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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部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05 08:34:39 来源:公司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部年终总结

风险控制部年终工作总结

2010年是公司发展“壮大期”,风险控制部以《****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司工作重点,以增效为中心,强化监督、防范风险。今年以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合规操作为准绳,加强规范管理。

审查每笔贷款业务是否符合区域规定,期限、利率是否超越范围;努力对贷款流程的规范,信贷档案的齐全,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细节化、格式化;提出贷款风险隐患,跟进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每季对现有贷款余额客户进行五级分类标准进行考核。

二、专项检查,发掘潜在隐患,排查风险点。

根据上级监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工作安排,今年风险部分别于四月份、十月份、十二月份对贷款档案及操作流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深入地对贷款申请、受理、审核、办理及贷后管理和材料收集等方面做了调查,对发现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几次检查活动,信贷业务规范化对比上年有了很大的加强。

三、积极应对,顺利通过上级监管部门检查。

今年金融办分别于四月份和十二月份对公司内部管理、信贷资产、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风险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及时准备,认真对待,对所有信贷资产风险点、风险人进行关注、排查,有 1 问题的迅速解决,处理到位,自身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协助解决。顺利的通过了上级监管部门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四、参加洽谈会,增加公司市场知名度。

为参加今年6月10日在广晟广场召开的“政银担融资合作洽谈会”,风险部根据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会展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协调与兄弟企业友力担保公司的展位排列,与广告公司商讨布景方案,准备会展的各种宣传资料和用具。会展期间,与业务部一道坚守岗位,向各方客户宣传讲解公司的经营宗旨、业务品种,散发宣传单张。经过全体员工上下努力,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为增加公司市场知名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以信贷报表为晴雨表,为分析贷款业务提供服务。信贷报表数据作为全面反映公司资金营运状况的“晴雨表”,真实准确及全面为公司股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10年风险部按时准确上报金融办的贷款情况月度统计表和市人行统计系统及信贷系统等各类固定统计信贷报表,并根据上级监管单位和公司领导要求及时完成了临时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每月按照业务经营发展状况,适时撰写信贷经营分析报告。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控制部人员少,工作较多而杂,尽管日常做了大量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但与公司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平常忙于日常事务较多,深入客户调查较少;二是风险控制能力还不能适应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三是信贷合规意识不强,有待提高,信贷人员规范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比较淡薄,在工作中伴随着操作风险;四是信贷档案存在收集不全现象,管理不规范,利率、期限计算不够严谨;五是执行力不强,有章不循现象时有发生。

七、2011年工作计划。

1、2011年是公司发展“平稳期”,风险控制部将针对2010年工作存在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加大贷款五级分类后续管理,规范贷款操作流程。

2、开展客户信用评级,规范客户授信。依据现有制度评级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内部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会同业务部对现有客户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在评级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授信管理。努力提高对客户整体风险的识别能力,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风险控制部 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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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

1.贷款风险管理制度…………………1--12 2.信贷合同管理制度…………………13-22 3.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23-26 4.贷款管理责任制度…………………27-36 5.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37-45 6.贷后管理制度………………………46-55 7.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56-75 8.大额贷款管理制度…………………76-85 9.企业贷款管理制度…………………86-92 10.个人贷款管理制度………………93-99 11.贷款保证管理制度……………..100-105 12.委托贷款管理制度……………..106-108 13.农业和农村贷款管理制度……..109-114 14.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115-121 15.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122-126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和历史成因分类管理; (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四)坚持把封闭管理措施纳入风险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办理的各项贷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 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银行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贷款业务实际,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 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利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 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

(二)定量分析预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预测借款人经营风险主要采用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项目评估、贷款风险度计量以及贷款风险敏感性分析等方法。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是根据借款人财务指标设置评价指标,将评价指标划为不同分值,根据分值划分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识别贷款风险程度。贷款项目评估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财务指标和投资估算、筹资成本、项目效益测算和不确定性分析等量化指标评估,综合评价项目贷款风险。贷款风险度计量主要是通过设置贷款风险权重,计量贷款风险程度,量化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敏感性分析是指对贷款风险的主要或关键影响因素的变化进行量化分析,测定和判断其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

第十二条 操作风险预测。主要依据贷款行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覆盖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等。

第四章 贷款风险预警

第十三条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所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贷款行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预警和宏观预警。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全行或地区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宏观预警详见第七章)。

第十四条 政策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政策风险信号一般包括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和利率政策等的调整、变动。其中,国家和地方政府与公司贷款密切相关政策调整、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和承诺保证变动、贷款利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异动,应当作为当前政策风险预警的主要信号和监测的重点。通过对各种政策风险信号进行识别、分析,及时发现危及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的风险苗头,提前对政策风险预警做出反映。

第十五条 经营风险预警。主要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

(一)财务预警信号。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收回率、现金流量等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变动。

(二)市场预警信号。主要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市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改变,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贷款上限和贷款支持价格上限面临挑战;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

(三)行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违规开立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借款人法人代表的变动,法人代表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发生较大调整,改制改组不规范,担保物品价值下降或担保撤销,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等。

(四)其他预警信号。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经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第十六条 操作风险预警。主要通过银行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操作风险信号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信贷岗位责任不明确、信贷档案不规范、客户信息资料不全面以及信贷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信贷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

第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系统。要建立微观风险预警与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体系。要运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客户信息系统、行业或行情信息分析系统、信贷监管系统,特别是粮棉库存监管系统等信息,对贷款运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第五章 贷款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 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贷款发放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在贷款发放后、收回前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扩大和恶化。应对不同性质的贷款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也可以对同一种类贷款风险同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实行借款人贷款资格认定制度。应当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

第二十条 实行有效的贷款管理方法。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实行授信管理、逐笔核贷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法。

(一)授信管理。通过核定借款人一定时期内的授信额度,集中统一控制借款人信用风险。根据借款人的不同信用状况分别实行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结合公司贷款业务的性质和贷款的特殊要求,确定借款人的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二)逐笔核贷管理。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对不符合授信管理条件的,继续实行逐笔审贷、钱粮挂钩、购贷销还的贷款管理制度。

(三)项目管理。对各种专项贷款,要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对贷款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审批、实施、验收、评价的管理过程,以确保贷款项目的成功。

第二十一条 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方式。选择信用贷款方式的借款人,除另有规定外,原则要有相应的风险补偿金和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并分别采取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和自有流动资金比例管理的方式。

(一)贷款担保。对不确定性风险因素较多的贷款,可以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分别采取贷款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方式。

(二)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对借款人自主经营粮棉油等用于农业的贷款需求,但又不具备发放担保贷款的相应条件,可以采取贷款补偿金方式,作为贷款风险补偿。借款人在贷款前,提供符合有关自筹要求的收购(调入)粮棉油价款一定比例的补偿金,存入指定的贷款补偿金存款账户。补偿金在贷款本息未结清前,不参与借款人的购销经营活动,专项用于弥补收购(调入)粮棉油产生的风险。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全额退还补偿金。 (三)自有流动资金比例管理。可以根据贷款种类和性质,确定借款人自有流动资金比例最低限额。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审批授权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要素完整,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第二十三条 完善库存监管制度。根据收购农产品资金贷款的特点,制定库存监管制度,对借款人粮棉油等库存实施有效监管,控制贷款风险。坚持实行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报账制度、库存检查制度和货款回笼制度。定期检查或抽查责任人的管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贷款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稽核。信贷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贷员落实贷款管理制度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检查。稽核部门要及时组织对信贷员贷款操作规范情况的稽核,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制度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

第二十五条 鼓励借款人投保。鼓励借款人对库存粮棉油等商品和其他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移贷款风险。

第二十六条 防范和控制借款人改革改制风险。对借款人实行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等涉及公司债权的改制行为,要全程参与,落实贷款债权,防止借款人逃废悬空银行债务。对需要办理债务转移手续的,要规范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确保债务落实手续合法有效。

第六章 贷款风险化解

第二十七条 贷款风险化解是指对已发生的贷款风险,应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财政补偿、补偿金抵偿、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

第二十八条 对已经发生的政策风险,应及时向政府汇报,以政策为依据,督促按政策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和消化计划,消除贷款风险。

第二十九条 对已经发生的经营风险,应采取补偿金抵偿、向保证人追索、处置抵(质)押资产、以资抵债、保险理赔、诉讼和呆账核销等措施,化解、补偿贷款风险。

(一)用风险补偿金抵偿贷款本息。当借款人销售库存粮棉油发生价差亏损、贷款本息不能全额偿还时,要将借款人风险补偿金作为贷款的偿还来源,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二)向保证人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保证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向保证人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或资产抵债方式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三)处置抵(质)押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对抵(质)押物品进行处置,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息。

(四)办理以资抵债。借款人确无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应对借款人事先抵押或质押财产办理以资抵债,通过处置抵债资产收回贷款本息。

(五)办理保险理赔。借款人因遭受灾害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已经办理财产保险的,应督促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理赔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贷款本息。

(六)依法诉讼。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故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应通过诉讼手段依法清收。

(七)办理呆账核销。对已形成的贷款风险,采取一切化解补偿措施后仍无法收回的,按照呆账认定与核销程序报批核销。对表外利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实行减免。

第三十条 操作风险的化解。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操作造成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

第三十一条 认真解读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积极应对“三农”贷款的风险,研究政策对“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化解。

第七章 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贷款风险监测。从强化贷款风险宏观预警出发,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和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客观、动态地评价和反映,以便及时掌握贷款质量状态和贷款风险程度,迅速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第三十三条 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贷款风险监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依次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通过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分类的具体依据是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资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包括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和银行信贷管理等因素。

第三十四条 贷款风险监测方法。贷款质量分类,由信贷和会计部门按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并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监测要求进行归并统计。实行贷款质量分种类、分地区动态监测。

第三十五条 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置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贷款质量的量比及其变动情况,贷款质量布局和地区、行业、种类等结构情况,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

第三十六条 贷款风险监测分析。通过建立自下而上逐级定期监测分析制度,真实、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状况。根据贷款风险的高危品种、高危地区、高危行业的分布情况,强化贷款风险的宏观预警功能。根据贷款风险监测结果,上级行及时完善信贷政策,调整授权管理,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 贷款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贷款质量动态监测,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衡量各级行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不良贷款绝对额非正常原因增加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八条 贷款风险披露。贷款质量分类状况按规定统一对外披露,对银监会、人民银行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另行上报。

第八章 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九条 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要建立贷款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总经理负总责。

第四十条 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建立贷款评审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贷款评审委员会只负责对信贷部门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贷款由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一条 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贷款风险管理职责。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制度及分类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贷款质量的监测分析、评价与考核;会计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及按贷款科目核算反映;稽核部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真实性、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信息电脑部门负责贷款风险监测分类统计报表的生成与上报;法规部门负责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制度合法性的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

第四十二条 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违规操作,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贷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保证信贷业务的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贷合同管理是公司信贷管理的基础,信贷合同管理应遵循“统一法人,分级管理,授权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贷合同”,是指与公司信贷业务有关的借款合同、临时借款协议、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委托贷款合同、展期协议、变更协议等具有契约性质的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部门”,是指公司信贷管理、风险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信贷合同文本分为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和特殊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公司拟定合同必备条款和选择条款,由信贷人员根据具体项目需要选择使用并可增加条款的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格式合同文本”,是指预先印制拟定、以印制文本或磁盘形式下发的信贷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特殊合同文本”,是指除“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信贷合同文本。

第六条 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的需要,借款合同一律使用框架合同文本;其他信贷合同可以使用格式合同文本。

由于特殊原因不宜使用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的,可以使用特殊合同文本。

第二章 信贷合同管理职责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贷合同的法律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负责框架合同文本和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三、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

四、必要时参与特殊、重大信贷合同的谈判;

五、负责授权范围内负责信贷合同的法律审查;

六、负责指导信贷业务部门办理信贷合同公证及抵(质)押物登记事宜;

七、负责处理涉及信贷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

八、负责负责信贷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

九、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同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

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行信贷合同管理中涉及的保险、监理工作;

五、负责信贷合同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信贷合同理的备案;

七、负责监督、检查信贷合同的履行,协调信贷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总经理在信贷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

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信贷合同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信贷合同的统计、分析工作;

五、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信贷合同的谈判

第十条 信贷合同谈判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信贷业务管理的规定,以及正式的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开工报告及批复文件等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信贷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是对贷款条件和合同条款的讨论和确认,其重点是围绕贷款风险点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信贷合同的具体谈判工作,风险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合同的谈判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三条 承办信贷人员接到贷款承诺函后,应对贷款条件进行在确认,即应开始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单位时,其他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谈判过程中如遇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内容不符的情况,应报信贷管理部门及风险管理协调;如协调未果,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决定。

第四章 信贷合同的审批

第十四条 信贷合同的审批权限

一、固定资产贷款

1、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信贷合同,由信贷部门填报《信贷审批表》,由总经理自行审批;

2、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信贷合同,由承办信贷员填报《信贷审批表》,报信贷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送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法律审查;风险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由信贷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其他种类贷款其他种类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协议及质押协议)应按照《贷款保证管理制度》和其他规定进行审查。

信贷合同送审时,应随附以下材料:

一、《信贷审批表》;

二、借款申请书和借款申请书中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贷款条件评审报告或调查报告;

四、信贷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

五、其他审批时需要的材料。

第十六条 信贷员应在《信贷审批表》中对以下问题作专门说明:

一、贷款项目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二、合同内容是否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相符;如有调整,应说明调整内容;

三、合同内容是否与框架合同文本条款原意有重大出入;

四、框架合同文本中增加或删除的条款。

第十七条 信贷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使用文本是否正确、规范;

2、合同附件是否齐备;

3、主、从合同相应内容是否一致;

4、合同主体是否依法设立并年检合格;

5、贷款项目是否超越对方法定经营范围;

6、贷款项目是否已办妥相关的审批手续;

7、借款人、保证人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条件;

8、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9、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

10、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

11、合同内容、数字填写是否翔实、准确;

12、有无损害公司权益的条款;

13、违约处罚措施、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法、有效;

14、代理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书;

15、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

信贷员应对信贷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保证信贷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

信贷部门应从信贷业务管理的角度对报批的信贷合同进行审查;

风险管理部门应对报审的信贷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第十八条 信贷部门应分别制定本单位信贷合同审批制度,明确信贷合同主办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信贷合同审批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信贷业务部门制定的信贷合同审批制度应报风险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 信贷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公司发放贷款必须签订借款合同,不得发放无借款合同的贷款。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签订借款合同,而又必须发放贷款的,可先签订临时借款协议。

借款合同应明确提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并约定具体日期。个别项目无法确定具体提款时间和数额的,在借款合同中应规定各年度用款总额,并采用在年度内签订提款协议的方式明确具体提款时间和数额。提款协议原则上由总经理自行审批。

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计划原则上应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相符。如确需调整,应在合同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信贷合同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按本制度规定审批通过后,应方可签订。

第二十一条 签订信贷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填写《信贷合同文本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报送风险管理部门备案。各方应在合同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信贷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公司签订信贷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信贷员负责信贷合同的具体签订,风险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合同的签订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信贷合同必须填写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方法按照统一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信贷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信贷管理部门应按照信贷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充分行使权力利,并负责督促对方当事人全面履行信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信贷员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如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与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及时报信贷管理部门,必要时风险管理部门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第七章 信贷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六条 信贷合同的变更包括信贷合同的当事人变更、贷款展期、借款合同提款计划或(和)还款计划的调整及其他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七条 变更信贷合同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原信贷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按行内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信贷合同文本的制订、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九条 框架合同文本的制订。框架合同文本的制订,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初稿;初稿送信贷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后,由风险管理部门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送审稿报公司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颁布使用。

第三十条 框架合同文本的修改已批准使用的框架合同文本如需统一修改,参照本制度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框架合同文本的废止已批准使用的框架合同文本,因各种原因已无法继续使用的,由风险管理部门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废止;

第三十二条 格式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格式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与废止参照本制度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特殊合同文本的制订。

一、信贷管理部门如需使用特殊合同文本(包括对格式合同文本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将文本草案及相关材料送风险管理部门审查;

二、特殊合同文本一事一订,未经风险管理审查同意,不得重复使用。

第九章 信贷合同文本的印制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 信贷合同文本的印制信贷合同文本采用计算机输出方式印制。

信贷合同文本由风险管理部门统一确定。

第三十五条 信贷合同文本的使用信贷合同文本的使用必须符合各类信贷合同使用说明的要求。

第十章 信贷合同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信贷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遵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信贷合同签订后5日内,签订部门应将信贷合同副本分送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需要备案留存的部门;信贷合同签订后10日内,签订信贷员应将信贷合同副本报信贷管理部门备案;信贷合同正本应根据行内有关规定归档。

第三十八条 信贷合同的保密管理工作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信贷合同管理的检查

第三十九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检查信贷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检查信贷合同的谈判、审批、签订及履行。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定期检查本单位的信贷合同管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信贷员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的信贷合同管理情况报送风险管理部门,由风险管理部门汇总并结合全行信贷合同检查结果,形成年度报告,会签信贷管理部门后,报公司总经理。

第十二章 违规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贷款计结息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贷款计结息管理,推进业务规范运作,按照《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根据人民银行关于贷款计结息问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贷款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帐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日利率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算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第一种计算方式: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实际零头天数×日利率。

