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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拆迁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5:35:56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动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动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镇动拆迁工作管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为使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在实施动拆迁工作整个过程中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补偿政策更加透明,从而使动拆迁工作形成相互信任、相互监督的管理体系。

第三条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 BBBB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负责本区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主管单位。 ***人民政府动迁办是负责本镇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及监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动拆迁基地所属村委会、居委会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动拆迁工作。 房屋拆迁人及拆迁实施单位是实施动拆迁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第二章 房屋拆迁申请管理

第四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必须向镇动拆迁办公室提出书面初审申请。 镇动拆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初审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附一 房屋拆迁申请

第五条 初审申请通过后,申请单位方可向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章 动迁补偿基础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 根据A府发【2002】13号文及A房地资拆【2006】357号文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补偿安置计户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

(二)征地公告公布前,符合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具有申请建房条件的村民家庭,因建设规划控制、经济困难等原因未新建、扩建住房或分户申请建造新房的,现住房建筑面积以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计算,低于现行农村个人住房可建面积标准的部分,可给予“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的补偿(俗称“应建未建”补偿),但不作分户计算;

(三)***居住房动迁建筑面积认定小组认定可以计户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 被拆迁户户主(签约户代表)代表家庭全体人员享有在拆迁过程中应得的全部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被拆迁户户主在拆迁过程中所作出的民事行为必须对家庭全体人员负责,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由家庭全体人员承担。

被拆迁户按户取得的补偿款或补偿利益,系被拆迁房屋内相关权利人的共有财产。其分割事宜,由相关权利人内部协商确定。

第八条 被拆迁户户主原则上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所记载的户主或申请人为准,但遇以下情况可以由被拆迁户重新确认签约代表:

(一)户主本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自己不能胜任作为签约代表的;

(二)户主不属被拆迁房屋安置人口的认定范围且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三)户主已死亡的;

(四)户主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无房屋权证户主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被拆迁户,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协助该户做好签约代表的书面确认手续。 附二 被拆迁户签约代表确认书 第九条 动迁安置人口计增的界定

(一)自拆迁人取得区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后迁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常住户口不计入动迁安置人口范围,但下列情况由被拆迁人举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除外:

1、属于因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且他处无福利住房或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的;(释:属于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配偶一方户籍长期在被拆迁范围且房屋宅基地登记资料或房屋批建报告有其姓名或世居。另一方在他处,而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前迁入的户口,配偶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长期户籍在被拆范围内的配偶一方的婚生子女,迁入的户口。如子女他处房屋宅基地登记资料或房屋批建报告无姓名的,可照顾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2、属于因生育而报入的新生儿户口;

3、属于被动迁房屋宅基地登记资料、房地产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中有其姓名记载且在原户籍迁出期间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申报批建过农民住房的;(释: 相关对象:指婚姻迁出、工作迁出等户籍在被拆范围内迁出情况、后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前重新迁入的对象,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其婚生子女迁入的户口。如他处宅基地登记资料或房屋批建报告无姓名的,可照顾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4、其他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他处有福利住房或农村宅基地登记资料或房屋批建报告有姓名的,户口迁入拆迁范围内被拆房屋的,不得认定为动迁应安置人口。

(二)在本市范围内已享受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人口,不计入动迁应安置人口范围。

(三)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公安派出所自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信息,并以此作为基地审核是否属于应安置人口基准日。

第十条 动迁应安置人口特殊情况的计增照顾规定:

(一)未达到婚龄的独生子女(凭独生子女证)增计1人;

(二)符合条件的大龄子女增计1人,但不重复享受独生子女增计待遇;(注:大龄子女指按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符合法定婚龄但尚未登记结婚的对象)

(三)凡父母离婚的独生子女,需在父母户籍所在镇计生部门出具有效证明,证明当事人已承诺保证不再生育第二胎的情况下,方可增计1人;

(四)对离婚家庭动迁应安置人口的界定:

1、离婚时将原房屋所有权作为价值补偿归为一方所有或赠与他人,但离婚后户籍始终在被拆迁房屋内的,视为一般家庭情况认定;

2、离婚时将原房屋所有权作为价值补偿归为一方所有或赠与他人,离婚后曾将户口迁入他处现又将户口迁入被拆迁房屋内的,不作应安置人口认定;

3、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无房屋所有权(非经当事人协商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离婚当事人,作应安置人口认定,但不享受增计待遇。

(五)对晚婚晚育对象应安置人口计增的界定:

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准予登记结婚的对象,年龄以基地规定的签协奖期第一天为基准日,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晚育男性年满26周岁,女性年满24周岁。

1、晚婚对象计增为3人计算;

2、晚育对象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晚育条件,一方为应安置对象计增为3人,双方为应安置对象计增为4人。

(六)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福利分房或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非全日制就学、已在外地结婚);

2、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3、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4、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5、***居住房动迁建筑面积认定小组认定可以安置的其他情况。

(七)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在应安置人口计增时增计1人。第十一条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程序:

(一)拆迁实施单位取得公安派出所户籍登记情况、土地所房屋审批报告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后,经所在村委、居委初步摸底形成动迁应安置人口情况核对表。附三 核对表

(二)拆迁实施单位持核对表会同被拆迁人进行核对,被拆迁人应当积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拆迁实施单位形成初步认定意见后,由村委、居委、镇面积认定小组和公安派出所核实情况,认定结果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日。附四 动迁应安置人口认定结果表

(四)公示期间,被拆迁居民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拆迁实施单位提出,并说明理由。

(五)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由镇动迁办会同镇面积认定小组、村委、居委、公安派出所、拆迁实施单位等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复核符合应安置人口认定标准的,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第十二条 动迁房屋建筑面积认定程序:

(一)拆迁实施单位将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或建房有效批准文件所记载的建筑面积,结合按应安置人口计算而得的动迁补偿面积,形成动迁补偿面积初步情况核对表。附三 核对表

(二)拆迁实施单位持核对表会同被拆迁人进行核对,被拆迁人应当积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拆迁实施单位形成初步认定意见后,由村委、居委、土地所、镇动迁面积认定小组等核实情况,认定结果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日。 附四 动迁补偿面积认定结果表

(四)公示期间,被拆迁居民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拆迁实施单位提出,并说明理由。

(五)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由镇动迁办会同镇面积认定小组、村委、居委、拆迁实施单位等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复核符合动迁补偿面积认定标准的,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第十三条 动迁补偿面积认定标准:

(一)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及建房批准文件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简称“权证面积”)为准;(注:记载的批准副房面积及暂作保留面积一并作为合法建筑面积,批建临时房不作合法居住建筑面积认定。)

(二)被列入动迁应安置人口的,每人可享有动迁补偿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全居户家庭为每人35平方米;

(三)本条第一款权证面积大于按本条第二款计算而得的应安置人口认定面积(简称“认定面积”)的,以权证面积为准确定动迁补偿面积;

认定面积大于权证面积的,以认定面积为准确定动迁补偿面积。面积不足部分按“应建未建”只给予“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的补偿,其他不作任何补偿;

(四)对其他特殊情况的面积认定按本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的认定标准:

(一)对1991年前建房、1991年后未作任何改建、扩建、新建的,农村宅基地发证记载的原房屋批建面积大于发证面积的(注:宅基地使用证没发放到户)情况、该户在认定面积范围内有应建未建面积的,原发证面积与批建面积差额平方作有效面积补偿;

(二)对1991年前建房,农村宅基地发证因历史原因导致无法发证的情况,由村、组证实被拆房屋确属1991年之前的,报认定小组最终认定后作合法有效面积补偿;

(三)居住房屋已取得镇以上部门“两违”罚款处理,或持有该房屋批建时建房押金尚未处理的,认定面积与合法批建面积不足部分有居住房屋的,不足部分认定按有效面积补偿,剩余面积按房屋评估建安重置价补偿(注:罚款或押金不作退还);

(四)***居住房动迁建筑面积认定小组认定可以认定的其它情况。第十五条 经买卖取得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

(一)受让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书证:

1、证明房屋系合法建造的相关文件;

2、证明房屋系通过买卖方式取得的相关资料;

3、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受让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4、出让人目前它处住房情况;

5、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等;

(二)受让房屋经审查如系合法建造,按照***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确定受让人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磋商补偿安置事宜,办理签协、交房等相关手续。

出让人有异议的,应由出让人与受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协商及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人与受让人之间就补偿安置事宜进行的磋商。

(三)对受让人仅按受让房屋的权证面积进行补偿安置,不以人口计算认定面积。

(四)如出让人户籍仍在被拆迁房屋内且符合动迁应安置人口条件的,先按出让方一方的动迁应安置人口计算认定面积,若认定面积大于权证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应建未建补偿给出让人;若认定面积小于权证面积,对出让人不再补偿;

(五)出让人的补偿安置情况,应输入数据库,以备后查。第十六条 动迁应安置人口中大月龄孕妇计增人口的规定:

(一)计增对象户必须是在基地设定的签协奖期内完成签协并按协议完成交房的动拆迁户;

(二)计增人口起止日期的界定:自动迁基地规定的签协日第一天起90天内出生的子女可追补认定独生计增人数;

(三)追补认定的办法:在动迁签协过程中对未出生的子女不予计算人口。当子女在本条第二款规定期限内出生后,动迁户可凭独生子女证前往镇动迁面积认定组重新予以认定,并按认定结果予以补偿及安置。

第十七条 特殊困难对象照顾补助的规定:

(一)照顾补助对象必须是在基地设定的签协奖期内完成签协并按协议完成交房的动拆迁户;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尚处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重大疾病补助标准为5000~30000元/人;残疾补助为5000~20000元/人。

1、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补助金为2万元以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补助金为1万元以下;被评为重残的残疾人补助金为1万元至2万元,非重残的补助金为0.5~1万元;(注:上述照顾对象指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下的人员。)

2、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动迁期间累计医药费报销额(凭医疗发票复印件)在1万元以上的、患恶性肿瘤或尿毒症等重大疾病的补助金为5000~30000元/人。

(三)特殊困难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

1、动迁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动迁补偿基础资料摸底阶段向拆迁实施单位申报领取申请表格,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4 附五 申请表

2、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由镇动迁办会同镇有关单位、村委、居委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日。

附五 特殊困难对象照顾补助初审结果

3、公示期间,被拆迁居民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拆迁实施单位提出,并说明理由。

4、对公示初审结果有异议的,由镇动迁办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复核符合动迁补助对象的,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补助。

(四)动迁基地设定的签约奖期结束后,申请人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拆迁人不予追补。签约奖期结束后新增的特殊困难对象不属动迁补助范围。 第十八条 房屋及附属物评估

根据A房地资市【2002】66号文及A房地资权【2004】114号文件有关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房屋及附属物评估作如下规定:

(一)评估单位的确认工作,拆迁人应当如实将有估价意向的估价机构名单(不得少于5家)提供给被拆迁人,并组织被拆迁人在此范围内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票数第一位的为拆迁基地的估价机构,第二位的为重新估价机构。拆迁人应当将投票结果进行公告;

(二)估价结果报告以动迁计户标准按户由评估所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产权人或使用人”一栏,应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确定的户主或签约代表人姓名填写;

(三)拆迁人应当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被拆迁人具体上门评估日期及注意事项;

(四)动迁实施单位及所属村委、居委应当积极配合评估工作;

(五)不属估价范围:家用电器、非固定家具、生产生活用具、生产、生活资料、存放的建筑材料等,以上范围由拆迁人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附六 有关类目补偿结算标准;

(六)被拆迁人有义务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并配合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七)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或动迁工作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被拆迁人拒绝房地产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或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拆迁人和估价机构以外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八)拒绝估价的处理:被拆迁人不提供资料、拒绝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致使房屋估价无法进行的,估价机构可参照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同建筑类型的房屋进行估价。参照评估结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九)评估结果的公示及咨询:估价机构在向拆迁人出具估价报告前,应当将拆迁估价的初步结果向拆迁当事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拆迁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拆迁人应当将评估估价报告送交被拆迁人。

(十)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复估,或重新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估价,也可申请估价鉴定申请。具体的法定期限,分别为:

1、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时效为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注:免收费)

2、委托重新估价的时效为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注:委托人需支付估价费)

3、估价鉴定申请为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注:申请人预交鉴定费)

第四章 补偿与安置

5 第十九条

根据A府发【2002】13号文、A房地资法【2002】513号文,A价商【2002】024号文、A房地资拆【2006】357号文、南府【2004】47号等有关文件,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被拆迁房屋补偿款种类及计算方法作如下规定:

(一)可购买安置价动迁商品房的动迁补偿款组成(简称“购房款”)

1、权证面积房屋补偿款=(权证面积内被拆除房屋的评估价+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购房补贴)×被拆除房屋的权证面积 (注:目前土地使用权基价为1100元/㎡;价格补贴300元/㎡;购房补贴300元/㎡);

2、应建未建补偿款=(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应建未建面积;

(二)棚舍、附属物,按评估价补偿;

(三)搬家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权证面积每平方10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期房安置的,应增加一倍计费。

(四)设备迁移费(电话、热水器、有线电视、空调等);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权证面积每平方每月8元计算;

1、安置期房的过渡期按合同约定,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超过合同约定期交安置房的,按以下规定增发补助费:(注:过渡期依据以办理被拆房屋及补偿财物交接单之日起算)

(1)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增发50%; (2)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2、安置现房的发放标准:按以上规定发放3个月作为装饰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房屋装饰,按评估价补偿;

(七)对无证建筑或过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但对积极配合动迁,在规定的签协奖期内完成签协交房的,可依据房屋建安重置价酌情补偿;

(八)交房奖励费发放标准:在规定期限内交房的,按被拆除房屋认定有效面积一次性奖励每平方米500元。

(九)一次性农具补贴费发放标准:在征地动拆迁时拥有土地承包家庭,按动迁计户标准每户发放1000元;

