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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公司门卫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3:45:3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安全标准化建设各项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仅供企业参考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 1.1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4 1.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4 1.3工会安全职责 .............................................................................5 1.4财务科安全职责 .........................................................................6 1.5维修车间安全职责 .....................................................................7 1.6调度室安全职责 .........................................................................7 1.7机务室安全职责 .........................................................................8 1.8保卫科安全职责 .........................................................................8 1.9安全科安全职责 .........................................................................9 第二部分 各岗位安全职责 ..........................................................10 2.1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0 2.2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1 2.3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2 2.4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2 2.5公司技术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3 2.6财务科长安全职责 ...................................................................14 2.7财务人员安全职责 ...................................................................15 2.8统计人员安全职责 ...................................................................15 2.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6 2.10维修人员安全职责 .................................................................17 2.11调度员安全职责 .....................................................................17 2.12装卸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8 2.13保卫科长安全职责 .................................................................19 2.14门卫和值班巡查人员安全职责 .............................................20 2.15技安科长安全职责 .................................................................20 2.16安全员岗位职责 .....................................................................21 2.17GPS监控员安全职责 ...............................................................22 2.18押运员安全职责 .....................................................................23

第一部分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1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4、督促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5、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

6、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7、依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消防等相关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8、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并及时足额投入。

9、开展安全生产总结评比。

1.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配合领导小组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协助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3、做好有关安全文件打印分发,确保安全管理各项信息畅通。

4、参与重大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检查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安排。

6、积极协助本公司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工作,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安全工作情况,执行公司行政一把手的决定。

7、及时收集和了解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情况,提出完善落实安全管理新机制的制度以及法规性措施,强化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内容的企业管理。

8、督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善于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9、组织编制考核制度,将安全指标纳入重要考核内容的年度经营责任目标,逐月考核执行情况,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1.3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总工会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并检查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改进。

2、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纠正和控制;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法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4、参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5、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搞好本公司的安全建设;

6、关心职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为职工创造优良的安全工作环境;

7、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财务科安全职责

1、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合格保险柜,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2、现金存放不过夜,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大额现金,应安排保卫人员陪同。

3、按规定安装防盗门窗、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材。财务人员能够正确使用防盗、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开启报警装置,并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4、印鉴、票据必须分开保管,支票不得预留印章。

5、认真执行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6、切实保证对安全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7、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8、做好购买安全设备、设施的预算及核算。

9、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即时到位。

10、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

11、财务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各种意外整件的发生,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

1.5维修车间安全职责

1、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2、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客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内容完整真实。

4、对问题车辆应及时报修,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做好车辆维修工作,完工后应对车辆进行检验。

5、接到车辆救援报告后,应及时制定施救方案,并组织施救工作。

6、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推广先进的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1.6调度室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和精神,并检查执行情况。

1、调度室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工作进行详细交接,坚守岗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肃劳动纪律。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调度和安排生产任务,运输工作中车辆一旦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修车间处理,不准带病车辆运行。

3、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调配车辆进行救援。

4、积极配合各部门安全工作,对恶劣天气不能安全运营;车辆、驾驶员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调度室应及时停发班次,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及部门,妥善处理。

1.7机务室安全职责

1、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技术管理台账,车辆台账应包括:车牌号、自编号、车型、吨(座)位、发动机号、车架号、营运证号、登记日期、变更日期、二级维护记录等,车辆技术档案要做到一车一档,专人保管。

2、必须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例保检查,确保转向机构、制动、灯光、轮胎、雨刮器,油箱、灭火器等安全计件处于良好完备状态。

3、制定公司车辆的维护、检测、年审工作实施计划,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强制维护、技术评定、检测备案制度和临时性检验,做到不无检、不无验。

4、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车辆例保检查和二级维护,二级维护率达到100%,例保检查率应达到100%,车辆完好率应达到96%。

1.8保卫科安全职责

1、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并对公司的安保工作负责。

2、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有关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公司全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4、认真做好本公司安全、保卫、消防、内部治安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台账记录和档案资料,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和安全工作总结材料。

6、负责对公司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及车载灭火设备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1.9安全科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行车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落实《条例》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化本单位行车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3、定期召开行车安全例会,参会率要达到100%,通过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4、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推广,运用安全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有效提高全员素质。

5、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6、重点做好“春运”、黄金周等时期的各项安全工作。

7、制定行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做好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组织做好“安全年”、“安全月”等各时期安全专项活动,结合活动开展技术安全知识文化宣传。

10、定期上报技术安全报表,及时如实上报各类行车事故。

1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安管人员和每一个驾驶员。

第二部分 各岗位安全职责

2.1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控员。

4、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原则,负责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工作协调,确保安全生产。

5、按时参加或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推广行车安全经验,总结事故教训。建立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并对安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6、为本公司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审核一般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8、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亡人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和场地、消防重大安全隐患消除整改等工作,分析事故和安全隐患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9、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对交通亡人事故和场地、消防重大安全隐患展开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

2.2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督促落实和执行,并进行检查。

2、把安全工作作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抓好两个文明和班组建设。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解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

3、加强团结,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有力保障安全生产。

4、在选拔和推荐干部时,把安全思想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一项考核内容,配合行政把好安全关。在抓党建工作同时着重抓好典型教育,把一贯遵章守纪,思想素质好的职工列入重点培养对象,把好组织关。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公司事故处理工作,查原因,找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理。

6、经常了解亲自过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配合站长抓好安全生产。

7、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各项安全活动。

2.3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生产。

2、负责对安全设施、生产制度、方案等提出监督意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重大事故、工伤事故的处理,参与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整改措施。

3、负责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减少职业危害。

4、利用工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竞赛活动,参与本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为安全工作建言献策。

5、参与本公司全年安全工作总体方案的决策,协助完成全年安全工作。

6、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并予落实。

2.4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

2、参与本单位新开辟线路的实际考察,应重点对线路运营的安全性及安全保障措施如途中休息点进行考察,包括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情况进行分析整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3、科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保证驾驶员的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及累计驾驶时间符合相关安全规定要求,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规出车。对于长途卧铺客车、加班车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4、对夜间(晚22时至早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并建立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路段的清单或台账。

5、负责本单位运营安全管理,严格班线客车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杜绝长线短跑、短线长跑、中途倒客、不在客运站发车、异地经营、高速班线改为普通班线、普通班线改为高速班线、不按规定进站等不规范经营的行为。

6、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严格驾驶员报班制度。

7、严格规范班线客车、旅游、校车、包车等客运经营,严格包车证的使用和管理等。

2.5公司技术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维修人员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3、负责主持召开本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推广行车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处置,参与营运驾驶员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5、负责本单位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并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6、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7、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对较大以上隐患或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

8、发生交通亡人事故或场地、消防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和安全隐患消除整改等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9、负责本单位车辆技术安全管理,督促做好车辆维护保养等工作。

10、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6财务科长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2、对财务科涉及安全的费用管理、安全费用预算、安全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分析检查公司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尽量降低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3、按时审查、稽核安全费用列支情况,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送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整改。

