孤独的压力、校园小团体争强好胜的压力等等,使晴朗的天空因此而蒙上阴云,用流行的话说,那可真是“压力山大”。而对我们每个同学来说,承受挫折的能力又是不同的,如果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就有可能造成情绪消沉、抑郁、自卑等种种不良影响,甚至会带来心理疾病。

那么,怎样才算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呢?简单的说,应该是与常人相似,与自己的年龄相符的心理,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能够勇于面对现实中遇到的困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能够寻求老师、父母、同学的帮助,有一颗乐观的心,能

16 够积极的融入集体,融入班级大家庭等等都是一个比较健康的心理状态。

只有拥有一颗健康的心,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同学们,让我们处处怀有“敬畏”之心,时时充满“感恩”之心,常常表达“祝福”之情。只有生理健康这一撇,加上心理健康这一捺,相互支撑才能形成一个健全的“人”。

几个话题讲完了,下面呢来给大家分析一下犯罪的成因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国是一个拥有约3.67亿未成年人的国家,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亡。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也是犯罪的高发年龄段。在这个年龄段,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都是大人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数字有升无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再想想刚才我举的那些案例,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由于青少年自身的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造成的

1、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如果要去贪图生活享乐,如去歌厅、酒楼、玩游戏等等都需要钱,

17 他们就会想尽办法去骗、去偷、去抢,甚至不惜以牺牲亲情为代价。

2、逞强好胜心理。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危险年龄段的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

3、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有强烈的得知要求,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实践中,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模仿。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目前,犯罪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4、从众心理。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

18 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5、嫉妒心理。“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

6、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缺乏关爱心理。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书本教育、老是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由于以上多种不健康因素的影响,易造成青少年自私自利、心胸狭隘、唯我独尊,缺乏对他人、对父母、对亲友必要的关爱,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根源。

以上是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心理的六种表现,各种不良心理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多样,既有家庭的,又有

19 学校的,有社会环境的,最主要有是个体主观原因。

(二)家庭结构不完整及家庭教育不当。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半来自于问题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除了不受管教的孩子,都是问题家庭的孩子,如父母犯罪在监狱服刑的,父亲犯罪判死刑母亲离家出走的,父母离异的,这些孩子没有监护、帮教条件,要么没钱去偷去抢,要么结伴作案,给社会带来诸多的问题。

(三)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心灵的冲击、腐蚀是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原因。由于经济与文化在发展与规范管理之间的落差,再加上密集的信息爆炸,使得孩子们每天都有可能接触到不健康的元素,这些对于辨别和自控能力不强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学校周围边环境也不容乐观,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网吧、台球厅、美容院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此外,有关调查还发现,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半都是不爱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成绩好坏与违法犯罪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要小的多。因为,学习成绩不是天生的,需要后天持久不懈的刻苦学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可能取得好成绩。看书学习的时间多了,歪门邪道的想法就少。不爱学习,逃学甚至辍学,大量的时间与社会闲杂人员在一起,耳濡目染,违法犯罪就在潜移默化

20 中形成。政府多次花大力气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遣散社会闲杂人员,就是为了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创造一个适合学习的优良环境。也希望未成年人多结交一些健康有益的朋友,远离狐朋狗友。古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一部分,我想给同学们提几条建议。

在美国的东北,生长着大片的橡树林。有一年橡树上突然长了一种名叫舞毒蛾的害虫,由于这是一种极难扑灭的害虫,所以美国政府并没有组织人力进行大规模的治理,也没有喷洒任何农药,所以大片的橡树叶子被吃得一干二净。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奇迹出现了,橡树又重新长出了新芽新叶。科学家在惊喜之余,通过研究发现橡树叶子中含有大量的单宁酸,橡树就是运用这种自我保护的本领战胜了舞毒蛾,重新焕发了新生。

听完故事,同学们一定有所感悟:一株幼苗要长成参天大树,仅靠大自然提供的阳光、空气、水分及所需的养料是不够的,其自身还必须具有抵制各种病虫害的能力。我们青少年就像一株株茁壮成长的幼苗,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也必须具有橡树的这种本领。

我的第一条建议是谨慎交友,特别是“社会上朋友”。 朋友,多么美好的字眼,“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

