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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备课教案模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3:28:03 来源:教案模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国际贸易实务》教案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导入新课 B、讲解新课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

一、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和风险

二、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与惯例

三、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准则

第二节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与惯例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四、贸易方式

第三节 进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

一、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

二、进口贸易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学习方法

C、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2月27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二章 第一节 商品名称 第二节 商品的质量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商品名称和质量的定义、种类,以及掌握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重点

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

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二章 合同标的

第一节 商品的名称

一、定义

二、命名品名的方法 第二节 商品的质量

一、商品品质的概念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三、有关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

四、对外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D、总结

1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3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商品数量与包装的含义与种类,了解与之相关的交易条款。

教学重点 公量的计算

唛头

教学难点 公量的计算

唛头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度量衡制度

二、计量单位

三、计算重量的方法

四、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溢短装条款)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基本要求

四、包装标志

2

二、包装的种类

五、中性包装、定牌

三、对运输包装、销售包装的要求

六、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C、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5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二章 贸易术语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贸易术语的含义、有关的惯例,掌握在出口国交货的集中贸易术语的内容。

教学重点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教学难点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单价构成

二、贸易术语的含义、作用

三、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

第二节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一、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二、FAS 货运港般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3

三、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四、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五、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六、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七、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八、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九、FOB、CFR、CIF和FCA、CPT、CIP两组术语的比较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10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二节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在出口国交货的集中贸易术语的内容,并且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

教学重点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教学难点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二节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一、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二、FAS 货运港般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三、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4

四、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五、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六、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七、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八、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九、FOB、CFR、CIF和FCA、CPT、CIP两组术语的比较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12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三节 在进口国的贸易术语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在进口国交货的集中贸易术语的内容,并且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

教学重点 在进口国的贸易术语

教学难点 在进口国的贸易术语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复习CIF、FOB、CFR的相关内容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 在进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

一、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5

二、DES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三、DEQ 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四、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五、DDP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17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四节 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的因素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十三种贸易术语的内容,掌握在不同贸易条件下对贸易术语的采用。

教学重点 正确选用贸易术语

教学难点 对相关案例的判断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图解十三种贸易术语

6

第四节 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的问题

一、考虑运输条件

二、考虑货源情况

三、考虑运费因素

四、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

五、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

案例分析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19日 星期三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三章 商品的价格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商品价格的掌握、作价方法与价格条款。

教学重点 作价方法 价格构成

教学难点 作价方法 价格构成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7

第一节 价格的掌握

一、正确贯彻作价原则

二、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因素

三、加强成本核算

四、掌握价格换算方法

第二节 作价方法

一、固定价格

二、非固定价格

三、价格调整条款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24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三章 第二节 商品的价格核算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价格核算的相关内容,掌握价格构成、成本核算、换汇成本等相关内容。

教学重点

成本核算

教学难点

价格术语之间的换算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8

第二节 商品的价格核算

一、商品的价格构成

二、成本核算

三、运费核算

四、保险费核算

五、佣金核算

六、利润核算

七、出口商品盈亏率

八、出口商品换汇成本

九、出口创汇率

十、掌握价格术语之间的换算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26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四章 第一节 海洋运输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种类。掌握海洋运输与海运提单等知识。

教学重点 海洋运输的种类及运费计算

教学难点 海洋运输的种类及运费计算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9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海洋运输

一、海运特点

二、海运当事人

三、海运船舶营运方式

(一)班轮运输

(二)租船运输

四、海上货物运输费用

(一)班轮运费

(二)定程租船运费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3月31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四章 第二节 运输单据 第三节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运输单据。掌握合同中装运条款的相应内容。

教学重点 装运条款

教学难点 海运提单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10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 海运提单

一、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二、海运提单的种类

第四节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以海运为例)

一、装运时间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三、分批装运与转船

四、装运通知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4月2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四章 货物运输习题课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练习,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国际货物运输]。掌握合同中装运条 11

款的相应内容。

教学重点 装运条款

教学难点 海运提单

教学方法与手段

练习提问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一、书后练习

二、补充案例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12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4月14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五章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保险的基本原则。掌握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及与之相关的知识。

教学重点 保险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一节 海上货运保险承保范围

一、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二、海上风险与损失

1、海上风险

2、海上损失

(1)全损和部分损失 (2)单独和共同海损

13

三、外来风险和损失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4月16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五章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第三节 其他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以及其他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相应内容。

教学重点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基本险

教学难点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基本险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一、基本险别

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五、索赔期限

六、附加险

14

第三节 其他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二、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三、邮包险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4月21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五章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第五节 投保实务

案例分析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伦敦保险协会保险险别。掌握不同贸易条件下投保实务及与之相关的知识。

教学重点 投保实务 案例分析

教学难点 投保实务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险别(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

一、概述

二、ICC保险条款的种类

1、ICC(A)

2、ICC(B)

3、ICC(C)

15

第五节 投保实务

一、确定保险险别

二、确定保险金额

三、填写投保单

四、交付保险费

五、领取保险单证

六、保险索赔

案例分析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4月23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六章 第一节 收付工具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票据作为收付工具的意义,并重点对汇票的相应内容作重点掌握。

教学重点 汇票

教学难点 汇票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六章 货物的结算

16

第一节 收付工具

一、票据

1、含义

2、特性

(1)流通性(2)无因性(3)要式性(4)文义性

二、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

三、本票(Promiory Note)

四、支票(Cheque/Check)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4月28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二节 支付方式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汇付和托收这两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能够掌握它们的业务流程及与之相关的知识。

教学重点 前T/T 后T/T D/P D/A

教学难点 前T/T 后T/T D/P D/A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17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二节 支付方式

一、汇付

1、票汇

2、信汇

3、电汇 (1)前T/T (2)后T/T

二、托收

1、含义及基本流程

2、D/P

3、D/A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4月30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六章 第二节 支付方式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的使用,并重点对他的特点及其业务程序作重点掌握。

教学重点 信用证的特点 业务程序

18

教学难点 信用证的特点 业务程序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 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含义

二、信用证的特点

三、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

2、开证行

3、受益人

4、通知行

5、议付行

6、付款行

7、保兑行

四、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五、信用证的一般业务程序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5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三节 信用证

第四节 银行保证书与国际保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信用证的种类,了解银行保证书与国际保理及与之相关的知识。

教学重点 信用证的种类

19

教学难点 信用证的种类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 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1、是否随附货运单据

2、是否保兑

3、是否可撤销

4、按兑付方式划分

5、是否可转让

七、《UCP500》 第四节 银行保函 第五节 国际保理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7日 星期三 第

3、4节

20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五节 福费庭 第六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各种支付方式的使用,了解福费庭相关的知识。

教学重点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教学难点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五节 福费庭

第六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一、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二、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三、汇付、保函、信用证三者结合

四、汇付、托收与信用证三者结合

五、备用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结合

D、总结

课外作业:

21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12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七章 第一节 商品检验 第二节 索赔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商品检验和索赔在国际贸易当中的使用,并对它们的特点及其相关知识掌握。

教学重点 商品检验

教学难点 商品检验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七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第一节 商品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重要性

二、商品检验条款的内容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工作程序 第二节 索赔

一、争议(Disputes)

二、违约及其法律后果

三、索赔和理赔

四、索赔条款的规定

D、总结

课外作业:

22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14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三节 不可抗力

第四节 仲裁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不可抗力与仲裁相关的知识,并掌握它们各自的具体内容和使用范围。

教学重点 不可抗力的明确

教学难点 不可抗力的明确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 第四节 仲 裁

一、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的途径

二、仲裁的含义、特点

三、仲裁协议

四、仲裁条款

五、仲裁程序

六、仲裁裁决的执行

七、仲裁与诉讼 D、总结

课外作业:

23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19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八章 第一节 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节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交易磋商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内容、谈判原则,并掌握交易磋商的程序。

教学重点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教学难点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八章 出口合同的签订 第一节 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内容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第二节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一、询盘

二、发盘

三、还盘

四、接受

D、总结

24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21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三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要件

第四节 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订立合同相关的知识,并重点掌握合同生效的要件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 合同生效的要件

教学难点 合同的主要内容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第四节 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

(二)口头形式

(三)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

25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26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国际商务谈判

实训前安排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节课讲解,使学生熟悉国际商务谈判的流转程序,并明确实训课所需完成的工作任务、评分标准及注意事项。

教学重点 国际商务谈判程序

教学难点 国际商务谈判程序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实训介绍 国际商务谈判程序 谈判内容

实训室安排

一、实训目的

二、实训任务

三、实训安排

三、实训考核标准

26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5月28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国贸模拟实训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带领学生在国贸模拟实训室进行仿真模拟实训,使学生对外贸出口流程有一个直观形象的了解。

教学重点 模拟商务谈判

教学难点 模拟商务谈判

教学方法与手段

实 训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国贸模拟实训

第一部分,商务谈判

将6名学生分为出口方公司和进口方公司,对给定的贸易标的,进行模拟商务谈判。课前教师对其进行安排指导,并设置谈判矛盾点。课上由安排好的这6名学生进行商务谈判模拟,其他学生在旁观摩学习。

27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6月2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九章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流程,并重点掌握备货、落实信用证、组织装运以及制单结汇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 制单结汇

教学难点 组织装运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一、备货与报验

二、催证、审证和改证

三、租船订舱、报关、投保和装运

四、制单结汇

1、汇票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28

4、提单

5、保险单

6、产地证明书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6月4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进口合同履行的基本流程,并重点掌握进口前准备、交易磋商、信用证的开立以及运输保险报关等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 外贸进口单证流转

教学难点 外贸进口单证流转

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一、开立信用证

二、租船订舱

三、接运货物

四、办理货运保险

五、审单付款

1、审单付款

2、审单不符的处理

29

六、报关提货

七、验收和拨交货物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6月11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十一章 出口核销与退税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出口核销及退税的概念、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作用、出口退税的原则,掌握出口收汇核销的主要内容、一般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等内容。

教学重点 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教学难点 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一节 出口核销

一、出口收汇核销的概念

二、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出口收汇核销的主要内容

四、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时应该提供的单据 第二节 出口退税

30

一、出口退税的概念

二、出口退税的原则

三、出口退税企业的范围

四、一般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五、办理出口退税时应该提供的单据

六、办理出口退税的业务流程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6月16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国贸模拟实训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带领学生在国贸模拟实训室进行出口流程演示,使学生对外贸出口流程有一个直观形象的了解。

教学重点 外贸出口程序流转

教学难点 外贸出口程序流转

教学方法与手段

实 训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 B、进入实训

外贸出口流转模拟操作

1、带领全体学生学习外贸出口各环节的流转,了解工作程序。

2、了解外贸相关各部门工作内容。内容包括:

a、在商务部申办出口许可证;

31

b、向开证行催开信用证、审证、修改信用证; c、缮制商业发票、装箱单、汇票等单据; d、在检验检疫局申办商检证明、原产地证; e、在保险公司保险;

f、在货代公司安排出运; g、在海关处理货物报关

h、在外汇管理局、海关、银行办理核销手续; i、在国税局办理退税事宜。 C、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6月18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第十二章 国际贸易方式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方式和更为灵活的运作方式,并掌握各种贸易方式的内容、运行过程及其适用条件。

教学重点 经销与代理

教学难点 加工贸易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 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32

C、讲解新课

第十章 国际贸易方式

一、经销与代理

二、招标与投标

三、拍卖与寄售

四、对销贸易

1、易货贸易

2、互购

3、补偿贸易

五、加工贸易

1、对外加工装配

2、进料加工

六、商品期货交易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1年6月23日 星期一 第

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期末复习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复习,使学生对整本书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并着重对一些重点内容作强化复习。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教学方法与手段

复习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33

期 末 复习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期末复习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复习,使学生对整本书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并着重对一些重点内容作强化复习。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教学方法与手段

复习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34

期 末 复习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

任课班级

2007年7月2日 星期一 第

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

期末复习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复习,使学生对整本书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并着重对一些重点内容作强化复习。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教学方法与手段

复习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35

期 末 复习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

课后体会:

36

推荐第2篇:《国际贸易实务》教案doc

科目:教师:班级:时间: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

《国际贸易实务》 物流管理(1)

年度第二学期

9

10 2011--2012

周次:一

时间:2012年2 月23 日 节次: 1-2 授课时数:2 专题:1-1 贸易术语概述 教学方式:理论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2)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对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及其应用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为后续教学打好基础。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难点:(2)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3)七种实际交货贸易术语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讲授的形式来重点分析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及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四、作业:无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五、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一 时间:2012年 2 月 24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1-2六种象征性交货贸易术语 教学方式:理论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适应于水上运输方式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 (2)适应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三种主要贸易术语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了解和掌握FOB、CFR、CIF、FCA、CPT、CIP六种术语的含义、特点、买卖双方责任划分,各术语的变形及应用中注意的问题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适应于水上运输方式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 难点:适应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三种主要贸易术语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举例的方式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国际贸易过程中所出现的贸易术语怎样去区别。

四、作业:

1、简述FOB、CFR、CIF买卖双方责任划分

2、简述FCA、CPT、CIP责任费用的划分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二 时间:2012年 3月1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1-3 贸易术语的比较 教学方式:理论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FOB、CFR、CIF之间的比较 (2)FCA、CPT、CIP之间的比较

(3)FOB、CFR、CIF与FCA、CPT、CIP之间的比较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培养学生对本专题的内容更好的理解,正确的区分贸易术语的共同点及不同点。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FOB、CFR、CIF之间的比较

难点:FOB、CFR、CIF与FCA、CPT、CIP之间的比较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比较让学生对本专题的学习内容更加深刻的了解,更好的区分各种贸易术语的含义、特点、作用

四、作业:

简述FOB、CFR、CIF与FCA、CPT、CIP的区别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二

时间:2012年3 月 2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1-4案例分析P34思考与练习

5、

6、7 教学方式:案例分析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P34思考与练习

5、

6、7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对具体术语的实际应用有一个感性认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国际贸易主要术语的具体应用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要求学生结合案例、先预习所需内容、分组讨论、然后教师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学生分小组完成分析报告

四、作业:无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三 时间:2012年 3 月 8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2-1 商品的名称及品质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商品的名称 (2)商品的品质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培养学生对商品商品的名称、商品的品质规范性表示方法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2)商品的品质 难点:(2)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商品的名称、商品的品质的正确表示方式

四、作业:

简述商品的品质的表示方法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三 时间:2012年 3 月 9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2-2 商品的数量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有关商品数量的规定

(2)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和重量计算方法 (3)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商品数量的规定,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和重量计算方法以及合同中的数量条款的具体应用。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有关商品数量的规定 难点:(2)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讲授、举例、分析,让学生了解有关商品数量的规定商,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和重量计算方法以及合同中的数量条款的具体应用

四、作业:无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四 时间:2012年3 月16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2-4实训p61 思考与练习教学方式:实训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掌握合同的数量等条款具体运用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合同的数量等条款 难点:合同的数量等条款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作业、案例分析、讨论学生掌握合同的数量等条款具体运用

四、作业:完成实训报告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四 时间:2012年3 月15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2-3商品包装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包装种类 (2)包装的要求 (3)运输包装标志 (4)合同的包装条款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包装种类、包装的要求、运输包装标志的构成、合同的包装条款的具体要求。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包装的要求 难点:(2)合同的包装条款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商品的包装种类、包装要求以及合同的包装条款具体应用。

四、作业:简述合同的包装条款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五 时间:2012年3 月22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3-1进出口商品价格的确定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作价原则 (2)作价方法

(3)进出口商品价格的表示方式(4)进出口商品的计价货币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了解进出口商品作价的基本原则,掌握计价货币的选用和买卖合同中价格条款的规定方法。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进出口商品价格的表示方式 难点:作价方法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进出口商品作价原则、作价方法、价格的表示方式及计价货币的选择方法

四、作业:简述影响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因素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五 时间:2012年3 月23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3-2进出口商品价格的构成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2)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3)不同货币的价格换算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不同货币的价格换算方法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难点: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掌握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价格换算方法

四、作业:简述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六 时间:2012年3 月29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3-3佣金与折扣

3-4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教学方式:课件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佣金与折扣

(2)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佣金与折扣和含义、规定方法、支付方式,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的内容、表示方法。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佣金与折扣

难点: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佣金与折扣和含义、规定方法、支付方式,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的内容、表示方法。

四、作业:简述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六 时间:2012年3 月30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3-4实训p74 思考与练习

4、5 教学方式:实训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 (2)案例分析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出口创汇率的计算方法,贸易术语的具体运用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案例分析 难点:出口创汇率的计算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模拟训练、分析、讨论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出口创汇率的计算方法、贸易术语的具体运用。

四、作业:完成实训报告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七 时间:2012年4月5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4-1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4-2海洋运输 教学方式:课件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国际货物运输的性质和特点 (2)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 (3)海洋运输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国际货物运输的性质和特点、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构成,海洋运输的要素、方式、单据及运输公约。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国际货物运输的性质和特点 难点:海洋运输单据及公约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对比、分析,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国际货物运输的性质和特点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构成,海洋运输的要素、方式、单据及主要公约。

四、作业:简述海洋运输的主要单据及公约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七 时间:2012年4 月6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4-3现代运输方式

4-4 其他运输方式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现代运输方式 (2)其他运输方式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集装箱运输的特点、方式、运费计算方法,国际航空运输、多式联运、铁路运输等特点、方式、承运人、单据及运费计算方法。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多式联运特点、方式、承运人、单据 难点:集装箱运费计算方法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商品的包装种类、包装要求以及合同的包装条款具体应用。

四、作业:简述合同的包装条款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八 时间:2012年4 月12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4-5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分批装运与转运 (4)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中关于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分批装运与转运等的有关规定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难点:(2) 分批装运与转运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中关于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分批装运与转运等的有关规定

四、作业:简述分批装运与转运的含义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八 时间:2012年4月13 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4-6实训P121 思考与练习

6、

7、8 教学方式:实训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完成P121 思考与练习

6、

7、8作业 (2)根据作业过程,完成实训报告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国际买卖合同中装运条款的具体运用。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完成P121 思考与练习

6、

7、8作业 难点:(2)根据作业过程,完成实训报告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先完P121 思考与练习

6、

7、8作业,再根据作业过程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训报告。

四、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五、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九 时间:2012年4月19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5-1保险保障的范围

5-2 我国海陆空保险条款与险别 教学方式:课件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保险保障的范围

(2)我国海陆空保险条款与险别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保险保障的范围、我国海陆空保险条款与险别具体运用。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我国海陆空保险条款与险别 难点:(2)我国海陆空保险条款与险别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保险保障的范围、我国海陆空保险条款与险别具体运用。

四、作业:无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九 时间:2012年4月20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5-3保险费的计算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 保险金额 (2) 保险费率 (3)保险费的计算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保险金额的含义、保险赔付范围,保险费计算过程。

(3)保险费的计算。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保险金额 难点:(2)保险费的计算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保险金额的含义、保险赔付范围,保险费计算过程。

四、作业:计算题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 时间:2012年4月26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5-4实训P134练习与思考

7、

8、9 教学方式:实训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应用训练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通过训练,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合同条款的具体运用方法、技能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合同的数量条款应用 难点:合同的包装条款应用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分组、讨论、资料查询、比较,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自主完成具体的实例分析和实训报告。

四、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五、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 时间:2012年4月27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6-1结算工具6-2汇付与托收 教学方式:理论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结算工具 (2)汇付与托收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结算工具的种类、各种类的含义、使用范围、使用条件;汇付与托收的概念、含义、特点、适用条件、业务流程。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结算工具 难点:(2)汇付与托收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结算工具的种类、各种类的含义、使用范围、使用条件;汇付与托收的概念、含义、特点、适用条件、业务流程。

四、作业:无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 一 时间:2012年5月3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6-3信用证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定义、作用、特点 (2)当事人、开立形式 (3)主要内容 (4)种类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信用证的定义、作用、特点、当事人、开立形式、主要内容、种类及适用条件。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定义、作用、特点 难点:(2)种类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用证的定义、作用、特点、当事人、开立形式、主要内容、种类及适用条件。

四、作业:简述信用证的作用和特点 简述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 一 时间:2012年5月4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6-4国际结算单据 教学方式:理论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海运提单 (2)多式运输单据 (3)商业发票

(4)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海运提单、多式运输单据、商业发票、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等在国际结算中的具体运用。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商业发票

难点:(2)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海运提单、多式运输单据、商业发票、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等在国际结算中的具体运用

四、作业:简述合同的包装条款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 二 时间:2012年5月10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6-5实训P202思考与练习

7、8 教学方式:实训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运用 (2)托收、汇付等结算方式的运用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通过实例分析,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信用证结算方式;托收、汇付等结算的具体运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运用 难点:(2)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运用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分组、讨论、资料查询、比较,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自主完成具体的实例分析和实训报告。

四、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五、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 二 时间:2012年5月11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7-1商品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内容 7-2索赔条款的规定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商品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内容 (2)索赔条款的规定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商品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内容;索赔条款的具体规定及应用。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商品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内容 难点:(2)索赔条款的规定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商品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内容的具体要求;索赔条款的具体规定及应用。

四、作业:简述商品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内容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三 时间:2012年5月17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7-3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

7-3 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教学方式:讲授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

(2)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的方式、方法、技能;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 难点:(2)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的方式、方法、技能;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四、作业:简述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 三 时间:2012年5月18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7-4实训P220思考与练习

4、5 教学方式:实训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 (2)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的方式、方法、技能;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 难点:(2)仲裁的特点、程序及效力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分组、讨论、资料查询、比较,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自主完成具体的实例分析和实训报告。

四、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四 时间:2012年5月24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8-1交易磋商的形式、内容和程序 教学方式:理论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交易磋商的形式 (2)交易磋商的内容 (3)交易磋商的程序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交易磋商的含义、意义、形式、内容、过程、程序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交易磋商的内容 难点:(2)交易磋商的程序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交易磋商的含义、意义、形式、内容、过程、程序

四、作业:简述交易磋商的形式、内容和程序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周次:十四 时间:2012年5月25日 节次:1-2 授课时数:2 专题:8-2发盘与接受的条件 教学方式:理论

一、教学内容及目标要求:

1、教学内容 (1)询盘 (2)发盘 (2)接受

2、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使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步骤即询盘、发盘与接受的含义、内容、条件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1)发盘的条件 难点:(2)接受的条件

三、教学步骤及方法:

通过举例、讲授、分析、比较,让学生理解和掌握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步骤即询盘、发盘与接受的含义、内容、条件

四、作业:简述发盘应具备的条件 简述接受应具备的条件

五、教师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黄海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06 《国际贸易实务》田中宝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08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推荐第3篇: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篇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第一节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

第二节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25 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一节EXW术语

第二节FCA、CPT和CIP术语

第三节DAT、DAP和DDP术语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三章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一节FAS术语

第二节FOB、CFR和CIF术语 与交货有关的其他问题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二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主体与标的 第一节合同当事人

第二节成交商品的名称 第三节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第四节进出口商品的数量 第五节进出口商品的包装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运输方式 第二节装运条款 第三节运输单据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 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第三节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四节伦敦保险协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节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第六节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三节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 第四节

第七章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第一节成交价格的掌握

第二节进出口商品的定价办法 第三节计价货币的选择 第四节佣金与折扣的运用 第五节价格条款的约定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八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一节票据 第二节汇付与托收

第三节信用证付款

第四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及其主要规定 第五节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主要参考书目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九章进出口商品检验 第一节商品检验的重要性 第二节检验时间和地点 第三节检验机构 第四节检验证书 第五节检验标准

第六节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章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一节异议与索赔 第二节违约金与定金 第三节不可抗力 第四节仲裁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三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与履行 第十一章国际商务谈判

第一节国际商务谈判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第二节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

第三节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原则与思维模式 第四节实质利益谈判法的步骤与谈判阶段 第五节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订立合同的步骤

第二节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要件 第三节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三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进口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报关 第四节主要进出口单据 第五节索赔与理赔工作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四章违约及其法律救济方法 第一节一般原则

第二节对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第三节对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四篇国际贸易方式

第十五章独家经销与独家代理 第一节独家经销 第二节独家代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六章寄售与展卖 第一节寄售 第二节展卖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七章招标投标与拍卖 第一节招标与投标 第二节拍卖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八章期货交易与套期保值 第一节期货交易的概念 第二节期货市场的构成 第三节套期保值

第四节进出口商的套期保值策略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十九章对销贸易

第一节对销贸易的含义及作用

第二节易货、清算协定项下的交易及转手贸易 第三节互购、回购和补偿贸易 第四节抵销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二十章加工贸易 第一节来料加工贸易 第二节进料加工贸易 第三节境外加工贸易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第二十一章电子商务与无纸贸易

第一节电子商务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主要动机与发展层次 第三节无纸贸易及其运行模式

第四节电子商务与无纸贸易对进出口业务运作的影响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分析题

推荐第4篇:国际贸易实务

A-7-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别的认识 情境描述:

任务一:我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椤纸箱,再装入20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标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分析:(1)保险公司对该批损失是否赔偿? (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请各业务组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作出方案上交公司业务部。

任务

二、我公司出口货物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使个别部位的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

(1)部分货物因船触礁而损失;

(2)卸货费用、存仓费用以及货物损失。

请各业务组进行分析给出方案,各项损失的性质属于什么海损,我公司应采取什么措施。 案例:我某纺织品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中因舱内食用水管破裂,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分析因投保的水渍险,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假如该批货投保了一切险,便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本例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可凭清洁提单向船公司进行索赔。

项目协议书:

业务员通过抽签进行分组,确定组长,采取各种方法和渠道查找资料,根据业务部主任提供的资料学习相关知识。各小组成员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分工协作积极参与,完成方案的设计业务。各业务部通过查找资料,分析现状、小组全体成员共同分析得出本部门的结论,组长用PPT进行展示、解释、回答提问。所有业务人员对各业务部提交的方案进行评比,评出方案正确的部分和不足的地方,选出最优方案执行。完成任务后要重点解决的国际贸易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范围和损失的设计。业务部主任与学生观察员、各小组成员分别指出各组业务员存在问题的原因,如果能由业务员完成的工作任务则由业务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有不完整、不正确的由业务部主任进行解答。 考核评价标准:

1对于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的认识是否完整。每认识一个保险的种类加1分,满分10分;

2对我国海洋货物运输风险带来的损失的描述是否正确,每认识一个损失加2分,满分10分。

3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分析结果,完全符合实际状况加5分,有错误加2分;

4对共同海损判断正确加5分。

可展示结果样本:

1、承保对象及标的物----以海上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

2、保险责任范围该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险别,不同的险别规定了不同的责任范围。●平安险:承保之危险故,因下列情况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因五种自然灾害导致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因七种意外事故导致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 →因四种意外事故并三种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损失:搁浅、触礁、沉没、焚毁及恶劣气候、雷电、海啸;→为减少损失采取合理措施造成保险标的损失。额外费用之补偿,指:→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的施救、抢救、保护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以及必要的偿付费用。

●水渍险:包括除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及五种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导致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包括除上列平安险及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及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处的外来原因仅指一般的外来风险(见下11种一般附加险)。

3、影响费率因素: ●船舶种类及船龄; ●航程; ●货物种类及货物包装情况; ●运输方式及运输季节等。

海运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发票到岸价( CIF 价)*发票加成率(一般是加成10%)= CIF 价*110% 实施后材料:

可展示结果: 组长:龙玉发

组员:徐晓伟

王良帅 王洋洋

任大鹏

口号

买一份保险

多一分安全

我公司对某商出口茶叶2000箱(每箱净重30千克)价格条款CIF伦敦每箱50英镑,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险,以CIF价格加成10%作为投保金额,保险费率为0.6%.问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为多少?请各业务组完成保险费的计算,提交各自的方案

保险金额=货物价值X投保加成(110%--130%)

保险费=货物价值X投保加成(110%--130%)X保险费率 投保加成

把运费,保险费及一些杂费包含在保险金额里面,如果您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不仅赔您的货值,另外还赔你的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的费用.加成比例可以根据您的运费多少来选择,普遍选择加10%,也就是乘以110%.当然有些企业不愿加成,那么他的保险金额也就是他的实际货值了. 方案:

保险金额=CIF×投保加成

=2000 ×50×110%

=11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1000 × 0.6%

=66英镑

“仓至仓”条款所指的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保险期间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港(地)卸离海轮满60日为止。在货物未经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并在卸离海轮60天内,需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内河运输(inland water transportation)是指使用船舶通过国际内江湖河川等天然或人工水道,运送货物和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它是水上运输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内陆腹地和沿海地区的纽带,也是边疆地区与邻国边境河流的连接线,在现代化的运输中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早期在我国南方就存在,主要用于“盐”“茶叶”“丝绸”的货物运输。

\"仓至仓条款\"是运输货物保险中较为典型的条款,它具有充分性、严密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所谓充分性,是指货物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保障程度贯穿于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涉及各种运输方式,整个运输过程无一漏洞。所谓严密性,是指条款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一一作了规定,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章可依,无疏漏之处

在我看来,这次短学期的内容是最让人觉得充实的.由于实践性比较强,兴趣加上了应用,让我在这次课程过程中颇感乐趣,也颇有收获。而外贸业务员的职责有所不同的是,这次课程设计的内容是贯穿始终,从市场调研开始到合同达成交易结束为止,有许多是超出了业务员的工作范围之外,这就让我更感受益匪浅。中间出现了很多问题、大家积极参与争辩~ 在模拟案例初步了解国际贸易实务流程的过程中。结合书本理论知识,在仿真模拟中巩固知识,加强了对外贸业务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在以出口商完成整个出口流程的过程中我了解和掌握了出口贸易的基本操作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使自己在模拟操作中进步了,发现对于国际贸易的很多东西我们都没有搞懂,尤其是相关的规则等等。

连锁101班 9号 蒋泽华

本周课我们主要学习的知识点是“货物保险”的内容。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加上海运的特殊性,海洋运输安全就成了海洋运输的关键问题,海洋运输保险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是呀!犹豫海洋运输风险的危害大,从事于国际贸易实务又与海洋运输关系紧密。所以,人们为了转嫁海洋运输风险,便开始加大对海洋运输风险的研究。海洋运输风险一般包括:一般海上风险与外来风险。这里面具体有自然事故及意外造成的危害。例如:地震,海啸,洪水等不可阻挡的自然风险;触礁,互撞等可以通过技术改进能够避免的危害.也要知道偷窃,受潮,罢工,暴动等受社会环境影响的危害性.通过对他们的了解,我们便可以相对应的选择适合我们的保险事项,依次降低对我们海洋运输在造成的风险. 我们既然学习了国际贸易这门课就要学会解决一些国贸出现的简单问题.如果我们以后从事此类工作,就要学会用国贸知识来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使我们对外贸易中是海洋运输风险及成本降到最低. 如果我们认为自身在海洋运输中风险过大,可以投保\"一切险\"因为一切险的风险担保覆盖范围最大,更能承担我们海上造成的施救费用,救助费用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一般性损失. 如果以后我能从事海上运输工作,肯定要先分清 本公司海洋运输状况,哪一种海洋运输最经济实惠,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是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促进贸易良性发展. 连锁101班 9号 观察员 蒋泽华 在这节课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点,都是同学们自己上网找的,在完成老师所要求的知识点外,对自己感兴趣的相关知识点向外扩充,几乎每个同学都查到了许多,相互交流之后学到了更多的东西。

在这一节课中学到的知识理解上有点难和上几节课的内容相比,但是在同学细心讲解下,我对这节课所学的内容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好多不明白的地方在同学们的集体讨论中都一一攻破了,并且深刻的牢记于心。

A-7-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别的认识 心得

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海上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海上保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一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

①基本险

种类:平安险, 水渍险,一切险

三种险中 ,一切险的风险覆盖范围最大,其次是水渍险,最小的是平安险。

②附加险

附加险是基本的补充和扩大,它是只能在投保主险后才可加保。附加险分为一般附加险,特殊险附加险,特别附加险。 项目级互相检查意见: 项目委托方意见: 能力测评分析图表: 项目总结报告:

通过对本次课程的学习,学生通过对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的认识和了解,能够进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正确选择,能处理风险出现后的情况。培养学生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善于独立思考。学生的课后体会,表现出这次项目任务完成过程中他们学到了什么。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它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保险费的核算很关键,不同的贸易术语下,保险费的承担者有所同。

关于海上风险损失分类的学习中,我们业务小组在区分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案例分析中,出现了错误。案例大体是一艘船舶在航行之中发生了触礁,从而造成了海损,船长在紧急处理时将货物停卸到岸边的仓库之中,并在搬运之时造成了一定损失。我在分析时,错把单独海损当成了共同海损,两者发生了颠倒,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们小组在划分整个海运损失时,发生了逻辑上的错误。将船在发生触礁事故时,由于触礁直接造成的货物损失给省略掉了,在分析整个案例之时,从船长采取紧急措施开始算起海损,错误的将海损认定是由于船长在采取紧急救助行动之后造成的,并以此为整个案例事故的开始点,由此而产生了错误的答案。并且自讲述案例之时,完全将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定义和分类特征与材料进行了完全相反的对照说明。可以说,已经安全造成了事实与理论的脱节。

后来,在展示我们的成果时,老师先是让其他业务小组提出不同的见解,对我小组进行指正,但在错误的逻辑思维下,我开始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究竟错在了那里,同学们的主张我没有理解,并试图进行反驳,但在几个业务小组都提出来相反的意见后,我开始动摇,感觉自己确实有些地方犯了错误,但是无法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一时陷入了僵持之中。

这时候,老师又从头讲解了整个案例,从案例出发,对我进行启示引导,老师并没有点破,而是在循循善诱,引导我的思路,是我又重新开始思考整个案例的发生过程,从而明白了整个问题的关键-----是思维想偏差了。

在此次的课程之中,获得了教训,虽然失败了,但是很好的给予了启发,在以后的国际贸易课程乃至于整个学习生涯,人生规划,都要紧紧的先进行总体的分析,不可以贸然动手。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凡事都要在开始就谋划好,同时,要注意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虚心接受别人不同的意见,不能只一味的反驳他人,争论无法解决问题,必须自身过硬才可以,虚心接受别人的建议。

国际贸易学习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在每一次的学习中我们都会有新的感受。在国际贸易课上我们不仅仅学习到了专业知识更是学习到了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

每一次上课都是组员们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分工。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不能够想到的地方,自己不能认识到的事情。所以在学习中我们大家相互提醒,大家都在帮助别人找到其缺点。

每一次任务都会有争论点,这不仅仅是在知识认识上的争论,更是大家观点的争锋,在争论中我们不仅仅能够更好的记忆所学东西更能够锻炼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例如在任务7-1任务二中针对在抢救中的损失是否是共同海损问题,大家就存在分歧。我们认为在抢救中的损失是共同海损,但是李海洋组认为不仅仅是共同海损也包括单独海损部分。然而市场营销班有的同学则认为仅仅是单独海损。李海洋同学找到书中的内容来反驳我们大家,但是我们坚持自己的观点别从网上找到相关的内容最终把他驳倒。

在每一次的任务中我们都认为团结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别人的不同意见也是我们成长必不少的。在任务6-2中我们组做的方案存在着不足,但是在展示中我们听取了其他同学的建议最终我们的方案得以完善,并学到了东西。

这周讲的是运输保险,讲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范围。让我对保险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我来说还是没有全部学会,只理解了一部分,因为在计算方面我不是很理解,还有在货物运输当中需要交哪一些保险等,很多都是我不会的,所以在我以后的学习当中我应该好好的去掌握我不会的,多看一些关于保险方面的书,因为保险是无处不在的,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都存在做保险,但是我一直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因为不知道是真是假,到最后保险公司是否会按合同来赔偿,这就是我对保险的认识,

达到的能力目标:

1能够进行风险范围的分析; 2能进行货物损失性质的分析; 3能处理风险出现后的情况。 达到的知识目标:

1了解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2了解国际货物运输风险的损失; 3掌握保险的险别。 达到的素质目标:

1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善于独立思考;

2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资料收集的学习方法;

3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力,团队合作的意识; 4表述与合理辩解能力; 5拥有与时俱进的思想

推荐第5篇:国际贸易实务

贸易术语定义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以英文缩写表示货物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术语。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1.《Warsaw — Oxford Rules 1932》《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协议是国际法协会专门对CIF制定的。协议以英国的贸易惯例和案例为基础,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责任、风险作了说明。《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2.《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主要在北美大陆使用,其FOB的定义与INCOTERMS不同。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规定的六种情况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在指定国起运地点的指定国内运输工具上交货)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exportation) Freight Paid to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国内起运地点的指定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至指定出口地点)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Freight Allowed to (named point)(在指定国内起运地点的指定运输工具上交货,扣除至指定地点运费)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 (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国内运输工具上交货)FOB Ve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装货港船上交货)FOB (named inland point in country of importation)(进口国指定国内地点运输工具上交货)《INCOTERMS 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两个方面的改变:FCA术语装货和卸货义务;FAS和DEQ术语办理清关手续和交纳关税义务;FOB (Free On Board …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Veel’s rail)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FOB术语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FOB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

单据。采用FOB术语需注意几点 1.“装上船”的要求和风险转移;(交货点、已清洁装船提单)船先到:造成空舱dead freight;船后到:增加货物仓储费;船及时到,货迟到:造成空舱2.买方租船或定舱的责任;(船货衔接问题、卖方代办租船问题)买方有时指定卖方为租船订舱的代理,但即使这样,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3.装船费用的负担;一般条件下,卖方要承担装船的主要费用(装船费),不包括货物装船后的理舱费、平舱费等美国对FOB术语的特殊解装船费用的负担 ——FOB术语的变形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装船费用由支付运费的买方负担;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从货物被轮船吊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 FOBS):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FOBT)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或定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CIF术语中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负责租船或定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4.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5.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6.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通常单据。CIF术语中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采用CIF术语需注意的问题1.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非到货合同; “到岸价”、“到货合同”与风险点划分问题2.卖方租船订舱和办理保险的责任; 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保险的起讫期限。CFR(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定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CFR术语的变形CFR班轮条件( CFR liner terms):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

的卖方负担;CFR 舱底交货( CFR ex ship’s hold):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CFR 吊钩交货( CFR ex tackle):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CFR 卸到岸上( CFR 注意事项1.风险划分与费用划分点分离2.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费用3.明确装运期、装运地点和目的地4.由买方确定交货时间时,买方要及时通知卖方5.具体交货地点未确定,卖方可在最适合要求的地点交货 CIPlanded):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CFR 与FOB不同之处在于:CFR合同的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付船上,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FR 与CIF不同之处在于: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有关海上运输的货物保险由买方自理。

FOB, CFR & CIF的比较相同:1.交货都在出口国的装运港2.风险划分都以装运港船舷为界3.凭合格单据证明已完成交货(象征性交货)不同:

FCAFREE CARRIER(• • • 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 • • • 指定地)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或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被交由承运人监管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FCA和FOB相同: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的原则基本相同。不同:1.风险:FOB下以船舷为界;FCA下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2.适用范围:FOB:海运、内河运输;FCA:各种运输方式和组合FCA术语下应注意问题FCA(FRC)是在FOB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特别是集装箱和多式运输的一种术语。采用该术语应注意以下问题:1.交货点和风险转移; 2.卖方代为安排运输;卖方装卸货的义务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1.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负责装货2.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交货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 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a)若选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b)若指定的地点不是a)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 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CPTCARRIAGE PAID TO(• •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 • • • 指定目的地)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负责由于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引起的额外费用;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和税捐。 按CPT术语订立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装运通知问题。CPT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运费、保险费付至( • • • 指定目的地)指卖方除了须承担在CPT术语下同样的义务外,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CIP注意事项风险和保险: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属于买方,但保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按双方约定险别、保险额投保;若无约定,卖方按最低责任险投保,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价款加成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两组术语比较1.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的基本原则相同2.都是“凭单交货”

货物的价格,通常是指单位商品的价格,简称单价(unit price)。包括四项内容:货币名称、单价金额、计量单位、贸易术语。例:USD1000.00/dozCIFLondon.即:USD(货币名称)、1000.00(单价金额)、doz(计量单位)、CIFLondon(贸易术语)。货物的价格构成货物价格=成本+费用+利润1.成本(cost)出口货物的成本主要是指采购成本。它是贸易商向供货商采购商品的价格,也称进货成本。2.费用(expenses/charges)(1)包装费(packing charges),通常包括在进货成本中,如有特殊要求,则须另加。(2)仓储费(warehousing charges),提前采购或另外存仓的费用。(3)国内运输费(inland transport charges),装货前的内陆运输费用,如卡车、内河运输费、路桥费、过境费及装卸费等。(4)认证费(certification charges),办理出口许可、配额、产地证及其它证明所支付的费用。(5)港区港杂费(port charges),货物装运前在港区码头支付的费用。(6)商检费(inspection charges),出口商检机构检验货物的费用。(7)捐税(duties and taxes),国家对出口商品征收、代收或退还的有关税费,有出口关税、增值税等。(8)垫款利息(interest),出口商买进卖出期间垫付资金支付的利息。(9)业务费用(operating charges),出口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称经营管理费,如:通讯费、交通费、交际费等。出口商还可根据商品、经营、市场等情况确定一个费用率,这个比率为5-15%不等,一般是在进货成本基础上核定。定额费用=进货价×费用定额率。(10)银行费用(banking charges),出口商委托银行向外商收取货款、进行资信调查等支出的费用。(11)出口运费(freight charges),出口商支付的海运、陆运、空运及多式联运费用。(12)保险费(insurance premium),出口商购买货运保险或信用保险支付的

费用。(13)佣金(commiion),出口商向中间商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项目实施强制支付的报酬。3.利润(expected profit)价格的改报性的检验或检疫。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用实物表1.不同货币的价格改报2.不同术语的价格改报六佣示(Sale by Sample)用文字说明表示(Sale by 金与折扣1.佣金commiion, 明佣和暗佣2.折扣Description) 货物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discount, 在买方一定比例的价格减让3.佣金=含佣是指专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和其他指定的机构,价×佣金率4.佣金=含佣价-净价5.含佣价=净价÷ 依照法律、法规或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1-佣金率 )6.佣金率,用C表示 例如: CFRC2, 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安全性能等进行各种分CIFC2, 表示佣金率为2% 2.折扣一般按发票金额乘以约定的折扣百分率,即得到应减除的折扣金额。作价方法:1.固定作价:常见做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2.非固定作价:在外贸业务中也叫“活价”,买卖双方在磋商交易时,先在合同中约定成交的品种、数量、交货期以及日后作价方法,暂不确定成交价格。3.滑动价格:在合同中规定价格的同时,还规定价格调整条款。凭样品买卖 (Sale by Sample)— 买方样品 (Sale by Buyer’s Sample)— 卖方样品(Sale by Seller’s Sample)品质的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机动幅度:允许卖方交货品质可在一定幅度内机动掌握。1.规定范围:允许品质指标差异的范围。2.规定极限:允许品质规格变动的上下限。例如:芝麻含油量45%(最低),水分8%(最高)。 3.规定上下差异:允许品质指标上下变动幅度。例如:鸭绒含绒量20%,上下1%。品质公差:允许卖方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公认的误差。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 clause)规定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可多于或少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的一定幅度的条款,也称增减条款(plus or minus clause)。如:5000M/T, with5% more or le at seller’s option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或“唛 LP

收/发货人的名称代号、简单的几何图形。 SAN FRANCISCO

目的港或目的地的名称

NO.1/100

件号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中性包装是指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包装。无牌中性包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品牌;定牌中性包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原因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等)。货物的检验(Inspection of the goods) 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争议的发生,以及发生争议后便于分清责任和进行处理,对卖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检验,以确定合同标的物是否符合买卖合同或法律或法规的规定。法定检验法定检验是指商检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规

析和测量,并出具检验证书的活动。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经过长途运输,经常发生残损、短少甚至灭失等现象,这样就需要一个公正的、具有商品专业知识的第三者,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查明货损原因,确定责任归属,以利货物的交接和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货物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检验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货物检验的内容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品质检验、数量和重(质)量检验、包装检验、卫生检验、残损鉴定等。进出口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1)报验(Application for inspection)。指进出口商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填写报验申请单,同时提交合同、信用证、成交样品及其他必要的资料。2)抽样(Sampling)。又译“扦样”。3)检验(Inspection)。4)签证(Visa)。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B/L),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接管承运货物或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有三点:一是货物收据,证明船方已收到或接管货物;二是物权凭证,提单持有人有权凭以提货,还可背书转让其货物所有权;三是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与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海运提单的种

类 (

1 ) 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2)根据货物外表有无不良批注来划分,可分为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或foul B/L)。(3)根据运输方式来划分,有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4)根据抬头(收货人)不同来划分,有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open/blank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三种。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1)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要签订一份多式联运合同,以明确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2)必须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3)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s, MTD),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负责(我国使用C.T.B/L)。(4)必须是全程统一运价,一次收取。(5)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集装箱的运营方式:

1.装箱方式(1)整箱货(FCL):在海关的监督下,货方负责装拆箱的货物(可在货主仓库或集装箱货场交货)。(2)拼箱货(LCL):由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任何数量的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交货)。2.交接方式(四种九类)(1)FCL—FCL(整箱交,整箱收),适用于CY—CY,Door—Door,CY—Door,Door—CY。(2)费等已包含其中)优惠。

3、条件(1)必须经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应以CFR、CIF美国西海岸港口作为价格条款。(2)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如:合同、信用证中表示为:“自×××(装运港)至×××(美国西部港口)OCP×××(内陆地点)”,英文为:Shipment from ×××to ×××OCP××FCL—LCL(整箱交,拆箱收),适用于CY—CFS,Door—CFS。(3)LCL—FCL(拼箱交,整箱收),适用于CFS—CYCFS—Door。(4)LCL—LCL(拼箱交,拆箱收),适用于CFS—CFS(很少使用)。其中CY—Door,Door—Door,CFS—Door目的港至收货人仓库这段路运费很难掌握,故一般不接受。集装箱计费方法:集装箱运费包括内陆运费、拼箱费、堆场服务费、海运运费、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费等。集装箱运费计收方法基本上有两种:以每运费吨(freight ton)为计算单位(按件杂货费率);按包箱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班轮运费的计算(1)根据货物名称,从有关运价表中,查找所装商品等级和计费标准;(2)找出运往的目的港所属航线,在等级费率表中查出该等级货物的基本费率,算出单位基本运费;(3)查出各附加费的费率,计算出单位附加费。(4)班轮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之和)*数量在没有任何附加费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为:总运费=基本费率×货运量(即F=f×Q);在拥有附加费,且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百分比收取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为:F=fQ(1+S1+S2+„„+Sn)(式中S1„„Sn为各项附加费的百分比)。如果是从价运费,按规定的百分比乘以FOB货值即可。实例:某公司出口科威特文具1000箱,每箱毛重30公斤,体积0.035立方米。货物由大连装中国(外运)轮船,运往科威特港。试计算应付船公司运费。外运使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3号本》。以1994年本为例,查得文具属于9级货,计收标准为W/M,科威特所属波斯湾航线,大连至科威特基本费率为76美元/运费吨,直航附加费为5美元/运费吨。该批货每箱尺码(0.035立方米)比每箱重量(30÷1000=0.03公吨)高,所以按尺码吨计收(每箱运费=0.035×(76+5)=2.835美元),应付船公司总运费为2.835×1000箱=2835美元。OCP条款OCP(Overland Common Point),译作“内陆公共点或陆路共通点”。

