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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21 08:38:0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体检中心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体检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制度】

一、体检科工作制度

1.凡在体检科工作的人员, 应持证上岗, 穿工作服, 佩带工号牌, 各尽其职, 注意文明礼仪, 服务态度好, 禁止吸烟, 实行首问负责制。 同时要随时关心客户需求, 不得对客户无礼, 严禁与客户争吵。

2.体检项目及价格应公示, 并制定多样套餐, 供单位和个人选择。 3.根据各单位和个人的具体需求和有关规定, 确定受检者的体检项 目及体检时间, 并告知具体体检注意事项。

4.大型团队体检可根据单位要求, 给予一定的优惠。 需超过规定幅度的或有其他额外要求的, 应先请示同意后再行体检。 体检结束后, 可按体检实际人数结算, 由经手人负责催账, 到账后进行计算工作量。

5.个人体检按所体检的项目 进行收费, 由收费员按标准收费出具发票, 打印“体检指引单” 和“检验条码” 交受检者, 根据体检项目发放早餐券, 同时介绍体检流程和注意事项, 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

6.抽血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无菌操作, 严格查对制度, 并按“体检指引单” 或“检验申请单” 上的项目要求采集血标本和选择相应试管, 原则上要求一个条码一根试管。 检验条码按规定粘贴, 放置于专用箱内及时送检, 并与检验科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7.一般项目(身高、体重、血压) 室工作人员, 开始操作前应先开机预热稳定 5 分钟后开始体检, 如遇血压异常有异议的, 应做好解释工作, 告知休息 10 分钟后再测试, 特殊情况需手工测量血压。体检结果记录规范, 标识统一, 便于结果录入准确无误。 8.值班(导检) 人员应提前到岗, 做好各检查室体检的准备工作, 并督促检查记录其他工作人员准时到位。 做好体检引导、咨询、协调等工作。 工作时注意文明礼仪, 态度和谒, 热情大方, 彬彬有礼。 9.各检查室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开始操作前应先开机预热稳定 5 分钟后开始体检, 严格查对制度, 并按“体检指引单” 或“体检申请单” 上的项目进行检查, 结果表述清楚、规范。 对于非本人体检人员, 应标明清楚, 并由受检者签字认可。

10.各辅助科室的体检结果, 由本中心领班人员负责录入。 应用检查者本人的工号进入登记, 体检结果全部录入后, 交主检汇总审核。 11.主检室医生应及时将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或已达危急值, 需进一步检查确诊或即需治疗的, 应及时告知, 并做好登记、跟踪和相关服务。 对于单位招工、资格认证等体检, 应严格把关, 认真对照相关标准出具规范报告。 对检查结果异常需进一步检查的, 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 以明确诊断。 12.各检查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清洁, 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爱护仪器设备, 每天关机后要进行设备维护, 定期进行设备检修, 同时配合设备科做好仪器设备的校验工作。 13.做好体检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 体检报告按单位、按序存放 于登记室, 并及时归送; 体检指引单按单位、按序装订, 存放于仓库。

14.做好体检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 做好各诊室的工作量统计和催收款工作。

1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不泄露客户的隐私, 严禁篡改或伪造单据、报表、资料、记录和健康检查数据。

16.工作人员在岗时, 应严格依照规章和流程工作, 保持通讯畅通,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同时要服从主任和护士长的统一调度。 17.中心工作人员, 离室之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 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 确保安全。

18.体检科每月召开全体员工会议, 及时进行汇总和计划。 19.其他未明情况, 完全参照医院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若有矛盾, 则以院部有关规章制度为准。

二、体检质量管理制度

1.体检科成立体检质量管理小组, 明确责任人, 定期抽查体检质量, 征询受检者的意见, 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2.体检办公室负责团队体检的质量跟踪和满意度测评, 定期进行体检质量评价, 及时总结、分析、改进。

3.主检医生负责个人、单位招工、保险理赔等体检质量控制,督促、检查各环节工作, 及时签发体检报告。

4.对于单位招工、资格认证等体检, 要求封闭式体检的, 值班人员应及时清理体检现场,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相关体检场所。 各科室 体检医生应严格操作规程, 不得泄露体检信息, 血检采用双盲法进行检验。 主检医生应严格把关, 认真对照相关标准出具规范报告。 对检查结果异常需复检的, 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 以明确诊断。 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打探体检结果, 干扰主检结论。 5.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

三、安全管理制度

1.体检科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明确责任人, 定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爱护消防设施, 不准移动或挪做它用, 消防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更换, 定期检查。

2.熟悉体检科的各种电器设备, 遵守操作规程, 各种仪器设备应检查其安全性能后, 方可使用于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 应关闭所有电源插头。 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3.体检处置前应核对受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体检号、体检项目等, 正确无误后方可体检。 采集后体检标本, 应放置于专用箱内及时送检, 并与检验科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4.体检处置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 应立即汇报有关部门及人员。 5.体检资料应及时归档, 勿向他人泄露受检者的隐私。 6.领班人员应巡视体检科每个房间, 负责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查, 及时阻止吸烟, 督促和协助保洁员做好本中心的安全工作。

四、

考勤、考核制度

1.体检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经科室会议讨论通过,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执行。

2.体检科考勤员由护士长担任, 严格按相关规定, 按实实时考勤。 3.认真履行医院的请假制度, 各种休假必须履行规定手续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间因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 须提前报告批准后方可续假。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4.按规定准时上下班,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进行调整。

5.工作时间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体检办公室根据考勤、考核等情况,按月进行汇总,与绩效、评优、奖惩挂钩。

【职责】

一、体检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室的领导下,负责体检科的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的法规、标准,拟定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3.积极开拓体检市场,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健康讲座、义诊、举办联合活动等整合营销模式,做好体检服务项目的推广与宣传 工作,不断提高体检科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

4.负责全市各单位体检的组织和洽谈工作,充分利用本中心的人才、技术资源,领导本中心人员按规定、按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体检工作。5.根据各单位的具体需求和有关规定,制定体检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时间和人数,安排好各诊室工作。 6.督促检查本中心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虚假报告的发生。

7.制定本中心科研计划及新技术的引进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本中心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8.确定本中心人员分工、值班,负责绩效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等意见,做好科室核算、奖金分配等工作。

9.做好体检登记、汇总、分析、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10.按实检项目及人数,及时催收体检费用,并做好各科医生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11.接待受检单位及个人的咨询及投诉,分析汇总存在问题, 并及时协调处理。

12.负责指导、管理、监督相关科室及本中心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同时收集各方意见及建议,不断优化体检流程, 提高体检满意度。

13.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主检医师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主检医师应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将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书写主检意见。对阳性结果有疑问或不能确诊者,应建议进一步检查,或组织会诊,以便正确出具体检报告。 4.体检报告填写要慎重认真,简明扼要,并有医学科学依据,所诊断的疾病应尽量明确具体。同时根据体检对象不同,提出不同的体检意见和建议。

5.对体检结果明显异常,或已达危急值的,需进一步检查确诊或即需治疗的,应及时告知受检者或单位体检负责人,并做好登记和跟踪, 必要时联系相关专家给予诊治。

6.协助主任制定本中心科研计划及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本中心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汇总,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体检质量的持续改进。

8.负责体检人员的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

三、体检医师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领导下和主检医生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2.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持证上岗,按时到达,准时开检。 3.根据体检项目要求进行体检,检查前,应严格查对制度,检查中, 应细心不漏检,检查完毕,如实出具检查结果。

4.经常保持仪器的干净,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处理不了的应立即报设备科处理。

5.保持检查室及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四、业务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的领导下和主检医生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提前半小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检查各诊室体检的准备工作,并督促其工作人员准时到位。

3.引导受检者合理安排体检流程,及时解答受检者咨询。4.负责重点客户的导检、处置工作。完成主任临时交办的的其他任务。

5.上午八点后,根据手头工作情况, 可外出进行联系体检工作。

五、护士长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领导下和主检医生的业务指导下,负责体检科的考勤和护士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拟定本中心护理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实施,并经常督促 检查, 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制定本中心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及护理质量标准,并严格督促执行。

4.负责制定本中心业务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本中心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本中心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本中心护理人员的排班及工作安排,并向主任提出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与主任共同研究处理。 6.做好本中心的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督促和检查工友做好相关保洁和安全工作。

7.负责做好本中心物品的领取、登记、保管工作,协助主任做好成本核算。8.组织领导本中心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9.完成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值班(导检) 人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提前半小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做好各检查室体检的准备工作,并督促检查其工作人员准时到位。

3.根据各单位体检要求,协助收费员或体检单位发放体检指引单, 引导受检者合理安排体检流程,及时解答受检者咨询,做好未按约定前来体检人员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体检项目的引导工作,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4.负责督促检查明天体检的准备工作情况,积极开拓体检市场,及时归送体检报告,征询客户意见,不断提高体检质量。5.完成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抽血班人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提前半小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负责做好检验项目的标本采集工作,协助检验科人员做好标本和报告的清点和交接工作。3.体检结束后,及时做好本室的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工作,同时做好明天抽血的准备工作。

4.下午积极开拓体检市场,及时归送体检报告,征询客户意见,不断提高体检质量。

5.完成主任或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领班人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和主检医生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准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 在登记处协助收费员或体检单位发放“体检指引单”,引导体检人员合理安排体检流程,及时解答受检者咨询。

3.负责回收体检指引单,如需放弃已约检查项目,应签字认可。4.体检结束后,负责各辅助科室体检报告的回收、数据的录入和较对工作。

5.将体检报告分类放置在登记收费室橱柜里,收费员外出时,负责做好体检登记、收费、体检报告的发放和咨询工作。

6.下班前巡视体检科每个房间,负责水、电、门、窗和仪器设备等安全检查工作。

7.完成主任或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护理班人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准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负责做好一般项目(身高、体重、血压)的检查、记录工作。

3.做好本室仪器设备的保养、清洁、安全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体检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做好本室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和消毒隔离工作。5.负责装订体检指引单,准备、整理、装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分类按序叠放,交领班分类放置在登记收费室橱柜里,由领班和收费员登记发放。

6.协助护士长做好本中心物品的领取、保管工作。7.完成主任或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检查室人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准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负责做好本室的物品准备工作。3.认真执行仪器操作规程,做好开机前的校验和关机后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设备科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4.积极拓展本项目的体检业务,及时记录相关数据,报护士长按月统计。

5.协助护士长做好相关物品的领取、保管工作,指导工友做好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6.完成主任或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妇科协助班人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和妇科医生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准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负责做好本室的物品准备工作。3.维持检查室秩序,引导、督促体检人员合理安排体检项目,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4.协助妇科医生开具 TCT 申请单, 并在各类标本上注明被检者相关信息。

5.体检结束后,做好本室的消毒隔离工作。6.协助护士长做好本室物品的领取、保管工作。 7.完成主任或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和财务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接待个人体检人员的咨询、体检项目的确定和收费登记工作。

3.负责回收体检指引单,受检者如需放弃已约检查项目,应签字认可。

4.负责个人体检报告的发放登记工作,如需邮寄体检报告的,应及时登记相关信息, 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报告。

5.做好单位体检的收费工作,协助主任查询单位到账情况和催收体检费用,做到不漏收、不少收体检费。 6.按财务规定,及时做好解款结账工作。 7.完成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上午提前 1 小时(体检开始时间)上班,负责本中心开检的后勤准备工作。

3.在标本收集室,负责收集大小便检验标本,并按规定及时送检、登记。 4.经常巡视大厅、走道,关心地面卫生,保证地面干燥,劝阻吸烟。 5.体检结束后及时关闭门窗、电源、空调,及时更换床单,按规定做好本中心的保洁安全工作。

6.下午按要求收集相关体检资料,合理安排周工作。 7.协助护士长做好本中心物品的领取、保管工作。 8.完成主任或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2篇:医务科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疗业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2.全面推行医政目标管理,将医疗工作主要任务规定为明确的、较先进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根据执行情况,提出业务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业务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考核,及时反馈。

