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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2:50:54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负责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人员管理、安全施工和技术质量监管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进场前人力财力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工作。

二、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给工程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实现,认真履行施工合同。

三、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结算的会审,坚持项目过程精品,动态管理,标价分离,严格奖罚。

四、负责主持编制和组织实施施工合同内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按时收取工程进度款。

五、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质量方针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

六、合理统筹安排好项目工程的物资、劳动力、施工技术、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完成公司经理授权处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将工程现状上报公司,并执行公司的指令。

八、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监理、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九、定期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QC”

小组活动。

十、负责对本项目工程完工后的工作总结。

二0 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2篇:电力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电力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二、全面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务,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八牌一图”。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精选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做到文明施工。

三、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细则、方案及措施,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

四、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五、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布局合理、经济。

六、编制本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七、和工地相关管理人员一起商订、制定和签订本工地的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进购合同、劳动合同及零工的处理商定。

八、安排、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知承包队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增创更高效益。

九、及时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认真记录好项目经理台账。

十、深入实际了解员工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情况,采纳员工中的合理化建议,妥善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质、保量和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推荐第3篇: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负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目标管理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三同时”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严格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并落实“一岗双责”制,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负责安全规范达标工地的创建实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安全生产培训经费、依法参加的工伤社会保险、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费,确保项目安措费有计划地提取、使用并建立台账。

6、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度,项目要与分包队伍、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指标,确保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实现。

7、每月至少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实施。

8、每月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及时整改。

9、发生事故、事件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的上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10、组织、制定项目部安保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实施。

11、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推荐第4篇: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和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奖惩办法。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认真组织好队组上岗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要对施工队组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和实施。

6、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应及时做好现场的保护抢、救工作,并上报公司,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推荐第5篇: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要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对工程项目负责,保证工作顺利实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建筑法》、《一标准》、。

三、在限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下,保证施工项目按规定的期限、目标和标准完工。

四、代表企业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条款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在企业委托的范围内,协调处理项目的外部关系。

五、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组织控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搞好图纸资料会审。

六、做好开工前现场准备和临时设施的承建工作。

七、在企业规定的权限内经行施工任务分包。并控制与监督分包队伍、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成本。

八、负责施工条件的平衡、工序间的协作配合,施工中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

九、负责信息管理,及时反馈信息。定期报送计划、各项业核算统计报表及承包费用计算。

十、负责竣工验收和估算工作,做好交工后善后处理工作。

推荐第6篇: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岗位岗位职责

1.接受甲方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按照甲方合同要求对施工队安全、质量、进度、材料全过程监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妥善处理。

2.完成建安公司下达的施工任务,做好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材料计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施工员上报的现场鉴证,隐蔽工程、工程量等记录把关签字。

3.实行项目经理工程负责制,对每个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交内勤归档。对工程进行经济分析,自负盈亏。

4.对经费本内资金进行审批。

5.规范用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推荐第7篇:电力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全文)

电力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

《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二、全面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务,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八牌一图”。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精选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做到文明施工。

三、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细则、方案及措施,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

四、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五、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布局合理、经济。

六、编制本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七、和工地相关管理人员一起商订、制定和签订本工地的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进购合同、劳动合同及零工的处理商定。

八、安排、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知承包队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增创更高效益。

九、及时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认真记录好项目经理台账。

十、深入实际了解员工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情况,采纳员工中的合理化建议,妥善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质、保量和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某电力公司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描述

推荐第8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我(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不安全不生产,以安全保生产,杜绝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章、违纪行为。

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根据项目规模和安全员配置标准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并对专职安全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严禁未经教育人员上岗作业。

五、认真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掌握本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监控管理。

— 1 —

六、认真组织每周安全生产检查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全力遏制事故发生。

七、认真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拆和使用安全。

八、服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反馈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保证项目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使用,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时间不少于日历天数的80%,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项目管理规范化。

十一、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此承诺进行监督。

— 2 —

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纹):

所在单位:

— 3 — 年月日

推荐第9篇: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1),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见附件2),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应当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附件

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签署虚假文件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法》第71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九、违反第九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十、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推荐第10篇: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第11篇: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验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第12篇: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1),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见附件2),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应当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

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附件1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签署虚假文件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法》第71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九、违反第九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十、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2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第13篇:建筑施工企业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工程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委托,在项目施工中享有法人赋予的人事调动,材料采购、设备、设备调配和使用权力。