第二种计算方式:

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二章 贷款计结息

第四条 贷款按逐笔计息法、以实际天数计息,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方式有:按月结息、按季结息、按年结息,利随本清贷款还本时清息。贷款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年结息的,年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第五条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第六条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计息。实行按月、按季、按年调整利率的,合同执行期间有利率调整的,每满调整周期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周期利率。

第七条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可按合同利率按月、按季、按年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利随本清贷款不计复利。在贷款部分还款时,归还本金的那部分利息应同时归还; 第八条 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第九条 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可按罚息利率按月、按季、按年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第十条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第十一条 贷款逾期遇节假日顺延,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还未归还,则自贷款到期日次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息。

第十二条 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第三章 按揭贷款计结息

第十三条 按揭贷款分固定金额还款法和递减金额还款法两种。还款周期分按月、按季两种。还款时按利息结清原则计息。还贷计划,天数按月30天计算。

固定金额还款法:每月(季)还款额(利息+本金)固定,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 款额= 本金×月(季)利率×(1+月(季)利率)期数

(1+月(季)利率)期数-1 每期利息=上期剩余本金×月(季)利率 每期还本额=每期还款额-每期利息 递减金额还款法:每月(季)还款额(利息+本金)递减,本金固定,利息递减,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本额=贷款总金额÷期数 每期利息=剩余本金×月(季)利率

最后一期还款额=上期剩余本金+一个月(季)利息

第十四条 在还款宽限期内,不计逾期罚息;超过宽限期后还款,从计划还款日开始计收本期应还本金的逾期罚息。还款宽限期由合同订立时确定。

第十五条 未到约定还款日提前还款,按实际天数计息。提前归还多期款项,当期按实际天数计息,其他提前期只收本金,不计收利息。

第十六条 遇按揭贷款利率调整,调整日为年初,按上年最近一次调整后的利率计算利息,并更新还贷计划;对跨年度的还款期次,利息按调整前后的利率对年对月分段计收。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信贷资产的流动、安全和效益,防范和消除贷款风险,强化信贷人员放款的风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全部贷款,通过明确贷款管理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贷款的管理和收回,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根据责任人管理责任大小,由责任人实施赔偿的制度。

第三条 贷款风险和损失,是指非正常程序形成的贷款,正常程序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难以收回的贷款。

第二章 责任人

第四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

1、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

2、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

3、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

4、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关联人。

5、其他参与贷款审批决策的人员。

6、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信贷人员。第五条 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必须建立登记簿,记录调查、审查、审批情况,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贷款登记簿上明确“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签名。

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意见的,或者没有明确意见的,或者意见表示模棱两可不清楚的,均视同“同意”。

第六条 第一个同意贷款的人,确定为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贷款管理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

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贷款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贷款管理第二责任人对贷款负部分或者次要责任。

第三章 管理责任

第七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有管理好辖属所有贷款的职责。 第八条 贷款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信贷 规章制度。支持借款人合法合规经营。坚持信贷资金周转、有偿使用,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并按规定收取利息。

第九条 原欠不良贷款和新发放的贷款,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对本公司贷款管理责任人按实登记,并据以考核。

第十条 根据贷款管理责任的不同,不同的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风险和损失的贷款按下列标准承担不同的责任:

1、根据信贷员等级管理规定,在规定审批权限内信贷员直接经办的全部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100%责任。超过信贷员审批权限,信贷员调查同意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发放的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70%责任,总经理为第二责任人负30%责任。

信贷员不同意,总经理坚持发放的贷款由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100%责任,信贷员不承担责任。

2、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总经理审查同意并上报董事长审批的贷款,调查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60%责任,总经理、董事长共同为第二责任人分别负30%、10%责任。

公司信贷员不同意,总经理坚持上报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90%责任,董事长为第二责任人负10%责任,信贷员不承担责任。

3、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书面推荐发放的贷款,董事会会多人为第一责任人负90%责任,总经理为第二责任人负10%责任。

5、凡是以贷还贷的发放贷款,董事会不承担责任比例,责任人贷款比例由总经理负责分摊。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也有管理贷款的责任。由于财务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的,会计人员应当负一定责任。会计人员负责部分,同额抵减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负一定的连带责任的实现形式有:

1、非全额赔偿。

2、全额赔偿。

3、其他行政处理。以上实现形式可以并处。

第四章 全部赔偿

第十四条 下列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由贷款管理责任人全部赔偿;

1、信贷人员发放的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贷款。

2、非信贷人员发放的全部贷款。

3、实行包放包收的全部小额贷款。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违规贷款:

1、超越审批权限发放的贷款。

2、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发放的跨地区贷款。

3、以贷还贷,以贷还息。

4、违反规定展期的贷款。

5、借名、冒名贷款。

6、未按规定依法办理抵押、质押手续发放的抵押、质押贷款。

7、其他严重违规发放的贷款。

第十六条 全额赔偿中,对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的贷款,自发现之日起,从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中扣收;对其他贷款,自贷款逾期起,从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中扣收。

第五章 非全额赔偿

第十七条 非全额赔款界定:全额赔款以外的,信贷人员发放的不良贷款超过规定比率应承担非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除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之外,其他新发放的贷款,造成责任不良贷款余额占责任全部贷款余额之比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对超比例这部分的绝对额,由贷款管理责任人非全部赔偿。

第十九条 责任不良贷款余额占比规定:信贷人员三年不良贷款率不得超过1%,信贷人员五年不良贷款率不得超过2%,信贷人员八年不良贷款率不得超过3%,信贷人员十年不良贷款率不得超过4%,信贷人员十五年不良贷款率不得超过5%。

第二十条 对应收而未能收回的贷款利息,并入第十八条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良贷款余额中。

第二十一条 对原责任人调离岗位,新接替责任人应对原责任人贷款根据风险大小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后的风险贷款,要明确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下达落实或者清收目标任务。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要坚持“责随人走”原则。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要视不同责任和完成落实或者清收目标任务的好坏等情况,实行非全部赔偿。

第二十二条 原责任人贷款风险的界定: 正常贷款

1、能参与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周转的未到期贷款。逾期贷款

2、贷款到期或者展期后未偿还的贷款。呆滞贷款

3、按规定认定为关停企业的贷款。

4、贷款逾期(含展期后到期)2年(含2年)以上的贷款。

5、企业转制,债务悬空6个月以上不能落实的贷款。呆帐贷款

6、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被撤销、解散,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7、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和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销、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8、借款人死亡绝户、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又无继承人承担其债务,以其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9、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和资产清偿及担保人承担经济责任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10、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不定期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或者作价后金额不足以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12、贷款逾期,提起诉讼后败诉或终止执行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13、丧失诉讼时效、保证时效难以收回的贷款。

14、其他确实无法收回被认定为呆帐的贷款。

第二十三条 清理后原责任人的正常贷款,现有在岗信贷人员按新发放的贷款进行管理。

在岗信贷人员为管理贷款的第一责任人,其它管理贷款的有关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的责任比例大小,根据借款人性质及其他有关情况逐户落实。

第二十四条 对原欠不良贷款管理责任人明确后的处理:

1、完成落实或者收回任务的,免于赔偿责任。

2、超额完成收回任务的,对超额收回部分绝对额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3、完不成落实或者收回任务的,对未能完成部分绝对额按规定进行非全额赔偿。

第二十五条 在对原责任人贷款进行清理和落实责任人过程中,要坚持尊重历史和实事求是原则,要注意宽严相济。一般贷款责任人的责任大小由总经理确定,总经理无法确定或复杂贷款的责任人及责任大小,由董事会认定。

第二十六条 对本制度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分别计算所得的绝对额,均按下列标准实行分段累进非全额赔偿:

1万元以下(含1万元),按本息的9%赔偿; 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按本息的8%赔偿;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本息的7%赔偿; 1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按本息的6%赔偿; 3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按本息的5%赔偿;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按本息的4%赔偿; 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本息的3%赔偿; 300万元以上,按本息的2%赔偿。

第二十七条 非全额赔偿中,以每年的9月30日为认定时点,计算不良贷款占比,求出应赔款金额。

第六章 扣款和罚则

第二十八条 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通过扣收贷款管理责任人赔偿的款项来补偿。

赔偿收入,确定不予退还的,赔偿款项直接抵冲不良贷款和相应贷款利息。

其他无法收回和抵偿的贷款,列入呆帐贷款,待呆帐核销。 第二十九条 赔偿款项由公司按规定分别统一扣收。可以一次性扣收,也可以从工资和奖金中按月扣收。从工资和奖金中扣收的,原则上要保证其1000元最低生活费。

第三十条 非公司正式员工的赔偿,从给予的手续费和交纳的风险金等其他渠道中扣收。

第三十一条 对已实行全额赔偿和非全额赔偿扣收的款项,应当按照完成收回(落实)贷款任务或者降到规定比例的予以一定比例退还。

第三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稽查核准后,可以酌情赔偿或者不赔偿。

第三十三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弄虚作假,不真实反映贷款形态,一经查实,加倍处罚。情节较重的,可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第三十四条 当贷款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能力无法或者无法继续履行赔偿责任的,或者赔偿损失不足以抵销其过错的,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

1、停止责任人的贷款审批权。

2、停职下岗清非。

3、取消信贷员资格,信贷员等级。

4、记过或者记大过。

5、降低行政职务。

6、撤销行政职务。

7、开除留用。

8、开除。

9、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处理可以并处。 第三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贷款管理责任人必须立即停职下岗清非:

1、新发放的贷款,责任不良贷款余额占比超过规定比例8个百分点以上的;

2、第二次发现严重违规贷款的;

3、发现违法、违纪贷款的;

4、应赔偿款项达到最高限额的;

5、因管理失职,造成贷款损失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

第七章 特别条款

第三十六条 信贷人员由公司统一管理,信贷员的聘用和解聘,由总经理提出,报经董事长审查确认。

第三十七条 公司根据信贷人员的不同等级和信贷规模,应当每年确定其相应的贷款审批权限,信贷员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由董事长授权。

第三十八条 对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提出申诉。

复议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答复。 复核和申诉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处罚的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补充修改。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 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 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 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 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

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信贷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金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 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抵押物(质物)保险单,抵押(质押)公证书(企业办理的要收集)等,抵押物的保险单。

第九条 要件类档案包括:企业授信情况有关资料、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各类客户信贷业务申请报告和申请书、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书、审贷会会议纪要、公司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审查意见、上级部门的贷款批准意见、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函、各类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借款合同(协议书)、借据、担保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函、核保书、抵(质)押核实书、保险合同、贷款法律审查意见(按相关制度规定应出具的)、准贷(签)证、到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及回执、贷后检查记录和贷款检查报告、企业经营活动分析报告、保证金进账证明资料、贷款五级分类认定表(季度)、自然人(农户)的资信评定书,法人客户的信贷登记咨询书,以及涉及贷款审查、审批、发放的其他必要资料。

项目贷款还应包括项目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报告、环保部门及其他国家有权部门对贷款项目的批复文件,项目变更及概算调整的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概、预、决算审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项目建设进度表、资金使用计划等。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还应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其他业务所必须的要件等等。

第十条 管理类档案包括借款人的基本资料和担保人的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表》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资质登记证》复印件、《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贷款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以上资料的最新年检证明,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样本,法人授权证明书,企业章程、联营协议复印件,印鉴卡,借款人企业项目责任人任职资格表,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企业各期财务报表,企业转制、改组等重大行为的相关资料,有关审计报告,需要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事项的文件复印件等。

专业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还应包括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已存入在设立的专门账户、实行专项储存和专户管理的证明文件,担保责任余额表,同意提供该保证担保的书面文件。

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还应包括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保证人的居住证明、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第十一条 保全类档案包括:贷款诉讼全过程相关资料,全部相关贷款档案,以物抵贷资产清单、权属证明、抵贷协议、法院裁定书,投资资产的投资协议书、股权证明等法律文书的其他必要资料。企业兼并的有关批示文件,包括各类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等契约,社企三方或四方签订的借贷关系转移协定,兼并方企业承接被兼并方企业积欠贷款本息协议以及分年还贷计划。

呆坏账核销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核销报告及责任认定文件、债权证明材料、债权损失证明材料,上级部门批复文件,破产终结后需要继续追偿我社债权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呆坏账核销后收回债权的重要凭据、帐务处理凭据和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综合类档案包括:公司内部有关信贷业务的各类报表、授权转授权文件、行业分析资料、信贷分析报告、调查检查报告、审计稽核报告等。 第十三条 权证类、要件类必须存放原件,其他各类档案原则上存放原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原件的,在不影响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存放复印件,信贷员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在复印件上签署“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核对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四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收集:各信贷员应根据每笔业务的类别收集要件归档,档案中随每笔业务发生和产生的信贷资料,审核权证类、管理类、综合类等齐全和有效,已失效的要及时补充,第一笔业务的要收齐和审核各信贷档案类别的相应资料。

整理:业务实际发生结束后,应对信贷业务原始资料进行排序,编写页码(附件一),从信贷资料的首页到尾页逐页编号(凡有字迹即为一页)填写卷内目录。

立卷:资料整理后,根据目录和编号存放在本年信贷档案立卷盒中,法人客户一户一盒,每盒按档案类别分为五块,分门别类,权证类中的抵押、质押等权证类(他项权证等)应填写收样凭证(附件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移交会计部门按规定保管,另一联收样凭证,存放立卷盒中的权证类袋页中,自然人以每一户一档,不分类别。

归档:对已还清贷款的随笔和已失效或已处置完毕的信贷资料从本年信贷立卷盒中抽出,按结清日期排序,编写页码等,填写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分类装订后存放在档案盒中,编制移交清单,最迟不得超过次年的3月31日前移交给综合档案管理员管理。综合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移交清单逐一核实,并对卷内资料进行审查,保证其齐全(附件八),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排序,放入固定位置,记载档案归档登记簿,载明案卷号、档案内容、形成时间、页数、是否原件、存放位置等要素,对权证类档案,并单独建立权证类档案要单独建立权证类档案登记簿进行登记(附件九)、管理、定期核对。

第十五条 信贷档案的调阅、外借、保管、销毁 调阅:各级单位都应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调阅登记制度,本级相关人员调阅信贷档案应填写调阅单,登记调阅人姓名、日期、内容等需经本级信贷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附件十)。

外借:信贷业务档案的调阅原则上只能现场调阅,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县联社主任批准才能外借,必须填写档案外借单,登记外借人姓名、日期、内容、原因和归还日期等,存放在金库的权证类档案一律不得外借。

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对信贷业务档案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定期检查信贷档案的保管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尚有信贷关系的信贷档案作永久保管,清理全部信贷业务的档案从客户与本社的最后一笔信贷业务结清后次年的1月1日起,保管期五年。 综合类信贷业务档案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十五年,其中各种报表的年度汇总表为永久保管。

信贷业务档案保管及核销清册为永久保管。

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信贷档案销毁清册(附件14),到期销毁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档案保管社的主任在销毁清册签署意见,报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审核,主管主任签字同意。

档案管理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应按销毁清册上所列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书面将监销情况报告主管信贷的主任。

第五章 责任

第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档案损坏、遗失及擅自销毁,擅自对外提供、涂改、伪造和透露信贷业务信息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所需档案盒和清单均按规定格式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以录音、录像、扫描、缩等方式保存的信贷业务档案归集在结合档案部门保管。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信贷业务档案内容是各信贷管理部门至少应包括的基本内容,不仅限于此。

第二十条 设有专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的单位,信贷员收集好资料应在次日按移交清册交专职管理员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移交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由于信贷业务对象不同,信贷档案管理也略有不同,各单位参照本制度,具体细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和历史成因分类管理; (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四)坚持把封闭管理措施纳入风险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办理的各项贷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 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银行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贷款业务实际,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 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利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 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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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实行贷款风险性质和历史成因分类管理;

(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四)坚持把封闭管理措施纳入风险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办理的各项贷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 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银行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贷款业务实际,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政策超越权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 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贴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 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主要是指通过借款人内容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借款人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

(二)定量分析预测 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预测借款人经营风险主要采用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项目评估、贷款风险度计量以及贷款风险敏感性分析等方法。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分评定主要是根据借款人财务指标设臵评价指标,将评价指标划为不同分值,根据分值划分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识别贷款风险程度。贷款项目评估主要是通过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对借款人财务指标和投资指标、筹资成本、项目效益测算和不确定性分析等量化指标评估,综合评价项目贷款风险。贷款风险度计量主要是通过设臵贷款风险权重,计量贷款风险程度,量化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敏感性分析是指贷款风险的主要或关键影响因素的变化进行量化分析,测定和判断其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

第十二条 操作风险预测。 主要依据贷款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信贷业务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覆盖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等。

第四章 贷款风险预警

第十三条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臵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所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贷款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预警和宏观预警。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全行或地区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宏观预警详见第七章)。

第十四条 政策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政策风险信号一般包括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和利率政策等的调整、变动。其中,国家和地方政府与公司贷款密切相关政策调整、政策性资金来源地落实和承诺保证变动、贷款利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异动,应当作为当前政策风险预警的主要信号和监测的重点。通过对各种政策风险信号进行识别、分析,及时发现危及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的风险苗头,提前对政策风险预警做出反映。

第十五条 经营风险预警。主要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

(一) 财务预警信号。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收回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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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等指标低于行业水平或有较大变动。