4、监督督促关于事故费用的列支情况,及时清理事故费用。

5、积极配合安全工作,做好全年安全费用的计划预提工作。

2.7财务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落实工作

2、确保安全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负责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修订调整。

4、负责对在安全生产中违章部门和个人的罚款缴纳工作。

5、正确、及时和完整的记录关于安全生产的财务状况,根据每月的账簿和报表,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制定出本公司的安全成本控制方案。

6、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报表以及凭证,并妥善保管,严防污损、丢失。

2.8统计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及时向安全小组报告生产、经营计划。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组织、贯彻统计工作制度;每天向相关部门索要统计资料。

3、搞好数据统计和原始记录的整理工作,对各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进行复核。对报出的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主要责任。

4、通过对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的统计分析,全面反映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状况,明确有利因素,找出不足及其原因,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和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5、协助领导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决策工作,及时为领导提供预测,分析报告,必要数据等,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6、做好统计台账,做到统计资料科学化,规范化和台账化,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7、考核生产经营情况,按月编制生产统计报表。

8、报表要及时,数据要真实、准确、有效,内容齐全。

2.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你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与部署,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督促、检查车间人员严格按照工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的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对车间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的教育,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知道。尤其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加强教育,认真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工作。

4、负责监管督促公司营运车辆的日常例检、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和换季保养的管理工作,做到车辆不误检、不漏检。

5、发现问题车辆应安排人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规程安全操作,修复后进行检验。技术状况不全的车辆不得运营。

6、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小组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任务。

7、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10维修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做好自身防护,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努力钻研岗位技术,熟悉修理业务,严格执行修理标准和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汽车修理标准,严禁危险操作。

3、积极协助安全员搞好车辆的日检、月检以及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查出的不良车辆及时进行强制维修作业,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4、及时询问、收集驾驶员车辆使用情况,对具有安全隐患的部件、问题要及时处理,让驾驶员不开有病车、问题车。

2.11调度员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车辆运输安全;

2、发现不安全因素,未经排除不安排出车;

3、车辆有严重隐患,查不出原因不安排出车;

4、安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安排出车;

5、维修后的车辆,例保站和驾驶员发生异议,不能共同签字验收,不安排出车;

6、故障没有维修或没有修复的,影响安全行车的,不安排出车;

7、车辆带兵形式,驾驶员不报告的,一旦发现立即停车;

8、驾驶员患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时不安排出车;

9、长途运输情况不明、地点不清不安全出车。

2.12机务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切实做到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车辆不予签单、不出站。

2、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汽车例行维护制度,按照汽车例行维护六项基本要求(坚持三检、确保四清、保持紧固、及时润滑、车容整洁、装备齐全)和安全部位、项目、检查点的技术内容,进行例行维护作业。并做到不缺位、不漏项、不少点。

3、认真做好上站(例检站)车的例行维护检查工作,认真执行例检合格证签发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报修单进车间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4、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技术资料统计;了解车辆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掌握车辆损坏规律,参加维修技术事故分析处理,收集技术资料,为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依据。

5、参与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的预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保证车辆上线检测一次合格。

6、认真做好轮胎管理工作,做到一胎一卡,一车一档,卡、物、账三对照,里程记录,装胎日期等记录及时准确,按照规定对轮胎进行考核,档案资料要妥善保存。

7、定期参加机务例会,总结推广爱车例检、节油、节胎新技术、新经验。

8、保持例行维护检查站场地、机具、设施、润滑油料清洁完好,做到文明生产。

2.13保卫科长安全职责

1、保管本室的各项工作记录。团结和带领本部门职工,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2、负责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与落实。负责本部门的管理考核工作,督促各岗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3、做好消防安全日检日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搞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5、加强对夜班车场管理,确保场区内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有效。

6、加强治安防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接受辖区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

7、督促各岗位做好“三品”检查工作。

8、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和台帐。

9、负责本部门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10、及时处理公司各种突发事件。 2.14门卫和值班巡查人员安全职责

1、指挥车辆按顺序依次进入站内,提醒进站车辆减速慢行,及时清理大门通道无关车辆和闲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内,禁止进站车辆在大门前上下人和接发货物,确保车辆进站通道畅通。

2、对可以车辆、人员要提高警惕,主动盘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每二小时巡查一次,查询可疑人员、物品,检查各科室门窗、电源、财务、报警设备等是否关闭完好。检查车场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查看夜间场区内有无闲杂人员,查看车内有无睡人,确保夜间场站安全。做好记录。

4、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对当班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如实记录,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并做好记录。

2.15技安科长安全职责

1、负责本单位行车安全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本单位安全行车四项指标得到有效的控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本单位各项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2、负责技安科人员、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3、负责分解本单位行车技术安全管理目标到每个安全员、驾驶员。

4、负责安全员、驾驶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并督促其工作符合行车技术安全管理要求。

5、对不符合行车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的营运驾驶员及时调换。

6、积极参加上级、本单位有关业务培训教育,努力达到行车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按规定安排或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技术安全管理业务。

7、按要求参加各级技术安全例会,负责召开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组织好安全员、驾驶员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总结本单位安全行车情况,传达和安排上级有关工作。

8、负责审核营运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按规定安排驾驶员考核上岗有关手续的办理,并对营运驾驶员考核上岗签注意见。

9、时刻关注本单位安全行车情况,坚持事故前“三不放过”的原则,经常参与、安排安全检查工作,使本单位安全行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的处理和整改,无法处理和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领导,按其要求负责整改。

10、负责复杂天气和特殊客运环境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行车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并督促安全员做好此项工作。

11、负责健全本科室各项安全行车质量记录,督促和检查安全员做好行车安全管理资料收集与管理,及时、准确填报有关记录,并向上级领导通报有关信息。

12、负责本单位行车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坚持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正确处理行车事故,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员及时核销事故费用,并使事故预防措施得到有效的实施。

13、协调做好本单位行车技术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总公司、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16安全员岗位职责

1、做好本职工作使本单位安全行车四项指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贯彻执行总公司、本单位各项行车技术安全管理规定。

2、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在工作范围内按规定做好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驾驶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考核,按规定备齐驾驶员上岗有关手续,并负责办理登记建档。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停止参加营运。

4、按要求参加各级安全例会,负责督促驾驶员日常的“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视)工作,做好例保安全检查,负责检查例保检查签证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参运车辆和驾驶员负责监督最终达到规定要求。

5、按照领导的安排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定期检审工作,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的相关手续。

6、负责做好各项记录填写及时、准确,及时整理和收集有关安全行车管理资料,并得到妥善保管,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领导通报信息。

7、对行车事故负责报告与处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正确处理行车事故,及时核销事故费用,对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和追究,并积极采取事故预防措施。

8、完成集团公司、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接受管理和监督,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方法,对驾驶员既要管理好又要服务好。

2.17GPS监控员安全职责

1、技安科负责对本公司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全面管理,监控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车辆行车途中的安全管理。