1、OCP区域:美国内陆区域,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OCP区域范围。

2、OCP运输优惠率:是美国太平洋航运公会为争取运往美国内陆地区的货物,对其途径美国西海岸转运直达美国东海岸而制定的一个较低的费率。比美国当地运费率约低3%~5%,同时可享有比直达美国东海岸港口每尺码吨约低3-5美元的海运运费(内陆转运费、码头费、装卸

×.(上海、西雅图Seattle、底特律Detroit)(3)海运提单上必须标注“OCP”字样。提单中卸货港填制Seattle OCP,目的地栏填制OCP Detroit;货物品名、麦头及货物包装上应注明Seattle OCP Detroit。 海运提单的填制方法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船长有意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 该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中国运输保险对基本险的责任范围的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的基本险别包括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orWPA)和一切险(All Risks)。1.平安险(1)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船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的危险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毁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殊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性、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中如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2.水渍险 保险公司除担负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3.一切险 保险公司除担负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而遭受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责任。从三种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来看,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最小。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比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大。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三种基本险别中最大的一种,它是平安险、水渍险加一般附加险的总和。“仓对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保险公司对保险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的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仓库为止。(在仓库发生的损失概不负责)“运离”:保险货物一经离开发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为开始; “到达”:保险货物一经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协会货物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简称 I.C.C.)共有六种险别:1.协会货物(A)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2.协会货物(B)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3.协会货物(C)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 -Cargo);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 Cargo);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险别的选择(水渍险的费率约相当于一切险的1/2,平安险约相当于一切险的1/3 ) 一切险:毛、棉、麻、丝、绸、服装类和化学纤维类商品,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如粘污、钩损、偷窃、短少、雨淋等。平安险:低值、裸装的大宗货物如矿砂、钢材、铸铁制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投保舱面险(附加险)。水渍险:不大可能发生碰损、破碎,或容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铁钉、铁丝、螺丝等小五金类商品,以及旧汽车、旧机床等二手货.出口货物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保险费= CIF(或CIP)价×(1+10%)×保险费率 若以CFR或CPT价格成交,则要算出CIF价。保险费的计算例题一

一批货物由上海出口至某国某港口CIF总金额为3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客户要求加保一成.求应付保险费.解: 应付的保险费=30000×(1+10%)×0.63%= 33000 × 0.63%= 207.90(美元)保险索赔(claim).损失通知:当被保险人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遭损,应马上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检验损失,提出施救意见,确定保险责任,查核发货人或承运人责任。延迟通知,会耽误保险人进行有关工作,引起异议,影响索赔。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

他有关方面如码头、装卸公司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申请延长索赔时效。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特别是对受损货物,被保险人仍须协助保险人进行转售、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因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 4.备妥索赔单证: 保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如提单、运单和邮单等;发票;装箱单、磅码单;向承运人或有责任方请求赔偿的书面文件;检验报告;海事报告摘录或海事声明书;货损货差证明;索赔清单。5.代位追偿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是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1)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进口人见票时立即付款,领取货运单据。(2)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进口人见票时承兑,待汇票到期时,买方付款领取货运单据。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是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即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领取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时再付款。跟单托收的程序(1)出口人发货后填写托收委托书(告知托收行如何处理该笔交易及发生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连同货运单据一并交给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2)托收行收到托收指示和单证后,检验单证与托收指令是否相符,确保单证没有遗失后,将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单据寄代收行,委托其代为收款。(3)代收行收到汇票和单据后,及时向进口人提示,如果是即期汇票,进口人立即付款,取得单据;如果是远期汇票,进口人立即承兑。(4)代收行收到货款后,拨付托收行。(5)托收行收到货款转交出口人。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在指定的地点支付的书面保证。信用证的特点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3.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的结算程序

(一)开证、通知1.买卖双方订立合同。2.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4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二)交单、付款1.出口商审证、发货、交单。2.议付行议付、索偿3.偿付。偿付(reimbursement)是指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向议付行付款的行为。4.付款、赎单、提货。开证行偿付后,通知买方付款赎单。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

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期限。一般索赔期限不宜过长,也不宜规定得太短。规定索赔期的起算方法通常有:(1)索赔: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在法律上指主张权利。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的索赔,一般都有三种情况:即贸易索赔、运输索赔和保险索赔。理赔:违约方受理受害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其他权利主张。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自行达成协议,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award)。由于仲裁是依照法律所允许的仲裁程序裁定争端,因而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仲裁协议的作用:

1、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

2、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可排除法院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仲裁协议的形式有两类: (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2)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ion,Arbitration Agreement)。是指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同意将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裁决的协议。(3)援引(Reference)式仲裁协议。是指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通过援引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即同意有关争议按照某公约中的仲裁条款所述内容进行仲裁。国际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通常包括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和程序、仲裁裁决的效力等内容。

(一)仲裁范围仲裁范围是指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争议范围,也是仲裁庭依法管辖的范围。

(二)仲裁地点仲裁地点是指仲裁所选择的地点。(1)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2)如争取不到在我国仲裁,可以选择在被诉方所在国仲裁;(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三)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是常设仲裁机构,也可以是临时仲裁机构。

(四)仲裁规则仲裁程序与规则是指进行仲裁的程序和具体做法,包括如何提交仲裁申请,如何进行答辩,如何指定仲裁员,如何组成仲裁庭,如何进行仲裁审理,如何做出裁决及如何交纳仲裁费等。在哪个仲裁机构仲裁,就应遵守哪个机构的仲裁规则。

(五)仲裁效力仲裁效力是指仲裁机构所作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约束力,是否是终局性的,以及能否向法院上诉,要求变更裁决等。多数国家都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六)仲裁费用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可由仲裁庭酌情决定异议和索赔条款1.索赔依据 索赔依据是指索赔时应提供的证据及出证机构。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是指合同和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对违约事实提出索赔时,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事实依据是指违约的事实、情节及其证据,是提出索赔要求的客观基础。2.索赔期限 索赔期限是指索赔方提赔的有效时限。索赔期限的规定方法有两种,即法定索赔期和约定索赔期。法定索赔期是指合同适用的法律规定的期限。约定索赔期是指买卖双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天起算;(2)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天起算;(3)货物到达买方营业场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4)货物经检验后××天起算。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应当具备的条件(1)意外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2)意外事件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3)意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2.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1)自然力事件。是指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旱灾、雨灾、冰灾、雪灾、雷电和地震等。(2)社会力事件(政府行为事件和社会异常事件)。政府行为事件是指合同成立后,政府当局发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禁令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社会异常事件是指战争、罢工、暴动、骚乱等事件,给合同履行造成障碍。并非所有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都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汇率变化、价格波动等正常贸易风险,或如怠工、关闭工厂、船期变更等就不属于此范围。发盘(offer),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作要约。是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卖方发盘称为售货发盘(selling offer);买方发盘称为购货发盘(Buying offer),习惯称为递盘。1)发盘的构成条件: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表明发盘人受该发盘的约束;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发盘的内容应该是完整、明确和终局的)。其中“完整”最好做到: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支付方法等主要交易条件一一列明。2)发盘的有效期。1.规定最迟送达发盘人的时间。如“限15日复到有效”。2.规定一段接受时间,如“发盘3天有效”。3)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和撤销(revocation)发盘的撤回:发盘人于发盘尚未生效之时,可将其撤回。即撤回通知应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发盘的撤销:受盘人在收到发盘后做出接受之前,发盘人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可将发盘撤销。但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同。英美法认为,发盘在被接受之前可以撤销;大陆法认为,发盘生效后即不得撤销;德国法律明确规定,发盘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可撤销;法国法律虽然同意要约可以撤销,但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实际上认为发盘在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公约》采取了折中的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后,在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前,发盘人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发盘可以撤销。但下列两种情形下不可撤销:A、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的。4)发盘的失效接受(acceptance),法律上称作承诺,是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

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表示。也就是说,交易的一方完全同意对方发来的报盘或还盘的内容所做出的肯定表示。1)构成接受的条件A.接受必须由合法的受盘人做出。B.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镜像原则)C.必须在有效期内接受。D.接受必须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推荐第6篇: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几个正确答案填在括号内)

1.关于国际贸易惯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C )。A、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

无效C、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2.《200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不涉及的内容是( C)。C、所有权转移D、风险转移

3.专门解释CIF合同的国际贸易惯例是( A)。A、《华沙—牛津规则》

4.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 C )。C、CPT

5.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欲不负担装船费用,可采用( A)。A、FOB Liner Terms

6.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C)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订立运输合同,但不负责货物从交

货地点至目的地的风险。C、C组

7.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与CFR术语的主要区别在于( B)。B、办理运输的责任方不同

8.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 ( AB )术语的卖方必须办理保险。A、CIFB、CIP

9.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上海和FCA上海的主要区别是(ABD)。A

10.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B、交货点不同D、风险转移点不同

11.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 CFR和 CPT 术语的相同之处表现在(ACD)。A、按这两种术语成交的

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C、卖方都要自费订立从交货地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D、出口报关均由卖方负担,进口报关均由买方负担

12.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DAF术语成交时,指定的交货地点可能是(CD )。C、出口国边境

约定地点D、进口国边境指定地点

13.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的是

(A )。A、EXW

14.在航空运输中使用较多的贸易术语为(BC)。B、FCA C、DDU

15.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组的三种贸易术语的共同点是(B )B、由买方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契约

16.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相对较适合国际集装箱“门到门”运输的贸易术语为(BC)。B、CPTC、CIP

17.下列有关D组贸易术语的说明中,与《2000通则》的规定不符的是(D)。D、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

均由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18.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E组贸易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包括(AB)。A、提交符合合

同规定的货物 B、提交商业发票或同等效力的电子单证

19.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C组贸易术语成交时,卖方均要负责(BC)B、提交出口许可证并自

费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C、自负风险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相关运费

20.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按CFR术语成交,卖方无义务(C )。C、办理货运保险

21.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CIP、CPT与FCA的相同之处表现在(ABD )。A、交货方式B、风险划分

界限D、适用任何运输方式

22.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CFR和 CIF的共同点表现为(ABC)。A、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 B、

均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C、风险划分都是以船舷为界

23.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习惯,如果出口商办理保险,保险金额是以发票的(C)价格为基数,

再加上适当的保险加成计算得出的。C、CIF

24.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B )。B、FAS

25.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是(CD)。C、DDU D、DDP

26.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与费用划分的界限不一致的贸易术语是(B)术

语。B、C组

27.下列关于装运合同和到达合同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CD)。C、采用装运合同成交时,卖方都有义务

签订运输合同D、采用到达合同成交时,卖方都有义务签订保险合同

28.在国际贸易中,对技术型产品表示品质的方法是(C )。C、凭说明书买卖

29.对工业制成品交易,一般在品质条款中往往对品质指标规定有一定的机动幅度,通常使用(A )。A、

品质公差

30.对一些质量不稳定的初级产品,在规定品质条款时,其灵活制定品质指标常用(A)。A、品质机动幅

31.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其表示品质的方法常用

( A )。A、良好平均品质

32.买卖大宗货物并采用(B)方式时,为了加快装卸速度,通常在合同中规定滞期速遣条款。B、定程租

33.包装条款一般包括(ABCD )。A、包装材料B、包装方式C、包装标志D、包装费用

34.在国际贸易中,对生丝、羊毛、棉花等有较强的吸湿性商品,其计重办法通常为(C )。C、公量

35.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指定的标准运输标志的内容包括(ABD)。A、收货人B、

运单号D、目的港

36.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 AB)。A、看货买卖B、凭样品买卖

37.对等样品也称之为(BC)。B、回样C、确认样

38.为了统一提单背面条款的内容,国际上先后签署的国际公约有(ABC )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C、

汉堡规则

39.在定程租船方式下,对装卸费的收取办法中FO的含义是 (C )。C、船方只负担装货费,而不负担卸

货费

40.如果卖方对买方的资信不够了解,应该采用(B )办法来规定装运时间。B、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

天装运

4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卖方所交货物的数量大于合同数量,则买方可以

( ACD)。A、收取全部货物C、仅收取合同数量的货物D、收取合同数量的货物以及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

42.为了统一提单背面条款的内容,国际上最早签署的国际公约是(A)。A、海牙规则

43.保护人身安全的运输标志是(B )。B、警告性标志

4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和信用证规定,货物在3-6月分4批,每月装运2000公吨。卖方在3月份

装运了2000公吨,但4月份只装运了1500公吨,则信用证对(BCD)的交货失效。B、4月C、5月D、6月

45.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如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银行将拒绝接受在运输单据签发后超

过(D)天才提交的单据。D、21 46.在进出口业务中,经过背书能够转让的单据有(B )。B、海运提单

47.我国内地经由铁路供应港澳地区的货物,向银行收汇的凭证是 (C )。C、承运货物收据

48.我某公司出口商品一批共1000公吨,出口价格为每公吨2000美元CIF 纽约,客户要求改报FOB 上

海。查该商品总重量为1200公吨,总体积为1100立方米,海运运费按W/M计收,每运费吨基本运费率为120美元,港口附加费为15%,则单位运费为(A )。A、165.6 美元

49.船舶搁浅时,为使船舶脱险而雇用拖驳强行脱浅所支出的费用,属于(C )。C、共同海损

50.某外贸公司出口茶叶5公吨,在海运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涌人仓内,致使一部分茶叶发霉变质,这

种损失属于(D )。D、单独海损

51.保险公司索赔的时限,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为货物在卸货全部

卸离海轮后(B )。B、2年

52.在海上保险业务中,一般属于意外事故的情况有(ABCDE)。A、搁浅B、触礁C、沉没D、碰撞E、失

踪、失火、爆炸

53.根据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规定,ICC(A)险的除外责任包括(ABCD)。A、一

般除外责任B、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C、战争除外责任D、罢工除外责任

54.以下险种中,可以单独投保的是(ABC)。A、ICC(A)、ICC(B)和ICC(C)B、协会战争险C、协会罢工险

55.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构成被保险货物“实际全损”的情况有(ABCD)。A、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B、保

险标的物丧失已无法挽回C、保险标的物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D、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56.属于顺汇方法的支付方式是(A )。A、汇付

57.中国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在于( ABCD )。A、前者是无条件支付承诺,后者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B、前

者的票面当事人为两个,后者则有三个C、前者在使用过程中无需承兑,后者可能有承兑环节D、前者的主债务人不会变化,后者的主债务人因承兑而发生变化

58.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C)。C、信用证

59.接受汇出行的委托将款项解付给收款人的银行是(B)。B、汇入行

60.在汇付方式中,能为收款人提供融资便利的方式是(B)。B、票汇

61.进口商必须在付清货款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这种结算方式是(BC)。B、即期付款交单C、远期付款

交单

62.必须经背书方可自由转让的汇票的抬头方式是( B)。B、指示性抬头

63.托收方式下的D/P和D/A的主要区别是(B )B、D/P是付款后交单;D/A是承兑后交单

64.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可通过贴现即期足额收款的信用证是(C )。C、假远期信用证

65.远期汇票的付款期限的规定方法有( BCDE)。B、见票后若干天付款C、出票后若干天付款D、提单日

后若干天付款E、指定日期付款

66.一般由中间商为中介达成的交易,在结算时可以使用( AD)。 A、可转让信用证D、对背信用证

67.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若使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受益人需(B)。B、履行了信用证的规定

68.根据现行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只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A)时,信用证

方可转让。A、Transferable

69.我公司对某外商S就某产品发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A)情况下,

双方达成交易。A、S商在发盘有效期内,表示接受我公司发盘

70.国际上应用较广泛的商品检验时间、地点的规定方法是( B )。B、出口国装运港(地)检验,进口

国目的港(地)复验

71.商品检验证书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是( ABCD)。A、是对外索赔的有效凭证B、能明确责任归属C、是

通关放行的有效证件D、是交接货物和结算货款的主要依据

72.进出口合同中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A、索赔的证据 B、索赔期限C、索赔金额D、

索赔方法

73.以下情况中,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有(CD)。C、能源危机D、汇率调整

74.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协议的作用的表述中,(B)是不正确的。B、排除了当

事人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可能

75.由第三者参与解决多方争议的方式是(BCD )。B、调解C、仲裁D、诉讼

7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于(C )生效。C、送达发盘人时

77.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下列(ABE)条件。A、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B、

必须表明发盘人在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E、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78.向广大公众发出的商业广告是否构成发盘的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其中大陆法规定( B)。B、凡

向广大公众发出的商业广告,不得视为发盘

79.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即发盘应(ACD)。A、

表明货物的名称C、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确定数量的方法D、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

80.接受的撤回或修改的问题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取了(B )原则。B、送达生效

8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关于(ABD )条件提出添加或修改属于实质性变更。

A、价格B、解决争端的办法D、交货时间

82.当一项发盘未具体列明有效期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采用口头发盘

时,(B)方为有效。B、受盘人当场表示接受,除非发盘人发盘时另有声明

83.关于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是( D )。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取决

于发盘人

84.明确发盘生效的时间,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下列( ABD)方面。A、关系到发

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B、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D、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修改其内容

85.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相同之处在于( AC)。A、都属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的范畴C、都有利于

发挥我劳动力资源方面的优势

86.进口关税的计算是以(C )价格为基础。C、CIF

87.在下列贸易做法中,属于对销贸易范畴的是(AB)。A、产品回购 B、互购或反购

88.包销是常见的出口经销方式,在包销方式下,(AC )。A、供货人和包销人之间是卖方和买方的关

系 C、包销人在其经营活动中要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89.我们说期货交易具有特殊的清算制度,这是指(ABCD)。A、所有的交易者都按照统一规则在指定

清算所进行清算B、所有的期货合约由清算所进行统一交割、对冲和结算C、清算所对所有的买方是卖方,对所有的卖方又是买方D、期货交易双方分别同结算所建立起一定的法律关系

90.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具有以下特点,即(ABC )。A、寄售人和代销人是委托代售关系B、先发货,后成交,凭实物进行现货交易C、货物售出前的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二、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填A,错误的填B。)

1.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当使用DES术语时,卖方没有办理保险的义务。所以,即使买卖合同中规定卖方要办理保险,卖方也可以拒绝办理。B

2.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FCA术语成交,如果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要负责将货物装上

买方安排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才算完成交货义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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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但其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A买卖合同的交货条件中使用了FOB Liner Terms 并不是要求买方安排班轮运输。A按照CIF Landed New York 条件成交,卖方要负担将货物运到纽约的责任、费用及风险,并承担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B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DDP的卖方必须办理进口和出口的手续。A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CIF出口商办理保险时只需投保最低险别。A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DDU的卖方必须办理运输,所以,他必须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B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按EXW条件成交时,当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提走后,卖方的交货任务才完成了。B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按DEQ条件成交时,卖方除了要将货物从船上卸到码头上,还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进口通关手续。 B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在所有的贸易术语下,出口强制检验的费用都由卖方承担。B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采用DDP术语成交。A卖方在向国外客户寄送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日后交货或处理争议时核对之用,该样品称为复样。 A对等样品一般指的是买方给卖方提供的样品,但是必须经过卖方确认。 B 凭规格买卖,又提供了参考样品,卖方所交货的品质,既要完全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B凡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货物,买方不得拒收,也不能要求调整价格。 A 我国出口农副产品中采用“FAQ”来说明品质时,“FAQ”一般是指大路货,是和精选货相对而言。A在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卖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即为定牌生产。B如果没有相反的规定,溢短装部分的货物应按照合同价格计价。 A 为了便于达成交易,卖方应当挑选品质最好的产品作为样品。B 如果买卖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按毛重还是按净重计价,根据惯例,应按毛重计价。B 在我国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上,一般只标打我国规定的危险品标志。B 包装标志包括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在买卖合同及有关运输单据中,对上述三种标志的内容都应做出明确规定。B 一批货物毛重为30公吨,净重为28公吨,体积为4m*3m*2.4m,计费标准为W/M,则应按照体积计费。B和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不一样,联运提单的签发人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A 航空公司既可签发航空主运单,也可签发航空分运单,因为两者的法律效力相当。B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是指收货人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也不需要背书就可转让的提单。B清洁提单是指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没有缺陷的提单。 B装运时间就是交货时间。 B 我某出口公司向国外出口东北大豆2 000公吨,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和转船,装运港:中国主要港口,目的港:汉堡” 。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分别在新港、青岛各装1 000公吨,均装在98航次的“顺风”号轮上,海运提单分别表明装运港为新港和青岛,装船日期为5月10日和5月20日,两张提单均注明目的港为汉堡。根据国际商会现行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对此项交货有权拒付。B 与美国交易采用OCP运输条款时,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A 在国际贸易中,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都应在合同中订明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条款。B海运单不是提货凭证。 A 记名提单比不记名提单风险大,故很少使用。B 同一包装、同一票货物和同一提单内出现混装情况时,班轮公司的收费原则是就低不就高。B 在采用程租船运输货物时,船方不仅要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而且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开支B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在任何情况下平安险都不保。 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和转船。 A战争险的责任起讫和三个基本险的责任起讫相同,都采用仓至仓条款。 B 一切险指的是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任何损失都负责。B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海上风险是指发生在海上的风险。(B) 所有茶叶被海水浸泡,不能饮用,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A) 水渍险对货物遭受水淋所导致的损失负责。(B ) 共同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 B) ICC(C)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负责。(A )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如果高于银行的外汇牌价,则出口为盈利;反之,则说明出口亏损。(B) 佣金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减让。(B)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承诺。(A ) 托收是一种收款人主动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方式。( A ) 根据付款人的不同,汇票可以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B) 出票是指出票人填写汇票,并将汇票交给受票人的行为。( B ) 由于开证行是根据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所以,如果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拒付,则即使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也必须拒付。( B ) 跟单托收是指既有金融单据,也有商业单据的托收。(B ) 如果付款日期为“装运日后45天付款”,则卖方应该争取使用承兑信用证而不是延期付款信用证。A和远期汇票一样,远期本票也需要提示承兑和承兑。( B)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出具远期汇票,也可以不出具。(B) 承兑信用证的受益人应当开具汇票,汇票的付款人应为开证申请人,即买方。( B ) 受益人只有在开证行拒不付款时才可以要求保兑行付款。(B ) 倘若委托人提交给银行的托收委托书与《托收统一规则》相背,托收银行和代收行应按《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来处理。( B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委托人为防止货到目的地后因买方拒付货款而致货物无人领取、保管,可以直接将货物发给进口地的代收行。(B ) 在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的方式下,代收行在买方到期不付款时承担向委托人按期支付货款的责

任。(B)

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也就是说,只能转让给一个人。( B) 一张远期汇票一经承兑,该汇票的主债务人就由出票人转移为承兑人。(A) 托收因是借助银行才能实现货款的收付,所以,托收是属于银行信用。(B) 备用信用证也是跟单信用证,所以也可以适用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A ) 开证银行在得知开证申请人将要破产的消息后,仍需对符合其所开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单据承担付款、承兑的责任。( A) 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条款转让,因此,有关信用证金额、商品单价、到期交单日及最迟装运日期等项均不可以改变。(B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有多项内容时,受益人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接受其中有利的部分,而拒绝其余不利的部分。(A ) 在国际贸易中,争议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地点必须是双方所在国。( B)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情况下,如出现一方违约,对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A) 只要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事件的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B) 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签订了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双方仍可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A ) 仲裁机构是否对争议案件有管辖权的条件之一是争议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 A ) 在我国,当事人可以就仲裁机构的裁决上诉法院。( B )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如果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对其所收到的货物进行检验,即视作自动放弃其检验权,并因此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力。( A ) 如果货物在产地检验,那么货物离厂后出现的.品质,数量等方面的风险概由买方负责。( B) 在订约建议中如果没有提到交货的时间、地点和付款的时间、地点,是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因而也会妨碍合同的成立。(B)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发盘生效后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发盘人及时将撤回通告送达受盘人可将其发盘撤回。(B) 逾期接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无效的接受。(B) 向一个以上的特定人作出的发盘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因而也会妨碍合同的成立。(B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规定有有效期的发盘是不能撤销的。( A )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国际贸易中,订立合同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无效。(B ) A向B发盘,称欲以每公吨1000美元的价格购买某商品2000公吨,发盘中同时规定,若B方三日内不答复则是为同意。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B方三日内不答复,则双方合同成立。(B)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和发盘一样也是可以撤销的。(B ) 国内某研究所与某外商于2004年3月25日签订了一项进口精密仪表的合同,合同规定5月份交货。但5月17日该国政府宣布该仪表属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日起15天后生效。外商不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A ) 供货人和经销人签订经销协议后,双方之间通常还要再签订买卖合同。( A) 寄售方式下,货物售出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A) 易货贸易是指交易双方互相交换货物,因此,不涉及以货币进行计价和结算的问题。(B) 招标公告是邀请发盘,而投标书是一项发盘。(A) 减价拍卖也是将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 A ) 所谓“买空”就是套期保值者预测期货价格将上涨,买进期货合同。(B) 按照国际惯例,招标人经过评标,如发现所有的投标均不理想,可宣布招标失败,拒绝全部投标。(A ) 期货交易中的卖期保值是指经营者卖出一批实物,为避免价格下跌而遭受损失,而在交易所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合约,进行保值。(B ) 进料加工业务中,原料的供应者与成品的接受者毫无关系。(A ) 甲6月1日向乙发出一项发盘,规定在6月15日前接受有效。发盘于6月3日送达乙。6月10日甲通知乙撤销其6月1日的发盘。6月11日乙通知甲接受其发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双方合同成立。( B)

推荐第7篇: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章商品的一般概述

1.什么是商品品质?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可分为几类?有几种?

答: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

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二是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两种:看货成交和凭样成交。

而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六种,它们分别是:凭规格、凭等级、凭标准、凭说明书、凭商品或牌号和凭产地名称。

2.“凭样成交”是什么概念?凭样成交的方式有几种?

答:凭样成交就是凭样品作为交货质量验收标准的买卖凭样成交的方式有三种:

(1)凭卖方样品成交(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

(3)凭对等样品成交或“确认样品”或“回样”

3.何谓样品?样品的形式有几种?“复样”与“回样”是一回事吗?

答: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或由产生、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样品的形式有两种:

(1) 参考样品

作用:宣传、介绍,仅供对方参考,不作为交货时品质依据。

注意:寄送时,应注明“仅供参考”

(2) 标准样品又称成交样品

作用:它是双方成交的货物品质的最后依据。

注意:样品若没有标明是参照样品还是标准样品,则一律视为标准样品。

4.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几种?

答: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主要有:

(1)国际单位制(2)公制(3)美制(4)英制等几种

5.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计量单位有几种?

答:商品计量单位的采用,应视商品的性质而定。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计量单位有以下几种: (1)按重量计算(2)按数量计算(3)按长度计算(4)按面积计算(5)按体积计算(6)按容积计算

6.如按重量计算,大多数商品是按哪种方法计价的?

答:在国际贸易中,按净重计价是最常见的计量方法。

7.“溢短装条款”属什么条款?通常适用于哪些商品?

答:“溢短装条款”也称数量机动幅度。是指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规定卖方实际交货时允许数量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即允许多装或少装一个百分比。通常适用于粮食、矿沙、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交易。

8.包装的标志有几种?

答:包装上的标志按其用途不同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三种。

推荐第8篇:国际贸易实务

中国加入WTO后以着飞快的步伐融入全球化的浪潮中,为了适应这一形式,作为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必须了解国际贸易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其运作程序。因此,我学习了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通过老师结合自身体会的悉心授课,使我深深体会到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的错综复杂。

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前,我对其认识是很表面的,认为就是单纯地做国际交易买卖。但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后,我才领悟到,国际贸易学是一门覆盖面广(包括经济学、会计学、法律学、保险学、管理学等),细节颇多的交叉学科.课堂上老师除了给我们讲授纯粹的理论知识外,还会结合一些典型的贸易案例分析,不仅巩固了我的理论知识,还吸取了在以后业务上的经验案例分析,让我领略到了,国际市场不只是一个聚宝合,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就要求业务员除了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细心谨慎,有高度的责任感。

做国际贸易除细心谨慎外,业务员还需要有丰富的知识面和实践经验.如买卖过程中,选择何种贸易贸易术语(FOB、CFR、FCA……)、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全额险、战争险……)、选择何种收款付款方式(信用卡、汇票、电汇……)、选择怎样的运输路线、面对贸易争端时,该选择何种方式处理(双方协商解决、法院起诉……)等等。

这门课程的学习对我的人生规划以及今后的就业是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推荐第9篇: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研究国际间货物交换的具体过程和商务运作规范,是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国际货物贸易的风险:

(一)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

(二)货物的运输风险;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四)政治风险;

(五)贸易欺诈风险;

(六)由于法律体系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商品品质(Quality of Goods),或称商品质量,是指商品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看货买卖 :只要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该方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适合鲜活商品,古董和字画等工艺品。2.凭样品买卖:凭卖方样品买卖Seller’s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Buyer’s Sample;凭对等样品买卖;Counter Sample。

注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计算重量和价格时,按照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所谓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价格术语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和最频繁的3种术语是FOB、CFR和CIF。这3种术语都只适用于水上运输,交货地点均为货物装运的港口。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交货方式相同:都是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运输方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

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

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式相同:都适用于

水上运输

交货地点相同:都在出口国装运港口

风险转移点相同:都以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为界

出口清关手续义务相同:都是卖方义务

运输责任/费用

FOB

CFR

CIF买方卖方办理保险/费用FOB CFR卖方买方 装船后卖方是否及时通知买方FOB CFRCIF及时通知卖方双方协商

FOB、CFR、CIF是在装运港交货的一组贸易术语。

海洋运输方式的特点:

(一)海洋运输的通过能力强;

(二)海洋运输的运载量大;

(三)海洋运输的运费较低;

(四)海洋运输对海洋运输货物的适应性强。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简称班轮(Liner),是指船舶在固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和运费率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一种运输方式。

租船运输的方式:(1)定期租船;(2)定程租船。

承租人在租船合同约定的装卸时间之前将货物全部装卸完毕,对于提前的时间一般由船东向租船人支付一笔约定金额的奖金,以鼓励承租人能够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时间的做法,这就是速遣费。

海运提单的概念和性质: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B/L),是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

海运提单的性质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收到提单上所列的货物;2.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3.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本身不是运输合同,只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

大陆桥运输的优势: 一是运输距离大为缩短;二是速度快、时间短;三是运行质量高。

海上风险也称海难,它一方面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指发生在海上的一切风险(如海盗风险);另一方面又不局限于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风险,与海运相连的包括陆上、内河、驳船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也包含在内,如洪水、地震、船舶与码头或驳船碰撞等

1) 实际全损。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又称绝对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部灭失或等

同于全部灭失(如货物完全变质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

2)推定全损。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1.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的共同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如抛货)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如雇用拖轮拖拉搁浅的船舶)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存在,且风险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第二,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危及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的,采取的措施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若是仅为维护船舶一方或货物一方的利益而采取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能视为共同海损。

第三,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行为所致,其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且作出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是有效果的。

第四,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结果,即损失是由解除危险的措施造成的,而不是由风险本身造成的。

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采取各种抢救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票据也称金融单据,主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在选择使用货币时,应考虑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因素。

汇票(Bill of Exchange或Draft)是一种债权证书,它是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它要求对方立即或者在一定时间之内,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的金额

汇票的当事人:1.出票人(Drawer)——就是开出汇票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就是出口人;2.受票人(Drawee)——就是汇票的付款人(Pay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就是进口人;3.受款人(Payee)。 在国际贸易中,凡由出口商签发,向进口商或银行收取货款或其他款项的汇票,都属商业汇票。 汇票按流转时是否附有提单、发票、保险单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两种。

按照我国《票据法》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5.出票日期和地点;6.出票人签章。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 信用证开立的形式:1.信开本(To Open by Airmail)。信开本是指开证银行采用印就的信函格式的

信用证,开证后以航空邮寄的方式寄送通知行;2.电开本(To Open by Cable)。电开本是指开证行用电报、电传、传真、SWIFT等各种电讯方法将信用证条款传达给通知行。电开本又分为简电本和全电本

光票信用证,是开证行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是指信用证的金额被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后,仍可以恢复到原金额,并可以再次使用,直至规定的循环次数、规定的总金额或规定的时间期满为止

所谓无纸贸易、无纸报关就是在进出口业务与报关工作的全过程中采用EDI先进技术,从事国际贸易和报关工作。

(二)采用EDI 技术进行贸易和报关的必备条件:1.计算机应用技术;2.现代数字通讯技术;3.数据标准化; 4.相应的法律保障.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案俐分折(题目在书本第二章首页)

本案的复杂之处在于,货物刚上船后不久即发生了火灾,当事人三方均陷入了麻烦之中。卖方欲去银行支取货款但却没有船方签发的提单;买方已开出信用证,一旦卖方议付货款则钱货两空;船方则因货物已毁,无法开出提单。因此,三方均想推卸责任,为己辩护。

分析: 1.买方不应要求卖方负责替换货物。按照相关的国际惯例,FOB合同项下的风险划分界线是,货物在装港越过船舷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之后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卖方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上船,已完成了交货的义务,当货物越过船舷的瞬间,风险也已转移到买方一边,卖方对货物出现的损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2.买方不能拒绝付款。按照国际惯例和相关的法律,以FOB等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上船,并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单据,就履行了交货的义务,而无须保证货物是否实际到达对方手里。买方不能以货物已被毁坏为由拒绝付款

事实上,本案中买方声称将通知银行撤销信用证是不可能的,因为,买方开出的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未经受益人的同意,开证行根本无权撤销。根据信用证的惯例来看,信用证一旦开立,只要提供了合乎要求的单据,银行就必须向受益人(本案中即卖方)付款。

当然本案对卖方来说,主要是不能从船方那里得到签发的提单,故无法进行议付。

3.本案中货物遭到损坏的责任应由船方即承运人承担。货物刚上船后即遭遇火灾,但火灾的确也并非承运人造成的。船方本来可援引“火灾除外”条款来免除赔偿责任,但由于船上的二氧化碳系统失灵,最终不得不用消防水来灭火,这导致了货物被全部损毁。而该系统的失灵属于船舶在开航前的不适航,是承运人管理疏忽造成的。因此,承运人就丧失了申请免除赔偿的权利

总之,本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在执行FOB合同时,当事人要特别注意运输的保险问题,卖方要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买方要及时办理货运保险。本案中如果买方及早办理了保险,那么出现意外后,买方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转移自己所应承担的风险。如果本案中不是因为承运人出现问题,则买方将要承担所有的损失。

推荐第10篇:国际贸易实务

FCA术语: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问题:交货地点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问题,如果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所提供的运输工具即可:如果交货地点是在其他地方,卖方就要将货物运交承运人,在自己所提供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义务,而无需负责卸货。如果在约定地点没有明确具体的交货点,或者有几个交货点可供选择,卖方可以从中选择为完成交货义务最适宜的交货点。

FOB术语: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术语: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术语: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贸易术语的变形:贸易术语的变形是为了解决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至于这些变形会不会影响到风险划分的问题,传统的说法是,贸易术语的变形只是用于解决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商品质量(简称品质)是指商品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表现,它是构成货物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表示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凭实货表示和凭说明表示。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所谓良好品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约定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要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要防止约定的品质条件出现偏高或偏低现象 *要合理选订影响品质的质量指标 *应注意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 *要注意各项质量指标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 *力求约定的品质条款明确、具体。 约定进出口商品数量的意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数量交货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卖方交货数量不得少于约定的数量,如卖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货,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在履行合同中,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约定期限内补交,由此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的全部或一部分,但买方对其多收的货物,仍应按合同价格付款。 计算重量的方法:公量=商品净量*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的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

定牌生产:是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而言

货物计价标准:按商品价格计收,又称为从价运输。运价表内用AV 或 Ad。Val 表示。

在货物重量,尺码 或价值三者中选择最高的一种计收。运价表中用W\\Mor AdVal 表示。

按货物重量或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算,运价表中以W\\Mplusadval 表示。

海运提单性质和作用可以概括三个方面:货物收据 物权凭证 运输契约的证明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分为保障的风险保障的损失保险风险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保障的损失分为全际损失和推定损失

基本险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基本险别包括平安险和一切险海洋运输保险条款具体规定;在海运保险中,保险责任得起讫 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款,及保险责任自备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 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附加险别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又包括战争险罢工险

其他专门险别又包括*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险别*海洋散装桐油险*卖方利益险

现行的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Strikes Clauses ----Cargo) 6 恶意损害险条款 (MaliciousDamagaClauses)

协会货物条款的主要内容ICC(A)条款的除外责任包括法定除外责任和约定除外责任两大类,内容全面详尽包括一般除外责任,不试航 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除外责任和罢工除外责任四个条款。

保险索赔是用于下列四条*保险利益条款*续运费用条款*推定全损条款*增值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B的主要内容1承保风险ICC(B)、条款承保的责任范围比ICC(A)条款的责任范围小,故其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明风险的办法,即将其承保的风险一一列举出来。2除外责任ICC(B条款的除外责任与ICC(A条款大致相同,区别

佣金的含义:中间代理商因介绍生意货代买卖而需收取一定的酬金,此项酬金叫佣金

佣金的计算方法:计算佣金以买卖双方的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佣金

佣金的计算公式:单位货物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的计算方式: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额 折扣:是指卖方给于买方一定的价格减让。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价格上的优惠

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1计量单位2单位价格金额3计价货币名称4贸易术语、

买卖双方解决合同争议的四种途径1友好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 仲裁的协议作用:第一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第二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第三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仲裁地点:一般都适用审判地法律,即在那个国家仲裁,就往往使用哪个国家的仲裁法规。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关于仲裁地点通常有三种规定办法:1约定在中国仲裁2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3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仲裁机构:有常设的仲裁机构有共同指定仲裁员临时组成的仲裁庭。

发盘: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构成发盘的要件* 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 明示或默示的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

协议书以采用合同和确认书两种形式的居多。从法律效力来看,这两种形式的书面合同没有区别,所不同的是格式和内容的繁简有所差异

第11篇: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单元辅导

(二)

1.主要的运输方式

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联合运输等。

2.规定装运时间的方法有哪几种?

(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这里所指的具体装运时间通常指确定的一段期间,而一般不指确定的一个日期。例如:2001年5月装运。这种规定方法,期限具体,含义明确,贸易双方不会因为在装运时间上产生异议而导致纠纷,因而在贸易合同中使用较为广泛。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日)装运。例如:收到信用词后45天内装运。 此外,在贸易实践中,也在有些情况下,规定某一约定的具体日期装运。

3.规定装运时间应注意的问题

货源情况:库存、生产能力、配套能力、生产周期、技术要求、货物数量等; 运输情况:运输能力、航线、港口条件、气候条件等;

商品的性质:受潮霉变、受热融化、震荡、加工、包装、检验等

市场需求情况:季节、成套设备

资金占用问题:预付货款、交货付款

4.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1)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它是一种物权凭证。提单就是货物的象征。

(3)这是承运人与托运之间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

5.海洋货物运输的承保范围是什么?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包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类。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在保险业务中,一般是指货物在海洋运输中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类。

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种。

6.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有哪几种险别?

(1)平安险。其承担责任范围是: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实际全损或 1

推定全损。

(2)水渍险。其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其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海运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7.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实质和区别?

共同海损,是在海洋运输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风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根据惯例,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例进行分摊。

单独海损是指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即被保险货物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受损程度。单独海损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8.陆运货物保险由哪几种?它们的承保责任是什么?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主要有:陆运险、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和陆运货物战争险等险别。

陆运险。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因遭受地震、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或者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出轨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此外,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风险的货物进行抢救、防止货损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以赔偿。

陆运一切险。保险公司除承担上述陆运险的赔偿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因遭受偷窃、渗漏、破损、破碎、短量、雨淋、受潮、受热、串味、沾污、钩损、锈损等一般外来风险而发生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这是一种专门保险。其主要责任范围是,保险公司除负责陆运险所列举的各项损失外,还负责赔偿在运输途中由于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的损坏或者车厢内贮存冰块融化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解冻融化以致腐败的损失。

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火车)。这是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特殊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陆运险或陆运一切险的基础上经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方可加保。对于陆运战争险,国外私营保险公司大都不予承保。中国保险公司一般接受加保,但目前仅限于火车运输。

9.被保险人怎样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理赔需进行哪些工作? 向保险人提出保险索赔,要做好下列工作:

(1)损失通知。当投保人获知被保险货物已遭受损失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单上所载明的保险公司在当地的检验及理赔代理人。

(2)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施救、整理措施,以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3)索取货损和货差证明。投保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受损后,除向保险公司发出损失通知外,还要向承运人或有关方面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4)备齐索赔单证。通常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单据、发票、装箱单、检验报告、向第三责任方追偿的有关文件、货损和货差证明、海事报告摘录或海事声明,索赔清单等。

保险人接到投保人的索赔要求后,并不是立即按投保人提供的索赔清单给予赔偿,而是要对货损加以审定。

(1)确定损失情况。保险人要求货损检验,要向保险单上注明的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

(2)确定损失原因。损失发生后,只从损失现象看,还无法确定责任的归属。还要对损失原因进行确认。

(3)确定责任。在明确了货损情况和货损原因后,保险公司要对货损是否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审定。

10.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2)信用证是独立契约,独立于买卖合同,是自足文件 (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3)信用证是纯单据的业务,遵守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严格符合”原则。

11.信用证的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2)货物条款: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

3)装运和保险条款:如装运港或启运地、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等,CIF或CIP条件下的投保金额和险别等。

4)单据条款,通常要求提交:

货物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证书等);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联合运输提单、简式运输单据等);保险单据(保险单)

5)汇票条款:包括汇票的种类、出票人、受票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

6)特殊条款:视具体交易的需要各异。如要求通知行加保兑,限制由某银行议付,限装某

船或不许装某船,不准在某港停靠或不准采取某条航线,俟具备某条件后信用证方始生效。

7)开证行责任条款,开证行签字和密押等。

12.议付和付款的区别

议付银行在议付后如因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等原因不能向开证行索偿时,可以向受益人追索;

付款银行、开证行和保兑行一经付款,则再也无权向受款人追索。

第12篇:国际贸易实务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

2013-2014年度秋季学期期末(2014.2) 《国际贸易实务(专)》

主讲教师: 刘重力

学习中心: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姓 名: 陆 鑫 学 号: 201209464927 成绩:___________

一、请同学们在下列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期末论文。1.绿色包装对我国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 2国际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问题研究 4.关于建立我国现代物流体系问题研究 6.试论如何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7.试论我国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国外对中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分析及对策研究 9.试论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0试论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12.灵活选用支付方式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 13.试析重视商标注册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15.国际物流业的发展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6.浅论进出口交易洽商的技巧

17.试论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对扩大出口的影响 18.试论我国进出口企业应对人民币升值的贸易策略 19.签订进出口合同时选择不同的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20.试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

二、论文写作要求

论文写作要经过资料收集,编写提纲,撰写论文等几个步骤,同学们应结合课堂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占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 文献资料。

三、最终提交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为授课教师指定题目,论文题目要求为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

2、正文:正文是论文 主体,应占主要篇幅。论文字数一般在2500-3000字。论文要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有独立见解。要理论联系实际。引用他人观点要注明出处,论文正文数字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

一、

(一)、

1、(1)①。正文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标题加粗,行间距为1.5倍行距

3、参考文献,论文后要标注清楚参考文献附录(不少于3个),参考文献要注明书名作者、(文章题目及报刊名称)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序号使用〔1〕〔2〕〔3〕„„。

参考文献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

四、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论文一律以此文件为封面,写明学习中心、专业、姓名、学号等信息。论文保存为word文件,以“课程名+学号+姓名”命名。

2、论文一律采用线上提交方式,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教学教务平台,逾期平台关闭,将不接受补交。

3、不接受纸质论文。

4、如有抄袭雷同现象,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试论如何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我国出口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以工业制成品为主,但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低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展和深入,以及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到2003年工业制成品比重已占到出口总额的89%以上,但是我国出口规模的扩大主要是靠大量低附加值的初级加工制成品支撑,出口商品中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比重偏低。90年代末,我国出口商品列前10名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服装,家中电器,电讯设备,玩具,钢材,棉布,棉针织品,原油,毛针织品,棉织品。这些产品得共同特点是要素含量主要为劳动密集。我国机电产品在出口商品中所占比重不到40%,不仅低于主要发达国家47%的水平,而且不及世界42%的平均水平。

(二)、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迅速,但是服务出口结构滞后

跟90年代相比,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迅速,发展势头非常迅猛。 我国服务以消费服务为主,生产性服务不够发达,服务的科技含量低,服务业还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业,如旅游,工程承包喝劳务出口,鸳鸯运输等等,而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则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每年还要大量进口。

(三)、知识密集型产品得出口尚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加工贸易占较大比重,我国进行的生产环节及其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技术可能并不先进,附加值低。因此,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实际水平和产品竞争能力要有实事求是的认识。比如机电产品,我国现在已经是世界公认的“家电生产大国”。几种主要的家用电器产量已雄居世界之冠。但是,家电产品得核心技术和部件却仍然依靠进口。另外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得出口范围狭窄,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等少数类别。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计算机软件的出口,我们不仅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连印度也已超过了我们。

(四)、出口增长的高速度与低效益并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等商品的出口发展速 度较快,但主要经营模式仍未摆脱粗放落后的内容实质,经营形式基本上是靠大量的资源投入和低廉的价格优势来拓展市场。我们的物耗,能耗都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甚至还高于一些发展中国家,而劳动生产率却大大低于他们。此外如果将过多的能源消耗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考虑进去,则情形更令人担忧。

(五)、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

我国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劳动工资成本的不断上升和其他一些政策因素而导致出口产品成本不断攀升,致使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得成本有时相对甚至下降。目前,东南亚公家已经成为我国商品出口的主要国际竞争对手。由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得收入需求弹性较小,其出口增长空间将越来越有限。面对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我国很多企业只能被迫采取价格竞争的手段,竞相降低销售价格,致使“肥水流入外人田”,经济效益受到损失。

二、目前我国出口产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出口产品的问题就是竞争力所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出口产品的结构状况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低,与出口商品结构有很大的关系。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看,为了实现外贸新的和有效的增长,都必须大力调整现有的出口商品结构。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又很难在短时期内改变以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出口为主的格局。这是因为,一是我国的产业水平比较低,资源有限,出口商品结构的全面优化还有待于工业总体水平的提高;二是相当一部分国有外经贸公司本身并不具备产品的开发能力,好销的产品拿不到,不好销的产品没有市场,为了生存必须保持一定的经营规模,于是形成了出口贸易以一般商品为主的结构。因此,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要从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引进外资、利用高新技术、产业结构的广度和深度考虑,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逐步达到目的。

(二)、研究开发投入低,自主创新不足

我国一些出口产品的增长主要还是靠资本、劳动力和资源的大量投入,研发投入比较低,技术创新能力弱。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目前大部分产品技术含量比较低,技术来源主要来自于发达工业国家的技术扩散,大部分工艺技术和关键装备仍然是成套引进的,产品技术开发薄弱,质量档次低。

(三)、产品出口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还不强

发达国家依靠的是一批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来抢占国际市场的。近年来我国工业科技实力虽然有所加强,部分产品在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不仅在国内占居领先地位,而且成为出口创汇大户。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出口产品企业方面还比较脆弱,生产效率低,规模小,缺乏抵御市场风浪的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我国出口产品面临许多人为因素的影响

