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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检查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01 08:33:36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检查监督部岗位职责

安全检查监督部岗位职责

一、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检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全面推进本部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合理平衡分配管网巡查任务,组织巡线、安检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检,对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管处理,确保燃气设施不受损坏,无泄漏。

3、制定合理的室内安全检查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各类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气量稽查,对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地下管网进行防腐检测,对燃气运行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管网设施安全运行。

5、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审查安全生产作业方案。

6、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分管室外)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合理平衡管网巡查任务,制定巡查计划并监督检查巡检工作的执行情况。

2、组织相关人员对室外管网进行安全监护,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调处理安全监管纠纷,保障燃气管网安全无损。

3、协助部门经理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审查安全生产作业方案。

5、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

6、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分管室内)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制定合理的室内安全检查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各类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处理违章用气和各种安全隐患。

2、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用户进行气量稽查,及时处置计量问题和偷气行为,堵塞用气漏洞。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4、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保障用气安全。

5、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稽查员岗位职责

1、按计划进行户内安全检查,并对违章用气、私接乱改等安全隐患进行稽查处理,保障安全用气。

2、熟悉各类计量器具的计量原理,按计划入户进行计量器具故障统计,及时上报各种计量问题。

3、根据收费统计报表,对长时间不购气的用户进行入户稽查,及时处理计量漏洞。

4、负责燃气管网的安全监管,签送安全防护协议,并对重要施工地段进行安全监护。

5、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上报处理。

6、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五、巡线员岗位职责

1、熟悉所巡查区域燃气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压力、材质等基本情况及各个检漏点的具体位置。

2、掌握地下燃气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设施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的规定以及穿越铁路、公路等重要设施的技术规范。

3、对自己所巡查的管线、设施分重点进行认真巡查(巡查内容见相关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填写的巡线记录在规定时间交回部门领导。

4、按计划对地下管网进行防腐检测,及时统计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保障管网设施安全运行。

5、负责检漏仪等随身工具的保管。

6、做好部门安排的其它安全检查工作。

巡查内容包括:(放在操作规程里,还有入户安检内容、标准等)

(1)、管道覆盖层上有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阀门井盖,凝水缸盖是否丢失,检漏点是否可以检测。

(2)、管道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木枯死或燃气泄漏声响等异常现象。

(3)、有无因气温变化、雨水浸泡、大车重压、回填不实等原因造成管网塌陷,基础翻浆等情况。

(4)、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是否有施工取土现象。

(5)、管道上方标志、桩石是否有丢失。

在巡线中如发现上述隐患,应查明情况,立即向上汇报,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推荐第2篇:业务监督检查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2.负责每日进行全辖局的综合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网点负责人核实或报告储汇局长。3.及时传达和通报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时r日报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和其他工作规章制度。4.负责对储汇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进行严格把关,按时完成监督任务,避免账表积压。5.负责检査储蓄事后监督员和汇兑事后检査员的履职情况。负责定期査询各网点差错和其他特殊业务的处理情况,督促监督员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6.负责定期填报权限范围内的各类登记簿和统计表。7.通过对网点前台储汇业务处理情况进行了解分析,降低和控制前台业务处理中存在的风险,査找和纠正错误,有效保证作业质量。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纪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审阅、及时处理院党委、纪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负责院纪委有关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3、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批的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的复审工作。处理或传递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对重点信访(函)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7、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指导办公室成员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监察室主任在院党委行政、纪委领导下,主持监察室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监察室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监察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及时传达上级监察机关和学院领导对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起草监察室上报材料和下发文件,组织制定监察对象廉洁从政方面的制度规定。

3、组织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决议、命令以及学院行政的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

4、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和监察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主持监察室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业务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抓好重点项目的监察和违纪案件的查处。

6、依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申诉的行政复议工作,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7、定期听取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

8、做好上级监察机关、院长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室各种会议的通知、材料准备和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做好纪检监察有关宣传教育活动的筹备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室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

3、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有关制度规定的起草整理工作。

4、负责招投标、市场询价、工程验收、商务谈判等监察工作。

5、负责招生、职称评定、各类自主考试、出题、阅卷等监察工作。

6、承担网络管理员工作,做好纪检监察有关内容的宣传报道和纪检监察网页的维护工作。

7、负责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资料收集及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文件的收发、整理、传递、保管和归档工作。

9、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学生申诉工作,参与案件调查工作。

10、参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相关考核工作。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整理、传递、保管和归档。

2、负责受理举报、学生申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汇报。

3、负责纪检监察室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考勤、办公室设备采购、部门财务管理等)。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信息数据的整理统计工作,完成年度统计报表事务。

5、协助开展纪检监察有关宣传教育活动。

6、协助起草纪检监察室工作计划、总结、通报等。

7、协助做好招投标、市场询价、工程验收、商务谈判等行政监察工作。

8、参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相关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4篇:纪委委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加纪委会议。 3.参加纪委各项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并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党员违纪案件的讨论,并根据事实情节,严肃认真地提出自己的意见。 4.密切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校的党风党纪以及党员的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校纪委汇报工作。 5.积极配合学校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为完成纪委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推荐第5篇:纪委职责_岗位职责

纪委职责_岗位职责

2015-03-11本文目录1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2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3社区纪委工作职责 第1篇: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审阅、及时处理院党委、纪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负责院纪委有关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3、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批的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的复审工作。处理或传递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对重点信访(函)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7、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指导办公室成员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生产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的任务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双重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