2、负责本公司车辆监控设备的管理,保证监控设备稳定运行。

3、负责对本公司违章车辆的处理,并及时向集团技安部及监控中心反馈处理结果。

4、分控中心在公司技安科领导下,在集团监控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监控工作的开展。

5、负责对本公司所属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油料管理。

6、负责本公司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并及时向集团监控中心反馈处理结果。

7、负责向生产管理部门提供车辆监控信息和服务。

8、分控中心要积极配合集团公司监控中心工作,自觉接受监控中心的监督,严格按集团监控中心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18营运驾驶员行车技术安全工作职责

1、遵守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本单位各项技术安全规定,对旅客及其他人员乘车时的人身财产负行车安全责任,并预防行车事故发生。

2、按规定通过培训考核,获取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企业技术安全考核证,并持证上岗。

3、按时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按期参加机动车、驾驶员检审并符合规定。

4、坚持做好日常“三检”工作,并按时填写《安全行车日志》,及时修复车辆,按规定定期做好参运车辆的例保检查,凭《车辆安全技术例行检查合格证》报班领取行车路单方可出车参运,并要有效的保持。严格禁止开带病车参运。

5、严格执行“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须配双班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不准疲劳驾车、客货混装、超员超速。严禁驾驶员带病开营运车辆。

6、参运驾驶员自身条件和车辆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营运规定,在执行客运服务时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保持精力充沛,文明礼貌、礼让三先,谨慎驾驶、安全行车,不得因自身条件、车辆状况、道路因素、复杂气候、运输环境诸多原因而影响行车安全。

7、营运驾驶员执行客运任务时要协同乘务员做好乘客安全宣传并查阻携带“三品”人员上车。做到车未停稳不开门,车门未关好不开车,按规定停放营运车辆。

8、工作中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集团的安全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并主动出示相关证明,听取行车技术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行车安全工作。

9、驾驶营运客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需移动现场时要做好标记),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单位报案,同时按事故处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旅客转乘和善后工作,努力将损失降至最低点,主动如实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事故情况,接受事故处理部门和单位的处理。

10、应用先进的安全行车科学技术和安全行车先进经验;负责保持先进设备的有效性;发扬成绩持续改进,使安全行车工作得到逐步提高。

2.19乘务员安全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忠于职守,热爱运输服务工作,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对待每一个旅客的服务工作都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有礼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持有偏见。工作上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勤恳朴素,任劳任怨。

3、对老弱病残的旅客,上下车是要主动帮助提拿和安放随身携带物品。使用普通话,准确播报停靠站点名称;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维护乘车秩序;

4、发车前应检查车辆的逃生锤、灭火器、安全带等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向旅客告知乘车时的各项安全常识,要求旅客佩戴安全带,行车时不要随意走动;

5、严格防止旅客携带“三品”和其他各种危险物品上车。收车后应认真检查车厢和行李舱,发现遗留物品应及时上报。

6、发现遗失物品时,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7、当乘客遭遇违法行为侵害时,应当积极给予合理救助、协助;

8、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推荐第2篇: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定义是“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等性质,在运输、装卸、贮存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因此,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严格加强管理。

一、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一旦某个环节出现疏漏,是非常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毁事故的。因此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和部委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护和安全质量教育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一是防止被盗、遗失,二是确保爆炸物品运输过程的安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将危险货物的包装和标志,托运和单证,承运和交接,运输和装卸,保管和消防全过程都纳入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要安全无误。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各个领域中使用的危险品越来越多,据世界卫生组织七十年代的估计,仅用于工农业生产的化学物品就达六百余万种,且每年增加三千多种。据统计列入我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常运危险物就达一万种,列入交通部1991年发布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也有七千种以上。

如此众多的危险货物存在于社会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中,潜藏着巨大的危险。所以,宏观调控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的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宏观调控严格把关

道路运输市场开放以后,增加了社会就业,对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各种化学工业产品的运输量越来越多,其危险性也随着增加,针对这种情况,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非常重视,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软件建设也得到关注,为了加强危险物品运输的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运输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相应制定和采取一系列措施。

1、对新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营运的主体(单位和个人),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按规定的资质条件审核,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第三号令》,先审核批准,后购置的规定,对已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全部进行严格审验。必须具备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和有关部门核发的各种证件,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车辆设备保养维护制度;业务管理人员、驾驶员、操作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装卸机械、工具等的性能及技术状况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接受综合检测。凡车辆行驶总里程超过四十万公里或改装年满十年的,技术等级低于二级标准的,不得用于装运危险货物,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同时还加强了基础工作,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登记注册,建立企业档案和台帐,为行业管理部门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2、加强车辆设备技术管理,严格审查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含二级维护)改装的企业和单位,须经汽车维修管理机关专项审查认定,方可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改装。

3、建立专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普及危险品运输的基础知识,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增强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和抢险能力。

4、加强危险货物的监控、检查,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开展上户、上路检查,及时制止不重视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不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管理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促进危险品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活而有序的化学危险品运输市场。

5、大力发展和更新车辆及设备。安全运输危险货物,对车辆和设备不仅在技术上有特殊要求,而且有严格规定,从目前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和设备来看,不少是不符合要求的,主要问题是车种不全,设备老化,配套设备不齐。要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车辆和专用装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机械化、电子化程度,促进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技术进步,提高装卸运输效率,减轻劳动强度,以适应我国化学危险品运输生产的发展。

推荐第3篇: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登记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审批依据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登记 梁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第22号、《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第5号。

1、营运证件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的经营业户名称和《机动车行驶证》

载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2、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审查表》

各项内容经相关运管机构审查合格;

4、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具备罐式车辆或厢

式车辆、专用容器;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安装有行驶记录仪或GPS,运

输其它危险货物的车辆安装有GPS;

5、罐式车辆的罐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

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

物的罐式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6、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车辆,核定载质量

不得超过10吨;

7、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

物;

8、新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首次应一次性办理5辆或以上车

辆的登记。

1、《重庆市营运性运输车辆登记表》;

2、《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测时间在15日以内的《重庆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新车

入户可不提供《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审查表》;

5、罐式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明

6、《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

7、行驶记录仪或GPS安装发票或证明;

8、新取得经营许可的应提供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9、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并在审验有效期内的车辆申请增加或变更

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的,应提供除第3条外上述各条规定的材料。

交通分厅窗口受理(时限:0.5天,詹威) ---运管科审核(时限:1

天,莫红艳)---分管领导审批(钱江,1天)——分厅窗口办结(时

限:0.5天,谢世莲,收工本费;詹威,配发《道路运输证》)。

3个工作日

工本费10元/证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渝价[2005]94号)

车辆营运证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审批程序 审批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颁发证件名称

推荐第4篇:公司门卫岗位职责

门卫岗位职责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对生产工厂、经营重地,设立门卫值班,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2.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3.门卫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4.门卫负责本公司邮件的派发与签收。

5.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6.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7.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8.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9.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找厂部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10.外来员工找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通过来访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通知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安排才可入厂。外来员工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11.车辆管制:

11.1本厂各型车辆(汽车、厂部摩托车、员工自配车辆)出厂可自行放行。11.2私人车辆入厂如果是找老板,需要通知办公室人员或通知老板方可进入。 11.3私人车辆如果是找厂部员工需要登记和通报行政人员方可进出。

12.门卫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办公室电话:

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

推荐第5篇:公司门卫岗位职责

公司门卫岗位职责

为保证公司人员、厂房、物资、设备的安全,特明确公司警卫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1、

2、公司大门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按时开关厂区大门。负责公司财产安全,每日巡视厂区、车间、办公楼等,查找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当日值班长。

3、坚持原则,尽职尽责,文明待客,严格出入,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二、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

1、外来人员、车辆征求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厂,总经理陪同的客人除外。

2、外来人员、车辆进入车间或库房,出厂时门卫必须打开车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打开后备箱进行检查。

3、

4、

5、小商、小贩等非本公司管理部门预约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内。外来人员不得未经允许直接进入车间、仓库等重地。 负责管理车辆的停放,四轮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楼前停车场内,两轮摩托车及自行车等停放在自行车棚内。车间内部及门外不允许停放车辆。

三、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自行采购回厂的物资不需登记,外来人员、车辆装载物资需登记。

2、所有公司物资及产品出门时必需凭库房管理员出具的出门证方可出厂放行。

四、防火防盗

1、每日晚8点警卫巡视办公楼关闭厕所、楼道灯具开关及办公楼电动门开关。

2、

3、对公共照明设施是否齐全,随时检查,保证正常使用。公司办公室、车间、仓库所有门窗开关时仔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当日值班长汇报。

五、厂区卫生

1、每日下午6点负责打扫厂区水泥地面、停车场地面、办公楼后红砖地面,做到地面无尘土、垃圾、烟头。

2、每周一次清理并擦拭办公楼门前的垃圾桶。保证外皮干净无尘土、污渍。

3、

2013年10月 负责厂区室外树木、花草的修剪和锄草。

推荐第6篇:危险货物运输公司中长期规划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 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1.目的

为避免重生产、轻安全、只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短期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必须制定企业的长远计划、年度计划中的安全健康内容,确保本质安全生产。

2、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其他职能部门和车队执行本规划。 3.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 1)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公司在未来五年内要做到,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当前至2018年安全目标(公司十二五规划2014—2018年) 五年安全目标: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安全素质,在企业各级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指标控制

安全生产目标持续好转,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频率、责任事故受伤率、责任事故直接损失率等四项目标平均每年降低1%。

发展阶段

1、至2014年,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确保 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2015年,严格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合法有效,重点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紧急情况处理,危化品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行车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2016年,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改善并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营造和谐安全的工作氛围,力求通过实用新技术不断改善生产作业条件,优化作业环境,使员工的安全健康得到切实的保障,使生产作业过程尽可能接近或达到本质安全的水平。

4、2017年,加强隐患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以隐患排查、整改为主线,以岗位标准化作业为契机,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隐患举报、隐患整改、奖励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使各种事故隐患真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5、2018年,强化应急管理,规范事故管理,严肃事故责任。提高员工的应急救援意识、应急防护能力、有效救援能力、应急避险能力。以人为本,以事故预防为基础,以“四不放过”为原则,严格依法报告、调查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

2)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健全管理机制

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想做深做实,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因此,公司在未来五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首先要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于公司每位员工,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为构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全员参与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的根在基层。因此,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杜绝三违、踏实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根扎基层、深入人心,使安全文化真正成为公司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3)重视安全权益,保障职工安全

员工是企业的财富,是生产力要素中最具活力的因素。企业有责任依法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权。为员工创造安全舒心的工作环境及防护条件、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会员工对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措施是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

(4)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措施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得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它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程序,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阐述了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5)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

在未来五年的生产经营工作中,公司要保证安全资金投入,改善并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营造和谐安全的工作氛围,力求通过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不断改善生产作业条件,降低员工劳动强度、优化作业环境,使员工的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使生产作业过程尽可能接近或达到本质安全的水平。

(6)加强隐患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替代的核心措施。公司要以隐患排查、整改为主线,以岗位标准化作业为契机,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隐患举报、隐患整改、奖惩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使各种事故隐患真正被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7)规范事故管理,严肃事故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要以人为本,以事故预防为基础,以“四不放过”为原则,严格依法报告、调查、处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举一反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

(8)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机制。

应急救援工作的目地是为了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使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损失降低到可控制的最低程度,是事故的报告更加及时有效,使事故对相关方的不良危害降到最小程度,对提高员工的应急救援意识、应急防护能力、有效救援能力、应急避险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总之,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居安思危,与时俱进,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扎实工作,以对国家、对社会、对员工、对家属认真负责的态度,强化主体、全员参与、规范管理、整章建制、技术创新、真抓实干,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构建企业和谐的安全文化,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奠定坚实基础。

***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

推荐第7篇:爆破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众恒爆破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过程处于安全和可控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民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从业人员应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安全规范》、《民爆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二、危货车辆出动前,由公司指定的专人对车辆进行检查。

三、危货运输车辆无运输资质的,一律不得从事炸材运输。

四、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资格证的,坚决不予上车。

五、严格按照调度指定路线行驶,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雷管、炸药混装;二是严禁酒后驾驶,三是严禁病车上路,四是严禁搭乘与工作无关人员,五是严禁违规操作、六是严禁运输途中吸烟和携带引火物品,装卸要轻拿轻放,运输尽量平稳以减轻振动和摆动。

六、车辆运行时速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做到“三先”,即先停、先慢、先靠,两车的距离不小于50m,上山或下山时不小于300m;

七、车辆运输途中,严禁在人多聚集的地方、交叉路口停留。

1 途停车要有人守护;路遇雷雨、应停在空场上,距树木、村庄200米以上,并及时关闭发动机。

八、运输途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违规驾驶,防止发生燃烧、爆炸、被盗、被抢、丢失等现象;如有发生,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或公司负责人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接到报告后公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九、建立“一车一档案”。对危货车辆实行专人负责建档,将每辆车的车牌号码、驾驶该车的驾驶员情况、起运时间、运行公理、运行路线;每天运输炸材时间、品名、数量、到货地点;运输情况及违规情况等进行逐一记录登记。

十、运输途中,如车辆发生故障时,驾驶员严禁擅自维修,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待将车上货物全部转运后,对车箱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清理要确保车内无一粒雷管和炸药),到公司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

毕节众恒爆破公司

二0 一一年十一日修改

推荐第8篇:汽车危险货物运输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

2008-03-12 11:05:52人气:180654评论:0查看更多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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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危险货物运输和装卸的安全质量管理。

其它道路运输工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时,也应参照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JT3130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运输、装卸作业基本要求

3.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 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 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 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 运输作业要求

4.1 出车前准备与检查

4.1.1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按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

4.1.2 携带的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4.1.3 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属具必须齐全、有效。

4.1.4 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4.2 装卸过程中酌要求

4.2.1 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2.2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2.3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4.2.4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4.2.5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4.2.6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4.2.7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4.2.8 工矿企业厂内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应按CB4387《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执行。