4.协助院感办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和预防工作。

5.协调各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关系,搞好科室之间的协作,负责临床医务人员的轮换安排工作。

6.加强基础医疗质量和医技科室的管理。重点抓好病历、处方书写质量的控制及医技科室工作计划的完成落实。 7.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职业道德教育,预防、减少、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临床医疗安全,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8.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来信、来访、安排院内会诊、转诊、卫生咨询宣传等工作。

9.组织卫技人员的有关业务学习和对业务人员的“三基”、

1 “三严”考试、考核工作,配合人事、科教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和做好医疗、医技人员的考核、职称晋升工作,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外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和人选。

10.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督促、检查全院疫情登记、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协同有关方面及时处理。11.参与医院的综合效益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医疗质量指标和考核评价工作。

12.对业务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督促健全制度,对各科室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务科工作流程

1.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承担全院医疗、医技、药事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医院各项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方案的切实执行,为医院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协助完成全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整改工作; 协助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汇报、调解、鉴定、司法途径及善后处理等事项);

3、病案管理:承担病案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卫生部《病历管理规定》的传达和贯彻落实;负责各科室现住院病历及归档病案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负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条例》、《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侵权责任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

5、宣传:承担本院各科室新开展技术项目的介绍和推广

6、院外业务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卫生下乡、宣传、义诊、体检等;

7、科室协调:为完成某些全院性工作任务,协调各科室之

3 间的工作;

8、信息统计:负责全院医疗相关信息的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9、传染病管理: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情况的检索、登记、网络报告、监督工作;

10、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建设、人员、药械的调配,以及应急急救处置的人员、药品、器械的调配工作;

11、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医务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7.检查督促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医疗工作。

8.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工作。

5

医务科干事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分工负责与医疗相关的职能工作,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向科长请示汇报,当好参谋。

2、经常深入科室,协助科主任抓好医疗质量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

3、协助科长召集各种业务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有关资料的整理及保管。

4、承办有关医疗内容的人民来信和负责接待外单位及群众有关医疗事项的来访联系工作。

5、承办科长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积极主动参加科室临时突击性工作。

6、新农合病人的转诊、转院、残疾人鉴定、死亡证明等登记盖章;全年传染病工作检查资料的整理,每月HIV自愿咨询网报、传染病网报、职业病年检资料的收集整理。

7、积极主动参加业务政治学习,学习现代化管理新制度、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推荐第3篇: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需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平战结合、科学应对”原则,组建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队伍,配备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应急队伍组成分成重大灾害、传染病、中毒等不同类别。根据应对事件的不同类型,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流行病、公共卫生、职业中毒、传染病、临床救治、实验检测及相关保障与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实行分类管理。

(3)做好应急队伍成员库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卫生应急队伍的调用,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维护、适时更新和调整。

(4)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单位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应急工作队伍成员基本资料档案,及时更新信息,并根据应急处臵情况对队员进行及时调整。定期开展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臵水平。

2、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卫生应急装备的管理须实行岗位责任制,由专门保管人员负责。

(2)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订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包括:通用性保障装备(包括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装备、通讯装备、办公装备、徽章标志和交通装备等)和专业类工作装备(包括防护装备,标本采集、保存、运送类装备,现场快速鉴定、诊断和急救装备、检测装备,现场调查和处臵装备,药品器材等)。

(3)县应急办负责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管理。

(4)应急分队负责应急装备在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时的使用和保管,要熟悉其调用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于管理单位入库;配合应急装备日常管理单位对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1)县应急办制定应急物资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物资储备目录和配臵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

(2)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3)做好应急物资的仓储、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验收应急物资装备,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物资使用管理。

(4)应急物资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5)建立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统筹物资储备和使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4、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制度

(1)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培训与演练需求分析,确定卫生应急存在的问题,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

1 (2)根据年度计划要求,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演练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本次演练的目的、组织、参加人员、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应急处臵演练工作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质储备、部门协调、快速反应、媒体沟通等。并对演练各环节进行现场点评。

(3)培训计划应包括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培训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等形式了解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效果,开展演练评估与总结,撰写演练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结果、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 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制度

(1)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辖区各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建立监测工作评估制度,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5.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析工作制度,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2)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哨点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3)建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证实暴发并开展科学处臵。

5.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督促辖区各医疗机构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的具体操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网络直报技术的培训、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事件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它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实行首接首报制度,要求责任报告人及时作出反应。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力量做好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县疾病控制中心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的追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事件发生地进行反馈。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6.

1、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2 (1)县卫生局根据各医疗机构、县疾病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公众健康的程度、受事件影响的范围等,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4)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6.

2、现场医疗救援制度

(1)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县卫生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术研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应急现场检伤分类工作,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首先对伤病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处臵,根据现场检伤结果将伤病者分为四类,标示不同的醒目颜色,分别为:危重患者,标红色,优先处臵;重症患者,标黄色,次优先处臵;轻症患者,标绿色,延期处臵;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可暂缓处臵。

(3)急救医疗机构负责现场医疗救援,包括抢险救护(将伤员从危险的环境中解救出来)、现场急救(对危重伤病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伤病员转动(及时、安全、合理地疏散到有条件的医院)等。

(4)县卫生局组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求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6.

3、现场调查与处臵制度

(1)组织县疾病控制中心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现场调查工作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临床等专业)完成,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

(3)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包括调查表、调查器材、采样和检测设备、试剂和用品、现场用预防控制器材、药品、个人防护品、相关专业资料和数据库、现场联系信息、电脑、照相机和采访、录音器材等。

(4)应急现场调查与处臵工作同步开展。根据疾病的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或危害途径以及疾病的特征,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消除传染源或危害源、减少与暴露因的接触、防止进一步暴露、保护易感或高危人群等。

(5)对现场调查与处臵工作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对发病原因、传播方式、流行特点、流行趋势、预防控制措施评价及暴发流行的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报告。

6.

4、现场卫生学评价制度

3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事件可能波及的场所均应该进行卫生学评价,包括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医院、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到的场所。

(2)现场评估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卫生管理人员、流行病学专家、食品营养、环境、饮水卫生专家等。

(3)通过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考察、知情者访谈、快速调查与实验室检测等方法收集资料。收集的资料包括:卫生信息、人口学信息、发病、死亡、卫生服务设施、食品、水、环境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组织管理方面的资料等。

(4)撰写现场卫生学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依据、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符合准备和要求的情况、处理建议等;结合事件初期检测结果作出综合评价,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指挥部。

6.

5、调查取证制度

(1)督促县卫生监督所在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

(3)卫生监督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县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对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调查人员应当保守秘密。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的、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承办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回避申请由县卫生监督负责人决定。

(4)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县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的,被询问人拒绝签名,调查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5)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陪同检查,并当场制作现场调查笔录。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调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6)县卫生监督所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7)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记录。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检验。

(8)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9)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情、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与通报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按照县卫生局信息发布和通报的情况,具体承担:

7.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1)县卫生局按照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具体要求,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杜绝虚报”的原则,依法开展信息发布工作;贯彻分级负责制度,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不同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发布。

4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的性质与原因,发生地及范围,发病、伤亡及涉及人员范围,处理措施与控制情况,事件发生地强制措施的解除情况等。

(3)针对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和季节性特征,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分析和预测疫情,必要时向社会发布传染病、食品安全、职业安全的预警信息。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完成后,县卫生局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汇编和分析媒体报道及群众反应,对信息传播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7.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通报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卫生局应及时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辖区各医疗单位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2)对甲类传染病以及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在发布本辖区上述信息前,应事先报告县卫生局并告知具体发布时间,由卫生局提前向相关部门通报。

8、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8.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成立县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宣传策略;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沟通、促进工作。

(3)通过督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4)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响应措施。

8.

2、群体心理危机干预

(1)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为政府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干预措施。通过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3)促进公众灾后心理健康重建

9、卫生应急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工作制度 9.1、卫生处理反应的终止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最后一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告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向县卫生局报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省人民政府、省卫生厅负责;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局负责。

(3)卫生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参与事件处臵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9.2、卫生应急的善后处理制度

5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县卫生局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专业技术措施、控制效果及控制保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卫生局。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保障评估;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应急队伍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进行评估;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评估:按事件处臵进程完成初步评估、进程评估、终结评估。主要对事件处臵的及时性、处臵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进行评估。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及控制效果评估:危害因素是否得到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公众健康的危害、社会和经济影响;事件转归预测等。

(2)责任追究与奖励: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3)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及劳务的补偿;各街道(社区)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县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二)岗位职责

1、县卫生局局长和分管局长职责

(1)组织辖区各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臵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参加相关事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组的工作。

(3)组织突发卫生公共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4)组织落实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预防控制措施。 (5)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

(6)组织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及时向邻近地区县卫生局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7)根据卫生部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制定本辖区内新发现传染病、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应急处臵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培训。

(8)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9)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病人救治、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等。

2、县卫生局应急办工作职责

(1)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应急指挥机构决定的事项。 (2)综合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3)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和应急处臵措施的会商、评估。 (5)组织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重要技术方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实施。

(6)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时分析并预警。

(7)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处臵技术的培训,组织和指导各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6 (8)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协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制度。 (9)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10)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承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家组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2)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参与制订、修订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7)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的培训。

(8)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各相关科室职责

(1)县卫生局与卫生应急相关的其他业务科室主要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基层卫生、医政、办公室、计财等,其主要负责人参与本部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工作。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参与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4)参与组织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5)参与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6)对县疾病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等卫生应急业务技术机构卫生应急准备和卫生应急处臵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7)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8)根据实际需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卫生应急处臵工作。 (9)完成县政府和县卫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卫生应急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5、县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职责

(1)县卫生局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应急专家库,组建卫生应急各类专业队伍。 (2)在县卫生局领导组织指挥下,根据专业分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

(3)参加县卫生局统一组织的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4)加强学习,关注卫生应急处臵技术和方法的最新进展,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应急处臵水平能力。

(5)根据安排,承担对辖区专业机构和人员卫生应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6)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7)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促进卫生应急健康工作的开展。

(其它内容见各单位)

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

(一)工作制度

1、应急办工作制度

(1)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各类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设施、设备等物资的调拨计划。

2、公共事件受理中心工作制度

(1)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来电来访,及时按性质和属地分流、转交到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事项,告知理由和解决途径。

(2)督促经办单位答复县民,将办结情况反馈至受理中心备案。

(3)及时报告受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掌握事态、疫情的发展,做好记录及跟进工作。

(4)受理中心收集每月信息,负责对举报、咨询热点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和档案。

(5)做好相应文字记录。

3、疫情预警中心工作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2)遵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应急办的统一安排。 (3)积极参加县应急办的各项业务学习,以科学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

(4)协调做好与县应急办其他各部门的交叉工作,确保县应急办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4、技术培训中心工作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方案。 (2)做好日常培训工作并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及时做出调整。

(3)做好培训期间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场地、教学用具,教材讲义等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4)严格执行培训考勤制度和培训纪律,对违反培训有关规定的人员提出警告直至取消受训资格。

(5)制定受训考试制度,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对泄密、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保持培训场所整洁,爱护各种培训器材,对损害公物者要求追究其赔偿责任。

(7)培训结束后,对受训人员及时发放合格证书。

5、卫生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1)关键设备须放臵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臵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建立机房档案做好详细登记,做好数据管理。 (5)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确保数据保密并及时备份。

6、物资储备中心工作制度

(1)切实保证库房内物品的安全、完好。

8 (2)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物品入库凭发票验收,填制入库单后验收入库 (3)物品凭单发放,签字领用、定期盘点,做到物帐相符。 (4)根据库存情况及时提出采购计划,保证供应。

(5)按月汇总各部门领用物资情况,编制“领、用、存”报表。 (6)协助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常态工作职责

1、应急办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日常工作,对辖区内卫生业务进行指导。

(2)制定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 (3)建立全县应急处臵专家组和应急队伍。

(4)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全县信息传输、报告管理等制度,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5)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的计划。 (6)突发事件发生后,具体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2、公卫事件受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与县12320的对接工作,及时整理转交的公卫事件受理资料并做好移交。

