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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公共秩序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15 08:33:13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共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推荐)

公共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服从直接上级的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令行 禁止。

2、负责小区的公共安全,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盘查工作。

3、负责小区内车辆的出入管理、登记、盘查及停放管理工 作。

4、负责小区内的安全巡逻工作,对小区内的异动、异响、异味等情况进检查。

5、负责小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熟练掌握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6、配合保洁、绿化、维修等部门的巡查工作,制止违章行 为,防止不法分子破坏捣乱。

7、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处理解决执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做好个人内务,卫生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 环境。

9 积极参加物业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推荐第2篇:公共秩序维护部经理岗位职责

公共秩序维护部经理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小区的公共秋序维护工 作。

2、通过业主走访,维护业主良好关系,不断提升业主满意 度。

3、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及本部门员工 的培训教育工作。

4、在作业指导的要求下,做好园区公共秩序维护和交通 疏导及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5、按照公司要求标准,组建一支作风优良,敢打硬仗的优 秀员工队伍。

6、负责拟定各种应急预案,并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定期组织 模拟演练。

7、制定切实的监督检查体系,对本部门各岗位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8、接受、处理小区业主对秩序维护工作的现场投诉,并对 处理结果进回访。

9、按照公司B1手册要求,做好本部门员工仪容仪表,行 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10.完善本部门管理制度及作业体系文件。

推荐第3篇:遵守公共秩序

“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实践活动稿件

高青县黑里寨镇多星小学少大队 三

(二)中队

撰稿:刁爱娟

活动主题:遵守公共秩序

活动目的

认知:

1、知道有关公共场所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2、列举说明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秩序。

行为:l、在校内外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见到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活动背景

“中国人,便后请冲水”,“请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 „这种仅以简体中文标出的警示牌,正在中国人出境游的主要目的地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新加坡等地频现。当大批游客成为中国的最新出口品时,“中国人”却成了不文明、粗鲁的代名词。中华民族泱泱大国,上下五千年,纵横几万里,被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却由于国人在公共生活方面的不拘小节,不遵守公共秩序,不仅让外国人对中国人给予汉字提醒的特别待遇,而且严重损害了“礼仪之邦”的形象。由此可见,随着“世界村”的变小与人们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大,构建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和谐的公共生活已经越来越重要。而小学阶段正处于各种规范的养成阶段,对他们进行遵守公共秩序教育就尤为重要。

教育活动过程:

一、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公共秩序教育

每周都有一节班会课,我们充分利用好这一节课,对学生进行一些常用的

公共秩序知识讲座,让他们懂得一些基本的公共秩序,利用公共秩序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自己也要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为将来能在社会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礼貌、守法的好孩子。

二、利用课堂,有机地渗透公共秩序教育

小学各学科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很多课文中的内容与公共秩序息息有关,我们倡导教师充分利用教材内容,有机地渗透公共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公共秩序观念,使学生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例如:学习《藏羚羊的故事》《可爱的大熊猫》这两课,可以向学生介绍有关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特别要告诉学生,每年冬天越冬的候鸟——黑颈鹤,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任何人不能伤害它们,要好好地保护它们;学习《植物的睡眠》一课,可以向学生介绍有关保护珍稀植物的法律法规,还可以介绍《森林法》和《消防法》,增强学生野外安全用火的意识和责任,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的安全;学习《只有一个地球》,教育学生注意保护环境;学习《地震中的父与子》,可以介绍《防震减灾法》,还可以向学生介绍一些地震中的自护自救知识,增强防震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利用讲座、图片展,进行公共秩序教育

(讲座举例)

1.明理导行(出示公共场所见过的标语:请安静、请依次排队、请勿吸烟)思考:当你看到这些标语时你是怎样做的?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师讲解告诉学生:公共场所是我们大家共同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公共秩序是人们长期生活中为适应共同生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的规则。

人们按照这些规则办事社会就井然有序。

出示课件(小学生排着整齐的队伍到剧场看杂技表演)

学生讨论:①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遵守公共秩序?

(排队入场、按票入座、演出中役有走动、看演出时不乱吼叫、结束时场地上没有瓜皮果壳)

②剧场的叔叔阿姨是怎样称赞他们的?说明他们怎么样?

③他们遵守了公共秩序对社会生活有什么好处?

(启发学生从心情、演员完成任务的情况、剧场工作人员的态度等方面来谈)

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可以使公共场所里被服务者心情舒畅,服务者满意,公共场所井然有序,展示我们自己的文明程度。

但是有些学校个别同学就不是这样。出示课件:

(图画内容:小明等几位同学在一个车站停车场里打闹,小刚劝他别这样做,他不听,正在这时,一辆客车从车站开出,另一辆正要进站,小明他们不让道,在两辆客车间追打,司机来了个急刹车,才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2.深化认识

下面这些说法正确吗?请用事例说明理由。

有的同学说:“如果不要公共秩序;大家随随便便,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更好吗?

一个人不遵守公共秩序没有关系。

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是必要的,每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秩序是自由的

第一条件。

3.深入导行

师展示课件,生分组讨论:遇到下列情况你该怎么办,为什么要这样做?a同学们在图书室里排队借书,你看见了一个同学没排队而挤进了队伍。b你班某同学,在商场里乱扔果皮、纸屑,服务员批评他,他和服务员大闹,你上前劝阻,可这位同学不听。师再问:当你见到不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该怎样办?(启发学生答出:要阻止、批评等)

结语:

生活中有许多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实际上都同社会的主产、生活乃至每个社会成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密不可分,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受到了破坏,这个社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也就受到极大的影响,社会风气就会颓败,反之如果一个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拥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那么社会就会有条有理,井然有序,因此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是我们大家的迫切希望,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遵守公共秩序!

推荐第4篇:遵守公共秩序___教案

遵守公共秩序

教案

【教学要求】:

认知:

1、知道有关公场所应遵循的公共秩序。

2、列举说明公共场所需要的良好秩序。

行为:

1、在校外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见到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教学要点】:

1、公共秩序是公共场所的纪律,我们应该知道有关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2、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公共秩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

3、在公共场所自己要遵守公共秩序,看见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教学准备】:

1、了解学生中遵守公共秩序的情况。

2、收集遵守公共秩序有关的资料。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1、同学们,老师今天带来几条标语,(出示幻灯片)你们在哪些公共场所见过这样的标语?

2、当你看到这些标语时是怎么做的?

师:我们都是小学生,必须遵纪守法,我们应该怎样从遵守公共秩序做起呢?请大家一起来学习《遵守公共秩序》这一课。(板书课题)

二、学文、明礼、导行

1、现在请同学们自学一下课文内容,思考: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

2、师讲解:

公共场所是我们大家共同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公共秩序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为适应共同生活的需要逐步形成的一系列规则。人们按照这些规则办事社会就井然有序。

3、出示幻灯片,这是一年级的小朋友在参观自己的校园: (1) 从图片上的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遵守公共秩

序?

(2) 如果你是老师会怎样称赞他们的这些行为? (3) 他们遵守了公共秩序对社会生活有什么好处?

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可以使公共场所里被服务者心情

舒畅,服务者满意,公共场所井然有序,展示着我们自己的文明程度。

但是,有些同学就不是这样做的。

4、出示幻灯片,这两个小朋友在干什么?他们扰乱了哪里

的公共秩序?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师小结:不遵守公共秩序害处大 出示幻灯片板书

三、深化认识

幻灯片切换到下一页,同学们,刚才我们交流了很多内容,相信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下面这些说法正确吗?请在小组中进行讨论,并举出生活中的事例加以说明。

例如:不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行人随意行走,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校园里,同学们不按顺序上下楼梯,一下课蜂拥而出,你推我挤,造成严重的踩踏事件;在观看演出时,有些观众不能自觉排队,影响了其他观众的情绪,破坏了剧院的秩序,还会影响演员的演出。

师小结:通过大家刚才所说,不遵守公共秩序,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有时候人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又何来自由,因此,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 切换到 板书

四、行为指导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到一些公共场所进行一些活动,(切换幻灯片)请同学们在小组中进行交流:在这些地方我们要如何遵守公共秩序?把讨论出的结果写在你们组的小黑板上。(一组一个地方)

逐项交流。小结:大多数同学在生活中都能注意自己的行为,

做得非常好。

五、深入导行

出示幻灯片,在小组中进行讨论,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应该怎么做,怎么说?指名交流汇报,其他同学评一评,说的怎么样?为什么?

师小结:当你见到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该怎么办?

六、总结

(切换幻灯片到板书)今天你们都有哪些收获呢?谁来说一说,读一读板书。

七、结束

(切换幻灯片到儿歌)最后,请同学们一起来朗读《公共秩序歌》,让我们在朗读中结束本次教学活动吧!同学们,再见!

【课后反思】

推荐第5篇:公共秩序道德论文

公共秩序道德论文

公共秩序道德论文

公共秩序的理论萌芽于

13、14世纪时意大利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已有600多年的历史。公共秩序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制度,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率先做出规定起,已被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所肯定。国际私法是法律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是调整在国际交往中所发生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对推动和促进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民事、商事交往、维护国际间的正常经济秩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关公共秩序的含义及称谓,长期以来,各个国家、各个地区说法不一,其立法与司法实践也不统一。“公共政策”是英美法系国家通用的一个概念,在大陆法系各国则称之为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亦称排除条款。公共秩序本身是一个颇具弹性的概念,是一国用来对在特定时间内,特定条件下、特定问题上的重大利益或根本利益予以维护或保证的工具。因此,人们常将公共秩序保留称为国际私法中适用外国法的“安全阀”。公共秩序保留政策作为一项国际私法制度体现在立法上一般为如下三种形式:外国规范的方式、内国规范的方式和国际限制规范的方式。 接下本文论述了当今国际社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尽管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甚至在某些领域,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立法技术,如采用结果说作为公共秩序保留的标准,但是我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和实践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对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进行一步完善。

一、公共秩序制度的概述

(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含义

国际私法是法律的一个部门或分支,它是调整在国际交往中所发生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对推动和促进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民事、商事交往、维护国际间的正常经济秩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今天我们所谈到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国际私法中,是一个传统且广为接受的概念。它是一项拒绝适用外国法、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理由。接下来,就让我们全面和了解和认识一下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有关公共秩序的含义及称谓,长期以来,各个国家、各个地区说法不一,其立法与司法实践也不统一。“公共政策”是英美法系国家通用的一个概念,在大陆法系各国则称之为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亦称排除条款。体现在法律中的公共秩序条款,一般归结为:如果外国法的适用或外国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的承认

或外国司法判决或外国法院管辖的承认,会违反内国的公共政策,就不适用这种本可适用的外国实体或诉讼法,也不承认该外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和外国司法判决或外国法院的管辖权。各学者在讨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时,一般都认为它涵纳了以下三重含义:

(1)在依法院国或国际私法公约中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外国实体法作准据法时,同其适用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可排除其适用。

(2)法院国认为自己的某些法律具有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效力,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法院被申请或请求承认或执行外国法院所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外国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如其承认或执行将违反法院国的公共秩序,则可不予承认或执行。

(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理论萌芽及发展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萌芽于十

三、十四世纪的意大利。巴托鲁斯把法则分为人法和物法两类,认为物法有域内效力,人法具有域外效力,但是人法中那些“令人厌恶法则”并不具有域外效力,对外国法中那些认定为“令人厌恶的法则”排除其在域内运用,这是公共秩序保留观念的最早形态。①对公共秩序理论的系统论述始于十七世纪荷兰学者胡伯倡导的“国际礼让说”,该学说把基于“礼让”尊重他国法律以内国主权及臣民利益不受损害为限,作为运用外国法的一项原则,他承认外国法的效力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公共秩序保留。最早把公共秩序保留规定在民法中的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该民法典第六条称“不得以特别的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本来是针对在国内缔结契约而言的,但在后来的司法实践中把它发展成为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是否适用外国法的一个保留条件。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世界上第一个单行国际私法,其第三十条明文规定:“外国法之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之目的时,则不予适用。”此后,在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中,特别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及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及一些国际条约中,都有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也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保留已成为国际私法中一项公认的和普遍采用的制度。

(三)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情况及发展趋势

究竟什么是公共秩序以及在违背何类公共秩序的场合下排除应当适用的外国法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纵观

各国学者的论述,主要有以下两组对立的学说。

(1)例外说和原则说

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均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具有强行性效力,建立在社会道德或公共利益基础之上,跟国家的政治、经济有关,绝对排除外国法适用;另一部分是非强行性的,尽管这一部分法规也不能因个人的约定而放弃,但在有关情况依内国冲突法应受外国法支配时,就得让位于外国法。萨维尼还指出:除了国内强行性规范具有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效力外,凡是属于内国不承认其存在的外国法制度(如奴隶制度),也是不得在内国适用的。萨维尼根据他自己创立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认为应适用的法律,只应是某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所固有的“本座”所在地方的法律,而不问这个“本座”法是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排除适用违背内国公共秩序的外国法,仅仅是上述原则的一种例外情况。②萨维尼之后的另一位国际私法学家,意大利的孟西尼认为,应将所有关于公共秩序的法律的绝对效力,作为国际私法范围之内的基本原则,而不应作为这一原则的例外。从“孟西尼三原则”之一的“本国法主义”出发,他主张解决选择法律时,应以国籍原则为根据,即对于为个人制定的法律,应通过国籍原则适用于该国的所有公民,而不管他们处在哪一个国家;对于为保护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法律,必须依“孟西尼三原则”之一的“公共秩序主义”适用于内国的一切人,不管他们是内国人还是外国人。据孟西尼便把这一制度提到国际私法基本原则的高度,后人将其理论称之为“原则说”。 (2)主观说与客观说

首先,主观说认为承认与执行地法院本应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如果判决或仲裁所适用的法律与承认及执行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即可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判决或裁决,而不问该判决或裁决结果本身如何,不注重承认及执行地国的公共秩序是否因承认和执行判决或裁决受到损害。这是各国适用公共政策的传统做法。

其次,客观说恰恰与主观说相反,它强调承认和执行判决或裁决的结果和影响,而不重视该判决或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本身是否和承认及执行地国的公共秩序有悖。根据客观说,判决或裁决所适用的法律与承认及执行地国的公共秩序不一致,法院不能拒绝承认和执行。只有承认和执行该判决或裁决会导致违背承认及执行地国公共秩序的结果,法院才能以公共秩序为由不予承认和执行。