(二)市场预警信号。主要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市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改变,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贷款上限和贷款支持价格上限面临挑战;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

(三)行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违规开立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借款人法人代表的变动,法人代表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发生较大调整,改制改组不规范,担保物品价值下降或担保撤销,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等。

(四)其他预警信号。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经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第十六条 操作风险预警。主要通过银行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操作风险信号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信贷岗位责任不明确、信贷档案不规范、客户信息资料不全面及信贷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匮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信贷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误等。

第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系统。要建立微观风险预警与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体系。要运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客户信息系统,行业或行情信息分析系统、信贷监管系统,特别是粮棉库存监管系统等信息,对贷款运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对影响信贷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订处臵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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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贷款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 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贷款发放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在贷款发放后,收回前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扩大和恶化。应对不同性质的贷款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也可以对同一种类贷款风险同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实行借款人贷款认定制度,应当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

第二十条 实行有效地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实行授信管理、逐笔核贷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法。

(一)授信管理。通过核定借款人一定时期内的授信额度,集中同一控制借款人信用风险。根据借款人的不同信用状况分别实行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结合公司贷款业务的性质和贷款的特殊要求,确定借款人的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二)逐笔核贷管理。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对不符合授信管理条件的,继续实行逐笔审贷、钱粮挂钩、购贷销还的贷款管理制度。

(三)项目管理。对各种专项贷款,要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对贷款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审批、实施、验收、评价的管理过程,以确保贷款项目的成功。

第二十一条 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方式。选择信用贷款方式的借款人,除另有规定外,原则要有相应的风险补偿和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并分别采取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和自有流动资金比例管理的方式。

(一)贷款担保。对不确定性风险因素较多的贷款,可以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分别采取贷款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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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对借款人自主经营粮棉油等用于农业的贷款需求,但又不具备发放担保贷款的相应条件,可以采取贷款补偿金方式,作为贷款风险补偿。借款人在贷款前,提供符合有关自筹要求的收购(调入)粮棉油价款一定比例的补偿金,存入指定的贷款补偿金存款账户。补偿金在贷款本息未结清前,不参与借款人的购销经营活动,专项用于弥补收购(调入)粮棉油产生的风险。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全额退还补偿金。

(三)自有流动资金比例管理。可以根据贷款种类和性质,确定 借款人自有流动资金比例最低限额。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核和贷款审批授权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要素完整,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第二十三条 完善库存监管制度。根据收购农产品资金贷款的特点,制定库存监管制度,对借款人粮棉油等库存实施有效监管,控制贷款风险,坚持实行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报账制度、库存检查制度和货款回笼制度。定期检查或抽查责任人的管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贷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稽核,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

第二十五条 鼓励借款人投保。鼓励借款人对库存粮棉油等商品和其他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移贷款风险。

第二十六条 防范和控制借款人改革改制风险。对借款人实行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等涉及公司债权的改制行为,要全程参与,落实贷款债权,防止借款人逃废悬空银行债务。对需要办理债务转移手续的,要规范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确保债务落实手续合法有效。

第六章 贷款风险化解

第二十七条 贷款风险化解是指对已发生的贷款风险,应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财政补偿、补偿金抵偿、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对已经发生的政策风险,应及时向政府汇报,以政策为依据,督促按政策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和消化计划,消除贷款风险。

第二十九条 对已经发生的经营风险,应采取补偿金抵偿、向保证人追索、处臵抵(质)押资产、以资抵债、保险理赔、诉讼和呆账核销等措施,化解、补偿贷款风险。

(一)用风险补偿金抵偿贷款本息。当借款人销售库存粮棉油发生差亏损、贷款本息不能全额偿还时,要将借款人风险补偿资金作为贷款的偿还来源,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二)向保证人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保证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向保证人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或资产抵债方式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三)处臵抵(质)押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抵(质) 押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对抵(质)押物品进行处臵,处臵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息。

(四)办理以资抵债。借款人确无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应对借款人事先抵押或质押财产办理以资抵债,通过处臵抵债资产收回贷款本息。

(五)办理保险理赔。借款人因遭受灾害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已经办理财产保险的,应督促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理赔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贷款本息。

(六)依法诉讼。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故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应通过诉讼手段依法清收。

(七)办理呆账核销。对已形成的贷款风险,采取一切化解补偿措施后仍无法收回的,按照呆账认定与核销程序报批核销。对表外利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实行减免。

第三十条 操作风险的化解。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操作造成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消除。

第三十一条 认真解读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积极应对“三农”贷款的风险,研究政策对“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化解。

第七章 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 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贷款风险监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依次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通过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分类的具体依据是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资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包括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和银行信贷管理等因素。

第三十四条 贷款风险监测方法。贷款质量分类,有信贷和会计部门按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并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监测要求进行归并统计。实行贷款质量分种类、分地区动态监测。

第三十五条 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臵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贷款质量的量比及其变动情况,贷款质量布局和地区、行业、种类等结构情况,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

第三十六条 贷款风险监测分析。通过建立自下而上逐级定期监测分析制度,真实、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状况。根据贷款风险的高危品种、高危地区、高危行业的分布情况,强化贷款风险的宏观预警功能。根据贷款风险监测结果,上级行及时完善信贷政策,调整授权管理,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 贷款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贷款质量动态监测,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衡量各级行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不良贷款绝对额非正常原因增加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八条 贷款风险的披露。贷款质量分类状况按规定统一对外披露,对银监会。人民银行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另行上报。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八章 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九条 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要建立贷款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总经理负总责。

第四十条 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建立贷款评审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贷款评审委员会只负责对信贷部门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贷款有执行董事或执行董事的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一条 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贷款风险管理职责。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制定及分类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贷款质量的监测分析、评价与考核;会计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及按贷款科目核算反映;稽核部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真实性、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信息电脑部门负责贷款风险监测分类统计报表的生成与上报;法规部门负责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制度合法性的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

第四十二条 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违规操作,工作机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修订、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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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大调查

2011年06月24日13:33 来源:商界评论 作者:王力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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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特约记者 王力

小额贷款公司承受着最受歧视的政策,干着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的苦差,风险要一肩扛,身份却寄人篱下。二等公民能走多远,谋事在己,成事在政策。

危机!印度小额贷款危机!

2010年末,印度的安德拉邦,小额信贷行业开始陷入了混乱。在地方官员和政客们的“力劝”下,成千上万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停止偿还贷款,虽然他们并非没有还钱的资金。此前,地方上的政治人物将数十起自杀案件归咎于小额贷款发放机构,并敦促借款人不要偿还自己的贷款。

在邻国孟加拉,尽管与印度小额贷款机构追求商业利益有所不同,以公益性标榜的尤努斯,还是被当局指责为“吸血者”,被免除格莱珉银行董事总经理之职。尤努斯仰天长叹,小额贷款之父黯然下课。

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呢?

3月22日,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从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迅速增加到2010年底的2614家,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刷新。《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中又提到,小贷公司短期贷款余额1952.57亿元,2010年实现账面利润98.3亿元。谁也没有想到小额贷款公司会如此的“茁壮”。

是没有风险地迅速崛起吗?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机构对小贷公司进行过风险评估。但不评估,不代表风险不存在。

尴尬身份融资难

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到,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不能吸收存款!身份是工商企业!从诞生那一刻起,资金困境就是小额贷款公司如影相随的问题。公司大部分资金属于自有资金,以大股东注资补充为主。身戴枷锁,融资还有其他渠道吗?

2010年5月18日,东信小额贷款公司与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新华信托股份三方合作,共同推出了资金信托计划,发行信托资金2亿元人民币。这2亿元最终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注入东信小额贷款。

同年6月,山西信托推出合作信托计划,向吕梁市信源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7月,西安信托也以类似方式向博源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除此之外,按照最先的制度设计,小贷公司是可以从银行渠道批发融资的,多数小贷公司的批发渠道都是国家开发银行。截止到2010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为274家小贷公司提供了130亿元人民币的批发资金。河南省分行在2010年就已向14家小贷公司承诺授信23650万元。但是,其他银行却对小贷公司一点也不感冒。

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银监会三令五申,希望银行投入力量支持中小企业。很多银行在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中心后就打忽悠玩起数字游戏,中小企业依然饥渴难解。一般而言,小贷公司比银行更能深入地接触中小企业,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的支点。令人遗憾的是,银监会对小贷公司却未做出特别的表态。所有的人都明白银监会对于银行的号召力——小贷公司在困惑,中小企业在困惑,研究人士也在困惑。

连人民银行前副行长吴晓灵也很抓狂,她大声疾呼,“我实在没有耐心了,从2005年呼吁到现在,不过我现在就是人民代表,我代表人民向所有的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发出呼吁,希望你们正视小贷机构在中国金融业中的地位。”对于资金批发机构的认识问题,她声色俱厉:“不是认识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我们是不是真心实意的想帮这些穷人和这些小贷机构来发放贷款的问题。”

有人认为小贷公司经营风险大,吴晓灵有些不耐烦,“你给一个企业贷款,贷了1000万元,你给一个小贷公司贷款1000万元,这两笔1000万元,哪一个出坏账的概率更大?”言外之意,小贷公司有很多客户,风险更为分散。

融资比例有所突破也是行业中的呐喊。当前,小贷公司在银行融资额度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的0.5倍。巨大的资金缺口面前,这个比例有点低,都有点不好意思提。0.5倍的融资杠杆连一般的工商企业都不如!后者是4倍的杠杆率。“贷款公司”的称呼在这里更像一种讽刺。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秘书长焦瑾璞建议,应该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注册资本与融入资金的比例适当提高到1:1或者是1:2,或者是根据实际业务能力确定。

重庆瀚华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林锋认为,无论是增资还是从银行融资,都只是手段。理想状态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没有真正进入金融市场,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资格。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市场后,是否可以获得融资,交给市场决定;参与主体会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给出融资规模。

把话挑明了!小贷公司非金融机构,自己难以从金融市场中分一杯羹,大佬们也懒得带你玩。焦瑾璞的建议离现实还很远。 转制村镇银行需“卖身”

小贷公司都在想,如果能够转变为村镇银行,能吸收存款,那该多好?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好消息是时间窗口已经打开。

按照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新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持续营业3年以上(含3年),并且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良贷款率低于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就可以转制成村镇银行。

按此推算,小额贷款公司将进入转制时间窗口,需要的只是一个资历。照此发展,挥之不去的资金困境的梦魇将会隐去,代之以民营企业家的银行梦想。

多个省市对此已经有所准备。

重庆一直希望探索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社区银行改制试点,目前重庆全市小贷公司总数约为120家;杭州在2010年3月就出台文件,表示将“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并增资扩股,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为村镇银行,增强融资服务能力”。

不过,转制的制度设计却让小贷公司如鲠在喉,难以下咽。《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必须由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换句话说,在转制之时,银行将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股权购买的方式成为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这绝对是现有股东难以接受的。

全国近3000家小贷公司,几乎无一家有银行股东。很多股东在创立小贷公司之时,其远期目标就是要组建自己控股的村镇银行。西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就明确表示,如果是银行非要做第一大股东,就不转制,继续做小贷公司。

他的担忧是,如果银行进入做大股东,银行可以通过股权获得经营上的话语权,将会极为强势,小额信贷公司很可能会变质。交通银行在入股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后的大肆干涉就是鲜活的例子。而且,按照银行的经营逻辑,小贷公司的客户都将会被看作“高风险”客户,往往不被银行认可,之前已经成型的小贷公司业务模式有可能被全盘否定。

事实上,多种因素决定了很多银行在微小企业贷款上技术并不如小贷公司。比如客户的经营状况:开网吧的,可以通过查电费开支来断定营业是否稳定;开餐馆的,就看他疏通下水道的次数。行业特有的数据可以从侧面反映出经营收入情况,小贷公司比银行更谙此道。

不过,如果不引进银行作为第一大股东,依照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景况,即使转制为村镇银行也将面临诸多问题。比如吸存,其实这也是现在村镇银行面临的最大问题。很多村镇银行的存款更多是依靠股东的业务支持,显然这根本不具备可持续性。

另外一方面,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在90%以上的小贷公司根本没有相应的风险控制系统。大部分还是几个人几张椅子做几千万的业务,没有系统的管理、投入,没有权限分置,没有稽核等设置。在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的情况下,要有多大的勇气,老百姓才敢将存款放进这样的“银行”?

这需要引导式的进化,引导小贷公司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进行改进。可是作为监管机构的金融办并不在此着力——金融办的监管人员,他们大多数也并非专业出身。可以预见,未来5年内,不会有超过5%的小贷机构能转为村镇银行。对于大部分小贷公司而言,吸收存款就是一个奢望,资金问题还是需要自己另想办法。 伪小贷“垒大户”

龙马兴达小额贷款公司2010年正式挂牌营业,注册资本8亿元,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仅3个半月,龙马兴达就向泸州老窖(000568,股吧)(45.20,0.20,0.44%)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泸州市的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发放贷款共计7.9831亿元,单笔贷款额约为1600万元。这几乎就是一家小型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

四川,泸州。龙马兴达小额贷款公司2010年正式挂牌营业,注册资本8亿元,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仅3个半月,龙马兴达就向泸州老窖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泸州市的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发放贷款共计7.9831亿元,单笔贷款额约为1600万元。

这是“小额贷款”吗?这几乎就是一家小型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

一些小贷公司都如龙马兴达一样,极富“垒大户”情结,“这正是小贷公司监管难点之一。”内蒙古金融办主任宋亮如此抱怨。

不过,不是每家小额贷款公司都像龙马兴达那样财大气粗,规规矩矩地小贷的机构属于多数。

江苏,南京。詹文嶽,富登金融前中小企业及商业银行总经理,他说:“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去做银行不做的业务。比规模,小贷公司肯定比不过银行,只能差异化竞争”。 生死好坏无人管

时至今日,小贷公司监管架构仍然缺失着最为重要的一环——银监会。这是小贷公司成长面临的尴尬之一。也许,试点之初小贷公司被定义为一般工商企业之时就已经注定。

更遗憾的是,小贷公司的监管被移交给地方金融办,银监会鲜有发言,金融办则成为监管的主角。还记得2003年时,国家将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交给地方政府,之后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砸进了数万亿元进行重组,但整个行业依然是一地鸡毛。信用社有自身因素,但是地方监管的弊端显而易见。

那地方金融办到底在干些什么?内蒙古金融办主任宋亮说,小贷公司目前不是银行,企业家拿出自己的钱去社会放贷,承担了巨大的风险,要以保护服务为主,而不是监管为主。对于金融办而言,就是把日常的监管,经常性的、连续性监管变成不连续的监管,不是控制整个存款到贷款的全过程。比如说不非法吸储,不高息放贷,不暴力收贷„„只管几个大的原则和底线。

此外则是一些基础性的监管工作,比如对行业基本内控制度作出统一要求,制定考核、审查办法。

内蒙古的监管模式几乎是全国监管的缩影。宽准入、重服务并没有错,但令人担忧的是小贷公司薄弱的风险控制和粗放经营模式。数量众多的小贷公司在几年之间遍布全国,良莠不齐,许多公司种种“放水”的模式经营,让整个行业蒙羞。

“我们希望银监能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监管,现在数量比较多,可以先把各地几个大的小贷公司纳入,这样全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位资深小额贷款人士说。其实,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小贷公司在几年经营后,有的如亚财联、瀚华小额贷款、富登这些已经在几个省市布局的机构,希望能组建统一的控股公司,统一调度。尽管监管名义不同意,而事实上,这些机构已经逐渐有了控股公司的雏形。这种监管则能给其他小贷公司树立一个标杆,究竟自己该如何控制风险,该完善哪些指标。

该人士说,希望能对小贷公司实行分类监管,即在制定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把小贷公司分级。在此情况下,给予一些优质、履行了试点要义的小贷款公司资金放大倍数、分支机构开设的权限。

最为重要的是,通过分级,建立小贷公司的行政退出机制。只要经济不发生大的转折点,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将没有大的市场风险。换句话说,小贷公司将通过获得较高的利息得以生存,市场洗牌的退出机制也将得以形成,做好有钱赚,做不好也不怕,就这么赖在市场。

但事实上,市场之外的风险是可能存在的。目前近3000家机构到底蕴藏了多少风险,谁能做出准确的评估?印度小贷公司危机就很值得思考和引以为鉴。

纵观中国股市和银行乱象,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健全严谨的退出机制。

对于金融办而言,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痛处暴露出来。对外,小贷公司的数量和贷款余额是各地金融办对外炫耀的支点,也没有谁会沉下心来研究小贷公司的模式或者经营创新。这与当年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监管是何等的相似?

