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岗位职责

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19 08:35:3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矛盾调处情况

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为了全力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保障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镇始终坚持把平安创建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连续多年达到无群体到县以上单位上访、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件。去年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件,调解成功49件,成功率达98%,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极大地促进了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经镇主要负责人安排,制订下发了《深入开展平安西和创建百日集中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对矛盾排查调处做了详细的安排,现将对照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紧围绕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怎样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2011年10月7日,我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时限及工作责任,确保在计划内的时间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镇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50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推荐第2篇:矛盾调处汇报

王寮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报

经各村排查,我镇各类涉访重点群体无异常活动,排查出纳衣村成西组成宝劳与郭九岗庄基纠纷,土地所正在调查处理中,双杨村上街组财务、账务等问题也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2014年8月13日

推荐第3篇: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岗位职责

一、加强对本乡镇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本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社会矛盾形势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料。

三、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并分类分析、调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五、做好矛盾纠纷的告知、回访工作。

六、及时向乡镇矛盾调处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七、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八、负责组织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各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

十、做好有关资料的管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一、完成好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

(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措施和解决时限,并告知当事人。

(二)、对当事人提出的矛盾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班子成员必须作出调处意见,并进行调处。暂不能解决的要责承专人负责解决,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解决时限和措施。

(三)、对于信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复杂问题,或经多次调处仍未妥善解决的纠纷问题,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调处。

(四)、要制定领导干部接待时间表,轮流接待,对接待群众和所需处理事项要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措施、事后有回音。

三、调处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处,限期解决。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所涉及的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会同各村负责人限期进行调处,并上报调处结果。

(三)、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规定时限内调处不了的上报乡镇矛排中心调处,矛排中心调解不了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调处。

(四)、需要县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要向相关单位及时移送处理建议书,协同调解。

四、请示汇报制度

(一)、中心对情况较为复杂、了解不全面的矛盾纠纷必须向分管、包片领导及时请示汇报。

(二)、中心对情况复杂、难于处理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信访案件必须向乡镇主要负责人及时请示汇报。

(三)、中心每月必须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向乡镇党委、政府全面汇报一次本月工作。

(四)、中心必须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督办的矛盾纠纷调处进度及调处情况。

五、告知制度

(一)、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矛盾纠纷的调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二)、当事人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必须要在告知通知书上进行签字。

(三)、当事人如果对所反映事项的调处结果有异议或意见,当事人必须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或反映。

六、回访制度

(一)、中心对所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一个月组织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二)、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处后回访一次,对情况复杂易造成新的纠纷的至少回访二次。

(三)、中心对需要回访的事项,必须逐一明确回访责任人,回访对象及具体事项,并明确回访的时限要求。

(四)回访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访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必须向中心负责人诉清情况,对无故不按时完成的,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五)回访主要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程度,个人对调处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调处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回访责任人必须如实地全面地反映回访了解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七)回访结束后,回访责任人必须及时持回访卡填报中心。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不按时排查或隐瞒不报的矛盾纠纷的单位、企业、支部、村委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人推诿扯皮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三)、对重特大矛盾纠纷不请示汇报,擅自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不按期解决或工作不到位、解决不得力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举报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理全镇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的登记事项;

二、受理群众对村支部、村委领导干部党员以及驻乡镇有关站所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办理上级转办的有关来信来访事宜。

三、对一般性的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信访问题,如有可能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可能的及时报告镇党委,逐级上报县有关部门。

四、对涉及反映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举报,经乡镇主要领导批准,将信访件上转县有关部门。

五、定期总结本辖区信访问题的特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好依据。

党风廉政举报中心工作制度

一、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一)阅信接访和呈阅制度

1、中心设立专门的来访接待场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统一管理,并做到当日信访当日阅办,紧急或重要信访随到随办。保持信封、邮票、信页及其他物件的完整,并妥善保管。

3、接待群众来访要热心、耐心、细心,并做好记录。要按政策规定回答和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4、对应由本中心受理的信访件,由负责接待的承办人提出建议,呈中心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由有关人员办理。

(二)转交办制度

1、信访问题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属本中心受理的信访,应根据领导批示办理;对不高于本中心处理的信访,应根据情况,提出阅处、转办等意见,按程序办理。对转办要求查处的信访件,应经中心负责人批准。

2、对反映问题严重、线索具体,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对非受理范围的信访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信访查办制度 (一)信访案件的调查制度

1、凡属本中心受理需调查的信访,应及时按领导指示要求办理。上级交办报结果、领导批示要求查处、有明显问题需要作出处理的,均要作为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对情节简单的一般访件,可作侧面了解或调解的办法处理。

2、对情况紧急,突发的集体上访和反映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信访,经领导批准后,可直接进行调查处理。

3、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证据应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

1、对实名举报,中心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优先查处。

2、对实名举报实行二次反馈。一是在收到举报5日内(节假日顺延)约见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了解举报人要求,签订《双向承诺书》,对来访者当场签订《双向承诺书》。对非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要耐心向举报人解释清楚,并指出正确反映问题的渠道,必要时可帮助联系介绍其去相应的机关和部门。二是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举报人反馈,听取举报人意见,并填写《实名举报反馈表》。

3、反馈形式:一般向举报人当面反馈情况。对举报人年龄较大或其他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上门反馈;对在外地工作或外地反映人,可电话通知其来当面反馈,确实无法当面反馈情况的,可电话或信函反馈。

