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宗教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把宗教工作列入村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有具体的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村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村建立起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形成党政牵头、各尽其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宗教工作格局。
三、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季度要召开一次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镇民族宗教干部的汇报,分析研究宗教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积极宣传和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五、依法加强对宗教工作管理,引导宗教信徒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保证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依法进行。不发生宗教组织聚集滋事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六、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宗教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查禁跨界、越界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劝散取缔境内私设聚会点,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和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七、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杜绝和减少被盗、被抢案件以及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宗教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镇领导(签字):
村支书(签字):
年月日
《宗教工作目标(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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