二、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方面负责,全权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三、依据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指挥生产,必须按图纸、设计和变更以及合同规定的范围进行施工。

四、负责工程资料及时归档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回访及用户投诉等问题,负责组织工程自检工作。

五、进行项目施工时必须服从公司统一领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接受公司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服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六、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技术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工程的技术工作负责。

二、技术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和本公司的工艺表示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公司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从事技术工。

三、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施工方案编制等工作,同时负责整套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归档。

四、负责安全质量书面技术交底等工作。

五、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中必须随工程进度提供合格的工程资料,积极做好各项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必须保证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中,应随时提供工程技术数据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协同施工员、材料员搞好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

七、技术负责人必须同时接受公司以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项目部人员做好工程自检工作。

施工员岗位职责

一、施工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到严格按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二、施工员应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测量、放线工作、并保证其准确性。

三、施工员对承建的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必须依据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组织施工、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施工员应组织各班组长做好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把质量关、同时配合技术负责人做好隐蔽工程的自检和工程量鉴证工作。

五、认真填写施工日记工作。

六、施工员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权组织不合格分项工程返工,有权进行质量奖罚。

七、施工员应做好用户质量回访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社会形象

质量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和计量工作。

二、熟悉工程图纸、规程、规范,监督施新林员按图施工,有权纠正错误施工,

必要时可令其停工,同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三、检查、监督施工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情况,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并对验收工程质量负责。

四、检查工程隐蔽部分质量、并监督、会同有关人员做好签证。

五、严格监督进场原料、半成品的质量,发现不合格材料坚决清退出场。

六、参与并协助领导组织各级质量检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和分析会议,积极推广提高质量的经验和措施。

七、在工程施工中,对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行使质量否权,实行监督整改。

八、在公司有关部门的指挥下,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材料员岗位职责

一、材料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采购的材料质量负直接责任,材料员有权拒绝采购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对违规指挥有越级上诉的权利。

二、材料员采购的建筑材料的质量必须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依据图纸、设计及变更的规格型号进行采购。

三、材料员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应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材料的取样复试工作,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材料负责退换。

四、材料员采购建筑材料除必须保证质量外,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质保证明和合格证。

五、材料员采购建筑材料应事先提供样品,并保证采购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时间准确无误。

六、对采购有毒、有害危险品的材料时,应把材料说明书交给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有待可靠安全方案,在进行按量采购。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则及安全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二、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在检查安全过程中,对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范,检查发现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有权先令其采取措施,再报告有关领导,并积极协助和参加对该情况的处理。

三、认真及时做好现场各项安全检查、考核评定、任务单签证工作。

四、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积极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与分析,做到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现场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向安全部门和有关领导提出安全生产的奖罚对象,并提供具体资料。

七、认真及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统计上报工作。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按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观部门要求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二、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有责任进行指导和检查,在分包工程工作量完成时收集汇总。

三、负责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工作,做好标记录及时将到龄期的试件送实验室。

四、负责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及温度记录,在将到达累计温度600℃或养护时间到达60d时送试验室试验。

五、有责任检查原材料质保书和复试报告,发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原材料质保证明和复试报告的,应立即报告才俩爱够部门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六、有责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和建设单位送档案的档案资料。

七、完成项目经理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14篇: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指示决议。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

3、努力学习和掌握建筑施工专业理论和施工技术,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检评标准,在组织全面施工技术管理的同时,要把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上。

4、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一定要有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5、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计划,一定要在高速、低耗、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工期。

6、负责所属工程的轴线、标高控制、定位放线、沉降观测、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工作。

7、组织和参加主体结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和签署。

8、负责编制施工技交底(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方法,要求合符安全质量标准),并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贯彻落实。

9、及时认真地做好所属工程施工技术记录、资料的记载、签署、收集、整理、归档。

10、具体地解决、处理图纸和施工中的难题,消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11、负责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的使用、保管和检测。

12、针对不同工程结构特点,关键部位亲临现场、检查、落实监督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措施。

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2、在验收工程质量的同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回报上级,采取防范措施。

3、会同安保、施工等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参加月、旬的综合大检查工作,同时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5、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方面互相监督,严于责己,带头执行。

总工程师安全岗位责任书

1、对施工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规种制度和上级批指示、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使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成为科学的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方法。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技术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责任书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月最少召开二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严格按照处、项目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5、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6、对所管的项目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要求负责任。