4、双向承诺内容

举报(申诉)人承诺内容:依照党章条例、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途径、程序、方式信访,遵守信访工作秩序;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靠,没有捏造和伪造;在核查期间,不采取重复、越级、多头信访等行为;对反映的问题应一个月内提供完毕,如有新发生的问题需要补充,应及时与承办机关联系;接受党政组织正确处理意见,不提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政策以外的要求。

举报中心承诺:对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查核,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三个月内向举报人反馈,并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实名举报者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5、负责反馈的单位

一般由信访件的承办机关负责反馈和承诺。《实名举报反馈表》及《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应作为信访案件卷宗必备材料留存。

(三)重点信访公示制度

1、对下列信访的办理应予公示:

(1)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联名信或集体访;

(2)经调查,信访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出入较大,信访反映人有误解,对被反映人已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信访;

(3)重复、越级信访,特别是几经处理仍不服的信访老户的信访。

2、公示的内容: (1)公示办理程序。将从受理到报结反馈的程序,来信来访者须知,信访者的权利、义务,被检举控告者的权利、义务,“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等向信访者公示。

(2)公示办理时限和承办人。信访受理组织在收信或接访七日内将办理意见、转办情况、承办人员及联系方式通知举报人。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疑难复杂信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

(3)公示信访办理结果。信访查结后十日内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举报人如有异议,可根据情况作补充调查或对不同意见作出说明。

3、公示形式:

(l)张榜公示。对集体访和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办理结果落实到位后,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张榜公示。

(2)会议公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复杂的信访,处理结束后,通过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通报办理情况。

(3)通报公示。对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信访,办理结束后,可以通报形式予以公示。

(4)媒体公示。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的信访,办理结束后,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4、对拟公示的信访问题,可以吸收一至二名信访举报人参与调查。

5、下列信访问题办理不宜公示: (1)涉及机关工作秘密的信访。 (2)涉及个人隐私的信访。

三、信访件办结所具备的条件制度

信访案件办结必须符合要求。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做问题问题调查到位、处理落实到位、思想疏导到位。

对上级交办查报结果信访件,必须按照要求报齐材料。县纪委、监委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应报报结材料一式三份。自办信访件,应实行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帐、收集整理办结材料及归档工作。

四、信访情况报告制度

1、中心每月向县纪委上报一次信访统计报表(于当月25日前报县纪委);每季度上报一次季度信访办理情况统计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县纪委信访室)。

2、信访举报中心每年的信访工作计划、总结和典型经验等应及时报上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县纪检监察机关日常通知要求报送的其他情况应及时上报。凡上报的书面材料,必须经中心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信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来信来访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中心应及时形成“专题信息”材料报有关领导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及时提供给案件检查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异常信访必须在事发当日报县纪检监察机关。

五、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标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统一实行目标管理。要根据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要求和目标管理规划,制订年度达标计划,明确年度信访工作的目标要求。平时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的督查。每年年底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考核,采取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当年办结的信访问题和信访案件材料,应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材料归档要求及式样》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

2、凡是信访案件(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函要求查报结果的案件、本中心直接承办的经调查反映的问题查实程度在基本属实以上,给予一定的处理或处分的信访件),必须一案一卷或一案多卷,但不可一卷多案。除此以外的信访问题材料可以一案一卷、一案多卷或一卷多案。

3、信访工作的各类文书资料按文书档案要求整理归档。

4、所立案卷要做到材料齐全、完整,卷内材料排列合理合规,标题简明确切,装订整齐,保管期限划分正确,并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按规定要求移交档案室。

(三)保密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应在接待室接受当面检举、控告和申诉,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2、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件统一登记受理。各承办人在调查处理后,按规定程序和手续报领导审结,并及时反馈,统一上报,统一管理。

3、信访件的拆封、登录、呈阅、承办(自办、转办)和审结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保密,不得丢失、泄露,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或个人擅自携带外出。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开或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人员中谈论涉及保密的信访情况。非信访室人员不得接触中心有关的文字材料和档案。

4、检举、控告材料,因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出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严格手续。

5、被检举控告对象是信访工作人员亲属,本人或近亲属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报告领导,申请回避。

6、要切实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应在保密情况下实施。宣传报道奖励情况时,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单位和其他有关情况。

7、信访人查询信访处理情况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和信访件底稿,经核实后方可予以答复,且不得涉及保密的问题。对信访人用电话查询信访办理情况的,可不予回答,并做好解释工作。

8、作废的信访材料和文件资料要按规定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六、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每个周一为乡镇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

2、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每个接待日安排l名班子成员到信访举报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安排表由中心统一编排,并送达每位领导。

3、接待日内,当值领导要坚持按时到达接待室,遇有特殊情况由当值领导事先通知中心及时调整。

4、接访值日的领导在接访前,要主动了解近期信访动态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有关要求等情况,做好准备。领导接访时,中心要派人员参加,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如遇重点信访值班领导应亲自督办,确保信访问题处理到位。

5、中心对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访的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存档备查。对重要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及结果,要及时向接访领导和分管领导回报。

七、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党政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

2、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的责任设定:

(1)对已发生的重点信访不及时查处,敷衍搪塞,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结的;

(2)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群众越级上访的;

(3)已调查过的问题该与群众见面而不见面,处理意见不认真落实,信访者对处理意见不服,请求复查且应复查而不复查,导致信访者越级信访的;

(4)对已发生的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力量查处,或不做好上访群众稳定工作,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

3、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责任设定: (1)对上级交办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无故拖延不办,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查结上报,或对已经确定的正确处理意见不执行,致使案件久拖不决达半年以上的;

(2)对发生的重点信访不敏感,查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因查处不力导致越级到市、省集体访、赴京上访的,或者到县集体访达两次以上的; (4)对信访老户措施不力,致使老户滞留在上级机关纠缠闹事的;