21 你会懂。”歌里唱的多好呵!人生需要良师益友。好朋友会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共同进步。但同学们毕竟年少,社会经验不多,鉴别能力不够强,因而需要谨慎交友,不能交不良朋友,否则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同化,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甚至违法犯罪。苏格拉底有句名言:“告诉我谁是你的朋友,我就能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近年来,大量的事实说明,违法青少年开始犯罪最直接的影响是交上坏朋友或是坠入犯罪团伙。身边的事例,更是直接告诫我们要谨慎交友。在与朋友相处时,要有自己的主见,遇事要理性,要有一定的自控能力,凡事三思而后行。不能人云亦云,否则碍于面子帮忙,可能就是帮倒忙,是害了朋友。

第二条是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求助老师、家长

随着年龄的增长,同学们总是会感觉自己像成年人了,总想摆脱对父母和老师的依存关系,但你们还不完全具备一个成年人所具有的社会知识和经验,成长的翅膀还不够坚实。正如一名犯抢劫罪的在校失足少年,在他的悔过书中写的那样:“我想摆脱父母的束缚,我认为我能、我行,但现实让我头破血流,我自以为是一只雄鹰,能在风霜雪雨里展翅翱翔,但现实告诉我,自己还只是一只家鹊;我自以为自己是一条蛟龙,能在汹涌的大海里乘风破浪,但现实告诉我,我只是一条小蛇,我还没有完成蜕变。”

22 所以,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求助老师、家长。可以避免事态扩大。在受到他人的侵犯时,可以求助司法机关,不能以恶抗恶。如果由此而导致犯罪,“一失足成千古恨”,就太不值了。

最后一条建议是希望同学们做一个有道德的、高尚的人。今天我一直在和同学们说守法、不触犯法律,不犯罪,其实,这是做人的底线。但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少年,仅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需要用汗水去汲取更多知识,用知识去增长智慧,用智慧完善我们的道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从点滴做起,做个道德高尚的人,在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身心健康、学习进步、快乐每一天!

最后,非常感谢同学们,能认识你们,我非常的开心,今天的交流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3 1.犯罪分子犯罪后,都由谁来惩罚他们?

2.亳州市检察院、亳州市教育局共同开展的全市法律集中宣讲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3.多少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段? 4.哪一年龄段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至16周岁)

5.多少周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6岁) 6.谈谈你对共同犯罪的理解? 7.盗窃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8.盗窃数额没有达到2000元,但在2年内盗窃多次仍然构成盗窃犯罪,这里的多次是几次?(3次)

9.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

10.醉酒驾车的刑法罪名是什么?(危险驾驶罪) 11.青少年健康不仅包括生理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

12.遇到校园暴力,我们该怎么办? 13.我们怎样对待网络?

14.骑电瓶车是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15.年满多少周岁的人犯了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14)

16.什么是扒窃?

24 1.我们对自己的初中生活有什么期待?(初一年级)

2.给自己的新学期寄语?

3.开学了,我们要对老师说些什么? 4.开学了,我们要对爸爸妈妈说些什么? 5.针对今天的讲座,谈谈你的感受?

25

第14篇:洋湖中学法制报告会校长讲话稿

阳信县洋湖中学法制报告会校长讲话稿

尊敬的派出所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同学们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制报告会,并聆听了杨少伟警官为我们做的精彩的法制报告。派出所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在校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学校多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并通过开好主题班会,办好主题板报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律安全意识;广泛开展了“告别网吧,做文明中学生”、“校园拒绝邪教”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教育,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我们都是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们一定要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要充分明确它是培养新一代合格学生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进步文明,首先是法律的尊严得到尊重,这样才能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才能培养出思想道德高尚、法制观念牢固的有用人才。对学校法制教育要像抓专业课教学那样抓研究,抓投入,抓考核,抓效果,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学校法制教育成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抓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同学们,刚才派出所领导 为我们上了一堂精彩而又生动的法制课,他的讲话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多年的切身体会,也是关心下一代的深刻总结,更包含着父母般的一片深情,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要把报告中的案例当作自己的人生警钟,并让警钟长鸣。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中深刻体味“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须守法”的道理,要时刻铭记一个人发展变化为栋梁之才和社会之恶都是由点点滴滴累积而成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是我们绝不愿看到的。你们中绝大多数同学都是好样的,学习勤奋,吃苦耐劳,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但也有极少数同学打架、上网,不尊敬师长,即使有了一些过失或不足之处,只要善于思考,听从老师教诲,勇于改过自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取长补短,也一定能成为老师家长社会欢迎的好学生。

同学们,你们遵纪守法,学业有成,既是领导对大家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老师的深切希望,希望大家严于律己,修身养性,用自己的勤奋追求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法制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2011年9月26日

第15篇:法制校长讲话稿

法制副校长讲话稿

……普满中心学校2010年下期

同学们:你们好!

