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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法规科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18 07:57:26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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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01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有关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政策法规科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全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以落实责任目标为主线,以执法监督为抓手,大力推进法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执法制度建设,理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与有关科室和市稽查支队密切配合,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明确和合理划分市县区局食品药品监管纵向事权划分。制定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层级事权划分意见(试行)》,在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安全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四个方面对市县区局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起草了《X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意见(试行)》根据局务会讨论意见,已完成了修改工作。二是明确和合理划分市局有关科室和市稽查支队食品药品监管横向事权划分。与有关科室和市稽查支队密切配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市局科室与稽查队事权划分意见,已经集中3次征求意见。三是与食品科配合, 1 审核出台了《XX市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员管理办法》,从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员的培训、考核、选派和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加强了对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人员的管理,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奠定了基础。四是食品安全应急实施细则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事权划分意见正在修改中,局领导签批后印发。五是正在深入调研,查阅有关资料,对药品零售连锁、零售企业的许可办法正在修改中。六是在前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牵头对市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重新进行了清理、修改,共计34项,根据《关于修订市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工作。

二、加强法制培训,强化工作宣传

根据市政府、省局政策法规工作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印发了《2011年XX市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切实指导全系统开展好政策法规工作。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药品管理法》实施10周年、《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与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突出学法重点,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对监管相对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进行了《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鉴别知识讲座,并印发了培训教材。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 2 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以各种形式拓展法制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为切实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奠定良好基础,印发了加强宣传学习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同时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专家为市局、市稽查支队全体人员,市药检所、各县区局领导班子、政策法规科长、稽查队长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二是积极报送法制动态和工作信息,法制科人手少,在信息质量上下功夫,目前,市法制办采用法制信息4篇,我局报送的《坚持依法行政全力助推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分别被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市法制办三级法制部门采用。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

一是按照市法制办部署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审批主体、审批类别、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10余项内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目前市局机关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4项。二是根据省局部署,将国家局起草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材料初稿,标准化材料包括15项内容,分别是项目名称、许可内容、法定实施主体、设定依据、

3 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理时限、法律文书以及申请、受理、审核、审查与决定、制证、送达、公开等程序转发给各县区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征求意见。三是对全省其他市局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调研,了解了不同市局行政审批运行情况,为下一步进一步理顺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11月15日,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共接受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申请材料149份,接受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42份,均按规定及时转送有关科室受理,接待来访、来电咨询800多人次。

四、认真履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执法监督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办法(试行)》(菏食药监发„2011‟18号),明确了案件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调整了案件审核委员会,审核案件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按照局案件审核办法和市政府、省局业务部门要求,结合法规科仅有一人的实际,经局领导批准,在市稽查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使案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送审案件审核率做到了100%。目前审核一般程序案件18件,共提出规范文书书写(错字、漏字等)、当事人书写错误、证据不规范、引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等意见建议6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为进一步集中精力指导全系统的执法监督,借鉴外地做法,向省局咨询,报请局领导同意,对行政

4 许可事项自2011年10月10日起,不再进行审核。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证件及着装管理 一是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摸清了持证执法人员底数,全市共有持证执法人员629人。按照市法制办要求,根据体制改革后,分级管理的实际,对执法证件重新进行清理,清理正在进行中。同时做好了市局直管人员的执法证件的升级、执法证申领等工作。二是为加强对全系统执法着装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保障执法着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执法着装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局分配的900个胸牌号,在全系统进行了统一分配,完成了市局直管人员共计147个胸牌号的分配,并进行备案管理。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着装,树立食品药品监督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维护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起草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着装管理规定》草稿。三是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升执法水平,树立行政执法良好形象,XX市政府在我局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十大标兵代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来自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XX市国税局、XX市质监局3名行政执法十大标兵代表,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严格执法、刚正不阿、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市局、市稽查支队全体,市药检所领导、各县区局领导班子、政策法规科长、稽查队长聆听了报告,深受震撼和感染。

六、积极做好执法服装配备的采购工作

在局领导的支持下,积极协调市法制办,与市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着装问题的通知》,对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着装的复函、省局印发的执法着装管理规定两个文件进行了转发,为全市统一着装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为做好执法服装的配备工作,成立执法着装工作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市局网站发布了采购公告,与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一起共同做好市局的执法服装采购工作。通过接受企业报名、资质审查、初筛、实地考察、集体评议、竞争性谈判等环节,确定南山集团为执法服装加工企业。目前,服装正在制作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交货。与机关党委密切配合,完成了执法公务鞋的采购发放工作。

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针对一企业向省局对我局提起的行政复议,与市场科密切配合,邀请律师参加,积极收集证据材料,加强与省局沟通协调,同时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当事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双方和解结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八、扎实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

做好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省局评查中,我局提报了省局随机抽查的2份行政处罚案卷、2份行政许可案卷,推荐了2份日常监督检查案卷,省局评查

6 已经结束,根据省局评查反馈意见,督促抓好整改。在省局评查中,我局推荐了3份案卷(1份简易程序案卷、1份一般程序案卷、1份特别程序案卷)。同时按照2011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安排,部署了全市案卷评查工作,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依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案卷质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局分别被省政府法制办、省局,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典型发言。市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文明窗口。

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由于我局的性质是执法部门,因此对法制服务、法制监督的要求越来越高,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法„2010‟407号)要求,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单设法制工作机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对执法活动的指导、督查作用。法规科目前仅有一人,特别是食品职能划转后,与日益繁重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许多工作

7 由于缺少人手,还研究的不透,做的不深、不细,我们系统许多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没有总结出来,没有提炼出来,致使许多工作做了,甚至做的很好、很规范,但还没有达到我们应该有的领导认可度和社会认可度。再比如案件审核、行政审批审核,按照工作要求应当两个人审核,目前只能有一人兼职,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由于人手少,有些工作只能被动应付,不能完全实现局党组提出的工作创一流的目标。因此,请局党组考虑工作实际,为法规科配备一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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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法规科工作总结

2005年度法规科工作总结在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同时,2005年政策法规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了法制机构建设。明确了法规科负责人和案件兼职审核人员3名。根据省局要求,成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加强了规范化建设。成立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了“一把手工程”,转发了省局2005年度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从规范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制度建设、机关政务行为、人事管理、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行为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积极开展争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根据省局要求,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评分标准》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科室,细化了责任。9月15日至10月14日,为迎接省局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与监察室联合就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通报,促进了全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和公开工作。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对全局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对保留的3项许可事项和3项便民服务事项从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实现、收费名称标准和依据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及时公开。四是认真做好案件审核工作。结合实际,对《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审核案件,截至目前,简易程序案件备案135件,备案率达到100,一般程序案件审核40件,案件审核率达到100,初审合格率达到100。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今年,对《莱芜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时了备案。六是加强法制教育和调研工作。9月5日,人事教育科举办了“一法两条例”学习培训班;10月份,与药品科联合发文,学习贯彻《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0月份,在市法学会召开“公正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法制理论研讨会上,我局论文《〈行政许可法〉实施对药监工作的挑战与对策》获特等奖,《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药品行政执法》获得三等奖。撰写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被省局评为2004年度调研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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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法规科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局领导关怀指导下,法规科在工作方面能做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领导和各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2011年即将结束,2012年即将到来,本人现将2011年法规科年度总结向局领导汇报如下:

一、今年审核办照批件本,抵押批件本,在审核房照批件各个环节做到有法必严、违法必究,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继续加强建立完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

二、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房产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围绕房地产工作的开展,着要抓专业法学习,主要有《物权法》、《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局领导班子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学习法律业务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利用局务会的形式以案说法,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抛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容易出现的问题,教育机关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树立公朴意识,针对群众对产权产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得较馈乏问题,局里组织法律宣传进社区,以送宣传、登门办理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尽全力宣传、普及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

二、进一步规范产权产籍办理工作向正规化、现代化、

科学化管理目标迈进,全面提升产权办理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了产权产籍管理,强力推进微机化管理进程。

以上是法规科一年来所做的各项工作,在未来的一年里,法规科还将继续努力,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所以我们需要掌握的知识也要更高更广。为此,我们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为房产局的未来作出应有的贡献。

房产物业管理局法规科 姚力群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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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组提出的“凝心聚力,平安和谐,求真务实,科学发展”十六字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开拓进取,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现将今年的法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内外并举、以内促外、重在治内”这一依法治税方针的重要举措。2010年,我科把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通过在计算机的自动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深入推进过错考核工作。

第一,继续加强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定时收集各地开展执法责任制情况,要求各地每季向市局报告责任追究情况,加强了对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办;二是坚持对考核结果每季全市通报,并着重分析每个月发生过错行为的原因以及申辩调整的原因,促使各地进一步关注和重视执法过错的考核工作。2010年1-10月份全市最终确认的执法过错行为66宗,共扣70.3分;三是开展过错责任追究,全系统2010年1-9月份对6人进行了追究,其中批评教育6人,经济惩戒2人,金额136元;四是督促各地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过错追究工作,人工考核工作逐步启动。

第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配套工作,提高过错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和过错考核的广度和深度。我科通过广泛收集意见,先后多次组织有关科室召开会议讨论,草拟了《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日常人工考核办法(试行)》(草案文本)和《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草案文本),进一步推进税收执法人工考核工作,进一步确立奖惩结合、单位与个人结合的责任追究思路,不断规范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目前,两个办法有待提交局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深化执法监督,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切实巩固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效果。我科在2010年初根据2009年全市各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采取多项措施深化检查效果:一是针对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市局名义下发《税收执法检查报告》和《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各地开展整改,同时做好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督促各地按期完成;二是“以点带面,全面规范”,通过总结2009年全市地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归纳存在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引导各个执法单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全面规范执法和行政行为;三是继续开展

2 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在2010年5-6月期间,市局组织检查小组,先后对被查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回头看”检查,切实巩固执法检查成效。

(二)切实抓好了省局2009年对我局执法检查的问题整改工作。2009年10年省局对我局开展了税收执法重点检查,并于今年3月份下发了《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为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首先是根据局领导指示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责令各有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其次是利用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一并对省局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检查工作,督促了各地认真整改,规范执法;最后是切实做好省局执法检查“回头看”的迎检工作,抓好了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存在问题的后续跟踪。

(三)积极开展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一是抓好前期工作部署,迅速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抓好自查工作的开展,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市局各部门和各级税务机关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防止自查工作走过场;三是抓好市局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成立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市地方税务局2010

3 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周密部署重点检查工作,并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明确检查方式方法;四是抓好重点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局组织检查组,通过分工协调明确责任的形式,将检查任务落实到每一检查人员,于9月27日至10月22日期间先后对各县(市、区)局开展了重点检查,对检查查出问题制作《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底稿》,保证检查质量。

(四)开展审计问题的研究剖析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寻找执法存在问题发生的源头。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我科针对审计部门对我局2009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在《审计报告》提及的主要问题,将问题剖析机制引入到税收执法督查中,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工作问题剖析会,着手对存在问题开展深入的讨论和剖析,挖掘其成因,研究解决之道,并形成《工作签报》上报局领导审阅,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实现了抓好税收执法督察的一项创新举措。

三、以重证据重协调重程序“三重”为突破口,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为做好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对税务案件的事中监督,防范执法风险和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科认真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重视稽查取证的证据、重视与稽

4 查及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协调、重视审理程序为突破口,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并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协调工作,为顺利结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年来,开展了3宗税案的审理,达到了案件审理率不低于10%的目标。

四、探索规范减免税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县(市、区)减免税规程》的有关规定,我科结合目前市局减免税审批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规范减免税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法规部门在减免税审批的监督作用。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渐摸索适合我局规范减免税工作的有效途径,为制订我局的减免税工作规程积累了经验。在此基础上,由我科牵头制定并以市局名义印发了《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审批的程序,强化减免税审批工作中申请材料的传递,审批机关的调查核实权等方面的工作。

五、认真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省局的《省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办法(暂行)》的规定,我科认真抓好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合法性审查工作。一年来,我科先后对征管科提交的《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业税源管理办法》(草案文本)和《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源管理办法》(草案文本),以及税政科提交的《个人房地产出租最低计

5 税租金标准》(草案文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确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草案文本)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工作,并与有关科室进行了多方面的协调,其中对3份文件提出了以内部文件而非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的建议和意见,对《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确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抓好合法性审核工作、对外公告和备案备查工作的同时,主动引入市府法制局开展合法性审查,通过此形式切实把好了事前监督关。我科通过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从程序上最大可能地保证了红头文件出台的合法性,更好地从税收法制上做好防范执法风险工作。

六、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制度相配套的一项工作。2010年,我科按照《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在其他科室的配合下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着重抓好清理工作部署和启动、分析和评估工作,为逐渐理顺我局出台的税收执法依据,维护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抓好了全市地税系统法规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举办了法规业务学习培训班。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的法规工作,今年8月,我科组织了

6 全市系统法规工作人员在新兴县局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法规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法规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法规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地税依法治税工作的措施。随后,我们采取了以会带学的形式,同时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进一步提高全市地税法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法规业务水平。

八、举办法制知识培训班,提高税务人员执法能力。为提高税收执法人员处理税收执法疑难事项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我科根据市局领导指示,组织举办了为期3天的法制知识培训班,全市地税系统法制部门和税务分局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等相关税收执法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请来知名大学法学院教授作“宪法和宪政发展”和“依法行政实践层面解读”的专题讲座,从法学理论上提高了参训人员对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感性认识和理解;请来省局法规处领导和本系统税务专家作“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案例分析”、“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解读”和“税收政策争议处理”的专题授课,对当前税收执法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进行讲解。此次法制知识的培训,无论是从“务虚”还是“务实”的角度都对广大税收执法人员灌输了大量的法治理念,大大

7 提高了参训人员法治意识的税收实务操作能力。

九、坚持不懈,认真做好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统计分析工作

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党和国家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国计民生的政策。2010年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继续延期一年。为做好此项工作,我科加强了对政策的宣传,并彻实继续担负认真做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统计分析工作的任务,及时按季上报统计报表,对统计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继续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情况。从报表反映,2010年1月至9月,我市地税系统减免下岗再就业人员各项税款共计48.58万元,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517元,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4户,帮助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529人,为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十、其他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做好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二是抓好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积极参加纪律教育学习月和“三纪”培训班等党廉知识学习;二是根据市局要求制定法规科“十二五”五年发展依法治税规划;三是加强科室的档案管理,通过将科室各项工作归类分档,并汇集成册,确保了科室工作井然有序;四是按时按质做好重大税务案件统