我国出口产品面临许多人为因素的影响,如反倾销、环保安全、国内政策调整,以及贸易保护主义和技术性壁垒等,其影响将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产品进出口量和价格的变化中。首先,发达国家频繁使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发达国家加大对进口产品反倾销行动的力度,除纺织品服装和一些资源产品之外,我国的一些机电产品也成为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对象,进一步恶化了我国产品出口的外部环境。其次,“随着全球化关税水平的不断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也越来越多的被用作贸易保护的手段,成为贸易发展的障碍。”如:发达国家在噪声污染、电磁污染、节能性、安全性、兼容性等方面,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加大我国产品出口的成本。各发达国家广泛使用这种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护人类健康和消费者安全为理由,对进口的产品设立了更为严格的技术性能标准和产品的品质标准。如欧盟最早设置针对机电产品的CE标志,成为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美国则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不达标的产品将被拒之门外。日本则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规格,其中许多是高于国际标准,不达标就不能进入日本国内市场;再次,发达国家还设置绿色贸易壁垒,以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能维护生态环境为由,制定相关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贸易惩罚措施,如环境附加税,以限制低质廉价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欧盟启动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进口产品从生产准备到制造、销售、使用及最后处理阶段都要达到环保标准。最后、发达国家迫于石油价格波动,汇率变化及国内劳工组织压力,把进口产品贸易同劳工标准、社会福利等非贸易壁垒相挂钩,针对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设置新的障碍。如目前跨国公司广泛实施的生产守则及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三、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在已来临的21世纪,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仍显现出自由化和保护主义同时并存,两者相互渗透和影响这样一种基本态势,”上述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竞争力方面的不足之处,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具有十分不利的作用。面对上述问题,本人认为应当采取以下对策。

(一)、优化我国出口产品结构

1、提高资源密集型产品的附加值

在资源密集型产品中进一步降低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的出口比重,提高食品及活动物等农产品的出口比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应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对原料型产品的出口加以限制,积极发挥农业生产的补贴及优惠政策,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及推广,努力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提高工业制成品的技术含量

“坚持科技产业一定要面向经济建设发展的原则,真正的以科技兴国。”我国出口产品仍处于“量多价廉”的状态,特别是机电产品的核心技术仍以外商控制居多。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价格竞争力和创汇率不高,这些大大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需要政府和企业两方面“双管齐下”鼓励实施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扩大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等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真正做到由“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

3、降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出口商品的比重

近年来,我们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出口传统优势产业中“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对我国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开始通过削减出口配额等方式来控制该类商品的出口比重。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绿色环保”概念应内外兼顾贯穿我国商品出口的各个环节:对内,要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出口比重,不能因短期经济效益而损害可持续发展的规律;对外,要关注贸易伙伴以“绿色贸易壁垒”为由来削弱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无论是从我国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或是从扩大国际市场竞争力角度出发,都需要将“绿色环保”概念进行到底,这也是我国健康出口、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4、大力加快出口产品多元化战略

当下我国出口产品的产业集中程度太高,过度集中在纺织产品、机电产品等少数几类商品上。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多,同时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也出台了各种贸易限制措施和保护措施。因此,一旦我国的主要出口产品因贸易摩擦或是国际环境的变化而导致贸易中断,就会影响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而实施出口产品多元化战略可以有效防止和控制上述局面的发生。

(二)、提高国民综合素质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国民综合素质的竞争,国民素质不仅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而且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实力。国民综合素质尤其是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对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就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要实现科教兴国,必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社会都要重视科技、教育的投入,切实解决科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要花大力气提高人口质量,特别是培养高级专业化人才,以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企业来说,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提高其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发展科研发展,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包括技术创新、战略创新、组织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大幅度进展需要两个必要条件,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科研的鼓励。我国要在法律法规上以及社会意识上形成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和高度尊重,为此要强化对假冒伪劣和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活动。

(三)、打造国际知名企业,提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内企业要打造成国际知名企业,必须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牢固树立竞争意识和国际意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的实际来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确立检验企业工作的效果考核标准,即:是否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并带来了良好的效益;是否推动了企业的各项改革和改进了各项工作;是否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要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工作,优异的质量是知名企业全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因此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就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树立服务品牌,一切要以提高质量作为核心目标。要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中心”,通过不断扩充企业产品线来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以资产扩张实施品牌兼并战略,占据市场和科技制高点,将企业打造成为大型产片制造企业,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通过提升管理、促进变革和优化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延伸产业链、深化产业关联、聚合竞争优势从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合作,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积极参与同行业行业的的收购与重组,在资本扩张的同时,积极实施品牌扩张战略,努力使企业迅速成为销售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国际即知名企业。要提高创新动力、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掌握越来越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稳步提高新产品收入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扩大经济总量,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积极应对出口贸易中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

首先、国内企业应积极应对外国政府针对本行业的反倾销。“反倾销措施主要包括反倾销提诉、反倾销调查和征收反倾销税。”对此,一是要防止反倾销案的发生,二是要积极应对已经立案的反倾销调查。国内企业除了要自觉抵制低价出口行为,减少国外反倾销的诱因,防止授人以柄外。还要建立健全反倾销预警机制 ,对反倾销进行专门的研究和专项预防。 反倾销案件发生以后,要积极应诉,尽量避免国外反倾销措施的滥用。我国出口企业应积极抗辩证明我国的市场经济状况,敦促有关调查当局改变对我国经济体制的不合理看法和对企业的不公平待遇。在市场经济问题不能完全解决之前,应尽量根据替代国选择的方法,提供给调查机关合适的“替代国”选择意向,并对不合适的“替代国”选择作出及时抗辩。其次、增强国内企业的环保安全意识,保证企业产品,无污染、无公害、安全环保,以适合国际消费意识需要。再次、我国政府客观上要求实行适度贸易保护,但这种适度贸易保护是积极的保护,而不是消极和被动的。这种保护一要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实行;二要有重点、有期限地实行,不是一切都保护,更不能保护落后。适度贸易保护是为了促进和提高本国产业的竞争优势。

(五)、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出口

作为宏观经济调控主题的我国政府,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鼓励出口代替消极地限制进口,并同时配以各种形式的出口管理,以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贯彻政府的出口意图。”如: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补贴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快经济特区发展的方式鼓励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贸易,以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提高我国的综合国际竞争力,从而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六)、推进技术改造,提高产业技术装备水平

技术改造是企业改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生产规模、获得市场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调整产业结构和实现产业升级重要手段。技术改造并不是单纯扩大生产规模,主要应着眼于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增加产品花色品种和附加值。目前中国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装备水平还比较落后,只能生产中低档产品,同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价格竞争非常激烈,企业赢利空间很小。因此,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实现优化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尽快提高行业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大产品差异化,避免低水平价格竞争,重新获得并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

(七)、加快科技进步,培育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我国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没有新产品自主开发能力,新产品开发主要来自简单模仿,也没有行业必需的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产品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优化发展必须要加快产业科技进步,培育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简单模仿由于时间短、投资省、风险低、操作方便,在产业发展初期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简单的拿来主义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在核心技术方面往往受制于人,产业发展停留在低技术水平,发展空间狭小。因此,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的提升改造和优化发展在技术上要逐步从简单模仿转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并最终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进步的投入,积极引进各类科技人才,在企业内部组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与科研院所、研究单位合作,在企业外部建立各种形式的研发中心或分中心,实现优势互补。要积极推进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组织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此外,还要充分重视各种专利技术的开发,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开发,加大对专利技术开发的战略投入,提高专利技术的数量和质量,形成行业专利技术优势。

(八)、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产业品牌优势

对于轻工产业而言,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产业品牌优势是实现产业优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品牌的基础是产品质量,没有高质量的产品就不可能创建好的品牌。因此,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核心工作就是持续不断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产品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抓紧抓好质量基础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加大对提高产品质量方面的软、硬件投入,稳步提高产品质量,为创建产业优势品牌奠定坚实基础。实施品牌战略不仅仅是创建优势品牌,还要考虑发挥品牌作用。要通过创建优势品牌,充分发挥品牌的优势开拓市场加快产业发展。要积极为优势品牌开拓市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引导优势品牌产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九)、推进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现有的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的主要企业基本上是从家庭工业发展演变而来,在管理方面除个别企业按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运作,大部分企业还带有浓重的家族式管理色彩,企业创业者或所有者的家族成员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情况还相当普遍。由于参与管理的家族成员自身素质不高,专业技能参差不齐,不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严重制约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温州劳动密集型产业大部分企业的发展过程看,家族式管理还是比较适合家族控制的中小企业,有其独特的生命力。但从产业优化发展和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要求出发,家族式管理必须要突破自身局限,从封闭型家族管理转向开放型家族管理。封闭型家族管理排斥专业管理人员,拒绝与外人分享企业治理权,对管理制度缺乏信任感。很多企业难以留住高薪聘请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归因于封闭型家族管理。开放型家族管理欢迎专业管理人员参与管理,愿意与家族以外的管理人员分享权力,对管理制度充满信赖。中国的家族管理企业要进行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并不是全盘推翻家族式管理,当务之急是对家族式管理进行改良,把封闭型家族管理转变为开放型家族管理。企业管理创新能否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素质。我国现有企业家素质从整体上看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要高度重视企业家素质培训,把企业家素质培训作为管理创新的一项核心内容,予以长期坚持。

(十)、优化政府服务,营造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

随着我国加入WT0,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较大转变。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的优化发展需要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营造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首先要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建设电子政务网工程,逐步实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服务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其次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加快道路、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科技、教育和环境保护的投入,为企业和社会发展服务。再次要合理配置政府控制的各种要素资源,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土地资源。

四、总结

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是一个企业的国际竞争。在当今的国际竞争战争,只有知己知彼,充分发挥本国优势,才能战无不胜。本论文中对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现状做出了初步的判断和分析,以便能了解我国的出口产品竞争力,为外贸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依据。自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目标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伴随这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我国经济出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经济发展总规模迅速增长,为了提高我国基于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制度设计包括出口产权制度,许可证交易制度等;与之配套的是创建市场与政府有效干预的有效结合。总之,我们深信,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越来越强。 参考文献 :

[1]扈华林著:《国际竞争力新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2]董瑾主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4版 [3]邓力平主编:《国际经济与贸易》,科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

[4]温厉 王慧敏 姚冀编著:《国际贸易》,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第281页 [5](德)彼得K.康纳利斯 (美)迈克.波特 (瑞士)克劳斯﹒施瓦布《世界经济论—— 2002~

200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第217页

第13篇: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案

2014 学年第 1 学期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教案

课改类别:第六批校级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 授课班级: 工商管理14级 总课时: 32 授课教师:计东亚

第一章 导论

本章课时:2课时 [本章要点] 1.国际贸易的相关概念是学习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前提条件。注意区分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国际贸易额与对外贸易额、净出口与贸易顺差的差别以及贸易条件的意义;

2.国际贸易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分类有助于进一步深入地了解国际贸易的含义。本章从七个角度对国际贸易进行分类和理解,注意区分总贸易与专门贸易的区别;

3.贸易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即剩余产品的出现。国际贸易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国际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国际贸易的发展也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世界市场的扩大而不断发展。

本章是全书的导论。国际贸易是各国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成为WTO的成员后,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关注和研究国际贸易。在我们学习国际贸易的理论、政策及实务之前,应对国际贸易的产生及发展阶段有所了解,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一、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

国际贸易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才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一个历史范畴。国际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要有国家的存在,二是产生了对国际分工的需要,而国际分工只有在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基础上才可能形成。这些条件不是人类社会一产生就有的,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扩大而逐渐形成的。

原始社会的贸易

在漫长的年代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继续发展,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部门,形成了人类社会第二次大分工。由于手工业的出现,便产生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商品生产。当产品是专门为满足别人的需要而生产时,商品交换就逐渐成为一种经常性的活动。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扩大,出现了货币,于是,商品交换就变成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这样就进一步促使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由于商品交换的日益频繁和交换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又产生了专门从事贸易的商人阶层。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使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进一步扩大。商品生产和流通更加频繁和广泛,从而阶级和国家相继最后形成。于是,到原则社会末期,商品流通开始超越国界,这就产生了对外贸易。

奴隶社会的国际贸易

在奴隶社会,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其特点是自给自足,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消费,而不是为了交换。奴隶社会虽然出现了手工业和商品生产,但在一国整个社会生产中显得微不足道,进入流通的商品数量很少。同时,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生产技术落后,交通工具简陋,道路条件恶劣,严重阻碍了人与物的交流,对外贸易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其规模和内容都受到很大的限制。

封建社会的国际贸易

封建社会时期的国际贸易比奴隶社会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封建社会早期,封建地租采取劳役和实物的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并不多。到了中期,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封建地租转变为货币地租的形式,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封建社会晚期,随着城市手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已孕育生产,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都有较快的发展。

资本主义时期的国际贸易

15世纪末期至16世纪初,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瓦斯哥达·加成从欧洲经由好望角到达亚洲,麦哲伦完成环球航行,这些地理大发现对西欧经济发展和全球国际贸易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大批欧洲冒险家前往非洲和美洲进行惊夺性贸易,运回大量金银财富,甚至还开始买卖黑人的罪恶勾当,同时还将这些地区沦为本国的殖民地,妄图长久地保持其霸权。这样,既加速了资本原始积累,又大大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西班牙、荷兰、英国之间长期战火不断,目的就是为了争夺海上霸权,讲到底,就是要争夺殖民地和国际贸易的控制权。可见,国际贸易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同争夺海运和国际贸易的霸权相呼应,这些欧洲国家的外贸活动常常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甚至还建立了垄断性外贸公司(如英国的东印度公司)

17世纪中期英国资产阶段革命的胜利,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式确立。随后英国夺得海上霸权,意味着它在世界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这就为它向外掠夺扩张铺平了道路。18世纪中期的产业革命又为国际贸易的空前发展提供着十分坚实而又广阔的物质基础。一方面,蒸汽机的发明使用开创了机器大工业时代,生产力迅速提高,物质产品大为丰富,从而真正的国际分工开始形成。另一方面,交通运输和通讯联络的技术和工具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距离似乎骤然变短,这就使得世界市场真正得以建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际贸易有了惊人的巨大发展,并且从原先局部的、地区性的交易活动转变为全球性的国际贸易。这个时期的国际贸易,不仅贸易数量和种类有长足增长,而且贸易方式和机构职能也有创新发展。显然,国际贸易的巨大发展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

19世纪70年代后,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此时的国际贸易不可避免地带有“垄断”的特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被为数不多的垄断组织所控制,由它们决定着一国对外贸易的地理方向和商品构成。垄断组织输出巨额资本,用来扩大商品输出的范围和规模。

二战后的国际贸易

建立起国际联盟组织,共同瓜分势力范围。如果说自由竞争时期的国际贸易活动还在推动资本主义主义方式发展的话,此时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则完全是为了攫取高额垄断利润,为了更有效地争夺原料产地、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正因为这样,从全球范围来看,总的说国际贸易的范围和规模在不断扩大,国际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时期,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三次经济危机,战争的破坏和空前的经济危机使世界工业生产极为缓慢,在1912—1938年的25年间,世界工业生产量只增长了83%同时,这一时期贸易保护主义显著加强,奖出限入措施交互推进,螺旋上升,给国际贸易的发展设置了层层的人为障碍。因此,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贸易的扩大过程几乎处于停滞状态。1913—1938年,世界贸易量只增长了3%,年增长率为0.7%,世界贸易值反而减少了32%,而且这一时期,国际贸易的增长更为明显地落后于世界工业生产的增长,许多国家对对外贸易的依赖性减小了。

在这一时期,国际贸易的地理格局发生了变化。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了各国间特别是欧洲国家与海外国家间的经济贸易联系,使欧洲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下降,而美国的比重却有了较大的增长。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经济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亦有所上升。但在这一时期,欧洲国家仍然处于国际贸易的控制地位,因为两次大战间的经济危机和超保护主义政策措施在限制欧洲各国间贸易的同时,鼓励和扩大了欧洲对其他国家的贸易。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时期,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特点表现为初级产品和制成品上。在1913—1937年的初级产品贸易中,食品和农业原料所占的比重都下降了,而燃料和其他矿产品所占比重均有增加。制成品贸易结构的突出变化是重工业品贸易所占比重显著增加和纺织品贸易比重下降。金属和化学品的国际贸易比重也有所增加,但其他轻工产品贸易比重则下降了。制成品贸易日益从消费品贸易转向资本货物贸易,半制成品贸易也稍有增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又一次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际贸易再次出现了飞速增长,其速度和规模都远远超过了19世纪工业革命以后的贸易增长。从1950年到2000年的50年中,全世界的商品出口总值从约610亿美元增加到61328亿美元,增长了将近100倍。即使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实际商品出口值也增长了15倍多,远远超过了工业革命后乃至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国际贸易增长速度。而且,世界贸易实际价值的增长速度(年平均增长6%左右)超过了同期世界实际GDP增长的速度(年平均增长3.8%左右)。这意味着国际贸易在各国的GDP中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国际贸易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二战后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两个不同于以前的特征: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二战后,伴随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发生,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急剧发展,加上资本国际化和国际分工的扩大和深化,国际服务贸易得到迅速发展。发达国家服务业占其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3,其中美国已达3/4,发展中国家服务业所占比重也达1/2。发达国家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其总就业人数比重达2/3,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重达1/3。随着服务业的发展,其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从而效率不断提高,为国际服务贸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不断软化的过程中,国际贸易的交易手段也发生着变化。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在国际贸易上的应用,出现了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贸易手段,无纸贸易和网上贸易市场的发展方兴未艾。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的结构性商业革命,有人声称,没有EDI,就没有定单。据统计,EDI使商务文件传递速度提高81%,文件成本降低44%,文件处理成本降低38%,由于错讯造成的商贸损失减少40%,市场竞争能力则提高34%。利用国际互联网络的网上交易量也呈逐年上扬的势头,据国际电信联盟统计称,1996年因特网交易总额为20亿—30亿美元,1998年增长至500亿美元。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为企业生存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级外经贸部门要充分发挥掌握国际市场信息的优势,加紧研究,为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发挥积极的市场导向作用。运用现代先进的电子网络技术,建立高新技术产品的信息数据库和电子交易系统,形成连接国际市场和国内高技术企业产品出口的专用信息网、交易网,使广大中、小高技术企业能够及时获得国内外高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和高技术产品的供求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完成自己的技术创新,跻身国际市场。随着历史的演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无论是其总量、规模,还是结构、形式都将逐步改变。

二、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这里讲的商品交换是广义的,即包括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的贸易活动。既然国际贸易泛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换,那么,它就既包括本国与他国之间的贸易,也包括别的国家之间的贸易。因此,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国际贸易也就是世界贸易(World Trade),一般讲的国际贸易,就是指世界贸易。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如果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是指该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因为这是立足于一个国家的立场来看待这种商品贸易活动,所以称为对外贸易,或者也可称为“国外贸易”或“外部贸易”(External Trade)。有一些海洋岛国或者对外贸易活动主要依靠海运的国家(如英国、日本等),又很自然地将对外贸易称作“海外贸易”(Oversea Trade)。 贸易额,又叫贸易值(Value of Trade),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各国一般都用本国货币加以表示,但为了便于国际比较,许多国家按汇率折算成国际上通用的美元来计量。贸易额通常分为对外贸易额和国际贸易额两种。

对外贸易额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出口贸易额和进口贸易额的总和。从世界范围来看,一国的出口即意味着其他国家的进口。

国际贸易额则专指世界各国出口贸易额的总和,它亦称世界贸易额。因此,计算一国对外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比重时,通常只能用本国的出口贸易额与世界贸易额相比较而得出。不注意这点,则可能因重复计算而夸大了一国的国际贸易地位。同时,考虑到有关的运费和保险费等不应算作出口贸易额,世界上一般都用离岸价格(FOB)来计算出口额。只有少数国家的出口贸易额是按到岸价格(CIF)计算的。

用国际贸易额来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规模和水平,既简洁明了,又便于国际比较,因而它最为通用。可是,如果有关货币的价值发生变动,这个指标就可能会有虚假的反映。例如,由于本国货币或者美元的汇率发生变动,同样数量的出口商品就表现为不同的出口贸易额,有时这个差额还相当巨大。

国际贸易量(Quantity of Trade)

是用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数量、重量等)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按照实物计量单位进行计算,可以剔除价格变动等因素带来的虚假成分,更准确地反映实际贸易情况。贸易值增加了,贸易量不一定增加,还可能减少。但对一个国家千千万万种进出口商品来说,无法用同类计量单位来表示一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只有同种货币的金额才能相加,因此,技术上以剔除价格变动的贸易值来替代贸易量,即许多国家和联合国通常用贸易量指数来表示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这样,贸易量的计量单位仍是货币单位。

贸易量的计算要用比较的方法。首先,以基期的价格为基数计算出比较期的价格指数。然后,用比较期的价格指数除比较期的贸易值,从而计算出以基期的不变价格为基础的比较期贸易值,以此作为比较期的贸易量。最后,把比较期的贸易量与基期的贸易值比较,就可以较真实地反映比较期贸易规模的变化。

净出口与净进口 一个国家在同类产品上既有出口又有进口。在一定时期里(如一年)将某种商品的出口数量与进口数量相比较,如果出口量大于进口量,叫做净出口(Net Export);如果出口量小于进口量,叫做净进口(Net Import)。在某一类商品上是净出口还是净进口,反映了一国对该商品的生产能力和消费能力。如果一国对某类商品的生产能力大于消费能力,则该国在该类商品的外贸中会出现净出口;反之则出现净进口。另外,净出口或净进口也可能是由于一国的某类商品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造成的。竞争力强,会出现净出口;竞争力弱,则会出现净进口。

贸易差额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如一年)里,出口额与进口额的相差数,叫作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如果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叫做“贸易顺差”或“贸易盈余”,亦称“出超”(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如果出口额小于进口额,则叫“贸易逆差”或“贸易赤字”,亦称“入超”(Unfavorabe Balance of Trade)。贸易差额是衡量一国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标志。一般说来,贸易顺差表明一国在对外贸易收支上处于有利地位,贸易逆差则处于不利地位。争取贸易顺差的手段首先是扩大出口,但是,贸易长期顺差不一定是好事。这是因为,要长期赚取贸易顺差就必须把国内大量的商品和劳务让外国人享受和使用,手中只留有充当国际清偿手段的外汇,这样一来本国自己可用的经济资源反而相对减少,从而实际上降低了广大国民的经济福利。同时,长期顺差往往易于引发同他国的经济摩擦。给本国今后的外贸发展增加了障碍和困难。当今的日本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同样逆差也并非绝对是坏事,贸易逆差若是发生于为加速经济发展而适度举借外债,引进先进技术及生产资料,也不是坏事。况且逆差也是减少长期顺差的手段。因此,从长期趋势来看,一国的进出口贸易应保持基本平衡。

国际收支(Balance of Payment)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所有对外经济交易的收入与支出总额的对比。如果收入大于支出,称为国际收支顺差(或黑字);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则称为国际收支逆差(或赤字);如果收入等于支出,则称为国际收支平衡。但是,一般很少见国际收支绝对平衡的。国际收支是由经常帐户、资本帐户、官方结算帐户等组成的。对外贸易收支是经常帐户中的主要内容,因此,贸易差额对国际收支具有重要影响。 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是指出口一单位商品可以换回多少单位的外国商品。换回的外国商品越多,称为贸易条件好转;换回的外国商品越少,称为贸易条件恶化。在以货币为媒介、以价格表示交换价值的条件下,贸易条件一般以一定时期内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所以贸易条件又叫“进出口交换比价”,或简称“交换比价”。

对外贸易依存度(Ratio of Dependence on Foreign Trade)是指一国对外贸易额在该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也有人用国民生产总值(GNP)来计算外贸依存度,但现在较多地使用GDP来计算外贸依存度。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一国在一定时期里(如一年)各类商品在进出口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叫做该国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商品的种类繁多,一种常见的分类方法是根据商品的加工程度,把商品分为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两大类。前者是指未经加工或简单加工的农、林、牧、渔和矿藏的产品,如食品、工业原料、燃料等。后者是指经过机器完全加工的产品,如机器设备、化学制品和其他工业品等。还有一种常见的分类方法是根据商品生产中所需要的某种较多的生产要素,把商品分为劳动密集型商品、资本密集型商品等。联合国正式采用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把贸易商品分为10大类,其中前五类即为初级产品,后五类是工业制成品。一国出口商品构成取决于它的国民经济状况、自然资源丰欠以及对外经济政策等因素。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Trade)从一国对外贸易的角度而言,地理方向是指一国对外贸易额的地区分布和国别分布状况,即该国的出口商品流向和进口商品来自哪些国家或地区。该指标反映了一国同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以中国为例,2000年,中国的主要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排名前四位的是日本(17.53%)、美国(15.70%)、欧盟(14.56%)、中国香港(11.37%)。这表明,我国同日本、欧盟、香港、美国的对外贸易额所占比重很大,而同拉美国家的贸易交往相对就很少。从国际贸易方面来看,地理方向是指世界贸易额的国别分布或洲别分布情况,反映了各国或各洲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例如,2000年,中国的对外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为7.67%,排名第7位。该年,国际贸易排名前三位的是美国(32.98%)、德国(17%)、日本(13.88%)。这表明,这些发达国家参加国际商品流通水平较高,在世界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国际贸易的主要分类

国际贸易范围广泛,性质复杂,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主要的分类有七种:

1、按商品流向划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复出口、复进口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出口贸易是指一国把自己生产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又称输出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销而输往国外,则不计入出口贸易的统计之中,如运往境外使馆、驻外机构的物品,或者携带个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进口贸易是指一国从国外市场购进用以生产或消费的商品,又称输入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购入而输入国内,则不计入进口贸易。同样,若不是因购买而输入国内的商品,则不称进口贸易,也不列入统计,如外国使、领馆运进自用的货物,以及旅客携带个人使用物品进入国内等。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某种商品从甲国经由乙国输往丙国销售,对乙国来说,这项买卖就是过境贸易。在过境贸易中,又可分为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直接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进入本国境内后不存放海关仓库而直接运往B国;间接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进入C国境内后存放仓库,然后再运往B国。在过境贸易中,由于本国未通过买卖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因此,过境商品一般不列入本国的进出口统计中。

转口贸易(Entreport Trade)是指本国从A国进口商品后,再出口至B国的贸易,本国的贸易就称为转口贸易。转口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转口运输,即货物从A国运入本国后,再运往B国;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运输,即货物从A国直接运往B国,而不经过本国。

复出口(Re-export) 从国外输入的商品,没有在本国消费,又未经加工就再出口,称作复出口或复输出。如进口货物的退货、转口贸易等。

复进口(Re-import)输往国外的商品未经加工又输入本国,则叫做复进口或再输入。产生复进口的原因,或者是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是商品销售不对路,或者是国内本身就供不应求。从经济效益考虑,一国应该尽量避免出现复进口的情况。

2、按商品形态划分: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有形贸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买卖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物质形态的商品(如粮食、机器等)的交换活动。

无形贸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买卖一切不具备物质形态的商品的交换活动,例如运输、保险、金融、文化娱乐、国际旅游、技术转让、咨询等方面的提供和接受。无形贸易可以分为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

3、按境界标准划分: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这是由于国境和关境不一致所产生的统计标准。

总贸易(General Trade)是以国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因购买输入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总贸易可以分为总进口和总出口。总进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国境进口的总额。总出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国境出口的总额。将这两者的总额相加,即总进口和总出口之和,称作总贸易(General Trade)额。世界上某些国家,如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采用总贸易方式来统计。

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是以关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因购买输入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专门贸易可以分为专门进口和专门出口。专门进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关境进口的总额,专门出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关境出口的总额。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额就是专门进口额与出口额的总和。这样,外国商品直接存入保税仓库(区)的一类贸易活动不再列入进口贸易项目之中。显然,专门贸易与总贸易在数额上不可能相等,但两者都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时(如一年)对外贸易的总额。世界上某些国家,如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士等,采用专门贸易方式来统计。

4、按贸易关系分: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

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直接从生产国(出口国)销往消费国(进口国),不通过第三国转手而进行的贸易,这两国之间的贸易称为直接贸易。 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从生产国销往消费国中通过第三国转手的贸易。对生产国和消费国来说,开展的是间接贸易;而对于第三国来说,则进行的是转口贸易。

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的区别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是否经过第三国(中间国)为标准,而与运输方式无关。直接贸易可以是生产国的商品通过第三国转运至消费国,间接贸易可以是生产国的商品直接运往消费国。

5、按贸易国数目划分:双边贸易、三角贸易和多边贸易

双边贸易(Bilateral Trade)是指两国政府之间商定的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下的贸易。两国政府往往通过签订贸易条约或协定来规定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要求两国在开展贸易时必须遵守贸易条约或协定中的规定。双边贸易所遵守的规则和调节机制不适用于任何一个签约国与第三方非签约国之间开展的贸易。例如,在《中美贸易条约》下开展的中美贸易就是一种双边贸易。

多边贸易(Multilateral Trade)是指在多个国家政府之间商定的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下的贸易。同样,多个国家政府之间也需要通过签订贸易条约或协定来规定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而且这些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也不适用于任何一个签约国与其他非签约国之间的贸易。例如,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国家所开展的贸易就属于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划分:自由结汇贸易和易货贸易

自由结汇贸易(Free-Liquidation Trade)指的是以国际货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又称现汇贸易。能够充当这种国际支付手段的,主要是美元、英镑、马克、法郎和日元这些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反之,以经过计价的商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则称易货贸易(Barter Trade),或叫换货贸易。它的特点是,进口与出口直接相联系,以货换货,进出基本平衡,可以不用现汇支付。这就解决了那些外汇匮乏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困难。加上现在各国之间经济依赖性加强,有支付能力的国家有时也不得不接受这种贸易方式,因此,易货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十分兴盛,大致已接近世界贸易额的1/3。

必须注意,倘若两国间签订了贸易支付协定,规定双方贸易经由清算帐户收付款,则一般不允许进行现汇贸易。因此,从清偿工具的角度看,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际贸易。 讨论与思考练习

1.什么叫国际贸易?它与对外贸易有何区别? 2.简述国际贸易有关的基本概念或常用术语。 3.国际贸易主要有哪些分类?试举例说明。 4.国际贸易是如何产生的?

5.国际贸易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重要阶段?

第二章 比较优势贸易理论

[本章要点] 1.亚当·斯密所强调的在一国拥有“绝对成本优势”或“绝对利益”时进行国际贸易活动的观点是非常特殊的情况,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但“绝对成本说”为后来从事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

2.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在生产过程中只投入一种生产要素―劳动,但各国的生产技术是相同的,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只取决于生产所花费的劳动时间。比较成本说的核心内容是一国应专业化生产和出口其具有更大的优势或更小的劣势的商品。其所指的比较成本就是指更大的优势和更小的劣势。与“绝对成本说”相比,其更能解释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国际贸易现象。

3.约翰·穆勒在他的相互需求理论中论及了这一问题:①国际交换比率的上下限是由两国国内交换比率所决定的;②实际的国际交换比率取决于两个贸易国家各自对对方商品的相互需求程度;③贸易利益在两国之间分配的多寡,则决定于具体的交换比率,这个具体的交换比率又决定于两国各自对对方商品需求的相对强度。

一、国际分工

(一)国际分工的产生和发展

国际分工(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ur)是指超越了国家界限的专业化分工,是社会分工的延伸和发展。社会分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当各国国民经济内部分工冲破了国界并广泛发展时,又出现了国际分工。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联系的基础。 国际分工和社会分工当然有相同的方面,即它们都是劳动分工,都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原因和结果。但是它们又有不同之处:第一,形成的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分工出现于原始社会时期,并存在于其他社会经济形态。国际分工则形成于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时代。第二,商品交换方式不同。前者的商品交换表现为国内贸易,后者的商品交换受到种种限制,一般来说还不能自由地进行。第三,受制约的价值规律不同。国内社会分工的商品交换受国内价值规律所制约,而国际分工的商品交换受制于国际价值规律,两种价值规律的内涵和作用不尽相同。

国际分工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提高的必然产物。在原始社会末期,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虽然社会分工继续不断地有所发展,但总的来讲,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自然经济占着统治地位。此时的国内贸易尚不够发达,只有一些地方性的交易场所,国际贸易更是小规模的和低水平的。因此,各国的社会分工要演进到国际分工的条件并不成熟,邻近国家之间出现少量的国际分工,完全是一种偶然的局部性的现象。

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以后,国际贸易活动开始迅速扩大,手工业生产向工场手工业生产过渡,促进了资本主义国际分工的形成,当时欧洲殖民主义者在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建立的种植园,就是早期资本主义的国际专业化生产,它产生了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国际分工。

从18世纪中期英国产业革命的兴起到19世纪中期其他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产业革命的大致完成,则是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国际分工真正形成的时期。在这一百年里,这些国家机器大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导致它们的生产力水平巨大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极大进步。随之而来的交通运输和通讯事业的迅速进步,又为大大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工具。这样,经济活动必然超越国界和民族的局限,终于把各国的商品生产活动纳入国际分工的轨道,从而出现了真正的国际分工格局,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机器和蒸汽机的应用,分工的规模已使大工业脱离了本国基地,完全依赖于世界市场、国际交换和国际分工。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新的科学技术革命推动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又有新的迅速增长。新的工业部门的建立和发展,带来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资本进一步积聚和集中,导致生产规模的急剧扩大和生产组织的重大变化,资本主义开始进入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为了攫取高额利润,不仅扩大对外贸易活动,而且开始对外输出资本,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日益国际化。其结果是,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发达工业国与初级产品生产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愈益加深,终于形成了资本主义的国际分工体系和世界经济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深刻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促使传统的国际分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动。一系列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崛起,使得原来以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经济联系为主的国际分工形式几乎不复存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对国际经济联系的内容和实质也发生重要影响。这些都使战后的国际分工具有新的特征。例如,发达国家之间的工业分工迅速发展,同一工业部门内部的国际分工日趋加强,一些发展中国家进入工业制成品的分工行列,国际经济活动的范围和形式日益多样化,等等。特别是跨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更使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有了极大发展。这些都赋予战后国际分工新的内容和形式。

特别是进入90年代之后,世界经贸格局呈现出众多新的特点和趋势,例如,整个世界的经济热战已替代往昔的政治冷战,合作与协调已成为世界经济活动的主流,世界贸易活动随着乌拉圭一揽子协议的达成而迅猛发展,区域性的经济一体化形式蓬勃发展,等等,这一切将推动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从而预示着全世界的国际分工必将进一步宽化和深化。

可见,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是科学技术革命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对世界经济活动产生着重大影响。

(二)国际分工对国际贸易的作用

当今世界的国际分工基本上有三种类型,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达国家之间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际分工。这些分工类型的特点各不相同,世界各国参加国际分工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异,但它们参与的方式基本上有如下三种:

1、垂直型

这种类型的国际分工表现在国际贸易上是指进口原料和出口工业制成品,或者是出口原料和进口制成品。例如,日本身为富裕的经济大国,资源却极其贫乏。其进口额中原料占80%以上,而工业制成品却占出口的90%。这是十分典型的“垂直型”。中东石油输出国则主要出口原油,交换回所需的大部分制成品。它们参与国际分工的方式同样属于“垂直型”。

2、水平型

这主要是指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相似的国家之间的生产专业化和协作。例如,欧洲联盟内部15个国家之间的分工合作,就是属于这种类型。

3、混合型

这是指将垂直型和水平型相混合的国际分工方式。其中以德国最为典型。它与发展中国家的分工是“垂直型”,从中得到了自己所需的大部分原料和其他初级产品;它与发达国家开展的国际分工则是“水平型”,特别是在欧盟内部平行进行的生产联合和专业化分工,都给其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好处。

分析国际分工的类型和各国的参与方式,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国际贸易。那么,应如何看待国际分工对于国际贸易的作用呢?

国际分工是社会分工的延伸和深化,当然同样能够带来分工所固有的经济利益。国际分工的产生和发展,推动生产日益国际化,促使专业化程度不断加强,这就能大量节约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使用价值和产品数量。同时,国际分工促使国际商品活动和交换关系空前发展。各国面对优胜劣汰的激烈贸易竞争,自然要取长补短,你追我赶,为自己的经济发展而不断地提高生产效率。这些都十分有益于物质财富的迅速增长。因此,节约社会劳动是国际分工带来的最基本经济效益,也是大多数国家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推动力。

正基于这点,国际分工的发展必然大大促进国际贸易的增长。国际分工既是各国之间展开大规模商品交换活动的基本条件,又要借助商品形式来实现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它的扩大和深化自然与国际贸易的增长紧密联系。国际生产专业化的加强,把许多国家越来越多的厂商联系到相关的或同一的生产过程,一件完整产品的零部件常常来自许多地方,这样国际商品流通势必呈现扩大趋势。显然,国际分工对国际贸易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战后世界贸易额持续地迅速增长,已经充分说明了这点。

二、绝对优势贸易理论

亚当·斯密1[1](Adam Smith,1723—1790)是西方古典经济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也是国际贸易理论的创始者,是倡导自由贸易的带头人。亚当·斯密花了将近10年的时间,于1776年写出了一部奠定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简称《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 )。在这部著作中,斯密第一次把经济科学所有主要领域的知识归结成一个统一和完整的体系,而贯穿这一体系的基本思想就是自由的市场经济思想。

1776年正是英国资本主义的成长时期,英国手工制造业正在开始向大工业过渡,英国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残余的封建制度和流行一时的重商主义的限制政策的束缚。处在青年时期的英国资产阶段,为了清除它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正迫切要求一个自由的经济学说体系为它鸣锣开道。《国富论》就是在这个历史时期,负有这样的阶级历史任务而问世的,此书出版以后,不但对于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直接产生了重大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没有任何其他一部资产阶级的经济著作曾产生那么广泛的影响,有些资产阶级学者把它奉为至宝。可是,历史很快就把它的局限性和缺点错误显示出来。在这部书出版后将近一百年左右的19世纪七八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已开始逐渐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从此,亚当·斯密强调的自由而又自然的体制已经失灵了,再往后不到半个世纪时间,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登上了历史舞台,被斯密所强调的资本主义的永恒性就遭到彻底否定。

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通过对国家和家庭进行对比来描述国际贸易的必要性。他认为,既然每个家庭都认为只生产一部分它自己需要的产品而用那些它能出售的产品来购买其他产品是合算的,同样的道理应该适用于每个国家。

斯密首先从劳动分工开始论述国际贸易问题,他认为,国民财富的增长有两条途径,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增加劳动数量,其中前者的作用尤其大,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则主要取决于分工。以制针为例,每个工人单独劳动时,一日绝对制不成20枚,说不定连1枚也造不出来。但经过较精细的分工后,一人一日竟可制成4800枚针,劳动效率提高了百余倍。这表明,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正是来自分工的作用。同样,一国内部的劳动分工原则也应适用于各国之间。据此,他得出结论,国际贸易应该遵循国际分工的原则,使各国都能从中获得更大的好处。 一国内部的劳动分工原则也适用于各国之间,那么,国际分工如何进行呢?他强调,国际分工的基础是在各自占有优势的自然禀赋中后天获得的有利条件。前者是指导致自然赋予的有关气候、土壤、矿产、地理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一个国家在生产某些特定商品时,或许有非常巨大的自然优势,使得其他国家无法与之竞争。后者是指通过自身努力而掌握的特殊技艺,或称之为技术。各国应当按照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然后交换各自的商品,从而使得各国的资源、劳力、资本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相反,不注意发挥优势进行生产,只能导致国民财富的减少。譬如,苏格兰可以用暖房栽培葡萄,然后酿出上等美酒,但成本要比国外高30倍。如果苏格兰禁止一切外国酒进口而自己来生产,那就十分荒唐可笑。 亚当·斯密所讲的优势实际上是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意在说明为了更多地增加国民财富,一国应该专业化生产和出口那些本国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进口那些本国具有绝对劣势,即外国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所以通常称之为“绝对优势理论”(Absolute Advantage)。一国的自然优势和后天获得的优势又总是体现为生产某产品的成本优势,即该国生产特定商品的实际成本绝对地低于其他国家所花费的成本,因此这个理论又称“绝对成本说”(Absolute Cost)。

根据绝对优势贸易理论,各国应该专门生产并出口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不生产但进口其不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

亚当·斯密还论述了自由贸易所带来的好处,概括说来,大致有三个方面:第一,互通有无,交换多余的使用价值。就是说,把本国多余的商品输出国外,换回本国无法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商品,满足了双方需要;第二,增加社会价值,获取更大利益。由于各国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参差不齐,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自然不尽相同,这样,通过对外贸易得到的某些商品的数量会超过本国所可能生产的,从而节省了本国的劳动力或增加了使用价值;第三,互惠互利,共同富裕。一国从对外贸易中得到的主要利益在于输出了本国消费不了的剩余货物,因此,即使两国贸易平衡,由于都为对方的剩余货物提供了市场,双方还是都有利益。所以对外贸易具有共同利益,而不是一方得到,一方受损。不难看出,亚当·斯密关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利益的分析基本上是正确的。他对国际贸易的产生原因首先作了理论探讨,同样应予肯定。同时,他指出,国际贸易可以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而不是一个“零和游戏”。可以说,斯密把国际贸易理论纳入了市场经济的理论体系,开创了对国际贸易的经济分析。但绝对优势贸易理论的局限性很大,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有些国家比较先进发达,有可能在各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具有绝对优势,而另一些国家可能不具有任何生产技术上的绝对优势,但是贸易仍然在两种国家之间发生,而斯密的理论无法解释这种绝对先进和绝对落后国家之间的贸易,从而暴露出他的理论具有明显的缺陷和不足。

三、比较优势贸易理论

在亚当·斯密之后的另一位著名的古典经济学家是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其贸易学说是他整个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卫·李嘉图所创立的著名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Comparative Advantage Doctrine)奠定了国际贸易理论演进的重大基础,以后一个多世纪的有关研究很大程度上都是对其理论的补充、发展和修正。李嘉图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一书论证了以“比较优势贸易理论”为中心的国际贸易理论。 作为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考察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同亚当·斯密一样,也是从论述个人的分工和专业化开始,而且也明确指出,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活动应该根据各国的自然优势和后天获得的优势来进行。所不同的是,斯密讲的优势是指绝对的优势即生产成本绝对低于别国,而李嘉图心目中的优势则是一种相对的优势,也就是比较优势。李嘉图反对把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和基础建立在各国绝对优势的差别上,认为这种理论无法解释所有产品都不具有绝对优势的国家同样要参与国际交换的现实。

那么,什么是比较优势呢?某种商品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可以用相对劳动生产率、相对生产成本或者机会成本三种方法来确定。

(1)用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来衡量。相对劳动生产率是不同产品劳动生产率的比率,或两种不同产品的人均产量之比。用公式表示则可写成: 产品A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相对于产品B)=产品A的劳动生产率(人均产量:QA/L) 产品B的劳动生产率(人均产量:QB/L) 如果一个国家某种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高于其他国家同样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该国在这一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反之,则只有比较劣势。

(2)用相对成本来衡量。所谓“相对成本”,指的是一个产品的单位要素投入与另一产品单位要素投入的比率。用公式表示: 产品A的相对成本(相对于产品B)=单位产品A的要素投放量(aLA) 单位产品B的要素投放量(aLB) 如果一国生产某种产品的相对成本低于别国生产同样产品的相对成本,该国就具有生产该产品的比较优势。

(3)一种产品是否具有生产上的比较优势还可用该产品的机会成本来衡量。 产品A的机会成本=减少的B产量(?QB) 增加的A产量(?QA) 李嘉图指出,从个人之间的分工来看,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例如,在制鞋和帽两方面甲都比乙强,不过制帽只强1/5,而制鞋要强1/3,甲的更大优势在制鞋,乙的更小劣势是制帽。所以,甲专门制鞋而乙只制帽,然后双方通过交换都能得到更多的鞋和帽。这就是说,尽管乙在两方面都具有绝对劣势,但那种绝对劣势较小的商品生产(制帽)实际上就是他能得到“比较利益”的相对优势。因此,贸易活动中的相对优势既是指更大的绝对优势,或较小的绝对劣势。这种优势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的相对差异带来的,反映了它在生产成本上的相对差异,所以又称为“比较成本说”(Comparative Cost Doctrine)。李嘉图进一步强调,这种优势标准其实更加适用于国际贸易。这是因为,劳动、资本、资源等生产要素不可能轻易地在国与国之间随意流动,经济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既不会也不可能把它们的居民全部移送到富国,它们唯有正视本国实情,通过国际分工与贸易来增加本国财富。所以发挥相对优势是至关重要的。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不仅论述了国际贸易能够互惠互利,而且阐明这种国际贸易利益具有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普遍意义。更重要的是,他指明了取得国际贸易利益的关键所在,那就是在自由贸易条件下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这是其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思想,它准确地概括出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极具启迪意义。

必须指出,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说”是个简化了的理论模式,有着许多重要的假定作为前提条件。大致说来,主要有如下八条:

1、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它们只生产两种产品。此即所谓的两个国家、两种产品模型或2×2模型; 两种产品的生产都只有一种要素投入:劳动;两国在不同产品上的生产技术不同,存在着劳动生产率上的差异;给定生产要素的供给量,要素可以在国内不同部门流动但不能在国家之间流动;规模报酬不变;完全竞争市场;无运输成本;两国之间的贸易是平衡的。

以上八个假设条件对正确理解“比较优势说”十分重要。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不仅在历史上起着重要的进步作用,而且对西方贸易理论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进行国际贸易要扬长避短、将劣势转为优势的思想,也显然具有很重大的现实意义。不过,单纯强调取得比较利益主要是一种静态的微观的分析,而出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考虑,有些外贸活动(如进口生活必需品、对外援助等)并不能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因此,不加分析地对待比较成本说,也是不恰当的。

四、比较优势贸易理论的发展

古典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是指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学说,它们的核心思想是自由贸易和比较利益。两位古典经济学派大师提出和阐发的自由贸易学说,始终得到极大多数西方学者的赞成和拥护。“比较优势贸易理论”不断地得到补充、发展和修正,从中演化出许多新的理论学说。本章下面所涉及的一般是20世纪30年代以前提出的理论内容。 相互需求说

约翰·穆勒通常被看作是“最后一个古典主义者”,他也自称为斯密、李嘉图的追随者。由于李嘉图没有阐明国际商品交换比率究竟如何确定以及贸易利益将怎样分配的问题,也未考虑需求因素对国际贸易的重要影响。于是约翰·穆勒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中作了进一步的阐发,提出了他的“相互需求学说”(Reciprocal Demand Doctrine)。

同李嘉图一样,约翰·穆勒也认为:国际交换的产生基于两国比较成本的差别;国际贸易的利益表现在可以进口廉价的商品,节约本国的劳动力,并且促进全世界的生产效率的提高;价值规律在国际交换中的作用又明显不同于国内。他进一步认为,国际商品的价值取决于为了得到该商品所须支付给外国的本国商品的数量,换言之,外国商品的价值由国际贸易条件所决定。为此,他明确提出了“国际价值”概念,并第一个作了详尽的考察。约翰·穆勒的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是关于国际价值论的分析。但是,穆勒的所谓国际价值是指国际交换中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比率,实际上就是贸易条件。其理论涉及的是物质产品的增加和分配问题,即讨论国际贸易利益问题,并不研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有否增加的问题。 穆勒讨论了国际商品交换比率的上下限问题。实际贸易条件就是均衡贸易条件,它是由两国的相互需求决定的。

穆勒又进一步指明了相互需求对国际贸易利益的影响。国际贸易利益的大小取决于贸易交换比率的范围的大小。两国国内交换比率的差异越大,可能获得的贸易利益也越大。这种贸易利益在两国之间分配的多寡,则决定于具体的交换比率。上述内容就是穆勒的相互需求学说,用他自己的提法,叫做“国际需求方程式”或“价值法则”。

穆勒明确论证了国际贸易条件变动的范围和贸易利益分配各为多少,对完善和发展比较利益论不失为一个重要贡献。力图从需求方面深化有关的认识和分析,本身也是不可取的。但是,商品价格虽然受到供求关系的重要影响,毕竟不能脱离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因而穆勒所解释的比较利益和国际价值背离了劳动价值论的方向,并产生重大的错误影响。 讨论与思考练习

1.什么叫国际分工?它对国际贸易有什么作用? 2.国际贸易与国际分工之间是什么关系?

