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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10 08:34:2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职责

1、及时为员工提供常见病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并负责员工突发疾病和突发伤病的抢救和护送工作,确保抢救及时、规范;

2、组织公司员工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认定工作,并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处理工伤和职业病事务,包括工伤和职业病的申报、认定、等级鉴定和理赔工作;

3、做好公司流行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疾病预防意识;

4、接受关于医疗保健的咨询,提出医疗保健的合理化建议,增加从业人员医疗卫生知识;

5、负责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和从业人员职业病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实施,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并根据职业病防治所等相关单位的要求,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员工医疗保健、体检和从业人员职业病检查等相关信息资料;

6、参与编制公司医疗费用等费用预算,审核各项医疗费用票据,合理控制费用,杜绝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7、参加公司的环境卫生检查和稽查活动,对违反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8、参与安全值班工作;

9、负责防暑降温以及冬季防寒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2篇:安全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

安全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参加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安全部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基层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3.参与编制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协助项目部完善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4.做好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项目部安全资料员建立健全的安全资料管理台帐。

5.每天深入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做好各项目安全的检查记录,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温馨提示”(以书面形式)反映安全隐患情况。监督各项目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做到文明施工。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分析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员工手册》等“四大管理工具”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统一标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云南安全部

2013年10月17日

推荐第3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范围:全公司员工。 3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4安全职责 4.1董事长

4.1.1对企业内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全责,是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1.2认真贯彻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1.3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批准发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4.1.4负责配置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种资源。

4.1.5组织制订与健全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机构,配备和企业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相对稳定。

4.1.6经常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1.7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审批。

4.1.8支持下属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健康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到位。

4.1.9认真执行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做到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设施“三同时”。4.2总经理

4.2.1在分管范围内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权力,对总经理负责。4.2.2认真执行和贯彻上级和公司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员制度。

4.2.3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研讨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要求,每半年检查各子公司、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2.4经常深入基层、车间检查指导工作,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组织全公司的综合检查,督促车间(部门)做好隐患整改。

4.2.5审核改善劳动保护的技术措施项目,并组织相应部门加以实施,竣工后组织验收。4.2.6亲自主持重伤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直接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调查并分析、处理。 4.3部室主任

4.3.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总经理负责。

4.3.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并监督各车间技术主任(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规定。

4.3.3对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技改项目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4.3.4在审批各产品的操作规程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内容。

4.3.5在研究、开发、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时,做好安全措施的审核工作,研究可能有关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点。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项目暂缓实施。

4.3.6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工艺技术上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负责。4.4生产部主任

4.4.1在生产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是生产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4.2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4.4.3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组织力量、安排时间完成单位内内的不安全隐患整改。

4.4.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生产能力,防止超负荷运行,并保证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负责大修、中修时的安全措施审核。

4.4.5在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4.4.6在制订经济责任书和考核定额时,必须有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并切实执行。 4.5设备部主任

4.5.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为工程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4.5.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法规、规程和条例,督促车间和部门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4.5.3配合车间和部门制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有关设备检修、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各车间、部门合理安排好检修和隐患整改工作。

4.5.4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设备、电气的检查和检修。4.5.5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4.5.6参加大、中检修的安全措施的制订和审核,并负责落实。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4.5.7对各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订计划安排整改,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期限。

4.5.8负责设备验收的有关安全事宜。

4.5.9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种的资格审查、年审和培训工作。 4.6质检部主任

4.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法规、规程和条例,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安全生产任务。

4.6.2对因检验要用的剧毒试剂和要检验的剧毒物品,指定专人保管、检验,定期检查,不得遗失,注意易燃易爆试剂的的安全使用,严格按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3做好精密仪器和贵重仪器的使用和保管、保养工作。

4.6.4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落实,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7安全部主任

4.7.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4.7.2组织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贯彻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员工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7.3定期检查各部门、车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车间生产第一线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4.7.4组织制订、修订并审核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实施。4.7.5参与技改、扩建、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技术审核,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4.7.6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7.7负责公司内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4.7.8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会,提出安全生产意见,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4.7.9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下令停止生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防止事故发生。4.7.10参加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和试产前安全审核、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4.8环保部部长

4.8.1贯彻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4.8.2负责三废处理过程的安全、职业健康工作。

4.8.3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措施的落实,参与项目“三同时”验收;4.8.4负责环境方面内外部信息的管理和传递。 4.9机电仪

4.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条例,做好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4.9.2负责编制计量器具、仪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9.3负责计量器具、仪表、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确保检修安全。 4.9.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9.5负责部门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10技术部部长

4.10.1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全公司工艺操作规程、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4.10.2在研究、开发、试制新产品、新工艺、采用新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系数,研究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3组织员工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和生产技术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产品试制、采用新设备时,要组织人员学习,使他们掌握操作技术,熟悉生产工艺、设备性能,懂得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4.10.4各产品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要组织安全技术鉴定,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10.5在制订试验方案时,必须提出所有原料的名称、中间产品、付产品和产品的毒性、保护方法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4.10.6在试验前,必须详细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操作法。

4.10.7在试验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方法。

4.10.8在新产品、新工艺移交车间时,要把所有的安全生产资料、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如实交给接受单位。

4.10.9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由于工艺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4.10.10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和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11技措部部长

4.11.1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是技措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4.11.2其他按技术部部长相同。 4.12财务部主任

4.12.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设立专款独立帐目。4.12.2保证和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经费的使用情况。 4.13供销部主任

4.13.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各种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对上述产品质量负责。

4.13.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

4.13.3负责仓库的防火和危险物品、气瓶、有关贮罐、罐车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的回收处理工作。

4.13.4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规则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4.13.5负责搞好车辆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4.13.6负责车辆用油和车库的安全并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运输实行管理。办理准运证和购买证。 4.13.7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办证检审工作,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4.13.8对剧毒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做好化学危险物品保管、押运、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4.13.9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4.13.10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4.14安全员

4.14.1在安全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机关和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安全部负责。

4.14.2组织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贯彻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员工参加的各种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健康安全技术素质。

4.14.3定期检查各子公司、分厂、车间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全例会。每月组织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车间生产第一线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并消除隐患。

4.14.4组织制订、修订并审核各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4.5参与技改、扩建、新建、改建、大中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技术审核,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4.14.6负责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14.7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4.14.8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会,提出安全生产意见,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4.14.9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下令停止生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安全部报告,以防止事故发生。

4.14.10参加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和试产前安全审核、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4.15车间安全员

4.15.1积极宣传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本厂关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4.15.2深入现场检查工艺操作、设备运转、安全装置、防火设施、防护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或处于良好状态。发现违章作业、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登记。遇有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4.15.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4.15.4领导或督促本车间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4.15.5负责做好对新进车间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15.6负责本车间动火安全措施的审查落实工作,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推荐第4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项目经理和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副经理和安全总监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施工范围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第三条

建立以党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

第四条

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第六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是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决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

第七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职业健康例会,主要研究解决项目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关问题。

第八条

小组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决议。

第九条

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是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组织审定并批准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副职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

五、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事故分析或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七、按国家规定设置配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

八、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和职业病危害,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第十条

项目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党和国家职业健康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分管的责任区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三、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领导项目部组织开展劳动职业健康竞赛等活动,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范知识。

四、参加职业健康大检查及重大管理活动。

五、参加有关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书记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总监直接领导安质部的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管业健康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和审查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教育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培训计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保证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如实向项目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八、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

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项目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三、领导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确定考核指标。领导、组织配合队伍施工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认真听取、采纳职业病防治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职业健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六、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

三、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

四、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四条

安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将其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带领部门人员完成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划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健全和完善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修订、审核新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将其列入全项目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四、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技术教育,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办证等,监督检查项目员工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五、组织制订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及时向经理、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安全总监,组织好项目部的安全职业健康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有关部门,并责令隐患单位采取好防范措施。

七、积极参加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之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八、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情况。

九、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十、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以及佩戴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物资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工程项目和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和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和审批各类设备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方案。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四、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规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

五、组织设备和重要部位等专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督促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六条

办公室主任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督促各级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有关职业健康方面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新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审查和劳务合同的签订。及时将已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将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分配到有职业禁忌的岗位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活动。

四、协助安质部门对新入厂人员、调换工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

五、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按时核定、征缴各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申领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审定、印(收)发有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文件。

七、协助协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救和处理。第十七条

工程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

二、下达生产计划时,监督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三、参加编制、汇总技改、维修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督已批准的安措项目经费开支和按时拨款以及正确使用。

四、在布置生产计划及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及通风防尘毒方面的要求,并与生产计划同时督促实施。

五、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

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设备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动作标准。

七、参与进行设计、技术改革或提出技术措施,监督是否符合健康卫生要求,同时提出防尘、防毒措施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中的技术问题,积极提出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革新及建议。

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监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八条

工经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在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计划费用预算的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预算。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三、项目综合经营计划及综合预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纳入其中,并将此费用纳入综合预、决算之内,进行审核。