7、在“五同时”的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同时贯穿到具体环节、班组中去。

8、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9、组织、参与月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队、班组限期整改。

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批示。

2、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必须进行张拉、冲击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使用。

3、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重要物资,一定要送交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购进。

4、对重要物资、机械设备特别是“三大材”“三宝”等物资一定要从质量信誉比较好的厂商购进,并要有厂家的质保书,产品合格书。

5、供应给现场使用的一切扣具和附件等,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保持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6、对负责代购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符合国家要求标准。

7、对领导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供应计划,及时采供。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严格执行企业机械安全设备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机械设备、脚手架的调度、维修、保养,以确保机械设备走运转过程中不发生因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

2、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做到内容准确,记录认真。

3、制定、组织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负责组织设备的评比,开展创无事故设备的活动。

5、做好设备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和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6、认真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则,使设备保持清洁、整齐、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7、组织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

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损等工作。

9、经常深入工地了解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各项材料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试验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

2、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材料、试验标准方法和技术规定。负责工程原材料砂浆、混凝土及原构件的抽样试验,检验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无事故。

3、做好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配工作,并经常到工地查验配合比使用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4、负责各种试验报告的填定、整理、汇总,将试验的结果及时向领导报告。

5、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情况,帮助工地掌握好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测定砂石含水率、含泥量,及时做好试块的取样编号,养护送压等工作。

6、维护好试验机械设备,对试模、试验仪器工具等擦拭干净,整齐存放,妥善管理。

7、按标准方法做好钢材抽样复试和各种焊接接头的取样检验。

8、使用商品砼时,做好配合比监测统计、记录工作。

9、运用数理统计法对砂浆、砼强度进行评定,并进行动态控制。

10、送检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砼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试验、检测情况,以便及时纠正不合格产品的使用,将不安全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11、认真整理各类检验资料备查。

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生产方针,以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的指示决议。

2、收集工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工程进展,安全资料收集情况。

4、工程竣工后,做到安全资料齐全,分门别类保管存档。

5、保守机密。

6、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预算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

2、贯彻执行国家(省)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地方补充定额和有关暂时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为工程质量创优安全生产无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

3、参加图纸会审,及时提出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4、了解工程的施工条件、方法及前后分工的情况,根据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预算,包括工程量、工料物件、劳动保护、数量分析表及汇总表、工程预算书,力求达到预算的准确性。

5、审核工程经营部、队编报的工程预、结算书、设计变更,以便同建设单位或分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6、积累工程概、预算和施工预算的定额资料、编制缺项补项、预算定额的草案,报上级批准。

7、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情况。

8、遵守工程处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15篇:项目经理施工安全承诺书

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安全责任书

项目名称:施工地点:任命项目经理:施工日期:根据上级和公司项目现场施工安全工作计划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把安全生产落实到项目部、施工点以及施工工作面上,对项目部工地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现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杜绝伤亡事故、重伤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用电事故;

三、工人进场岗位安全教育面达100%;

四.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五、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整改。

六、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七、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八、施工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深入工作面知道作业人员尊章守纪,纠正违章冒险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九、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本项目的员工,特别是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门卫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

十、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支持安全员的工作,使之有职有权,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十一、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值日制度,对现场违章冒险作业现象及时制止。形成人人讲安全的气氛,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定 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指定专人落实。

十二、认真组织工人进场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利用安全墙报、宣传标语和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录象等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

十三、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十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十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

目的警示标志。

十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十七、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十八、现场施工必须经常清理、整顿堆放的机械、水泥、沙石、架板、模板及各种预制构件等必须按规定位置堆放整齐,做到美观、安全清洁。

十九、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宿舍用水、用电安全情况,保证无安全隐患后施工。

十、发生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一、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公司领导、监理、甲方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二十二、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第16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三、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

五、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

六、分解、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七、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度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交底。

三、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四、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六、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七、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负责做好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工作。

四、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月工作。

五、监督工地安全生产,及时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三、经常检查所辖施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不违章指挥。

四、定期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及会议,接受项目部安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五、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领导。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和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负责本工地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协助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及会议,并负责传达会议精神。

四、认真学习贯彻《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将发生一般事故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点,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上报项目部,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第17篇:建筑施工安全