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公司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公司纪委委员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之外,根据分工,积极参与纪委的相关具体工作。 第四条 公司纪委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党委维护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在公司贯彻执行;2.协助公司党委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全体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党纪教育; 3.协助公司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工作,把好廉洁关; 5.检查和处理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党员的违纪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受理群众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及党员的控告和检举; 8.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 9.完成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 公司纪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主持研究决定纪检监察重大工作事项;2.全面负责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 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协助公司党委负责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架构的设立、健全、完善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工作。

5.协调公司纪委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合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六条 公司纪委委员职责

1.在公司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加纪委会议,研究纪委工作和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协助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法律法规的教育; 3.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协助查处案件; 4.及时反馈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按时完成公司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1.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下开展工作;2.起草纪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和纪委有关文件及决定; 3.受理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违纪违规案件; 4.具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5.承办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八条 公司纪委委员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 3.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 4.对重大问题,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准,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 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 6.妥善保管案件线索、调查和处理材料,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和泄露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 7.严格按办案规定办事,不接受与案件有关的当事部门或当事人的宴请、礼品及各类娱乐消费活动;与涉案人员存在亲戚关系和利害关系时,要自觉回避。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社区纪委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明确社区纪委的地位与作用,促进社区纪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杭州市社区党委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二条 社区已建立党的委员会的,应当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在各党总支部、(楼道)党支部设纪检委员。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社区纪委一般由3-5人组成,纪委书记一般由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也可由社区党委委员(专职党务工作者)担任。纪委委员可以从党员社区工作者、党员社区民警以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中产生。

第三条 社区纪委组成人员一般由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初次建立或者届中调整时可由街道党工委任命。任期与社区党委相同。

第四条 社区纪委可以与辖区单位的纪检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讨问题,共同教育,交流信息,协同工作。

第五条 社区纪委应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与纪检工作相关的组织、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制度。

第六条 社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社区党组织、党员及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协助社区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四)协助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纪党员的处分进行审查或提出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的监督,保证社区党务和居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七)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八)承办社区党委和上级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社区纪委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教育。社区纪委要协助社区党委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在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通过开展读书、学习、讨论、辅导、交流、警示等活动,进行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党纪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要结合社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文化的、艺术的和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大力推进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敬廉崇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协助组织管理。社区纪委协助社区党委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工作。对外出(包括出国)党员进行纪律教育,提出建议及要求,保持组织联系。在册党员中有被举报或者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社区纪委要谈话了解情况,开展帮助教育;对有违反党纪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协助处理。协助党支部召开讨论党员纪律处分的支部大会。

社区纪委应认真执行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的登记、鉴定制度。协助社区党委做好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及其表现情况的监督、评价、反馈工作,如实向有关单位党组织提供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以外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三)加强日常监督。社区纪委协助社区党委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监督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制度;对党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党员发展等有关党务公开的情况。

开展工作监督。对为民办实事、小型建设工程、计划生育、困难群众救助等居务公开的情况和社区财务、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财务公开的情况实行监督。

进行效能监督。对社区工作者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效能情况进行监督,纠正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社区工作者信访件和对有关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做好廉政预情工作。社区纪委要通过建立信息员队伍和聘请监督员,完善党风廉政预情工作机制。经常关注并及时收集上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信息,化解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推荐第6篇: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附件5:干部岗位职责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纪委书记领导下,主持纪委和纪检监察室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纪委和纪检监察室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学院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报工作信息。

4、督促、检查各处室、系对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制定颁发的党内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5、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组织案件的检查和审理工作。对学院纪委、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报告及时。

6、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书记报告。

7、做好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党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

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党委办公室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拟定党委工作议程,安排党委有关会议。

4、负责党委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5、负责机要文件的处理和学院党委文件、决议的批阅、传达工作,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7、负责学院稳定工作和保密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8、接待重要群众来信来访、督促、催办落实工作。

9、协调党群部门、党政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0、负责学院老干部工作。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注重老干部慰问走访,丰富老干部文体活动,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

11、负责学院计划生育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学院办公室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

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拟定行政工作议程,安排行政有关会议。

4、负责行政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5、负责机要文件的处理和行政文件、决议的批阅、传达工作,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7、负责学院来宾接待、对外联络交流工作。

8、负责学院综合档案室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学院报刊征订、收发工作。

10、负责学院车辆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宣传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组织宣传部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组织宣传部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4、负责学院发展党员工作 。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业余党校工作。

5、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中层和科级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调整、任免等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干部信息统计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宣传工作。

制定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协调党委抓好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好对各系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工作。积极对外推介学院的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扩大学院社会影响力。

6、负责学院统战工作。

7、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教务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全面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协调。研究并提出学院教育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4、指导各系制定、实施教学计划,修订完善各科教学大纲,负责全院课程安排、教学调度、教师调配等工作。

5、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业务考评工作,组织优质课评比、教学专项奖和教学优秀奖评定工作。

6、检查落实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教学评估方案,建立

教师业务档案;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课时津贴的审核工作。

7、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目标考核。

8、负责学院考务工作。

9、负责专业见习、实习、实训的组织、检查工作,审核各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撰写(设计)工作。

10、负责全院教材、教学资料的选订、采购和经费结算工作。

11、主持召开教务工作例会,协调教学各部门的工作。

12、负责学院评建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学生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学生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学院总体部署,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法纪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征询并积极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安全稳定,提出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

4、负责对全院班主任、辅导员队伍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

5、负责对全院政工干部队伍的聘任、考评和奖惩工作。

6、定期召开学生管理工作研讨会,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内容、新形式、新渠道和新机制。

7、负责对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考评办法等有关制度的修订工作。

8、负责学贷和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9、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11、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2、负责新生的入学教育、军政训练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人事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执行、落实学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作出的有关人事方面的决议、决定。

4、负责学院负责教职工离退休手续的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办理和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发放工作。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6、负责学院人才引进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学院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与考核工作。