(5)对到上级机关的集体访,上级机关通知前去领人做工作,而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不到,致使上访群众在上级机关较长时间滞留的。

4、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责任设定:

(1)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处臵不当,导致群众重复越级去京上访,到省、市集体访达两次以上,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群众反映的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问题,应当且有条件解决而未及时解决,导致群众反复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情况,贻误处理问题的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5)泄露信访机密,将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对象,致使信访者被打击报复的;

(6)由于失职渎职行为引发其他越级信访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个中心组织机构设置

财务运行监管中心机构设置:原则上依托乡镇农经站设立。中心主任由乡镇农经站长担任,下设总会计、总出纳各一名、会计数名,所辖村设助理会计(报帐员)一名,全面开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对农村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原则上设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

中心主任由乡镇分管机关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副主任由乡(镇)办公室主任担任。中心工作人员为乡(镇)综合办、民政、土地、计生、工青妇、农林水牧等乡(镇)相关部门和站所的工作人员。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机构设置:原则上该中心依托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设立。

中心主任由乡镇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为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于矛盾纠纷比较多,工作量比较大的乡镇,可适当聘请一部分从事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比较丰富的经验,身体条件又比较好的退休干部和村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举报中心机构设置:该中心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担任,成员为乡镇纪检委员和土地办、农经站、财政所等站所的人员。

注:上述四个中心的数量为县纪委的原则性意见,各乡镇可根据自己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四个中心的主任副主任必须经乡镇党委会议研究任命。

推荐第4篇: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2、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任务,合理分工,妥善协调毕业工作中的各种关系,及时处理毕业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3、负责拟订就业相关制度的制定,对就业工作人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4、负责接待来校洽谈、参观的企业领导。

5、负责国家各类项目就业的申报及组织管理实施工作。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服务部主管职责:

1、做好部门领导的参谋,及时为本部门提供有效信息和建设性意见。

2、协调就业相关用车及本部门与学院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

3、协助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评估与考核。

4、牵头进行新员工培训并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提高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5、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工作及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6、协助主任实施对就业工作的考核及就业奖励、评优树模工作。

7、起草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召开工作

计划及工作总结会。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就业服务部副主管职责:

1、负责处室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往届毕业生证档保管领取工作。

2、对学生的就业思路进行引导,对目前的就业形势对学生进行分析,正确指导学生选择正确的就业方向。

3、负责就业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的管理工作。

4、统筹安排各院系的就业指导工作,努力带领全体毕业班辅导员完成分院就业率和签约率的目标任务。

5、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指导讲座。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就业基地建设部主管职责:

1、负责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并做好走访和服务工作

2、了解搜集市场信息,努力推荐毕业生就业。

3、参与邀请及安排社会各界与企业来校举办与就业有关的讲座,走访重点用人单位,扩大紧密型用人单位。

4、负责联系与我院毕业生专业对口的社会用人单位并拓展就业基地,积极联系订单教育与校企合作单位。

5、审核企业资质,完善毕业生上岗程序。

4.做好毕业生回访工作,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定期填写就业跟踪调查表;

5.做好校园大型“双选会”的组织及宣传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场开发部主管职责:

1、协调就业基地建设部做好就业基地的构建于完善工作。

2、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市场开发部人员相关工作。

3、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利用教学、科研以及其他与用人单位联系的渠道,收集用人信息,推荐毕业生就业

4、负责企事业用人单位的联系接待和毕业生推荐等材料设计制作。

5、负责组织开发部人员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场开发部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学院和本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就业意向的调查摸底、录入核对、分析统计上报等工作。

3、负责毕业生宣传推荐材料的发放审核和办理工作。

4、负责处室公务接待、会议筹备记录及日常服务性事务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就业网站维护和日常咨询工作。

6、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举

办各种形式的就业指导讲座;

7、做好毕业生回访工作,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定期填写就业跟踪调查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5篇: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校园网建设技术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网络配置、性能、故障、计费、安全等方面管理及网络运行中软、硬件技术的维护。

2、负责接收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各种上网信息并发布。

3、负责网络连接以及校园网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负责网络故障检测及排除。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出现的问题,如网络不通、网络设备掉电、线路故障、地址盗用等。

5、指导建设和统一管理校内分布式Web信息站点,协调管理和开发基于Web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及其它各种公共应用服务系统。

6、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网上办公软件的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校园网主页及应用系统规划、规范、分析、开发与维护等。

8、做好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重要软件数据必须备份。定期对服务器杀毒处理,防止有病毒的软件流入中心。

9、严格安全防范措施,网管中心内不吸烟、不使用电炉及加热器,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服务器电源、锁好防盗门并反复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盗各项措施。

10、做好的网管中心日常卫生工作,每周定期进行大扫除。

11、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汇报,必须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12、做好网管中心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设备、配件、材料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6篇:池州事业单位笔试招聘:马鞍山含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池州事业单位笔试招聘:2014马鞍山含山县矛盾纠纷调

处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欢迎加入池州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 248612016

2014年池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名师专项辅导2880不过退2480

为加强含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完善我县行业性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2人,其中文秘职位1人,调解咨询员职位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公共事业类及文秘专业。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调解咨询员职位的需为男性,报考文秘职位的男女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委政法委504室。

3、报名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试

每职位报名满3人开考,不满3人即取消该招聘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5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每职位笔试前三名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每职位确定第一名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到期表现优秀者可以续聘。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500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住宿自理。