(2)及时处理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应急处臵的投诉举报。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案件进行分类分解,及时转递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办理,并对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做好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病、健康知识、医疗救治等咨询。

3、疫情预警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执行各项报告制度。

(3)根据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示与要求,及时掌握全县疫情动态,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根据国内外及周边地区疫情分析情况及时调整防治对策和措施。

4、技术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全县医疗卫生技术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疾病预防、卫生监督、临床医学、检验、影像、护理、消杀等专家师资队伍,对全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按计划开展法律法规、诊疗技术、应急处臵、传染病防治、免疫接种、慢非病知识、健康教育等培训和讲座。

(4)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5)搜集医学信息,介绍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医学卫生新技术、新疗法。 (6)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合格证书。 (7)负责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培训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8)做好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5、卫生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卫生系统的局域网并对六大系统信息搜集、分析、汇总、上报等开展动态监管。

9 (3)全面负责应急办日常的网络安全,计算机维护并对基层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及技术指导,确保系统内信息畅通。

(4)对全系统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备案、维护、管理,牵头组织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网页制作。

(5)负责宝应县信息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6)定期组织召开网管人员会议,对基层信息系统做好技术方面监督指导职责。

6、物资储备中心职责

(1)负责全县卫生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全面掌握物资的库存情况。根据县卫生应急处臵指挥部的要求,提出采购计划,确保物资的正常供给。

(2)督促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员做好物资领用、存放各类台帐,并按月进行统计和核查,以掌握物资的储备情况。

(3)及时与单位管理员核对物资的出入库记录,确保帐物相符,发现不符及时纠正、汇报。

(4)负责督促并定期开展对各单位物资的盘点清查。 (5)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做好沟通与协调。

(三)应急工作职责

1、应急督导组职责

(1)依据应急工作规定,对全县应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2)负责监督检查应急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标准执行情况、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咨询指导,加强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时指导基层开展有关防治工作,对基层提出问题及时解答疑难问题及时与指挥中心有关组沟通、研究、予以答复。

(4)收集应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发现典型及时推荐,发现经验及时推广。

(5)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医疗救治组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疑似病例进行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组织辖区内专家指导组进行临床诊断、会诊,技术指导及采取各种医疗救治措施。

(3)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力资源,实行统一调度使用并组织好后备医疗救治队伍。

(4)负责收集、检查、督导有关医院医护人员落实隔离、防护措施,并组织培训

(5)负责收集、汇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医疗信息,按时报送疫情监控组。 (6)完成县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3、疫情监控组织职责

(1)制定本地应急预案,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臵工作。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审核报告工作,及时组织隔离和疫点消毒。

(3)指导本县公共卫生中心和基层防保所及其他医疗单位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4)做好病人隔离、预防性服药和消杀工作,划定疫点疫区范围。

(5)组织专家定期对疫情动态进行分析,调整对策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建议。

(6)制定医疗单位和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规范,并负责落实。 (7)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10 (8)制定各类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规范,并防止督查落实。 (9)负责疾病控制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综合信息上报。

4、宣传报道组职责

(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制定全县应急宣传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

(2)组织健全宣传通讯报道联络员网络,及时收集、整理、编辑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在系统内广泛学习开展宣传活动。

(3)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新闻媒体和网上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充分调动群众抗击疫情的积极性。

(4)开展群众性的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卫生保健知识的科普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5、综合信息组职责

(1)综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综合上级指示和各类信息,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和相关要求。

(2)及时总结阶段性应急处臵工作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各类文字材料。 (3)保证信息通畅,做好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搜集、审核全县应急处臵工作相关数据报表,按要求汇总医疗救治及疫情控制的相关报表和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全面掌握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情况,编辑《宝应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情况》简报,及时反映应急处臵工作的动态和进展。

(5)完成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6、后勤保障组职责

(1)制定全县卫生系统应急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并做好物资供求的统计工作,保持与县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保证防治一线的需要。

(2)负责全县卫生系统应急预防药品、防护药品、消杀物品的采购和保管调配工作。

(3)建立应急物资台帐,负责物资的验收和发放,及时提出补充供给,确保库存物资满足需求。

(4)负责落实本地区应急材料的收发、传递和来电办理工作及有关会议的筹备和对外接待。

(5)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臵。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11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臵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臵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臵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臵水平。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他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臵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臵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臵。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臵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臵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12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年度演练计划,报县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以及12320公益电话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臵。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路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直报密码友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臵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3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报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

(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疾病爆发和流行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等专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3)现场调查与处臵制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4)现场调查与处臵工作同时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措施。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臵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7)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臵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8)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1)定期分析卫生应急工作的现状与趋势,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会组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对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14 (4)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及时沟通信息。 (5)通过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6)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

(7)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促进灾后公众健康心理的重建。

(二)岗位职责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2)建立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沟通制度。 (3)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 (4)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5)组织开展专题的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多部门的应急演练工作。 (6)依法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7)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开展分析与趋势预测,并报告上级县卫生局。

(8)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技术的研究。 (9)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2、县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技术方案。

(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为基层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随时追踪事件进展及处臵工作动态,及时完成总结呈报相关部门。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并进行动态、趋势分析和预警,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制定督导、评估计划,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急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食源性疾病防治、环境相关疾病防治、放射防护、职业危害控制、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等专业科室。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预防控制应急处臵技术方案。

(3)开展监测工作,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4)在县应急办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

(5)按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并做好个人防护。

(6)开展应急标本检测,同时确保检测人员、标本和环境的生物安全。

(7)掌握国内外应急与控制研究进展,建立或引进疾病控制和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5 (1)县卫生应急相关保障部门包括后勤、财务等部门。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年度物资计划,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保证物资、药品、试剂的及时供应。 (4)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 (5)负责应急检测废弃物的管理和处臵。

(6)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 (7)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年度工作预算,予以安排足够的经费,并留有一定的经费保证急需。

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

(1)依法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管理。应急状态下网络直报人员根据需要随时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的网络直报工作。

(2)网络直报人员收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后,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3)县疾控机构的网络直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内容进行审核和订正。

(4)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动态监控,及时识别传染病暴发苗头。

(5)定期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按上级或领导要求完成专题分析报告。

(6)根据要求按时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编码、地区编码等基础信息进行维护。 (7)认真接受上级的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 (8)根据需要随时对辖区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按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畅。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县疾控机构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县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16 (1)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2)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3)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

(4)随时待命,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5)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6)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臵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处臵措施。

(7)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臵的进展;结束后,就突发事件的原因、流行病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8)现场调查处臵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臵工作。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

(1)学习应急检测业务,熟练掌握各种快速检测方法,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检测。

(2)负责突发疫情相关试剂器材准备,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

(3)负责突发疫情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应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实验室。 (5)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参加现场采样工作。

(6)做好标本的登记、收样、保存工作,保证样品流转无差错,样品质量不改变,感染性物质无外泄。

(7)检测快速、准确,及时报告。

(8)实验过程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确保生物安全。 (9)做好实验后消毒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处理废弃物。 (10)遵守保密制度,不违规泄漏相关检测结果。

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

(1)做好应急采样器材准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随时可用。 (2)所有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

(3)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选择正确、有效的采样方法。

(4)做好标本的编号标识,认真填写送检单,保证相关信息完整。 (5)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6)样本的包装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进行。

(7)做好采样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对废弃的采样器材、防护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8)按正确的运输保藏条件将样品及时送交相关实验室。

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消杀技术。 (2)加强对消杀药械的储备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药械及检测工具,保证消杀药械可以随时调用。

(3)出发前,应检查所需的消杀器械、消毒剂、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4)到达疫点后,按照技术方案或规范开展消毒、杀虫或灭鼠工作,指导居民搞好环境卫生。

17 (5)在消杀过程中,不得吸烟、进食,不得随便走出消毒区域。

(6)在现场消杀处理后,对携回的污染衣物应立即分类进行最终消毒。 (7)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械,及时整修和补充。 (8)及时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

(1)及时了解国内外应急健康教育发展动态,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卫生宣传技能。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与大众传媒密切合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渠道加强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宣传与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参与编印卫生宣传材料。

(4)坚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普及应急健康知识、技能。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工作所需。

(2)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全、完整。

(4)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

(5)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6)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8)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9)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随时汇报。

四、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工作制度

1、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

(1)医院建立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按到县生局或县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应急办: 指令的院办、医务科(处)或院行政总值班(夜间),应问清“事件”发生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以及伤情或毒物种类,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下达给本院的具体救援任务及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18 (3)接到报告,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立即通过日常办事机构(医务科)向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发出指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指令要求,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4)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受任务后,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5)医务科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布臵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抢救(救治)组成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按预案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和开展工作。

(6)医院对参加院内应急救援网络的所有成员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迅联络并宣布相关纪律。

(7)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医务科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着他用。 (8)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人后的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报告。并在先期应急处臵过程中,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

(9)在应急处臵过程中,随时接受县卫生局和县卫生应急处臵中心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等指导。

(10)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人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

(11)每日向县卫生局或县公共卫生应急处臵中心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12)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县卫生应急处臵中心请求支援:

①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

②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

⑧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

(13)突发事件处臵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卫生局应急办公室。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医院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医务科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或医务处(科)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医务处(科)或医院总值班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急诊科响应。 〃

19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3、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向县卫生局和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办报告。

4、预检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臵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转诊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县卫生局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送达的患者。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20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什,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刨、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臵和监护。

(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堂、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进入ICU抢救、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6)对所有群体、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

(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

6、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留观制度(2级医疗机构)

(1)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够件中患者的病因诊断,原则上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参与事件处臵的疾病预防控、卫生监督和临床医疗等卫生救援组织机构的专家组作出,并由指挥部统一转达给收治医院。

(2)在事件突然发生,尚缺乏统一病因诊断的情况下,医院对从现场紧急送人院的患者一律以“待诊”的方式作出诊断;在县卫生应急专家组将诊断指导意见下达后,再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作出“初步诊断”。

(3)医院遇有下列情况需要报告和请求会诊以解决诊断:

①不确定是否发生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先期收治大批不明原因的类似中毒的患者;

②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入患者病情复杂或伴有复合伤;

③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人患者的临床表现或病情变化与指明毒物的毒作用不符,怀疑现场判断的毒物的种类有误或伴有未知毒物。会诊前应做好相应准备,汇集会诊对象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特殊检查等资料。

(4)医院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陆续自发来院的就诊者,因其缺乏现场资料,应注意鉴别诊断,不能单凭具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就作出中毒的诊断;经观察和调查,不能提供和证明就诊者有接触史的,无论有无临床表现都不能给予诊断;要始终注意防范诈病、伪中毒及群体性癔症的发生。

(5)对曾暴露于突发化学事故(或水源、食物污染)现场,有可能接触(摄入)某些特定毒物,但未发病的人群,可能是处于中毒的潜伏期或诱导期中,应该安排医学留观。医院必须按专家组统一制定的留观期限、观察项目及预防性诊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密切观察留观人员的病情变化,予以必要的检查及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对有刺激性气体吸入史者,皆应留观至少24小时。

(6)医院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医学留观者的诊断必须在县突发事件处臵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遵循下列原则: 〃

①有接触史,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没有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给予“无XX中毒”的诊断;

21 ②有接触史,入院时有一定程度(轻微的)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臵后,症状和体征趋于缓解和消失或没有出现更加严重的病情变化,给予“xx(毒物)接触”的诊断;

③有接触史,经过严密的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臵后,症状和体征趋于明显,出现病情加重的变化,则按“中毒”进人救治程序,予以相应诊断。

(7)医院必须按方案要求,对经过最长留观期且未发病、符合专家组规定的出院标准的留观者,一律动员其限期离院,不得滞留。这类人群在院期间,不作为中毒人数统计。

7、信息发布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按照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由权威机构发布疫情及相关信息。

(2)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能发布相关信息或单独与新闻单位联系。 (3)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和全面。

