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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14 08:34:2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会计岗位职责

【导读】企业会计岗位职责应按财务部门岗位分工确定各自工作范围及职责,企业会计岗位职责-财务会计各岗位工作职责。会计岗位主要有固定资产核算、材料物资核算、库存商品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收入利润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等会计岗位。以下是某企业财务会计各岗位工作职责供客户参考。 关注《东成空间那点会计文件资料》为上网时间少的会计朋友而备。我们团队在60多个会计群中收集编著了《会计财务群杂志问答集》电子书 相信对在职的会计同仁有所帮助

会计工作范围较广,会计岗位职责相应较宽且专业化要求较高。会计岗位主要有固定资产核算会计、材料物资核算会计、库存商品核算会计、工资核算会计、成本核算会计、收入利润核算会计、资金核算会计、往来结算会计、总账报表会计、稽核会计等。根据会计岗位职责要求和单位业务量大小,可相应设立十个会计岗位,企业规模小相关职责可合并。会计各岗位工作职责概述如下:

一、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报表的编制;

4、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资金;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二、材料物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审查汇编材料物资的采购资金计划;

3、负责材料物资的明细核算;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材料物资计划成本目录;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物资消耗定额;

6、参与材料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计划《企业会计岗位职责-财务会计各岗位工作职责》。

三、库存商品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核算;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存商品计划成本目录;

3、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库存商品的最低、最高限额;

4、参与库存商品的清查盘点。

四、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监督工资基金的使用;

2、审核发放工资、奖金;

3、负责工资的明细核算;

4、负责工资分配的核算;

5、计提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费用。

五、成本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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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成本核算办法;

2、制定成本费用计划;

3、负责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4、核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5、编制成本费用报表并进行分析;

6、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六、收入、利润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收入、利润计划;

2、办理销售款项结算业务;

3、负责收入和利润的明细核算;

4、负责利润分配的明细核算;

5、编制收入和利润报表;

6、协助有关部门对产成品进行清查盘点。

七、资金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拟定资金管理和核算办法;

2、编制资金收支计划;

3、负责资金调度;

4、负责资金筹集的明细分类核算;

5、负责企业各项投资的明细分类核算。

八、往来结算会计岗位职责

1、建立往来款项结算手续制度;

2、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

3、负责往来款项结算的明细核算。

九、总账报表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总账;

2、负责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3、负责管理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表。

十、稽核会计岗位职责

1、审查财务成本计划;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3、复核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表。关注《东成空间那点会计文件资料》为上网时间少的会计朋友而备。我们团队在60多个会计群中收集编著了《会计财务群杂志问答集》电子书 相信对在职的会计同仁有所帮助

推荐第2篇:浅谈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

浅谈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

2008-11-26 14:1

3摘 要:从近10年的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对国有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会计委派制全面实施的过程中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使会计委派制有效的深入下去,则要通过企业内、外部结构治理和外部监管机制的健全。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作用;问题;思路

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和转换经营机制是这一时代的主旋律,由于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社会监督体系仍不健全,必然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些企事业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预算内、外资金失控,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串通一起贪污国家财产,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但监督机制不健全,尤其是现行会计人员治理体制下单位会计监督难以发展有效作用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改革会计人员治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势在必行。

一、国有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所取得的成绩

90年代初,会计委派制的各种形式开始试点。1992年10月,山西省忻州地区保德县率先成立了会计局,掀开了全国会计委派制的第一页,随后全国各地逐步开展社会委派制的试点工作。从近几年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不仅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规范和加强了国有资产的治理,而且对防治腐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是对会计人员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以前由于会计人员是单位的一员,单位领导干涉会计人员的工作比较严重,而很多会计人员不得不从自身的利益考虑,迎合单位领导的意愿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加强,不再受单位领导的干涉,同时也失去了对单位领导的依附,不得不做好自己的会计基础工作,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否则将受处罚。

2.加强财务治理,增强会计人员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过去,会计人员工作只是做账、记账、结账及提供一些服务性工作,对生产经营中的治理问题漠不关心。实施会计委派制之后,财务人员肩上的责任感明显增强,对单位的资金使用、对生产经营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会计委派制对委派会计的要求就是随时跟踪,定期汇报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对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一制度实行后会计人员不再只是简单汇总统计表了,而是进行实地盘查后,再如实地编制统计报表,从而保证了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每个项目进行事前猜测、预算、计划,期间进行跟踪控制,事后进行分析、评价,这样有利于加强财务治理,提高经济效益。

3.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调动、任免等都由会计治理机构决定,单位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会计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会计治理机构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4.化监督、遏制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会计委派制,从机制、体制上为根治腐败创造了条件。过去单位的开支不管合法与否,只要领导同意,会计人员就得办理,甚至要求会计人员伪造票据报销。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不合格的会计被淘汰,委派会计独立性加强了。有利于单位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遏制和减少了腐败,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二、目前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会计委派制如同一把“双刃剑”,在市场经济无法自我调节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中,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通过对会计人员的统一治理,建立起了以会计监督为核心、政府与市场相互作用的监督约束机制。但从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并不完善,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性不够,会计监督保障力量不足。

国有控股企业的会计委派制特点是:国有控股企业的其中某个部门成为会计派出机构,治理下派的会计人员。在这种操作模式下,下派的会计人员直接上级为产权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经营者则直接由产权单位负责人领导。这种派出模式使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受到质疑,同时内部人治理内部人特点明显,会计监督力度因此大打折扣。

2.企业内部法人结构不合理,会计监督支持力量不足。

现有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一般都由政府任免,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经营者往往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一身,既是董事会决策者,又是经营班子领导人,同时又控制了监事会,权力过于集中,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财务监督的支持力量不足。

3.经营者与委派会计人员责权利失调,影响会计监督力度。

虽然会计法对经营者的权限有很大的约束,实际上经营者对企业资产的使用、处置及分配上有很大的自主权。而对其经营所造成的企业亏损,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问题缺乏法的界定和追溯,相比之下委派会计的权力却渺小得多,他们无法自由地深入企业各个环节,了解企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4.委派会计人员地位和待遇低下,致使其责任心不强,对违反财经纪律、违反《会计法》的行为熟视无睹。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违反自己的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犯罪。

三、解决国有会计委派制存在问题的思路

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会计失真问题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根治这些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会计委派制为解决国有企业的监督问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的问题。若要扬长避短,必须标本根治,通过企业内、外部结构治理和外部监督机制的建立,为有效实行会计全方位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1.外部经营环境治理

建立保障委派会计制有效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用法律形式把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单位和受派单位应尽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与受派单位的关系规定下来,并要注重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和配套性。

2.内部法人结构治理

1)规范董事会建设。在一元化的国有企业内部,董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但董事长、总经理一人兼或经营班子成员多是董事会成员等情况的存在使得企业董事会徒有虚名,因此,必须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引进独立董事制度。

2)加强监督事会建设。改革监事会薪水支付方法,使其不与监督企业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明确界定委派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从制度方面保证下派人员深入企业的各个环节,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从待遇上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激励机制上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从法律责任上划分监督人员的责任与经营者的责任,使责、权、利匹配。

3.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在企业内部,领导要把财会工会放到应有的地位予以重视,要给财会人员充分权力,保障财会工作能够严格、独立地按照财经制度、法规和有关的核算要求高质量地有序运作,要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同时,要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对财会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财会工作质量,防止核算失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4.建立外部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体系是有效的评价手段。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是评价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会计委派人员监督效果的有效评价尺度,通过外部审计为会计委派效果的评价建立一个公平的环境。

5.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和委派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确立

一是国家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是可行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应努力创造条件实施。委派的会计人员脱离原单位的治理,有利于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收支预算。二是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人员的治理以委派“财务总监”的形式为好。财务总监进入企业董事会,代表国家所有者对企业财务履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不属于企业经营班子。这样既避免了与现行法律冲突,又能保证国家对企业的有效监督。三是对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除了《会计法》执法监督外,对其监督应主要体现在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再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自身水平的提高,是现有会计委派制度作用加强的必要条件。只有全面把握现代企业经营、治理知识,会计人员才有可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深度,同时建立会计人才市场,形成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会计人才的良性流动机制。

通过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全面的综合治理后,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度的作用必将进一步提高。

推荐第3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附件1:

增值税报批类优惠项目管理

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报批类优惠项目条件的,应当在政策规定优惠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受理、审批、送达执行各环节规定进行确认。

纳税人办理减免税,应提交书面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并填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原件,税务机关核对后交还纳税人,报送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采用简易征收办法的,只提交《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

一、免征增值税项目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销售粮食和植物油免征增值税 1.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

2.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

①军队用粮: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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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有效期两年,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2)省经信委认定文件复印件;

(3)上述第1至4项产品另需报送的资料:

具有资质的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综合利用资源品质及掺量的抽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第5至6项产品另需报送的资料:

①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验收报告或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②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生产过程中如果排放污水的,提供生产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

二、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100% 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

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5.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6.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发电(热)原料中100%利用上述资源。

7.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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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省经信委认定文件复印件;

(3)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验收报告或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生产过程中如果排放污水的,提供生产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2.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石膏、硫酸、硫酸铵和硫磺。

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6.部分新型墙体材料。

7.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生产原料中蔗渣所占比重不低于70%。

8.以粉煤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25%。

9.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10.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其中瓷绝缘子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占比重不低于30%,煅烧高岭土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占比重不低于90%

11.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弃物、电镀废弃物、废线路板、树脂废弃物、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河底淤泥、废旧电机、报废汽车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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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1)贵州省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软件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软件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需提供省经信委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省经信委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5年)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动漫企业的文件复印件,省级认定机构颁发的《动漫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列表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

(五)安置残疾人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安置残疾人超过25%(含25%),且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报送的资料: ①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复印件; ②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③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复印件; ④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复印件。

不需要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因认定部门向其收取费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单位报送的资料:

①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②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③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

(六)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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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三亚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7〕1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7年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三亚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意见》(琼府〔2004〕5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和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的实际,为加快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市属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市属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我市共26家,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人员情况。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26家市属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职工总人数1060人,其中在职职工704人(在岗218人,下、待岗486人),离退休356人。

(二)资产情况。截至2005年3月31日止,市属26家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帐面资产总额935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828.37万元,占帐面资产总额的62%),负债总额18313.38万元(其中银行债务13336.69万元),帐面资产负债率195%。企业负债状况:100%以上的20家、90~100%的2家、80%以下的2

家。

(三)经营情况。26家市属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中,经营地方储备粮的企业1家(市粮食储备库,属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承担军粮供应工作任务的1家(市军粮供应站,属自

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余24家企业由于2002年我市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不再承担政策性经营业务,这些企业因长期背负旧的粮食管理体制留下的沉重历史包袱,经营设施差,应变能力不强,不同程度出现亏损状况,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及生活费、欠缴社保费等情况比较突出。

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的现有规模、布局和结构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粮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改革思路及基本框架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意见》(琼府〔2004〕5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和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的实际,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如下:

(一)根据“进一步整合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设施中的优质资产,消化历史包袱,改造和重组国有独资的粮食购销企业,使其成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的原则,完成组建三亚市粮食储备库工作,市粮食储备库作为我市承担省、市级粮食储备等政策性经营业务的国有独资的粮食购销企业,将原由三亚市粮油储运公司使用和管理的羊栏库区划归三亚市粮食储备库。市粮食储备库定员18人,人员从现有储备粮管理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根据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保留三亚市军粮供应站为市粮食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职能是负责我市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定员56人。

(三)对市粮油储运公司、市藤桥粮食收储管理所、市羊栏粮食收储管理所、市崖城粮食收储管理所、市粮油军供服务站、市河东粮所、市红旗粮店、市新居粮店、市粮油贸易公司、市粮油总公司、市粮油食品工业公司、市藤桥粮油供应站、市林旺粮油供应站、市田独粮油供应站、市红沙粮油供应站、市荔枝沟粮油供应站、市羊栏粮油供应站、市天涯粮油供应站、市崖城粮油供应站、市保港粮油供应站、市梅山粮油供应站、市高峰粮油供应站、市雅亮粮油供应站、市育才粮油供应站等24家粮食企业,实行关闭,使其退出国有企业行列。以上24家企业职工总人数946人,其中在职648人,离退休298人,截至2005年3月31日止,帐面资产总额7589.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583.69万元,负债总额为16362.07万元。

三、职工分流安置和安置资金的筹措

(一)职工分流主要形式。

1、保留单位和新组建的企业根据定员择优聘用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企业在内部岗位管理上实行聘任制,主管部门对企业领导成员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2、实行关闭处理退出的国有粮食企业,依照省人民政府琼府[2002]72号文件精神,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及生活费、清偿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等欠费后,由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统一标准计发,其标准按职工本人参加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580元,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一次

性发给重大节假日补贴每人5000元。

(二)职工安置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琼府〔2002〕72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把安置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积极促进职工再就业,采取多种形式扶持职工再就业。对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的职工,及时办理失业保险。

(三)规范办理职工安置手续。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妥善安置职工,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审核职工安置的方案,据实做好职工安置各项资金的核销、核发工作。

(四)职工安置经费测算。这次改革列入关闭等形式处理的国有粮食企业24家,职工安置成本测算期限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据初步测算,共需职工安置经费5363.49万元,其中:应补发职工工资221.87万元;补发职工生活费460.34万元;补缴拖欠的社保费1513.90万元;补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10.60万元;应缴退休人员养老基金补偿金1278.06万元、医保基金补偿金669.12万元;应支付拖欠职工的医疗费等13.62万元;与648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871.45万元;一次性发给职工平均每人5000元的历年重大节假日补贴共计324万元。

(五)职工安置资金筹措。

1、批准核销社会保险费2656.73万元(其中:社保费欠缴总额1513.90万元中扣除划入职工养老、医保个人帐户部分及个人缴费部分后可核销额为1244.83万元;核销退休人员养老基金补偿金1278.06万元;核销缴退休人员的医保基金补偿金669.12万元的20%计133.82万元);

