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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讲话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8 08:32:05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宗教工作

文阁乡宗教点情况汇报

我乡宗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直宗教工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将我乡宗教点宗教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1、我乡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均无非法传教活动,除糜家丫口教点因地基走移,房屋三面开裂,存在安全隐患,暂停活动外,其于挂靠的几个宗教点宗教活动正常。

2、经过走访、核查,各宗教点没有任何外来资金赞助和煽动非法宗教活动。

3、我乡所辖范围内无非法出版的宗教书刊、光碟、画报及相关各种传媒在宗教活动场所传播。

4、我乡所辖范围不存在露天规规矩矩造像和乱建寺庙等行为。

5、我乡所辖范围内不存在邪教组织,不存在非法宗教活动,更不存在有影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邪教活动。

6、我乡所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无外来人员常住、暂住或传教,进行宗教活动的均是本乡及周边宗教信仰人士。

7、我乡所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自开展以业,没有与当地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冲突,场所内部和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和睦相处。

8、我乡所辖范围内和宗教点无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因素。

9、我乡所辖范围内宗教场所没有发生过火灾,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重大特大抢盗等事件。

2011年8月15日

推荐第2篇: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谷拉乡基督教情况汇报

一、宗教活动的基本情况

谷拉乡位于富宁县东部,距县城80公里,辖11个村委会238个村小组337个自然村24600人。全乡共有11个村委会,其中有那龙、平蒙、立达3个村委会有基督教信教人员活动,涉及那农、那定、定堤、多恩、平桑、谷通、谷谢和洞立8个村小组250人,主要有那农、多恩、那定和定提四个集中活动地点,信教群众均为壮族。其主要传播者有黄玉庭、王启由、韦绍春、黄文凡、黄兴亮和黄元益等。目前,信徒思想稳定。基督教各集中活动点都坚持每周星期天上午8点到10点组织活动(诵经、唱歌和祷告),但因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在家参与信教活动的信徒逐年减少。

二、基督教的发展沿革及背景

谷拉乡的基督教于1984年间由广西传入那龙村委会的那农村小组。1984年黄玉庭在广西百色上学,因其大舅黄生学(广西田阳人,后到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那迷屯上门)深信基督教,受其影响,黄玉庭读书期间就在广西受洗入教。之后黄玉庭便回到谷拉乡那龙村委会那农小组开始传播。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边远地区各方面条件还十分落后,各种文化激荡冲击很大,基层组织不甚完善,党的民族政策贯彻不很到位,农村工作不够强化,群众思想比较“迷茫”,需要新的精神寄托。由于信教家中不设神坎,过年过节不用祭拜,大事小事不选吉日,丧事喜事不请“么公”等情况,通过黄玉庭对基督教“好处”一段时间的传播, 1

让那农小组周边的群众觉得比壮族传统文化真的“方便”,便纷纷放弃传统受洗入教。到1988年已经传到多恩、那定和定堤等村组。到2003年基督信教群众发展到涉及那龙、平蒙、立达三个村委会17个村小组478人,并与外界非政府组织人员有较密切联系。由于基督教的传播发展速度较快,且不是一个合法组织,对当地民族文化的冲击和对当地民族团结影响很大,当时基督教已成了影响党的农村政策贯彻执行和影响农村社会团结稳定的重要因素, 2003年6月份,县委政法委对谷拉基督教进行了调查落实和专项打击取缔后,基督教的发展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并逐步减少了和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的矛盾,信教教徒也不主动进行宗教传播,信教区域农村不稳定因素逐年缓和,信教和不信教群众逐渐共存共融。近几年党的农村政策逐年趋好,农村发展变化逐年加快,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沐浴了党的农村好政策,加之谷拉乡党委政府不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一部分信教群众退出基督教,信教人员比2003年明显减少,也没有开展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目前,乡境内基督教只涉及8个村小组250人。

三、基督教活动现状及特征

(一)基督教活动现状。目前,乡境内基督教发展涉及3个村委会8个村小组共有250名信教人员。其中:那龙村委会那农村小组共有42户196人,其中信教35户教徒108名;立达村委会多恩村小组共有12户48人,其中信教8户教徒26名,定堤村小组共有37户147人,其中信教11户教徒37名,洞立村小组共有35户158人,其中信教5户教徒15名,平桑村小组共有 2

7户20人,其中信教4户教徒10名,谷通村小组共有25户121人,其中信教2 户教徒6名;平蒙村委会那定村小组(包括那独)共有24户119人,其中信教15户教徒43名,谷谢村小组共有34户138人,其中信教2户教徒5名。主要有那农、多恩、定堤和那定四个活动场所。活动场所具体情况如下:

那农活动点(1996年建)——那农村小组的教堂,是那龙村委会那农村小组108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的地点,该点原由那农小组村民黄玉庭、王启由负责组织,但目前黄玉庭和王启由均已外出务工,现由黄祖章负责组织,黄祖送管财务。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8点钟至10点钟活动唱经歌、诵经和祷告,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30人左右正常参加(其中有一部分小学生)。

多恩活动点(80年代建)——多恩村小组的小教堂是立达村委会多恩、洞立41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的地点,该点由多恩小组村民韦绍春、韦绍成负责组织。由黄登见和韦绍伍讲经,韦见天教唱歌。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活动,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20左右人正常参加(老年人居多)。

定提活动点(90年代建)——定提村小组的黄文凤的闲置房,是立达村委会定提村小组37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点,该点由定提小组村民黄文凡、黄文平负责组织。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活动,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20人左右正常参加。

那定活动点(90年代建)——那定村小组的教堂,是平蒙 3

村委会那定、平桑、谷谢、谷通4个村小组64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点,该点由那定小组村民黄国盖负责组织,农绍国负责财务。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8点钟至10点钟活动,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10多人正常参加。

(二)基督教活动特征。目前,谷拉乡基督教活动的主要特征:一是一人信全家信的现象。由于传统壮族文化都是家家设有神龛,但是教徒家中不设神龛,两者之间的冲突导致谷拉乡基督教出现“一人信全家信”的想象,信教群众家中不设神龛,不信教群众继续设有神龛;二是基督教和传统壮文化相结合的现象。虽然教徒家中不设神龛,但谷拉乡基督教仍然保留一部分壮族传统文化,呈现出基督和壮族传统文化的双重特征。如仍然保留过壮族重大节日的习惯等;三是信教与不信教之间能保持稳定团结的局面。目前,谷拉乡涉及基督教的8个村小组当中均存在信教与不信教并存的现象。基督教入境之初,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文化之间冲突激烈,后经乡党委、政府反复工作,至今已能够相互尊重,维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四是信教人员变动系数大。由于该片区受壮族传统文化与基督教的双重影响,加上村民文化程度低,主观意识薄弱容易受他人影响,造成群众一会信教一会退教的现象。