8 计分析、税务案件统计分析和规范性文件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情况;五是配合上级做好了节能排、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扶持就业、机动车税制整合等调研数据的采集工作;六是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

一年来,本科室虽然能够较好地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完成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同志们工作经验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科将会不断改进,克服缺点,发扬优点,继续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为建设我市富庶文明的大西关作贡献。

法规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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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个丰收的年度即将结束,又一个崭新的年度即将来临。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法规科2018年工作计划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规科2018年工作计划

20xx年,在局党组强有力的领导下,法规科以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局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强化完善我局法规、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扩大国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面,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作出了不懈努力。现将法规科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办理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20xx年,我局共收到群众来信246件(其中省厅转办194件,市纠风办转办1件,市信访局转办4件,群众直接来信47件);来访74批次/xx7人次。办理信访复查案件3件,配合市政府办理信访复核案件5件。圆满完成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我市的信访督察工作,落实信访事项16件,落实省厅交办信访事项51件,落实市信访局交办信访事项4件。20xx年,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各县区督查信访纠纷排查化解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情况,听取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并到现场进行核查,督促各县区局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xx年8月,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二)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局党组的安排,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科室与有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第4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周活动。我科室与地矿科组织开展了以“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推进找矿突破,保障科学发展”主题标语3条,设立宣传台,制作宣传展板3版,向过往群众发放地热资源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某某晚报上专版宣传某某市地热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前景,并邀请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专家在全市国土系统举办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宣传讲座。

二是大力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为广泛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我局采取得力措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第2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一是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10幅,在市局办公地点和主要道路两侧悬挂“珍惜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用地”主题标语。在市政府附近显著位置喷塑宣传标语。二是在某某晚报上整版刊登了土地日宣传专版,集中宣传了我市国土资源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展示新亮点,宣传新政策。三是我局积极与市移动公司联系,制作一条50字以内的宣传短信,于6月25日当天,向全市10万名手机用户发送,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现场宣传。6月25日,市局及市区四个国土所在市区人群密集处设立宣传咨询台,组织市局有关科室及四个所有关人员直接面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向来往市民发放土地日宣传特刊、知识手册、宣传折页、知识问答、预防地质灾害宣传彩页、地热资源宣传折页和便民手册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聘请有关专家授课辅导,较系统地学习了国土资源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宪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培训考试,目前全市国土系统共有387名工作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使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达到了持证上岗的要求。通过不断深化教育,强化培训,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

1.20xx年5月9日至xx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21名执法监察人员分两期参加了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培训班并在完成培训课程后参加了考试。

2.20xx年7月25日,我市举办20xx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人员培训班,邀请省国土资源厅陈涛和韦海灵等几位专家进行授课,来自全市三县一区362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并取得执法监察证。

3.20xx年10月29日,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市国土局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我们组织举办了市国土局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讲座,并邀请市法制办领导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例,从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方面进行授课。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法律

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为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更好地服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认真办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工作

高度重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办理工作,安排专人从事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办理工作,并实行AB岗,每天定时浏览,确保此项工作有人办、不间断。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安排专人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回复内容真实、准确。截止目前,共办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50件,回复率均为100%,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受理行政复议4件,全部按时审结。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终止行政复议1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2件,并责令被申请人(县、区国土资源局)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为更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下级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每个复议案件我均坚持到实地全面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积极配合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2件,均维持了市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配合市政府参加行政应诉3件,全部胜诉。

(六)高度重视采煤塌陷区应急工程建设,切实做好塌陷区村庄搬迁工作

按照省采塌办的要求,我们对各县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现场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严格要求各县及时上报工作进

度,我市月底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审查汇总后上报省采塌办。我们每季度均到三县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安置点建设现场进行督察,了解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各县落实资金,加快建设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采塌办部署的各项任务。今年以来,共督促三县完成采煤塌陷区12个自然村安置房建设,获得省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工程“以奖代补”资金1230.876万元。蒙城县已制定许疃煤矿采煤塌陷区陶庙村、土桥村综合治理方案,目前正按照计划进行治理;涡阳县原计划对涡北煤矿采煤塌陷区郑店村进行综合治理,因郑店村位于老子生态园保护区,涡阳县已申请将该项目调整到李楼村,目前,该项目编制方案已上报省采塌办,待项目批准后,我局将督促该项目抓紧实施。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土地

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要突出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征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民建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

(二)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体执法人

员,特别是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每个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继续实行并落实领导包案、公

开接访和定期督办通报等制度,努力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荐第6篇:法规科工作手册

法规科工作手册

一、工作职能

1、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

3、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4、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5、参与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6、组织市局行政处罚案审理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

8、负责法律法规宣贯和普法宣传工作;

9、承办其他质监法制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科长)

负责法规科全面工作。

1、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4、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5、参与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6、组织市局行政处罚案审理工作。

(二)(副主任科员)

1、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1

2、负责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

3、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4、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

5、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副主任科员)

1、负责法律法规宣贯和普法宣传工作;

2、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

3、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法规科政务公开内容

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

1、市局案审办设在市局法规科,负责组织市局行政处罚案审理工作。

2、案件承办机构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以及案件的全部材料提交案审办进行初审。

3、案审办应当自接到案件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案件的初审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报请案审委召开案审会集体审理;初审时发现案件需要进行补充调查或者案件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向案件承办机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补正的建议。

4、案件承办机构应当在案审会议结束后,形成审理记录,经参加会议的案审委委员确认签字,存入行政处罚案卷。并根据案审委提出的处理意见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建议、案件移送等相应的执法文书。

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告知内容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要求听证的,案件承办机构应当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请案审委主任委员批准后送达并执行。

6、当事人提出新的申辩事实及理由的,案审办应当组织进行复核,并报请案审委重新审理。

经过听证的案件,案审办应当报请案审委重新审理。

7、案件重新审理后,维持原处理意见的,案件承办机构应当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并执行。

案审委改变原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或者处

罚种类及幅度的,应当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经复核重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

1、市局案审办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将当事人基本情况、听证请求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签章。

3、案审办应当自接到当事人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在举行听证之前,提出撤回听证申请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的,视为撤回听证申请。

5、听证会结束后,听证笔录应当当场交听证主持人以及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案审办应当将听证笔录和案件有关材料一并提交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重新审理。

三、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1、规范性文件,是指鹤壁市质监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规范性文件,依法定权限制定并公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种决定、规定、命令、

办法、细则、通告、公告、通知、意见等文件的总称。

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奖惩办法、人事任免决定及其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不属于前款所称规范性文件。

2、市局机关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局领导签发前,送市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发布实施。

必要时,文件起草科室还应当提供起草说明、法律法规依据等材料。

3、规范性文件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规科提出改正意见并及时反馈。

4、市局各科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市局法规科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当,应当出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文件起草单位应于5日内将修改后的文件经法规科再次审核后认可后,方可发布。逾期不纠正的,予以撤销。