咨询电话:0555-----4958100

联系人:严莉

附:《含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中共含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更多池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欢迎登陆:池州人事考试网 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推荐第7篇: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经验

樱桃沟景区管理委员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

2015年以来,我景区以创建“平安景区”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现将现将我景区的工作经验整理如下:

一、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全景区共有10个村调解委员会,共设置了20名专职调解人员。2015年全年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25件,调解成功23件,调解率为92%。景区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 10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8件,调解成功6件,其中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件;全景区10个村调委会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84件,调解成功8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0件0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0件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23人。

同时我景区加强民调员培训力度,使我景区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社区、部门和治保、调解组织为依托的群防群治防线;健全了以司法所为主,派出所为辅的化解疏导防线;巩固了以景区综治办为中心,各职能部门配合的控制处置防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景区。

坚持了月排查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综治、维稳工作例会,通过干部下访和联合办公等形式排查和化解基层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了拓宽信息渠道,灵通情报信息。景区各各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时向景区综治办报送,以便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坚持发挥排查调处机构的作用,定期组织拉网式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和上报,防止了激化。

二、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景区管委会把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辖区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了以由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为总指挥,景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指挥部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矛盾纠纷调处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社区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各社区综治主任任组长。以景区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综治司法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

(三)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

(四)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景区调委会为龙头,以社区调委会和民调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办点干部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三、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

(一)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景区、社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景区每个月排查一次,社区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景区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景区、社区两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

(二)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景区、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单位一直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防止出现赴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

(三)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对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制订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的发生;

(五)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每月定时召开分析例会,听取前个月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下社区排查化解矛盾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等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方法创新性不够,排查效率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自己摸索、外出考察等途径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和分析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再化解一批突出的、重大的、危险性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荐第8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

XXX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

XXXX年,我村以创建泰兴市“六无”平安村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做好“三大战役”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6件,调处6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基层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我村把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并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二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各组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村调委会运作。三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对村综治办调解室进行了装修,添置了办公用品,构建了一个很低好的平台。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党总支书记亲自抓机制落实,治保民调主任具体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我村综治工作上台阶的关键。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村按照镇政府提出“无矛盾纠纷积案”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今年共排查出6起,调处6起。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村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村干部包组、中心户长、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及时准确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每月定时召开分析例会,听取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

推荐第9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对当前农行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化解工作的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银行业所面临的矛盾纠纷亦随之多样化、复杂化。这些矛盾纠纷蕴含的信息可以折射出农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高浓缩的影像。准确预测和把握新经济形势下的各类矛盾冲突,积极应对影响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营的变化因素,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是银行业实现全面发展、提升整体实力的关键所在。

一、当前农行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

通过对近年来我省农行各地区及部门矛盾纠纷案件的统计排查,笔者认为现阶段我行面临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合同纠纷矛盾增多。为实现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吸收存款与增放贷款是必经之径。尤其是增放贷款,仍旧是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而日益增长的信贷数额与客户的违约风险又呈现出亦步亦趋的态势。一是银行与机构客户之间的矛盾继续增长。从2007-2009年的环球金融危机到2011年至今漫无休止的欧债危机,全球的经济发展态势并不乐观,这也导致了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经营效益的下滑乃至破产,这直接削弱了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致使借贷合同违约率增加。二是个人借贷合同纠纷的上升。这主要是由于盲目炒作房地产市场失误、证券投资亏损、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收入下降或失业等个人清偿能力不足进而造成借贷违约。数据显示,在农行矛盾纠纷案件中,个人借贷纠纷案件占86%以上。

(二)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在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中,理财产品收益纠纷首当其冲。有些职员为了完成任务或者提高自身绩效收益,在向客户宣传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及时的揭示产品风险或者直接回避客户的风险提问,以至于产品到期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甚至是负收益,从而形成了银行与客户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在银行的服务体系中,工作效率低、职员服务态度差、业务程序处理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完善等也是导致银行与客户纠纷的重要因素。

(三)同业竞争引发的纠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地区、商业性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银行间的竞争格局也是愈演愈烈。各家银行纷纷推出具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和信贷优惠方案,抢夺客户尤其是优质客户的情况十分严重。固然良性竞争带来的利处不胜枚举,但是恶性竞争的弊端危害更大。例如有些银行采用法律规定的存贷款范围之外利率吸引客户、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违规手段,从而引发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客户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更甚于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伴随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自助银行和电子银行的推广,农行服务的受众面也越来越宽,客户与银行的矛盾纠纷不再局限于地域和存贷业务的范围内。矛盾纠纷形成了主体的多样化,性质的复杂化,关系的交织化的特点。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矛盾纠纷调处体制不完善。一是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层层相扣、步步落实的工作格局,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主要由基层人员主导,无法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专业化队伍。调解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各自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消极应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使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专人管、专人抓。

(二)调处人员缺乏足够的协调能力。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基层调处人员的协调权限、方式、效率都十分有限。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调处人员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导致许多问题无法有效、及时的解决,从而