四、在对各类项目进行决算审核时,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五、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第十九条

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负责监督项目安全资金的管理和落实。落实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所需资金。

三、参加编制、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经费,统筹安排项目各项安全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四、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推荐第5篇: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2011年工作总结

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12月14日)

2011年,我处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在各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结合职能分工,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和申报工作,着力抓好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一是迅速进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接及机构建设。目前我处拥有编制4名,人员已全部到位;12个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中,已有11个区(县级市)明确划入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其中 5个(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设臵了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其余6个(越秀、海珠、番禺、萝岗、南沙、从化)也已经指定了监管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增城市因 “三定方案”未定,尚未进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交接,暂无机构、人员。二是2011年3月1日,召开了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协调会议,明确、细化安全监管、卫生两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有关职责。三是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任成员单位的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四是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制定了《广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范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等做出了详细要求,为促进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控形势的根本好转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为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地方政府对职业卫生的监管工作,起草了《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初稿),目前已被市法制办批准列入2012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二)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进展顺利。为摸清全市生产性企业职业危害现状,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镇街监管一线及早掌握辖区内企业职业危害特点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今年3月中旬,我处制定了《广州市生产性企业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以化工、宝石加工、石英砂加工等为主的22个行业的职业危害普查。5月初,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委办工作安排,在全市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通过普查和申报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治理。自7月份普查申报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政府普查摸底,企业申报备案”的原则,共普查企业3000余家,已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审查备案的企业2000余家,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我市完成申报的企业数量及工作进度便赶上了中山、河源等去年就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地市,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开展1,2-二氯乙烷急性职业中毒防范工作。今年2-3月份,对全市使用或生产1,2-二氯乙烷等有机溶剂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一次职业危害隐患大排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皮具箱包、制鞋等相关企业1550余家,发现职业危害隐患近万条,发出整改指令书100多份,整改后,全市未再有1,2-二氯乙烷职业中毒事故发生。二是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安全监管局等四部门的统一部署,至9月底,全市在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发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49家,接触职业危害员工总人数1.1余万人,排查出职业危害隐患1287处,对29家企业发出警告和限期整改责令书,处以罚款2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家,关停关闭企业9家,并对33家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免费抽检。省四部门联合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开展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今年1月以来,组织各区(县级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石棉制品企业和石英砂生产企业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四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今年7月,组织对市内各类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1年11月15日,全市近3000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1000余处隐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得以排查整改,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未再次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一般及以上的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五是开展高尔夫球具企业职业危害状况摸查工作。今年我市两家高尔夫球具公司先后发生群体性职业性手臂振动病事件,尤其是萝岗区的一家企业,今年新增病例40余人。为减少和防止同类事件的发生,我处于9月份组织在全市开展摸查行动,进一步加大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职业危害整治力度,改善企业职业卫生状况,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四)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效果显著。一是广泛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职业危害防范的良好氛围。联合市人社局制作了职业病防治公益宣传片,在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上滚动播放;联合市卫生局、市职防院编印《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教材》2000套发放给区县和镇街监管人员;与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职业病防治院联合印制2万份职业病防治公益海报免费派送给全市相关企业;联合市人社局,主办广州市第二届职业安全健康展示体验日活动,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及数百家企业,逾1万名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参加体验。二是分级、分期开展职业健康三级培训。三级培训为各区(县级市)分管副局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干部骨干培训、监管人员和街镇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监管员培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健康管理员培训。各类培训目前已举办40余期,培训相关人员近5000人。

(五)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有力查处。一是2010年9月17日,白云区华南北路(中段)过铁路段污水主干管工程发生有害气体急性中毒,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我处起草的《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市政府批复结案,对5个事故有关责任单位、18个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处理。二是今年6月11日,黄埔区广州港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用家具厂二车间打井取水工程发生有害气体急性中毒,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我处起草的《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市政府批复结案,依法处理了3个责任单位,和9名有关责任人。三是认真查处职业危害事件。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区(县级市)若干企业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职业性铅中毒、尘肺病等职业病在诊断时间、所在工厂、工作岗位方面呈现出“三集中”人数多的特征,一些事件甚至有进一步酿成群众性事件形成社会矛盾的苗头,针对这些情况,我处都在第一时间内根据局领导指示进行调查处理,从而有效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当前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危害防控形势极其严峻。从今年全市生产性企业职业危害普查工作的数据上看,我市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预计达5万家以上,接害人员预计过100万,而且高毒物品危害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截至12月初,今年我市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已累计新增职业病例97人,疑似病例106人。由此可见,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重道远,监管使命重于泰山!

(二)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执法工作尚未深入开展。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安全监管部门到去年底才开始接管这项工作,但只有市局和个别区(县级市)局增加了极为有限的编制。人员编制数量不仅远远落后于卫生部门原职业卫生编制数量,还大大落后于东莞等周边城市。超过半数的区(县级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职能还挂靠在监管科或执法分局,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身兼多职,市、区两级职业健康专职监管人员加起来仅有16人,“专人不专”的问题严重,直接导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无人抓起。此外,部分区(县级市)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红伤、轻白伤”的错误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展缓慢,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还未深入开展,执法机制还未形成。

(三)全市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力量仍旧薄弱。我市现有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无论是数量、布局,还是基础条件、技术能力都与广州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市获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共有13家,有些区:如海珠、白云(资质没有续展)、南沙,还没有一家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有待加强。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差距仍然很大,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区(县级市)对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不够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度缓慢。二是普查申报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的信息尚不能完整反映企业职业危害的真实状况。三是宣传培训工作需要加强。一些企业不知道需要进行普查申报、不了解怎样完成普查申报。四是覆盖范围仍旧很小。尽管目前有2000余家企业完成了普查申报,但与我市企业数量相比差距依旧很大。

三、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即将修订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关键之年,而做好明年工作的关键在于夯实职业健康监管的基础。因此,我处在明年的工作中会首先把一些必须的基础性工作做到位,将队伍建设、监督执法、技术支撑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抓好,构建起四位一体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下,有序开展普查申报、建立职业危害监测哨点、建设样板企业等各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和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增配执法监管装备,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挖掘潜质,解决“不会管”的问题;对职能划转和队伍建设较慢的地区尽快理顺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鼓励各区(县级市)安监部门利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有利时机,积极充实业务骨干,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督促各区(县级市),特别是几个还未成立专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的区(县级市),要及时、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创新思路,争取更多的支持来解决“没人管”的问题。

(二)有序推动监督执法机制建设。通过强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分片督查等方式,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三)继续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企业进行普查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和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普查申报的程序。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可靠。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普查申报,对拒不申报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在2012年6月30日前,按时完成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

(四)深化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在2011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木质家具、箱包加工、皮革制鞋、修造船、蓄电池、宝石和石材加工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从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作业场所高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粉尘、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为今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做好准备工作。

(五)开展职业危害哨点建设工作。根据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的要求,在前期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拟建立5个职业危害监测哨点,分别在200家企业中重点监控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有机组分变化、铅、矽尘等职业危害和10000名接害工人的职业健康状况。预计至2012年底,初步建成我市重点职业危害常态化监测哨点网络,并发挥其职业危害监控、预警、防范和职业病防治试点作用。

(六)积极创建样板示范企业。总结、借鉴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木质家具制造样板示范企业的经验,在全市大力推广,逐步在我市的木质家具、皮革箱包、宝石加工、修造船、汽车制造等职业危害严重、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较好的行业选取部分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样板示范企业试点活动。

(七)重点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做好衔接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充实业务骨干,强化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速度,争取及早使我市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八)加快推进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体系建设。一是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法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二是将职业健康培训纳入我市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三级培训,以及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体系建设,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成一个全市培训网络,三个培训中心和十个以上的培训教育基地。

(九)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地方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广州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并根据我市职业危害特点,研究起草有关生产行业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十)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在2011年广州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现状普查基础上,逐步建立市、区两级职业危害数据库,并与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接轨,打造集职业危害普查和申报、“三同时”监管、职业危害事故处理、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日常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信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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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公司员工和劳务工(以下简称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定》(中铁股份安质„2012‟11号)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不断建立和完善自身多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自控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第三条

公司公布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是考核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 各子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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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管理,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检查所要求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并将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卫生处。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第八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及原辅材料、产品名称等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一)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温、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劳动者定期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

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离岗后仍有可能产生慢性迟发性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安排离岗后医学随访。

第十四条 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劳动者急性健康损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应当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当妥善安置;

(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建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一)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

5、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

第二十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申请后,应当及时和用人单位协商,做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安排,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其中包括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对发现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还应当给劳动者个人出具检查报告书,并明确载明检查结果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体检结果报告和总结报告,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要列出名单,一并交用人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报告时,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长沟煤矿

二O一O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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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管理,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 卫生部制定并颁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及用人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该规范要求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但不得作为劳动用工的就业标准。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检查所要求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诉程序,处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的争议。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并将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报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及原辅材料、产品名称等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温、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离岗后仍有可能产生慢性迟发性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安排离岗后医学随访。