4.3 行车过程中的要求

4.3.1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3.2 押运人员必须乘座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4.3.3 根据车辆装卸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4.3.4 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4.3.5 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4.3.6 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4.3.7 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4.3.8 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及负责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5 装卸作业要求

5.1 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5.1.1 基本要求

5.1.1.1 作业前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5.1.1.2 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同时,必须做到:

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b.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c.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二;

d.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覆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e.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5.1.1.3 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列晃动、碰撞、跌落。

5.1.2 爆炸品装卸要求

5.1.2.1 装运前,要根据所装卸货物的晶类、数量、特性和运载工具等情况,按已拟定的安全装运计划装卸。

5.1.2.2 应在监装、监卸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装卸,应分清品类、批号,堆码整齐,不得倒置、侧置,放置稳固、紧凑、码平。车厢包装件总堆码高度不超过

1.5m。火箭弹和旋上引信的炮弹应横装,与车辆行进方向垂直。

5.1.2.3 使用手推车等搬运工具时,应码放平稳、牢固,严防翻车倒箱。

5.1.2.4 包装不良或散装在木箱内的弹药、火工品严禁装运。在装卸过程中,凡从1.5m以上高度跌落的带引信的炮弹及单独包装的引信,必须与其它弹药、引信隔离单独存放,并及时报告,请示处理,严禁继续装运。

5.1.2.5 装车后,应用苫布覆盖严密,并有大绳捆扎牢固。

5.1.3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装卸要求

5.1.3.1 车厢内不得沾有油脂污染物及强酸残留物。

5.1.3.2 装车时要旋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车下人员须待车上人员将瓶放妥后,才能继续往车上装瓶。在同一车厢不准有二人同时单独往车上装瓶。除允许竖装的气瓶(如民用液化石油气等)外;车上气瓶均应横向平放,装载平衡,妥善固定,防止滚动。阀门应朝向一方,最上层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拦板高度。

5.1.3.3 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必须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5.1.3.4 装卸操作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应竖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竖放时必须稳妥。

5.1.3.5 装运大型气瓶(盛装净重在0.5t以上的)或成组集装气瓶时,瓶与瓶、集装架与集装架之间需填牢木塞,集装架的瓶口应朝向行车的右方,在车厢前后拦板和气瓶空隙处必须有固定支撑物,并用紧绳器紧固,严防气瓶滚动,重瓶不准多层装载。

5.1.4 易燃液体装卸要求

5.1.4.1 车厢内不得有氧化剂、自燃物品、强碱等残留物。

5.1.4.2 钢桶盛装的易燃液体,不得从高处翻滚卸车。卸车时从车上溜放或滚动操作时,应采取防火星的措施,周围需有人接应,严防钢桶撞击致损。

5.1.4.3 钢制包装件多层装载时,层间必须采取合适衬垫,并应捆扎牢固。

5.1.4.4 对低沸点或易聚合的易燃液体,如发现包装容器内装物膨胀(鼓桶)现象时,由发货人调换包装后,方可继续装车。

5.1.5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装卸要求

5.1.5.1 对容易升华,挥发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气体的货物,装卸时,应注意现场通风良好,防止中毒和易燃爆炸。

5.1.5.2 装运需用水(如黄磷)、煤油、石蜡(如金属钠、金属钾)或其它稳定剂进行防护的包装件,应认真检查包装有无渗漏现象及封口是否严密,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发货人调换包装后,方可继续装车。

5.1.5.3 装卸碳化钙(电石)时,应问清包装内有无充填保护气体,如未充填

的,在装卸前应侧身轻轻地拧开通气孔放气,防止爆炸、冲击伤人。

5.1.5.4 雨雪天装卸遇湿易燃物品时,不具备防雨雪的条件,不准进行装卸作业。

5.1.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装卸要求

5.1.6.1 装车前,车厢、机械、工具设备及操作场所,不得沾有酸类、煤炭、砂糖、面粉、油脂、磷、硫或其它松软、粉状等可燃物质。

5.1.6.2 如货物外包装为金属容器,装车时应单层摆放,需多层装载时,应采用合适的衬垫。

5.1.6.3 对添加稳定剂和需控制温度的烈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包装,密切注意包装有无渗漏及变形(如鼓桶)情况,发现异常应拒绝装运。

5.1.6.4 装卸时发生包装破损,撒漏物不得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辗压散漏物。

5.1.7 毒品装卸要求

5.1.7.1 对刚开启的库门、集装箱、封闭式车厢要先通风,装卸时应站立上风处。必须时戴好防毒面具、护目镜。

5.1.7.2 装卸时要防止包装破漏,沾染人体或污染其它货物。工作服沾染易经皮肤吸收的毒品应及时更换。不得在毒品包装件上坐卧休息。

5.1.7.3 作业人员皮肤破伤者不能装卸毒害品。工间或工后,手、脸未经清洗干净,不得饮水、吸烟、进食。

5.1.7.4 对刺激性较强和散发异臭的毒害品,装卸人员应采取轮班作业。在夏季高温期,尽量安排在早晚气温较低时作业。

5.1.7.5 忌水的毒害品(如磷化铝、磷化锌等),应防止受潮。

5.1.7.6 毒害品严禁与食用、药用及生活用品等同车拼装。装运后的车辆及工属具要严格清洗消毒,未经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批准,不得装运食用、药用及生活等用品;

5.1.8 放射性物品装卸要求

放射性物品装卸作业按国家标准C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5.1.9 腐蚀品装卸要求

5.1.9.1 装运腐蚀物品的车厢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剂、易燃物品。

5.1.9.2 对易碎容器的包装件,严防木质包装件底脱落,装卸时不得肩扛、背负。没有封盖的包装,不准堆码。

5.2 散装固体装卸作业要求

5.2.1 易散漏、飞场的散装粉状危险货物,装车时应用苫布下垫上盖,必要时需洒水润湿后方可装运。

5.2.2 散装煤焦沥青在高温季节应在早晚进行装卸作业。

5.3 集装箱危险货物装卸要求

5.3.1 装箱前应检查集装箱内有无与待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发货人进行处理。

5.3.2 装箱前对待装的包装件应进行检查。破损、撒漏、水湿及沾污其它污染物的包装件不得装箱。

5.3.3 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或易污染的危险货物装在同一集装箱内。如符合配装规定而与其它货物混装时,危险货物应装在箱门附近。包装件在

集装箱内应有足够的支撑和固定。

5.3.4 货物的装箱、掏箱操作应符合5.1.1条的有关规定。

5.4 罐(槽)车装卸要求

5.4.1 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要求

5.4.1.1 装卸前应对罐(槽)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罐(槽)体无渗漏现象;

b.罐(槽)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

c.阀门必须关紧;

d.罐(槽)体与车身必须紧固,罐(槽)盖必须严密;

e.卸料导管必须良好;

f.装运易燃易爆的货物,导除静电装置必须良好;

g.罐(槽)体改装其它液体,必须经过清洗和安全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污水应按指定地点排放。