3.哪些因素影响着国际分工的发展?试举例说明。4.简述亚当·斯密的国际贸易理论?

5.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有什么重大意义?试联系实际加以说明。

第三章 要素禀赋理论

[本章要点]

1、如果像李嘉图模型所假设的那样,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那么产生比较优势的唯一原因就是各国之间劳动生产率的不同。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各国间劳动生产率的不同只能部分地解释贸易产生的原因。贸易还反映了各国之间资源的差异。在H-O定理中,生产要素不只一种。在每一个地区,应该进口那些昂贵生产要素占较大比重的商品而生产那些便宜生产要素占较大比重的商品,可见,生产要素禀赋的不同即决定了各国的相对优势和贸易格局,又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

2、在理想的模型中,国际贸易会导致两国要素价格相等。实际上,由于资源差异、贸易壁垒和技术差异的原因,完全的要素价格相等化是不存在的。

3、二战后,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检验H-O定理,但不少经验性工作非但不能证明该学说的有关观点,反而得出完全相对立的结论,其中最著名的里昂惕夫之谜。尽管实证研究的结果有反对H-O定理的,但也有支持的,大多数研究者并不相信只是资源差异就能解释世界贸易模式或世界要素价格。相反,似乎有必要充分看到国际上实际存在的技术差异。然而,H-O定理仍然相当有效,尤其是用来分析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时。围绕里昂惕夫之谜所进行的研究和解释又导致了战后初期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产品生命周期说,产业内贸易说都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国际贸易进行的原因。

一、要素禀赋说

H—O定理,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在其诞生一个世纪以后,遭遇到严重的理论挑战。著名的瑞典经济学家贝蒂尔·戈特哈得·俄林(Bertil·Gotthard·Ohlin,1899—1979)接受他的老师伊·菲·赫克歇尔(Eli F.Heckscher 1879-1952)的基本论点和大致思路,撰写出一部重要的现代国际贸易理论著作《地区间贸易和国际贸易》(1933年)。在这部被称颂为作出开创性研究的著作中,俄林系统阐发了生产要素禀赋学说(Theory of Eadowment),用以说明国际贸易的起因和影响,这就形成后人称作的赫克歇尔—俄林学说(简称H—O学说或模型)。由于该学说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又一块基石,俄林还于1977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俄林首先创立了区域贸易学说。他认为,地区是进行贸易的最初的基本单位,地区间贸易的发展才演化成国际贸易。这里地区的划分不是人为的,其划分标准是生产要素的天然禀赋。所谓生产要素禀赋,指的是生产要素的供给状况。例如有的地区劳动力充裕,有的地区资本量雄厚,有的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同样是自然资源丰富或自然条件良好,矿藏、水源、气温、湿度、日照、降雨等方面又会有众多差别。总之,不同地区的生产要素的供给状况或者说生产要素比例有着明显的差别,地区间贸易就是在这种基础上展开的。就全世界而言,一个大地区可以包括若干个国家,一个小地区又可以只是一个国家的一部分。因此,国际贸易实际上是区域贸易的组织部分。但是,国际贸易毕竟不同于区域贸易的其他形式,因为各国之间的贸易障碍最多,它们的货币制度、国家利益和国内经济发展特点各自不同,这些都使国际贸易具有其特殊性。因此,国际贸易是最为重要的贸易方式。

依据上述分析,俄林较严密地阐发了要素禀赋说。他明确指出,商品价格在国家之间的绝对差异是产生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当同种商品在不同国家里用同种货币表示的价格不同时,商品从价低的国家输往价高的国家,只要价格差额大于运输成本等费用,这种贸易对双方都有利益,即能够得到的商品都比自己生产的更多。不过他强调,虽则国际贸易的产生起因于商品价格在国家之间的绝对差异,但它真正能发生的话,还须具备重要的前提条件,即贸易双方商品的国内价格比例必须不同。这是因为,没有这种商品的相对价格差异,就无比较优势可言,国际贸易自然无从发生。他又进一步指出,商品相对价格不同是由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不同所决定的。很清楚,商品价格的国际差异来自各国生产成本的差异。生产同种商品,有的花费较多的成本,有的则用较少的成本,前者的价格就会高于后者。

那么,如何衡量生产成本的大小呢?俄林认为,这是商品生产所支付的要素费用即要素报酬所决定的。支付工资、利息、地租的货币额越多,意味着所花费的生产成本就越高。简言之,商品价格的不同取决于生产要素价格的不同,所以,反映商品比较优势的相对价格的差异自然来自生产要素的国内价格比例的不同。这可用表3.1加以说明。这里必须注意,俄林通常采用两个国家使用两种生产要素(劳动和资本)生产出两种商品进行贸易的分析模式,即2×2×2模型。同时为了更明了地说明问题,他还假设两国生产的物质条件或技术系数都一样,即生产要素的密集性相同。此外,俄林仍继承李嘉图的大多数假定。

自从要素禀赋理论提出以来,经济学家们就开始对其进行拓展。在所有拓展中,最有意义同时也是影响较大的,是一系列基于要素禀赋理论的“定理”的提出与阐发。除了赫克歇尔-俄林的理论“定理化”之外,经济学家们还提出并归纳了一些重要的定理。与基本理论本身联系密切的定理主要有三个:两个是关于商品价格变动与要素价格变动之间关系的定理,一个是关于要素禀赋变化及其影响的定理,分别称为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与雷布琴斯基定理。这些定理是在要素禀赋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国际贸易的影响和后果,是H—O学说的又一重要内容,有些人称为广义的要素禀赋说。

1、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

按照H-O定理推断,国际贸易首先会促使两国同一种商品价格趋于一致:封闭经济下本国较为便宜的商品受到外国较高价格刺激而大量出口,价格随之上升;本国原来较为昂贵的商品受到较为便宜的进口货冲击而价格下降。如果不考虑运输成本与贸易壁垒因素,国际贸易带来的最终情形便可想而知:两国同一种商品的价格均等化。由于商品价格是由要素相对价格决定的,因此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商品相对价格的上述变化对要素相对价格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现以商品X(假定它是资本密集型产品)相对价格上升为例,考察一下商品相对价格变动变动是如何影响要素价格的。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生产要素在每一部门的报酬等于其边际产品价值,即等于其边际产出与商品价格的乘积。在均衡条件下,生产要素在所有部门的报酬应当是相同的。此时,如果商品X的相对价格上升,那么X部门的资本和劳动报酬与Y(假定它是劳动密集型产品)部门就不再保持一致,X部门的资本和劳动可以获得比Y部门更多的报酬,于是资本和劳动就会从报酬低的Y部门流向报酬高的X部门。由于X部门是资本密集型的,所以,X部门生产扩张需要相对较多的资本与较少的劳动相匹配。但由于Y部门是劳动密集型的,Y部门只能释放出相对较少的资本和更多的劳动。于是在生产要素重新配置过程中,对资本新增加的需求(X部门生产所增加所需的资本)超过了资本新出现的供给(Y部门所释放的资本),而劳动新出现的供给则超过了对劳动新增加的需求,从而在要素市场上,资本价格将会上涨,而劳动价格将会下跌。

随着生产要素价格的重新调整,每个部门中的厂商在生产中所使用的资本-劳动比率也将发生变化。由于资本变得相对越来愈昂贵,劳动变得相对越来越便宜,所以每个部门的厂商都会调整其要素使用比例,尽管多使用变得便宜了的劳动,来替代一部分变得昂贵了的资本。最后,每个部门所使用的资本-劳动比率都要低于X相对价格变化之前的要素使用比例。

由以上分析可知,X相对价格上升导致它所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资本名义价格上升,以及另一种生产要素-劳动名义价格的下降。但要素名义价格的变化说明不了要素实际价格的变化,只有将要素名义价格的变化与商品价格的变化加以对比之后,才能确定要素实际价格的变化。在均衡状态下,劳动和资本的价格分别为:

w=PX×MPLX=PY×MPLY (3.1) r= PX×MPKX=PY×MPKY (3.2) 上面两个表达式表示在均衡条件下,资本和劳动价格是如何决定的。其中w,r分别代表劳动、资本的价格(或报酬);MPLX,MPLY分别表示劳动在X、Y两个部门中的边际产出,MPKX,MPKY分别表示资本在X、Y两个部门中的边际产出。由(3.1)和(3.2)两式,可以得到: w/PX=MPLX, w/PY=MPLY (3.3) r/ PX=MPKX, r/ PY=MPKY (3.4) 上述各等式的左边均表示要素的实际价格和报酬,即各生产要素的名义价格或报酬若分别用于购买X、Y商品时,所能够买到的X、Y的数量。上述表达式表明,要素的实际报酬等于其边际生产力。由于在规模收益不变的条件下,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只取决于两个要素的使用比例,与两个要素投入的绝对量没有关系,因此,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化对要素实际收入的影响只取决于两种商品所使用的要素比例的变化。当X的相对价格上升时,X、Y两个部门所使用的资本-劳动比率均下降。由(3.3)、(3.4)两式可知,r/ PX, r/ PY均上升;而w/PX, w/PY均下降,即X相对价格上升后,资本的实际价格或报酬上升,劳动的实际价格或报酬下降。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结论:某一商品相对价格的上升,将导致该商品生产中密集使用的要素的实际价格或报酬上升,并使另一种生产要素的实际价格或报酬下降。这个思想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斯托尔帕(W.F.Stolper)和萨缪尔森两人共同阐发并论证的,因此被归纳为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The Stolper-Samuelson Theoren)。

由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可以引申出另一个重要结论:国际贸易会提高一国丰裕要素所有者的实际收入,降低稀缺要素所有者的实际收入,原因在于贸易后一国出口商品相对价格上升。根据H-O定理,一国出口商品实际上是在间接地出口其丰裕要素。按照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出口商品价格的上升将导致该国丰裕要素实际报酬上升,稀缺要素实际报酬下降。这一结果的重要涵义在于:国际贸易虽然可以改善一国整体的福利水平,但这种福利水平的分配在不同要素拥有者之间是有差别的,贸易会对一国要素收入分配格局产生实质性影响。

2、国际贸易与要素价格均等化

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的进一步发展,便是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这一定理的基本涵义是:随着自由贸易的发生,两国间产品的价格将趋于均等,并将使得两国间要素的价格也趋于均等。

二、里昂惕夫悖论

二次大战以后,随着经济计量方法等经验检验手段的发展,西方学者纷纷从不同角度用经验资料来验证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和赫克歇尔—俄林学说。一些著名国际贸易理论家所作的几项有重要影响的验证工作,似乎证实了李嘉图理论的有效和正确。但是,关于赫克歇—俄林学说的验证则出现复杂情况,不少经验性工作非但未能证明该学说的有关命题,反而得出完全相对立的结论,其中最著名的是里昂惕夫的研究。

50年代初,瓦西里·里昂惕夫(M·Leon tief,1906—)运用他首倡的投入产出分析法,试图验证赫—俄学说。他根据1947年美国200种产业部门的出口产品和进口产品的资料,编制了美国的投入产出表。他假设美国减少出口品生产和进口品的数值都为100万美元,然后考察它们各自的资本与劳动的比率有何影响:当出口减少时,将有多少数量的资本和劳动会多余,而当进口替代商品生产增加时,资本和劳动的需求量会如何增加。按照赫—俄学说,一国出口的是密集使用本国丰裕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进口的是密集使用本国稀少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一般认为美国是个资本丰裕的国家,它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商品,进口劳动密集型商品。因此,里昂惕夫期望他的验证将表明,出口产业部门将有相对多的资本量被释放出来,而进口替代产业部门会相对需求较多的劳动量。可是,他所发现的恰好是完全相反的结果。 需求偏好论

有人认为,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确实决定了一国的比较利益,促使其出口那些密集使用丰裕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不过需求偏好状况可能会抵消这种作用。如果一国的需求状况特别偏好那些密集使用了本国丰裕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这就可能使得这类物质数量上十分丰富的商品相对需求而言却是稀少的,因而它此时就会改变原先的贸易结构,进口而不是出口该类商品。因此,美国尽管是一个资本丰富的国家,如果它对资本密集产品相对说来有很高国内需求,则完全可能进口这类商品。可见,单是根据进出口商品的生产要素数量资料,并不能对要素禀赋说作出任何推论。应该说,这种说法在理论上能够解释“里昂惕夫之谜”,但它未能找到多少经验证据予以支持,因而没有被人们所接受。

(一)劳动高效率论

里昂惕夫自己有种解释,美国工人的劳动效率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大约达到别国的3倍),如果美国的劳动供给按照劳动效率的高低加以调整,即现有的劳动量乘以3倍,那么,美国实际是一个劳动相对丰富、资本相对稀缺的国家。所以里昂惕夫之谜的出现就不足为怪了。至于美国劳动效率高,是因为工人所受的文化教育和职业培训较好、企业管理水平高以及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他还用美国出口产业部门的工资高于进口替代产业部门的工资作为事实证据。但是,这种基于劳动熟练程度有差别的解释,违背了赫一俄学说中劳动同一性的假定,又夸大了美国工人的劳动效率(别人证明至多是1.2-1.25倍),反而真正接受的人也不多。

(二)要素密集逆转论

有人认为,由于生产要素的价格在每一个国家是不相同的,那么,在一组要素价格下,商品A相对商品B而言就是资本密集型的,而在另一组要素价格下,商品A却变成了劳动密集型的,这就是说,判断一种商品究竟属于哪一种要素密集型产品并没有绝对的标准。例如,农产品在美国被看成是资本密集型的商品,而在广大经济落后国家则是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这就是要素密集的倒转。这样,美国进口的商品本来明明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但在美国国内可能属于资本密集型的,从而在美国人心目中造成一种错觉,似乎进口品以资本密集型为主。这种解释明确否定赫一俄学说关于一种商品总是以某种要素密集型方法所生产的假定,实际上指明了它的重大缺陷,具有一定的说服力。然而,该解释面对着大量与其相矛盾的事实,仍然未能令人信服地证实要素密集逆转具有普遍性,因此有些人认为它还是没有能用要素禀赋不同来解开此谜。 综上所述,里昂惕夫对赫一俄学说的验证,不仅开创了用投入-产出法一类经验手段检验理论假说的先河,大大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实证研究,而且第一个指明该理论学说与事实相悖逆,从而促进了战后各种各样贸易理论和见解的涌现。可见,里昂惕夫之谜的发现已成为战后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石。对该谜的种种解释,也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赫一俄学说,而只是试图改变该学说的某些理论前提以适用实际情况。这表明,比较利益说仍是这些理论解释的内核。

(三)新要素贸易论

如果说有关里昂惕夫之谜的种种解释主要还是为了维护赫一俄学说的适用性,那么另外一些学者针对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情况、新特点,又提出不少比较新颖的理论,则直接修正和发展了赫一俄学说。其中一部分人仍然沿袭使用生产要素禀赋差异来论述国际贸易的传统做法,但同时赋予生产要素以新的内涵,扩大了它的应用范围。由此而产生的新理论统称为“新要素贸易说”,它主要有以下几种。

人力技能论。

这种理论认为,赫一俄学说关于劳动同一性的假定不符合实际,因为一国的人力资源是由教育水平、劳动熟练程度、职业、生活方式各不相同的人们所组成,同本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关系密切,所以各国的人力结构并不一样,不可能提供同质的劳动。劳动的技术熟练程度有不同的等级,熟练劳动和专门技术不应该同非熟练劳动相提并论,它们是一种“人力技能”,以它们为主创造的是技能密集型产品。按照这样的区分,美国、瑞典、联邦德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相对丰富的人力技能,即熟练劳动在劳动总量中的比例占50%以上,而印度一类较贫穷的国家的非熟练劳动占多数。进一步的经验研究也表明,前一类国家趋向于出口技能密集型产品,而后一类国家则出口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例如,美国出口产品所使用的熟练劳动的比例显然要比进口替代产品的高,进口产品则是非熟练劳动的比例较大,可见人力技能也可单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

同物质资本一样,创造人力技能也需要通过储蓄和投资来形成,所以人力技能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人力投资。具体地说,劳动者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向劳动者的健康、教育、职业训练等方面的投资,劳动力投资上的差异造成了人力技能以及技术禀赋的差异。换言之,一国向劳动力花费的投资越多,所造就的人力技能就越多越高。而熟练劳动者可以不断取得较高的收入,国家也能因人力技能而获得更多的财富。

显然,把创造人力技能当成一种人力资本,指明教育、文化、卫生、公共福利等方面的投资是形成一国人力技能禀赋进而获得国际贸易比较利益的极其重要源泉,有助于合理地解释里昂惕夫之谜。但严格地说,这种理论只是对生产要素禀赋说的进一步扩展,还没有独特的理论创新。 研究与发展论。

这个理论强调的是“研究与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对于国际贸易比较利益具有重要作用。“研究与发展”要素是指经济发展过程中用于研究和开发各种各样新项目、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它通常用一种新形成的产品中有关研究开发的指标加以衡量。从战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它们的高度重视研究与开发的投资,使得该要素成为迅速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决定力量。例如,有人根据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和科研、技术人员在全部在职人员中的比例等指标,分析了美国19个产业的有关资料以及同出口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其中五个高技术水平的产业在这方面十分突出,其研究开发费用占19个产业的89.4%,科学家和工程师占85.3%。值得强调的是,它们只占19个产业销售量的39.1%,但其出口量却占72%。这显示出美国是个研究与发展占优势的国家,而研究与发展密度高的产品必然就是知识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因而它能据此取得国际贸易的比较利益。 技术差距论

1959年,美国经济学家波斯纳(M.A.Ponser)首先运用技术创新理论修正赫克歇尔-俄林模式,提出了技术差距论。

这种理论认为技术也是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因为它改变土地、劳动和资本在生产中的相互比例关系,提高这三者的生产率。因此,同人力技能、研究与发展等要素一样,技术进展也决定着一国生产要素禀赋状况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利益。可见该理论同样是对赫一俄学说的补充和扩展。不过该理论是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发展的。技术进展是过去以研究与发展工作进行投资的结果,所以强调技术进展对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作用,实际上也是强调“研究与发展”要素的作用。 技术进展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发展出新的更富效率的方法来生产现有的产品;另一种则是发明出崭新的产品或改进现有的产品。在第一种方式下,技术进展提高了要素的生产率,同时又导致各国之间出现技术差距;在第二种方式下,获得新技术的国家能够出口新产品,并在一段时间里垄断出口优势。简言之,技术进展使得一国能享有特殊的贸易利益。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一种新技术从创新国转移到其他国家存在一个时差即“仿效差距”。一种新产品进口后,本国消费者认识到它是国内商品的完全替代品从而对其产生需要,会有一段时间间隔,这称为“需求差距”。从新产品进口后到本国生产者意识到它的竞争性威胁,进而摹仿生产加以抵制,也会有一段时间间隔,这又称“反应差距”。正是这两种差距之间的时间差异,决定着国际贸易的可能性和国际贸易利益的大小。这就是说,技术创新国将新产品出口到需求差距比仿效差距更短的国家,就能获得贸易利益,仿效差距中的需求差距越短(即反应差距越长),创新国的贸易利益就越多。可见,技术差距是技术创新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相对优势乃至出口垄断优势的症结所在。

一般说来,需求差距总比反应差距要短,所以创新国能够得到贸易利益。反应差距的长短取决于规模经济、关税、运费、国外市场规模收入弹性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如果创新国从新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取得了规模经济(即因生产规模适度而带来的生产节约),并且关税和运费较低,进口国的收入水平和收入弹性较低而市场又较狭小,那么就有利于继续保持创新国的出口优势。反之,进口国的反应差距就会缩短,创新国的贸易利益相应减少。

(四)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在许多西方学者看来,用技术差距来解释技术要素对于国际贸易的重要性,还没有清楚地说明仿效差距的具体演变过程,也未指明技术进展所创造的新产品会对国际贸易产生哪些影响。为了解答这些问题,1966年,美国经济学家弗农(Vernon Raymand)在其《国际投资和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国际贸易》一文中,建立了国际贸易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分析了产品技术的变化及其对贸易格局的影响,并提出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product cycle)直接解释美国制成品出口的周期性变化,以及贸易模式的动态变化。以后许多经济学家如威尔斯(L.T.Wells)、赫希哲(Hirsch)等对该理论进行了验证,并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了这一理论。

按照这个理论,一个新产品的生命周期要经历三个阶段:新产品阶段、成熟阶段、标准化阶段。 在第一阶段,产品仍属新颖,技术上是新发明。美国垄断着某种新产品。由于生产一种新的高级产品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而美国拥有雄厚的科学技术力量,重视研究与发展的投资,人力资本也十分丰富,所以它在新产品开发上占有优势。而国外对这一项新技术知之不多,而且国外生产者起而仿效生产新产品会有个时滞过程。因此,美国此时垄断着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需求。

在第二阶段,技术已经成熟,生产过程已经比较标准化,成熟的生产技术也随着产品的出口而转移,外国生产者开始仿制新产品。美国新产品在国外打开销路后,吸引了发达国家的大量消费者。随着新产品日趋成熟,生产过程逐渐稳定和完善,生产成本会有所下降。但是,美国进口货要支付运费和交纳关税,又花费大量的科研发展费用,加之劳动力成本特别高,这使得美国进口货的价格比本国生产同类产品要高。于是在本国仿制新产品后,美国产品因为处于价格竞争劣势,只能逐步退出这些发达国家市场,它的出口市场开始缩小。

在第三阶段,技术已不再是什么新颖的和秘密的了,生产过程已经标准化了。此时劳动力成本则成为决定产品是否有比较优势的主要因素。此时,原来的发明国(美国)既更新换代了技术上的比较优势,又缺乏生产要素配置上的比较优势,不得不开始进口,而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呈现出不可比拟的比较优势。于是该产品的生命周期在美国结束。

但是这种产品的周期在其他发达国家仍继续着。当它们大量出口该种产品时,有一些后起的国家也会开始仿制它们的产品,进而同它们展开各种市场的竞争,即按照产品生命周期不断地演进,直到它们的市场也被后起国家的同类产品所占据为止。总之,新产品的传播和其进出口的消长犹如海涛奔腾,一浪又一浪地向前推进。

必须看到,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一种动态的理论,产品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情况下会有各自的特点。从产品的要素密集程度来看,会随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演进而有规则地变化。在第一阶段即新产品时期,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都须改进和完善。需要科学家、工程师和高技术熟练工人的大量劳动。此时的产品属于技能或技术密集型。在产品即将或已经进入增长的时期(主要是第二阶段),产品创新国已经采用大规模生产的方式来制造该产品,即已转入正常的生产阶段,相应地,要素投入已转而主要使用半熟练劳动,产品的生产也改变为资本密集型。等到产品成熟时期即第三阶段,其特点表现为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长期生产,劳动技能相对变得更不重要,产品的资本密集程度自然较前更高。

从产品的需求状况来看,整个生命周期也发生有规则的变化。在新产品时期,生产者数目很少,产品缺乏相近的替代品,又主要满足高消费水平的需要,所以产品的价格昂贵,其需求面狭窄。到了产品增长时期,市场不断扩大,参与竞争的生产者大量增加,生产成本也趋于下降,此时只有降低价格才能放大产品销路。这样,比较便宜的价格又刺激了该产品的需求。进入产品成熟时期后,该产品已经标准化,各国的技术差距拉平,大规模生产已普遍化,于是生产者之间展开激烈的价格竞争。

从不同类型国家的相对优势来看,它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也有不同特点。第一种类型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最发达国家。它们工业先进,技术力量雄厚,资本和自然资源相对丰富,国内市场广阔。

因此,它们研制新产品有明显优势,生产增长产品也获益甚多。第二类是较小的发达国家,它们同样有丰富的人力资本和科技力量,国土虽小而发达。但是它们国内市场狭小,过份依赖出口,致使其生产优势到了产品增长时期就减少,进入成熟阶段更是完全丧失。因此,它们主要适合于研究开发新产品。第三类是经济后起的国家。它们拥有相对丰富的熟练劳动,资本比起技能和科研力量还相对丰裕些,因此生产成熟产品占有优势。况且成熟产品的国际市场比较健全,出口也比较健全,出口也比较容易。可见,不同国家应该只生产那些在生命周期中处于本国具有相对优势阶段的产品。

总之,产品生命周期学说从产品的生命运动过程以及同赫一俄学说相结合,说明了比较利益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它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从一种类型国家转移到另一种类型国家,因而不存在那种一国能永远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显然,它比传统的贸易理论前进了一大步,而且可以用来解释工业品的国际贸易格局,它对我们确定进出口贸易的方向和重点,同样颇具启发意义。

(五)产业内贸易理论

6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了新的特点,即绝大多数国际贸易量在要素禀赋相似的国家之间进行,而且大部分贸易具有在同一产业内进行的性质,甚至还出现相同产品的互相买卖。此外,战后国际贸易虽有巨大发展,但对资源重新配置和收入分析的变化不见得有很大影响。这些都是传统贸易理论无法给予解释的。不少人先后对此作了探讨分析。70年代中期,格鲁贝尔、劳艾德、克鲁格曼7[4]等人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产业内国际贸易理论,并指出产业内贸易发生的主要依据是产品的异质性、规模经济、需求偏好,引起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界的广泛兴趣。

所谓产业内贸易,是指一国同时存在着进口和出口同类产品的贸易活动,或者说贸易两国彼此买卖着同一产业所生产的产品。同类产品是那些消费上能够互相替代而生产上又投入相近或相似的生产要素的产品,它还有同质和异质的区分。同质产品是指性质完全一致因而能够完全相互替代的产品,如同样的水果、砖等。国际贸易中出现同质产品的买卖,往往来自如下原因:第一,许多原材料(如黄沙、水泥等)单位价值低而运输成本相对很高,消费者应该尽可能靠近原料供应地来获得它们。所以一国可能同时进口和出口大宗原材料。第二,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大量开展转口贸易和再出口贸易,其许多进出口商品的形式自然基本不变。第三,由于一些产品(如水果、蔬菜)具有季节性特点,一个国家会有时进口而有时出口这类商品。第四,某些商品的价格被人为地扭曲(如国家干预导致某些国家一些商品的国内价格明显低于世界市场价格),为了利润极大化,私人企业便同时进出口一些同样的商品。第五,出于经济合作或特殊技术条件的需要,有些国家也进行某些同质产品的交易。这些同质产品贸易只要加入运输成本等一类因素的分析,都仍然能用赫一俄学说加以说明。因此,异质产品贸易分析是产业内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按照产业内贸易理论,异质产品是那些不能完全互相替代的产品。在人们日益追求生活质量的时代里,在科技进步的作用下,出口产品要真正能跻身于世界市场,已不再是依赖其生产要素禀赋的优势,而在于凭借它的某些特色来满足消费者的欲望,因此同一类商品也会有异质性。例如同样是轿车,它们的牌号、款式、性能以及销售服务都可能有所不同,它们都是具有异质性的同类产品。应该看到,正是这种异质性构成了产业内贸易的基础。如果一国消费者对外国产品的某种特色产生了需求,它就可能出口和进口同类产品。比方说,美国轿车豪华舒适,日本轿车轻便省油,两国都有一部分人需求对方轿车的特色,于是两国就同时进口和出口轿车。可见,生产要素禀赋相同或相似的国家之间同样可以进行贸易活动。这样,产业内贸易理论就解释了赫一俄学说所无法说明的战后国际贸易的重要特点。

然而,既然产业内贸易并不来自要素禀赋的差异,那么这种贸易利益又来自何处呢?该学说认为,规模经济是获取产业内贸易利益的来源。一个国家享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它的成本就是随着产量增加而减少,从而得到了生产的优势。这样它的产品在贸易活动中的竞争能力必然大大提高,占据贸易优势,取得贸易利益。规模经济的优势可以分为两种:就静态意义而言,它是指由于延长生产期、减少机器设备的闲置期,缩短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库存期、提高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等导致单位产品成本大为下降。从动态的角度看,它是指随着生产者的生产经验不断积累而带来越来越多的经济优势,很显然,只要两个国家在两种具有异质性的同类产品生产上各有规模优势,它们就可能发生产业内贸易并且各自获得利益。

规模经济是引起产业内贸易的另一个原因。规模经济通常可以分为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因此它与国际贸易模式的决定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内部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

要理解规模经济必须先搞清楚一个概念,这就是规模报酬。规模报酬(returns to scale)是指所有投入要素同比例增加时,即生产规模扩大时,总产量的变化情况。根据产量的变化程度,规模报酬可以分为三种情形:(1)规模报酬不变(constant returns to scale),指所有投入的增加导致了产出水平同比例的增加。(2)规模报酬递减(decreasing returns to scale),指所有投入的增加导致了产出水平较小比例的增加。(3)规模报酬递增(increasing returns to scale),指所有投入的增加导致了产出水平更大比例的增加。 上述第三种情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规模经济(scale of economies)。如若存在规模经济,则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总产量增加的速度超过要素投入的增加速度,意味着平均成本下降,生产效率提高。 根据产品平均成本下降的原因,规模经济可分为内部的和外部的。内部规模经济(internal economies of scale)指的是单位产品成本取决于单个厂商的规模而非行业规模;外部规模经济(external economies of scale)则指的是单位产品成本取决于行业规模而非单个厂商的规模。内部的和外部的规模经济对市场结构具有不同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内部规模经济的实现与一个产业或行业内的厂商数量呈反比,即厂商数量越少,专业化程度就越高,规模收益也就越高。内部规模经济依赖于厂商自身规模的扩大和产出的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大厂商比小厂商更具有成本优势,能够迫使小厂商退出市场,从而获得市场实力,也形成了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我们知道,新古典经济学常用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往往是以要素边际收益递减为前提条件的,也是以边际成本递增为前提条件的,这种生产可能性曲线或转换曲线是一条凹向原点的曲线。但若考虑到规模经济因素,则要素的边际收益应当是递增的,而边际收益递增也意味着机会成本递减,机会成本递减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应当是一条凸向原点的曲线。规模经济下的国际贸易模式及利益,可以借助一个简单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图式予以表述。 外部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

一个只存在外部规模经济的行业,一般由许多生产规模相对较小的厂商构成,且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即大厂商比小厂商并没有更多的成本优势。

外部规模经济或外部经济是,由于各种原因某个产业集中在一个或几个特定的区域内集中生产,这种地理上的产业集聚降低了该产业的成本。导致外部规模经济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厂商集中能够促进专业化的供应商形成;二是厂商的地理集中有利于劳动力市场共享;三是厂商的地理集中有助于产生知识外溢。这一切都使整个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所有厂商的成本下降,该产业有一条向下倾斜的供给曲线。产业规模越大,生产成本越低。

这种外部经济的存在决定了贸易模式。具体地说,由外部经济所带来的成本优势,能使该国成为商品出口国。或许出口产业的建立是偶然性的,但一国一旦建立起大于别国的生产规模,该国就会获得更多的成本优势。这样,即使其他国家更具有比较优势,如果该国已先行将产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那么其他国家就不可能成为该产品的出口国。在外部规模经济存在的情形下,贸易模式并不能根据比较优势而加以确定,强烈的外部经济会巩固现有的贸易模式,可能导致一国被“锁定”在某种以无比较优势的专业化分工模式中,甚至可能导致该国因国际贸易而遭受损失。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瑞士的钟表业。

分析外部规模经济,可以在如下假定条件下,借助一个简单的图式进行,假定有A、B两国,两国在某种产品生产上对于单个厂商来说均存在外部规模经济,并且由于厂商内部不存在规模经济,两国的产业都是由许多完全竞争的小厂商构成,竞争的结果使得产品价格等于厂商的平均成本。由于历史原因,A国首先建立了自己的这种产业,那么世界市场的均衡点在 E1,其中产量为Q1,价格为P1。现在,来讨论B国介入生产的可能性。如果B国能够占领世界市场,均衡点变为E2,但B国未曾生产过该产品,即Q等于零,那么有意于从事该产品生产的B国厂商就得按生产成本C0生产,而这是市场所不能接受的。

最主要的外部规模经济一般来自于知识的积累。当某个厂商通过经验积累而提高其产品质量或生产技术时,其他厂商可通过对该技术的模仿从中获益。随着该产业整体知识的不断累积,这种知识外溢有助于产业内各厂商的生产成本下降。

如若考虑产业知识随时间推移而积累导致的劳动生产率提高而非单纯成本下降,则外部规模经济就是动态的。一般情况下,知识累积最初由个别厂商突破,而后通过各种形式的“外溢”与模仿传播至整个产业,导致整个产业整体知识积累的增加,由此使产业平均成本不断下降。这个过程与单个企业的边干边学(learning by doing)极其相似,实际上是单个企业边干边学模式的放大,因此也可以借助学习曲线图式予以描述。

此外,还有人试图从需求角度来解释工业发达国家之间产生贸易的原因,提出了“偏好相似学说”。后来它又被引入产业内贸易理论,成为该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偏好相似学说认为,一种工业品是否可能出口要由它的国内需求来决定。这是因为,生产者对国外市场不可能象对国内市场那样熟悉了解。他们总是面对国内需求来捞取利润,决不会想到满足一个国内不存在的需求。只有长期为国内需求进行生产以后,他们才开始考虑出口产品。同时,一项新产品的发明和生产,也是国内需求推动的结果。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总是首先在国内市场进行,然后才逐渐适应出口需要。而且,只有存在国内需求的商品才会成为具有相对优势的商品。没有国内需求,生产者难以想象出适合国外需求的产品,或者要花费高昂的代价才能得到国外信息,这自然很难产出优势产品。可见,国内的需求结构决定和制约着一国的出口贸易结构。

该理论进一步指出,需求结构的相似程度决定着两国之间的贸易数量。具体地说,两国的需求结构越相似,两国之间贸易量越大。一个国家在将国内贸易延伸扩展为国际贸易以后,它的产品多数会出口到那些需求结构相似的国家。这是因为,两国经济越相似,它们的社会政策制度、经济政策、文化背景的差异相对小些,所形成的“市场隔离”也较小,从而贸易机会就越多,贸易潜力也越大,彼此的贸易利益也可能越多。经济发达国家之间工业制成品贸易的比重不断增大的事实,恰好印证了这点。

那么,怎样来衡量需求结构的相似程度呢?该理论认为,人均国民收入是影响需求结构的最主要因素,两国的人均收入越一致,它们的需求结构越相似,彼此从事贸易的可能性越大。相反,人均收入水平的明显差异倒成了贸易的潜在障碍。例如,一国拥有优势产品,但别的国家因收入较低而对它缺乏需求,彼此贸易自然无从发生。这表明,具有相同或相近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更易于开展彼此得利的贸易活动。

在成本递增的情况下,即使两国的要素禀赋相同,具有相同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但只要两国的需求偏好不同,就仍然存在着通过贸易共同获利的可能性。现在我们来考察由于需求差别而产生的贸易。

在以前的分析中,我们都假定需求是给定的,而没有探讨过各国的需求有什么差别,以及这种差别是怎样决定的。而事实上,各国对各种商品的需求是很不同的,即在同样的价格下,各国消费者愿意并且有能力购买的数量会很不同。 造成各国对同一商品需求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决定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1)实际需求。所谓实际需求指的是地理气候等环境的差别造成的需求不同。(2)喜爱偏好。对商品的不同喜爱偏好主要是由不同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造成的。各国消费者喜爱偏好的差异会造成对同一商品需求不同。不过与实际需求不同,偏好随着各国经济文化的交流和互相影响而改变的可能性比较大。随着喜爱偏好的转移,对商品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3)收入水平。实际上,各国对同一商品的需求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收入水平不同。对耐用消费品、医疗保健、旅游度假、高档住宅等商品的需求,发达国家都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而对粮食尤其是基本谷物的需求,发展中国家则相对比较高。这种需求上的差别是由收入水平不同造成的。 讨论与思考练习

1.为什么说赫克歇尔—俄林学说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又一个里程牌? 2.试用机会成本分析法解释一国在机会成本递增情况下是如何获得国际贸易利益的。

3.什么是里昂惕夫之谜?西方学者是如何解释它的? 4.具体举例说明新要素贸易说同赫—俄学说的关系。

5.根据产品差距理论,模仿时滞与需求时滞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些关系会对贸易产生什么影响?

6.产品生命周期说对我们有什么启发意义? 7.简述产业内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8.西方新贸易理论有何重大特点?请举例说明。 9.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几个阶段?

10.电视机生产是劳动密集型的,每台电视机的生产需要20单位劳动与4单位土地,它的单价为60美元;大米生产是土地密集型的,每500克大米的生产需要1单位劳动与4单位土地,其单价是4美元。

(1)如果本国有120单位劳动和200单位土地,外国有40单位劳动和50单位土地,根据赫克歇尔—俄林理论,这两个国家将有什么样的贸易模式? (2)在何种情况下,现实世界中的贸易模式会不同于赫克歇尔—俄林理论的预测?

(3)根据上面所说的价格,画出电视机与大米的价格与其生产成本相等曲线。

第四章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本章要点] 1.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该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各国对外贸易总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和国别政策。 2.自世界意义上的国际贸易产生以来,国际贸易政策的主导基本上是以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相互贸易关系为准则,同时也体现了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的相互交替。从世界范围看,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大概经历了重商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贸易政策、超保护贸易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自由化、新贸易保护主义等阶段。

3.虽然自由贸易具有效率上的优势,能够带来额外的收益,但是在现实中只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实行自由贸易,多数国家总是希望通过干预贸易来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

4.反对自由贸易而赞成保护贸易的观点主要有:保护幼稚工业论、保护就业论、保护公平竞争论、保护夕阳产业论、改善国际收支论、改善贸易条件论、社会公平论、战略性贸易政策论。

5.贸易政策的决定受不同集团组织起来在政治上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不同能力的影响。单边的贸易自由化往往很难实施,而通过国际谈判缔结贸易协定来削减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就比较容易推行,这也正是多边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原因。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与演变 国际贸易政策的内容与类型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该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是一国总的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为该国经济基础和对外政策服务的。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因各自的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有所不同,并且随其经济实力的变化而不断变换,但就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而言,大体上是一致的:第一,保护本国的市场;第二,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第三,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第四,积累资金;第五,为本国的对外政策服务。 国际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1、各国对外贸易总政策。它是各国从整个国民经济出发,根据本国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及发展战略,结合本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所处的地位而制定的、在较长时期内实行的政策。它是各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基本政策,是整个对外贸易政策的立足点。

2、进出口商品政策。它是各国在本国对外贸易总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结构和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制定的政策。其基本原则是对不同的进出口商品实行不同的待遇。主要体现在关税的税率、计税价格和课税手续等方面的差异。例如对某类进口商品,有时采用较高税率和数量限制手段来阻挡其进 口,有时则对其实施较宽松的做法,允许较多的进口。

3、国别政策。它是各国根据对外贸易总政策,依据对外政治经济关系的需要而制定的国别和地区政策。它在不违反国际规范的前提下,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外贸策略和措施。对不同国家规定差别关税率和差别优惠待遇是各国国别政策的 基本做法。

1、重商主义的贸易政策

最早的国际贸易政策应属重商主义,它产生于15世纪,时值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始积累时期。重商主义认为,贵金属或货币就是财富,人们获取财富的来源是金银矿的采掘和商品的交换,其中商品的交换更具持续性。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要想使这种商品交换能够增加一国的财富总量,就必须开展对外贸易,因为一国范围内的商品交换只能使贵金属或财富实现在不同居民手中的转移,而不能增加该国的财富总量,只有对外贸易才能够增加该国贵金属的总量(假定本国不生产贵金属)。因此,重商主义贸易政策的理论是,国际贸易是一种“零和游戏”,一方得益必定使另一方受损,要增加一国的财富总量就必须在国际贸易中多出口、少进口,实现贸易收支的顺差,形成外国对本国的贵金属支付。为此,国家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奖励出口、限制进口,使贵金属或财富在本国积累起来,从而增加本国的财富总量。

在具体贸易政策重心上,不同时代的重商主义者的主张是不同的,由此而使重商主义的发展呈现出了早期与晚期两个阶段。

早期重商主义流行于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其贸易政策主张的鲜明特征是,强调限制进口甚于鼓励出口,禁止金银输出。这一时期的重商主义者坚持认为,一国的所有进口都会减少它所积累的货币或“财富”,而所有的出口则会增加它所积累的货币或“财富”,因此增加国民财富的贸易政策应该是尽可能少地输入且尽可能多地输出,最好的政策是光输出不输入。由于早期重商主义者特别强调金属货币余额,因此又被称为重金主义或货币差额论。在16世纪中叶之前的大约150年时间内,欧洲主要君主国的贸易政策都带有重金主义的特征。其中最典型的做法,莫过于严禁输出贵金属。比如,英国在爱德华四世统治期间,即1461—1483年间,就将输出金银定为大罪,与叛国罪相提并论。而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法兰西等国,亦有类似法规或政策。对于这一时期欧洲主要国家的政策,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曾经这样来形象地予以描述:“各国彼此对立着,就像守财奴一样,双手抱住他心爱的钱袋,用嫉妒和猜忌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邻居。”

晚期重商主义盛行于16世纪下半叶之后。其鲜明特征是,强调鼓励出口甚于限制进口,为着扩大出口的目的,赞成适当输出金银。认为既然对外贸易是增加国民财富的主要源泉,一国政府就应该大力鼓励对外贸易,而增加国家财富的外贸政策不仅应该鼓励出口,而且应该鼓励那些可以增强本国未来出口能力的进口;只要出于扩大贸易的目的,适当的金银输出是有利的;只要在贸易中始终保持顺差,即出口大于进口,就会增加一国货币存量,因而增加一国的财富。这些思想在英国最著名的重商主义者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的论著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孟在1641年出版的一本小册子中写道:“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对于出于扩大贸易的金银输出,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这就像农民把玉米撒在土地上,初看起来有点疯,但到收获季节,则可以看到他们的远见与智慧。由于晚期重商主义强调贸易差额甚于货币差额,因此晚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贸易差额论。

贸易差额论是重商主义国际贸易思想中的核心内容,比货币差额论得到更为广泛的运用。在这重商主义流行的几个世纪中,西欧各君主国采取的贸易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严格的关税保护政策。对进口货除原材料外,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限制外国制成品尤其是奢侈品的进口。(2)积极的出口鼓励补贴政策。对出口制成品实施财政补贴,现金奖励在国外市场上出售本国产品的商人,禁止本国熟练工人外流和工具设备的出口,为工场手工业者发放贷款等。(3)独占性的海外殖民政策与国家特许贸易体制。各国纷纷开辟海外独占殖民地,发展贸易,政府设立特许贸易公司,独占与某个地区的贸易。(4)国家武力垄断的海上运输。各国竞相颁布《航海法》,实行国家对外贸运输的特许与垄断经营。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 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

大多数贸易理论支持自由贸易政策,但现实中从未有过纯而又纯的自由贸易政策。自由贸易虽会给世界带来经济利益,但也会引起经济利益在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利益集团间的重新分配。一国政府出于某种目的,可以并且必须采取某种手段来干预这种经济利益的分配过程,这正是保护贸易理论的出发点。在一国的不同发展阶段,其保护贸易政策的依据是不同的。

1、主要流行于欠发达国家的保护贸易理论 (1)保护幼稚工业论

在欠发达国家中,贸易保护最重要最流行的依据是保护幼稚工业(infant industry)论。保护幼稚工业论的主要观点是:后起国家的新兴工业起步时如同幼儿一样没有自立能力,在自由贸易环境下,必然会被国外有竞争力的同类工业所摧毁而永无长大的可能,因此在欠发达国家中,政府必须通过征收关税限制国外同类产品的进口,以保护本国的幼稚工业。

这种理论最早是由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Hamilton,1757—1804)于1791年在其《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提出来的。后由美籍德国经济学家弗·李斯特(F.List,1789—1846)予以阐发。李斯特在其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中详细阐述了后起国家推行贸易保护政策的历史与理论。

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是世界经济主义,即只考虑全人类与个人的利益,而没有考虑作为两者中间体的国家的存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不能单纯按照商人的看法从价值理论来衡量,还必须时时考虑与国家现在和将来的生存、发展以及权力等有重要关系的因素,即一国的生产力。按照他的理解,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他指出,从经济方面看,国家必须经过以下各发展阶段:原始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时期,农工商时期。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各国应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农工时期以前的三个阶段,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以便于国内农产品的出口和外国工业品的进口,逐步培育本国工业基础;进入农工时期后,由于本国产业处于幼稚阶段而缺乏竞争力,应采取保护贸易政策以利于本国工业的生存和发展;而到了农工商时期,随着本国工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应消除保护政策来充分享受自由贸易的利益。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保护的对象是受到国外强有力竞争的有发展潜力的幼稚工业,保护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措施是以禁止进口和征收高额进口税为手段。

该理论在逻辑和实践上都证明是正确和有效的,但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着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保护对象的选择。正确地选择保护对象是保护幼稚工业政策成败的关键,为此,许多经济学家提出了各种选择保护对象的标准和方法。如成本差距标准将保护对象定位于具有成本下降趋势,且国内与国际的差距越来越小的产业;要素动态禀赋标准则提出若一国对某种产业的保护,使该国的要素禀赋发生有利于该产业发展或获得比较利益的变化,则该产业是有前途的。二是保护手段的选择。保护幼稚工业的传统手段主要是征收进口关税,但很多经济学家认为,既然保护的目的是增加国内生产,而不是减少国内消费,最佳的策略应是采取生产补贴而不是关税的手段来鼓励国内生产。由于采用关税手段政府可以得到关税收入,而采取生产补贴政府既失去关税收入,又要增加财政开支,因而欠发达国家更多地倾向于采用征收关税限制进口的手段来保护本国工业。

另外,通过限制进口的手段来保护幼稚工业还可能付出一种常常不被人注意的社会代价,即推迟接受和普及先进技术和知识所造成的损失,尤其是在大多数欠发达国家处于幼稚阶段的新兴工业或高科技工业领域。最明显的例子是对电子计算机(电脑)工业的保护。为了保护国内幼稚的电子计算机工业,一些国家对国外的电子计算机实行进口管制。结果是,在发达国家电脑已普及到家庭的电子时代,这些国家的电子计算机仍因价格昂贵而使大多数人望而却步。与彩电、冰箱等不同,电脑不是一般的消费品,电脑的普及价值是整个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先进技术的外溢与普及,限制电脑进口,保护的只是一个行业,拖延的是整个社会的进步,其损失是远远超过所得的。 (2)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观点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以市场的不完全性为基础的。根据不同的情况,学者们提出三种政策可供选择。 抽取垄断租金。 当本国尚不具有潜在的进入者时,政府对外国垄断厂商商品的进口,可选择征收最佳关税的政策。面对进口国政府的政策措施,外国出口商需要确定自己的对策——是将这种关税转嫁给消费者,还是自己承担全部关税。如果转嫁给消费者,进口国市场上该商品的价格就会上升,从而进口国生产成本比较高的厂商就可能进入市场,形成同外国厂商的竞争局面;如果外国出口商承担全部关税,它必须牺牲掉因垄断市场所获得的一部分额外利润或垄断利润。倘若选择后者,进口国政府的关税收入并非是外国进口产品的加价,而是来自外国厂商为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被迫让出的一部分垄断利润。对进口国政府而言,这种租金征收的原则不是满足于单纯的征收关税,而是征收尽可能多的关税或最佳关税。这种关税达到最佳是指,外国企业处在被迫承担关税的边缘。如果征税水平或关税率过高,外国出口商将放弃阻止进口国企业进入市场的战略。

政府征收关税高到外国出口商放弃阻止本国厂商进入市场的战略。外国厂商在进口国市场上居于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如果进口国政府希望通过贸易政策,使本国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发展起来,进入市场,那么政府将采取征收关税的措施。在此情况下,外国厂商可能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承担征收的关税,以便阻止进口国企业进入该市场;二是放弃承担关税,默许进口国厂商进入市场,自己只是作为市场价格的领先者,决定市场价格的水平。而后者正是进口国政府所希望看到的,即希望市场价格高到这样的程度,以致进口国的厂商也能卖出自己生产的商品,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从而达到鼓励本国厂商进一步增加商品生产的目的。对外国出口厂商而言,其被迫接受进口国厂商进入的条件是:采取承担关税战略所获得的垄断利润,少于采取允许进口国企业进入市场战略所获得的利润。相应地,对于进口国政府而言,迫使外国出口厂商选择第二种战略的最佳关税水平是:使外国厂商选择承担关税战略后所得的利润水平,低于选择允许进口国企业进入的利润水平。对进口国自己的企业而言,当它进入市场后,能够在跟随垄断厂商定价的基础上弥补自己的生产成本,并获得可观的垄断利润。由此它受到激励,增加商品的生产,使市场的供应量不断增加,进而使市场价格下降。直到外国垄断者认为,该市场不再具有获取垄断利润的价值时,进口国自己的企业将外国企业挤出该国市场。这一结果正是进口国政府实施贸易政策的目标。 政府对本国的出口采取某种干预政策。当外国厂商退出本国市场后,本国的生产不断增加,直到能够满足本国自己的需求而有余。实际上,在规模经济能够发挥作用的部门或产业,当企业的生产规模足够大时,它的生产成本也会随之降低,从而该国商品不仅在本国市场上代替了外国商品,而且在第三国市场上也会有与外国厂商展开竞争的实力。在本国厂商与外国厂商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政府的某种支持或资助将有利于本国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也就是说,在势均力敌的企业搏弈中,额外的支持将改变整个搏弈的天平。因此,政府对本国企业的某种支持或补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如果在外国市场上,本国企业处于绝对的竞争优势地位,而外国企业处在竞争劣势地位,以致不需要政府的干预或支持,本国企业也能占据竞争的有利地位时,政府宁愿鼓吹自由贸易。但是这里的自由贸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放任,而是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政府所作出的战略性贸易政策选择。如果本国出口企业规模过小,以致在国外市场有限的情况下,形成了本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相互竞争的局面,那么,在此情况下,政府为使本国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或利益,即使本国企业有强有力的价格竞争能力,也要对过度的出口实施干预,从而使本国的出口规模适度。政府的干预工具是对出口征收关税,以便阻止一些生产成本比较高的企业难以在国外市场上获得利润。 讨论与思考练习

1.试论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

2.自由贸易政策信奉者的主要论据是什么?