8、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9、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10、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2级医疗机构) (1)医院按县卫生局要求储备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特殊解毒药物。

(2)医院在制定急性化学物中毒的治疗方案中,针对某些特定毒物,应积极争取和寻求特殊解毒药的应用作为重要的抢救手段;在本院参与的中毒事件应急救治中,应执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和专家组关于特殊解毒药应用的决定和指导。

22 (3)对中毒事件中,接触史肯定,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即使缺毒物检测的依据,也能够“直接诊断”的化学物中毒患者,符合其对应的特殊解毒药的应用指征的,应早期、适量地使用特殊解毒药,并可根据疗效作出诊断和调整治疗方案。 (4)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接触史不肯定,也不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医院又缺乏毒物检测条件的,需要“排除诊断”和“鉴别诊断”的疑似化学物中毒者,是否使用特殊解毒药应通过进一步观察、检查和会诊,并请示专家组后决定。

(5)在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曾暴露于事故现场的人群大量进入医院,即使接触的特定的化学物有相应的特殊解毒药,也应区别其接触程度、吸收剂量、临床表现和损害结果,严格掌握特殊解毒药的使用标准,正确把握应用指征、应用时机和应用剂量:禁止将特殊解毒药作预防性治疗使用;防止大面积滥用特殊解毒药,导致比中毒本身更为严重的负面效果。

(6)应急救治中,有特殊解毒药物需求而本院暂缺的,应及时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求援。无论导致急性中毒的化学物有无特殊解毒药,对中毒患者的抢救都应强调综合治疗,加强支持和对症处理:不得因寻找和等待特殊解毒药而延误或放松综合抢救措施。

11、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县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12、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县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13、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县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23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臵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臵。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14、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

(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 (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详见附表1) (4)明确报告内容

(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县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县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

附表l:

——鼠疫:发现l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霍乱:发现l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l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麻疹: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县、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24 ——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流行性乙型脑炎:l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1或发生l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水痘: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lV感染。

——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附表2:

——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①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臵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25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建议。

15、传染病(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包括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臵。 (3)对传染病进行分类隔离,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4)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科室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5)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做好疫情报告。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16、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2)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每日二次。

(3)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臵。

(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臵。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6)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7)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涤污水流入下水道后,需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8)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

(9)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人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17、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超声科室工作制度(非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诊治传染病人也应执行下列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健全科室管理,加强医德教育,努力提高诊疗质量。 (2)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整齐的工作衣、戴工作牌,换鞋人室。

26 (3)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阳性的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4)符合急诊要求的急诊病例,当日及早安排,危重患者应随到随查,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并携带有关急救用品。

(5)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遇到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 (6)技术人员防护要求,应按卫生部二级防护要求执行,每接触一个病人后要洗手。每个病人必须带口罩。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彻底消毒机器。机房内应有紫外线灯,定期消毒。

(7)写报告可用光缆传输,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

18、传染性定点收治医院检验科室工作制度(非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诊治传染病人也应执行下列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期间,参照检验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5)如有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上或地上,必须用过氧乙酸或其他消毒剂倒于污染处,待半小时后,方可用棉花或布类拭净。

(6)工作服被污染,应立即将工作服小心脱下,用高压灭菌消毒。

(7)如手被污染,可用70%的乙醇浸泡十分钟,然后用肥皂与清水涮洗干净,如有传染性物质吸人口内,应立即吐出,用lg/L高锰酸钾溶液多次漱口。

(8)对各种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免疫试剂,应用后要做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19、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臵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27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臵中心进行处臵。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0、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21、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臵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由院长组建并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在县卫生局领导下,组织、部署、协调本院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工作。 (3)组织制订并审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28 (4)负责本院应急救援小组和常设机构的组建。

(5)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部门)的职责,检查和考核各成员科室(部门)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县卫生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对到院的患者开展救治。并对正在进行的应急救治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7)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报告本院即时的医疗救治情况,派出应急救援小组。

(8)决定是否提请县卫生局予以技术、物资的支援和同意本院分流患者的请求。 (9)负责应急响应终止及工作结束后的总结与奖惩。 (10)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职责

(1)以医务科为主体组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常设办事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必设),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战时具体执行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群体急性食物中毒、群体伤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救治预案。

(3)根据县卫生局的要求,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

(4)负责建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应急救治网络体系。

(5)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集合外派现场应急小分队。

(7)在应急处臵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

(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县卫生局报告。

(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请求。

⑽对转诊患者督促接诊科室写好简要病历,联系急救中心和接诊医院。 (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

(12)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 (2)及时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臵情况。

(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 (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2级医疗) (1)院应急医疗救援专家组,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组建,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成员由急诊专业(包括急性中毒)、危重病专业、传染病(感染)专业、呼吸专业、创伤

29 专业(神经外科、骨科、普外科、烧伤整形科、胸外科等)、院内感染、药学专业等专家组成。

(2)在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应急救治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向院领导小组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负责全院危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积极收集各种信息制订切实可行的诊断标准、治疗预防原则和教治方案。

(4)审查院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协助院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决策与指挥。 (5)指导并参与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6)参与医疗应急救援后的评价总结与奖惩工作。 (7)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害性质和病员数),成立由相应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一个或多个医疗抢救(或救治)小组。由医务处(科)长担任组长,急诊科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抢救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抢救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时向专家组反馈救治情况。

(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

(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用药处臵准确、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处臵治疗,要详细交代,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复述,以免发生差错。

(6)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8)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 (9)参与院内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

(10)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县卫生监督所

(一)工作制度

1、调查取证制度

(1)对单位或个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或者不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妨碍突发事件处臵的;有关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和工作程序的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妨碍突发事件处臵的,县卫生监督所应予调查取证。

(2)县卫生监督所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3)承办案件的卫生监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当事人亦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回避申请由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决定。

30 (4)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

(5)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调查人员应当保守秘密。

(6)卫生监督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

(7)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8)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通知被查单位派人到场陪同检查,并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查单位陪同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9)县卫生监督所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10)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单。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11)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12)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

2、应急响应制度

(1)县卫生监督所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内部指挥体系,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队伍,以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县卫生监督所应当根据卫生应急的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3)县卫生监督所应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开通并公布值班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

(4)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应按照规定报告县卫生局,保持内部通讯畅通,保证应急处臵人员、设备及时到位。

(5)在周边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县卫生监督所要安排专人跟踪事件的发展。对于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可能对本地区造成影响的,要提前预警,及早做好各项准备。

(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卫生监督所应当根据县卫生局的指令,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机制,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有关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工具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卫生监督、取证,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

(7)对于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必要时可报镇江卫生局向相关部门通报。

(8)对于处臵突发事件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在查明情况后,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县卫生局。

(9)突发事件处臵完毕后,县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必要时对应急预案组织修订,提高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培训演练制度

31 (1)县卫生监督所应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工作专业培训体系,通过对参加卫生应急工作的专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应急意识、更新其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臵的响应和处臵能力。

(2)卫生应急工作专业培训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卫生应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工作制度和标准; ——卫生应急预警、卫生应急准备;

——突发事件响应控制的程序和要求,重点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响应控制的重点环节和现场紧急处臵的流程;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 ——个人防护技能等;

——对公众宣传与沟通的技巧。

(3)县卫生监督所每年须对本单位应急专业人员集中培训一次以上,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

(4)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技术骨干实行轮训制度,轮训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超过4年。

(5)每次培训须根据培训目的、对象的不同,确定具体的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须进行效果评估.对培训前后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培训满意度(包括培训知识的需求、教学方式的可接受性,还需要改进和提高等)进行测评。

(6)县卫生监督所应有计划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演练工作,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锻炼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以保证县卫生监督所能够有效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7)应急演练应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地点、案情、考核指标、考核人员,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

(8)应急演练原则上不安排公众参与。如确需公众参与,必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9)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并作出书面总结。对于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

4、督查制度

(1)县卫生监督所应当建立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制度。县卫生监督所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应急工作,视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县卫生监督所也应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

(2)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急工作职责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卫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县卫生监督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⑶县卫生监督所内部督查职责为:对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监督,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过错责任追究建议。

(4)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卫生监督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

(5)卫生应急工作督查的标准、过程和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对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5、责任追究制度

(1)县卫生监督所应当明确卫生应急工作岗位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并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的调整随时进行修订。

(2)县卫生监督所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卫生应急工作职责。

32 (3)卫生监督人员在履行卫生应急工作职责时,必须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4)县卫生监督所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卫生监督人员在执法恬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机构可以根据情节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超越法定权限的;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其它违法行为。

(6)应急工作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7)在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6、应急物资保障制度

(1)县卫生监督所应根据全县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根据目录编制预算,报请县卫生局批准。

(2)卫生监督所应按照“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足额购臵储备相关物资。 (3)应急物资应指定专人负责,专库保管,精心维护。

(4)应急物资应建立详细的保管记录,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对于有保质期限的物资,应及时予以臵换,保证其随时处于可用状态。处臵突发事件所消耗的应急储备要及时加以补充和更新。

(5)为充分发挥应急物资的效用,日常工作可以使用的应急物资(如执法器材、监测仪器等)应尽可能地纳入使用范围。

(二)岗位职责

1、卫生监督所所长(副所长)职责

(1)所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工作。分管所长在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工作。

(2)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

(3)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职责和目标,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应急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应急工作预案,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臵专业队伍。

(4)针对本地区突发事件的发生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机构和人才优势,开展科学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应急处理的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提高甄别、控制、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技术能力。

33 (5)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预防性监督检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和或预警建议,努力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征兆预警、早期预警,防患于未然。

(6)做好处臵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加以妥善保管和经常性维护,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利用,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根据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以提高实际处臵能力。

(8)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并按照规定报告县卫生局。

(9)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交流网络,定期收集、核实、汇总、分析、上报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10)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定期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汇报。

(11)围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卫生监督所应当适时开展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并协助县卫生局调查处理卫生违法行为。

(1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卫生监督所应当按规定赶赴现场,开展卫生监督调查、取证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3)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本工作职责的情况,县卫生监督所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并视情节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14)对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卫生监督所和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2、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工作。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

(6)制订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对下级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负责公共场所、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的相关科室。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卫生监督应急处臵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3)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调查,提出针对性卫生监督措施。

(4)按规定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5)开展卫生监督调查、取证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卫生应急相关保障部门包括后勤、人事和财务等部门。

(2)依据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年度物资计划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保证物资、药品、试剂的及时供应。 (4)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 (5)负责应急检测废弃物的管理和处臵。

34 (6)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所需的各类卫生监督人才。

(7)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年度工作预算,予以安排足够的经费。并留有一定的经费保证急需。

5、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畅。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发生地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县卫生监督所及县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和事件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发生地的县卫生监督所进行电话核实,根据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6、卫生监督员职责

(1)依法进行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依法对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卫生、涉及有毒有害的工矿企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3)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4)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5)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6)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7)执行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付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任务。

六、基层防保所

(一)工作制度

l、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基层防保所应急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主任助理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臵。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包括文书、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的需要。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5 (6)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7)严格按照应急处臵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8)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臵情况对队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臵水平。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按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进行准备。 (2)根据耗损和需求汇总上报中心主任,按有关程序上报、落实。

(3)做好装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应急箱的应急装备,确保物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要熟悉使用应急装备,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利用,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维护保养,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补充齐全。

4、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参加县应急专业培训,并制定分基层防保所应急人员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3)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4)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效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5)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并进行档案管理。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络直报。

(3)报告范围: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4)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应急处臵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5)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情况;

(6)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的发生情况,

(7)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6、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

(1)建立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36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接到县卫生局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应急办)指令应问清“事件”发生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以及伤情或毒物种类,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立即向所长报告。

(3)接到报告,所长立即向所有应急成员发出指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4)各成员在接受任务后,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所长;并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中心报告现场调查情况。

(5)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迅联络并宣布相关纪律。

(6)在应急处臵过程中,随时接受县卫生局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中心的指令;接受技术专家组的指导。

(7) 定期向县卫生局和县公共卫生应急处臵中心报告处臵进展,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