8、负责教职工保险的办理工作。

9、负责学院知识分子工作。

10、负责干部年报与工资年报工作。

11、负责临时用工岗位的审定、合同鉴审、工资的核实与发放

工作。

12、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财务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财务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主持制定学院有关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解释财务有关政策规定。

4、负责并组织实施学院各处室、系年度经费切块包干的预算、决算工作。

5、负责学院资金收入、支出及资金的运用调度,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学院资金流动情况。

6、负责组织学生、培训学员的收费工作。

7、负责监管各种凭证、票据、银行对帐单、收据存根、各类帐簿及其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8、定期、不定期检查全处现金岗位工作人员的现金库存和银行节余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总务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

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总务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及时总结、研究工作计划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及问题的解决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并落实学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学院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5、负责学院基本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规划、立项报建、施工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工住房公共部分、教学及辅助用房、道路、水沟、化粪池的改造等维修工作。

7、负责学院办公用房及其它用房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水、电的统一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教学、办公的物资供应工作。

10、负责学院医务室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保卫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维护校园政治和治安秩序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

5、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

6、依法查处校园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处重大刑事案件。

7、负责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校园信息监控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膳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膳管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膳管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餐饮的全面管理工作,按照制定的有关制度,为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服务。

4、负责炊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炊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食堂的伙食质量。

5、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组织饮事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6、加强对炊事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检查防火、防盗、防投毒等安全措施,严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7、加强对食堂财务、采购、库管人员的管理监督,搞好经济

核算,保证饭菜质量和价格稳定。

8、实行民主办伙,经常听取师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招生就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拟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参与学院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5、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方案,组织完成招生宣传材料的编辑、印刷和发放工作,多种途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新生报到入学工作。

7、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指导各系部和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

8、参与组织在校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

9、做好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10、组织协调用人单位来校的招聘活动,负责毕业生各种就业洽谈会的组织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研外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科研外事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科研外事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院科研外事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实施学院科研外事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4、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做好院内各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6、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科研项目,多渠道争取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

7、做好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会同财务处指导并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保证重点课题的完成。

8、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密级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保密和科研档案工作。

9、负责学院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及奖励发放工作。

10、负责科研业务的考核,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科研骨干队伍建设和培养培训工作。

11、做好重点学科的建设及科研业务考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继续教育处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继续教育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成人教育招生计划的申报、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和新生档案审查、移交工作。

4、负责学院培训工作的计划制定、实施工作。

5、负责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质量检查。

6、负责授课教师的聘任和课程安排、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7、负责继续教育教材的选订、发放工作。

8、负责学院继续教育招生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学院远程教育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工会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根据上级批示及工会委员会的决议,制定并实施工会年度工作计划。

4、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会工作,讨论研究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问题。

5、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6、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教职工福利,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学院女职工委员会工作。

8、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履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职能。

9、做好工会会费和互助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好困难教职工的慰问、救助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团委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团委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制订学院共青团工作的中长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团委扩大会,负责“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落实。

5、了解、掌握青年教职工和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6、负责团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7、做好向党组织“推优”工作。

8、负责审阅团委有关文件材料并做好文字把关工作。

9、负责团内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导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督导室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督导室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理论及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创新符合我院实际的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4、制定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特色的督导工作方案,构建科学、客观、公正的教学督导评价体系。

5、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成果,选择相关专业,有重点地开展督导科研工作。

6、针对学期教学规律、课程教学环节及学院教学特点,开展听课和教学专项检查活动。

7、积极配合教学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教学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图书馆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图书馆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做好图书馆建设工作。制定全馆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做好图书馆管理工作。负责全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调配工作,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5、负责图书经费的计划、开支、审核工作。

6、负责图书馆管理的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具有专业特色的藏书建设。

7、做好图书馆服务师生工作。教育全馆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学第一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报编辑部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学报编辑部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学报编辑部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

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制定学报编辑部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负责编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5、代表学报编辑部参加有关会议,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6、检查部门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做好与学院各处室、系的沟通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审查、拟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配备方案、购置计划;拟定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分配方案,检查、评估投资效益。

4、负责学院教学设备的招标、购置、管理、维修、报废、处置等工作。

5、负责全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拟定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保障校园网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系教学、科研、行政等全面工作,统筹做好本系阶段性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本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科研课题研究等重大事项的规划、实施工作。

3、负责组织本系各专业间的课程融合、课程结构、内容调整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4、负责组织本系各专业跟踪世界学术发展前沿,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专业学术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5、负责本系与其它单位的全面协调工作,积极参与院、系的全面建设工作。

6、做好学术梯队培养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聘任与业务考核工作。

7、主持经常性的系例会,传达上级精神,沟通师生意见。

8、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本系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教学、科研、实验等经费的审批、使用工作。

9、协助系党总支书记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系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党委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系党总支、工会、教师思想教育、学生管理与学生就业工作。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意见。

3、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组织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主持召开党总支支委会,研究部署总支工作。

5、负责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建设。主持各项理论学习,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分析本系师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凝聚力,保证本系教职工的安定团结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6、负责本系的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做好本系各项工作;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7、抓好本系工会、共青团工作,发挥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8、做好本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培训、考核及评优工作。

9、协助系主任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与系主任共同负责本系网页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7篇: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

2、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不断提高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的途径、方法和具体措施,结合实际,与时俱进。

5、深入工作实际,切实了解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状况,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不断促进或改进的措施意见。

6、重点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改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7、参与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及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执行情况,不定期参加基层站所、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就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部署并参加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年度述职述廉、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等重要事项。