积少成多、由小变大。

(三)部分客户的法制观念薄弱。客户在与农行的交易中发生利益冲突时,片面的认为是银行方面推脱责任,心态失衡,维权意识强烈法律意识淡薄,妄图用吵闹、威胁、暴力等形式迫使银行人员屈服,不仅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使矛盾扩大化,致使调处人员无法与客户正常沟通实现纠纷排解。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抓苗头,主动排查,超前防范,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动态,做到未动预知,异动先知。首先是要准确把握客户对服务需求的总体趋向。积极构建全方位覆盖排查网络,运用日常管理、服务、调查、摸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新手段、新途径,敏锐观察和分析社会热点焦点,了解客户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及时捕捉和把握客户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苗头倾向。其次是要细致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行动,理清矛盾纠纷的重点业务、区域和群体,加以重点防控。以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为重点,详查基本情况、诱发原因、性质类型、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化解难度和潜在趋势,作出分析判断。最后要注重专项排查,准确了解各种矛盾纠纷的特殊情形。对一些容易反复出现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措施防止扩散蔓延,在查明来龙去脉、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予以解决,失去条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相关解释说服疏导或救助工作。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矛盾排调工作网络问题。第一,要实现调解工作的制度化保障,成立专门的调解部门,出台全面完善的制度、规章,要求各部门个人员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予以支持,不得回避或消极应对,使调解工作能够有效的施行;第二,实行矛盾纠纷排调奖励制度。提高矛盾排查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纠纷排查时效和调处难易程度,对及时遏制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纠纷事件的报告等进行奖励;同时设立调解案件奖励,按矛盾双方对矛盾调处的满意度进行奖励,对成效显著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三,完善矛盾排调总结制度,建立每月矛盾排调例会,使调解人员养成总结、反思的习惯,在例会上对各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从而不断完善调解员的协调处理能力。

(三)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要把健全、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管理作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关键来抓,保证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对所有矛盾纠纷,都具体落实到基层调解员身上,提升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再通过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积极参与行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银行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职员的队伍建设。不管是高管人员、专职调解员还是基层业务人员,都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的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

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素质培训,领导要充分重视矛盾纠纷的排调工作,调解员应努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业务人员则是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避免引发矛盾纠纷。二是要结合新时期银行矛盾纠纷的特点,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排调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调解员应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银行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以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需要。三是要不断充实调解队伍。要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推荐第10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乡 2006年7月13日

免费文档网http://wendang.freekaoyan.com

第11篇:矛盾排查调处计划

叶城公路总段2010年矛盾排查调处

工作计划

2010年总段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0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思想

2010年,叶城公路总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为总段段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2010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思路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加强基层班建设

3、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追究力度。

4、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5、切实把矛盾排查调处运行处置建立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建立调解工作机制的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排查坚持“以排调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随时掌握社会动态,贯彻边排查边化解原则,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要运用各有关渠道,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防止激化和群体性上访,要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构筑化解矛盾防线。

1、预防机制

一是坚持信息预防;二是坚持普遍预防;三是采取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排查机制

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

3、包案机制

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大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干警包案限期解决。

4、责任追究制

认真负责地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不利,瞒报漏报造成群体越级上访的,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强化措施,建立调解工作机制

加强调解工作的基础建设工作

要充实调解人员的队伍,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职工代

表,其次是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最后要推进司法调解工作。

叶城公路总段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二〇一〇年三月

第12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稳定一方平安,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维护单位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指示,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况进行受理、登记。

2、每个月末对本月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总结排查,及时掌握特点、难点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3、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置方法并报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4、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重大活动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辖区社会稳定。

5、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

盾纠纷要当地解决,及时调解,一般纠纷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

二、抄告督办制度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发出抄告单,限期改进;对在

规定期限内问题未解决的,发出督办单予以督办,督促加大力度解决;经督办仍未解决问题的,发出黄牌警告书予以警示,并责成负责领导认真解决问题;问题仍未解决的,予以一票否决。对抄告督办的矛盾纠纷,要按时报送办理结果,年终要检查落实情况,并列入年终考评项目。

三、信息报送制度

每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综治办报送上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月报表和分析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作定性、定量分析;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特点、趋势及对策;

3、正在调处和尚未调处的矛盾纠纷情况;

4、典型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

四、台账制度

对矛盾纠纷内容进行客观、真实、详细的登记,对登记的纠

纷,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复查。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重要任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把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整理,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明确化解

时限,化解一个,销号一个。

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室组织相关单位进

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

导和具体责任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拖延推诿。调处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工作室

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查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

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实行矛盾纠纷调解每月报告制度。

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在接访调处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

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及集团公司综治办报告:

1、影响社会稳定、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危害的纠纷线索。

6、自杀(残)事件。

七、奖惩制度

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在接受受理、调处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13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2010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安排

今年我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在辖区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工作,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各种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社会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办事处对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星海”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是动员部署。办事处要组织召开综治专项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并对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居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并对辖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二是明确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负其责,把责任落实到各居委会和相关负责人。每月 1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排查中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调处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3月份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针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通过采取举办现场法律咨询、送法入户、宣传板报、分发宣传材料、带法回家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教育、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实效。

(二)完善制度,规范工作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中,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指导各居委会逐步健全完善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紧急信息随时专报制度、及时上报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制度、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等一系列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确保做到矛盾纠纷“三不放过”和“两个不得”。二督促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加大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规范化的督导力度,深入辖各居调委会检查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情况,有效推动基层调解书制作的规范化。

(三)整合资源,协调配合

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街道、居委会两级调委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调处工作格局,深入细致地开展大调处工作,努力做到把矛盾纠纷化

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把握重点,依法调处

办事处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一是抓好预警防范。各社区调委会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群众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对可能发生不稳定问题的苗头,及时成立调处小组,掌握基层矛盾纠纷发展态势,指导做思想教育工作,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降到最低限度。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开展排查大调处工作,集中力量调处化解一批有可能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纠纷,确保社会稳定。三是抓好教育疏导。在调处工作中,各调委会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把调处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严格掌握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多做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

(五)、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通过逐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加大对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基层调解队伍整体素

质明显增强。

( 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定期社情民意分析制度、民间纠纷定期排查和专项治理制度等,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