第十七条 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劳动者急性健康损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应当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当妥善安置;

(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三)职业病报告卡;

(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

(五)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六)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二十一条 卫生监督机构、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

第三章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

第二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主检医师及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应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请从事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四)与拟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等资料;

(五)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文件;

(六)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五条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主检医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熟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三)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健康影响;

(四)取得相应的职业病诊断资格。

第二十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9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对批准的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限为4年。 第二十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根据健康监护资料,对作业环境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四)对符合职业病诊断标准的劳动者按照程序进行职业病诊断;

(五)根据有关规定,填写《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第二十八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申请后,应当及时和用人单位协商,做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安排,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九条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其中包括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对发现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还应当给劳动者个人出具检查报告书,并明确载明检查结果和建议。

第三十一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体检结果报告和总结报告,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要列出名单,一并交用人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报告时,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

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 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第三十二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资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或未落实的、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的、未组织应该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的、或者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健康损害后果的,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四)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第三十五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没有完整档案记录的,对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三十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 不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

日起施行。2002年3月28日发布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推荐第9篇: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① 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② 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③ 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① 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② 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①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②节日(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③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④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大连友联船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推荐第10篇: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体检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按照《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制度》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主检医师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审核;

2、体检结束后,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做出体检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 在检验报告单上签名;

3、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4、组织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记录讨论结果;

5、负责出具各类职业健康体检的结论和处理意见,体检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作好各类体检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职业健康咨询,体检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三、体检报告质量审核人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

2、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3、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上签全名;

4、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四、健康检查受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体检单位联系,约定体检时间;

2、组织、实施体检;

3、协调受检单位(人员)的具体要求;

4、协调临床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

5、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综合评价和分析工作;

6、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县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7、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8、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9、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健康检查资料分析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主检医师对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阳性结果和 职业健康状况做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2、填写复查通知和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六、特检室工作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心电图、B超、肺功能的检查;

2、熟悉仪器性能,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操作人员指导受检者按 要求配合好测试工作,告诉其除去身上可能影响检查结果的物品。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及时与临床医师 取得联系;

3、及时、准确报告心电图、B超、肺功能检查结果并详细登记,报告签全名。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 列出阳性结果,报职业卫生科;

4、心电图、B超、肺功能等仪器由专人保管,注意安全,每次操作完成后清洁、消毒仪器,仪器定期 保养、维护,并做好使用登记及维护记录;

5、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仪器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方能外借;

6、保持科室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日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 (1h/次),每日开窗通风2次;

7、坚守工作岗位,主动热情,工作不推诿,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七、内科检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内科检查及问诊;

2、掌握内科知识和检查技术,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详细询问既往史、症状。阳性症状用“+” 表示,阴性症状用“–”表示,并签全名。进行一般项目和内科项目的检查,将结果填写在《职业健 康检查表》中的相应检查栏内,并签全名;

3、体检医师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认真仔细体检,严防漏诊、误诊及缺项。对疑难病例进行分析,必要时 请其他科室进行会诊;

4、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列出阳性结果,尽快报职业卫生科;

5、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合理安排、有序开展内科体检工作;

6、遵守文明服务公约,态度和蔼,举止端庄,认真做好内科各项检查工作;

7、保持体检室清洁,提供良好体检环境,定期消毒。

八、外科/皮肤检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外科、皮肤科的检查;

2、掌握外科、皮肤科相关知识和检查技术,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仔细询问既往病史,进行外 科、皮肤科相关项目的检查,将结果填写在《职业健康检查表》中相应检查栏内,并签全名;

3、体检医师要严格按外科和皮肤科体检操作规程逐项检查,操作全面仔细,动作轻柔。对疑难病例进 行分析,必要时请其他科室进行会诊;

4、对患有传染性皮肤病者体检后,体验医师及时更换体检用品和清洗消毒双手;

5、男医师给女性体检者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6、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列出阳性结果,尽快报职业卫生科;

7、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热情接待体检者,耐心解答问题;

8、保持体检室清洁,提供良好体检环境,定期消毒。

九、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的质量管理工作;

2、制定和修改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3、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隐患;

4、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协助科主任组织分析讨论,减少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档案室职责:

1、负责督促、指导和协助健康监护资料的收集、整理;

2、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汇总材料的管理;

3、做好各类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4、做好各类资料的登记工作;

5、做好各类资料的借阅工作;

6、做好各类资料的管理和清洁工作。

第11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管理员岗位职责

对管理处经理负责,协助完成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的目标任务。负责管理处财产用品等的保管和批发,收缴各种款项,负责收集信息。

一、每日工作

1、热情接待业主,把业主的要求和报修项目做好登记,迅速作出安排,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以免遗漏,造成工作被动。小修要求立即解决,大修三天之内应该解决,如无法解决,需向上级汇报,并向业主及时作出解释。

2、根据业主的要求,尽量为业主提供便民服务。

3、做好管理处各种财产、用品、工具、领用材料的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

4、熟悉各类费用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准确无误地做好现金收缴工作,及时登帐,日结日清。

5、负责各类证件的办理登记工作(如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等)。

6、对业主的求诉或投诉如无法处理,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并做好处理记录。

7、收集整理来文、报告、通知、业主档案、收费存根、装修申请表、水电费交款等文书资料,分门别类归档保存。

8、对所管辖区每天至少巡视两次,要对装修户的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用电范围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小区道路、绿化、楼宇内外环境卫生要勤检查,以及对清洁工的精神面貌,行为规范等进行管理。发现违约、违章和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

9、完成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每周工作

1、参加管理处办公例会,回报上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计划及急需协调的事项。

2、对小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并作好记录,及时进行整改。

三、每周工作

1、参加由管理处组织的全面检查,负责解决本职范围内的问题。

2、统计水、电、煤气表读数,计算管理费,发出收费通知,并按时收缴。

3、每月25日前提交管理处购物计划。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二、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三、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四、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并妥善保管。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薄。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药水消除字迹,而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线注销(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六、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篡改会计报表数字。

七、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八、协助管理处完成其它日常工作。

管理处出纳员职责

一、负责管理服务费银行托收,管理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账,结算工作。

二、熟悉辖区内的单元户和面积,以及管理费等收费标准计算方法。收缴各种管理收费并开具收据,做好收费统计,核算。

三、负责于每月25日前提供各小区各项管理费用收缴情况,统计收费率。分析原因,并报会计、经理各一份备案。

四、负责于1月25日、7月25日前提供住宅区各项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汇总表,并统计收缴率,报会计、经理各备一份备案。

五、熟悉掌握出纳帐的记账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它账目,定期核对,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账账相符,帐表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付款项均须与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相符并经领导批准,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支。

七、负责发放员工工资。

八、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客户服务中心职责

服务中心具有协调、沟通、公关和服务等职能,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服务的执行与反馈并提供多种形式服务的部门。物业管理公司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服务中心业务程序和服务环节来完成的。它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是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展示服务水平的窗口。服务中心的管理体系,工作程序,应变技巧,乃至员工的仪表、言谈、举止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形象和声誉都会产生直接影响。服务中心主要有以下服务内容。

一、提供所辖物业的管理咨询服务。

二、受理业主的投诉和回访。

三、受理业主的室内设施保修。

四、办理业主的入伙手续和各种费用的托收和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开户手续。

五、办理业主的搬离手续。

六、办理业主的室内装修及装修验收的申请手续。

七、办理业主大件物品放行手续。

八、办理各种证件,如《施工人员出入证》、《车辆出入证》等。

保安队员职责

保安员在保安班长的领导下,负责落实辖区内防火、防

九、办理业主使用会所娱乐的手续。

十、为业主提供物业的各种中介服务。

盗、防治安事故等工作,维护管辖区正常的公共秩序。职责如下:

一、熟悉管辖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各类公共场所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管辖区内的区间道路走向,车辆和人员流动规律。掌握管辖区全面情况,具备治安执勤巡逻必要的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

二、保安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仪容严整,精神饱满,服务客户,使用“请问,”“您好”,“谢谢”等文明用语,处理情况时做到先立正敬礼,遵守文明执勤的工作制度。

三、熟悉有关户口管理,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条例,法令等,辖区内按章查验可疑人员的物证,预防违法犯罪分子窜入区内作案。

四、严格遵守纪律,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五、有效制止违反各类公约,公众制度和干扰,妨碍管理工作的现象,禁止乞讨,拣破烂人员进区流窜。

六、督导辖区道路泊车和行车的管理,保持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安全、交通等标志齐全,醒目。

七、积极协助派出所搞好本区的治安管理和必要时的调查,取证。

八、懂得火警、匪警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懂得一些救护常识。发生紧急事态,能及时采取正确措施,万一发生火警或匪警等治安情况,必须首先以最快速度投入警情战斗中去,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推脱。

九、学习治安法规,刻苦训练,有一定搏击,对抗素质,对违反治安条例的人和事能及时、有效地制止。

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中各种异常情况在认真处理前提下,做好书面交接记录,以备查考。