综观当今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限制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成为一种大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认同运用公共秩序

标准的客观说或结果说。运用公共秩序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也并不一律代之以法院地国的内国法,从而间接地遏制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滥用。有关国内立法及国际公约的措辞都体现了限制公共秩序援用的精神,无一不反映了国际社会限制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普遍意向和努力。

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试

公共秩序保留政策作为一项国际法制度体现在立法上一般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外国规范的方式。

亦即通常所讲的“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通过保留条款的形式,直接控制外国法的适用,它也可说是一种紧急条款。其规定方式为:当外国法律规范的适用或外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的承认或外国法院管辖权的承认,将违背法院国道德、宗教、社会、经济基础和文化观点;违背该国有关公平与正义的观点;违背其法法律体系的基本制度;违背其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就应当排除这种适用和承认。

(二)内国规范的方式。

亦即通常所讲的“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表现为内国规范的形式,即规定无条件地适用那些依其内容需强制适用的内国法律规范(如外汇法)从而间接制约外国法的适用。

(三)国际限制规范的方式。

即当外国法律规范的适用违反国际法的强制性规范,违反各有关国家的国际义务或违反国际法律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正义要求时,应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例如:1966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的国际公约》的规定种族歧视的法律应视为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法律,因而一国法院就可据此拒绝适用另一国有关种族歧视的规定,而这一国际共识也早在30年代霍尔泽诉德国帝国铁路局解雇案中就有所反映。

三、当今国际社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发展趋势

瑞士学者布鲁歇曾从萨维尼把强行法分为两部分的观点出发,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的概念。③国内公共秩序适用于纯国内民事关系,而国际公共秩序则在国际民事关系中适用。但是,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即国际公共秩序仍然是从国内立场出发的,因为一国借助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就是为了维持内国的法律秩序。因此,国际公共秩序就某一国而言依然是一个国内法上的概念,它同法院国有密切联系,不可能超越特定社会的法律秩序。各国在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时都 是在不违背国家主权原则的情况下自由做出裁量的。从这一意义上讲,国际公共秩序也属于国内民法上的概念,这是赋予国际公共秩序的一种新的意义。二战以后,在国际社会中,各国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但要考虑自己的利益,还必须考

虑到整个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这就是所谓的国际社会本位观念。由于一些问题需要国际社会采取协调统一的行为,加上在国际私法领域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这些条约是各国意志协调的产物,各国在衡量本国利益时,考虑的标准就不仅是本国的,还会考虑国际社会的统一标准,这就为国际公共秩序的存在提供了前提基础。目前,国际公共秩序大都来源于国际法、国际经济法领域,其外在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得与之相悖的国际强行性规范。各国的立法、习法、法律观念、法律文化的差异并不是短期内可以消除的,因此形式完全 统一的判断标准并非易事。

随着国际私法本身日益“国际法”化,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作为传统的国际私法上的一项基本制度也肯定会走向国际化,对公共秩序的限制适用反映了各国在司法主权范围内公共秩序保留问题上的积极努力和变化,而国际公共秩序这一概念的诞生则标志着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制度新的发展阶段的到来。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公共秩序的出现将在国际范围内对公共秩序的适用标准及范围做出界定,从而达到公共秩序适用标准的国际化。它代表着传统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21世纪有发展趋势,我们所说的国际公共秩序是指有关整个国际社会或人类生存、和平与发展的共同利益或根本利益之所在,国际社会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及协调逐渐增强,国际社会公认的不得违背的法规范也逐渐增多并明确化。现在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对当今国际社会的公共秩序作了规定,所涉及范围也越来越广。诸如,消除种族歧视、外交人员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对走私贩毒、难民的合法地位等等。这些都表明国际公共秩序这一普遍广泛的观念已开始越来越多的进入各国的立法和司法领域。

推荐第6篇:公共秩序部管理制度

公共秩序管理部各岗位职责

一、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部门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公共秩序维护、车辆交通指挥、停放及临时车辆收费等管理工作;

4、根据小区环境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方案及紧急预案,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5、巡视、检查、指导员工工作情况,主持召开部门例会及员工培训工作,做好员工考核工作;

6、建立本部门设施设备台帐,定期组织对安防设施和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7、组织对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秩序的管理;

8、定期开展安全防范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9、处理与本部门相关的问题;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班长岗位职责

1、学习有关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及消防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负责本班各岗位工作安排,监督、检查本班各岗位工作情况,并协助经理做好本班员工的日常考核工作;

3、带领员工做好交接班工作;

4、负责临时车辆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本班器材,器具的使用管理工作;

6、检查本班各种工作记录规范情况;

7、妥善处理当班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8、及时掌握本班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向领导汇报;

9、监督检查宿舍的内务情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门岗岗位职责

1、学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消防知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做好进入小区访客及装修人员的核实、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严禁推销员、散发传单者、贴广告者及小商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3、做好进入小区车辆的验卡、登记工作;对外来车辆,需询问核实来访事由,做好 1

登记,发放车辆临时卡进入小区,并指导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

4、负责做好临停卡的发放工作及按规定进行收费;

5、按规定做好立岗服务;

6、根据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接到突发事件指令时,要按照指令协助做好事件的处置工作;

7、门岗应对进入小区的物品进行严格验证,严禁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进入小区,对带出小区的大件贵重物品依《携物出门证》进行查验、登记;

8、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巡逻岗岗位职责

1、学习物业法律法规和安全、消防知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按规定巡视路线及电子巡更布防的线路进行巡视;

3、做好装修管理巡视,制止违章行为、做好记录;

4、做好消防管理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记录;

5、负责做好本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保证小区的整洁及道路通畅及消防、救护通道畅通;

6、巡视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及破坏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上报并做好记录;

7、发现可疑人、声或事时要认真排查,并通知队员完成对事件的处置,重要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8、遇有突发事件,根据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9、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监控管理员职责

1、学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安防、消防知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掌握安防、监控、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方法,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3、发现设备故障,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处理;

4、掌握系统探头分布位置,迅速掌握报警点;

5、监控小区公共秩序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和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视人员进行处置;

6、做好监控保密及监控资料管理工作;

7、做好监控室卫生保洁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消防监控员职责

1、负责对各种消防监控设备的监视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等工作;

2、熟悉本小区所采用的消防监控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悉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修理、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补救及人.员疏散,并按消防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向“119”报警。

4、消防队到场后,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5、对消防监控设备及通讯器材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证填写《工作日志》;

6、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熟练消防系统探头分布位置,做到报警后迅速、准确地找到报警点,处理报警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委拖延处理时间;

7、遵守公司及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消防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公共秩序管理部工作制度 公共秩序管理员行为规范

一、上班统一着装,服装保持清洁平整、仪表端庄、仪容整洁、精神饱满;

二、讲究个人形象,不留长发和奇异发型:男队员前发不过眉、侧发不过耳、后发不触领、不留小胡子。女队员不披头散发、不化浓妆、不带奇异饰品、不留长指甲。

三、上岗一律穿黑色皮鞋、深色的袜子;上岗前要将皮鞋擦一擦,保持鞋面光洁明亮;制服干净无皱,内衣束进下衣内,衣服纽扣要全部扣上,领带系好,领带下口与皮带沿平。

四、上岗要着装整齐,不准将帽子拿在手中或装进口袋,不准拿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五、在岗时,不准抽烟、闲聊、阅读报纸、大声喧哗或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在岗时,不允许在岗位值班室外喝水、吃东西,如需要必须在值班室内进行;

七、上岗站姿保持全身正直,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准依靠任何东西;上岗坐姿要保持端正,目视前方,不准趴、靠桌椅;

八、走路要挺胸抬头,从容摆臂,严禁双手插入口袋或行走中抽烟;

九、换岗休息或进餐时,超过三人要排成纵队进行;

十、换岗交接班要按规定进行;

十一、工作中要使用文明用语,待客热情周到,不准使用讥讽辱骂等语言;

二、遇到团体贵宾要立岗、行注目礼、微笑、问好及车辆引导;

三、心胸坦荡处事光明磊落,时时注意维护公共秩序管理员的良好形象。

门岗管理规定

一、立岗服务

1、门岗在6:00—20;00执行立岗服务;门岗执勤时,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门卫执勤时采取站姿或坐姿。采用立正或跨立姿势站立时,应注视门口情况,用眼睛余光扫视左右10米的范围;采用坐姿时,两腿并拢,挺胸抬头,两臂平放桌面,两眼注视门口情况;岗台及值班桌周围2米内严禁有闲杂人员,严禁扎堆闲聊;当有住户来咨询时,应当起立或再进行答复;团体或贵宾参观时,门岗实行立岗迎送,车辆进出要有引导。

2、便民服务如遇住户携带重物需要帮助时,请住户将重物暂放门岗室内,呼叫巡逻岗为其提供协助服务;如遇老、弱、病、残需要提供帮助,要及时通知家人,并呼叫巡逻岗为其提供协助服务;接到业户通知,免费提供送水、招出租车服务;

3、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对于外来人员进入,要用礼貌规范语言进行询问对于外来装修施工人员,先填写《来访登记表》,然后告知应到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凭证出入;未经批准及办理《出入证》的推销员、广告传单散发者、小商小贩礼貌拒绝进入,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进入小区的产品宣传者,凭其交费收据进入小区;对外来人员进出,及时准确查验《出入证》,严禁“一证多人”;对外来的行政人员、邮递员、送报员及公共管理单位的人员(如:消防、水电、燃气)等,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并登记;“物 4

品进出登记表”对进入小区的物品进行严格查验,如属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要礼貌拒绝进入小区。禁止凸出式防盗网进入小区。对有严重滴漏、抛洒的物品严禁进入小区。对于住户搬家,租赁搬入的物品,及时通知中心核实,并查验《大件物品出门证》,以及租赁合同;对于一般少量的大件的物品,凭业户《出入证》填写《物品出入登记表》后放行;对外出的大件贵重物品应礼貌的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者凭《大件物品出入证》登记后予以放行。装修人员对房屋装修完毕携带物品出小区的,门岗值班人员检查核对《大件物品出入证》无误后方可放行;如他人于住户有经济纠纷,要强行搬走物品时,值班人员要保护业户的合法权益不得放行。对于没有出入凭证,可疑物品的进出,经盘查发现有违法现象,及时扣留,并通知部门经理以及执法部门,并做好登记;

4、车辆的进出管理车辆进出实行“一车一卡”制,进出刷卡;车辆进出实行“刷卡起杆制”,严禁手动起杆;对于外来车辆实行“临停卡”制度;临停车进入,要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发放临停卡,刷卡进入;临停车外出,刷卡显示收费金额,值班员收费并依《外来车辆登记表》核实车辆型号、车牌号,出具收费发票,起杆放行;引导临停车辆按指定停车位置停车;提示车主关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正常情况下,道闸不允许人工起杆,若遇到特殊情况(停电、电脑故障、系统故障)需人工起杆,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车辆的出入登记及查验证卡工作;发现车辆与车卡不符情况,不得放行;严禁出租车、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对特殊情况临时进入小区的出租车、货车及其他车辆进行登记,发放临停卡;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其他由五岁以下幼儿独自外出者,应留置在门岗,勿使其外出,并通知前台联系家长将其领走。收到住户交来的遗失物品,应交予前台进行登记,张贴招领启示,禁止动用。

二、巡逻岗管理规定

1、全天实行24小时巡视服务,巡视路线遍及全部公共区域;巡逻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进行巡逻,按时到达规定的地点。不准在岗位上坐卧、依靠、闲谈、吃东西、抽烟、看书报、严禁脱岗;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要全神贯注,细心观察,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巡逻时要根据公司制定的巡逻方案,定时巡逻与不定时巡逻相结合,定线与不定线巡逻相结合,以及点线巡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电子巡更按设定 5

的路线每天不少于八次。巡逻时一般采用齐步走行进,两人以上共同巡逻时采用纵队行走。巡逻时要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不得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得搭肩挽臂。行进中遇到公司领导或公司领导的车辆,应停止行进,侧立行注目礼或敬礼。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和异常的事件要迅速查明情况,严密监视,并通知队员完成对事件的处理,重要事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发现可疑人员,必要时上前盘问,检查相关证件及所携带的物品。如有作案嫌疑,要进行控制,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发现可疑人员、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领导并通知队员封锁出入口,执行应急预案。对进入小区的无证商贩、推销人员、散发传单人员及其他闲散人员,应劝其离开小区。对张贴传单的人员,要将其带到值班室,要求其清理张贴的物品或承担清理费用,再让其离开小区。发现醉酒的住户,应劝其回家或护送其回家。对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者,要在劝阻制止的同时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对于高空抛物、对践踏绿地、破坏绿化,乱抛垃圾杂物,占用公共通道,乱贴乱涂乱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及播放大功率音响等违章行为,要进行制止。对破坏路灯、消防拴、健身器材等共用设施的行为,要进行制止。造成损坏的,要登记其姓名、房号,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追尝损失。属机动车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要通知门卫,待问题处理完后再予放行。对装修违规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并通知前台客服:

A、建筑垃圾乱扔乱放 B、装修“三无”施工 C、不按规定时间施工

D、明火作业 E、空调未按指定位置安装 F、对于在建筑外立面,设防盗网、悬挂物品、乱拉绳索现象对装修行为进行监督,查验施工人员出入证,督促无证人员及时办证。

2、对不按规定使用电梯、有碍交通或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进行制止。协助住户处理突发事件。接到住户的求助,或住户反映有可疑情况时,应通知其他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帮助住户进行处理。维护小区内的交通秩序,对在小区内违章行车、超速行车、违章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规范,禁止使用“命令”或“要求”类用语。

3、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且车主已经离开,巡视人员及时在车辆显著位置放置“温馨提示”条。发现车辆门窗没有关好及车辆有滴、漏油现象及时通知前台联系车主;发现机动车辆超速行驶(大于5公里)应予以及时制止并告知减速行驶。发现在道路、车库洗车修车的现象及时予以制止;

4、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要协助住户报警,并保护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 6