(七)、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大服务格局,根据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人民调委会组织形式,促进调解组织功能的发挥,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长城司法所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第14篇: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

2、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3、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五、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档案管理制度

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成卷归档。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七、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第15篇:心理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心理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预约接待人员岗位职责

1.当班时间不可擅自离岗。

2.接待来访者谦恭有礼,不可表现出拒绝、排斥的态度。

3.避免对来访者进行评价或展开咨询。

4.熟悉各个咨询师(员)时间安排及专业擅长方向,能迅速确定预约时间及咨询师(员)。

5.认真填写预约登记表。

6.来访者情绪激动时应先助其平复情绪,必要时向咨询师(员)求助。

7.了解危机干预的常识,当判断来访者处于危机状态时,应立即找相关经验丰富的咨询师帮助进行危机干预。

8.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提出遇到的问题,主动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

9.每季度接受一次中心提供的相关培训。

10.每年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二.心理咨询师(员)岗位职责

1.遵守心理咨询师(员)工作守则与心理咨询基本原则。

2.除特殊情况,否则不可提前结案、任意缩短或延长每次咨询时间。

3.严格遵守预约咨询时间,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咨询,应当尽早通知咨询室相关主管人员和来访者。

4.提供自己可以接待来访者的时间表,无特殊原因不可任意更改或拒绝来访。

5.按要求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并妥善保管。

6.至少每两周与督导联系一次,就咨询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进行讨论,寻求指导,并维护自己的心理健康。

7.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互相交流工作感受和体会。

8.每半年接受一次中心提供的相关培训。

9.每年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督导岗位职责:

1.定期与咨询师(员)联系,就其在咨询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

2.当咨询师(员)遇到紧急问题需要求助时,应给予必要的帮助。

3.填写个案记录表中“督导意见”项。

第16篇: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工作职责和制度汇编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

目 录

(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职责--------3

(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4

(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警务室工作职责-----4

(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卫生室工作职责-----4

(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室工作职责-----5

(六)***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中心工作职责----5

(七)财务管理制度-------------------6

(八)工作人员管理制度-----------------6

(九)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 7

(十) 请示报告制度--------------------8

(十一)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8

(十二)联动调处工作制度----------------10

(十三)回避制度--------------------11

(十四)督查回访制度—-----------------11

(十五)责任倒查追究制度-----——---------12

2

工 作 职 责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对县域内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2、负责调处县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类矛盾纠纷。

3、履行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分流指派、调度调处、督查督办三项权利:(1)案件的分流指派。指中心将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指派给相关的有关单位,受指派的单位必须接受;(2)案件的调处调度。指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相关的单位必须服从中心的调度,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3)案件的督查督办。指对与中心指派的案件,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送调处工作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调处结果。

4、对正常上访人员的诉求,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 方法、意见、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5、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有关政策法律学习、教育、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相对封闭式管理。

6、及时向县委、政府反映社会稳定信息、汇报工作 开展情况。

7、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3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

二是制定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各责任单位、稳控单位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信息登记簿、卡、册,完善各类工作制度。

四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对进入中心的非访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进行日常管理。

二是负责中心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中心的正常办公秩序。

三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各类治安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卫生室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做好医疗服务工作,在非访人员稳控期间与县120急救中心保持,及时处理好各类常规性、突发性医疗事件,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是不断加强卫生管理,防止发生传染病传播,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4

三是开展对非访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档案记录和治疗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二、坚持依法、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法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公正及时,防止矛盾激化。

三、及时掌握纠纷信息,不断提高对纠纷的预防、排除和控制能力,确保纠纷得到及时调处。

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矛盾纠纷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德,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中心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调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是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

三是做好接待中心接访、登记工作;

四是负责接待中心受理案件的调处调度和分流指派工作;

五是及时报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六是做好每月矛盾纠纷接访、受理情况的汇总、分析、

5

上报工作;

七是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 作 制 度

财务管理制度

1、中心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经费开支由中心主任审核后,报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批。

2、因业务需要购臵物品,由业务科室事先报办公室,经中心领导同意,报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购臵。

3、招待来客,按从紧、节俭原则,由中心领导统一安排。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因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一般应提前一日向中心主任请假。

2、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调处中心主任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做好防范处臵工作。

4、中心如接待进京赴@非访人员,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调处中心,对非访人员进行教育、疏导、调处、化

6

解矛盾纠纷。

5、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调处中心的作息时间,若一次无故不到调处中心办公或无故迟到两次以上,由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6、中心工作人员的表现由中心定期组织考评,并将考核意见通报其主管单位。

7、调处中心对在接访调处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8、不适应在调处中心工作的人员,经教育引导仍未改进的,通知其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9、在工作中责任懈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调处中心提出处理意见,通知其主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一、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轮值时间,准时到岗值班,遵守中心的作息时间和制度。

二、热情接待来访的居民群众,细心解答来访者的各种疑问。

三、认真、详细记录当事人陈述的纠纷调解请求。

四、对管辖明确的民间纠纷、行政争议及时分流至有关的部门调处,对难以确认管辖的报调处中心的领导处理。

五、坚持首问负责制原则,对来访的各类纠纷当事人均

7

要热心接待,不得借故推诿,问明情况,对确不属本部门处理的,则应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予以妥善处理。

六、每天下班前,汇总全天纠纷登记情况,做好交接工作,对重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即向中心领导汇报。

七、在对非访人员稳控期间,值班工作每人每天补贴津贴30元。值班人员无故离岗、脱岗,如被发现,一次扣除50元。

请示报告制度

1、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耐心劝导、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向业务部门请示报告,做好协调、跟踪。同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报告。