工程维修部职责

工程维修部负责全公司的房屋管理,工程维修,道路十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修,机电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保证各管理处的日常运转。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所辖物业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二、负责对所辖物业的正常供水和供电。

三、负责业主的特约上门维修服务。

四、负责新建物业的接管验收等技术工作。

五、负责较大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

六、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和施工管理。

七、负责与政府供水和供电部门的业务接洽和相关事务的处理。

八、负责维修施工外包合同的起草等。

巡逻岗工作标准

一、着装整齐,统一,帽不歪戴,衣扣扣好,衣物平整,目 测衣物无污,无油,无破损。

二、仪容、仪表洁净,端庄,不留胡须,发不过耳,不过领,目视无不舒适感。

三、器械佩戴,物品配备齐全,整齐。

四、白天巡逻园区不少于6次,楼内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园区不间断,楼内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园区不间断,楼内不少于6次;

五、认真做好巡逻记录,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工程设施,设备及清洁卫生情况应及时处置并详细记录后上报。

六、巡逻过程中,遇到住户应打招呼,主动问好,若接到住户投诉或建议,应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七、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如监测死角,设备房)做重点监测跟踪和记录工作。

八、巡逻过程中,遇到可疑人员,可进行跟踪,带回保安办公室审讯。

九、与保安办公室及各楼门岗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十、接客户电话报案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遇见住户本人报案,3分钟内到达现场。

一、熟知各种器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十二、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械,掌握使用要领。

三、园区内巡逻注意行走姿势,姿态,且保持统一,一致,目视且形象感要好。

四、遇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办。

五、下班换岗后,在公共区域均需保持衣帽工整及步伐形态整齐要求。

六、按规定责任路线巡视检查,登楼至高,徒步下楼,呈S型巡视。

园区门岗工作标准

一、着装整齐,统一,帽不歪戴,衣扣扣好,衣物平整,目测衣物无污,无油,无破损;

二、仪容,仪表洁净,端庄,不留胡须,发不过耳,不过领,目视无不舒适感;

三、每班交接班应完成全套交接岗动作,做到熟练,准确,动作到位;

四、站立时姿态端正,两手自然下垂至袖边两侧,两腿微微并拢,两腿间距不得超过两肩间距;

五、对业主及来访者笑容可掬,亲切,耐心;

六、器械佩戴整齐有序,且视觉协调自然;

七、短时间内熟知,熟记辖区内住户及其车辆(包括车号)

八、对业主要用规范用语问好;

九、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并及时与巡逻岗人员保持联络。

十、遇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办;

一、指挥车辆进出时,动作统一规范,不僵硬,目视无不舒适感;

十二、熟知各种器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三、不得与各工作人员在当岗期间聊天,说笑,打闹(正常工作需要除外);

十四、下班换岗后,在公共区域内均需保持衣帽工整及步伐形态整齐;

十五、按规定责任路线巡视检查,登楼至高,徒步下楼,呈S型巡视。

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调。

二、车行道通至每幢住宅楼单元入口处。

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辖区。

四、进入物业辖区内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五、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

一、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住宅区建筑群体布置相协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辖区。

六、驶入辖区内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七、辖区内所有车辆纳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范围,醉倒一车一证,一证一位,车证齐全,见证放车。

八、车辆管理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九、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房号,车位。

十、车辆管理员随时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一、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二、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三、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四、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五、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六、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七、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十

八、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十九、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

绿化工岗位职责

一、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懂的立体绿化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发展地面积,合理种植。

二、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幷修剪枝叶,淋水等,大棵灌木,要给生动活泼的造型,丰富小区绿化内容。装修垃圾子清自运。

三、懂得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配套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供居民欣赏。

四、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草,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盗,花草生长茂盛。

五、每月定期检查绿化草坪完好情况,花草树木生长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的稳固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大损失。

七、检查巡视小区绿化地,严禁在草地上践踏,倒垃圾或用树干晾衣服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维护绿化水泵、电机、喷淋设备和其他器材等。

九、完成班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12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帐和发放工作,做到帐帐相符。

二、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资设备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三、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

四、熟悉相应物资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填写分明。

五、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六、完成处、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制表登记; 分类建帐; 型号不同; 单独码放; 进货需签认; 出库有凭据; 缺货及时申报; 每月进行盘库; 设计几种表格; 建立相应制度.如果仓库条件允许, 可以把仓库分成几个区域 (或库位), 每个区域建一本帐 (用活页帐本,以便续页,但每页帐页都要有页码).每种配件必有单独帐页.有本事的不爱干, 没本事的干不了, 其实仓库管理主要是管物, 比管人强多了.入库:材料采购人员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仓库做仓库账(不必再单独用一联),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财会做账。入库单至少需经手人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签字。出库:同样由仓库保管员填制领料单,由领料人、仓库保管员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样一式三联,交财会、领料人和仓库留底并做账。这样,财会和仓库的记账依据是相同的,月末对账才能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仓库管理程序

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各库区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2.每天下班前对各库区的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等方面确无隐患后才可离岗下班。

3.每天打开一次各库区的门,窗一小时,让空气对流,更换库内空气。

4.每天打扫库内地面卫生。地台板要摆放整齐。周末应打扫库内天花板、墙壁的蜘蛛网,吸尘及抹窗玻璃。

5.每天一次检查仓库区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报告。 6.每周检查一次库房建筑物,发现漏雨、渗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7.合理安排库内堆位,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督促装卸工按指定堆位整齐叠位。发现倾斜要立即纠正。不准在货堆上行走、坐卧,也不准在货堆旁的通道坐、卧。

8.仓库内的每一堆货物应在显眼处挂上货卡。每一堆货物都应有帐。货卡和帐面上的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与货品实物应完全一致。

9.货物出入仓时,仓管员应依据,进仓单、提货单核准出入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准确地收发货,收发完毕后,应立即填写挂在货堆上的货卡并立即入帐。

10.入库物资严格把好验收关,做好各种验收数据记录,发现变质拒收入库,所有材料先进先发,后进后发,以防保管期过长变质。 11.所有易碎器材,必须轻拿轻放,入库上架时排列在明显位置,以防压、撞、打。 12.要按规定尺寸,保持库内合理干湿度,发现干湿度超过规定,即使开门通风,保证物资完整,不易变质。

13.所有怕潮物品应及时入库上架(如办公纸类)。料库、料区潮湿的应按规定下垫尺寸增高50%。

14.根据各类物品物资说明书的保管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

15.坚决拒绝手续不齐的物品进出。对于货物的正常出入,仓管员要按要求填写各类单据,特别是放行条,无放行条的坚决不准带货物出仓库。

16.收发货后相关的单据应迅速分发到相关部门,不允许延误甚至遗失。 17.仓库员保管的单据,帐本应妥为保管,平时应上锁,节假日加封条。 18.按时做好库存报告草稿并向仓库主管递交。

19.所有单据都要仓库主管审核并签名后才能交供应商或采购。 20.完成上级的临时工作安排。

第13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带领全体职工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根据食堂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注意发挥班组长作用,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建立完善食堂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

四、负责食堂的成本管理,掌握好食堂收支专盈情况及物资管理况。

不断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花样品种、风味特色。

五、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会,研究讨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组织

食堂职工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负责食堂的饮食环境、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堂卫

生法》,公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就餐人员的安全。

七、负责食堂的安全教育、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水、用

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生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负责食堂临时工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业务技能、生产安全的培

训,注意发挥和调动临时工的积极性。

九、经常征求服务对象对饮食的意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人为

本,热情周到,为就餐者服务作为根本宗旨。

十、以身作则,严格管理,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认真执行财务

的规章制度,奉公守法,廉洁奉公,按章办事。

第14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厅内设备物品,做到日检查,不得丢失损坏。2.热心为丧户服务,主动介绍服务项目和办理丧事程序及遗体火化前的准备工作,满足丧户需求,按规定收取整容及各项费用,不得私自提价,违者按收费数额加倍处罚,累计两次违规者调离待岗处理。3.文明对待遗体,冷藏轻抬轻放;认真填写卡片和遗体寄存登记簿,遗体存放后按操作程序开启冷藏棺、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时巡视设备运转情况。4.协助班长做好当班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5.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下班前交代需处理的问题,不留隐患。6.保持本岗位室内外环境卫生。

第15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5.2.9系统(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5.2.9.1熟悉公司整个管理系统的操作与维护。

5.2.9.2负责质量基础数据的录制及管理。

5.2.9.3质管部合理分配操作权限,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负责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权限设定,不得随意更改设定的操作权限。

5.2.9.4不得泄漏任何人的密码等信息,确保每个员工只能用自己的用户名登陆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

5.2.9.5设置防火墙及安装相关杀毒软件,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作。

5.2.9.6负责公司计算机硬件的维护。

5.2.9.7监管各岗位人员正常使用计算机,如发现操作与公司无关的项目,及时上报办公室处理。

5.2.9.8负责质量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对质量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汇总与处理,并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5.2.9.9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高效、经济;