瀚华小额贷款的客户中中小企业占比约为60%,个体户占比约40%。从贷款结构上看,瀚华小额贷款金额低于10万元的笔数占到了46%,低于50万元的笔数占到了82%。目前每月平均放款笔数达到80笔,单笔平均金额低于20万元,小额贷款(50万元以下贷款)客户数量呈逐月增加的趋势。

截止到2011年4月末,四川南充美兴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客户是6498户,贷款金额是1.4亿元。单笔平均贷款金额是21553元。美兴的贷款额度从2000元到30万元不等,该公司定义小额贷款为10万元以内的贷款,10万元到30万元的则是微小企业贷款。美兴三年里一共发放近17000笔贷款,累计发放金额达到了4.55亿元。即使按照30万元的最高额算,这也只相当于龙马兴达单笔贷款的零头。

生意虽然红火,但是压力很大。美兴每做一笔5000元以下的贷款会亏掉171元,每一笔1万元以下的贷款,会亏掉58块钱,当做到单笔15000元的时候,才能达到收支平衡。

“以前我们每个月平均发放额度是2万元多一点,到现在是3万,总体是盈利的。我们做小额贷款考虑的是投资。”美兴运营总监何良刚说小贷业务要做长远打算。

过去3年,美兴发放5000元以内的贷款达到了3000多笔。前期可能会亏掉一些钱,但是客户会跟美兴小额贷款公司一起成长。美兴小额贷款公司有一个客户,从开始只能给他放5000块钱,现在已经可以给他放5万了。换句话说,前期对其放贷不赚钱,但是现在能赚钱了。这正是一个客户培育的过程。

都去垒大户,小贷公司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如果小贷公司还是按照以前“放水”的粗放式套路走,做过桥贷款、大额贷款,最多就是一个水公司的翻牌,只是高利贷的合法化运营。

南京的詹文嶽说,出于成本的考量、技术限制,很多小贷公司没有能力、也少有兴趣去做微小贷款,但是应该在这些方面做一些尝试和努力。如果能给予银行不能企及的企业资金支持,也算有其正面的意义。

这,需要引导。 或成民企金融梦炮灰

■文/本刊特约研究员 李彤

当年,国有银行坏账达到天文数字,国开行董事长陈元惊呼:“我们的银行在技术上已经破产!”政府不惜血本把纳税人的钱成万亿地往窟窿里填,又“挥泪”将几大银行部分股权贱卖给洋人,图的不仅是充实资本金,更为引进发达国家银行运营经验。终于,国有银行转危为安,风险控制能力也上了不止一个台阶。

民营企业则没有这种幸运。旗下有三家上市公司、两家金融租赁公司及证券公司、“啸聚”千亿资产的德隆系轰然倒塌,没人救。今天,德隆那样的大鳄倒是没有再现,但“野蛮生长”着的小额贷款公司却已遍地开花。中国人讲“好了伤疤忘了疼”,西谚云“市场没有记性(Market has no memory)”,民企金融之梦不死,但此番恐怕又是一枕黄粱!

风险控制挂一漏万

总的来说,小贷企业应对风险的“法宝”不外有三个:分散投资、抵押物和高息。

由于服务对象的原因,小贷企业的风险是无法被分散的!吴晓灵认为把1000万元资金贷给小公司的风险比贷给大公司少,因为把资金贷给众多中小企业从而分散了风险。根据国外经验中小企业存活三年以上的概率不到10%。我国多个版本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在2.9到3.7年之间。也就是说,随机地把1000万元贷给100家小企业,三年后收回本息的概率趋近于零!好比遇到大地震,把鸡蛋放到不同的篮子里有什么用?

于是乎小贷公司普遍要求借款方提供房产抵押。放出50万元贷款,拿到价值100万的房产作抵押。假如用房产抵押就能万无一失,美国“次贷”就不可能演变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了!如果坏账集中爆发,小贷公司现金枯竭,储户“挤兑”,拍卖房产远水不解近渴怎么办?国家限购二套房,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另外,不论贷款人原先有多少套房产,坏账时如果名下只有一套房,按照相关法规是不可以把人家扫地出门的!

高息也不能解决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上限虽然被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五日)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之间借贷的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二倍,生产经营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虽然小贷公司收取的利息可以比大银行高出4倍,但融资成本也成倍提高,最终的“息差”还是只有几个百分点。股东投入自有资金,付出的是机会成本,比如直接拆借给其它企业、投入信托基金或者作股权投资基金(PE)的“有限合伙人”(LP),预期收益都不会低于15%。如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年利息也不可能低于两位数,而且法律风险巨大。

专业VC(风投基金)精选出来的项目也会有一大半青黄不接,投一百个项目出一两个阿里巴巴、盛大、百度赚它几十倍、上百倍才能使基金的总收成差强人意。而面向准上市公司的PE(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破产的概率很小,有的项目也仅能全身而退,所以从那些成功上市的项目上也要获取十倍以上的收益。

小贷公司玩着风投的风险、收银行的利息,真正是得不偿失。而且,高息反而会使小贷公司客户结构恶化。经济学里有个著名的命题叫做“逆向选择”。假如把非强制商业车险费率提高一倍,平素开车谨慎的车主会倾向于放弃投保,而每月都出险的“二愣子”仍会觉得“划算”。提高费率不仅没有使保险公司的业绩提升,反而会恶化。同样的道理,稳健的实业家宁可扩张慢些也不会把房子抵出去借高利贷,而那些准备明天消失的借款人根本不会在意利息!四倍于商业银行的高息,为小贷公司选择的是高风险的客户。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没行医资格不能给人看病,没驾照不能开车„„没有银行背景的数千家小贷公司,懵懵懂懂地拿出几条想当然的措施就能有效控制风险?

我国多个版本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在2.9到3.7年之间。也就是说,随机地把1000万元贷给100家小企业,三年后收回本息的概率趋近于零!

政府民间各怀鬼胎

流动性过剩、游资左突右冲,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另一方面,私有资本染指金融业,梦里早已有之,如今实业难搞,不如通过小贷公司把钱放出去坐收高息。这就是小额贷款公司兴盛的社会经济背景。

民间资本虽然被允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但小贷公司完全游离于金融系统之外,没有金融机构资质,更不能进入同业拆借等专业市场。监管部门的想法昭然若揭:有钱有野心的不必去搞地下钱庄,成立个小贷公司“阳光”些。干不好,你们血本无归,也不会直接影响到金融系统;干得好,那就由“官府”收编,比如转为村镇银行。这种意图已经显现:小贷公司要转制成立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

2008年《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也就是说股权比较分散,作为主发起人的银行从股比、经验及责任出发,必然获得“村镇银行”的控制权。唯其如此,只贷不存的小贷公司才有可能升级为可以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风险大是“普世”问题。虽然九成企业活不过三年,而在它们短暂的寿命里为社会提供了产品和服务、雇佣了人员、或多或少地探索了新的应用技术或商业模式。虽然股东血本无归,但它们的企业对社会是有贡献的。

所以,政府理应不遗余力地鼓励创新、扶持中小企业。比如美国有专项基金,对贷款给中小企业而形成的坏账予以补贴,金额最高能达到本金的90%!另外,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能以各自的专业特长在银行与中小企业间架起桥梁。金融机构的不作为,任民间资本涌入小贷公司,让它们自生自灭。正如《论语》所言:“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那么,民间资本是怎么想的呢?除了申报材料里冠冕堂皇的那套话,他们也有自己的小算盘。其实,对于把1000万元贷给100个小企业这样的“累活”,小贷公司的操盘者也没多大兴趣。即便是面向个人消费、面向中小企业的业务,小贷公司掌握的贷款期限一般是2~3个月,很少超过半年。让相当一部分小贷公司老板眼睛发亮是那些旁门左道!

比如,把资金借贷给炒股的私募基金或投资于房地产开发的信托计划。正像前面说的那样,股东自有资金可以直接投入信托,成立小贷公司没有意义。只有非法集资,才能坐收利差。还有一个“财路”,就是里应外合从银行拿优质项目!比如,银行看好某企业却找些理由不放贷,暗地把项目转给小贷公司,利息一下子高好几倍。银行或银行工作人员再与小贷公司瓜分利益。

但是刀刃上的游戏玩不久。古人说得太好了:“言悖而出、亦悖而入;贷悖而入,亦悖而出”。赌桌上赢的钱终将输在赌桌上,抱有此类心态的小贷公司难免有一天会栽倒!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责任首先在政府,其次是金融机构。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的小贷公司本不应趟这浑水。但是贪婪与侥幸还是让那么多资金投了进来,数千家公司中的绝大多数会自生自灭。只有少数公司有幸被招安,由银行作大股东转制为“村镇银行”。

推荐第5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

小额贷款公司如何控制和防范风险

一、是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二、是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三、是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四、是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五、是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对于跨省份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需要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处置。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推荐第6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及计划[材料]

2010年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一、2010年的工作简结

2010年我部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精储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届三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精神和董事长(总经理)的经营思路,围绕“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综合效益”的总目标,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清收盘活为重点,以增加收入为核心,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加大贷款投放,奋力推进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为此,风险管理部紧紧围绕公司工作重心,以业务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几大市场”为宗旨,以增效为中心,以强化管理、注重投放、不断优化信贷结构、防范风险为重点,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个客户、每笔贷款的审查。每个客户都建立和完善了纸质信贷档案和电子信贷档案,对公司所有的信贷客户建立起余额、形态、期限等内容的管理表。每个客户的信息,在电脑中可随时查阅。对业务部已经到期的贷款及时发出上报逾期客户情况说明及风险分析的通知书,督促业务部及时催收。从小贷公司的实际出发既要发展业务又要尽可能的降低风险,真抓实干,取得了一定成果。总体情况是:贷审会逐步规范,资料的审查较以前细致、完整,贷款质量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合同制作等逐步走向规范,贷款规模逐渐扩张,盈利水平得以提高。

二、2011年的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从“内控防范优先,加强制度落实”的角度加强部门队伍建设。

(一)着重抓好部门人员的培训,计划在第一季度以金融法规、各项制度、经营理念和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程序及要求等内容为重点进行学习培训,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品质优良、业务素质高、能适应公司改革步伐的员工队伍。定期组织学习内蒙金融办下发的有关金融方针政策及董事会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对贷款五级分类等新业务进行专项培训。

(二)、加强贷款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公司的风险管理高低,主要表现在风险的识别、控制、管理能力上。探索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做到风险控制抓一线,风险鉴别抓真实,风险管理抓制度,努力将新增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一是制定出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出信贷资料档案管理办法等信贷管理办法;三是加强对业务部提交的客户资料,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针对每一笔新业务,对业务部送上来的书面材料,都要做到认真、仔细、全面的审查,对有问题的地方,要求业务部提供书面说明,并对每一次发现的问题都进行登记。对达不到上会标准但业务部坚持要求上贷审会的业务,要求业务部提供贷审会副主任委员以上成员签字的同意书,做到责任到人,做好贷前的风险审查,使贷款手续合规、合法,严把贷时审查关,严禁发放超权限贷款;四是在开贷审会时,严格按照公司要求,保证每笔业务都有足够的贷审会成员参加,并在待审会上提出风险部意见,认真做好贷审会记录,及时出

具贷审会会议纪要;五是加大对跨区贷款、人情贷款、垒大户贷款等违章贷款的监督力度;六是认真开展监督业务部贷前调查,准确预测贷户收益,确保贷款按期收回;七是严把贷款审批关,严格审查贷款投向是否合法、期限是否合理、利率是否正确、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担保物是否真实、合法,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实力、贷款档案是否齐全等,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信贷资产质量逐年提高;八是全面进行信贷档案统一模式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行归档专人保管,并建立调用档案登记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九是合同的制作,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审批表》中的信息,准确、快速的制作合同,并辅助业务员校对合同中客户信息、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由业务员在合同背面签字;十是客户已签订合同、资料齐全后,贷款档案应办理移交手续,由移交人、接交人共同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十一是贷款结束后,由业务员引领客户到我部门领取抵(质)押物原件,并办理领取手续。如领取人不是借款人本人,应由业务员签字确认由领取人代为领取相关资料原件;十二是部内人员调整或换人,所保管的资料应办理移交手续,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共同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正在办理中的工作由接交人继续办理。

(三)、加大信贷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首先要落实“三查”制度,对部内员工素质加以培训,使每个员工在公司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按正确的思路做事。坚持做到防范贷款风险在先,发放贷款在后,每笔贷款都坚持按“三查”的内容、要求、程序认真进行调查、审查和检查,我部门除督促业务部门做好贷前调

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外。从一季度开始对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尽可能做到跟踪回访一次,检查贷款客户贷款的使用情况、经营情况、还本付息情况,并填写“三查”记录簿,严格考核。审批的贷款都必须有信贷人员的调查报告和贷审会记录、纪要。

(四)、明确信贷投放重点,不断优化信贷结构

2010年我部将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明确信贷投向。建议;一是提高抵押和质押贷款比重,降低风险资产。在发放贷款时,应多办理抵押、质押贷款、保证担保、除公司领导和董事长对借款人的人品、为人了解、确有把握外尽可能少发放信用贷款;为优化信贷结构,降低风险资产,尽可能多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提高抵、质押贷款比重。要合理调整贷款担保方式,对新增个体户贷款,要最大限度地办理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除公司认可的几大市场客户外,其它客户暂不办理联户联保贷款,坚决杜绝垒大户贷款和顶冒名贷款;二是要按照“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对产权明晰、信誉度高、行业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发展前景看好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给予重点支持。

(五)推进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提升分类水平和技能

加强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工作是今年信贷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在五级分类管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组织学习,加强对部内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贷款风险分类相关知识,使部内人员认识到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必要性、重要性及重

要意义;2.注重质量,准确分类,按季调整;3.部内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外调工作,全面掌握借款人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影响贷款偿还的非财务因素,确保分类结果定性的准确。积极、实时地做好季度的分类调整工作。

(六)利用科技手段,对信贷资产进行管理

1.组织培训,全员参与,扎实做好公司信贷系统上线工作;2.为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部内员工,认真学习,强化岗位练兵等手段,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开展对不良信贷客户信息的广泛采集工作,“信贷风险堤坝”和规范2012年信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七) 加强新发放贷款管理,提高资产质量。

继续实行到期贷款收回月报制度。为保证到期贷款及时收回,由部长带头并督促业务员到期收回,按月如实上报当月到期和收回的情况月报,对增量贷款到期未收回的个人,责令停止放款权,并对相关责任人限期收回到期贷款。

(八)加大清收力度,促进清收盘活

1.加大清收盘活,扎实做好不良贷款双降工作

从年初开始,我部门对现已形成的如:马月平、周福柱、罗永胜、左颉等不良贷款进行梳理,并积极配合业务部大力清收。对已形成具有风险的贷款笔数、金额,根据统计的笔数、金额情况与有关责任人签定清收计划。

2.对贷款进行清理统计,对其中逾期部分逐笔进行统计,主要检查

其抵押担保手续是否有效,抵押物变动情况,应如何清收盘活,对确实无力偿还的应依法或协商收回所抵押的资产并进行处置。

3.与信贷人员见面落实排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计划和措施,对不良贷款余额、占比较高的业务部,重点关注,督促清收贷款,严重者停止发放贷款,重点清收,严格防控新增贷款风险,确保新增贷款逾期率不超过2%,年末总逾期占比不超过5%、不良贷款占比不超过2%.从而加大清收盘活力度,保证新增贷款质量。

4.对已形成逾期的贷款经常关注不能失去诉讼时效期,组织业务部上门签订还款协议书。对暂时签订有困难的客户要设法采取措施联系。没有办法签订还款协议的客户,及时上报总经理和董事会,研究采取可行措施。

风险管理部

2011年1月19日

推荐第7篇:某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X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XXX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XXX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 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各项事务,都应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应当人人参与。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应优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应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应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其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 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的严重偏差所造成的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行为所造成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职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资金流动性状况出现不足及其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这个过程从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一直贯穿到具体的各项活动中,用于识别可能影响的潜在事件并管理风险,使之在风险偏好之内,从而合理确保取得既定的目标。

第六条 全面风险管理必须实现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合规目标4个目标,并以此促进可持续发展。

战略目标是指某个时期内打算实现或完成已确定的一项或几项重大计划。

经营目标是指为实施战略目标而在一个阶段内需要实现或完成的主要经营计划。

报告目标是指一个报告期间(通常为一个年度内)需要实现或完成的工作计划。

合规目标是指各项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尽可能避免不合规事件发生或由不合规事件发生所造成的风险控制在既定目标之内。

第七条 为服务并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4个目标,全面风险管理必须具备以下8个要素:

(一)内部环境。即:董事会有义务批准检查经营决策和重要政策,了解经营中的风险,明确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步骤,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这些风险。管理层有义务实施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策略和方针;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制度和程序,用以识别、计量和监测业务中的风险;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明确相互的权利和责任,确保赋予下级的任务能得到有效执行;执行适当的内控政策,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是否完善进行监测。董事会和管理层有义务促进内部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在内部建立一种控制文化,向内部各层级职员强调和宣传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所有职员都应了解各自在内部控制的作用,全面投入内控制度建设。

(二)目标设定。即:内控制度应与其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基于历史概率统计的基础上设定风险容忍度目标,合理确保发展战略与风险偏好相一致,增长、风险与回报相联系,促进董事会、管理层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

(三)事件识别。即:应当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办法,以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应当建立涵盖各项业务、所有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价的方法和模型,对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识别和持续的监控。应当建立明确的内部制衡机构和实行双签有效制度,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变动,都不得由一人独自决定。

(四)风险评估。即:为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有效识别和持续评价面临的各类风险,特别是对经营目标有负面影响的重要风险。内控制度还必须随时加以修改和完善,对新的或者以前没有控制的风险进行控制。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高素质的风险分析人员。

(五)风险对策。即:应当指定不同的机构或部门分别负责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和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前一机构或部门负责设计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督促各业务部门、下属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后一机构或部门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督促管理层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管理层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和下属机构落实。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董事会、管理层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检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业务部门和下属机构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管理层应当对违反内部控制的职员,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