(十)特殊困难对象的照顾补助费;

(十一)放弃购买安置房奖励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权证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元。放弃购房承诺书,应当由被拆除房屋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安置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对通过行政裁决或诉讼等途径强制执行的被拆迁人,拆迁人有权不支付上述

(三)、

(五)、

(七)、

(八)、

(十)项补偿费用。

第二十条 根据A房地资拆【2006】357号文件,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利用居住房屋从事出租、生产经营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作如下规定:

(一)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至房屋拆迁许可证发证之日,已连续用作为经营性质1年以上的对象;

(二)房屋面积界定:用作经营性质的房屋必须是合法建造且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按实际用作经营建筑面积作补偿计价的依据,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三)土地面积界定:用作经营性质的土地必须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建房批准文件确定的宅基地范围之内且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按实际用作经营的土地面积作补偿计价的依据,每平方米补助50元;

(四)以上补偿由被拆迁户如实申报,经所属村、组证实,镇动迁办审定后,在动迁签约时予以确认;

第二十一条 根据A府发【2002】13号文、A房地资法【2002】513号文、区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操作口径,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土地用途已批准用于生产经营性质的非居住房屋补偿,作如下规定:

(一)搬迁补偿;

6 1.如办公用品、食堂设施、宿舍、材料(原、辅)产品杂物(不包括生产设备)等,均按吨位计算补偿搬迁费用(统一按2吨货车),每车补偿金额为150元(含装、卸费)。 2.用于生产的设备类(按资产评估价作补偿依据)

(1)轻纺类按评估价的5%~8%(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

(2)通用机械设备按评估价12%~15%(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

(3)物重型专用(如超过20吨)按评估价的30%~35%(含运输、调试、基础费用);

(二)无法恢复的设备补偿;

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评估价补偿,全额补偿的设备,由拆迁人处置;

(三)关于电、水补偿;

1、配电设备、线路,按评估补偿;

2、用电初装按供电部门现行收费进行补偿;

3、自来水管网按评估价补偿;

4、用水开户费按供水部门现行收费补偿;

(四)厂房附属物按评估价补偿;

(五)补偿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六)关于停产停业补偿,停产停业原则上按用于生产使用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350元进行补偿,具体按前三年固定资产平均创税率(即按被拆除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的创税率)分别进行补偿,设置条件为:

1、创税率在1元/㎡~50元/㎡,补偿200元/㎡。

2、创税率在51元/㎡~100元/㎡,补偿250元/㎡。

3、创税率在101元/㎡以上,补偿350元/㎡。无生产用房的生产经营性场地按合法使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50元进行补偿;

(七)营业执照变更或歇业补偿;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补偿5000元。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补偿10000元。

(八)关于速迁奖励费;

1、企事业单位在动迁基地设定的奖期内完成签协并按协议搬迁的,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价,低于15000元的,按15000元奖励。

2、个体工商户,凭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奖励10000元。

对通过行政裁决或诉讼等途径强制执行的被拆迁户,不作补偿

第二十二条 根据市府111号令,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货币补偿款、购房款给付的期限,作如下规定:

(一)动迁户货币补偿款的给付原则上于动迁户交房后10天内给付,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动迁户购安置房的,购房款部分由拆迁人转入镇东升置业公司,东升置业公司在动迁户办理购房手续后三个月内不计利息,三个月后至动迁户取得安置房钥匙,此期间购房款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补偿利息损失,并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由东升置业公司结算兑现。

第五章 签协、交房、购房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必须认真做好《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工作:

(一)签订《动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应由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二名经办人员签名,被拆迁人应当由被拆迁户户主或签约代表签名。

被拆迁户委托自己所信任的人参与商谈补偿安置事宜或与拆迁人签订《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必须由委托人及受托人亲自与拆迁人经办人员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附七 委托书

(二)拆迁人经办人员应当认真细致地向被拆迁人宣传包括本办法在内的动迁补偿安置政策和规定。

(三)《动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做到正确无误、内容齐全。

7 如发现《动迁补偿安置协议》尚未填写齐全,被拆迁人可拒绝签字,并有权要求拆迁人经办人员填写完整。

附八 《动迁补偿安置协议》

《动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旦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

(四)《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将协议递交有关单位审核,并在被拆迁人办理交房验收手续时将协议送达给被拆迁人,做好相关签收手续。

(五)交房后,被拆迁户须填好对动迁工作满意率的测评表,共同参与督促、规范动迁工作。附九 测评表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必须认真做好被拆除房屋及补偿财物的交接验收工作:

(一)被拆迁人完成搬迁后应当及时通知拆迁人经办人员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房手续。接到交房通知后,拆迁人经办人员应立即通知拆房公司代表一同参加。

(二)拆迁人经办人员、拆房公司必须在基地规定的办公接待时间内做到随叫随到。

(三)三方代表在现场验收中发现缺损,必须在交房手续中注明。同时做好水、电抄见工作,空房移交前水电费由被拆迁户承担。

(四)交房手续必须由拆迁人经办人员、拆房公司代表、被拆迁户确认签名,签名后当场将有关交房手续给有关当事人备案。附十 交房手续

(五)三方代表办理交房手续后,拆迁人经办人员必须及时与被拆迁户办理《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送达签收及被拆迁户购买安置房的“购房证明单”手续。取得购房证明单后,被拆迁户方可持该证前往东升置业公司售楼部挑选安置房、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第二十五条 动迁户购买安置房的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

(一)以公示方式将动迁基地所需的安置房源一次性推出;

(二)采用“先签约交房,先挑选房源”的原则,选择安置房以动迁计户标准,每户选多层1~3层房源允许选一套。确定挑选房源并办理购房手续的先后顺序。 签约交房顺序以“购房证明单”为准;

(三)被拆迁户取得“购房证明单”后,应及时去东升置业公司售楼部挑选房源并办理购房手续。被拆迁户挑选确定房源并办理购房手续后,方为有效。

被拆迁户仅以口头形式表达房源挑选意向的,售楼部不予保留,该房源仍可供其他被拆迁户挑选并购买。

(四)可购买的安置房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可购买安置房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可购买安置房面积=购房款(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商品房安置单价。

2、如实际购买安置房金额超过可购买安置房金额,超出金额在12%以内的,按优惠价结算;超出金额在12%以上的,按市场价结算;附十一 安置房价格表

3、可购买安置房面积不足动迁应安置人口(注:指自然人口)人均40平方米的,可按商品房安置单价享有人均40平方米的购买权,超过部分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二项结算;附十一安置房价格表

4、符合拥军优抚对象凭相关证明在购买安置房时可增计每户10平方米优惠价购房(注: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五)购房“证明单”记载的购房款,购房后的余款由东升置业公司按每平方米2580元基价折安置面积每平方米奖励620元给予奖励,支付给被拆迁户。

第六章 动迁过渡期间的抚慰工作

8 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户在动迁交房后至取得安置房钥匙期间(注:放弃购买安置房或未整户动迁的除外),所属村委、居委、有关单位应当关注被拆迁户的生活、生产,尽力为过渡期被拆迁户排忧解难,度过难关,并按下列标准发放抚慰金;

(一)动迁应安置人口在过渡期内办理婚嫁的,补助宴请租场费1000元;

(二)动迁应安置人口在过渡期内死亡的,补助租场费1000元,同时发放抚慰金1000元;

(三)动迁应安置人口在过渡期内住院治病的,凭住院小结复印件,每人发放抚慰金500元;

第七章 动拆迁监管工作

第二十七条 镇纪委监察室负有对***动迁工作全过程监管的权力和职责工作。

镇动拆迁工作督查组应对动迁基地执行拆迁工作的程序、政策、需公示的内容及补偿结果等进行检查,加大对房屋拆迁工作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第二十八条 动迁办基地协调员应严格履行对所在动迁基地拆迁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职能,是动迁基地现场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镇动迁面积认定小组是全镇动迁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及补偿建筑面积认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条 拆迁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补偿政策规定实施。违反上述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拆迁实施单位承担,并追究有关经办人员的相应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若发现动迁工作人员及被拆迁人在动拆迁工作过程中有请客、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知情人应当积极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电话:68220145。

第三十二条 对少数要价过高、无理取闹的,必须坚持原则,不能迁就,依靠法律,切实维护动拆迁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个别无理闹事的被拆迁人,将坚决依法处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镇动迁办、镇面积认定小组、有关村委、居委及相关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一)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补偿结果错误、失衡,给被拆迁居民造成损失或给动迁基地造成不良后果的,报房地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被拆迁户提交虚假证明文件,获得相应的补偿款,给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被拆迁人应当负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国有土地上动迁补偿安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BBBB***动迁工作总指挥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发布之日前动迁的基地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如以后上级有相关规定出台,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BBBB***动迁工作总指挥部

推荐第2篇:动拆迁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文章标题:动拆迁先进个人事迹材料--32年忙动迁为民真情不变

32年忙动迁为民真情不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安君英是如何让人民满意的?昨晚,上视纪实频道播出的纪录片《安君英》令人感动——32年忙动迁为民真情不变

32年奔波在市政动迁第一线、以真情爱心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长宁区土地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安

君英,最近荣获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昨晚,上视纪实频道《纪录片编辑室》播出纪录片《安君英》,生动讲述了这位被人们誉为“动迁状元”的党的好干部的感人事迹。

纪录片《安君英》将镜头对准动迁中的3个困难家庭,真实记录了安君英在32年动迁工作中,始终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实践中创造“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以法律人”的20字动迁工作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和真挚爱民的感人情怀。

小安,做我的干女儿吧

(安君英说,公务员的价值就在于为社会做贡献,为人民造福。虽然也吃过不少苦,挨过不少骂,受过不少委屈,但我亲身体会到,人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上海大变样,离不开他们的理解支持和奉献。)

在那些住房条件差的动迁户中,老人占很大比例。这些人往往是安君英关注的重点。她根据老人早起早睡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把上门工作的时间安排在清晨,态度要像子女对待父母一般亲切体贴。

有一次,一位80岁的老人因历史原因在拆迁过渡房内住了10年,没有得到妥善安置。当安君英上门动员他拆迁时,他冲安君英大发雷霆,并把她推出门外。安君英没有抱怨,而是倾听、理解和帮助老人,用自己的真情抚平老人心头的伤痕。

“动迁那块地时我爸爸刚过世。我觉得那个老人很亲切,就拿他当自己父亲一样对待。”安君英说:“我拿他当父亲一样来对待以后,我和他谈起话来特别亲近,而老人也一下子和我有话可说。‘你这个女同志很好的,能够那么关心我。’结果他忽然之间就转变过来,跟我把自己的困难、愤懑都说清楚了。”

“那段时间,我基本上每天都去看他。因为老人一个人住在临时房子里,自己拿炉子烧饭。我看看挺危险的,所以下班后就到他那里去弯一弯,上班了再去看一次,一天总归要跑二三趟。有时候我看他没什么荤菜,就从家里给他带一点去。这就好像每天上下班去看自己的父亲,我觉得是一件事很平常的事,而且不必花很大的力气。”

“那天他搬家,我去送他,心里真有点不舍得。他眼泪含在眼眶里——他知道我爸爸已经过世了——说:‘小安,你就做我的干女儿吧!’听他这么一说,我眼泪虽没有流下来,但心里一下子就感到有股热流涌上来。”

和动迁户交上朋友

(安君英认为,只有站在动迁居民的角度,顺着他们要求的合理部分找突破口,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吴国成的妻子刚刚去世,家里有两个年迈的老人和一个21岁的残疾儿子。而他自己,因为患癌症还在化疗。在吴国成最感孤独无助的时候,动迁经办人吴桂鸾经常陪伴在他身边。“以爱助人,以情感人”这一直是安君英对经办人员的要求。

那天,安君英上门来了解吴国成的困难:“你有什么困难碰到什么问题,尽管来和我们讲,我们不会因为你签掉了就不管你的事情了。我们肯定还会帮你的,不管是我还是我们吴桂鸾阿姨、小杜。”随后,经办人员陪着吴国成四处找房产中介、谈价钱,终于买到一处合宜的新房。

吴国成对安君英说:“我这次没做‘钉子户’,你知道为什么吗?你们一趟两趟地来,我是识大体的。就是有时候想不通,心里难过,也是因为老婆没有了。‘敲竹杠’没什么意思,现在是法治社会,今后有什么事情找街道。人生在福中要知福,不要忘恩负义,我知道党和政府还是关心我们老百姓的。”

现在吴国成和经办人吴桂鸾已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凡事他都要找吴桂鸾一起商量。

女儿,妈妈对不起你

(安君英常说,动迁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动迁工作人员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动迁居民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我们必须全身心地投入。)

及时签订动迁协议的动迁居民可得到一笔政府的奖励费用。这天,是发放这笔费用的截止期,已是晚上11时了,经办人员聚在一起,对第一阶段签订动迁协议的户数作统计。这个数字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安君英说:“还有半个多小时时间就截止了,但我们不是一超过24时就不工作了。过了今天,居民只要来我们还是要好好接待。现在,从实际完成数来看,已有392户,应该说指标数已达到了。可是,我们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考虑考虑,明天动迁居民再要拿货币的话,就不享受奖励费,对他们就是损失。我们能不能最后拼一拼、再加把劲,多动员几户在截止期前签协议?明天早上帮居民搬家的同志要辛苦一点,尽管今天很累了,但老百姓在等着我

们呢。”

这天,安君英和大家都一起工作到次日凌晨4时。

这些年来,安君英几乎没有一天能按时下班回家,忙的时候,她和丈夫、女儿二十多天都说不上话。

“从内心来说,我很想在女儿身上多体现一些母爱,因为我15岁就没有了母亲。我没有得到的想在女儿身上补偿,可女儿也没有得到。就像她说的,‘人家妈妈都

喜欢陪女儿星期日去逛逛街、买买东西,我从来没有享受到这样的待遇。’我听了以后对女儿说,‘女儿,妈妈对不起你。但妈妈在外面工作,是为了几十个、几百个、几万个像你这样的女儿,你应该理解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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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动车组各岗位职责