3.既然自由贸易有贸易保护所不具有的诸多好处,为什么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你估计到什么时候“自由贸易时代”会到来?

4、研究显示,发达国家中消费者为每一个被保护的就业机会付出的代价都不小,为什么政府仍要保护这些行业?

第五章 关税措施

[本章要点]

1、关税是一国政府针对进出本国关境的商品向其经营者即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一国调节进出口贸易和实施本国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关税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本国财政收入;二是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国内市场。关税的种类很多,其征收方法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混合税三种,一般依据海关税则加以征收。

2、一般情况下,进口关税有利于本国的生产者而不利于本国的消费者。

3、在小国情形下,征收关税会降低征税国的整体福利水平,却不能对贸易伙伴国产生影响。小国的福利净损失也就是世界整体福利的净损失。

4、在大国情形下,征收关税对征税国的净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如果关税引起的贸易条件效应比较显著,则有可能改善本国福利;反之,则降低本国的福利水平。大国征收关税会使贸易伙伴国贸易条件恶化,导致其社会福利损失。大国征收关税同样会导致世界整体福利净损失。

5、关税水平可以大体衡量或比较一个国家进口税的保护程度。对小国而言,零关税是最优关税;而大国的最优关税应是征收关税所引起的额外损失(边际损失)与额外得益(边际收益)相等之时的关税水平。

6、关税的有效保护率与名义保护率都反映一国对某一商品的保护程度,但二者往往不一致。如果一国的政策目标是保护最终产品部门,则在关税结构安排上,应对中间产品和原材料少征或免征进口关税。 关税的含义和作用 关税的含义

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是指进出口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商课征的一种税收。由于征收关税提高了进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客观上限制了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故关税又被称为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s)。早在欧洲古希腊、雅典时代,关税就已出现。但统一国境关税是在封建社会解体和出现了资本主义国家后产生的。这种国境关税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借以实施的主要措施之一。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关税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第二,关税具有涉外性,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由于关税在商品的流通过程中征收,进出口商可以把关税税额作为成本的一部分追加到进出口商品上,最终将关税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因此,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同其他赋税一样,关税的征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可预见性等特点。也就是说,关税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强制征收的,是国家无偿取得的国库收入,其数额是按照国家事先规定的税则计征缴纳的,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减免。

关税的征收是通过海关来执行的。海关是设立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其职责是依照国家法令,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行李、邮件、运输工具等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查禁走私、临时保管通关货物和编制进出口统计等。

海关执行海关法令规章、行使管辖权、征收关税的领域称为关境(customs territory;customs frontier),亦称税境或关税领域。货物只有在进出关境时才被视为进出口货物而征收关税。一般情况下,一国关境与国境重合,但也有不一致的情况。自由港、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经济特区虽在国境之内,但却在关境之外,因此,设有经济特区的国家关境小于国境。另一种情况,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如欧盟),对内取消一切贸易限制,对外建立统一的关税制度,则这些国家的关境大于国境。 关税的作用

征收关税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本国财政收入;二是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国内市场。其中以前者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以后者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二、关税的种类

关税种类繁多,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进口税

进口税(import duties)是指进口商品进入一国关境时或者从自由港、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进入国内市场时,由该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一种关税。进口税又称正常关税normaltariff)或进口正税。

进口税是保护关税的主要手段。通常所说的关税壁垒,实际上就是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以此提高其成本,进而削弱其竞争力,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关税壁垒是一国推行保护贸易政策所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国进口税税率的制定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从有效保护和经济发展出发,应对不同商品制定不同的税率。一般地说,进口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加工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即工业制成品税率最高,半制成品次之,原料等初级产品税率最低甚至免税,这称为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ion)。进口国也可以根据对商品的需求程度对不同商品实行差别税率,对于国内紧缺而又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机器设备予以低关税或免税,而对国内能大量生产的商品或奢侈品则征收高关税。另外,进口国也可以结合政治经济关系的需要,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种商品实行不同的税率。

一般说来,进口税税率可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三种。

1、普通税率。如果进口国未与该进口商品的来源国签订任何关税互惠贸易条约,则对该进口商品按普通税率征税。普通税率通常为一国税则中的最高税率,一般比优惠税率高1~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达10倍、20倍。目前仅有个别国家对极少数(一般是非建交)国家的出口商品实行这种税率,大多数只是将其作为其他优惠税率减税的基础。因此,普通税率并不是被普遍实施的税率。

2、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是一种优惠税率,往往和双边或多边最惠国待遇相关。所谓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 treat ment--MFNT),是指缔约国各方实行互惠,凡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的内容很广,但主要是关税待遇。最惠国税率是互惠的且比普通税率低,有时甚至差别很大。例如,美国对进口玩具征税的普通税率为70%,而最惠国税率仅为6.8%。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签订有多边最惠国待遇条约的关贸总协定(现由世界贸易组织继承其协定),或者通过个别谈判签订了双边最惠国待遇条约(如中美之间), 因而这种关税税率实际上已成为正常的关税率。

不过,最惠国税率并非是最低税率。在最惠国待遇中往往规定有例外条款,如在缔结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或有特殊关系的国家之间规定更优惠的关税待遇时,最惠国待遇并不适用。

3、特惠税。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ies)又称优惠税,是对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使用特惠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与受惠国之间的友好贸易往来。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税率一般低于最惠国税率和协定税率。 特惠税最早开始于宗主国与其殖民地及附属国之间的贸易。目前仍在起作用的且最有影响的是2000年6月23日欧盟15国与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地区77国(简称非加太集团)签订的科托努协定》(前身为《洛美协定》)的特惠税,它是欧共体向参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关税。根据协定,在协定的8年过渡期中,非加太国家97%的产品可免税进入欧盟市场。

4、普遍制税率。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的简称,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税率一般比最惠国税率低约三分之一。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是普惠制的三项基本原则。普遍性是指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关税优惠待遇;非歧视性是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非互惠性即非对等性,是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作出特殊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给予对等待遇。普惠制的目的是通过给惠国对受惠国的受惠商品给予减、免关税优惠待遇,使发展中的受惠国增加出口收益,促进其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

普遍优惠制是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长期斗争的成果。从1968年联合国第二届贸发会议通过普惠制决议至今,普惠制已在世界上实施了30余年。目前,全世界已有19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享受普惠制待遇,给惠国则达到29个,分别是:欧洲联盟十五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丹麦、奥地利、芬兰、瑞典)、瑞士、挪威、波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美国、保加利亚、匈牙利、捷克,其中28个给惠国给予了中国普惠制待遇。

给惠国为实施普惠制而制定的具体执行方法体现在普惠制方案之中。各发达国家(即给惠国)分别制定了各自的普惠制实施方案,而欧盟作为一个国家集团给出共同的普惠制方案。因此,目前全世界共有16个普惠制方案。从具体内容看,各方案不尽一致,但大多包括了给惠产品范围、受惠国家和地区、关税削减幅度、保护措施、原产地规则、给惠方案有效期等六个方面。 (1)给惠产品范围。一般而言,农产品的给惠商品较少,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只有列入普惠制方案的给惠商品清单,才能享受普惠制待遇。一些敏感性商品,如纺织品、服装、鞋类以及某些皮制品、石油制品等常被排除在给惠商品之外或受到一定限额的限制。例如,欧盟1994年12月31日颁布的对工业产品的新普惠制法规(该法规于199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将工业品按敏感程度分为五类,并分别给予不同的优惠税率。具体地说,对第一类最敏感产品,即所有的纺织品,征正常关税的85%;对第二类敏感产品,征正常关税的70%;对第三类半敏感产品,征正常关税的35%;对第四类不敏感产品,关税全免;而对第五类部分初级工业产品,将不给优惠税率,照征正常关税。又如美国的普惠制方案规定,纺织品协议项下的纺织品和服装、手表、敏感性电子产品、敏感性钢铁产品、敏感性玻璃制品或半制成品及鞋类不能享受普惠制待遇。

(2)受惠国家和地区。发展中国家能否成为普惠制方案的受惠国是由给惠国单方面确定的。因此,各普惠制方案大都有违普惠制的三项基本原则。各给惠国从各自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要求,限制受惠国家和地区的范围。例如,美国就曾以我国不是关贸总协定成员为由拒绝把普惠制待遇给予我国的出口产品。

(3)给惠商品的关税削减幅度。给惠商品的减税幅度取决于最惠国税率与普惠制税率之间的差额,即普惠制减税幅度=最惠国税率一普惠制税率,并且减税幅度与给惠商品的敏感度密切相关。一般说来,农产品减税幅度小,工业品减税幅度大,甚至免税。例如,日本对给惠的农产品实行优惠关税,而对给惠的工业品除其中的“选择性产品”给予最惠国税率的50%优惠外,其余全都免税。

(4)保护措施。各给惠国为了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从自身利益出发,均在各自的普惠制方案中制定了程度不同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主要表现在例外条款、预定限额及毕业条款三个方面。 所谓例外条款(escape clause),是指当给惠国认为从受惠国优惠进口的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其本国同类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将造成严重损害时,给惠国保留对该产品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很明显,例外条款表明,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其国内市场不会因给惠而受到干扰。如加拿大曾对橡胶鞋及彩电的进口引用例外条款,对来自受惠国的这两种商品停止使用普惠

第14篇:《国际贸易概论与实务》教案

《国际贸易概论与实务》

吕福玉

Lfy1105@163.com 15808203796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这里的商品,包括有形商品(货物)和无形商品(劳务、技术和服务等)。

二、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国际贸易中的一国或地区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是指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

三、国际贸易额

国际贸易额,指按同一种货币为计量单位,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出口额之和。 注意:不能简单地将世界各国的进出口额进行相加来计算。 思考题:(为什么?)

四、对外贸易额

对外贸易额,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总额。 注意:相关统计资料中,一般都采用这个指标。

五、对外贸易量

对外贸易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总量。 注意:可以弥补由价格变动所带来的不可比较性。

六、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与其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比值。

注意:等于对外贸易额/GDP(不是GNP,国民生产总值);

反映其对外开放的程度或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例如,日本、中国等东南亚国家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

七、对外贸易条件

对外贸易条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对外贸易状况和国际竞争力,一般用贸易条件系数来表示。

贸易条件系数=出口商品价格/ 进口商品价格

注意:系数大于1,说明该国当年的贸易条件改善了;

系数小于1,说明该国当年的贸易条件恶化了。

八、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各种类别商品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占整个国际贸易的进口额或出口额的比重。

注意:进口与出口要分开计算。

2 ※

九、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理分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国的对外贸易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占该国的出口额或进口额的比重。

例如:美国从中国的进口额占中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或者美国向中国的出口额占中国进口总额的比重,就反映了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伙伴关系。

十、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国际贸易地理分布,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区域、各经济体或各国的对外贸易占整个国际贸易的比重。

例如:欧盟的进出口额占整个国际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分类

一、按商品的移动方向划分

(一)出口贸易

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是指一国将本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净出口,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某类或某种商品的出口额大于进口额的部分。

(二)进口贸易

进口贸易,又称输入贸易,是指一国将外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净进口,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某类或某种商品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的部分。

(三)复出口贸易

复出口贸易,又称再出口贸易,是指一国将外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入后,未经加工又输出到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进口的目的是为了再出口。

需要办理进出关手续。

例如:中国香港将中国大陆生产的玩具输入后,依靠其国际市场营销能力和包装能力,又出口到欧美市场。

(四)复进口贸易

复进口贸易,又称再进口贸易,是指一国将本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出后,未经加工又输入到本国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出口的目的是为了再进口。

需要办理进出关手续。

例如:中国将服装先出口到欧美市场,然后再进口回来,以迎合国内媚外的消费者。

(五)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参与而进行的进出口活动。

注意:三个国家都是贸易活动的交易主体。

贸易商品可以运往第三国口岸,但不能入境;也可以直接运往商品消费国。

例如:新加坡、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较发达。 思考题:(具体的交易程序是怎样?)

(六)过境贸易

过境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的贸易运输需要穿越第三国家的国境。

注意:尽管第三国并没有参与贸易活动,但第三国要对货物进行海关监管。

例如:尽管中亚地区贫穷落后,但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其过境贸易(石油、天然气贸易)较发达。

二、按贸易政策划分

(一)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是指一国对对外贸易活动实行自由竞争的贸易政策,既不对进口贸易设置种种障碍,也不对出口贸易给予优惠、补贴。

注意:这时一种理想贸易,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

(二)保护贸易

保护贸易,是指一国为了保护本国企业或商品,而对对外贸易活动实行保护措施。 注意:主要表现为

①采用高关税、高技术壁垒等手段来限制进口贸易

例如:落后国家利用关税壁垒限制进口贸易;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利用绿色壁垒限制进口贸易。

②采用优惠甚至补贴手段鼓励出口

例如:美国和欧盟几十年来,依靠大量的财政补贴,支持其农产品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或地区。

(三)统制贸易

统制贸易,是指一些国家设置专门的政府机构,利用政府的力量,统计、组织和管理进出口贸易活动的行为。

例如:中国、前苏联和前东欧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统制贸易。

(四)管理贸易

管理贸易,是指政府一方面通过签订大量的贸易协定来协调和处理国际贸易关系,另一方面又颁布大量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管理本国商人的进出口贸易行为。

例如:美国克林顿政府时期就实行管理贸易。

三、按交易对象的性质划分

(一)有形商品贸易

有形商品贸易,又称货物贸易,是指贸易对象为货物的贸易。

注意:《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将国际货物贸易分为10大类。(见课本P8,国际贸易实务需要)

(二)无形商品贸易

无形商品贸易,是指贸易对象为劳务、技术、旅游、运输、金融和保险等产品的贸易。 注意:中国的对外贸易,无形商品贸易所占比重较小。

四、按国境与关境划分

(一)总贸易

总贸易,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 总进口,是指进入过境的商品。 总出口,是指离开国境的商品。

(二)专门贸易

专门贸易,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

专门进口,是指从国外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 专门出口,是指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商品以及进口后未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

五、按参与贸易活动的国家数量划分

(一)双边贸易

双边贸易,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既有进口又有出口的国际贸易活动。

例如:中国与日本之间的贸易可以成为双边贸易,中国从日本进口汽车、家用电器等商品,与此同时,中国又向日本出口蔬菜、水果等农产品。

(二)多边贸易

多边贸易,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相互间进行国际贸易活动。 例如:东盟10国之间、欧盟20多个国家之间的贸易。

六、按清偿方式的不同划分

(一)现汇贸易

现汇贸易,是指以能够自由兑换的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 注意:作为支付工具的货币有: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等。

绝大部分贸易都是现汇贸易。

(二)协定贸易

协定贸易,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在所签订的贸易协议里里约定,双边贸易通过记账方式交易,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结算。

例如:中国、前苏联和前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曾采用。

(三)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是指经过计价、以货物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

注意:贸易双方国家的外汇储备都不足的情况下采用,中国、前苏联和前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曾采用易货贸易方式。

思考题:易货贸易有何弊端?

6 第二章 国际贸易理论

第一节 保护贸易理论

一、重商主义学说

(一)重商主义学说产生的历史背景

15~16世纪,随着西欧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开始,商业资本的力量日益强大。于是,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就应运而生了。

(二)重商主义学说的主要内容

1.早期重商主义学说

(1)代表人物

英国经济学家,威廉·斯塔福特 (2)主要观点

货币是唯一财富;

鼓励货物出口,以赚取贵金属; 禁止货物进口,以防贵金属外流。

(早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货币差额论”)

2.晚期重商主义学说

※(1)代表人物

英国经济学家,托马斯·孟(1571~1641),其代表作是《英国在对外贸易中的宝库或对外贸易平衡》 (2)主要观点

取消货物进口和货币输出的禁令,实行出超的对外贸易政策,以实现货币的增值。(即贸易差额论)

(晚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贸易差额论”)

(三)对重商主义学说的评价

研究对象局限于流通领域

研究内容局限于经济现象,而不是经济实质。

二、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一)幼稚工业保护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19世纪初,尽管美国、德国等后期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有所发展,但其工业品无法与英国、法国的廉价工业品竞争。为了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抵制外来工业品,要求对外贸易实行保护政策。这样,在美国和德国,保护贸易理论就应运而生了。

(二)汉密尔顿的幼稚工业保护论

※1.代表人物

美国独立运动时期的政治家、经济学家、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1757~1804)

7 ※2.主要观点

实行高关税政策,限制外国工业品输入,以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

(美国实行这种贸易保护政策后,于1890年,工业产值超过英国,跃居世界首位。)

3.对汉密尔顿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评价

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扩大到生产领域

研究内容能透过经济现象,反映经济本质。

(三)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

※1.代表人物

德国经济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弗里尤里希·李斯特(1789~1846),其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2.主要观点

(1)生产力论

主张,实行高关税政策,限制外国工业品输入,以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

认为,保护的初期,国内工业品会价格上涨,消费者受损;但是,在国内工业发展起来后,商品价格会下降,消费者终将受益,国家就获得了生产财富的能力。

因此,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根本目的是,发展本国生产力。 (2)经济发展阶段论

将经济发展分为5个阶段,不同阶段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 原始未开化时期和畜牧业时期:不需要贸易保护。 (没有国家、没有贸易,)

农业时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既能输出农产品,促进本国农业发展;也能输入工业品,为本国工业发展奠定基础。)

农工业时期: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尽管工业已有发展,但并不具备与先进国家竞争的实力,所以应该保护幼稚工业。) (当时的德国和美国处于农工业时期,应该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但是,对于没有竞争对手,或者已被保护到成熟时期,或者被保护了30年还未发展起来工业,以及农业不需要贸易保护。)

农工商业时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工业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农工商业时期,应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法国处于农工业时期与农工商业时期之间,两种政策都可实行。)

※3.对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评价

(1)实质

不是保护所有民族工业,而是保护具有发展前途的幼稚工业;

不是保护落后,而是通过保护贸易政策来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用机器化大生产替代手工生产;

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予以承认,以保护贸易为过渡,最终实行自由贸易。 (2)贡献

为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发展提供了借鉴。

8

(3)缺陷

生产力的理解和影响生产力因素的分析是错误的,以经济部门作为划分经济发展阶段之基础是错误的。

思考题:李斯特的保护贸易学说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何借鉴作用?

三、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

(一)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市场垄断取代了自由竞争;国际经济秩序发生变化;1929~1933年全球性经济危机,争夺国际市场的斗争日益尖锐。总之,市场严重失灵。

原有的保护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已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看不见的手”也无法发挥作用。于是,代表垄断资产阶级的超保护贸易理论就逐渐诞生了。

(二)代表人物

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1946),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三)主要观点

1.对古典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

(1)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已经过时

因为它是建立在国内充分就业的基础之上,而经济危机使失业成为各国的普遍现象。 (2)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忽视贸易差额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

其“国际收支自动调节说”忽视,贸易顺差和贸易逆差调节均衡的过程对一国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

认为,顺差能增加国民收入,扩大就业;逆差能减少国民收入,加重失业。

※2.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在凯恩斯的国内投资乘数理论的基础上,其追随者引申出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当一国出口的商品或劳务增加时,会引起其它产业部门生产增加、就业增加、收入增加„„,如此循环往复,和国内投资一样,结果国民收入的增加量则是出口增加量的若干倍。

当一国进口的商品或劳务增加时,必然向国外支付更多的货币,从而引起国内收入减少,消费下降,与国内储蓄一样,成为国民收入的漏斗。

因此,只有对外贸易顺差,才能增加一国的就业量和国民收入,并且国民收入的增加量将是贸易顺差的若干倍。 3.主张“奖出限入”

应该奖励出口,限制进口,以实现对外贸易顺差

(三)对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的评价

1.积极性

这一理论推动了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从而对西方国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和增加国民收入都产生了重大作用。

2.局限性

(1)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9 如果各国都无节制地“奖出限入”,必然导致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高筑,贸易战频繁发生,阻碍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2)缺乏全球普适性

如果各国都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就必然导致世界总进口量的减少;而该政策实施的前提条件是全球总进口量的增加。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只能是部分国家实行该政策。

思考题: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对西方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第二节 自由贸易理论

一、古典贸易理论

(一)古典贸易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19世纪中叶,英国成为“世界工厂”,英国国内经济越来越需要海外原材料市场和海外产品市场做支撑,而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又限制了英国对外贸易的均衡发展。于是,代表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贸易理论就产生了。

(二)绝对优势学说

10 ※1.代表人物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3~1790),代表作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

2.主要观点

(1)绝对优势是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

绝对优势,是指一个国家生产单位某种产品所耗费的资源少于其它国家生产同种产品所耗费的资源。

绝对优势来源于一国的优越自然条件和熟练劳动。

一国生产和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去换取其它国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以获取价差,即在两国之间发生国际贸易,从而带来国际分工。 (2)主张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使贸易两国的资本和劳动,从生产能力低的行业向生产能力高的行业流动,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样,通过国际贸易,较多的产品生产量就转变为较多的商品交易量,从而给双方国家带来贸易利益。

3.对绝对优势学说的评价

在供给(假定投入要素和生产产品的数量)、需求(假定收入预算约束)和国际贸易(假定没有运输成本、进出口等值、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流动等)三个方面都有太多的假设前提,是一种理想贸易模式。

(三)比较优势学说

※1.代表人物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1772~1823),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2.主要观点

(1)比较优势也是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

比较优势,是指一个国家生产单位某种产品的比较成本相对低于另一国家生产单位同种产品的比较成本。

例如:生产同样单位毛呢,英国需要100人,葡萄牙需要90人;生产同样单位葡萄酒,英国需要120人,葡萄牙需要80人。

英国生产毛呢的比较成本=100/120≈0.83,葡萄牙生产毛呢的比较成本=90/80=1.125。显然,英国生产毛呢的比较成本低于葡萄牙的比较成本。

英国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120/100=1.2,葡萄牙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80/90≈0.89。显然,葡萄牙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低于英国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

于是,英国只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毛呢,葡萄牙只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葡萄酒;英国用毛呢去换取本国具有比较劣势的葡萄酒,葡萄牙用葡萄酒去换取本国具有比较劣势的毛呢。 (2)双方都能获取比较利益,主张自由贸易

双方都生产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且相互交换,带来合理的国际分工和有效的专业化生产,使得两国都能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因而各国都愿意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3.对比较优势理论的评价

(1)进步性

11 为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由贸易主张提供理论支持,并促进了英国生产力的发展; 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发展对外贸易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局限性

所主张的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对国际贸易发生原因的分析比较片面;

忽视了汇率、利率、税率和价格等因素波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二、新古典贸易理论

(一)广义的赫—俄理论

※1.代表人物

瑞典著名经济学家,埃里·赫克歇尔(1879~1952),其代表作是《对外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提出要素禀赋的论点;

瑞典著名经济学家,伯尔特尔·俄林(1899~1979),其代表作是《域际贸易和国际贸易》,创立要素禀赋的理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1915~2009)(1970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发展了要素禀赋理论。

※2.主要观点

(1)要素禀赋差异是国际贸易发生的根本原因

要素禀赋差异→要素相对价格不同→产品价格不同→从价格低的国家流向价格高的国家,即引起国际贸易的发生。 (2)说明各国进出口商品的规律

各国都出口利用本国丰裕资源生产的产品,而进口利用本国稀缺资源生产的产品。 (3)自由贸易最终必然带来要素价格均等化

自由贸易不仅会使本国不同商品的价格均等化,而且还会使本国不同要素的价格均等化。

3.对广义的赫—俄理论的评价

(1)是对比较优势学说的重大发展,从更深的层次剖析了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要素禀赋差异。

(2)忽视了科技和管理等要素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假定了太多的静态前提条件,忽视了其动态性。

(二)里昂惕夫之谜

※1.代表人物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华西里·里昂惕夫(1905~1999)(197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代表作是《投入—产出经济学》和《生产要素比例和美国的贸易结构:进一步的理论和经济分析》等。

※2.主要观点

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资本要素丰裕、劳动要素稀缺的美国进出口商品的特点是,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这种现实结论与要素禀赋理论正好相反,被称为“里昂惕夫之谜”或“里昂惕夫反论”。

12 3.里昂惕夫之谜的几种解释

(1)劳动效率说

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和基辛都认为,劳动生产效率不同是国际贸易发生的重要原因。 资本要素丰裕的国家倾向于,出口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非熟练密集型产品;(美国工人劳动熟练程度高,劳动生产效率是一般国家的3倍)

劳动资源丰裕的国家倾向于,出口非熟练密集型产品、进口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 ※(2)人力资本说

美国经济学家,凯南和肯林都认为,资本可划分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是指一国在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方面所投入的资本。美国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本,因而美国的劳动效率较高,美国出口的商品中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较高。

如果将出口商品中的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加总在一起,则美国出口的仍然是资本密集型产品。(这与赫—俄理论相吻合) (3)市场不完全说

要素禀赋理论只适用于自由贸易和完全竞争市场,而在现实中,美国政府实行的是保护贸易政策,来保护本国非熟练劳动力,美国是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

如果美国政府取消贸易壁垒,则美国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会比实际下降5个百分点。

※4.对里昂惕夫之谜的评价

(1)先进性

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吸引更多的经济学家来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促进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

创新研究方法,首次将统计学引入经济理论的分析之中。 (2)局限性

其研究对象仅仅局限于美国的国际贸易结构的研究;

其研究内容只涉及到资本和劳动两个要素,难以系统地揭示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发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第三节 新国际贸易理论

一、新国际贸易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20世纪60年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带来世界经济状况和国际贸易格局的巨大变化,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越来越凸显出自身的矛盾和缺陷,难以解释国际贸易的新现象和新问题。于是,一些西方经济学家逐渐探讨出新的国际贸易理论。

二、需求偏好相似学说

(一)代表人物

瑞典经济学家,斯塔芬·林德

(二)主要观点

发达国家之间贸易(工业制成品贸易)频繁的原因是,它们有着相似的需求偏好。

因为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相近→需求结构相似→消费偏好相似→企业生产设备技术相似→产品供给结构相似→在市场重叠交叉地带就会发生国际贸易

因此,人均收入水平越相近,贸易关系越紧密,贸易频率越高。所以,需求偏好相似学说,又称收入贸易学说。

例如:缝纫机发明于美国,在国内市场销售较好,后来逐渐出口到英国的纺织中心—格拉斯哥。这是因为两国的人均收入水平相近,格拉斯哥与美国国内市场的需求偏好相似,有着共同的消费偏好,所以二者之间会发生缝纫机贸易。

阿司匹林发明于德国,后来逐渐出口到英国和美国,因为英美与德国的需求偏好相似。

三、产业内贸易学说

(一)代表人物

美国经济学家,格鲁贝尔

(二)主要观点

1.相关概念

(1)产业间贸易,是指两国之间相互进出口不同产业所生产的不同产品。

例如:中国从日本进口小汽车,而日本从中国进口果蔬产品。

※(2)产业内贸易,是指两国之间相互进出口同一产业内生产的同类产品。

例如:美国与日本,美国进口日本的节能型小汽车,而日本又从美国进口豪华型大轿车;

日本与韩国,日本从韩国进口半导体芯片,而韩国又从日本进口计算机零部件。

※2.产业内贸易指数

产业内贸易指数=1-∣出口贸易额-进口贸易额∣/进出口贸易总额

产业内贸易指数最高值为1,表明该国的某一产业内的出口商品额与该产业内的进口商品额相等;

产业内贸易指数最低值为0,表明该国的某一产业内,只有出口商品而没有进口商品,或者只有进口商品而没有出口商品;

产业内贸易指数越高,表明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产业内贸易指数越低,表明产业内贸易水平越低。

14 注意:从全球总体上看,产业内贸易指数越来越高;

从不同国家来看,发达国家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比发展中国家高。

课后作业题:利用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我国与某国之间产业内贸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产业内贸易发生的原因

(1)同类产品的异质性

异质性体现在质量、功能、商标、品牌、规格、款式、色彩和包装等方面,还可能表现在售后服务、广告宣传、信贷条件和交货时间等方面。

同类产品的异质性\

不同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的发生 收入水平的差异→需求结构和消费偏好的差异/

例如:日本从瑞士进口劳力士手表,而瑞士又从日本进口精工手表。

中国日本进口高档多品种盐,而日本又从中国进口工业盐。 (2)经济发展水平相似

经济发展水平相似→产业内异质化产品生产规模↑→产业内分工发达↑\

产业内贸易发生

经济发展水平相似→人均收入水平相近→消费偏好相似→需求结构相似/

例如:从全球来看,大多数产业内贸易是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的。 (3)规模经济效益的追求动机

如果同类产品从国内市场扩大到国外市场→需求规模↑→生产规模↑→单位产品成本↓→国际市场竞争力↑→出口规模↑→不同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的发生

例如:日本从德国进口豪华型大轿车,而德国从日本进口节能型小汽车,两国厂商不仅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更是为了追求规模经济效益。因为日本和德国厂商都能通过产业内贸易,使产业内的国际分工更为发达,大幅提升专业化生产水平,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从而通过规模化生产,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课堂讨论题: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产业内贸易能得到迅速发展?

(提示:①“水平分工”②跨国公司③基础设施)

四、产品生命周期学说

(一)代表人物

美国经济学家,雷蒙德·弗农,其代表作是《产品周期中的国际贸易》

(二)主要观点

1.产品生命周期经历三阶段

(1)创新阶段(或引进阶段)

创新国家(发达国家)研发生产新产品→产品技术不太成熟→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消费者并没有普遍接受→少量出口到人均收入水平相似的国家或地区 (2)成熟阶段(或增长阶段)

/国内消费者普遍接受→国内市场份额大

产品技术日趋成熟→大量生产产品

\大量出口到人均收入水平相似的国家或地区

这些进口国(发达国家)模仿和掌握技术→大量生产产品→成为主要的出口国→出口到

15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3)标准化阶段(或衰退阶段)

许多技术隐含在机器设备中→产品技术逐渐消散→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进口这类机器设备→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产品→成为主要的出口国→出口产品到最初的创新国家

※2.产品生命周期决定国际贸易流向

产品生命周期阶段不同→产品要素禀赋差异→不同国家的比较优势不同→产品会从要素成本低的国家出口要素成本高的国家→形成国际贸易流动方向

具体说来: (1)创新阶段

生产的是知识密集型产品。只有少数科研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才拥有先进的科研能力和研发经费,具有研发产品的比较优势,从而创新和生产出国内市场需要的新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只有少量新产品才出口到人均收入水平相近的发达国家。

例如: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首先在拥有研发这些产品的各种资源的美国生产和销售,然后逐渐出口到需求偏好与之相似的欧洲和日本。 (2)成熟阶段

生产的是技术密集型产品或资本密集型产品。不少发达国家进口这些新产品,从模仿生产新产品到逐渐掌握这些技术,进而拥有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资源,具有大量生产这些新产品的比较优势,并出口到发展中国家,逐步成为主要生产国和主要出口国。

例如:欧洲国家和日本,由于进口新产品,逐渐掌握和拥有先进技术,具有生产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比较优势,大量生产,并出口到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3)标准化阶段

生产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标准化的生产要求隐含技术的机器设备,此时的技术和设备的成本相对较低;规模化的生产需要较多的生产工人,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而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具有较低劳动成本的优势。因而,只有发展中国家才能大量生产这些产品,成为主要的生产国,并出口到这些产品的创新国。

例如:由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具有标准化、机器化和规模化生产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优势,才成为全球主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并将这些产品出口到其最初创新国—美国。

课后作业题:

运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来剖析我国某一类产品的对外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

五、对新国际贸易理论的评价

(一)先进性

1.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进行修改、补充和发展

既对传统贸易理论的部分否定,也对传统贸易理论的部分吸收,更是对其重大的发展。

2.更为科学性

在研究模式上,传统的贸易理论研究两个国家、各种要素和两种产品,而新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多个国家、多种要素和多种产品;

在研究方法上,传统贸易理论主要采用静态研究和定性分析,而新国际贸易理论采用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局限性

新的理论是分散的,并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对国家贸易产生的原因、格局和比较利益分析不够全面。

17 第三章 国际贸易政策

第一节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

(一)自由贸易政策

允许商品自由进出口→国内外市场公平自由竞争

(二)保护贸易政策

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或企业等

鼓励出口→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机会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

1.第一阶段(15世纪~17世纪)资本主义资本积累时期

重商主义理论→保护贸易政策

2.第二阶段(18世纪~19世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

在英国和法国等工业较发达的西欧国家,古典贸易理论(包括绝对优势学说和比较优势学说)→自由贸易政策

在美国和德国等工业不太发达国家,幼稚工业保护贸易理论(包括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保护贸易政策

3.第三阶段(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资本主义资本垄断时期

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超保护贸易政策

注意:此时的超保护贸易政策与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是不同的。

4.第四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20世纪70年代中期)全球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

①签订“关税与贸易总协定”(23个成员国之间)→成立WTO→自由贸易政策

②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主要是西欧国家之间)→成立欧盟→自由贸易政策

③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政策 ④成立东盟10+1→自由贸易政策

⑤出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保护贸易政策(主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主要表现在更为隐蔽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三、国际贸易政策的目的

1.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实施有利于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拓展和提升本国对外贸易的空间和实力

2.拉动本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对外贸易的发展→带动系列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扩大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

3.提升本国的国际地位

国民经济的发展→提升本国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国际地位→提高在国际上各个领域的话语权→维护本国利益

四、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

制定对外贸易政策和具体措施,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1.本国的经济结构和比较优势 2.本国的物价水平和就业状况

3.国际贸易组织或协议给予本国的权利与义务

4.其他国家所奉行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行对外贸易政策

第二节 保护贸易政策

一、资本主义资本积累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一)早期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

↗禁止进口↘

早期重商主义政策 保证绝对的贸易顺差,防止贵金属流出

↘鼓励出口↗

(二)晚期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

↗限制消费品进口↘

晚期重商主义政策 保证全国总的贸易顺差

↘奖励或补贴出口↗

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一)汉密尔顿的幼稚工业保护贸易政策

1.鼓励工业发展

为工业发放补贴、津贴、奖金和政府信贷等;

2.实行高关税措施

限制工业品的进口;

限制重要原料和改良机器设备的出口;

3.实施免税措施

对于必需原料的进口免征关税;

(二)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贸易政策

1.非盲目保护

/没有较强的竞争对手的幼稚工业

不保护—保护期已过的幼稚工业(无论是否成熟)

\农业(工业能带动农业发展)

2.受保企业回报社会

受到保护并发展壮大的企业或行业应该回报消费者;

三、资本主义资本垄断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护对象

不仅是幼稚工业,更多地保护强大的或衰落的垄断工业。

20 2.保护措施

不仅通过关税和贸易条约来保护,而且还采用非关税壁垒和其它奖出限入措施来保护。

3.保护策略

不再局限于防御性地保护国内市场,更重要的是进攻性地拓展国外市场。

4.保护目的

不是为了培育自由竞争能力,而是为了强化垄断国内外市场的能力。

5.保护利益

不再是保护一般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

四、全球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在自由贸易中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新保护贸易政策(大多体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

(一)新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

1.保护范围扩大化

传统工业制成品和农产品→高级工业品和劳务部门

例如:欧盟和美国对中国的彩电等征收反倾销税;

西方国家采用申请签证和限制收入汇回等措施来保护本国的劳务市场。

2.限制进口措施隐蔽化

关税壁垒措施→非关税壁垒措施(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等)

例如:欧盟以相关技术未达标为理由,限制进口中国的机电产品、温州打火机等产品;

日本以农药超标为理由,限制进口中国水果和蔬菜等农产品;

韩国以化学添加剂超标为借口,限制进口中国人工养殖的水产品。

3.公平贸易救济措施频繁化

采用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措施来保护本国利益的案例越来越多。

例如:美国对我国卧式木质家具和苹果汁等产品征税反倾销税;

西班牙和阿根廷对我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国力优势给予本国很多产品补贴,如:农产品、波音飞机等产品,但始终没有被征收反补贴税)

4.管理贸易合法化、系统化

管理贸易,是指以国内的贸易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条约、协定等来约束国际贸易行为。

例如:20世纪80年代,各国相继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对外贸易法规、条例,强化对外贸易管理。

21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原因

1.较高的失业率

在经济危机时期和经济萧条时期,较高失业率→保护贸易政策→保护本国劳动力就业 例如: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基于较高的失业率,对中国汽车轮胎征收特保税。

2.强大的工会力量

工会力量→保护贸易政策→提高本国劳动力收入水平

例如:美国汽车产业工会组织罢工,要求提高工资水平,提高进口日本汽车的技术壁垒。

3.激烈的党派斗争

党派斗争→保护贸易政策→保护其支持群体利益

例如:美国共和党为了笼络其民心,往往出台保护贸易措施,保护钢铁行业和汽车行业的利益。

4.剧烈的汇率波动

↗人民币和日元升值\

汇率剧烈大幅度波动→美元和英镑贬值 —汇率损失→保护贸易政策→弥补汇率损失

↘其它国家币值波动∕

例如:全球性金融危机之后,各国相继出台保护贸易措施,以弥补对外贸易的汇率损失。

22

第三节 自由贸易政策

一、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自由贸易政策

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

1.废除谷物法

废除谷物法→进口廉价粮食→降低产业工人工资水平→压缩工业品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出口↑

2.降低关税税率,减少纳税商品数目

降低关税\

进口廉价工业原料→压缩工业产品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出口↑

减少纳税/

3.废除航海法

废除航海法→全面开放英国沿海贸易运输和殖民地贸易运输→降低贸易运输成本→提高对外贸易竞争力

4.取消公司特权

取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特权→全面开放对印度和中国的国际贸易→出口↑

5.改变殖民地贸易政策

取消英国与殖民地之间进口贸易的特惠关税和航运特权\

殖民地贸易自由

殖民地可以直接、自由地与其它国家从事国际贸易活动/

6.签订自由贸易条约

与多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条约→最惠国待遇→带动荷兰、比利时等国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创建良好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

二、全球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自由贸易政策

(一)主要内容

1.关税壁垒逐渐弱化

在各个自贸区内外,关税税率大幅度降低,甚至为零。

2.非关税壁垒逐渐减少

在各个自贸区内外,各种非关税壁垒措施逐渐减少。

(二)特点

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贸易,而是与保护贸易相结合的自由贸易,是选择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3 1.区域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

自贸区内部国家之间>自贸区内部国家与外部国家之间

2.产业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二、三产业>第一产业

3.产品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非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

24 第四节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问题

(一)贸易商品结构不合理

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出口技术或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 \

贸易条件系数较低

进口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比重>进口技术或知识密集型产品的比重/

(二)贸易地理方向不合理

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主要是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

(三)贸易收支严重失衡

出口额>进口额,对外贸易顺差额过大,总体上呈逐年上升态势;

(四)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

对外贸易额对GDP的贡献率过高,经济增长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较高;

二、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问题的原因

(一)要素禀赋差异

中国劳动资源较丰富→劳动要素的比较优势 \

劳动密集型产品集中出口给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非劳动资源较丰富→知识、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比较优势/

(二)出口导向型对外贸易政策

支持出口力度>鼓励进口力度→出口额>进口额→进出口贸易收支严重失衡

(三)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粗放扩张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投资需求和国外消费需求>国内消费需求→GDP依赖出口

三、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

出口导向型的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并重型的对外贸易政策 (1)国内经济发展→亟需国外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大力进口高科技含量的资本品→出台进口这类商品的贸易政策

(2)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中国劳动成本优势逐渐弱化→创新技术、创建品牌→出口高附加值的消费品和资本品→加大出口这类商品的贸易政策支持力度

25

第四章 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定义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对通过本国关境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捐税。

二、关税的特点

1.征税机关

由海关征收各种关税

2.税收主体和税收客体

税收主体(或课税主体)→进出口商

税收客体(或课税对象)→进出口商品

3.间接税

不是由纳税主体承担,而是先由进出口商垫付→打入国内外的销售价格→最终由国内外的需求方或消费者承担→属于间接税

4.强制性和无偿性

税法→纳税人必须无条件地缴纳→具有强制性

国家征税后无需返还→作为财政收入→具有无偿性 思考题:“出口退税”是否属于保护贸易行为?

三、关税的作用

(一)增加财政收入

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关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较高

发达国家,关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较低

(二)保护和扶持本国幼稚产业

设置较高进口关税→提高进口商品成本→降低其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保护本国生产的商品→保护和扶持本国幼稚产业

(三)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

1.优化进口商品结构

设置较高进口关税→限制进口奢侈品等

设置较低进口关税或免征进口关税→鼓励进口本国生产亟需的能源、原材料、高新技术和高科技产品等

2.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设置较高出口关税→限制本国生产亟需的能源和原材料等产品的出口 设置较低出口关税或免征出口关税→鼓励和支持本国产能过剩的产品出口

26

(四)促进贸易收支平衡

选择性设置出口关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利润率\

缩小进出口贸易差额

选择性设置进口关税→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提高进口商品的效益/

27

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一、按商品流向划分

(一)进口税

1.进口税的定义

进口税,是指进口国的海关根据关税细则,对进入本国关境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2.进口税的种类

(1)普通进口税

按照普通税率征税;

适用于从没有与进口国签订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那里进口的商品。 (2)优惠进口税

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按税率的优惠程度,可分为:

A.最惠国税:适用于WTO缔约国之间进出口的商品。

B.普惠关税:适用于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进口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所生产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C.特惠关税:适用于宗主国进口殖民地的商品。 (3)特别进口税

为了报复对方给予本国歧视性待遇,而向从对方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4)进口附加税

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一般的进口税以外,还要出于特定目的再征收的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差价税。

A.反倾销税: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进口附加税。

B.反补贴税:对在生产、加工、运输和出口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补贴或奖金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C.差价税:又称差额税,对售价低于国内同种商品售价的进口商品,按照差价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二)出口税

出口税,是指出口国海关根据关税细则,对输出本国关境的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注意:大部分国家一般不征税出口税;

只有特殊情况才征收,

比如:由于欧盟和美国向中国政府施压,2005年中国对出口到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采取“从量征税”征收出口税。

(三)过境税

过境税,是指一国海关对通过本国关境的外国货物征收的一种关税。 注意:WTO规定成员国之间不应该征收过境税;

为促进本国运输业的发展,绝大多数国家不征收过境税,只收取少量的准运费、印花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28

二、按征税目的划分

(一)财政关税

财政关税,是指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注意:一般适用于落后国家或地区。

(二)保护关税

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市场或产业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三、按征收标准划分

(一)从量税

从量税,是指以商品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或长度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来计征的关税。

注意:具有手续简便的特点和抑制进口的作用;

例如:发达国家对于进口发展中国家的质次价低的商品,往往采取“从量征税”方式征收进口税,提高单位产品的税负,削弱其价格竞争力,降低其利润空间,以便保护本国市场。

(二)从价税

从价税,是指以商品的价格为标准来计征的关税。

注意:具有税负公平的特点和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三)复合税

复合税,是指对一种商品同时订立和征收从量税和从价税。

/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 可分为

\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注意:具有税负较重的特点和抑制进口的作用。

(四)选择税

选择税,是指对一种商品,既可征收从量税,又可征收从价税。 注意:具有灵活性的特点;

例如:国内物价上涨时,从价征收进口税;国内物价下跌时,从量征收进口税。

思考题:为什么中国对出口到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采用按“从量征税”的方式来征收出口税,而不是采用“从价征税”的方式?

