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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7 08:35:0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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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对外担保业务,对项目进行初审和机构审核。2.对担保项目可行性、还款能力、财务状况进行审查。3.与客户商定并落实保费、反担保措施和监管措施。4.编纂调查报告,草拟合同文本,提交公司风险管理部。5.协调拓展银行关系。6.担保业务品种的研究开发。7.担保项目后期监管。8.公司业务档案管理。9.担保台账管理。

推荐第2篇: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维护本公司优良信誉和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小企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各类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与客户发生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所开展的担保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

第二章 业务种类、受理及调查

第五条 管理办法所指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合同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

第六条 融资担保是指为达到某种投资或消费目的,在融资申请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担保提升融资申请人的信用,达到融资的目的,分为公司融资担保和个人融资担保。担保业务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保付代理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房屋按揭/加按/转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

1 贷款担保、贷记信用卡透支额度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担保、投资经营贷款担保等。

第七条 合同履约担保是指保证合同各方守信履约,按合同约定的义务正确执行和遵守以保证合同完成的担保行为。担保业务产品包括: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担保、保付代理业务等。

第八条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产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担保。

第九条 本公司业务范围内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的受理及调查,参照相关业务的操作细则执行。各项业务的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章 担保项目的评审

第十条 担保项目实行初审、复审、评审和终审四级审核制度。各级审批人员必须在《担保项目审批表》中签署明确意见,如未签署明确意见而又在《担保项目审批表》中签名的,一律视同为同意。

第十一条 担保项目初审由各担保业务部负责。其内容包括企业调 查、项目基本风险度评估、确定收费标准、撰写企业调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等,具体内容与方法详见操作细则中的《尽职训查》。

第十二条 担保项目的风险管理部复审是指审查员和法律复审员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反担保措施的可靠性、还款计划的稳定性、调查结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给出相应的复审意见,

2 并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出具明确审查意见;

第十三条 经担保业务部经理同意担保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将初审后的项目相关资料送交给风险管理部进行复审。

第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员按照项目要件清单对报送项目的资料逐项加以核对,如资料不齐,退回担保业务部补充资料。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企业所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备性进行审核;(二)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及最近二年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核; (三)对企业的风险度测评结果进行审核; (四)对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与可靠性进行审核;

(五)对企业的项目、行业、品牌、信誉等产生的无形资产评价审核;(六)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获利能力、履约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分析和审核;

(七)对担保项目的风险防范与监督检查提出具体意见;(八)对是否同意担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担保项目复审由部门经理指定项目审核人员进行,项目审核人员在《项目审核报告书》上出具审核意见,一般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经理收到审核人员完成的《项目审核报告书》后,应在《担保项目审批表》上出具复审意见。

第十八条 风险管理部同意担保的项目或担保业务部要求复议的项目交由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包括

3 担保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审核员、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其他成员由公司任命。项目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出任。风险管理部为项目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担保项目评审由公司设立的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负责。

第二十条 风险管理部经理同意担保的项目,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员负责将项目《担保项目审批表》、《担保项目受理表》、《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告表》、《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项目审核报告书》和基本风险度评估资料等项目评审资料,按照评审委员会的人数每人一份,至迟于召开会议的前两天提交给评审会。评审会在风险部的协助下,对上评审会项目的资料完整性、程序齐备性及签名齐全性等进行预审并填制《项目资料预审报告书》。经预审合格的的项目资料由评审会指定专人至迟于召开会议的前一天提交给各评委。

第二十一条 评委阅读项目资料后,在评审会上发表意见,并最终投票表决对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担保项目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后根据评审意见整理成评委综述,对通过的项目形成会议决议,交由评审会主任签字后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具体评审办法见《南召县财信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十二条 经评审同意担保的项目由担保业务部办理相关的担保手续。

4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外的重大担保业务、投资项目或担保业务评审会认为需慎重处理的担保业务,报公司终审委员会评审,并做出最终决定。终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担保项目终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终审会”)负责。具体评审细则见《南阳信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终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 对在上述四级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及时发送《致客户函》通知客户。

第四章风险控制手段和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五条 办理担保业务应根据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具体情 况,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为原则,切实把握好被担保人的“核心资产”, 确定严密的风险控制手段或反担保措施并在业务办理全过程不折不扣地实施。

第二十六条 凡本公司担保的企事业单位(经董事会研究同意的特殊客户除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并同时提供其个人主要财产清单、配偶同意意见书等资料,反担保合同须经公证或律师见证。

第二十七条 反担保措施的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和典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本公司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形式。

抵押是指抵押人在不转移对特定财产占有的情况下,以该财产作为本公司或有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

5 式。

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本公司占有或依法登记,作为本公司或有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

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被担保人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房地产作为反但保财产,直接将产权过户到本公司或指定人名下并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本公司可直接拥有该项财产的担保形式。 第二十八条 反担保合同生效日期一股不得迟于借款合同生效日 期,特殊情况下(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变更担保条件时)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迟于借款合同生效日期的,应要求担保人书而确认。

第五章 担保费用

第二十九条 收费原则

本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为商业服务,按如下原则收取担保费用: (一)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担保费率计收; 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年)×担保费率 担保费率=基本费率×风险系数 其中:

基本费率设定为2%

风险系数依照风险度评估值确定,具体见下表: 风险度与风险系数对照表

风险度评估值≤0.3≤0.4≤0.5≤0.6 0.6以上

6 风险系数1.0 1.4 1.6 1.8 2.0 (二)担保期限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且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

(三)担保费一次性收取。

(四)逾期项目担保费收取直到还款之日为止。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

一、公司类担保项目收费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为基准,风险系数视申请企业所属行业和项目风险大小而确定。公司有关风险测评人员按照下列分类对担保申请人进行信用评级、风险度评估,确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

(一)工业、运输类企业;(二)商贸、服务类企业; (三)房地产、建安类企业; (四)进出口类企业; (五)其它类型企业。

二、个人类担保项目收费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为基准,视融资品种的风险大小而适当浮动。公司有关风险测评人员按照下列分类对担保申请人进行信用评级、风险度评估,确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

(一)转按、加按融资担保业务;(二)住房消费贷款担保业务; (三)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

7 (四)其他消费贷款。

三、已单独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并被本公司确认为成熟业务品种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按其业务流程规定办理;合同履约担保类、财产保全担保类的收费标准比照公司类执行。

四、每笔业务具体收费标准由该业务有权审批人决定,一经决定,其他人无权更改。

第三十一条 提前还贷退费标准

对于尚未到期的担保贷款客户愿意提前还款终止担保协议的,本公司鼓励客户提前还款,并根据其提前还款的时间退还部分保费。具体规定如下:

(一)客户先向贷款银行中请提前还贷,银行同意后,办理提前还贷;

(二)由客户凭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和解除担保责任证明,到本公司办理退还保费事宜;

(三)本公司根据客户提前还贷的时间,确定担保的期限,并根据担保期限确定退还保费的比例;

(四)由于担保服务的主要成本在提供担保的初期已经发生,对提前还贷的客户,本公司退还保费的比例按如下方式确定:

1、提前半年(6个月)及以上时间还贷的,退还保费的20%;

2、还贷提前6个月以下的,在前条的基础上每迟还贷一个月,退还保费的比例减少3%,即根据客户提前还贷时间的不同,退还保费的比例分别为1 7%、14%、1 1%、8%、5%;

3、在贷款到期日前的最后一个月还款的,不退还保费。

第六章 担保手续的办理

第三十二条 在担保项目逐级评审并按审批权限正式批准后,由担保业务部经理通知申请担保的企业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三条 办理担保手续包括如下内容:

(一)与申请担保企业签定《委托担保协议书》、《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担保协议书》,并根据项目评审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最终确认担保费率、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等;

(二)逐项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三)向融资银行出具《担保承诺函》;

(四)客户按规定缴纳担保费后,由担保业务部项目经理与风险管理部监管人员同客户办理相关的反担保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项目审批意见,签订抵押协议书、反担保保证书、权利质押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办理抵(质)押手续;

2、审核并查验各种凭证的原件及法律性文件;

3、法人代表和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的所有人均须办理律师见证或证手续,境外人士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一律要求办理公证手续。

(五)在上述条款逐项落实后,即同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签订前,需填制《保证合同申请表》。《保证合同申请表》须经担保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与银行正式签订《保证合同》;如果在签订《保

9 证合同》前未能办理完成抵(质)押手续,应在《董事会决议》或《保证合同》中注明“见我公司《同意放款通知书》后,银行才能办理放款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字样”。

(六)风险管理部的审核人员和经理在签订《保证合同》或其他保证文件前,必须填报《(保证合同)条件落实情况表》,逐项落实项目评审委员会决议的条件。《(保证合同)条件落实情况表》在各担保公司中请签署《保证合同》或其他保证文件时,作为必审材料一并上报审批,并与保证文件同时归档保存备查。

(七)协调融资银行关系,争取贷款尽快到位。

第三十四条 签订《保证合同》后的担保项目资料,担保业务部项目经理及时整理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员负责项目资料的日常管理。

第七章 担保项目保后监管 第一节 保后监管总则

第三十五条 保后监管是指本公司对担保项目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包括资信状况、资金流向、经营管理、产销情况、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记录、履行合同、改组改制等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工作过程。

第三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是本公司保后检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该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三十七条 保后监管的方式包括担保业务部经理和风险管理部

10 保后监管人员对担保项引构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节 保后监管的常规检查

第三十八条 常规检查是对担保业务发生后全过程的日常检查。 第三十九条 常规检查的工作程序、检查内容、检查频率的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细则》并参照执行。

第四十条 建立项目经理责任移交制度。各担保业务部原项目经理在工作岗位变动时须在企业担保部经理监交下,同接手项目经理对其负责的担保项目进行风险状况鉴定,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原项目经理、接手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签字存档。办妥项目交接手续后,接管项目经理即对该项目负责,不得推诿责任。 -

第三节 保后监管的专项检查

第四十一条 专项检查是指在常规检查中发现担保项目出现较大风险隐患,应从发现之日起对客户做连续跟踪监管调查。

第四十二条专项检查应由担保业务部经理、项目经理会同风险管理部监管人员深入企业生产或经营现场,检查其总帐、分户帐或者重要原始凭证,重要生产经营合同原件,产品库存、市场销售情况,应收帐款帐龄,反担保物状况等。检查完毕应由各担保业务部项目经理书面报告风险管理部和总经理。

第四节 风险管理部监管人员

第四十三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所有担保项目保后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汇总分析,并负责所有担保项目资料的保管。风险管理部应配备专职保后监管人员。监管人应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制定

11 督促检查计划。

第四十四条 在担保业务部项目经理常规检查中,风险管理部监管人员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参与现场走访以增强监管力度,检查客户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反担保措施及评审会决议是否逐一落实。风险管理部对担保项目的实地保后监管的抽查应不低于在保担保业务的30%,另对担保金额超过600万元的项目全部应参加保后监管的实地调查。

第四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监管人应对担保业务部反馈的资料和报告认真做出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风险隐患,会同项目经理取得第一手资料并调查落实,提出整改措施上报风险管理部经理和公司总经理。

第八章 风险分类和管理

第一节 担保项目风险分类评级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参照金融系统的分类方法,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五级分类法,把担保项目的质量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担保。担保项目五级分类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被担保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被担保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其他影响还款的不利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可能对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应当引起注意;

次级: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收入

12 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反担保物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被担保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多次催收也无济于事,可能要出现代偿。经预测即使执行反担保物也会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十七条 具体影响担保项目质量分类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主要收入来源;

(二)借款本息的还款记录,过去是否欠债,欠债后还本付息情况;(三)被担保人的还款意愿;

(四)是否有足值的反担保(抵质押)物;(五)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六)公司内部的担保管理水平,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操作规程进行担保、未按本公司规定流程各环节进行操作、缺乏有效的保后监督、对抵(质)押、反担保信用缺乏有效控制、法律文件缺乏完整性或合法性等。

第四十八条 担保分类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一)担保业务主办项目经理为负责定级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部监管人员为审核人,稽核部稽核员为检查人;

(二)对担保项目进行五级分类的管理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任伺时候如果发现有风险隐患或发生异常情况,担保业务主办项目经理应及时对相应的担保项目的类别进行调整,并如实向担保业务

13 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及稽核部报告,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

(三)担保业务主办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部监管人员应根据担保项目保后监管常规的要求每三个月对企业进行一次跟踪回访,根据要求做好《担保项目保后检查报告》,并在《担保项目保后检查报告》中明确相应的分类级别,交担保部经理、风险管理部进行认定,实行一季一定、逢季调整的分类体制。经风险管理部认定的分类结果应通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稽核部;

(四)如果经过认定的担保业务被分类为关注级或以上,应由担保业务部主办项目经理、担保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临管人员、风险管理部经理、稽核部派人按照保后专项检查的要求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从发现问题之日起对客户进行连续性跟踪检查,并针对所发现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报公司决策层批准后执行。对于关注类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对于次级类项目,至少两星期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对于可疑类和损失类,则实行适时监控的方法;所有的跟踪检查均应形成跟踪检查报告并通报总经理、董事长及稽核部、风险管理部;

(五)公司稽核部应每季度对所有在保项目的分类进行一次定级,并形成意见反馈给总经理、董事长及相关部门;

(六)业务部如对公司稽核部的认定结果如有疑异,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并以评审委员会的审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节 专项准备金的计提标准

14 第四十九条 根据担保分类的结果,提取担保业务的专项准备金,计提标准分别为:正常类提0.5%、关注类提2%、次级类提50%、可疑类提1 00%、损失类提1 00%。

第五十条 担保业务的专项准备金的计提办法和管理办法: (一)每季度由各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将其认定的所有在保项目的五级分类结果上报公司稽核部,并由公司稽核部进行五级分类的最后认定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审定后通知财务部按分类级别分项计提专项准备金;

(二)专项准备金的计提是以每项担保金额为基数乘以提取比率;(三)当再次评级发现担保项目级别变化时,计提的专项准备金应按相应的分类等级进行准备金的调整。如果贷款还清,解除担保责任,计提的专项准备金也应及时返还。

第五十一条 专项准备金计提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务部另行制订。

第三节 担保追偿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应依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代偿责任,替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清偿债务;在向债权人清偿后即取得代位追偿权,应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本公司应自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赔偿责任之日起2年内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即诉讼时效2年的期限内)。

第五十四条 本公司在承担代偿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主债务人或反

15 担保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证本公司追偿权的行使。主债务人或反担保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三十日内,偿还本公司垫付的全部款项。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在承担代偿责任后,相应的担保项目业务部门及风险管理部应及时组织追偿行为,以业务部门经办该主办项目经理为第一追偿责任人和风险管理部保后监管人员为追偿协办人,负责具体实施,并报公司风险管理部备案以便监管。

第五十六条 具体负责追偿实施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须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计划,尽量减少本公司可能的损失。

第五十七条 具体负责追偿实施的工作人员,为追偿所拟订的计划方案,需报经担保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驯、总经理、董事长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十八条 担保责任为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的一种债务,包括代为履行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两种。在自行履行代偿责任后,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担保人应就实际清偿额及实现担保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包括:

(一)原债权,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的实际支出及其它赞用;

(二)利息,是原债权所生的法定孳,息及代偿期问所产生的利息;

(三)违约金或赔偿金,是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支付给债权人的损害赔偿金;

(四)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是指抵押权人因实现抵(质)押权而支

16 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五)担保人实现担保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六)代垫的其它费用。

第五十九条 本公司依据不同的反担保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追偿措施,实现追偿权。具体操作办法见《操作细则》。

第九章 业务稽核

第六十条 公司稽核部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担保业务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 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于被检查单位及其他人。

第六十二条 公司稽核部依据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应的业务操作办法对担保业务的质量及合规性进行稽核。

第六十三条 公司稽核部根据工作计划和公司授权对担保业务进行常规稽核、专项稽核。

第六十四条 稽核方式可采取资料调阅、现场稽核等。 第六十五条 担保业务常规稽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评审会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审批权限; (三)收费标准;

(四)各岗位职责是否分明;

(五)担保业务手续办理的程序与记录:

1、被担保人提交资料是否合规;