序。巡视小区安全防范情况,重点巡查治安死角及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等)提醒住户、商户、及公司各部门增强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5、捡到遗失的物品或受理住户拾遗物品,要做好登记交予前台,严禁私自使用。发现住户忘记上锁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做好登记,加锁管理,严禁私自骑用。发现忘记锁车门的机动车,应设法通知车主进行处理。当有行人问路时,应认真进行指引,对突然受伤、患病遇险者进行救助,对其他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提供帮助。巡视遇到业主需要帮助时,应及时提供服务或通知队友到现场处理;

6、发现公共设施出现问题(如路灯不亮、长明灯等)要进行登记,向前台报修,如遇管道爆裂等须紧急抢修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维修部门组织抢修。发生突发事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进行处理。巡逻人员要将巡逻情况详细认真地记录在巡逻记录表中,不得弄虚作假。巡逻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保证完整,不得乱涂乱画,严禁撕页。

7、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班长要对巡逻情况进行检查,队长要不定时进行抽查,部门经理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巡逻时看到小件垃圾及时拾取,投入就近的果皮箱内。发现儿童在水系、车库等危险区域玩耍时及时劝阻或通知家人。发现业主在水系景观中洗刷物品及时予以制止;发现楼宇门未关好,及时予以关闭。接到业主或听到业主呼救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对下列消防安防器材、设施设备的巡视:防火门、闭门器、消防报警器、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消防箱(枪头、水带、水带接头、灭火器、消防栓)、烟感器、喷淋嘴、送风、排烟、警示牌、标识牌、周界报警、小区围墙等发现异常或损坏及时记录并上报部门经理或班长。

三、监控岗位管理规定

1、监控人员岗位是监视屏幕情况,做好小区监控检查工作,监控中心执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必须经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方法,严守操作规程,发现监视设备异常、故障,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不准擅自摆弄。值班人员必须不定时对各防区进行循环监视,重点部位重点监视。对监视到的可疑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小区周界防范工作,如有报警,迅速通知巡视人员进行排查,同时跟踪录像,排查恢复或做好记录。记录要有报警时间、巡视人姓名、排查结果、完成时间等项目。负责做好小区消防防范工作,消防报警器报警时,及时通知巡逻岗查看并做好记录;发生火情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进行联络,汇报火灾情况并坚守原岗位工作。负责做好小区公共秩序的监控检查工作,发现有践踏绿地, 7

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车辆乱停乱放的,应立即通知巡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记录要求同上。

2、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可疑人员,即定点录像,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录像必须按组别、顺序进行,不得随意切换,并做好记录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及时向公共秩序部经理汇报,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存档。按照《背景音乐管理规定》规范造作背景音乐系统。负责做好监控室内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3、严禁玩电脑游戏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如遇他人进入时,值班人员有权对其制止及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做好监控保密工作,没有部门经理或中心领导授权,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阅监控录像并做好《监控录像查阅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必须交清班中一切监视情况及各种工作记录,并签字确认,否则接班人员有权不接班。

四、车库岗位管理规定

1、负责对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进行调度和管理,做好地下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维护,保证公共通道畅通无阻;负责监视和督促车辆停放到车位内,不得跨越车位停车或占双车位停泊,以免影响他人停车;负责提醒驾驶员离开前请检查车窗、车门是否关好,尽量不在车内放贵重物品。负责监视、告知占用不属于自己私家车位的车辆;负责地下停车场的监控系统的管理。负责停车场设施管理,地下停车场的公共设施巡视,有损坏停车场设施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到达现场处理。

2、负责监督或协助地下停车场积水坑的雨水排放工作。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卡,刷卡起杆”,道闸系统不允许人工起杆,确需人工起杆的(例如停电、机器故障等),必须做好出车登记验证工作;

五、交接班管理规定

1、为规范公共秩序管理员交接班工作,特制定本规范。保安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编制完成下周《岗位安排表》,全体队员按此上岗。所有当值队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当值班长集合队伍,点名统计,整理着装,不符合仪容仪表规定的不得上岗。 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带队到各个岗位进行交接。各岗位在交接前10分钟将各种工作记录整理完整并进行岗位清洁工作。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污迹。灭火器排放整齐,表面无积灰;门窗、墙面干净整洁,天花板无蛛网。各记录本、物品摆放整齐。

2、接班人员到岗,相互敬礼问好后,接班人员清点岗上所有物品,查阅上班值班记录,检查责任区内的卫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须做好记录;如无异常情况,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交班人员将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接岗人员开始值勤,交班人员离岗归队。全部交接完毕后,由交班的当值班长集合队伍,对当班工作进行讲评,对不足之处提出改正意见。

3、班长负责交班工作的监督检查,经理负责交班工作的抽查。

突发事件处置规范

一、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妥善处理小区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和问题,特制定本规范: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要重点抓好事故的预防、发现、报告和处理四个环节。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时认真仔细,不走过场;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发现事故、案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责任部门领导,公司领导、公安部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监护好嫌疑人;做好其他善后工作。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要坚持以下原则:快速反应原则:值勤队员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1分钟从一楼跑到七楼;休息备勤的队员,10分钟到达现场。统一指挥原则:发生突发事件,部门主管统一指挥,队长、班长协助指挥。服从命令原则:所有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主管的统一指挥,并负责则对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不得自行其事。团结协作原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其他部门均应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不得干预;常见问题的处理:

二、火灾处理预案

当接到火灾警报时,迅速赶到现场,查看火情,如判断为初期小火,迅速用附近的灭火气进行扑救,在组织灭火的同时,按照“先救人员后救财产”的原则,对人员和重要财产、易燃易爆物品迅速转移; 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准确告知:火灾详细地址、楼号、层号、火灾性质、可能引起火灾的原因,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疏导交通,保证消防车辆准确、及时到达着火点,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消防人员开展灭火工作。所有人员应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消防指挥人员和服务中心领导的调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积极扑救危险;值班人员(电工)或现场队员应当迅速切断报警区域的非消防电源,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通过消防通道迅速疏散人员,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当现场困有业主(住户)时,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进行抢救,若室内无人,且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现场消防指挥人员(警察)或中心

领导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决定者向业主(或住户)做好解释和善后工作;扑救完毕,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损失,并做好善后工作;主管消防工作人员做好事故记录,并书面向公司领导报告详细情况。

三、盗窃、匪警处理预案已发生的盗窃、匪警处理预案

秩序管理员应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及时封锁保护好现场不被破坏,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发现现场有人负伤或紧急状况,并视情况拨打“110”或“120”;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向被盗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逃跑的方向,并组织人员对整栋房屋及周边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向公安机关汇报所了解的相关信息,协助破案;管理员要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服务中心。

四、正在发生的盗窃、匪警应急处理预案

秩序管理员接到或发现盗窃、匪警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迅速通过对讲呼叫求援,并设法制服罪犯;所有管理员接到求援信号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组织(指挥)者的部署封锁出事地点的所有进(出)口;同时通知监控中心对出事地点的所有进出口(电梯、车库)加强监控;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立即报“110”或派出所值班室,并及时向服务中心领导报告;若被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长相、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向服务中心和派出所报告相关情况。

五、执勤过程中发现可疑分子的户处理预案

执勤过程中发现可疑分子(非业主、住户)时,要询问相关情况,视情况核对证件或工作证,对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小区内活动。巡逻执勤中如发现可疑分子,要检验其证件,明确其身份必要时带到办公室进一步核实。发现有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必要时带到办公室,如证件齐全则让本人写保证书一份,并将其证件号码登记造册,没收广告用品,教育后放人。发现有作案嫌疑的要严格审查,视情况可送到派出所交由公安人员审查;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私自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限制人身自由;秩序管理员应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六、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处理预案打架斗殴

发现打架斗殴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告,应上前制止或赶到现场制止,劝离围观人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向班长报告具体位置,、斗殴人数,请求支援。当制止无效时,立即打110报警。当公安人员到达时,协助处置。对打架受伤的人员, 10

打120救护电话进行必要的救护。

七、酗酒闹事

发现醉酒者,应询问其家庭住址,劝其回家或护送其回家,对酒后闹事者,应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劝离围观人员。对严重闹事又难以控制着,拨110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八、刑事案件处理预案

接到刑事案件的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封锁并保护现场,维护秩序。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的,应将其抓获,扭送公安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人员到达后,将了解的有关情况进行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九、突然停电电梯困人处理预案

所有队员出动,逐个单元检查电梯是否有人被困;发现电梯困人,应立即通知工程部迅速赶到现场打开电梯救人;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安慰被困人员;协助工程人员现场应急处理,并妥善、安全地接应被困人员。

十、触电事故处理预案

应立即用绝缘物将人与电源隔离,同时通知工程人员切断电源(隔离前不可直接接触触电人,以防触电);隔离后,由经过培训的人员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同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通知急救中心。安排人员引导救护车抵达现场。若无救护车或救护车不能及时赶到,应立即安排人员和车辆将触电者送往医院抢救,通知前台联系其伤者家属。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十一、强行出入人员处理预案

人员闯入要及时劝阻、制止;如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上级,安排人员严密跟踪监视,确认其身份和意图。若确认为住户,做好记录即可。若确认非住户,进一步跟踪其行踪,直至其离开辖区为止;若跟踪发现其有故意捣乱或其他违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十二、车辆冲岗

记录车型、车牌号码、颜色等信息;立即报告上级;立即安排人员堵截,确认其身份和原由;若确认为车主,了解其冲岗理由,并做好记录,待进一步按有关规定处理;若确认非车主,应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十三、交通事故处理预案

发现交通事故或接到交通事故的报告,应立即向值班班长报告,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保护现场。值班班长向主管报告后,调遣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如有受伤者,拨打“120”电话,抢救伤员;报交警大队事故组或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消防管理规范

一、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根据消防管理相关规定,预防和减少火灾,确保小区各个部位无火灾隐患,各种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公共秩序管理部为消防设施、消防检查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公共秩序管理部定期安排专人对小区内各个部位及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登记,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公共秩序管理部除安排日常检查外,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公司及时安排处理,并做好记录。

3、公共秩序管理部定期组织人员对小区各种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调试,确保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启用状态。公司对各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维修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二、消防器材(设备)管理规定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

1、灭火器的管理由公共秩序管理部对配置的各种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及验收,建立台帐,灭火器材的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各种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及数量按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挪动。

2、公共秩序管理部负责对各种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及保养,按规定更换粉末。灭火器材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到公共秩序管理部办理手续。灭火器材由公共秩序管理部按时收回,并对所外借的灭火器材进行检验。如外借灭火器罐内材料已使用或用完,须由借用当事人按原型号购买归还。使用过的灭火器填写使用说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配置,便于以后火灾备用。

3、灭火器放置地点要求: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剧烈的爆嗮,不得借鉴热源或剧烈震动。灭火器悬挂在相依的温度条件。灭火器放置地点应位置明确,便于使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灭火器检查及处置灭火器喷筒是否畅通,如果堵塞要及时更换;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并送到专业公司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灭火器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机动,锈蚀,损坏。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 12

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需送到专业公司维修及进行高压试验。

4、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如果开封,必须选好专业公司再行安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5、每月对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灭火器定期检查及保养,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铜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饶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停车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识。

三、消火栓的管理与维护

1、每月逐个检查消火栓一次消火栓箱外观检查:消火栓门关闭是否正常,锁,玻璃有无损坏,巡查卡是否完好。巡查卡如有涂画、开启、破坏应补贴,同时应检查消火栓箱内:消火栓内元件是否完好,有无脱落,丢失,水龙头有无渗漏。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误报警显示。

2、每月逐个打开消火栓箱检查一次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检查水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检查水枪与水龙带接头连接是否方便牢固,如有缺损立即修复。接口垫圈是否完好,如有缺损,老化立即更换,将阀杆上油。检查消防栓是否有锈蚀,有无滴漏现象。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上锁上栓门。

3、消防管网压力每月检查一次,高层楼宇24小时管网保压。

四、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系统保养规定

1、每日进行巡查一次,每月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记录报予前台进行修复。检查疏散指示灯、安全指示灯、楼道应急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2、检查电源指示灯应常亮,当断开交流电而采用备用电池供电时,也应能亮,否则检查修复。

3、疏散指示灯、安全指示灯、楼道应急照明灯在交流电供电时应能常亮,若不亮,则检查修复;检查灯具安装是否牢固;清洁灯箱外壳及显示屏表面。

4、每月切断正常照明供电,检查是否能够转入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如不能则应及时维修。每月每盏灯用备用电池亮灯30分钟,使用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对不符合要求的疏散指示灯、安全指示灯、楼道应急照明灯应及时修复。月检完成后做好记录,以利查证。

五、消防标识管理规定

1、消火栓标识按消防知识法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应对项目公共区域 13

的消火栓进行检查和管理。应在消火栓玻璃门面上粘贴“消火栓”字样的标识。在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后贴好物业封条,以示此消火栓完好。如项目消火栓已上锁“必须为玻璃门”,在消火栓板面上设置“击碎板面”标识。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灭火器标识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公共区域配置灭火器材。应在灭火器上喷涂或粘贴上项目标识,并进行编号管理,定数量定位置。根据消防机关的要求,经过年检的灭火器应贴有年检标识。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3、疏散指示图根据有关消防法规保安部应在各单元门后或各楼层的显著位置张贴该楼层区域的《疏散指示图》,并定期检查疏散图是否完好、无污损。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疏散指示灯根据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建筑物出入口必须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入口的地方需设置含有指向箭头的顺三指示标识,箭头方向应指向紧急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作为应急照明,断电后的照明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5、防火门标识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防火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识,在其反方面应设置“拉开”标志。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

6、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防火门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开门的方向一致。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7、疏散通道及楼层标识,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禁止堵塞”标志。在楼梯各层应设置由永久的楼层标志,以便疏散人员能够准确识别楼层。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8、消防器具码放处标识在消防器具(如消防梯、消防桶、消防钩、灭火器等)的集中存放地点应设置“消防器具,非火勿动”标识。堆放“消防砂”的地点,应有“消防砂,非火勿用”的标识。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9、消防井、水泵接合器标识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识别的地下消火栓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标志。在消防井盖上加醒目的标注(刷红漆)。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10、消防管理标识在项目的非吸烟区应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在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带火种”等标识特殊警示标识,在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不能用水灭火的场所,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的标识。