动车组各岗位职责

动车组各工种岗位职责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长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铁路安全生产及旅客运输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2.负责组织动车组列车客运人员列队出退乘,按时召开出、退乘会议,安排、总结趟乘务工作。3.负责组织动车组列车上查票、补票等各项客运业务及与车站办理交接,督促客运乘务人员按照标准作业,做好旅客安全、服务工作。需入住公寓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两纪管理。4.负责收集旅客对列车服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受理旅客投诉,妥善处理服务问题,帮助旅客解决困难。5.负责对列车与服务旅客直接相关的客运服务设备设施使用、卫生保洁质量、餐饮供应服务落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6.遇有紧急情况,组织各岗位人员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做好现场处置。遇非正常情况,听从动车组列车司机的指挥,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确认旅客乘降、高铁快件装卸作业和餐车上下货物完毕后,根据车型通知司机或随车机械师集控关闭车门。重联动车组,由运行方向后组列车长确认本组旅客乘降、高铁快件装卸作业和餐车上下货物完毕后,报告运行方向前组列车长;运行方向前组列车长确认全列旅客乘降、高铁快件装卸作业和餐车上下货物完毕后,根据车型通知司机或随车机械师集控关闭车门。并与司机或随车机械师等岗位保持作业联控,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反馈随车机械师处理。 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员岗位职责1.在列车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铁路安全生产及旅客运输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落实作业标准和服务规范。2.负责对责任车厢与服务旅客直接相关的客运服务设备设施的使用、卫生保洁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突发问题、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列车长。3.及时巡视车厢,耐心解答旅客问询,帮助解决旅客困难,做好旅客安全、服务工作。4.配合列车长做好列车人工、临时广播工作。5.协助列车长做好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6.完成列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速铁路动车组质检员岗位职责1.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命令并及时准确执行。根据动车组列车作业流程,组织好车内设施设备检查、车容卫生鉴定工作,确保动车组列车的出库质量。2.严格执行库内作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班前安全预想。上班前不得饮酒,必须充分休息,保持精力充沛,按规定着装上岗。3.认真做好动车组列车在库内的整备和卫生管理。了解车内设施设备和卫生死角,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做好质量跟踪,对所属动车车底抓好基础卫生质量管理,行使发挥监督职能,使列车出库达到标准化、规范化。4.接班向进库列车机械师索要《动车组上部设备设施破损单》,根据交接记录单记载的入库内容,确认故障维修情况;对上线列车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鉴定,防止列车带病出库。5.参加每日在动车库内召开的交班会,将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负责将动车所交班会有关计划或启用热备等信息通知调度室及高铁车队。6.认真填写《库内保洁清洁验收单》,妥善保管,当月月底进行汇总,报车队分管干部。7.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餐服长岗位职责1.在列车长的领导下,做好当次列车餐服组人员、跟车保洁人员的管理及与铁路其他工作人员的协调工作。2.负责核对卫生许可证是否相符,检查本组人员健康证、上岗证、胸牌、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请领各类报表、票据、备品及消耗品。3.负责召集出乘前准备会,带领本组人员到派班室签到。4.负责填写领货申请单,与库管员进行售卖商品的交接。5.负责检查餐吧设备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状况。6.负责本组餐服员、跟车保洁员旅客迎送、餐售开展、卫生清洁及车上其他临时性工作的开展及调配。7.负责当次列车上商品销售的现金管理。8.负责《餐服乘务日志》的记录、保存。9.负责回收报损商品,做好销售商品、现金、备品、消耗品与地面的交接。10.负责填写车组领货单、现金缴款清单、报废品明细表、免费品发放单、列车接待任务欠款单等相关单据,与库管人员办理交接。11.负责免费品发放单、列车接待任务欠款单等单据与列车长的联系签认工作。12.负责退乘会的召集并到派班室记录。 餐服员岗位职责1.在餐服长的领导下,完成列车餐售及服务工作。2.负责送餐车、售货车的整理工作。3.负责餐车餐饮准备工作,按规定布置餐厅、餐台和补充各种商品。4.负责列车商品及餐食的销售工作。5.负责餐车设备的检查及操作。6.负责餐食交接、发放、回收包装袋工作。7.负责餐车内部的卫生清洁及设备清洁保养。8.负责作业区域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9.完成列车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委托动拆迁、市政配套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人民政府(下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根据该配套合同书的相应规定,甲方将有关该批租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前提:乙方已完全了解房屋土地管理局与_________公司所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并承认甲方与公司所签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下称配套合同),同意以此作为签订本协议书的前提。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动拆迁、市政配套的范围和期限: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配套合同规定的出让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全部委托乙方具体实施,该地块共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中间另有一条规划道路的动拆迁和场地平整、市政配套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是:除负责出让地块内的居民、单位动拆迁和安置外,按照要求将供水、供气(煤气)、排污、排雨、电话等市政配套设施接到地块红线及道路红线边缘。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地块内居民、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并确保居民_________以上动迁现房,临时过渡期不得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居民、单位动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填埋沟浜。在填埋沟浜前,通知建设方_________验收人员到场察看并认可后,方可填土。

2.土地平整的标准高度为根据工程地质报告取值_________,地块范围内高低差小于_________。

3.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地时,同时须完成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及通讯的配套。具体容量为:供水_________;供电_________;直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须将大市政配套管道施工分别铺设到出让地块内因道路分割为两地块的各自红线边缘。具体接口位置的确定,由甲方在签约后六个月内通知乙方。

5.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三年(即三十六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大市政配套。具体容量为:总用水量:_________;雨水量:_________;电话总装接容量:_________;总排水量:_________;煤气总用量:_________;总用电装容量: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保证按甲方与_________公司配套合同的限期要求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对此,乙方将另行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名的承诺保证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承诺保证书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根据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对全市地价的平衡,区人民政府确定该地块熟地楼面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容积率为_________万平方米/公顷,地块内可建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租总地价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其中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出让金,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直接缴付给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另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作为地块动拆迁市政配套费用由公司依照规定的期限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作为甲方城市建设基金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因本地块前期开发成本大,甲方已与公司在配套合同所确定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外,达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的补偿协议,补偿费以可建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计,共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甲方同意此笔补偿费全部由乙方统一用于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 上述第

四、五条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即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总费用。乙方承诺:所有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以此总费用包干使用。此外,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第七条 甲方收到_________公司的美元进入自动结汇账户,由结汇银行按收款当天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结算成人民币。甲方应及时将收款和结汇情况通知乙方。甲方用结汇后的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

第八条 鉴于乙方在开发此地块时曾与各有关单位发生过合作开发关系,并先后签订过有关协议,约定该地块前期开发的分部分项的开发和权利义务关系,甲方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的总包单位,有关单位为分包方。现乙方已与各有关单位达成协议,约定:乙方与各有关单位原签订的协议中有关各方承担相应动拆迁内容不变。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在各有关单位完成各自相关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工作后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议及原合作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二。

第九条 为确保本协议和甲方与_________公司所签配套合同的全面(正常)履行,乙方同意甲方对因履行本协议所获得的动拆迁、市政配套费用的使用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监管。但此种监管不否定乙方独立履行本协议的主体地位。

第十条 甲方根据与_________公司所签配套合同中规定的数额及付款进度按以下不同的情况对归乙方使用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的动拆迁、市政配套资金的监管,适用计划用款、专款专用、按形象进度付款的原则。

(二)根据甲方与日本方签订的配套合同规定的动拆迁及市政配套费用的付款进度,乙方提前编制用款计划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的用款计划,是甲方拨付本协议规定的全部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作为总包方与作为分包方的各有关单位的前期费用,由乙方与各分包方直接结算。为减少流转环节,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乙方支付各分包方的费用,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拨付乙方并由乙方直接背书给各有关单位。

(四)乙方实施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的管理费、利润以及前期垫付资金等费用,则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直接拨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有否决权,即当乙方履行本协议进度严重脱期,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并影响甲方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配套合同的正常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直接委托其他单位继续履行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承认甲方享有进度、质量否决权。

第十二条 乙方在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须将有关的资料和所有有关配套单位或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文件一并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或因不符合质量而延期交地,应承担延期每日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须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继续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管理,全面履行本协议。凡与乙方有分包关系即实施分部分项动拆迁、市政配套的各有关单位,乙方均应同样严格控制其进度和质量。各有关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遇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遇到战争等人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按规定履行,乙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须将遭受不可抗力的详情书面报告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为协议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一式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副本_________份。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_________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_________规划土地管理局各执正本一份。各正副本同具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人民政府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承诺保证书

本公司已与_________人民政府达成《委托动拆迁、市政配套协议书》。本公司承诺:承认_________人民政府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作为本公司接受委托的前提,保证按双方所签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出让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并保证按协议规定接受_________人民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此致_________人民政府

保证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第5篇:企业动拆迁涉及的税务问题

关于企业拆迁涉及的税收问题的协议

甲方:太仓市城厢镇工业企业动迁办公室 乙方:太仓海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现涉及省级吴塘河工程,太仓市交通拆迁指挥部委托甲方与乙方签订企业动迁协议,现就拆迁补偿款税收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经请示,交通局同意拆迁补偿需缴纳的税款由交通局负责承担,主要税收如下:

一、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四、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营业税:

1. 土地使用权补偿款,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从政府取得搬迁补偿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如果没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的正式文件,则需要缴纳营业税:获得的土地补偿款*5%)

2. 房产部分,视同转让不动产。

l 自建房屋的,分二部分缴纳营业税,其中自建部分按建筑业税率缴营业税:自建成本*(1+成本利润利10%)/(1-3%)*3%;转让部分按转让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获得的房屋补偿款*5% l 购买的房屋,补偿款和购买价的差价*5%

二、土地增值税(包括土地补偿款和地上建筑补偿款)

1、如因国家收回、征用土地及建筑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

(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2、不属国家征用的,按土地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之合减去允许扣除项目,根据四级累进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l 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出让金(出让方式)、地价款(转让方式) 房屋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折扣率) 税金:转让时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和附加。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61号规定: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房产税

本年1月1日至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为止的房产税。因房产税是按年计征的,所以需进行换算。如预缴的已多于实缴的,可以退税。以房产原值减去10%-30%计算余值,余值的1.2%计征

地下建筑物,工业用途以原价的50-60%为余值,商业用余的地下建筑以70-80%的余值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1.5-30元.,也按上述办法核算,多退少补。

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11%

八、印花税:产权转让书据,万分之五

九、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这三种不同的情形分别是,一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上述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推荐第6篇:上海市闸北区动拆迁有限公司欺骗八旬老人签字

上海闸北动拆迁公司欺骗八旬老人签字,私有产权得不到安置

各省市党政领导

本人吴荣根,上海市闸北区新路35号私房产权人吴桂清之子,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闸北区新路35号。

上海市闸北区新路35号于2010年划入闸北桥东二期旧区改造范围,在拆迁过程中,明知新路35号私房产权人吴桂清应该得到安置的情况下,却没有得到安置,更不可思意的是在动迁公示栏中告示吴桂清已亡。闸北动拆迁公司能把一个大活人说成死人,请问闸北动拆迁公司当初是怎么调查的。一个动迁公司靠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将非法利益做到最大化,这就是闸北区动迁公司永远也挥之不去的污点。权力机构的职责是维护正义,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人的人身和产权安全,产权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人权,它是对我们居住的保障,如果一个社会不能保护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我们老百姓基本权利怎能有保障。为什么侵害老年人吴桂清夫妇的合法权益,将一个从未在新路35号经营过的“空架子”营业执照,做到了营业面积35平方米;补偿金额高达100多万,将本应属于共有产权的居住面积违法划到了他人的名下,而且新路35号人口众多,一直是有人居住,有居民委员会证明我家的居住情况。闸北动迁公司为了满足一己私利,合谋诱骗吴桂清签字,难道动迁公司的一个项目经理有这么大的权利,一手遮天,连法律最后的一丝尊严也没有了?难道拆迁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么?难道有执照的就能给商铺,更何况是个“空壳公司”,而无产阶级可安置也不给安置吗?我想问问司法和行政部门,闸北动拆迁公司的这种违法动迁行为难道是按他们所说的家庭矛盾?从非居合同上看,第四条本合同补偿款归乙方全部共有人共有,闸北动迁公司明知道这是共有财产,为什么连产权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要和他人秘密签订协议,而且是我拿合同只给我居住部分合同,因我看了合同上居住面积只有28.74平方,就问那35平方哪去了,才把非居部分合同给我,而且,营业执照上是没有面积的,也没有产权人签字。按你们动迁公司的说法,面积是查不出来的,那我要问你们这35平方非居面积是怎么签订出来的,你们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了吧,这张执照和平方就是以非法手段得到的,产权人得不到安置,还说他已亡,这难道不是你们动迁公司的错吗?