(六)控制活动。即:内部控制应该成为日常业务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一个有效的内控制度应建立一套适当的内控结构,在业务的每一层级都有明确的内控措施,包括:高层审核、不同部门采取的内控措施;对是否遵守风险头寸进行检查,并在出现违规情况时进行监督;建立审批、授权及核实制度。为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建立适应的责任分离制度,职员不能承担有利益冲突的工作;对于潜在的利益冲突,必须加以识别,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且进行仔细、独立地监督。

(七)信息和交流。即: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也应是一个有效的信息数据系统,掌握全面的内部财务、经营、监测信息,以及对内部决策有关的、反映重大事件和条件变化的外部市场信息;信息本身应该是及时可靠的,随时可以获得,并且前后一致。有效的内部控制要求必须建立可靠的信息系统,反映所有重大业务的情况;所有信息,包括以电子方式持有和使用的信息,必须保密,独立监测,并且在意外时间发生时,有完善的措施作为备用手段。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有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所有职员充分了解和遵守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所有政策和程序,保证其他有关信息能够向恰当的人员沟通。

(八)监控。即:应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进行持续的监测,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测应成为日常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时还由业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定期评价。内部控制还应包括完善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由独立的、经过良好训练的合格职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监测工作的一部分,应该直接向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报告,向管理层报告。对于内部控制中的缺陷,无论由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其他职员发现,都应该及时向适应的管理层报告,并加以及时处理。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应直接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所有支行,不管其大小,都应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同其业务性质、复杂性以及表内和表外业务中潜在风险相适应,并且随着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完善。

第三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八条 风险管理层级包括整个董事会、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8个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方面实行全程风险管理。

第九条 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通过合理划分股东、董事、管理层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和激励约束的合理性。

第十条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指由受董事会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以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施操作,以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各分支机构的风险控制人员为主要参与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 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辖内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对辖内风险进行垂直管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作为日常部门开展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于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各分支机构以及营业点或岗位,均应设有风险控制人员。下一级风险控制人员对本级负责人只承担风险报告任务;下一级风险控制人员对上一级风险控制人员负责,并逐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风险控制人员对管辖内的整个风险控制过程和结果分级负责。董事会对辖内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领导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全行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原则和风险管理战略的研究和提出,负责系统性、突发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全行市场定位、信贷投向及资产运作方向、方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全行信贷、投资和其他资产运作中风险分类管理的重要规定、政策和措施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预防全行经营和管理中的全局性、突发性、倾向性重大风险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并提出防范建议;

(四)对全行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进行前瞻性分析并提出建议;

(五)拟定系统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和重大风险问题解决方案;

(六)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是全方位与全员参与的管理。风险管理涉及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需要对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管理。风险存在于业务的每个环节之中,风险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全体职员必须营造“全员重视、积极参与、献计献策、齐抓共管”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

第十四条 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应将每日的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要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能得到很好贯彻。

第十五条 通过加强对职员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的灌输、培养和提高,有效增强职员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五章 风险管理的范围和过程

第十六条 风险管理的范围涵盖各个层级的业务单位和各类型的风险。要实行通盘管理,将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纳入到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针对每一类风险的特征采取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办法。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需要实行全程管理。要对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评价、风险接受、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各个环节划清职责、分别把关、风险落实、管理到位。完善业务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价方法,保证所有环节的各类风险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防范。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计量和方法

第十八条 风险管理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方法。主要有:

(一)既重视审贷分离,又重视全程管理;

(二)既重视单一信用风险管理,又重视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多种类型风险管理;

(三)既重视审批授信管理,又重视问题授信管理;

(四)既重视单笔交易单一风险,又重视所有信用敞口总体风险;

(五)事前主动引导和事后被动督导并重管理;

(六)惩戒功能和激励功能并重管理;

(七)单一行业和资产组合并重管理;

(八)表内风险和表外风险并重管理;

(九)源头控制管理和末端治理管理相结合;

(十)定性分析管理和定量分析管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 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归集、分析在不同时期、不同客户、不同机构、不同业务的各类风险,全面衡量自身总体风险承受能力。通过对资本、收益、风险的衡量,判断局部风险对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可接受,理性处理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

第七章 风险管理的重点

第二十条 法律。法律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一种商业风险,法律风险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例如知识产权)、怠于行使自身法律权利等。法律风险会给自身带来严重的后果;法律风险在事前是可防可控的。法律顾问和律师的区别是:法律顾问是内部职员,律师则是外部人士;法律顾问注重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而律师则是事后诉讼。法律风险可以通过强化法人法律治理来控制。具备充足的内部和外部法律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资源的法律部门是法律风险防御系统的心脏。我行应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来应对其法律风险环境,应针对自身面对的风险做出一些防范性工作。分配给预防性法律措施的资源应与面临的风险成正比。

第二十一条 授权。对高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辖属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授权开展业务的品种、审批的限额应该明确、清楚和适度;授权有权审批人员或组织审批品种和审批限额应当与其控制和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相适应;既要管好授权,又要严格控制转授权。

第二十二条 授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授信审批部门与执行部门应相互独立,形成健全的内部制约机制,不得合二为一; 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客户和集团客户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人情贷款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投向高风险领域和用于违法活动。实行最高授信额度管理,对同一客户实施最高额度授信,在最高授信额度下实行中长期授信单笔授权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业务。对资金业务对象和产品实行统一授信,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做到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分离、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建立中台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防止资金交易员从事越权交易,防止欺诈行为,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

第二十四条 存款及柜台业务。对营业网点、要害部门和重点岗位实施有效监控,严格执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内部挪用、贪污以及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汇等非法活动,确保我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

第二十五条 中间业务。开展中间业务应当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机构资质、人员从业资格和内部的业务授权,建立并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委托人指令办理业务,防范或有负债风险。

第二十六条 会计。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设立小金库,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报表)。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严格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部门、管理部门和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防范的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数据、系统运行、系统环境和信息备份的安全。

第二十八条 ATM等自助设备。ATM等自助设备的保险柜钥匙、密码必须由两人分开保管,严禁单人同时保管保险柜钥匙及密码,并实行定向交接制度。自助设备加取钞前,必须进行清机,及时对账,确保账款相符。自助设备清机、加取钞必须双人操作,严格执行双人清机、双人开启保险柜、双人加取钞、双人清点现金的工作制度。自助设备管理人员严禁向设备维护商在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泄露开机密码和乱丢设备钥匙。自助设备的纸制交易流水和电子交易流水均为重要档案,纸制交易流水应由设备管理机构定期整理装订,归档保管;电子交易流水由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备份,均需保存规定年限。ATM吞没卡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为前提按规定加强挂失、止付、领卡登记管理。凡24小时服务的具备现金功能的ATM等自助设备原则上要安装摄像系统,监视的区域、范围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要加强对自助设备的安全巡视和对摄像系统的定期检测;自助设备的录像资料、运行监控资料、交易监控资料需保留规定年限。提示持卡人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密码,防止犯罪分子伪造假卡盗取卡内资金。

第二十九条 资本充足与损失拨备。全面提高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揭示贷款内在损失和资产质量;严格执行审慎的损失准备金制度,及时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加大损失资产核销力度;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和资本充足率管理制度、程序和责任制,增强资本管理的主动性,确保风险损失拨备充足,确保资本充足率符合审慎经营要求。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执行。本制度施行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原规定停止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如遇省联社金融风险基本制度正式出台内容相抵触的,以省联社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XXX小额贷款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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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监控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增强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监控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监控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

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

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的严重偏差所造成的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约行为或怠于行使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资金流动性状况出现不足及其波动性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董事会(包括监事会,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本行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会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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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回报相联系,促进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

(三)事件识别。即: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办法,以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建立涵盖各项业务、所有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价的方法和模型,对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识别和持续的监控。负责组织建立明确的内部制衡机构和实行双签有效制度,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变动,都不得由一人独自决定。

(四)风险评估。即:为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有效识别和持续评价面临的各类风险,特别是对经营目标有负面影响的重要风险。内控制度还必须随时加以修改和完善,对新的或者以前没有控制的风险进行控制。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高素质的风险分析人员。

(五)风险对策。即:指定不同的机构或部门分别负责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和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公司负责组织设计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督促各业务部门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审计等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督促经营管理层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经营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落实。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内部审计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业务部门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营管理层的监察部门对违反内部控制的员工,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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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报告,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对于内部控制中的缺陷,无论由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其他员工发现,都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及时处理。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直接向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同业务性质、复杂性以及表内和表外业务中潜在风险相适应,并且随着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完善。

第八条

认定全面风险管理是否有效,是在对8个构成要素是否存在和有效运行进行评估的基础之上所作的判断。因此,构成要素也是判定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标准。构成要素如果存在并且正常运行,那么就可能没有重大缺陷,而风险则可能已经被控制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之内。

如果确定全面风险管理在所有4个目标上都是有效的,那么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就可以合理保证他们了解本机构,在实现其战略和经营目标、企业的报告可靠以及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程度。

第三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九条

风险管理层级包括整个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8个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方面实行全程风险管理。

第十条

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通过合理划分股东、董事(包括监事,下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和激励约束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指由受董事会直接领导,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施操作,以各职能部门的风险控制人员为主要参与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分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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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督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本行部分董事、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支行(部)设立风险管理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由主办会计、部分信贷人员(或内勤人员)组成,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六条

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

第四章

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是全方位与全员参与的管理。风险管理涉及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需要对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管理。风险存在于业务的每个环节之中,风险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全体员工必须营造“全员重视、积极参与、献计献策、齐抓共管”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

第十八条

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应将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能得到很好贯彻。

第十九条

通过加强对员工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的灌输、培养和提高,有效增强员工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五章

风险管理的范围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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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局部风险对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可接受,理性处理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

收集历史资料和数据,设立历史数据库,逐步开发适应本行自身特点的风险分析和控制模型。

定量分析主要结合以下指标进行。

(一)资本充足指标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

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6%)

(二)信用风险指标

1、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2%;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4%)

2、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3%;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5%)。

3、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2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00﹪)。

4、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2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00﹪)。

5、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贷款损失特种准备金+贷款损失一般准备金)/(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指标值≥100﹪)。

6、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5﹪)。

7、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0﹪)。

8、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0﹪)。

9、单一客户关联度=最大一家关联方授信余额/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标值≤10﹪)

10、集团客户关联度=最大一家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余额/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标值≤15﹪)

11、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标值≤5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

12、正常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要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

1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要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

14、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要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

(三)流动性风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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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收入比率=(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净收入×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4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35﹪) 注:①平均余额=(年初+年末)/2 ②折年系数=12/N,其中12指一年的总月份,N是指指标数据日期的月份数。

③前述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的指标值均为评级得分为100分时的指标值。

④前述指标如有新的体系或标准值,按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风险管理的重点

第二十四条

政策。本公司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和经营方向,以“流动、小额、分散、效益”为信贷策略。要重视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分析和研究,降低因政策面或宏观经济变化对各产业(贷款客户的行业、发展对象)的负面影响。

第二十五条

法律。法律风险是本公司面临的一种商业风险,法律风险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例如知识产权)、怠于行使自身法律权利等。法律风险会给自身带来严重的后果;法律风险在事前是可防可控的。法律顾问注重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而律师则是事后诉讼。法律风险可以通过强化法人法律治理来控制。具备充足的内部和外部法律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资源的法律部门是法律风险防御系统的心脏。本公司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来应对法律风险环境,针对自身面对的风险做出一些防范性工作。分配给预防性法律措施一定的资源并与面临的风险成正比。

第二十六条

授权。本公司对高级经营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岗位授权开展业务的品种、审批的限额都要明确、清楚和适度;授权有权审批人员或组织审批品种和审批限额要与其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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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本公司严格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和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防范的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数据、系统运行、系统环境和信息备份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 自助设备的保险柜钥匙、密码必须由两人分开保管,严禁单人同时保管保险柜钥匙及密码,并实行定向交接制度。自助设备严格执行双人清机、双人开启保险柜、双人加取钞、双人清点现金的工作制度;自助设备管理人员严禁向设备维护商在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泄露开机密码和乱丢设备钥匙;自助设备的纸制交易流水和电子交易流水均为重要档案,按规定年限备份、归档保管。设备原则上要安装摄像系统,监视的区域、范围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加强对自助设备的安全巡视和摄像系统定期检测;自助设备的录像资料、运行监控资料、交易监控资料需保留规定年限。

第三十四条

资本充足与损失拨备。本公司不断提高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揭示资产内在损失和资产质量;严格执行审慎的损失准备金制度,及时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加大损失资产核销力度;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和资本充足率管理制度、程序和责任制,增强资本管理的主动性,确保风险损失拨备充足,确保资本充足率符合审慎经营要求。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本公司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执行。本制度施行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原规定停止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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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管理活动一般都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也不例外,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程序主要分为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程序与非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程序两类。

(一)日常信惠的收集

无论是在业务领域还是在非业务领域.小额贷款公司要想做好风险管理,首先都应该解决一个基础信息的间题,即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注重对以下重要信息的收集:

1、与公司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包括微观环境)方面的信息。包招但不限于:市场利率的变化信息、财政税收及政府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信息、货币政策的变化信息、小扳贷款行业的相关信息、公司主要客户的相关信息、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等等。在收集宏观经济俏息的同时,除了要刘影响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经营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以外,还要广泛收集那些刘小额贷款业务比较集中的行业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与市场信息。比如小额贷软业务集中的行业的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其他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悄况,当地劳动力供给的变化情况等等。

2、与自身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其他各种重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公司故略与发展规划的相关信息、影响公司投融资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的耗关比率(如资产负债率)违反相关监管要求的信息、反映公司业务风险的其他信息(包括业务市场的鉴缩、业务规模的缩减、业务集中度的信息、盈瑕下降的信息)等等。

3.与白身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以及那些对小额贷款业务相对集中俄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

4、小额贷款公司对可能影响到自身以及主要客户群的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日常收集与拄埋,可以说是整个风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日常信息的收集.有利于公司员工在开展各项业务与管理活动中能更好地遵循各现台泌的要不;有利于及时对那些可能对小额贷款公主要客户群产生重要影响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便于小额贷款公司在众多的潜在客户中选择合格的贷款中请人;有利于及时对那些可能影响到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经营的相关重要信息进分析,从而便于对各项风险更好地做到未雨绸缪口

(二)业务领城的风险管理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程序主要包括对贷款客户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审、风险决策、贷后风险管理、风险考核、责任追究等七个程序。其中前五个程序是针对选择贷款客户和管理信贷资产的程序,后两个程序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职员在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考核与追责的程序口

1.风险识别。是小额贷款公司针对小额贷款业务而开展的第一个风险管理程序。如果对可能影响贷款中请人持续经营与未来偿谈能力的相关重要风险点没有识别出来,就意味着后续的一系列风险管理工作都可能是无效的。因此.同风险分析一道,风险识别构成了后续的风险评审与风险决策的荃础。

2、.风险分析。是在识别风险的同时,对相关的风险点或风险因素通过分析性程序进行验证,并对风险点可能会对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多大的影响进行分析的活动。风险分析与风险识别一样,是风险骨理程序中的墓础环节。它通过对贷款申请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具有的劣势或劣迹(品德方面)、主要的经营活动、经普规模、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等进行综合性分析,并在此基础.11结合对贷款申请人朱来的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与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对其还款能力做出恰当的预侧。

3.风险评审。是指在风险识别与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由小额贷款公司专门机构涌讨对小额岱款业务资料的审查.进一步判断尽职调查报告中披露就贷款中请人的重要风险点是否确实存在;分析判断是否还有其他重要风险点没有被飞朋口出来并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落

实;通过对贷款项目重要风险发生的概率.若发生风险可能给小锁贷款公司带来的损失,以及是否具有能有效地化解风险而可采用的相关防范与规避措施进行评价的过程。风险评审 是为风险决策服务的甲它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的风险初审和项目评审委员会仙曰阶评宙而卒早环节_4.风险决策。是指小额贷款公司相关决策主体,根据相关授权对小额贷款业务进行决策的活动。风险决策要综合考虑风险评审中提到的重要风险点和风险因素以及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对小额贷款业务做出是否放贷以及对拟放货的贷款项日确定恰当的风险管理方案。

5.贷后风险管控。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人员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小额贷款业务进行贷后跟踪检查、监管的活动。贷后风险管理要密切关注影响借款人持续经曹能力和到期偿侦能力的各种重要因素:对提供相关担保措施的项目还应关注相应担保措施的担保能力是否出现了不利变化。贷后风险管理是小额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很多在贷前调查与评审决策时属于较好的小额贷款项目,由于相关经营环境与借款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出现了可能严重影响其到期偿债能力的各种风险,通过贷后风险管理就可以及时予以发现、防范与规避。贷后风脸管理自身也包括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审、风险决策等程序。

6.风险考核。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制度、流程是否有效,有效的风险制度、流程是否得到了恰当的执行,具体贷款项目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审与决策环节中是否存在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等等,这些均濡要通过风险考核程序来进行检验。