9、提议并参与审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10、严格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廉政承诺、双述双评、廉政谈话、民主决策、民主公开、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源管理、公务接待、村干部待遇保障等十项制度;深化“教育促廉、文化倡廉、示范树廉”三项工程;加大对 “廉洁勤政好机关、廉洁融洽好社区、廉洁教育好学校、廉洁诚信好企业、廉洁和谐好乡村、廉洁明理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六创建”活动的开展力度。

11、严格按照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内容和时限,并督促落实乡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

12、按照伊吾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大对乡镇、站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督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

13、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

14、协助纪委书记加强乡镇纪委的自身建设,研究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15、完成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及纪委书记交办的重要事项。

2、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纪委书记领导下,主持纪委和纪检监察室的全面工作。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意见、决定在本部门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对纪委和纪检监察室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工作。

3、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学院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报工作信息。

4、督促、检查各处室、系对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制定颁发的党内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5、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组织案件的检查和审理工作。对学院纪委、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报告及时。

6、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书记报告。

7、做好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协助纪委书记履行以下职责:

1、落实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2、组织起草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

3、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状况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检查、督促、指导各党总支、附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

5、协调组织、宣传等部门,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6、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处理本校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

7、受理党员的申诉,听取受处分党员的申辩和说明,保障党员的权利;

8、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9、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乡镇纪委的日常工作。

二、受乡镇纪委书记委托组织召开乡镇纪委会议。

三、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程序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调查和研究,及时了解党风党纪现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乡镇党委和乡镇纪委决策提供依据。

五、根据工作分工具体组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办信接访、案件查办、党风廉政考核等工作。

六、协助乡镇纪委书记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纪委交办的工作。

5、县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提出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协调和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督查。

三、指导基层党委(工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四、组织和协调开展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五、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建好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六、抓好目标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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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局纪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在全局上下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纪委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中共**纪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

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局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局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下一级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4、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撼。

5、深化教育预防。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

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6、科学分析研判。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及时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纪检组对存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下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7、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8、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局纪委负责人、分管领导各执一份,纪检监察室留档一份。

推荐第9篇: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书

石岭镇教育管理组

2018年度全面落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

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各校纪检员、监察室主任和学校监督责任人的监督责任,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5〕12号)、《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纪发〔2015〕7号),《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4〕101号)和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督促责任落实。督促学校和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责任清单中的责任事项,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2.做实纪律监督。履行对学校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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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教、依法治教等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协助做好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

3 .严格纪律审查。经批准,初步核实问题线索,牵头或参与调查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或协助调查所在学校或所辖区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职教职工的违规违纪案件。

4.强化干部监管。负责所在学校或所辖区域教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

5.完成交办任务。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校纪检组长、学校监督责任人是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注意组织协调、抓好日常监督、严管队伍,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以身作则,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监督和考核

(一)巡察监督。管理组将对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开展巡察监督,加强工作督办,统一建立台账,及时纠正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实效。

(二)日常监督。不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每年6月、12月中旬向管理组专题报告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 2 —

(三)年度考核。管理组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施量化考核,做到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绩效考核就跟进到哪里,根据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清单,实施年度检查考核。

(四)结果运用。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所在学校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纪发〔2015〕7号)、《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4〕101号)、《雁江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除严肃查处当事人外,还要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含监督责任人)进行倒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予以追责。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管理组、各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各执一份。

— 3 —

雁江区石岭镇教育管理组(印章) 责任人签字:

石岭镇

学校(印章)

监督责任人签字:

— 4 —

2018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纪委党政监督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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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好范文小编辑收集整理,以下提供一篇工作报告给大家参考!

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应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政“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着接受监督的态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在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坚决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二是加强党的宗旨观念和优良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抓好监督意识教育,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正确对待各个方面的监督,自觉置身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推进制度创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从政用权行为。除了坚持完善已有的制度外,还应从三个方面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制定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监督内容、办法和处罚措施,规范“一把手”的从政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意见。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采取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实行“一把手”公开述职述廉,深化民主评议。对群众意见比较大、存在问题的“一把手”,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帮助教育或予以必要处理。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一是强化组织监督。要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思想,定期听取“一把手”思想工作情况汇报,不断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执纪执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提高党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使民主生活会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思想斗争会和内部监督会。三是强化群众监督。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增加透明度,为群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提供条件。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找基层群众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扩大民主。也可聘请部分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干部工作监督员,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议论或评价,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干部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的情况。

落实责任制,确保把对“一把手”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干部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宠是害”的思想,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一把手”实施经常性监督,做到监督于事前,防患于未然。同时实行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责任制,对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行为而不制止或举报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包庇有严重问题“一把手”的,予以诫勉或降职直至免职。

第11篇: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教党字„2015‟6号

关于印发《教育培训中心关于落实党风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支部、机关各科室:

现将《教育培训中心关于落实党风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教育培训中心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1111111 抄送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纪委 教培中心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印发

教育培训中心关于落实党风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强化党风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中心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建设的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风建设各项决策贯彻落实,为教育实现内涵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党委主体责任

中心党委是中心党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党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的总体布局,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要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要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心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公司、中心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

用全过程监督,严格把好人选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3.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公司、上级及中心有关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促进中心党风和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公司、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不断拓宽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增进沟通的渠道,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工作规划》和公司的《实施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廉洁从教改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5.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职责,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参与中心重大决策的制度和机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人力保障,当好坚强后盾。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党委书记是党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意识,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党风建设责任负责的“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约谈各校园党组织负责人,了解党风建设情况,抓好督促落实。

2.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党委会、专题座谈会、中心组学习、个别谈心等形式,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公司关于廉洁从业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接受监督,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好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将分管工作作为“教育教学主业”,同时要把党风建设作为“政治主业”,做到职责范围到哪里,党风建设责任延伸到哪里。 2.要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3.及时对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检查,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纪委监督责任