5.4.1.2 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料情况,防止货物溢出。

5.4.1.3 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装货后关紧罐(槽)进料口盖,严禁超载。

5.4.1.4 卸货时,贮罐(槽)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紧固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处,阀门要逐渐开启。

5.4.1.5 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卸货时罐(槽)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5.4.2 罐(槽)车液化气体装卸要求

5.4.2.1 灌装前,必须对罐(槽)体阀门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以及冷却、喷淋设施的灵敏度、可靠性进行检查,并确认罐(槽)体内有规定的余压,如无余压者经化验含氧不超过2%时方可充灌。

5.4.2.2 车辆进入贮罐区前,须停车提起导除静电装置,进入充灌车位时再接好导除静电装置。

5.4.2.3 严格控制灌装规定定量,做好灌装量复核、记录,严禁超量、超温、超压,其装卸作业顺序如下:

a.到指定地点开启排放阀,打开30%~50%左右,放掉残留气体,保持罐(槽)内压力低于罐(槽)车压力1~1.5kPa;

b.开球部的快换接头盖,并关闭排放阀;

c.接通罐(槽)车与装卸液料管线之间的装卸软管;

d.慢慢开启罐(槽)车的紧急切断阀;

e.观察各部零件和仪表压力、温度、液位指示均正常,再慢慢地按顺时针方向开启气相阀和液相阀,并注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变化情况;

f.要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并按时加润滑油,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泵;g.装卸作业完毕,先关闭球阀,再关闭紧急切断阀;

h.打开排气阀,排出残留气体,拆下装卸软管,盖上接头盖,关闭排空阀。

5.4.2.4 发生下列异常情况时,一律不准灌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可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b.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c.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输的;

d.雷击、暴风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

5.4.2.5 禁止采用蒸汽直接灌入罐(槽)体内升压或直接加热罐(槽)体的方法卸液。卸液后,罐(槽)内必须有规定的余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4.2.6 运输途中应严密注视车内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继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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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四条 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第五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第七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 运输许可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一)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第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

(五)至第

(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2.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

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注明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和项别、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运输性质;并在10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 被许可人已获得其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十四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限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专用车辆符合许可要求、罐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应当为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其中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其《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许可一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十六条 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投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章 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三)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二十三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四条 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二十五条 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第四章 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七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二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活动,但应当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

第三十条 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三十一条 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承运。

第三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三十四条 专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第三十五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六条 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三十七条 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第三十八条 严禁专用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第三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四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第四十三条 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四条 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第四十五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专用车辆有超载行为且具备安全卸载和储存条件的,应当要求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到具备所运输危险货物储存条件的场所卸货。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

(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二)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三)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推荐第10篇:危险货物运输测验

危险货物运输测验

本测试共8题,答对6题以上合格

部门:姓名SSO

选择题:

1.我国将危险货物分为()类

A)6B)8C)9

2.低闪点液体是指闪点:()

A)

3.易燃液体储存时必须远离()

A)腐蚀物B)氧化剂C)火源/热源 判断题:

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

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所有机动车辆都可以运输易燃、易爆物品()

4.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必须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11篇: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1.1出车前的准备与检查

1.1.1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按机动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

1.1.2携带的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1.1.3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1.1.4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草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的残留物。

1.2装卸过程中的要求

1.2.1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接该区的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1.2.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1.2.3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1.2.4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安全员必须对货物

的堆码、遮盖、捆扎的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1.2.5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盹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2.6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1.2.7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2.3行车过程中的要求。

2.3.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3.2押运人员必须乘卒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2.3.3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余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2.3.4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2.3.5运输过程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有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

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2.3.6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2.3.7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3.3.8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及鎧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第12篇:公司大门门卫岗位职责

公司大门门卫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1、公司大门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30开门,晚上10:00关门。

2、负责公司财产安全,每天巡视,查找安全隐患,并负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坚持原则、尽职尽责,文明待客,严格出入,着装整洁、举止端庄。

二、对公司住宿员工晚上休息进行管理。

1、负责员工晚上不按时回宿舍,不按时休息,通宵玩游戏、打牌等违纪行为进行登记,每月汇总后送公司管理部审核。

2、负责检查晚上是否有外来人员留宿现象,有的话必须及时制止,并做好登记,每月末汇总后送公司管理部审查。

三、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

1、外来人员、车辆征求同意入厂后,应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厂。总经理陪同的客人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除外。

2、外来人员、车辆若进入车间或库房,出厂时,门卫室人员必须打开车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要求打开后备箱检查。

3、小商、小贩非公司管理部预约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4、严格执行会客制度,会客在门卫室进行,确须到办公楼须经接待部门或公司管理部同意。

5、外来人员未经许可或陪同不得直接进入车间、仓库等重地。

四、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采购回厂的物质不需登记;外来人员、车辆载物入厂应登记 。

2、物资出门必须凭加盖“物资出库章”的“产品(物资)销售提货单”,空分或大贮槽必须有装箱清单方可出厂。产品(物资)出厂时,必须有检验签字,门卫应进行核实、检查、方可出厂。

3、经公司管理部同意的对外协作加工物资,凭对外协作加工单出厂。

4、公司员工不得带公物出厂,特殊情况,经公司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出厂。

五、车间照明灯具管理

1、车间下午加班后,由车间加班(值班)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开灯。

2、车间加班人员下班后,门卫人员应进行车间灯具检查,检查后每跨仅开一组灯,并关好车间大门,若车间无加班人员,由门卫人员在天黑时开灯(每跨开一组灯)。

3、每天晚上10:00点,门卫人员检查车间并将车间灯全部关闭。

六、防火防盗

1、每天对公司内安全,消防情况检查,消除隐患。

2、公共照明设施齐全,随时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3、公司办公室、车间、仓库所有门窗开关时仔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第13篇: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努力为公司服务,严格把守门卫,确保公司的安全。

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和随意调班。上班不准会客、闲谈、喝酒、不打瞌睡、不干私活、不准睡觉、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坚守岗位。

三、值班时注意岗位形象,着装要整洁,仪表端正,精神状况良好。文明值勤,以理服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畅通有序。在上,下班进出高峰期,做好站岗值勤工作,按时开关大门。车辆进出,开启正大门,完毕后及时关闭。准时开关路灯。

五、不准让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接待亲友等妨碍值班的事。值班室内禁止未经公司办同意寄放任何物品。

六、认真记录《门卫工作日志》,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搞好交接班登记,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及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接清楚。

七、夜间值班必须加强巡查,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对重要部位要严格细致的检查,及时填写巡查记录。严防盗窃、破坏及烟火,一旦发现应及时汇报、必要时须报警。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办公室查处。

八、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九、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联系工作,门卫经与经办人联系同意并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

对外来人员因私事来找公司员工的,一律不准进公司大门。情况特殊须上报办公室或部门主管,经同意后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在门口外会面。

十、加强公司物资进出的管理。凡公司的一切物资财产(含成品、半成品、设备、工具、材料、资料等)进出需按有关规定凭有效凭证,校对无误后才能放行。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原则上禁止进出,特殊情况下经请示分管副总后方可放行。