2、公司内部审批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3、各岗位各阶段报告是否齐全;

4、各类合同文本是否齐全、规范;

5、各类岗位担保审查意见是否清楚;

6、各级审批人是否为有权审批人;

7、业务的受理和办理是否符合程序;

8、反担保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9、保后跟踪检查是否落实;

10、五级分类是否进行并且如实反映;

11、担保展期、续贷手续是否合规;

12、业务资料的归档是否及时;1

3、档案的建立与保管是否合规等。

第六十六条 公司稽核部对担保业务的现场抽查量应不低于担保总量的5%。

第六十七条 担保业务的专项检查根据情况需要和公司管理层的安排进行。

第六十八条 公司稽核部就稽核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地起草稽核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稽核的工作情况、担保项目的内容简介(包括原状和现状)、对稽核事项的评价和结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及原因、预计的风险、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等。

第六十九条 稽核报告初稿应向被稽核单位征求意见。被稽核单

18 位在收到稽核报告初稿后五个工作日内,认真填写反馈意见交稽核部;稽核部应对反馈意见进行再次核查,根据核查的情况,出具结论性稽核报告上报总经理、董事长及相关部门,然后下发被稽核单位。

第七十条 业务部门对稽核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等应认真进行整改。稽核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第七十一条 具体稽核办法由公司稽核部另行制订。

第十章 担保业务数据的统计

第七十二条 担保业务数据的统计包括两部分: (一)担保公司客户资源信息的统计; (二)已承担担保责任业务数据的统计。

第七十三条 所有报表的编制应依照真实、完整、及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一节 客户资源信息的统计

第七十四条 建立客户资源电子信息库,通过收集、分类、整理、输入信息库对客户资料进行保存。

第七十五条 客户资源信息统计的对象包括:与本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的所有客户(包括做成的和未做成的)的信息资料。

第七十六条 己做成担保业务的客户信息资源由风险管理部设专人负责进行汇总统计;经过本公司受理的业务但因各种原因未做成业务或不够本公司条件的客户信息资源由业务受理专人负责统计并建立原始手工台帐及电子版台帐的登记制度,且于每月月初呈交风险管

19 理部统一汇总。

第七十七条 经过本公司受理的业务但因各种原因未做成业务或不够本公司条件的客户信息资源的统计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客户名称、受理日期、申请金额、业务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法、客户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客户来源渠道、业务调查部门、业务发展最终状态、未做成的原因等(相关业务资料由业务受理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第二节 已担保项目业务数据的统计

第七十八条 对已担保项目业务资料原始手工台帐及电子版台帐的登记制度。登记的方法可以根据不同部门和不同业务种类进行分类:登记的内容包括:日期、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币种和金额、期限(起始日及到期日)、收费标准、放款银行、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的落实情况、项目经理(主办、协办)、评审员、放款日、用款情况、保后监管日期、解除担保责任的日期,其他。

第七十九条 已担保业务数据的原始登记和担保业务数据的统计工作责任部门为:风险管理部。

第八十条 所有产生的报表应由风险管理部制表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底备查,同时上报总经理。

第八十一条 担保业务数据统计的对外提供:由公司风险管理部出具结果,并统一对外提供。

第八十二条 担保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分别为:月度和年度进行(如另有需要,可对季度和半年度业务数据进行统计)。月统计报表的统计区间为上月的26 日至本月的25日。

20 第八十三条 担保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应由风险管理部于当月25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年后1 0日内完成,并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决策层。

第八十四条 担保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的种类至少应包括:月报表:担保项目余额表(明细表);本月经营状况统计表(包括本月担保费收入、新增担保金额及到期已还款情况);各关联银行业务余额情况表;下月应进行保后监管预报表及相应的反馈表;后两月内到期担保业务预报表及相应的反馈表;本月到期项目实际还款情况表;下月到期项目还款预计表等。

年度报表:经营状况一览表等; 临时报表:根据需要临时报送。

所有业务数据报表的具体表格由公司风险管理部统一格式,负责解释。

第八十五条 担保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涉及累计额的应包括:期初 数、本期发生数(本期新增加的和本期解除担保责任的)、期末数。

第八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应按季度对担保业务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于季后10日内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决策层。

第十一章 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八十七条 业务档案的基本范围:

(一)明确担保责任的业务、担保投资项目、业务合作项目等文本档案、经济档案、客户档案等;

(二)担保标的物权力证书。

21 第八十八条 业务档案的责任人:

(一)业务档案归档责任人:担保业务部、投资业务部: (二)业务档案的立档责任人、保管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风险管理部;

(三)所有业务档案统一由风险管理部进行管理。

第八十九条 业务档案的具体归档要求参照本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九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现有各类担保业务,依据本办法制订的分类业务操作细则、规程及各种附列的图表是本办法组成部分。

第九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OO九年四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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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担保提货业务

担保提货业务

担保提货是在客户(买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贷出全额货款提供客户向核心企业(卖方)采购,卖方出具全额提单作为授信的抵质押物。随后,客户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客户发货。卖方就发货不足部分的价值承担向银行的退款责任。该产品又被称为“卖方担保买方信贷模式”。

担保提货最能满足核心厂商的需求,厂商提供自身的信誉支持,帮助经销商在银行获得定向采购融资,促进厂商产品销售。同时,厂商可以有效控制货物,经销商不可能无节制的赊销,使厂商产生大量的应收账款风险。

〖产品定义〗

“担保提货”业务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支付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敞口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或退款承诺作为担保措施,买方随缴保证金、随提货的一种特定融资服务模式。〖两种操作方式〗

担保提货分为三方担保提货和四方担保提货两种方式:

三方担保提货:包括厂商、经销商、融资银行,通常对银行提供的保证措施为厂商的退款承诺、回购担保承诺;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如果经销商没有存入足额的保证金(即经销商没有从核心厂商提走全部货物),核心厂商负责退还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与经销商提取的全部货物金额之间的差额款项,又称直客式担保提货。

四方担保提货:包括厂商、经销商、融资银行及仓储公司,通常对银行提供的保证措施为厂商的回购担保。

四方担保提货:核心厂商一般提供回购承诺,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如果经销商没有存入足额的保证金(即经销商没有从仓储公司提走全部货物),核心厂商负责退还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与经销商提取的全部货物金额之间的差额款项。

担保提货最能符合当前核心厂商的想法,对经销商又喜又忧,既愿意提供一定的帮助,促使其获得银行融资,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同时,希望能够最大限度控制货物,不希望经销商无节制的赊销,使厂商产生大量的应收账款风险。

〖产品特点〗

1、对买方(经销商)益处

—— 依托真实商品交易结算,买方借助厂商资信获得银行的定向融资支持。

—— 买方获得批发购买优惠,使其享受到大宗订货优惠政策,降低了购货成本。 —— 能够保证买方商品供应通畅,避免了销售旺季商品的断档。

—— 巩固了与厂商的合作关系。

2、对卖方(厂商)益处

—— 可以有效扶持经销商,巩固、培育自身的销售渠道。

—— 卖方既促进了产品销售,同时牢牢控制货权,防止了在赊账方式下,买方可能的迟付、拒付风险。

—— 卖方将应收账款转化为应收票据或现金,应收帐款大幅减少,改善公司资产质量。 —— 银行有卖方的最终保证,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授信风险。

—— 卖方提前获得订单,锁定了市场销售,便利安排生产计划。

—— 卖方支付了极低的成本(自身信用),借助买方间接获得了低成本的融资(票据融资)。

【点评】

对供应商而言,提供了一定类似担保的信用,获得经销商的票据,通过贴现后置换自己在银行的贷款融资,可以有效的降低财务费用。

3、银行益处

—— 有利于银行沿着产业链进行纵深营销。担保提货针对行业必须具备市场需求稳定、交易金额巨大、产业链条清晰、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的特点,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有利于银行进行深度拓展。

—— 可以实现链式营销。该产品针对整个产业链条,满足产、供、需各个环节客户需求,银行可针对三类客户进行链式营销,贸易双向结算封闭。

—— 风险控制优势。业务双向结算封闭在银行,销售回款覆盖融资本息,可以较好的保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业务流程〗

1、授信申请人(通常是卖方)向银行递交授信申请,银行和卖方、买方、仓储公司签订《四方合作协议》(在没有仓储公司情况下,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即卖方不经过仓储公司,直接向买方发货)。

2、银行为买方核定一定金额的授信额度,明确首次保证金比例。

3、根据单笔交易合同,买方签发以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办理承兑。

4、根据《四方合作协议》(或《三方合作协议》)规定的条款,买方在银行存入一定保证金,卖方将等额货物发至指定仓储方仓库(或买方)。在有仓储公司参与情况下,货物从仓

储方出库必须凭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的《发货通知书》。

5、仓储方根据银行出具的《发货通知书》向买方发放等额货物。

6、根据《四方协议》(或《三方合作协议》)规定,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买方提货金额不足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卖方回购货物,卖方将回购款汇入银行指定帐户。

〖产品特点〗

1、担保提货适用产品必须具备:产品质量稳定(不易发生化学变化)、属于大宗货物、易变现、产值相对较高、流通性强的商品。在销售上采取经销商制销售体系,如家电、石油、汽车、家电、电脑、轮胎、纸张、手机、烟草等。

2、卖方经营管理规范,销售规模较大,回购担保能力较强,属于行业的排头兵企业。

3、买卖双方在过去两年里合同履约记录良好,没有因为产品质量或交货期限等问题产生贸易纠纷。

〖所需资料〗

1、厂商所有的常规授信资料。

2、经销商所有的常规授信资料。

3、交易合同资料等。

〖营销建议〗

1、在担保提货模式下,卖方获益较多,对经销商提供更多的价格折扣是保证经销商有动力参与担保提货操作的关键,否则经销商更倾向于有多少钱提多少货。

2、本产品适用对象特点:厂商实力较强,而经销商实力一般,厂商可以很好的控制商品的销售,对商品的调剂能力非常强。

【点评】

1、担保提货的发展非常迅速,从最早的钢铁行业目前拓展到了汽车、家电、化肥等多个行业。可以操作担保提货行业的共同特点:行业本身竞争非常激烈,产品属于大宗商品,产品市场需求广阔,产品销售周期较短。而像石油、煤炭等行业很少出现担保提货,就是因为行业是由少数寡头垄断的市场,卖方根本不要采取这种方式来刺激销售渠道。

2、担保提货的操作方法也呈现多样性,经销商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货,补足保证金敞口部门,也可以采用合格的银行承兑汇票(符合本行贴现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来提货。但是,以第二种方式提货,必须保证经销商提供的合格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早于本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即在本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客户提交的合格银行承兑汇票能够托收回现金保证支付。

推荐第4篇:担保业务品种

担保业务

A.银行担保业务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流动贷款担保是为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及授信所提供的第三方保证,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搭建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融资桥梁,协助中小企业建立银行信用、确保银行贷款安全。 担保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等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是对其现在一年以内,贷款资金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担保;(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公司经营性贷款,专款专用,打到公司对应的购销方指定账户) 2.委托贷款(像汇新房地产项目)

委托贷款是指运用自用资金委托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业务品种,帮助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借款方向银行和委托方申请贷款,三方共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银行用我司的资金向借款方发放贷款。贷款催收工作由委托人负责,银行协助出具催收通知书,如需诉讼,我司可委托银行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是指中小企业因新项目投资或发展生产的需要,在其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且无法独立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通过担保提升其信用,而最终实现融资的过程。

(和华洋机电差不多,但我司目前是小额贷模式,没用担保模式。后期担保业务开展,借款方贷款成数偏低,和期望值差距很大,担保公司可以参与进去,向银行出具担保意见书,将贷款成数和比例放大,银行方按照放大比例发放贷款,担保公司对贷款全过程负责。一般都是1年期)

4.中小企业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是指为中小企业向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设立的担保,授信额度指期限一般为一年,在不超过额度总限额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的贷款。(如招商银行随借随还,建行的最高额)

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授信可分为表内授信和表外授信两类。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我司为集团各子公司做授信额度贷款) 5.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是指由企业向银行申请的承兑汇票(一般为额度)向银行提供的第三方保证,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企业保证金,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 6.商业承兑汇票担保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商业承兑汇票的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的行为。担保公司为贴现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称为商业票据贴现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都属于银行票据贴现担保。 7.应收帐款担保(又称国内保理业务担保)

销售模式为赊销的企业(卖方)与银行签订应收帐款转让协议,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 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集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及 应收帐款催收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担保公司为此类业务提供的担保称为国内保理业务担保。 (目前我们是小额贷款方式,没有担保方式) B非银行担保业务 1.交易履约担保 ①工程履约保函

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信用保证,保证施工合同顺利履行。如果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或因故不能完全履约,我公司将赔偿业主因此受到的损失,或采取措施保证正常履约。 ②预付款保函

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担保,保证承包商将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合同的履行,防止承包商挪用预付款。经我公司担保,承包商能及时从业主取得预付款,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③投标保函

保证投标人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约,避免招标人遭受损失。经我公司担保,投标人可免交保证金,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④履约保证证明函

向业主保证投标人中标后能按业主方事前的要求出具履约保函。 ⑤资信证明函

向业主方出具的足以证明其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 ⑥农民工支付担保函

为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建设单位向监管人提供的,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 ⑦其它工程类保函(原材料赊购担保、租赁合同担保) 2.小企业集合信贷担保(集合票据)

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筹备发行工作,担任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指导、担保单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中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按行业或规模进行集合,提供免抵押流动资金担保,以满足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深圳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来我弘毅做集合票据,我们鑫之源以后做大了,一样可以作为担保人,银行是发起人,联合多家中小企业来发行集合债券票据)

3.典当业务(主要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典当行的赎楼业务来进行担保)

主要为企业提供与贷款担保相配套的短期融资服务。可满足企业银行融资安排中的周转资金需求、短期应急的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而产生的资金需求等。运用自有资金来帮客户还款

(目前武汉的典当行还是很多,借款人在典当期限到期前还是无法自筹资金进行还款,可以同时向银行申请一笔抵押消费贷款,我司帮他还钱后,他的抵押消费贷款放款后,我司进行回款) 4.诉讼保函(也称诉讼保全担保) 是担保银行应原告的申请而向司法部门出具的,保证原告在败诉的情况下履行损失赔偿义务的书面文件。(涉及到房屋和其他质押物在抵押状态中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

原告向司法部门提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后,若原告败诉,应承担被告财产在诉讼保全期间的损失,司法部门为避免原告不承担上述损失,要求原告在申请诉讼保全时提交保证金。诉讼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替代形式。(担保公司的角色就是出具诉讼保函来为原告来承担担保责任)

个人担保业务 1.交易类转按揭担保

交易类转按揭是指对仍处在按揭中的房产进行再次买卖,该房产的买方仍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偿还该房产尚未清偿的房款的一种按揭贷款方式。担保公司对全过程承担担保责任。银行方在发放买家全部贷款后,从房管局取回抵押完毕的房产证或他项权利证书,给担保公司开解保函,担保责任解除。 分一笔款和二笔款

A.比如业主欠中国银行的钱40万,客户又在工商银行按揭50万,那么赎楼时实际上是工商银行直接一次性将客户的50万发放给担保公司,同时买家开始计算供楼,然后担保公司拿着其中的40万去还业主中国银行的欠款,等所有事情办理完毕后再将剩余的10万元打给业主。这就是“一笔款赎楼”。没有短期利息产生,但是要买家提前供楼。如果在担保期间出现问题,银行直接向担保公司追要50万,然后担保公司向买家追要(因为这笔贷款的原申请人是买家) B.一笔款是比如业主欠中国银行的钱40万,客户又在工商银行按揭50万,那么赎楼时实际上是业主先向工商银行申请一笔三个月短期贷款40万发放给担保公司,这40万由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安全性。这40万由工商银行发放出来到担保公司时开始计算利息,然后担保公司拿着这40万去归还业中国银行的欠款。等到客户的贷款50万下来后,分两笔款计算(同时买家开始计算供楼),工商先将40万归还给自己,还要加上从发放出去到归还为止短期的贷款利息(此期间利率一般按银行同期3个月贷款利率执行),同时和担保公司解除担保协议,再将剩余的不到10万打到业主的帐户上。这就是常说的两笔款赎楼(客户向银行借一笔贷款,业主也向银行借一笔贷款),如果在担保期间出现了问题,工商银行直接向担保公司追要自己发放出去的40万,然后再由担保公司向业主追要自己担保的40万。 2.同名转按揭担保(平转担保)