5.2.9.10按季向有关主管部门及领导填报“质量信息报表”,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第16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的工作。

二、协调小区安保消防、保洁绿化、客服服务、设施设备维保 等工作的日常运作,不断完善各部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时效。

三、负责属下员工工作安排、工作监督及绩效考核。

四、主动与小区业户接触及维持良好关系,保持一流的管理服务。

五、每日巡查小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并定期向公司报 告。

六、及时预见一切有关小区管理的问题及困难,如超越自身职责 或权限,应尽快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负责实施小区业户满意度调查,确保工作标准达到公司和业 户的要求。

八、每月向公司呈交物管处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九、定期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得失,加强沟 通,提升工作效能。

十、负责成本控制,对本管理处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责。

十一、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对客服主管负责,做好分管的管理责任区的相关全面工作。

二、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方针、计划、指令。

三、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业主至上”的宗旨,作为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及时收集业主的需求信息,切实做好双方之间的沟通工作,根据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以便不断改进物管工作,树立物管处为业主提供人性化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注重自身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熟悉分管的管理责任区的基本情况,了解业主家庭情况并做到有问必答,有需求尽可能及时解决,并反馈信息。

五、与部门、同事保持团结、协作,及时掌握所辖范围物业费收缴情况,同时做好物业服务费的催缴工作。

六、做好业主意见与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并及时落实反馈信息的传递、解释工作。

七、装修管理:向业主和装修单位(人员)宣传、贯彻本小区住宅装修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装修手续,并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规装修或与装修方案不相符合的应立即制止并及时记录和存档,做好装修施工验收工作;若发现违规装修现象未加以及时阻止,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设备设施检查:对辖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运行不正常或短少、损坏等情况要及时报修,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业主档案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业主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归档、更新工作,确保业主档案的完整性与保密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接管项目的业主档案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负责业主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2、项目物管处负责业主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1、业主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紧急事件联络人、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其他有关业主的资料等。

2、严格做好业主资料的保管工作,下班前对业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每一归档的信息贴好标签,以便今后查询。

3、不得向外界透露业主的家庭情况。政府机关部门需要查阅业主信息,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后客服工作人员必须对业主资料进行检查,确认无缺少、无涂改后才可将业主档案放回原处。

4、在日常工作中需使用业主资料时,不得在业主资料上任意涂改,若业主已将房屋转让,需将原业主资料全部封订,然后对新业主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

5、对电脑存档的业户资料及一些重要文档要求设置密码,定期对电脑密码进行修改。

6、对出租户及办公用房做好特殊用房登记,要求留存承租户的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及联系电话。

7、对更名及转让的业主资料定期进行整理,保存原始业主资料并对新业主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8、管理处各部门需查阅业主资料时,需开据工作联系单,经上级领导批准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代为查阅,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需查阅的部门。

五、相关记录 《业主登记表》

保洁绿化领班岗位职责

一、保洁绿化领班在本部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小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办公、居住环境。

二、小区内保洁、绿化工作实行划区、分区包干作业,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使小区的保洁、绿化工作不留死角。

三、坚持在完成自己责任区域的工作外,每天检查小区各处卫生、绿化情况,有效制止住宅区(写字楼)区域的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涂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现场督导员工的保洁、绿化工作。

四、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五、组织员工完成一定规模的保洁、绿化项目和突发性应急的临时项目。

六、全面掌握小区保洁、绿化的基本情况,经常检查草皮、树木、花卉生长势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七、熟悉并掌握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管理好各种工具设备,使每种工具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每天定时集中讲评,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做到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兑现。确保小区保洁、绿化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

九、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岗位职责

保洁员主要负责小区内道路、绿地,楼宇内的大厅、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及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部分绿地清除杂草工作,对所包干的区域卫生进行全面、及时的清扫,具体的岗位职责为:

一、员工必须衣着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佩证上岗。

二、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礼貌待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作 风廉洁,不收小费,拾金不昧。

三、每日定时收集各楼层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并负责送至垃圾 房。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私自拣拾废品出售。

四、每日清扫道路、绿地及各楼层公共区域,做到楼道内无杂物, 道路无果壳、纸屑、烟蒂等。

五、每周清除天花板灰尘和蜘蛛网等,做到楼梯扶手、通风口、门框、消防栓等处无灰尘。

六、每周擦抹各楼梯电梯前室花岗岩墙面。

七、保持包干区卫生洁净、无垃圾、烟蒂、无卫生死角。

八、保持员工休息室的清洁,保管好各种物品及设备。

九、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

绿化工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照绿化工作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三、按时完成小区内灌木、草坪、乔木的养护、修剪及景观河道的清理工作。

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服从上级的领导,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保洁绿化仓库管理制度

一、严格做好二级材料仓库的管理工作,建立材料的入库及发放台帐,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二、保管员要根据一级仓库的出库单(或领料单)核对物品后入库,并及时登账。

三、入库材料要求规格符合、数量正确,要做到“三不收”,实物与入库单不符不收、规格型号有出入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

四、物料入库要明码标识,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合格品或以旧换新物品要做好标识另行堆放,以防误用。

五、出库时要求填写材料领用登记表,由领用人在表格上签字确认,待维修单返回后在备注栏内及时标注实用材料数。

六、必须在月底前将每月物料消耗表上报一级仓库。

七、仓库材料要分类、分规格标识清晰,堆放存放整齐,库容清洁。

八、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仓库做到人离库锁。

九、仓库管理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各种物资的性能。

工具领用保管制度

一、保洁绿化人员领用个人工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二、公用工具领用后,必须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保养。

三、保洁绿化人员在使用工具时,应熟悉工具的性能,按其用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四、个人工具遗失或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损坏,由本人负责按原价折价后赔偿。

五、公用工具若有遗失、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否则由保管人员按原价折价后赔偿。

六、员工辞职后,应将工具按原领用时的数量、规格、品牌归还公司。若不符合,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七、普通工具(价值低于20元)使用二年以上,可申请以旧换新;使用三年以上,可申请报废。但以节约为原则。

八、本部门内部在工作中,需使用公用工具时,应填写《公用工具借用单》,在借用期间,若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九、其他部门或业主需借用公用工具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填写《公用工具借用单》后,方可外借。

外围保洁员操作规程

一、职责:

保证每天广场、小区道路、绿地、果壳箱、广场灯、草地灯、泛光灯、道路指示牌、宣传栏、垃圾箱等部位的整洁、干净。

二、操作规程:

1、提前10分钟打卡(无卡签到),换工作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2、清扫广场或小区道路,同时将草坪内的烟蒂捡出。

3、清理果壳箱、内胆拿出,将垃圾收入垃圾袋内,用清水将内胆洗干净,套上垃圾袋,用湿抹布擦洗外壳,并擦干。

4、清理花坛、草丛中的垃圾、杂物、落叶。

5、捡拾明沟内的垃圾杂物,清除明沟内的泥沙,必要时用水冲洗,保持下水道明沟的通畅。

6、擦宣传栏、指路牌和立脚牌(停车牌),用湿抹布先擦一遍,再用干布擦净,并用不锈钢油擦一遍,保持其光亮度。

7、垃圾房的清洁

将垃圾箱、垃圾筒内的垃圾清理干净。用水认真冲洗、先冲里面、再冲外面,并用刷子将垃圾的污迹清洗干净,洗刷垃圾房的墙面、门及地面,保持无污迹、无异味。

8、洗刷玻璃

首先在水桶里调好清洁水。然后用涂水毛套沾上药水,不要太湿。要两头稍稍拧干,均匀地涂在玻璃上,要来回涂几次,将上面的泥浆痕迹去掉。如果是落地玻璃窗,则应将涂水毛套装在伸缩杆上进行,再用玻璃刮子用力地从玻璃最顶端紧贴着玻璃刮下来。刮一次要用干抹布将刮子上的水擦干,再刮第二下,以次类推,正反都要刮。刮完后要检查,有水迹要用干抹布擦干净,有污迹则用刀片刮掉,最后要把玻璃窗框、窗台擦干净,工作完毕后,将所有的用具收齐,清洗后的毛套晾干后再放回储藏室。

安全事项:

如需登高或外攀的工作检查应系好保险带,并需两人操作,用长柄操作时,需将用具装牢后才可开始工作。

9、擦泛光灯、草地灯

用干抹布将泛光灯认真的从里到外擦干净。 安全事项:

防止触电,请勿用湿抹布。手必须擦干。如果有电线裸露则应先通知工程部前来维修后再擦。

大堂保洁员操作规程

一、职责:保持大厅、电梯厅、客梯及服务台、大堂外围等处清洁。

二、操作规程:

1、提前10分钟打卡(无卡签到),换工作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2、按顺时针方向从大厅门开始清理卫生。