2、由市政府安排资金2706.78万元先垫付其余缺口的职工安置费,然后将处置企业资产收回资金归还。

四、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和《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17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规范运作。

(一)资产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9月30日。资产评估按程序规范操作,聘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二)保留企业的资产处置。保留单位的资产通过评估后,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确认和登记。

(三)关闭或以其他形式改革的企业的资产处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变动、注销登记。

(四)为了确保资产处置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规范运作,成立有市国资委、财政、监察、国土、房产、粮食等部门参加的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这次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资产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审批企业资产处置方案。资产处置收入在市财政指定的专户存储,由市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企业资产处置的收入首先用于归还市政府垫付的职工安置经费。

五、配套措施

(一)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资金“打包”、“打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市藤桥粮站、高峰粮站、育才粮站、雅亮粮站、崖城粮站、保港粮站、梅山粮站等7家国有粮食企业的不良债权,以确保顺利进行企业资产的变现。

(二)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或集资入股购买生产经营性资产,职工民主意识较强,愿意出资收购的企业,支持职工入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内部职工集资购买后整体转制的可优惠20%,职工购买资产成立的新企业享受税费减免等有关优惠政策。

(三)企业可用经营性实物资金折抵职工安置费用,也可用非经营性资产安置职工。

(四)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在企业改革成本由市统一筹集,全市粮食企业职工安置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先易后难,条件成熟的先实施。

六、组织领导

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涉及到国有资产评估、处置,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等工作的落实,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改革成本筹措难度大,工作环节多、任务重,市政府成立了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国有粮食企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下进行,以确保改革达到预定目标。

(一)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各组成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落实好本方案实施中的相关工作。

(二)市粮食局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要设立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粮食企业改革的日常事务,办公室内设综合组、职工安置组、资产处置组。

(三)各国有粮食企业都要成立改革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

1、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亚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市粮食局批准;

2、企业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市粮食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查;

3、国有资产的处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政策办理,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恶意逃废债务。国有资产处置方案须经市粮食局审核、市国资委审查后报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4、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改革,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广泛征求职工的建议,要把安置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

5、企业改革实施进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本方案总体上在今年十月底前基本完成。

推荐第5篇: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调研报告

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经历了10年多艰难历程,目前已进入全面扫尾、最后攻坚阶段。但从目前我县粮改的实际情况看,困难和问题不少,特别是当前所面临政策环境压力和资金缺口给人员分流安置带来的压力,已成为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必须要解决的瓶颈障碍,为此,本人会同局人事股的同志,就有关情况对全县22家企业单位的改革人员安置情况进行了为期近一月时间的调研,清理了2000年10月启动改制以来的全部资产及人员置换的资料、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和未安置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向社保、财政等部门咨询和了解有关政策,测算了解决全部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所需成本、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企业现状:

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自2000年正式启动以来,改革前原有的22家企业,现已破产终结1家(原饲料公司),转让出售8家(原粮贸公司、综合经营公司、粮油开发公司、粮油食品厂、粮运车队、油厂、粮油经营服务公司、粮油批发公司),关停并已处置部分资产的9家(岩泊渡、许家坊、溪口、龙潭河、高峰、通津铺、江垭、零溪、零阳镇等农村粮站),合并和改制基本完成3家(大米厂、燕子洞粮库、兴粮建安公司),暂未启动改制1家(云海宾馆)。目前全系统粮食企业,能正常经营运转的只有已改制的燕子洞粮库、兴粮建安公司、军粮供应站和暂未启动改制的云海宾馆4家企业,其余现改制未完成的11家企业自2003年以来均已关停,

1无任何经营收入来源。

2.人员现状:

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原有职工1226人(其中离退休人员265人),截至目前为止,已一次性补偿安置825人(其中退休人员107人),自然减员40人(死亡和调出),现国有粮食企业尚剩未补偿安置职工401人(其中在职273人、离退休128人)。

3.资产现状:

全县原有资产54处,列入处置的资产46处(其中县城8处,乡镇38处),拟保留资产8处(其中县城5处,武陵源1处,乡镇2处),现已处置资产21处(其中县城8处,乡镇13处),现剩拟处置资产25处,全部处于各乡镇。这25处资产由于大都建于

六、七十年代,地处偏僻、年久失修,其商业价值和使用价值都受到影响,总评估价(土地和房产价值)为1515.3万元,按现行市场价预计可取得转让收入1185万元,除去税费预计可取得净收入620万元左右。

4.粮食企业人员安置的补偿依据:

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人员补偿安置的现行标准是依据2000年10月12日慈政办通〔2000〕43号《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慈利县人民政府慈政函〔2005〕8号《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慈利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这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出台经历了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的讨论,它已经决定了粮食系统的改革政策既有别于县委2001年10月8日出台的慈发〔2001〕12号文件规定,也有别于本县其它国有、集体企业的人员安置政策,具有其特殊性。对于粮食系统的改革,保持其

政策的连续性、一贯性是必要的。

5.改革成本测算:

全县粮食企业现未安置补偿的人员所需安置资金(按今年年底全部安置的时间预计)和处理遗留问题共需2665万元,分别是:

〈1〉计发到个人的经济补偿金113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补偿789万元(人平2.89万元),退休人员补偿342万元(人平2.67万元)。

〈2〉补缴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385万元(截止今年8月底欠缴330万元,至今年底应缴费预计55万元)

〈3〉预缴8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自买断工龄之日起至退休年龄止的养老保险费(最高不超过10年)199万元(共107人、人平

1.86万元)。

〈4〉预留退休、离休人员养老金370万元(按财政、粮食、社保三家协商意见,暂按人平2万元预留,已有50人预留,尚有185人未预留)。

〈5〉预留离休人员医疗费和专项经费22万元(共15个企业离休干部,已向县老干局按人平2万元缴纳了4人)。

〈6〉补偿2004年5月24日以前买断工龄、1984年元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工差额补偿计124万元(共190人,人平6500元)。

〈7〉补偿下岗职工下岗期间生活费163万元(共455人,人平3600元)。

〈8〉工伤、无劳动能力者等特殊职工额外补偿69万元(共有工残人员18人,无劳动能力者5人)。

〈9〉预留企业改制期间留守人员基本生活费、工作经费共计10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50万元)。

〈10〉涉军等特殊群体稳定需预留经费102万元(有军转干部29

人,志愿兵和伤残军人17人,

一、二等战功人员5人)。

以上各项经费计算均只考虑到今年年底,人员补偿安置每推迟一年,企业要额外增加人平补偿经费约3200元以上(其中工龄补偿约1200元,养老保险费缴纳约2000元)。

二、当前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

1.改制资金缺口大。

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用于人员补偿安置的资金筹措渠道主要靠变现资产,而本系统现存量资产能够变现的收入仅有约62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包括职工个人欠款65万元,离上述测算的改革成本还存在近2000万元的缺口,而且剩下的这部分资产因地域限制,变现十分困难,即使能变现,除去税费和处理与当地村民普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粮食指标差价补偿、劳动用工补偿等)也所剩无几。所以改制资金筹措的问题是阻碍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

2.遗留问题多。

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现有资产遗留问题,土地都是

六、七十年代建立的国有划拨土地,而且大都与当地村民有粮食供应、用工补偿等方面的协议,因此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不仅费用和补偿额较高,有的资产甚至转让收入还难以支付其税费和当地村民的补偿;而且处理难度大,特别是对当地村民补偿由于缺乏具体的法规政策规定,协调工作十分困难。

二是企业长期处于关停状态,下岗职工的生活费补偿难以落实。由于当前11家未完成改制的企业自2003年银行相继停止贷款以来,企业已基

本处于关停状态,无经营收入,因此下岗职工,包括看摊守店的人员的基本生活费难以保证。

三是已改制和正改制的关停粮食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仍被列为粮食企业自行负担的对象,未纳入政府统一参保的范围;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其抚恤对象的一次性救济费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

四是涉军等特殊群体的安置问题成为粮食行业稳定的一大隐患。全系统粮食企业还有51名属军队转业干部、志愿兵、伤残军人、一二等战功的人员和23名工残、无劳动能力的人员,由于企业处于改制特殊时期,已无法正常履行安置义务,因此这部分人已成为本系统稳定工作的主要问题。

五是各项社保资金欠缴额较大,全系统除正常运转的4家企业外,其余都存在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问题,最长的达6年未缴,一般都超过3年,其中养老保险费至今年8月份欠缴达330万元。企业根本无力建立医疗、失业、计划生育、工伤等其它几项应建立的社会保险。

三、对策建议

1.县政府应充分考虑粮食企业改革既定政策的特殊性和现实困难,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继续给予理解和支持,维护粮食企业改革人员安置政策的稳定性和一贯性:

(1)缓缴失业保险费。为加快粮食企业人员身份置换的进度,尽力减少因改制进度带来的改革成本增加,我们请求对粮食企业处置资产收入优先用于人员身份置换,缓缴失业保险费。

(2)将国有粮食企业退休人员视同2006年12月底已改制的企业,

将退休人员由县政府统一纳入医疗保险,企业处置资产收入不再承担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国有粮食企业人员身份置换的过程中,要实施更加灵活的欠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和养老金预留的操作办法,支持粮食企业加快人员身份置换进度,尽力降低改革成本。即对在职人员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采取“买断一个、补缴一个”的办法,退休人员预留养老金暂按每人2万元标准,采取“补偿安置一个、预留一个”的办法,同时对企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3.最大限度地落实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国有粮食企业处置资产的收入继续给予税费方面的减免优惠,以缓解资金缺口压力,支持粮食企业加快人员身份置换进度。

4.对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的资金缺口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在国有粮食企业能变现资产处置完毕,税费给予优惠后,人员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险费缴纳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我们请求县政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

慈利县粮食局齐晓明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推荐第6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总结

我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围绕国家的粮改政策和有关要求稳步推进,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认真执行省、市、区的粮改工作部署,按照原则上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军粮供应站除外)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我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退出和职工身份转换,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附营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革的进程。在

省、市粮食局的指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局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分析形势,针对粮食企业的实际,采取总体设计、规范运作、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方法,认真把握政策,维护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抓好领导、协调、检查、监督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的配合支持下,克服困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社会稳定为基础,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革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为杠杆,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在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战略性重组,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和布局,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扭亏为盈。附营企业资产整体出售,国有资产退出,系统内平衡调控,职工身份置换,现金安置职工,实行民营化改制。

二、摸清情况,制定改革方案

㈠、摸清企业家底

摸清底子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为确保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首先严格资产认定,对企业涉及的资产、债权、债务,坚持从审计和评估摸清家底入手,摸清两方面的情况。

1、人员构成情况

**区粮食系统有军粮供应站(此次改革不涉及)、收储经营总公司及6户附营企业:食用油脂厂、面粉厂、广告公司、饲料公司、编织袋厂,粮贸公司共8户企业。

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共涉及改革对象532人,其中退休职工259人(含内退50人),应置换身份273人,各企业人员组成情况为:收储公司职工总数:327人,其中退休职工184人(含内退35人),应置换身份143人;油脂厂职工总数:47人,其中退休14人,应置换身份33人;面粉厂职工总数:79人,其中退休职工30人,应置换身份49人;广告公司职工总数:10人,应置换身份10人;饲料公司职工总人数:26人,其中退休3人(含内退1人),应置换身份23人;编织袋厂职工总数:19人,其中退休9人(含内退6人),应置换身份10人,粮贸公司职工总数:24人,其中退休19人(含内退6人),应置换身份5 人。

2、资产及债权债务

7户企业共有资产76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1.5万元,固定资产2165.1万元,其他资产95万元,负债8560.6万元,资产负债率达112%。

(二)制定改革方案。

2003年5月,我局成立了粮食系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在弄清企业家底的基础上,粮改领导小组认真领会上级粮改政策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企施策,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经过充分讨论,反复研究,分别制定《**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改革方案》、《**县塑料编织袋厂改革方案》、《**县食用油脂厂改革方案》、《**县粮贸公司改革方案》、《**县面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改革方案》、《**县广告公司企业改革方案》及《**县饲料公司企业改革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03年4月、12月对收储经营总公司、面粉厂、粮贸公司、编织袋厂、油脂厂等5家企业改制方案给予批复。改革方案中明晰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身份全部终止,明确了收储企业以出让部分国有资产,现金安置职工,清偿债务,创建国有粮食独资公司的形式进行改革。其余4户附营企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现金安置职工,清偿债务的形式进行改革。并根据各企业实际明确职工安置补助标准,收储总公司在职职工每人4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814元安置补偿金,面粉厂、粮贸公司、编织袋厂在职职工每人3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736元安置补偿金,油脂厂在职职工每人3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500元安置补偿金。

(三)认真细致做好改革所需资金的详细测算工作。

为使企业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我局粮改领导小组对改革所需费用进行详细测算,7户企业改革安置资金及其它支出所需资金为1950.8万元。其中:在职职工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人员273人,需安置资金552万元;内部退养职工50人,在内退期间需发放生活费及应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353.9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39.7万元;退休职工209人应一次性缴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费用为559.3万

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140.7万元;应支付107名退休职工未领安家费和建房费73.9万元;应退22名职工现金入股股金21.1万元;支付职工遗属补助费用为23.7万元;应支付改革前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143.7万元;清偿其它债权单位和个人欠款42.8万元。

(四)盘活资产,筹措改革成本,妥善安置职工。

善安置好企业现有职工,是确保社会稳定和粮改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而安置的关键在于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在改革过程中,我局党政领导千方百计筹措安置资金,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筹集资金:

1、清收旧帐。一是清收职工往来借款及经营过程中的赊帐欠款。二是对企业原有债权进行清偿。

2、变现资产。一是企业整体出售,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二是对职工原有宿舍进行产权出让收入;三是对企业现有其他可变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四是盘活资产收入。通过清收旧帐和变现资产筹集改革成本750.5万元。其中:收储经营总公司资产变现收入513.5万元,油脂厂资产收入30万元,编织袋厂资产收入60万元,粮贸公司变现收入22万元;办公楼拆迁补偿款125万元

至2008年10月止,用变现资产安置职工273人,共支付资金750.5万元,其中:支付安置金552万元,支付职工安家费35.6万元,抚恤费16.7万元,一次性支付职工遗属补助23.7万元,补交改革前欠交养老保险金101.4万元、清退职工股金21.1万元。并结合企业实际,对男年满50周岁工龄30年,女年满40周岁工龄20年,再就业困难的64名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办理提前退养手续13人,目前通过清收旧帐和变现资产筹集改革成本750.5万元,尚缺口资金1200.3万元, 。

(五)成立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为更好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成立粮食局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收储经营总公司深化企业改革及附营企业民营化改制后的离退休人员和办理内部退养人员全部进入中心管理,使企业改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内部退养人员管理工作得以继续进行,实现对离退休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落实老同志的“两个待遇”。

三、存在问题

根据我局改革目标和改革所需资金测算,现企业改革资金缺口1200.3万元,资金组成情况如下:

(一)、退休职工209人应一次性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559.3 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124万元,应支付未领取安家费和建房费38.3万元,合计721.6万元;

(二)、内部退养的50名职工在内退期间需发放生活费及应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353.9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39.7万元,合计393.6万元;

(三)、“三项保险”欠费问题。由于各企业没有能力缴纳“三项保险”,到目前为止拖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计85.1万元。致使职工的保险权利得不到保障,终止国有企业身份的职工不能办理个人社保续保手续,患病职工得不到及时治疗。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展粮食经济,搞活流通,使企业轻装上阵,让改革深入彻底地进行,需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由于企业欠费,到目前为止,有80个退休职工未进入医保,这些职工一天比一天老,但医疗保险未交,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致使粮食系统的工作存在不稳定因素,今后的重点就是解决80个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

二、内部退休人员中有一部分按照当时**市的政策,已经达到退休条件,但是退休审批权上划到省上以后,由于省上不承认**市制定的关于粮食系统的特殊工种政策,致使一部分人无法办理退休,增加企业负担,希望市粮食局帮助协调解决。

三、市政府搬迁重建占用饲料公司的土地8.15亩,按照现在的搬迁补偿价格,应补偿饲料公司580万元,望市粮食局帮助协调。

**市**区粮食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推荐第7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市属国有粮食企业财务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会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全市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监管范围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负债以及成本费用进行监管。

第二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

第四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出纳员要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严禁公款私存。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支现金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法人代表审批方可支取。财务负责人定期对出纳抽查盘点库存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本企业领导的监督检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企业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银行结算业务,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银行印鉴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出纳员分开保管。不准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贷款)担保,任何人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不准将企业资金借给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各单位核算统一归集在财务部门,不准各部门另行设置出纳,分散核算。

(四)严禁用公款炒股、炒期货。第五条 应收或预付帐款的管理

(一)企业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二)企业粮食业务要遵循“钱进来、货出去、货进来钱出去”的原则,对合同期内应收款项,应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及时收回,以防坏账的发生。第六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一)以前年度发生的其他应收款要查清原因,企业督促并协助责任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追回。

(二)除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外,不允许有其他应收款发生。第七条 应收补贴款的管理

应收补贴款应专款专用,并及时与财政部门结算。 第八条 存货的管理

(一)企业存货,特别是原粮、产成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二)企业每个季末要对库存商品进行盘存、核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证、账表相符,对盘盈或盘亏库存商品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调整账务。

(三)中央、省、市、县级储备粮油严格按规定专仓、专罐、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质量好、储存安全和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力争不亏损。

第九条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按规定列支。

(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由企业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入帐。

第十条 坏帐损失的管理

企业每年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检查,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或不能支付的应收、应付款项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分清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资产购建的管理

(一)项目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应当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企业自筹的项目经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决定;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报批。

(二)项目招投标。拟建项目经核准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三)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方可结算付款。

(四)盘盈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入帐,其资产名称及重估入帐价值须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五)企业购置汽车(货车、轿车)必须报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批准后,方可购买。亏损企业一律不得购买轿车。

第十二条 企业资产处置的管理

(一)应当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范围:企业整体转让资产、部分出让或转让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盘亏、报损报废固定资产。

(二)审批程序:企业处置国有资产,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向市商务和粮食局提出书面请示(附处置资产明细表),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派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三)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必须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价值在5万元(含5万)以上必须采取公开竞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企业资产收益的管理

企业资产收益必须按时入帐并按相关规定使用。

第四章 负债的管理

(一)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每笔结算支付必须有凭有据。大额资金的运行须上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二)专项应付款:最低收购价、仓房维修费、简易建筑费企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五章 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十四条 制定费用标准。企业要增强节约意识,制定工资、招待费等费用标准,降低费用开支,力争以最小的支出,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 企业所有费用开支必须坚持企业财务部门审核把关,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严把费用开支关,堵塞漏洞。企业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报销费用或变相列支费用。

第十七条 企业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的收入、成本、费用,不准虚列成本、虚报盈亏、隐瞒财产和收益,不做假帐,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十八条 各企业只准设置一套会计核算,严禁搞账外账或设置“小金库”。

第六章 监管方式

第十九条 严格实行《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商务和粮食局对企业财务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市商务和粮食局对市属购销企业组织一次内部审计。

(二)如遇特殊情况,市商务和粮食局随时对企业财务执行情况予以检查。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现金出现短库,由出纳员全额赔偿。其短库金额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应收和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由于失职、渎职行为不能按时收回的,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赔偿损失和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也须采取一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企业财务负责人未按《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进行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批评,发现三(件)次以上(含三次)未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失职责任。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审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

推荐第8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盛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盛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常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盛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相关政策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龋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发展计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体改、工商、税务、农发行、粮食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推荐第9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到2006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06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好范文版权所有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06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相关政策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五、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

推荐第10篇:安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安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步伐,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完成企业改制任务,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衡水市粮食局《关于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以“两增、两减、两分”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实现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和布局,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全面提高粮食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在保证粮食安全、确保军需民食、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流通中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二、目标任务和要求

1、总体目标

安平县粮食系统共有23个直属企业,粮食购销企业18个,非购销企业5个。这些企业的改制工作,总体用45天的时间完成。2004年6月5日完成所有企业的改制,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4年下半年进一步总结完善企业改革工作,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2、改革的内容和形式

(1)为了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改变我县粮食购销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分散的问题,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安平县粮食集团,该集团为一级独立法人,实行企业管理,市场化动作。原粮食局下属23个直属企业全部归粮食集团领导,设立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仓储基建部、网络信息部、业务部、贸易部等中层内设管理机构。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实行集约经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集团总经理兼任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该集团接受粮食局在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方面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在遇到赈灾、军供、平抑市场等特殊时期,国家需紧急调拨粮食这一战略物资时,必须接受粮食局的业务指导。同时粮食局抓好国家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

(2)对纳入集团的原粮局所属购销企业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整合。按照方便收购、有利销售、运转灵活的原则,合理调整企业结构和布局,使独立核算的企业缩减50%。 二是改制。国家、省级粮食储备库等基础设施,仍然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在集团领导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大中型粮库、中心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资本参股;业务量较少的粮食购销企业,采取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租赁承包、民营、拍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3)对非购销企业采取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竞价出售、股份制改造、增资扩股、资产重组、兼并联合、规范破产等形式进行。

(4)依法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在这次企业改制中,除整合后的企业一名法定代表人和会计暂不调整劳动关系外,其余所有企业职工都要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形式,全面完成劳动关系调整。

3、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粮食、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粮食改革的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同心协力,共同推进粮食企业改革。

二是摸清底数。粮食部门要深入粮食企业摸清底数,分析企业现状,抓住主要问题,理清改革思路。

三是制定方案。由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全县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操作步骤、改革资金的筹集渠道和落实措施、职工安置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三、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任务

目前,已对各企业进行了详细摸底,粮食系统职工对改革的政策已有了相当了解,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任务是:

(一)改制的基本形式和要求

1、全县18个粮食购销企业按照独立核算企业缩减50%的要求,保留10个(安平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二粮站、王庄站、子文站、黄城站、何庄站、刘口站、苏村站、油子站、毛庄站),10个保留库站的改制工作,夏征之前全部完成,确保夏征的顺利进行。(2004年5月10日前完成)

2、对取消法人资格的8个库站(购销公司、王宋站、石干站、察罗站、张宅站、东里屯站、一粮站、直属二库)视其实际情况,采取兼并、撤消、租赁、出让等形式进行处理。夏征之前基本完成。(2004年5月10日前完成)

3、五个非购销企业(天禾面粉厂、油脂公司、饲料公司、食品公司、车队),按照股份制、租赁、兼并等形式进行,其中天禾面粉厂进行股份制改造。(2004年5月10日前完成)

4、改制后,安平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和二粮站仍然实行国有独资,其它保留库站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非保留库站和非购销企业视自身情况,采用多种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加大国有资产退出力度,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体系。

(二)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妥善安置职工(2004年5月25日完成)

全县粮食系统共有职工984人(其中购销企业职工852人,非购销企业职工132人)改制完成后,计划保留职工200人(其中购销企业180人,非购销企业20人)。

1、购销企业的职工安置。购销企业职工总人数为852人,其中:保留180人、离退休人员93人、提前离岗人员157人、解除劳动关系422人。

(1)人员待遇。a、离休人员。工资仍按原渠道发放,医药费改制后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承接,每人每年按4500元计算到75周岁,统一剥离,一次性从净资产中划出,交医保经办机构纳入医保范围,直至逝世。b、退休人员。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养老保险机构负责发放;医疗保险费按当地统筹标准计算到70周岁。c、其他五种人员。六十年代精减职工、企业职工遗属、企业改制前的内部退养人员、因工伤残人员、病休人员的各项补助费按现行标准计算到70周岁。d、退养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可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离岗退养期间,按每人每月29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失业保险费按现行标准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医疗保险费计算到70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但工龄满30年的职工,不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按规定逐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离岗退养期间的生活费标准与退养人员相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2)兑现补偿。对购销企业不再留用的人员,都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及时兑现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的标准,按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第八条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对购销企业需要留用的人员,要依法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兑现经济补偿金,但要按解除劳动关系计算其所需的补偿金或安置资金,

由财政列名备案,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待这些职工依法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使用。

(3)改革资金的筹措。通过摸底测算,全县购销企业改制所需资金总额为14287265元(其中: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169546元,提前离岗人员退养费用4182776元、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补偿金9934942元。 )按粮食改革文件精神,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费用,由财政用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60%即8572359元,补助范围是粮食购销企业截止2002年12月31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在册的原固定工和合同制职工。其余40%即5714906元,由企业自筹,企业自筹资金可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a、年前到现在,由于粮食涨价,部分企业销售粮食后已有些存余利润,可做为改制资金。

b、可变卖、出让一些闲置资产(粮食除外),其所得款可做为改制资金。c、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留用职工交纳的保证金也可暂时用于改制资金等等。

2、非购销企业的职工安置。全县非购销企业职工总数为132人,除天禾面粉厂保留20余人外,其余112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身份置换,所需资金2031286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粮食风险基金不负担此部分人员改制所需资金。其资金的筹措可采取出售、嫁接改造、产权转移、规范破产等形式进行。

(三)对现有粮食企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粮食、农发行、审计等部门要在县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限定时间对各粮食企业资产统一封存,进行严格的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此阶段大体用一周左右时间完成。(2004年5月20日完成)

(四)资产评估

全县各粮食企业要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粮食企业的资产评估。(2004年5月30日完成)

(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后,各粮食企业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4年6月5日完成)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县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改革成效,成立安平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安平县委副书记刘永军任组长,县

委常委、组织部长肖兰皋、县政府副县长崔跃东任副组长,全程管理全县粮食企业的改制工作。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粮食局长赵贵轩担任,办公室将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粮改的具体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保证改革中粮食安全,企业职工思想稳定。

(2)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县粮食改革领导小组全程参与每一个企业的改制工作,牵头组建由工作组长、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代表参加的企业改制筹备委员会,全程负责企业的改制工作,维护企业在改制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上下协调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实现企业向新机制转换的平稳过渡。

(3)粮食、财政、审计、农发行、土地、房管、城建等部门在实际改制工作中,要本着稳定、快速、公正、务实的原则在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挂图作战,做好粮改工作,确保2004年6月5日前全面完成粮食改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第11篇:安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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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步伐,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完成企业改制任务,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衡水市粮食局《关于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以“两增、两减、两分”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实现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和布局,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全面提高粮食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在保证粮食安全、确保军需民食、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流通中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二、目标任务和要求

1、总体目标

安平县粮食系统共有23个直属企业,粮食购销企业18个,非购销企业5个。这些企业的改制工作,总体用45天的时间完成。2004年6月5日完成所有企业的改制,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4年下半年进一步总结完善企业改革工作,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2、改革的内容和形式

(1)为了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改变我县粮食购销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分散的问题,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安平县粮食集团,该集团为一级独立法人,实行企业管理,市场化动作。原粮食局下属23个直属企业全部归粮食集团领导,设立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仓储基建部、网络信息部、业务部、贸易部等中层内设管理机构。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实行集约经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集团总经理兼任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该集团接受粮食局在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方面的监督指导。特别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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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赈灾、军供、平抑市场等特殊时期,国家需紧急调拨粮食这一战略物资时,必须接受粮食局的业务指导。同时粮食局抓好国家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