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对讲机是物业公司保安人员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公共财产,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一 对讲机只供队员执勤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二 对讲机严格按照规定频率使用,严禁队员私自乱拧、乱拆或乱调其他频率;队员将对讲机丢失,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三 队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四 对讲机在同一频率上,使用对讲机时语言应简洁、明了,说明问题即完成一次通话,严禁无事乱通话、讲废话、唠闲嗑,发现一次罚5-10元,屡教不改者停止使用对讲机。

五 在使用过程中,对备用电池及时充电,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严禁长时间充电。 六 如遇歹徒搏斗或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最大限度地爱护对讲机,避免损坏与丢失。 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被褥要整洁,物品放置有序,门窗玻璃清洁明亮,地面洁净,墙壁无灰尘。

2、加强监督检查措施,由班长每天检查各班卫生内务、伙房,保安经理每周检查一次。

3、爱护公共财物,确保宿舍财产安全。财产遭受损失,宿舍人员必须负责,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定数量赔偿。

4、严禁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否则宿舍内出现物品丢失,一切责任由留宿者负担。

5、宿舍应在22:00熄灯,平时保持人走灯熄。

6、严禁在宿舍内喝酒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严禁在宿舍内利用麻将、扑克等娱乐手段进行赌博。

8、讲究卫生,加强对卫生间管理,保持整洁无异味。

9、队员间相互团结,相敬如宾,严禁吵架骂人现象发生,努力营造一个文明的宿舍。携物放行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客户及公司的利益,规范小区物品搬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加强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小区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一、客户凡有物品搬出小区,须事先向公共秩序管理部负责人申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快速通知总服务台,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快速、准确做到:

1.核实搬出物品人的有关情况是否属实;

2.通知前台核实是否欠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

3.上述情况核实无误后公共秩序管理部负责人开具《携物出门证》。

二、公共秩序管理员由责任根据《携物出门证》对所有搬出物品进行盘查,盘查时必须有礼貌,要以认真、负责、热情的服务态度请求当事人配合工作,尽量快速高效地完成检查。

三、如他人与物主由经济纠纷,要强行搬走物品时, 公共秩序管理员要保护物主的合法权益,不得让他人将物品强行搬出。

四、经盘查若发现有违法现象时,必须及时通知执法部门处理,同时要记录工作时间、地点、人和事等。背景音乐系统管理规定

为规范背景音乐管理,充分发挥背景音乐系统的作用,为住户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小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法:

1.音乐系统由秩序部监控岗负责日常的管理;2.监控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播放背景音乐; 3.播放内容由中心负责人审核,月度更换;

4.播放内容以抒情、欢快、温馨、健康向上的曲目为主;

5.监控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及时上报,不得私自摆弄;

6.室外播放器由部门建立台账:数量、放置位置、责任人等;7.播放器由巡逻岗进行日常巡视: 1)外观是否损坏; 2)音量是否正常; 3)是否能够播出声音; 4)原位置的播放器有无丢失; 8.时间、音量: 节假日(含周

六、周日)

1)上午:8:00—9:30 音量:不大于9 分贝 2)下午:17:00—19:00 音量:不大于9 分贝

推荐第7篇:公共秩序周小结

“公共秩序周”小结报告

上周又迎来了公共秩序周活动,这个活动我们已经举办过多次,也邀请了很多同学来亲身参与其中。在他们的实践中让他们体会我们部门以及红衣服务队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精神,同时也也配合学校第二期文明工程的建设,向广大师生发出文明修身的倡议。

相较于之前举办的活动,此次我们在形式上有了一些改变。我们此次并未安排其他同学参加活动,而是安排膳食部工作人员以及红衣服务队成员针对餐厅内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劝阻和教育。并且,对文明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拍摄,最后通过总结对比,将他们公布在展板上,以起到警示和示范作用。

在活动中,各位工作人员都投入自己的热情,看到不文明的行为,积极地走向前劝告他们:“你好同学,为了让后面的同学可以及时的找到座位请你把餐盘带走。”“同学,为了让后来的同学有足够的座位坐,请把残渣放到餐盘中带走。”等等。被劝阻的同学也能够理解并且改正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并且在三号食堂,我们不仅对学生做出了文明就餐的要求,并对前来就餐的外来民工也提出了建议。例如他们在食堂吸烟,吃完饭不将餐盘带走,随意乱拿勺子筷子等不文明行为,我们都一一加以纠正。值得高兴的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效果。

关于拍摄文明及不文明照片,我们每个食堂都安排了干事去抓住那些瞬间,在抓拍期间我们也发现了很多现象,例如可以看到乱拿筷子的问题依然存在,虽然我们已经非常关注这一问题,但是显然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解决得方法。在排队方面,插队现象几乎已经不可见,这是同学们的自觉以及工作人员的努力换来的。同学吸烟现象比上一周要有所减缓,在中午就餐时间段,基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端走餐盘现象虽然每天只有一两起,但是这种不文明行为始终没能杜绝,不仅对其他的同学造成了不便,也形成了一种不好的影响,对此,要让红衣服务队队员加强警惕,仔细留意,一旦发现以上情况,要及时劝导,尽可能杜绝这种不文明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拍照活动不仅有我们部门内的干事参加,也吸引了一些同学参加,他们将拍到的照片传送到邮箱,对我们的活动表示大力支持。由此看来,我们这周的活动举办的还是很成功的,不仅达到了计划的效果和目的,而且把部门工作的意义推进到学生当中了。有了同学们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可以做的更好!

社管中心膳食部

2010-6-7

推荐第8篇: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障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华清物业科技项目处安全保卫部治安专业。

细则

1.保安员实行倒班制度,三个班次轮流值守,全天候24小时完成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做好日常值守、巡逻打点、访客登记等各项工作。

2.大厦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人员值守外,大厦门禁系统和红外系统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期间全天候开启,大厦制高点实行门禁及钥匙双重管理,配合监控室24小时监控,达到全方位安保体系。

3.巡视人员每小时对责任区(A、B、C、D、科技地下、B07地下、科建及园区地面)的巡视检查工作。负责楼内外设备设施的巡检、报修、跟进及处理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24小时无间断运行。

4.门岗及各大堂对外来人员加强控制,做好相关登记,对推销及散发小广告人员,一律清出园区。对于在园区长期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人员(如送餐、送件)进行登记备案。

5.对于物资外出施行出门条制度,核实物资所属单位名称、数量、单位许可等,查证后方可放行,所收出门条统一存档以备后查。进入大厦的物资,如核查为易燃易爆、有毒害、管制类等可能危害公共或人身安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严格把关,禁止入内。

6.对于园区内开展的施工行为,检查施工证件、现场防火措施、有无安全隐患、施工人员进出大厦的管理规定等,巡视人员将其列为巡视重点给与关注,发现违章、违纪、隐患等问题,及时制止上报处理。

7.对于大型活动,抽调队伍骨干,全面负责活动的人员引导、车辆停放、现场警戒等工作,特殊情况联系派出所提供安全保障。

8.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及安全责任制。

9.定期举行各项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的培训及演习。

10.定期举行保安队伍的专业知识及体能测试考核。

11.定期举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宣传及防范措施。

12.定期举行警民共建提高园区综合布防及处突能力。

科技大厦物业管理处安全保卫部

治安专业

推荐第9篇:第五章 公共秩序管理

第五章 公共秩序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责任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B.物业管理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C.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时,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D.物业管理企业可对嫌疑人进行留置讯问

2、下列关于消防通道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物业管理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将部分消防通道划为停车位

B、物业管理公司任何时候都不能将消防通道划为停车位

C、物业管理公司如将消防通道划为停车位,应做好安全警示

D、业主在消防通道停车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无须进行管理

3()在治安管理中起着极为重要的技防作用。

A、对讲机B、电子防盗门C、红外线传感器D、电视监控系统

二、多项选择题

1、物业公共秩序管理服务包括()

A、公共安全防范B、自然灾害预防C、消防安全防范

D、交通疏导及车辆停放管理E、业主家庭矛盾调解

2、物业公共安全防范包括()

A、小区出入管理B、对可疑分子的监视

C、智能化安防系统的使用管理及维护D、施工现场的管理E、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管理

3、为了做好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应着重加强哪些工作()

A、对辖区内业主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检查

B、建立健全专业的消防队伍

C、完善消防管理制度

D、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善与维护保养工作

4、动火安全管理中对动火过程中的要求是()

A、动火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

B、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检查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C、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D、动火人员要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

5、车辆管理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A、车辆管理的交通标识及免责告示应充足明显,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B、车主首次申请办理停车年卡或月卡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

件与复印件,并签订停车位使用协议,建立双方车辆停放服务关系。

C、车辆停放必须符合业主公约规定,切忌违反业主公约

D、对于电梯直接通往室内停车场车库的小区,必须做好电梯入口的安全防范监控措

施,避免不法人员直接从地下车库进入楼内。

6、高层建筑消防具有耐火极限低、扑救难度大()。

A、火势蔓延快B、火险因素多C、疏散困难D、火势易于控制

推荐第10篇: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大同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级

(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公共秩序维护工具,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必要是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3、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和业主参与演练。

4、设有业主(使用人)24小时求助与报警电话;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5、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等工作;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 合同特别约定履行车辆保管责任。

7、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白天实行立岗,次出入口至少有1人值守。

第11篇: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维护管理区域的治安,确保人身安全。确保辖区处于受控状态,保证业户平安出入,秩序井然:

1.公共秩序维护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值岗安全维护员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闲杂人员,禁止车辆到辖区内乱停乱放,闲杂人员到公共地带停留、玩耍、破坏或到业户家发放小广告;

3.门岗安全维护员应有序地疏导进出车辆,严格禁止车辆在大门出入道路上停放或暂时停留,严禁小商小贩在大门外摆放物品或闲杂人员在一起聚集大声喧哗、吆喝、乱扔废弃物,影响到本辖区车辆人员进出和坏境卫生;

4.各门岗人员维护看管好大门内外公共设施设备,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禁止他人乱动搬移或使用;

5.各巡逻员每天巡逻保证本岗区域各种车辆停放有序不得停入绿地、单元门口或消防通道,每天保证消防通道无杂物无各种车辆畅通无阻;

6.巡逻员应熟悉本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位置与好坏情况,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他人私自拆迁、调换更改外观;

7.各巡逻员在巡逻时发现辖区有散发小广告或搞各种活动的应立即制止,并上报查清姓名、单位和所搞项目活动是否经上级领导同意;

8.在公共区域禁止业户乱堆放杂物、摆放东西、搭建设备等,保持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9.对装修用料车的定点停放及材料存放加以监督;

10.安全维护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礼貌的上前询问,情况不明时可以跟踪并上报;

11.对超时施工产生的噪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12.禁止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打斗放养大型犬,如声音较大影响到业户正常生活的应加以劝阻、制止;

13.认真指挥道路车辆停放有序,禁止车辆停放在公共道路上,认真登记车辆防止车辆划伤、碰撞事件发生;

14.巡逻时发现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有损坏现象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上报维修;

15.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他服务性工作,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上级领导汇报;

16.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17.对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事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查现场的权利。

北******************

第12篇:法制教育遵守公共秩序.doc

三年级品德上册法制教育《遵守公共秩序》导学案第1课时

班级: 姓名: 节次: 【活动目标】

1、我知道有关公共场所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2、小组讨论学校应该遵守哪些公共秩序。

【活动重难点】

1、公共秩序是公共场所的纪律,我们应当知道有关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2、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公共秩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

【活动准备】

1、了解学生中遵守公共秩序的情况。

2、收集与遵守公共秩序有关的资料。【学法指导】自主、合作、交流

【活动流程】

【创设情境 激趣导题】

一、谈话,引入新课

1、你在哪些公共场所见过这样的标语?(出示:请安静、请依次排队、请勿吸烟)

2、当你看到这些标语时你是怎样做的?

师:我们是小学生,必须遵纪守法,我们该怎样从遵守公共秩序做起呢?请大家一起来学习《遵守公共秩序》一课。

【自主探究 合作交流】

活动:小组合作——探究“公共秩序”

1、生跟着录音熟悉课文内容(放录音)

思考: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

2、说一说在学校学生应该遵守哪些公共秩序?

【总结升华 拓展延伸】

1、课堂评价。

2、行动起来:做一个遵守公共秩序的好学生。

自评: 组评: 教师评: 三年级品德上册法制教育《遵守公共秩序》导学案第2课时

班级: 姓名: 节次: 【活动目标】

1、了解遵守公共秩序的重要意义。

2、见到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3、通过学习,学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守公共秩序的学生。

【活动重难点】

1、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2、公共场所遵守公共秩序的重要性。

【活动流程】

活动:遵守公共秩序的益处

出示(双江小学排着整齐的队伍到剧场看杂技表演),小组讨论下列问题: ①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遵守公共秩序?

(排队入场、按票入座、演出中役有走动、看演出时不乱吼叫、结束时场地上没有瓜皮果壳)

②剧场的叔叔阿姨是怎样称赞他们的?说明他们怎么样?

③他们遵守了公共秩序对社会生活有什么好处?

【情感体验 明理导行】(10分钟) 活动:我要做一个遵守公共秩序的小学生。

下面这些说法正确吗?请用事例说明理由。

1、有的同学说:“如果不要公共秩序;大家随随便便,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更好吗?

2、一个人不遵守公共秩序没有关系。

小组讨论,并且说一说自己应该怎么做?

【总结升华 拓展延伸】(5分钟)

1、课堂评价。

2、作业:讨论:在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做一个遵守公共秩序的小学生?

自评: 组评: 教师评:

第13篇:维护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维护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等所确定。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它的公共生活规范和要求。公共生活领域越扩大,对公共生活秩序的要求就越高。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突出。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良好的公共秩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这要求我们每一位公民在精神上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认真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责任.