四、宗教工作管理措施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主要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和加强监督来引导基督教信徒“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维护农村稳定和谐的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宗教”。为确保全乡社会稳定,谷拉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其他 4

班子成员,综合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非正常基督教的监督管理。乡党委、政府还针对涉及非正常基督教活动的迹象,要求各村委会干部密切关注,将参与“基督教”活动的村民进行政策指导、思想教育,使村民认识到邪教的反动本质及危害,增强抵制邪教组织的自觉性,提高思想认识,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彻底与邪教组织脱离。

(二)加强宣传教育,感化受教群众。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按照“进村、入户、面对面”的要求,抽调得力干部配合派出所、综治专干深入到非正常基督教活动点巡回宣传教育,并从网上下载相关知识打印成册发放到信徒手中,把邪教组织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营造人人同邪教活动做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充分利用基督教聚会日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使广大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维护其合法权利,积极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防止地下势力渗透。为保证与基督教保持联系、沟通,对基督教情况的及时掌控以及对教徒心理动态的及时了解,实时监督教徒教徒的行为动态,严防外来人员传教、布道,抵御地下势力的渗透,防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趁机窃取情报,染指民族问题,对我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和潜在的危害,对我实施“西化”和“分化”, 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私设家庭聚会点,从而达到对基督教的监控作用,维护全乡稳定和谐。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难点地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策法规和农村实用技术科技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意识和文化素质。

(二)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地区扶持力度,进一步解决“六难”问题,让群众充分感受党的好政策和享受发展带给农村的成果,使群众拥护党的农村政策,从而自觉抵御不良文化的影响,传承农村优良传统文化。

(三)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在学校开设宗教政策课。因为青少年时期的理想信念尚未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正确树立,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宗教信仰的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有益活动,坚决阻止宗教组织对学生的侵蚀。

(四)对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宗教场所负责人相关宗教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对宗教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清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触犯国家相关法律、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如果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从而使信教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中共谷拉乡委员会

2012年5月30日

推荐第3篇:宗教工作问答

宗教工作

一、11号文件的核心是什么?

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二、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是什么?

①破坏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侵犯公民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权,干预行政、司法、婚姻、教育等社会事务,影响党和政府政令畅通,影响基层组织建设。

②危害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极易把群众引向宗教至上的歧途,往往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经济发展。 ③危害祖国统一。民族分裂分子大肆宣传“圣战”,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建立反动组织,制造*、骚乱、包咯恐怖事件,妄图破坏祖国统一。

三、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神权政治论”,鼓吹“在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目的就是推翻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

②“宗教至上论”,主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治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 ③“异教徒论”,煽动吧信仰“安啦”以外的一切人员当做“异教徒”和“叛教者”,对“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

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用各种暴力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

四、什么是民族风俗习惯?

民族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共同喜好、风尚、习俗和禁忌,主要表现在饮食、服饰、居住、婚姻生育、丧葬、节庆、娱乐、礼节和生产等诸方面。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

五、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教?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自动思想武装起来的,有中国工人阶段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无产阶级政党,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了党的性质,破坏力党的纯洁性,消弱了党的战斗力,降低了党在群众的威信,也不利于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六、对于利用宗教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对于利用宗教破坏法律实施的,要依法处理。这些行为主要包括:以宗教教义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的;违反《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重婚的,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的,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宗教方式离婚的等。

七、如何引导信仰群众积极适应现代文明生产生活方式?

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培养科学精神,强化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加强惠民富民政策的宣传,树立勤劳致富典型尤其是信教群众、宗教人士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典型,培养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鼓励、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创业致富、勤劳致富、建设美好家园。

八、如何抵御宗教向未成人群体的渗透?

对于在校未成年人,要按照抵御宗教向教育领域渗透的要求做好工作。对于在校未成年人,要发挥好家庭管理教育的作用,教育子女不参与宗教活动;使家庭担负起对下一代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重任。要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有组织的开展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技能培训、法制培训及文化活动,强化未成年人的无神论教育,最大限度减少宗教尤其非法宗教活动对未成年人的侵蚀。

九、“一反两讲”的内容是什么?

反暴力、讲政治、讲秩序。

十、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维护新疆稳定的“四个有利于”是什么?

(1)有利于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和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

(2)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3)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4)有利于边防和国家政权的巩固。

十一、婚姻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十二、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必备条件:

1)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即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能早于22周岁,女不能早于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十三、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禁止条件:

1)《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禁止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在医学上部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十

四、我国离婚的法定方式有几种?

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

1) 登记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到婚姻登记机关通过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是指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婚姻纠纷,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十五、婚姻领域内违反婚姻法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1)违反《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和无效婚姻的行为。

2)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3)有配偶者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利用宗教干涉婚姻的行为有哪些?

1)给未领结婚者、味道法定年龄、菲双方自愿以及禁止婚姻情形者,通过念“尼卡(结婚时念得一种经)”或其他宗教仪式“结婚”的行为。

2)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塔拉克(休妻)”方式“离婚”的行为。

3)有配偶者以宗教名义通过念“尼卡”或其他宗教仪式,欺骗蒙蔽异性与之同居的行为;

4)公开抵制管理,歪曲、诋毁国家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政策,煽动教唆群众拒绝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和申结(离)婚证,损毁结(离)婚证等国家法定证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推荐第4篇:宗教工作调研材料

宗教工作调研材料

近年来,我镇宗教工作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方针的引领下,在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呈现出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宗教工作面

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复杂艰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随着社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革,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宗教与政治的关联度不断提高,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加之我镇位于祁连山东段,南与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毗邻,北接武威市凉州区和金昌市永昌县,东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西靠山丹军马场,周边地区宗教矛盾问题影响严重,诸多

复杂因素导致维护全镇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物意识不强

宗教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部分农牧村干部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实质把握不准、对做好宗教工作对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宗教工作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监管措施还不到位,依法管理规范宗教活动严重

滞后。

(三)信教群众内部结构日益复杂

我镇是少数民族聚集地,居住着裕固、汉、藏、回、蒙古、土、满7种民族,境内沙沟寺是传统的藏传佛教寺院,农牧民信仰素质普遍不高,宗教信仰表现频繁,宗教需求不断增长,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也大量加入到信教群众的队伍中,造成信教群众内部结构的差别和矛盾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给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弘扬宗教传统文化,服务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四)宗教教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宗教教职人员作为宗教组织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宗教团体的社会形象,影响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虽然我镇开展了大量的宗教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但培训方式单一,教职人员整体年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致使教职人员综合能力不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差,限制了对