这种错难道不是闸北动迁公司一手造成的吗?动迁公司和动迁基地工作人员肩负着依法进行旧里改造,改善旧区人民生活居住条件的任务。对旧里居民给予合理的动迁补偿,这些是他们的应尽职责。但他们却将国家法律法纪抛在脑后。他们的胆子之大是闻所未闻的。这是一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闸北动拆迁公司此举不仅愚弄平民百姓,而且欺骗了人民政府。吴桂清夫妇今年近80的高龄,他是私有房屋产权人,一直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后来闸北动迁公司想尽快了结此事,秘密商量以一个拆套费的名义11万给吴桂清夫妇,说再不签就要强拆了,在迫于无奈被诱骗的情况下,吴桂清签下了令人心酸的协议。我得知此情况后,发现此事明显有违常理,存有猫腻,回想起项目经理陈步芳和许月花说过,“你们告到那里,我们也不怕的,最终还是在我们手里处理,我们都是这么做的,”这不禁让我震惊。

2011年11月27日,我前往北方集团下属闸北信访办,上访新路35号动拆迁事宜,接待人潘先生及另一位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不能切实帮助上访人解决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列明,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实际情况如上所述,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核实情况,还我公道,闸北动拆迁公司因给予我父亲吴桂清妥善安置,如若不能,我必将以自己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敬呈首长:妥查,请审示

联系电话: 13370001909,

电子邮箱: sh61721@sina.com

上访人:吴荣根2012年2月21日、

推荐第7篇:城市房屋征收动拆迁基本法律问题概述(讲课稿)

房屋征收拆迁法律问题

主讲人:四川苍龙律师事务所

胡俊律师

第一章 房屋征收的原则、主体及实施单位

一、房屋征收的原则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房屋征收的主体-政府

核心问题:新征收条例与原拆迁条例有何区别?

1、新房屋征收条例与原拆迁条例的区别分析:

变化一:责任主体的变化

《新条例》则规定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

变化二:法律关系的变化

根据《新条例》规定,征收的法律关系产生于征收人(政府)和被征收人之间,政府作为当事人一方,不再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因而不具有行政裁决权。

变化三:程序的变化

《新条例》规定,征收程序由政府直接启动,由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变化四:强制执行模式的变化

《新条例》取消了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司法强制执行,执行依据是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

变化五:征收前必须进行维稳评估 《新条例》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房屋征收决定的必经程序,通过风险评估及早发现征收项目中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工作体制

首先,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其次,政府有关部门有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责任。再次,上级有关部门有监督和指导责任。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事务所

新征收条例统一称为“某某房屋征收事务所”。

新征收条例征收事务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人员费用列入项目预算,由政府支付。 新征收条例征收事务所要求应当通过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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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屋征收决定

一、房屋征收的前提:公共利益需要

核心问题:符合何种情形才能做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即是,必须符合上述六种情形,才能列入公共利益需要。

同时,征收条例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房屋征收决定的法律救济

公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核心问题:征收决定如何作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如何处理?

1、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

(1)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项目,应当及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3) 征收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4)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5)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6)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被征收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签约比例的,征收决定终止执行。签约比例在征收方案中明确。

2、不服征收决定的法律救济 (1) 行政复议

被征收人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征收决定的法律后果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哪些行为不得实施?

1、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

(1)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2) 被征收人对上述调查应当予以配合。

(3)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不得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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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2) 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般还包括:

①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②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租赁、抵押; ③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④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⑤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⑥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⑦新增种植、养殖;

⑧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3) 违反规定实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的,不予补偿。

(4)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补偿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何确定?

1、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和论证

(1)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 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4)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如果多数被征收人有异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 征收补偿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②房屋征收的目的; ③房屋征收的范围;

④被征收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⑤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⑥补贴和奖励标准;

⑦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选购方法; ⑧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⑨房屋征收补偿的签约期限;

⑩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⑾受委托的房屋征收事务所名称; ⑿其他事项。

2、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布和备案

(1)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根据公众和被征收人意见修改后的方案及时进行公告。 (2)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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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补偿费及房源的监管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补偿款如何发放?安置房源如何落实?

1、对征收补偿费用的具体要求

(1) 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并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

2、对征收补偿费用的监管

市房屋征收部门为征收补偿费用的监管部门,对项目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专款用于征收补偿。

提供房屋产权调换房源的,应当向市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来源证明。

第四章 房屋征收社会风险评估

一、房屋征收第三方参与机制

核心问题: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房屋征收动拆迁案件是否具备可行性?

1、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要性、评估方式及内容

(1)必要性: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评估方式:风险评估可通过收集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

(3)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征收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征收计划和征收方案、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人基本情况、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等有关情况、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情况。 ②征收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包括征收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是否纳入了市、区(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等。 ③征收项目的准备工作情况审查。包括征收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包括征收补偿方案是否进行了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收补偿费用是否及时到位,征收法规政策的宣传公示是否到位等。

④征收项目影响情况分析。包括征收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引起征收片区内或周边居民的严重不满,征收补偿是否与同类地区的项目存在明显的不公平;对因征收项目实施产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因征收可能引发的其他类型矛盾等问题进行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的相关情况,包括防范对策和预案措施。 ⑤征收项目风险防范组织及责任人。包括征收项目风险防范及维护稳定的相关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员。

⑥评估结论。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做出风险存在、中风险和高风险的风险预警评价,并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和不可实施的建议。

2、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房屋征收动拆迁案件的必要性及工作内容

(1)必要性:律师作为第三方全程深度介入房屋征收动拆迁案件,把动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降低了“维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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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房屋征收动拆迁案件主要工作内容:

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违法建筑的认定与救济、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

②协助政府部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审核相关法律文件的合 法合规性; ③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对房企和拆迁户的法制宣传;

④为政府部门事先预见动拆迁改造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预测和评估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⑤针对已出现的法律纠纷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⑥协助政府部门进行事后跟踪总结,做好后续法务工作。

⑦协助政府部门提前介入法制宣传,为棚户改造工作的开展扫除民众思想上的障碍;(如:集中宣讲、制作并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宣传卡册等);

⑧在拆迁补偿等事务中,协同政府部门参与必要的协商、谈判和合同签署等; ⑨为政府部门与拆迁单位、拆迁户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搭建桥梁,协助政府部门处理争议与纠纷;

⑩为地区百姓在旧区改造中遇到的法律事务和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二、房屋征收信访矛盾化解

核心问题:律师如何协助化解房屋征收动拆迁信访矛盾案件? 【分析提示】

1、房屋征收动拆迁信访矛盾案件处理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掌握和化解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因房屋征收与补偿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律师协助化解房屋征收动拆迁信访矛盾案件工作内容

(1) 全程法律顾问服务。参与政策宣传、咨询,参与矛盾协调、化解。

(2) 房屋征收动迁拆信访案件全过程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及律师意见。核查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程序等征收全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被征收人的诉求是否有依据,并给出化解、中止或终结的律师意见。

(3)做好项目的衔接,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和化解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因房屋征收与补偿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应对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舆情,严防失实报道或渲染炒作。

3、健全征收投诉机制。各区(市)县应设立征收投诉中心,公开投诉电话。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向投诉中心投诉。投诉中心应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当事人。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可邀请人大、政协、法律专家等人士参与协调,积极化解征收与补偿矛盾纠纷。

第五章 房屋征收对象的调查及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安置人员

核心问题:哪些人员应当认定为被征收房屋的安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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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个人住宅住房保障的政策规定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甚至不同的基地都有不同的住房保证政策

二、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中,房屋面积如何认定?未经登记的建筑面积如何补偿?

1、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的建筑面积处理原则

(1)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2)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房屋面积认定原则

(1)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2) 未经登记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和补偿各地规定不一

①上海市:对于未经登记的房屋,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有相关材料证明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并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屋调查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六章 房屋征收评估

一、评估机构的选定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1、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原则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予以公告。

(4)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评估复核与鉴定

核心问题:对房屋征收评估结果不服,如何处理?

1、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案

(1) 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2)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 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或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作出申请。

(4) 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费用原则上由委托人承担。但经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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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房屋征收补偿

一、房屋征收补偿范围

原则:不低于类似房屋市场价。问题:评估权的掌控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如何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哪些?

1、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指引】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1、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

(1)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3) 征收非住宅房屋无法按原有用途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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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包含哪些内容?应当如何签订?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

(1)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2)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 征收补偿协议主体: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4)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示范文本由市房屋征收部门统一印制。 【法律指引】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非居住面积的认定及停产停业补偿

核心问题:非居住房屋如何认定,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补偿定?

1、非居住房屋认定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应当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有房屋承租人与公有房屋出租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其房屋性质明确记载为居住或者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除有特别规定以外,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5)特定时间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各地规定不一样。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规定:

五、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归属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补偿款应当如何分割?

1、房屋征收补偿款分割原则

(1)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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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3)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住人、房屋使用人对征收补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企业搬迁 自由产权 租赁

核心问题:企业搬迁,应当如何补偿?

(1)地上物的损失(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地上物包括房屋、临时建筑、树木花草、道路、机器设备等。可搬迁的,折价补偿,不可搬迁的,应全部补偿。这些损失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 (2)停业停产损失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

(3)搬迁费用。根据搬迁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协商确定。 (4)其他合理补偿。

第八章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程序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无法达成补偿协议,该如何处理?

1、补偿决定如何作出

(1) 作出补偿决定的前提: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2)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3)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

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救济

核心问题: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何处理?

1、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救济途径

(1)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行政诉讼。 不服房屋征收决定行政诉讼案例。

第九章 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强制拆迁)

一、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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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问题:房屋征收新规定出台之后,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1、新条例之前的项目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主体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决定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1、房屋征收决定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强制执行申请书;②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③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⑤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⑥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

第十章 房屋征收违法行为的处理

一、不得迫使搬迁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过程中,不得采取哪些非法方式迫使搬迁? 房屋征收过程中迫使搬迁的违规行为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2)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核心问题:房屋征收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房屋征收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 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2)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责任:(3)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责任(4)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任(5)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责任

推荐第8篇:动车组随车机师、地勤机师岗位职责_动车论坛_

随车机械师岗位职责

CRH3随车机械师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监控运行技术状态

⑴ 运行中在乘务室通过列车状态监视屏,监控动车组运行及设备工作状态,并在司机进行开关门操作时监控塞拉门的状态。

⑵ 在运行中巡视检查车辆设备,发现问题正确判断、果断处理。

⑶ 在始发和折返站进行技术检查作业。

⑷ 负责与司机进行动车组状态交接。

⑸ 负责列控车载设备控制柜钥匙的交接管理,列车运行途中负责列控车载设备控制柜钥匙的管理,途中本务司机根据调度命令需操作隔离开关时,与随车机械师联系,随车机械师应做好记录。

⑹ 出库前进行动车组状态检查,并参加由质检员组织的出库联检,与质检员办理技术交接。

⑺ 负责在无动车所的车站终到、始发时,与本务司机办理动车组运用状态交接单的交接。

⑻ 在司机指挥下,处理有关行车、列车防护和事故救援等工作。 ⑼ 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司机采取停车措施或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2、管理和操作动车组设备

⑴ 按有关部、局规定操作动车组设备设施。 ⑵ 控制车内空调换气装置,设置调节空调及换气装置的运行模式。

⑶ 控制车内客室照明,设置调节照明工况。 ⑷ 控制车内旅客信息系统显示。 ⑸ 指导客运服务人员正确使用车内设备。

⑹ 在司机操作侧门开、关时,对动车组侧门开、关状态进行监控。

⑺ 随车机械师日常交接时,应该对大型储物箱的锁闭状态进行检查,检查确认司机室、乘务室及各搭载品柜内其它随车物品状态良好。

⑻ 随车机械师每次出乘时应对所有随车工具、备品进行清点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工具,备品技术状态不良者应及时更换或送修。

3、应急处理途中突发故障

⑴ 运行中发生影响正点行车的突发故障时,除第一时间将故障信息反馈动车所调度外,还要积极配合司机进行应急处理。

⑵ 记录突发故障处置情况,及时向运用所调度室汇报。 ⑶ 车载信息系统提示报警的动车组突发故障分为三类。属司机独立处置的,须加强与司机联系,了解故障处理情况;属与司机协作处置的,在司机指挥下,共同处理;属随车机械师独立处理的,处理完成后及时将情况通报司机。

⑷ 到达折返站后,终到检查巡视完成后,实行动车组故障零报告制度。

4、承担部分行车组织职能

⑴ 运行途中因动车组故障或其他原因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加强与司机联系,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运用所调度室,并在司机指挥下,做好有关行车及安全防护。

⑵ 动车组故障需要救援时配合司机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在司机的指挥下,做好防护和引导救援机车联挂等事宜,负责安装过渡车钩,连接风管。

⑶ 随车机械师在运营中配合列车长进行车内服务设施管理、人为损坏理赔等工作。

CRH2A随车机械师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监控运行技术状态

⑴ 运行中在乘务室通过车载信息系统监控显示器,监控动车组运行及设备工作状态。

⑵ 在运行途中监控动车组的技术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司机,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⑶ 在始发和折返站进行技术检查作业。

⑷ 动车组出入所时,负责与运用所(质检员)办理技术交接;与调度员或地勤机械师办理车门集控开关钥匙交接。

2、管理和操作动车组设备

⑴ 按规定操作动车组设备设施。出所后,负责动车组的车门集控开关。在车站,列车在规定位置停稳后开启车门;开车前,根据客运乘务员通知,关闭车门。

⑵ 控制车内空调换气装置,设置调节空调及换气装置运行模式。 ⑶ 控制车内客室照明,设置调节照明工况。 ⑷ 控制车内旅客信息系统显示。 ⑸ 指导客运服务人员正确使用车内设备。

3、应急处理途中突发故障

⑴ 运行中发生突发故障时,积极进行应急处理。

⑵ 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或其它紧急情况时,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或通知司机采取停车措施。

⑶ 车载信息系统提示报警的动车组突发故障分为三类:属司机独立处置的,需加强与司机联系,了解故障处理情况;属与司机协作处置的,在司机指挥下,共同处理;属随车机械师独立处理的,处理完成后及时将情况通报司机。

⑷ 记录突发故障处置情况,及时向运用所调度室汇报。

4、承担部分行车组织职能

⑴ 运行途中因动车组故障或其他原因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加强与司机联系,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运用所调度室,并在司机指挥下,做好有关行车及安全防护。

⑵ 动车组故障需要救援时配合司机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在司机指挥下,做好防护和引导救援机车联挂等事宜,负责安装过渡车钩、连接风管。