随着岁月的流逝,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已经沉淀为中华民族璀璨无比的瑰宝.社会各方面制度逐渐健全,而道德与法律也渐渐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

在公共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 是维护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道德,并不抽象。一个人在社会生活时,

不但想到自己,也想到别人。道德良心,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成果,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一根重要支柱。无论哪个时代,无论哪个社会制度,无论哪个民族,道德良心,都是不能缺少的。中国古代社会就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说法。在中国古代社会主流的社会舆论中,人们对不讲道德良心的小人,总是要予以批判、揭露。西方社会,尽管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与我们有很大差别,但也强调道德良心。倡导人与人之间平等、博爱,倡导家人之间的和睦。西方文化名著《战争与和平》、《巴黎圣母院》、《简爱》,等等,都反映了西方社会尊重道德良心的价值观念。西方文化巨著《圣经》,也充满着对人类社会应遵守的道德良心的谆谆教诲。 然而我们当代社会依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

一位在美国教书的华裔教授讲了一个他在大陆的亲身经历:他开学术会议时和两位中国教授合住一个房间。当时条件很简陋,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只摆着三张床,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暖瓶热水、三个茶杯。第一个教授进来,拿了一个茶杯,倒了一点水把杯子涮了一下,涮完的水没有地方倒,就直接倒在另外的一个茶杯里,然后自己沏了杯茶喝上了。第二个教授进来,也如法炮制。结果,等这位华裔教授进来时,两位先到的已经悠然自得地端着干净的茶杯喝着茶,涮杯子的脏水则全倒在留给他的茶杯里。他明白了情况后,觉

得这两个同屋大概不好相处。后来才明白,这两位其实非常和蔼可亲、通情达理。他们只是有着自己没有意识到的陋习。这些情看起来虽然小,但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如今中国进入高速城市化的过程,大都市中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住房水平提高不少。但许多居民迁入新房后,却习惯性地将垃圾往窗外一扔,就像那两位涮杯子的教授一样,脏水随手一倒,多一步路也不走。结果,空中垃圾成了城市的公害。再有,如今城市的交通已经拥堵不堪。但车主之间经常为了抢行而互不相让,有时几辆车宁愿都卡在那里,谁也不愿意礼让。在美国开车,你左转弯时必须给对面直行的车让路。如果对面的车流源源不断,你就不得不等很长时间,即使身后也堵了一队车。但是,对面的来车在看到你的苦境时,经常会停下来,主动让出路权。这样,几个素不相识的司机会互相打灯示意,等于临时修改了不适合具体情况的交通法规,使道路通行无阻.从这些事上我们可以看出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遵守社会公德会让生活更舒适.

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维护公共秩序也是一种极为重要的途径.它的指导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保证了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了公共环境.有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

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执法手段更加细化,处罚范围更加具体,新增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宠物扰民、在集贸市场强买强卖、强行乞讨、发黄色短信干扰他人生活等行为均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论处。另外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偷窥、偷拍,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强迫交易的行为;拒不执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伪造、变造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为;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行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等等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论处。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如何适应潮流,构建出一个和谐温馨的社会呢?

首先应从我做起,应当树立诚信法治意识。

每个社会都有一个规范体系,这一规范体系的基础是道德,而道德确立的根基是诚信。当今中国社会最缺乏的就

是诚信,诚信的大厦早已坍塌,造假已经成为人们的习惯,人们视诚信法治为无物。一个没有诚信法治的社会不可能是和谐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诚信在先,人人都必须树立起诚信法治的意识。

其次,从我做起,应当讲究修养。

儒学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自身修养的提高放到第一位。和谐社会强调人自身的和谐就是通过提高修养来达到和谐的目的。什么是修养,通俗地说,“心灵美”,思想品质好。而不做伤天害理的坏事,多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善事、好事,是修养的起点和最基本的要求。那些贪财、恋色、弄权、作恶多端之徒,腐败分子,究其违法犯罪根源,都是由贪欲、邪念所致,都是由自我内心的不和谐所致。所以我们应当不断地进行自我“修炼”,消除内心的邪念,催生内心的善意,并身体力行,带头实践,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以此影响、感染、带动大家共创和谐。和谐社会还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就是要处理好人际关系,也就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要学会包容,对己严对人宽,对他人要宽宏大量,要理解人、尊重人、赞美人,只有这样才能共创和谐。

再次,从我做起,坚决与学术、教育腐败作斗争

作为一名学生主要的职责就是学习,专心学术。然而,现在连圣洁的象牙塔内似乎也不圣洁了,学术、教育腐败泛滥。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象征,知识分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脊梁。学术的腐败、教育的不平等、知识分子的堕落意味着文化的消亡、文明的沉沦。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决与学术、教育腐败作斗争,决不能让这颗毒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学术教育这块净土上蔓延、癌变。

维护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责无旁贷。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从我做起!

第14篇:遵守公共秩序班会教案

小学生文明礼仪习惯培养班会教案

遵守公共秩序

教学目标 认知:

1、知道一些常去的公共场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2、知道在公共场所应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秩序是有道德的表现。

3、懂得遵守公共秩序是人们公共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保障。

情感:

1、以遵守公共秩序为荣,愿意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反感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

行为:

1、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做文明小顾客、文明小乘客、文明小观众、文明小游客。

2、见到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使学生初步感知遵守公共秩序的重要性。

1、想一想:

同学们,你们的爸爸妈妈平时一定经常带你到公园游玩,到商场去购物,到电影院看电影。公园、商场、电影院等地方是我们大家都可以去的地方,这些大家都可以去的地方叫什么呢?

板书:公共场所

2、小组交流:

假如你在儿童游乐园排队玩电动马,发现有人在前面插队,你有什么感受?

假如你看电影时,坐在前面的人不时地站起来挡住你的视线,你又会怎么想?

3、小结:

在公共场所,如果每个人都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顾别人的感受,就会使别人不开心,甚至造成矛盾,影响大家。因此,在公共场所要有纪律约束人们的行为。这种纪律要求就叫“公共秩序”。

板书:公共秩序

师:有了公共秩序,就要求大家去自觉遵守,那怎样遵守公共秩序呢?

板书:自觉遵守

二、激情明理

1、小组讨论:在公共场所大家自觉遵守与不遵守公共秩序有什么不同的结果呢?(提示:在车站、码头上车或上船;在图书馆、阅览室看书、查资料;)

2、小结:公共秩序是人们在公共场所正常活动所需要的。它是人们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反映了人们的共同要求和愿望,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志。

三、树立榜样,指导学生行为

1 师:在遵守公共秩序方面,列宁为我们做出了好榜样。

1、故事一:“列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有一次列宁去克里姆林宫理发室理发。当时,这个理发室只有两个理发师,忙不过来,很多人都坐着排队,等候理发。列宁进去后,大家连忙让座,并且请列宁先理,可是列宁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

样做是要不得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随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最后一个位置上。

2、说一说:大家为什么要让列宁先理发?你认为大家的这种想法对不对?

3、全班交流

4、小结:大家的想法没有错。列宁每天都有许多需要处理的重要的事情,如果插在前面理发,没有人会反对。而且,大家都抢着请他先理。但是列宁并没有这样做,他懂得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例外。要做到遵守公共秩序就应为他人着想,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这也是一个人有道德的表现。 师:周恩来总理也为我们做出了好榜样,下面让我们继续听故事。

5、故事二:《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

一次,周恩来去北戴河,需要看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工作人员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说有位领导要看世界地图和其他一些书籍。接电话的小黄回答:“我们有规定,图书不外借,要看请自己来。”周恩来便冒雨到图书馆借书。小黄一见是周总理,心里很懊悔,总理和蔼的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

6、同桌互相说说:从故事中明白了什么道理?

7、小结:每个人在公共场所都应该想到公众的利益。只有大家共同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的活动才能正常进行。刚才同学们都说得非常好,希望每个同学今后都要遵守公共场合的秩序,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维护我们生存的共同法则。

8、下面大家一起来观看小品《地球的苦恼》:

地球妈妈:(愁眉苦脸、闷闷不乐的出场)我是地球妈妈,全世界有50多亿人口在我身躯上生存,但是人们越来越不重视我了。以前,科学技术落后,人们用笨办法折磨我,现在,工农业发达了,人们折磨我的办法又升级了。你们看,我已经伤痕累累了。人们这样破坏我,我早晚会死的,唉!(蹲下)

噪音、“三废”出场:(骄傲、旁若无人地出场、对地球妈妈鄙视的目光。 噪音:兄弟们,近几年来,我们噪音家族日益壮大,有汽车的喇叭声、工厂的机器声、人们的喧哗声等等。这世界就快成为我们的了,多开心呀!

2 废水:(得意出场)嘿,老兄,你可别得意,我的本事比你大着呢!我主要来自于家庭、工厂、商店和城市的公用设施,大多含有有害,有毒、有腐蚀性的污染物。只要有我流过的地方,鱼虾就会死去,庄稼不能生长,人们若是饮用了我,他们就会得肠胃炎,胃癌、食管癌等等很多很多的疾病。

废渣:老弟,比起我来,你还差的远了!我占的地盘比你大。你看,大街小巷,哪里没有我的同胞?我们能污染坏境,施放毒气。等我们把城市变成废渣城后,人类就没有安身之地了。

废气:哥们儿,比起我们来,你们算得了什么?我升上天空,污染空气,人呼吸了我后会得气管炎、肺炎和心血管等疾病。我与天上的灰尘结合,变成酸雨落到地面后,破坏庄稼的生长,使树林大片大片的死亡,连山石都要蹦落。瞧,我们多能干呀!

小松鼠、小金鱼、大象、小青蛙出场(配音乐)

齐:(同情、爱护的表情)恩,你们这些坏家伙(讨厌的语气) 小松鼠:(责备的语气、气愤)是你们破坏了森林,害得我没了家。 小金鱼:是你们污染了环境,害得我们的小伙伴们都死了。 大象:你们还那么得意,别以为自己了不起。 齐:(瞧不起,愤恨)看你们还能得意多久?(掺扶着地球妈妈下台) 噪音、“三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认识到了错误,低下了头)

小结:人类在地球生存有一些必要的秩序要遵守,小到生活中的点滴,大到环境秩序。如果不认真执行,人类最终将会自食恶果。所以,遵守公共秩序,人人有责。

8、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好榜样。谁能来夸夸我们身边的好榜样?

四、小结:

1、说说自己以后怎样遵守公共秩序。

2、小结:公共秩序对我们每个人、对我们的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代表了大家共同要求和愿望、共同利益,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一个人有道德的表现。只有大家都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我们才能有一个秩序井然、安定文明的社会环境,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正常进行。希望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能从小严格要求自己,争做文明小顾客、文明小乘客、文明小观众、文明小游客,长大以后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第15篇: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音乐-字幕]

[00社会公德图标]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二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首先我们来探讨公共生活的道德规范,也就是社会公德。说到社会公德,联想起来的似乎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我们就说几件真实小事,不知道同学们作何思考?

漫天大雪的独行小路上,走过来抱着书籍去上课的老教授,另一边走过来匆匆去听课的学生,二者相遇抬头踟蹰的瞬间,同时止住了脚步,是老师跨步到旁边的雪地里,给学生让开了路,学生快速的走过去,,没有留下一点声息。[1雪路图]

一位老教师走进课堂,开讲之前,看着布满字迹的黑板,放下书,转身拿起板擦,一下一下把整块黑板擦拭的洁净如新,学生静静的等待着时间的流逝。

[2擦黑板]

一位台商来海南投资,母子二人开发椰林系列产品,几年下来,千顷椰林伴着十里海滩,蔚然成为游人的观光胜地,事业大获成功,成为创业名人。电视台采访他临结束的时候,请他用一句话说说对事业的感想,他沉吟良久,讲了一个老人怎样感动了他的一件事:在早晨跑步的时候,连续几天看到一位老人在海滩椰子树下捡拾地上的垃圾,一次他停下脚步,询问老人是哪个部门的职工,老人回答说我不是职工,是慕名前来旅游的游客。问他:为什么天天来拾地上的垃圾?老人说:多么漂亮的海滩呀,谁看到垃圾也该捡起来。一个毫不相识的老人,这样无私维护景观,热爱自然,那高尚的公德境界深深感动他无法忘怀,激励了事业的发展。

[3椰林违法开矿] 1续

(四)保护环境

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是对全人类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子孙后代应尽的责任。中国地大物博,但是已经知道资源有限,一些地方追求眼前利益和短期发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造成空气,水土和噪音为首的污染公害,限制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步伐,国家要投放巨大的财力物力来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保障广大人民的健康生活。我们来看看我国的环境资源的统计数据表 [图表]。难道沙尘暴不是自然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报复么?难道人们可以去抱怨自然而不快去做保护环境的事情么?同理,难道一个大学生能够奔赴可可西里,关注西部环境保护,而不能把自己的宿舍和桌椅公物打扫干净、擦拭一新么? [可可-宿舍图] 作为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大学生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带头宣传和践行环境道德要求。

[05-07图]

环境保护部分数据: (13亿多人口)

淡水资源2.83万亿m3,人均淡水资源2200 m3,世界人均量 1/4。

废气年排放(2000年)年递增5.1%;

废水排放(2000年)373亿吨,86%的城市河段受到污染;

生物植物物种15~20%处于濒危状态;

自然灾害损失(1949~1995年)年递增3.1%。

(五)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人的基本道德和法律素质,公共生活得以顺利进行必须有规矩、有规范可循。遵纪守法是人们的共同要求,体现人们的共同利益。人人依照法纪规定行事,才会在秩序状态下保障自己顺利从事活动的同时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公共生活就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应用纪律与法律来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才能避免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受到影响甚至破坏。目前,社会社会生活领域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违法乱纪现象也直接影响到学校这片净土,校园中违反校纪甚至违法案件时有所闻。大学生应当全面了解公共生活领域中的各项法律法规,熟知校纪校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自觉遵守有关的纪律和法律。对于法律规范,我们还会在第三节进行探讨。

社会公德五点内容相辅相成,互为基础,共同构成社会公德体系,成为现代文明公民最基本的素质。希望同学们通过实践磨练,陶冶情操,在公共生活中起表率,在个人独处,无人在伴的时候仍然言行如一,那一定是你于细微处下了修养功夫,达到了\"慎独\"那种人生境界。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字幕]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我们已经懂得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遵守社会公德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社会公德的弘扬、践行、事迹催人向上,另一方面社会公德的缺失、陋习、龌鹾令人忧虑。

新中国建立以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人民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社会公德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公共生活领域日益扩大,人与人,人与集体的交往更趋广泛,交往方式层出不穷,形成一些新的社会公德规范。自新中国建立以后,社会公德建设实践活动开始创建至今蓬勃开展,培养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建设者。20世纪50年代开展了\"五爱\"道德教育;[01毛泽东题词]60年代掀起学雷锋活动;[02-03毛泽东题词,雷锋像] 80年代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精神文明创建活动;90年代兴起\"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希望工程\" [04-05图]、\"志愿者\"、[06图] \"手拉手\"、\"春蕾计划\"、[07图] \"扶残助