2、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以专报形式向上级报告。

(1)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或苗头;

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

8

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城市居民和农村群众的优抚安臵、社会救济等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民政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劳动保障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农业局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转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国土资源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建设规划、集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臵等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建设、城管等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环境保护方面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环保部门和相关村负责调处。

7、交通运输、公路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负责交通的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消费者权益和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等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工商、质监部门负责调处。

9、医疗事故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卫生部门负责调处。

9

10、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计划生育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11、涉及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安全监督等部门、相关村、企业负责调处。

12、涉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信访等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13、涉及到家庭、邻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和可能引发的自杀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等矛盾纠纷,由中心分流到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联动调处工作制度

(1)中心对直接受理的纠纷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苏木镇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调处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3)对调处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的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4)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领导对调处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查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5)调处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

10

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6)矛盾纠纷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调处矛盾纠纷案件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以及与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申请其回避:

1、是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3、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中心领导决定调解员和记录人的回避。

督查回访制度

(1)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2)走访非访人员,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稳控工作。

(4)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县调处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11

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调处中心组织力量实行逐级责任倒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报有关部门查处,并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2、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意见。

3、对不接受调处中心分流指派调解任务,造成矛盾激化,产生重大影响的,由中心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遇群众上访时,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扯皮推诿,不理不睬,致使当事人到上级机关上访的;

5、对发生在单位内的矛盾纠纷,在接到调处中心分流调处通知书后,有关调解人员或负责人迟迟不到现场调处,或以各种理由推托,敷衍调处,导致矛盾扩大激化的;考核奖惩制度

第17篇: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街镇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调处中心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辖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三、调处或分流本辖区内重大社会矛盾纠纷。

四、督办调处中心分流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五、定期组织本辖区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六、努力做好涉案单位的协调工作。

七、指导、督促各级调解委员会调处矛盾纠纷工作。

八、向同级党政机关各部门互通情况、协调工作。

九、组织聘请社会团体、有关专家参与重大纠纷调处工作。

十、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辖区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调处中心立案范围

调处中心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矛盾纠纷:

一、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区的纠纷。

二、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村、社区干部或部门干部, 村、社区调委会不便调处的纠纷。

三、纠纷当事人认为村、社区调委会所有成员都应当回避的纠纷。

四、经村、社区调委会调处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或者不服村、社区处理决定的纠纷。

五、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纠纷;其它应当由中心受理的纠纷。 下列案件调处中心不予受理:

1、一方当事人要求调解,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纠纷。

2、已向法院起诉或有关行政部门正在处理的纠纷。

3、刑事犯罪案件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应受治安处罚的案件。

4、法律明确规定由职能部门处理的案件;其它不属于调处中心管辖的案件。 值班制度

1、常驻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按分工负责接待和受理登记,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做好值班记录。

2、所有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一般应提前一日向中心主任请假。

3、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矛盾激化纠纷,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街镇调处中心主任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做好矛盾钝化工作。

4、值班人员应该注意文明礼貌、环境整洁,维持好值班秩序。领导接待包案制度

街镇每天应有一名领导接待,并做好记录。

1、领导接访时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帮。

2、接待领导应按照接待日程安排按时接待。接访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

3、如当班领导因故不能接待,应由调处中心负责协调,确保领导接待日不间断。

4、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领导应做到谁接待受理,谁协调处理,谁跟踪督办,明确处理意见,提高现场处置效率。 社会矛盾纠纷管辖处理制度

1、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内发生的纠纷,由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

2、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无法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涉及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纠纷难以调解或达不成协议的,移送调处中心调解。

3、纠纷涉及土地、城建城管、税务、房产、农业、民政、环境卫生等内容,由街镇调处中心统一受理后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调处。

4、能够立即处理的纠纷,值班领导应直接做出处理决定,并做好矛盾处理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5、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负责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在15日内办结或向上移交;街镇有关部门负责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在15日内办结;街镇调处中心直接受理及下级移送调解的案件,应在15日内办结;对疑难、重大、复杂的案件,必须在60日内办结。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快报制度

1、每个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向街镇主要领导报告。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遇有重大事件,在处理的同时也可以快报的形式向各有关领导汇报。

3、对排查中发现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重大纠纷(指可能引发群众性械斗、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等的纠纷)自杀事件应在当日快报区调处服务中心。

4、每月底将《重大矛盾纠纷登记簿》、《矛盾纠纷排查与重点整治统计表》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报告》报区调处中心和区司法局。回避制度

1、回避的对象:具体负责调解纠纷的调解员或记录员。

2、回避的形式:调解工作人员自行回避;当事人或代理人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调解工作人员回避。

3、应予回避的情形:

①是本纠纷的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与本纠纷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纠纷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4、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决定调解员、记录员的回避。档案管理与保密制度

1、调解中心的档案做到一案一档,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2、每起纠纷的当事人报告、谈话笔录、调查笔录、调解协议书、附件等档案资料整理后,按年度归档编号,制作好分卷目录。

3、查阅档案须经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将档案带走、污损、涂改,阅后及时交还,确保案卷的完整性。

4、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办案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督查回访制度

1、调处中心对已经受理、分流的案件,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对处理不力的要予以查处

2、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经其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要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按协议履行义务的情况,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应及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对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3、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影响较大的纠纷,要经常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避免再引起纠纷。工作例会与学习培训制度

1、调解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调解业务水平。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汇报本月工作情况。

3、每年组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民调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交流经验、研究工作。