中心纪委对中心党风建设履行监督职责,纪委书记是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研究制定党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中心改革发展全过程;协助党委召开中心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公司、中心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从业规定、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加强党内监督。协助中心党委加强党内监督,抓好对中心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落实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公司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

题立项,开展监督检查,抓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发现问题、纠错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四)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公司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公司纪委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心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在党风建设中的职责分工。中心党委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中心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督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岗位职责,制订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与各支部(科室)签订党风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选人用人、权力公开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督促抓好落实。每年年末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中心党风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听取审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逐一作出评价。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应以一定方式公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定期向公司纪委报告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中心建立党风建设联席会制度,统筹推进中心党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纪委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执纪监督。党政办公室、监察室等都要对各自承担的党风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把党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工作中,做到守土有责。

(三)实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督

检查,采取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具体工作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责任项目推进情况。中心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中心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公司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支部及科级干部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向中心党委报告全年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由中心纪委负责建立档案,组织检查考核。

(四)认真落实“一述双报”、廉洁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述双报”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既要报告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又要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要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全面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中心党政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校园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洁谈话不少于一次。中心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园、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出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要求。

五、不断健全落实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追究机制

(一)建立健全“一考双评”的检查考核机制。中心党委要建立党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评价标准,规范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中,既要考核领导干部推动业务工作的实绩,又要考核其推进党风建设的能力。检查考核与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二)建立健全“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中心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的;对中心纪委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班子成员或其分管范围内出现问题特别是严重违纪违法问

题的;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提拔后的干部一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本单位不正之风严重、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得不到及时有效纠治的;不按规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对下级党组织不认真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

2.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中心党委和纪委的决定、意见及工作部署不落实或不执行的;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的;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的;不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导致出现错案或办案安全问题的;违反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向涉案相关人员透露相关案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根据以上所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采取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两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工作方法和举措,制定实施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第12篇: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营造了干事创业、廉洁勤政的良好氛围。现将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发挥纪委监督职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的提出不仅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更是从大局的角度对纪委地位和作用的清晰定位,对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有着重大意义。支行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基层广大干部员工,承担着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按照中纪委落实转职能要求和****纪委的职责定位,我**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主抓纪检业务制度,让**纪委把主业真正放到推进我**党风廉政建设上来,监督好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等情况真正做到聚焦主业,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维护党的纪律,突出监督实效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正规化工作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达到正风肃纪的工作目标。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行有关规定,以制度为约束,持之以恒纠“四风”、正行风、树新风。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决查纠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围绕总行、省行和***市分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6次,提出并纠正问题2个。

三、强化组织协调,协助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党章等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制定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分解落实任务,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的落实。每年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承诺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责任书和承诺书的签订和公开践诺活动,强化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积极推动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四、加强作风建设,执纪监督问责

一是加强对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一言堂”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规定在基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的贯彻执行。在元旦、春节和中秋节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中央对违反八项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外,还专门下发文件,督促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请销假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从源头上预防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

五、强化廉政教育,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之中。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力度。支行制定了全员学习制度,以党纪、法纪和中央、省、市廉政精神为重点学习内容,不定期组织员工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对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教育,全面学习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敦促中层以上干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遵章守制的表率、厉行节约的表率。二是认真落实纪委书记与**、部门负责人例行谈话制度,明确谈话目的、谈话内容,要求被谈话人认真准备,随时接受谈话。*年,**纪委书记分别与各部室负责人进行了例行谈话。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紧盯政治纪律、内部安全、窗口服务和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构建全面、实时、动态监督工作格局。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委最根本、最基础的职责,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年,全行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第13篇:县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县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调度会后,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六个一”举措,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开展一次“回头望”活动。针对部门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环节工作不深入等问题,围绕思想认识、工作部署、组织机构、方案制定、问题查纠、档案资料等六个方面,集中开展了一次以“六查六看”为主的“回头望”活动。各部门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为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设立一个集中办公地点。在县直第三纪工委设立了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任务、领导小组名单等资料制成图表悬挂上墙。抽调业务精干人员集中办公,下设协调、督导、综合三个组并明确了职责分工。

研制一套制式表格。研究制定了一套包括组织机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三大类共12种制式表格,要求各牵头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填报,加强对监督检查各阶段工作的科学规范管理,达到了组织健全化、任务明晰化、自(检)查全面化、记录完整化、问题台账化的目标。开设一个监督检查工作信息专栏。在县纪委“栗乡清风网”开设“专项工作--执法监察”栏目,及时发布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公开检查方案、任务等内容,接受社会各届的广泛监督。

设立一个公开邮箱。要求各单位及时上传工作开展中的好典型、好做法,供各部门参考借鉴,起到模式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不仅实现了资源共享,同时还提高了工作效率。辑印一本学习宣传手册--《迁西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学习资料》。将中央和省市领导讲话以及迁西县主要工作部署等资料辑印成册发放,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系统地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更加准确地理解把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

第14篇:市纪委检查汇报提纲

太峪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提纲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年初,镇党委召开专门班子会议,安排部署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措施,先后下发了《太峪镇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太峪镇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太峪镇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太峪镇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和各村、各单位签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从去年10月份开始,我镇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通过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大会选举等程序,2011年12月31日一举完成了11个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这次选举,监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6%,45岁以下的占39%,退休职工、干部占18%。其中连任的监委会主任8人,新当选的3人。换届结束后,我镇及时对监委会所有成员利用一天时间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彬

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等。1-3月份以来,监委会向两委会共提出各类意见建议34条,其中采纳了34条,主要监督的事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绿化过程中栽植质量、设计是否合理等事项。监委会共召开会议21次,列席两委会36次。

三、案件查办工作情况

2011年,镇党委、镇纪委共查办案件9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4人,责任追究1人,警示训诫4人。今年1-3月份共查办案件5起,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警示训诫3件次.