宗教教义教规的创新,阻碍了宗教文化的对外交往和交流。

(五)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条件薄弱

宗教活动场所是教职人员修学、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宗教服务社会的立足点。但宗教团体缺乏经济来源,全镇财政紧张,从而使宗教场所的基础设施条件仍然薄弱,造成教职人员流动外出,宗教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例如:沙沟寺受地震影响,僧侣住房大面积裂缝,赊欠资金修建的僧侣住房仍拖欠资金17.6

万元,寺院小广场建设资金尚缺资金11.4万元。

二、应对的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不断研究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不断

提高宗教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物

做好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们要始终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决依法处理侵犯宗教群体合法权益的现象,使宗教群体的权利、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保障和尊重,进一步增强党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牢牢把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十六字要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问题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坚决铲除地下宗教势力和非法传教活动,使宗教活动逐步纳入规范化、法

制化的轨道。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发挥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切入点,加大思想引导力度,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弘扬优秀的宗教传统文化,开展各类慈善活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他们真正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主动配合党委、政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保持社会稳定。

(四)加大宗教政策宣传力度,保持宗教领域的稳定和谐

我们要把保持宗教工作健康发展同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重点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提高广大宗教群体“四个维护”的自觉性,形成了

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求同存异、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教职人员素质,加强宗教修养

广大教职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桥梁,我们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协调,以政治态度、政策法规、宗教学识、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知识为培训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拓宽知识视野,继承发扬宗教优秀文化,使他们真正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爱国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建设者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宗教活动事物

我们要按照“需要什么制度就完善什么制度、缺少什么制度就补充什么制度”的原则,紧紧围绕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等方面,着力完善宗教团体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尤其是完善处置宗教工作因素引发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促使宗教群体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促进宗教工作管理

向民主、规范、有序方向的不断迈进。

(七)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种矛盾纠纷

我们要坚持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旗帜下,认真做好涉及宗教因素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宗教领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看病养老等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防止出现经济利益诉求与政治权益诉求相互交织,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互交织,一般矛盾纠纷与群体性事件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切实做到对涉及宗教因素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

不放过、不落实不放过。

三、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管理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

要将宗教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大力实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宗教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

确保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抓落实。

(二)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改善宗教活动基础设施条件

要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相结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紧密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牧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补助,引导宗教人员兴办生产自养事业,改善宗教场所基础设施条件,努力为宗教

团体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使广大宗教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加大教职人员培养力度,提高宗教管理人员素质

要在坚持深入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制定教职人员培养规划,组织青年教职人员参加全国、全省培训、考察以及学习活动,推荐优秀教职人员到宗教学院参加系统性理论知识学习,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爱国爱教、宗教学识较高、群众基础较好的教职人员队伍。同时,要加强对镇、村两级宗教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管理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荐第5篇:宗教工作调查报告

2011年宗教工作调查报告

南水回族社区地处我市的南大门,东起大南门街,西到龙山路,南临迎江中路,北至任家坡,占地约0.2平方公里。清真寺、探花第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坐落于此。辖区内共有汉、回、满、高山、布依等民族居民1844户,5821人。其中少数民族居民1884人,占社区总人口的30%,是我市唯一少数民族居民集中居住的地区。正因为这样特殊多民族居民结构,所以我们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重视社区居民宗教信仰工作,对社区广大信教居民的情况认真调查,探究动因,分析利弊,因势利导、科学管理,为社区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社区宗教领域基本情况

为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民委《宗教事务条例》办事,社区居民拥有自由宗教信仰的权利。据了解在社区居民中,回族居民几乎全部信奉伊斯兰教,其次还有一部分居民信奉佛教,没有信奉基督教的,也没有发生外来传教的现象,社区党员一般不信奉宗教。

1、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与信教居民人数

目前我社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1处,位于大南门街24号清真寺,信奉伊斯兰教。其伊斯兰教教徒1136人,几乎全部是回族居民。回族居民孩子出生时就在户籍上申报

伊斯兰教,以求合法性。从年龄结构上分析,伊斯兰教居民上有白发苍苍老人,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代代相传,繁衍生息。

2、佛教活动场所与信教居民人数

社区有一部分居民信奉佛教,信奉佛教的人每月初

一、十五到迎江寺烧香拜佛,这两天不准吃荤食,一律吃素食。另外还有的人在自家搭建佛台,每天定时在家进香祈祷。信奉佛教的人,他们都是祈求菩萨保佑,扶贫济困善心待人,同时希望菩萨保佑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他们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从年龄上分析,他们当中以老年人居多,其中大多数是企业退休人员、无工作的老年妇女,社区约有?人进行佛教活动。

二、宗教信教居民队伍不断扩大的原因分析

1、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宗教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我社区宗教在建国初期人数不多,“*”前,他们都过着正常的宗教生活。“*”期间,宗教活动停止,但一些信教居民对自己的宗教信仰并未放弃。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拔乱反正,社区居民的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随着新时期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陆续出台,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也逐渐恢复,信教居民的人数不断增加。

2、社会转型期的特点成为宗教快速发展的直接动因

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伴随着市场快速转型,引起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社区居民既因生活的不断改善而感到欢欣鼓舞,也为随之而来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感到困惑和迷茫,因此也在客观上导致宗教热兴起。

三、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建设

我们在迎江区民委领导下,在建设办事处指导督促下,社区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三级管理网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力度 为了促进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伊斯兰教开斋节,社区党组织带领社区党员和居民充分尊重伊斯兰教教规,积极参与开斋节活动。

2、我们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开展民族政策知识宣传活动。多年来无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同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积极引导信教居民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没有发生非法活动事件。

3、加强同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络和协作,打击非法、违法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作用,坚持社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大南门出所、清真寺三条线排查不稳定因素,掌握动向,把握全局,净化了宗教环境,维护了正常的宗教秩序。

4、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我们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建立联系制度,经常和社区伊斯兰教协会马健会长就社区宗教工作进行沟通,积极为宗教工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深得他们的信任,使得社区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存在问题

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宣传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落实力度。

2、涉及宗教居民利益的最基本民生问题,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社区进入了大量的失业人员,其中有部分是信宗教人员,他们的生活、就业、医疗、住房、子女受教育都面临着困难,这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情感。

3、加大对宗教活动的资金帮扶,由于社居委办公经费紧张,每年伊斯兰教开斋节,社居委仅送100元给清真寺过开斋节,这个数额太小,我们都不好意思出手。

五、几点建议及思考

1、宣传学习贯彻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改进工作方法,真正树立社居委起到有所作为的思想。

2、切实解决涉及宗教居民利益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我们应该和上级有关部门上下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对惠及宗教居民密切相关民生工程,诸如就业、医疗、住房、子女受教育等优惠政策上对宗教居民多些倾斜,特别是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上,对宗教居民给予适度宽松的政策,竭力消除他们生活的危机感、恐惧感,从而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到宗教居民。