3、擦大门玻璃上的手印等污渍,先用湿的抹布擦一遍,然后用干净的抹布把玻璃上的水渍全部擦干,接着是门的把手,不锈钢门框等。

4、推尘。尘推应在12小时前喷上静电水,作用是吸附尘土。推尘要沿着直线推到底后拐弯再继续,使大厅地面保持无脚印、无污迹。

5、擦客梯。先擦外门,再擦电梯轿厢,并要保持轿厢内壁上无手印、灰尘,特别应注意扶手内侧的灰尘,风机口下,要用力多擦几次,因风机口处最易积灰,应用不锈钢油进行不定时保养。电梯门轿厢轨道要保持无积尘、无杂物,轨道表面光亮。

6、电梯轿厢顶棚定期搞卫生一次,保持顶棚清洁,无积尘。

7、抹尘。按顺时针方向进行,先上后下,大厅墙面、总台,电话机、书报架,业主休息区沙发、茶几、花台、柱子、告示牌等每个地方都不能漏擦。

8、擦踢脚线。按顺时针方向,注意不忘门下的不锈钢底盘。

9、对宽叶植物每天擦灰,对窄叶植物用喷水壶将叶子上的灰喷掉。

10、擦花盆及底座。因每天要浇水,所以对花盆底座每天要擦一遍,以免水满出底盘。底盘擦好后放回原处摆正,捡干净花盆内的烟蒂、杂物等。

11、清洁大堂外的台阶、灯棚,保持地上无垃圾、杂物、积水。灯棚无积灰,无蜘蛛网。

楼层保洁员操作规程

一、职责:

保证楼层整洁卫生,无灰、无杂物。楼道内环境清洁,卫生间无异味。地面无毛发、无水渍。

二、操作规程:

1、提前10分钟打卡(无卡签到),换工作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2、楼层:

(1) 清理烟筒,收垃圾(包括公厕、开水房内),清洗烟筒内白 石子。

(2) 拖擦地面。

(3) 按顺时针方向先上后下由电梯口向楼层内抹尘(包括窗台、画框、消火栓内外、门框、踢脚线)。

3、公厕:

(1)清理抽水马桶、小便池。用药水打一遍,先将药水喷洒在抽水马桶、小便池内,稍后等药水充分作用,然后用百洁布或刷子擦抹一遍,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保持无黄迹、无异味。 (2)清洁墙面、门框、门板、排气扇口、画框、天花板、窗台、定时用药水打一遍,保持无尘。

(3)清理镜子:用湿抹布把镜子包括边上的镜框全擦一遍,再用干抹布以同样的方法抹一遍。保证无水迹、无灰尘,清洁、光亮。 (4)中性清洁剂,将水龙头、大理石台面、面盆擦一遍,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清理花盆内的烟蒂、杂物、擦花盆、花叶。 (5)用拖把从内到外把地面拖一遍,包括各个角落。要做到地面上无污迹。

4、楼道 (1) 清扫楼道。

(2) 用湿抹布擦窗台、消火栓箱内外。擦玻璃,包括边框,窗框、踢脚线、扶手及扶手栏杆(或铁艺)。 (3) 用拖把拖楼道地面、台阶。

5、单元门台需定期清理杂物,防止雨水管堵塞。

绿化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确保人员安全,保证绿化养护机械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对绿化养护机械进行操作的人员。

三、操作规程

(一)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工作场所不准打闹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人员酒后进入工作岗位。

(二)每次开始工作前或工作后都必须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打开或关闭,连接设备的电源线绝缘胶皮是否完好,电源接头是否牢固等。

(三)使用割草机、绿篱机、割灌机等机械时,先检查汽油、机油是否充满,火花塞、滤芯等部件能否正常工作,严禁机器设备带病操作。检查时严禁将手、脚等部位靠近正在运行的刀片附近。正式使用前需试车三分钟。

(四)在机械停止作业时,应及时关机。

(五)在使用二冲程机器时,应按标准混配机油。

(五)使用喷雾机前先检查机器、喷药管有无故障和堵塞,正式使用前需试车三分钟。

(六)各类工具、机械使用时若发现声音失常、有异常噪音、发出臭味或焦味、车体过热、漏油等非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七)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时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八)严禁野外用火,以防发生火灾。

(九)各类机械加油时,必须远离明火,在机械冷机状态下加注。

(十)发生重大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

草坪养护操作规程

一、原则

草坪养护应做到“三分种、七分养”,及时修剪、合理施肥、及时灌溉。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内草坪的养护工作。

三、操作规程

(一)浇灌

1、用土钻检查草坪土壤干湿程度,土层深度100mm-150mm处若呈干燥状,应及时进行浇灌。

2、绿化养护人员浇灌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的土层深度为100mm,但不允许地面长期积水。

3、夏季的浇灌时间宜在早晨和晚间进行,冬季的浇灌时间宜在午间进行。

(二)修剪

1、草坪长到70mm-80mm时,应予以修剪。大面积草坪(面积≥50m2)应用手推式草坪机进行统一修剪;小面积草坪(面积<50m2)可用长短草剪进行局部修剪。

2、草坪修剪后高度为5cm左右,冬季视生长情况适当调整。

(三)清除杂草

1、与草坪草形态不同的杂草,绿化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除小、除净”。

2、清除杂草作业分人工除草和化学除草。人工除草用尖头小刀进行挑除;化学除草应由绿化养护人员用喷药器进行喷洒,除草剂可根据杂草种类具体配置。一周后对未清除的部分杂草可通过人工除草的方法进行补除。

3、除草工作以草坪达到立姿目视无杂草为准。

(四)施肥

1、冷季型草种(高羊茅、地毯草、黑麦草等)追肥宜在春季和秋季,暖季型草种(马尼拉、狗牙根等)追肥宜在晚春。

2、追肥应以复合肥料为主。追肥时间和数量可根据土壤肥力、草种和幼苗生长等情况而定。施肥方法可撒施和根外追肥。

(五)病虫害防治

1、预防:预防性喷药每年一次。预防病害以喷“灭菌灵”等为主,常用浓度800-1000倍液;预防虫害以喷“爱福丁”等为主,常用浓度为2000倍液。

2、除害:可依具体情况,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除病、除害。

(六)其他养护

1、发现践踏草坪和破坏绿化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和劝阻。

2、对业主、用户侵占绿地的现象进行劝阻和解释,对不听劝阻的向上级汇报。

3、及时清除草坪内的纸屑、石块等杂物。乔木、灌木养护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乔木、灌木养护的操作,确保小区内木本植物的正常生长。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小区的乔木、灌木养护操作。

三、操作规程

(一)浇灌、排水

1、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宜在中午进行。浇灌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2、若久旱高温(气温高于35摄氏度,10天未下雨),应及时进行浇灌,一般应在清晨和傍晚进行浇灌。

3、暴雨后一天内,树木周围仍有积水,应予排除。对处于地势低洼处的雪松等易受水淹的树种可采取打透气孔的方式排水(挖若干小洞,直径50mm左右,至根部插入相同直径PVC管,周边用土填实。

(二)中耕、除草

1、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应每两个月松土一次。

2、乔木、灌木周围的大型野草,应结合中耕进行铲除,特别注意具有严重危害的各类藤蔓(如菟丝子等)。

3、中耕、除草宜在晴朗或雪后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条件下作业。

(三)施肥

1、树木休眠期可施基肥(如豆饼),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进行一次。树木处于生长期,可依据植株的长势对其施追肥(注:花灌木应在花期前、花期后进行)。

2、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可施堆肥0.5kg,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0.5kg-1.5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cm-30cm。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

5、施肥宜在晴天。

(四)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桔枝和烂头。

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绿篱及色块苗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修剪时适度控制苗的高度,如超高程度较大,应采取截枝更新控制高度。花球应确保春、秋两季各修剪一次。

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缘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每年一次翻蔓,清除枯枝。

2、修剪时切口要靠节,剪口要平整;对于过于粗大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

3、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五)补植树木

1、树木缺株应尽早补植。

2、补植季节规定: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

3、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尽管相协调。补植行道树树种必须同路段树种一致。

(六)枯死植株的挖除

1、结合补植工作对枯死植株进行调整。

2、挖除枯死植株作业,必须事先报经管理处领导(或业主委员会)审批,其他任何部门与个人都无权擅自挖除。

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病虫害防治的操作,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小区植物病虫害防治的操作。

三、操作规程

(一)白粉病的识别与防治

1、白粉病发生在叶片和嫩枝上,开始时叶片有白色小点,以叶片正面为多,小点向四周扩展,形成圆形不规则的霉层,霉层互相连片,覆盖全叶。一般白粉病发生的旺季为3-8月。

2、白粉病防治的方法主要为注意透光,避免栽植过密,早期病叶立即摘除;发病期可喷50%退茵特800-1000倍液或0.1-0.3波美度石硫合剂,50%交体硫50-100倍液,连续三次均有较好效果。