四、“抓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3月2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委会议之后,我们太峪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促进当前工作,以当前工作成果检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把“抓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教育作为工作落实的“助推器”。

一是深入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二是深入了开展矛盾纠纷、信访积案排查和处理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鳏寡孤独老人、特困户摸排和帮扶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了独居户、散居户、住窑户摸排工作。

五、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镇党委下发了《太峪镇2012年党委公开实施方案》、《太峪镇党务公开目录》等文件,成立了太峪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党委公开工作。1-3月份共公开10次,主要涉及干部任免、目标考核、领导干部分工、公开承诺、工作要点、绿化方案等方面。

第15篇:建筑安全监督检查

各省市开展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如何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五一期间是建筑安全突发的高峰期,为杜绝特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各省市正在进行紧张的进行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一下为各省市采取的一系列针对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的举措。

1.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于2012年4月27日发公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五

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2年4月26日公布“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3.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局于2012年4月13日公布“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的

通知”

4.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4月24日指定并下发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标准”

5.昌乐县建设局于2012年4月26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活动。

6.海东于2012年4月20日举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会

7.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12年4月25日组织召开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业管理

会议

8.南充蓬安县住建局与2012年4月11日起在全县开展了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建筑质量安全

大宣传,建筑质量安全大排查专项活动。

9.滨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安全

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笔者认为,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原因造成五一期间建筑安全事故的频发。第一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督责任不落实;第二建筑施工人员一般来至我们的农民工,普遍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不高;第三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第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维景科技-手持式视频通信仪针对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提出以下七点措施与建议:

1.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2.各省市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工作

4.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依法落实政府建管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6.针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其治本之策。

7.加强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及时充分反馈汇报设备的采购,手持式视频通信仪-远程高效工地协调指挥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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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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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泽刚 培训内容:消防监督检查

第一节 消防监督检查概述

一、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职权的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此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职权。

《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第十二条中也规定了公安消防机构的职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所在地区单位和公民遵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 进行必要的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依法处罚。

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活动应该严格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998年9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9日施行)中的内容,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概念

消防监督检查(亦称防火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活动的总和。

三、消防监督检查的作用

1、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

2、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和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3、及时处罚和纠正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4、为调查火灾原因和处理火灾事故责任提供依据;

5、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提供依据等。

四、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适时进行下列形式的消防监督检查:

1、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对于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例如,《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进行的检查;《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对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场所,在举办前进行的检查等。

3、对举报、投诉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例如,有关单位或居民发现某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时,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投诉,公安消防机构接到投诉后到现场进行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监督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检查,通常包括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之前进行的检查,政府统一部署对重要会议、重要庆祝活动进行的检查等。火灾多发季节的检查,例如,在北方冬季以及大风天气时对取暖做饭用火用电情况的检查,以及在雷雨季节之前对防雷设备的检查等。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通常是指在某一时期,针对火灾突出、消防安全状况混乱的局面进行的监督检查,例如,对公共娱乐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生产车间或者仓库设置集体宿舍的建筑物等单位或场所进行的专项治理性的监督检查。

五、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

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下列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

2、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电、通讯枢纽等重要场所;

3、政府首脑机关;

4、重要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

5、高层办公楼、商住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6、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以及重要的文物古建筑;

7、地下铁道以及其他地下公共建筑;

8、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场;

9、发电厂(站)、地区供电系统变电站;

10、城市燃气、燃油供应厂(站),大中型油库、危险品库、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单位;

1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重要场所和工业企业。

对于已经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使用性质的变更情况,重新确定是否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不再列入的,应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六、消防监督检查的分级管理制度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以及市辖区)、地(州、盟)、县(旗)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节 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和场所的不同,检查的内容也不尽相同。通常应该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标准中的关于消防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规定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例如,国家《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等条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均有对消防监督检查内容方面的一般性的规定或专业性的规定。

对于检查一般的企事业单位来说,主要应当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 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 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三) 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3、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度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8、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每日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

10、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一) 消防监督检查的一般方法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是,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询问单位防火工作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2、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

3、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5、检查灭火、疏散预案等的操作情况。

(二) 被检查单位应该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2、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防火检查、培训教育记录;

4、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每12个月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维修保养的报告;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7、燃油、燃气设备安全装置和容器检测的记录资料;

8、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 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确定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确定为火灾隐患;将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目前,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确定尚无定量划分的标准,通常应该根据现场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小(即发生火灾的容易程度)和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危害性大小(即火灾发生后的经济损失多少、人员伤亡多少、社会影响大小)来定性地确定。一般来说,被检查单位或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火灾的危险性相对较小的,应该确定为一般的火灾隐患。

在消防监督检查的实践中,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可以根据检查的现场情况,对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现场情况如果完全不符合消防法规中规定的合格标准、火灾危险性和火灾危害性较大时,通常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现场情况如果稍低于合格标准、火灾危险性和火灾危害性较小时,则应该确定为一般的火灾隐患。另外,在对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中的具体条款、结合消防专业技术知识确定某场所火灾隐患程度的大小。例如,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时的正面词是“必须”,反面词是“严禁”,如果违反这种“很严格”条款的有关规定,通常可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正面词是“应”,反面词是“不应”或“不得”,如果违反这种“严格”条款的有关规定,通常可以确定为一般的火灾隐患。当然,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应该根据现场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运用消防燃烧原理、建筑防火、电气防火、生产工艺防火等各门消防专业知识才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火灾隐患程度的大小。对于某些复杂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的确定,公安消防机构通常需要组织有关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会诊论证后才能够作出确定。

第三节 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及法律文书

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其他有关的消防法规中的规定,按法规的程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和签发有关的法律文书。

一、关于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着装持证检查的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并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由公安部统一制作。

二、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存档的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之前可以预先编制适用于不同单位或场所的防火安全检查表,检查时按检查表中的检查内容要点逐项进行检查,避免误检核漏检。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将记录表存档备查。《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的格式见附录2.