9、责任倒查制度

⑴值班人员未到岗或接待处理不当造成当事人越级、集体上访的,由中心通报一次。

⑵各成员单位不服从领导调度、互相推诿、不及时做出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心通报一次。 ⑶通报三次以上的,提请街镇给予处分。 听证对话制度

1、调处中心每个季度组织一次街镇领导与群众听证对话活动;遇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重要决策出台之前,或者发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时,应随时组织相关事项的听证对话活动。

2、听证对话议题的选取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某个时期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具体可通过矛盾纠纷接访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情况分析和调查研究基层实际情况而定。

3、与议题相关的街镇分管领导应亲自出席听证对话活动,与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一起参加;听证对话活动的主持人由调处中心专职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担任。

4、参加听证对话活动的群众应充分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可以通过群众自愿报名参加、调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的方法确定。

5、每次听证对话活动的方案在报区领导批准后,由调处中心提前一周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刊登和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参加群众。考核奖惩制度

1、调处中心每半年对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行迎查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平安创建考核内容。

2、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①调解组织网络是否健全,工作是否正常;②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是否达到规定的比率;③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化解;④是否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事件。

3、调处中心对因调处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总结教训的基础上,向街镇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对单位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4、对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调处中心应及时及时通报表扬,并提请街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18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2017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思想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二、加强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学校党支部、工会调解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守住基层“第一道防线”,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从维护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多发性、常见性、群体性、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排查调处。

3.动态掌握校情,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和预警机制,及时调处随发性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

4.建立并形成定期排查、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边排查边调处,重在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敏感、热点时期易引发的矛盾纠纷。

5.严格履行报送制度。对排查出来的事关师生切身利益

1

的重点矛盾纠纷,可能引发重大治安案件的隐患或群体性事件苗头筛选后逐件上报,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 6.学校领导对涉及学校全局性的政策问题,影响较大的事端,专项研究,专题解决。

7.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人制。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研究调处对策,周密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根据矛盾纠纷问题的实际情况,确定解决对策。定责任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完成。

8.建立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9.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全年出现的不稳定问题,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1)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2)不发生大规模群体访和造成严重影响的上访;(3)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4)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5)不发生非法宗教象校园渗透及邪教、聚集闹事事件。

三、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

第19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牙甫泉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 牙甫泉镇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土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社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牙甫泉镇2009年以来,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立足基层实际,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出一套综合运用组织、法律、行政、民间等手段,适合基层调解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解决矛盾纠纷所有法,努力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方能有效运行。牙甫泉镇及时总结、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牙甫泉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支点,以各村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各村政府把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有效规范了中心的“从业”行为,促进了“中心”的有效运转,深得案件当事人的信服,群众都说:“调处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们就找中心解决。”这充分体现了群众对调处中心的信赖。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实行归口调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牙甫泉镇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牙甫泉镇五套班子领导挂钩督办;牙甫泉镇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设牙甫泉镇委书记、牙甫泉镇长信箱,开展人大代表下牙甫泉镇巡回接访等活动,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臵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臵、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二、明确责任

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效形成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体系。

一是排查纠纷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深人开展领导下牙甫泉镇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定期深入到所挂钩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牙甫泉镇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政府在本辖区划分责任片区,由村领导及“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分片挂钩,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情况,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对策,提前入户访谈,前移工作关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立足本牙甫泉镇实际,制定《落实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实施意见》及《关于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问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工作失职、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不力,或贻误时机,致使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及问题较多、长期得不到解决酿成重大事件的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单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督办告诫、效能告诫直至综治“一票否决”。对各地各单位辖区或管辖范围内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同程度恶劣影响的,分清不同情形对党内责任给予党内警告直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对党外责任人则按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全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牙甫泉镇为单位,以村委会为基础,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加强对各机关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的恶性事故,坚持专门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切实把治安混乱的地区治理好。截止6月8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9件,其中村务公开1件,生活保障纠纷2件,土地草场纠纷12件,民间纠纷14件,在调处过程中,有27件经牙甫泉镇稳定办、司法所联合调处成功,调处成功率达94。

牙甫泉镇稳定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牙甫泉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总结

牙甫泉镇稳定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20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12年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xx乡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山林、资源权属纠纷,山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 会安定稳定。xx乡2005年以来,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立足基层实际,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出一套综合运用组织、法律、行政、民间等手段,适合基层调解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文秘114版权所有法,努力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方能有效运行。xx乡及时总结、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支点,以各村(居)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各村政府把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有效规范了中心的“从业”行为,促进了“中心”的有效运转,深得案件当事人的信服,群众都说:“调处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们就找中心解决。”这充分体现了群众对调处中心的信赖。一年来,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180余件,调处120件,调处率明66.7%。“中心”的成立及有效运转,使xx乡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的批数和人数连年稳中有降。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实行归口调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乡五套班子领导挂钩督办;乡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委书记、乡长信箱,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开展人大代表下乡巡回接访等活动,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下岗安置、“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二、明确责任

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效形成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体系。

一是排查纠纷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深人开展领导下乡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定期深入到所挂钩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乡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政府在本辖区划分责任片区,由村领导及“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分片挂钩,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情况,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对策,提前入户访谈,前移工作关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根据中央综治委(2000j07号《关于对发生严重社会稳定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本乡实际,制定《落实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实施意见》及《关于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问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工作失职、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不力,或贻误时机,致使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及问题较多、长期得不到解决酿成重大事件的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单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督办文秘114版权所有告诫、效能告诫直至综治“一票否决”。对各地各单位辖区或管辖范围内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同程度恶劣影响的,分清不同情形对党内责任人分别

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