(2)对纳入集团的原粮局所属购销企业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整合。按照方便收购、有利销售、运转灵活的原则,合理调整企业结构和布局,使独立核算的企业缩减50%。 二是改制。国家、省级粮食储备库等基础设施,仍然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在集团领导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大中型粮库、中心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资本参股;业务量较少的粮食购销企业,采取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租赁承包、民营、拍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3)对非购销企业采取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竞价出售、股份制改造、增资扩股、资产重组、兼并联合、规范破产等形式进行。

(4)依法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在这次企业改制中,除整合后的企业一名法定代表人和会计暂不调整劳动关系外,其余所有企业职工都要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形式,全面完成劳动关系调整。

3、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粮食、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粮食改革的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同心协力,共同推进粮食企业改革。

二是摸清底数。粮食部门要深入粮食企业摸清底数,分析企业现状,抓住主要问题,理清改革思路。

三是制定方案。由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全县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操作步骤、改革资金的筹集渠道和落实措施、职工安置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三、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任务

目前,已对各企业进行了详细摸底,粮食系统职工对改革的政策已有了相当了解,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任务是:

(一)改制的基本形式和要求

1、全县18个粮食购销企业按照独立核算企业缩减50%的要求,保留10个(安平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二粮站、王庄站、子文站、黄城站、何庄站、刘口站、苏村--------------------------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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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油子站、毛庄站),10个保留库站的改制工作,夏征之前全部完成,确保夏征的顺利进行。(2004年5月10日前完成)

2、对取消法人资格的8个库站(购销公司、王宋站、石干站、察罗站、张宅站、东里屯站、一粮站、直属二库)视其实际情况,采取兼并、撤消、租赁、出让等形式进行处理。夏征之前基本完成。(2004年5月10日前完成)

3、五个非购销企业(天禾面粉厂、油脂公司、饲料公司、食品公司、车队),按照股份制、租赁、兼并等形式进行,其中天禾面粉厂进行股份制改造。(2004年5月10日前完成)

4、改制后,安平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和二粮站仍然实行国有独资,其它保留库站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非保留库站和非购销企业视自身情况,采用多种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加大国有资产退出力度,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体系。

(二)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妥善安置职工(2004年5月25日完成)

全县粮食系统共有职工984人(其中购销企业职工852人,非购销企业职工132人)改制完成后,计划保留职工200人(其中购销企业180人,非购销企业20人)。

1、购销企业的职工安置。购销企业职工总人数为852人,其中:保留180人、离退休人员93人、提前离岗人员157人、解除劳动关系422人。

(1)人员待遇。a、离休人员。工资仍按原渠道发放,医药费改制后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承接,每人每年按4500元计算到75周岁,统一剥离,一次性从净资产中划出,交医保经办机构纳入医保范围,直至逝世。b、退休人员。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养老保险机构负责发放;医疗保险费按当地统筹标准计算到70周岁。c、其他五种人员。六十年代精减职工、企业职工遗属、企业改制前的内部退养人员、因工伤残人员、病休人员的各项补助费按现行标准计算到70周岁。d、退养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可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离岗退养期间,按每人每月29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失业保险费按现行标准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医疗保险费计算到70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但工龄满30年的职工,不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按规定逐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离岗退养期间的生活费标准与退养人员相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2)兑现补偿。对购销企业不再留用的人员,都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及时兑现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的标准,按劳动部《关于印发--------------------------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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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第八条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对购销企业需要留用的人员,要依法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兑现经济补偿金,但要按解除劳动关系计算其所需的补偿金或安置资金,由财政列名备案,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待这些职工依法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使用。

(3)改革资金的筹措。通过摸底测算,全县购销企业改制所需资金总额为14287265元(其中: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169546元,提前离岗人员退养费用4182776元、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补偿金9934942元。 )按粮食改革文件精神,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费用,由财政用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60%即8572359元,补助范围是粮食购销企业截止2002年12月31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在册的原固定工和合同制职工。其余40%即5714906元,由企业自筹,企业自筹资金可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a、年前到现在,由于粮食涨价,部分企业销售粮食后已有些存余利润,可做为改制资金。

b、可变卖、出让一些闲置资产(粮食除外),其所得款可做为改制资金。

c、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留用职工交纳的保证金也可暂时用于改制资金等等。

2、非购销企业的职工安置。全县非购销企业职工总数为132人,除天禾面粉厂保留20余人外,其余112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身份置换,所需资金2031286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粮食风险基金不负担此部分人员改制所需资金。其资金的筹措可采取出售、嫁接改造、产权转移、规范破产等形式进行。

(三)对现有粮食企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粮食、农发行、审计等部门要在县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限定时间对各粮食企业资产统一封存,进行严格的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此阶段大体用一周左右时间完成。(2004年5月20日完成)

(四)资产评估

全县各粮食企业要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粮食企业的资产评估。(2004年5月30日完成)

(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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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后,各粮食企业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4年6月5日完成)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县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改革成效,成立安平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安平县委副书记刘永军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兰皋、县政府副县长崔跃东任副组长,全程管理全县粮食企业的改制工作。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粮食局长赵贵轩担任,办公室将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粮改的具体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保证改革中粮食安全,企业职工思想稳定。

(2)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县粮食改革领导小组全程参与每一个企业的改制工作,牵头组建由工作组长、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代表参加的企业改制筹备委员会,全程负责企业的改制工作,维护企业在改制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上下协调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实现企业向新机制转换的平稳过渡。

(3)粮食、财政、审计、农发行、土地、房管、城建等部门在实际改制工作中,要本着稳定、快速、公正、务实的原则在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挂图作战,做好粮改工作,确保2004年6月5日前全面完成粮食改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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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粮食保管员岗位职责

粮食保管员岗位职责

1、粮食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仓库大米及稻谷的过秤,验收、入库、码放、保管、盘点、对账等工作;

2、定期检查仓库的温度、湿度等存放环境情况,确保库存稻谷及大米的质量;

3、仓库数据的统计、存档、帐务和数据的输入;

4、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事宜。

2、粮食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意见及物资采购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

4、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5、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堆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6、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

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协助物料主管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7、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出入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和按时上交相关的材料收支存报表,及时准确地登记材料明细分类帐簿。

8、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

3、粮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执行物资管理中与仓库有关的SOP,确保仓库作业顺利进行;

2、负责仓库日常物资的验收、入库、码放、保管、盘点、对账等工作;

3、负责仓库日常物资的拣选、复核、装车及发运工作;

4、负责保持仓内货品和环境的清洁、整齐和卫生工作;

5、负责相关单证的保管与存档;

6、仓库数据的统计、存档、帐务和系统数据的输入;

7、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事宜。

4、粮油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仓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对入库的粮食必须实行《五分开》的管理办法,对已化验、检斤完毕、到货位的粮食,发现水分质量不符,弄虚掺假粮食,立即汇报、停止接收。

三、在烘晒期间,熟练掌握烘干设备的流程规律,配合化验人员把好水分、质量关。

四、对安全粮入库储存的粮食,要认真执行“三检一化”制度,必须达到“一符四无”的工作管理标准。随时准确的掌握粮情变化,发现问题立即主管领导汇报,采取及时、有效的合理防护措施,杜绝坏粮现象,彻底消灭土粮,为科学保粮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认真安排好本品种粮食出库销售工作,与财会部门衔接好,对销售的粮食无财会的收款依据或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开据出门证放行,对发运的粮食及时备好货源,要与调运部门办理好移货手续。

六、严格执行工人作业的定额标准,亲临现场监督指挥,负责各环节作业的检查,抽查作业质量,发现按标准作业,要求不到位的立即做返工处理。

七、及时登记账卡,按要求填好仓单,按期填报各项损耗报单。出入库的粮食及时上报财会部门,定期核对三账,保证账实相符,三帐统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仓储管理的各项工作记录。达到仓储资料管理档案化。

八、保证储粮安全和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增收节支活动,大力挖掘仓储管理中的节支潜力。

九、认真落实执行本岗位责任制,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全心全意地做好本职工作。

5、粮油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仓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对入库的粮油必须实行《五分开》的管理办法,对已化验、检斤完毕、到货位的粮油,发现水分质量不符,弄虚掺假粮油,立即汇报、停止接收。

3、在烘晒期间,熟练掌握烘干设备的流程规律,配合化验人员把好水分、质量关。

4、合理安排粮油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粮油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堆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5、认真安排好本品种粮食出库销售工作,与财会部门衔接好,对销售的粮油无财会的收款依据或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开据出门证放行,对发运的粮油及时备好货源,要与调运部门办理好移货手续。

6、严格执行工人作业的定额标准,亲临现场监督指挥,负责各环节作业的检查,抽查作业质量,发现按标准作业,要求不到位的立即做返工处理。

7、及时登记账卡,按要求填好仓单,按期填报各项损耗报单。出入库的粮食及时上报财会部门,定期核对三账,保证账实相符,三帐统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仓储管理的各项工作记录。达到仓储资料管理档案化。

8、保证储粮安全和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增收节支活动,大力挖掘仓储管理中的节支潜力。

9、负责将粮油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工作。

10、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11、对安全粮油入库储存的粮油,要认真执行“三检一化”制度,必须达到“一符四无”的工作管理标准。随时准确的掌握粮情变化,发现问题立即主管领导汇报,采取及时、有效的合理防护措施,杜绝坏粮现象,彻底消灭土粮,为科学保粮提出合理化建议。

12、认真落实执行本岗位责任制,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全心全意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13篇: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调研报告

一、国有粮食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问题和认识上的误区

对企业的现状认识不清。在基层企业“三老”问题基本解决后,“企业改革已基本结束”、“不需改”、“不想改”的意识和畏难情绪在一些干部职工中仍较为严重,这给基层粮食企业下一步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其实,对现今的绝大多数国有独资、控股粮食企业而言

,改革并不能说已经结束,许多合并、重组的企业购销体制、财务体制改了,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还没有改,或没有实质上改,企业新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改革的目的还没有达到,目标还没有完成。

(二)经营理念差、企业综合经营能力差、管理方法陈旧

1、经营理念差。企业领导人的经营意识还没有市场化、效益化我们的企业领导普遍还习惯于把收购当作任务来完成,重数量轻质量,重数量轻效益;部分企业领导片面认为粮食购销价格紧跟着市场走就是市场化意识,收购时以收得进为订价依据,销售时以销得出为订价依据,而不善于依据市场趋势适时、适价、适量购销。

2、企业综合经营能力差。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不仅改变了粮食市场环境,改变了粮食交易规则,也改变了市场主体间的关系。企业自身的某些先天条件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粮食企业的综合经营能力在八十年代中期较为完备,曾通过附营业务有过一段繁荣,可惜没有保持和发展,近年来经历几次改革之后,粮食企业综合经营能力几乎完全丧失。由于国有粮食加工业全部破产,只有很少一部分企业有粮食加工和食品生产能力,企业在粮食经营上盈利能力低,在一些有民营粮食加工企业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十分困难,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3、管理方法陈旧。一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基层粮食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该享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但政企不分的现象并没有根除;企业的出资人是国家,但在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上,常常是企业越位,出资人不到位;粮食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模糊,管理措施和力度不够,不善于资本运作。二是对企业管理层的管理上,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激励不到位,约束也不到位。对基层职工的全量化考核,造成企业员工与企业的全量化关系,而非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加上粮食经营有量大收购时间集中、散装不易盘存的特点,管理又不到位,极易出现问题。三是国有粮食企业的核算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导致经营成本、管理成本较高,既不能与成熟的现代大型企业竞争,也不能适应与简单、低成本、短平快、少层次的民营、个体经营模式的竞争。

(三)市场空间缩小

粮食流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除了受宏观因素影响外,微观层面上的因素对企业的影口向更具体、更直接。农村粮食消耗增加,商品粮的比例日益减少,粮食企业获得粮食资源相应减少,同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更不用说还有许多不同经济成分的经营主体不断进入粮食流通领域。政策性业务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越来越少,已不足以维持一个企业的正常生存。由此看出,单就粮食购销业务而言,市场空间在缩小。

(四)人才流失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目前的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吸引人才的亮点很少,外面的高素质人才很难青睐这个行业,而许多原企业培养的,正当而立之年,又与企业有一定感情的人才却大量流失,一方面是企业人才缺乏,另一方面是职工下岗失业。因此,留住现有人才,使人才有充分发挥的机会,并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便成了企业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环。

(五)企业文化缺失

一是企业外部形象受损,“国有粮食企业已经垮了”的传言快要变为公众的普遍认知。二是企业现有人员(包括管理层)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普遍缺乏信心。三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无序,且缺乏活力,导致企业工作效率低下。

二、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许多国有粮食企业经历了多次改革,但始终没有触动企业的产权问题,效果并不理想,吃“两个大锅饭”的现象依然没有根除。这些只能说明,思想解放程度不够,一些旧的思想观念仍然有市场,必然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缺乏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市场观念、企业运作机制等方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又永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绝不能一劳永逸。要在不断深化改革过程中保持思想的不断进步,改革才能向深层次推进。

(二)因地制宜、因企施策

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以减代改、以卖代改,而是要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策略。对优势企业,应当在卸下包袱的同时,优先进行资金注入、优化和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对资质比较好,但经营规模比较小,业务单一的企业,可以采取企业职工内部竞买,也可以通过招商引资、联营参股、管理层收购等途径,实现产权分散或

转让,降低国有产权比重,改变企业产权性质和结构,引进和激活企业机制;对资质较差、资产不良、不具备竞争能力的企业,应当全部退出国有资产,实行民营化改造。

(三)体制转变与转换经营机制有机结合

体制与机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企业体制改革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企业实施深层次改革的同时,积极把工作重点放在

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上,达到标本兼治,既有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又有灵活的内部工作系统的运行机制,紧密地把职工与企业利益捆在一起。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调动职工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企业.内在的发展潜力。在体制转变的同时,要积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起新的经营管理机制,并加以不断完善,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的新机制。