同名转按揭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银行发放欠款的等额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原住房按揭贷款并撤销抵押登记后,重新将该房产抵押给他行获得同等额度按揭贷款的业务。担保公司对赎楼、注销抵押和新抵押行为负责。银行从国土部门取回房产证后出具解保函,担保业务责任解除。 3.二手楼赎楼类贷款(俗称现金业务)

与“转按揭担保业务”属于同一类型业务,可以适用于交易类,也可以适用于同名转加按,区别在于不需向银行担保贷款,所需赎楼程序由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完成,其特点是方便快捷,办理时间短。

同名转加按揭贷款是指为借款人垫资将原有房屋贷款还清后,以房屋作为抵押向另外一家银行申请贷款,可增加贷款额度或降低贷款利率,还可退还原有保险费,同时享受更好的银行服务。 4.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

借款人到银行行特约汽车经销商处选购汽车,提交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并由汽车经销商转交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经贷款调查审批同意后,要求担保公司参与担保过程,客户、银行、担保公司三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分直客式和间客式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

是指我司向借款人以委托贷款方式发放的用于支持其生产经营及其他合理投资需求,并以其经营收入为还款来源的借款业务。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年。对象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6.直客式贷款担保,也称一手楼按揭贷款担保。

指我公司为置业者购买一手楼住房时向非指定按揭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所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业务。我公司的保证责任在置业者所购买的房产办妥房地产证并办妥以按揭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一手楼按揭贷款担保业务流程:

客户与开发商签订《楼宇认购书》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或首期款;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到担保公司申请办理贷款担保手续,提交担保公司所需资料,并缴纳担保费和手续费;客户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

担保公司审批同意担保后,客户到担保公司或银行预缴办证税费并到银行办理放款手续;客户与开发商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客户将买卖合同、收据或发票、付清房款证明等办证资料交回银行或担保公司,并由担保公司代办房地产证;出证后,担保公司代理客户与按揭银行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保管房地产证,并向担保公司出具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 7.拍卖房贷款担保业务:

指竞得拍卖商品房的买受人为了向拍卖委托人或拍卖机构支付竞拍成交价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由我司为买受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业务。

按拍卖委托人可划分:

1、房产权利人直接委托拍卖;

2、司法委托的拍卖;

业务受理,客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客户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资料: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保证金、首期款交付证明;拍卖佣金支付凭证

3.拍卖标的物权属证明文件:房地产证、买卖合同、发票等

4.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告:银行贷款审批意见、客户信用报告

5.要求其它资料 8.信用卡个人经营性分期

银行方向借款人发放的经营性支出的人民币贷款,实行“有效担保、专款专用、分期偿还”的原则。

借款人贷款所占用的是担保公司在银行开立的额度。相当于刷信用卡在担保公司套现,后期分期还款。

贷款对象年龄原则上在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个体经营、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个人合伙经营、参与有限责任公司等。

推荐第5篇:工程担保业务

工程保证担保业务浅析

一、工程保证担保概念

工程保证担保是指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应工程合同一方(委托人或被担保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书面承诺,当委托人或被担保人不履行合同或支付义务,以使债权人遭受损失时,担保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金额内代履行合同或支付义务的一种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期间,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工程方面的“保证担保”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保证担保,更强调“保证履行契约所规定的义务,并为此担保”。因为业主花钱买的是工程产品,而不是消费时间与精力后买回赔款。所以,如果出现被担保人违约,担保人必须首先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各项条件履约,而不是仅仅对损失进行赔偿。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更大程度上的保护了业主的利益,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所以便于承担实际的履约责任,在美国工程保证担保的保函一般由专业化的担保公司出具,而不是银行。

二、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已有100多年历史,是保证担保与建筑业发展到较高阶段相结合的产物。19世纪晚期,美国建筑业进入迅猛发展时期,公共工程业务开支占联邦预算的20%以上,当时政府对承包商缺乏足够监管,结果大量工人工资、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工程款得不到支付,公共工程失败率急剧上升,支付义务及劣质工程都留给了政府。这些问题的存在才有了如今工程担保的相应业务。

为此,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实行保证担保。 1935年,为最大限度免除政府责任,保证公共工程的及时完工和使用,“米勒法案”取代了“赫德法案”。“米勒法案”提出用向保证担保索赔的权利取代公共工程的留置权利,还要求所有参与联邦工程建造的主承包商,必须投保以保证该承包商履约并按时付款给材料供应商和工人。100多年来,工程保证担保以其特有的方式,保证了美国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美国保证担保业是一个年营业收入达20多亿美元的行业,保证担保业务2/3来自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在我国发展较晚,20世纪80年代,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工程保证担保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之一被引入我国,1999年,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以工程保证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先行试点。

之后,我国各省市相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工程担保业务的规定,如2002年,深圳市印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 深建市场[2002]36号)和宁波市印发的《宁波市建设工程担保试行办法》(市建市[2002]438号)。有的省市甚至根据工程担保业务的种类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如2004年宁波建委印发的《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建市[2004]137号)、《宁波市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统筹管理办法》,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及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做了明确规定。

三、工程保证担保模式

在国际上,工程保证担保大体上有三种模式:日本模式—由一家具有同等或更高资信水平的承包商作为担保人;欧洲模式—由银行充当担保人,出具银行保函;美国模式—由保险公司或专门的担保公司充当担保人,开具担保书。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工程保证担保一般不采用日本模式,欧洲模式作为补充模式,美国模式则是现阶段我国工程担保中的主要模式。 美国模式中,担保公司最有价值的工作就是它的承保评判,以市场经济的手段建立起一道硬性的市场准入门槛(担保公司作为市场的一方,独立审查申请人(承包商)的资信,保证人将以自身的财产为自己错误批准的担保承担经济损失)。美国模式是保障最低价中标原则的合理性的基础。由于有严格的保证担保措施,承包商以不合理低标中标的结果是:进则亏损,退则被罚。

在美国模式中,当被担保的承包商(债务人)不能履约时,保证人将首先调查承包商不能履约的原因,寻找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有效措施。若该承包商尚有进一步履约的可能性,则为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资金、技术和管理等),以便合同继续履行;若该承包商无法继续履约,保证人或赔偿因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或接手工程,引入新的承包商继续履约。 业主需要的是一个完美的工程成果,承包商需要的是顺利获得约定的工程款。如果在履约保证中要求承包人提供保证金,承包人将不能充分利用其财产来完成工程,业主的合同目的也不能顺利实现,承包人自然不能顺利拿到工程款,可谓两败俱伤。在招投标阶段,由于工程建设活动尚未开始,采用保证金担保尚且可行。但在履约阶段,合同双方均须积极利用其财产来保证合同的履行,故采用保证金担保弊大于利。

银行出具保函往往要求债务人(申请人或受益人)提供100%的反担保或者预存保证金,故银行保函与保证金担保有着同样的弊端。虽然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保证也要收取一定的保费,但是所收取的保费相对于银行苛刻的反担保措施来说无疑宽松许多。同时,由于专业担保公司具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它可以有效地介入到工程建设活动中来。如在招投标阶段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在施工阶段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都能够促使工程顺利地完成。此外,由于专业担保公司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也可以有力地保证债权的实现,可谓一举两得。 笔者认为,我国应采用跨越式发展战略,越过传统“欧式担保”的银行保函制度,直接建立以担保公司为主角的工程担保体系。当然这里隐含一个前提,那就是担保公司要专业,通过对承包商进行授信,降低运营成本,收取合理利润,降低交易成本。当前高额反担保问题已经证明银行保函是一条艰难之道。当然,目前各地试点推行阶段,专业担保公司没有发展壮大之前,银行保函仍然是作为主要的补充而存在。

四、工程保证担保的业务种类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的工程保证担保品种包括:投标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 ( 包括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分包商履约保证担保 )、业主支付保证担保、劳务工资支付担保、保修保证担保 ( 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材料设备 ) 以及以购房人为权益人的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

(一)、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担保)和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一般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投标保证担保是指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保证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函金额一般在 2 - 80 万元不等,反担保保证金为保函金额的 100% 。

(二)、工程履约保证保函

履约保证担保,是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向业主提交的第三方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和实际地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 根据开发项目的不同,承包工程项目的不同而区别,履约保函的保函金额一般在 10%至15%之间保证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一般为有条件的保函,即在业主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承包商违约的证明,保证人核实后才承担保证责任。其特点是保额高,如在采用用条件保证担保的美国,其保额为100%投标保函和100%履约保函。承包商违约后,保证人在保函规定的总担保额的范围内对承包商尚未履行的合同责任负责,但同时也继承了承包商的合同权利。保证人有权选择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包括:对原承包商提供支持使其继续履约;引入新的承包商;将尚未完工的工程另外发包并向业主支付因此增加的合同金额;向业主直接支付一笔业主能接受的赔偿金以买回保函。

由于有条件保函的赔付必须有承包商的书面同意,或者是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认定承包商违约,并规定赔偿额度。同时有条件保函的赔付以承包商的合同责任为限,如果业主不履约,担保公司就可以免除担保责任,这迫使业主也要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履约保证担保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另外一种履约保函称为无条件保函,就是“见索即付(on-demand)”保函,当发生保函索赔时,业主无需证明承包商违约,只需保函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示相应文件,保证人就应付款,就如同承兑票据一样。保证人的赔付以担保函写明的担保总额,并不承担实际合同责任。保证人在提供这类保函的同时往往采取严格的反担保措施,如收取100%的保证金、等额抵押物及资产,或者将其赔付视同承包商的信贷等方式。

(三)、业主支付保证担保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发商(业主)和承包商是互负合同义务的。开发商最重要的合同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金额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如果开发商不能严格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不仅会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还会对工程项目产生严重的影响。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是以开发商(业主)为被保证人,以承包商为受益人(权益人),保证开发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金额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保证担保。如果开发商违约,承包商可以依据业主支付保函规定的条件在保函金额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 一般担保额为:业主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与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相等,一般为承包合同总价款(或中标价格)的10%或15%。对于工程建设合同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工程合同确定的付款周期实行分段滚动担保,但每段的担保金额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10-15%。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分段滚动担保的,在业主、项目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分段工程进度签字确认或结算,业主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并自动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担保。

业主支付保证担保可以采取一般保证责任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

(四)、工程保修保证担保

保修保证担保也称质量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承包商提供的、保证在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履行维修义务的担保。保修保证担保可以单独出具保函,并在工程完成时以保修保函来替换履约保函。保修保证担保也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担保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五)、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

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开发商(被保证人)在保修期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

《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下称“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向购房人(权益人)提供的担保。若非因购房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开发商没有按照上述文件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在保证期间,若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和公共部分)及配套装置发生质量保修问题,而开发商或有关责任人在房屋保修期内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人有权依据保函和《房屋质量保修保函理赔程序》,在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对被保证人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以及权益人为防止或减少房屋及其配套装置和房屋内的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予以赔偿。

五、保函金额、反担保金、保费的计算方法举例

举例说明:AA公司开发的某项目的幕墙工程进行招标和施工,合同价为1000万元,投标有效期3个月,施工工期6个月,保修期2年。

投标担保:保函金额为 20 万元,反担保保证金足额交纳 20 万元。 保费=保函金额×费率×保证期间=20万元×0.6%×0.25年=0.03万元,一般小于500元时按500元计。履约担保: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 30 %,小计 300 万元;反担保包括现金反担保和其他,现金反担保为保函金额的 30 %,小计 90 万元,剩余 70 %采用其他反担保形式。 保费 =保函金额×费率×保证期间=300万元×0.6%×0.5年=0.9万元。

保修担保: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 10 %,小计 100 万元;反担保包括现金反担保和其他,现金反担保为保函金额的 50 %,小计 50 万元,剩余 50 %采用其他反担保形式。 保 费 =保函金额×费率×保证期间=100万元×0.6%×2年=1.2万元。

六、厦门关于工程保证担保有关规定

(一)、监管部门及管理部门

1、监管机构:厦门市建委

2、管理部门: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应依法办理工程保证担保的范围及品种

1、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工程总造价1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2、品种:上述工程在完成发包程序后,应当办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承包商履约担保,其他工程担保品种除另有规定外,可以由业务、承包商自行选择实行。

(三)、工程担保资格审批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条件,经过厦门市建委审批备案;

2、与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签订三方账户监管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

(四)、关于建设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及保证方式。建设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应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关于承包商付款担保和分包商履约担保。建筑工程承包商依法、依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将工程进行分包且分包工程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劳务分包合同价在10万元以上的,承包商应当向分包商提交承包商付款担保,分包商应当同时向承包商提交分包商履约担保;承包商付款担保的额度与分包商履约担保的额度相等,一般为合同价的10%。

(六)、关于低价风险担保。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低价风险担保。

(七)、关于建设工程担保方式。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承包商付款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或定金(保证金)担保方式。

建设工程担保当事人一方有权自行决定自身提供的工程担保方式,当事人另一方不得拒绝或强行要求采用其它方式。

(八)、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工程质量保修除采用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担保方式外,还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商可以提供为工程质量保修进行担保的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建设单位接收保函或担保书后,应将保修金结算支付给承包商。

(九)、同一银行的一级支行或专业担保公司不得为同一建设工程的业主、承包商和分包商同时提供担保。

(十)、关于建设工程担保有效期。建设工程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相关合同中约定。(1)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起至少30天;(2)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后的至少30天;(3)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至少30天;(4)承包商付款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自各项相关工程建设分包合同(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之后的至少30天;(5)分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分包工程单项质量验收合格之日后的至少30天;(6)低价风险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低价项目单项质量验收合格之日后的至少30天;(7)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

(十一)、关于分段滚动担保。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工程合同确定的付款周期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每段的担保金额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10-15%;承包履约担保相应地可以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每段的担保金额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10%。

(十二)、在保函或担保书约定的有效期届满之前,保证人、被保证人和受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保。

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撤保的,恢复施工前应当按规定重新设保。

(十三)、保函或担保书约定的有效期已届满,或者保函或担保书约定的担保金额已被受益人索赔,但被保证人的主合同债务尚未实际履行完毕的,被保证人应当按规定续保,并向受益人提交新的保函或担保书。

(十四)、对于财政投融资项建设项目,原则上将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的季度或年度资金安排计划所安排的资金额度视同业主支付担保的资金额度;建设单位自筹经费部分应当提供相应的支付保函或担保。承接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提供承包商履约担保。

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承包商履约担保的额度一般按工程合同额的10%执行。

(十五)、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业主应当将承包商提供的承包商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的保函或担保书的原件提交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保管;承包商应当将业主提供的业主支付担保的保函或担保书的原件提交交易中心保管。交易中心提供加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保函或担保书的复印件2份给提交人。

业主在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加盖交易中心“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的保函或担保书的复印件。

交易中心对业主和承包商提供的保函或担保书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但有权对保函或担保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虚假保函或担保书等问题的,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十六)、在建设工程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发生索赔时,索赔方可按有关规定向保证人提出保函或担保书的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索赔方可凭索赔文件副本到交易中心取回被索赔方的保函或担保书原件,向保证人提起索赔。经索赔后,如被索赔方的主合同债务尚未履行

完毕,索赔方应将被索赔方的保函或担保书原件退回交易中心保管;如被索赔方的保函或担保书金额已不足以保证合同继续履行的,索赔方应要求被索赔方续保,并将续保的保函或担保书原件重新送交易中心保管。

(十七)、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需要提前撤保的,业主、承包商应当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停工报告副本到交易中心领回有关保函或担保书原件,办理撤保手续。

(十八)、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书后,业主、承包商凭加盖交易中心“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承包商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的保函或担保书的复印件,分别取回承包商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的保函或担保书的原件,而后办理撤保手续。

(十九)、专业担保公司承担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应当具有与所承担的工程担保义务相适应的清偿能力,担保余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该担保公司净资产的50%。不符合该条件的,可以与其他担保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或再担保。

担保余额的总额或单笔担保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保函或担保书的权利人有权拒绝接受。