3、加大对社区宗教活动的投入资金,社居委在每年在预算开支时,要改变以往伊斯兰教开斋节只给100元的旧观念,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拨款资金,专款专用。

在我们少数民族社区,宗教信仰工作不可忽视,我们必须花大力气解决好宗教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化解出现的新矛盾。今后我们继续关心、支持社区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社区宗教界居民开展文明宗教活动争做文明宗教信徒,为社区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南水回族社居委

二00一

一年一月

推荐第6篇:宗教工作信息

宗教工作信息

第二期

托普铁热克镇党政办2012年2月23日 全面关切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足进社会和谐发展23号上午,县委统战民族宗局首次举办了全县宗教人士培训班。来自托普铁热克镇和托普铁热克乡共15名宗教人士此次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在托普铁热克乡举行,县委统战宗教干事做开班动员。他指出这次培训会既是政治学习会,也是一次暑期谈心会。全县宗教人士要讲政治铭党恩、重修行提素质、保清醒防渗透、严自律树形象、明责任促和谐,服务于服从于全县工作大局。要增强我县宗教人士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充分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民宗局负责人在培训会上组织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分析了当前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阐述了新形势下搞好宗教工作的新举措。并系统讲解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此次培训班专题讲座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紧密结合实际,帮助宗教人士开阔了视野,增加了知识储备。广大教职人员

纷纷表示:要在活动场所内向信教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努力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法、懂法,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通过培训学习,也提高了大家对宗教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党的宗教政策,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自觉性。

本期送:县委办、政府办、外宣办

存档:2份

投稿:加尔恒

推荐第7篇:宗教工作解说词

创新模式 依法管理 实现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泰山区是泰安市市中区,人流集中,经济繁荣,文化活跃。全区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达24000人,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2处。

近年来,泰山区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依法加强管理,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宗教领域呈现出宗教关系和睦、宗教活动规范、宗教秩序良好的喜人局面。泰城清真寺被表彰为全国和谐宗教场所,青年路基督教堂被命名为全省“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示范单位,10处宗教场所创建为全省和谐宗教场所。泰山区民宗局被表彰为全市宗教工作先进单位。

泰山安则四海皆安。宗教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并作为一件大事常抓不懈,指方向、定目标、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宗教工作委员会,全区7个街道镇、196个村社区均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区民宗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作为,去年以来,先后投入600多万元,对全区宗教场所进行了改造、修建,硬件、软件建设均实现了新提升。强化对教职人员的管理,通过多形式的培训、学习,参加演讲比赛,广泛开展“四比四看,争当五好教职人员”活动,教职人员素质显著提升。建立宗教界普法联络制度,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市民对宗教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如今,全区宗教场所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班子建设更加规范,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宗教活动更加有序,信教群众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美德进一步传扬。去年以来,全区宗教场所开展公益慈善活动20余次,捐款捐物200多万元。

创新管理模式,实施“四早”、“四个结合”、“四个解决”工作法,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是泰山区宗教工作的一大亮点。

“四早”,就是“早调查”,摸清私设聚会点底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早发现”,通过调查了解及时掌握私设聚会点相关情况和聚会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早制止。“早介入”,发现问题,立即靠上做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早取缔”,对有境外宗教渗透背景或异端、邪教活动的私设点,立即打击取缔。 “四个结合”,就是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定期深入活动场所排查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指导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严防邪教渗透。定期对教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集中治理力度,保持治理的高压态势。坚持教育引导与打击非法相结合。发挥合法场所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对非法宗教活动,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予以取缔。坚持正确疏导与严密封堵相结合。按照“疏堵结合、甄别情况、分类处置、纳入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场所设立登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登记,纳入管理范围。对因基督教内部不团结而形成的聚会点,通过整顿教育,与合法场所合并管理。对信教人数较少,老弱病残比例较大、距政府批准的场所较远又没有合适负责人的私设点,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将其归属到附近依法登记的场所,实行统一管理。对不具备登记和归并条件的,劝其解散,合理安排其宗教活动。对不愿通过宗教团体登记但愿接受政府管理的私设聚会点,采取过渡措施先管起来,通过引导教育,最终使其通过爱国宗教团体申请登记。对有境外宗教渗透背景或异端、邪教活动的私设点,坚决打击取缔。对自封传道人和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坚持综合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清理整治私设聚会点工作列入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年终统一考核。同时,着力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真正做到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四个解决”就是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网络,解决治理私设聚会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干的问题。区级成立了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7个处镇和196个村(社区)相应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实行网格化管理,解决治理私设聚会点工作管理难问题。城区70个社区建立网格676个,配备了676名管理员,将人、房、地、事、信息全部纳入网格,把私设聚会点人员信息输入社区信息重点人员管理系统,资源联通共享,形成了民宗局主导、社区参与、社会协同、上下联动、事务到格、责任明确、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对辖区居民分类登记建档,及时更新人口信息,实现了来者及时登记,走者及时注销的动态管理。对重点人员配备了专用手机,实行24小时定位监控,有效防止了漏管失控。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岳富强到泰山区调研时,对泰山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给予高度评价。

采取“四个依托”排查模式,解决漏网问题。依托街道(镇)、村(社区),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坚持半年一次挨家挨户普查一遍,登记造册,建档立志,分类管理。依托宗教团体和合法宗教场所,发挥熟悉了解内部情况的优势,掌握信息、发现问题。依托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远离私设聚会点主题教育班会,邀请家长一起参加,让学生带动家长远离私设聚会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依托公安、国保大队,发挥掌握信息早快、全面、可靠、准确的优势,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更新信息,确保私设聚会点无一漏网。

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解决治理难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清理整治私设聚会点应急预案。执法时,先由民宗局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然后由610办确定性质,分类处理。对不服从教育屡教不改的自封传道人和非法活动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泰山区宗教工作特别是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三个四工作法得到省民宗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风正扬帆正当时。站在新的起点,泰山区将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模式,加强管理,继续教育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当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推荐第8篇:宗教工作思想汇报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其中重点便是在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这个讲话,既是对广大宗教工作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

通过这次讲话,我们明白;我们因该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来自习近平讲话)

在此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我们还因该牢记关于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提的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以此我们因当科学、全面、客观的看待宗教在我国的特殊位置。 而我们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我们不信仰宗教。对于我们共产党人应该继续坚信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也就是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信念继续坚定不移的相信下去。

郑义门是一部很有教育意义的动画作品,它讲述了“廉俭孝义第一家”郑氏家族通过《以法齐家》《家法如山》《郑浩拒礼》等十二个故事体现家风氛围和规矩条例的重要性。

《郑浩拒礼》告诫我们党员干部,为官应清廉正直,不搞大排场,不贪污受贿,洁身自好,廉洁自律。

《俭以持家》给我们塑造了郑氏家族子女生于豪门,却能安以俭素的君子之风良好形象。师俭则无欲,无欲则廉,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应该坚持践行的基本原则之一。

治国之要,在乎民风;民风之本,在乎家风;家风之本,在乎党风。通过党风建设,使每位党员能够先严于自律,恪守本职,在通过言传身教等方式延续、改善本家族良好的家风,真正弘扬、传播我们郑氏家族的优良传统文化!