(四)资产管理与资本运作有机结合

(1)在县级粮食局下组建一个带有资产管理性质的国有独资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政策性粮食经营,接受政府委托负责国有资产的运营与管理,对独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国有出资人职能,确保债务不悬空,国有资产不流失。(2)对原有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涉及产权制度的撤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新组建公司制企业,建立比较到位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3)明确产权性质,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措施,实行风险抵押、租赁经营或净资产租赁经营。(4)对非产业用途的资产、闲置和对外租赁的资产、残破资产、产权手续不完善的资产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出售、转让、拍卖、变更合同主体等方式理顺产权关系,加强资产管理。

(五)构建企业文化,打牢发展后劲

基层粮食企业构建企业文化的重点,一是重建企业精神,包含两个层面,内核是企业团队精神,外壳是企业社会形象;二是修复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企业与员工应该结为利益共同体,企业的整体素质与利益共同体的是否建立有很密切的关联,它是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三是构建有特色、有效率的企业管理模式,它对企业的经营起着全方位的协调、规范作用,是提高企业内在素质的关键。

第14篇:某小型企业会计岗位职责设计

某小型企业会计岗位职责设计

某小型企业设置会计主管、出纳、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四个岗位(非电算化核算),其会计岗位基本职责内容如下:

1.会计主管岗位基本职责内容和要求

(1)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各项财务与会计制度,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编制本企业的财务成本计划、资金筹措计划,并监督其落实。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企业各项固定资产的投资方案和流动资金定额。

(5)负责企业各种税费的计算和缴纳工作。

(6)负责企业各项财务分析工作。

(7)参加企业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有关经营预测、决策和各部门业绩考评工作。

(8)参与拟定和审核经济合同、协议和其他经济文件。

(9)负责向本企业领导和职代会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10)领导交办的其他与财务、会计有关的管理工作

2.出纳岗位基本职责内容和要求

(1)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办理各种票据的收付业务。

(3)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票据备查簿。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填写支票、本票和汇票,并在会计主管核准后加盖企业印鉴章。

(6)具体办理各种税金的申报和扣缴业务。

(7)其他与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业务。

3.总分类账会计岗位基本职责内容和要求

(1)审核原始凭证。

(2)登记总分类账。

(3)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4)根据各月工资结算表和职工福利费提存率,编制“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分配表”。

(5)根据各月电费结算凭证,按耗电部门、用途和定额耗电量编制“电费分配表”。

(6)定期进行财务成本完成情况的分析。

(7)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总账业务有关的工作。

4.明细分类账岗位基本职责内容和要求

(1)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2)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3)办理各种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的有关结算业务。

(4)根据领料凭证和材料明细记录,按领用部门和用途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

(5)计提每月各类固定资产折旧额,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算分配表”。

(6)根据各项待摊费用明细记录和摊销计划,编制各种待摊费用分配表。

(7)根据各项预提费用的预提计划,编制各种预提费用分配表。

(8)归集和分配各车间的制造费用。

(9)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明细账业务有关的工作

第15篇:赣榆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汇报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汇报

今天,各位领导莅临我县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灌南县粮食局,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按照省局确定的调研提纲,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就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作一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企业改革前基本情况

2001年以前,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共有33个,职工总数2843人,其中:粮食购销企业27个 (26个粮管所,1个储备库)职工总数1757人,仓容总量15.68万吨(其中,建于70年代以前仓容量达6万吨,占仓容总量的38.26%)。非粮食购销企业6个,包括粮食、油脂、饲料、溶剂、食品涉粮加工生产、企业各1个和1个粮食贸易公司,均为国有独资企业。

二、企业改革进展情况

2002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政府一系列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和省、市粮食局一系列工作部署,从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实际出发,因地因企制宜,制订并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不断加大企业改革的推进力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1 (一)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

这项改革始于2002年5月,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全体起立,臵换身份;择优返聘,提高素质,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创新机制,提高效益。具体采取了以下七项改革措施:

1、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实现减员分流。购销企业除去符合内退、工伤、病退政策规定的职工和企业军转干部以外,其余1518名职工通过解除或提前终止职工与企业原来的劳动合同关系这一措施,全部臵换了身份,占改革前职工总数的86.4%。这1518名职工身份臵换以后,按政策规定,给予了一次性经济补偿,办理了失业保险,实行了档案托管,转接了劳动关系,并纳入了我县社会保障体系。

2、调整企业布局结构,实施企业资产内部整合。一是根据我县乡镇改革后新的行政区划,通过撤并,将原来26个粮管所调整重组为18个。2006年又将地处偏僻、规模偏小、失去作用的黑林粮管所并入厉庄粮管所。调整重组后,购销企业总数由原来的27个减少到目前的18个,共减少9个,减少的这9个企业都撤销了工商登记,不再保留原企业牌子,其资产一律并入调整后的企业,国有性质不变,由调整后的企业作为法人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没有空壳企业及资产闲臵、流失情况。二是对购销企业附营资产,采取公开拍卖等办法,予以盘活。变现收入552.2万元,全部用于充实企业改革成本。

3、实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三能”机制。打破企业干部职工原身份界限,从身份臵换人员中,择优返聘224人重新上岗,这224人无论在管理岗位还是非管理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了新型劳动合同,其报酬在严格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由企业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贡献大小及企业效益情况自主确定。由此建立起了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干部能上能下等“三能”新的企业经营机制。

4、实施企业承包经营,转换经营机制。鉴于调整重组后18家购销企业大多规模偏小、资产比较陈旧,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条件尚不成熟等实际情况,我们在反复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从2006年4月份起,对18家购销企业分期分批实施了内部承包经营。在实施企业承包经营中,由县粮食购销公司与承包者签订了规范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等,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5、积极改善企业发展“硬件”,增强企业发展能力。2004年以来,我们根据基层购销企业的现状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采取整合有效资产、退出低劣资产等途径,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改善企业的粮食收储“硬件”。一是积极培育骨干企业。投资700万元,2006-2007年在储备库共新建2万吨高大平房仓,新建两个粮食烘干车间,并配臵了部分现代

3 粮食收储机械,使该库仓容总量增至3.8万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作用发挥更明显。二是加强仓房设施维修。共投资500多万元,加上上级支持的资金,共维修旧仓5万吨,整修水泥晒场、下水道等30多处。三是充实粮食机械设备。投资200万元,购买10台日产烘干和21台地中衡等粮收储设备,配臵到基层所、库,致力于改善企业粮食收储条件。

6、着力解决企业改革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在千方百计筹集费用,保证离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职工遗属等特殊群体政策规定的生活待遇等兑现的同时,鉴于购销企业改革以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交织,职工上访时有发生,稳定压力不断增大等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不等不靠,千方百计筹措费用(如拿出购销企业的经营利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期妥善解决好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主要体现在一是2005年筹集费用300多万元,将259名(当时实际人员数)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同时,为局机关26名行政挂靠人员一次性补缴了自1992年以来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并落实了他们的养老金续缴问题。二是2006年,筹措费用100多万元,将购销企业285返聘,在岗和内退人员共285人全部纳入医保。三是2006-2007年,先后三次提高了企业在岗、内退人员工资(生活费)标准。四是今年年初,为已臵换身份的原购销企业110名大中专毕业

4 生补缴了失业的保险金(原档案在县人事局,暂没移出),使他们按政策规定领取了失业救济金。

7、优化行业内部管理,创新经营方式。一是实行政企分开。1999年6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成立了县粮食购销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担负对基层购销企业粮食购销、储存等业务管理职能,并承担政府赋予的各项政策性业务的组织实施、落实。我们县粮食局作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粮食管理行业指导,以及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职能。局行政人员无一人在粮食购销企业兼任法人代表或其他职务。县粮食局与购销公司之间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企分开。二是积极实行新型管理模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全社会粮食流通主体的一部分,县粮食局一视同仁,对其履行粮食管理、行业指导职责。 购销公司内部管理模式是:对各基层所、库政策性业务实行委托代理制,经营性业务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所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购销公司以承包经营合同为依据,建立了对各所库责任约束、风险控制、绩效挂钩的经营机制。如对各所库资金、资产、财务管理方面,所库粮食收购贷款由购销公司统贷统还,购销公司对各级所、库实行会计委派制,以严格资金、财务、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创新经营方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5 政策措施,做好粮食政策性业务的同时,根据粮食流通发展新形势,在自营粮食活动中,主要采取了即购即销、委托购销、外购内销、内购外销、分购联销、联购分销以及与省内外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挂靠联合购销等经营方式,努力扩大粮食购销总量,提高整体效益。四是建立规范合理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购销企业在岗职工的报酬,在确保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由企业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贡献大小及企业效益情况自主确定。同时规定,企业承包者当年总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当年平均收入的3倍。以保证企业分配的合理性,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挫伤职工工作积极性及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非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情况

截止2001年底,我县国有非粮食购销企业共6家,这6家企业自2002年实施改革以来,其中的5家工业企业有4家实行的是破产退出,1家整体出售。另外1家粮食贸易公司也是整体出售。2006年底,6家企业改革改制全部完毕,除去办理退休、病退、工伤、内退的100名职工以外,其余986名职工全部臵换了身份,并做到了清偿安臵到位,社会保障转接到位,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到位,实现了“全面、彻底、规范、配套”的改革目标。

通过五年来特别是近年来的不断改革,国有粮食企业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为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有力的生机

6 和活力,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

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而言,通过一系列改革,购销企业以其人心思进、阵地不丢、队伍不散、资产不流失、机制更灵活、管理更科学等显著特点,巩固和扩大了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了两个效益的统筹兼顾,同步提高。

一是企业及其经营者内生动力显著提升。“三项制度”的改革,职工最直接、最切身利益问题的逐步解决和企业承包经营的实施,使职工在观念上实现了由过去吃企业“大锅饭”向吃“市场饭、服务饭、辛苦饭”的根本转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显著提高;困扰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职工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决,基本上实现了职工的“零来访”,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形成了人心思进、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在在岗职工总数仅为改革前职工总数12.7%的情况下,实现粮食购销总量连年攀升,如2007年,粮食购销总量达到44万吨,是2001年的5倍,创历史新高。

二是资产质态明显改善。2002年以来,国有资产实现了增值,增值率达160.5%,剔除财务挂账等政第性因素,增值率达120.8%。购销企业仓容总量截止2001年10月份为15.68万吨,2007年底为20.14万吨,总量增加了4.46万吨,且完好率有了一定提升,由2001年的48.2%提高到目前的70%左右。

三是经营绩效显著提高。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0

5、

7 200

6、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51万元、106万元和213万元,2007年较2005年翻了两番,创历史新高。

四是粮食产业化经营在探索中发展。主要是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十购销企业十农户”经营模式。即依托龙头企业加工优势,充分发挥购销企业资金、设施和与农户密切相连等优势,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立足县内,着力推进跨地区(省外)、跨所有制的工商联合,促进了工商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2007年,购销企业仅为省外涉粮加工龙头企业提供原粮就达3万吨。

就粮办工业企业而言,通过一系列改革,依法化解了债务,改变了长期资不抵债、严重亏损的状况,实现了低劣资产的逐步退出和多种经济成份涉粮工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注册登记涉粮加工企业达6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6家,促进了粮食工业经济总量的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改革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体制层面来看,前几年对购销企业实施的一系列改革,尚没涉及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原因是现阶段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条件尚不成熟。一方面作为主产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如果目前搞民营化,在政策性粮食业务还没放开让私营企业去经营的情况下,会产生管理上、体制上的问题,无法保证政策性业务

8 完成。另一方面如果将企业的粮食仓库和能运转的仓储设施等轻易卖掉,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丢掉阵地,“老人”的负担问题也会失去载体。

从机制层面来看,组织结构创新步子还不够大。如以购销企业为基础,通过改制重组,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这也是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下一步改革中需重点加以解决的课题。

(二)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制约因素

从客观及企业层面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购销企业改革成本缺口较大。2002年5月企业改革时,测算共需改革成本3463万元,实际仅筹措到153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984.8万元),按当时标准测算缺口达1926万元,一是应补发给职工工资、生活费829万元;二是应计提的离退休人员统筹、非统筹费516万元;三是应计提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75万元;四是应计提职工遗属补助费100万元;五是应计提内退人员生活费、养老保险金至退休年龄258万元;六是应补足为臵换身份被缴“两金”占用的退休人员保证金148万元。这些改革成本都由企业来逐年承担,到目前企业已承担了五年,企业负担较重。二是企业“老人”问题尚没彻底解决。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但“老人”的负担问题仍较重。目前,企业承担的刚性费用支出除在职人

9 员正常工资、“两金”以外,还包括:一是离休人员(现有42人)医疗统筹费、补助费;二是内退人员(现有76人)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三是企业军转干部(现有30人)工资、养老、医疗保险金;四是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现有102人)生活补助费;五是职工遗属现有30人生活补助费。按现有这五类人员数量及现行支付标准,每年共需费用支出160多万元,而这160万元费用,都需由企业在利润形成前负担,可谓负担沉重,如不及时足额支付,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三是粮食收储矛盾仍比较突出。虽然经过近几年新建和维修,企业仓容状况有了一定改善,规模也达20.14万吨,但现有仓容无论是规模上还是质态上(目前需大修的4万吨,待报废的2000吨)都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做好做大粮食购销业务的需要。

从政策层面来看,主要是98年6月以来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没有完全挂账剥离。2004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省财务挂账审计组清理认定的新增亏损挂账为9121万元,后经省政府可核复财务挂账为3456万元,以及由省粮食局补充核复财务挂帐2542.70万元,共计核复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98年6月以来财务挂帐5998.70万元。由于此次挂帐是以农发行实际贷款为依据来进行的。由于我县购销企业在农发行“老贷款”只有1814万元,所以98年6月以来政策性财务挂帐实际只剥离1814万元,而其余4184.70万元因财务挂帐前已归还了部分在

10 农发行的“老贷款”及因亏损占用职工集资、工资等款项和欠其他单位货款及其他银行贷款而无农发行贷款相对应,致使4184.70万元无法挂帐剥离,导致企业负担沉重。