三、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和举办活动的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适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收一致时,上述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违反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且不能当场改正,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填发《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于2日内送达举办活动的单位,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送达。

四、责令当场改正的监督检查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是发现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反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

8、举办大型集会、灯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

9、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0、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本规定责令改正外,还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五、责令限期改正的监督检查规定

1、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2、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应当通知建筑物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限期改正。

3、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2) 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 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4) 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故障的;

(5) 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6) 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7) 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材不足或者损坏的;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防烟排烟设施等自动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 (9) 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10) 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

(11)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2) 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13) 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1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15) 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4、对于限期责令改正的行为,应当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检查后4日内发出;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填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检查后3日内发送达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时间届满时,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

5、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本规定责令改正外,还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六、对于传唤和强制传唤的有关规定

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者依法实施处罚时,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时,可以强制传唤。

七、对于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以及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等处罚时,应当根据《消防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当场处罚决定书》,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在调查程序结束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八、火灾隐患整改后的复查规定

对于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当确认单位已经改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

九、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的签发印章和批准权限

1、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法的各类法律文书(样式见附录2),其内容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填写,并按照规定程序签发,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2、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需要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或者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应当事先报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地处偏远地区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可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3、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时,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出的各类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十、对于消防行政复议和举报的有关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

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

第四节 对集贸市场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对集贸市场的消防监督检查主要应当执行《消防法》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施行)中的具体规定。下面将依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简要介绍对集贸市场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规定,详细规定请查阅该行政规章的原文。在对集贸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该针对集贸市场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度、防火负责人的职责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检查。

一、集贸市场的概念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2、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3、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二、集贸市场消防监督管理组织制度

1、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

2、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集贸市场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3、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千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2)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千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3)建筑面积1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百个以上的地下建筑内的集贸市场。

4、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

5、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以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的应急措施:(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千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2)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米以上或者摊位4千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3)建筑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百个以上的地下建筑内的集贸市场。

三、集贸市场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集贸市场的负责人是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3、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4、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5、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6、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四、集贸市场防火安全要求举例

1、室外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3、集贸市场内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4、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应由专业电工承担。

5、市场内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消防用电,动力用电分开设置。

6、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7、市场内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8、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按《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规定,由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

9、市场建筑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

10、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市场主办单位配备。

11、各摊位应当在主办、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12、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入摊位内。

13、市场内应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

14、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

15、集贸市场在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检查合格方可开业。

第五节 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主要应当执行《消防法》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1999年5月25日发布施行)中的具体规定。下面将依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简要介绍对公共娱乐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规定,详细内容请查阅该行政规章的原文。在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该针对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概念

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健身、休闲场所。

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3、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4、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在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法定职责。

三、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要求举例

1、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3、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4、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5、在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营业时严禁检修设备、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8、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9、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10、场所内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17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正蓝旗供电分局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盟局纪委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融入企业发展建设的全过程,聚焦中心任务,以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重点,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保证,全面推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党支部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2.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检查和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

1 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环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 劣影响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责任。

4.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和上级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分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职责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着重构建不想腐的教育预防机制、不能腐的制度保障机制和不敢腐的惩处问责机制。

(二)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全局上下要继续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改进作风,带头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2 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抓好廉洁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继续认真抓好党纪政纪法规教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和廉洁风险教育,组织党政纪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参观警示教育活动室、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环节干部及以上党员党规党纪考试、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考试等,不断提高、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集团公司、上级纪委重大决策的自觉性,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廉洁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各种宣教载体,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认真学习。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1.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企业的经营稳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3 继续加强治理违规公务用车、“吃喝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节假日期间违规发放节礼等专项治理工作。

2.加强对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监督机制常态运行,确保2018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及其程序合法性、合规性的当期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国有资产运营、产权交易对外投资、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重要环节和敏感部位的监督;强化对下属部门执行的监督力度。

4.加强对企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畅通信息渠道,落实保障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媒介,借助多种手段实施公开,增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保证党员和职工群众在企业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使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基础性、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制度和任务。

(五)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1.推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普及化和经常化。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紧紧融入到中心工 4 作。针对企业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年选立亟需去做、又能做得到的监察项目选题立项。组织实施效能监察项目前,要进行监察项目规程、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培训。选立的监察项目于3月底前上报盟局纪委审核备案。

2.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招标问题,完善招标监督操作规程,防止“暗箱操作”。重大招投标合同必须报盟局审核备案,招投标活动必须向盟局报告,并由盟局纪检监察、综合物资、审计与法律等部门审核批准。定期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设备质量,提高企业效益。

3.进行效能监察的跟踪督导。2018年,选立房屋类中小修项目作为效能监察立项题目,着重对企业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以促进企业对房屋类中小修项目各环节的监督管控,提高企业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加强信访及案件查办工作

1.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实名举报和有具体举报线索的匿名举报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将违规违纪现象扼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存在与举报事实不符且具有恶意污蔑被举报人的举报件,核实了解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调查 5 结果。紧紧围绕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营业抄核收和用电检查领域、综合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重点关键环节来发现案件线索。

2.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坚持把查案、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推行和完善案件通报和“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发挥案情通报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以达到查处一起案,警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分析总结典型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