推荐第9篇: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县第四中学2019关于开展抵御宗教渗透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学校开展抵御宗教渗透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反对“三股势力”、宗教势力向学校的渗透,严厉打击各种利用宗教干预教育秩序的活动,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围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体系,不断提高学校维护稳定工作管理水平,筑牢维护团结稳定和抵御渗透的铜墙铁壁。

二、成立禁止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特成立禁止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郑洪

副组长:张明

罗锡

刘现强

员: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党支部,成员为全体党员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

1、以与我争夺阵地,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利用宗教言行,攻击党的教育政策、干预教育正常开展、干扰教育教学秩序;借宣扬宗教进行拉拢老党员、在校师生参与宗教活动、鼓吹与现行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相违背的言论;在校园内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等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宗教对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的渗透和侵蚀。

2、通过教育、排查、整治,使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得到有效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使广大师生清醒认识到参与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主动远离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宗教极端势力向校园渗透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实现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明显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御各种反动思想渗透的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主义办学阵地进一步巩固,使宗教势力和宗教活动在学校无立足之地,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得以巩固。

3、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学校要积极引导全体师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无神论教育、反对民族分裂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等主题教育,以集中学习、听讲座、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师生的爱国意识和民族责任心,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4、加大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使广大师生认识宗教、了解宗教,就必须让他们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以破除他们对宗教的盲目或神秘感,让广大师生明白,校园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方式,在校园从事任何宗教活动,以此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校园内禁止宗教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支部领导班子要把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抓好督促落实,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和详情,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齐心协力,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广泛宣传,抓好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解和落实力度。积极动员师生检举、揭发和指证校园宗教活动。

4、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的督导检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对排查工作深入、细致、彻底,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5、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针对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壮大信息队伍,拓宽情报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和准确报告信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信息的报送,对工作开展情况、做法、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成效及时总结报送县教工委。

**县第四中学

2019年10月15日

推荐第10篇:宗教工作半年总结

左家乡2013年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乡民族宗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了全乡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现将半年来的工作作以汇报:

一、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四个重点”,做到了“四个更加”,把全乡的宗教工作做得更好。“三个不能”即:对宗教工作一是不能削弱,二是不能放松,三是不能放任;突出“四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四是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四个更加”即:一是机制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求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四是组织要更加坚强。

二、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成立了左家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并由分管领导召集各村委会、宗教活 1 动场所负责人召开安全检查动员会,安排全乡安全排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左家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结合辖乡宗教活动场所的地理位置、环境差异、教徒分布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就辖乡内教堂的房屋隐患、火灾隐患、食品安全、疏散通道、水电煤气使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等六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经排查,左家乡辖4个行政村,共有佛教、道教活动场所4处,教职人员16人,信教群众1000余人。

三、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

一是与全乡的矛盾隐患大排查工作融为一体,对排查出的民族宗教有关的矛盾隐患要特别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化解。安排专人负责与宗教有关的矛盾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发现一起调处一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左家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了有关民族宗教有关的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及时处置全乡与民族宗教有关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突发事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我们在有信教群众的村,设立信息报告员制度,及时掌握村内的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任何与民族宗教有关的事件,要及时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对大世界积极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乡的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但是我们还存在不足之处,还需要把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

2 的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第11篇: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

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zz乡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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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宗教工作目标(优秀)

2010年宗教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把宗教工作列入村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有具体的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村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村建立起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形成党政牵头、各尽其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宗教工作格局。

三、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季度要召开一次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镇民族宗教干部的汇报,分析研究宗教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积极宣传和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五、依法加强对宗教工作管理,引导宗教信徒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保证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依法进行。不发生宗教组织聚集滋事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六、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宗教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查禁跨界、越界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劝散取缔境内私设聚会点,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和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七、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杜绝和减少被盗、被抢案件以及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宗教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镇领导(签字):

村支书(签字):

年月日

第13篇: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巨甸镇2011年度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以及《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玉龙县宗教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特制定巨甸镇2011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同不信教群众团结在一起,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各党(总)支部要安排党的宗教理论和政策的学习,依托党员活动室开设宗教理论课,举办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宗教知识业务培训。要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充分运用《宗教事务条例》,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二、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宗教工作无小事,各村党(总)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总)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宗教工作领 1

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本辖区范围内宗教情况和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各村要确定一名村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对辖区内的宗教工作情况做到及时请示报告。

三、加强对宗教进行依法管理

1、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切实加强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活动的管理。

2、制止乱建、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巩固治理乱建滥建工作成果。禁止未经批准新建、重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因特殊情况需要新建、重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应由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逐级上报,征得省、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新建、重建、扩建。

3、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和列入试点管理的民间信仰场所,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行为,打击邪教组织,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报请上级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各村要加强列入试点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监督,并负直接管理责任。

4、要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按照《玉龙县处置民族与宗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有效防范和处理突

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抓好基督教工作,开展调查摸底,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要妥善处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各类纠纷,防止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

5、加强安全和防火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组织人员经常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和列入试点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和防火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信教群众人员安全。各村要与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和防火责任制,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信教群众工作。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上来。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

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增进共识,引导他们为推进巨甸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要真心实意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五、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大培养、选拔、

使用工作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要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帮助和指导他们增强自养能力,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反映信教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村要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开展宗教工作的重点,坚持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遵纪守法的教育,积极构建和顺宗教。对有一定经济收入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要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助教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

七、建立宗教档案。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情况、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宗教活动对外交往的情况等档案。

本责任书下发后,各村(社区)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开展工作情况。年终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巨甸镇人民政府(盖章)村委会(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

二O一一年四月

第14篇: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邱集镇签订《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宗教工作各项任务,加强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四月三十日,邱集镇党委统战委员代表邱集镇政府在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与各村、堂会点宗教工作责任人签订了《2010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从三个方面明确了乡镇宗教工作目标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村要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宗教工作助理员,党政主要领导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宗教工作助理员为乡镇宗教事务管理的责任人。要建立工作网络,行政村要有信息联络员,确保宗教工作信息畅通。

二是落实宗教政策,依法加强管理。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辖区内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协助宗教事务部门对宗教场所、宗教活动依法管理。

三是重视基础工作,抓好队伍培训。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台帐,掌握辖区内宗教工作基本情况,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切实抓好村干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

邱集镇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对于进一步明确乡镇宗教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增强宗教工作责任感,做好基层宗教工作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第15篇:宗教工作责任制1