5、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应当自文件发布的同时,将纸质文本四份及相关材料交市局法规科,并将文件电子文本同时发送市局法规科。市局法规科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该文件电子文本连同备案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6、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说明情况的,文件起草科室应当说明情况;认为违法或者不当,要求纠正的,文件起草科室应当自收到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

审查建议书之日起二十日内纠正,并向市局法规科反馈情况,市局法规科统一负责报市政府法制机构。

7、各县区局和局直属各二级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审查,并于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报市局法规科备案。

8、规范性文件应当每5年或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一次清理。经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和继续执行等决定。

四、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工作

1、上报时间:各单位应于案件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将案卷整理完毕,并附《案卷归档审核表》一式两份报市局法规科。

2、审核要求:法规科对上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上报单位,将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归档,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退回上报单位重新整理。

推荐第7篇:法规科2

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第一讲: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一、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原则

实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严肃政策,把握重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基本的奖励制度。奖励扶助的重点为: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生育行为违反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2、统一政策,严格掌握。对夫妻生育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界定,在符合国家大政策的前提下,以我省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依据。市、县(区)自定政策严于或宽于省有关政策规定的,以省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依据。

3、严格程序,不可删减。各级都要严格规定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4、条件同备,不可或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严格按国家、省规定的条件确定。国家规定的四个条件:一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年满60周岁。

我省规定的条件是: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的父母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前三个条件的,从年满50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规定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本人及配偶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成建制农转非人员,本人及配偶现户口登记地址在村委会,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对整体村改居的村民,参照成建制农转非人员的确认条件(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执行,经市级政府认定,并报省人口计生委备案。

4、非转农人员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参照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和成建制农转非人员的确认条件执行,即本人及配偶现户口登记地址在村委会,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5、丧偶或离异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

6、本年度迁移落户为当地农业户口,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奖励扶助待遇。

(二)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1、1972年8月15日以前及1972年8月15日至1979年7月6日的生育政策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冀革【1972】91号文件为依据。该文件规定(节选):提倡每对夫妇生两个孩子。

2、1979年7月7日至1981年4月30日期间的生育政策,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冀革【1979】122号文件为依据。该文件规定(节选):鼓励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再婚夫妇两方或一方已有两个孩子者,不再安排生育。现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孩子致残的不照顾再生育。对要求生两胎的,生育间隔一般在四年以上。

3、1981年5月1日----1989年3月19日期间的生育政策以省委冀发【1982】39号、省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冀育【1982】65号、省委省政府冀发【1984】30号、省计生委冀育字【1984】39号等文件为依据,符合小儿病残、合法收养后又怀孕、山区、双少、再婚只有一个子女等条件 1

的,经批准后,可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一般应在四年以上。

总之,1979年7月7日到1989年3月19日期间生育的第二个子女,有当时审批档案或记载的,即为符合政策生育。没有当时审批记录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局依据当时政策认定其政策属性。特别指出的两个问题:一是生孕行为跨越两个文件规定的,以怀孕时间为准界定其政策属性;二是在《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前,省、市文件都没有作出平原地区家庭生育一个女孩可以照顾再生育的规定。

4、1989年3月20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的生育政策按《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5、1972年8月15日至1979年7月6日期间生育两个女孩的,不考虑间隔。

6、对在有关早婚早育规定前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生育年龄比法定婚龄提前的时间相应推迟享受奖励。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该条件包括以下情况:

1、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2、只生育一个女孩,但生育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已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3、只生育两个女孩,妇女再生育时的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生育间隔不足四年的。

4、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后,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5、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后,其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

6、符合政策生育的前一个子女死亡后再生育的,前一个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7、1972年8月15日前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

8、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如双胞胎)

9、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和再婚后生育子女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只限定与原配偶生育的子女,其配偶后又与他人生育的子女与本人无关。 再婚夫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纳入奖扶对象:

A、再婚夫妻,再婚前夫妻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子女数不合并计算。 B、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生育过子女,生育过子女的一方死亡或二人离婚后,未生育过子女的一方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 C、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子女,二人结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前有子女的一方死亡或二人离婚后,再婚前无子女的一方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

D、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子女,二人结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前有子女的一方死亡或二人离婚后,再婚前无子女的一方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

E、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和再婚后生育子女数合并计算,只有两个女孩,生育间隔不足四年的。

10、合法收养子女后,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不计入子女数。

11、婚后生育的子女死亡,离婚、丧偶后单方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12、送养的子女计入其父母的曾生子女数和现存子女数。

(四)年满60周岁

1、按本人出生年月,年满60周岁的夫妻。

2、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符合年龄条件的,只将符合年龄条件的一方列为奖励扶助对象。

3、根据国家的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应以其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

(五)关于省规定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的父母从年满50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1、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按本人出生年月,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年满50周岁界

2定。

2、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从年满50周岁起纳入的奖励扶助对象,应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不列为奖励扶助对象

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目前暂不纳入奖扶对象。

四、终止奖励扶助的规定

享受奖励扶助的农业人口的户口性质、婚姻状况、子女情况发生变化的,村民委员会应及时核实,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奖励扶助金,并办理退出奖励扶助手续:

1、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性质改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2、本人或配偶违反政策规定再生育子女的。

3、子女数增加(包括依法再生育、收养、过继、婚姻变动导致子女增加)后,子女数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

4、再婚后,合并子女数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

5、本人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地的。

6、审批错误。

7、其它。

五、享受奖励扶助的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

2、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6、其他有关证明。

六、属于下列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简化办证程序便民利民十一项措施》规定:符合奖扶重要条件的收养子女家庭,收养法(1992年4月1日)实施前形成收养事实的,不再提交户口、十人以上群众证明,只需村委会、村计生协出具有关证明。

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人、送养人订立的书面协议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以后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 与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2、子女死亡,且曾办理过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子女死亡,但未曾办理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医院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经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核实的死亡证明。

3、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

丧偶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医院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4、缺失婚姻证明的,需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明或户籍卡及户口底册以确认婚姻状况。

5、缺失生育证件的,由发证机关以各阶段生育政策为依据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6、《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的,由原发证机关核实后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第二讲奖励扶助资格确认程序

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包括个人申请、村级审议公示、乡级初审公示和县级审查确认等四个步骤。

《简化办证程序便民利民十一项措施》规定:减少重复审核手续,只需填写奖励扶助申报表,取消由奖扶对象本人填写的奖励申请表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村计生协评议表、见面调查表、调查座谈材料记录表。

1、

2、

3、

4、个人申报。每年的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村级评议公示。每年的2月15日前,村(居)委会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 象资格的和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都要逐户逐项上门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乡级初审公示。每年3月15日前,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 县级审批确认。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

确认并公告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

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

一、扶助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户籍在本省;

2、一般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关于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解释

(一)户籍在本省

以本人身份证载明的居住地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户口簿为依据,扶助对象应为户籍登记在本省的城镇或农村人口。

扶助对象申报扶助金应在户籍所在地登记,按照确认程序进行资格认定。

(二)一般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1、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以其本人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于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则以其户口登记簿的出生时间为依据。