十一、严格执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规范各类车辆停放,保证整齐有序。

十二、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十三、搞好值班室周围之环境卫生,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十四、完成公司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第14篇:中小公司门卫岗位职责

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努力为公司服务,严格把守门卫,确保公司的安全。

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擅离岗位。不喝酒、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

三、注意岗位形象,着装要整洁,仪表端正,精神状况良好。文明值勤,以理服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畅通有序。做好值勤工作,按时开关大门。车辆进出,开启正大门,完毕后及时关闭。准时开关路灯。

五、不让无关人员进入门卫室,不在门卫室内喝酒、接待亲友等妨碍值班的事。值班室内禁止未经公司同意寄放任何物品。

六、认真填写《门卫巡查记录表》,《人员进出登记表》、《快递签收表》等相关工作表。

七、早中晚加强巡查,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对重要部位要严格细致的检查,及时填写巡查记录。严防盗窃、破坏及烟火,一旦发现应及时汇报、必要时须报警。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

八、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进出厂制度,上班时间外出人员需凭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的《外出申请单》才可放行,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九、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联系工作,门卫经与经办人联系同意并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对外来人员因私事来找公司员工的(包括公司住宿人员),一律不准进公司大门。情况特殊须上报办公室或部门主管,经同意后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在门口外会面。

十、加强公司物资进出的管理。凡公司的一切物资财产(含成品、半成品、设备、工具、材料、资料、废品等)进出需按有关规定凭有效凭证,校对无误后才能放行。下班时间原则上禁止进出,特殊情况下经请示后方可放行。

十一、规范各类车辆停放,保证整齐有序并维护好安全。

十二、快递登记收发,对员工私人快递要妥善保管,做好通知,拒绝员工上班时间来门卫室收发私人快递;对公司快递需及时通知并转送给相关负责人。

十三、搞好值班室周围之环境卫生,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十四、门卫室电话不能用于私人通话。

十五、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相关规定经行政人员宣导后立即生效,由行政派人监督执行,如有违反行政人员有权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监督人也会相应受到处罚。

昆山绿清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门卫:监督人:日期:

第15篇: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门卫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维护公司资源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范 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出入管理与值班管理。

三、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员工

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除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采购、司机等外勤人员外,其他(她)员工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外出单,交门卫处;部门主管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批;中层干部外出,须由分管该部门的副总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总经办,按照旷工半天处理并通报批评。上班期间非因公外出,外出时间将按月累计。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如缺料、断电等特殊原因),凭公司办公室通知门卫处后方可离开。

(三)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包括租赁公司场地办公的单位),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并将有效证件置于门卫处后方可进入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换回有效证件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因基建施工或设备设施维修等长期滞留厂区的(两天以上),需凭个人有效证件,在公司办公室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凭证出入,业务结束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入证注销手续。

四、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包括产品外协和加工成品),由市场部开具放外协单或仓库

开具出库单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

后方可出公司。

2.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车辆管理

(一)公司车辆及租赁公司场地办公的单位车辆

1.公司车辆外出

a) 运送物资外出,外协员或驾驶员应主动出示外协单或出库单,接受门

卫值班员检查和登记;

b) 外出采购,外协员或驾驶员应主动出示主管部门签发的派车单,接受

门卫值班员登记后方可外出;

c) 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外出,门卫值班员需登记车牌号和驾车人后方可放

行。

2.租赁公司场地办公的单位车辆,公司将统一配发车辆出入证,门卫值班

员凭证放行;

3.门卫值班员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值班员应报公司办公室,责其照价赔

偿;

5.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外出单。

(二)外来车辆

1.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并将有效

证件置于门卫处后方可进入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换回有效证件方能离开公司。

2、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厂区。厂区内人员邮件、

包裹等物品,由门卫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处领取。

六、日常巡视管理

1.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

2.巡视范围:公司厂区;

3.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若有问题,立即报公司领导;

4.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5.巡视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七、安全

1.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2.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3.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门卫室随时要保持有人(特别是遇值 班门卫用餐、为完成临时事项需离开一会等情况的),以保证人员、物资、

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八、门卫的工作权限

1.门卫有权对出入厂区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厂区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

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

厂区;

2.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无本部车间主管签名的请假条员工出门;

3.门卫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

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其它

4.门卫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

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

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

来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负责并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严禁员工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

卫要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公司总经办上报。

十、考核

未按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

一经发现每次扣减当月收入2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

承担赔偿。

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

济损失的,公司将视请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报公司办公室协调,

协调不成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裁决。

门卫岗位职责

一.遵纪守法,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二.严格执行本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三.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四.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五.负责并督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劳动纪律;

六.做好安全保卫及公司区域的巡查工作;

七.对非本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厂区要实行查询登记;

八.信件、报纸及时送至办公室,密件或限时信件及时呈送有关领导;

九.做好开水供应及大门区域内的卫生环境整治。

第16篇: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门卫值班员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维护项目部资源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有序,保证项目部的安全环境,提高项目部的形象。

二、范 围:

项目部所辖范围的所有场合及出入项目部人员、物资、车辆与值班管理。

三、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员工

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除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采购、司机等外勤人员外,其他员工确需外出,应如实在值班室填写员工外出单交值班门卫处;部门主管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批;中层干部外出,须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予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按照旷工半天处理并通报批评。上班期间非因公外出,外出时间将按月累计。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如缺料、断电等特殊原因),凭公司办公室通知门卫处后方可离开。

(三)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原因,并将有效证件置于门卫处后方可进入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因基建施工或设备设施维修等长期滞留项目部的,需凭个人有效证件,在综合科办公室办理外来人员登记。值班人员要记录到访时间和离开时间。

四、车辆管理

(一)项目部办公车辆

1.项目部车辆外出,办事工作人员或驾驶员应主动登记出行表,接受门卫值班员检查和登记;

2.项目部车辆外出,门卫值班员需登记车牌号和驾车人、乘车人名单后方可放行。

3.门卫值班员对进项目部车辆进行登记、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项目部财物,门卫值班员应报综合科办公室,责其照价赔偿;

(二)外来车辆

1.外来车辆因公进入项目部,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并将有效证件置于门卫处后方可进入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换回有效证件方能离开。

2、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项目部大门。项目部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门卫签收、登记,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处领取。

五、日常巡视管理

1.巡视时间:夜间加强巡视巡逻。晚10点前必须巡视项目部各室外,检查门是否关严,活动窗是否关好,发现长期未按要求关闭电源电器、空调、门窗的,向项目部综合科反映;

2.早上起来要巡视一遍项目部围墙及各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之要做到多看、多听,若有问题,立即报项目领导;

3.下班后对项目部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科室工作人员;

4.巡视时注意个人人身安全,遇突发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六、安全

1.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2.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3.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门卫室随时要保持有人(特别是遇值 班门卫用餐、为完成临时事项需离开一会等情况的),以保证人员、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八、门卫的工作权限

1.门卫有权对出入项目部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项目部人员进行询查过问,严禁外来人员无事进入;

2.未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项目部;

3.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无项目部主管领导签名请假条的员工出门;

4.门卫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项目部,有权对项目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5.门卫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考核

未按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每次扣减当月收入20元。若因此造成项目部财产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门卫岗位职责

一.遵纪守法,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二.