残\"、\"送温暖\"、\"百城万店无假货\"、\"保护母亲河\" [08图] 活动使人们亲身体验,增强了践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人们在公共场合的交往言谈举止更注重礼仪,热爱自然,关爱生命,保护环境的公德意识不断提高。

当代大学生成为传播和践行社会公德的主力军,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志愿者 [09图] 开展的捐献骨髓 [10-11图]、无偿献血、三下乡 [12图]、环境保护 [13图] 等公益活动已经成为增强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有效形式。 北京大学由十七位扫雪的学生发起成立的爱心社,以奉献呼唤爱心为宗旨,倡导\"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一点一滴的奉献爱心。\"十三年来发展壮大到千人,在校内外产生巨大影响力,为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无私奉献,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14-17图] 北京大学 《爱心社》倡导

[字幕]

\"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一点一滴的奉献爱心。\"

但是,社会公德现状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社会上一些人缺乏社会公德,以随地吐痰为首的乱扔垃圾、违犯交规、占道经营、胡乱涂鸦、践踏公物、污染环境等陋习随处可见。一些人对社会丑恶现象听之任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些人说一套做一套,常常为图一时方便或一己私利而违背社会公德。大学校园部分大学生的不良行为同样反映出公德失范、素养勘忧的现状。课桌文化、逃课作弊、不讲卫生、长明灯长流水、挥霍浪费、剽窃成果、过度亲恋遭到非议。一些学生我行我素,桀骜不逊,自视高雅,言行不一,公德失范,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大学生的评价,损伤着大学生的群体形象。

(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高等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和辐射源,大学生是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的青年群体,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公德的修养和实践水平有更高的期望与要求,同学们在公共生活中率先垂范,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与社会公德实践活动,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都是大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拓展能力,实践锻炼的渠道和方式,必将提升自身、带动他人、影响社会、加快成长。践行社会公德规范要注重公共生活行为的细微末节,点点滴滴,集腋成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比如尊敬师长、扶老携幼、乘车让座、随手关灯等行为都会提高自己社会公德的境界。当然,讲社会公德也要有为人处世的原则,不能追逐功利,讲究义气,比如,同样是助人为乐,替人代考当\"枪手\"

,就不是助人为乐,要分别该助不该助,什么叫助,什么叫乐,什么是真诚相助和美的行为。 [3枪手] 再比如,一些学生在课堂上读懂知晓了许多道理和规律,考试分数也不低,可是这并不代表自己要那样去做。所以,坐而论道,不若行动起来有收获。只有从小事做起,真正作到知行统一,那么你一定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公德践行者。

[可可图-宿舍]

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构筑起一种全新的信息平台,人们运用网络作为交流工具,形成一种工作、学习和的新型生活方式。网络生活也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内容,包括信息采集、网上聊天、网络游戏、BBS论坛、网上交友等。

[01图]

网络具有方便快捷、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然而,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又可能因使用不当或缺乏规范而损害社会公德、妨碍社会的发展。当前网络活动中存在着不少突出的问题,如:网络不良信息泛滥,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随意侵犯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欺诈与失信现象时有发生;黑客和病毒散播攻击网络等等。这些网络违法乃至犯罪问题已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危害,直接影响到一些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个别大学生甚至因此误入歧途。由此可见,网络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高科技作条件,而且离不开道德规范作为其发展支撑力量。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而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大学生应当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坚持文明上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在网络生活中加强社会公德自律。 我们来聊聊天好吗?

[字幕] 香水百合:你好!:-)

普通微笑 神聊大侠::-{},MM好!

香水百合::-)\",GG有礼物给我吗?

神聊大侠: @〉〉---〉--- 请收下这朵漂亮的玫瑰花吧。 香水百合::-o 好漂亮。:-D,XX(谢谢)。 神聊大侠::-D 非常高兴的张嘴大笑。

香水百合女:...~.~...女生高兴地笑时,甩着辫子的样子。

网络的人际交往空间虽非现实,但是具有现实生活的模拟感觉状态,可以虚拟感觉,人们可以模拟现实也可以虚构现实,以匿名的方式重新进入网络生活。有了网络和没有网络,生活的感觉差别会很多,你可以发现惊喜神奇,也会手足失措,一时找不到应对这些变化的心理准备,单纯被五光十色的信息吸引,也会沉迷其中。我们从很多网迷和失足者的教训中,可

以了解他们在网络生活和实际生活之间曾经的迷茫,以及道德伦理观念的巨大冲突。所以,探讨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加强自律就更加重要。我们想从如下四个方面来分析道德规范在网络生活中的需要:

[字幕]

一要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学会利用丰富的信息共享平台,便利地浏览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数据、获取知识。对虚假、低级、庸俗甚至反动、淫秽的内容,要提高鉴别善恶美丑的能力,做到不涉足不良网站,不浏览不良的内容。

二要健康进行网络交往。网络是新的人际交往媒介载体和工具。收发邮件、互动聊天、视频会议、网上留言、网络交往要做到是非分明,不侮辱、诽谤他人,更不能参与网络色情游戏、赌博等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交往活动,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约会网友,避免受骗上当。中国大学生论坛网开通网络救助,传播爱心手拉手信息就是健康有益的网络行为。

[33天仙qq群图]

三要自觉避免沉迷网络。长时间沉迷网络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损害。一些同学上网成瘾,沉迷网络不能自拔,进而导致荒废学业、甚至放弃学业的现象。值得警惕的是,沉迷网络聊天游戏已成为青少年刑事犯罪率升高的重要原因。大学生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发展出发,学会理性对待网络。

[35图]

四要养成网络自律精神。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隐蔽特点,不易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道德规范所具有的外在约束效用明显降低,使个人的道德自律成了维护网络道德规范的基本保障。因此,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在没有外在监督的网络空间里,更要自觉做到自律\"不逾矩\"。

[36图]

同学们,我们一起学习了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这些社会公德规范通过自己的实践最终将内化为个人品质。一个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加上自己的勤奋学习,就会成长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这是乐曲《出水莲》,送给同学们欣赏共勉。

[结束:出水莲-乐曲]

[1秒后联图]

[出水莲-荣辱观-长城图]

[图片] 1

同学们,我们一起学习了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道德内化为品质,法律外化为行为,相信你们在校园和将来美好的生活里可以做学法的表率、守法的典范、护法的先锋,贵诚信、知荣辱,成为有高尚品德、法律素质和真才实学的大学生。

这是乐曲《出水莲》,送给同学欣赏共勉。

第16篇:《遵守公共秩序》听课感想

《遵守公共秩序》听感想

今天教研室来视导,安排我听彭XX的社会。我今天最多,所以祈祷着不要抽到彭的。可事与愿违。不过现在我又是非常庆幸听了彭精心准备的,聆听了周老师、伊老师的指导,真让人茅塞顿开。

彭准备得很充分,自己录制了视频,拍了照片。这就是彭的风格,我曾感叹于自己买了相机却不知道用。而品社取材于身边才更能体现其生活性、社会性。听后,我的想法是:把学生的表现不佳的照片放在认识不遵守公共秩序,认识其危害环节。以“我想对你说……”为切入点,让学生指出其危害。并利用音像资源,播放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事故的视频,加强孩子对危害的认识。

经周老师、伊老师点评后,我意识到以下问题:涉及面广,但存在不深入、重复交叉的现象。用伊老师的话说:学生该知道的都知道了。面广不深。优点是:彭从孩子的身边出发,整合利用了教材。按伊老师的指教将教学思路整理如下,以备以后所需。

师:你认为什么是公共场所?播放视频,你看到了什么?他们应该怎么做?自觉排队这就是公共秩序。你还知道哪些公共秩序?

2详细讲学校、超市、马路上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3讲毛主席的故事,你认为毛主席是一个怎样的人?引出人人有责。出示图,都遵守会怎样?不遵守会怎样?可从生活中拍照,让学生充分地说。播放违反闯红灯出车祸的视频。

4讨论:别人插队,我不插队

联系实际生活:你遵守了哪些公共秩序?又不遵守的吗?以后怎么做?也可以夸夸身边的人

6活动:在什么场所大家做得不够好?你来设计个标语。

7出示名言

伊老师指点的教案,活动形式多样,面广而整体性强。从学生身边出发,学生有话可说。问题设计有的放矢。

第17篇:129133七章公共秩序维护部

第七章:公共秩序维护部

第一节

公共秩序维护部员工职责

第一条 秩序维护部(巡逻、岗位)

一、秩序维护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方 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秩序维护员在执勤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守职责。

三、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一对一交接班,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双方班长确认签字,下班人员才能离开。

四、整理小区内的车辆乱停乱放,引导小区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五、监督小区内安装防盗网、空调、太阳能、广告牌、运送建筑材料等问题,检查车库、储藏间、体育器材、单元门或其他公共设施等异常情况,并报客服部核实。

六、发现业主未关门时,应立即报客服部通知业主将门关好,防止坏人混入。注意发现楼内是否有异常响动声音,如果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跑水、漏电、着火、高空坠物、抢劫、盗窃等),控制现场并迅速用对讲机呼叫监控中心,请求支援。

七、发现小区内有不文明行为及违反小区规定的行为进行劝说,,发现小区内在公共场所晾晒或放置物品的及时制止规劝。

八、对在小区内违规施工进行劝阻。非施工时间禁止在小区内施工,以免产生噪音,影响业主休息。

九、耐心听取业主的投诉,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速报本部门主管处理,由本部门主管逐级上报。

十、查看小区内有无装修人员、劳务人员、业务人员破坏公共设施、盗窃、不文明的行为;发现后及时制止,速通知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

十一、熟知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知道在自己岗位上怎样处理。

二、对进入小区的车辆、物品、人员进行详细核查登记,危险物品、超高超重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第 129 页

十三、保证大门口周围整洁干净,无停放车辆和摆摊设点,主干路无停放车辆,楼前车辆摆放整齐。

十四、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的隐瞒、私自做主处理事情。

十五、巡逻队员要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在工作时间喝酒、吸烟、闲谈。

十六、门岗要站在指定岗位上跨立站岗,见到业主、领导、车辆必须敬礼问好。

第二条

监控室职责

一、监控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严禁吸烟、喝酒、会客、睡觉、吃零食、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向领导请假,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熟悉设备的各种操作、画面位置、应急处理,需要调取录像时须经经理、主管批准后才能调录像。禁止为外来人员调录像。

六、监控室要保持整洁干净,做好设备清洁保养。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部门主管、经理,督促、协助、配合技术人员维修,并做详细记录。

八、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首先速派巡逻队员前去查看情况,同时报告主管、经理并报警。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结论等记录,如是刑事案件移交派出所处理。

九、每班值班人员都要填写控制设备的运行记录,并做好交接班日记,每月监控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到行政部存档。

十、监控中心的记录材料属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每月上报行政部存档。

一、小区内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报巡逻队员跟进处理。

二、值班人员监控小区内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违反小区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巡逻队员制止。

第 130 页

第二节

小区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员、物品、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为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人员出入小区:

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秩序维护员主动问好;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几号楼几单元多少室?”

2、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业主房号并核实,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对业主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合作,请进!”

3、当确认是来访者,秩序维护员应首先询问去几号楼几单元多少室?探访谁;

a)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则应核实后,按要求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小区;

b)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码,值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现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吗,或者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

c)如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的施工证,如有,验证后按要求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工作时,秩序维护员应主动问好敬礼。

二、物品出入管理:

1、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2、秩序维护员应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的施工用具、材料做好登记工作。

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秩序维护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4、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出门证条列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条列的物品。

5、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6、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在出门证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第 131 页

7、每班下班前,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出门证交班组长,并由班上交行政部统一保管。

三、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各种车辆进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业主的车辆:

1、为方便小区车辆的管理,规定有车的业主,需到物服处登记并办理车辆通行卡。

2、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需刷卡,没有办理车辆通行卡的业主需要及时到物服处办理通行卡,不刷卡进入小区的由秩序维护员对其进行询问,确定是小区业主后才可放行。

3、对执意不肯办卡,态度强硬的人,需秩序维护员先放行,随后跟踪车辆指挥停放到车位上,记下车牌号反映到给监控室备案。

4、业主开临时车辆进出小区,需秩序维护员确定是业主本人时,详细记录进出时间并登记指挥临时车位停放。

5、凡属小区业主需要停放的各种车辆,只要小区条件允许(停车有泊位),秩序维护员均应积极协调,尽量给予安排,最大限度为业主提供方便。

6、进入小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限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挤占人行道、绿地、侵占他人车位,不得在小区内按喇叭等,影响住户休息。

外来车辆:

1、货车进出:仔细询问车辆去向和目的,并详细登记,限制车辆严禁进入。1)是业主开的外来车辆,放行并详细记录进出时间,指定车位停放。 2)非本小区业主,限制进入,并核实登记详细信息。 3)找不到联系人的外来车辆,为小区安全着想决不许进入。

4)进入小区服务货车要核实业主所搬运的物品名称,开具出门证,出门证在监控室办理。

2、一般小车进入,经业主同意后引领进入。

第 132 页

第三节

门岗卫生制度

为了保持门岗的干净整洁,使我们享有优雅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门岗值班室内、外地面每班清扫一次,地面上烟头、碎纸屑等杂物随时清理并时刻保持干净。

二、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保持个人卫生习惯。

三、爱惜巡更设备、道闸杆、控制器、手电筒、电脑等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四、门岗值班室内设备保持整洁干净。包括:消防设备、所有的办公桌、椅以及门、窗、墙面。

五、门岗值班室外墙面,玻璃、道闸杆、柱、信报箱、伸缩门、门外皮帘保持整洁干净。

六、本卫生制度每班由班长交接清楚并责任到人,班长为第一责任人。注:每班班长划分责任区,责任到人,每班交班时提前打扫卫生一次,两班班长交接验收卫生、工具、任务后交班。每天由班长负责检查本岗位卫生自检,保证达标交接。

衡水泰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 133 页

第18篇: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的职能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是所有国家机关中最多,最复杂的一个。

简单的说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公安局(处);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公安机关除了经济侦察犯罪,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犯罪侦察,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监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禁毒外,还涉及到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缉私。

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的侦查管辖,是指公安机关系统内部对依法确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范围上的分工。