29

第三节 海关税则

一、海关税则的定义与构成

(一)海关税则的定义

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以及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二)海关税则的构成

1.海关征税规章

/税则列号(或税号)

2.关税税率表—货物分类目录(除美国、加拿大等,全球100多个国家都采用《布鲁塞尔

税则目录》)

/普通税率(一般高于优惠税率的1~5倍)

\税率—最惠国税率(WTO缔约国相互给予)

\普惠税率(税率低于最惠国汇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

\特惠税率(税率低于普惠税率,宗主国给予殖民地的)

二、海关税则的分类

(一)按税率有无区别划分

1.单式税则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 适用于没有差别待遇的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

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使用。(如,委内瑞拉、巴拿马等)

2.复式税则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一个税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

全球绝大部分国家都采用复式税则。

(二)按制定者的权限不同划分

1.自主税则

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的一种税则。

/自主单式税则

自主税则

\自主复式税则

2.协定税则

协定税则,是指一国通过与其它国家或地区进行贸易与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的税率。

30

第五章 非关税措施

第一节 非关税措施概述

一、相关概念

※1.非关税措施的定义

非关税措施,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它一切干预进出口的政策和措施。 2.非关税壁垒的定义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它一切限制进口的政策和措施。

二、非关税措施的特点

1.灵活性和时效性

行政程序→随时调整→灵活性

行政程序→制定和出台的效率高→时效性

2.歧视性和隐蔽性

差别对待→歧视性

不公开且似乎公平→隐蔽性 例如:技术壁垒、绿色壁垒;

3.有效性

限制进口(某些措施绝对)→无法规避→有效性 例如:绝对配额制

31 第二节 非关税措施的种类

一、进口配额制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

可分为以下两种:

(一)绝对配额

※1.绝对配额的定义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限额,超过则不许进口。

例如:中国对于国内产能过剩的商品(服装、纺织品)和奢侈品的进口,实行绝对配额。

2.绝对配额的种类

(1)全球配额:对于来自任何国家的进口商品一律适用,超过配额,就不准进口; (2)国别配额:将一定时期内的总配额,分配给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自主配额:由进口国自主、单方面地规定从某国进口某种商品的配额。

(容易引起贸易摩擦)

国别配额

\协议配额:由进口国与出口国双方协商达成的配额。

(二)关税配额

※1.关税配额的定义

关税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限额;在配额内进口,征收正常或优惠的关税;超过配额进口,则征收优惠关税或高关税或附加税。

例如:中国对进口大米、食糖、棉花、化肥等,实行关税配额;

在实务中,可以寻求有进口配额的单位合作进口。

2.关税配额的种类

(1)优惠关税配额:配额内进口,征收优惠关税甚至免税;超过配额进口,则征收最惠国税。 (2)非优惠关税配额:配额内进口,征收正常关税;超过配额进口,则征收高关税或附加税。

(三)绝对配额与关税配额的区别

绝对配额,如果超过配额,就不允许再进口;(无法绕过)

关税配额,如果超过配额,可以继续进口,但要征收关税。(纳税可绕过)

二、进口许可证制

(一)进口许可证制的定义

进口许可证制,是指进口国对某些商品的进口,必须事先申领进口许可证的一种制度。

例如:英国对进口大部分纺织品、部分鞋类、陶瓷和电子产品等,都实行进口许可证制;

中国对进口机电产品等实行进口许可证制;

在实务操作中,进口商应积极寻求合作单位。

32 ※

(二)进口许可证的分类

1.按进口许可证与配额的关系划分

(1)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进口国预先设定并公布有关商品的进口限额,然后在限额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笔进口商品配发一定的数量或金额,配额用完,停止发放。

注意:往往与进口配额搭配操作使用。 (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进口国预先不设定也不公布有关商品的进口限额,而是灵活地发放进口许可证。

注意:①限制进口,更具隐蔽性;

②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2.按进口商品的许可程度划分

(1)公开一般许可证(或公开进口许可证)

进口商进口一般性商品,只要填写并递交,即可获证进口。

注意:①适用于国家不限制进口的商品,实际上是“自由进口”的商品;

②不规定国别或地区;

③旨在管理进口,不在于限制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

进口商进口某些特殊商品,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获证才能进口。

注意:①适用于严格限制进口的商品,如:香烟、酒、麻醉品、军火和其它禁运商品;

②往往规定国别或地区; ③旨在限制进口。

三、“自动”出口配额制

(一)“自动”出口配额的定义

“自动”出口配额,是指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出口国主动地为本国所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设定一个限额。

(二)“自动”出口配额的形式

1.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进出口国双方通过“自动协议”或“有秩序销售协议”,规定出口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配额。

注意:①出口国通过出口许可证或出口配额签证等手段,来按照此配额限制出口;

②进口国通过海关统计核查手段,来按照此配额限制进口;

③这种配额的设定,并非出于出口国的真正意愿。

例如:在美国和欧盟的压力下,中国对销往美国和欧盟的纺织品,按照出口的数量,实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制。

2.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基于进口国的压力,出口国自行、单方面地为某种商品的出口制定一个限额。

33

四、进口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

※1.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就是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价时,就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

例如:①1985年,智利对进口绸坯布,规定每公斤的最低限价为52美元,低于此价格,就征收进口附加税。

②20世纪70年代,美国对进口日本钢材,按生产成本和运费等,逐月公布最低限价,低于此价格,就禁止进口。

③欧盟曾对谷物和奶制品实行过最低限价。

2.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就是当一国政府认为最低限价不能避免国内市场受到冲击时,就会颁布禁止进口的法令,公开禁止进口某些商品。

五、专断的海关估价制

1.海关估价制

海关估价制,是指海关为了征收进口关税而确定的进口商品价格的制度。

※2.专断的海关估价制

专断的海关估价制,是指有些国家为了增加某些进口商品的关税负担,而人为地提高进口商品的海关估价。

注意:国际上普遍按照《海关估价守则》来实施此项制度。

六、进口押金制

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是指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例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款项的制度。

例如: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政府对4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押金制,无论从哪国进口这些商品,都必须将进口货值50%的款项存入中央银行,冻结半年时间,以限制这些商品的进口。据估计,这项措施的实施,相当于征收5%以上的进口附加税。

二次世界大战后,巴西、芬兰和新西兰等国也实行这种措施,巴西规定进口商必须缴存与合同金额相等的为期360天的存款,才能进口。

七、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指一国的有关法令规定,政府机构采购商品必须优先购买本国所生产的商品。

注意:目前,国际上普遍按《政府采购协议》来执行此项政策。

八、进出口国家垄断

进出口国家垄断,又称国营贸易,是指某些商品的进出口由国家直接经营,或者将某些商品的进出口权给予几个垄断组织。

例如:中国将石油的进出口权给予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

中国将化肥的进出口权给予

美国将军事武器和装备的进出口权给予几个军火商;

34 欧美国家将农产品的进出口权给予几个大垄断公司;

九、外汇管制

(一)外汇管制的定义

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有关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以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本币汇率的制度。 ※

(二)外汇管制的方式

1.数量型外汇管制

数量型外汇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进行直接限制和分配,利用 集中外汇收入和控制外汇支出的手段,来直接限制和鼓励进出口贸易。

注意:对于限制进口的商品,给予较少数量的售汇支持;对于鼓励进口的商品,则给予较多数量的售汇支持。

对于限制出口的商品,规定较多数量的结汇;对于鼓励出口的商品,则允许较少数量的结汇。

例如:外汇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往往采用。

2.成本型外汇管制

成本型外汇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度,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价,来间接影响不同商品的进出口。

注意:复汇率制度,是指对不同的进出口商品,实行不同的外汇买卖汇率。

例如:中国对于国内亟需的能源等商品,进口购汇时,给予优惠汇价;出口结汇时,则给予较高汇价。

中国对于高档烟酒等奢侈品,进口购汇时,给予较高汇价;出口结汇时,则给予优惠汇价。

3.混合型外汇管制

为了更加严格地控制外汇买卖,同时采用数量型外汇管制和成本型外汇管制。

例如:每次全球性经济危机期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采用混合型外汇管制,来限制和鼓励进出口贸易。

十、国内税

国内税,是指一国按税法规定,对本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和消费的商品,所征收的各种捐税。

例如: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等; 注意:国内税的贸易壁垒作用更为隐蔽;

因为在本国境内,可以通过对国内外的商品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和税率,来增加进口商品的税收负担,削弱其竞争力,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十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定义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对进口商品实行复杂的、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等,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民众健康为理

35 由,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注意: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领先的优势,频繁设置和变更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适用范围

1.技术标准

主要适用于高级工业制成品等;

例如:德国规定国内使用小汽车的车门不能从前往后开,此项技术标准为进口意大利的菲亚特汽车设置了贸易壁垒。

日本、英国和香港,要求汽车的方向盘设在右边,这样,就将方向盘设在左边的汽车拒之门外;

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电压为110伏特,而许多国家都为220伏特,将适用于220伏特的家用电器拒之门外;

日本采用推迟公布汽车技术标准的方法,限制进口小汽车。

2.卫生检疫规定

主要适用于农副产品、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

目前,发达国家要求纳入卫生检疫范围的商品越来越多,检疫标准越来越高,甚至苛刻。3.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

主要适用于服装、纺织品、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

目前,发达国家对商品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都有具体详尽的规定,商品标签上的内容越来越繁杂。

例如:1999年,美国要求从中国进口商品的木质包装,必须经过熏蒸处理,以防亚洲天牛害虫带入美国;

2000年,中国要求从美国进口商品的木质包装,必须经过熏蒸处理,以防美国松毛虫带入中国;

2007年,美国要求从中国进口的毛绒玩具的填充物的材料和包装袋的标示文字。

※十

二、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定义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基于保障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和目的,而对进口商品设定的绿色技术标准和法规。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

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

进口国对影响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

2.绿色技术壁垒

进口国凭借其技术优势,规定出口国难以达到的环保标准。

例如:美国对进口中国的机电产品的噪音、电磁污染、节能性、兼容性和安全性都提出极高的要求;

美国对进口中国纺织品,规定禁止使用118种染料; 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破坏臭氧层的商品;

36 3.绿色环保标志

表明商品在其生产、使用、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特殊标志。

4.绿色包装

商品在使用和消费后,易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而不污染环境的包装。

5.绿色卫生检疫

规定了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

例如:日本、加拿大和英国等,要求花生的黄曲霉素含量不能超过百万分之二十,花生酱则不得超过百万分之十,否则不得进口;

日本规定茶叶的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零点二,否则不得进口; 美国和加拿大规定陶瓷制品的铅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澳大利亚规定百万分之二十,否则不得进口;

美国与欧盟之间因肉类制品的荷尔蒙健康标准,一直存在争端。

37 第六章 公平贸易救济措施

第一节 倾销与反倾销

一、倾销

(一)倾销的定义

倾销,是指一国的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将商品等抛售到国际市场上的行为。 注意:正常价格,指出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或国内生产成本。

(二)倾销的实质

倾销是一种违反公平贸易规则的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因为倾销价格往往低于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冲击和伤害进口国本土企业的利益。

(三)倾销的形式

1.按倾销的方式划分

(1)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是指一国的出口商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其生产成本,将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家的国内市场上的行为。

注意:具有显性的特点,容易遭遇对方的反倾销。 (2)外汇倾销

外汇倾销,是指一国通过人为地降低本币汇率而使本币贬值,从而扩大出口规模的一种行为。

注意:具有隐性的特点。 (3)间接倾销

间接倾销,又称第三国倾销,是指A国出口商将商品倾销给B国出口商,B国出口商再将这些商品倾销到C国。

注意:从A国到C国的倾销是间接的,需要通过B国出口商。

2.按倾销的目的划分

(1)偶然性倾销

偶然性倾销,是指由于国内市场无法消化,只好暂时倾销到国际市场上的一种行为。 注意:目的是为了暂时缓解国内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 (2)长期性倾销

长期性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或生产成本而高于其边际成本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长期进行倾销的行为。

注意:倾销者往往通过规模生产来降低生产成本。 (3)掠夺性倾销

掠夺性倾销,是指倾销者通过超低价格打垮所有或大部分竞争者,在垄断某一国际市场后,再提高销售价格来掠夺垄断利润的行为。

注意:①超低价格,有可能低于边际成本;

②以短期亏损,换取垄断利润;

③对进口国的损害非常严重;

④缺乏可操作性(因为一旦倾销者提高销售价格,就马上有新的竞争对手进来)

38

二、反倾销

(一)倾销的认定

1.倾销幅度的确定

(1)出口价格的认定

①出口价格:出口商将其商品销售给进口商的价格;

②进口国首次转售价格:当不存在出口价格或出口价格不可靠时,以进口国首次转售价格为准;

(2)正常价格的认定

①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在被指控期间,同种商品或同类商品的国内销售价格;

②向第三国出口价格:如果不存在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则可以向第三国出口价格为准; ③结构价格:如果以上两种价格都不存在,则可以结构价格为准;

结构价格,是指被指控倾销的商品的生产成本加上各种费用及利润之和。 (3)出口价格与正常价格的比较

将两种价格放到同一市场上比较:

分别对两种价格作必要的调整→得出二者之间的差价→得出倾销幅度

2.损害的确定

/被指控倾销商品的数量急剧增长

(1)实质性损害—被指控倾销商品的价格引起进口需求大幅上升

\被指控倾销商品严重影响或冲击进口国企业或产业

(2)实质性损害威胁

尽管还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害,但有可靠的证据证明进口国已受到威胁,威胁即将成为现实。

如:被指控倾销商品正在进口途中;出口国正在进口国扩大营销网点;市场份额正在急剧增长等等。

(3)严重阻碍某一产业的建立

被指控倾销商品已经严重阻碍了进口国某一产业的实际建立进程。

3.损害与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

被指控倾销商品直接导致进口国产业受损→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注意:倾销→损害,不管被指控倾销商品是众多原因之一,还是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

(二)反倾销调查程序

1.申诉与立案

(1)申诉:进口国受损产业或其代表→提交书面申诉;

(2)立案:进口国政府→审查申诉证据(书面上)→决定是否立案;

2.公告与调查

(1)公告:进口国政府→发布立案公告

注意:列明进口国、涉案商品、立案依据、开始调查的时间、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等) (2)调查:进口国政府→调查和证明(事实上)→被指控倾销商品与进口国产业受损的因果

39 关系。

注意:调查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3.裁定

(1)初步裁定:进口国政府→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和因果关系; (2)最终裁定:进口国政府→根据最终调查结果→最终裁定→存在倾销和因果关系。

(三)反倾销的具体措施

1.临时性措施

/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

初步裁定→采取临时性措施

\出口商支付担保金(不高于预计的临时性反倾销税)

注意: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采取,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2.出口商价格承诺

初步裁定→出口商价格承诺→调高价格或停止销售

/进口国政府不接受→说明不接受的理由→给予出口商说明的机会

出口商价格承诺

\进口国政府接受→暂停调查→达成价格协议→出口商提交执行情况材料→若违背价格协议→进口国采取紧急行动

注意:①期限不得超过征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限;

②期间内,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保持价格承诺。

3.反倾销税的征收

最终裁定→存在倾销和因果关系→征收反倾销税

注意:①税额不得超过倾销幅度;

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1)初步裁定后没有采取临时性措施→追溯到临时性措施适用之时→追溯性征收反倾销税;

/最终反倾销税额>临时性反倾销税额→不追溯征收

注意:初步裁定后已经采取临时性措施

\最终反倾销税额<临时性反倾销税额→退还差额

(2)最终裁定倾销损害且有倾销史→追溯到临时性措施适用之前90天内→追溯性征收反倾销税;

注意:最终裁定损害威胁或严重阻碍→退还担保金→不追溯征收

注意:作为出口商一定要积极应对进口国的倾销与反倾销调查。

40 ※

三、争端解决

1.争端解决的机构

WTO的“反倾销措施委员会” 2.争端解决

缔约国协商→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仲裁 注意:按照《反倾销协议》来操作。

四、规避措施

1.间接倾销

先出口到第三国→再出口到目的国→规避反倾销税 2.进口国或第三国组装

将零部件或组装件出口→进口国或第三国→组装成品→规避反倾销税

3.轻微改变

轻微加工→非功能性改变(外观等)→出口到进口国→规避反倾销税

4.后期发展

大幅度改进产品的内部构造→提高产品附加值→产品升级换代→出口到进口国→规避反倾销税

例如:1980年,日本为了规避美国征收的反倾销税,将电动手提打字机升级为电子手提打字机,并附有记忆和计算功能。

课后作业题:中国出口商品被控倾销的现状、原因及应对措施。

41

第二节 补贴与反补贴

一、补贴的定义与实质

(一)补贴的定义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了促进某些产业的发展,对这些产业的生产和产品进行财政补贴和实行优惠待遇。

(二)补贴的实质

补贴是一种违反公平贸易规则的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因为补贴→降低商品成本或弥补利润损失→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冲击和伤害进口国本土企业的利益。

二、补贴的形式

(一)生产补贴

1.财政拨款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生产企业,无偿拨出财政资金扶持其生产。

2.优惠贷款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生产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规模贷款、延长贷款期限等。

3.税收减免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生产企业,减轻其税收负担,或免征某些税收。

注意:①各种生产补贴→降低生产成本→降低销售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②后两种更具隐蔽性;

例如:美国和欧盟长期分别给予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大量生产补贴。

(二)出口补贴

1.直接补贴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出口商品,利用财政资金直接给予现金补贴。

注意:目的是弥补出口商品的国内外销售差价或利润损失→降低销售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例如:美国和欧盟长期对某些出口农产品实行现金补贴。

2.间接补贴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出口商品,利用行政权力间接给予优惠待遇。

比如:免征或退还国内税、减免关税、提供廉价运输、提供商业情报等; 注意:目的是间接降低销售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注意:直接补贴比间接补贴更容易引起贸易摩擦; 例如:发展中国家与欧美之间、巴西与美国之间。

42

(三)出口信贷

1.出口信贷的定义

出口信贷,是指为了鼓励和支持本国生产产品的出口,出口国政府通过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的政策性贷款。(政府补贴息差)

2.出口信贷的种类

(1)按贷款期限划分

/短期贷款:180天以内

出口信贷—中期贷款:1~5年

\长期贷款:5~10年

(2)按借贷关系划分

/卖方信贷:出口国银行低息贷款→本国出口商→以延期收款方式出口→直接地鼓励和支持本国商品的出口

出口信贷

\买方信贷:出口国银行低息贷款→外国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以即期付款方式进口→间接地鼓励和支持本国商品的出口

三、反补贴

(一)反补贴的发起与调查

1.反补贴的发起

产出合计占本产业产出的50%以上→认定“国内产业提出”→立案调查

2.反补贴的调查期限

一般为1年期限,最超不超过18个月。

(二)反补贴税的征收

1.反补贴税征收的前提

征收的前提→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遭受重大损害或严重威胁 (1)重大损害

生产设备大量闲置→失业现象严重→多数企业达不到适当的利润率 (2)严重威胁

同类产品销售下滑→存货较多→生产、利润、工资和就业有下降趋势

※2.反补贴税征收的实质

补贴利益转移:出口国→进口国

注意:现实中,某一个国家单方面减少或取消补贴较难;多边共同协商才有可能。

例如:欧盟与美国之间相互推诿、指责和等待对方减少或取消农产品补贴和飞机制造补贴。

43 第七章 其他贸易措施

第一节 保障措施

一、保障措施的定义

保障措施,是指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某产业产生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所采取的临时性限制进口的措施。

二、保障措施实施的前提条件

/绝对增长:实际进口数量的增长 1.进口商品数量急剧增长

\相对增长:与进口国国内产量相比较的增长

/严重损害 2.进口国某产业受到损害

\严重损害威胁

3.存在因果关系:进口激增→产业损害

三、保障措施实施的程序

1.调查

进口国政府→实际调查→是否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2.通知

进口国政府→发出书面通知→出口国政府

3.裁定

/双方政府磋商解决 (1)初步裁定

\或进口国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2)最终裁定→进口国采取正式保障措施

例如:按照中国入世承诺,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中国出口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每年增幅不得超过7.5%。而从中国2005年上半年的出口情况来看,实际远远超过规定的增幅。

中国政府积极与欧盟、美国反复磋商,2005年6月11日和2005年11月8日,中国分别与欧盟、美国达成了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过渡性解决方案:

中国出口至欧盟、美国的纺织品,年增幅分别控制在8%~12.5%、10%~17%。

44

四、保障措施实施的形式

1.临时保障措施

/关税措施(惩罚性关税等)

进口国政府→初步裁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等)

注意:一般不超过200天,并且计入总期限之内。

2.正式保障措施

/关税措施(惩罚性关税等)

进口国政府→最终裁定→采取正式保障措施

\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等)

例如: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从2009年9月26日开始,对进口中国的小型轿车和轻型卡车的轮胎,加征为期3年的惩罚性关税: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此前只征收3%~4%的关税)

锦湖轮胎公司由于得知年初美国的调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国内三个轮胎工厂的生产转移到越南和韩国的工厂生产。

中国商务部随后宣布,启动对美国部分汽车和肉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立案调查程序。

五、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的区别

/反倾销措施:倾销→损害 1.标准不同

\保障措施:进口激增→损害

/反倾销措施:针对不公平贸易 2.针对性不同

\保障措施:针对公平贸易

/反倾销措施: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属于自由贸易主义 3.原则性不同

\保障措施:维护不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保护贸易主义

/反倾销措施:不允许对方报复 4.应对措施不同

\保障措施:允许对方报复

/反倾销措施:不需提交国家最高领导人审批 5.法律程序不同

\保障措施:一般需要提交国家最高领导人审批

45

第二节 鼓励出口措施

一、经济措施

(一)出口补贴

见第六章第二节补贴与反补贴

(二)出口信贷

见第六章第二节补贴与反补贴

(三)出口信用保险

1.出口信用保险的内涵

出口信用保险,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产品出口,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而建立的政策性保险。

例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注意:①被保险人: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

②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

③保险对象:应收货款;

④保险风险:进口商的商业性风险和进口国的政治风险等。

2.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转嫁风险损失→稳健经营出口贸易 (2)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灵活多样收款方式→国际贸易→提高竞争力→扩大出口规模(3)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容易获得出口融资→资金周转顺畅

(4)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了解国外买家的信用情况→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行政措施

/扶植出口企业或出口项目:优惠待遇→资金和税收等方面

行政措施

\维护出口秩序:法律手段→规范出口市场秩序

三、组织措施

1.成立政策研究机构

构建对外贸易战略→研究和制定对外贸易政策和措施→保障本国的出口贸易利益

2.设立官方商业情报机构

搭建国际市场情报网络→搜集和整理海外商业情报信息→促进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3.建立国际贸易中心

中心场地永久固定→组织国际贸易博览会→外国进口商了解本国商品→洽谈和签订国际贸易协议→扩大出口规模和效益

46

四、其他措施

※1.外汇分红

外汇分红,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提高出口积极性,允许出口商从出口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直接用于进口业务。

※2.出口奖励证制

出口奖励证制,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出口,对出口某些商品的出口商颁发出口奖励证书,并允许出口商凭借该证书来进口一定数量的某些商品,或者允许出口商在市场上有偿地自由转让该证书。

3.复汇率制

复汇率制,是指出口国政府规定,不同的出口商品适用不同的汇率,以鼓励某些商品的出口。

※4.进出口连锁制

进出口连锁制,是指出口国政府规定,进出口商必须在履行了一定的出口义务后,才能获得一定的进口权。

五、经济特区

(一)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

1.自由港

(1)自由港的定义

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是指在这种港口区域内,对输出入的货物不征收关税或只对部分商品征税,并且可以自由对商品进行改装、加工、装卸、整理、买卖、展览和长期储存等。

/北美型:分散、无明显区域界限

(2)自由港的类型

\欧洲大陆型:集中、有明显区域界限,如:汉堡自由港

注意:①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过境贸易;

②绝大部分国家都不征收关税,只收取少量的运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2.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又称免税贸易区,是指在一个国家的关境之外,利用山、河等天然屏障或用其它障碍物隔离起来的区域,准许外国货物自由免税进出入,从事贸易、工业和服务等活动。

注意: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转口贸易。

(二)保税区

1.保税区的定义

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指由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特定区域,以允许外

47 国货物自由免税出入,并可对货物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加工和制造等。

2.保税区的种类

(1)指定保税区

仅仅用来存储外国货物,期限较短。 (2)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

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加工和制造等,期限较长。 注意: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

(三)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港口或机场附近,划出的提供基础设施和享有免税待遇的特殊区域,以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出口加工业。

注意: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出口加工业。

(四)综合型经济特区与科技型经济特区

都具备了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特点; 同时,还具备以下特点:

1.综合型经济特区

规模大、范围广

(包括出口加工业、对外贸易业、金融保险业、旅游业和电信交通业等)

2.科技型经济特区

以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以知识和科技为优势资源,创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高、精、尖的工业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注意:比出口加工区更具竞争优势。

48

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技术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

(一)服务的定义

服务,是指以提供劳务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并索取报酬的活动。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所进行的跨越国境的服务交易活动。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

1.跨境交付

一成员方境内→境外任何成员方

(通过国际电信、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等平台提供服务;) 特点:在服务提供者的境外接受服务; 例如:国际网络购物等。

2.商业存在

一成员方境内→境外任何成员方

(通过在境外设立商业性机构提供服务)

特点:在服务消费者的境内接受服务;

例如:在境外设立银行、保险等机构,来为外国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

3.境外消费

一成员方境内→任何其他成员方

特点:在服务消费者的境外接受服务;

例如:涉外旅游等。

4.自然人流动

一成员方的自然人→其他任何成员方的境内

特点:劳动要素在不同国家之间自由流动

例如:发展中国家的劳务输出等。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一)以部门为中心划分

1.商业性服务

商业活动所涉及的服务

例如:法律服务、翻译服务、广告服务、包装服务和租赁服务等。

49

2.通信服务

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

例如:电信服务、邮递服务和视听服务等。

3.建筑服务

从工程的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

例如:某建筑物的选址、设计、施工和维修等服务。

4.销售服务

产品营销活动所涉及的服务

例如:批发服务、零售服务和特许经营服务等。

5.教育服务

除国家义务教育以外的其他教育服务

例如: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等。

6.环境服务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服务

例如:道路清洁、固体垃圾的运输和处理、污水处理等。

7.金融服务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及其相关的金融服务

例如: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保险服务和证券发行代理等。

8.健康及社会服务

与人类健康相关的服务;社会服务

例如: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

旅游业及其相关的服务

例如:导游服务、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等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除广播、电视、电影以外的一切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

例如:演艺服务、电子游戏服务、竞技体育服务等。

11.交通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服务及其相关服务

例如:航空运输服务、海洋运输服务、内河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船务代理、报关代理等。

12.其他服务

除以上11类服务以外的服务

例如:国际组织活动服务、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等。

50

第15篇:《国际贸易概论与实务》教案

《国际贸易概论与实务》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这里的商品,包括有形商品(货物)和无形商品(劳务、技术和服务等)。

二、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国际贸易中的一国或地区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是指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

三、国际贸易额

国际贸易额,指按同一种货币为计量单位,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出口额之和。 注意:不能简单地将世界各国的进出口额进行相加来计算。 思考题:(为什么?) ※

四、对外贸易额

对外贸易额,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总额。 注意:相关统计资料中,一般都采用这个指标。

五、对外贸易量

对外贸易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总量。 注意:可以弥补由价格变动所带来的不可比较性。 ※

六、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与其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比值。 注意:等于对外贸易额/GDP(不是GNP,国民生产总值);

反映其对外开放的程度或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例如,日本、中国等东南亚国家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

七、对外贸易条件

对外贸易条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对外贸易状况和国际竞争力,一般用贸易条件系数来表示。

贸易条件系数=出口商品价格/ 进口商品价格

注意:系数大于1,说明该国当年的贸易条件改善了;

系数小于1,说明该国当年的贸易条件恶化了。

八、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各种类别商品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占整个国际贸易的进口额或出口额的比重。

注意:进口与出口要分开计算。

九、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理分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国的对外贸易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占该国的出口额或进口额的比重。

例如:美国从中国的进口额占中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或者美国向中国的出口额占中国进口总额的比重,就反映了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伙伴关系。

十、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国际贸易地理分布,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区域、各经济体或各国的对外贸易占整个国际贸易的比重。

例如:欧盟的进出口额占整个国际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分类

一、按商品的移动方向划分

(一)出口贸易

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是指一国将本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净出口,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某类或某种商品的出口额大于进口额的部分。

(二)进口贸易

进口贸易,又称输入贸易,是指一国将外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净进口,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某类或某种商品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的部分。

(三)复出口贸易

复出口贸易,又称再出口贸易,是指一国将外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入后,未经加工又输出到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进口的目的是为了再出口。

需要办理进出关手续。

例如:中国香港将中国大陆生产的玩具输入后,依靠其国际市场营销能力和包装能力,又出口到欧美市场。

(四)复进口贸易

复进口贸易,又称再进口贸易,是指一国将本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出后,未经加工又输入到本国的商品交换活动。

注意:出口的目的是为了再进口。

需要办理进出关手续。

例如:中国将服装先出口到欧美市场,然后再进口回来,以迎合国内媚外的消费者。

(五)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参与而进行的进出口活动。

注意:三个国家都是贸易活动的交易主体。

贸易商品可以运往第三国口岸,但不能入境;也可以直接运往商品消费国。

例如:新加坡、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较发达。 思考题:(具体的交易程序是怎样?)

(六)过境贸易

过境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的贸易运输需要穿越第三国家的国境。

注意:尽管第三国并没有参与贸易活动,但第三国要对货物进行海关监管。

例如:尽管中亚地区贫穷落后,但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其过境贸易(石油、天然气贸易)较发达。

二、按贸易政策划分

(一)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是指一国对对外贸易活动实行自由竞争的贸易政策,既不对进口贸易设置种种障碍,也不对出口贸易给予优惠、补贴。

注意:这时一种理想贸易,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

(二)保护贸易

保护贸易,是指一国为了保护本国企业或商品,而对对外贸易活动实行保护措施。 注意:主要表现为

①采用高关税、高技术壁垒等手段来限制进口贸易 例如:落后国家利用关税壁垒限制进口贸易;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利用绿色壁垒限制进口贸易。

②采用优惠甚至补贴手段鼓励出口

例如:美国和欧盟几十年来,依靠大量的财政补贴,支持其农产品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或地区。

(三)统制贸易

统制贸易,是指一些国家设置专门的政府机构,利用政府的力量,统计、组织和管理进出口贸易活动的行为。

例如:中国、前苏联和前东欧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统制贸易。

(四)管理贸易

管理贸易,是指政府一方面通过签订大量的贸易协定来协调和处理国际贸易关系,另一方面又颁布大量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管理本国商人的进出口贸易行为。

例如:美国克林顿政府时期就实行管理贸易。

三、按交易对象的性质划分

(一)有形商品贸易

有形商品贸易,又称货物贸易,是指贸易对象为货物的贸易。

注意:《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将国际货物贸易分为10大类。(见课本P8,国际贸易实务需要)

(二)无形商品贸易

无形商品贸易,是指贸易对象为劳务、技术、旅游、运输、金融和保险等产品的贸易。 注意:中国的对外贸易,无形商品贸易所占比重较小。

四、按国境与关境划分

(一)总贸易

总贸易,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 总进口,是指进入过境的商品。 总出口,是指离开国境的商品。

(二)专门贸易

专门贸易,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

专门进口,是指从国外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 专门出口,是指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商品以及进口后未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

五、按参与贸易活动的国家数量划分

(一)双边贸易

双边贸易,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既有进口又有出口的国际贸易活动。

例如:中国与日本之间的贸易可以成为双边贸易,中国从日本进口汽车、家用电器等商品,与此同时,中国又向日本出口蔬菜、水果等农产品。

(二)多边贸易

多边贸易,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相互间进行国际贸易活动。 例如:东盟10国之间、欧盟20多个国家之间的贸易。

六、按清偿方式的不同划分

(一)现汇贸易

现汇贸易,是指以能够自由兑换的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 注意:作为支付工具的货币有: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等。 绝大部分贸易都是现汇贸易。

(二)协定贸易

协定贸易,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在所签订的贸易协议里里约定,双边贸易通过记账方式交易,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结算。

例如:中国、前苏联和前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曾采用。

(三)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是指经过计价、以货物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

注意:贸易双方国家的外汇储备都不足的情况下采用,中国、前苏联和前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曾采用易货贸易方式。

思考题:易货贸易有何弊端?

第二章 国际贸易理论 第一节 保护贸易理论

一、重商主义学说

(一)重商主义学说产生的历史背景

15~16世纪,随着西欧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开始,商业资本的力量日益强大。于是,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就应运而生了。

(二)重商主义学说的主要内容 1.早期重商主义学说 (1)代表人物

英国经济学家,威廉·斯塔福特 (2)主要观点

货币是唯一财富;

鼓励货物出口,以赚取贵金属; 禁止货物进口,以防贵金属外流。

(早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货币差额论”) 2.晚期重商主义学说 ※(1)代表人物

英国经济学家,托马斯·孟(1571~1641),其代表作是《英国在对外贸易中的宝库或对外贸易平衡》 (2)主要观点

取消货物进口和货币输出的禁令,实行出超的对外贸易政策,以实现货币的增值。(即贸易差额论) (晚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贸易差额论”)

(三)对重商主义学说的评价

研究对象局限于流通领域

研究内容局限于经济现象,而不是经济实质。

二、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一)幼稚工业保护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19世纪初,尽管美国、德国等后期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有所发展,但其工业品无法与英国、法国的廉价工业品竞争。为了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抵制外来工业品,要求对外贸易实行保护政策。这样,在美国和德国,保护贸易理论就应运而生了。

(二)汉密尔顿的幼稚工业保护论 ※1.代表人物

美国独立运动时期的政治家、经济学家、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1757~1804) ※2.主要观点

实行高关税政策,限制外国工业品输入,以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

(美国实行这种贸易保护政策后,于1890年,工业产值超过英国,跃居世界首位。) 3.对汉密尔顿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评价

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扩大到生产领域

研究内容能透过经济现象,反映经济本质。

(三)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 ※1.代表人物

德国经济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弗里尤里希·李斯特(1789~1846),其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4 ※2.主要观点 (1)生产力论

主张,实行高关税政策,限制外国工业品输入,以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

认为,保护的初期,国内工业品会价格上涨,消费者受损;但是,在国内工业发展起来后,商品价格会下降,消费者终将受益,国家就获得了生产财富的能力。

因此,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根本目的是,发展本国生产力。 (2)经济发展阶段论

将经济发展分为5个阶段,不同阶段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 原始未开化时期和畜牧业时期:不需要贸易保护。 (没有国家、没有贸易,)

农业时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既能输出农产品,促进本国农业发展;也能输入工业品,为本国工业发展奠定基础。) 农工业时期: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尽管工业已有发展,但并不具备与先进国家竞争的实力,所以应该保护幼稚工业。)

(当时的德国和美国处于农工业时期,应该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但是,对于没有竞争对手,或者已被保护到成熟时期,或者被保护了30年还未发展起来工业,以及农业不需要贸易保护。)

农工商业时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工业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农工商业时期,应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法国处于农工业时期与农工商业时期之间,两种政策都可实行。)

※3.对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评价 (1)实质

不是保护所有民族工业,而是保护具有发展前途的幼稚工业;

不是保护落后,而是通过保护贸易政策来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用机器化大生产替代手工生产; 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予以承认,以保护贸易为过渡,最终实行自由贸易。 (2)贡献

为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发展提供了借鉴。

(3)缺陷

生产力的理解和影响生产力因素的分析是错误的,以经济部门作为划分经济发展阶段之基础是错误的。

思考题:李斯特的保护贸易学说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何借鉴作用?

三、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

(一)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市场垄断取代了自由竞争;国际经济秩序发生变化;1929~1933年全球性经济危机,争夺国际市场的斗争日益尖锐。总之,市场严重失灵。

原有的保护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已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看不见的手”也无法发挥作用。于是,代表垄断资产阶级的超保护贸易理论就逐渐诞生了。 ※

(二)代表人物

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1946),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三)主要观点

1.对古典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 (1)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已经过时

因为它是建立在国内充分就业的基础之上,而经济危机使失业成为各国的普遍现象。 (2)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忽视贸易差额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

其“国际收支自动调节说”忽视,贸易顺差和贸易逆差调节均衡的过程对一国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

5 认为,顺差能增加国民收入,扩大就业;逆差能减少国民收入,加重失业。 ※2.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在凯恩斯的国内投资乘数理论的基础上,其追随者引申出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当一国出口的商品或劳务增加时,会引起其它产业部门生产增加、就业增加、收入增加„„,如此循环往复,和国内投资一样,结果国民收入的增加量则是出口增加量的若干倍。

当一国进口的商品或劳务增加时,必然向国外支付更多的货币,从而引起国内收入减少,消费下降,与国内储蓄一样,成为国民收入的漏斗。

因此,只有对外贸易顺差,才能增加一国的就业量和国民收入,并且国民收入的增加量将是贸易顺差的若干倍。

3.主张“奖出限入”

应该奖励出口,限制进口,以实现对外贸易顺差 ※

(三)对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的评价 1.积极性

这一理论推动了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从而对西方国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和增加国民收入都产生了重大作用。 2.局限性

(1)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如果各国都无节制地“奖出限入”,必然导致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高筑,贸易战频繁发生,阻碍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2)缺乏全球普适性

如果各国都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就必然导致世界总进口量的减少;而该政策实施的前提条件是全球总进口量的增加。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只能是部分国家实行该政策。

思考题: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对西方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第二节 自由贸易理论

一、古典贸易理论

(一)古典贸易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19世纪中叶,英国成为“世界工厂”,英国国内经济越来越需要海外原材料市场和海外产品市场做支撑,而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又限制了英国对外贸易的均衡发展。于是,代表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贸易理论就产生了。

(二)绝对优势学说 ※1.代表人物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3~1790),代表作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 2.主要观点

(1)绝对优势是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

绝对优势,是指一个国家生产单位某种产品所耗费的资源少于其它国家生产同种产品所耗费的资源。

绝对优势来源于一国的优越自然条件和熟练劳动。

一国生产和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去换取其它国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以获取价差,即在两国之间发生国际贸易,从而带来国际分工。 (2)主张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使贸易两国的资本和劳动,从生产能力低的行业向生产能力高的行业流动,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样,通过国际贸易,较多的产品生产量就转变为较多的商品交易量,从而给双方国家带来贸易利益。

6 3.对绝对优势学说的评价

在供给(假定投入要素和生产产品的数量)、需求(假定收入预算约束)和国际贸易(假定没有运输成本、进出口等值、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流动等)三个方面都有太多的假设前提,是一种理想贸易模式。

(三)比较优势学说 ※1.代表人物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1772~1823),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2.主要观点

(1)比较优势也是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

比较优势,是指一个国家生产单位某种产品的比较成本相对低于另一国家生产单位同种产品的比较成本。

例如:生产同样单位毛呢,英国需要100人,葡萄牙需要90人;生产同样单位葡萄酒,英国需要120人,葡萄牙需要80人。

英国生产毛呢的比较成本=100/120≈0.83,葡萄牙生产毛呢的比较成本=90/80=1.125。显然,英国生产毛呢的比较成本低于葡萄牙的比较成本。

英国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120/100=1.2,葡萄牙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80/90≈0.89。显然,葡萄牙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低于英国生产葡萄酒的比较成本。

于是,英国只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毛呢,葡萄牙只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葡萄酒;英国用毛呢去换取本国具有比较劣势的葡萄酒,葡萄牙用葡萄酒去换取本国具有比较劣势的毛呢。 (2)双方都能获取比较利益,主张自由贸易

双方都生产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且相互交换,带来合理的国际分工和有效的专业化生产,使得两国都能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因而各国都愿意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3.对比较优势理论的评价 (1)进步性

为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由贸易主张提供理论支持,并促进了英国生产力的发展; 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发展对外贸易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局限性

所主张的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对国际贸易发生原因的分析比较片面;

忽视了汇率、利率、税率和价格等因素波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二、新古典贸易理论

(一)广义的赫—俄理论 ※1.代表人物

瑞典著名经济学家,埃里·赫克歇尔(1879~1952),其代表作是《对外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提出要素禀赋的论点;

瑞典著名经济学家,伯尔特尔·俄林(1899~1979),其代表作是《域际贸易和国际贸易》,创立要素禀赋的理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1915~2009)(1970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发展了要素禀赋理论。 ※2.主要观点

(1)要素禀赋差异是国际贸易发生的根本原因

要素禀赋差异→要素相对价格不同→产品价格不同→从价格低的国家流向价格高的国家,即引起国际贸易的发生。

(2)说明各国进出口商品的规律

各国都出口利用本国丰裕资源生产的产品,而进口利用本国稀缺资源生产的产品。

7 (3)自由贸易最终必然带来要素价格均等化

自由贸易不仅会使本国不同商品的价格均等化,而且还会使本国不同要素的价格均等化。 3.对广义的赫—俄理论的评价

(1)是对比较优势学说的重大发展,从更深的层次剖析了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要素禀赋差异。

(2)忽视了科技和管理等要素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假定了太多的静态前提条件,忽视了其动态性。

(二)里昂惕夫之谜 ※1.代表人物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华西里·里昂惕夫(1905~1999)(197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代表作是《投入—产出经济学》和《生产要素比例和美国的贸易结构:进一步的理论和经济分析》等。

※2.主要观点

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资本要素丰裕、劳动要素稀缺的美国进出口商品的特点是,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这种现实结论与要素禀赋理论正好相反,被称为“里昂惕夫之谜”或“里昂惕夫反论”。

3.里昂惕夫之谜的几种解释 (1)劳动效率说

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和基辛都认为,劳动生产效率不同是国际贸易发生的重要原因。 资本要素丰裕的国家倾向于,出口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非熟练密集型产品;(美国工人劳动熟练程度高,劳动生产效率是一般国家的3倍)

劳动资源丰裕的国家倾向于,出口非熟练密集型产品、进口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 ※(2)人力资本说

美国经济学家,凯南和肯林都认为,资本可划分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是指一国在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方面所投入的资本。美国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本,因而美国的劳动效率较高,美国出口的商品中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较高。

如果将出口商品中的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加总在一起,则美国出口的仍然是资本密集型产品。(这与赫—俄理论相吻合) (3)市场不完全说

要素禀赋理论只适用于自由贸易和完全竞争市场,而在现实中,美国政府实行的是保护贸易政策,来保护本国非熟练劳动力,美国是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

如果美国政府取消贸易壁垒,则美国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会比实际下降5个百分点。 ※4.对里昂惕夫之谜的评价 (1)先进性

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吸引更多的经济学家来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促进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

创新研究方法,首次将统计学引入经济理论的分析之中。 (2)局限性

其研究对象仅仅局限于美国的国际贸易结构的研究;

其研究内容只涉及到资本和劳动两个要素,难以系统地揭示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发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第三节 新国际贸易理论

一、新国际贸易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20世纪60年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带来世界经济状况和国际贸易格局的巨大变化,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越来越凸显出自身的矛盾和缺陷,难以解释国际贸易的新现象和新问题。于是,一些西方经济学家逐渐探讨出新的国际贸易理论。

二、需求偏好相似学说

(一)代表人物

瑞典经济学家,斯塔芬·林德 ※

(二)主要观点

发达国家之间贸易(工业制成品贸易)频繁的原因是,它们有着相似的需求偏好。

因为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相近→需求结构相似→消费偏好相似→企业生产设备技术相似→产品供给结构相似→在市场重叠交叉地带就会发生国际贸易

因此,人均收入水平越相近,贸易关系越紧密,贸易频率越高。所以,需求偏好相似学说,又称收入贸易学说。

例如:缝纫机发明于美国,在国内市场销售较好,后来逐渐出口到英国的纺织中心—格拉斯哥。这是因为两国的人均收入水平相近,格拉斯哥与美国国内市场的需求偏好相似,有着共同的消费偏好,所以二者之间会发生缝纫机贸易。

阿司匹林发明于德国,后来逐渐出口到英国和美国,因为英美与德国的需求偏好相似。

三、产业内贸易学说

(一)代表人物

美国经济学家,格鲁贝尔

(二)主要观点 1.相关概念

(1)产业间贸易,是指两国之间相互进出口不同产业所生产的不同产品。

例如:中国从日本进口小汽车,而日本从中国进口果蔬产品。

※(2)产业内贸易,是指两国之间相互进出口同一产业内生产的同类产品。

例如:美国与日本,美国进口日本的节能型小汽车,而日本又从美国进口豪华型大轿车;

日本与韩国,日本从韩国进口半导体芯片,而韩国又从日本进口计算机零部件。 ※2.产业内贸易指数

产业内贸易指数=1-∣出口贸易额-进口贸易额∣/进出口贸易总额

产业内贸易指数最高值为1,表明该国的某一产业内的出口商品额与该产业内的进口商品额相等; 产业内贸易指数最低值为0,表明该国的某一产业内,只有出口商品而没有进口商品,或者只有进口商品而没有出口商品;

产业内贸易指数越高,表明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产业内贸易指数越低,表明产业内贸易水平越低。 注意:从全球总体上看,产业内贸易指数越来越高;

从不同国家来看,发达国家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比发展中国家高。

课后作业题:利用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我国与某国之间产业内贸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产业内贸易发生的原因 (1)同类产品的异质性

异质性体现在质量、功能、商标、品牌、规格、款式、色彩和包装等方面,还可能表现在售后服务、广告宣传、信贷条件和交货时间等方面。

同类产品的异质性\

不同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的发生 收入水平的差异→需求结构和消费偏好的差异/

例如:日本从瑞士进口劳力士手表,而瑞士又从日本进口精工手表。 中国日本进口高档多品种盐,而日本又从中国进口工业盐。 (2)经济发展水平相似

经济发展水平相似→产业内异质化产品生产规模↑→产业内分工发达↑\

产业内贸易发生

经济发展水平相似→人均收入水平相近→消费偏好相似→需求结构相似/

9 例如:从全球来看,大多数产业内贸易是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的。 (3)规模经济效益的追求动机

如果同类产品从国内市场扩大到国外市场→需求规模↑→生产规模↑→单位产品成本↓→国际市场竞争力↑→出口规模↑→不同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的发生

例如:日本从德国进口豪华型大轿车,而德国从日本进口节能型小汽车,两国厂商不仅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更是为了追求规模经济效益。因为日本和德国厂商都能通过产业内贸易,使产业内的国际分工更为发达,大幅提升专业化生产水平,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从而通过规模化生产,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课堂讨论题: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产业内贸易能得到迅速发展?