2、女方年满49周岁,指截止申请扶助的自然年度12月31日前女方的年龄

3、因丧偶或离异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可纳入特别扶助对象。

1、夫妻生育子女符合当时生育子女数量的规定,只存活一个子女的,不考虑间隔、

是否早婚早育和未履行审批程序等因素;

2、特扶制度中,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界定无特殊要求,如犯罪枪毙、意外死亡等,

父母可以纳入扶助范围;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关于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同时死亡的, 纳入特殊扶助范围;

4、再婚夫妻符合有关政策生育子女数量和合法收养子女数量,以本人实际或合法收

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但年龄都须在49周岁以上;

5、一方符合条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未生育过的一方也应纳入;

6、再婚夫妻未生育过子女的一方由于对方死亡、出走等原因单方抚养继子女的,纳

入特殊扶助范围。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现无存活子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以下情况不纳入特别扶助对象:

1、未生育且收养过子女的夫妻,不纳入特别扶助对象,

2、单身收养一个子女死亡或伤残的,不纳入特别扶助范围,

3、违法收养子女的,不纳入特别扶助对象。

四、资格确认程序基本等同奖励扶助确认程序。

五、需提供材料:

1、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应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2、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还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1)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以前,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办过公证的,以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为认定依据;未办过公证但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由当事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予以认定;(2) 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后至1999年3月31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人、送养人订立的书面协议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新修订的《收养法》实施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

五、其他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再婚夫妻以个人为单位审核)。

2、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一年发放一次。女方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

认的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3、对发生生育、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不再符合扶助条件的扶助对象,应自其生 育、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时起,终止发放扶助金。

推荐第8篇:法规科工作总结

法规科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法规科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法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交通文明执法形象,抓好运政执法人员能力。市处组织各运管所、稽查大队、出租办、处机关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参加执法整训教育活动,采取观摩、讨论、笔试等多种形式,观看运政执法短片,由专门人员作法制讲座。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行业管理及知识学习,行政受理与审批形式分析,经过理论测试,及格率为100%。

2、加强执法装备管理,推进执法标志、证件、服装、场所外观“四统一”建设进度。我市运管处人员执法标志、IC卡执法证件和执法日常工作服装省局均已配发到位。路检路查着装整齐、反光背心佩戴齐全。促进了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3、强化法规意识,完善法律责任,开展专业性法规知识讲座与培训。市处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管理对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由相应科室进行专业的业务培训及法规讲座,让所有的运管执法

人员对行业许可、行业管理的具体标准,行政处罚的分类及标准等有一个具体的、全面的了解,改变了过去那种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处罚的模糊概念。

4、为加强运政稽查基础工作,着力解决运政稽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运政稽查联动执法效率。省局决定开展全市一线运政稽查人员、稽查装备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稽查装备包括:稽查车辆、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施装备(附表),将各所辖运管机构的普查表严格对照现有稽查人员和稽查装备的实际填制情况,上报给省局。

5、进行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清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切实做好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利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我科室将各所辖运管机关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市局法规科进行信息录入。

上半年,我科室围绕深化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努力做的更好,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手段,深化推进交通依法行政。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

度,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能,增强工作活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根据新的情况和工作需要,下半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相关理论培训,进行理论考试,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4

年5月19日

推荐第9篇:企管法规岗位职责

企管法规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三基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及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2、负责基础管理建设工程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制度管理工作;

4、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7、负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

8、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对有关决议、重要法律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9、参加、监督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

主 任

1、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2、负责精细三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制度管理工作;

4、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7、负责工商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咨询;

9、参加、监督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

主任助理

1、协助主任负责部门全面工作;

2、负责精细三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基础管理建设工程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制度管理工作;

4、协助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协助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

6、协助负责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7、协助负责工商事务管理工作;

8、参加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咨询和管理审查。

推荐第10篇:安监局综合科重点工作(明白纸)

综合科工作要点

一、积极开展“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重点行动,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一是及时部署“基层基础强化年”四次重点活动和“打非治违”、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

二是根据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适时起草并报请领导签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令》。

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各项重点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红头文件)部署、工作总结和活动成果简报等文字资料;按照区政府安委签发的《重大隐患整改令》,督促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安全,及时上报整改信息。

二、全面推进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按照省政府213号令和总局36号令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力度。对于矿山项目,生产、储存危险物品项目,使用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以及化工、建材、轻工等行业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

工作要求:对于在本辖区拟落实并投入建设的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到安监部门办理工业生产建设项目设

立安全审查手续(“三同时”的第一步)。对于列入市、区两级观摩的项目,“三同时”手续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三、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期间“应急救援演练周”集中演练活动,强化现场指导,提高演练质量,保障演练效果。

二是积极推进全区重点行业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

工作要求:安全月期间,要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好“应急救援演练周”集中演练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强化现场指导,提高演练质量,保障演练效果;对于“三大领域”的企业和中等规模以上的企业,要按照《菏泽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菏安监字[2011]88号)文件精神,督促企业规范编制预案,按要求备案。

第11篇:区安监局监督科工作总结

一、单位简介: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两个:办公室、监督科。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对石油、化工、贸易、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商贸企业的“三同时”工作、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事故,配合

调查和处理有关的重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化学品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电、林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电力等企业的“三同时”工作、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的重特大事故的处理。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园林、旅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执法评议开展情况:

为把基层单位执法评议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好,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成立安监局基层单位执法评议领导小组,安监局局长孟繁韬同志任组长,安监局副局长徐绍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姚刚、周梦华两位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绍龙同志兼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委办[2008]2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执法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局法治建设,根据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安监局实际情况,制定基层单位执法评议方案。

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理念、服务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评议权、发言权,让群众评判,请群众监督,全面加强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评议对象是:局监督科、各街道安监局办。

评议内容是:(一)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执法能力建设方面。(三)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方面。(四)工作流程建立方面。(五)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素质方面。

具体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18日前)。一是召开局班子会,研究制订本单位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职责;二是召开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基层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三是各科室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人员责任;公布监督电话,设立评议举报箱,受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呼声,宣传执法评议工作动态。局监督电话设在局办公室,号码为:85771538。第二阶段:自查整改(8月中旬至9月中旬)。一是各科室通过公开设立投诉信箱(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分析各自的执法状况,特别是被评议的基层执法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对执法问题排查到人、到事,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和解决办法,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要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第三阶段:督查评议(9月下旬至10月底)。一是局执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对所属科室开展执法评议情况和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做好迎接全区对行政执法单位评议工作。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份)。局执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执法评议活动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组织专项督查,责成认真整改。第五阶段:评比表彰(12月中旬前)。局执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将会同区有关部门,根据“百佳基层执法单位”评选标准,评选出年度“百佳基层执法单位”,上报区基层执法评议领导小组进行表彰。于8月22日组织安监局全体执法人员和街道安监办主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自查和群众评议,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为民办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1、认真开展了学习动员。我局先后召开了对基层执法单位评议活动动员会,安全行政执法相关人员座谈会,使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2、认真开展了分析评议。我局开展了一次“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领导讲的方式,分析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我局印制了执法评议活动征求意见表,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去,向各部门、企业、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共计发放征求意见表

第12篇:法规科工作计划(推荐)