(1)基层防保所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执法调查核实,尽快初步判断(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处臵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3)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臵工作,并及时上报。

(4)根据调查分析结果,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 (5)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臵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6)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二)岗位职责

l、基层防保所所长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2)建立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沟通制度。 (3)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4)组织开展专题的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演练工作。 (5)依法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落实防控措施。

(6)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报告上级部门。

2、网络直报人员职责

(1)依法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管理。

(2)网络直报人员收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后,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3)网络直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内容审核和订正。

(4)定期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上报。

(5)认真接受上级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3、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37 (2)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3)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

(4)随时待命,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5)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6)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臵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处臵措施。

(7)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臵的进展;结束后,就突发事件的原因、流行病学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8)现场调查处臵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臵工作,按正确的运输保藏条件将样品及时送交相关实验室。

4、卫生监督员职责

(1)依法进行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依法对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卫生、涉及有毒有害的工矿企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3)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4)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5)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6)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7)执行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付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任务。

5、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8

推荐第4篇: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滕州市荆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为完善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工作制度

1、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

(1)我中心建立与滕州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迅速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好本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3)各救援小组,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院应急办领导;应急办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及市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4)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院应急办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着他用。 (5)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人后的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应急办报告。并在先期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

(6)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等指导。

(7)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人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

(8)每日向局应急办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9)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局应急办请求支援: ①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

②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 ③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

④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应急办公室。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院应急办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应急办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即医院应急总指挥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应急办主任)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副指挥)或应急办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应急办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响应。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3、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应急办和总值班报告。

(2)院应急办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应急办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向卫生局应急办报告。

4、预检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应急办或总值班汇报。

(4)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转诊及急救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卫生局指挥中心或应急办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的患者应立即按要求送达指定医疗点救治。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什,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刨、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监护。 (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议室、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应急办汇报。

(6)对所有群体、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

(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局应急办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

6、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应急、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预防保健、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7、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应急办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办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办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8、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2)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办公室。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9、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有关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10、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相关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11、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

(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

(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4)明确报告内容。 (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报送县疾控中心。

①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12、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2)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每日二次。

(3)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置。

(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6)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7)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涤污水流入下水道后,需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8)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 (9)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人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1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14、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15、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或应急办主任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院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由院长组建并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在卫生局领导下,组织、部署、协调本院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订并审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本院应急救援小组和常设机构的组建。

(5)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部门)的职责,检查和考核各成员科室(部门)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卫生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对到院的患者开展救治。并对正在进行的应急救治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7)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报告本院即时的医疗救治情况,派出应急救援小组。

(8)决定是否提请卫生局予以技术、物资的支援和同意本院分流患者的请求。

(9)负责应急响应终止及工作结束后的总结与奖惩。 (10)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职责

(1)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战时具体执行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群体急性食物中毒、群体伤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救治预案。

(3)根据卫生局的要求,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

(4)负责建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应急救治网络体系。 (5)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集合外派现场应急小分队。 (7)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

(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卫生局报告。

(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请求。

⑽对转诊患者督促接诊科室写好简要病历,联系急救中心和接诊医院。

(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

(12)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

(2)及时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置情况。

(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

(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害性质和病员数),成立由相应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一个或多个医疗抢救(或救治)小组。由医务科长担任组长,急诊科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抢救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抢救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时向专家组反馈救治情况。

(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

(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用药处置准确、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处置治疗,要详细交代,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复述,以免发生差错。

(6)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

(8)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 (9)参与院内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

(10)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滕州市荆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推荐第5篇:医务科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疗业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2.全面推行医政目标管理,将医疗工作主要任务规定为明确的、较先进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根据执行情况,提出业务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业务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考核,及时反馈。

4.协助院感办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和预防工作。

5.协调各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关系,搞好科室之间的协作,负责临床医务人员的轮换安排工作。

6.加强基础医疗质量和医技科室的管理。重点抓好病历、处方书写质量的控制及医技科室工作计划的完成落实。

7.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职业道德教育,预防、减少、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临床医疗安全,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8.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来信、来访、安排院内会诊、转诊、卫生咨询宣传等工作。

9.组织卫技人员的有关业务学习和对业务人员的“三基”、1

“三严”考试、考核工作,配合人事、科教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和做好医疗、医技人员的考核、职称晋升工作,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外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和人选。

10.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督促、检查全院疫情登记、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协同有关方面及时处理。

11.参与医院的综合效益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医疗质量指标和考核评价工作。

12.对业务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督促健全制度,对各科室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务科工作流程

1.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承担全院医疗、医技、药事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医院各项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方案的切实执行,为医院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协助完成全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整改工作; 协助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汇报、调解、鉴定、司法途径及善后处理等事项);

3、病案管理:承担病案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卫生部《病历管理规定》的传达和贯彻落实;负责各科室现住院病历及归档病案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负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条例》、《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侵权责任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

5、宣传:承担本院各科室新开展技术项目的介绍和推广

6、院外业务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卫生下乡、宣传、义诊、体检等;

7、科室协调:为完成某些全院性工作任务,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

8、信息统计:负责全院医疗相关信息的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9、传染病管理: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情况的检索、登记、网络报告、监督工作;

10、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建设、人员、药械的调配,以及应急急救处置的人员、药品、器械的调配工作;

11、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医务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8.检查督促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组织科室之间的协

作,改进医疗工作。

9.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医务科干事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分工负责与医疗相关的职能工作,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向科长请示汇报,当好参谋。

2、经常深入科室,协助科主任抓好医疗质量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

3、协助科长召集各种业务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有关资料的整理及保管。

4、承办有关医疗内容的人民来信和负责接待外单位及群众有关医疗事项的来访联系工作。

5、承办科长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积极主动参加科室临时突击性工作。

6、新农合病人的转诊、转院、残疾人鉴定、死亡证明等登记盖章;全年传染病工作检查资料的整理,每月HIV自愿咨询网报、传染病网报、职业病年检资料的收集整理。

7、积极主动参加业务政治学习,学习现代化管理新制度、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推荐第6篇: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璧山仁康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项 目bsrkyy-jyk 编号:2015-0001 日期: 2015年 1月 1日 版本:第一版,第0次修订 第1页,共28页

仁康医院检验科

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

1.热爱党,热爱中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里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文明,耐心解释,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检验,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登记,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更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9.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10.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11.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美观。

【科主任对行政业务管理办法】 【科主任对行政业务管理办法】

1.每周主持召开科务会议一次,掌握本周情况,安排下周工作,布置各项任务。2.及时处理好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不拖拉、不积压。

3.日常工作中,随时解决疑难问题,并指导各组室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每周组织质量监督员对各组室工作质量(包括报告结果,登记情况,质量控制等)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每月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一次,并对科室工作进行小结,对医疗差错和好人好事进行批评表扬,总结经验教训。

6.每月召开核心小组会议(主任,专业组长参加)一次,研究讨论解决科内重大问题(如奖惩办法,科研教学等问题)。

7.每季度召开科内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会议一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8.为开展科研,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的应用,做好组织领导的信息收集工作。9.做好全科人员政治思想工作,搞好团结,完成任务。

10.每月一次以专访形式与门诊部和临床各科联系,加强沟通,联系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提高。

11.每六个月应召开一次与临床科室的联席工作会议征求意见或处理问题。

12.关心和加强对门诊化验室的领导,每周到门诊检查工作二次,发现问题帮助解决。

【考勤考核制度】 【考勤考核制度】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以专业组长考核为主,要有严格记录。2.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3.病假要有保健科病假证明,及时交科室作好工作安排及考勤记录。

4.事假三天以内由科室批准,三天以上由人事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5.探亲假,工作休息假由本人申请,经科室及专业组批准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6.值班补休按科室规定执行。

7.婚、丧、产假按规定天数(加上往返路程假计数)执行。

8.各室技术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技术考核,每次考核成绩给予归档参考。9.日常工作中保质保量,不出差错事故者,年终评比中给予一定加奖。

【政治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制度】

1.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医院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内容和规定。2.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批准。

3.集中思想学好文件,报告时注意听讲,讨论时勇跃发言。

4.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做好各项工作。5.对所发的学习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

【值班职责及交接班制度】 【值班职责及交接班制度】

1.值班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没办好交班手续不得下班。

2.值班时及时处理各种急诊项目或病房联系的临时特殊项目,保质保量。3.如遇疑难或其它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找专业组长或科主任解决。 4.值班时随时注意各室门窗关锁和电源关闭情况,注意安全保卫工作。 5.无特殊情况,当班的工作在本班内完成。

6.值班者要注意血库冰箱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用血规定。7.做好交班纪录,交班时交待明确。

8.当班内发现新问题或各科临时联系的意见等要及时报科主任处理。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1.科主任参加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全科质量管理和督促检查。

组长: 成员:

2.积极参加省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认真细心地按时做好每次质控,如期寄出报告。目前参加的有生化、细菌、临检、免疫质控。

3.每次接到质控评判后,要检查对照、总结优缺点,找出问题,及时改进。对室内质控要每天坚持,成为一项恒定的检测系统。如期画好室内质控图和填写各种表格,及时发现失控和漂移现象。

4.质控的结果,一定要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对失控的项目,要及时分析失控原因,限期攻关达标。

生化≤120 细菌 不缺项≥12 临检 WBC<2 免疫DI<1.0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三基”训练,认真填写检验结果,书写清晰准确、签上全名,登记后发出报告,对拒收要写明原因,原单退回,重新取标检验。

6.一般当天标本当天完成,不能当天完成的标本要保存妥善,以免变质,血液标本要离心后吸出血清贮存于冰箱中,以免溶血。

7.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要及时复查,寻找原因,吸取教训,对推委责任,造成误诊等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8.结合医院季度质量检查的同时,对各专业组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如人员操作规范化、仪器的完好率、精密度、敏感性、试剂的质量、方法学的评价以及系统误差以外的偶然误差因素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血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血库的工作制度,做到“三查六对”、严格把好血液质量,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质量关,坚决杜绝输血事故的发生。

10.提高检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是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此,要有计划的实施各类人员的培养计划,加强技术考核,“三基”考核,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科室主任对各专业组(室)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工作室、操作台每日消毒一次,有感染时随时消毒。

2.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用一消毒。

3.对肝炎或疑为肝炎病人抽血时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抽血后的用品要先浸泡消毒后再送指定地点处理。

4.隔离衣不能穿出实验室外,并严格的清洗消毒。

5.剩余标本应消毒送指定地点处理或焚烧。

6.检验申请单应保持清洁,避免与标本直接接触,报告单经消毒后方能发出。

7.抽血后病人使用的止血棉球不能随地乱扔,要置于带有生物危险标志的污物桶内。

8.实验室每天紫外线照射30分钟,有登记,二周用95%酒精擦拭灯管一次,每委度对紫外线灯测定照射强度,低于70uw应停止使用,有登记。

9.凡传染或感染病人都要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防止交叉感染,肝炎和疑为肝炎的标本与一般病人标本分开处置。

【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及登记制度】 【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及登记制度】

1.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利用科周会向全科同志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

2.所有标本要进行核对:对姓名、对标签号、对科别、对床号、对住院号。查看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

3.对实习生、进修生和新来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标本收取的注意事项。

4.对疑难的检验结果发出前应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与临床沟通得到认可后方可发出,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重新检验。

5.认真审核每张报告单,注意有无涂改、做错和漏做现象。

6.对急诊报告应在2小时内发出报告并注明收到标本和发出报告的时间,且有接收报告者签名。

7.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将事故隐患控制在最地低限度,否则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8.发生差错事故时应在当天将登记报表上报医务办。

9.一般差错和医疗纠纷应积极妥善处理,并严格教育当事人和全科室同志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三天内报告医务办。

10.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必须在发生的当天上报医务办,并及时做好处理工作,对当事人应填写书面材料、汇报事实经过,表明本人的态度及整改措施,并在科室会议上讨论,做好讨论记录。

11.所有的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均应认真登记,讨论,不借故包庇、隐瞒、弄虚作假,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