四、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思路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能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26号),着眼于粮食宏观形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需要和粮食工作服务“两个千家万户”大局,并结合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与发展实际,我们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将着重实施“1234”工程,具体讲:

“1”即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因地制宜,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改革原则。

“2”即突出“二个重点”。一是强势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体制创新。二是培育骨干购销企业,实现企业组织结构创新。

“3”即达到三个目标。一是企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企业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是促进企业轻装上阵;三是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主渠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两个效益”进一步提高,达到“农民卖粮更方便,居民吃粮更安全,政府调控更有

11 力,粮食流通更有序,企业发展更强劲”的改革效果。

“4”即抓好四项改革措施落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对部分粮食购销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同时,围绕上述三个方面,着重抓好四项改革措施落实。一是以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基础,通过改制重组,组建4-5家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适时组建粮食企业集团。二是对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采取整体出售的形式,通过国有净资产变现的途径,推进优质资产向骨干购销企业集中,提高企业集中度和整体效能,做大做强4-5家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骨干购销企业。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依照《公司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运作。四是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创省级、市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工商联合,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发展“贸工农”、“供产销”一体化经营;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元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粮食精深加工,特别是在新办家粮油精深加工和食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上下功夫、求突破,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12 设。

五、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是对企业“老人”遗留问题,建议延续2005年以前政策,给予适当补助,以促进这一问题的彻度解决,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对1998年6月以来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建议制定相应政策,能够使财务挂账如数上划,从企业剥离,彻底解决“老账”问题,促进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对产粮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及维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给予政策上倾斜,特别是对粮食物流中心建设、骨干购销企业组建给予重点扶持。

四是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如保持最高和最低粮食库存量业务,给予贷款利息优惠和适当的费用补贴。

五是对企业改革改制中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臵企业使用划拨土地的收入,除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7]126号规定的优先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臵职工政策以外,建设增加减免相关税费的政策,以促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谢谢各位领导。

第16篇:市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市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市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和(上级市)市也相继召开会议,出台文件,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指示精神和文件要求,市粮食局拟定了

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

一、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一)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流通,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当前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为了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恢复和增加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摘自《××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放开,四建立,二调整,一锁定,一加快”。“三放开”,就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价格,放开粮食市场;“四建立”,就是建立粮食储备体系,建立粮食市场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系,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体系;“二调整”,就是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方向和规模,调整粮食补贴方式;“一锁定”,就是锁定政策性库存和政策性挂帐;“一加快”,就是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

——摘自《××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六)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步骤和要求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实行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八)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实行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改造和重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政府实行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承担中央、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原则上实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为主的产权制度。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组改造和兼并,或租赁、出售、转制。要充分利用和整合企业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运输设施等资源,发展社会化粮食储运体系、粮油精深加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推进粮食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全国逐步形成若干个具有竞争力的国有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在粮食经营和宏观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九)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对企业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

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在内部岗位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激励工资制度;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决定;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改革企业

经营者的收入分配办法,根据业绩考核和贡献确定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和分流人员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扶持国有粮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十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应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应减征或免征三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我市这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把握原则、工作重点和基本步骤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企业完全市场化为目标,按照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价格的总要求,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安置分流富余人员,盘活重组现有资产,激发企业内在活力。

把握的原则:总的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标,以稳定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整个过程体现稳定这根主线,体现发展这个主题,做到稳定、改革、发展三推进。

工作重点:人员的分流安置与资产的盘活重组。

基本步骤:大体分两步走:一步为人员的分流安置;二步为资产的盘活重组。两大步骤各有侧重,不截然分开。

(二)人员的分流安置

分流安置企业人员,既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外地做法,我市人员分流的基本思路是:“人员解聘、适当补偿、按需竞岗、平稳过渡”。

⒈人员解聘。就是凡从事政策性粮油购销业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即处粮管所),××年月日前的在册职工,除三类人员外,其他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关系。三类人员包括:一年已办理内部退岗的。()对男满周岁、女满周岁或男满工龄年、女满工龄年,以及军转干部,可办理内部退岗。如本人愿意,也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三对因公致残被劳动部门认定为—级和因病医疗期未满及妇女产孕期、哺育期内的人员,按有关法规办理。如本人愿意,也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凡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企业协助将其档案转到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管中心托管,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培训、再就业或办理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金。办理解聘和内部退岗手续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根椐各粮所工作进度确定。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⒉适当补偿。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每满一年工龄给予元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龄以劳动部门认定的为准(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年月日)。对内部退岗的职工,由原单位负责缴纳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⒊按需竞岗。根据定购任务取消和企业走向市场化的实际,原有体制下的工作岗位已自动消失,企业应通过开展商业购销和发展多种经营开辟新的工作岗位。在岗位设置上应本着因事设岗、因需建岗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及任职资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择优录用。原企业人员要凭才应聘,竞争上岗。

⒋平稳过渡。为保证人员分流的顺利进行,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做好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个原则。就是职工自愿原则,在向职工充分讲清形势、说明改革目的的基础上,由职工个人写出申请,粮管所研究同意。()分步走。现任所长、党支部书记及会计,作为本单位人员分流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暂时保留其原来的岗位、职务、工资待遇等,待其他人员分流完毕后,再行解除劳动关系。()开辟条渠道筹资。鉴于市财政困难,拿不出钱来补偿企业的实际,职工补偿金应采取条渠道筹集。即企业盈余,清收外欠款,处置闲置资产和土地收入。()落实好项费用。原离休人员的医药费、退职人员的生活费、职工遗属的补助费,内退人员的劳保费,由原企业承担,列支渠道为经营性收入和资产租赁费。()对职工做到个不欠。即不欠工资、不欠风险抵押金、不欠应交的劳保,不欠借的款物,不欠代扣的住房公积金。()搞好个方面的衔接。职工原住的公房,由职工买断或继续租住,与所、站插花的,原则上搬出;职工欠企业款物要限期归还,逾期不归还的,企业可从补偿金中扣留,扣留后仍欠部分,另行偿还;职工在本方案实施前已承包、租赁的粮站、仓库、场地、项目、设施,原则上原合同继续有效,如有争议的,应予废止公开竞标。

(三)转换机制与资产重组

企业人员分流后,必须及时将改革成果体现在制度创新与资产增值上。

⒈清产核资。对人员分流后的资产,企业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所有店、库、房、土地、项目、设施等都要核查核实,按照“已出售的”、“已出租的”、“现留用的”分类,逐项逐件落实明白。对流动资产,要逐笔清理清查,每笔款的来源、去向、用途、状态等都要查对清楚,使企业的盈余、外欠、欠外等债权债务一目了然。要在核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所有资产登记造册,并立账建档,账实相符。清产核资过程中,市局要成立资产监管小组,负责对各企业资产的审计、核查、认定、落实。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原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其出售、租赁、经营、使用均由市局审核批准。

⒉转换机制。按照“立足实际、分类指导、力求搞活”的精神,企业的机制转换可分三种类型实施。()对有多种经营项目的粮所,象木器加工、纸品加工、机器配件加工、铁丝焊丝加工、面粉花生加工、织布、饭店等,实行体制转换,由国有企业性质转成民营有限公司。资产可先租赁后买断,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对无多种经营项目、仅有场地库房的粮所,由所主任牵头,组织

三、五名职工专门从事粮油购销,实行合伙经营。所需库房场地,可先租后买,人员自愿组合。()对一些边远粮站和库点,因其规模小、交通差,可由职工或租或买,实行个体经营。

⒊理顺关系。企业改制后,对“三老”问题,必须做到“三个承接”:即承接“老粮”(代储粮)的兑付。将因种种原因未能兑完的代储粮“尾巴”割净,不使农户利益受损;承担“老人”费用,对离休、退职、遗属、内退人员的费用,企业要承担起来,不能没个着落;承认“老帐”挂帐,对已挂在财政、农发行的“老帐”,企业要承认,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性处理。今后,企业与粮食局的关系,应是业务上接受指导,行为上接受监督,资产上租赁与被租赁,管理者选聘与被选聘。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三、改革的有关纪律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因此,必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大力宣传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做到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

(二)落实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是企业改革和分流人员的主导力量尤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这次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负责本企业改革和分流人员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既保证改革和分流人员平稳进行,又保持生产、经营持续发展。要严格强调“四不准”,即:不准对工作撒手不管;不准对人员放任自流;不准对资产随意处置;不准对帐务弄虚作假。对因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执行八项要求。在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领导干部要遵守以下要求:()同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准阳奉阴违,说做不一。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起表率和带头作用。()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准独断专行,自行其是。()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排除妨碍秉公办事的各种干扰。()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捞取好处。()公道正派用人,按德、能、勤、绩竞岗,不搞任人唯亲和营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突击花钱。()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不脱离群众。

(四)企业领导干部要廉洁经营。企业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在经营活动中直接或变相为自己谋取私利,收取好处费和接收回扣;不准收受有损公平经营的贵重物品或纪念品。在人员分流期间,企业停止购买小轿车,停止装修办公室,吃喝招待一律从简,非生产经营开支要压缩为零。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目前企业的商品、物品和固定资产都属国有资产,要加强对这些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并使其保值增值。对这些资产要建帐立档,定期核对和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并及时搞好维护管理,防止盗窃和人为损坏。对大宗物品和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承包等,必须报经市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处理。对闲置物品和低值易耗品的处置,要参照现行市场行情合理定价,严禁人为低价处理。对已经核销且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物有帐存,不准藏匿。在改革和分流人员之前已经租赁、承包的经营项目和仓储设施等取得的收入,要单独设立账户,作为人员分流所需成本,实行专项管理,不准挪作他用。

(六)强化资金管理。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应付款项,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要实行专人管理,出纳和会计不能混兼。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要做到出有凭,收有据。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手续完备,不得虚报冒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借改革和人员分流之机贪污、私分、截留企业资金,不准挪用、外借、体外循环,损公肥私。要加大外欠款的回收力度。对非生产经营性欠款必须限期归还。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外欠款,应根据所发生的时间、对象、数额及回收的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回收计划,落实责任,实行专人、专案清收。对于回收难度较大,数额较多的外欠款项,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要。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不赖公家一分帐,不欠公家一分钱。对老帐问题,企业要责成专职会计认真搞好承接和妥善保管。

(七)认真做好人的工作。改革是利益关系的重大调节,要本着无情改革、有情操作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阳光分流,不搞暗箱操作。对人员分流的意义、目的、政策、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都要公布说明,以取得广大职工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在企业改革和分流之前按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应全部兑付,交纳的风险金、抵押金、集资款及企业借职工的款项应全部退还给职工。要积极做好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善后工作,尽量为其提供再就业机会。企业新开辟的工作岗位,要优先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择优聘用。对闲置的仓库、场地及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使用。对一时未上岗的职工,企业要积极介绍到劳动部门参加再就业培训,接受劳动部门的再就业分配。

(八)积极抓好当前的生产经营业务。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目的之一,是为了把企业推向市场,激发企业内在活力。要正确处理改革、人员分流与搞好生产经营的关系,在抓好人员分流的同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业务。要紧紧抓住发展这条主线,制定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全面抓好粮油购销和多种经营工作。当前要以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为重点,抓投入,增项目;抓营销,拓市场;抓设备设施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夺取企业改革、人员分流和生产经营的全面丰收。

第17篇:制约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因素不容忽视

制约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因素不容忽视

2010-3-1

1宋健 杨延华

按照“摸清家底、揭露隐患、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近期,平阴县审计局对当地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县储备库)进行了绩效审计。通过审计认为,近几年县储备库狠抓精细化管理,企业经营收入持续增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成绩,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粮食收购方式单一,粮源掌握难度增大

县储备库粮食收购主要采取在本库坐收的方式,2008年企业自营业务收购小麦26920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8%,收购单价上升8%;收购玉米33147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5%,收购单价上升10%,较大程度的影响了企业效益。

通过对我县两个主要产粮乡镇的三个自然村和部分串乡收购商贩进行了随机走访,我们发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近几年粮食市场波动较大,粮食总体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宽松的购销体制使得农民卖粮在时间上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农民观望,惜售,待涨的心态较强。其二,县储备库基层收购网点匮乏,收购环节、流程相对繁琐,考虑到运输、时间等成本,种粮农民大都选择将粮食直接售给粮食串乡商贩,串乡商贩再卖给各乡镇粮食购销企业,而为追求更高利润这些粮食购销企业又大都选择将粮食售向济南或省外,这就压缩了县储备库的粮食收购空间,并间接抬高了收购价格。

二、企业库容偏小,未能实现规模化经营

截至2008年末县储备库粮食实际库存为42522吨,占到总存储能力的94%,企业基本已无有效仓容进行粮食收购,此时正值玉米价格相对较低的集中上市期,而企业粮食收购却处于“有粮无仓”的被动局面。

粮食行业影响因素多,价格起伏大,市场风险高,只有拥有大规模的粮食库存才能应对市场变化、保证企业利润。近几年县储备库虽大力进行粮仓建设和整修,企业的存储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但受资金和场地所限库容量与周边县区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这也成为制约该企业扩大经营、提高利润的最大瓶颈。

三、企业收购成本大,利润率偏低

2008年县储备库共销售小麦、玉米等各类原粮62685吨,实现销售收入10560万元,但销售净利润却只有31万元。原因主要是两个:其一,粮食收购成本大幅增加,近两年来粮食收购成本增幅大致在20%左右。如过去装卸一吨粮需6元,而现在8元以上才能雇到工人,仅雇工费就上涨30%;柴油和汽油价格的大幅上涨直接推动粮食购销企业加工成本和运输成本增加。其二,企业经营以购销原粮为主,利润率偏低。受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等客观因素影响,我国原粮销售利润率一直较低,对此粮食行业内部有“利不过分”说法,以县储备库为例,该单位2008年原粮销售平均每公斤利润只有1分2厘,如果遇到市场波动,甚至会出现购销价格倒挂,出现负利润。