7、责任追究。是小额贷鼓公司风险曾理的最后一个程序,其与风险考核

一道,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对相关员工进行奖优罚劣,从而进免与防范各类

严重的风险事件的发生。

推荐第10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并结合本公司《贷款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发放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各项贷款。包括小额贷款、个体经营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等。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三条 贷款投向管理:信贷业务部门依据公司服务宗旨制定短期、中长期投向计划以及投向占比,严格控制投向比例,确保公司贷款投向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促进贷款投向的最优化。

第四条 台账管理:信贷业务部门按照贷款不同类别分设贷款台账,明确记载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及到期日等;贷款台账应当同时建立手工文本及电子文本,随时更新。

第五条 借款人信用管理:

1、信贷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借款人信息档案,在办理贷款前应当对借款人的负债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包括从“人行征信系统”采集数据;

2、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抵质押、保证状况,结合借款人资信调查,确定贷款授信额度;

3、综合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和抵押物凭证的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出现意外损失。

第三章 贷款风险控制

第六条 借款受理:

1、借款人必须是本地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能力的常住公民、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

2、应当从事合法的工商业经营活动;

3、借款人为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证明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借款人为个体私营业主的除提供出上述资料后,还应当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说 1

明;借款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近期财务报表或经营状况说明,调查人应当查验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第七条 贷前调查:

1、坚持双人调查的原则;

2、实地调查借款人的资格、资产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信誉及其他因素;

3、实地调查担保人资格及担保能力;

4、查验抵押品权属证明和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取得有效法律文件,查验抵押品价值,测算抵押率;

5、撰写调查报告,意见明确,调查人员双人签字,不同意见分别注明;

6、审查人员审查信贷调查的完备性,签署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八条 贷款审批:

1、风险管理部门根据信贷业务部门送交的贷款调查报告,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贷款客户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贷款项目的合规合法性,把握贷款的风险程度,明确提出贷不贷的审查意见以及防范贷款风险的措施。

2、按照贷款授权制度,各自承担贷款审批责任,严禁自批自贷和逆程序放贷。

3、每周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召开贷款审查委员会,一是总结上周信贷业务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二是集体审议大额贷款,审议过程和决议必须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并有参会人员签字。

第九条 签订合同与放款:

1、经办人员填写贷款合同、担保(抵质押)合同,在借款人及担保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由客户经理审阅无误后交部门经理复核签字,经公司有权人签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签订后3日内,客户经理应当落实抵押担保手续,并将有关抵押物凭证交由综合财务部门妥善保管;

3、由客户经理填写借据,双方签章后,由客户经理送交综合财务部门由现金会计按照贷款发放的各要素进行审查,符合规定后开出转帐支票,公司有权人签字盖章后,由客户经理交给借款人,借款人在《转帐支票签收登记薄》上签收后,到指定的金融单位转收,本次贷款发放完毕。

第十条 贷后跟踪检查

(一)检查内容:

1、质押类贷款应当坚持一个月检查一次质押物的保管情况,并在《质押类贷款

重要权证检查登记薄》记载检查情况,防止出现损毁情况;

2、抵押类贷款期限超过半年的,客户经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贷后检查,主要检查借款人经营状况及抵押物状况有无发生变化;

3、保证类贷款,客户经理每月进行一次贷后检查,主要检查借款人及保证人经营状况有无发生变化,是否有不利于贷款安全的因素出现;

(二)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客户经理应当电话催收,落实还款资金及还款时间,如可能发生逾期,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 贷款催收

1、客户经理要建立逐户催收登记簿,随时记录催收过程;

2、贷款期限超过半年的,要求借款人制定还款计划,并监督施行;

3、客户经理应当及时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由借款人和担保人签收后取得回执,保证诉讼时效的连续性;

4、收集和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产情况。

第十二条 诉讼保全

1、贷款逾期后经两次催收,并协商做工作,借款人和担保人无正当理由,并不配合的,应当及时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起诉讼;

2、由信贷业务部门整理诉讼资料,并由公司法律顾问协助风险管理部进行立案、诉讼;

3、信贷业务部门应当结合担保方式的不同,及时调查清楚被执行人的资产及被执行资产的状况,拿出具体的执行的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第四章 内部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 印鉴管理

1、管理机构:公司综合财务部是印章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刻制、颁发及管理工作;

2、刻制、作废:刻章应当有公司批文;作废印章应当交回综合财务部进行销毁;

3、使用:严格按有权人批示和用印范围使用各种印章,并设专人监印。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

1、管理机构:公司综合业务部是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权证类(抵质押权证、有价证券、存单等)、贷款档案、贷后管理资料及各类报表分析材料的保管;

2、管理程序:每笔贷款业务在业务发生后,由客户经理自行整理妥善保管,其中,权证类原件应于贷款业务发生当日交综合财务部入库保管,并办理好交接手续,贷款业务结束后5日内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后方能移交,移交时应当有移交手续。

3、本公司人员查阅信贷档案必须填写“借阅登记簿”,外部人员借阅,应当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所有信贷档案无特殊原因均不得外借,遇公检法、税务等部门查阅信贷档案,应当在检查相关手续后,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同意后付诸实施,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第11篇: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年股东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贷款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合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建立业务学习制度,组织贷款业务人员定期学习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增强贷款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条 找准市场定位,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积极支持农村种养殖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化贷款结构,分散贷款风险。

第三条 在贷款对象选择上,贷款的受理及发放只针对有担保的借款人,并且对其担保方式、担保物及其价值、偿还能力、资信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虑,确认无风险后才能发放贷款。

第四条 严格贷款程序,健全制约机制,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根据贷款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审查贷款的发放对象,对照贷款的基本条件,严格贷款程序,确保贷款投放效果。

第五条 建立健全贷款审查管理制度。一是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提高放款质量;二是贷款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职”分离,健全制度,严守程序,控制人情贷款和低质量贷款的发生。

第六条 强化部门、岗位职责意识,明确责任。在公司内部建立统一的贷款风险控制体系。信贷业务部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风险控制部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也是第一清收责任人。总经理是贷款审批人,负最终决策责任。

第七条 严格贷款发放审批制度,层层把关,控制信贷风险。小额贷款发放的程序是,信贷业务部受理,并进行初核,然后交由风险控制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调查、核实,再交回信贷业务部履行贷款发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每一笔贷款均须遵守这一程序。

第八条 建立贷款风险预警和贷款退出机制。按季对存量贷款进行贷款五级分类、对借款人存在隐患以及制约借款人发展的因素及时预警,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对有可疑因素的借款人贷款应尽快退出,不得再增加贷款。

第九条 公司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第十条 在防御风险方面,同时实行风险准备金制度。每年从资本金和营业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第十一条 公司在经营中发生超过资本金10%以上的不良贷款,或者发生超过资本金5%以上的可疑类以下(含可疑类)贷款,

三日内召开股东会研究处置。

第十二条 实行贷后跟踪管理制度,对发生的每一笔贷款的使用,公司风险控制部均应跟踪监督。如果发现存在逾期还款或者无法还款的情况,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三条 建立贷款到期催收制度。每一笔贷款到期之前的十日,信贷业务部应对借款人发出偿还借款通知书,要求其按时偿还贷款。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年**月***日

第12篇: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产物,近年来在缓解我区\"三农\"与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现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与欠缺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地位存在的短板使得其在发展中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如何化解法律风险,从而使我区小额贷款公司持久、健康的发展是本文探讨的主题所在。

一、小额信贷公司的法律特征及要件分析

《指导意见》中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是:\"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作为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有关《公司法》等法律的要求。其次,作为特殊的从事贷款发放业务的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又要符合对从事金融服务企业的法律要求。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类型

就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来看,都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类型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主要是便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及公司治理角度进行更为透明的管理,以防控风险。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及其出资能受到政府的监管;同时,公司法人以其独立的财产权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更为有效地合法经营,达到其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再有,以公司作为企业组织形式,也为小额贷款公司在退出市场机制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保障其退出机制的顺利运行。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制度

《指导意见》中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就资金的来源,《指导意见》规定了三种情况:其一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其二为捐赠资金,其三为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同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特征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向其客户发放贷款,但在经营过程中却是\"只贷不存\",即只能发放贷款,而不能象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吸收存款;其次可以向客户提供关于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为防止贷款风险,《指导意见》中要求,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 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体制

从外部监管角度而言,政府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经营中切实担负起监管的职责,对公司经营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凡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省级政府,必须要在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担负起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责的前提下才可进行。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就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监管体系如何设立及如何运作现有的法律文件中也就原则性问题作出了规范。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困境

从《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一般公司的性质,但是基于从事金融业务的特点,小额贷款公司又有其特殊性。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目的是服务三农,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以抵押担保为主,资金的基本用途是发展农村经济。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不仅拓宽了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弥补了金融业务的不足,符合金融多元化发展的要求,从而扶助三农,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还发挥了草根金融的优势,吸取民间限制资金,弥补金融体系的灰色地带,同时限制了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非法借贷渠道的发展,更好的规范农村资金。然而受法律、政策及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也面临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就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法律困境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金融服务缺乏高阶位法律制度依据

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非金融机构,不属于《商业银行法》的调整对象,但由于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公司法》也不能完全监管,这就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虽然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指导意见》,各省政府随之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暂行规定,但由于《指导意见》属于部门规章,各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暂行规定属于地方规章,法律位阶过低,且相关规定的缺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制约。另外,《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过于宏观,各省的具体情况也有所不同,虽然大多数省份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暂行规定等,但全国没有统一可行的法律来制约,容易造成制度规定混乱的局面。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定位不明确

小额贷款公司既有银行的特点,又有公司的特点,同时还有民间金融的特点,但又与这两种情况都有不同之处,身份定位不明确。《商业银行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而《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就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只能是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它不能像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样享受中央财政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也不能获得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支持。 但与一般的公司相比,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却是金融业务,并且在注册资本的数额要求上又远远高于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这就使小额贷款公司处在工商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尴尬境地,也阻碍了自身的发展。与民间金融相比,民间金融都是以个人信用作为基础是没有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形式,法律只是禁止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其利率只要不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4 倍即可,但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定却比民间金融的规定要严格的多。如《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的上限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 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 倍。

(三)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后续资金短缺

《指导意见》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并明确规定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捐赠资金和不超过净资产50%范围内的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批发资金这三个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的规定,可以防范金融风险,避免非法集资等造成的金融动荡,但这种\"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再融资带来阻碍,同时也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四)小额贷款业务风险很难控制

这是我区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最主要的法律问题所在。从我区小额贷款公司在业务实践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来看,主要是不能有效的判别贷款客户的资信。很多案例都是小额贷款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后,小额贷款公司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后,客户有失信甚至躲账的情形,有的客户甚至下落不明,从而导致小贷公司面临很大的商业风险。

1.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进入金融业系统查询客户资信度的权限,不能有效识别客户的多头申贷等不良现象,这就大大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风险。

2.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户等弱势群体,他们大都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但是这种种养业对自然条件有很大的依赖性,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很容易形成自然风险。

3.因为对农产品需求和农户生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严重的市场风险。

4.部分农户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是国家对农民的扶助,在这样的公司借钱,按时还钱的责任相对减弱,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五)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

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在扶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解决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的日益突显,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凡是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省级政府,应明确一个主管部门担负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责,但没有具体明确哪一个监管主体。目前,各地的监管部门不一,一般是由省金融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部门以及各区市和县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共同监管。但是这种监管体制不健全的多头监管带来责任不明,效率低下等弊端。如果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就会出现多部门互相争权造成监管的无序,或者是多部门互相推卸责任造成监管的盲区,从而导致监管的虚拟化。(互联网)

第13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自查工作

XXXXXXX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自查工作

情况汇报

2013年柳州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围绕制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管理,在内控管理上通过建章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开展监督检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根据柳金办„2014‟12号文精神,现将本公司风险管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营情况:截止2013年末我公司贷款余额为456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7235万元,累计收回贷款2675万元;营业收入为413万元,实现利润162万元。融资总额1500万元。

2013年是XXXX小贷起步的一年,回顾一年工作的不断实践与探索,在贷款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非法集资、不吸收公众存款、不违规经营,贷款投放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严格把控融资资金规范使用,财务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在内控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建立贷款风险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贷款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个环节,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为保障业务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结合这次开展的风险自查情况,我们也看到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面临诸多的难点和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贷公司未纳入银行征信系统范筹。因此,对客户征信调查有很大的局限性,由此导致无法真实反映客户的信用和贷款情况,使小贷公司面临很大的潜在风险。

二、抵押物风险也是风险管理中的难点。在贷款投放中尽管我们采取以抵押方式为防范贷款风险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但如果借款人还款还息出现困难时,对抵押物的处臵处理时间较难界定,违约一期及时处理不一定是理想的效果,如果不及时处理又可能造成更大的风险。一旦处臵抵押物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手续,其繁杂程度大时间长必定会形成逾期贷款。

三、法律风险隐形存在。如何根据业务情况相应完善合同文本,以及各类协议及相关资料,也是我们下一步重点防控风险的重要工作,以使从法律角度防范风险,保障贷款安全。

四、从业人员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也是强化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的有效保证。目前我公司人员配备尚未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加强风险管理需要进一步通过制度约束也需要足够的人员实行细化分岗位管理来确保风险管理到位,保证业务按相关规定的严格执行。

通过这次开展风险自查,进一步提高我们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识和工作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在发展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以使业务可持续发展。

2014年3月5日

第14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排查报告

XXX公司风险排查报告

XXX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小贷公司的自身优势,积极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以简便、快捷、热情、高效的服务,解决企业的资金短缺困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贷款业务稳健发展

截止二季度末,公司累计发放贷款233笔,金额50312万元,其中2014年发放贷款18笔,金额5105万元;累计收回贷款164笔,金额35660万元,其中2014年收回贷款47笔,金额8999万元;贷款余额69笔,金额14652万元,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了3894万元。

在贷余额:“三农”及涉农企业贷款527万元,小微企业贷款2550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85笔合计11575万元;抵押贷款225万元,保证贷款14472万元,信用贷款300万元;最小额度贷款5万元,最大额度贷款600万元,户均贷款额度217.34万元;最短贷款期限1个月,最长贷款期限12个月,户均贷款期限11个月。

二、严格执行小贷公司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的金融政策、法规、《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的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切实

做到了不非法集资,不放高利贷,不非法吸收存款,不参与金融传销等活动,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备相关业务项目。

1、公司组织架构健全,建立、完善了公司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2、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经营贷款业务,建立贷前调查制度,确保每一笔贷款都发放给合法的群体。

在贷款额度上,始终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重点为本地优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不同期限的企业经营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商户助业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优质客户应急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厂房设备按揭贷款等多样化贷款服务。

3、坚持独立经营,没有为股东及股东关联人发放贷款。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分业经营,没有为股东及股东关联人发放贷款。

4、从未进行现金结算,严格执行贷款利率。公司在发放贷款和收回本息上,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事,给客户发放贷款、客户归还贷款及利息均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客户账户或公司账户,不仅确保

了资金安全,还有效防控了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公司执行最高贷款月利率1.26%,最低贷款月利率1.05%,均在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下,不仅符合监管规定,而且降低了客户贷款成本,实现了客户、公司低风险、高安全的双赢目标。

5、未超范围、跨市州经营。

公司从开业以来,发放贷款的客户都是本地优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没有超范围、跨市州经营的行为。

6、从不对外担保、拒绝非法集资。

公司在对外宣传和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都主动向客户提示,公司“只贷不存”的规定。始终坚持从不对外担保、受托投资、受托贷款,从不吸收存款,坚决杜绝非法集资、涉黑、洗钱、金融传销等违法嫌疑,只作贷款服务,为资金紧缺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小额贷款。

三、不断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信贷资产安全关系公司生存与发展,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公司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实行风险全程控制。公司严肃风险意识,认真执行信贷管理制度,把好贷前调查关。始终坚持双人调查制,从借款人主体资格、信用情况、生产经营现状、还款能力,到保证人资格、担保能力,抵、质押物的合法有效性;从厂房和设备的实地考察到库存、往来账目的核对;从资产负债情况计算到产销量和利润的分析研究,每

一个环节都是仔细调查,提出业务部门可信的贷与不贷的理由。同时严禁业务人员收受客户财物、接受宴请。

截止二季度末,贷款五级分类正常贷款14077万元,可疑类贷款575万元,五级分类贷款不良率为3.92%,贷款损失率为0。收贷收息中,客户均能信守承诺,按期还本付息。无暴力收贷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收回本息的做法。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自身发展基础

公司坚持以“规范经营、流程管理、品牌营销、稳健发展”为经营理念。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业务操作,努力防范操作风险,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公司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的金融政策、法规、《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地方政府的文件精神,坚决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其次,公司先后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和《信贷资产第二还款来源风险评价试行办法》;建立了备案登记、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了金融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办法。其三,针对小贷公司成立时间短,员工队伍年轻,从业经验不足的特点,公司组织对员工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搞好传、帮、带,有效地提高了新员工的信贷业务水平。其四,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信贷风险控制工作,每月组织风险控制部、贷款业务部相关人员对信贷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

认真整改,使信贷档案的资料更加完整,档案设施更加齐备,档案管理更加规范。

公司小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困难与不足。一是小贷公司资本规模小、资金成本高,无法与各家商业银行竞争,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二是小贷公司的客户,一般是缺乏抵押又急需资金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远远高于银行,小贷公司在经营效益和资金安全方面,无疑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三是小贷公司运行时间不长,还处于探索阶段,组织机构不健全、合同文本不统