大家洼街道宗教工作责任制

一、街道办事处宗教工作职责

1、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和宗教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负责管理本辖区的宗教事务。

2、积极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

3、领导本辖区内各村的宗教工作,负责对各村宗教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以及人员培训。

4、建立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制度。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宗教方面的动态,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掌握本辖区内的各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有关档案。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依法行政管理,建立和健全以及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协助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和安全工作的检查。

8、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坚决制止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确保本辖区的宗教内部和社会的稳定。

9、及时处理、化解本辖区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做到“三无”(无火灾、无盗窃、无突发事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稳妥进行处理。

二、村委会宗教工作职责

1、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宗教事务。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

3、掌握本地宗教活动情况,提供相应信息,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4、联系宗教界人士、尊重和听取宗教人士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5、保护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和信教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工作,把防患措施落到实处。

6、建立重大宗教活动报告制度,制止私设聚会点以及外来人员乱传教,认真做好受宗教地下势力影响和控制的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防止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和邪教活动。

7、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不歧视信教群众,不损害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利益, 不准利用宗教敛取钱财物,坚决制止集体和个人强行控制寺庙收入或参与分成。

8、教育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要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防止宗教方面重大群体上访事件。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管理

为确保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实街道、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责任,将宗教工作列入党政班子议事日程,把宗教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签订宗教工作责任状,并实行责任追究。

第16篇: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领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实施西化、分化图谋的重要阵地,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我们必须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充分发扬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视宗教工作的优良传统,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宗教工作的一系列论述、思考和一些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继承和完善,我们现在也习惯于它把简称为中国式的马克斯主义宗教观。因为它既包括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一些论断,又 1

包括我们党的三代领导人的关于宗教工作的一些理论,因此我们统括起来看,我们说叫中国式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所以讲马克思主义宗教问题,也包括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一些重要论述。在2006年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从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揭示了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我国社会领域和政治生活领域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的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五大关系,对于团结各种社会力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在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兴旺发达与长治久安。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通过学习研讨,同志们进一步认识了宗教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了解掌握了云南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深了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17篇:宗教工作责任书(推荐)

霍 邱 县 邵 岗 乡

二〇一二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

中 共 邵 岗 乡 委 员 会

邵 岗 乡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二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发展,促进宗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当年工作目标,做到“三有”,即: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村支两委会议每年研究民族工作不少于二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民族宗教有关教育。

二、工作机构健全。村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民兵营长为信息员;村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健全,做到有人员、有牌子、有房子、有制度;务必做到“三个健全”,即:村(居)委会民族宗教管理小组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民兵营长任信息员,做到组织成员名单上墙,工作制度上墙。要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三、工作制度落实。一是定期排查制。村(居)每周对辖区内宗教活动排查一次,每次排查要有记录。二是干部联系堂点制度。二所开放堂点要保证村联系村干一名,联系村干要每周一次深入堂点,宣传政策法规,了解活动情况。三是宗教问题包保制度。村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跟踪包保,

做到包保到位,填好表格,做好记录。四是信息报告制度。乡镇、村(居)实行宗教工作正常情况每月25日零报告,发现情况随时报告制度,并要有完整记录。五是宗教跟踪通报制度。乡镇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通报会,二所堂点负责人汇报近期宗教活动情况并对宗教管理工作提出要求等,做好通报记录。六是宗教跟踪督查,做好记录。七是宗教跟踪培训制度。乡镇每年要对村宗教管理小组成员、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或一会代训。

四、依法加强管理。依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规范宗教场所制度建设,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实行“三定”(定人、定点、定片)和“两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传道证)管理方法,严禁无证活动,无证传道,严格制止未经批准的跨乡镇宗教活动,严厉打击私自进入辖区的乡外传教人员进行的非法宗教活动,要严格控制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节日除外)。切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取缔未经批准的私设聚会点,及时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积极预防和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宗教活动场所留宿外来人员,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五、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鼓励支持他们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进一步促进民

族团结进步,促进宗教领域稳定,促进民族宗教为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六、工作责任目标。力求达到“六个没有”,即:各村没有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没有非法宗教活动,没有邪教组织,没有境外宗教渗透活动,没有民族纠纷和宗教突发性事件,没有侵犯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和因此而造成的上访事件。

本责任书职责纳入村干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村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年终写出自评报告和总结,上报乡宗教领导组,领导组将对年终考核前4名的给予表彰,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问题或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给予通报批评,重点调度,限期改正。

中共邵岗乡委员会(印章)邵岗乡人民政府(印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村党支部(印章)村民委员会(印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11年3月1日

第18篇:总结宗教工作(定稿)

2014年民宗主要工作

一、民族工作

一是按政策办理少数民族成份更改工作。为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我局按政策要求为4名少数民族群众更改民族成份提供服务;二是积极为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核对少数民族成份做好审核工作。今年全x有两名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其中一人享受大学预备班加分优惠政策。

二、宗教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党的宗教政策知晓率 各宗教团体按季度召开了团体班子会议,传达上级相关精神,学习各宗教专业方面知识,11月3日,我x结合创建“和谐宗教场所”活动,召开了“全x宗教场所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暨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会上,学习宣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党的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对我x涌现出来的10个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场所进行了表彰。8月份x分管民宗工作领导参加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组织的调干学习; 11月份x民宗局长参加了省民宗局组织的全省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暨信息工作培训班;5月份部份佛协班子成员参加了全市佛协首届执事培训

班,一年来,我x各级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参加了省、市省、市统战部、民宗局组织的学习培训,圆满完成了调学培训任务。

(二)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x自今年2月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把开展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作为切入点,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的诉求,掌握事态的动向,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了矛盾纠纷,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活动期间,我局共收集梳理意见建议7条,其中:纳入制度建设的有 3 条,专项治理的有3条,落实具体问题的有1条,较好地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三)认真组织开展上级部门布置的“年、月、周”活动

“年”就是“教风建设年”,通过抓道风、抓教风,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素质。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落实中央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继续治理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现象,抓了以“教

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教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我x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得到了保障。11月3日,对我x在和谐寺观教堂表现突出的十个活动场所进行了表彰。

“月”是指6月份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学习宣传月。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现在强调的依法维权、依法管理都离不开法,我们的合理诉求也都要依法,怎么样了解法律法规,掌握法律知识,就是要通过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3月份,在全x范围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使民族宗教政策人人皆知,活动期间,还发放宗教基本知识宣传资料200余份。6月份,我x按照宣传月实施方案,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上门宣讲、座谈会、讲经等多种形式,包括今天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学习,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传送到社会各个层面,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党和国家宗教政策,自觉遵守和拥护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最终取得宗教界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周”就是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 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今年,我x慈善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多彩,包括宣传、调研、培训、组