法规科2014年工作计划

1、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备案、竣工验收等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与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拟写真实的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现象,将对有关建设部门下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做好档案达标评定工作。一要开展机关档案室定升级和创建数字化档案室活动;二要完成档案晋升级复查工作;三要监督、指导社保、医保、机关事业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档案验收工作。

3、加强档案宣传和执法工作力度。一要加大档案宣传工作力度。要进一步重视档案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要加大档案执法和专项督查的力度。重点围绕档案安全保管、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等深入到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提高依法治档水平。

第13篇:法规科二季度工作计划

法规科二季度工作计划

随着我局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第一个季度已悄然而去,通过一个季度的努力,政策法规科的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第二季度政策法规科的工作重点仍然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目标,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解释及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具体计划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清理局规范性文件,并按年份整理归档。

2、按照普法计划,陆续开展普法活动,重点加强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3、建设行政执法考核办法下发后,分部门、分项目做好执法考核工作。

4、做好执法系列文件修改、印发、解释等工作。

5、做好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督促、指导住建系统各单位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4篇:法规科2月份工作总结

2月份法规科工作总结

2月份,我科在推进玉林烟草“卷烟上水平”工作中,以规范为核心、效率为关键、活力为基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玉林烟草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科在市局领导下的指导下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我科室认真按2月份工作计划开展法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月份法规工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

根据月度的工作计划,我科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市局(公司)工作会议要求,我科围绕玉林烟草卷烟上水平这个工作目标,重新理清法制工作思路,制定措施,草拟了2011年度法规部门工作要点,主要着重抓好依法行政、案卷评查、民商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基建监督、法律服务等几项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玉林烟草法制工作水平。

(二)做好案卷评查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专卖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局领导的工作部署,我科在本月已草拟了第一季度案卷评查方案,计划在3月份与专卖科并抽调县局相关人员分别辖区内6个县级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一次评查,总结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个县级局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继续做好各部门合同会签有关法律工作。

二月份,我科共审查民商经济合同8份,审查合同金额高达592.4万元,合同内容涉及房屋租赁、食品采购、基建工程、执法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我科认真履行企业的法律顾问职责,出具三份法律意见书,尤其是对今年以来,首个重

1大采购合同进行了严格把关,该合同是物流中心分拣线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五百多万元,由于该合同中在金额支付方面的条款比较详细,该合同中我方违约责任较签约方更高,对于这问题,我科都认真对合同进行审查,作出签订补充协议的建议,降低了我单位的违约风险。

(四)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我科在二月份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明确行政复议工作重点:一是结合维稳工作,温道志科长指出对来申请行政复议的人员一定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如发生行政争议的行为,及时通过正常流程解决,避免出现上访现象,二是继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本月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本月认真按照后勤科的要求,参与了容县局围墙维修项目验收、陆川局围墙修补项目、原玉林卷烟厂租赁纠纷、原玉林卷烟厂线路改造等工作,我科在这些工作中积极履行监督部门的职责,防范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六)协助工会做好元宵游园会动。

根据市局工会的安排,我科周龙华同志协助工会参与了元宵游园活动的会务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协助工会成功圆满地举办了元宵游园会。

(七)协助人力科做好黄建华劳动关系解除后期事宜由于我公司与黄建华同志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我科在工作中向人力科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其收集有关证据,指出法律风险,提醒人力部门办理完所有劳动关系的工资结算、保险业务等工作,较好地避免了出现劳动仲裁案件。

二、下一步打算

(一) 根据区局文件的要求,组织我局做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及时上报区局。

(二)根据案卷评查方案,

与专卖科并抽调县局相关人员分别辖区内6个县级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一次评查,总结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个县级局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做好局(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市局办公室提交的规章制度,对我公司历年印发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与法律依据,促使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更民主化、更法制化。

(四)继续做好各部门合同会签有关法律工作,对各部门上交的合同进行会签,纠正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五)认真按行政复议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拓宽受理渠道,积极受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规范我局行政行为。

(六)做好物流中心基建项目等监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第15篇:法规科12月份工作总结

十二月份法规科工作总结

十二月份,我科认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与拟定的计划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玉林烟草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科在市局领导下的指导下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我科室认真按十二月份工作计划开展法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十二月份法规工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

根据月度的工作计划,我科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三季度案卷评查通报工作

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根据市局领导指示,由专卖科牵头组织,我科配合开展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科积极协助专卖科,协助专卖科出台了《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2011年第三季度行政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玉烟专〔2011〕55号)》,并完成了《玉林市烟草专卖局2011年第三季度行政案卷评查通报》,案卷评查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制度、核对工作底稿、实地检查等方式,评查了全市行政许可卷宗共计662份,行政处罚案卷297份,并从实体、程序、文书、证据等诸多方面开展集中评查,分别对各个县级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逐一进行评查打分,对案卷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馈,要求其及时纠正。通过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规范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

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成为反映烟草执法严格规范的标尺和窗口。

(二)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根据工作的安排,我科作为采办的主要部门,先后对计算机桌面安全信息系统采购等业务开展了相关工作,比较及时地完成需求部门的业务,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规避企业法律风险,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确保高效、顺利完成采购工作。

(三)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工作

本月我科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对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事后监督。十二月份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根据区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玉烟人〔2011〕114),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四)继续做好各部门合同会签有关法律工作。

十二月份,我科共审查民商经济合同39份,审查合同金额高达1014815.39元,合同内容主要涉及招标代理、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内容,我科认真履行企业的法律顾问职责,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对合同的重点条款、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规避企业风险。降低了我单位的违约风险。

(五)做好物流中心基建项目监督工作

我科积极按照基建办的要求,认真参与了物流中心基建项目的监督工作,与施工方、监理方以及区局领导一起召

开了基建工作现场会,较好地履行了监督的职责。

(六)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为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设法治玉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开展2011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出台了《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玉烟法〔2011〕18号)。主要采取以下做法进行宣传:1.各县级局在本单位门口、繁华街道、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大张旗鼓地营造“12·4”法制宣传日气氛。2.各县级局在辖区城区设立宣传点,向经营户以及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安排一辆法律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巡游和散发宣传单。每个宣传点负责人要安排好人员在宣传过程中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对群众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3.由各县级局自行联系当地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4.联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二、下一步打算

(一) 抓紧完成2011年四季度案件评查情况通报。按照市局领导要求,认真总结对各县级局2011年四季度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评查情况,及时出台2011年四季度案卷评查通报。

(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我科将按照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分析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依照《行政复议法》做好行

政复议工作。

(三)做好物流中心基建监督工作

根据市局基建办的要求,及时参与施工现场的验收与监督,结合目前基建材料、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方面履行好监督职责。

(四)继续做好各部门合同会签有关法律工作,对各部门上交的合同进行会签,纠正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本月主要对陆川局房屋采购,市局铺面采购等业务,拟定比较安全稳妥的采购合同,进一步将采购风险降到最低。

(五)做好物资采购工作。由于物资采购业务较多,我科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满足需求部门的需求。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第16篇:法规科工作小结

法规科2011年工作总结

一、劳动法规工作情况

1、承办行政诉讼案1起,行政复议3起,其中:劳动监察类1起,医疗和工伤争议类3起。结案3起,待结案1起,其中:2起维持,1起撤销。

2、回顾2006-2010时期“五五”普法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人社局普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三月初,我们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在五月又被市政府评为2006—2010 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我局还被市政府推荐为《2005-2011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唯我局一家享此殊荣。