四、企业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流失严重。

粮食市场价格变化快、储存条件高,成本大,要取得较高的企业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和发展,就必须要争取最优的购销价格和最低的储存成本,这就需要企业有健全的奖惩、激励制度来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高效率的参与企业购销和管理过程。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县储备库至今没有一部完整、可行的奖惩、考核制度,职工干多干少,贡献大小在收入上没有太大区别,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失严重,大部分企业除返聘管理人才外,业务人才真正能返聘到的不多。这些人才置换身份后,有的成为粮食经纪人;有的成为粮食加工企业老板,变成国有粮食企业的竞争对手。

针对县储备库存在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将粮食收购工作前移,探索实行订单收购,掌握粮源。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签好种植合同,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并实行收购“二次结算”,既让利于民,又让粮食企业掌握粮源。产前,精选优质、高产粮食品种供应种粮农民,搞好测土配方,并做好宣传工作;产中,提供病虫害防治和田间管理技术指导,选派粮食职工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户,帮助解决种植中的困难和问题,与农民交朋友,消除顾虑,增强种植和种好优质粮食的信心;产后,提供粮食收割和整晒服务,按合同做好粮食收购结算工作。

二、依靠科技兴粮,不断研制开发精加工、深加工产品,提高粮食的使用价值和附加值。一是改变过去收原粮卖原粮的局面,适应市场向收原粮卖原粮与开发精深加工产品转变。以我县优质小麦为原料,开发品牌面粉;二是将谷壳、麦麸等副产品变废为宝,研制开发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如菌种袋等,不断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

三、完善激励机制,实行绩效与奖励挂钩,搞活粮食购销,调动粮食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抓好各级储备粮、政策性粮食业务的管理,细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对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二是拓宽粮食经销渠道,对县外完善信息交易系统,开展电子商务,继续巩固长期建立的购销合作关系,对县内以区域为中心,完善粮食经销网点建设,建立粮食供应服务中心,采取配送、上门服务等有效措施,以优质服务、优质产品重新占领粮食经销市场;三是对开展除政策性粮食经营以外的其它粮食购销业务活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实行绩效与奖励挂钩。对开展外购外销、外购内销、内购外销,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以及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可按实现净利润重奖有功人员。

第18篇: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战略思考(推荐)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战略思考

粮食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古人云:“安民之本,必资于食,安谷则昌,绝谷则危”。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也是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第一大国。“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至关重要的是能否找到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需求的战略途径。

我国粮食生产连续五年获得丰收,粮食的生产形势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个历史阶段。在当前粮食总量阶段性过剩的情况下,粮食企业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压力,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粮食行业正在经历新旧体制转变的过程。粮食企业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关键是要认清新的形势,迎接新的挑战,进行新的探索,开展新的创业。回顾历史,瞻望未来,对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提出战略性的思考。

粮食企业改革是粮改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保证和条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和保证,也是粮食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决定性因素。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首要条件。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流通的主渠道,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粮食收购,掌握必要的粮源,稳定市场供应和市场粮价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就必须进行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

粮食企业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粮食企业只有通过改革,彻底实行政企分开,才能分清粮食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与企业应承担的经营盈亏。这将有利于国有粮食企业面向市场,实行独立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增强市场竞争力。国有粮食企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建立新的用人、分配、保险制度和监督、约束制度,便于粮食企业进行科学管理。

粮食企业改革是适应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

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建立以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微观经济活动,而是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及法律手段调控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从而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粮食企业改革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的粮食调控主要通过粮食部门,以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方式实现对粮食的宏观调控。随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粮食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战略物资”逐步向一般商品过渡,粮食行业由垄断性行业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在新的形势下,粮食宏观控制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表现为政策调控、国家专储调控、进出口平衡、市场自发调控、资本市场调控、农业生产结构调控等多种形式综合并用。

粮食企业改革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较为频繁的国家,年度间的粮食产量波动难以避免,对粮食市场的稳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为加强对粮食生产的保护和稳定粮食市场,我国1990年就着手建立了粮食最低保护价格制度和用于调节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的专项粮食储备制度。1994年又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保持合理的粮食储备,充实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吞吐能力。同时适时适度地利用国际粮食市场,通过进出口贸易,调节国内的粮食供求关系,稳定国内粮食市场需求。中国立足国内解决粮食供需平衡问题,并不排除利用国际资源作为必要补充,起到品种调换、丰欠调剂和区域平衡的作用。当前出现的粮食过剩,是阶段性、结构性、地区性、低消费水平下的过剩。从长远看,由于人口增加,土地减少,生活质量提高,城镇化步伐加快,粮食需求呈上升趋势。

粮食企业改革适应粮食市场价格机制的需要。粮食价格机制正逐步以市场为导向,由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农户和企业。市场价格机制在引导农民种植和粮食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已对部分粮食品种,如红小麦、早籼稻、南方玉米等退出了保护价收购范围。今年,国家对浙江、福建、广东等8个销区省、市进行粮食价格放开试点;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将补贴直接给农户;新开设早籼稻、粳稻、玉米大宗粮食期货交易品种,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功能作用,这意味着国家对粮食宏观政策和调控办法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些政策的出台,对粮食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带来一些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清粮食形势,有效地发挥粮食的资源优势,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近年来,粮食价格一再走低,一斤粮食需补一角多钱才能顺价销售,粮食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而国家和地方财力有限,企业更是不堪重负,从而挫伤了粮食企业积极性。有效需求决定供给,销粮难反映了粮食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形成了“市场失灵”,需要采取“政府干预”。而政府掌握的信息不充分,流通体制不完善,调节措施不得力,又形成了“政府失灵”。粮食如何进行宏观调控,价格机制如何建立,涉及多方利用和诸多深层次问题,只有通过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粮食企业改革是适应粮食市场国际化的需要

中国即将加入WTO,粮食市场将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加快了粮食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入WTO后,由于全面融入世界粮食市场,在中国国内就形成了粮食生产消费和流通的最大市场。就贸易来讲,不是单纯的内贸和外贸,而是形成内外贸相结合,有进有出、进出自由的局面,形成了真正意义的大市场、大流通,粮食市场化步伐将大大加快。

粮食企业改革是适应入世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粮食市场面临极大的挑战和冲击将体现在:第一,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实行关税本额制度。世贸组织以推动贸易自由化为宗旨,强调由市场来决定进口,不能有进口数量限制,对主要粮食品种如小麦、玉米、稻谷、油脂实行关税配额制度。第二,取消任何形式的出口补贴。出口补贴是造成不对称贸易条件一个重要方面,违背公正、公平、透明的自由贸易原则。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强调取消对所有农业产品的出口补贴,这对我国的粮食外贸出口无疑也是一大挑战。第三,最惠国待遇的普遍认同原则。根据世贸组织关于最惠国待遇的规定,同任何一个成员国达成的最优惠条件,同时也扩大到所有成员国。就国际粮食贸易而言,经济发达的国家,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粮食贸易位势差高,竞争渗透力度大,在最惠国待遇中获利更多。第四,强调私营企业的不可或缺性。在中美农业合作协定中规定,配额应国营进出口公司和私营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在大米关税配额中规定私营企业要占一半。这就为私营粮食进出口企业,特别是粮食跨国公司抢占中国

粮食市场铺平了道路,同时也逐渐削弱了我国国有粮食企业垄断地位。第五,低价粮食对国内粮食市场的冲击。据统计,我国粳米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40%,小麦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60%,玉米高于46%,大豆则更高达84.5%。国际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国内粮价

第19篇: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总结讲话稿

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总结讲话稿

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总结讲话稿

同志们:

倍受全市社会各界关注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在省和长春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以及粮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历时四个多月时间,已经全面完成了职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分流等各项工作,迈

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下面,就前段粮改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我讲以下两个方面意见:

一、前期粮改工作的简要总结我市的前期粮改工作从2004年11月15日动员大会正式开始,到2005年3月25日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全部产生基本结束,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省和长春市粮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以后,我市的粮改工作进入了前期准备阶段。首先是层层成立了粮改领导组织,为粮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其次是组建联络指导组,全市抽调了28名副局级以上干部和28名乡局级后备干部组成28个联络指导组,经过短期培训后,深入到基层企业指导粮改工作。第三,起草制定了《A市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A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分流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以及粮改政策解答,为我市粮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第二个阶段是宣传动员阶段。去年11月15日,全市召开了粮改动员大会,标志我市的粮改工作进入了操作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粮改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高度重视和关注粮改工作,亲自坐阵粮库安排部署。由于这些年来各购销企业的经营状况较好,职工的各方面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证,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心理十分严重,对改革有抵触情绪,基本上是不理解、不接受。因此,在粮改动员会以后,各单位都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宣传粮改政策精神,层层发动,广泛动员。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思想发动,使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逐步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也逐步从抵触情绪中转变过来,以正确的认识来理解改革,以积极的心态来对待改革,以自觉的行动来参与改革,从而为粮改的顺利进行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第三个阶段是稳步实施阶段。我们按照既定的方针,严格履行粮改的各项程序,在企业领导班子产生、会计委派、职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分流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认真按照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在上访职工当中,没有一人是因为竞聘上岗不合理而来上访的。这一阶段的工作时间跨度较大,有些工作是在其他阶段结合进行的,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抓了五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强了企业党支部班子建设。根据改革需要,调整了企业党支部班子,对于缺额人选采取全系统公开推荐的方式配齐配强,为企业的改革和稳定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全力抓了稳定工作,加强了企业的“四防”安全工作,确保了粮改期内“不出事故、不失火、不死人”,特别是认真接待职工上访,综合运用思想工作和法律手段,有效地维护了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三是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职工竞聘上岗。四是按政策进行富余人员分流。五是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的方式产生了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今天粮食局已经和法人代表签定了责任书。第四个阶段是政策兑现阶段。职工竞聘上岗结束以后,因为粮改资金严重不足,不能及时到位,我市的粮改工作陷入了停滞状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亲自找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为最终解决粮改成本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粮食、财政的有关领导多次协调省、市粮改办、财政部门,通过大量艰苦不懈的协调和争取,赢得了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使粮改所需资金最终得到了解决。春节前,省里下拨的粮改资金陆续到位。我们立即组织进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分流人员的政策兑现工作。对此,市粮改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粮食、财政、劳动、社保以及金融部门都能从维护改革大局出发,全力搞好配合,加班加点,昼夜奋战,仅用了五天的时间,就基本完成了分流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办理、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和拖欠职工工资的补发工作。截止3月20日,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6,907名在册职工全员解除劳动关系,全部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发放经济补偿金5,860.4万元。其中:春节前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有5620人,占职工总数的81.4%;发放经济补偿金4,450.9万元,占经济补偿金总数的75.9%;发放拖欠职工工资1,532万元,补缴拖欠社保养老保险费2,221万元,占拖欠养老保险费的50%;补缴拖欠社保失业保险455万元,占拖欠失业保险的百分之百;补缴医保中心医疗保险300万元。全市竞聘上岗职工709人,占职工总数的10.3%;安置按政策不予辞退的职工402人,占

职工总数的5.8%,其中:军转干部22人,因工致残人员、伤残军人33人,内部退养人员285人,其它人员62人。全市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基本完成。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之所以能够迈出比较坚实的一步,这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得益于粮食、劳动、财政、公安、信访

、社保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工会等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通力合作;得益于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对粮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总结前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政治保证。粮改伊始,市委、市政府一班人就清醒的认识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虽然是大势所趋,但是要想在短时间去解决已经积累了50多年的历史问题,一次性分流近6,000名企业富余人员,肯定是一场硬仗,要想完成这个硬任务,必须把粮改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粮改工作,每到关键阶段,都有明确的指示和具体要求。粮改期间,市委书记高凤昌同志在中央党校学习,多次打电话询问粮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市长张焕秋同志在家主持工作,在粮改的每个关键环节都要亲自主持召开粮改领导小组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粮改工作。市委副书记冯耀实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荫卓同志,副市长杨国奇同志亲自坐阵,主持粮改日常工作。自11月15日至春节前这段时间,先后召开70多次会议对粮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个步骤都精心策划、精心研究、精心组织。市里五大班子其他领导对粮改工作都非常重视,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粮改进行到职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分流的关键阶段,提供了大量领导力量,深入到基层,每个重点企业都有市级领导包点,他们不辞辛苦,帮助企业研究实施方案、审核竞岗人员资格、耐心细致的做下岗职工的思想工作。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充分发挥粮改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经常深入到辖区粮库,帮助企业解决粮改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我市粮改工作也得到省、市政府、粮食、财政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尤其是长春市李伟副市长、粮食局赵贵军局长、李树华副局长,多次来A市指导粮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粮改资金,破解难题。可以说,正是因为有各级党政领导对粮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做保证,才使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得以顺利的向前推进。