织、募捐等形式。到现在为止,经我局的组织,各宗教团体的积极响应,各宗教场所的踊跃参与,我x共开展慈善活动近十起,扶贫、帮困、助学,参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据不完全统计达八万余元,如青龙寺和当地信教群众筹集资金1.5万元走访敬老院,为孤寡老人送去食品、日用品、电器等;有的场所逢年过节为敬老院老人和困难群众送去食用油、月饼、日用品等;有的场所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困难学子们完成学业;有的场所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还有其他帮扶形式,充分体现了我x宗教界人士“慈悲济世、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

(四)扎实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基础性工作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以及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基础性工作都得到有力推进和落实。一是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圆满完成。经过我局二年来的调查、摸底、核实、登记,目前,我x共认定备案教职人员83名,圆满完成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x61处宗教活动场所,基本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规范了场所财务管理。部分场所实行了统一印制票据、统一会计账薄、统一财务报表、统一记帐方式、统一档案管理“五统一”管理模式和财务公开透明制度,但有的场所就没有按规定执行,要

求我们目前没有规范管理的活动场所要严格按《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三是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工作。我局通过与x农医保局、x社保局、x医保局,活动场所所在地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基本完成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实现了宗教教职人员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应保尽保,解决了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

(五)有力解决各宗教重点难点工作

努力为宗教界解决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界稳定是我们抓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2014年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解决了宗教界教职人员与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以及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等各种矛盾问题,努力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我x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指导当地妥善处理了清修寺与修路工程队之间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了广佛寺与原寺庙主持的矛盾纠纷,指导处理了自来庵原负责人的生活保障问题等,消除了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做好抵御境外渗透工作。近年来,我x充分发挥x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了有关部门间的联系,形成了抵御渗透的工作合力,增强大家抵御渗透的意识,虽然目前我x未出现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现象,但我们要警钟长鸣,各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负责人也要紧绷这根弦,绝不放松对渗透的防范,以确保我x宗教领域的和谐

稳定。

(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爱国爱教力量。要注重培养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后备人选,使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今年,x佛教协会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宗旨,吸收了一批思想品德好,有一定宗教学识的年轻人才进入佛教协会班子,补充了新鲜“血液”,为能更好地协助x委、x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和带领信教群众为我x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奠定了基础。

第19篇:会议纪要宗教工作学习

南昌高新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宗教工作专题学习会议纪要

南昌高新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5月16日上午,张扬谋总经理在创业大厦主持召开了南昌高新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宗教工作专题学习会,参加会议的有副总经理戴晖、副总经理袁达、财务总监伍常雨,及公司部分员工,张扬谋同志指出:

公司各部门,各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在广泛宣传深入学习上下功夫。要多形式、分层次,不留死角地宣传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编印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资料进行自学、举办宗教人士轮训班专题学习等形式,营造人人讲团结、共同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要在牢牢把握“五项重点”工作。要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核心,牢牢把握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个基础,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这个关键,牢牢把握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这个重点,牢牢把握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这个支撑。五个“牢牢把握”内涵丰富、关联紧密,既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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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做好工作的方法和路径。民族宗教干部要深刻理解五个“牢牢把握”的精神实质,理清思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协调方方面面,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紧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补齐短板。围绕交往交流交融关键在于交心,培养共同体意识。全面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突出管人员、管活动、管场所、管传入重点,完善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度,保持宗教领域长期稳定。

三要在转变作风,践行“三严三实”上下功夫。四平八稳不行,按部就班不行,凭老经验不行,要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用扎实的作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2015年5月18日

南昌高新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印发 -2-

第20篇:宗教工作政策要点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工作政策要点》的通知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江泽民总书记1993年11月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在宗教问题上我也想强调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三句话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宗教问题的政策、方针以及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精辟概括。

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的宗教工作非常重视。1982年,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中发〔1982〕19号文件,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党在宗教问题上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91年,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即中发〔1991〕6号文件);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了两个宗教法规;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发表了许多重要讲话和指示。这些文件、法规和指示精神,结合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基本政策。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已定,我国的宗教政策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江总书记所强调的三句话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所作出的高度概括,是宗教工作大政方针的集中体现,三句话包含着

丰富的内容。

为了便于同志们在宗教工作的实践中认真学习、贯彻,同时也给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提供一个学习党的宗教政策的基本教材,我局政策法规司以江总书记概括的关于宗教问题的三句话为提纲,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对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摘要编写为宗教工作政策要点,经全国宗教局长会议讨论、修改,现予印发。

在学习、贯彻时,要注意融汇贯通,领会其精神实质。引用时,要注意核对所依据的主要文献原文。各地有何意见,请及时向我局政法司报告。

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工作政策要点)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

一、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一)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仍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国际性。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全党同志务必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

(二)民族、宗教无小事,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宗教问题上能否处理得当,对于国家安定和民族团结,对于发展国际交往和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处理复杂敏感的宗教问题,一定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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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目光,善于通过复杂的现象抓住问题问题的本质,并通过恰当的方式,慎重、稳妥地加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对宗教问题,一定要采取如列宁所指出的“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和“周密考虑”的态度。夸大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张皇失措,是不对的;忽视实际问题的存在和复杂性,掉以轻心,听之任之,也是不对的。

(三)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然消亡的时候为止的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爱国宗教团体的共同努力下,党的宗教政策逐步得到贯彻落实,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践证明,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宗教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必须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政策,保持宗教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党同志一定要清醒地理解,党的宗教政策,决不是临时性的权宜之计,而是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目标的战略规定,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唯一正确的宗教政策。

(四)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保护人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两个方面。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和不同教派的群众之间,都要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利,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利。

(五)国家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当然绝不能被用来推行某种宗教,也绝不能被用来禁止某种宗教,只要它是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我们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按照政教必须分离的原则,一切宗教都不得干预政治,干预政府事务,包括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都不得进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

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集体的利益,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

(六)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发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关系,既要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又要坚决抵制外国宗教中一切敌对势力的渗透。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我们支持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宗教界可以和外国宗教界往来、交流,但不允许外国势力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严防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办事机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开办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传教活动。在对外合作中,要坚持宗教与经济技术援助相分离的原则,不得附带宗教条件。国际敌对势力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作为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西化”和“分化”的突破口。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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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主义分子也不断利用宗教煽动骚乱闹事。这很值得我们注意和警惕。我国各爱国宗教团体应当教育自己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经常保持警惕,自觉地抵制这种渗透。要看到,这种渗透的结果,首先和直接受害的是爱国宗教团体本身。