严格执行本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三.

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四.

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五.做好安全保卫及项目部区域的巡查工作; 六.

对非本项目部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七.信件、报纸及时送至办公室,密件或限时信件及时呈送有关领导;

八.

做好大门区域内的卫生环境整治。

公路建设项目部

门卫值班管理制

2018年1月

第17篇: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门卫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维护公司资源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范 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出入管理与值班管理。

三、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员工

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除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采购、司机等外勤人员外,其他员工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外出单,交门卫处;部门主管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批;中层干部外出,须由分管该部门的副总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总经办,按照旷工半天处理并通报批评。上班期间非因公外出,外出时间将按月累计。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如缺料、断电等特殊原因),凭公司办公室通知门卫处后方可离开。

(三)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并将有效证件置于门卫处后方可进入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换回有效证件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因基建施工或设备设施维修等长期滞留厂区的(两天以上),需凭个人有效证件,在公司办公室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凭

证出入,业务结束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入证注销手续。

四、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包括产品外协和加工成品),需有外协单或仓库开具出库单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

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车辆管理

(一)公司车辆及租赁公司场地办公的单位车辆 1.公司车辆外出

a) 运送物资外出,外协员或驾驶员应主动出示外协单或出库单,接受门卫值班员检查和登记;

b) 外出采购,外协员或驾驶员应主动出示主管部门签发的派车单,接受门卫值班员登记后方可外出;

c) 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外出,门卫值班员需登记车牌号和驾车人后方可放行。

2.租赁公司场地办公的单位车辆,公司将统一配发车辆出入证,门卫值班员凭证放行;

3.门卫值班员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值班员应报公司办公室,责其照价赔偿;

5.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外出单。

(二)外来车辆

1.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并将有效证件置于门卫处后方可进入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换回有效证件方能离开公司。

2、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厂区。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门卫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处领取。

六、日常巡视管理

1.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2.巡视范围:公司厂区;

3.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若有问题,立即报公司领导;4.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5.巡视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七、安全

1.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2.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3.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门卫室随时要保持有人(特别是遇值 班门卫用餐、为完成临时事项需离开一会等情况的),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八、门卫的工作权限

1.门卫有权对出入厂区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厂区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

厂区;

2.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无本部车间主管签名的请假条员工出门;

3.门卫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其它

4.门卫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负责并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严禁员工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门卫要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公司总经办上报。

十、考核

未按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每次扣减当月收入2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请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报公司办公室协调,协调不成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裁决。

门卫岗位职责

一.遵纪守法,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二.

严格执行本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三.

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四.

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五.负责并督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劳动纪律; 六.做好安全保卫及公司区域的巡查工作;

七.

对非本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厂区要实行查询登记;

八.信件、报纸及时送至办公室,密件或限时信件及时呈送有关领导; 九.

做好大门区域内的卫生环境整治。

第18篇:公司大门门卫岗位职责

公司大门门卫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1、公司大门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30开门,晚上10:00关门。

2、负责公司财产安全,每天巡视,查找安全隐患,并负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坚持原则、尽职尽责,文明待客,严格出入,着装整洁、举止端庄。

二、对公司员工出入考勤

1、负责员工非正常出入(迟到、早退)登记,每周六将记录本送公司管理部审核。

2、上班时间员工凭出门证出厂,并作好出门事由,签发人等情况记录,每月25日汇总后送公司管理部审查。

三、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

1、外来人员、车辆征求同意入厂后,应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厂。总经理陪同的客人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除外。

2、外来人员、车辆若进入车间或库房,出厂时,门卫室人员必须打开车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要求打开后备箱检查。

3、小商、小贩非公司管理部预约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4、严格执行会客制度,会客在门卫室进行,确须到办公楼须经接待部门或公司管理部同意。

5、外来人员不得未经许可或陪同直接进入车间、仓库等重地。

四、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采购回厂的物质不需登记;外来人员、车辆载物入厂应登记 。

2、物资出门必须凭加盖“物资出库章”的“产品(物资)销售提货单”,空分或大贮槽必须有装箱清单方可出厂。产品(物资)出厂时,必须有检验签字,门卫应进行核实、检查、方可出厂。

3、经公司管理部同意的对外协作加工物资,凭对外协作加工单出厂。

4、公司员工不得带公物出厂,特殊情况,经公司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出厂。

五、车间照明灯具管理

1、车间下午加班后,由车间加班(值班)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开灯。

2、车间加班人员下班后,门卫人员应进行车间灯具检查,检查后每跨仅开一组灯(5只),并关好车间大门,若车间无加班人员,由门卫人员在天黑时开灯(每跨开一组灯)。

3、每天早上4:00—5:00点,门卫人员检查车间并将车间灯全部关闭。

六、防火防盗

1、每天对公司内安全,消防情况检查,消除隐患。

2、公共照明设施齐全,随时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3、公司办公室、车间、仓库所有门窗开关时仔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七、其他

1、服从公司管理部派遣,及时办理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处罚

1、凡人员未按规定出厂,每人每次罚款5~10元。未按规定登记、入厂者每天每次罚款10-20元;未按规定开关车间灯具者每天每次罚款10—20元。

2、若物资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厂,罚款20~50元;连续三次作下岗处理直至辞退。

3、若被盗根据其损失酌情1~20%赔偿,最低不少于50元。

4、若全年未发生被盗等事故,发放安全奖予以奖励。

公司管理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9篇:物流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副经理职责

物流公司危险货物运输

副经理职责

1、副经理是公司经理的助手,协助公司经理做好安全工作。

2、副经理直接领导各级人员搞好生产和安全工作。

3、具体组织落实国家和行业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

4、具体对员工进行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进行教育和培训。

5、负责编写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定期检查,不断完善。

6、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运输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车辆设备的管理的制度。

7、组织开展技术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开展技术创新。

8、协助公司经理领导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开展。

9、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车辆、设备和人员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种审验工作。

10、负责对所属员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

11、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12、组织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13、具体主持对所属人员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物流公司

二00九年二月二日

第20篇:物流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职责

物流公司危险货物运输

装卸人员职责

l、凡从事化学危险物品装卸人员,必须按管理规定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和危险物品装卸安全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装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装卸作业的规章制度和作业场所的管理规定,文明作业,安全生产。

3、装卸危险物品不得违反包装规定。包装箱要经过严格检查,凡是有渗漏或损坏现象的危险品严禁装运。

4、危险品的包装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严禁装运。

5、装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严禁客、货混装,以免发生危险。

6、化学危险物品在装卸的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以及乱堆乱放,乱抛,应分类堆码整齐。

7、对特殊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必须按照国家对特殊化学危险物品的规定进行装卸。

8、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必须密封良好。

9、装卸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的情况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10、应检查作业环境事故应急设备,要会使用。

11、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12、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事故隐患。

物流公司

二○○九年二月一日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门卫岗位职责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门卫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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