⑶ 随车机械师在运营中配合列车长进行车内服务设施管理、人为损坏理赔等工作。

CRH2E随车机械师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监控运行技术状态

⑴ 运行中在乘务室通过车载信息系统监控显示器,监控动车组运行及设备工作状态。

⑵ 在运行途中监控动车组的技术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司机,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⑶ 在始发和折返站进行技术检查作业。

⑷ 动车组出入所时,负责与运用所(质检员)办理技术交接;与调度员或地勤机械师办理车门集控开关钥匙交接。

2、管理和操作动车组设备

⑴ 按规定操作动车组设备设施。出所后,负责动车组的车门集控开关。在车站,列车在规定位置停稳后开启车门;开车前,根据客运乘务员通知,关闭车门。

⑵ 控制车内空调换气装置,设置调节空调及换气装置运行模式。 ⑶ 控制车内客室照明,设置调节照明工况。 ⑷ 控制车内旅客信息系统显示。 ⑸ 指导客运服务人员正确使用车内设备。

3、应急处理途中突发故障

⑴ 运行中发生突发故障时,积极进行应急处理。

⑵ 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或其它紧急情况时,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或通知司机采取停车措施。

⑶ 车载信息系统提示报警的动车组突发故障分为三类:属司机独立处置的,需加强与司机联系,了解故障处理情况;属与司机协作处置的,在司机指挥下,共同处理;属随车机械师独立处理的,处理完成后及时将情况通报司机。

⑷ 记录突发故障处置情况,及时向运用所调度室汇报。

4、承担部分行车组织职能

⑴ 运行途中因动车组故障或其他原因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加强与司机联系,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运用所调度室,并在司机指挥下,做好有关行车及安全防护。

⑵ 动车组故障需要救援时配合司机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在司机指挥下,做好防护和引导救援机车联挂等事宜,负责安装过渡车钩、连接风管。

⑶ 随车机械师在运营中配合列车长进行车内服务设施管理、人为损坏理赔等工作。

CRH5随车机械师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监控运行技术状态

⑴运行中在乘务室通过车载信息系统监控显示器,监控动车组运行及设备工作状态,并在司机进行开关门操作时监控塞拉门的状态。

⑵在运行途中巡视检查、监控动车组的技术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司机,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⑶在始发和折返站进行技术检查作业。

⑷动车组出入所时,负责与运用所(质检员)办理技术交接。 ⑸负责列控车载设备控制柜钥匙的交接管理,列车运行途中负责列控车载设备控制柜钥匙的管理,途中本务司机根据调度命令需操作隔离开关时,与随车机械师联系,随车机械师应做好记录。

2、管理和操作动车组设备 ⑴按规定操作动车组设备设施。

⑵控制车内空调换气装置,设置调节空调及换气装置运行模式。 ⑶控制车内客室照明,设置调节照明工况。

⑷控制车内旅客信息系统显示。负责旅客信息系统的开机启动、PMU系统时间校对和触摸屏的校准工作。

⑸指导客运服务人员正确使用车内设备。

⑹随车机械师日常交接时,应对大型储物箱的锁闭状态进行检查,检查确认司机室、乘务室及各搭载品柜内其它随车物品状态良好。

⑺随车机械师每次出乘时应对所有随车工具、备品进行清点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工具,备品技术状态不良者应及时更换或送修。

⑻随车机械师在运营中配合列车长进行车内服务设施管理、人为损坏理赔等工作。

3、应急处理途中突发故障

⑴运行中发生突发故障时,积极进行应急处理。

⑵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或其它紧急情况时,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或通知司机采取停车措施。

⑶车载信息系统提示报警的动车组突发故障分为三类:属司机独立处置的,需加强与司机联系,了解故障处理情况;属与司机协作处置的,在司机指挥下,共同处理;属随车机械师独立处理的,处理完成后及时将情况通报司机。

⑷记录突发故障处置情况,及时向运用所调度室汇报。

4、承担部分行车组织职能

⑴运行途中因动车组故障或其他原因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加强与司机联系,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运用所调度室,并在司机指挥下,做好有关行车及安全防护。

⑵动车组故障需要救援时配合司机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在司机指挥下,做好防护和引导救援机车联挂等事宜,负责安装过渡车钩、连接风管。

第六节 地勤机械师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在主管所长、班组工长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业前穿戴好防护用品,按时参加班组开工会,听取工长传达指示、命令和布置任务。

2、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准备材料,保证动车组检修需要。

3、按照插撤号志的要求,在作业线路插设防护号志,并记录时间。

4、按计划对入库动车组走行部、牵引系统、制动系统、控制系统、辅助供电系统、空调换气装置及车内设备等,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检修,负责处理各种故障,并做好故障记录。

5、作业完毕后,清点工具,清理现场,按规定撤除号志,整队回所。

6、认真填写故障记录登记表。

7、按时参加班组收工会,汇报当日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工作质量。

8、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推荐第9篇:和平社区动保障协管员岗位职责

和平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

一、在镇党委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社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全面掌握本辖区城乡居民的生存、就业和参保等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台帐,及时准确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三、协助镇劳动保障所做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培训工作,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按规定协助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证》申领、发放和年检。

(二)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需要培训的人员的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及时推荐失业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其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

四、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五、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台帐和月报表制度。

六、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登记工作。

七、为社区特困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八、协助劳动保障事务所,做好非正规组织就业的有关工作。

九、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咨询服务。

十、按时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平社区居委会充分就业办公室

温州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部署各社区(村)开展相关工作,对照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督促检查各社区(村)的工作完成情况。

二、加强本辖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为居(村)民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三、加强对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劳动保障协管员参加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政策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负责辖区内有关劳动保障基本信息的调查、统计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有效。督促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做好跟踪服务,定期走访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参保人员家庭,掌握其生存、就业、参保缴费等状况。

五、指导各社区(村)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督促帮扶各社区(村)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

(一)按规定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资格认定、发放和年检工作。对享受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进行资格认证,并报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二)开展就业岗位调查,组织开发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创建再就业援助基地。

(三)指导各社区(村)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掌握各类人员的培训意向、技能特长和各培训机构的培训信息,及时通知、组织有培训意向的失业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

六、指导各社区(村)开展各类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按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指导各社区(村)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宣传发动工作。

(二)指导各社区(村)按规定及时做好参保登记、材料收集上报、信息录入、缴费提醒等工作,并针对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办理、电话提醒等服务。

(三)引导各社区(村)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各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

(四)督促各社区(村)及时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告知,并按规定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预约登记。

七、协助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动态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二)做好本街道(乡镇)劳资纠纷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迅速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八、规范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各社区(村)严格按规定使用各类专项资金,规范资金台帐,定期公布专项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

九、完成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10篇:拆迁

拆迁,给每一个被拆迁户人的心理感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举家搬迁对移民来说是一种心灵的“阵痛”。 2009年9月30日,托口水电站下河的号角吹响,沉睡亿万年的大垅,听到了电站建设开工的炮声,一场沅江梯级开发的终极战役打响了!

对于将要移民搬迁的家庭来说,心中既激动又期待,我家也在其中。由于人们的心情各式各样,导致移民对搬迁有着复杂的社会态度。我恐惧移民,家,搬走,我住哪?家,搬散了,我在哪里生活。之所以我家不肯搬动,是因为看到有的移民一生都处于颠沛流离之中,其间流传着给的补偿款较少,移民在经济上遭受的损失很大。同时,搬迁中对迁入地的不适应,甚至有少数移民在搬迁中过着“野人”生活。

在搬迁中,我认为有很多家庭是有着一种被剥夺的心理。虽然修建托口水电站是政府大事,个人利益应服从政府利益,搬迁是为政府作贡献,但同时又认为自己作出了重大的牺牲,希望政府补偿自己的奉献。

费孝通先生说过“从基屋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血缘和地缘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中国人安土重迁对家乡有一种特殊的依恋,即使不得已漂泊它乡,也要想方设法在年老或死后“落叶归根”。。而迁移则是中国人在万般无奈下的选择,因为住居地的变化割裂了其和亲属的密切联系,在异乡以地缘为主要纽带建立起“扎根”,这也是移民难以融入当来的人际关系。

第11篇:感 动

作文开头:《传递

爱、温暖

落叶对树根的拥抱,传递着生命的信息。

蜂蝶对花朵的依恋,传递着甜蜜的问候。

母亲对子女的轻抚,传递着温暖的爱。

雪花对麦苗的拜访,传递着冬日的温暖。

七(4)班

陆欣怡

你曾被什么人或事感动过吗?感动,我从来都没去体会过,没去感受过,直到有一天,我从一张报纸中看到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件事,让我体会到感动的滋味。

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妇女,每天靠捡垃圾来维持生活,她的丈夫是个残疾人,家里有三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孩子是捡来的。这天,她同样是五点多钟起来,依旧骑着那辆破旧的三轮车去捡垃圾。她骑到一个小胡同时,微弱的啼哭声从胡同里传来,这么一大早的怎么会有小孩的哭声呢?她连忙下车去查看,原来是两个还在襁褓中的孩子被人扔在这儿,两张小脸已在这清晨的寒风中冻得发紫。“这天寒地冻的,是谁把孩子丢在这儿?”她怜悯地抱起两个孩子,四处找寻孩子的父母,可是找不到。怎么办呢?自己家里也生活困难,再加上两个孩子日子不是更艰难吗?但她狠不下心丢下这两个生命不管,最后一咬牙把两个孩子抱回了家。

后来才发现这两个孩子都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要想治好这种病必须开刀。为了救治这两个孩子,她拿出了家里的所有积蓄,更加起早摸黑地干活。现在两个孩子都快乐地成长着,望着孩子们可爱的笑脸,她的心里很欣慰,觉得自己的辛苦值了。

这篇文章中的母亲虽然家境贫寒,但她还是义无返顾地收养了这两个被遗弃的孩子,治好了他们的病,把他们抚养成人,这样的母爱着实让我感动。

这样一个平凡的人用她不平凡的事感动了许许多多的人。直到今天,她已收养了五个孩子。在记者采访她时,她说:“我不怕穷,但是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孩子危在旦夕,而我不去救。这样的事,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以后若还有孩子需要我去救,我一定会义无返顾地去救。”这位伟大的母亲,用她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我。

感动是因为人间有爱,感动是因为一颗善良的心,感动是因为那无悔的付出。来吧!让我们学会感动,同时也要去感动别人。

第12篇:感 动

陕西省柞水县

乾佑镇中学

方杰

我在二十年的教学生涯中,学生、家长、老师、领导彼此相互感动,我正是因为被他们感动,在这些年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无论是带班、还是上课不敢有丝毫的马虎,总是全心全力的做好每一件事,不然我对不起我的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关心我成长的领导。

学生家长感动我

那是1993年农历端午节。我毕业回来带的第一届学生面临毕业,我妻子在家带着一岁的小孩,一个老母亲病倒在床上需要妻子照料,这一年的麦子好像黄的特别早,邻居家的麦子都快收光了,我家的麦子黄在地里没人收,妻子急得三番五次捎信叫我请假回家收麦子。这可是我们一家一年的口粮呀!五月的天,猴子似的脸说变就变,我不能让这些麦子烂在地里呀,只好向领导请了三天假。

农历五月初四,我上完最后一节辅导课,打夜工回到了家。第二天早五点左右,东方刚刚发出鱼肚白,我的门外传来砰砰的敲门声,我连忙起床开门一看,啊!是三位学生家长!从他们家到我家近三四十里路呀!更何况我住在离公路七八里的高坡上!他们拿着镰刀和锄头,给我帮忙来了!“今天可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呀,人们一般都在家里过节,你们怎能来帮我干活呀?”我惊讶的问道。他们说:“听孩子说,你请假回家收麦子了,孩子数学课没人上,为了孩子尽快有人上课,我们特来给你帮忙。”一句话说得我脸红了,心里很不是个滋味„„

人多力量大,经过一天的奋战 ,该收的基本都收回来了。第二天一早我就飞奔到校。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为了孩子,家长不顾山高路险,不顾起早贪黑,不顾炎炎烈日,忘了传统佳节,放弃自己田里的庄稼——给老师帮忙——目的——不耽误孩子的课。他们的举动深深的感动着我,使我真正认识到:“耽误了庄稼是一季子,耽误了学生是一辈子”的道理。从那以后,无论是家里盖房,妹子出嫁,还是家里其他事情再没请过一次假。

学生被我感动 若不是我耐心的说教,若不是我对学生真诚的爱,若不是我无数次的与学生促膝攀谈,若不是我感动了学生,也许今年是我的十周年祭日了!