3、《社会保险法》出台以来,已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呼吁,为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此法,年初,我们大量印制《社会保险法》单行本5000本,在全市开展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宣传讲解、免费为市民派发,在社会中广受好评,并在报纸、电视设专版、专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在全市掀起了学习《社会保险法》的高潮,《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对于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广大参保人员正确领会掌握该法的精神和内容,6月,我们面向全市举办了大型《社会保险法》培训班,为市民进行法律解读,答疑解惑,重点对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一系列政策进行详全面解析,参加培训人员涵盖了各区、镇、处、及市域内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共计300余人。1

4、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有需要办理、更换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共计75名;随后安排各单位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集中培训课程,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与提高。

5、按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对所涉及到的行政审批项目做了仔细的清理,按时上报;并向市政府请示将我局的“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和“市社会保险申报服务大厅”设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分大厅。

6、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清理公务用车会议,并配发了专用软件,要求将全市公务车进行细致详实的登记,录入公车用车管理数据库。我们对系统内现有公务车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并形成具体数据按时上报。

7、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整个五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开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1-2015年“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及《201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市“六五”普法第一期法制培训班在六月下旬开班,我局派专人参加了市普法办组织的为期三天的普法骨干培训班。随后我们根据“六五”普法第一期学习内容在系统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作答了“六五”普法第一期试卷;在十月初,按市普法办要求为编印新的“六五”普法教材提供内容,我们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险种以政策问答方式编排内容,便于市民更能通俗易懂的

理解有关政策。“六五”普法教材大概在年底印制出来,到时候会在社会上广泛分发,层层扩大普法受众面。

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1、年初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结束后,我们在全系统内组织学习,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起表率作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局系统狠抓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争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有突破性的提高。

2、根据市政府《关于解决“事难办”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的方案》,我们在系统内对工作人员开展了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的活动,并制定措施重点围绕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整改。

3、为贯彻落实市纪委转发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潜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了适应本系统需要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4、在五月中旬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正式在系统内拉开了的序幕,我们积极召开宣教月活动动员大会;组织专场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座谈会;要求每一位党员都认真填写《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对照检查表》;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张贴反腐倡廉宣传栏及廉政警示语;各单位认真总结,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政声音常在耳畔,廉政意识常在心中,在活动期尾声,系统上下已呈现出廉政意义浓重的良好氛围。

5、按上级文件精神指导,为严肃做好换届纪律宣传工

作,我们通过全方位抓宣传造氛围,抓学习促进步,严格对照中纪委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将换届纪律工作逐项尽心尽力做到完善,在七月接受了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检查,确保了换届纪律工作的平稳推进。

6、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我们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组建工作专班督查各二级单位学习贯彻活动情况,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换届纪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干部职工填答《换届纪律知识测试题》等,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换届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春节前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12.4全国普法宣传教育日的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好局党委领导班子参加全市的普法考法活动。

2、认真清理资料,迎接年底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等活动。

四、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高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第17篇:法规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室的大力支持下,我科室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协调、服务和助手作用,较好地实现了组织、协调和服务的职能。现将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服务职能,高效处理行政事务

行政事务是办公室的核心工作。半年来,我科室紧紧围绕追求深层次、高质量地处理行政事务,不断深化服务职能,提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1、信息送达和文件印发。及时、准确、全面地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是办公室的重要职责。在汇总各科信息后,能认真完成信息及大事记并及时送达。上半年共发卫生监督信息6期,大事记6篇。上半年共接收文件116份,在接到文件后能做好登记,并发送到相关科室,并督促其做好电子档。

2、教育活动的开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风清气正好环境”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强化基层、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我科室负责制组织活动的开展,我科室人员认真准备活动材料,制订方案。活动期间,组织中心人员学习,举办演讲比赛,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地落实。

3、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办理。截止6月30日共办理受理通知书155份;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17家,其中大型餐馆2家、中型餐馆26家、小型餐馆45家、小吃店19家、工地职工食堂6家、饮品店2家、快餐店2家、幼儿园食堂12家、中小学食堂3家。共发放公共 1

卫生许可证29家,其中理发5家、洗浴3家、住宿9家、商场4家、美容5家、影剧院1家、歌厅1家、超市1家。

上半年,共发放健康证426份,培训426人,其中***体检362人、***体检30人、***体检28人、***体检2人、****体检2人、****体检2人。上半年共发放台帐114套、发放接种证2200本。并完成了各类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4、依法行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餐饮单位下达处罚决定文书。上半年已结案3宗,并完成文书的整理和归档。

二、完善规章制度,有效开展管理工作

制度是工作运转的保证,进行有效管理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环节。半年来,我科室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档案管理。我科室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及时对各类文件进行整理、编号、存档,并将相关电子档进行统计登记,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2.后勤管理。做好仓库物资及办公用品管理工作。定期盘查仓库物资,出入库进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及时购买中心所需办公用品,个人领取一一进行登记。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半年来,办公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管理制度仍需完善,落实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办公室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事业心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工作应当更进一步注重实效等。

1、有时工作质量和标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体的能力素质不够高,材料质量上不去;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量多、时间比较紧,个别工作还不能够让领导满意。

2、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中心工作情况掌握还不够细致,有时工作敏感性还不是很强,一些工作不能主动、提前地谋思路、想办法。

3、自身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尤其是在自学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欠缺,与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工作统筹。根据中心今年的工作思路,对中心工作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内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目标,加强科室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理解,充分领会领导意图,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当好参谋助手。努力提高谋事、干事、成事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

3、培养过硬作风。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严格管理,强化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以时间保质量,以质量求效益,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任务。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科室将在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创新工作,争取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

第18篇:法规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法规科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

工作计划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上半年以来,法规科在局党委和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局长的具体指导和各兄弟科室的配合、帮助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年初,按照分管领导的安排,积极编印“山西省侯马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验收资料汇编”,协助配合综合执法大队较好的完成了省商务厅、财政厅对我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的验收。

2、自2011年2月10起至2月23日,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连续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3、按照 (2011)侯检会(侦监)字第1号“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3月22日起配合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对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税务局、质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7家个单位,剩余5个单位(工商局、卫生局、烟草局、文化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还未进行检查,此项工作将在7月份陆续

进行。

4、截止6月底,法规科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立案39件,审核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份;积极和纠风办沟通审批执法检查2次。

5、法规科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直接查处件6起,收取罚没款3500元,增收服务费6000元。

6、积极给临汾市商务局上报“商务综合执法统计报表”,截止6月底,我局共开展酒类、屠宰、成品油、粮食等各类执法319次,出动执法人员1536人次,检查企业、商店843家,出动车辆357辆/次。

7、完成了商务领域常用执法小册子重点法条的整理,此项工作已经分管局长审核,交至办公室最后核定。

8、按照领导的安排,积极和法院沟通.复印案卷、收集整理应诉材料,配合法院完成了“新港中心民事纠纷”一案的应诉工作。

存在问题:

1、对商务领域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依据不能做到熟悉,须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经过近一段时间独立的执法检查和配合检察院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发现法规科实际办案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商务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2、继续配合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对剩余5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联合检查,最后写出工作汇报,并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好的经验和不足汇总后,和我局广大执法人员共同交流学习。