3.凡是经过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批转的涉嫌违纪违规案件,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了解,精细化查办案件,使违规违纪得到及时处理。各经营管理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行为,各子公司和基层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各职能部室在赋予责任强化监督的同时向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报告,凡按程序移交到组织的涉嫌违规违纪案件,集团纪委将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一查到底。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继续在下属企业中配备完善纪检监察员,并加强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做到优化自身建设,严明五项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18篇:监督检查制度

仁化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队伍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解决干部队伍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表率作用差等问题,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大队党总支每年对贯彻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至两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检查。

2、大队对中队业务训练、体能训练开展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全体官兵辖区情况、器材装备保养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认真组织讲评。

5。、监督检查工作要依靠社会群众和全体官兵的支持和参与,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通过行风评议,明察暗访,调查研究等渠道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社会群众对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的反映,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情况。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和建议。

仁化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19篇: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06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各位局长的领导下和主管局长的指导下,以及科室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科室全年的各项工作。我局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受到省、市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一、2006

年工作总结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本科室的工作中心,虽然面临诸如市场主体多元化、面广量大,一些私商粮贩法制意识又较为淡薄,加之科室不仅人员少,而且都是改行不久的“门外汉”,执法经验欠缺等很多难题,但本科室人员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规范、事后有总结。全年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了40余次执法检查,其中例行检查21次,上级交办检查14次数,举报检查5次,被查对象达197家次,有效维护了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今年,主要精心组织了三大活动:

一是宣传造势、营造氛围。以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二周年活动为契机,借助县内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以及局机关《如东粮食》、《粮食行业信息》、宣传版报等阵地,把《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今年来,在刊发答记者问、播放电视字幕的同时,在全县各主要镇区张拉20多条过街横幅,在各所、站大门外醒目处张贴40幅《条例》宣传画, 1 在各行政村张贴650份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的通告,再次营造了以法管粮、守法经营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改善了粮食执法环境,打了一场全方位的宣传攻坚战。

二是完善体系、建章立制。根据《如东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因人事变化,两次调整了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召开了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监督检查成果,分析面临的问题,对当前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建立了以分管所长为组长的基层监督检查信息员网络。出台了如东县《粮食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粮食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并根据县法制办要求,全面梳理了本局粮食行政执法责任主体、责职和依据,以向社会公示,为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执法检查、维护秩序。我县系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夏秋两季是粮食收购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期,我们将之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精心组织、有效实施。首先,组织召开了由分管县长主持的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布置粮食、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各涉粮管理部门,根据《条例》赋予的各自职责,分别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以5个局的名义向社会发出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的通告,并在电视台播放相关游动字幕,在此基础上,借助外力,整合执法力量,组织6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增强了监管活力。为保证有的放矢,事前制定 2 了周密的检查方案,召开了基层信息员会议,对全县已办理工商登记和已取得收购资格的涉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逐家进行了梳理,对照基层信息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我们平时掌握的情况,筛选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中严格执法、耐心开导,对粮食经营者违法违规的行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移交工商部门扣款万余元,确保执法检查取得了实效。

另外,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全县粮食经营者和饲料、工业用粮企业经营台帐建立和统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执法检查,以逐步规范粮食统计上报行为,努力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为规范县储粮承储企业管理行为,监督县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与调控科、县粮食购销公司,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县储粮规定时点,对全县县级储备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全县粮食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购资格进行了核查,敦促19家粮食经营者新领取了《粮食收购许可证》。为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把好粮食质量“源头关”,对粮食储存企业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对系统内米车间代加工库存稻谷和加工后的库存大米质量情况,对军供粮储存质量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等也进行了专项检查。还配合调控科对托市收购入库小麦的质量、数量、价格、储存管理情况,对全县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核定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和了解,参加了对全县粮食库存的清查。为切实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及时调查处理了农工商超市降价促销食用植物油等举报案件5起。综上所述,今年执法检查工作可谓组织程度高、检查次数多、涉及范围广、3 震慑作用大,从而有效维护了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其它,还编撰了县粮食行业协会05年工作总结与06年工作思路,为常务理事会的召开做了一些前期性工作;配合产指科走访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科技创新、打造名牌等方面作调研;并协助收集了“放心粮油工程”评议活动的相关资料,对我县参加市粮油质检员技能大赛人员协助进行培训;向省、市粮食局及时填报有关报表、资料,给市粮网发布工作信息等。

二、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抓基础、突出抓重点、科学抓统筹,扎实搞好调查周、培训周、检查周活动。

一是继续抓基础。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大争取力度,筹建粮食执法大队,针对我县系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监督检查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日常监督划片负责,重大案件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同时,按照《条例》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借助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成熟的网络体系,为我所用,更好地提高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二是突出抓重点。首先是重点对象,即所有已办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次是重点区域,即各级储备粮的收储、管理;再次是重点时段,即夏、秋两季收购和各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我们将结合本县特点,确定好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监督检查活动。在着力抓好“三 4 大重点”的同时,还将精心谋划组织好一系列常规检查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科学抓统筹。我们将努力统筹好监督检查与营造舆论氛围,把好准入“关口”、落实案件查处等各方面的关系。特别是进一步强化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监督检查,敦促没有办证的经营户尽快办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粮食收购行为。同时,将以群众举报的、上级政府或部门交办的、社会反映强烈或十分关注的各类涉粮案件为抓手,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更好地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新的一年,我们将一如继往,在各位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依法管粮进行不懈的探索和实践,使我县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20篇: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 每月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

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

隐患要及时。

3.

4.

5. 检查车辆是否超载、混装。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等。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开车、开情绪车,是否违反安全操作

规程。

6. 检查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齐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

效。

*************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2日

纪委监督检查岗位职责
《纪委监督检查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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