(二)黑斑病的识别与防治、

1、黑斑病发病初期,叶片出现褐色小点,后扩展为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病斑,直径5-10mm,深褐色至黑色,严重时病斑可互相连接成大斑,叶片面性变黑,脱落或枯死,四季均有发生。

2、黑斑病防治的方法主要为:

(1)加强管理,施肥时注意氮、磷、钾适当搭配,使植株健壮发育,防止植株徒长。

(2)注意栽培品种的选育,对有染病的并且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都较低的品种,应考虑淘汰。

(3)栽培处要通风透气,光照充足,浇水适当,避免过湿。 (4)定期喷药保护,喷药前摘除病叶,雨后还要用清水喷洗下层叶背泥土。

(5)药剂可选用75%百茵清可湿粉剂500-800倍液,50%托布津可湿粉800-1000倍喷液,50%代森胺600-8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几次较好。

(三)青枯病的识别与防治

1、青枯病是因细菌侵染植株根、茎引起的维管病害。幼苗感染后,植株根茎变褐腐烂,以致倒伏,生长盛期植株感染后,通常地上部分叶片突然失水干枯下垂,根部就腐烂,最后整株枯死,用刀横切茎或根,可见乳白色或黄褐色的细菌粘液溢出。

2、青枯病防治的方法主要是在发病期喷0.2%高锰酸钾溶液或者100-200ml农用链霉素、土霉素,并适当增施钾肥,用10×10-6的硼酸液进行外追肥,可提高病株的抗病力。

(四)蚜虫的识别与防治

1、蚜虫属同翅目,蚜科昆虫分布广,种类也很多,为花木的主要害虫。该虫以其刺吸式口器吮吸植物体的汁液,植株被害部分生长缓慢,叶片卷曲、畸形,严重者脱落,花蕾被害则不能正常发育,甚至脱落。该虫在危害过程中还能传播病毒,排泄大量蜜露,诱发煤烟病,使植株枝叶呈现一层乌黑覆盖物,影响光合作用,并大大降低植株的观赏价值。

2、蚜虫的防治方法有:清洁绿化地及花圃园地,除杂草,减少蚜虫栖身场所以消灭越冬虫源,秋末喷射40%乐果300倍液以作保护;当蚜虫发生时,每隔7-10天喷药一次,连续进行二三次,可选用40%乐果2000倍液,或者50%杀螟松1000倍液,8%敌敌畏1000倍液喷杀。如盆花则可在根部埋上3%呋喃丹粒剂5g,深度为2cm左右,也有良好防治效果。

(五)蚧壳虫的识别与防治

1、蚧壳虫种类多,分布广,属同翅昆虫,此虫以刺吸式口器在主植株上取液,使叶片出现许多黄斑,长势衰弱,严重时引起落叶。

2、蚧壳虫的防治方法为:在一龄若虫期喷射相应比例的杀灭菊酯或乙酰甲胺磷;对生长过密,虫害严重的枝叶适当修剪,以利于通风透光,减少病虫来源,增强植株的抗害能力。

(六)螨虫的识别与防治

1、螨虫属蜘蛛纲螨目,种类甚多,分布广,繁殖迅速,危害很大,多在叶片反面出现,致使叶片反面产生油渍状的紫褐色斑块,叶片无光泽,严重时叶片萎黄、脱落,树势衰退。螨类的孳生和猖獗危害很大,主要受温度和降雨量少的影响,气温24℃-30℃,天气闷热的情况下,为其发生和发展。冬季严寒可使越冬雌虫大量死亡,虫口基数减少。若冬季和早春温暖、干旱,则越冬基数增大,在适宜条件下,翌年会孳生猖獗为害。

2、螨虫的防治方法为:越冬期间清除易被为害花卉周围的杂草,并及时堆放沤腐或者喷药,以压低越冬虫源;药剂防治可用50%敌敌畏1000倍液,或用20%适满丹可湿粉剂1000倍液等喷杀。

安保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所辖物业的保安、消防工作;

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章,建立并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督促和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

三、依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小区内开展以“预防”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

四、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各部门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列入各项工作的岗位责任制之中;

五、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以求得大力支持和协助,对小区内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和业主有关安全方面的投诉,进行妥善及时地处理;

六、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奖惩、教育等管理工作;

七、向总经理负责,认真做好上级领导的参谋,加强与其他兄弟部门之间的联络,牢固树立完整意识和全局观念;

八、及时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分管的领导下,负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二、全面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章;

三、熟悉本班岗位职责及任务,掌握辖区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规律及特点;

四、负责制定小区保安工作年度计划,包括防火、防盗、对意外事件应制订应急预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检查和纠正员工执勤中的违规行为;

六、对管理的区域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抽检保安值班记录,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八、发生意外事件要亲临现场处理解决,及时上报物业管理处主任和公司安保部经理,并与地区公安派出所联系处理方案,及时填好突发性事件报告表;

九、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考核工作,对其奖惩升降向物业管理处提出建议或意见;

十、对新进保安进行复试,并抽检保安领班对新进保安的培训情况;

一、做好周例会内容记录,准确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及决策指令;

十二、加强内部团结,对保安领班、保安多沟通,通过恳谈掌握他们的心态,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各项任务。

保安领班岗位职责

一、模范遵守保安岗位职责,在保安队伍中起表率作用;

二、负责协调好本班和其他班组的人际关系;

三、合理分配保安人员的工作任务;

四、熟悉所辖区域的情况,重要设备位置和故障应急处理方法;

五、落实做好新进保安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尽快熟悉物业情况及所负责区域的工作情况,并严格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

六、提前15分种到岗,做好班前例会的准备,检查着装,仪容仪表,做好与下一班接班领班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七、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对重要情况应事先口头通知上级主管,之后递交书面报告;

八、发生异常情况,要冷静地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

九、对上级主管布置的任务,要及时贯彻下达,并将完成情况如实、及时汇报;

十、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各项任务。

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治安工作,维护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二、对上级的指令必须坚决服从,规范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悉本岗位的任务要求,尽职尽责,认真干好本职工作;

四、实事求是,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能力水平;

五、讲究职业道德,注重服务意识,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

六、熟悉本岗位的地形、地貌及消防设施的分布和使用知识,爱护通讯、消防器材及各种设施设备;

七、果断处理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生突发性事情应保持清醒头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

八、关注公司声誉,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九、预防各种隐患,确保辖区内万无一失。

消控中心值班保安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快拔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警械警具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警械警具的正常使用和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警械警具是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必须爱护和保管好。

二、警械警具的使用有一定的约束力,必须依法使用,严禁移作它用,违者从重处理。

三、警械警具供安保员值勤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四、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2、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保证电池电量充足,如有电量不足信号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更换电池。

4、应用正确手势使用对讲机,不要用手提天线,以免天线座损坏。

5、调整好对讲机音量及对讲频道,不要随意转动机器旋钮,以免电位器损坏。

6、不要将耳机接口的保护盖板拆开,防止水或污物进入对讲机。

7、通话时,对讲机话筒应离嘴保持半拳距离,以免造成通话不清晰;通话必须使用规范用语。

8、不需通话时,不要长时间或频繁按动发射键,以防造成机器损坏。

9、不要用指甲随意抠,拨发射键,以免造成按键损坏。

10、卸装电池时应关闭主机电源,以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11、卸装电池时切勿用力猛烈推撞,以免造成电池及对讲机电源触点损坏。

12、应注意防水、防潮,平时应注意爱护对讲机,轻拿轻放,不要随意丢摔。

13、交接班时,接班的领班应认真检查交接的对讲机,发现有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应在交接时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公司,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14、对讲机遗失的,应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确保住宅区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特制订本规定。

一、机动车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应将时速控制在10公里以内,禁止鸣号。外来车辆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和安排,在征得保安员同意并换证(该车辆及司、乘人员的有效证件与园区规定的车辆通行证互换)后方可进入园区。保安员在发给园区车辆通行证时,须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时间等。

2、禁止大客车、出租车和2.5吨以上(含2.5吨)的货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进入。

3、装载装修材料(或货物)的车辆进入小区,按本规定第1条程序操作,并服从保安员指挥,停在规定的场地装卸材料(或货物),不得影响小区交通。

4、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不得占用他人的泊位,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停放在绿化带上,须与绿化带保持0.5米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整至戒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5、停车场或露天停车泊位由本住宅区保安队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6、停车场或露天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适当收取泊位场地费),车主须在规定的场地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临时停放,须交纳临时停车泊位费。

7、保安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情况,应通知车主并登记。

8、住宅区只提供停车场地(车位有偿使用)的管理,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9、车辆驶离园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外来车辆应在出口处向保安员交回园区车辆通行证,保安员核对牌号相符,将该车的有效证件归还车主;装载装修材料(或货物)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住户)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保安员应记录该车的驶离时间。

10、园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开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二、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进出小区,需下车推行,外来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停放在小区外规定的位置。

2、非机动车需统一停放在非机动车库(棚),不得随意停放在道路上、单元门前或非机动车库的过道上。

3、车主停放车辆时,必须将车辆上锁,住宅区只提供停车场的管理,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本区域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敬请遵守本规定:

一、本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应当凭车辆出入证进出停车场。

二、本停车场的车位仅作停泊汽车之用,请勿利用车位停放其他类型车辆或堆放其它物品。

三、进入本停车场车辆应注意限高、限速标识,按规定行驶。

四、本停车场仅提供车位服务,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概不负保管责任。

五、请勿在停车场放置易燃、易爆物,请勿在停车场内加油。

六、停放车辆如毁损本停车场设备建筑者,停放人应按价赔偿;如在本停车场内与他车发生事故,由停车人自行解决。

七、请勿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

八、进场车辆应在指定车位有序停放,请勿将车辆停泊于他人车位或非泊车位置,请勿妨碍任何通道。

九、请勿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请勿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一停二慢,临时泊车应接受管理员问讯、登记。

十一、泊车后应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整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请随身带走。

二、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

露天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本区域车辆安全,为业户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敬请遵守本规定:

一、本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临时泊车按相关规定付费。

二、泊车后请自觉锁好车门、车窗,车上请勿留存贵重物品,管理处只提供车位服务,不负保管责任。

三、停车场车位仅作停泊汽车之用,请勿利用车位停放其他类型车辆或堆放其它物品。

四、请爱护停车场地公共设施及绿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进场车辆应在指定车位有序停放,请勿将车辆停泊于他人的租赁车位或其它非泊车位置,请勿妨碍任何通道。

六、因停车过失导致停车场内设施、设备损坏,应按价赔偿。

七、如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请勿进入本停车场。

八、货车及大型车未经管理处同意,请勿进入本停车场内。

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

为确保本区域车辆安全,为业户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敬请遵守本规定:

一、本区域的车辆,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停车手续。

二、请将车辆在指定车位停放,请勿乱停、乱放。

三、请勿在停车场清洗、修理车辆,以防造成环境污染或意外事故。

四、请爱护本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停车时请自觉维护本区域的环境卫生,勿践踏草坪、绿化。

六、配备地桩锁的车位,车主应当及时、主动上锁,以防发生被盗。

七、进入本区域的车辆,须遵守区域内的交通管理相关的其他规定。

第17篇: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促进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不断创造和完善更加安全、卫生的生产工作环境,确保员工身体键康,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职业键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活动。

3.引用文件

《工业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意见纲要》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4.术语

4.1“ 三同时”: 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3“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职责

5.1党群工作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管理和监督。

5.2各分会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6.工作流程

7.支持性文件

8.记录

第18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安监局第49号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19篇:《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原《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实施四年多来,在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一些尚需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办法》包含行政规章性文件和三个以附件形式颁布的技术指导性规范,由于受到形式和篇幅的限制,技术规范内容相对简单;二是《管理办法》没有涉及职业卫生监督的内容;三是随着职业健康监护理论的不断发展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逐步深入,ILO和WHO都出版了一系列关于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理论和技术指导原则的文件,许多发达国家也制订了各自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而我国现行的《管理办法》在基本原理和指导思想上和国际通认的基本原则有较大的差别。因此,本次修订是把原《管理办法》分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二份文件,前者主要是从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方面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后者主要是指导、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行为。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规章名称的改变

将原《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名称修改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名称的改变更确切的表明对职业健康监护不仅是管理,而且是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诉程序,处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的争议。

(二章节的设置

《监督管理办法》在表述形式上做了重大调整,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健康监护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义务、职责和相应工作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和

细化,条目增加,现分为五章共三十九条,包括总则、用人单位的职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罚则和附则。

(三总则的主要修订和补充内容

1、职业健康检查内容的补充:原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只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修订中考虑到有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迟发性或长期慢性的健康影响,虽然劳动者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中可能没有发生健康损害,但离岗后仍有可能发生;或在岗期间已经发生的健康损害,在离岗后仍可能有变化,有的病情可能进一步发展,有的可能会好转或痊愈。因此,《监

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接触这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是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之一。

2、总则第四条明确规定:卫生部制定并颁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从而使《技术规范》成为独立的技术指导性行政规章,能更全面准确地阐述相关技术要求。

并明确规定,《技术规范》是实行健康监护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及用人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该规范要求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为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该细则只可作为保障工人健康权的措施,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提高就业或上岗的健康标准。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审批:根据我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实际情况,职业健康监护覆盖面低,许多县(市甚至没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劳动者不能得到相应的服务,因此,修订总则第六条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审批权由过去只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改为“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四用人单位职责的主要修订和补充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职责,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二章第八条中进一步提出,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并将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报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

2、修订稿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进行体检时应提交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这些资料是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健康状况作出正确判断的必要基础。

3、原《管理办法》第六条仅提出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修订稿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了需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包括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转岗劳动者和拟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动者。

4、原《管理办法》第九条仅提出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修订稿第二章第十五条明确了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时限,应在离岗前30日内进行,离岗前90日内进行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健康检查。

5、修订稿第二章第十六条补充了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慢性迟发性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安排离岗后医学随访的职责。

6、修订稿第二章第十九条与技术规范中的体检结论相配套,补充了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对不同检查结果的劳动者应采取的适当的处置方法:对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应当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

相关的劳动者,应当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7、修订稿在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建立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的基础上,补充了用人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职业病报告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的主要修订和补充内容

1、为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在第三章

第二十

三、二十

四、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分别补充了职业健 康检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主检医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 质申请的资料及程序。

2、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的职责进行了归纳总结,包括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范 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根据健康监护资料,对作业环 境和职业有害因素控制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当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 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应急健康检查;对发现的疑似职业 病按职业病诊断程序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有关规定, 填写《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 ,并及时进行网络直 报以及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等。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反映劳动者健康状况,评价生 产环境职业卫生条件的重要资料。修订稿第三章第三十条明 确规定,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检查 结果记录、报告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给用人单位出具的 健康检查报告。并为维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和职业健康隐私 权,特别提出“对发现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还应当给劳动 者个人出具检查报告

书,并明确载明检查结果和建议” 。

(六)罚则的主要修订和补充内容 修订稿在罚则中针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 职责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如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了对用人单位

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或未落实的、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 检查所需资料的、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相应措施 的、或者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的,由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内容。 增加了第三十五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反《职业病防 治法》 及本办法的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没有完整档案记录的, 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 万元 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修订过程 本次修订工作与国家科技部“十五”标准重大专项分题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结合,由同一工作协作组于 2004 年 2 月开始同时修订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以使两者相 互配套协调,在技术上更易于操作。 2004 年 5 月,我局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管理办法》 的修订意见。在完成修订初稿的基础上,先后于 2004 年 9 月 16 日、2004 年 9 月 24~25 日、2005 年 6 月 21~25 日和 2005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局有关领导、专家参加的讨论和征求意见会, 2006 年 6 月 2 日卫生部主持 了又一次征求意见和定稿。同时,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 会对修订稿也多次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在的 《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于《技术规范》业经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征求 意见、讨论、修改并通过,拟与《监督管理办法》一并发布。

第20篇:罗江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1(推荐)

罗江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2011年1-6月总结

今年1-6月,我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德阳市2011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以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核心,以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检查制度为突破点,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为抓手,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现将我县1-6月工作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狠抓目标任务分解。根据德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德安监〔2011〕107号)目标任务下达情况,以《关于印发2011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罗安委〔2011〕4号)和《关于分解下达全县2011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罗安监〔2011〕41号)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全县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级层层分解落实,并将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强化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一是在第10个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县加强了以《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3、27号令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并制作成展板、碟片在广场、电视台集中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关注职业健康的氛围,为强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今年是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划转的第二年,1-6月,完成对全县存在职业危害工矿商贸企业摸底,全县共有137家企业存在危害,摸清了家底,掌握了全县职业危害总体情况。

(三)继续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行动。1-6月,我县继续在非煤矿山、水泥行业、玻纤行业、木制家具等行业开展了专项行动,确定了以罗江县太洋家具厂为综合治理示范企业,完成了以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等重大职业中毒因素为重点调查,建立了危化品行业职业健康信息台账。

(四)继续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是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是对企业职业危害因数进行摸清底数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1-6月,我县完成业企业申报数6家,还有11家正在申报过程中。

(五)强力推进职业危害因数检测和接害职工体检工作。危害因素检测和职工体检工作室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最关键最基础的工作,今年我县将加大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由于我县没有一家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目前,我县正在联系相关机构到我县集中服务。

(六)试点推进职业健康规范化制度建设。为了从防护角度看,今年我县将在生产企业从制度入手,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者的职业健康意识为出发点,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十项制度。

(七)开展好职业健康培训。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让职业健康工作深入企业、职工,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今年下半年拟举办一期培训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标任务完成难度大。

2、企业职业健康意识淡薄,对“一报两检”不积极。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举办一期职业健康培训班。

2、对全县130余家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抽查。

3、对乡镇职业健康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1次。

4、“一报两检”和职责制度建设全力推进。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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