我是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马上寒假即将来临,同学们要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今天我给大家讲讲过好春节寒假的一些注意事项。首先讲讲交通安全问题。同学们在寒假里可能要外出旅游、走亲访友,除了步行外,要乘公共汽车、乘火车、乘船。所以交通安全我们必须重视,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一、交通安全

(一)、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小学生外出可以头戴颜色鲜艳的帽子,便于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

(二)、乘坐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是人们外出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

1以下几点:

1.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二、日常生活安全

(一)、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二)、同学们独自外出到陌生的地方,可能会忘记或辨认不清来时的方向和路线而无法返回;这时怎么办呢?

l.平时应当注意准确地记下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区、街道、门牌号码、电话号码及父母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

2.在城市迷了路,可以根据路标、路牌和公共汽(电)车的站牌辨认方向和路线,还可以向交通民警或治安巡逻民警求助。

3.在农村迷了路,应当尽量向公路、村庄靠近,寻找有人的地方求助,争取当地村民的帮助。

4.如果迷失了方向,要沉着镇静,开动脑筋想办法,不要瞎闯乱跑,以免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和意外。

三、社会生活安全

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或远方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4.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人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

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5.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四、爆竹的燃放

春节将至,小孩必须在大人的指导下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必须做到的几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影剧院、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旁和古建筑物、山林、高压线、油库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

在燃放烟花时,如果在点燃引线时发生熄火现象,千万不要探头查看,15分钟后再进行处理,无备用点火引线的产品严禁再次燃放。烟花无绿色安全引线禁止燃放。

鞭炮的燃放:鞭炮应放在室外空旷处吊挂或地面燃放,点燃后切忌拿在手中。双响鞭炮应直立地面,不得横放和手持燃放。希望我们每一个同学记住以上四点,祝大家春节愉快!全家幸福!

第16篇: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2015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尊敬的校领导、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年是我们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非常重要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共中央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开始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这"四个全面",是个伟大的战略布局,既有明确的战略目标,也有明确的战略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雄才大略和集体智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确定的。这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是从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出发,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作出的。它为我们吹响了依法治国的最强音,是一个纲领性文件,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它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是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为法治中国建设标定了新的里程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它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标志,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必由之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这个总目标,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五大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六大任务: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开创依法行政新局面。三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中央号召我们要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上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层面上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个人价值取向上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联系苏州实际,在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中,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都知道这样一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这个"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离我们并不远。它是"无处不在处处在,无时没有时时有。"我们要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一种思维、一种习惯、一种意识、一种方式。我们的一思一念决不能触犯法律的尊严,一言一行决不能玷污法治,一举一动决不能违法犯法,一生一世决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老师们,同学们,这是一次豪迈的进军。我们正行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我们的昨天,雄关漫道真如铁;我们的今天,人间正道是沧桑;我们的明天,直挂云帆济沧海。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为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而共同努力吧!

第17篇:法制安全讲话稿

郑家镇中心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来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重点是第三部分。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原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下面简单地介绍几个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

1、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宪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标志。”国家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代表和象征,我们要爱护国旗和国徽。(互动:我国国旗是什么——五星红旗,国徽是什么——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歌是什么——义勇军进行曲。)同时,我们国家还有一部《国旗法》,对国旗的升挂、使用和制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和国徽的,是要受到处罚的。

2、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这期间,国家免费为你们提供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象我们青年路小学,国家投资了很多钱,把我们的学校建得这么漂亮,在这么好的环境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3、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第一要熟悉交通信号灯,这个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就都告诉过大家了,请大家一起说(红灯停、绿灯行)。第二要熟悉交通标志,主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等。(儿歌:指示标志有方圆,蓝色做底白图案,按着标志向前行,带你顺利到终点;禁令标志是圆形,白底红圈黑图案,车辆行人要遵守,确保安全不违反;警告标志三角形,黄底黑边黑图案,司机见它要小心,危险路段在前面)。第三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如果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与交警叔叔的指挥不一致时,车辆和行人要服从交警的指挥。

4、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

三、青少年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 1.学会拨打110电话

拨打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情况、有什么要求等。但是,不能轻易拨打110电话,一般的并非紧急的情况,用不着拨打110,应该采取其它适当的办法处理。 2.防盗常识。