2、粮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确保粮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我市粮改前一阶段工作之所以运行的比较顺畅和平稳,在很大程度上与粮食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参谋助手作用和协调各方狠抓落实分不开的。一是基础性工作准备到位。在这次粮改过程中,粮食部门思路清晰,准备超前,工作细致。为了准确掌握各方面的基础情况,提前组织了“老粮”、“老帐”、“老人”的调查摸底,全市粮食系统从去年3月到5月,分成三个时段,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核实,摸清了库存底数,为粮改锁定库存奠定了基础。7月初,粮食部门又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国有购销企业的“老帐”进行清理核查,摸清了“老帐”的基本情况。“老人”的调查摸底可以说是动手最早。从2002年底以前,就将附营企业职工分流统计到国有购销企业人员之中,不但使这部分职工享受到了与购销企业职工的相同待遇,也为下一步粮食系统附营企业改革减轻了负担。正是由于粮食部门超前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基础性工作,才使得我市的粮改工作在省、市动员部署之后,适时启动实施,争得了工作上的主动权。二是关键环节精心谋划到位。政策的宣传,程序的规范,资金的筹措是这次粮改最为关键的三个环节。为了把粮改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职工和家属,粮食局把我市粮改的一系列配套文件汇编成册,直接下发到所属各个企业,并对职工关注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粮改政策解答》,发到每位职工手中。同时,各基层企业还利用各种形式、各种会议广泛宣传粮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在涉及到职工工龄的认定、竞岗的资格条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补发的工资、拖欠的各项保费等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及时张榜公布,置于广大职工的共同监督之下,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保证粮改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得到了大多数职工群众的认可。改革成本的筹措和落实,是粮改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问题,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粮食部门从研究利用政策入手,数十次反复算帐,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潜力,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为最终解决粮改资金起到了积极作用。总体来说,我们争取到的粮改资金是比较宽裕的,全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全部兑现,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垫付款等所需资金基本可以兑现,可以说,粮食部门在争取粮改资金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同时,粮食部门在粮改运行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上,都能对形势作出比较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及时的向粮改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很好的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三是经常沟通协调到位。粮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仅靠粮食部门一家所能完成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粮食部门作为这次改革的牵头部门,不仅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完成大量基础性筹划和组织工作,同时还能搞好纵向和横向的沟通和协调,一方面是经常与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和邻近市、县保持经常沟通和联系,就粮改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政策问题及时进行协调,以确保能够准确把握粮改的相关政策和信息,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是主动与财政、劳动、社保等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得到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粮食部门的改革主体作用,保证了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3、各部门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有力支持。在粮改的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能站在全局的高度,从维护改革的大局出发,不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每一位参与改革的同志都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家都能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真正做到了一切以改革为重,一切服务于改革,一切服从于改革。劳动局、社会保险局与粮食部门紧密配合。杨佰军和武凤和局长全程参与,日夜兼程、连续作战,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近7000名职工身份的审核认定、欠缴保费的清理核查和并轨试点所需的各种手续。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财政局长肖志华同志多次向长春市财政局、省财政厅沟通,积极作好粮改资金的协调、筹措和落实工作。同时还加强了对粮改资金使用的监管,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特别是在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工资发放过程中,财政、金融和粮食部门,通宵达旦,不辞辛苦,指导和组织企业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在短短的几天里,就完成了70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兑付工作,确保了企业富余人员在春节前能够如期分流。这次粮改除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外,纪检、组织、宣传、人事、工会等部门也都全力配合,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安部门、信访部门全程参与粮改,出人出力,为粮改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4、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A市具体情况运筹谋划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在粮改进程中,我们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以人为本,善待职工”的原则,在严格执行省、市粮改政策一些大的原则前提下,尽量利用政策,争取政策,在上级政策框架允许范围内,结合A市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一是在基层领导班子产生上,我们采取了先建立基层党支部,由党支部领导企业粮改工作,党支部书记代行法人代表职责,待职工竞聘上岗和富余人员分流结束后,由竞聘上岗职工在党支部成员中选举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副职领导的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既减少了矛盾,又保护了一批干部。二是在会计委派上,我们采取了现职会计暂时代行会计职务,在粮改中实际考察,职工竞聘上岗结束后,经竞聘上岗的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的再进行委派。三是在职工身份置换上,按照上级要求要全员解除劳动关系,竞聘上岗的职工也要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济补偿金由企业出欠据,而我们竞聘上岗的职工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直接发给经济补偿金存款折,竞聘上岗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暂由企业保存,待解聘后发放给本人,这样做虽然多支付了一笔改革成本,但是使竞聘上岗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心理上都得到了平衡。四是在补发拖欠职工工资方面,我们采取了粮改前按实际工资支付,粮改后按上级有关规定支付的政策,这样做虽然多增加了一些改革成本,但是我们也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职工利益。此外,在养老保险的补缴接续、医疗费的报销、垫付款的兑付、统筹外补贴的续交等方面,除养老保险以外,其它的款项上级根本都没列入改革成本里来,这些我们都做了安排,近期内陆续都能兑现。

5、突出抓好稳定工作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这次粮改与历次改革相比,问题和矛盾更加突出,全市涉及改革的人数近7000人,有近6000人面临下岗重新择业。下岗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都面临着挑战和考验,这给稳定和信访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给安全工作带来许多隐患。要使粮改稳步向前推进,必须创造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工作中,我们注意抓了以下几点:一是抓防范,确保粮食安全。为了防止购销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粮改之初我们就责承各乡镇的主要领导和派出所的干警,先期进驻粮库,负责粮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及时召开了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对职工队伍稳定、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粮情检查、值班值宿等方面工作进行认真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公安局长刘振华同志亲自召开了派出所长会议,部署任务。由于各乡镇和派出所认真负责,有的干警甚至吃住在粮库,各粮库的领导班子成员也都能够自觉担当改革的主角,认真负责的做好本单位各项基础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排除各种隐患,保证了改革期间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整个粮改富余人员分流阶段真正做到了不失火、不死人、不被盗、不坏粮,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抓难点,妥善处理职工上访问题。自粮改开始以来,由于职工对有关政策不理解、不接受,每天到市政府、粮食局上访的职工陆续不断,一般每天在150人左右,多者达400人以上,持续时间达40多天,在接待上访职工过程中,我们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负之以责”的原则,信访局和粮食局的工作人员采取了礼貌和理智的态度,以极大的耐心回答职工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向他们宣传和解释政策。市委副书记冯耀实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荫卓同志、副市长杨国奇同志都亲自接待上访职工,耐心细致的做上访骨干的思想转化工作。由于我们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大多数上访职工能够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上访的势头逐渐减弱,极大地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的局面。三是抓重点,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在认真接待和处理职工上访问题的同时,帮助有困难的上访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春节前,市政府拿出5万元、粮食局筹措2万元,对100多户下岗的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总的来说,我市的稳定工作基本上做到了苗头发现得早、问题处理得好、矛盾化解得了、事态控制得住,保证了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和在座的各位同志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但是,大家也必须看到,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由于个别单位执行政策有偏差,工作方法简单,思想工作不到位,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给粮改第一阶段收尾工作增加了难度,也给做好稳定工作埋下了一些潜在的隐患。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继续发扬前一阶段面对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一鼓作气,连续作战,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善始善终地完成粮改的各项任务。

二、下步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全面推进,粮食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种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全局,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粮食市场供应稳定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粮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要继续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步伐,对于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当前要抓紧做好富余人员分流的收尾工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尚未最终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要继续采取领导包保的方式,逐一做好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讲清形势、讲明政策、分析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限,使之能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全部彻底、不留尾巴地完成富余人员分流任务;要组织企业与竞聘上岗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确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要妥善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切实做到身份解除一个,关系理顺一个;在做好富余人员分流收尾工作时,要继续高度重视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分析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的稳定。二是要着力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要从改革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入手,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职工全员合同制,工资分配激励制,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做到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新的经营机制,确保企业生存发展有活力、生产经营不亏损、职工生活有保障。三是要超前研究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本着超前思考、积极探索、科学谋划的工作思路,提前搞好企业国有资产的清查和评估工作,为下步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依据。要立足本地的实际,对现有的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尽可能利用企业场地、库房及设施等现有的优势条件,组织对外推介,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推动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国内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向和信息,并适时走出去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探索企业重组及组织结构创新的形式,以便待省里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出台后,及时组织实施。第二,要加快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做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要尽快更新思想观念,转变行政职能。粮食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尽快转变职能,由过去的主要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的粮食经营企业;由过去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一些经营活动改为管理主体的准入和行为规范;由过去的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据《条例》进行法制化管理。把法制手段和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起来。同时,也要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做到指导、协调、服务与监管并重,通过指导、协调和服务来加强监管。二是抓紧组建粮食流通管理的执法机构,实现依法管理。要按照省里的要求,抓紧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加大行业监管的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和质量检验关,认真做好入市收购资格的审核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对所有申报经营粮食的企业审核的标准、程序、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操作过程要公平、公正,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同时,要切实做好对经营者的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市场的安全。三是要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要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统计报表体系,依法将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和以粮食为原料的饲料、工业企业等粮食经营者全部纳入统计范围。要通过粮食流通统计,对纷繁复杂的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分析,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科学、客观和准确,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粮食市场监管工作。粮食部门要与工商、质检、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一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第三,要加强粮食管理搞活粮食经营。加强粮食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是粮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日益深化的新形势下,做好粮食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指导企业做好各类粮食经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库存政策性“老粮”的管理,将政策性“老粮”与企业自营的市场粮严格分开,实行专账、专货位管理,保证库存“老粮”的数量和质量。并按省里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做好“老粮”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对陈化粮的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保证粮食市场安全。二是要搞活粮食经营。目前,正处在备耕阶段,我市农民手中的余粮大约还有50万吨以上等待出售,粮食企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紧紧抓住大连松源公司这样有实力的老客户,采取代收、代烘、代储的形式组织好粮食收购。对于企业当年新收购的粮食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做到库存新粮不积压,生产经营不亏损。三是要全力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粮食安全责任重大,要继续保持粮改期间安全工作的好势头,进一步加大“四防”安全工作的力度,认真抓好安全防火、安全生产以及库存粮食的日常保管工作,要在总结以往安全防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形成安全防火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要从加强职工的培训入手,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必须严格把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要坚持实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生产事故及坏粮事故的发生,保证粮食安全。四是要认真抓好企业的减亏增盈工作。随着粮食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靠政策性补贴生存的日子已经成为历史。目前企业锁定的政策性“老粮”的数量已经十分有限。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转变观念,面向市场,在抓好粮食经营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费用管理,压缩费用,节约开支。此外,要加大对企业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组织力量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排查,落实专人清缴,确保企业债权不悬空。要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改革后的企业在扣除历史性因素后,绝不再发生新的经营性亏损。第四,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粮食加工业。我市是产粮大市,粮食资源得天独厚,但粮食加工业却十分薄弱,不仅数量少、规模小、水平低,而且品种单一,在市场能够叫得响的品牌,几乎没有。因此,我们必须放眼长远,立足粮食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和发展粮食加工业,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一是要努力争取政策扶持。要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利机遇,组织专门力量,从研究政策入手,探讨发展粮办工业的新思路,制定发展粮办工业的指导性意见,努力争取政策上的扶持,为粮办工业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二是要精心规划项目。要充分利用我市目前的玉米、水稻的生产和加工优势,建立新型的粮食加工业。要依托龙家堡米业公司借助国家万亩优质水稻工程,依托松花江、饮马河等流域的良种水稻,突出东北大米的特有品质,精心规划一批米业加工项目,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大米加工业,并尽快形成规模优势。三是要在创名优品牌上下功夫。从推进名牌战略着手,全面提升企业素质和竞争能力,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切入点。没有自己的名优品牌,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就不强。因此,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树立品牌意识,积极指导企业真抓实干,在培育塑造名牌上狠下功夫。要结合企业改革,实现资产重组、资源整合,解决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为培育和发展名牌创造条件。同时,要积极拓宽对外合作渠道,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借助外部力量发展粮油精品项目,力争打造出具有A市特色的粮油名品,逐步扩大规模,提升我市粮办工业的整体水平。同志们,今年是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关键性的一年。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要务,在巩固前段粮改成果的基础上,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由“快走”变“快跑”,最终实现“领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20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产清查调研报告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产清查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眼下,全国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产清查即将全面展开,我市清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超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这次清查要求,结合我市部分县、市(区)自行组织清查的实践,觉得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要认清意义,明确目的。几年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了改革改制,资产增减变化较大,有的债权债务人也发生了变化,为了摸清企业家底,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挤掉“水份”,确保账实相符,有必要进行资财产清查;为了整合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总结经验,改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率和贡献率,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清产核资,接轨新规,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所以,开展财产清查,是企业管理的需要,是发挥资产作用、推进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自身要求。

二、要多方协调,通力合作。首先,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加强领导,组织推动;其次,企业行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把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并负责协调。财产清查,不仅是财会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可明确财会部门牵头,实物管理、经营业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同动作。同时,与外部财政、国资、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关系,争取指导和支持,以利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讲求方法,提高效率。清查组织落实后,对本单位清查工作作一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方法。对于实物资产清查,首先将账存实物资产全部造册,然后组织实物核查组,以实物为主线,将所有实物与清册核对,看哪些相符?哪些有账无实?哪些有实无账?做好详细记录,待研究对应处理。对于结算资产清查,采取面对面或征询函方式全面核对余额,对于征询不相符的、无回音的,要上门核对。在核实基础上,进行分类,对其中已无正常交往或接近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落实清算措施。对于货币资产和其他资产针对性选用方法核查。时间安排上,登记造册、发送征询函在先,外埠对账和内部核查实物分别组织力量实施,外埠对账与落实清算措施结合进行。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有序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明确了目的和意义,就要付之行动,而且要抓紧实施,否则为了应付汇总上报,必然草草了事。同时,这次清查与补贴不相干,无利益驱动,不允许也没必要弄虚作假。做到真正核查,真实反映,实事求是处理。

五、要查改并举,完善管理。在核查过程中,对不相符资产及管理上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疏理,依据规定、管理权限,区别轻重缓急,分别处理。如:账外资产需要及时登记、债权款项需要及时清收、涉及法律时效债权需要办理相应手续、管理环节上的问题特别对可能引起现实不良后果的需要及时纠正。核实以后,按规定要求,认真填表,认真总结,汇总上报。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评价,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充实、调整、完善。

六、要打好基础,接轨新规。通过核查,对于账外资产,要按照规定作价入账;对于损失资产,要查明原因,提供依据,单位集体研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待处理。并根据审批权限,申报核销,经批准核销后,作相应账务处理。通过清理核销,努力实现会计稳健性。同时,在清查过程中,要将粮食库存性质彻底分清,为过渡新增会计科目打好基础。

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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