(二十)、专业担保公司应在首次承接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前及其后每年5月份向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送下列材料:(1)公司股东构成、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公司重要文件或证明材料;(2)与厦门当地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情况;(3)公司开展担保业务的代偿情况说明;(4)开展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情况;(5)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及结构情况。

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后,还应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应资料:(1)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提交上一季度公司财务报表;(2)公司如有重大事件(如股东变更、参与诉讼等),须在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

二十一、在厦门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商注册地必须在本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允许开展担保业务的营业执照;(2)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实缴注册资本的80%;(3)已与至少一家营业地在本市的国有商业银行签订企业融资担保协议,取得银行3倍以上额度的企业融资担保授信,申请备案时已实际开展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且最近3个月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4)备案时点上一年度经厦门金融评信公司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级(不含A-,下同)以上;(5)有必要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鉴于目前多数专业担保公司未取得厦门金融评信公司A级以上信用等级评定,对本条第

(四)项的执行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过渡期内,暂不执行本条第

(四)项要求。2010年1月1日起,所有专业担保公司均须取得厦门金融评信公司A级以上信用等级评定。

专业担保公司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即可通过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设数量限制。备案为年度备案,每年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需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其他有关规定详见:

1、2008年7月1日厦门市建委《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

2、2008年9月3日厦门市建委《关于工程担保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3、2009年11月30日厦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

推荐第6篇:担保业务学习心得

担保业务知识培训心得

---金汤担保尽职中心 邹会 十分幸运,本人受总公司委派,于2011年4月16—18日与其他几位同事参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在成都举办的为期三天的“担保行业最新政策法规解析、小额贷款与民间借贷经营运作及担保项目评审暨风险控制培训班”的学习。

在三天当中,大家提前到场、认真听讲,学习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信用担保过程管理的内容》、《尽职调查与担保方案设计》、《担保业务流程中的重要风险控制点》、《企业基本面分析与评价》、《反担保措施的设置与评估》、《担保品种风险控制机制分析》、《保后跟踪制度》、《担保品种创新与反担保措施创新》等知识及其部分案例分析,时间虽短,对于我这个刚入担保公司的职员来说,收获了很多、提高了很多,收获颇丰。下面谈谈这段时间的心得体会:

一、增长了业务知识,增强了敬业意识 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了担保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体会到我国担保事业刚刚起步,我们作为我国担保行业的开拓者、第一代担保人,在为支持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蓬勃发展,为我国担保事业的蓬勃发展而努力奋斗、积极奉献,感到十分荣幸、自豪!感觉到我们选择了担保事业——对自己一生十分正确、十分重要,应该为之而努力学习、增长知识、提升素质、辛勤工作、不断奉献!

二、开阔了眼见,增强了学习意识

通过学习,理解了国内外担保业务机构数量、资本规模、业务品种、业务数量、经营业绩、所处地位等不少情况,开阔了眼见,增长了知识。从而进一步认识到: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知识需更新。担保行业也一样:业务在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国内外同行、其他各行各业在经营理念、经营品种、管理方法、业务创新等方面都有不少值得学习、借鉴的东西,这就需要我们经常从书本上、从同行处、从其他方面不断学习,以便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做好工作。

三、顺应时势,不断创新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国家一些新的政策法规出台(如信贷资金不断收紧,企事业单位资金趋紧、相互之间资金拖欠将不断增加;国家允许民间资金借贷等),为我们搞好应收款项担保、开展民间融资担保、进军典当领域、拓展其他新型业务等提供了机遇与条件,便于我们顺应时势,不断拓展、不断创新。

四、牢树风险意识,确保业务健康发展

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担保行业是风险最高的行业,风险贯穿于担保业务的始终。这就要求我们在做担保业务时,以发展壮大业务为主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认清担保业务受理、客户资料搜集、双人实地调查、承保会审、保后监管、代偿处理等各个业务环节的风险点,对症下药、控制风险,从而保证担保业务蓬勃发展。

五、不断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在整个担保业务中,根据业务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多数客户时间要求紧迫的具体实际,实时调整劳动组合、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高质量、以高效率赢得更多客户的信赖与合作,实现保、企、行三赢。

六、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通过这次学习,确实增长了不少知识,进一步加深对行业、对市场、对担保业务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对行业、对公司、对自己的信心,增强了自己高昂的斗志。决心端正自己的心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学以致用,落实在工作中,按照公司要求,依法按规办事,勤勤恳恳工作,为公司、为担保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推荐第7篇:担保业务纪律

信贷业务纪律

第一条 不准发生以贷谋私行为,包括收受回扣、工作时间接受客户吃请、借客户申请贷款之机推销产品摊派物品以及其它在借款人处获取不正当收入的行为。

第二条 不准违反流程逆程序办理业务,在业务未审批之前,不准以私利为目的,对申请人随意许愿,滥表态;严禁未经认真的贷前调查就承诺贷款。

第三条 不准超越审批权限或超规模贷款;不准办理违法、违规贷款。 第四条 不准向已欠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 不准不讲任何条件,不研究客户资信、不调查客户品行乱拉客户。 第六条 不准因个人私怨故意刁难客户,不准对客户使用污辱性语言。 第七条 不准泄露或外传客户信息以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八条 不准随意泄露公司信贷状况、财务数据、经营管理政策制度等商业机密。

第九条 严禁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用弄虚作假、编造资料、欺瞒领导、回避责任的手段,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条 严禁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越权行事,编造事实恶意抵毁同事或领导,破坏公司团结。

第十一条 不准自营与职务有关的业务,不准在同类公司兼职。

代偿责任追究

第一条 公司的风险责任按表外五级分类管理,由风险管理部设立台账。其中担保期内的担保余值为正常类风险责任;已逾期但未发生代偿的担保余值,为关注类风险责任;代偿30天内的担保余值,为次级类风险责任;代偿30天以上90天以内的担保余值,为可疑类风险责任;代偿90天以上的担保余值为为损失类风险责任;其中发生代偿转化为应收代偿款的担保余值,确定为不良风险资产。

第二条 不良风险资产的责任认定要坚持逐笔审查、明确责任、分级审批、规范运作的原则,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落实责任人并以书面文件的方式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批。

第三条 对代偿的风险资产,担保业务部应加大催收和追偿力度。移交给风险管理部的,担保业务部应配合风险管理人员运用一切合法手段,进行追偿和清收工作。

第四条 对于转入不良的担保责任,应按辽宁省金融办的规定足额提取坏账准备。确实形成损失的,由风险管理部提交详细的损失贷款认定报告,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出具意见和处置措施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准予核销。

第五条 对因个人违规办理业务形成的代偿,包括越权办理业务、逆程序办理业务、调查失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而形成的代偿以及个人违纪、以贷谋私、收受回扣等原因发放而形成的不良代偿,公司风险管理部应逐笔列出责任人清单,并由其承担清收责任。必要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因工作人员失职而造成丧失诉讼时效的,应追究相关经办人员的

责任及部门主管的领导责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季对公司的不良风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对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第八条 对代偿的担保,总经理办公会应制定不良资产清收计划,并向有关部门落实清收任务,限期清收。

第九条 代偿资产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处理的轻重与责任人的过错情节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代偿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代偿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第二责任人及其它责任人负部分或次要责任。

第十条 代偿资产责任人的的责任应至代偿清收完毕或赔偿完毕才告解除。 第十一条 对责任人的处理规定

1、对于因个人违反公司担保业务制度办理业务、放宽条件为关系人担保,造成担保主体和合同要素不合法不合规、内部职工或内外勾结套取资金,收贷不入账等原因而形成的代偿,由责任人限期清收。在期限内未收回的,根据造成的损失大小对其实行罚薪、停薪、直至除名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因个人逆程序办理业务、不认真执行“三查”制度,而形成的代偿,由责任人限期清收,在期限内未收回的,根据造成损失大小实施降职、降薪、罚薪、除名等处理。

3、因个人违纪,以贷谋私、收受回扣和介绍、推荐不符合条件的申保人而形成的代偿,由责任人限期清收。在期限内未收回的,根据造成损失大小实施通报批评、记过、降职、降薪、罚薪、停薪、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4、对因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导致签定无效合同、办理无效抵押,造成公司债权失去法律效力,未形成损失的,实施记过、降职、降薪、罚薪、停薪等处罚。形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对于因贷前调不认真走过场,应发现风险点而未发现,以致于误导担保审议而形成的代偿,由责任人限期清收。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回的,实施降、降薪、罚薪、停薪、除名等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6、贷后管理过程中不认真了解客户情况,对于发生的重大风险隐患听任放纵或故意隐瞒事实回避责任,不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不采取有力措施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贷款责任人实施降薪、罚薪、停薪处理,并限期清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会计人员在贷款资料审查过程中,未能审查出贷款资料不完整、不真实,贷款未履行完审批手续、合同和借据要素不全或抵押物质押物未及时接收等情况就划款的,会计人员承担10%的责任;

8、对形成代偿的担保经过催收、资产保全以及重新追加担保抵押展期或转贷后,担保代偿责任仍由原放款责任人承担;

9、因工作失误导致失去诉讼时效的,业务经办人员、主管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分别承担40%、30%、30%的责任,并根据情节情况处以罚款、罚薪纪律处分等处分。后果严重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因工作需要,被调离贷业务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进行离任审计,以明确责任;

11、无论上述何种原因形成的损失,总经理均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并向董事会负责;

12、上述不良贷款的责任清收期限、处罚方式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最终批准确定,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执行;

13、代偿责任认定之后,凡是代偿率超过所负责担保责任余额5%以上的责任人,全额扣罚当年风险工资,代偿率超过所负责的5%以上的责任人,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工资直至代偿率下降到5%以下。

推荐第8篇:担保业务合同

芜湖市中小企业 担保有限公司诚信合作共创共赢

拆借 业 务 合 同

合同签订时间:

合 同 编 号:年字第号类

保 证 人:芜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委托保证人:芜湖市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研究,同意为乙方向芜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贷款方”)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均明确理解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和真实意思表示。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一)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A、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人民币______万元最高额贷款余额内,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但所有《借款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______。

B、乙方与贷款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贷款额为人民币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二) 乙方的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第页芜湖市景观大道18号TEL:(0553)5692966FAX:5692899

第二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

2、超出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

证责任。

3、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第三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四条 甲方的追偿权

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

一、

二、三条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1、甲方代为垫付的全部款项;

2、甲方代为清偿款项自清偿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计息;

3、甲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管费、拖车费、泊车费、保险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一切费用;

4、担保费、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等。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2 芜湖市景观大道18号TEL:(0553)5692966FAX:5692899第4页

芜湖市中小企业 担保有限公司诚信合作共创共赢

前一次缴清。

1、支付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

行还款计划。

(三)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

1、处分已向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

A、抵押的抵押物;B、质押的质物;C、质押的质权;

2、为他人提供保证;

3、___________。

(四)在甲方代偿后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五)所有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六)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第页芜湖市景观大道18号TEL:(0553)5692966FAX:5692899

(八)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因承包、租赁和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九) 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同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十)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十一) 签订保证合同前,将本企业抵押给甲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第一保险受益人,并交纳保险费用。

(十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或改变贷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十三) 乙方的其他义务。

1、乙方应如实填写其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甲方,甲方采用原联系方式进行的通知,视为乙方已收到。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对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的,从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约定担保费用加倍收取担保费,并每超出三个月,再增加一倍收取担保费。

(二)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 4 芜湖市景观大道18号TEL:(0553)5692966FAX:5692899第4页

芜湖市中小企业 担保有限公司诚信合作共创共赢 合同规定的担保贷款本金的5%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

(十二)项约定的,甲方解除保证责任。

(四)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代偿后,甲方有权在任一时间任一方式向主债务人和乙方行使追偿权(包

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下列任何情形而减免:

1、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任何一方地位、财力状况变化;

3、主合同无效;

4、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改制和注册变更事宜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与责任;

(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改制和注册变更事项时,由变更后

5第页芜湖市景观大道18号TEL:(0553)5692966FAX:5692899

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上的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与解决争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要求公证的,在合同签订地公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双方约定公证的、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附件包括:

1、乙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乙方:(公章) (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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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担保业务简介

担保业务简介

一、银行保函业务

(一)基本概念

保函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做出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银行将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保函条款相符的书面索赔履行担保支付或赔偿责任。

银行保函具有以下特点:独立性,源于基础交易,但一旦出具,即与基础交易相分离,本身具有独立性。单据化:银行凭保函中规定的单据付款,而不问基础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银行对单据真伪及索赔是否合理概不负责,因此只存在有效索赔,而不存在索赔是否合理的问题。

(二)业务种类

根据担保银行承担风险不同及管理的需要,分为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两大类。

1.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授信额度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融资租赁保函、延期付款保函,其核心特点是为申请人的融资行为及资金债务的偿还义务承担担保责任。(1)借款保函:担保借款人(申请人)向贷款人(受益人)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授信额度保函:担保申请人在受益人处取得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项下偿还义务的履行。一般是母公司申请,为其在海外的子(分)公司获得当地银行的授信额度而出具。 (3)有价证券保付保函:为企业利用自身信誉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融资提供担保,保证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偿还。

另外,在实务中,国家发改委对上市企业发行可转换股份债券进行审批时,往往要求银行提供担保,因而也产生了可转债担保业务。

(4)融资租赁保函:银行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承担担保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通过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最终获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5)延期付款保函: 是对延期支付的货款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所做出的付款保证,期限较长。延付是出口方对进口方的资金融通,在发货后或工程完工后一段时间内支付,与远期信用证相似,通常用于大宗机械、设备进口。

2.非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关税保函、即期付款保函,经营租赁保函等。(1)投标保函:多用于公开招标的工程承包和物资采购合同项下,根据标书的要求,通过申请人往来银行出具。保证责任: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一旦中标,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函;在中标后的若干期限内与业主签定合同。效期通常为开标日后多少天(1 个月-半年),担保金额通常为合同总价的 1%-5%。

(2)预付款保函:全称为预付款还款保函,银行承担申请人一旦在基础交易项下违约,将向受益人返还预付款的保证责任。预付款通常为保函受益人(业主或买方)向保函申请人(承包方或供货方、劳务方)在签约后提供的项目启动资金或动员费,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30%。常见类型:船舶预付款保函、承包工程项下的预付款保函。

(3)履约保函:银行对保函申请人诚信、善意、及时履行基础交易中约定义务的保证。基础交易中约定的义务包括:供货方发货、劳务方提供劳务、承包方完成工程。如未履行义务,担保行要向受益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10%。常见类型:承包工程项下的履约保函、贸易项下的履约保函。

(4)关税保函:适用于国家相关进口商品减免税政策未明了前货物的进口;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境外展览、展销等过程中有关设备、器械等物品临时进入他国关境;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海关对某些企业实行先放后征等情况,海关(受益人)凭银行保函办理报关手续,提高通关速度。如届时企业未能及时缴纳关税,海关可向银行索赔。

(5)即期付款保函:是银行保证申请人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责任而出具的类同信用证性质的保函。狭义的付款保函就是即期付款保函,担保合同价款的即期支付,通常为见单以后 30 天付款。

(6)经营租赁保函:银行为经营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承担担保责任。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通常旨在获得租赁物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

(三)保函业务的简要操作流程

保函种类虽然繁多,但每一类保函从审核开立到撤销关卷,其基本业务操作流程是相同的。 1.保函开立前的审查

(1)客户资格的审查。首次委托银行办理保函业务的客户,应提交资格文件正本或有效副本,银行保留复印件留底备查,并以客户为单位建立客户档案。提交资格文件包括: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代码证、由客户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书、人民银行年审的贷款卡、其它必要的资料,等。

(2)基础交易的审查。根据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及外部监管当局的要求,合理审慎地审查保函基础交易相关资料。 (3)对基础交易资料的审查。申请人应提交审查的文件包括:开立保函申请书、保函业务基础交易资料、保函格式、有关政府部门的批文(如需)、商务部签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如需)、商务部国外经济合作司签发的《参加亚洲开发银行出资项目投标许可》(如需)、有效付汇凭证(如需)、银行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4)保证金及授信落实情况的审查。缴纳保证金开立保函时,需开设保证金账户,收取保证金。 2.保函的开立