(七)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巩固和扩大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我们处理同宗教界人士之间关系的原则。爱国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是我们同宗教界朋友之间在政治上实现团结合作的基础,也是在信仰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在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才能真正做到在信仰上互相尊重;而只有在信仰上互相尊重,才能有效巩固和加强政治上的团结合作。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执行这个原则。一方面,从我们党和政府来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这样一些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有了这样的政治基础,有了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我们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应当懂得,在现阶段,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如果片面强调这种差异,甚至把它提到首要地位,歧视和打击信教群众,而忽视和抹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的一致,忘掉了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全体人民(包括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那就只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破坏党和政府同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并且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影响社会安定,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恶果。如果我们不注意尊重各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就会影响我们同少数民族群众的关系,影响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我们就是要把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信这种教或那种教的人都团结起来,大家和睦相处,彼此尊重,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来。任何背离这个基点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都应当受到党和人民的坚决反对。

(九)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有计划地培养年轻一代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我国宗教界人士的绝大多数同党和政府长期合作,是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联系信教群众办好教务的重要力量,要团结他们,关心他们,鼓励他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的桥梁,要支持和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按照自身的特点和规章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要经常听取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同他们充分协商。培养和教育年轻一代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对我国宗教组织的将来面貌具有决定的意义。要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一支热爱祖国、接受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宗教学识,并能联系信教群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十)作为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党和政府还有一系列具体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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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规定。如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在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当中,共产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又要在生活中适当尊重和随顺民族的风俗习惯;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的教育,加强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宗教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是党的理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要采取慎重态度,不得违背现行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与内地宗教组织的关系应以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则为基础;要从政治上着眼,认真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帮助爱国宗教团体解决自养问题等。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十一)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一致的,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但不矛盾,而且正是为了更好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要一讲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对宗教活动采取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的态度,甚至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也视而不见;也不要一讲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就又不分是正常宗教活动还是非法活动,一概加以限制。

(十二)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其主要内容是,政府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动制造混乱、违法犯罪,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十三)依法管理是为了使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宗教团体要依法登记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有关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主要依法办事。要坚决制止各种非法传教活动。

(十四)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经政府批准并依法登记,加强管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应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进行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建立管理制度,由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

(十五)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必须加强,而绝不能削弱,更不能放弃管理。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依法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这是管理方法,也是国家拥有的权力,对宗教事务也不例外。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党和政府在宗教工作上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也是保障各民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需要。

(十六)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我国宗教界的绝大多数是爱国守法的,宗教界基本是稳定的。但必须看到,也确有少数不法分子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宗教形式,建立反动、非法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影响了部分地区的群众生产和生活秩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应当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其蔓延。对为首骨干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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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违法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必须注意把正常的宗教活动同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迷信活动区别开来,同超出宪法、法律和党的政策规定范围的非法活动区别开来。

(十七)必须掌握好政策,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宗教方面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现阶段,我国宗教领域发生的问题,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也不排除有的问题带有对抗性质。一定要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疏导工作,即使出了点乱子,也要始终立足于信任、争取、团结最大多数群众,以利于坚决、准确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绝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当作对抗性矛盾,人为树敌;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自讨苦吃。对一些人借口民族、宗教问题引发事端,制造*,我们也不能丧失警惕,必须严肃对待,果断处理。此类事端,有时是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交织在一起,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别有用心的坏人搅和在一起,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宗教问题一定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

(十八)宗教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民族问题相关联,要善于体察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区别和联系,并且正确地加以处理。在处理宗教问题时,要着眼于民族的发展和进步,着眼于把各族人民中的信教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要警惕和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狂热来分裂人民,破坏祖国统一,破坏各民族之间团结的言论和行动。

(十九)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要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不同层次,党和国家的政策性文件也是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宗教立法方面,国家做了大量工作。《宪法》对我国的宗教问题、宗教工作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原则,民法通则、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等基本法中也有相应条文。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44号令)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145号令)。与145号令相配套,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及实施意见。这些都应当认真执行。要做好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现象。既要加强依法管理,又要避免滥用职权,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要探索并制定有关规范政府行为的法规。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十)要建立和健全宗教方面的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要加强宗教立法工作。国务院宗教事务局要抓紧制定有关宗教事务的行政法规,地方也可以继续制定和完善地方性的宗教法规。要搞好规划,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宗教方面的法规体系的执法监督机制。要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增强法制观念,重视法律作用,坚决依法办事。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十一)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就会发生冲突;适应了,宗教就可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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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广大宗教信徒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全国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不要求宗教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应该相信,我们共产党人有办法、有能力,引导爱国宗教团体和广大宗教信徒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范围,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做到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十三)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社会主义社会在其发展的长过程中,要经过若干不同的特殊阶段,各个阶段都要有适合于该阶段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所谓“相适应”,就是说宗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但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按国家的方针政策办事,而不能同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相冲突。

(二十四)必须以四个维护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在我们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在我们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绝不允许违反国家法律,损害人民利益,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背离这些原则,宗教就会被引入歧途,失去在我们国家应有的地位。

(二十五)宗教界应当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继续前进,而不能倒退。我国过去进行的宗教制度改革,在天主教、基督教方面革掉帝国主义的操纵和控制,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在佛教和伊斯兰教方面革掉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和正确的,使我国宗教界迈出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一步。宗教界应当在这个基础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继续前进,而不能倒退。

(二十六)引导宗教界发扬宗教中的某些积极因素,抑制其中的某些消极因素。引导宗教界发扬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同时,对于某些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不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规陋习、宗教制度,应在同宗教界人士充分协商和耐心教育群众的基础上,推动他们自愿地、逐步地加以改革,并且依靠他们,由他们主持进行。

(二十七)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经济建设。要以各种方式支持、鼓励宗教徒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服务人民、多做贡献。要从有利于建设国家、繁荣经济、造福社会和为宗教团体自养考虑,量力地、有选择地兴办某些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特别是在一些比较贫困而又教徒集中的地区,要大力引导和帮助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在中国人民创造历史的过程中,要引导宗教界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为建设伟大祖国做出贡献。

四、要加强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掌握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宗教工作形势,认真检查宗教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一定要有力地指导和组织一切有关部门,包括统战部门,宗教事务部门,民族事务部门,政法部门,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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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政策,并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把这项重要工作切实地掌握起来,坚持不懈地认真做好。

(二十九)基层党政组织要加强宗教工作。宗教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争取和教育群众的问题。在宗教信仰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群众工作更要从基层做起。因此,要特别强调加强基层党、团组织的工作,加强基层的政权建设。基层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帮助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管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进行宗教活动。

(三十)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健全和加强政府主管宗教事务的机构。省、地级和宗教工作任务繁重的县(区),政府应设立宗教工作机构,列入政府序列;一般县(区)已设立宗教工作机构的应予保留,没有设立宗教工作机构的,可与有关部门合署办公,配备专职干部。有宗教工作任务的乡镇要有人分管宗教工作,任务重的要配备专职干部。要十分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宗教工作干部。

发布部门:国家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1996年03月22日 实施日期:1996年03月22日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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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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