3、配合法院,积极做好“新港中心民事纠纷”案件的后期诉讼工作。

4、做好商务综合执法统计表的上报工作;严格履行好行政执法责任制。

5、做好商务局行政执法一般性案件的初审,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做好案卷装订、归档工作。

6、做好商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

7、对临汾市商务局“关于商务行政执法案件裁量权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1年7月6日

第19篇:烟草法规科题库

法规科题库

一、单选题:

1.确定管辖的原则不包括( )。

A、行政效率原则 B、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原则 C、专业性原则 D、科学性原则 2.下列( )不属于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

A、书证 B、物证 C、规章文件 D、视听资料 3.烟草专卖管理文化的建立和发展具有自身行业独立的特点和作用,以此区别其他行业文化,展示自身的创新亮点概括为烟草专卖管理文化的( )。

A、整体性 B、开放性 C、稳定性 D、独特性 4.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自( )开始计算。

A、申请之日 B、批准之日 C、签发之日 D、送达之日 5.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

A、人身自由 B、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C、宗教信仰自由 D、特定人的权利

6.关于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表述错误的是( )。

A、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历史记录

B、办案机构应当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档案,借阅、调用、移交档案材料,应当办理批准或者移交手续 C、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D、对查无实据作了结处理案件的案卷材料,为长期保存案卷 7.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需要检查店内带锁的抽屉、柜子时,要说( )。 A、\"拿钥匙来,我们要打开抽屉(柜子)\" B、\"请拿钥匙来,我们要打开抽屉(柜子),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让我们看一下\" C、\"请您自己打开抽屉(柜子),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让我们看一下\" D、\"请您自己打开抽屉(柜子),让我们看一下\" 8.在对亲属、朋友、同志或其他有关人员称呼时所使用的一种规范性礼貌语是( )。

A、沟通礼仪 B、称谓礼仪 C、交谈礼仪 D、称呼礼仪 9.烟草行业准则是( )。

A、讲责任、讲诚信、讲效率、讲奉献 B、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 C、报效国家、回报社会、成就员工

D、宽容开放、改革创新、敬业奉献、自律自强

10.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只可将产品销售给( )。

A、烟草公司 B、任何企业 C、生产单位 D、任何个人

11.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指( )。

A、社会公德 B、职业道德 C、家庭美德 D、职业规范 12.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烟草专卖执法人员通常会遇到不同的执法对象,因此,应根据执法对象的态度,采取( )的语言。 A、法律性 B、反驳式 C、声调不同 D、技术性 13.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 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3个月 B、15日 C、7日 D、60日 14.关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级别管辖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B、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C、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D、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其他重大案件

15.在烟草商品运输途中,要注意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还要防止盗窃或抢劫事故,要保证( )、商品、设备三安全。 A、货物 B、人身 C、车辆 D、交通

16.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 )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书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A、受理决定 B、不受理决定 C、准予许可决定 D、延期许可决定

17.诚实守信原则,一般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 )。 A、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原则 B、保护公民知情权原则 C、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D、保护公民已得利益原则 18.人们生活交往中的一种最基本的举止是( )。 A、站姿 B、坐姿 C、走姿 D、手势 19.在工作中保持同事间和谐的关系,要求职工做到( )。 A、对感情不合的同事仍能给予积极配合

B、如果同事不经意给自己造成伤害,一定要对方当众道歉,以挽回影响

C、对故意的诽谤,先通过组织途径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再以武力解决

D、保持一定的嫉妒心,激励自己上进

20.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属于( )。

A、解散分立 B、存续分立 C、吸收合并 D、新设合并 21.具有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经常采用的公文行文方式是( )。 A、直接行文 B、越级行文 C、多级行文 D、逐级行文 22.不属于烟草专卖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中,专卖管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是( )。

A、烟草行业内企业单位 B、卷烟外包装箱生产企业 C、生产经营人员 D、卷烟零售户 23.下列( )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A、主体的私人性 B、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 C、主要由民法规范调整 D、产生的自治性

24.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中,国家须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C、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D、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25.确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管辖,可以( )。 A、防止行政处罚管辖积极冲突发生 B、防止行政处罚管辖消极冲突发生

C、不仅可以防止行政处罚管辖积极冲突发生,也可以防止消极冲突发生

D、防止出现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的问题

26.《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 )制度。 A、烟草专卖许可证 B、烟草专卖准运证 C、烟草专卖行政审批 D、烟草专卖行政指导 27.经贸委31号令是指( )。

A、《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B、《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C、《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

D、《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8.通知可以用于批转( )。

A、上级机关的公文 B、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C、下级机关的公文 D、本机关制发的公文 29.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决定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决定的案件,原告只能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0.下列( )属于烟草专卖行政处罚。

A、拘留 B、责令停产停业 C、先行登记保存 D、开除 31.立案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检举揭发、检查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 )的具体行政行为。 A、是否存在违法事实、是否为烟草专卖违法案件 B、是否为烟草专卖违法案件、是否需要进行调查或处理 C、是否存在违法事实、是否需要进行调查或处理

D、是否存在违法事实、是否为烟草专卖违法案件、是否需要进行调查或处理

32.有行为能力但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自然人,或者虽已达到法定年龄但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已构成违法行为,也可以视情节( )追究其法律责任。 A、免于 B、从轻 C、减轻 D、不予

33.涂改、变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 )的行政处罚。

A、警告 B、1000元以下罚款

C、2000元以下罚款 D、违法经营数额20%以下的罚款 34.烟草专卖许可证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A、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B、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

C、烟草专卖准运证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D、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判断题

1.(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住宅内有大量违法卷烟,需要检查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 2.(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由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两部分组成,前者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关键环节,是保证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

3.(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以违法危害结果为前提。

4.(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沟通有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提高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运作效能。 5.( )严禁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经营性场所。

6.(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7 (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8.( )发生行政诉讼的案件不能结案。

9.(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检查处理违法案件中,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公文。

10.(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11.( )行政处罚文书用语要准确、客观、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不宜使用文学性语言,叙述事实不能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 12.( )是否立案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13.(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公开举行。

14.(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5.( )烟草制品零售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16.( )零售业态是经营者经营理念的具体体现,不同的零售业态均是以客户满足为出发点来制定经营战略的。

17.( )对于举报的处理,除了对相关案件线索依法进行处理外,还应注意维护举报人被侵犯的合法权益。

18.(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19.( )资料分析,即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所占有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特定课题的现象、过程及内外各种联系,找出一般性的东西,构成理论框架。

20.( )验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准确验级,切实把好烟叶等级的合格率质量关,不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收人情烟,情绪烟。

21.( )人们经常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这是在广义上使用执法这一概念。

第20篇:法规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动物防疫、伺料管理、兽药管理、种畜禽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等法律、法规。2.负责兽药经营、种畜禽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和上报。3.指导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4.负责畜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5.组织畜牧法规培训、宣传和执法相关活动。6.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起草畜牧行政执法相关材料。7.负责综合性畜牧政策调研,负责本单位经济行为、执法行为的行为规范把关。

安监局法规科岗位职责
《安监局法规科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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