(1)审核保函格式。保函业务人员应对保函格式进行全面审核,避免出现易使银行卷入合同、项目纠纷的条款。本着服务客户、控制风险的宗旨,必要时保函业务人员应参与项目相关部分的谈判;对风险性较大的保函条款,保函业务人员应向客户说明并建议修改;如不能修改,应由客户在开立保函申请书上加注或另行书面承诺承担相关风险;保函条款应清晰准确,责任分明,并规定明确的索赔方式及单据或文件,杜绝含糊其辞、前后矛盾的情况。

(2)开出保函。首先要对保函编号。根据开立保函申请书确定保函的开立方式(信开或电开),缮制保函文本或电文稿,信开应使用统一的保函专用纸。根据有关签字权限签发保函文本/电文稿。保函签发后,根据开立保函申请书确定保函的递交方式。及时将保函业务信息输入商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出具对外担保,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3.保函的修改

(1)保函修改应提交的材料。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修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人的签章应与预留印鉴相符;修改申请书的填写应完整无误、指示明确,且与所附相关资料吻合。

(2)修改保函,包括修改申请人名称、更改受益人、修改效期、修改金额及币种等。 (3)缮制、签发保函修改书。

(4)依照修改内容,对原登记进行批注。

(5)及时将相关修改内容录入商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4.保函的付款/赔付

(1)来单处理。来单登记,收到保函项下受益人或转开行要求担保银行承担保函付款/赔付责任的文件/单据后(下称“来单”),首先应对付款/赔付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然后调出保函档案,进行登记。来单与保函条款不符的,应及时通知受益人或转开行拒付并陈述理由。根据来单情况缮制“付款/赔付通知书”,注明来单情况及审核意见,以快捷方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同时将有关文件/单据的副本交申请人签收或另寄申请人。 (2)付款/赔付。对外付款,并按外汇局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3)垫款后应按人民银行规定,及时将垫款信息录入商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4)对付款/赔付情况进行批注。 5.保函的注销

银行可根据下列条件办理注销手续:保函受益人/转递行主动退回保函正本;或受益人/转递行/转开行来函/电确认保函已失效并解除担保银行在该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或保函有明确的到期日且效期已过(开往特殊地区的保函除外);或保函已全额付款/赔付。 6.保函业务的收费及账务处理

保函业务的收费应根据商业银行有关收费文件确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率办理,人民币保函比照相同种类外币保函收取各项费用。保函业务的账务处理应遵照相关财会制度办理。

7.保函业务的后期管理包括业务档案管理;对保函保证金账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对授信额度台账进行定期核查。

(四)有关政策规定及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要求 1.有关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0 年 44 号),对保证行为进行规范并明确了担保无效时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 (2)外汇局《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1996 年)及《实施细则》(1997 年)。对商业银行的对外担保业务进行规范,其中出具融资类对外担保须逐笔报外汇局审批等。 (3)银监会《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45 号),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为客户借新还旧等融资行为出具融资类保函。 2.银行内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保函业务管理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受理各类保函业务。

(2)原则上只受理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客户的委托,并严格控制该客户的授信额度。如受理对方商业银行开立的、以本行为受益人的保函,要审查保函开立行的资信或落实保函开立行的授信额度。

(3)开立以境外法人为受益人的银行保函业务要谨慎选用法律,并以国际商会制定的《合约担保统一规则》(URCG325)、《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以及标准国际银行实务作为办理银行保函业务的主要参考依据。 (4)没有授信额度的客户办理银行保函业务,必须落实反担保,要根据保函性质、风险及商业银行承担责任等的不同分别或兼容采取收取保证金、信用反担保及物权抵押等反担保形式,其中后两者反担保要经过统一授信管理部门确认。

(5)注重保函的后续管理,做好银行保函业务项目监督、账务核算、余额的变动及注销、统计报告、垫款清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6)要充分调查银行保函业务相关当事人的资信情况,主要是委托人、受益人、反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同时,出具银行保函为某一项目投标或某一经济合同的履行作担保,所以,商业银行要对该项目或合同进行预测、判断和评估。 (7)严格审查银行保函条款,确保开具保函协议书的内容与银行保函一致,对各项内容要予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出具保函前,要与保函申请人签订《开具保函协议书》,其中受益人名称、保函金额、保函有效期、保证方式等约定要与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内容一致,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

(五)保函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和监管要求 1.保函业务的主要风险点

(1)未建立完整有效的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财务核算办法,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

(2)未将保函纳入全行统一授权授信管理,保函业务风险管理基础薄弱。

(3)少数商业银行违反授权授信管理规定,违规出具保函。

(4)为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出具银行保函。 (5)违规超负荷对外提供担保。

(6)落实保函的风险补偿措施不力,未执行保证及反担保制度。存在无保证金签票,保证金缴存不足签票,保证金管理混乱,未进行专户管理和专款专用,未要求被担保人落实反担保措施或提供足额抵押物的行为。

(7)商业银行对外出具的保函文本存在明显缺陷,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或不符合国际惯例,容易引发经济法律纠纷。 2.保函业务的风险监管要求监管内容要覆盖以上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要求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对商业银行发布监管评价和风险提示。

(1)严格审查商业银行开办银行保函业务的市场准入资格,重点是商业银行是否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制定较为科学、完善的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财务核算办法;审查开办银行保函业务是否经有效授权。

(2)通过现场检查,检查商业银行开办银行保函业务的资格,有无擅自开办银行保函业务行为,如未经有效授权,擅自对外出具保函。

(3)检查商业银行是否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制度,建立包括保函业务等表外业务在内的统一的审慎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有无超越授权权限、超越授信额度开具银行保函的行为。

(4)检查商业银行对银行保函业务的内控管理,综合评价商业银行对银行保函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 (5)检查商业银行是否采取了恰当的风险补偿措施,有无执行保证金制度和落实反担保措施。

(6)检查商业银行对银行保函业务费用的收取是否及时足额,核算是否正确。

二、备用信用证业务

(一)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概念

备用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个业务品种,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收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即开证行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按备用信用证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获得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通常涉及三个主要当事人,即开证申请人(借款人)、开证行和受益人(放款人或其他投资者)。

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业务一样属于银行担保业务。我国的保函业务一般采用银行担保形式,备用信用证是在法律限制开立保函的情况下出现的保函业务替代品,其实质也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主要流行于美国、日本。备用信用证与其他信用证相比,其特征是在备用信用证业务关系中,开证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即只有当借款人发生意外(如破产或技术上不能履行付款义务),才会发生资金的垫付;而一般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和信用证条款一致,不论申请人是否履行其义务,商业银行都要承担对受益人的第一付款责任。

(二)备用信用证业务的种类

备用信用证主要分为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和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两类。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是指附有申请人财务状况,出现某种变化时可撤销或修改条款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旨在保护开证行的利益,开证行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开证的,如果没有申请人的指示,开证行是不会随意撤销信用证的;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开证行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使其有了可靠的收款保证。

(三)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操作简要流程

由于备用信用证业务的特殊性,其操作流程与其他信用证业务略有不同。

1.订立合同。借贷双方先就交易条件进行磋商,订立合同,明确以备用信用证方式提供担保,规定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种类、金额、到期日、开证日等要素。

2.申请开证。借款人向开证行递交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明确开立备用信用证要求,以及受益人的名称、地址、备用信用证种类、到期日的要素,还包括要求开证行在备用信用证上所列明的条款及申请人向开证行的保证和声明的内容。开证人申请开证时,开证行有时会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押金的有无与多少由开证行视开证申请人的资历、信誉等因素而定。

3.开证与通知。开证行经过信用评估,接受开证申请后,必须按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向指定的受益人开立备用信用证,并将备用信用证直接或间接传递给受益人。

4.审核与修改。受益人在收到备用信用证后,要立即进行认真审核备用信用证中所列条款与信贷合同中有关条款是否一致,如有差错,要立即通知开证行进行修改,修改备用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与开证环节相同。

5.执行合同。受益人在收到备用信用证经审核无误或收到修改通知书认可后,根据借款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受益人履行合同后,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借款人的偿还,则要编制,并取得备用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连同备用信用证正本提交开证行,请求付款。 6.支付和求偿。开证行收到受益人寄来的汇款和借款人未履行证明后,经审核认为符合备用信用证规定,则按票款对受益人进行支付。此时开证行随即取代受益人,成为借款人的债权人,获得要求赔偿所垫付资金的权利。

(四)有关政策规定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要求

1.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尽管我国在备用信用证方面存在巨大交易量,但目前尚没有关于备用信用证的高层阶法律。与备用信用证有关的政策制度主要是: (1)1996 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担保法》修订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1996 年中国人民银行令第 3 号),第二条首次明确将备用信用证作为银行对外担保的方式。

(2)1998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对外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此条为备用信用证的应用提供了依据。 (3)《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 5 号),第七条规定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品种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

(4)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业务相似,但备用信用证适用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和《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590 号),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及术语、条款约定均受其约束。而银行保函则适用国际商会制定的《合约保证统一规则》由该规则统一进行调整。

2.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内部管理要求

商业银行必须认真分析备用信用证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及其产生根源,针对可能出现风险的业务环节及风险点,实行必要的控制。

(1)要充分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虽然备用信用证申请人信用相对较高、享受优惠贷款利率,但由于备用信用证申请人的资信是动态的,为防范风险有必要加强对备用信用证申请人资信的动态分析评估。

(2)经常与发放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担保的客户进行磋商,以便使贷款条款随客户情况变化而适时进行调整。 (3)实行比例管理。商业银行要设定适当比例制定相应的管理指标:一是控制备用信用证业务总量,以防止商业银行过多提供备用信用证,可能出现资金的流动性问题,有效规避流动性风险;二是防止备用信用证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或一地区,适当分散备用信用证的行业风险或地域风险,避免风险过于集中。

(4)实施风险分散补偿。一是商业银行采取“再保险”方式,利用同行有偿参与备用信用证担保业务,使商业银行可能遭受的备用信用证风险因共同参与担保,达到有效转嫁和分散风险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备用信用证经营风险给银行造成的资金损失;二是商业银行对外开出备用信用证前,必须落实足额的备付款项。备付款项采取收取保证金、使用银行提供的循环授信额度、单笔授信业务三种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混合使用。其中对非银行信贷客户,要缴纳 100%保证金开证,以减少备用信用证业务的风险敞口。 (5)严禁违规办理备用信用证业务。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开立备用信用证为自办实体、本行基建项目或其他项目提供融资,不得为开证申请人或有关企业、个人参与股票、期货、房地产、仓单交易或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开立以融资为目的的备用信用证。

(6)严禁为已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客户开立备用信用证。 (7)严禁采用将大额开证业务化整为零。

(8)对大额授信开证或可疑的开证业务要充分调查受益人背景情况,慎重办理。

(五)备用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和监管要求 1.备用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在国际上,备用信用证既可用于非融资性担保,也可用于融资性担保。它常常代替银行保函。在贷款担保、发行债券、商业票据和资产销售等方面,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重要的担保形式。从具体实践看,由于备用信用证具有第二付款的特性,其风险比贷款等其他业务略低。但备用信用证还存在以下风险:

(1)开证申请人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到期付款义务或发生其他违反执行主债务合同条款的行为,债权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赔偿文件,商业银行有担保人变成主债务人的风险。

(2)备用信用证受利率及汇率波动影响遭受损失的风险。如商业银行为偿还备用信用证款项,在没有预先得到通知的情况下,以不利的利率或汇率筹措资金而造成损失。 (3)备用信用证作为一种或有负债,一旦意外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迅速提供融资,即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其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资产的流动性。如商业银行提供过多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就存在可能无法满足客户随时提用资金要求的流动性风险。 (4)由于商业银行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监察不力、管理失控和工作人员工作疏忽等操作失误,也会造成资金损失。

2.备用信用证的风险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备用信用证业务风险监管的重点是:开办备用信用证业务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授权;建立并落实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委托人指令开证;有效防范风险;防止商业银行垫款。

监管部门主要通过对商业银行开办备用信用证业务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等途径,对备用信用证业务实施有效风险监管。

(1)严格审查商业银行开办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市场准入资格。商业银行行业管理部门要综合考察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风险控制能力等情况,据此对其开办备用信用证业务的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商业银行是否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制定较为科学完善的备用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财务核算办法;审查开办备用信用证业务是否经有效授权。

(2)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A、检查商业银行是否经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开办备用信用证业务,有无擅自开办备用信用证业务行为。

B、检查商业银行是否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制度,建立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等表外业务在内统一审慎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有无未经授权擅自开证、超权开证、超越授信额度开证等行为。

C、检查商业银行现行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各项内控制度是否能有效防止和控制风险,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D、检查商业银行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查看有无违章操作问题。

E、检查商业银行开展备用信用证业务内部审计监督情况。 F、检查商业银行是否建立和执行风险补偿制度和措施,有无向开证申请人收取一定比例押金。

G、检查商业银行对备用信用证业务费用的收取是否及时足额,核算是否正确。综合评价商业银行对备用信用证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

推荐第10篇:履约担保业务

履约担保业务

一、概念

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种类

概述: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其中开展最为广泛的的业务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

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 10% 。若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5% 。(京建法〔2004〕242号)

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

三、形式

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

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四、履约保函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在申请银行开户;

·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项目符合国家规定;

·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或反担保。

五、履约保函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提供有关资料;

·银行进行调查、审查;

·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

·开立履约保函。

六、履约保函风险控制要点

保函的过程控制非常重要,前端重点评估企业的履约能力;中端重点监控企业真实履约;后端清理保函,保证担保责任灭失很重要。

1、盯住施工企业的履约。

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单笔金额大、期限长的公路、铁路、桥梁等工程项下保函占比越来越高的情况。特别是较为复杂的合同关系、多重的环节及超常的期限都可能会造成客户对工程履约能力的不利影响,工程项下保函,尤其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工程保函,必须详细了解业务背景,充分考虑项目资金、预算情况,分包或转包环节,交易各方资信及合作记录等情况,以及客户在较长的保函履约期内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的进度规定,经常去工地实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督促企业按时施工。

2、必须重视保函签发后的贷后管理

对于期限较长的工程类、贸易类保函必须把贷后管理作为保函业务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来执行。对于期限较长的大额工程类及船舶出口等具有项目背景的保函,应及时了解包括工程各方的履约、资金及结算情况,预测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化,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项目产生的影响等情况对项目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针对一个有效期较长的保函,必须认认真真盯住保函申请人的履约能力,防止由于外在的经济环境变化,或者申请人自身经营状况出现负面情况,而不能完成保函缩担保的商务履约,导致垫款。比如,针对工程承包企业签发的预付款保函,要防止工程承包企业挪用资金或者出现资金链断裂,不能完成承包合同,导致银行垫款。

单笔保函金额较大的工程项下保函,客户部门在申报授信过程中,需详细了解业务背景,充分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情况,分包或转包环节,交易各方资信及合作记录等情况,以及客户在较长的保函履约期内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特别要加强对保函业务项下的集团授信客户的调查、集团整体管理能力及授信后的管理工作。

3、保函的注销管理

应当定期对保函进行清理,及时办理保函注销:

保函注销要点:

(1)对于无明确到期日或在失效前注销的保函,应凭受益人退回的正本保函或受益人关于解除银行担保责任的书面确认,办理注销手续。

(2)投标保函项下,银行取得书面证据确认有权机构公布的保函项下相关项目招投标结果公告中显示的中标人不是保函项下申请人的,可以办理保函注销。

(3)涉外保函项下,在取得受益人通过代理发送的关于解除银行担保责任的书面确认后办理注销手续。

(4)关于项目公司解散、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等候的保函注销问题

如保函规定凭工程/设备检验证书等作为保函失效事件的,则可以在江符合保函条件的相关合格单据作为注销保函的依据;

未规定保函失效事件的,则需要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出资人(母公司)/第三方具有公信力的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项目公司确已解散/被撤销等的书面文件办理保函注销。在操作保函的时候必须认真、细致,切忌营销保函的积极,而忽视保函的后续管理。