自行车防盗。新车使用前,要做好上牌登记,未上牌登记的车辆比较容易被犯罪分子看中,因为比较容易转手卖掉。在原有车锁的基础上加装质量较好的车锁,并注意在停放时把车辆与固定物体连在一起;外出时要记得把自行车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点,放学回家后要将自行车及时锁入车库,不要随意停放。背包防盗。徒步行走时,尽量将背包背在靠近人行道内侧的肩上或者斜背,防止犯罪分子防止顺手抢夺;对于放在自行车车篓中的背包要把背包带子缠绕到车把上,减少被偷、抢的可能;对于一些使用手机的同学,尽量不要把手机挂在胸前。 3.防骗常识。

若你在马路上行走时,有人告诉你有一笔外币或者“金元宝”等“文物”和你兑换,千万不要相信;在马路上看到有一伙人向你推销所谓“名贵药品”,应该赶快报警,这些人极有可能是骗子;有人向你兜售易拉罐中的奖牌,一定不要相信,还有一些人以“神医治病”等说法行骗也要注意。牢记: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学习文化知识就是要防止愚昧,防止上当受骗。不要做书呆子!不要等到吃堑才长智,要善于汲取别人的教训。

4.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一边斥责他,一边向老师办公室方向走,同时注意自己的视野当中有没有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如果没发现老师,但是发现了班干部或自己熟悉的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他们,你就要大呼\"XXX,快去找老师来!\"因为\"老师\"这两个字,对\"坏孩子\"是有着威慑作用的,这时他便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不要软弱,也用不着和他动手打,因为只要你义正辞严斥责他,就已经表明你非常勇敢了!如果动手打,一是显得你不讲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

5、在校外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原则:校内靠老师,校外靠机灵。首先要做好预防,要能预见到危险,尤其女同学,晚上出门要结伴。

(1) 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 \'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 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6.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远房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另外不要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7.同学们要远离“黄、赌、毒”

黄即黄色,专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录像、色情服务、色情网络等。赌即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毒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正确认识黄色物品的毒害。黄色物品毒害青少年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扩散性快。一旦出现“病源”就会像瘟疫一样,迅速扩散、传播;二是毒害性大。一旦染指就很可能滑向深渊,一些青少年在侵蚀之初是被动的,但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直至走上犯罪道路;三是遗毒性强。一些因黄色读物中毒的青少年,一下子难以戒“毒”,甚至会加剧走向邪路。有一句这样的话:黄色书刊是一种虽不灼人皮肉,却是吞噬心灵的凶焰毒品。因此,对黄色物品,同学们一定要做到不看、不传,一定要远离。 (2)严禁参与赌博。 (3)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的危害是什么?说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毁灭自己,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 都有各自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吸毒过量以至死亡。毒品不仅对躯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毒品的生理依赖性与心理依赖性,使得吸毒者成为毒品的奴隶,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得毒品, 8.远离交通事故,珍爱生命

车祸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成为人类的第一号“杀手”,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每年均超过十万,每天平均死亡300多人,相当于每天空中掉下一架飞机。同学们,道路交通事故虽然残酷无情,但自己安与危的主动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严守交通安全法规,平安就与自己相伴。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最为宝贵的。好的习惯养成很重要,只要走到路上心中就要告诫自己:安全第一,我还年轻。车祸猛于虎,同学们在公路行走时,千万不要斜穿、猛跑过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过街通道注意避让来往车辆,记住过公路时“先看左、后看右”,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9.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增强自我救护能力

在居家生活中尽可能减少可燃物,特别是有火源、热源的地方。如:(1)在照明设备周围0.5米范围内和正下方不要有可燃物,大功率照明灯的范围标准要适当放大。(2)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上和附近不要放置布料、衣物等可燃物,如电视机的防尘罩在看电视时要取下。(3)厨房内应少放可燃物,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瓶、炉灶周围,如:炉灶傍不要有抹布等。(4)家中尽可能少存放或不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汽油、油漆等。(5)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地方不要混放其它物品,特别是可燃物。防止发生事故后影响及时处理,造成大的事故。如液化石油气瓶旁不要堆放杂物。消防法规定,成年公民有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但由于我们都是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我们主要是保障我们自己的人身安全,救火是大人的事。这里我要强调,我们不提倡小学生灭火,特别是不要盲目的救火。发现火灾后我们要迅速拨打119报警,由我们专业的消防人员去灭火。 10.未成年人有哪些不良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

四、十五条规定中,具体列举了未成年人的9类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惨痛的教训表明:从小不严格自己,粘染上了上述的不良行为,就会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必须牢记,上述9类行为都是不能做的。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

同学们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从小养成良好的品行和学习习惯,远离不良行为。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在家做名好孩子,在校做名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等待你们的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我们人民警察会一如继往的在你们周围关心和爱护你们!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第18篇: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19篇:法制宣传月讲话稿