明确公安机关的侦查管辖,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级侦查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侦查破案。在侦查阶段,由于案件处于最初查处之中,案件性质和情况都不很明确,要求在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布置上,具有更大灵活性,更强调集中统一指挥和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作战。因此,在法律上不可能对侦查管辖作出硬性规定,只能由公安机关参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原则,在内部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侦查管辖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部门管辖。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它是公安机关内部系统的纵向分工。这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范围而确定的。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第18条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这一规定将刑事案件的管辖权赋予了县级公安机关,不管是一般案件、重大案件或是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都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地(市)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侦查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所侵害的的对象是外国人的案件,且这种犯罪必须符合重大的性质,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比较恶劣,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涉嫌犯罪的外国人的身份比较特殊等。所谓重大经济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所涉嫌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犯罪金额比较巨大,给社会、他人造成较大的损失等。所谓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织的较为稳固的犯罪组织。所谓重大集团犯罪,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组织犯罪、走私集体犯罪、毒品集团犯罪等。所谓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主要是指案件涉及面广、案情比较复杂、或者涉及其他市县等。由下级公安机关侦破将遇到很大的困难,由上级公安机关管辖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提高破案效率的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除了负责以上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外,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跨市、县,跨地、市、州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参加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地区管辖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公安机关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侦查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它是公安机关系统内部的横向划分。

《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地和犯罪销赃地。在上述任何地点发现犯罪事实存在,需要立案时,均由发现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但是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案件情况错综复杂,特别是在流窜犯罪、多次犯罪、集团犯罪日渐增多的情况下,同一个案件,按照地域管辖的原则,可能几个公安机关同时具有管辖权。为了避免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同一案件争抢或推诿管辖,影响案件的及时侦破。《规定》第16条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同级的公安机关,如果是几个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时,则不适用。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经常出现管辖权不明的情况,如犯罪案件发生在两个公安机关辖区的交界处,或者犯罪地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又无固定居住地的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的《规定》第17条规定:“对管辖权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这一规定确定了解决管辖权争议的两种原则。一是协商管辖。即对管辖权不明确的案件,由有关公安机关进行协商,从有利于办案出发,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二是指定管辖。即上级公安机关在其辖区范围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管辖某一案件,其实质是赋予上级公安机关在一定情况变更或确定案件管辖的机动权。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时会出现管辖上的争议,如刑事案件的发生地与结果的不在同一地区。所谓情况特殊,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使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不适宜开展侦查活动,如犯罪嫌疑人是有管辖权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在当地的社会影响面比较大等。在这种情况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管辖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就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

三、部门管辖

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内部的业务部门之间在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部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如下:

一、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管辖下列案件(共27种):

(一)《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背叛国家案(第102条)

2、分裂国家案(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案(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案(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案(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活动案(第107条)

8、投敌叛变案(第108条)

9、叛逃案(第109条)

10、间谍案(主要是发生在未设国家安全机关的县(市)的案件)(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第111条)

12、资敌案(第112条)

(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下列案件:

13、诽谤案(告诉才处理的除外)(第246条)

1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第249条)

15、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案(第250条)

16、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案(第251条)

17、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第251条)

(三)《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18、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第282条第1款)

19、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案(第282条第2款)

20、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门器材案(第283条)

21、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门器材案(第284条)

22、侮辱国旗、国徽案(第299条)

2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其中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的由治安部门管辖)(第300条第1款)

2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其中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由治安部门管辖)(第300条第2款)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的下列案件:

25、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案(第311条)

(四)《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下列案件:

26、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案(第377条)

27、战时造谣扰乱军心案(第378条)

二、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下列案件(共76种):

(一)《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

1、走私假币案(第151条第1款)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2、虚报注册资本案(第158条)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第159条)

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第160条)

5、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第161条)

6、妨害清算案 (第162条)

7、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第162条)刑法修正案

8、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第163条第1款、第2款)

9、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第164条)

10、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第165条)

11、为亲友非法牟利案(第166条)

12、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167条)

1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案(第168条)刑法修正案

1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第169条)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15、伪造货币案(第170条)

16、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第171条第1款)

17、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第171条第2款)

18、持有、使用假币案(第172条)

19、变造货币案(第173条)

20、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第174条第1款)

21、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第17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

22、高利转贷案 (第175条)

2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176条)

2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第177条)

25、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第178条第1款)

26、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第178条第2款)

27、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第179条)

28、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第180条)

29、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第181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

30、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第181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

31、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第182条)刑法修正案

32、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案(第186条第1款)

33、违法发放贷款案(第186条第2款)

34、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第187条)

35、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第188条)

36、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第189条)

37、逃汇案(第190条)

38、洗钱案(第191条)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的下列案件:

39、集资诈骗案(第192条) 40、贷款诈骗案(第193条)

公安部内部构造

第19篇: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研究论文

文章来

国际私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而适用外国法。但是国际私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制度,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则是为限制和排除外国法在本国的适用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显然这是一对矛盾,然而纵观国际私法发展史,我们不难看出,国际私法的发展正是在适用外国法与限制或排除外国法适用的矛盾中前行的。有学者说:“国际私法随着‘法律准入’和‘法律准入壁垒’这一矛盾的彼长此消而不断向前迈进。”⑴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矛盾的发展总趋势将是“国际公共秩序”的导入,即当代国际私法所追求的“平位协调”的一种表现形式,而这一趋势必会给传统的公共秩序保留的理论与制度带来不小的冲击。本文将试图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发展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影响、国际公共秩序的发展以及我国有关立法做一探讨。

一、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概述

举例说明,在贺尔泽诉德国帝国铁路局案中,贺尔泽是德国公民,犹太血统。1931年末,贺尔泽被任命为德国帝国铁路局总管。1933年,帝国铁路局总经理免去了贺尔泽的职务,理由是:根据德国当局关于非雅利安人的立法,必须解除犹太人的职务。贺尔泽是犹太人,所以必须解除其职务。贺尔泽考虑到该铁路局在纽约数家银行有存款帐户,于是,他去美国并在纽约法院对德国帝国铁路局提起诉讼。

审理本案的柯林斯法官承认,根据贺尔泽与帝国铁路局之间的契约是在德国订立,且在德国履行这一情况来看,是应适用德国法律的。但他以非雅利安人的法律违背美国的公共秩序为由拒绝适用德国法律。柯林斯法官说:“如果德国法表现为与我们的司法、自由和道德的精神相违背的话,国际礼让并不要求我们适用德国的法律。现在要解决的不是关于德国人的良知的问题,而是关于我们的良知问题。既然已经确认德国法律如此强烈地违背了我们深刻的信念,那么,对于向我们法院提出的诉讼就只能适用我们的公共政策观念。他们以血统的理由解除一个人的职务,并且要我们认可,这是我们的公共政策所不允许的。虽然这种行为在德国被认为是法律的表现,但如果我们承认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就无异于出卖我们自己的良心,羞辱我们的独立,否定我国的宪法和各州的宪法,违背我国的传统,讥笑我国的历史,把我们整个世界贬得一文不值。”

我国学者在讨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时,一般认为它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按内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如与内国有关道德观念、基本政策、重大利益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则排除外国法的适用。(2)内国认为自己的某些法律具有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效力,排除外国法的适用。(3)按内国冲突规范适用的外国法,如其适用违反国际法的强行规则、内国所负担的条约义务或国际社会所一般承认的正义要求时,排除外国法的适用⑶。(4)法院被申请或请求承认或执行外国法院所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若其承认或执行将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可不予承认或执行。从广义上来讲,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可以包括上述四项内容,但第四种情况大多只在讨论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附带涉及,⑷并不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重点,将其放在国际司法协助的内容中加以讨论更为妥当。

公共秩序的概念早在

13、14世纪意大利学者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中已有萌芽,他将法则区分为“令人喜欢的”与“令人厌恶的”。他主张在意大利各城市间,一个城市在适用另一个城市的法则时,前者对后者的“令人厌恶的”法则(statuta odiosa)应不予适用。17世纪,荷兰法学家胡伯提出了“国际礼让说”,他主张根据礼让的原则,国家主权者可以承认有效的外国法的域外效力,但以该外国法不损害自己国家及人民的权力或权利为限。到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先以法律形式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确定下来,但从条文来看,公共秩序保留只针对个人的约定,并未明确规定指向外国法。到了1856年,《意大利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外国法可援用公共秩序而排除其适用。自此以后,许多国家都在立法时把公共秩序保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私法制度规定了下来。

尽管在理论上与实践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都得到了普遍的承认,但仍不能否认它是一个极具弹性且内涵难以确定的概念。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要求政治、经济、宗教、文化背景不同的国家对公共秩序有一个统一的理解,但比较各国观点我们至少可以发现,各国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其实质是相同的,即在运用冲突规范这种间接手段来调整涉外民事关系而指定或可能要适用外国法时起一种控制手段的作用,以维护本国国家及人民的利益。因此人们又称公共秩序是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

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限制适用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其积极性在于它作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可以消除冲突规范中的危险性。但是作为一种弹性制度,它也必然存在消极作用,即其给予了法官以适用公共秩序条款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易导致公共秩序的滥用。法律既然没有详细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援引公共秩序条款,而是将权力充分给予法官来行使,那么,很多时候法官为某种原因希望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就可以利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作为一种任意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工具,而这样做势必导致“滥用”的后果。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滥用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国际私法在解决法律冲突中的价值,如果严重滥用此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讲,甚至会导致对国际私法的否定。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国际社会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并开始对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加以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且随着国际经济、政治形式的变化,这种限制已成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限制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区分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与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明确公共秩序的内涵以限制其适用。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和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在法律效力上是有区别的。瑞士法学家布鲁歇曾经从萨维尼把强行法分为两部分的观点出发,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的概念。认为属于国内公共秩序的法律绝对适用于纯国内民事关系,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则不一定适用,而国际公共秩序既使在冲突规范已指定了外国法时亦应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

由此可见,国际公共秩序较国内公共秩序在范围上要窄一些,在适用条件上也更为严格。如将二者等同起来,将会妨碍许多合理的国

际民法关系的成立,否定许多依外国法已经成立的涉外民事关系,从而妨碍国际民事交往的发展。因此严格区别国内、国际公共秩序有利于国际民事交往。

2.区分公共秩序运用标准上的“主观说”与“客观说”,以限制公共秩序的适用。

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运用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标准,强调外国法内容本身与内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从而构成公共秩序运用标准上的“主观说”。例如在1966年《波兰国际私法》第6条规定:“外国法的规定违反波兰人民共和国法律秩序的根本原则时不予适用。”而“客观说”也叫“结果说”,是指在决定是否援用公共秩序保留时,不但重视外国法的内容是否不妥,而且注重外国法的适用结果在客观上是否违反法院国的公共秩序。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有关国际私法的统一法第22条规定:“例外不依本法规定适用应适用之法律,如适用外国法抵触公共秩序时,或因公共秩序反对外国法之适用,或因其要求比、荷、卢之法律应予适用。”⑸又如1984年《秘鲁民法典》第2049条规定:“秘鲁国际私法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有关规定,只有在其适用将产生与国内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相抵触的后果时,才可拒绝适用。”法国学者巴蒂福尔也曾在其著作中写到:“只有当被法院地冲突规范所制定的外国法的适用在受理案件的法官看来无法容忍时,才会产生排除该外国法的结果。”⑹尽管“主观说”运用起来较为方便,但仅从法律内容本身断定其违反了本国的公共秩序,而并不考虑其适用会不会实际产生违反的结果,就轻易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将极易导致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滥用,相比之下,采用“客观说”对公共秩序保留进行限制是较为合理的。大多数国家目前也趋向于采用“客观说”。例如,日本旧《法例》第30条采用“主观说”,规定:“应依外国法时,如其规定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不予适用。”而日本新《法例》则改用“客观说”,在第33条中规定:“外国法不予适用,如其规定的适用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目前,国际社会有一种将“主观说”与“客观说”结合起来运用的趋势。假设,合同缔结地法规定可以使用“口头合同”,而我国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已对此项作了保留,那么,如果使用“口头合同”从内容上则明显违背了我国的公共秩序。但是,如果依据合同缔结地法使用了“口头合同”,其后果并没有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甚至可能对我国当事人有利,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就没有必要再对其进行公共秩序保留了。因此,将“主观说”与“客观说”结合起来运用,可以使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运用更加灵活、有效。

3.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不能一律代之以法院地国的内国法,以限制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

例如,《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第5 条规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规定违反土耳其的公共秩序,则不适用该外国法的规定,必要时可适用土耳其法律。”这里没有规定必然由内国法取代该外国法,而只规定在必要时可以这样做。

传统理论一般认为以公共秩序保留为根据而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应由内国法取而代之,但既然内国法规定有关的涉外民商事关系应以它指定的外国法为准据法,也就是冲突规范已指向了某一外国法,这就证明该法律关系有其适用外国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那么如果此时一律取而代之以内国法,则有违冲突规范之本意。而且,如果适用公共秩序的结果不一定导致内国法的适用,法官也就会缺乏适用公共秩序的利益驱动,从而间接抑制公共秩序的滥用。由此可见,对用内国法取代外国法的惯常做法加以限制是有必要的。

4.在有关国内立法及国际条约中严格措词,限制公共秩序的适用。

19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第5 条明确规定:“应当适用于各别案件之外国法律条款明显违背土耳其之公共秩序时,不适用之。”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第16条规定:“凡依本公约规定所适用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只有其适用明显违背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时,方可予以拒绝适用。”在此,两法均用了“明显违背”一词,不言自明,这是为严格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条件,尽管“明显违背”仍然是一个弹性措词,但我们已可以感受到了国际社会希望限制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适用的普遍意向。

三、国际私法的发展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影响

国际私法是应国际社会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在随着国际社会关系的变迁而发展。国际私法为适应现代国际社会关系新走向而在基本精神上呈现了转换的态势,国际私法在发展、在改革。作为限制和排除外国法律适用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国际私法基本精神的变革中,其作用并未见丝毫减弱,而是正受到整个国际私法发展趋势的影响,处于自我完善与发展的过程之中。