第11篇:担保业务部岗位职责

担保业务部岗位职责

(一)受理企业申贷书面申请,并对申贷企业提供资料进行审核。

(二)调查、评估相关资料是否具备担保的条件。

1、调查了解企业信用程度;

2、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论证,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

政策,预测项目的发展前景;

3、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贷企业反担保资产进行评估,对企业效益、管理水

平、进行审验,确定担保额度,预测企业的常带能力。

(三)向贷款协作银行出具“担保承诺”。

(四)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再与企业签订反担保合同。

(五)跟踪调查资金用途及去向,看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用途,否则应予以纠

正,并做好备忘录。

(六)准确及时地掌握专款使用期间资金运行效果,并及时向经理汇报。

(七)到期债务应及时敦促企业归还。

(八)当债务超期不能归还时还应向企业履行反担保合同。

(九)受理下岗再就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核贷款条件,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十)对外应加强同企业、汉融投资公司、银行间的联系;对内应加强与公司财

务、信息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互相约束,共同控制风险。

(十一)本部人员应忠于职守,不断努力学习,精通业务,在工作中不允许有弄

虚作假的事和损害国家、集体的事发生。

第12篇:担保公司岗位职责

融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岗位职责

为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岗位责任,特制订以下岗位职责。 业务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市场调查,维护客户关系,推进市场拓展;选拨优质客户,确定明确的营销目标;

二、严格执行公司担保业务流程规定。受理客户提出的贷款担保申请,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对申请人所申请担保贷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进行调查,并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调查主要内容有:

1、调查和验证担保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被担保主体资格等基本情况、产品市场、财务状况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担保贷款的真实用途,调查验证担保申请人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

2、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合法性等;

3、调查核实保证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

4、需要调查的其他资料。

三、对担保业务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担保业务调查报告,对担保额度、期限、费率标准和使用方式,以及反担保情况等提出明确意见,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审查岗审查;

融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

四、办理抵(质)押登记,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收取相关费用及通知合作银行发放贷款的具体手续;

五、按照保后监控制度要求,对已实施担保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控;

六、做好保后客户信息、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客户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七、对存在潜在风险的客户实施名单管理,负责制定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风险控制部岗位职责

风控部人员对业务部上报的担保业务申请进行二次审查,并提出明确的独立审查意见向审批人报批,全面揭示所审查担保业务的风险,对出具的审查意见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可行性审查。依据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查所担保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偿债能力、费率标准、担保期限、反担保能力等;

二、合规性审查。审查所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投向规定、客户经营范围是否合规合法;

三、完整性审查。审查客户经理所提供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包括客户贷款卡等信息资料复查、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等;

四、审查担保业务综合风险;

融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

五、担保业务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或被否决后,通知业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六、主动关注当地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和所审查客户的风险状况变化,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沟通、汇报。

总经理岗位职责

1、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审批公司每笔业务,对公司的每笔业务负总责;

2、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

3、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和部门职能;

4、负责综合管理部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公司工作方针和目标,落实本部门的工作目标;

5、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催办、督办公司办公会、公司领导交办、批办事项,并及时反馈,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6、负责组织起草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材料;

7、负责组织筹备工作会议、股东会等会务工作;

8、负责工作计划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

9、拟定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10、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并组织实施;

融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

11、负责对公司所有正式发文的审核,以提高公文质量;

12、完成股东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副总经理岗位负责审控本公司拟保及在保客户的风险情况,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协助总经理开拓市场并参与审查每笔担保业务。

二、根据采集的风险信息或排查出的特殊情况,进行风险预警;

三、对列入风险监察名单的客户风险状况和逐步退出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检查和汇总分析;

四、收集整理并上报在担保业务风险监控过程中或通过其他途径采集的风险信息;

五、向业务部、风控部、仝代会提示所拟保或在保客户所处行业和市场变化、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调整和客户经营箠理等变化形成的风险信息。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印鉴及函件管理:公司印鉴和公司法人代表、总裁名章管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印鉴制作审核。负责担保客户的档案管理,确保完整齐全、有效;

二、负责集中管理存在潜在风险的客户相关资料(包括监控报告、风险分析等),

三、抵(质)押品权利凭证保管登记;

融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

四、负责制作上报公司要求的各类统计报表等资料;

五、负责担保业务数据统计、资料积累和本部门文件保管。

六、负责本公司的相关文件通报。

七、公司介绍信等公司对外证明的开具工作;

八、文件及会议管理

(1)上级机关来文及所有公司函件收发、报批转等管理工作; (2)公司对内对外发放文稿审核、打印、邮寄等工作; (3)公司性会议的会务管理、服务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会签、发放。

九、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纪律、人事奖惩、人事信息等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会计岗位职责

1、按财经法规和公司的规定,负责报账审核工作。审查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有权拒绝违规和不合理的开支。

2、负责公司所下达的费用指标的执行控制工作,严格按规定对费用指标进行审核与报销,登记各部门或个人费用指标的使用情况,并按季通报到各部门或个人。

3、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保证会计处理的正确、完整和

融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

4、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含合并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与上报工作,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5、负责对分支机构会计报表的审核和财务资料的稽核。

6、负责员工工资的审核与核算。

7、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启用、调拨、报废和盘点等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8、负责税金的核算与缴纳,以及公司发票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会计资料和财务档案的装订、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出纳岗位职责

1、根据助理会计所制现付、现收凭证和报销单据进行复核,并准确收、付款;按规定序时登记日记账,按日结出余额,并核对实际库存余额,确保帐实相符;月末跟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2、按规定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日结出余额;每月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银行核对,确保账单相符。

3、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对超限额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严守保险柜密码,随身保管好钥匙,并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4、负责员工借款和各种应扣款项的管理工作,对到期未还的借款及时追收,超出规定期限的未还的,编制应扣款项表交由综合管理部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

融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

5、负责保管出纳应保管的各类印章、凭证、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负责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6、负责与现金业务相关凭证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协助理会计对其他凭证的汇总、整理、装订和归档。

7、负责办理各项银行业务。

8、负责编制资金收支情况日表和月表,以及整理其他与资金有关的资料。

9、完成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3篇:担保公司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贯彻股东会的战略部署。

2.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策略。

3.负责公司资本的运作及资本的增值。

4.负责公司下属各部门之间协调工作,并负责对股东会的工作汇报。

5.主持制定完成股东会下达的利润指标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外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就公司发展积累社会资源。

7.负责协调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及信息联系和沟通。

8.审核各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与具体操作规则。

二、常务副总经理职责

1.主持业务部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及具体操作规则和实施方案;

3.负责对业务部门的客户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为风险审批提供审批依据;

4.负责落实和检查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业务部门执行情况,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供公司领导参考;

5.负责领导各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利润指标;

6.负责担保业务结构的控制和调整;

7.负责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9.负责协调和客户的关系,维持优质客户的关系;

10.向总经理回报工作提交工作总结。

三、风险控制经理职责

1.负责主持风险控制部的全面工作;

2.制定风险管理业务规章及具体操作规章,并监督执行情况;

3.对风险管理员审查过的担保项目资料予以审核确定,并报总经理审批;

4.参与公司重大业务的前期调研,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审批依据;

6.对担保审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常务副总经理和客户沟通;

7.及时发现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对需涉及法律法规的业务,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报送总经理审查;

9.积极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控经理职责

1.负责对客户资信调查工作,收集资料,撰写可行性报告,进行分析,呈述己见;

2.负责填写各种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书。保证客户资料的完整及真实性;

3.负责解答客户的疑问。做好业务的咨询服务,并尽可能解决客户在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4.负责理财业务到期前的通知和配合财务工作人员对客户理财收益的及时到账;

5.做汇报后管理工作,定期对在保客户进行回访;

6.负责协调和客户的关系,维持优质客户的关系;

7.负责协调帮助各部门疑难问题解决:

8.负责加强和组织内部员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

9.对业务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交领导决策参考;

10.随时掌握融资客户到期、逾期情况,配合业务员工做好保后管理工作

11.对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12.积极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共同职责

1.各位员工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自觉服从公司和业务部门的工作分配、调动和安排,如认为对自己的岗位分配不适合,可以提出意见,但最终必须服从经公司作出的最后决定,顾全大局。

2.热爱本职工作,竭诚为客户为公司服务,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认真听取客户和同事的意见,用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3.增强时间观念,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把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与实干精神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对待工作,不许消极怠工、推诿扯皮,拖延本应处理的业务事项。

4.积极学习和掌握业务理论知识,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业务技能,

努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熟悉本岗位业务工作、操作程序和业务处理原则,既要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工作,又要分工协作,互相支持,讲求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

第14篇:担保法务岗位职责

担保法务岗位职责

1、担保公司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不良资产的清收;

2、负责法律文件的传递;

3、负责项目要件的归集、整理;

4、负责项目法律文本的填写、审核、签署;

5、审查项目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完备性。

2、担保公司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法务工作;

2、处理公司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3、开展对公司内部员工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违反公司利益或违法的现象;

4、负责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合同的法律审核及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法律文件审核;

5、协助研究新政策、新法律和业务创新中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最新的与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

3、担保公司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主管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及时支持公司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2、负责对公司新审批担保项目的合同合规性与合法性审查、负责担保项目合同签署的见证工作、审查放款前反担保措施落实情况;

3、负责支持各分公司日常保后监管相关工作,对出险应急项目提供法务支持工作;

4、负责及时高效完成对不良项目的材料整理、法律文书起草、立案、开庭、跟进案件进度等工作;跟进不良项目的债权追收工作,生效判决的申请执行、财产线索的调查、执行谈判等工作;

5、协助部门负责人对公司诉讼保全业务的工作开展,协助处理内部审批流程,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方案;

6、及时有效支持集团关联公司的日常法务工作,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所需合同、法律文书起草及合同审批、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跟进;

7、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4、担保公司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1、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实施对公司的合同管理,监督合同履约;

2、公司不良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及追诉材料及证据材料的准备;

3、公司代偿款项的追收,不良资产的处置,保全公司资产;

4、关联公司日常合同审批流程的初审及反馈跟进;

5、部门日常业务报表的收集、汇总与呈报;

6、其它日常工作。

5、担保公司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1、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及劳动、商业合同等;

2、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工商事务、仲裁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做好相关的法律论证和法律保障等法务支持工作;

4、根据现行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法律审核;

5、为公司各类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6、为各职能部门组织各类基础法律培训及组织实施对公司员工的法律宣传、培训工作;

7、对公司各部门的经济行为进行合法合规审查。

第15篇:业务岗位职责

业务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协调并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操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和个人工作周报。

6、维护和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和新客户,自主开发及拓展上下游用户,尤其是终端用户。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以公司的特点定发挥销售员的积极性,以公司的定位来定。

9.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10.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的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

11.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不构成经济犯罪。

12.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13.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14.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5.负责对货物的搬运及协助保管员的盘点

16.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回款与工作目标

17.进行市场调查,发现有市场潜力的地区和客户

二,业务每月应达到目标任务8万元正常工资,如未达到目标业务,拿到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如每月超出部分,每超1万元,提成300元 三,每天上报日程表,如不上报(罚款50元) 四,每个月不同的门店,都要做两到三次促销。

第16篇:业务岗位职责

业务部岗位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第一条、遵守公司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相关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业务能力,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及谈判能力。

第二条、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发展的周期状况,结合市场经济动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全年任务目标。 第三条、根据制定的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开展工作,保证目标完成。 第四条、负责建立客户档案,定期电话回访,必要时进行走访,建立终端客户拜访台帐,以确保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五条、负责搜集市场信息、整理客户资料,为业务开展奠定基础。 第六条、维护公司利益,对客户负责,以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热情,合理地去完成本职工作。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岗位名称:业务部主管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业务专员

(一)工作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业务部的工作。

1、负责市场开发的协调、管理工作,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的市场业务任务;

2、负责市场开拓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本部门每年/季/月的市场开发任务;

4、负责对同业、客户、市场环境进行调研,对产品市场的市场开发潜力进行调查和分析;

5、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对市场开发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对相关的业务知识进行研究、学习;

6、负责对下属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激励和评价;

(二)领导责任:

1、负责召集本部门的有关工作会议;

2、定期将自已的各项工作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3、参加公司中层例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总结会及其有关的会议;

4、对其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岗位名称:业务专员 直接上级:业务主管

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回款与工作目标;

1、忠诚于公司,热爱销售,并专注于销售工作。

2、讲究销售礼仪,待人接物不卑不亢,电话接听时语气缓和,口齿

清晰;注重职场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的个人、企业印象。

3、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扩大销售客户群,提升销售业绩;

4、明确公司下达的月度、年度销售任务,尽心尽力朝目标努力,力

争上游。

5、完成日常销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明确每天的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2)建立客户档案:客户的年龄、脾气、爱好、人的面貌、家庭情况、手机、家用电话、家庭住址等等,应记录到专用的本子上。

(3)每周总结意向客户,重点客户必须在晨会提出,大家讨论方案。

(4)客户询价需立即处理,接到任何询价电话,要耐心倾听,及时转达,快速处理,不准拖延时间。

(5)客户来电需售后服务时,要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的同事进行问题的解决。

(6)积极搜集市场信息,包括同行动态信息,如价格、产品功能、型号、畅销产品、营销活动等,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到业务主管处(可以口头汇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信息数量准确性,内容全面性。

(7)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业务洽谈,完成市场开发所涉及的各种表格、合同,并协助财务部作好开发票、催款等后续工作; (8)定期将自己的各项工作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业务部主管报告,并准时参加部门工作会议; (9)做好公司临时分派的其它工作。 业务部 二零一二年三月

第17篇:业务岗位职责

业务岗位职责4篇

业务经理就相当于区域销售经理,作为一名业务经理,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营销人呢?下面是业务经理岗位职责,欢迎浏览。

一、客户销售增长

(一) 网络规划(市场潜力---差异---目标---措施推进---考核激励)

1、对所辖区域的消费市场负责。通过有效的市场调查(黄页、走访客户、历史数据),熟悉并掌握所辖区域的资源状况:企业公司数量、各企业公司收入水平、公司消费水平、销售目标及差距、现有的网点数量。

2、对所辖市场的定单满足率负责。根据定单与市场目标的差异分析出各网

络的差距。从网络能力的角度,分析判断销售目标与实际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网络数量不够还是现有网络能力不够。如占据100市场的100客户是否都已进入,各种结盟的业态是否已进入,现有网络是否是当地100客户,等等.

3、结合具体市场,规划网络,确定网络开发的途径、进度和目标,按进度推进网络,确保定单满足率100%。

4、网络质量的提升,根据市场网络规划,有计划有目标地提升网络质量,如打造品牌网站、品牌网上商城等。

(二) 标准化现场宣传管理(最佳位置、最佳摆放、最佳宣传)

1、与企业公司沟通(借力于整体优势)确定最佳销售和价格标准,并始终保持位置上的第一竞争力。(参考其他公司业务价格的考察标准)

2、按照公司标准化出样的规划要求和摆放要求布置,突出主推、新品和差异化型号。(参考标准化出样标准)

3、展示位布置,抢占共享空间利

用精品物和创新方案突出精品、新品的展示。

4、宣传品的标准化利用,产品演示和pop、海报、吊旗、地帖、x架、立牌、道具、条幅等参照公司标准化设计结合当地化实际,根据季节等作到及时变化和调整。(从光、声、色、奇、专等角度出发创新)

(三) 直销员管理 (建直销班---培训---目标---考核激励)

1、将直销团队建设成为自主管理的sbu直销团队,坚持每天两会(晨会喊口号和晚日清会总结),通过学习对手优秀做法结合自己好的做法进行提炼创新的展示方案、活动方案、卖点方案、打击对手的口径、服务口径等。对直销组长一定授权,真正作到管理监督作用,协助业务经理开展工作,每个卖场都要体现出hr团队作战的强大优势。

2、直销员对产品知识、推销技巧和hr文化等的熟知,能灵活运用到实践中,体现出高素质的hr人形象,每人都

有抢单意识创造感动的服务意识。产品知识方面一方面个人要有良好的自我学习能力,另外有公司规范的培训体系作保障。推销技巧方面一方面通过老的优秀的员工的帮带、经验推广,另一方面开展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讲座及员工沟通会、辩论会和各种竞赛活动等。hr文化是灵魂,要求每个员工不仅要熟知,而且要在工作中体现。对以上几个方面开展每月书面考试的形式进行强化。

3、直销员要能根据市场的整体销售情况、去年同期、竞争对手等状况制定工作目标,保证第一份额、最大份额。目标要合理有竞争力。(不是第一的一定要限期达第一,已是第一的要做到第2-3名的倍数等)

4、对直销员的考核,从工资及激励方面注意导向。不仅要确保公平、公正,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而且一定要服从公司意志,加强份额、利润、造势产品占比、老品样机处理等工作内容的考核。

5、对部分优秀员工(尤其直销班长)进入业务经理后备人才库,进行全程监督,参加公司视频会、工贸例会等。

二、客户毛利率(保证客户有合理利润?要卖得多、赚得多)

(一) 市场价格稳定(各类政策受控---货源受控、严禁窜货---价格受控---乱价查处)

1、返利政策,所有返利政策须签合同且及时、准确录入系统,私放政策及晚签等影响客户返利的要向责任人索赔。

2、承兑政策受控,将承兑免息(约2%)作为政策利用起来,严禁私自承诺.