故事还得从1997年下半年说起。柞水县宝丽来学校 刚刚成立,组织把我从红岩寺中学调入该校任教。学校当时招了99名学生,其中有一名叫张琪的同学,是当时县中录剩下的学生。该生除了学习差之外,性格孤僻,在班上称老大,称王称霸、无恶不作,班上所有学生对他的言行敢怒不敢言。我暗中观察,调查取证,我掌握了他的一手材料,开始找他谈话。但一次次都叫我失望,因为无论你咋样说,他总是一声不吭,下来依然我行我素,抽烟,喝酒,敲诈勒索,殴打班上的同学,逼迫班级同学同他一块上街偷盗时有发生。当时我非常生气,感觉对这学生没有一点办法,作了几次家访,都是铁将军把门,见不着家长的踪影,好容易找到一次,我没说几句话,他家长就说他孩子一怎样好,二怎样听话,好像老师在胡说八道。一时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回到班上把这名学生严厉地批评了一顿,后来我冷落了他一个星期,不管他,也不理他,但他还是他,坏毛病不仅一点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一次他为了班上的一个女生,把班上的四名同学打伤,他并且扬言不准这四名同学再来上学。这一次,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狠狠地批评了他的行为,我叫他给全班同学做检讨,他就是一言不发,并且两眼怒目睁圆,对我虎视眈眈,好像对我充满了无限的仇恨。这时,学校通知我去开会,让我暂时下了台阶„„

我为此事烦恼,一连几天失眠了。难道这位学生真的不可救药了吗?没有别的办法打动他吗?我不甘心。一天下晚自习后,我又把他叫到办公室,他进来后,双手紧握成拳头,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似乎一场拳击赛即将开赛!没想到,我这次没有一句批评他的话语,相反我还列出了他的许多优点,我说了很多,他依然不吭声,不过他手上的拳头慢慢散开,脸上的表情也缓和了许多,两小时后我把他送回到宿舍。后来一连四五天,每天晚上我都把他找来,问他作业的完成情况,聊他小学的学习状况,给他讲做人的道理,怎样提高在同学中的威信,那些是中学生该做的,那些是禁止做的。我有时在办公室谈,有时陪他在校园散步,边散步边谈,。一天晚上他终于开口给我讲话了,“老师,我饿了,我要到街上去买饭吃。”“好,我也去,今天我也饿了。”我手搭在他的肩上,边走边聊,他的话多了起来。他讲了他的许多往事,说到了他的理想,讲到我们班级的现状„„我们谈得很投机,我感觉我完成了一件很大的任务。这几天班里安宁了许多,我也高兴了许多。可是好景不长,1997年11月20这天,星期四上午自习半天了,可是张琪等十几名同学仍然不见踪影,突然,从河边传来轰隆一声巨响,原来这些同学在张琪的带领下用炸药包在河边炸鱼。他们回来后,我非常生气,让他们站在教室外边,把每个同学批评一顿后,又给他们讲用炸药包炸鱼的危险性,我说用炸药炸鱼有的炸瞎了自己的眼睛,有的 炸断了自己的手臂和腿,有的被当场炸死的事例。如果你们被炸坏了咋办?我怎样向你的家长交代呀!我说完,张琪扑通一声跪在我的面前,哭着说:“老师,我错了,没想到你处处为我们着想,这个炸药包原来是我准备炸你一家的,因为你以前多次批评了我,我从心理恨你,就叫俩同学从家里偷来雷管、炸药和导火索,做好炸药包放在宿舍,等待时机,并警告那两个同学,要是给老师说了,我就炸了他们全家。可是,你后来天天和我谈话,我感到你是真正的关心我,你是第一个说我好的老师,你的确是我的好老师,我改变了注意,不能炸你,就把炸药包拿到河里去放了。老师„„”我把他扶起来,我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天哪!当一个教育工作者这么难哪!对于这次爆炸事件,与其说我感动了学生,倒不如说学生给我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教育课:简单粗暴的教育只能害人害己,教育要做到和风细雨,润物无声。使我真正懂得什么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那以后,我对每个学生总是用爱去感化,小心呵护,不让一个学生受到一点伤害。

教育是张感动的网,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在感动中成长,只要能被感动,教育就是成功的,否则,教育是苍白无力的。有时哪怕是一件极小的事,或是一句简短的话语,只要做的真诚,有时可让人感动一生,能让教育者或受教育者享用一生,促使他们奋进一生。

第13篇:动策划书

动策划书模板

一、策划书名称

尽可能具体的写出策划名称,如“×年×月××大学××活动策划书”,置于页面中央,当然可以写出正标题后将此作为副标题写在下面。

二、活动背景

这部分内容应根据策划书的特点在以下项目中选取内容重点阐述;具体项目有:基本情况简介、主要执行对象、近期状况、组织部门、活动开展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相关目的动机。其次应说明问题的环境特征,主要考虑环境的内在优势、弱点、机会及威胁等因素,对其作好全面的分析(SWOT分析),将内容重点放在环境分析的各项因素上,对过去现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并通过对情况的预测制定计划。如环境不明,则应该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分析加以补充。

三、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活动的目的、意义应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目的要点表述清楚;在陈述目的要点时,该活动的核心构成或策划的独到之处及由此产生的意义(经济效益、社会利益、媒体效应等)都应该明确写出。活动目标要具体化,并需要满足重要性、可行性、时效性

四、资源需要:

列出所需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包括使用的地方,如教室或使用活动中心都详细列出。可以列为已有资源和需要资源两部分。

五、活动开展:

作为策划的正文部分,表现方式要简洁明了,使人容易理解,但表述方面要力求详尽,写出每一点能设想到的东西,没有遗漏。在此部分中,不仅仅局限于用文字表述,也可适当加入统计图表等;对策划的各工作项目,应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绘制实施时间表有助于方案核查。人员的组织配置、活动对象、相应权责及时间地点也应在这部分加以说明,执行的应变程序也应该在这部分加以考虑。

这里可以提供一些参考方面:会场布置、接待室、嘉宾座次、赞助方式、合同协议、媒体支持、校园宣传、广告制作、主持、领导讲话、司仪、会场服务、电子背景、灯光、音响、摄像

第14篇:动 文档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关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关工委、各中小学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史,热情讴歌党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激发其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统一部署,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决定,联合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宣传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引导广大青少年更进一步了解党的历史,更进一步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大力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争当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新一代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活动主题

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

四、活动时间

5月-7月

五、活动内容

1、“党在我心中”征文活动

5月-6月底,开展“党在我心中”征文活动。组织全区广大青少年参加“听一个故事、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唱一首红歌、参观一次展览(教育基地)、做一件好事、写一篇体会文章”等“七个一”主题实践体验活动,使他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进一步激发爱党、爱国热情,更加坚定“跟党走”的决心。

2、“党的历史我知道”知识竞赛活动

5月,开展“党的历史我知道”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关工委要结合中小学德育课、历史课、社会实践课等内容,认真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英雄模范人物的崇高精神。

3、“我把颂歌献给党”经典诗篇诵读比赛活动

6月,举办“我把颂歌献给党”老少共庆活动。组织全区老党员、老红军、老复退军人、离退休老干部和青少年同台开展经典诗篇诵读比赛,尽情抒发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活动在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学校初选的基础上,再选送参加全区性的颂读比赛。

4、“党的光辉照我心”专题讲座活动

7月,举办“党的光辉照我心”专题讲座,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和报告团的作用,精心组织老党员和报告团成员深入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向青少年作报告,讲述党的光辉历程、优秀党员一心为党辛勤工作的经历,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具体生动的宣传教育。

5、“百米长卷献给党”书画联创活动

7月,举办“百米长卷献给党”书画联创活动。邀请有书画专长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战士、农村老艺人与青少年现场书画家乡的昨天和今天,进一步展示党的90年辉煌建设带来的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变化。

“忆党史、铭党恩,强党性、促党建”

政管学院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活动二: “党建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三:“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

活动四:庆祝建党90周年《党旗颂》红歌会活动

活动五:建党90周年短信征集活动

活动七:迎建党九十周年庆“红色书签”设计大赛活动

活动九:政管学院师生参观山东省博物馆活动

活动十:“红色之旅”活动

“推动唱红歌是个好形式,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办法,红歌会彰显媒体责任,内容健康,导向正确,不是一个单纯意义的比赛,为我们怎么教育下一代,为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

1、《十送红军》

3、《红星歌》…

4、《映山红》

8、《保卫黄河》

2、《延安颂》

13、《南泥湾》

16、《团结就是力量》

19、《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20、《咱们工人有力量》

2、《歌唱祖国》30、《让我们荡起双桨》

34、《唱支山歌给党听》

39、《我爱北京**》

52、《党啊,亲爱的妈妈》

柳河县中小学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为了庆祝建党90周年,落实教育部、省德育办《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党的历史,逐步树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跟党走的信心,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描绘90年辉煌成果,弘扬党的丰功伟绩,增强中小学生爱党、爱国、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让中小学生懂得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认识,提高他们在行动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

二、活动时间和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

各学校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1年10月)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德育办及局教育信息网。

3、总结汇报阶段(2011年10月末)

各校切实按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并于10月末上报总结材料。

在整个活动期间,德育办将根据各校上报活动信息,向省、市推荐有特色教育活动的学校。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发挥德育课程的主渠道作用,有针对性进行主题教育。

以中小学校德育以及历史、语文等课程为主渠道,充分利用教材的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结合《历史的选择》教育读本对学生进行党史教育,了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改革开放以来日新月异的变化。

2、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努力营造教育氛围。

积极发挥校园文化的感染作用,提升学生的感悟。组织师生深入开展学党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团(队)会,开展征文、演讲、手抄报、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充分利用校园板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报道进行宣传。组织学生开展写心得、写征文、写演讲稿、观看影视片、歌咏比赛、文艺表演等校园文化活动,帮助学生树立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情感。

各校要切实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参加至少一项活动。要把活动重心放到班级。广泛开展读书、作文、讲故事、歌咏表演等活动。力争校校有特色,班班搞活动,人人都参与。

3、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地的革命遗址、纪念地、以及烈士陵园等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聘请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或当地的英模人物的主题报告、演讲、讲解以及走访革命烈士亲属、优秀共产党员,调查家乡和人民生活发展的巨大的变化,感受党的恩情。结合学生的社会实践体验,组织学生撰写调查报告等多种方式展示教育成果。

第一届“时事杯”全国中学生“党在我心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小论文评选活动将举行

第15篇:_动车论坛_接触网工岗位职责与就职要求

接触网工岗位职责与就职要求

岗位职责:

1、根据供电车间的工作计划,负责地铁接触网设备的巡检、维护、抢修工作,确保接触网系统正常运行。

2、参加各种供电事故的抢修工作

3、根据车间安排,在新线建设中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及故障处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就职要求:

1、学历水平:中专及以上

2、专业背景:铁道供电、铁道电气化,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3、工作经验:1年以上轨道交通接触网系统运营维护相关工作经验;

4、执业资格:有电工证、进网作业证者优先考虑

5、知识要求:通晓接触网设备维护技术

6、技能要求:较强的接触网设备维护能力及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16篇:拆迁授权委托书

拆迁授权委托书

篇1:房屋拆迁办理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X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X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房产一套, 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XXX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受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2:拆迁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姓名:x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

x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我拥有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房产一套, 因房产拆迁需

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xxx 作为我的合法

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

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

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

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年月日篇2:个人委托书范本个人委托书范本 个人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

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

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 兹委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代表本企业为×××(项目名称)的代理人。 其权限如下: ×××(具体说明代理的事项和内容,包括谈判权、签订合同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

权利权等)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书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

因事不能亲自为某种行为时,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指派他人去办理。这时,就需要制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

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

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

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

个范围就是无效的。篇3:拆迁委托书(拆迁办)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委托如下: 受委托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事 项: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详见规划拆迁红线

图)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

1、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附属物的调查摸底,汇总测算。

2、协助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各项证件。

3、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动员会。

4、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负责被拆迁户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的收缴。

6、负责房屋拆迁相关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7、协调配合强制拆迁。委 托 期 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双

方各持一份,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签章): 年月日篇4:拆迁电杆的委托书委托 书 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因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的需要,根据万

源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将职业教育由河西校区迁至进修校校区。35kv万城线14号、

15号电杆位于新规划的教学区内,并且n15—n16档导线对其规划的教学楼风偏距离不满足

要求,急需拆迁。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现委托达州市电业局对 35kv万城线14号、15号电杆

的拆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预算、评审和施工。 特此委托 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篇5:个人委托书范本个人委托书范本

 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

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

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 年 月 日委托书

xx部门:

兹委托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办理退休金及保险金事宜,委托时

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请予以协助办理为盼。

篇3:动迁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书委托人:姓名:x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

x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我拥有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房产一套, 因房产拆迁需

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xxx 作为我的合法

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

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

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

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年月日篇2:拆迁委托书(拆

迁办)

房屋拆迁委托书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委托如下: 受委托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事 项: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详见规划拆迁红线

图)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

1、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附属物的调查摸底,汇总测算。

2、协助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各项证件。

3、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动员会。

4、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负责被拆迁户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的收缴。

6、负责房屋拆迁相关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7、协调配合强制拆迁。委 托 期 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双

方各持一份,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签章): 年月日篇3:房屋授权委托书 房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

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 性别: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委托人 于年 月 日自愿将座落在定陶县定陶

镇北关小学院内大门东侧号楼____单元____楼____户,储藏室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

权证第_____号)的房子卖给。特以 为委托人,以 为受托人,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本《房屋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全权处置有关房屋的所

有事宜。今后有关受托人对房屋作出的所有处置事宜,委托人都认可。

一、受委托人全权处置该房屋及其附属物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抵押、出租、出售、赠予等事宜及与其有关事务。

二、全权处理全部拆迁事务,包括拆迁的各种交涉、签字、产权置换、款物的领取 等事务。

三、全权处理有关房屋其它没描述事宜。

四、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无终止日期。

五、委托人无权转委托,受托人有权转委托。委托人:

受托人:

证明人:

年月日

1篇4: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男/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平潭海峡如意城 苑 幢 室业主。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男/女,汉族, 年 月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兹委托 代为本人办理有关海峡如意城项目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一切事宜,具

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为签署相应确认书、承诺函等文件;

2、代为领取相应抵用卷等;

3、代为选择、认购车位并办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署手续;

4、代为办理车位的款项缴纳手续,并领取相应付款收据/发票;

5、代为领取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凭证原件。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尚需相关手续全部完成之日止。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作所为及

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权转委托权。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篇5: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华勇 (姓名)系 安宜建设集团扬州宏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

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安宜建设集团扬州宏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单

位名称)的 郭春东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江苏宝应

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车棚及屋面防水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

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第17篇:拆迁工作汇报

2007-4#地块拆迁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7月13日)

县委、县政府:

2007-4#地块拆迁工作从3月14日召开动员大会以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整个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07-4#地块共有拆迁户1122户,截至今年三月份,历时九年,经多届指挥部共同努力,还剩余拆迁户87户、凤仪市场中间棚68户。