案例

51某公司1998年购置的一台QTZ123塔机在工地施工完毕正进行拆卸时发生事故,造成整机结构报废及3人重伤、2人轻伤的恶果。事故的经过及现场的情况为:在拆底部第六个标准节并已将其引出顶升套架后往下降时突然失去控制,套架以上总体急速下坠撞到第五个标准节顶部,塔机平衡臂根铰点耳板断裂,平衡臂中部折断后根段靠在套架上。起重臂吊点处上弦杆拉弯,配平衡用的标准节顶面45°斜腹杆由两端焊缝处断裂分离与标准节一起掉落地面,挂节用的钢丝绳留在吊钩上,底部第四个标准节上的一个顶升踏步向内侧变形,套架上同侧换踏步的卡爪变形严重。试分析此事故的原因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答案提要:

(1) 事故的原因是在降塔收油缸时,卡爪未收到位阻挡在踏步上使顶升横梁脱离了踏步后造成了事故; (2) 在装拆过程中必须定人定岗,各司其职,确保每个步骤准确无误; (3) 在进行下一步骤前,指挥人员必须对上一步骤检查确认后才可进行;

(4) 新的《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 9462—1999标准已增加了“顶升系统应设置防顶升装置和踏步非人为脱开功能”的要求,所以在要求安全方面,旧塔机也应按最新技术标准进行。

案例

52某工地使用一台QTZ40塔机,一天在吊载回转时突然倾倒靠在边上的建筑物上,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结果显示,事故时未超载,事故原因为塔身根部螺栓断裂,经试验,此螺栓质量没问题 ,螺栓断裂是因剪切破坏所致 。事故塔机采用混凝土基础安装在一基坑内,四周用红砖围砌,坑内存有积水。经询问,机修工说对标准节螺栓的松紧已按规定每半个月用敲击扳手进行检查过(不能提供证据),司机说他刚接手,对这台设备的状况不太清楚,操作时只是感觉比别的塔机晃动要大,螺栓为什么断的不知道。请指出有哪些说法违反的安全要求? 答案提要

(1) 基坑四周用红砖围砌,坑内存有积水违反塔机结构不能在水中浸泡的要求; (2) 检查不规范、不彻底,可以肯定塔机最底部的螺栓未按规定进行检查; (3) 未执行专机专人的规定;

(4) 未按规定履行正常的交接班手续。

案例53 某工地一台轨行式龙门吊正在作业中,突然风力超过六级,司机急忙停车,匆忙中拉断电源,即离开现场。过了一会,发现龙门吊开始带着吊载沿轨道移动,赶紧返回现场向轨道上放了一块枕木,试图防止吊车运行。但为时已晚,吊车在风力作用下,加速运行撞击枕木后,吊物大幅摆动,将司机撞伤,随后龙门吊整体倾翻,造成了事故,试分析原因。

案例提要

(1) 司机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对龙门吊停机后应作哪些工作不清楚; (2) 司机严重违反了轨行式起重机必须在断电后卡紧轨钳的规定;

(3) 司机严重违反了停机时必须将吊物发到地面必将吊钩升至最上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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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年终总结[优秀]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年终总结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随着经济的不断疲软,大量农改房中途停工,我的事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但是,在老板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不知疲劳、不怕亏损、不怕牺牲”的“三不”精神,高举“保本”的大旗,克服了停工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全年完成工程量一个多亿,实现盈利连工资都发不出去,比去年同期增长15%的负担,拖了国家发布的“2014GDP增速企稳仍超7%”的后腿,在本行业中位居中等水平。

回顾过去一年所取得成绩,本人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代表公司、代表项目部、代表老板)重要思想。有个别领导曾高谈阔论、高瞻远瞩的提出项目经理是广大施工企业的代表,代表着建筑业的发展需求,是项目部的代表,代表质量安全的可控程度,是老板的代表,代表所得利益的多少的“三个代表”的光辉理论,本人不管走到哪,总是在学习领会“三个代表”的思想内涵,并把它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并得到广泛应用。

2.加深对农民工的认识。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的推进,地少人多再加上城市建设的需要,大量农民涌进城市,走进建筑工地,他们拿起木锯叫木工,拿起砖刀叫砌筑工,拿起扳手叫架子工,他们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却拿着比大学生高几倍的工资,他们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却有政府给他们撑腰,农民工被夸大的保护起来,部分工人干完活手还没洗,更别说合不合格,就可以过来领工资了,你要是说等几天行不,不行,否则上塔吊要自杀,说你无良建筑商拖欠民工工资什么的。总之“农民工”你惹不起。