3、工程政策受控,严禁造假工程。

4、资源受控,严禁盗串。

(二) 合理利润的控制

1、客户对利润的要求是无止境的。但考虑到品牌市场的运做,企业必须通过行业分析,结合市场实际以及投入产出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制定价格指导,做出合理利润的标准线,在此标准基础上

微调。

2、严厉打击低价抛售现象,尤其低于限价和进货价,这是市场危机的征兆。

3、坚决杜绝暴利行为,不利于市场的开拓和发展,但对新品及特有产品考虑到先期投入成本较大的情况可以提高利润点要求。

4、合理利润的控制要结合不同产品不同时期不同规划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调整,是统一或局部统一行为。

三、客户周转速度(合理周转期是?要卖得快)

(一) 促销活动

a、活动类别

1、公司月度、季节性整体活动:由公司策划部根据本地市场情况进行策划编制,关键要整合各产品、各商城、各媒体等资源,分析投入产出比,作好活动预算并确立预期目标,确定统一主题,制作统一物料,拟定各项推进排期,

现场控制到位。

2、区域性活动方案策划:如 “啤酒节之hr经典网站展”等区域性、本土性、民俗性特征较强的活动范围局限于某区域整体或区域渠道性的活动方案。该类活动方案的策划要求可执行性强、社会宣传影响力大、活动主题不能偏离集团当时整体宣传主题范围。

3、新网开业、老网站站庆及网上商城自行策划活动:如xx商城第x届啤酒节,一方面我们要整合自己各产品资源造大势、强势,另一方面要借力商城资源为我所用,如联合dm、报广、吊旗及其他共享空间的抢占等,此类活动要注意互动责任状的签署,通过文性的协议来约束商家,控制投入产出比,尽可能的争取商家资源,达到预期活动目标。

b、活动策划及执行注意事项

1、促销活动的策划要结合回款、销售、份额目标等进行,要及时掌握商城库存(包括老品、样品、滞销品等),了解对手促销动态,能针对性的开展当

地差异化的不同网站的促销活动。提升自我,打压对手,竞争中生存。

2、促销活动物资、物料的发放利用和日程推进要排期并监控到位,责任到人,现场布置要按标准执行,对促销活动的过程和效果要进行监控考核,激励。

3、促销活动策划方案要总结整理,点评优劣案例,推广创新点。

4、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作好活动预算,定好预期目标、分析投入产出比;确定可执行后要提前对相关责任人培训到位,利用dm、报广、电视幕、大篷车下乡赶集、村级服务站喇叭、广播、网络广告等宣传方式全面宣传到位;活动期间作好活动咨询工作,保证相应问题有问必答。

(二) 定单准确

1、客户进行“进需求分析”,倒推客户销售的需求。

2、管辖区域客户定单的获取,确保定单满足销售目标。

3、所辖市场的客户定单准确率负责,结合销售、公司业务及在途信息,提高有效定单的准确率。

四、客户问题处理(有理有利,保持正常顺畅的业务关系)

(一) 客户关系处理

1、建立客户档案卡,一方面掌握网站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掌握客户内部组织构成和关系网络,并保持对客户主要业务负责人的往来和关系。

2、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公司根据年度发展进行规划,要求按签约进度、签约额度计划要求等进行签订年度服务协议。规划要求合理并保证一定竞争力。

3、准确掌握各产品的销售政策(如月度、季度等冲台阶)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指导客户正确理解运用。

4、新产品及有关资源信息、特价等信息及时与客户通知发布所辖网站和直销人员。

(二) 及时到位的服务,创造感动的服务

1、沟通、碰头、座谈的制度化,沟通走访要准备的资料及要处理的问题。

2、及时解决客户业务问题:如返利兑现、不合格产品免费修改、旧版改新版处理、账务问题、促销费用兑现等。

3、加强与业务部、财务部及售后部门的交流沟通。

4、不得向客户私自承诺政策(未经工贸书面授权),不得向公司借钱、借物等。

5、定期书面排查客户问题,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到位。

6、创造客户感动故事。

农资分销业务主管岗位职责业务岗位职责(2) | 返回目录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局、中邮物流公司、区邮政公司有关物流专业农资分销业务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向有关部门提供上报落实情况。

2.负责全区物流专业农资分销业务的经营、指导、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全国性农资分销统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全区农资分销业务的统谈分签工作。

4.负责全区邮政三农服务站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农资分销合同的拟定和签订,并严格监督合同条款的履行。

6.制定农资分销业务流程、运行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做好农资分销业务统计报表汇总和分析,为财务结算提供依据;负责收集、整理分销客户信息,做好分销大客户的管理与维护。

8.做好农资分销项目监督考核,确保资金、货物安全,规范农资分销市场经营秩序。

9.负责定期进行农资分销市场调研,做好宏观政策、同行业经营发展、目标客户需求、未来发展前景的调査与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发展动态。

10.在公司核定的费用内,制定业务发展奖励方案、业务宣传方案并组织

实施。

11.负责农资分销业务的量统和分析工作。

出口业务员岗位职责业务岗位职责(3) | 返回目录

(一)、职责

1.在国外业务部经理领导下致力于本划分区域市场开拓,建立行销网络,推广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2.完成国外业务部经理下达的销售任务和客户开拓任务

3.评估客户资信,确认客户要求,起草销售合同,跟进合同执行各环节。

4.建立客户档案交经理助理;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5.做好本划分区域的市场调研工作,定期提供调研报告。

6.负责收汇和货款回笼

7.完成经理、经理助理交办工作。

(二)、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1.行销业绩

⑴销售回款完成率

回款完成率=本月实际回款额/本月计划回款额

实际回款额以月底30日或31日财务入帐数为准,并扣除退货退款额。当月按计划未完成回款额滚动加入下月计划。回款完成率100%,不奖不扣分;每超(降)1个百分点,奖(罚)分。

⑵客户开拓完成率

本月计划开拓客户每有1个没完成扣2分。

2.合同管理

⑴客户资信调查评估马虎,造成货款损失,每损失1万元扣2分。

⑵客户沟通不够,没能正确完整把握客户要求,造成货款损失。第损失1万元扣5分。造成客户流失,每一例扣5分。

⑶合同条文不慎密,填写错误,造成合同纠纷。每损失1万元扣5分。造成客户流失,每一例扣10分。

⑷合同履行各环节跟进监管不力,造成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无损

失每有1单扣2分,造成损失按损失大小扣5-20分。

3.货款回笼

货物装船后30日内须回笼货款。每迟1天扣1分。

4.市场调研

要求按经理安排做好市场调研,写出调研报告。视完成质量和效率酌情扣0-5分。

5.业务资料收集整理

要求按经理助理统计报表、文书档案、客户管理的要求做好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上交、存档工作。每有一项或每有一次没做好扣2分。

6.领导交办工作

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和部门月工作计划中负责的工作任务。每有1次没按时完成或不符合领导要求扣2分。

7.组织纪律

要求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每有一次违规违纪酌情扣2-5分。

业务部部长岗位职责业务岗位职责(4) | 返回目录

1.在馆领导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下,做好本部门的行政、业务和职工思想工作。

2.协助馆领导做好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文艺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组织文艺科普知识培训、辅导,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上报馆办公室等工作。

3.根据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业务部工作计划,预算、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性业务工作总结。业务部人员考核、评比、聘任等工作。并向馆领导报告,本部门成员述职。

5.组织业务部开展文艺创作工作(包括自身创作)。

6.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

业余团队8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7.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20期以上。

8.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人每年60天次以上(包括本人)。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9.负责文艺演出及活动的策划、组织、举办工作。

10.配合馆领导组织安排馆业务人员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业务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11.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12.做好本部门安全、卫生、考勤工作。

13.按月统计并汇报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4.配合馆领导做好与各区文化馆,省、市、区、街上下级有关群众文化单位、科室、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

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15.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18篇:业务岗位职责

业务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承办各项业务工作,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准外出联系业务;

4.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不构成经济犯罪。

5.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6.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

7.按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保持良好的客源关系;

8.收集市场动态与业务信息,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9.进行市场调查,发现有市场潜力的地区和客户;

10.按规定与要求张贴公司推出的各种宣传品;

11、出差时应节俭交通、住宿、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不得奢侈浪费.

12.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9篇:工程担保业务介绍

工程担保业务介绍

1、什么是保函

保函是指保证人应被保证人书面申请,向权益人出具的一定担保金额的书面保证,为被保证人投标、履约、保修、支付工程款等行为担保,保证在其未能履约时,保证人代为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 保函金额是保证人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额,履约担保一般为主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

2、什么是投标保证担保

保证人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保证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函金额一般在 2 - 80 万元不等,反担保保证金为保函金额的 100% 。

3、投标保证担保的作用

投标保证担保可以有效遏制投标中的投机行为和恶意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保障招投标活动选择理想的中标人并顺利地签订合同,有效地维护招标人的利益。

4、什么是履约保证担保

履约保证担保,是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向业主提交的第三方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和实际地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 根据开发项目的不同,承包工程项目的不同而区别,履约保函的保函金额一般在 10%至15%之间

保证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一般为有条件的保函,即在业主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承包商违约的证明,保证人核实后才承担保证责任。履约保证担保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5、履约保证担保的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工期长、参与者众多,从其筹划、设计、建造到竣工后投入使用,整个过程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合同履行风险。工程建设的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都有可能对建设工程的成本、工期、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付出重大的代价。

由于保证担保具有将信用风险转移回风险源本身的作用,使承包商在主观上消除不认真履约的动机,加强自律、信守合同,增强了承包商履约的自觉意识,从而降低违约事件的发生概率。保证人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在提供保证担保时,必然要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履约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制约机制对履约过程进行监督,从而促使当事人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保障合同正常履行。

在担保过程中,保证人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承包商合同义务履行的监督和制约,避免承包商出现违约行为或使违约行为得以及时纠正。在承包商不能履约的情况下,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付可以使业主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

6、什么是支付保证担保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发商(业主)和承包商是互负合同义务的。开发商最重要的合同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金额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如果开发商不能严格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不仅会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还会对工程项目产生严重的影响。

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是以开发商(业主)为被保证人,以承包商为受益人(权益人),保证开发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金额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保证担保。如果开发商违约,承包商可以依据业主支付保函规定的条件在保函金额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业主支付保证担保可以采取一般保证责任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

7、支付保证担保的作用

业主支付保证担保可以约束开发商严格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促使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在我国目前工程款拖欠比较严重的背景下,实行业主支付保证担保具有重要的意义。

8、什么是保修保证担保

保修保证担保也称质量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承包商提供的、保证在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履行维修义务的担保。保修保证担保可以单独出具保函,并在工程完成时以保修保函来替换履约保函。保修保证担保也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担保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9、保修保证担保的作用

实行保修保证担保,对于促进承包商加强质量管理,避免出现质量缺陷,严格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具有有效的约束作用。可以有效地维护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0、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的作用

第一,保证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的设立,在购房人、保证人与开发商之间建立了三方的责任关系链条,有利于促使开发商全面履行保修义务,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设立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促使开发商更加严谨、负责地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开发商会认真负责地完善物业管理系统及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物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业管理服务水平。

第四,在开发商不按照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时,购房人可以不再找开发商,持保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20篇:担保业务中风险

担保公司业务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风险

一、证照不齐的风险

对一般企业的贷款担保,我们首先应仔细审查其企业营业所需的基本证件是否完备,如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以及他们是否按时进行年检。但对一些特殊行业还必须审查其他一些对于特殊行业必须颁发的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如建筑行业,除在具有上述几个证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具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如项目开发设计的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证、安全生产生产许可证等;化工行业,除在具有上述几个基本证件的基础上,也还必须具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如环境保护许可证、安全生产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经营是由多个政府部门分头管理的,而这些主管部门的管理是分别管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如果工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不齐备,即使公司也已经正常经营且没有什么安全问题,也最好不要提供贷款担保,这类客户的潜在的风险很大,这里主要面临的是行政风险。说不准哪天出点事故,尽管可能事故本身与有关证照的有无并无关系,但最终的处理结果也许很简单,那就是企业的问题,企业随时可能存在关闭的可能,届时哪还有什么偿还能力来归还企业的贷款。

二、跨地区贷款担保的风险

企业正常的贷款,一般采用就地原则,即在企业所在地的基本开户或一般结算户办理。因此,对于那些跨地区申请担保贷款的企业一定要慎重。该类企业要么是在当地银行的贷款额度已经满,无法取得新的融资规模;要么是在当地的经营有问题或是信用有问题。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其主要风险一方面是担保后监管不便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对企业情况了解不够深而带来的风险。因此,担保公司对于这类企业进行考察时,不仅要仔细了解企业的行业状况情况、经营状况、以及企业经营班子的品质状况,更要深入了解其不在当地银行申请的深层次原因,因为当地银行对申请担保企业情况的了解往往比我们更深刻,在得出准确信息的前提下,决定最终是否予以办理。对申请担保贷款的企业,如果不能得以深入的了解,对于这类企业最好不要予以担保,否则,发生逾期、代偿概率比在当地企业要高得多。

三、零散设备抵押的风险

从目前银行直接办理贷款的抵押物来看,均已基本上取消了设备抵押。其主要原因是设备抵押基本上属于动产抵押的范围,不便于控制,也不利于最终的变现(很大程度上是动产抵押的实际变现的价值与市场价值悬殊较大,逾期代偿后的清偿后,可能得到的补偿非常有限)。但是,作为担保公司,因担保对象所面临客户群本身的特殊性(绝大多数情况都是银行不愿意直接予以贷款的企业,企业本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与瑕疵,即“先天性不足”。),客户一般无法提供价值较高的不动产抵押物,难免会出现一些设备用于抵押物的现象。设备是企业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从抵押的目的是作为企业还款保证的角度出发,设备抵押亦不适为一个有效的抵押反担保措施。对于担保公司而言,设备抵押带来的主要风险,很大程度上是零星设备抵押带来的风险,这类设备从处理的角度来看,便于处置;但从管理的角度,不便于管理,很难保证其不被转移、毁损。所以,担保公司在设置反担保措施时,如果是设备抵押,尽量不要使用零星设备予以抵押,而应使用那些成套设备。当然,这所有的一切是建立在该企业经营情况、信用情况良好的基础上,同时用以抵押的设备,要根据其新旧程度、使用状况予以一定的折扣才可,如对高速使用的化工设备抵押打折程度则要更低一些,它们往往2-3年就需要进行大的维修,使用几年后的设备如果仍然以使用的方式存在,对生产企业而言,尚存在一定的价值;如果是公开出售、处置,设备的变现金额往往很低。

四、行政干预的风险

担保公司与其他经营实体一样,经营过程中最担心的不是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因为这两种风险,作为企业尚可以作一定的防御与化减),而是行政干预的风险,尤其是国有担保公司,更是如此。因为,相对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只要公司具体承办人以及经营层主要领导决策者道德上不存在瑕疵,凭着正常的工作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一般情况下,会识别申请担保贷款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即使不能全部识别,也会对已经识别意到的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而不至于,待申请贷款担保企业发生逾期代偿时“血本无归”。而行政干预的风险则可能是无法控制或是很难控制的,因为双方的利益出发点不一样,一方考虑的政治利益,另一方考虑的是经济利益。从目前担保公司发生逾期代偿的情况来看,行政干预产生的风险所占比例相对较大,且涉及的金额一般比较大,造成损失的金额一般也比较大。因此,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如何有效的规避行政干预风险,是其能否得以长期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笔者,以为对于行政风险最好的规避方法就是担保公司尽可能实现股权多元化,公司严格按照“职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最终决定权在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将公司的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点。