今年三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组织下,经过两次包保组艰苦努力,共拆除59户房屋,凤仪市场中间棚已全部拆除完毕。余下的还有18户拆迁户,其中,包保组未完成任务的有五户,剩余的13户,均为中楠公司自己包保未完成的户。已签协议未搬迁的还有10户。

二、已完成的前期工作

3月15日工作人员正式进场后,拆迁指挥部及时制定了调查丈量登记、评估及协议签订、腾空交房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和要求,明确了工作纪律,组织了系列宣传,向拆迁户发送宣传提纲和拆迁资料,核对住户名单。至3月21日,按时序和步骤全面完成第一阶段调查丈量登记工作;从3月22日起开始评估作业,至4月5日,评估机构完成各户评估并交各组对接;从4月7日起进入第二阶段的签订协议阶段,指挥部按照包保组名单下达指标任务,至6月20日,已完成协议签订 户69户。共拆除59户房屋,凤仪市场中间棚分三次全部拆除完毕。

目前、2007-4#地块已经拆除腾空大面积净地,安臵房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建设,党校区域还能建设10栋楼房、中楠大道北侧还能建设6栋高层、中楠大道南侧还能建设5栋多层,但是,因中楠公司后续资金存在问题,外欠工程款较多,导致这些楼层无法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已制定的工作实施步骤和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目标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

1、明确分工。指挥部把工作人员分成三个拆迁谈判组和一个行政裁决组,明确任务,把18户为签协议户全部包保到各组,对拒不配合、漫天要价的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走依法裁决、依法拆迁的渠道。努力督促拆迁户按时签订协议。

2、突出重点户。把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作为下一步协议签订的重点对象,加大做工作的力度。同时,已签协议又拒不搬迁腾空交房的10户作为做工作的重点对象,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必要时要强制搬迁。

3、做好维稳工作。对矛盾比较突出的凤仪市场部分拆迁户,配合灵城镇太平社区,积极进行摸底排查,列出重点人员,对非法组织集体大规模上访的个别人,进行坚决打进。对他们反应的突出问题,责成中楠公司进行正面答复,面对面协商,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积极和宿州市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协调,对评估报告进行鉴定。作为住建局裁决、中楠公司补偿的依据。

完成2007-4#地块拆迁任务是全面完成我县旧城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条件,我们深知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尽管任务十分艰巨复杂,我们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为灵城的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2007-4#地块拆迁指挥部

第18篇:拆迁工作总结

2006年拆迁工作总结

一年来,拆迁办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涉拆各社区和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拆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原则,严格按照拆迁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平安拆迁,为加快街道的城市化进程,建设一个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城南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加强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全面提高拆迁工作质量。一是对于拆迁人,除对其进行拆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外,在日常管理中督促其严格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拆迁补偿金,完成产权调换的各项手续。二是对于拆迁实施单位及拆迁人员,经常对其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并有拆迁办专人负责,确保了我街道房屋拆迁零事故率。

我们以“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区别对待、限期解决,属地管理、有利稳定”为工作准则,在处理拆迁矛盾、解决拆迁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上,始终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笑脸相迎,客气接待,在接待中坚持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对政策有明文规定的及时答复;二是对重大复杂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明确以后及时回复;三是对属于职责交叉的事项及时与有关部门会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四是对领导和上级转批的,及时进行研究处理,真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着落。

截止到年底,龙南社区拆迁总量为4820平方米,落实拆迁资金3124111元,吴中大道改造共拆迁2571平方米,落实拆迁资金3396771元。

尽管拆迁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距上级下达的任务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作难度依然很大,还需我们再接再厉,做到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为全面完成拆迁任务而努力工作。

城南街道拆迁管理科

2006年12月

第19篇:拆迁资料

拆迁办2009年工作执行情况和2010年工作目标

发布日期: 2010-2-22 来源: 拆迁办综合处

文号: 无

一、2009年工作执行情况

2009年,拆迁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通过3-5年的努力,再建一个新大榭”的新一轮发展目标,以管委会提出的“项目攻坚年”、“民生改善年”、“作风深化年”的三大专项活动为总的抓手,以“强化地块交付、提高拆迁质量”为工作重心,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亲自参与指导下,调整思路,抓住重点,明确分工,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经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1.住宅拆迁完成情况。到12月底,共完成丈量593户,完成协议签订667户,完成拆除701户。

配合法院做好BC匝道北渡4户的强制拆除工作,完成该地块的拆迁任务;拆迁C港区礁门地块4户,拆迁关外地块38户,小岛三村拆迁7户,西岙供销社地块拆迁4户,王榭方家墩拆迁15户,化工一期拆迁42户,长塘、太平、下厂自愿拆迁202户,龙山村拆迁82户,东岙低洼地拆迁11户,王榭新村二期拆迁19户,完成其他村自愿拆迁260户;配合、督促驻岛部队做好家属楼和师团楼的腾空移交,完成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地块交付工作。

2.非住宅拆迁完成情况。已完成丈量12家,签订协议11家,腾空拆迁16家。完成BC匝道(石灰厂)土地交付工作; C港区地块完成沙场的拆迁;北岙庙搬迁因灵石寺安置房屋建造尚未完工而有所推迟;完成滨海公园一期鑫源淡化沙有限公司大榭分公司协议签订及腾空拆除工作,交付滨海公园一期项目地块;可人彩印(金源复合)地块完成厂房拆除工作,提前交付土地;小岛三村集体房屋均已腾空,拆除堍头村位于门下的集体用房,小岛采石场的拆迁事宜正在协商中;完成了部队营区内养猪场协议签订及拆除;与西岙自来水厂达成了拆迁协议,将于近期腾空拆除,较圆满地解决了年初双拥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拆迁任务。完成榭北工业园区道路延伸段中小企业签订协议4家(运达塑料五金厂、精工动力配件有限公司、明久机械设备厂、里厂立新电子镇流器厂);完成丰盛酒厂协议签订工作;完成其他项目签订协议4户的考核目标任务。边检地块项目丈量评估已基本完成,在评估基础上,逐户同被拆迁方进行了数次商谈,但因对方要求太高而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城市生活补贴”方案的调研工作。自管委会成立调研班子以来,在经内部充分论证以后,确定以“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缩小差距、推进拆迁”为调研目的,先后召开村(社区)和经济合作社干部、拆迁一线工作人员、村(社区)责任组长(村民组长、楼群组长)、已拆迁户代表等座谈会40余场次,涉及调研人员600余人,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几易其稿,于2009年3月底形成《对已拆迁户享受城市生活补贴》草案,并组织人员配合做好实施工作。

4.做好海文西区和零星剩余安置房分配工作。今年共分配海文西区6#楼和多年以来积压的零星剩余安置房70余套,除海滨花园以外其他小区已无积压的剩余安置房。王榭新村一期和金海岸二期因尚未交付而未启动分配方案。

5.加强对安置过渡房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对原社管局、南岗小区、榭南学校的过渡房,做好保险,加强安全检查和日常维修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对已出租的过渡房进行全面的整顿,全部重新办理租用手续,收取租金,使得过渡房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清理。 6.加强对拆迁资金的安全管理和运作。完善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资金支付制度。根据实际使用状况申请拨付,对每笔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都严格地进行申报、审核审批后支付,使全年各项补偿资金的审报支付都严格地遵守财政纪律,做到安全无事故,无挪用现象发生。全年共支付住宅补偿资金5439万元,非住宅补偿资金5305万元。

7.加强对应拆未拆房屋的清理,做好拆迁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拆除旧房13.7万平方米。

(二)其他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和区党工委的部署要求,从今年3月份起我办党支部参加了全市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历经半年,根据市委、区党工委及本部门制订的实施意见,逐一开展了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解放思想大讨论、召开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组织群众评议、制定整改方案、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各环节的活动。共组织集中学习和活动29次计58小时,召开座谈会4次,向各村(居)和拆迁组发放意见、建议征集表,共收集到意见建议10条。每个党员同志都按要求撰写了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实践,使每个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行动上有了新的举措,工作作风上有了新的改进,切实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推出了一些有利于工作的举措。 通过学习活动我办修订了拆迁办工作制度、值班制度、用车制度、考勤管理办法、财务主管职责、财务人员职责、票据和印鉴管理制度、安置房分配制度,实施了拆迁公示制度,延续周六上班制度,为逐步实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和推行阳光拆迁、有情拆迁打下了基础。 2.真抓实干,旧房清理拆除取得实效。我办以“城市生活补贴”发放为契机,成立领导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对拆迁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通过堍头、长塘两个村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开,经过排摸全区9个行政村、9个经济合作社和3个小岛村共需清理各类遗留问题888户,我办采取了任务到处、责任到人、逐一核查的办法,进行地毯式排查腾空拆除情况,责成信诚拆迁公司调派人手对已腾空旧房加快拆除;成立疑难问题协商处理小组,对各类疑难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实行清理进度上墙制度,形成竞争机制。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已清理各类遗留问题813户,尚有9个经济合作社和部分村的个别遗留问题正在处理中。对那些连拼的不能彻底拆除的旧房也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对遗留旧房门窗进行封堵,并贴上封条;二是进行旧房四址取样,画录图纸,并拍照存档;三是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巡查,一旦发现强行入住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配合做好“城市生活补贴”发放的档案报送、审核工作。全区有近8000户已拆迁户,为配合城市生活补贴办公室完成年内的补贴费发放工作,我办审核处同志加班加点对存档的拆迁户档案进行分村扫描打印,及时报送“发放办”。做好各村拆迁户档案核查、协议复印工作,对各村报送的城市生活补贴申请表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按公示期限做好9个行政村、9个经济合作社和3个小岛村的档案审核工作。

4.做好标准厂房分配工作。为做好标准厂房购(租)分配工作,了解被拆迁企业的标准厂房的需求,根据标准厂房分配方案,及时受理并核查购租资格,对可购租对象的面积及购租楼层等方面进行书面确认。今年共分配标准厂房19户,其中出租标准厂房14户,出售标准厂房5户,解决了有小作坊的住宅拆迁户的生产用房。

5.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回复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针对近年来拆迁政策的不断完善,早拆与晚拆矛盾突出,特别是“城市生活补贴”发放以来信访量急剧增加的情况,选派有群众实践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参加信访调解工作,以专人接待和首问责任制相结合,实行办内部来访接待登记制度,对信访疑难问题采用办务会议会审的方法实现解释口径的统一,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和转办信访603余批(次)约854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2批(次)约105人(次),信访办转来9件(次),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6.党建和组织学习工作。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办主任、分管副主任与处以上干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逢会必讲廉洁自律,积极组织收看廉洁警示教育片,督促干部员工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学习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建、拆迁知识,邀请国土分局同志讲解拆迁政策,要求全体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10+1”工程开展工作;三是多渠道学习借鉴各地的拆迁经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理清思路,千方百计,迎难而上,苦口婆心开展工作 。

7.局村挂钩工作和党员结对联系户活动。年初走访慰问了堍头村5户困难家庭,组织处以上干部捐款向帮扶对象献爱心;七.一期间,我办党支部和堍头村党支部联合召开党员会议,去滕头村开展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重阳节期间专门送去5000元慰问村困难老年同志。 8.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慈善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43名员工共捐款3520元、捐衣物490余件。

二、2010年拆迁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0年,拆迁办围绕管委会重点工程项目布局开展拆迁工作,调整思路,狠抓落实,尽一切力量,完成拆迁任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顺利开工。

(一)住宅拆迁方面

1.调整“遍地开花”式自愿拆迁思路,按照“适度从紧、连片连户、成块拆迁”原则实施自愿拆迁。 2.重点地块拆迁以开发区项目布局为龙头,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抓好拆迁工作,做好其他重要项目用地和少数遗留户的攻坚克难工作。 3.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巩固旧房清理成果。对那些连拼的不能彻底拆除的旧房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专门人员实行巡查、清理。

(二)非住宅拆迁方面

1.继续做好C港区北岙庙搬迁工作。

2.做好榭北化工区太平酒厂、神龙包装厂的拆除工作。

3.完成榭北工业区道路延伸段的中小企业协议2家,腾空3家已签订协议的企业。 4.完成小岛采石场的协议签订工作。

5.视情况做好龙山、下厂村集体用房的协议签订工作。 6.完成长塘砖瓦厂等几家非住宅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7.做好标准厂房的分配工作。

8.配合做好涉及二桥建设的有关工作。

9.继续做好边防营房建设用地内的非住宅拆迁工作。

(三)其他工作

1.做好王榭新村一期、金海岸二期1858套安置房分配工作。 2.加强旧房拆迁后续管理工作,争取拆除旧房5万平方米。 3.加强管理,做好拆迁资金的安全和拨付使用工作。 4.做好过渡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拆迁办各项工作制度,包括队伍建设、人员素质建设,努力提高拆迁工作人员总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创新工作思路。

二是加强拆迁工作调研,借鉴周边地区好的工作方法,研究符合大榭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和措施。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和基层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

四是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做到合理补偿、合法安置、和谐拆迁。拆迁办班子成员对重点拆迁地段分工负责,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到处,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每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五是做到完成工作任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奖金相挂钩,奖罚分明,体现奖罚考核力度。

拆迁办2009年工作执行情况和2010年工作目标

一、2009年工作执行情况

2009年,拆迁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通过3-5年的努力,再建一个新大榭”的新一轮发展目标,以管委会提出的“项目攻坚年”、“民生改善年”、“作风深化年”的三大专项活动为总的抓手,以“强化地块交付、提高拆迁质量”为工作重心,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亲自参与指导下,调整思路,抓住重点,明确分工,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经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1.住宅拆迁完成情况。到12月底,共完成丈量593户,完成协议签订667户,完成拆除701户。