(提示:①“水平分工”②跨国公司③基础设施)

四、产品生命周期学说

(一)代表人物

美国经济学家,雷蒙德·弗农,其代表作是《产品周期中的国际贸易》

(二)主要观点

1.产品生命周期经历三阶段 (1)创新阶段(或引进阶段)

创新国家(发达国家)研发生产新产品→产品技术不太成熟→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消费者并没有普遍接受→少量出口到人均收入水平相似的国家或地区 (2)成熟阶段(或增长阶段)

/国内消费者普遍接受→国内市场份额大

产品技术日趋成熟→大量生产产品

\大量出口到人均收入水平相似的国家或地区

这些进口国(发达国家)模仿和掌握技术→大量生产产品→成为主要的出口国→出口到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3)标准化阶段(或衰退阶段)

许多技术隐含在机器设备中→产品技术逐渐消散→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进口这类机器设备→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产品→成为主要的出口国→出口产品到最初的创新国家 ※2.产品生命周期决定国际贸易流向

产品生命周期阶段不同→产品要素禀赋差异→不同国家的比较优势不同→产品会从要素成本低的国家出口要素成本高的国家→形成国际贸易流动方向

具体说来: (1)创新阶段

生产的是知识密集型产品。只有少数科研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才拥有先进的科研能力和研发经费,具有研发产品的比较优势,从而创新和生产出国内市场需要的新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只有少量新产品才出口到人均收入水平相近的发达国家。

例如: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首先在拥有研发这些产品的各种资源的美国生产和销售,然后逐渐出口到需求偏好与之相似的欧洲和日本。 (2)成熟阶段

生产的是技术密集型产品或资本密集型产品。不少发达国家进口这些新产品,从模仿生产新产品到逐渐掌握这些技术,进而拥有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资源,具有大量生产这些新产品的比较优势,并出口到发展中国家,逐步成为主要生产国和主要出口国。

例如:欧洲国家和日本,由于进口新产品,逐渐掌握和拥有先进技术,具有生产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比较优势,大量生产,并出口到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3)标准化阶段

生产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标准化的生产要求隐含技术的机器设备,此时的技术和设备的成本相对较低;规模化的生产需要较多的生产工人,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而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具有较低劳动成本的优势。因而,只有发展中国家才能大量生产这些产品,成为主要的生

10 产国,并出口到这些产品的创新国。

例如:由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具有标准化、机器化和规模化生产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优势,才成为全球主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并将这些产品出口到其最初创新国—美国。

课后作业题:

运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来剖析我国某一类产品的对外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

五、对新国际贸易理论的评价

(一)先进性

1.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进行修改、补充和发展

既对传统贸易理论的部分否定,也对传统贸易理论的部分吸收,更是对其重大的发展。 2.更为科学性

在研究模式上,传统的贸易理论研究两个国家、各种要素和两种产品,而新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多个国家、多种要素和多种产品;

在研究方法上,传统贸易理论主要采用静态研究和定性分析,而新国际贸易理论采用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局限性

新的理论是分散的,并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对国家贸易产生的原因、格局和比较利益分析不够全面。

第三章 国际贸易政策 第一节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

(一)自由贸易政策

允许商品自由进出口→国内外市场公平自由竞争

(二)保护贸易政策

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或企业等

鼓励出口→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机会 ※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

1.第一阶段(15世纪~17世纪)资本主义资本积累时期

重商主义理论→保护贸易政策

2.第二阶段(18世纪~19世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

在英国和法国等工业较发达的西欧国家,古典贸易理论(包括绝对优势学说和比较优势学说)→自由贸易政策

在美国和德国等工业不太发达国家,幼稚工业保护贸易理论(包括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保护贸易政策

3.第三阶段(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资本主义资本垄断时期

凯恩斯超保护贸易理论→超保护贸易政策

注意:此时的超保护贸易政策与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是不同的。

4.第四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20世纪70年代中期)全球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

①签订“关税与贸易总协定”(23个成员国之间)→成立WTO→自由贸易政策

②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主要是西欧国家之间)→成立欧盟→自由贸易政策

③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政策 ④成立东盟10+1→自由贸易政策

⑤出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保护贸易政策(主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主要表现在更为隐

11 蔽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三、国际贸易政策的目的 1.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实施有利于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拓展和提升本国对外贸易的空间和实力 2.拉动本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对外贸易的发展→带动系列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扩大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 3.提升本国的国际地位

国民经济的发展→提升本国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国际地位→提高在国际上各个领域的话语权→维护本国利益

四、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

制定对外贸易政策和具体措施,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1.本国的经济结构和比较优势 2.本国的物价水平和就业状况

3.国际贸易组织或协议给予本国的权利与义务

4.其他国家所奉行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行对外贸易政策

第二节 保护贸易政策

一、资本主义资本积累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一)早期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

↗禁止进口↘

早期重商主义政策 保证绝对的贸易顺差,防止贵金属流出

↘鼓励出口↗

(二)晚期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

↗限制消费品进口↘

晚期重商主义政策 保证全国总的贸易顺差

↘奖励或补贴出口↗

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一)汉密尔顿的幼稚工业保护贸易政策 1.鼓励工业发展

为工业发放补贴、津贴、奖金和政府信贷等; 2.实行高关税措施

限制工业品的进口;

限制重要原料和改良机器设备的出口; 3.实施免税措施

对于必需原料的进口免征关税; ※

(二)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贸易政策 1.非盲目保护

/没有较强的竞争对手的幼稚工业

不保护—保护期已过的幼稚工业(无论是否成熟)

\农业(工业能带动农业发展) 2.受保企业回报社会

受到保护并发展壮大的企业或行业应该回报消费者; ※

三、资本主义资本垄断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护对象

不仅是幼稚工业,更多地保护强大的或衰落的垄断工业。

12 2.保护措施

不仅通过关税和贸易条约来保护,而且还采用非关税壁垒和其它奖出限入措施来保护。 3.保护策略

不再局限于防御性地保护国内市场,更重要的是进攻性地拓展国外市场。 4.保护目的

不是为了培育自由竞争能力,而是为了强化垄断国内外市场的能力。 5.保护利益

不再是保护一般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

四、全球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在自由贸易中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新保护贸易政策(大多体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

(一)新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 1.保护范围扩大化

传统工业制成品和农产品→高级工业品和劳务部门

例如:欧盟和美国对中国的彩电等征收反倾销税;

西方国家采用申请签证和限制收入汇回等措施来保护本国的劳务市场。 2.限制进口措施隐蔽化

关税壁垒措施→非关税壁垒措施(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等)

例如:欧盟以相关技术未达标为理由,限制进口中国的机电产品、温州打火机等产品;

日本以农药超标为理由,限制进口中国水果和蔬菜等农产品;

韩国以化学添加剂超标为借口,限制进口中国人工养殖的水产品。 3.公平贸易救济措施频繁化

采用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措施来保护本国利益的案例越来越多。

例如:美国对我国卧式木质家具和苹果汁等产品征税反倾销税;

西班牙和阿根廷对我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国力优势给予本国很多产品补贴,如:农产品、波音飞机等产品,但始终没有被征收反补贴税)

4.管理贸易合法化、系统化

管理贸易,是指以国内的贸易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条约、协定等来约束国际贸易行为。

例如:20世纪80年代,各国相继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对外贸易法规、条例,强化对外贸易管理。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原因 1.较高的失业率

在经济危机时期和经济萧条时期,较高失业率→保护贸易政策→保护本国劳动力就业 例如: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基于较高的失业率,对中国汽车轮胎征收特保税。 2.强大的工会力量

工会力量→保护贸易政策→提高本国劳动力收入水平

例如:美国汽车产业工会组织罢工,要求提高工资水平,提高进口日本汽车的技术壁垒。 3.激烈的党派斗争

党派斗争→保护贸易政策→保护其支持群体利益

例如:美国共和党为了笼络其民心,往往出台保护贸易措施,保护钢铁行业和汽车行业的利益。 4.剧烈的汇率波动

↗人民币和日元升值\

汇率剧烈大幅度波动→美元和英镑贬值 —汇率损失→保护贸易政策→弥补汇率损失

↘其它国家币值波动∕

13 例如:全球性金融危机之后,各国相继出台保护贸易措施,以弥补对外贸易的汇率损失。

第三节 自由贸易政策

一、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自由贸易政策

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 1.废除谷物法

废除谷物法→进口廉价粮食→降低产业工人工资水平→压缩工业品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出口↑

2.降低关税税率,减少纳税商品数目

降低关税\

进口廉价工业原料→压缩工业产品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出口↑

减少纳税/ 3.废除航海法

废除航海法→全面开放英国沿海贸易运输和殖民地贸易运输→降低贸易运输成本→提高对外贸易竞争力

4.取消公司特权

取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特权→全面开放对印度和中国的国际贸易→出口↑ 5.改变殖民地贸易政策

取消英国与殖民地之间进口贸易的特惠关税和航运特权\

殖民地贸易自由

殖民地可以直接、自由地与其它国家从事国际贸易活动/ 6.签订自由贸易条约

与多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条约→最惠国待遇→带动荷兰、比利时等国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创建良好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

二、全球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自由贸易政策

(一)主要内容 1.关税壁垒逐渐弱化

在各个自贸区内外,关税税率大幅度降低,甚至为零。 2.非关税壁垒逐渐减少

在各个自贸区内外,各种非关税壁垒措施逐渐减少。 ※

(二)特点

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贸易,而是与保护贸易相结合的自由贸易,是选择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

自贸区内部国家之间>自贸区内部国家与外部国家之间 2.产业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 3.产品性的自由贸易政策

非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

第四节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问题

(一)贸易商品结构不合理

14 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出口技术或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 \

贸易条件系数较低

进口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比重>进口技术或知识密集型产品的比重/

(二)贸易地理方向不合理

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主要是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

(三)贸易收支严重失衡

出口额>进口额,对外贸易顺差额过大,总体上呈逐年上升态势;

(四)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

对外贸易额对GDP的贡献率过高,经济增长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较高;

二、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问题的原因

(一)要素禀赋差异

中国劳动资源较丰富→劳动要素的比较优势 \

劳动密集型产品集中出口给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非劳动资源较丰富→知识、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比较优势/

(二)出口导向型对外贸易政策

支持出口力度>鼓励进口力度→出口额>进口额→进出口贸易收支严重失衡

(三)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粗放扩张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投资需求和国外消费需求>国内消费需求→GDP依赖出口 ※

三、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

出口导向型的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并重型的对外贸易政策

(1)国内经济发展→亟需国外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大力进口高科技含量的资本品→出台进口这类商品的贸易政策

(2)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中国劳动成本优势逐渐弱化→创新技术、创建品牌→出口高附加值的消费品和资本品→加大出口这类商品的贸易政策支持力度

第四章 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定义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对通过本国关境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捐税。 ※

二、关税的特点 1.征税机关

由海关征收各种关税 2.税收主体和税收客体

税收主体(或课税主体)→进出口商

税收客体(或课税对象)→进出口商品 3.间接税

不是由纳税主体承担,而是先由进出口商垫付→打入国内外的销售价格→最终由国内外的需求方或消费者承担→属于间接税 4.强制性和无偿性

税法→纳税人必须无条件地缴纳→具有强制性

国家征税后无需返还→作为财政收入→具有无偿性 思考题:“出口退税”是否属于保护贸易行为?

三、关税的作用

(一)增加财政收入

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关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较高

15 发达国家,关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较低

(二)保护和扶持本国幼稚产业

设置较高进口关税→提高进口商品成本→降低其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保护本国生产的商品→保护和扶持本国幼稚产业

(三)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 1.优化进口商品结构

设置较高进口关税→限制进口奢侈品等

设置较低进口关税或免征进口关税→鼓励进口本国生产亟需的能源、原材料、高新技术和高科技产品等

2.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设置较高出口关税→限制本国生产亟需的能源和原材料等产品的出口 设置较低出口关税或免征出口关税→鼓励和支持本国产能过剩的产品出口

(四)促进贸易收支平衡

选择性设置出口关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利润率\

缩小进出口贸易差额

选择性设置进口关税→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提高进口商品的效益/

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一、按商品流向划分

(一)进口税 1.进口税的定义

进口税,是指进口国的海关根据关税细则,对进入本国关境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2.进口税的种类 (1)普通进口税

按照普通税率征税;

适用于从没有与进口国签订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那里进口的商品。 (2)优惠进口税

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按税率的优惠程度,可分为:

A.最惠国税:适用于WTO缔约国之间进出口的商品。

B.普惠关税:适用于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进口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所生产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C.特惠关税:适用于宗主国进口殖民地的商品。 (3)特别进口税

为了报复对方给予本国歧视性待遇,而向从对方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4)进口附加税

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一般的进口税以外,还要出于特定目的再征收的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差价税。

A.反倾销税: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进口附加税。

B.反补贴税:对在生产、加工、运输和出口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补贴或奖金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C.差价税:又称差额税,对售价低于国内同种商品售价的进口商品,按照差价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二)出口税

出口税,是指出口国海关根据关税细则,对输出本国关境的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注意:大部分国家一般不征税出口税;

16 只有特殊情况才征收,

比如:由于欧盟和美国向中国政府施压,2005年中国对出口到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采取“从量征税”征收出口税。

(三)过境税

过境税,是指一国海关对通过本国关境的外国货物征收的一种关税。 注意:WTO规定成员国之间不应该征收过境税;

为促进本国运输业的发展,绝大多数国家不征收过境税,只收取少量的准运费、印花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二、按征税目的划分

(一)财政关税

财政关税,是指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注意:一般适用于落后国家或地区。

(二)保护关税

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市场或产业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

三、按征收标准划分

(一)从量税

从量税,是指以商品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或长度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来计征的关税。

注意:具有手续简便的特点和抑制进口的作用;

例如:发达国家对于进口发展中国家的质次价低的商品,往往采取“从量征税”方式征收进口税,提高单位产品的税负,削弱其价格竞争力,降低其利润空间,以便保护本国市场。

(二)从价税

从价税,是指以商品的价格为标准来计征的关税。 注意:具有税负公平的特点和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三)复合税

复合税,是指对一种商品同时订立和征收从量税和从价税。

/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 可分为

\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注意:具有税负较重的特点和抑制进口的作用。

(四)选择税

选择税,是指对一种商品,既可征收从量税,又可征收从价税。 注意:具有灵活性的特点;

例如:国内物价上涨时,从价征收进口税;国内物价下跌时,从量征收进口税。

思考题:为什么中国对出口到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采用按“从量征税”的方式来征收出口税,而不是采用“从价征税”的方式?

第三节 海关税则

一、海关税则的定义与构成

(一)海关税则的定义

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以及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17 ※

(二)海关税则的构成 1.海关征税规章

/税则列号(或税号)

2.关税税率表—货物分类目录(除美国、加拿大等,全球100多个国家都采用《布鲁塞尔税则目录》)

/普通税率(一般高于优惠税率的1~5倍)

\税率—最惠国税率(WTO缔约国相互给予)

\普惠税率(税率低于最惠国汇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

\特惠税率(税率低于普惠税率,宗主国给予殖民地的)

二、海关税则的分类

(一)按税率有无区别划分 1.单式税则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 适用于没有差别待遇的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

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使用。(如,委内瑞拉、巴拿马等) 2.复式税则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一个税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

全球绝大部分国家都采用复式税则。

(二)按制定者的权限不同划分 1.自主税则

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的一种税则。

/自主单式税则

自主税则

\自主复式税则 2.协定税则

协定税则,是指一国通过与其它国家或地区进行贸易与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的税率。

第五章 非关税措施 第一节 非关税措施概述

一、相关概念

※1.非关税措施的定义

非关税措施,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它一切干预进出口的政策和措施。 2.非关税壁垒的定义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它一切限制进口的政策和措施。

二、非关税措施的特点 1.灵活性和时效性

行政程序→随时调整→灵活性

行政程序→制定和出台的效率高→时效性 2.歧视性和隐蔽性

差别对待→歧视性

不公开且似乎公平→隐蔽性 例如:技术壁垒、绿色壁垒; 3.有效性

限制进口(某些措施绝对)→无法规避→有效性 例如:绝对配额制

第二节 非关税措施的种类

一、进口配额制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

可分为以下两种:

(一)绝对配额 ※1.绝对配额的定义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限额,超过则不许进口。 例如:中国对于国内产能过剩的商品(服装、纺织品)和奢侈品的进口,实行绝对配额。 2.绝对配额的种类

(1)全球配额:对于来自任何国家的进口商品一律适用,超过配额,就不准进口; (2)国别配额:将一定时期内的总配额,分配给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自主配额:由进口国自主、单方面地规定从某国进口某种商品的配额。

(容易引起贸易摩擦)

国别配额

\协议配额:由进口国与出口国双方协商达成的配额。

(二)关税配额 ※1.关税配额的定义

关税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限额;在配额内进口,征收正常或优惠的关税;超过配额进口,则征收优惠关税或高关税或附加税。

例如:中国对进口大米、食糖、棉花、化肥等,实行关税配额;

在实务中,可以寻求有进口配额的单位合作进口。 2.关税配额的种类

(1)优惠关税配额:配额内进口,征收优惠关税甚至免税;超过配额进口,则征收最惠国税。 (2)非优惠关税配额:配额内进口,征收正常关税;超过配额进口,则征收高关税或附加税。 ※

(三)绝对配额与关税配额的区别

绝对配额,如果超过配额,就不允许再进口;(无法绕过)

关税配额,如果超过配额,可以继续进口,但要征收关税。(纳税可绕过)

二、进口许可证制

(一)进口许可证制的定义

进口许可证制,是指进口国对某些商品的进口,必须事先申领进口许可证的一种制度。 例如:英国对进口大部分纺织品、部分鞋类、陶瓷和电子产品等,都实行进口许可证制;

中国对进口机电产品等实行进口许可证制;

在实务操作中,进口商应积极寻求合作单位。 ※

(二)进口许可证的分类

1.按进口许可证与配额的关系划分 (1)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进口国预先设定并公布有关商品的进口限额,然后在限额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笔进口商品配发一定的数量或金额,配额用完,停止发放。

注意:往往与进口配额搭配操作使用。 (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进口国预先不设定也不公布有关商品的进口限额,而是灵活地发放进口许可证。

注意:①限制进口,更具隐蔽性; ②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2.按进口商品的许可程度划分

(1)公开一般许可证(或公开进口许可证)

19 进口商进口一般性商品,只要填写并递交,即可获证进口。

注意:①适用于国家不限制进口的商品,实际上是“自由进口”的商品;

②不规定国别或地区;

③旨在管理进口,不在于限制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

进口商进口某些特殊商品,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获证才能进口。

注意:①适用于严格限制进口的商品,如:香烟、酒、麻醉品、军火和其它禁运商品;

②往往规定国别或地区; ③旨在限制进口。

三、“自动”出口配额制

(一)“自动”出口配额的定义

“自动”出口配额,是指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出口国主动地为本国所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设定一个限额。

(二)“自动”出口配额的形式 1.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进出口国双方通过“自动协议”或“有秩序销售协议”,规定出口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配额。

注意:①出口国通过出口许可证或出口配额签证等手段,来按照此配额限制出口;

②进口国通过海关统计核查手段,来按照此配额限制进口;

③这种配额的设定,并非出于出口国的真正意愿。

例如:在美国和欧盟的压力下,中国对销往美国和欧盟的纺织品,按照出口的数量,实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制。

2.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基于进口国的压力,出口国自行、单方面地为某种商品的出口制定一个限额。

四、进口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 ※1.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就是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价时,就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

例如:①1985年,智利对进口绸坯布,规定每公斤的最低限价为52美元,低于此价格,就征收进口附加税。

②20世纪70年代,美国对进口日本钢材,按生产成本和运费等,逐月公布最低限价,低于此价格,就禁止进口。

③欧盟曾对谷物和奶制品实行过最低限价。 2.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就是当一国政府认为最低限价不能避免国内市场受到冲击时,就会颁布禁止进口的法令,公开禁止进口某些商品。

五、专断的海关估价制 1.海关估价制

海关估价制,是指海关为了征收进口关税而确定的进口商品价格的制度。 ※2.专断的海关估价制

专断的海关估价制,是指有些国家为了增加某些进口商品的关税负担,而人为地提高进口商品的海关估价。

注意:国际上普遍按照《海关估价守则》来实施此项制度。 ※

六、进口押金制

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是指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例和规定的

20 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款项的制度。

例如: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政府对4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押金制,无论从哪国进口这些商品,都必须将进口货值50%的款项存入中央银行,冻结半年时间,以限制这些商品的进口。据估计,这项措施的实施,相当于征收5%以上的进口附加税。

二次世界大战后,巴西、芬兰和新西兰等国也实行这种措施,巴西规定进口商必须缴存与合同金额相等的为期360天的存款,才能进口。 ※

七、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指一国的有关法令规定,政府机构采购商品必须优先购买本国所生产的商品。 注意:目前,国际上普遍按《政府采购协议》来执行此项政策。 ※

八、进出口国家垄断

进出口国家垄断,又称国营贸易,是指某些商品的进出口由国家直接经营,或者将某些商品的进出口权给予几个垄断组织。

例如:中国将石油的进出口权给予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 中国将化肥的进出口权给予

美国将军事武器和装备的进出口权给予几个军火商;

欧美国家将农产品的进出口权给予几个大垄断公司;

九、外汇管制

(一)外汇管制的定义

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有关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以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本币汇率的制度。

(二)外汇管制的方式 1.数量型外汇管制

数量型外汇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进行直接限制和分配,利用 集中外汇收入和控制外汇支出的手段,来直接限制和鼓励进出口贸易。

注意:对于限制进口的商品,给予较少数量的售汇支持;对于鼓励进口的商品,则给予较多数量的售汇支持。

对于限制出口的商品,规定较多数量的结汇;对于鼓励出口的商品,则允许较少数量的结汇。 例如:外汇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往往采用。 2.成本型外汇管制

成本型外汇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度,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价,来间接影响不同商品的进出口。

注意:复汇率制度,是指对不同的进出口商品,实行不同的外汇买卖汇率。

例如:中国对于国内亟需的能源等商品,进口购汇时,给予优惠汇价;出口结汇时,则给予较高汇价。

中国对于高档烟酒等奢侈品,进口购汇时,给予较高汇价;出口结汇时,则给予优惠汇价。 3.混合型外汇管制

为了更加严格地控制外汇买卖,同时采用数量型外汇管制和成本型外汇管制。

例如:每次全球性经济危机期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采用混合型外汇管制,来限制和鼓励进出口贸易。

十、国内税

国内税,是指一国按税法规定,对本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和消费的商品,所征收的各种捐税。 例如: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等; 注意:国内税的贸易壁垒作用更为隐蔽;

因为在本国境内,可以通过对国内外的商品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和税率,来增加进口商品的税收负担,削弱其竞争力,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十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定义

21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对进口商品实行复杂的、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等,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民众健康为理由,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注意: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领先的优势,频繁设置和变更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适用范围 1.技术标准

主要适用于高级工业制成品等;

例如:德国规定国内使用小汽车的车门不能从前往后开,此项技术标准为进口意大利的菲亚特汽车设置了贸易壁垒。

日本、英国和香港,要求汽车的方向盘设在右边,这样,就将方向盘设在左边的汽车拒之门外; 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电压为110伏特,而许多国家都为220伏特,将适用于220伏特的家用电器拒之门外;

日本采用推迟公布汽车技术标准的方法,限制进口小汽车。 2.卫生检疫规定

主要适用于农副产品、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

目前,发达国家要求纳入卫生检疫范围的商品越来越多,检疫标准越来越高,甚至苛刻。3.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

主要适用于服装、纺织品、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

目前,发达国家对商品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都有具体详尽的规定,商品标签上的内容越来越繁杂。 例如:1999年,美国要求从中国进口商品的木质包装,必须经过熏蒸处理,以防亚洲天牛害虫带入美国;

2000年,中国要求从美国进口商品的木质包装,必须经过熏蒸处理,以防美国松毛虫带入中国; 2007年,美国要求从中国进口的毛绒玩具的填充物的材料和包装袋的标示文字。 ※十

二、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定义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基于保障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和目的,而对进口商品设定的绿色技术标准和法规。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 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

进口国对影响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 2.绿色技术壁垒

进口国凭借其技术优势,规定出口国难以达到的环保标准。

例如:美国对进口中国的机电产品的噪音、电磁污染、节能性、兼容性和安全性都提出极高的要求; 美国对进口中国纺织品,规定禁止使用118种染料; 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破坏臭氧层的商品; 3.绿色环保标志

表明商品在其生产、使用、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特殊标志。 4.绿色包装

商品在使用和消费后,易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而不污染环境的包装。 5.绿色卫生检疫

规定了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

例如:日本、加拿大和英国等,要求花生的黄曲霉素含量不能超过百万分之二十,花生酱则不得超过百万分之十,否则不得进口;

日本规定茶叶的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零点二,否则不得进口;

美国和加拿大规定陶瓷制品的铅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澳大利亚规定百万分之二十,否则不得进口;

22 美国与欧盟之间因肉类制品的荷尔蒙健康标准,一直存在争端。

第六章 公平贸易救济措施 第一节 倾销与反倾销

一、倾销

(一)倾销的定义

倾销,是指一国的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将商品等抛售到国际市场上的行为。 注意:正常价格,指出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或国内生产成本。 ※

(二)倾销的实质

倾销是一种违反公平贸易规则的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因为倾销价格往往低于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冲击和伤害进口国本土企业的利益。 ※

(三)倾销的形式 1.按倾销的方式划分 (1)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是指一国的出口商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其生产成本,将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家的国内市场上的行为。

注意:具有显性的特点,容易遭遇对方的反倾销。 (2)外汇倾销

外汇倾销,是指一国通过人为地降低本币汇率而使本币贬值,从而扩大出口规模的一种行为。 注意:具有隐性的特点。 (3)间接倾销

间接倾销,又称第三国倾销,是指A国出口商将商品倾销给B国出口商,B国出口商再将这些商品倾销到C国。

注意:从A国到C国的倾销是间接的,需要通过B国出口商。 2.按倾销的目的划分 (1)偶然性倾销

偶然性倾销,是指由于国内市场无法消化,只好暂时倾销到国际市场上的一种行为。 注意:目的是为了暂时缓解国内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 (2)长期性倾销

长期性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或生产成本而高于其边际成本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长期进行倾销的行为。

注意:倾销者往往通过规模生产来降低生产成本。 (3)掠夺性倾销

掠夺性倾销,是指倾销者通过超低价格打垮所有或大部分竞争者,在垄断某一国际市场后,再提高销售价格来掠夺垄断利润的行为。

注意:①超低价格,有可能低于边际成本;

②以短期亏损,换取垄断利润;

③对进口国的损害非常严重;

④缺乏可操作性(因为一旦倾销者提高销售价格,就马上有新的竞争对手进来)

二、反倾销

(一)倾销的认定 1.倾销幅度的确定 (1)出口价格的认定

①出口价格:出口商将其商品销售给进口商的价格;

②进口国首次转售价格:当不存在出口价格或出口价格不可靠时,以进口国首次转售价格为准;

23 (2)正常价格的认定

①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在被指控期间,同种商品或同类商品的国内销售价格;

②向第三国出口价格:如果不存在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则可以向第三国出口价格为准; ③结构价格:如果以上两种价格都不存在,则可以结构价格为准;

结构价格,是指被指控倾销的商品的生产成本加上各种费用及利润之和。 (3)出口价格与正常价格的比较

将两种价格放到同一市场上比较:

分别对两种价格作必要的调整→得出二者之间的差价→得出倾销幅度 2.损害的确定

/被指控倾销商品的数量急剧增长

(1)实质性损害—被指控倾销商品的价格引起进口需求大幅上升

\被指控倾销商品严重影响或冲击进口国企业或产业

(2)实质性损害威胁

尽管还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害,但有可靠的证据证明进口国已受到威胁,威胁即将成为现实。

如:被指控倾销商品正在进口途中;出口国正在进口国扩大营销网点;市场份额正在急剧增长等等。 (3)严重阻碍某一产业的建立

被指控倾销商品已经严重阻碍了进口国某一产业的实际建立进程。 3.损害与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

被指控倾销商品直接导致进口国产业受损→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注意:倾销→损害,不管被指控倾销商品是众多原因之一,还是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

(二)反倾销调查程序 1.申诉与立案

(1)申诉:进口国受损产业或其代表→提交书面申诉;

(2)立案:进口国政府→审查申诉证据(书面上)→决定是否立案; 2.公告与调查

(1)公告:进口国政府→发布立案公告

注意:列明进口国、涉案商品、立案依据、开始调查的时间、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等) (2)调查:进口国政府→调查和证明(事实上)→被指控倾销商品与进口国产业受损的因果关系。

注意:调查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3.裁定

(1)初步裁定:进口国政府→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和因果关系; (2)最终裁定:进口国政府→根据最终调查结果→最终裁定→存在倾销和因果关系。 ※

(三)反倾销的具体措施 1.临时性措施

/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

初步裁定→采取临时性措施

\出口商支付担保金(不高于预计的临时性反倾销税)

注意: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采取,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2.出口商价格承诺

初步裁定→出口商价格承诺→调高价格或停止销售

/进口国政府不接受→说明不接受的理由→给予出口商说明的机会

出口商价格承诺

\进口国政府接受→暂停调查→达成价格协议→出口商提交执行情况材料→若违背

24 价格协议→进口国采取紧急行动

注意:①期限不得超过征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限;

②期间内,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保持价格承诺。

3.反倾销税的征收

最终裁定→存在倾销和因果关系→征收反倾销税

注意:①税额不得超过倾销幅度; 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1)初步裁定后没有采取临时性措施→追溯到临时性措施适用之时→追溯性征收反倾销税;

/最终反倾销税额>临时性反倾销税额→不追溯征收

注意:初步裁定后已经采取临时性措施

\最终反倾销税额<临时性反倾销税额→退还差额

(2)最终裁定倾销损害且有倾销史→追溯到临时性措施适用之前90天内→追溯性征收反倾销税;

注意:最终裁定损害威胁或严重阻碍→退还担保金→不追溯征收 注意:作为出口商一定要积极应对进口国的倾销与反倾销调查。

三、争端解决 1.争端解决的机构

WTO的“反倾销措施委员会” 2.争端解决

缔约国协商→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仲裁 注意:按照《反倾销协议》来操作。

四、规避措施 1.间接倾销

先出口到第三国→再出口到目的国→规避反倾销税 2.进口国或第三国组装

将零部件或组装件出口→进口国或第三国→组装成品→规避反倾销税 3.轻微改变

轻微加工→非功能性改变(外观等)→出口到进口国→规避反倾销税 4.后期发展

大幅度改进产品的内部构造→提高产品附加值→产品升级换代→出口到进口国→规避反倾销税

例如:1980年,日本为了规避美国征收的反倾销税,将电动手提打字机升级为电子手提打字机,并附有记忆和计算功能。

课后作业题:中国出口商品被控倾销的现状、原因及应对措施。

第二节 补贴与反补贴

一、补贴的定义与实质

(一)补贴的定义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了促进某些产业的发展,对这些产业的生产和产品进行财政补贴和实行优惠待遇。

(二)补贴的实质

补贴是一种违反公平贸易规则的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25 因为补贴→降低商品成本或弥补利润损失→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冲击和伤害进口国本土企业的利益。

二、补贴的形式

(一)生产补贴 1.财政拨款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生产企业,无偿拨出财政资金扶持其生产。 2.优惠贷款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生产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规模贷款、延长贷款期限等。 3.税收减免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生产企业,减轻其税收负担,或免征某些税收。

注意:①各种生产补贴→降低生产成本→降低销售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②后两种更具隐蔽性;

例如:美国和欧盟长期分别给予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大量生产补贴。

(二)出口补贴 1.直接补贴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出口商品,利用财政资金直接给予现金补贴。

注意:目的是弥补出口商品的国内外销售差价或利润损失→降低销售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例如:美国和欧盟长期对某些出口农产品实行现金补贴。 2.间接补贴

政府对某些选定的出口商品,利用行政权力间接给予优惠待遇。

比如:免征或退还国内税、减免关税、提供廉价运输、提供商业情报等; 注意:目的是间接降低销售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注意:直接补贴比间接补贴更容易引起贸易摩擦; 例如:发展中国家与欧美之间、巴西与美国之间。

(三)出口信贷 1.出口信贷的定义

出口信贷,是指为了鼓励和支持本国生产产品的出口,出口国政府通过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的政策性贷款。(政府补贴息差) 2.出口信贷的种类 (1)按贷款期限划分

/短期贷款:180天以内

出口信贷—中期贷款:1~5年 \长期贷款:5~10年

(2)按借贷关系划分

/卖方信贷:出口国银行低息贷款→本国出口商→以延期收款方式出口→直接地鼓励和支持本国商品的出口

出口信贷

\买方信贷:出口国银行低息贷款→外国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以即期付款方式进口→间接地鼓励和支持本国商品的出口

三、反补贴

(一)反补贴的发起与调查 1.反补贴的发起

26 产出合计占本产业产出的50%以上→认定“国内产业提出”→立案调查 2.反补贴的调查期限

一般为1年期限,最超不超过18个月。

(二)反补贴税的征收 1.反补贴税征收的前提

征收的前提→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遭受重大损害或严重威胁 (1)重大损害

生产设备大量闲置→失业现象严重→多数企业达不到适当的利润率 (2)严重威胁

同类产品销售下滑→存货较多→生产、利润、工资和就业有下降趋势 ※2.反补贴税征收的实质

补贴利益转移:出口国→进口国

注意:现实中,某一个国家单方面减少或取消补贴较难;多边共同协商才有可能。

例如:欧盟与美国之间相互推诿、指责和等待对方减少或取消农产品补贴和飞机制造补贴。

第七章 其他贸易措施 第一节 保障措施

一、保障措施的定义

保障措施,是指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某产业产生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所采取的临时性限制进口的措施。

二、保障措施实施的前提条件

/绝对增长:实际进口数量的增长 1.进口商品数量急剧增长

\相对增长:与进口国国内产量相比较的增长

/严重损害 2.进口国某产业受到损害

\严重损害威胁

3.存在因果关系:进口激增→产业损害

三、保障措施实施的程序 1.调查

进口国政府→实际调查→是否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2.通知

进口国政府→发出书面通知→出口国政府 3.裁定

/双方政府磋商解决 (1)初步裁定

\或进口国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2)最终裁定→进口国采取正式保障措施

例如:按照中国入世承诺,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中国出口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每年增幅不得超过7.5%。而从中国2005年上半年的出口情况来看,实际远远超过规定的增幅。

中国政府积极与欧盟、美国反复磋商,2005年6月11日和2005年11月8日,中国分别与欧盟、美国达成了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过渡性解决方案:

27 中国出口至欧盟、美国的纺织品,年增幅分别控制在8%~12.5%、10%~17%。

四、保障措施实施的形式 1.临时保障措施

/关税措施(惩罚性关税等)

进口国政府→初步裁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等)

注意:一般不超过200天,并且计入总期限之内。 2.正式保障措施

/关税措施(惩罚性关税等)

进口国政府→最终裁定→采取正式保障措施

\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等)

例如: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从2009年9月26日开始,对进口中国的小型轿车和轻型卡车的轮胎,加征为期3年的惩罚性关税: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此前只征收3%~4%的关税)

锦湖轮胎公司由于得知年初美国的调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国内三个轮胎工厂的生产转移到越南和韩国的工厂生产。

中国商务部随后宣布,启动对美国部分汽车和肉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立案调查程序。 ※

五、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的区别

/反倾销措施:倾销→损害 1.标准不同

\保障措施:进口激增→损害

/反倾销措施:针对不公平贸易 2.针对性不同

\保障措施:针对公平贸易

/反倾销措施: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属于自由贸易主义 3.原则性不同

\保障措施:维护不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保护贸易主义

/反倾销措施:不允许对方报复 4.应对措施不同

\保障措施:允许对方报复

/反倾销措施:不需提交国家最高领导人审批 5.法律程序不同

\保障措施:一般需要提交国家最高领导人审批

第二节 鼓励出口措施

一、经济措施

(一)出口补贴

见第六章第二节补贴与反补贴

28

(二)出口信贷

见第六章第二节补贴与反补贴 ※

(三)出口信用保险 1.出口信用保险的内涵

出口信用保险,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产品出口,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而建立的政策性保险。

例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注意:①被保险人: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

②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

③保险对象:应收货款;

④保险风险:进口商的商业性风险和进口国的政治风险等。 2.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转嫁风险损失→稳健经营出口贸易

(2)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灵活多样收款方式→国际贸易→提高竞争力→扩大出口规模(3)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容易获得出口融资→资金周转顺畅

(4)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企业→了解国外买家的信用情况→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行政措施

/扶植出口企业或出口项目:优惠待遇→资金和税收等方面

行政措施

\维护出口秩序:法律手段→规范出口市场秩序

三、组织措施

1.成立政策研究机构

构建对外贸易战略→研究和制定对外贸易政策和措施→保障本国的出口贸易利益 2.设立官方商业情报机构

搭建国际市场情报网络→搜集和整理海外商业情报信息→促进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3.建立国际贸易中心

中心场地永久固定→组织国际贸易博览会→外国进口商了解本国商品→洽谈和签订国际贸易协议→扩大出口规模和效益

四、其他措施 ※1.外汇分红

外汇分红,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提高出口积极性,允许出口商从出口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直接用于进口业务。 ※2.出口奖励证制

出口奖励证制,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出口,对出口某些商品的出口商颁发出口奖励证书,并允许出口商凭借该证书来进口一定数量的某些商品,或者允许出口商在市场上有偿地自由转让该证书。 3.复汇率制

复汇率制,是指出口国政府规定,不同的出口商品适用不同的汇率,以鼓励某些商品的出口。 ※4.进出口连锁制

进出口连锁制,是指出口国政府规定,进出口商必须在履行了一定的出口义务后,才能获得一定的进口权。

五、经济特区

(一)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 1.自由港

(1)自由港的定义

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是指在这种港口区域内,对输出入的货物不征收关税或只对部分商品征税,

29 并且可以自由对商品进行改装、加工、装卸、整理、买卖、展览和长期储存等。

/北美型:分散、无明显区域界限

(2)自由港的类型

\欧洲大陆型:集中、有明显区域界限,如:汉堡自由港

注意:①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过境贸易;

②绝大部分国家都不征收关税,只收取少量的运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2.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又称免税贸易区,是指在一个国家的关境之外,利用山、河等天然屏障或用其它障碍物隔离起来的区域,准许外国货物自由免税进出入,从事贸易、工业和服务等活动。

注意: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转口贸易。 ※

(二)保税区 1.保税区的定义

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指由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特定区域,以允许外国货物自由免税出入,并可对货物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加工和制造等。 2.保税区的种类 (1)指定保税区

仅仅用来存储外国货物,期限较短。 (2)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

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加工和制造等,期限较长。 注意: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

(三)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港口或机场附近,划出的提供基础设施和享有免税待遇的特殊区域,以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出口加工业。

注意: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出口加工业。

(四)综合型经济特区与科技型经济特区

都具备了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特点; 同时,还具备以下特点: 1.综合型经济特区

规模大、范围广

(包括出口加工业、对外贸易业、金融保险业、旅游业和电信交通业等) 2.科技型经济特区

以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以知识和科技为优势资源,创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高、精、尖的工业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注意:比出口加工区更具竞争优势。

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技术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

(一)服务的定义

服务,是指以提供劳务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并索取报酬的活动。 ※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所进行的跨越国境的服务交易活动。

30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 1.跨境交付

一成员方境内→境外任何成员方

(通过国际电信、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等平台提供服务;) 特点:在服务提供者的境外接受服务; 例如:国际网络购物等。 2.商业存在

一成员方境内→境外任何成员方

(通过在境外设立商业性机构提供服务)

特点:在服务消费者的境内接受服务;

例如:在境外设立银行、保险等机构,来为外国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3.境外消费

一成员方境内→任何其他成员方

特点:在服务消费者的境外接受服务;

例如:涉外旅游等。 4.自然人流动

一成员方的自然人→其他任何成员方的境内

特点:劳动要素在不同国家之间自由流动

例如:发展中国家的劳务输出等。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一)以部门为中心划分 1.商业性服务

商业活动所涉及的服务

例如:法律服务、翻译服务、广告服务、包装服务和租赁服务等。 2.通信服务

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

例如:电信服务、邮递服务和视听服务等。 3.建筑服务

从工程的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

例如:某建筑物的选址、设计、施工和维修等服务。 4.销售服务

产品营销活动所涉及的服务

例如:批发服务、零售服务和特许经营服务等。 5.教育服务

除国家义务教育以外的其他教育服务

例如: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等。 6.环境服务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服务

例如:道路清洁、固体垃圾的运输和处理、污水处理等。 7.金融服务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及其相关的金融服务

例如: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保险服务和证券发行代理等。 8.健康及社会服务

与人类健康相关的服务;社会服务

例如: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

31

旅游业及其相关的服务

例如:导游服务、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等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除广播、电视、电影以外的一切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

例如:演艺服务、电子游戏服务、竞技体育服务等。 11.交通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服务及其相关服务

例如:航空运输服务、海洋运输服务、内河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船务代理、报关代理等。 12.其他服务

除以上11类服务以外的服务

例如:国际组织活动服务、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等。 ※

(二)以要素密集程度划分 1.劳动密集型服务

比如: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销售服务和劳务输出入服务等。 2.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

比如:金融服务、通信服务、建筑服务、运输服务和商业性服务等。

(三)以生产核心划分 1.生产前服务

比如:市场调查与预测、产品研发和设计等 2.生产中服务

比如: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软件管理等。 3.生产后服务

比如:广告、营销、包装和运输等。 ※

三、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

/国际货物贸易:实物

1.商品形态

\国际服务贸易:无形

/国际货物贸易:可储存 2.储存性

\国际服务贸易:不可储存

/国际货物贸易: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分时进行的 3.供需是否分离

\国际服务贸易: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进行的

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1.国际服务贸易增幅>国际货物贸易增幅;

2.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增幅>劳动密集型服务增幅;

3.发达国家的现代服务贸易增长较快,发展中国家的传统贸易增长较快;

4.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比重较高,多为顺差;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比重较低,多为逆差;5.发达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增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增幅。

32

第二节 国际技术贸易

一、技术的涵义

(一)技术的定义

技术,是指人类应用某种工艺来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

(二)技术的特点 1.技术是无形知识

/以具体形态为载体:文字、语言、图表、公式、数据、配方等;

属于精神产物

\以无形形态为载体:实际生产经验、个人专门技能、个人专门经验等; 2.技术是系统知识

包括原理、设计、生产、操作、安装、维修、服务、管理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不可或缺。 3.技术是商品

/使用价值

具有商品的二重属性

\价值

(三)技术的分类 1.按法律地位划分

/公有技术:向社会公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如:公开的学术论文和学术报告等;

技术—产权技术:依靠法律保护的专利技术和商标等;

\专有技术:完全依靠发明人的保密手段来保护; 2.按发展周期划分

/发展阶段的技术

技术—成熟阶段的技术

\衰老阶段的技术 3.按表现形式划分

/软件技术:专利技术、注册商标、专有技术等;

技术

\硬件技术:作为软件技术实施手段的机器设备、测试仪器等; ※

二、国际技术贸易的定义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之间,按照一般的商业条件来转让技术使用权的贸易行为。

注意:这种有偿转让不同于技术参股的有偿转让。

三、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

/国际货物贸易:实物形态

1.商品形态

\国际技术贸易:无形

/国际货物贸易:所有权和使用权

2.产权

\国际技术贸易:一般只转让使用权;转让方可同时转让给他方,受让方不可再转让

/国际货物贸易:主要取决于生产成本、各种费用和合理利润及供求关系 3.价格

\国际技术贸易:主要取决于受让方可能获得的经济效益

33 /国际货物贸易:期限较短(货款两清) 4.交易期限

\国际技术贸易:期限较长(技术传授、消化吸收)

/国际货物贸易:受贸易壁垒的限制 5.受限程度

\国际技术贸易:受贸易壁垒和政府干预的双重限制

四、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特点

1.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规模迅速扩大,但所占比重较低;2.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增幅>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贸易增幅;

3.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增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增幅;4.跨国公司成为技术贸易输出入的平台。

第九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一、贸易术语的定义

贸易术语,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1.有利于贸易双方洽谈交易和订立合同;2.有利于贸易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争议。

三、国际贸易惯例

(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定义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经过长期反复实践自然形成的,并经过国际组织加以解释和编纂的一些行为规范或习惯做法。

(二)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货款收付方面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993年国际商会制定和修订 (2)《托收统一规则》

1995年国际商会制定和修订 2.运输与保险方面 (1)《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例》

伦敦保险协会制定 (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3)《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 3.国际仲裁方面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 4.国际贸易术语方面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国际法协会→解释CIF价格术语

34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简称《1941年美国定义本》)

美国6个商业团体→解释6个贸易术语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2000年通则》)

/E组:EXW 国际商会→解释13个贸易术语—F组: FAS、FOB、FCA \C组:CFR、CIF、CPT、CIP \D组:DAF、DES、DEQ、DDU、DDP

13种贸易术语买卖双方义务比较表,见课本P101.

第二节 FOB贸易术语

一、FOB的含义

FOB,是Free on board的缩写,意思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在指定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完成交货,而买方开始承担此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例如:USD865.00/kg FOB Dalian,意思是:

在大连港船上交货,每公斤售价865美元。(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大连港,装上买方指定的货轮,并办理出口报关等手续,而在装船以后发生的费用和风险,都有买方承担。) ※

二、租船订舱

(一)大宗货物贸易

买方→租船运输→发出通知→卖方

注意:买方应该及时向卖方发出船名和装船时间的通知;

如果不及时通知→货等船→买方→等船费; 如果及时通知→船等货→卖方→等货费

(二)零星杂货贸易

/以买方代理人身份→买方为托运人 1.卖方→班轮托运→发出通知→买方

\以自己的名义→卖方为托运人 2.托运人身份的实际确定

/若约定,则按约定;

托运人身份

\若无约定,则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办理;

例如:在FOB中,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时,如果是提示提单时支付价款,或者是提示货运单据时支付价款,或者是约定卖方须向买方提出提单,则卖方应该承担托运人的身份。 3.托运人身份的意义

例如:在卖方出具担保函请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而货物抵达目的港,买方发现货物与提单不符时,如果是卖方以买方代理人身份安排班轮托运,则买方不得向承运人主张权利;如果是卖方以自己的名义安排班轮托运,则买方可以向承运人请求损失赔偿。

三、装运港选择

/租船订舱→买方指定装运港→及时通知卖方(合同签订后指定) 装运港

\班轮托运→卖方指定装运港→及时通知买方(合同签订后指定)

35 注意:①装运港不要含糊不清,不利于卖方预算内陆运输成本和做好装船运输准备。

比如:FOB Chinese Port,即在中国港口交货; FOB European Port,即在欧洲港口交货;

/在纽约内陆车上交货 ※②《1941年美国定义本》交货地点:FOB New York \或在纽约港船上交货

与美国和加拿大的贸易合同→FOB Veel New York(在纽约港船上交货)→避免理解歧义

四、风险转移

/越过船舷:只要货物越过船舷,此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FOB合同约定

\船上交货:当货物交到指定船舶上时,此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例如:贸易合同约定“越过船舷”划分风险,如果货物从吊钩上脱落在码头上、驳船上或者海里,则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如果货物从吊钩上脱落在船舶的甲板上或者是在船舱里受损,则损失应由买方承担。

假若双方约定“船上交货”划分风险,无论发生以上的哪种风险,其损失都应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不交货”的责任)

注意:①《1941年美国定义本》规定,双方风险划分界限是“在船上”,不是“船舷”;

②在FOB条件下,采用集装箱运输,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集装箱场地(CY)”为风险转移的界限。

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价格条件为FOB上海。装船是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装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风浪过大,部分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价差。

卖方是否应该满足买方的这种要求?为什么?