12.差错事故的定性,处罚措施应及时通报当事人和全科同志并做好记录。

【急诊检验制度】 【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病人检查应认真、及时、反馈数据准确、迅速。对拖延离岗、失职的检验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2.凡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的急症标本,即时插入批量标本中检验,得出结果后及时发出报告。

3.中班、夜班,节假日,收取的急诊单或急诊标本要及时处理,一般情况应在2小时内发出报告,并同时将结果登记入检验登记本中,对需要急诊保存待检的标本,要立即予以妥善处理,并做好登记、转交班接班人。

4.住院病人的急诊检验完成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师或值班护士,并留有电话记录备查。5.完成急诊项目检验后,如有其他项目待查,在登记及电话通知送检科室后,应妥善保管好标本及检验单申请,并转交相关检验人员。

6.送检标本检验结果有明显异常与诊断不符或有其它疑点时,应予复查并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

7.有明确的检验项目。

8.有24小时急诊值班的排班表。

9.各科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可用电话通知检验科值班人员,血、尿、脑脊液由护理人员或临床医生送到检验科。

10.各项检验结果应用电话向临床医生立即报告,并在化验单上记下电话报告时间,报告单可随其它病房化验单一同送到病房。

11.急诊检验项目:

常规:血常规、大便常规,隐血,小便常规,各类穿刺液常规,涂片检查。

生化:血和尿淀粉酶、钾、钠、氯、钙、胆红素、糖、尿素、血气分析、心肌梗塞相关项目; ☆对于特殊需要,应急时与科主任联系。

【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1.各专业组固定与轮转相结合,副主任技师以上相对固定,主管技师及技师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转或调整,熟悉掌握该组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避免过勤的轮转,而形成临时的观念。

2.主管技师以上的高年资人员以参加各种专业学习班,参观性学习,专题讲座班,结合自学国内外“三新”知识,并担负本科室低年资人员、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参加本科举办的各种学习活动,参加应邀外单位的会诊讲学和本科室及合作科室的科研工作。

3.主管以上人员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1~2论文,参与本专业开展“三新”工作1~2项,并制定出个人规划,要求在五年内达到上一级职称条件。

4.技师以下人员在轮转实践中提高,并派出进修、参加各种专业学习班,学术报告会。在上一级技术人员的带领下,练好“三基”本领,参加对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参加本专业的“三新”和科研工作,制定个人五年培训计划,在现职任期内(五年)达到上级职称的条件。

5.对各级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后存入技术档案,生化、细菌、临检、免疫及凝血均参加卫生部和省临检中心的质量控制活动,其评判结果列入参加人员的考核内容之一。

6.每年派2~3人参加夜大或函授的学习,2~5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或专业学习班,学以致用,不断改进方法学,开展新项目,应用新技术。

7.坚持由科内举办业余成人检验班或给大中专实习生及进修生带教,并安排各种辅导讲座,使双方均得到提高。

8.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外语提高班,自学外语,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并利用业余时间聘请外语教师组织大家学习外语。

9.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撰写论文,交流经验,互补长短,共同提高。

【检验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检验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1.住院部标本每天早晨由检验科清洗工人到病房收取,所收标本检验科统一分检后进行检测。工作人员在收取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不合格标本应拒收处理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2.门诊标本由本科人员统一抽取后由专人送检。11:30点前抽取的日常标本下午按时发出,11:30点后抽取的标本应作妥善处理。

3.各室对分检的标本进行编号,并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验单联号,并通过患者的门诊号/住院号核对患者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情况,发现不符者及时与临床或门诊联系解决。

4.各室的检验标本由专人负责检验,操作者过程严格按照SOP文件及院检验规章制度等进行。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审核后签名。

5.检验后的标本由核对者或上一级人员进行核查,并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准确无误后签名,由检验人员分检后发送。

6.各室检验报告单需填写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名盖章后,分类发出,实习进修人员在老师指导下工作,报告单需经带教老师审核后同时签发。

【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院规及治安保卫制度,定期检查督促,每月检查一次执行情况。2.药品器械专人保管领发,经常检查整理清点,防止丢失。 3.剧毒药品专柜保存,由科主任(二人)共同管理。

4.各种电源性器械(烘箱、烤箱、电炉等)做到使用中注意温度,每天上下班要检查电路和切断电源。

5.易燃、易爆物品要专柜妥善保管(远离火源),防止失火。6.上下班及值班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随时锁门,防止偷盗。 7.做好保密工作,实验室内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外借,不泄密。 8.各组下班前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电灯,电炉,电扇,空调。 9.注意防火,值班室及有关组室要备有灭火器。

10.值班人员要注意科室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动向,立即向总值班报告。11.配合保卫科,做好每次三防检查工作,及时反映问题,防患于未然。 12.每月或节日检查治安保卫情况一次。

【检验报告单归口发放制度】 【检验报告单归口发放制度】

1.检验报告单是临床科室及患者对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现。

2.检验报告单应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发出的报告单经消毒后再分检;电脑打印报告可直接发放。

3.住院部的检验报告单由各室检验人员按科别分装到各科送检袋中,由专人送到病房各科室,并由病房工作人员核实签收;门诊病人的检验报告单统一由检验科派专人分送,并在门诊的固定窗口有专人签收发放,出现问题及时联系进行处理。

4.报告单应及时发送到临床科室,并与临床核对无误签收后方可离开,发现送错者即视为差错,造成不良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本制度由医务科制定,检验科执行。

【试剂管理制度】 【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库存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科室试剂管理员负责专柜保存,监督使用,使用完毕及时放回保存柜中,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专柜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检验中心试剂请购、审批、验收、贮存、入帐程序】 【检验中心试剂请购、审批、验收、贮存、入帐程序】 1.试剂请购

各实验室根据需要填写请购单,交实验室主任鉴定。国产试剂一周,进口试剂一月前提出请购。部分与仪器配套的试剂视公司供货周期而定,每月一次请购。新品牌的试剂填写《分承包方评审表》及《合格分承包方年审表》,并提交有关供应商的各种证件。 2.审批

每月25日前各实验室填写试剂请购单后交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院主管部门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联系后进货。 3.验收与登记

实验室试剂管理员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核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共同进行验收,再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签名领用,领用试剂须记录在各室设立的登记本上。 4.贮存

冷藏试剂按分类存放在各室的冷藏柜中,合理控制冷柜温度,每天记录温度一次。 5.入帐

每月25日前各实验室将本月所领用的试剂的请购单、发票签字后交×××统一入帐。发票经科主任签字后上交主管部门处理。

【室内质控的若干规定】 【室内质控的若干规定】

室内质控是获得可靠检验结果的前提,也是实验室全面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健全的室内质量体系可以增加签发实验报告的把握度,而且在今后随时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增加了对自己十分有利的证据。根据实验室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现就室内质控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请各实验室参照执行。

1.各专业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生化检验,血液细胞计数(包括三分类,五分类),尿化学,凝血因子检查,乙肝三对定量(可单项)等应每天做室内质控。生化检验待条件成熟时做双水平。ACS、DPC、化学发光、特定蛋白、流式细胞、放免、细菌鉴定和药敏及核酸扩增等检查项目,由于试剂成本及质控品因素,可以不每天测定质控,但必须建立质控体系,在更换试剂批号或校准后进行质控。其余项目不论仪器或手工均应积极争取,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室内质控。 2.室内质控数据的处理:

所有开展质控的项目,不论每日做还是需要时做,均应划出制控图,有条件的把数据输入质控管理软件。质控管理软件包括定性(半定量),定值,Westgard单水平,Westgard双水平质控,各实验室可按自身质控特点选用。 3.室内质控数据的管理: (1) 统计:每月末,应对当月所有的质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处理,并做本月室内质控评价。 (2) 保存: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的质控图打印,并存盘。

(3) 上报: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的质控图分析、评价后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上报科室存档 4.失控处理及失控报告单:

遇到失控,应按失控原因分析步骤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失控后必须填写失控报告单,失控报告单设置在质控管理软件中,可按预先设置的有关步骤处理失控并填写。 5.质控日记:每日与质控有关的内容要求记录在本人的工作日记中,可供回顾性分析。 6.监督:科室内审小组和科主任将不定期在电脑中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对未严格执行者按科室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及经济扣罚。并记录在业务考评内容中,作为各组评审时的材料。

【关于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关于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1.不合格病人标本的拒检范围: (1) 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 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 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 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 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 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 24小时尿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8) 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 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等不相符者。 (10) 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11) 厌养培养标本不符合厌养要求者。 2.拒检程序

(1) 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做好拒收记录。

(2) 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申请科室。 (3) 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标本管理制度】 【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签收

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制度,病房样本及时进行验收和核查, 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有书面记录。每天早上送检的样本, 由×××负责验收核对,自采标本和其他时间送检的样本由各实验室负责验收。 2.验证

样本在进行编号(或贴条码)离心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好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重新采集,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当事者要及时与科室联系(电话),核对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区、床号和检验项目等。 3.转送

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本院或兄弟医院 ,包括病理科)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及时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 尤其是争论急诊项目),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漏检和由于延误检测违反承诺限时报告而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者, 将追究当事人和实验室责任。

4.外检标本

外单位送检的样本,一律由×××同志登记后再转交各实验室检测,报告结果交×××同志转发。

5.标本放置

各实验室在工作中如发现有需转送到其他实验室的样本,须统一放置在固定位置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收取,转送或取样本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并作好记录。 6.多张检验单标本

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包括其他实验室或外送兄弟医院实验室以及本科不同实验室的检测项目)原则上要分管标识,随检验申请单分别放置于样本盒中,对采样困难者要主动跟踪样本,并作详细记录以免漏检,分清责任。 7.特殊标本处理

对暂不检测的项目和超规定时间的样本,要随时登记和交班,以免漏检、遗失和延误检验,对没有登记的实验室和当事者,一旦发现有样本的差错发生,一律追究责任对人,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的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 所谓特殊样本是指难于采集的样本,非常规开展的检测样本如Ⅳ胶原、ICA、IAA、GAD、17-羟、17-酮、VMA, 骨髓样本,特殊的细菌样本等以及特殊病人的样本一律实行“首接”负责制,首接标本人(包括进修生和实习生,违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查当事或人带教老师责任)要尽其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保证标本正确保管和及时转送到有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交班记录和双签名。

【临床检验的应急措施】 【临床检验的应急措施】

及时准确检验是检验结果有效性的重要保证,随着全自动仪器的应用和检验项目的不断增加,影响检验结果的及时性也随之增加。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及时有效,更好的为临床诊治服务,避免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出现的被动局面,特制定应急措施。

1.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医院设备科和相应公司的维修部,争取尽快修复。如不能立即修复者,采用其他检验方法或到兄弟单位在同类仪器上进行检测。 2.试剂不足时应立即到相应供应商处请购或到兄弟单位调剂。 3.水、电等由医院调控,医院应配备相应措施,保证仪器的供电。 4.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应向科主任报告,并作好记录。

5.各实验室平时应做好仪器的每日、每周、每月、每季的保养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对试剂应经常盘存,保证最低库存量,做到防微杜渐。

【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1.科室按实习大纲安排实习时间表,如遇特殊情况科室统一安排。

2.实习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和科室的直接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参加实习单位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有关活动、会议。

3.实习生要注意医德医风修养,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主动热情为病人服务。

4.实习生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工作,实验结果均须指导老师签名后方能发出报告,不得擅自签名发出报告,指导老师应严格把关逐步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5.严格请假制度,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节假日按国家法定给予准假,请假一律写请假条,一天内经指导老师同意,科主任批准,报告交×××老师登记,三天内经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经学校批准。

6.实习生必须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要有严谨的学风,不得离岗,为了培养学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实习生必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帮班。

7.实习生必须爱护实验仪器和公物,科室贵重仪器必须在指导老师具体指导下进行操作。

【科研管理制度】 【科研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严谨、求精、勤奋、奉献”为宗旨,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坚持科研为临床服务的方向,积极开展基础应用研究与临床相结合的有关课题,使科研成果能服务于临床。