一、操作程序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发展步伐。

今后,我公司将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确保信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毛细管”作用,大力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发展地方经济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第15篇: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 工作汇报

公司自*年*月*日公司正式对外营业以来,在各位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步步入正轨,现将2013年度基本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金融办的要求。截止2013年*月*日,公司严格按照服务“三农”的原则,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账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4倍之间;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出现。

(二)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2013年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

二、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截止2013年末累计发生业务*笔,累计发放贷款*万元,累计实现业务收入*万元。上缴各项税费*万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贷款担保比例:

1、信用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2、抵押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四、存在的问题。

1、公司从正式运行以来,客户的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独挡一面的人才较少,相比其他同业对手,客户经理队伍的专业技能仍然有不小的差距或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公司融资难、融资能力有限。除股东资本金外,公司不能从金融机构或社会公众获得资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3、公司客户数据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无法对客户申请贷款和不良信息进行有效识别,对拖欠公司贷款本息的客户没有“不良记录”的制约作用,增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4、内部管理力度不够。公司自正式营业以来,着重搭建了以业务发展为重心的经营方针,但在实际的运行当中,许多内部管理问题逐渐显露,主要体现在信贷资产质量,贷后管理及人才培养机制等几个方面。

五、工作规划

针对今年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一)实施人才战略,缓解和消除公司发展的“瓶颈”。

1、招贤纳才,网罗公司发展专业人才。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适时调整用人政策,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公司的技术力量,满足我公司长期人才需求。

2、立足岗位,加强培养。在做好引进人才的同时,根据我公司目前发展现状,注重企业现有人才培养,调配和有效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挖掘现有人才的聪明才智,扩展其才能,提升其进一步为企业发挥智力的积极性。鼓励立足本职潜心学习,主动帮助其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创造条件进行专门的理论培训,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尽早培养为企业自己的高级专业人才。

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使人能尽其才。在人才的使用上,逐步建立一整套“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政策留人”的用人奖惩机制。鼓励员工发挥、创造,让员工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积极性,实行自我管理;敞开渠道,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按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使每个员工产生一种归属感和成就感,充分发挥才能,做到公司与员工在利益上的双赢。

4、鼓励学习,不断提高。随着公司各种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考取适合公司发展的各种执业资格,为赢得市场做好人才储备。

(二)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大信贷营销力度。

1、继续提高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客户。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保全措施到位的企业及个人,在其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集中信贷资金,为其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2、加大对优良客户的授权授信额度。在信用良好,资产状况良好的基础上,根据客户行业、性质及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客户授信额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

3、扩大在本行业、本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合适的媒介和载体扩大市场占领份额。

(三)建章立制,实行公司规范化管理。

1、落实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全方位化解信贷风险,加大贷款三查力度,明确清收责任,严禁向高风险企业和个人投放贷款,杜绝重放轻收的思想观念,加大贷后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贷款风险扩大趋势,杜绝新增不良贷款。严格考核,将贷款资产质量与信贷人员绩效收入直接挂钩。

2、加强制度执行管理和员工管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3、强化贷款投放和风险管理。因地制宜,确定支持产业和投放重点。深入研究各信贷项目中的风险点,有效防范风险。

4、提高服务质量,把握好重要数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分析和监控,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为信贷工作提供参考。

5、强化信贷业务培训。以客户经理为首,带领区域内信贷人员对贷款客户共同调查、分析,使信贷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实行信贷人员月例会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强化合规经营和尽职意识,分析典型案例,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找出差距,纠正不足。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认清形势,及早谋划,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

由于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预计明年内信贷资金市场将面临更大压力,对信贷运营势必带来影响。因此,需精心组织,在确保运营资金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拓展融资渠道,充分认识同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严峻形势,仔细分析资金市场走势,及早谋划,制定符合市场导向的信贷工作指引,及早准备信贷工作方案和计划,树立“任务有压力,完成有信心”正确工作理念,确保信贷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开展。

(五)调整信贷结构,全面控制风险

1、仔细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营销具有实体经济平篇二: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平凉市崆峒区宏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度工作总结

自2012年9月开业以来,平凉市崆峒区宏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市金融办和区金融办的指导和大力协助下,在公司各位股东的鼎力支持下,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工作目标,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较为满意的经营业绩,在短时间内为公司业务稳定、高效、良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回顾和总结2012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发展平稳。半年来,经过公司上下一致努力,业务经营取得了令人相对满意的经营业绩。累计发生业务21笔,累计发放贷款 4680000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186807.6元,。上缴各项税费10204.11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358400.39元,年末实现净利润 -181796.9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3250000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100%,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经营效益初露苗头。

二、建章立制,确保业务有序发展。良好的制度管理是一个公司持续、稳定、长久发展的保障。我公司面对成立时间短、人员结构新、业务处理水平相对较低的不利局面,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发展业务的同时不忘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业务规范运作,在公司成立初期,我们就组织制定了《贷款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规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及《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办法的实施,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常运营、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从而保障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以抓培训为基础,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公司成立后,我们面对新公司、新人员,缺流程、缺经验的客观情况,组织全体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以尽可能短的时间适应工作需要。一是抓好职业道德培训,引导相关人员端正态度,明确定位,找准方向,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二是学习理解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适用到实际工作中;三是抓好业务学习。鉴于新进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有的放矢的开展了信贷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的业务培训,促使从业人员在业务操作方面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四、努力开拓市场,用足用好经营资金。半年来,公司从领导到员工齐心协力,利用一切可能的关系和方式主动营销,选择了一批较为理想和相对稳定的客户,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和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强化风险防范,实现经营资金的良性循环。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市场客户的选择,这也是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首要条件,对每一笔贷款均落实好有效担保,为贷款的安全提供第二还款来源保障。同时,我们要求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确保所有手续合法、齐全、有效。基于以上办法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司自开业以来办理的所有业务均未产生不良,也没有发生拖欠利息的现象,保证了经营资金良好循环。回顾过去的一年,公司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业务经营方面,市场得到拓展,效益实现稳定;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在经营风险控制上得以明显提高;客户服务越来越细致周到,在做到风险控制和双赢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细致周到的服务。经过开业以来一段时间的经营实践,各项工作不断向好,但存在的诸多问题亦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从业人员业务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存量贷款结构不尽合理,需要逐步调整;贷后管理相对滞后,风险预警防范有待加强等。 二〇一三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技能水平。经过开业以来一段时间多形式的培训,公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初步适应了业务经营的需要,但距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实际问题的把握和处理上认识不够,层次不深,处理方式不得当,容易产生纰漏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并保证学习培训工作的连续性。一是进行业务理论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学习活动,提高业务人员独立办理业务的操作水平;二是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爱岗敬业的人生价值观,有一个端正的工作态度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努力开拓市场,积极调整资产结构。为了资金占用和保障经营效益,前期在市场客户的开拓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限制,使我们的客户群相对集中,散小客户占比很低。按照对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结构的要求,我们的贷款客户结构还不够合理,这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尽可能地将公司的客户结构达到一定要求。

三、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挖掘资金潜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有效的风险管理是业务安全运营和效益实现的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贷后管理制度,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保证效益。鉴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可用资金额度受限的实际情况,在用足用活自有资金的前提下,进一步向银行寻求融资支持,对贷款利息收入部分也要充分利用,使公司经营资金规模最大化,确保经营效益的稳定实现。

四、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业务正常运营和员工待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对非必要支出部分更是要严格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行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杜绝堵塞各项跑冒滴漏,以提高股本回报的最大化。

2012年即将过去,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同在的2013年正向我们走来。新的一年,万象更新,我们公司的每位员工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实现公司2013年度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平凉市崆峒区宏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篇三:小额贷款公司个人工作总结_文档(1) 2 2011年工作总结

在我来到这里的一年时间中我通过努力的工作,也有了收获,有必要对自己的工作做下总结。目的在于吸取教训,提高自己,以至于把工作做的更好,自己有信心也有决心把下一步的工作做的更好。下面我对2011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我是今年一月份到公司工作的,在没有负责信贷工作以前,我的信贷经验不足,几乎为零,仅凭对信贷工作的热情,而又缺乏信贷经验和行业知识。为了迅速融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到公司之后,一切从零开始,一边学习专业知识,一边实际操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实践中的经验积累、专业化的培训和自学,我渐渐地掌握了贷款业务和操作流程。业务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面对信贷员这个岗位,开始我还有些胆怯。三天两头跟客户联系,实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信息,调查掌握客户的贷款用途、还款意愿,分析客户的还款能力等等,这些对于刚刚进入小贷公司的我来说,有很大难度。起初,我总在心里想,如果自己分析错误,把钱放出去还不上怎么办?于是在跟经验丰富的同事出去调查时,总是格外留心他们对问题的分析,对真假信息的识别,与他们交流心中的疑惑,在得到细心的答复后,自己思考总结。在实践中的学习,让我对信贷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也增加了自己的信心。

同时,我深深感觉到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足,只从实践中学习是不够的,还需要理论知识的补充,于是我积极利用工余时间加强金融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对行里提供的各种培训,积极参加,对公司里下发的各种学习资料能够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业余时间,翻看金融书籍,参考成功信贷案例。 我热爱我的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国家的金融政策灵活体现在工作中。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回顾这一年,辛勤的汗水终于换来了喜人的成绩。

1、团结守纪,为提高经营效益尽心尽力。一年来,我与同事们团结一致,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2、强化意识,积极主动营销贷款。慢慢接触信贷工作后,我不断强化自己贷款营销的意识,破除“惧贷”的思想,寻求效益好的贷户,在保证信贷资产质量的前提下,主动做好贷户的市场调查,对于那些有市场、讲信用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信贷支持。

3、坚持信贷原则,做好信贷调查。我深知:信贷资产的质量事关我行经营发展大计,责任重于泰山,丝毫马虎不得。一年来,坚持对每一笔贷款都一丝不苟地认真调查,从借款人的主体资格、信用情况、生产经营项目的现状与前景、还款能力,到保证人的资格、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合法有效性;从库存的检查、往来账目的核对到房屋和设备的实地考察;从资产负债情况的计算、产销量和利润的分析到经营项目现金净流量的研究、贷款风险度的测定,直至提出贷与不贷的理由,每一个环节我都是仔细调查,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在贷前调查时,我做到了“三个必须”,即贷款条件必须符合政策、贷款证件必须是合法原件、贷款人与保证人必须到场核实签字,并且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对待,保证了贷款发放的合规、合法。

4、强化管理,努力清收各项贷款。催收到期客户贷款,详实调查客户当年的经营情况,了解客户2011的收入情况,确保我公司到期贷款的及时收回。

一年的工作已渐渐落下帷幕,一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总经理和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本人深知,自己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通过一年的磨砺与锻炼,自己学会了很多知识以及做人的道理。信贷的路漫漫修远,我也将上下求索。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拓,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与全体同事一起,团结一致,为我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为完成将来一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1年12月31日

第16篇: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平凉市崆峒区宏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度工作总结

自2012年9月开业以来,平凉市崆峒区宏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市金融办和区金融办的指导和大力协助下,在公司各位股东的鼎力支持下,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工作目标,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较为满意的经营业绩,在短时间内为公司业务稳定、高效、良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回顾和总结2012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发展平稳。半年来,经过公司上下一致努力,业务经营取得了令人相对满意的经营业绩。累计发生业务21笔,累计发放贷款

4680000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186807.6元,。上缴各项税费10204.11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358400.39元,年末实现净利润 -181796.9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3250000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100%,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经营效益初露苗头。

二、建章立制,确保业务有序发展。良好的制度管理是一个公司持续、稳定、长久发展的保障。我公司面对成立时间短、人员结构新、业务处理水平相对较低的不利局面,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发展业务的同时不忘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业务规范运作,在公司成立初期,我们就组织制定了《贷款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规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及《贷款审 1

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办法的实施,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常运营、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从而保障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以抓培训为基础,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公司成立后,我们面对新公司、新人员,缺流程、缺经验的客观情况,组织全体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以尽可能短的时间适应工作需要。一是抓好职业道德培训,引导相关人员端正态度,明确定位,找准方向,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二是学习理解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适用到实际工作中;三是抓好业务学习。鉴于新进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有的放矢的开展了信贷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的业务培训,促使从业人员在业务操作方面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四、努力开拓市场,用足用好经营资金。半年来,公司从领导到员工齐心协力,利用一切可能的关系和方式主动营销,选择了一批较为理想和相对稳定的客户,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和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强化风险防范,实现经营资金的良性循环。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市场客户的选择,这也是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首要条件,对每一笔贷款均落实好有效担保,为贷款的安全提供第二还款来源保障。同时,我们要求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确保所有手续合法、齐全、有效。基于以上办法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司自开业以来办理的所有业务均未产生不良,也没有发生拖欠利息的现象,保证了经营资金良好循环。

回顾过去的一年,公司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业务经营方面,市场得到拓展,效益实现稳定;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在经营风险控制上得以明显提高;客户服务越来越细致周到,在做到风险控制和双赢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细致周到的服务。经过开业以来一段时间的经营实践,各项工作不断向好,但存在的诸多问题亦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从业人员业务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存量贷款结构不尽合理,需要逐步调整;贷后管理相对滞后,风险预警防范有待加强等。

二〇一三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技能水平。经过开业以来一段时间多形式的培训,公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初步适应了业务经营的需要,但距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实际问题的把握和处理上认识不够,层次不深,处理方式不得当,容易产生纰漏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并保证学习培训工作的连续性。一是进行业务理论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学习活动,提高业务人员独立办理业务的操作水平;二是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爱岗敬业的人生价值观,有一个端正的工作态度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努力开拓市场,积极调整资产结构。为了资金占用和保障经营效益,前期在市场客户的开拓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限制,使我们的客户群相对集中,散小客户占比很低。按照对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结构的要求,我们的贷款客户结构还不够合理,这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尽可能地将

公司的客户结构达到一定要求。

三、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挖掘资金潜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有效的风险管理是业务安全运营和效益实现的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贷后管理制度,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保证效益。鉴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可用资金额度受限的实际情况,在用足用活自有资金的前提下,进一步向银行寻求融资支持,对贷款利息收入部分也要充分利用,使公司经营资金规模最大化,确保经营效益的稳定实现。

四、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业务正常运营和员工待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对非必要支出部分更是要严格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行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杜绝堵塞各项跑冒滴漏,以提高股本回报的最大化。

2012年即将过去,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同在的2013年正向我们走来。新的一年,万象更新,我们公司的每位员工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实现公司2013年度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平凉市崆峒区宏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17篇: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工作汇报

公司自*年*月*日公司正式对外营业以来,在各位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步步入正轨,现将2014年度基本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金融办的要求。 截止2014年*月*日,公司严格按照服务“三农”的原则,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账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4倍之间;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

存款的情况出现。

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2014年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

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1

二、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截止2014年末累计发生业务*笔,累计发放贷款*万元,累计实现业务收入*万元。上缴各项税费*万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取

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贷款担保比例:

1、信用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2、抵押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四、存在的问题。

1、公司从正式运行以来,客户的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独挡一面的人才较少,相比其他同业对手,客户经理队伍的专业技能仍然有不小的差距或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公司融资难、融资能力有限。除股东资本金外,公司不能从金融机构或社会公众获得资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3、公司客户数据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无法对客户申请贷款和不良信息进行有效识别,对拖欠公司贷

款本息的客户没有“不良记录”的制约作用,增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4、内部管理力度不够。公司自正式营业以来,着重搭建了以业务发展为重心的经营方针,但在实际的运行当中,许多内部

管理问题逐渐显露,主要体现在信贷资产质量,贷后管理及人才培养机制等几个方面。

五、工作规划

针对今年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实施人才战略,缓解和消除公司发展的“瓶颈”。

1、招贤纳才,网罗公司发展专业人才。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适时调整用人政策,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公司的技术力量,满足我公司长期人才需求。

2、立足岗位,加强培养。在做好引进人才的同时,根据我公司目前发展现状,注重企业现有人才培养,调配和

有效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挖掘现有人才的聪明才智,扩展其才能,提升其进一步为企业发挥智力的积极性。鼓励立足本职潜心学习,主动帮助其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创造条件进行专门的理论培训,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尽早培养为企业自己的高级专业人才。

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使人能尽其才。在人才的使用上,逐步建立一整套“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政策留人”的用人奖惩机制。鼓励员工发挥、创造,让员工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积极性,实行自我管理;敞开渠道,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按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使每个员工产生一种归属感和成就感,充分发挥才能,做到公司与

员工在利益上的双赢。

4、鼓励学习,不断提高。随着公司各种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考取适

合公司发展的各种执业资格,为赢得市场做好人才储备。

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大信贷营销力度。

1、继续提高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客户。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保全措施到位的企业及个人,在其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集中信贷资金,为其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2、加大对优良客户的授权授信额度。在信用良好,资产状况良好的基础上,根据客户行业、性质及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客户授信额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

3、扩大在本行业、本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合适的媒介和载体扩大市场占领份额。

建章立制,实行公司规范化管理。

1、落实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全方位化解信贷风险,加大贷款三查力度,

明确清收责任,严禁向高风险企业和个人投放贷款,杜绝重放轻收的思想观念,加大贷后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贷款风险扩大趋势,杜绝新增不良贷款。严格考核,将贷款资产质量与信贷人员绩效收入直接挂钩。