3.加快了家庭矛盾恶化的速度。本人变以前被动的“应付关系”为主动的“拉关系”,响应行业内流传的“搞工程就是搞关系”的伟大号召,以“身体搭台,金钱唱戏”,一年来共应酬无数次,在家人眼里请客吃饭是自找的,喝酒是逞能找乐,进KTV就是“进洞房”, 不被理解欲哭无泪,又有多少人知道搞应酬连三陪都不如?花钱找脸色看,如果领导没伺候好,工程质量安全就不合格,停工整改,给你个不良行为记录,两年内不能参加竟标。工作中不管哪级领导都得罪不起,他们虽然帮不了你,却能卡你整你,让你的投入颗粒无收,有些变态的甲方会装逼,打官腔,装清廉,“人前是教授,人后如野兽”,好不容易熬到25日,加班上报工程量,按程序审批找领导签字才发现原来他们的办公室是不办公的十去九空,批一次工程款让你体验一回“要饭”的感觉,辛苦一天回家发现家是一个20平方的临时工棚,瞬间一万只“草泥玛”奔腾而过,所有的委屈不是不想说,说了有什么用呢?总结一点男人的胸怀都是被委屈撑大的。

4.苦练技术本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过去的一年,在个别建设单位那学到了推委、撒谎、忽悠等技能,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前解决一个要债的要半天以上,现在只要十分钟,班组长都夸我能干,每次来要钱,钱没要到最后都想要我命,我还大胆的进行技术革新,比如:把供货商的先打款再发货的规则,改为先发货再付款,让他们相信在家等,货款会自动打卡,之后无数催款电话,我们会用行业最标准的术语回他“下个星期吧”,不要问我下个星期有多远,你懂得!直到有一天工程款批下来了,打电话给他们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上次拆违给我们供货那家厂房被拆了,现在都改行开足浴了。

5.积极为社会作贡献。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在过去的一年,我积极参加各类公益事业,为希望工程捐款一万元,为山村留守老人提供帮助 。另外,我还积极响应国家“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号召,一年来共耗油三万五千元,衣服数套,儿童玩具一堆。

总之,成绩属于过去,荣誉属于大家,展望新的一年,我对建筑施工市场失去了信心,随着农民工工资的不断高涨,对项目部的压力是越来越大,毕竟“调差永远跟不上市场价格”。明年,我的工作就是力争实现和GDP的同步增长目标,在保持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1.努力工作,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争取将投标价一个亿的工程,决算价做到两个亿,争取能上央视《焦点访谈》为施工企业说句公道话。建议调整增加建设工程费用,将围标费、地方材料保护费、划龙舟费、地方建庙费、逢年过节送礼费、监理甲方娱乐费、验收红包费、领导人情费、平时关系维护费等费用纳入清单报价,中标后建设单位领导按职务大小分配 “提篮子权”,这将有利于工程费用更透明化。 2.把宣传资料贴在城乡电杆上、公厕里、门缝里、各大、中学校、小学甚至幼儿园让他们远离建筑施工,积极动员各大网站的论坛、聊天室、上网人士拒绝建筑施工,让建筑市场成为只有勘察、设计、甲方、监理没有施工看他们怎么盖房。

第19篇:公司与项目经理建筑施工协议

公司与项目经理建筑施工协议

岚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为使本工程保质、保量,加快施工进度,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公司同意将该工程由公司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施工范围:

五、工程工期:

六、工程质量:

七、工程价款:

八、付款方式:

九、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流程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施工中的一切大小事故由施工责任方负责。

十、事故中项目经理必须服从公司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否则出现一切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影响交工,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项目经理自己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工程公司收取管理费为

本协议共十一条是一式叁份,公司、项目经理和有关单位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岚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负责人:

年月日

第20篇: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加强项目经理动态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和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已取得项目经理资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的项目管理者。

第四条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项目经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项目经理素质教育,健康规范地开展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促进项目经理提高诚信意识、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对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六条 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经理实施IC卡信用管理,并依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和使用。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把提高项目经理素质、培养和管理好项目经理人才队伍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在选聘项目经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执行行业制定的准入标准;企业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经理检查和考核机制。

第八条 在推动项目经理培养和加强职业化建设、建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制度过程中行业建设协会应充分发挥作用,探索和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教育培训机制、社会考核评价机制、行业长效激励机制与市场优化配置机制