五、保险购买

/越过船舷之前风险:卖方投保 1.“越过船舷”划分风险

\越过船舷之后风险:买方投保

/在货物完好无损地交到船舶上或船舱里之前的风险:卖方投保

2.“船上交货”划分风险

\在货物完好无损地交到船舶上或船舱里之后的风险:买方投保

注意:在实务中,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在投保时,加保“装船前卖方受益险”。

(因为保险利益来源于风险承担者,所以在装船前,买方不具有保险利益,不能为自己投保,只能为他人投保) ※

六、交货方式

象征性交货:卖方→买方→按时提交全套凭证(货物发票、货运提单和保险单证等)

注意: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凭证,不论货物是否完好或是否存在,买方必须无条件付款。

案例:2009年9月,美国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进口一批服装,价格条件是USD280.00/set FOB Veel New York。装船后,中国某公司及时向对方进口商提交整套有效单据。同年10月,美国某公司提货时,发现这批服装丢失,而拒绝支付货款。

买方是否应该拒绝付款?为什么? ※

七、装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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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轮托运

装卸费计入运费→买方承担

(二)租船运输

1.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

买方→装船费用

2.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

卖方→吊钩所及处之前的费用 买方→吊钩所及处之后的费用 3.FOB包括理舱费(FOB stowed)

卖方→货物进入船舱之前的费用和理舱费

买方→货物进入船舱之后除理舱费以外的费用 4.FOB包括平舱费(FOB trimmed)

卖方→货物进入船舱之前的费用和平舱费

买方→货物进入船舱之后除平舱费以外的费用

5.FOB包括平舱费和理舱费(FOB stowed and trimmed)

卖方→货物进入船舱之前的费用、理舱费和平舱费

买方→货物进入船舱之后除理舱费和平舱费以外的费用

注意:FOB贸易术语的变形,仅仅是为了解决装载费由何方负担,并不改变双方的交货地点和风险界限。

八、清关手续

1.《2000年通则》→FOB贸易条件→卖方办理清关手续→负担各种捐税和费用

2.《1941年美国定义本》→FOB贸易条件→买方办理清关手续→负担各种捐税和费用

注意:与美国、加拿大的贸易合同要约定按照何种惯例办理清关手续。

案例:我国A公司从美国进口陶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el New York,A公司如期将5万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国客商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800美元,否则,有关出口关税和签证费用由A公司另行电汇。

美国客商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九、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航运

十、FCA贸易术语

FCA,是Free Carrier的缩写,意思是“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为完成交货,双方承担的风险也以此为界。

注意:与FOB比较,FCA具有4个特点:

①卖方提前转移风险;

②卖方提前取得运输单据;

③提前交单结汇;

④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案例: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公司出口香料15吨,对外报价为每吨2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了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集装箱场地。当天晚上,该批货物因火灾全部灭失。

该损失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为什么?

如果将贸易术语改为FCA湛江,则该损失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为什么?

37 案例:我国某公司以FCA条件从意大利进口一批布料,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6月13日。由于该公司业务员疏忽,没有及时将船舶信息通知意大利出口商,导致该出口商在6月16日才将货物交给我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当我国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货交承运人之前两天雨淋所致。据此,我国公司向意大利公司索赔,但对方拒绝赔偿。

我国公司是否应该向意大利公司索赔?为什么?

第三节 CFR贸易术语

一、CFR的含义

CFR,是Cost and Freight的缩写,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装运港)”,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完成交货,并负责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费等,而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例如:HKD600.00/bale CFR Amsterdam,意思是:

成本加运费付至阿姆斯特丹价格是每包600港元。(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支付全程运费,承担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和损失,买方承担之后的风险和损失。) ※

二、租船订舱

/大宗货物贸易:租船运输

卖方

\零星杂货贸易:班轮托运

注意:卖方装船之后,应该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如果因卖方失误而耽误买方投保,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相关损失。

案例:某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一家进口商签订一笔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即期托收方式支付。货物于1997年1月8日上午被装上“昌盛轮”,当天业务员工作较忙,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1月9日上午才发出通知。法国进口商收到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经获知“昌盛轮”于1月9日凌晨在海上沉没,拒绝承保。于是,该法国进口商立即来电称“由于你方迟发装船通知,致使我方无法投保,现货物已罹难,该损失应由你方负担,并赔偿我方利润及费用8000美元。”不久,出口商寄出的货运单证也被退回。

你认为出口商是否应该满足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三、港口选择

(一)装运港

/合同约定

装运港

\合同无约定→卖方→选择装运港

例如:CFR New York shipment from Stockholm,意思是:

成本加运费至纽约港,斯德哥尔摩港装运。

(二)目的港

/明确的目的港

目的港

\“同名异港”:应注明国名;同一国家的,还要注明具体位置。

例如:维多利亚港,全球共有12个;

黎波里港,黎巴嫩和利比亚都有。

四、风险转移

38 /越过船舷:只要货物越过船舷,此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CFR合同约定

\船上交货:当货物交到指定船舶上时,此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例如:贸易合同约定“越过船舷”划分风险,如果货物从吊钩上脱落在码头上、驳船上或者海里,则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如果货物从吊钩上脱落在船舶的甲板上或者是在船舱里受损,则损失应由买方承担。

假若双方约定“船上交货”划分风险,无论发生以上的哪种风险,其损失都应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不交货”的责任)

五、保险购买

/越过船舷之前风险:卖方投保 1.“越过船舷”划分风险

\越过船舷之后风险:买方投保

/在货物完好无损地交到船舶上或船舱里之前的风险:卖方投保

2.“船上交货”划分风险

\在货物完好无损地交到船舶上或船舱里之后的风险:买方投保

注意:尽管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但是,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都由买方承担。 ※

六、交货方式

象征性交货:卖方→买方→按时提交全套凭证(货物发票、货运提单和保险单证等)

注意: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凭证,不论货物是否完好或是否存在,买方必须无条件付款。 ※

七、费用承担

(一)班轮托运

卖方→装载费和运费 买方→卸货费用

(二)租船运输

卖方→装载费和运费

1.CFR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 卖方→卸货费用

2.CFR卸至岸上(CFR Landed)

卖方→卸货费用

3.CFR吊钩下交货(CFR Under Ex Tackle)

卖方→卸货费用

,4.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 买方→卸货费用

注意:CFR贸易术语的变形,仅仅是为了解决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并不改变双方的交货地点和风险界限。

八、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航运

注意:①运输与保险脱节,出口商不太愿意采用CFR贸易术语。

②采用集装箱运输或驶进驶出方式,不宜使用CFR贸易术语,可以改用CPT贸易术语;

九、CPT贸易术语

CPT,是Carriage Paid To的缩写,意思是“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为完成交货,双方承担的风险也以此为界限。

39 注意:与CFR比较,CPT具有以下特点:

①卖方提前转移风险;

②卖方提前取得运输单据;

③提前交单结汇;

④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案例:我国A公司以CFR条件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玩具。合同规定,装运港为宁波港,目的港为洛杉矶长堤港,交货时间为6月27日,采用集装箱运输。6月25日,A公司提前将货物运至宁波港码头集装箱场地,等待装船。当天晚上,该批货物因码头失火全部毁损。

该损失应该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为什么?

如果贸易条件改为CPT宁波港码头,则该损失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为什么?

第四节 CIF贸易术语

一、CIF的含义

CIF,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意思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完成交货,并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而买方开始承担此后的一切风险。

例如:USD280.00/set CIF New York,意思是: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纽约,价格是每套280美元。(卖方承担支付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之后一切风险。) ※

二、租船订舱

/大宗货物贸易:租船运输

卖方

\零星杂货贸易:班轮托运

注意:卖方装船之后,应该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要求卖方加保。

三、港口选择

(一)装运港

卖方→选择装运港

注意:一般不约定装运港,卖方拥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例如:CIF London shipment,意思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至伦敦港。

(二)目的港

/明确的目的港

目的港—某一地区的主要港口,例如:CIF one main Bohai Gulf ports,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至渤海湾的主要港口;

\可供买方选择的港口,

,例如:CIF London/Hamburg/Rotterdam optional, Optional charges for buyers accou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至伦敦港或汉堡港或鹿特丹港中的任一港口,选择费由买方支付。 ※

四、风险转移

/越过船舷:只要货物越过船舷,此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CIF合同约定

\船上交货:当货物交到指定船舶上时,此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案例:我国A公司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出口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A公司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一套结汇单据。在A公司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受到荷兰客商来电,得知大部分货物在海运途中受损。据此,荷兰客商表示等到确定了货物受损

40 的具体情况之后,才向A公司支付货款。

荷兰客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五、保险购买 1.保险购买人

卖方→以买方的名义投保→目的港之前的风险 2.保险金额

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10% 注意:如果按国际惯例投保,买方要求扩大承保范围,则卖方可以买方的名义加保战争险、罢工险和暴动险等。 ※

六、交货方式

象征性交货:卖方→买方→按时提交全套凭证(货物发票、货运提单和保险单证等)

注意: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凭证,不论货物是否完好或是否存在,买方必须无条件付款。

案例:2005年8月,某公司从印度进口一批棉纱,其中,“三马”牌四十支棉纱300包,“金鱼”牌二十支棉纱200包,合计金额9.35万美元,价格条件为CIF香港。货物装船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全套有效单据。同年12月,进口商提货时,发现部分棉纱已被污损,经检验公正,共计损失2932.68美元。于是,买方要求卖方如数赔偿。

你认为卖方应该赔偿这笔损失吗?为什么? ※

七、费用承担

(一)班轮托运

卖方→装载费和运费 买方→卸货费用

(二)租船运输

卖方→装载费和运费

1.CIF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 卖方→卸货费

2.CIF卸至岸上(CIF Landed)

卖方→卸货费(包括驳运费) 3.CIF吊钩下交货(CIF Under Ex Tackle ) 卖方→卸货费

,4.CIF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 买方→卸货费

注意:CIF贸易术语的变形,仅仅是为了解决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并不改变双方的交货地点和风险界限。

案例:我国某出口公司与英国某进口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成交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船。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我国该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该公司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买方要求我国该公司支付收据金额。

我国该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这两笔费用?为什么? ※

八、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航运

注意:采用集装箱运输或驶进驶出方式,不宜使用CIF贸易术语,可以改用CIP术语;

41

十、CIP贸易术语

CIP,是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的缩写,意思是“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在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为完成交货,双方承担的风险也以此为界限。

注意:与CIF比较,CIP具有以下特点:

①卖方提前转移风险;

②卖方提前取得运输单据;

③提前交单结汇;

④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案例:我国湖南A公司以CIF釜山条件向韩国B公司出口5万码纯麻坯布,规定4月20日前装船。A公司货物存于深圳笋岗仓库,并委托韩国C航运公司在深圳的代理为承运人。4月15日,C航运公司的代理派空集装箱到深圳笋岗仓库装货,当天由深圳皇岗口岸报关,货物抵达香港的集装箱场地,准备装船。但因C航运公司拖欠香港码头费用引起纠纷,货物被扣留了20天,致使货物无法按时装船。等到香港码头解扣后,该批货物市场时机已过,A公司只能以7折优惠价格出售给B公司。A公司向C航运公司代理索赔,而对方因欠债太多,逃之夭夭,A公司损失惨重。

分析:A公司不应该选择CIF贸易术语,应该选择CIP贸易术语。

①如果选择CIP贸易术语,当A公司将货物存于深圳笋岗仓库,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就完成交货,风险就转移出去。

②尽管A公司已投保,但被扣于香港码头风险不是承保风险,因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③由于选择CIF贸易术语,所以在货物被扣不能装船时,A公司因没有取得“已装船清洁提单”而无法提早到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影响了A公司资金周转。

④在CIF条件下,A公司不应该选择香港装船,风险界点之前的运输环节多,运输距离长,额外增加了A公司的风险。

⑤A公司在选择运输代理时,应该考察其资信情况。

第十章 商品价格 第一节 作价方法

一、固定价格法

国际贸易合同→确定→商品价格

注意:①固定价格一旦确定下来,就不能更改;

②绝大多数国际贸易都采用固定价格法。

二、非固定价格法

(一)暂不固定价格法

国际贸易合同→暂时不确定商品价格→约定未来定价机制

例如:合同规定,以某年某月某日某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同种或同类商品的收盘价为基价,再加上一定金额作为交易商品的价格。

42 注意:①适用于价格变幅较大而又无法预测价格走势的国际贸易;

②双方都不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二)暂定价格法

国际贸易合同→约定暂时价格→交货前确定最终价格

注意:易引起贸易纠纷,一般不采用这种方法。

(三)滑动价格法

国际贸易合同→约定基础价格→交货时或交货前按工资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指数确定最终价格。

注意:合同应该订明未来调整价格的办法。

第二节 计价货币

一、计价货币的种类

/出口国货币

双方协商—进口国货币

\第三国货币

二、选择计价货币应注意的问题

1.自由兑换→计价货币可以兑换多种货币→减小和规避汇率风险 2.无政治风险→支付地→不会冻结双方所属国的资产→顺利结算货款 3.行业习惯→该商品国际交易习惯采用的货币 4.币值相对稳定→减小汇率风险

三、规避和减小汇率风险的具体办法 1.出口业务→“硬币”或“强币”(升值趋势)→本币将贬值→收入更多本币→规避汇率风险; 2.进口业务→“软币”或“弱币”(贬值趋势)→本币将升值→支付更少本币→规避汇率风险; 3.出口业务→如果买方坚持使用“软币”计价→卖方适当提高出口价格→间接减小汇率风险; 4.进口业务→如果卖方坚持使用“硬币”计价→买方适当降低进口价格→间接减小汇率风险; 5.不同合同→交替使用“硬币”和“软币”→减小汇率风险。

案例:1999年7月,中国某省一家外贸公司与西班牙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份出口贸易合同。在双方磋商买卖合同的计价货币条款时,中方外贸公司的业务员习惯性地以美元计价,而西班牙公司的代表则主张以欧元作计价货币。中方业务员未对欧元未来走势作任何预测,就同意了对方的意见。不料,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美元与欧元的比价发生较大变化,欧元兑美元从1.08一路跌至0.82,造成中方外贸公司少收100多万美元。

分析:在出口业务中,应该尽可能地使用“硬币”作计价货币,而中方外贸公司却以“软币”——欧元作计价货币,进而造成汇率损失100多万美元。

第三节 佣金和折扣

一、佣金

(一)佣金的含义 1.佣金的定义

佣金(Commiion),是指中间商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或代买代卖的报酬。 2.佣金的种类

/销售佣金

佣金

43 \采购佣金

(二)佣金的表示方式 ※1.用文字表示

例如:“每码200美元CFR香港,包括2.5%佣金”

→“USD200.00 Per Yard CFR Hong Kong Including 2.5% Commiion”, 或者→“USD200.00 Per Yard CFRC 2.5% Hong Kong”

注意:包含佣金的价格→含佣价; 2.用绝对数表示

例如:“每公吨付佣金25美元”→“USD25.00 Commiion Per m/t”。

注意:①未包含佣金和折扣的价格→净价(Net Price);

②为说明是净价,在贸易术语后加注“Net”字样,

如:“每套10美元CIF净价伦敦”→“USD10.00 Per Set CIF London Net”

(三)佣金的计算 1.按FOB价计算

运费和保险费等不是卖方的销售收入→不应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应扣除运费和保险费→按FOB价计算→出口商少支付佣金

例如:CIF价格为1000美元,运费和保险费分别为100美元和10美元,佣金率2.5%。

佣金=(1000-100-10)×2.5%=22.25(美元) ※2.按成交价计算

例如:CIFC2.5%的价格为1000美元,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1000×2.5%=25(美元)

注意:在实务中,很少按FOB价计算,大多按成交价计算。

净价=含佣价-佣金

=含佣价-含佣价×佣金率 =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净价+佣金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

例如:已知某出口商品每计算单位CIF净价为1000美元,佣金率为5%。

要求:按CIF价格计算佣金。

CIF含佣价=1000/(1-5%)=1052.64(美元)

佣金=1052.64-1000=52.64(美元) ※

(四)佣金的支付

出口商→收到全部货款→另行支付佣金→中间商

注意:提前签订佣金书面协议

案例:中国A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到沙特,正好沙特某中间商主动来函表示愿意为推销该化妆品提供服

44 务,并要求按每笔成交金额的5%收取佣金。不久,经该中间商的联系帮助,A公司与沙特B公司达成总金额5万美元的出口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香港装运,并签订了贸易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来电要求A公司立即支付2500美元的佣金。A公司复电: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

分析:A公司应该在同意接受中间商的推销服务后,及时与中间商签订佣金书面协议,约定在A公司收妥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佣金。

二、折扣

(一)折扣的含义 1.折扣的定义

折扣(Discount),又称“价格优惠”,是指卖方按照原价给予买方或中间商一定的价格减让。 ※2.折扣的种类

/数量折扣:买方的购买数量或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折扣—现金折扣: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

\促销折扣:中间商的促销业绩较好

(二)折扣的表示方法 1.文字表示

例如:“每打200美元CIF纽约减1.5%折扣”→

“USD200.00 Per Dozen CIF New York Ve 1.5% Discount” 2.绝对数表示

例如:“每打折扣3美元”→

“USD3.00 Discount Per Dozen”

(三)折扣的计算 1.按商品数量计算

折扣金额=商品数量×单位商品折扣额

例如:每件商品折扣5美元,共2000件商品。

折扣金额=2000×5=10000(美元) 2.按发票金额计算

折扣金额=发票金额×折扣率

例如:发表金额为5000美元,折扣率为2%。

折扣金额=5000×2%=100(美元) ※

(四)折扣的支付

进口商→主动→从货款中扣除

例如:应付货款8000美元,按约定,卖方应给予买方200美元的现金折扣。

则买方实际应支付的款项=8000-200=7800(美元)

第四节 商品报价

一、商品的价格构成 1.FOB报价

FOB报价=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利润 2.CFR报价

CFR报价=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利润 3.CIF报价

CIF报价=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利润

二、商品的价格换算

(一)FOB、CFR、CIF价格换算

45 1.FOB价换算为CFR价和CIF价 (1)FOB价→CFR价

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2)FOB价→CIF价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 CIF价-国外保险费=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CIF价×投保加成×保险费率=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例如:我方出口某种商品对外报价为480美元/吨FOB湛江,现在进口商要求改报CIF旧金山。 试求:我方的报价应为多少才能使FOB净值不变?(假设国外运费和国外保险费分别是FOB价的3%和0.8%)

解:①国外运费=480×3%=14.4(美元/吨)

②国外保险费=480×0.8%=3.84(美元/吨)

③CIF价=FOB价+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

=480+14.4+3.84=498.24(美元/吨)

例如:某出口商品我方对外报价为每吨1200英镑FOB黄埔,对方来电要求改报CIFC5%伦敦。

试求:CIFC5%伦敦的价格是多少?(已知:投保加成110%,保险费率为1.68%,运费合计为9.68英镑/吨)

解:①净价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1200+9.68)/(1-110%×1.68%)

≈1232.46(英镑/吨)

②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CIFC5%=1232.46/(1-5%)

≈1297.33(英镑/吨)

2.CFR价换算为FOB价和CIF价 (1)CFR价→FOB价

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例如:出口一批箱装货物,报价为35美元CFR伦敦,英国商人要求该报FOB价,我方应该报价多少? 已知:该批货物体积每箱长45厘米、宽40厘米、高25厘米,每箱毛重35千克,运费计算标准为W/M,每运费吨的基本运费为120美元,并加收燃油附加费20%和货物附加费10%。

解:①确定运费的计算标准

每箱毛重35千克→W=0.035M/T

33 每箱体积0.45×0.40×0.25=0.045m→M=0.045m M>W→应按体积计算运费

②每箱运费

3 F=0.045m×120×(1+20%+10%)=7.02(美元)

③每箱FOB报价

FOB价=CFR价-国外运费=35-7.02=27.98(美元) (2)CFR价→CIF价

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46

例如:ABC公司收到悉尼客户来电,询购睡袋1000只,要求按下列条件报出每只睡袋的CIFC3%悉尼的美元价格。

条件:束带国内购货成本为每只50元人民币,1000只睡袋的国内其他费用总计5000元人民币,ABC公司的预期利润率为10%。该睡袋为纸箱装,每箱装20只睡袋。从装运港至悉尼的海运运费为每箱20美元。按CIF价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费率合计为0.8%。(汇率为1美元折合8元人民币)

解:①FOB价=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利润

=(50+5000/1000)×(1+10%) =7.56(美元/只)

②每只睡袋的国外运费 F=20/20=1(美元/只)

③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7.56+1=8.56(美元/只)

④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8.56/(1-110%×0.8%)

=8.64(美元/只)

⑤CIFC3%=净价/(1-佣金率)

=8.64/(1-3%)

=8.91(美元/只) 3.CIF价换算为FOB价和CFR价 (1)CIF价→FOB价

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2)CIF价→CFR价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例如:我方出口某种商品,原报价为350美元/桶CIF纽约,现在进口商要求改报CFRC5%。试求:我方应将价格改报为多少?(已知:投保加成110%,保险费率为0.6%)

解:①净价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50×(1-110%×0.6%)

=347.69(美元/桶)

②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CFRC5%=347.69/(1-5%)=365.99(美元/桶)

例如:某公司向香港客户报水果罐头200箱,每箱132.6港元CIF香港,客户要求改报CFR香港含5%佣金价。假定:投保加成110%,保险费相当于CIF价的2%,在保持原报价格不变的情况下,

试求:①CFRC5%香港价应该报多少?

②出口200箱应付客户多少佣金?

③该公司可以收汇多少外汇?

解:①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132.6×(1-110%×2%)

=129.68(港元/箱)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CFRC5%=129.68/(1-5%)

=136.51(港元/箱)

②佣金=含佣价-净价

47 =136.51-129.68 =6.83(港元/箱) ③收汇总额=净价×数量

=129.68×200 =25936(港元)

(二)FCA、CPT、CIP价格换算 1.FCA价换算为CPT价和CIP价 (1)FCA价→CPT价

CPT价=FCA价+国外运费 (2)FCA价→CIP价

CIP价=(FCA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PT价换算为FCA价和CIP价 (1)CPT价→FCA价

FCA价=CPT价-国外运费 (2)CPT价→CIP价

CIP价=CPT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P价换算为FCA价和CPT价 (1)CIP价→FCA价

FCA价=CIP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2)CIP价→CPT价

CPT价=CIP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第五节 成本效益核算

一、成本核算 ※1.没有出口退税

出口成本=出口商品进价(含增值税)+出口流通费+出口前税金(增值税除外) 2.存在出口退税

出口成本=出口商品进价-出口退税额+出口流通费+出口前税金→

出口成本=出口商品进价-出口商品实际价格×退税率+出口流通费+出口前税金→

出口成本=出口商品进价-﹝出口商品进价/(1+增值税率)﹞×退税率+出口流通费+出口前税金→

出口成本=出口商品进价×﹝1-退税率/(1+增值税率)﹞+出口流通费+出口前税金

二、效益核算

※1.出口商品盈亏率

盈亏额=销售净收入-出口成本

(销售净收入→不含国外运费和国外保险费的销售收入,即FOB价;) 盈亏率=(盈亏额/出口成本)×100% 注意:按照当日外汇牌价中的银行买入价,将外汇收入换算为人民币收入。 ※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

换汇成本=出口成本(人民币)/销售净收入(外汇)

注意:换汇成本<外汇牌价→出口盈利;

换汇成本>外汇牌价→出口亏损。 3.出口创汇率

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材料外汇成本)/原材料外汇成本

注意:原料若为外国产品→原料外汇成本→FOB价;

48 原材料若为进口材料→原材料外汇成本→CIF价;

适用于来件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出口贸易。

例如: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国内进货价共10000元人民币,加工费支出1500元人民币,商品流通费是1000元人民币,税金支出为100元人民币,出口销售净收入为2000美元。假如,当日外汇牌价的买入价为6.8325。

试计算:

(1) 该批商品的出口成本是多少? (2) 该批商品的换汇成本是多少? (3) 该批商品的盈亏率是多少?

解:(1)出口成本=10000+1500+1000+100=12600(元) (2)换汇成本=出口成本(人民币)/销售净收入(外汇)

=12600元/2000美元

=6.3 (3)盈亏率=(盈亏额/出口成本)×100% =﹝(销售净收入-出口成本)/出口成本﹞×100% =﹝(2000×6.8325-12600)/12600﹞×100% =8.45%

例如:我方某外贸公司出口商品货号H208共5000箱,该货每箱净重20千克,毛重22千克,体积0.03立方米,出口成本为每箱人民币999元,外销价每箱120美元CFR卡拉奇。海运运费按W/M12级计算,装中远公司班轮出口,查运价表到卡拉奇12级货运费为每运费吨52美元。假如,当日外汇牌价的买入价为6.8325。

试计算:该商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及盈亏率是多少? 解:(1)每箱毛重22千克→W=0.022M/T

3 每箱体积0.03立方米→M=0.03m M>W→应按体积计算运费

国外运费=0.03×52=1.56(美元/箱)

销售外汇净收入=120-1.56=118.44(美元/箱)

换汇成本=出口成本(人民币)/销售净收入(外汇)

=999/118.44 ≈8.43 (2)盈亏率=(盈亏额/出口成本)×100% =﹝(销售净收入-出口成本)/出口成本﹞×100% =﹝(118.44×6.8325-999)/999﹞×100% ≈-18.99%

第十一章 国际货款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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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国际贸易实务心得

课程名称:国际贸易实务 姓 名:陈家文 班 级:电子商务092 学 号: 指导教师:

时 间:2010年12月

2010学年度秋季学期,我选修了《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一学期以来,通过课堂上老师的讲解和学习、课后自己到图书馆查阅资料、上网查询相关的信息,我对《国际贸易实务》的相关知识产生了兴趣并且有了初步了解,而且对该学科的知识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现将本学期所学的知识、学习收获、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自己看待问题的一些观点作以总结,向老师汇报如下:

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收获和体会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对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内容有了总体上的了解,一学期的学习收获很多,总结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一篇是自学内容。国际贸易术语有利于正确约定交货条件和合理确定成交价格,也有利于在履约过程中正确运用贸易术语和按国际贸易惯例行事。做为一名理科大学生,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有利于在接触这方面的工作时不至于手忙脚乱。

2、合同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们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及承担约定的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都是有形商品,为了明确责任,交易双方应具体约定成交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包装等交易条件。

3、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货物贸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了确保及时有效地完成进出口任务,在对外洽商交易、订立合同和履约过程中,我们必须根据购销意图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切实订好买卖合同中各项装运条款,并正确缮制和运用各种有关的装运单据。

4、由于国际货物运输方式不同,故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相应的分为海洋运输保险、陆上运输保险、航空运输保险、邮包运输保险。老师重点讲解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中的重要作用。还就交易双方如何如约定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做了具体说明。

5、价格条款涵盖的内容很广泛,它包括作价原则的贯彻,成交价格与作价办法的确定,贸易术语的使用,计价货币的选择,以及佣金与折扣的合理运用等方面的内容。

6、支付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与地点等。国际货款的支付方式包括汇付、托收、信用证付款等方式。支付条款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等的合理约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法律意义,以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交易双方的正当利益。

7、商品检验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约定好买卖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以利在履行进出口合同和处理交货品质争议时有据可依。

8、交易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异议与索赔、违约金与定金、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约,也有利于有关方面根据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和依法妥善处理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9、为体现公平交易和实现双赢原则,必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正确展开商务谈判,依法订立买卖合同和合理约定合同条款,依约履行合同,并采取正确的救济方法处理当事人违约的问题。

10、订立合同的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以行为表示三种。合同的名称、内容、模式并无统一规定,如何确定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进出口商品出现违约的情况,主要处理方法包括: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解除合同等。

11、国际贸易方式是国际间商品流通所采取的形式和具体做法,诸如经销、代理、寄售、展卖、招标与投标、拍卖、期货交易、対销贸易、加工贸易,以及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无纸贸易与电子商务等新的贸易方式。

12、切实了解对外贸易的特点和基本做法,有利于正确选择和合理运用対销贸易的各种形式,以充分发挥其在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13、对进出口合同的履约顺序的具体环节进行了详细介绍,遵守合同的具体责任和义务,要贯彻“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14、针对进出口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从法律角度介绍了相关的法律原则及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解除合同等。还分别阐述了买卖双方违约及其补救方法等内容。

二、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问题和建议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认为较难掌握的就是各种贸易理论了。同样,我也是将这些理论整理出来。首先,把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分门别类,再按提出的时间顺序排好。一般说来,后一理论是在前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他们之间必然存在联系,由此可见,最先提出的那种理论是相当重要的。所以,我就把这一理论彻底弄懂,之后的那些理论都拿来和他进行比较,找出他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这样各种理论不易混淆,记住他们也轻松多了。在做理论的经济效用分析时,有些同学能够很快弄懂图形的含义,而有些同学则怎么也弄不清楚。其实,在每个图形的旁边,都会有大段文字对其进行解说的,那些不懂图形的同学就可以通过这些文字来理解经济分析,我相信,图形、文字,总有一种会适合你的。《国际贸易》是一门新学科,它还在不断的发展中。

同时,课堂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也应该是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有利于学生和教师之间交流观点和看法,并且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出现的错误,有利于学生学习。如果能补充上一些实实在在的案例让学生主动分析、加上老师的讲解,在很大程度上会提高教学效果,而且对学生今后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也有着重要作用。《国际贸易实务》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联系实际业务、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性。该书应力求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尽可能以简单明了的案例分析说是问题,深入浅出,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平时,我还多关心国内、国外经济事件,搜集有关国贸的新闻,不断更新知识。另外,想更好的掌握《国际贸易》这门学科,不妨去了解一下他的历史,这对你的学习是很有帮助的。

三、今后学习这门课程应该注意的事项和学习方法:

1.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以前学过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实务》都是书本上的知识,和实际情况脱节较大,实际操作起来和想象中的出入很大,很不习惯。因此要充分利用好类似的机会,多做一些实际的操作,充分理解和掌握已经学到的理论知识。有机会的话还应多去海关、进出口公司等参加实习,或者参观询问,了解情况,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商务英语的学习

国际贸易中的绝大多数信息的发布、交流、磋商、谈判、单证、文件等都是以英语为主,而且都是非常专业和正式的英语。所以今后还得在英语的学习上下功夫,把基本的英语技能掌握好,提高双语沟通的能力,进而在专业的商务英语、外贸函电、商务谈判等课程中能更好的去深入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尽量不使语言成为交流的障碍,避免因为对语言的造诣不深,而在出口贸易的过程中蒙受损失。

3.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

国际贸易实务作为综合性很强的一门专业课,和其他相关学科联系很紧密,需要我们去多多了解掌握。比如价格学、商品学、物流学、保险学和法学等。我们平时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各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补充,充分掌握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使我们在做起贸易工作来能对各种流程应付自如,提高效率。 4.要踏实做事,按部就班,不能投机取巧

做贸易讲究的是诚信,所以要求我们真诚待人,认真对待每一个客户。每一件事都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不能耍小聪明,投机取巧。工作时提前安排,按照一般的流程按部就班,踏踏实实,优质高效的完成。 5.注重培养良好的心里素质 贸易人员要求具有非常良好,非常过硬的心里素质。因为贸易过程的复杂和风险是无法估量的,要有充分的心里准备,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备选解决方案。贸易人员要做到有耐心,有信心,有恒心,有真心。同时还要做到严谨仔细,责任心强,勇于承担责任。

以上是我在本学期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心得体会以及一些想法和建议,如有不当之处请老师予以批评指正。

第17篇: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报告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报告

一、实习目的:

1.利用SimTrade提供的各项资源,做好交易前的准备工作。2.学会运用网络资源宣传企业及产品。

3.使用邮件系统进行业务磋商,掌握往来函电的书写技巧。

4.掌握信用证支付方式的CIF贸易术语的贸易流程。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与利润,以争取较好的成交价格。

5.根据磋商内容,正确使用贸易术语与结算方式签订外销合同。6.根据磋商内容做好备货工作,正确签订国内购销合同。 7.正确判断市场走向,做好库存管理。

8.正确填写各种单据(包括出口业务中的报检、报关、议付单据,进口业务中的信用证开证申请)。

9.学会合理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

10.体会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与业务流的运作方式,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与互动关系。

二、实习方法: 上机模拟操作

三、实习软件: SIMTRADE软件

四、实习时间: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17周、18周。

五、实验内容: 信用证(L/C)支付条件下的CIF贸易合同流程。

六、实验过程:

我们做的信用证(L/C)支付条件下的CIF贸易合同流程,每人担任三个角色,进口商、出口商和工厂。

首先,我们按照流程从注册公司开始,建立三个不同角色的公司。接着进口

商选择目标产品与交易对象,做好市场调查,发布广告和供求信息,选择出口商进行接洽,而出口商同样选择适合的工厂进行商贸交易,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订立合同。这一路下来十分顺畅,但从填单开始,一切就变得疑云重重了。尽管参照着样本,但还是问题百出。在填合同时,货物描述总是不准确,最后才明白,衣服的颜色深蓝应该是“dark blue”而不是“deep blue”,这才意识到英语的重要性。

其次,也是最棘手的时候,填制进出口预算表。尽管公式、计算方法全都给的很明确,但就是无从下手,不知所措。而且牵涉到汇率换算,总是出错,不能得出合理的报价。这时,我不得不搬出了所有相关的教材,进行术业专攻。最终,在同学的帮助和自我不断潜心钻研的情况下,我终于完成了预算。得以进行以后的流程。

最后,资金不足的问题。不管是进口商还是出口商,总是出现资金不足,我仔细回想后,终于明白,由于对业务操作的不熟悉,发广告时留错了邮箱,于是重复发了好多广告,而离最初的预算也会有一定的偏差。但最恼火的是我竟然不知道到底应该向银行贷多少款才够用,于是每次一点点,结果贷了好多次,回想一下要是这个过程发生在现实工作中,估计我早就被公司炒鱿鱼了。

整个过程是从签订外销合同,到租船订舱、检验、产地证、保险、送货、报关、装船出口,直至押汇(或托收)、交单、结汇、核销、退税,这些是每笔进出口业务必经的过程。填单到最后时一切都很顺利,只是一些日期需要记得很清楚,单子的代号很多,要注意分清。很多同学在贸易进行时遇到了许多意外情况,致使贸易未完便终结,虽然我没有遇到,但这也让我开始关注自己的整个流程是否合理,特别是作为进口商,保险是否足够保障货物的安全,避免功败垂成,一无所得还要惨受损失。

七、实现目标:

1、掌握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发盘与还盘等各种基本技巧;

2、熟悉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与业务流的运作方式;

3、切身体会到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面临的具体工作与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学会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

4、认识供求平衡、竞争等宏观经济现象,并且能够合理地加以利用。

第18篇: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案例一:凭样品成交合同的潜在风险

2006年,我国北方某外贸公司接到外国客户传真图片,问是否可以加工图中电视柜。在我方答复可凭样品加工后,外方运来样品。随后双方就电视柜的价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交易条件商妥后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凭买方样品买卖,货款50%预付款,其余货款待货物到达日本,买方验收后T/T付款。

外方按照合同规定先行支付了50%的货款。我方工厂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按时将产品运出,并将全部单据快递给外方。但外方收到货后,迟迟不付款。后经我方多次传真联系,对方称,我方提供的电视柜与外方提供的样品不一致。外方提供的样品在不明显的地方的装饰花有4个花瓣,而我方提供的货物有5个花瓣,故不能付余款。我方于是请信保公司进行追讨。

信保公司调查发现,这批电视柜在买方提货后不久就销售完毕,与原来有4个瓣装饰花瓣的电视柜同一价格。也就是说,轻微的差别,并没有影响到货物的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信保公司经我外贸公司同意担保也扣了外方刚到港的货物,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提起诉讼。外方遂要求和解,支付了我方其余货款。

案例二: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案

申请人作为被保险人就其托运的200桶水杨酸甲酯(METHYL SALICYLATE BP98)及40桶安塞蜜(ACESULFAME K FCC-IV) 向被申请人投保了海运一切险及战争险,货物从中国上海港运往GUATEMALA CITY。被申请人于2003年8月1日和8月8日分别向申请人签发了编号为110120002020300119

7、1101200020203001236两份货物运输保险单,保险金额分别为美元8,344元及美元10,054元,共计美元18,398元,承保条件为PICC一切险和战争险。上述货物在被运往目的港GUATEMALA CITY的仓库途中被武装劫持造成货物提货不着。申请人根据两份保单向被申请人提出索赔,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保险赔偿金美元18,398元,被申请人拒赔。由此,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上述保险赔偿金并承担本案仲裁费。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

1、申请人是否有权向被申请人索赔保险赔偿金

被申请人认为,其现持有的编号为110120002020300119

7、1101200020203001236的两份货物运输保险单正本第一联背面均有申请人的背书印章,因此两份保单已经由申请人背书给其危地马拉的收货人。被申请人认为,在涉案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之时,危地马拉收货人是两份保单正本的唯一合法持有人,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因此也唯一具有两份保险单下的保险利益。其他任何关系方(包括申请人) 都无权就本案向被申请人索要保险赔偿金。

对此,申请人认为,涉案的保险单并没有背书转让,申请人持有保险单正本。且在本案的《仲裁协议书》中,被申请人明确承认申请人是“被保险人”,并且盖章认可,在被申请人签发的保险单上也明确了申请人的被保险人身份。申请人还认为,假设保险单已经背书转让,被申请人也找不出有何法律依据可以拒绝申请人的索赔。况且,假设保险单已由申请人背书,但背书是空白背书,仍然是谁持有保险单即可主张权益。

2、被申请人是否应按保单赔偿申请人的损失

申请人认为,本案货物是在卸离船舶后,立即由卡车运往目的地的海关监管仓库的,但是,收货人在目的地仓库提货不着,从而引发纠纷。被申请人拒赔的理由是在卡车运往目的地的海关监管仓库的过程发生了武装抢劫,从而导致提货不着。就申请人而言,很难肯定是否发生了武装抢劫的事实,但是申请人可以肯定的是,申请人提货不着,这明显属于保险承保范围;申请人还认为,不论是否发生武装抢劫,根据一切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三)一切险”的规定,“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保单承保范围。涉案的一切险条款没有陆上武装抢劫的除外责任规定,因此不赔付是没有合同依据的。而且,申请人认为,从保险法的基本原理上讲,一切险从性质上讲是非列明风险,如果保险人主张免责,就应该举证证明货物受损是由于保险人不负责的除外原因造成的,本案中恰恰不存在这样的除外责任。而且,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41条以及《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按照法律通常的理解,陆上武装抢劫属于“外来原因”,因此被申请人应该进行赔付。

被申请人认为,造成涉案被保险货物损失的原因是涉案货物在卸下海轮后运往目的港收货人仓库的内陆运输阶段被武装分子劫持所致,根据保险的近因原则,造成本次事故的近因是武装分子的劫持行为,也即一种“他人的恶意行为”。根据1981年PICC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除外责任第5条之规定: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的承保范围之一就是“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货物直接损失”。因此,武装分子的劫持行为所造成的货物直接损失属于货物运输罢工险的赔偿范围,因此不属于被申请人签发的保单的赔偿范围。

案例三:误解装运期条款造成损失案

某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于5月23日接到一张国外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卖方),申请人为E贸易有限公司(买方)。信用证对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条款规定:“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not prior to 31st May,1997.The Draft must be negotiated not later than 30th June,1997”。

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发现信用证装运期太紧,23日收到信用证,31日装运就到期。所以有关人员即于5月26日(24日和25日系双休日)按装运期5月31日通知储运部安排装运储运部根据信用证分析单上规定的5月31日装运期即向货运代理公司配船。因装运期太紧,经多方努力才设法商 洽将其他公司已配上的货退载,换上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的货,勉强挤上有效的船期。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经各方努力终于5月30日装运完毕,并取得5月30日签发的提单。6 月2日备齐所有单据向开证行交单。

6月16日开证行来电提出:“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的第X X X号单据经审核,存在单证不符:根据你提单记载5月30日装运货物,超出我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以上不符点经研究不能同意接受,单据暂在我行代保存,速告如何处理。6月6日”

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接到开证行来电后,查核留底单据,未发现我单据有与信用证不符的地方,认为对方可能有误。于18日即向开证行回电:“你16日电悉。但我们认为单证不存在不符点: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5月31日,我5月30日装运,并未超过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31日。所以我单证相符,请你行查核并按时付款。6月18日”

6月20日又接到开证行复电:“你18日电悉。你方虽然作了一些解释,但你方没有完全理解信用证条款和我前电的要求。我提请你方注意:我信 用证规定的是:‘装运必须不得早于1997年5月31日’,也就是说只能晚于5月31日,实际就是须在31日以后装运,而你方却于31日以前装运,所以不符合我信用证要求。我行仍然不能同意接受单据,速告单据处理的意见。6月20日”。

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根据开证行上述意见再次对照信用 证条款,才发现信用证的装运期正如开证行所说的不得早于5月31日(„not prior to 31st May)。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经 有关人员研究,认为装运期这样不可更改的实质性不符点已无法再向开证行答辩,只好改向买方进行工作,但几经反复交涉,均未得到解决。最终只好委托船方将原货再运回内销而结案,结果损失惨重。

第19篇:国际贸易实务学习心得

國際貿易實務學習心得

國際貿易讓我學得了許多與國際貿易相關的知識,包括了匯率換算、信用狀的格式、及國際貿易的一些專業名詞。

雖然每位會計人員可能不會接觸到國際貿易的相關工作但國際貿易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並非相關科系的人員才會到此型態的公司上班,雖然系上所學之國際貿易與國企系所學的國際貿易可能深淺有所不同,但我想與國際貿易相關的專業知識是不會減少的。

希望在接下來的課程裡可以學到更多關於國際貿易的相關知識。

第20篇:国际贸易实务实验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作业

学生姓名: 王晶

号: 1005200111

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指导教师: 吴艳秋

2013 年 1 月 06 日

实 验 报 告

一、实验目的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设计是学生在学完相关外贸课程之后的一个实践性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将在课程中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贸易实务往来中,包括函电的写作、单证制作、合同磋商、签定与履行等,熟悉各种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函电的写作、单据的使用及其制作要求,强化其对于贸易实务的磋商、履行以及外贸单证格式、内容和作用的理解,提高学生对外进行各项业务联系和通讯活动的能力、实际动手能力。

二、实验内容

利用网络发布广告、搜索信息,同业务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进出口成本核算,询盘、报盘、还盘、成交;外销合同的签订;信用证的开证;信用证的审证和改证;内购合同的签订;租船定舱; 进出口货物保险及索赔;进出口报检事宜;缮制报关单据; 办理进出口报关;缮制议付单据;银行处理议付结汇;办理出口核销退税;各种成交方式和付款方式的具体实施。

三、实验过程

Simtrade外贸实习的平台分五个主角,分别为出口商、进口商、工厂、出口地银行和进口地银行。出口商:出口商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自主制定销售策略并且负责实施:同供应商、进口商建立业务联系;就一个或者多个项目进行商务谈判;灵活应用各种成交手段完成业务获得利润;还要随时掌握公司的业务、库存和资金状况,以便对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判断和合理解决。进口商:进口商必须紧跟本国消费市场和国际贸易市场的变化,合理调配有限的资金,不断变化思路,凭借敏锐的感觉,选择最有利润的项目,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率。同时还要从选择可靠的业务伙伴开始,逐步完成具体的事务。这可是一项充满挑战和乐趣的工作。工厂:供应商通过生产商品并且出售获得利润,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生产出市场需求的产品是最重要的。冒然生产产品会面对巨大的风险,而准确预测市场变化又有很大的困难,以销定产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又需要有广泛和稳定的客户资源。 出口地银行、进口地银行:出口地银行和进口地银行一起向各经营者提供金融服务:贷款还贷、信用证结算、国际汇款、国际托收。准备阶段:对各个角色的任务进行了初步阶段的了解。建立属于自己的五个角色,并对公司资料进行填写,发布广告,寻找商机。实习中段:通过在线帮助对各个角色进行了熟悉。

首先是工厂,它出现在出口商备货阶段,有四小步:交易准备,选择目标市场、产口市场、交易对象。签字确认合同,组织生产,发货。最后缴税。

其次是出口商,这个角色是整个交易过程中的中心和连接角色。它往往是国际贸易业务发生的起点。可以把出口商的工作分成四个阶段:交易准备。它包括选择目标市场、选择目标产品。交易磋商阶段。它包括出口报价核算、出口发盘,出口还价核算及还盘,最

后进行出口成交核算。签订合同。它包括起草合同,填写出口预算表、合同送进口商。其中合同为各单证填写的单证,是重要的核心单据之一。所以填写勿必要仔细严谨。出口预算表的填写是最为复杂的部分,涉及面广,要考虑的东西很多。履行合同。它包括出口托运定舱、出口货物投保,出口货物报验及报关。

再次是进口商,也可以把它的工作分为两二阶段。交易准备与磋商、与出口商的交易准备阶段相仿。选择目标市场、产口市场、交易对象,通过在“淘金网”里发入和获取广告信息,通过邮件与交易对象建立业务联系,接着便可以和出口商磋商交易建立业务联系,接着便可以和出口商磋商交易细结,进口价格核算,进口询盘和还盘。具体事宜确定后便可以进入进口商下一个阶段。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合同,计算出口进口预算表数据并填写,这些都是能过出口商所发合同中相关信息中推理计算而来,接着签字确认便进入履约流程,若不满意或合同有误也可修改或取消合同。下面进行开证,付款赎单、进口报验、报关、提货、销货、索赔、其中在提货过程中有一定机率遭遇风险。这就要求进口商到相关部门进行索赔。以上便是进口商基本业务。

最后是银行角色,这只用做简单的食用证业务,单证业务,货款业务,这个角色部分不是重点,需掌握的部分,到后期基本使用自动银行进行交易。

四、心得体会

本学期的国贸实务实验让我们受益匪浅,将三年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进一步巩固了所学的知识,完善了知识体系。本学期的模拟实验提高了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下是我本学期进行实验操作的心得体会:

1.在做国际贸易时,英语水平很重要。

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处在不同的国家,沟通交流的语言基本都用国际通用的英语。本学期的模拟实验中,发布广告、需求信息,建立双方业务关系及价格磋商,单据填写等都必须用英语,这就对我们的英语水平,尤其是专业英语水平有了很高的要求。现有的专业英语水平还远远达不到要求,邮件编写需要外贸英文函电相关书籍的帮助,单据填写需要借助于系统中的帮助选项。因此,在以后的学习中,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专业英语的水平。

2.在做国际贸易时,对各流程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交易的效率。

单人模拟时,初次接触软件,再加上之前学习的理论知识不够扎实,因此操作步骤都得参考实验教材及系统步骤,因此造成了时间上的浪费;有了单人模拟的经验,双人模拟及多人模拟时,对于流程的熟悉程度明显增强,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交易的笔数也相对增多,利润增加。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交易的方式及对象相对于模拟实验要复杂很多,因此业务熟练度是国际贸易业务员必备的。

3.在做国际贸易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极其认真、细心,要有耐心。

双人模拟和多人模拟中,交易对象、交易方式以及交易的产品种类均复杂化、多样化,产品的种类及数量、合同金额、保险金额等等都需要计算准确,信用证等各种单据也需要核对无误,否则利润会受到很大影响。我在做预算时或多或少的出现了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也发生了混乱。而现实中的国际贸易交易数量及金额比较大,交易种类及方式多样,因此必须要求业务员有清醒的头脑,计算时认真细心,同时要有耐心,仔细核对。

4.我们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大三所学的理论知识中包括了这学期所操作的各项内容,但是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时,出现了各种问题。原因在于我们没有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只是做到了了解。在接下来的学习中,我们要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交易中的各种流程,学会解决国际贸易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多操作,多实践,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备课教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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