3.开展临床特殊检验,运用国内外最新检验技术服务于临床,为科研课题提供实验研究基础。

4.掌握国内外科技动态,积极申报科研课题。

5.获准资助的课题要遵守各项要求进行工作,接受主管部门检查,按计划按年度完成任务。 6.要以科学态度从事研究工作,科学研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7.认真总结资料,撰写科研论文,对研究结果符合要求者,申请成果鉴定,争取多出成果。 8.加强与国内外合作和学术交流工作,不断提高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 9.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技术和进行技术革新,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

【卫生制度】 【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并作好记录。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污物桶由责任人每天清理两次。5.注意个人卫生。

6.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1.主任是中心实验室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他本人可能是某一专业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负责本中心各专业检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定中心发展方针,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并定期审核质量体系,使之有效运行。

2.负责专业划分工作,并聘任各专业主管,审查各专业主管的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督促检查各专业主管工作情况及专业实验室经营预决算,按期总结。

3.督促检查全体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或仪器)操作手册的情况,考查各专业的检验质量(包括室内质控情况及室间质评成绩)。

4.督促全体人员正确使用与保管菌株、剧毒危险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及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5.结合临床医疗,制定科研规划,引进国内外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和开展新项目。 6.督促检查各专业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计划的实施;有计划地安排各级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或专题讨论会。

7.安排外来进修人员、实习生到各专业实验室学习,定期检查进修或实习计划、毕业论文的完成情况。

8.经常深入临床各科室,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各专业主管做出改进措施,满足临床的需求。

9.负责专业人员分工、外出学术交流或进修等任务,督促检查全员考勤考核。

10.督促检查分包检验项目的质量,组织评估分包实验室的能力及开展项目的情况。 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科室管理工作。

【科秘书岗位职责】 【科秘书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秘书、行政事务工作;

2.安排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草拟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检查督促计划的组织实施;

3.负责医院文件的登记和处理,呈科主任阅办,做好科室各种文件的申请和递送工作,解释涉及各种抱怨的有关问题,不能处理的及时呈报科主任;

4.作为科室的窗口,接待好病人的来访及咨询,为病人排忧解难;5.完成科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专业主管职责】 【专业主管职责】

1.专业主管为本专业实验室的学科带头人,在主任领导下,实行专业主管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的全面质量管理,科研、教学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按期向主任总结汇报。 2.规划及落实本专业的发展计划及质量方针,制定本专业的质量手册,组

织编写各检验项目的操作手册及仪器的操作手册(包括室内质控措施及要求),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每日检查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措施,分析质控数据,提出纠错办法;审查签发室间质评回报表,分析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

4.掌握特殊检验技术,解决本专业的复杂疑难问题;审签本专业检验报告。

5.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临床意义,有条件时参加临床疑难病例讨论,主动配合临床医疗工作。

6.负责本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和技术考核等工作。 7.安排本专业范围内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切实做好带教工作。

8.结合临床医疗,制定本专业的科研计划,并不断引进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本专业的技术水平。

9.制定本专业工作计划,按期总结;检查督促检验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勤考绩、人员安排;专业主管外出前,应向科主任提出申请,临时指定人员负责代理。

【检验医师职责】 【检验医师职责】

随着检验医学的发展,实验室必须加强与临床医疗科室的联系。参照国外临床病理科体制,设立检验医师(即国外的临床病理医师)岗位。

1.配合主任确定应开设的检验项目,选择最有诊断价值的检验方法,并对所选择的检验项目或方法通过实验做出临床应用价值。

2.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接受临床医师对异常检验结果的咨询,负责检验结果的临床解释,必要时向临床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3.审查室内质量控制数据与室间质评回报结果,审查检验报告单。

4.定期参加临床科室的查房,听取临床科室对检验质量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其临床意义,参加临床疑难病例讨论会。

5.在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临床科室和检验科的合作科研,组织相应的专业人员,按期完成临床科研课题中实验检测任务。

6.在主任的安排下,参与部分的临床检验工作。

【主任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主任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业务技术工作。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控制,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3.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4.负责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检验新技术。

5.担任教学工作,负责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及专题讲座,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及知识更新工作。

副主任检验师履行主任检验师职责。

【主管检验师职责】 【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正、副科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分管检验项目的检验质量,搞好质量控制,解决技术上较复杂的问题。指导检验师、检验士的检验工作。

3.参与科研工作,担任教学任务。带教进修、实习人员,协助做好科内各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检验质量。5.做好安全、消毒及卫生工作。

【检验技师职责】 【检验技师职责】

1.在专业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量、试剂消耗、仪器使用情况、室内质控情况等)。

2.担负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收集和采集标本,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程序操作,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及时发送报告单;遇到生命紧急值的检验结果应报告检验医师或专业主管,并电话通知临床经治医师;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免疫学检测血清等)保留至少1个月,常规标本(生化血清等)至少保留3天。

4.认真做好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工作,分析和查找失控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真实、及时地回报室间质评结果。

5.参与科研及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专业水平。 6.参与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贵重仪器的管理,按仪器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维护、保养,使分析 仪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8.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菌种、毒株、危险品的管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9.担任检验试剂和器材的请领、登记、统计和保管工作。

【检验士职责】 【检验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

2.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检验工作及质量控制,防止差错事故。3.负责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4.做好安全、卫生及消毒隔离工作。

【检验员职责】 【检验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士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及质量控制。 2.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保管好检验试剂、器材。

3.协助做好检验器材的洗涮和消毒隔离工作。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工人工作职责】 【工人工作职责】

l.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本科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包括环境卫生、走廊、楼梯、厕所以及门窗、墙壁、地板清洁等)。

3.负责被服送洗、物资领取,报告、通知、器材、药物的领送、报废,以及保管指定范围内的物质。

4、负责本科室有关器械、实验用品的洗涤消毒工作。

5、负责临床科室标本的接收、登记和本科室有关检查、治疗申请报告单的接送收发工作。

6、做好科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职责】 一线值班人员

1.节假日值班亦应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实验室l内不得进行非业务性会客。

2.在实验室内,一律要穿工作服。

3.实验操作必须认真,不得草率从事。要仔细观察实验结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并及时发送化验报告单。

4.扼要记录值班日志。

5.及时接听电话,并做好患者查单工作。

6.上班时应仔细巡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下班时应关好门窗、水龙头,切断有关电源。

7.遇有疑难或上级通知,应及时报告二线值班人员或科主任。 二线值班人员

1.不得离家外出。在实验室留下手机及家庭电话号码。 2.随时准备协助一线值班人员妥善解决疑难问题。

3.遇有上级通知,应及时报告科室主任或独立完成任务。 三级值班人员

1.不得离开海口市。在实验室留下手机及家庭电话号码。 2.随时准备协凋解决科室应急问题。 值班工友

1.节假日值班亦应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实验室内不得进行非业务性会客。

2.在实验室内一律要穿工作服,注意个人卫生防护。

3.搞好室内卫生,包括擦桌面,拖地板,并将污物按要求处理后废弃在指定地点。4.待检标本分选后送指定实验室按要求(如冰箱)保存。 5.协助一线值班人员接转电话。

6.上班时应仔细巡视实验室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下班时应关好门窗、水龙头、切断有关电源。

推荐第7篇: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为完善和规范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如下章程。

1、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

(1)卫生院建立与县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迅速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好本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3)各救援小组,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院应急办领导;应急办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及县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4)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着他用。 (5)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先期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

(6)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等指导。

(7)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

(8)每日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9)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局应急办请求支援: ①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

②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 ③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

④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应急办公室。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接到相关救援信息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即医院应急总指挥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应急办主任)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副指挥)或应急办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应急办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响应。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3、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报告。

(2)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4、预检分诊制度

(1)根据要求设立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

(4)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或定点收治就诊,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接诊处采取消毒措施,同时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转诊及急救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收治的患者应立即按要求送达指定医疗点救治。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什,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

(4)除对重危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议室、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上级汇报。

(6)对所有群体、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

6、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应急、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预防保健、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推荐第8篇: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修订)

目录

(一)工作制度 1.应急及信息传递制度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3.请示报告制度 4.预检分诊制度 5.收治及转诊制度 6.中毒诊断留观制度 7.信息发布制度 8.培训、演练制度 9.应急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0.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 11.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2.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3.报告制度

14.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15.临床观察工作制度 16.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7.影像科室工作制度 18.超声科室工作制度

19.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20.传染病人出院制度 2l.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2.职业防护制度 23.后勤保障制度 (二)岗位职责 l.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3.总值班工作职责 4.专家组职责 5.抢救组工作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应急及信息传递制度

(1)建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办)指令的院办、医务处(科)或院行政总值班(夜间),应问清“事件”发生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以及伤情或毒物种类,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下达给本院的具体救援任务及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电 话记录,立即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接到报告,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立即通过日常办事机构(医务科、处)向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发出指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指令要 求,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本院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4)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受任务后,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 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 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和 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5)医务处(科)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布置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抢救(救治)组成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按预案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和开展工作。

(6)医院对参加院内应急救援网络的所有成员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迅联络并宣布相关纪律。

(7)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 常换常新, 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医务处(科) 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8)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入后的 2 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在先期应急处臵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

(9)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出院的标准和出院的时限等指导。 2.请示报告制度

(1)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分别向急诊中心(科)主任和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时.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预检分诊制度

(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臵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 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处(科) 或总值班汇报。

(4)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统一编号挂牌。 (5)按“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6)传染病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7)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病区)、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 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报告疫情。 (8)在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 预检、

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9)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10)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11)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2)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3)做好终末消毒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 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员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4)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收治及转诊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送达的患者。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臵和监护。 (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堂、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进人 ICU 抢救、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6)对所有群体伤、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

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 (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 6.中毒诊断留观制度

(1)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患者的病因诊断,原则上由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参与事件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临床医疗等卫生救援组织机构的专家组作出,并由指挥部统一转达给收治医院。

(2)在事件突然发生,尚缺乏统一病因诊断的情况下,医院对从现场紧急送入院的患者一律“待诊”的方式作出诊断;在指挥部将诊断指导意见下达后,再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作出“初步诊断”。

(3)医院遇有下列情况需要报告和请求会诊以解决诊断:①不确定是否发生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先期收治大批不明原因的类似中毒的患者;②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入患者病情复杂或伴有复合伤;③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入患者的临床表现或病情变化与指明毒物的毒作用不符,怀疑现场判断的毒物的种类有误或伴有未知毒物。会诊前应做好相应准备,汇集会诊对象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特殊检查等资料。

(4)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陆续自发来院的就诊者,因其缺乏现场资料,应注意鉴别诊断,不能单凭具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就作出

中毒的诊断;经观察和调查,不能提供和证明就诊者有接触史的,无论有无临床表现都不能给予诊断;要始终注意防范诈病、伪中毒及群体性癔症的发生。

(5)对曾暴露于突发化学事故(或水源、食物污染)现场,有可能接触(摄入)某些特定毒物,但未发病的人群,可能是处于中毒的潜伏期或诱导期中,应该安排医学留观。医院必须按专家组统一制定的留观期限、观察项目及预防性诊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密切观察留观人员的病情变化,予以必要的检查及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对有刺激性气体吸入史者,皆应留观至少 24 小时。

(6)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医学留观者的诊断必须在事件处臵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遵循下列原则:①有接触史,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没有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给予“无 XX 中毒”的诊断,②有接触史,入院时有一定程度(轻微的)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臵后,症状和体征趋于缓解和消失或没有出现更加严重的病情变化,给予“XX(毒物)接触”的诊断;③有接触史,经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臵后,症状和体征趋于明显,出现病情加重的变化,则按“中毒”进人救治程序,予以相应诊断。 (7)必须按指挥部制定的方案,对经过最长留观期且未发病、符合专家组规定的出院标准的留观者,一律动员其限期离院,不得滞留。这类人群在院期间,不作为中毒人数统计。 7.信息发布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按照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