二、项目管理

第九条 施工企业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更换,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到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施工企业应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改正,及时报告。

(二)执行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订并实施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职责。

(三)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整体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及效益。

(四)建立工程项目各种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参加工程项目例会,负责协调和处理内部与外部事务,及时解决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六)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职工管理台帐,协助做好民工学校的办校工作,保障职工作业、生活环境,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七)组织和参加工程项目各类检查工作,配合本企业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工程资料归档及工程的保修与回访工作。

(八)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创新精神,注重学习和研究适应项目管理要求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其承担管理的工程项目规模,应符合所在企业资质所核定的范围,并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相适应;项目经理不得承担超越其资质等级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项目经理到岗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不到岗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十五条 从工程项目开工到竣工,施工企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当项目经理发生以下所列行为之一的,经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要求,可以更换项目经理:

(一)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到岗或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管理的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因身体原因(应有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的;

(五)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

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需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也应征得施工企业同意。拟更换的项目经理在更换前不能另有在建工程项目在实施管理,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持更换项目经理的申请、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因身体原因更换同时需医院证明)、变换前后两名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原件和IC卡到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办理项目经理更换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将有关信息录入杭州建设信用网系统数据库(以下简称信用数据库),同时企业应将项目经理更换情况到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三、信用管理

第十六条 对本市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经理IC卡(以下简称IC卡)管理。IC卡实行一人一卡制,项目经理未领取IC卡不得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IC卡的发放:

本市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在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及时将项目经理的有关资料上传信用数据库,经市建委核实无误后,发放IC卡。

外地进杭施工企业应及时将派驻本市的项目经理的有关资料上传信用数据库;由企业持《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登记备案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到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登记备案,经市建管站、市建委核实无误后,发放IC卡。

第十八条 IC卡遗失申请补办,由企业持补卡申请及市级(含)以上报刊登报申明作废的原件到原发卡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的工作单位、资质等级等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传信用数据库,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和IC卡到原发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项目经理的工作单位变更,在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暂停参与建筑市场活动。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交验拟派项目经理的IC卡(使用网上报名或自助报名时,需填报项目经理IC卡号);开标时,项目经理应携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IC卡到场确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交验IC卡。

在省重点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申领施工许可证前,中标的施工企业应持中标通知书、IC卡到市招标办办理项目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IC卡应由项目经理自行保管,在施工现场应随身携带,管理部门检查时应主动出示。

第二十二条 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不得无故扣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IC卡,不得继续使用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IC卡进行建筑市场活动。 第二十三条 当项目经理完成工程项目合同确定的相应工作任务后,持IC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到市招标办办理项目竣工销号手续,允许该项目经理参加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当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的工程项目临近竣工阶段,或者其管理的工程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并且完成该工程装饰部分二分之一以上时,持建设单位同意证明、IC卡,经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到市招标办办理手续,允许该项目经理参加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同时最多承担二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前一个工程项目竣工后仍要到市招标办办理项目竣工销号手续。

四、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建委应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经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到岗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杭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将检查结果汇总;市建管站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市招标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投标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或其管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表彰等,作为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由企业及时上传信用数据库,由市建委审核确认。项目经理其它信用信息由市建委和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二十六条 对项目经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实行加、扣分制,作为项目经理信用管理的依据。项目经理记分标准按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加、扣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即从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每位项目经理初始分值为零,一个加、扣分周期结束,分值重新为零。第二十八条 一个加、扣分周期内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累计扣分值达到20分(项目经理良好行为加分值不计算其中),由市建委发通知给该项目经理所在企业,暂停该项目经理职务,责令其参加项目经理强化培训班,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项目经理暂停职务期间,施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一个加、扣分周期内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累计扣分值达到25分(项目经理良好行为加分值不计算其中),由市建委责成该项目经理所在企业更换项目经理,并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一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三十条 发生四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一年内被市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两次,除按标准扣分外,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二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 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资格有效期内发生两起四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年内被行政处罚两次,除按标准扣分外,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三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三十二条 因第十五条所述原因变更项目经理的,被更换的项目经理除按标准扣分外,从变更之日起暂停参与建筑市场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时间至少三个月,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项目经理因第十五条所述原因被市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按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相关规定执行。

因身体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不扣分,不录入信用数据库。第三十三条 项目经理不到岗或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行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除按标准扣分外,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一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五、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萧山区、余杭区、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杭建市通知[2003]102号《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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