五、纯粹信用“互保”担保的风险

“大户联保”贷款机制在一定时期曾为广大金融机构广为推广,但如今采用的金融机构并不是很多。其实,每一种业务品种的创新都有它自身的优点与缺点。“大户联保”最大的缺点是它不符合“投资分散化”的理论,“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样,一旦它所处行业受到国际、国内大气候影响的时候,所有风险便显示出来,且更加明显。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同样也是这个道理。但与金融机构不一样的是,担保机构所选择的客户群远远不如金融机构直接做的客户质量好。因此,对于担保机构初期的业务开展来说,适当的介入一些“大户联保”业务也是可以的。但笔者以为在进行“大户联保”时,应要谨慎,首先应对所有互保户的担保规模承受能力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和发展潜力予以担保总额上的控制;其次,要与所有互保户签订互保协议,并要求其承诺在“互保”期限内,不得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信用关系,后者承诺更重要,这样便于控制所有互保户的整体贷款规模,从而降低担保公司的整体风险。对于那些不信守承诺的客户,要及时将其从“互保”户群中永远清理出去;最后,尽量让所有互保户提供一定价值的资产予以适当抵押,这样一方面对所有互保户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即使最后发生逾期代偿的情况,也可以挽回一定的损失,不至于全部损失。

六、分公司担保贷款的风险

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尽管也是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存在,可以独立作为经济实体从事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由于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并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最终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因此,对于分公司提出担保贷款申请,我们务必注意其行为是否有总公司授权委托,是否有公司授权委托书、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决议书等法律文件。否则,应不予以提供贷款担保。

七、“急急忙忙”办理的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担保公司内部。对有的业务仅凭别人的介绍或自己对企业以往的印象感觉不错,不经过深入的调查,便贸然的同意办理担保贷款。这种担保贷款的风险也是比较大,很容易将担保公司带入诉讼的旋涡。根据我国有关权威机构对我国民营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3-5年。也就是说,这个企业今天发展良好,不代表明天依然不错;如果不能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加强内部管理以及适销对路产品的开发、研制,再好的企业也可能面临着被淘汰的风险。所以,我们担保公司在业务调查时,无论是新业务还是以前经常办理的老的业务,均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地做好业务前期调查、了解工作,且必须遵循着“时间服从于质量”的原则,切不可“急急忙忙”地办理业务,以将风险尽可能的控制在源头。

八、行业风险

对于每一笔担保业务的办理,仅仅考虑到它的当前风险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结合国家的宏观政策以及国际行情等有关情况予以判断。如果国家对于该行业持限制、不鼓励发展的政策,那么该来企业的行业风险将非常高,而且这种风险纯粹受国家的宏观政策影响,无论是生产经营的企业,还是作为担保公司均无法掌控其相关的风险。鉴于此,对于此类行业,担保公司不宜介入;反之,对于那些受国家宏观政策鼓励、支持的企业或那些高新技术产业,则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而这类企业也正是我们担保公司所要积极扶持、参与的对象。

九、无效担保存在的风险

根据《担保法》第37条及其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具体为:

1、国家机关的财产;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但《担保法》第34条第5款(详见上述)、第36条第三款规定除外,其中第36条第三款内容为: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实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7、土地所有权;

8、以法定程序被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9、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土地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10、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前6个月,债务人提供的物保、法院监管的财产。同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单位提供的担保无效: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担保公司为贷款担保而设置反担保措施时必须严格注意上述规定,否则贷款担保的风险很高,而且一旦发生逾期代偿时,自身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十、未足够关注非财务因素的风险

许多初涉入担保公司业务的人员,在对申请担保单位进行业务调查时,往往过分依赖于申请担保单位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账薄的有关数字进行分析。当然,这也是了解一个单位的前提与基础,当然如果我们纯粹依赖它,可能产生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因为会计报表分析的最大局限性是它不能解决会计报表的真实性问题,更何况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有效性本身也是值得怀疑的。不是经常听说一个单位会有几套报表,给税务局的是“诉苦表”、“亏损表”;给银行的是“报喜表”、“盈利表”,给担保公司提供的又是那套呢,我们不得而知。因此,作为担保公司在申请担保单位进行业务调查时,不仅要调查企业的财务报表,对一些涉及非财务因素的东西也要同样予以关注。具体如单位主要负责人诚信情况、经营层的知识水平、年龄结构、对本行业的了解熟悉程度、员工的精神风貌、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实力、诚信情况以及本单位的主要销售客户的实力、诚信情况等,这些对我们全面的了解一个企业的真实情况将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十一、无账或账务严重失真的企业担保的风险

在我国目前经济环境以及纳税环境不是很好的大气候下,无账或账务严重失真的企业还不少,尤其是在民营企业的初级阶段。有的一个企业几套账的现象大有存在,给税务局的是“诉苦账”、“亏损账”;给银行、担保公司的是“盈利账。”而这类企业很多也是担保公司所面临的担保对象之一。笔者以为,对这类企业,在能通过其他非常规的途径对其相关的经营情况得到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如果有足值的抵押物,可以适当的介入一些,但不宜太大;否则,笔者以为,担保公司最好不要介入,这类企业的风险很大,尤其是纳税风险,典型的江苏铁本钢铁有限有限公司的“铁本”事件。曾经是中国民营钢铁行业一面旗帜的江苏铁本钢铁有限有限公司,因为偷税、漏税的事情,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破产了。法人代表也因此锒铛入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信用担保,那还谈什么偿还能力。 十

二、“惯性”办理业务的风险

这里所说的“惯性”办理业务主要是针对担保公司内部管理而言,即对一家企业多年多次申请贷款担保,均由担保公司一个人长期主办,而未进行岗位轮换可能产生的风险。一个人对同样一件事情长期办理,很容易产生一种惯性思维。对个人而言,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积极的方面是对事情本身的熟练程度将可能会更加熟悉;不利的一面是可能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缺少应有的职业谨慎,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未能予以足够的关注,从而给公司造成一定的风险。对单位而言,从内部管理的角度,是不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利于公司的风险有效控制。因此,笔者建议,对有条件的担保公司,应每隔一定时期,对公司业务的承办人予以轮换,以从不同的角度,对申请担保单位的风险进行控制,从而降低担保公司的风险,提高担保公司的担保质量。

十三、成立时间不久的企业的风险

对于刚成立时间不久的企业,由于对产品的市场趋向很难定性,以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不稳定性等因素的影响,故其担保的风险相对较大。对于这类企业,有的尽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设备等用于抵押,担保公司最好也不要介入。如果要介入,最好也要待企业生产经营半年以上,有了相对稳定的销售市场以及可*的现金流之后,再考虑适当的介入,风险相对会低一些。

十四、对经营贸然转向企业的风险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的失败,往往不是经营本身的失败,更多的是管理上、投资上的失败,尤其是新上投资项目的失败,不仅新投资项目陷入大量资金,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周转,而且将自己原来经营不错的行业也拖垮。因此,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对那些贸然转向其他行业的企业应予以特别关注,尤其是对转向与原来经营情况相差比较大的行业。该类企业的风险相对较高,稍不留神,将可能将担保公司拖入诉讼的漩涡中。如果按照该企业目前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已有的贷款规模已经足以满足,那么对于其新申请的贷款规模,即使反担保措施比较充分,担保公司最好也不要介入。其相关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由其自行承担,待其新项目投产稳定经营之后,结合原行业和新投资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予以重新考虑是否提供新的融资担保。

十五、企业发展多年,固定资产未增加企业的风险

正常情况下,一个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除了经营规模、生产能力扩大,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也会呈一定比例的发展。因为,无论是企业的应收账款,还是存货,均是流动资产的范畴,其可控性与固定资产相比,均比较差。所以,相对于这类企业申请贷款担保,如果不能提供一定数量的不动产予以抵押,即使现在的经营规模、形势均比较,对其贷款担保也要慎重,这类企业一旦出现问题,其风险相对较高,很难予以控制。对于,这类企业贷款担保不是不可以做,但贷款担保的规模一定要持有谨慎性的控制。

六、“两头在外”企业担保的风险

所谓“两头在外企业”是指一个企业在本地有企业,在外地同样也有关联企业。企业利用本地企业为融资平台进行融资,所融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外地企业使用,回笼的资金也在外地企业的账务上。对于这类企业的担保风险,担保公司很难予以控制。一旦出现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概率很大。因此,对于这类企业担保,担保公司一定要慎重,对于其外地企业的经营情况也应仅仅作为本地企业融资的参考,而不能作为主要依据予以参考,重点还是以本地的经营规模、现金流量等相关情况作为决定是否予以担保的重要条件。

十七、带有黑道背景的企业担保的风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行业尽管利润可观,但并不是一般人都可以经营的行业,有的往往具有黑道背景的人才可以经营,如回填土、采石场等行业,当然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从担保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这类企业一旦发生逾期、代偿,清偿的难度很大。有时尽管抵押物也很充分,但执行起来非常难,甚至可能出项抵押物经过几轮拍卖,均无法拍卖出去的现象(一般不是抵押物价值卖价高的缘故,多数是因为黑道势力的干预,使得无人敢认购抵押物)。因此,对于这类企业,一般情况下,无论其经营情况及反担保措施如何充分,担保公司最好也不要介入,尽可能的将风险控制在源头,以减少日后的麻烦。

八、“三外”企业担保的风险

所谓“三外”企业担保的风险,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外地人,企业的供货商、销售客户也是外地的企业,这类企业多属于贸易性公司,一般情况下属于其自有的不动产不是很多。因此,对于这类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相对比较高,一旦发生逾期、代偿,进行追偿的难度相对较大,有可能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对于这类企业的贷款担保,担保公司必须要予以慎重。首先应了解其以往贷款的规模、贷款方式信用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的信用以及有无不良嗜好;其次,要了解该企业最近几年整体经营情况,尤其目前经营情况和国家对该类行业的宏观产业政策情况支持情况;同时要尽可能的了解与企业发生额比较大的客户是否是关联企业,如有,应以经过内部抵消后的相关财务数字作为衡量经营业绩、资产质量状况的依据;最后,在反担保措施的设置上应予以夯实,如果是信用担担,应对担保单位的情况予以足够的了解,其究竟有否担保能力;如果是不动产或其他资产抵押,应对资产的价值要进行详细的核实,究竟是否足值,当然介于担保公司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对于相关抵押的资产不一定非要按银行那样进行一定的打折计算,但至少其未经过打折前的原值要与担保贷款规模予以匹配。其实,最终的资产抵押,也并非是一定要处置其资产,只是对贷款人一定的震慑作用,让其感受到违规成本可能要付出的代价究竟是否值得,这才是关键所在。

九、主要利用外部资金经营的风险

作为一个企业的发展肯定离不开外部资金的支持,如金融机构的扶持、民间借贷行为,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如果一个企业的经营绝大多数资金是利用外部资金,尤其是商贸企业,这样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遇到好的行情,赚的钱绝大多数属于借款的企业;反之,则大量的风险为提供资金的融机构、个人和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因此,对于这类企业,担保公司应予以特别关注,究竟对其可以提供多少的担保贷款以及相应的反担保措施设置问题。但一般情况,不宜介入额度较大的贷款担保。 二

十、忽视保后监管的风险

担保公司的工作如同农民种地一样,不仅要将种子种下去,而且要注意以后的施肥、拔草等,才能会有好的收获。因此,对于担保公司而言,事前的调查固然很重要,但事后的跟踪监管更为重要,因为企业的形势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如果我们对已办理不能进行有效的事后跟踪监管,待企业风险已经产生了,再去想补救措施,那就晚啦。因此,笔者以为,任何担保公司都必须把保后监管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事项来抓,要有专人负责,且将每次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时研究对策。

二十一、偏面追求量的风险

众所周知,纯粹以担保业务为主担保公司的收益主要来自于三大块,首先是担保收入,应该是担保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与公司担保业务规模的大小直接挂钩,一般情况下是呈正比例关系,因此,在许多担保公司看来,业务规模的大小似乎成了衡量其经营水平的高低;其次,是存款利息收入,主要与公司的资金量的大小有一定的关系;最后,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一般在收入中比例不是太大,但所需成本不大。担保公司本身固有的属性就是一种高风险行业,所以如果我们不能有效的把握风险,而偏面的追求量的扩大,其实风险是很高的,担保费那种有限的收入是难以支撑高的风险。因此,笔者,以为担保公司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不要偏面的追求量的扩大,而应有效的把握风险,提高担保质量,从而赢得协作银行的认可,扩大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力度、空间,为更好的筛选优质客户做准备。同时利用对担保客户的熟悉情况的便利,适当地做些投资项目,以获取一些高额利润,来稀释担保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从而保证担保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下去。

二十二、由银行直贷改为担保公司担保的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银行转嫁担保公司的风险的方法就是将原来由银行直贷的项目改为由担保公司担保或是将直贷的额度降到抵押物打折后的最低点,从而顺利地将企业的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因此,对于原来银行直贷的客户转为担保公司担保的企业调查一定要更加详细、全面,一方要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行业风险进行充分的了解,另一方面要仔细了解银行之所以不进行直贷的原因,究竟是银行内部管理政策上因素的影响,还是觉得企业贷款有风险而想转嫁风险的因素。当然,最终还是由担保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风险控制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担保。这类公司,一般有比较充实的反担保措施,如果不是行业的整体滑坡或是管理不善等因素的影响,对于担保公司而言,还应算是不错的客户,笔者以为担保公司可以适当地介入,当然量不宜太大,且相应的反担保措施设置必须充分,应有充实的易于表现的抵押物。反之,最好不要介入。

二十三、同一企业办理多笔担保贷款的风险

按担保行业一般操作标准,一个企业担保贷款规模应在贷款企业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左右的经营活动现金为宜。因此,对一个企业贷款担保规模过上述标准的,究竟是采用分期担保,还是集中在少数的几笔,一直是业内人士探讨的焦点。有的人认为分期担保,可以减轻企业的还款压力;有的认为,集中在少数的

一、两笔比较好,这样可以便于担保公司掌握主动权,而不至于贷款企业经营情况不好时,担保公司想压缩担保规模无法予以压缩,担心因为前面的压缩导致下面的几笔贷款无法偿还,从而限于被动状态。对此,笔者比较倾向于后者,从实际工作的经验来看,因为想压缩贷款企业一笔贷款,而导致后面几笔担保贷款规模无法偿还的现象也比较多。其实,对一个企业的担保贷款规模,作为担保公司应以总额控制为宜。对那些担保贷款规模明显超过经营规模的企业,担保公司最好不要介入。因此,笔者以为担保公司对一个企业的担保贷款笔数不宜超过2笔,且总额不宜贷款企业的总体经营规模。

二十四、未充分关注关联方交易存在的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披露》(第36号具体准则)的规定: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子公司、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实际生活中,利用关联企业进行逃避税收,或是提供虚假交易的行为大有存在,尤其那些上市公司。因此,作为担保公司在对一个企业进行担保贷款项目审查时,应特别关注其关联企业的情况,尤其是那些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应编制相关的合并报表,将属于内部交易的相关业务予以抵消,从而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整体资产、负债(尤其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规模情况)、以及经常规模、成果情况,现金流量情况,为最终确定该企业可以提供的担保规模提供有效的证据,进一步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

诚然,担保公司实际所面临的风险远不止这些,这具体应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行业本身情况、普遍的诚信水平以及担保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结合起来进行判断。但我们也相信,只要我们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努力不断探索、研究、总结,不少风险我们还是可以防范、避免的。因此,如何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风险化减到最低点,这是我们所有担保公司努力、追求的目标与方向,也是所有担保公司发展壮大的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财务成本管理》(200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

担保业务岗位职责
《担保业务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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