前面已经提到国际私法产生于

13、14世纪巴托鲁斯提出的“法则区别说”,把“法则”区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指出凡涉及不同城邦的程序性的法则必须适用法院地的程序法。这种区分几百年来一直把国际民商事诉讼完全限制在国内法的范围内,由此可以看出,国际私法产生从开始就已受到了“主权优位”思想的束缚。所谓“主权优位”是指主权者通过立法或司法途径解决法律冲突时,总是努力选择本国的实体法以减少或排斥外国实体法的适用机会。到17世纪,胡伯的“礼让说”诞生了,国际私法中出现了“主权”的概念,把解决法律的问题完全置于不同主权者的利益冲突之下,从而构筑了以“礼让说”为外壳所掩盖的国内法优先的“主权优位”理论。在“主权优位”思想的影响下,西方的许多学者只承认外国法是一种事实而不是一种法律。直到本世纪40至70年代发生的美国冲突法革命中,库克、柯里、艾伦茨维格等学者仍在其学说中继续夸大法律的属地性,从而形成了一股在法律适用上的“回家去”(go home)的反改革潮流。⑻就在这样一种以“主权优位”思想为主导的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国际私法制度发展了起来,与反致、转致、法律规避等制度一起用作了从不同侧面保证国内法优先适用的有力工具。这些工具虽然有效的扩大了国内法的适用范围,但它们却使当事人的利益目标受到了冷 落,挫伤了当事人参与国际民商事交流的积极性。

尽管历史表明过去的国际私法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国内法,并且在法律选择上必须保证国内法的优先适用,但由于其局限性与不合理因素的存在,法学界中主张内外国法律平等的仍不乏其人。19世纪上半叶,萨维尼在他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中就将“存在一个相互交往的国家的国际社会,因而同时有诸多平等的国家的法律”奉为国际私法的出发点,法国的毕耶也提出“如果国际私法在国际范围内得不到统一,就等于法律不存在。”⑼这些思想都表明国际私法学界在那时已开始强烈要求站到国际社会法律平位协调的高度,从根本上解决各国民商法的冲突问题,但是由于不具备相应的社会生活条件,理论准备也不充分,因此直到二战结束以前,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一直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然而,由于“主权优位”原则的局限性,国际社会民商事交流的日益频繁以及科学技术的日益发达,主权者的国际社会观念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国际私法由立足“主权优位”转向追求“平位协调”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平位协调”是指各主权者对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立足各国法律平等,通过消除不同法律的抵触,或减少、避免法律冲突来实现国际社会民商事法律的协调⑽。

国际私法从“主权优位”转向“平位协调”的发展,主要给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带来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1.国际私法强调“平位协调”,必然推动各国民商事法律的趋同化,而法律趋同化的发展也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发展完善的过程。

法律趋同化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际交往日益发达的基础上相互吸引、相互渗透,从而趋于接近或一致的现象。它表现为制定统一私法公约和适用国际惯例,使之直接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在频繁的经济文化交往中,法律概念、内容、与理解的融合。由于法律趋同化的影响,各国民商法中无法互容的东西将会逐渐减少,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范围也就越来越小。因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本来就是法律冲突解决的一种“干扰素”,所以其适用范围越小、机会越少,反而标志着这一制度越来越完善。

2.国际私法追求“平位协调”,必然强化各主权者及各国人民的国际本位观念,而国际本位观念的导入是国际公共秩序建立的基础。

目前国际社会已变得越来越复杂,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越来越多,有关整个国际社会、人类生存的共同利益对各国日益重要起来。现代国际社会中,个人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不仅要考虑国家利益还要兼顾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这就是所谓的国际社会本位观念。在某些问题上“个人本位固然要服从国家本位,但国家本位更要让与国际社会本位。”⑾就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一种新型的“国际公共秩序”应运而生了,它也是传统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将在下面一个标题里对“国际公共秩序”做一详细讨论。

四、“国际公共秩序”的建立与发展

如上文所述,国际社会本位观念的导入是“国际公共秩序”建立的基础。如果说对公共秩序适用的限制反映了各国在公共秩序保留问题上的积极变化,那么“国际公共秩序 ”的诞生则标志着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前文已提到过布鲁歇在分析公共秩序时,将公共秩序分为“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但他所提到的“国际公共秩序”仍然是在一主权国家内国际私法意义上的公共秩序。而我们现在所说的,已越来越多被国际社会所认可的“国际公共秩序”则关乎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与根本利益。比如,一国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具有强行性,本国公民应无条件遵守,但在涉外婚姻中就不一定适用了。所以,这一规定只是具有国内民法上公共秩序的意义。而关于禁止重婚、禁止直系亲属间结婚等规定,在许多国家都具有绝对的强行性,它们则具有国际公共秩序的意义。从理论上讲,“国际公共秩序”与传统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1.二者产生的基础不同。传统公共秩序是基于各国自身的利益和目的产生的,而国际公共秩序则着眼于国际社会本位,国际社会整体是其产生的基础。随着当今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出现了一些亟待人们去解决的问题,但如果各自为政的主权国家不采取协调统一的行动,这些问题将是永远也无法解决的。这种各国间行为的协调只能靠主权国家主动自我限制主权,而各国互不相同的公共秩序制度就成了各国统一行动进程的严重阻碍,在此基础上,国际公共秩序为适应形势的需要应运而生了。

2.二者维护的公共利益不同。传统公共秩序以内国为主,以本国的利益为核心。由于“主权优位”观念的影响,各国的文化、历史、政治背景各不相同,势必导致各国在公共秩序问题上有一套自己的适用标准,且任何主权国家也必然只会采用自己的标准,而国际公共秩序则是为维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随着一些国际统一标准与国际强行规范的产生,一主权国在确定是否可以借助公共秩序排外国法适用时,它所考虑的既不应是本国的标准,也不应是第三国的标准,而应该是在国际条约中,各国协商制定的统一的国际标准,它所维护的也就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而非单独的国家利益了。

首先是国内民商事领域公共秩序的自然延伸。

当国内民商事交流时需要坚持例如保护基本人权、不得违反诚信原则及良好道德风尚等原则,而这些准则是在国际民商事交流时同样应当遵守的准则。这类“国际公共秩序”的援引,既可以是因为外国法的适用违背了国内公共秩序,也可以是因为其适用违背了国际公共秩序。1957年国际商会有一典型案例。该案原告是一阿根廷人,被告是一在阿根廷设有办事机构的英国公司。被告为获得阿根廷政府一建造电站的工程,与原告协商通过原告贿赂阿根廷政府官员来达到中标的目的。后原、被告因中介服务酬金发生争议,双方协议将争端递交国际商会仲裁院在巴黎进行仲裁。独任仲裁员拉格内格伦认为,通过贿赂政府官员来达到商业目的,既与仲裁地即法国的公共政策相抵触,也与阿根廷的法律相抵触。并不止于此,他同时还指出:“这种腐败行为是国际性的罪孽,它有悖于良好的道德和对于国家共同体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公共政策。”“通过查核证据,我可以确信,这种案件蕴涵了对良好道德和国际公共政策的违背,不能在法国和阿根廷的法院得到支持,也不能在任何其他文明国家法院或仲裁机构得到支持。”⒀

者也应当遵守,这类国际公共秩序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商事主体规模化、特殊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这些特殊民商事主体很难受到某些国际法律制度的约束,更无法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受国际法院的管辖,如果没有“国际公共秩序”这一灵活的“安全阀”,其行为将很难受到约束。

实践中,国际公共秩序的概念已越来越多的进入了各国的立法。早在1967年,《法国民法典》第四篇第2283条就已规定:“任何与国际关系中公认的公共秩序不相容的外国法都不得在法国适用。”1984年《秘鲁民法典》第2050条也规定了类似条款:“依秘鲁冲突法指定的外国法取得的合法权力,如不违背国际公共政策或善良风俗,在秘鲁同样有效。”

总之,随着国际私法本身日益“国际法”化,公共秩序保留作为传统的国际私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也必然会走向国际化。各国可以通过明示或暗示的同意在国际范围内对公共秩序的标准、内容、范围作出统一的规定,使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通过升华变为国际公共秩序。当然,各国间文化、历史、法制的差异并不是短期内可以消除的,要各国形成完全统一的标准也并非易事,这是一个渐近的过程,需要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五、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21世纪发展趋势的思考

“国际公共秩序”的完善与发展代表着传统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但这绝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那么,在未来的21世纪,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实践中又将如何发展呢?

一方面,各国对本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适用的自我限制将进一步深化。这也是国际私法从“主权优位”向“平位协调”转化的一种必然体现。

另一方面,公共秩序统一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在这一阶段内,可以先以双边或多边条约以及地区性公约的方式逐渐在小范围内统一各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随着社会发展也可以由各国协商谈判,以列举的方式将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相违背的事项作出禁止性规定,再以国际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变为国际公共秩序的内容。这样,一个国家在处理涉外民商事关系时是否可以援用公共秩序就可以参照相应的国际公约,并遵守本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而不再仅仅根据一国国内的标准或法官的“自由裁量”了。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各国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上的滥用。21世纪,将是国际统一私法条约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是公共秩序国际统一化的进程依然是缓慢的。

六、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早在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中国人与外侨、外侨与外侨婚姻问题的意见》中就曾规定:“适用当事人的本国的婚姻法以不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和目前的基本政策为限度。”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4条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惯例东道主,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6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一贯持肯定态度的,而且也已有了较为完备的立法。

但纵观我国的公共秩序立法,也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1)我国现有的关于公共秩序的条款没有限制其适用的措词,未能体现出当今国际社会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趋势;(2)对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后,未规定应选择的条款,这不但使其不利于操作,而且易导致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滥用;(3)从我国在《民法通则》与《海商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不但在外国法的适用方面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而且对国际惯例的适用也采取这一制度,这种规定在各国立法中是少见的,被认作是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个特色。然而有学者认为这种规定“有悖于我国的现行的对外开放政策,也同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不相符。”⒁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也曾有过借助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国际惯例的例子,但适用结果并不理想。⒂所以这种观点也有其一定的道理。

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中公共秩序保留条款被表述为:“依照本法规定应适用外国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时,如果适用结果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共秩序或者法律基本原则的,则不予适用,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法律。”这样的表述即符合我国的国情,又与国际普遍实践相一致,因而也更为科学、合理。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应顺应国际社会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改革的趋势,注意限制它的适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使“国际公共秩序”逐渐完善,同时我国也应加速自身从“主权优位”观念向追求“平位协调”的转换。

注释:

[1]李健男、吕国民著《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反思与展望》,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4期第17-21页。

[2]李健男、吕国民著《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反思与展望》,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4期第17-21页。

[3]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11页。

[4]参见黄进著《区际冲突法研究》,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第194页。

[5]参见刘铁争著《瑞士新国际私法之研究》,三民书局印行,第293页。

[6]参见亨利。巴蒂福尔、保罗。拉加德合著《国际私法总论》陈洪武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第491页。

[7]参见李双元主编《国际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页。

[8]李双元、李金泽著《世纪之交对国际私法性质与功能的再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长春)1996年第3期,第35-48页。

[9]参见毕耶《国际私法原理》(1903年)

[10]李双元、李金泽著《世纪之交对国际私法性质与功能的再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长春)1996年第3期,第35-48页。

[11]李双元等著《21世纪国际社会法律发展基本走势的展望》,载《湖南师范大学学报 》,1995年第1期。

[12]李双元、李金泽著《世纪之交对国际私法性质与功能的再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长春)1996年第3期,第35-48页。

[14]李健男、吕国民著《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反思与展望》,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4期第17-21页。

[15]胡振杰、李双元著《从我国法院的几个案例谈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正确运用》,载《zd论坛》1992年第5期。

第20篇:公共秩序维护员奖罚制度

公共秩序维护员奖罚制度

为了激励公司每一位职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使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顺利实施,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开岗位10分钟者,每次扣2分。 2无故旷工半天者扣3分,旷工一天者扣5分,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者扣30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3公司领导到小区检查工作时,不敬礼者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4用公司的办公电话为个人联系业务或办私事者,除承担本话机当月话费外,另扣1分

5居住在五楼以下的员工,上下使用电梯、或不节约用水、用电,人走不关灯者,每次扣2分。

6凡请事假未经主任批准者,视为无故旷工处理。凡请事假者扣除当天工资。

7凡请病假者,须凭四大医院证明(即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医附属医院、海南省中医院)。凡请病假当月累计3天以内者,扣除本人当天工资的一半,4天以上者,扣除当天工资(因公受伤者除外)

8当班时着装不齐,仪表不正,不佩证上岗,留长发、胡子、穿拖鞋或背心者,每次扣2分。

9当班睡觉及无故离岗、脱岗超10分钟者,扣10分。

10言语举止文明,汽车进、出岗亭时不立正敬礼,或让汽车从进口开出、从出口开进者,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1保安岗亭内有果皮、纸屑,或有散发广告传单的人员进入小区而末制止者,扣当班人员1分。

12、在工作场地下棋、打牌、玩麻将、喝酒、抽烟、吃东西、吹牛等,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3不按时交接班、或不做好记录者,每次扣2分。

14发生紧急异常情况,不采取拖和及时报告者,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5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物品被盗、或发生水灾者,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扣10分。

16不做好来方访登记工作,漏记、错记,每次扣1分。

17无故不参加公司或管理处例会者, 每次扣2分,连续二次不参加例会者扣5分。

18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水泵房、配电房或电梯机房者,每次扣2分。

19住户搬迁时未交费而放行者,所造成有经济损失由当班者承担。

20不作好车辆出入记录,或车辆开出小区时不收回登记卡者,扣10分,并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

21当班时不按时开关小区道路、走道、值班室、车库等照明灯者,每次扣1分(晚7点开,早6时关)

22同事内如有打架、吵架或互相诋毁,影响不良的扣5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23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对外签字者,扣1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24如休息(假)期间,因发生紧急情况经召唤不按时归队者扣5分(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5无故不参加业务知识和队列培训者,扣5分,迟到者,扣3分。 26被住户投诉属实扣1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27因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成绩突出被公司通报表扬者,每次奖3分。

28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每次奖5分。特别突出者,另行嘉奖。

29发现或举报人偷水偷电者,奖3分。特别突出者,另行嘉奖。 30有其它突出表现者另行奖励。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有权对所发生的情节再另行处理。为了便于操作、原则上采取与工资挂钩的方式,每奖罚一分以10元人民币计

海口家福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安机关公共秩序岗位职责
《公安机关公共秩序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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