2、加强制度执行管理和员工管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3、强化贷款投放和风险管理。因地制宜,确定支持产业和投放重点。深入研究各信贷项目中的风险点,有效防范风险。

4、提高服务质量,把握好重要数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分析和监控,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为信贷工作提供参考。

5、强化信贷业务培训。以客户经理为首,带领区域内信贷人员对贷款客户共同调查、分析,使信贷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实行信贷人员月例会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强化合规经

营和尽职意识,分析典型案例,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找出差距,纠正不足。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认清形势,及早谋划,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

由于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预计明年内信贷资金市场将面临更大压力,对信贷运营势必带来影响。因此,需精心组织,在确保运营资金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拓展融资渠道,充分认识同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严峻形势,仔细分析资金市场走势,及早谋划,制定符合市场导向的信贷工作指引,及早准备信贷工作方案和计划,树立“任务有压力,完成有信心”正确工作理念,确保信贷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开展。

调整信贷结构,全面控制风险

1、仔细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营销具有实体经济平

稳健康运行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

优质客户。保持信贷总额的合理增长与均衡投放,注重通过提高贷款周转速度和运作质量来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加快非信贷融资产品的创新发展,积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

2、积极推进经营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对信贷项目担保方式深入研究,逐步提高抵质押担保比例,持续提升业务的竞争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不断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持续性。

最后,在2014年的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我公司具有的优势,既要看到公司发展中有利的一面,同时还要有清晰的危机感,以及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一如既往的为客户和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将产值做大,将公司做强,创造新的业绩,展示新的风采。

2014年12月19日

第18篇: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

工作汇报

公司自*年*月*日公司正式对外营业以来,在各位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步步入正轨,现将2013年度基本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金融办的要求。截止2013年*月*日,公司严格按照服务“三农”的原则,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账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4倍之间;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出现。

(二)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2013年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

二、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截止2013年末累计发生业务*笔,累计发放贷款*万元,累计实现业务收入*万元。上缴各项税费*万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贷款担保比例:

1、信用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2、抵押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四、存在的问题。

1、公司从正式运行以来,客户的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独挡一面的人才较少,相比其他同业对手,客户经理队伍的专业技能仍然有不小的差距或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公司融资难、融资能力有限。除股东资本金外,公司不能从金融机构或社会公众获得资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3、公司客户数据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无法对客户申请贷款和不良信息进行有效识别,对拖欠公司贷款本息的客户没有“不良记录”的制约作用,增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4、内部管理力度不够。公司自正式营业以来,着重搭建了以业务发展为重心的经营方针,但在实际的运行当中,许多内部

管理问题逐渐显露,主要体现在信贷资产质量,贷后管理及人才培养机制等几个方面。

五、工作规划

针对今年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一)实施人才战略,缓解和消除公司发展的“瓶颈”。

1、招贤纳才,网罗公司发展专业人才。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适时调整用人政策,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公司的技术力量,满足我公司长期人才需求。

2、立足岗位,加强培养。在做好引进人才的同时,根据我公司目前发展现状,注重企业现有人才培养,调配和有效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挖掘现有人才的聪明才智,扩展其才能,提升其进一步为企业发挥智力的积极性。鼓励立足本职潜心学习,主动帮助其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创造条件进行专门的理论培训,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尽早培养为企业自己的高级专业人才。

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使人能尽其才。在人才的使用上,逐步建立一整套“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政策留人”的用人奖惩机制。鼓励员工发挥、创造,让员工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积极性,实行自我管理;敞开渠道,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按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使每个员工产生一种归属感和成就感,充分发挥才能,做到公司与

员工在利益上的双赢。

4、鼓励学习,不断提高。随着公司各种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考取适合公司发展的各种执业资格,为赢得市场做好人才储备。

(二)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大信贷营销力度。

1、继续提高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客户。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保全措施到位的企业及个人,在其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集中信贷资金,为其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2、加大对优良客户的授权授信额度。在信用良好,资产状况良好的基础上,根据客户行业、性质及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客户授信额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

3、扩大在本行业、本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合适的媒介和载体扩大市场占领份额。

(三)建章立制,实行公司规范化管理。

1、落实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全方位化解信贷风险,加大贷款三查力度,明确清收责任,严禁向高风险企业和个人投放贷款,杜绝重放轻收的思想观念,加大贷后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贷款风险扩大趋势,杜绝新增不良贷款。严格考核,将贷款资产质量与信贷人员绩效收入直接挂钩。

2、加强制度执行管理和员工管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3、强化贷款投放和风险管理。因地制宜,确定支持产业和投放重点。深入研究各信贷项目中的风险点,有效防范风险。

4、提高服务质量,把握好重要数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分析和监控,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为信贷工作提供参考。

5、强化信贷业务培训。以客户经理为首,带领区域内信贷人员对贷款客户共同调查、分析,使信贷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实行信贷人员月例会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强化合规经营和尽职意识,分析典型案例,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找出差距,纠正不足。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认清形势,及早谋划,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

由于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预计明年内信贷资金市场将面临更大压力,对信贷运营势必带来影响。因此,需精心组织,在确保运营资金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拓展融资渠道,充分认识同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严峻形势,仔细分析资金市场走势,及早谋划,制定符合市场导向的信贷工作指引,及早准备信贷工作方案和计划,树立“任务有压力,完成有信心”正确工作理念,确保信贷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开展。

(五)调整信贷结构,全面控制风险

1、仔细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营销具有实体经济平

稳健康运行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优质客户。保持信贷总额的合理增长与均衡投放,注重通过提高贷款周转速度和运作质量来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加快非信贷融资产品的创新发展,积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

2、积极推进经营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对信贷项目担保方式深入研究,逐步提高抵质押担保比例,持续提升业务的竞争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不断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持续性。

最后,在2014年的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我公司具有的优势,既要看到公司发展中有利的一面,同时还要有清晰的危机感,以及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一如既往的为客户和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将产值做大,将公司做强,创造新的业绩,展示新的风采。

2013年12月19日

第19篇:恒达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经理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我从2013年10月底正式到xxxx小额贷款公司报到,从刚进入公司的迷茫、彷徨,到负责公司信贷风险监督、控制工作,同时也兼做办公室部分工作,上岗以来,在公司董事会、公司总经理的正确领导下,在团队同事的配合下,我完成了本年工作任务。现将本人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业务未动,制度先行,配合做好公司制度准备 从报到的第一天起,根据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本人首先开始着手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工作,主要是如何对客户进行放贷前的考察和后期合同的签订事宜。随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又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一系列工作,主要是公司相关制度的再制订和完善。

二、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尽快适应全新工作岗位 虽然本人在银行从事过风险审核岗位工作,但是由于客户群的不同,银行的信贷风险审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审核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对于客户的判断,不能采取原来银行那种主要看报表和资料的相对比较呆板的审核模式,必须通过实地勘查和多方了解,看清客户的风险本质,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的风险控制方案。要做到这些,说着容易,要做到其实很难。在刚开始操作阶段,既怕流失客户,又怕产生风险,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同事之间的交流,我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了明确的认识,在业务过程中受益明显, 1

尽快地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完成了角色的转换。

三、仔细审核,规范操作,强化贷款各种风险控制 至12月31日,共参与发放57笔贷款,目前这些贷款无逾期、无欠息现象产生。我个人一直认为,并不是所有事前发现存在瑕疵的贷款都会在放贷后真的产生风险,但是所有真正产生风险的贷款一定是事先就有明显瑕疵的,所以贷款的事前控制很重要。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我基本上全程参与客户经理的现场调查工作,通过对客户的房产、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报表上相关数据的调查核实,摸清客户真实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从侧面多方了解客户品质,防范道德风险;对此我们还专门链接了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对贷款客户不良记录进行严格审查。在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前提下,对担保人认真考察,并坚持当事人面签、贷款分级审批制度,防范操作风险。对于个人认为不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或者有疑惑的,我坚持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作为总经理以及贷审会的决策参考。规范对贷款档案的管理,对客户档案按放贷和基础进行分类归档,便于业务人员调阅和日常管理,也便于对客户的了解和业务跟踪,到12月31日,共归集客户基础档案199户,贷款放贷档案57户。

四、服从领导,团结同事,明确自身定位做好工作。一名好的员工所具备的良好品质之一就是认真执行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风险管理岗是公司的中层管理行

列,我在工作中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能做到不折不扣地完成,同时发挥自己的工作主动性,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团队团结合作、协作沟通是公司发展的保证,公司的同事都是行业的精英,年龄参差不齐,性格各不相同,一年来,我正在逐步适应各个同事的性格脾气和工作风格,尽最大努力融入到公司团队中。

尽管我做了以上一些工作,但是工作中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

一、制度流程还需完善

公司目前制订的制度流程虽然可以满足业务操作需要,但是如果仔细考量,其中还是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特别是类似于资料的收集与交接、贷款的面签与发放等细节性的问题,还存在真空地带,需要细化和改进。

二、审核检查还需细致

贷款资料是逐级上报审核审批,对于到我手中的资料,应最大程度减少审核差错,并通过审核结果为审贷会提供参考依据。

三、贷后跟踪还需加强

无论是五级分类还是贷后检查,在今年的起步阶段其实做的并不到位,做为一名风险经理,有责任也有义务督促并配合业务部客户经理做好该方面工作,并且要求客户经理对该方面所做的工作保留痕迹,做为工作中对客户评价的参

考,从而实现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目的。

以上是本人今年的工作总结,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风险经理:xxx

2014年12月31日

第20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

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金融办〔2013 〕1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市金融办: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1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金融办

201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违规处置,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19号)等文件和其它政策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开、风险核实、慎重处置”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违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相应的监管处置。

第三条各级金融办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实施监管处置。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违规并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章风险监管处置措施

第四条本细则涉及的监管处置措施包括:

(一)诫勉谈话。监管部门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行为情节轻重,对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的建议,对小额贷款公司下发风险预警提示单、警告单等。

(二)高管人员处置。各小额贷款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管理层的奖惩机制。根据高管人员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建议公司董事会实行降薪、降职、撤职处理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任职资格,并实行行业禁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由监管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在一定时限内不得享受或降低比例享受财政支持政策。对事后发现有严重违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再追缴违规年度以来的历年财政补助资金。

(四)限制业务。一是限制除日常小额贷款外的一般业务及相关审核事项,包括需经管理部门审核的咨询业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设立服务网点或分支机构等事项,以及建议银行收回或降低对其贷款额度等。二是限制创新类业务,包括需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的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同业调剂拆借资金、资产转让、定向发债,保险、租赁、基金等代理以及其他创新业务。限制业务范围及暂停期限由监管部门酌情确定。

(五)暂停试点资格。对小额贷款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当地政府报经省金融办核实定性后,暂停试点资格或取消违规股东资格并通过股权转让、由其他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托管、市场化兼并重组等方式及时处置风险。

(六)取消试点资格。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限期未整改的小额贷款公司,当地政府报经省金融办核实定性后,撤销试点资格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市场退出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实施清算、破产;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违规经营行为及风险处置措施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不得有以下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

(一)向股东直接发放贷款的;

(二)向股东关联方(指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的直系亲属、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的母、子公司、股东、高管)发放贷款,且贷款余额合计超过资本金5%;

(三)与有关联的担保公司、典当、拍卖、寄售行等发生业务往来;

(四)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借贷,或违反公司规定为客户提供担保等违规经营行为;

(五)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上述违规行为,可根据违规性质及风险程度,单处或并处诫勉谈话、高管人员处置、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等处置措施。违规严重又未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的,可暂停试点资格。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业务上不得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未坚持“支农支小”原则,单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占比低于70%;2个月以上的经营性贷款占比低于70%;

(二)未坚持“小额、分散”原则,拆分资金向同一客户或关联客户发放贷款;单户贷款余额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户均贷款金额、贷款集中度、行业集中度以及有效客户更新率未达到监管要求;

(三)贷款资金流向泡沫产业、未按要求投向实体经济,向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理财公司等涉及货币经营的主体或资金掮客等民间借贷市场发放贷款;向国家限制性行业领域放贷超过比例;未经批准进行区域外客户贷款的;

(四)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不法手段进行恶意收贷或暴力追偿的。

上述违规行为,可根据违规性质及风险程度,单处或并处诫勉谈话、高管人员处置、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限制业务等处置措施。对违规性质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利息收入及结算上不得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未制定或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存在现金放款、收款、收息等现金结算现象,且未报所在县级金融办备案;

(二)单笔贷款利率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变相收取利息或提高贷款利率,在贷款利息之外向贷款客户以其他名义收取手续费、咨询费。

上述违规行为,可根据违规性质及风险程度,单处或并处诫勉谈话、高管人员处置、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限制业务等处置措施。对违规性质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上,不得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进行内部集资和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从银行、股东、小额贷款公司同业调剂拆借、发行定向债等融资总额超过资本净额的100%,回购式资产转让等业务规模超过资本净额的50%,未经批准向股东借款、同业调剂拆借资金或开展资产转让等业务;

(三)未经批准变更股权结构或注册资本金、营业场所等,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资本金等行为。

对本条第一项违规行为,直接取消试点资格并处其他处置措施。对第二项和第三项违规行为,可根据违规性质及风险程度,单处或并处诫勉谈话、高管人员处置、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限制业务等处置措施;对“两虚一逃”行为,可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并处其他处置措施。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依照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在财务及内部管理上不得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接入全省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并使用相应系统;未及时将自身经营情况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于业务系统;未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备义务;

(二)存在财务弄虚作假行为,通过各类虚假做账手段,隐瞒收入、逃税漏税、套取补贴;

(三)存在账外借款、账外放贷、账外拆借等账外经营行为。

上述违规行为,可根据违规性质及风险程度,单处或并处诫勉谈话、高管人员处置、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限制业务等处置措施。对本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违规行为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对各级金融办作出的违规事实认定和风险监管处置措施,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不服从各级金融办监管或拒不执行监管处置的小额贷款公司,取消试点资格;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违规违法行为,除依据上述规定给予监管处置外,还须根据年度考核、监管及信用评级等规定调整评级。

第四章 风险监管处置职责

第十二条风险监管处置职责

(一)县级金融办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存有日常风险的违规小额贷款公司,可自行核实定性并给予以下监管处置并报备省、市金融办:诫勉谈话、高管人员处置、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违规需处以取消高管任职资格、限制业务、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置措施的,由县金融办报上级金融办核实定性后实施。

(二)县级政府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小额贷款公司因重大违规需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等风险处置的,由县级政府按照省、市金融办的监管处置定性和要求,牵头相关部门及时处置风险。涉及违法案件的,由县级政府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市金融办依据承担风险的相应责任,负责指导、组织和督促辖内各县(市、区)金融办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监管处置。涉及到较大或重大风险监管处置并需处以取消高管任职资格、限制除小额贷款外的日常业务、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置措施的,经市金融办审查核实报省金融办同意后,由县级政府和县金融办组织实施。对辖内县级政府或金融办未发现、或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行为,市金融办可自行牵头组织或责成该县金融办进行相应监管处置。

(四)省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指导、组织和督促各地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监管处置。涉及到重大风险监管处置并需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的,由省金融办提交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实施。对市、县金融办未发现或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行为,省金融办牵头组织或责成相关市、县金融办进行相应监管处置。

(五)小额贷款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由其分支机构所在地金融办负责;所在地金融办应将监管信息和处置措施及时抄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地金融办;如有必有进行联动监管的,可申请由上级金融办牵头。

第十三条对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置,应遵循核实定性、下达监管处置决定、备案三个步骤。

(一)核实定性

1.各级金融办对违规问题的定性,应以事实为依据,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2.省、市级金融办发现违规问题,可会同下级金融办核实定性。

3.县(市、区)金融办发现违规问题,由县(市、区)金融办提出定性意见,依据相应职责,请示上级金融办核实定性。

(二)下达风险监管处置决定

对已定性的违规问题,各级金融办依据各自权限决定风险监管处置措施,如监管处置措施超出本级权限,须报上级金融办做出监管处置决定。

(三)备案

监管处置决定做出后,市、县(市、区)级金融办须报上一级金融办备案。上级金融办对监管处置措施存在异议,收到备案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须提出书面意见。

第五章监管人员考评与问责

第十四条各地金融办要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要求,充实监管力量,细化岗位职责,明确监管纪律。省、市金融办要建立监管考核机制,加强对辖内监管员的年度履职考核评价。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上级金融办进行监管问责:

(一)故意提供虚假数据、故意隐瞒重要监管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负责审核的监管数据出现重大错误未能发现而导致监管误判,或因主观原因导致监管对象发生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发现的;

(二)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未按规定向部门领导报告,或未按有关要求和程序采取措施不合理,导致重大监管事故的;

(三)擅自扣押、隐匿举报信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核查报告,或向被举报人或无关人员透露举报内容、举报人及举报查处情况的;

(四)其他被认定应予以问责的情况。

第十五条对监管员履职情况的考评采取申报方式,先由主监管员根据考评内容填制履职自我评价情况,年底时上报上级金融办,省、市金融办再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监管员的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第十六条 对监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问责后迟迟未采取改进措施,或连续两年监管员考评不合格,或经认定不适合继续从事监管员岗位工作的,上级金融办将建议监管员所在党委、政府相应处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省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2013年3月20日起施行。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省金融办 2013年2月 日印发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部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部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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