配合法院做好BC匝道北渡4户的强制拆除工作,完成该地块的拆迁任务;拆迁C港区礁门地块4户,拆迁关外地块38户,小岛三村拆迁7户,西岙供销社地块拆迁4户,王榭方家墩拆迁15户,化工一期拆迁42户,长塘、太平、下厂自愿拆迁202户,龙山村拆迁82户,东岙低洼地拆迁11户,王榭新村二期拆迁19户,完成其他村自愿拆迁260户;配合、督促驻岛部队做好家属楼和师团楼的腾空移交,完成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地块交付工作。

2.非住宅拆迁完成情况。已完成丈量12家,签订协议11家,腾空拆迁16家。完成BC匝道(石灰厂)土地交付工作; C港区地块完成沙场的拆迁;北岙庙搬迁因灵石寺安置房屋建造尚未完工而有所推迟;完成滨海公园一期鑫源淡化沙有限公司大榭分公司协议签订及腾空拆除工作,交付滨海公园一期项目地块;可人彩印(金源复合)地块完成厂房拆除工作,提前交付土地;小岛三村集体房屋均已腾空,拆除堍头村位于门下的集体用房,小岛采石场的拆迁事宜正在协商中;完成了部队营区内养猪场协议签订及拆除;与西岙自来水厂达成了拆迁协议,将于近期腾空拆除,较圆满地解决了年初双拥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拆迁任务。完成榭北工业园区道路延伸段中小企业签订协议4家(运达塑料五金厂、精工动力配件有限公司、明久机械设备厂、里厂立新电子镇流器厂);完成丰盛酒厂协议签订工作;完成其他项目签订协议4户的考核目标任务。边检地块项目丈量评估已基本完成,在评估基础上,逐户同被拆迁方进行了数次商谈,但因对方要求太高而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城市生活补贴”方案的调研工作。自管委会成立调研班子以来,在经内部充分论证以后,确定以“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缩小差距、推进拆迁”为调研目的,先后召开村(社区)和经济合作社干部、拆迁一线工作人员、村(社区)责任组长(村民组长、楼群组长)、已拆迁户代表等座谈会40余场次,涉及调研人员600余人,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几易其稿,于2009年3月底形成《对已拆迁户享受城市生活补贴》草案,并组织人员配合做好实施工作。

4.做好海文西区和零星剩余安置房分配工作。今年共分配海文西区6#楼和多年以来积压的零星剩余安置房70余套,除海滨花园以外其他小区已无积压的剩余安置房。王榭新村一期和金海岸二期因尚未交付而未启动分配方案。

5.加强对安置过渡房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对原社管局、南岗小区、榭南学校的过渡房,做好保险,加强安全检查和日常维修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对已出租的过渡房进行全面的整顿,全部重新办理租用手续,收取租金,使得过渡房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清理。

6.加强对拆迁资金的安全管理和运作。完善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资金支付制度。根据实际使用状况申请拨付,对每笔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都严格地进行申报、审核审批后支付,使全年各项补偿资金的审报支付都严格地遵守财政纪律,做到安全无事故,无挪用现象发生。全年共支付住宅补偿资金5439万元,非住宅补偿资金5305万元。

7.加强对应拆未拆房屋的清理,做好拆迁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拆除旧房13.7万平方米。

(二)其他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和区党工委的部署要求,从今年3月份起我办党支部参加了全市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历经半年,根据市委、区党工委及本部门制订的实施意见,逐一开展了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解放思想大讨论、召开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组织群众评议、制定整改方案、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各环节的活动。共组织集中学习和活动29次计58小时,召开座谈会4次,向各村(居)和拆迁组发放意见、建议征集表,共收集到意见建议10条。每个党员同志都按要求撰写了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实践,使每个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行动上有了新的举措,工作作风上有了新的改进,切实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推出了一些有利于工作的举措。 通过学习活动我办修订了拆迁办工作制度、值班制度、用车制度、考勤管理办法、财务主管职责、财务人员职责、票据和印鉴管理制度、安置房分配制度,实施了拆迁公示制度,延续周六上班制度,为逐步实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和推行阳光拆迁、有情拆迁打下了基础。

2.真抓实干,旧房清理拆除取得实效。我办以“城市生活补贴”发放为契机,成立领导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对拆迁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通过堍头、长塘两个村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开,经过排摸全区9个行政村、9个经济合作社和3个小岛村共需清理各类遗留问题888户,我办采取了任务到处、责任到人、逐一核查的办法,进行地毯式排查腾空拆除情况,责成信诚拆迁公司调派人手对已腾空旧房加快拆除;成立疑难问题协商处理小组,对各类疑难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实行清理进度上墙制度,形成竞争机制。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已清理各类遗留问题813户,尚有9个经济合作社和部分村的个别遗留问题正在处理中。对那些连拼的不能彻底拆除的旧房也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对遗留旧房门窗进行封堵,并贴上封条;二是进行旧房四址取样,画录图纸,并拍照存档;三是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巡查,一旦发现强行入住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配合做好“城市生活补贴”发放的档案报送、审核工作。全区有近8000户已拆迁户,为配合城市生活补贴办公室完成年内的补贴费发放工作,我办审核处同志加班加点对存档的拆迁户档案进行分村扫描打印,及时报送“发放办”。做好各村拆迁户档案核查、协议复印工作,对各村报送的城市生活补贴申请表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按公示期限做好9个行政村、9个经济合作社和3个小岛村的档案审核工作。

4.做好标准厂房分配工作。为做好标准厂房购(租)分配工作,了解被拆迁企业的标准厂房的需求,根据标准厂房分配方案,及时受理并核查购租资格,对可购租对象的面积及购租楼层等方面进行书面确认。今年共分配标准厂房19户,其中出租标准厂房14户,出售标准厂房5户,解决了有小作坊的住宅拆迁户的生产用房。

5.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回复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针对近年来拆迁政策的不断完善,早拆与晚拆矛盾突出,特别是“城市生活补贴”发放以来信访量急剧增加的情况,选派有群众实践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参加信访调解工作,以专人接待和首问责任制相结合,实行办内部来访接待登记制度,对信访疑难问题采用办务会议会审的方法实现解释口径的统一,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和转办信访603余批(次)约854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2批(次)约105人(次),信访办转来9件(次),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6.党建和组织学习工作。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办主任、分管副主任与处以上干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逢会必讲廉洁自律,积极组织收看廉洁警示教育片,督促干部员工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学习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建、拆迁知识,邀请国土分局同志讲解拆迁政策,要求全体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10+1”工程开展工作;三是多渠道学习借鉴各地的拆迁经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理清思路,千方百计,迎难而上,苦口婆心开展工作 。

7.局村挂钩工作和党员结对联系户活动。年初走访慰问了堍头村5户困难家庭,组织处以上干部捐款向帮扶对象献爱心;七.一期间,我办党支部和堍头村党支部联合召开党员会议,去滕头村开展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重阳节期间专门送去5000元慰问村困难老年同志。

8.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慈善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43名员工共捐款3520元、捐衣物490余件。

二、2010年拆迁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0年,拆迁办围绕管委会重点工程项目布局开展拆迁工作,调整思路,狠抓落实,尽一切力量,完成拆迁任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顺利开工。

(一)住宅拆迁方面

1.调整“遍地开花”式自愿拆迁思路,按照“适度从紧、连片连户、成块拆迁”原则实施自愿拆迁。

2.重点地块拆迁以开发区项目布局为龙头,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抓好拆迁工作,做好其他重要项目用地和少数遗留户的攻坚克难工作。

3.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巩固旧房清理成果。对那些连拼的不能彻底拆除的旧房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专门人员实行巡查、清理。

(二)非住宅拆迁方面

1.继续做好C港区北岙庙搬迁工作。

2.做好榭北化工区太平酒厂、神龙包装厂的拆除工作。

3.完成榭北工业区道路延伸段的中小企业协议2家,腾空3家已签订协议的企业。

4.完成小岛采石场的协议签订工作。

5.视情况做好龙山、下厂村集体用房的协议签订工作。

6.完成长塘砖瓦厂等几家非住宅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7.做好标准厂房的分配工作。

8.配合做好涉及二桥建设的有关工作。

9.继续做好边防营房建设用地内的非住宅拆迁工作。

(三)其他工作

1.做好王榭新村一期、金海岸二期1858套安置房分配工作。

2.加强旧房拆迁后续管理工作,争取拆除旧房5万平方米。

3.加强管理,做好拆迁资金的安全和拨付使用工作。

4.做好过渡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拆迁办各项工作制度,包括队伍建设、人员素质建设,努力提高拆迁工作人员总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创新工作思路。

二是加强拆迁工作调研,借鉴周边地区好的工作方法,研究符合大榭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和措施。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和基层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

四是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做到合理补偿、合法安置、和谐拆迁。拆迁办班子成员对重点拆迁地段分工负责,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到处,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每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五是做到完成工作任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奖金相挂钩,奖罚分明,体现奖罚考核力度。

未作行政裁决,能否申请强制拆迁?

1、

未经行政裁决,能否申请强制拆迁,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未经行政裁决程序,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对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在此种情况下,行政裁决不是强制拆迁的必经程序。

第二种情况,必须经过行政程序,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必须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可以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也可以由房屋所在地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在此情况下,行政裁决是强制拆迁的必经程序,即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2、

一、我县目前的拆迁估价方式是什么?

答:我县的拆迁估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楼层、朝向、土地性质、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评估确定的方式,是完全的市场化评估方式。

二、房屋估价机构可否由拆迁人指定?

答:不行,按照《涟水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拆迁估价的机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建设局组织在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中抽签确定,目前在我县从事拆迁估价业务的有四家评估公司:江苏先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新城房地产评估公司、江苏佳事得房地产评估公司、江苏天时房地产评估公司,被拆迁人可从中自由选择。

三、我县的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我县的最低补偿标准是3万元(不含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被拆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拆迁人仅有被拆迁的一处住房(含承租的执行政府规定的公有住房),且提供房管部门及当地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公示属实的。

(二)分户、析产的,除具备前项条件外,其分户、析产手续生效之日距拆迁通告发布之日满二年且提供有效证件的。

四、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在拆迁现场应该公示哪些材料?

答: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在拆迁现场应该公示: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和估价单位名称等事项,并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五、被拆迁户拆迁过渡期限最长时间为多少,如何 补偿?

答:住宅房屋拆迁过渡期限最长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18个月,如果超过,必须加倍补偿,标准为合法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5元。

六、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

答: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自由选择。

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可否直接交法院处理?

答:不行,必须首先由县建设局裁决,裁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反悔的,怎么办?

答:拆迁人可以根据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九、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否应该补偿:

答:不予补偿。

十、拆迁期间,可否停水、停电?

答:不行,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要保证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如有违反可以向县建设局举报。

3、为什么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为了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条例》在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就房屋拆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还规定了在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即尽管拆迁当事人因对拆迁行政裁决有异议而正在诉讼过程中,也不影响对仍没达成协议的该房屋按照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进行搬迁的执行。这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即除特殊情形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具体执行的方式在《条例》第十七条做了规定,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两种方式。但为了防止在诉讼期间因先予执行拆迁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该条规定了在诉讼期间可以执行拆迁的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只能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先行执行拆迁,但对涉及有事后不能补救的争议(如涉及保护性文物能不能拆的争议)的,不能先行执行拆迁;二是必须对被拆迁人依照《条例》规定作了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这是为了使被拆迁人不致于因房屋被先行拆迁而无可供安身的处所,从而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权。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两个条件,才能执行拆迁。

4、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二条规定: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适用《规程》,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调整范围之内;

(2)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

(3)经当事人申请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裁决申请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查裁决申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2)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3)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 纷,或者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4)房屋已经灭失的;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申请裁决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补正。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2)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3)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作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4)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人裁决时限。

(5)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中止裁决适用哪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裁决申请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1)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2)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3)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终结裁决适用哪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裁决申请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作出终结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1)受理裁决申请后,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的; (2)发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裁决当事人的;

(3)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15天之内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未表示参加裁决或放弃参加裁决的; (4)申请人撤回裁决申请的。

6、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为什么拆,该不该拆,这是广大被拆迁户首先要问的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拆迁有明确要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拆迁规模。

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是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过立法机关表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件。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没有规划,或者有规划也形同虚设,“规划跟着领导走”。国务院明确要求: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居民的收入状况,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

拆迁人须遵守哪些规定?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拆迁管理部门能作为拆迁人吗?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7、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怎么回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达不成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房屋拆迁评估须依法按程序进行。房屋拆迁估价必须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确定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拆迁估价机构在房屋估价时,要参照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

第20篇:拆迁工作汇报

园户村镇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园户村镇共计负责拆迁9处,成立拆迁办公室9家,根据要求,现将9处拆迁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清泉社区北侧大草滩一组

东至呼泉路、西至伴渠路、南至规划路、北至北环路。涉及征收户数126户,占地面积115亩征收房屋面积约2.63万平方米。目前,评估以完成,待评估报告出来实施。

(2)园户村路县一中两侧

东至安佳医院围墙、西至县一中、南至东风大街、北至园户村国土资源所。涉及征收户数28户,占地面积31.2亩,征收房屋面积约0.85万平方米。目前,人员全部到位,评估以完成,待评估报告出来实施。

(3)呼芳路南延项目

东至和庄村二组居民点、西至和庄村一组居民点、南至G312国道、北至S201线。东西宽37米、南北长3.7公里,涉及征收户数36户,占地面积205亩,征收房屋面积约0.8万平方米。目前,人员全部到位,评估以完成,待评估报告出来实施。

(4)昌华路东延项目

东至西域春河规划支路、西至县医院后门,东西长2000米,南北宽37米范围内;涉及征收户数40户,占地面积111亩,征收房屋面积约2万平方米。目前,人员全部到位,评估以完成,待评估报告出来实施。

(5)良种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东至西域春河景观带、西至沙舟路、南至乌伊路、北至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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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拆迁岗位职责
《动拆迁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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