2017年法制宣传月教育讲稿

黄泥河镇第一小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老师的物品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 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好的学生。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班队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2017年4月3日

第20篇: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资峪九年制学校安全纪律专题教育大会讲话稿

主讲:李军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宝贵而脆弱,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一去不复返;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幸福人生的基础。所以生命健康权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安全又是我们生命健康权得以维护的唯一保障,即“安全”就是金钱与生命;因此,遵纪守法、遵规守纪,确保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

我校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落实了门卫值班、一日四查、课间值守,排查整改,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园安全巡逻队等机构,注重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管护工作,保证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学校也通过各种途径,注重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防水、防火、防毒、防电、防盗、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但纵观全国校园伤害、楼梯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时有发生,造成了许多学生伤亡的惨剧。这些令人心痛而不堪回首的往事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同学们,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血的教训和惊人的数据告诫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过期变质或垃圾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乱攀爬„„我们就会少事故发生,甚至不发生。这些可防范的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对于我们来说,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

借此机会,我代表全体老师向同学们发出“强化安全意识,建设平安校园”的倡议,让我们共同做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望老师和同学自觉保护自我,现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1、全体师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2、要严格学校门禁制度,走读生每天早7点到校到下午5点放学及晚上6点到校晚8点离校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住校生从星期天到校5点后至周五4点10分放学期间不得随便出入校园,确需出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出入校门。不准擅自离校,所有来人来访在门卫室接待登记;

3、注意课间安全,不准追逐打闹,举止要文明得体。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奔跑,不拥挤,不拉拉扯扯、边走边开玩笑,行至拐弯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上下台阶、踩实踩稳、不摔倒;

有这样一个事例:陕西省一小学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

二、

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5、注意食品安全,不随意购买食物,不吃不清洁、过期变质食物,不喝冷饮,保持身体健康。

事例: 2003年3月13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晚饭后在学校操场边玩耍,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剥开后吃果仁,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数量3至10粒不等,晚上9点左右,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经老师询问,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的症状。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误食桐子果所导致的中毒事件,共导致47人中毒,无死亡。 提示:此起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小学生好奇心理,以及缺少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所致。

〖案例〗2001年10月10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发生一起因食用变质米干,导致53人发生中毒的事件。经调查,学校食堂所供应的米是10月9日下午2:00左右从米干厂购买,然后放置于班车行李架上托运,班车几经停留,直至9日晚上才送到学校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收到米干后,在室内常温下放置,到10月10日供应早点时,距米干出厂已经17个小时,炊事员在抓米干时发现有粘黏、馊味,已明显变质,但未引起注意,只将米干在开水里烫了一下就加入肉汤、佐料供学生食用,最终导致了食物中毒事故。

6、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不私接电源,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紧急情况疏散知识,遇到险情时,能避险,能进行自救自护。

〖案例1〗克拉玛依大火 1994年12月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验收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796人到馆内参加活动。16时20分左右,由于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约一分钟后电线短路,灯光熄灭,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伤亡极为惨重。共死亡325人,其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130人。 经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共同调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12.8\"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克拉玛依友谊馆人员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剧厅管理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不重视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工作,汇报演出活动的组织者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

7、平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骑车靠右行,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

1、2006年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和其弟李某飞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提示:案例中的无证驾驶以及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2007年10月23日13时许,四川通州区某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8、注意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安全。参加体育锻炼或活动时,要弄清器材使用方法、正确规范、量力而行的使用,不能做一些危险的、高难度违规动作,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9、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接受陌生人馈赠的礼物,遇到精神不正常可疑之人要躲避,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师长电话求得帮助。

10、网吧是青少年不宜去的地方,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就是在网吧里学来的,所以请同学们远离网吧。

案例: 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同学们呀,网络是把双刃剑,既有对我们有利的一面,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毒害。同学们一定要合理的利用网络,自觉远离黄赌毒,避免受到网络的毒害。

11、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良好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与同学发生矛盾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反映,不采取过激行为。

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被老师赶出课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个同学梁某,说第七节课不上了,去河里游泳。梁某书包也不拿了,真的随庞某爬出围墙,来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之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来来回回走了几回,没找着,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妈妈见下午儿子放学后一直没踪影,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查清真相,学校和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即动员学生、家长、老师一起去找,直到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大家能严格按照学校提出的要求去做,我想,只要我们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够永保平安!祝愿我们校园中的每个人永远平安、快乐!

最后,希望通过安全教育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老师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强化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祝大家平安!快乐!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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