由权威机构发布疫情及相关信息。

(2)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指定专人负责非法定机构职责的与医疗救治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发布前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其他任何科室、个人不能发布相关信息或单。 (4)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和全面。 8.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 醉、院内感染、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急救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急救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理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外语、普通话、各种急症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社会学和心理学等。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

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 9.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专家组或抢救组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10.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

(1)医院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储备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特殊解毒药物。

(2)医院在制定急性化学物中毒的治疗方案中,针对某些特定毒物,应积极争取和寻求特殊解毒药的应用作为重要的抢救手段;在本院参与的中毒事件应急救治中,应执行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家组关于特殊解毒药应用的决定和指导。

(3)对中毒事件中,接触史肯定,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即使缺毒物检测的依据,也能够“直接诊断”的化学物中毒患者,符合其对应的特殊解毒药的应用指征的,应早期、适量地使用特殊解毒药,并可根据疗效作出诊断和调整治疗方案。

(4)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接触史不肯定,也不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医院又缺乏毒物检测条件的,需要“排除诊断”和“鉴别诊断”的疑似化学物中毒者,是否使用特殊解毒药应通过进一步观察、检查和会诊,并请示专家组后决定。

(5)在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曾暴露于事故现场的人群大量进入医院,即使接触的特定的化学物有相应的特殊解毒药,也应区别其接触程度、吸收剂量、临床表现和损害结果,严格掌握特殊解毒药的使用标准,正确把握应用指征、应用时机和应用剂量;禁止将特殊解毒药作预防性治疗使用;防止大面积滥用特殊解毒药,导致比中毒本身更为严重的负面效果。 11.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开设发热门诊,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经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本院预检分诊引导或自行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 X 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

(病区)隔离治疗或留观 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消毒与终末消毒。 12.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当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确定,要求 24 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臵。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 1 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

并派专人携带菌株送往所驻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13.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

(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 管理。

(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 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病人或疑似病人。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 l 例。 ——甲肝/戊肝:l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倒。 ——菌痢: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 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 2 例及以上死亡。 ——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 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 位发生 10 例及以上 风疹病例。 ——流脑: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 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 2 例及以上死亡。 ——乙脑: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 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 或者死亡 1 例及以上。 ——流感:l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 3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 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

住院病例,或发生 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流腮:l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10 例及 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 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20 例 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 1 例及以上。——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10 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10 例 及以上水痘病例。

(4)明确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 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①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 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

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14.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包括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3)对传染病进行分类隔离,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4)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科室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褥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5)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15.临床观察工作制度

(1)在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下根据上级指令开设,凡在各发热门诊、腹泻门诊、预检分诊室就诊后,经确定为临床观察病例的,转入集中临床观察医院(病区)留观。

(2)集中留观病例用专用救护车转送。 临床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 小

时。临床观察期间由专家组作出明确诊断,按规定程序处理。 (3)集中临床观察医院制定接诊处置预案,成立治疗技术组、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组,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病区双通道,区域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分明。

(4)配置必备的医疗急救设备、药械和消毒设施。

(5)观察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值班医师每日查床2 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6)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7)负责急诊观察的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8)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16.消毒隔离制度

(1)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感染病科应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传染病的病人与穿隔离衣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清洁区、半污染区。 (2)医务人员进入病区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医生查房、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3)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液拖擦,每日二次;病人死亡后的房间用消毒液擦抹床、床头柜等物品,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 (4)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理。

(6)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臵。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7)病人出院带回的衣物及病床上用过的被褥等进行熏蒸消毒。 (8)病人便器使用一次性的。

(9)餐车每餐后要清洗、蒸汽消毒,已进入病区剩下的饭菜不得再进入食堂。

(10)危重病人需陪人时,由经治医生或护士长批准,要办理陪护证,进入传染病区的陪人要穿隔离衣,接触病人后要洗手。

(11)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漱污水流入下水道后,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12)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门诊、病区的治疗室地面与其它地面的拖把严格分开。 17.影像科室工作制度 (1)技术员严格按三级防护要求,每照完一个病人需消毒或更换防护服后才能照第二个病人,避免交叉感染。加强 X 线防护,X 线机应有遥控开关,或加长曝光按钮接线,在室外曝光,技术员与外界隔离。 (2)有专用 X 线机。有 CR 设备的,可用数字化平板摄片。每照完一个病人,机器需消毒(2%戊二醛擦试消毒)。

(3)有专用暗室, 在暗室内, 技术员可按一级防护或二级防护要求, 但应避免暗室内有关设备污染,若有污染,及时消毒处理。暗室内有

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洗好的照片放在专用袋内,避免污染。 (4)若有 CR,可用光缆传输图象,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胶片和申请单,则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若进入病房污染区的胶片,需消毒后才能带出污染区。 18.超声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健全科室管理,加强医德教育,努力提高诊疗质量。

(2)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整齐的工作衣、戴工作牌,换鞋入室。

(3)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阳性的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4)符合急诊要求的急诊病例,当日及早安排,危重患者应随到随查,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并携带有关急救用品。

(5)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遇到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

(6)技术人员防护要求,应按卫生部二级防护要求执行,每接触一个病人后要洗手,每位病人必须带口罩。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彻底消毒机器。机房内应有紫外线灯,定期消毒。

(7)写报告可用光缆传输,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 19.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5)如有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上或地上,必须用过氧乙酸或其他消毒剂倒于污染处,待半小时后,方可用棉花或布类拭净。

(6)工作服被污染,应立即将工作服小心脱下,用高压灭菌消毒。 (7)如手被污染,可用 70%的乙醇浸泡十分钟,然后用肥皂与清水涮洗干净,如有传染性物质吸人口内,应立即吐出,用 1g/L 的高锰酸钾溶液多次漱口。

(8)对各种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免疫试剂,应用后要做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20.传染病人出院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中的病人出院必须符合出院参考标准,经医院专家组讨论认定后方可出院。

(2)病人出院时,医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通

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出院人员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

(3)在出院医嘱中可根据病人病情和身体康复状况,提出在家休息时间的建议。休息期间,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发现体温异常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4)根据出院前 X 线胸片等检查情况,必要时,可要求病人出院 l 一 2 周后复查。 2l.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23.后勤保障制度

(l)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地区相关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货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 24 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记录完整。

(6)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应急处置工作。 (二)岗位职责

l.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医疗救治工作。 (2)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下,组织、部署、协调本院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护工作。(3)组织制订并审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4)组建本院专家组、专业救治组、应急救援小组和常设机构。 (5)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部门)的职责,检查和考核各成员科 室(部门)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应

急指挥部的统 一指挥下,负责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对到院的患者开展 救治。并对正在进行的应急救治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7)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报告本院即时的医疗救治情况, 派出应急救援小组。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以医务处为主体组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常设办事 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必设),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 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战时具体执行 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群 体急性食物中毒、群体伤与突发传染疫情救治预案。 (3)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指挥部的要 求,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 (4)负责建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体系。 (5)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 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 召集和外派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7)在应急处臵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 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 (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 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或应急 指挥部报

告。 (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 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 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请求。 (10)对转诊患者写好简要病历,联系急救中心和接诊医院。 (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完成其他工作。

3.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 调工作。 (2)及时向医务处(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 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臵情况。 (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 (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院应急医疗救援专家组,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组建,医务处(科) 负责日常管理。成员由急诊专业(包括急性中毒)、危重病专业、传染 病(感染)专业、呼吸专业、创伤专业(神经外科、骨科、普外科、烧伤 整形科、胸外科等)、院内感染、药学专业等专家组成。 (2)在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应急救治提供咨 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向院领导小组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负责全院危 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积极收集各种信息,制订切实可行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救治方案。 (4)审查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决策与指挥。 (5)指导并参与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6)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 (1)在医疗卫生应急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伤害性质和病员数),成立由相应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一个或 多个医疗抢救(或救治)小组。由医务处(科)长担任组长,急诊科主任 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抢救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抢救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 方案,并及时向专家组反馈救治情况。 (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 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 (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用药处臵准确、危重病人就地 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抢救经过、各种用 药和处臵治疗要详细交代,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复述,以免发生差错。 (6)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 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疑难、危重病员 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8)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 (9)参与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完成其他应急医疗救援任务。

推荐第9篇: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组织做好会议记录,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有关文件的落实。

3、负责领导行政文书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业务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章、打字和来往客户的票务预购、住宿订房及外宾的接待工作。

5、负责教育公司人员严守机密,遵守国家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

6、协调各部门关系,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7、组织筹备公司大事记的编辑工作。

二、秘书工作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努力学习本专业理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政策水平和写作能力。

3、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起草有关文件及稿件。

4、负责文件收发、管理、传阅等工作。

5、深入各部门,了解情况、积累资料,随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保守机密,领导尚未决定或虽已决定尚未公布的事情,不得泄露。

7、打印文件与材料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字体,字号大小,严禁各行其事。

8、打印文件必须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打印。

9、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事情,必要时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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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做好与国外公司联系工作。

三、前台服务员的职责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负责前台电话接转工作。

2、负责来往客户,大小会议的服务接待工作。

3、负责每日报刊的收发保管工作。

4、负责来往客户票务预购、住宿订房等工作。

5、负责公司出差人员出差报告的传阅和保管工作。

四、人事办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和人事部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录用工作。

2、熟悉公司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能力,提出选拔、配备、使用管理人才意见。

3、按公司规定,结合国家有关条例,负责各种假期审核登记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档案整理,建立表格填写存放和组织劳动合同书签定工作。

5、搞好中层干部的使用、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每年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

6、负责新员工的岗位培训及再教育工作。

7、根据员工的业务能力、表现,提出调整工资意见。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制度

1、加强办公室工作管理,努力完成岗位职责。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好公司大小会议服务工作。

3、工作中坚持既分工又合作原则,主动协调联络各部门关系,并负责公司决议执行的督办工作。

4、热情接待来往客户,做好票务预购和住宿订房的安置工作。

5、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坚守岗位,保守机密,做好印章的正

59 确使用工作。

6、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7、严守机密,做好与国外公司联系工作。

8、协调地方关系,做好证照的办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工作

(一)文书档案管理

1、公司文件由办公室秘书统一管理,负责文件的登记、传阅和回收。

2、对总公司文件由专人索取,并严格登记,年底按登记进行清理,并立卷归档。

3、公司发文由秘书统一编号打印,并登记,年底按编号份数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4、严格文件登记手续,不得遗失,保证文件的完整性,使文书档案查有原文,用有依据,确保各项工作延续性。

5、文书档案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存放。

(二)机密档案的管理

1、对机密档案平时要注重管理,按文件时间的前后顺序,文件的性质,分别归类存档。

2、存档资料完整齐全。

3、年底整理档案时,要分门别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4、对机密档案要妥善保管,保证其不丢失,不外借,违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保密制度

1、不该知道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文件不看,不该说的机密文件不说。

2、建立严格的文件登记和保管制度,机密文件要存放有安全设施的文件柜内,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经营管理会的记录等核心机密需指定专人保管。

3、不准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出差或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或公司众人面前谈论机密事宜和交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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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机密文件、资料、档案借用制度和登记手续,各种机密文件、资料、档案要定期清查,立卷归档。

5、复印、翻印资料必须由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进行。

6、存放机密文件的办公室内,不准私人会客。

7、每逢重大节日前,要进行一次机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管好印章,严格用印制度。

四、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要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并有登记、签字。

2、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用完印章要随手将其放入柜内锁好。

3、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差或到公司以外场所用印。

4、要注意做好印章保养,及时清洗油垢以确保印章清晰。

五、人事工作制度

1、在总经理、人事部的领导下,努力抓好公司人事、劳资和劳动合同书的签定工作。

2、按照总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熟悉和掌握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及结构设置。

3、认真做好员工的招聘、试用和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作,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

4、建立员工考核档案,做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5、加强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归档、管理、保存工作。

六、总务工作制度

1、负责好公司办公区域供电、电讯,办公用品和相应设备管理工作,做到物品、设备上帐,负责到人分类管理。

2、指定专人负责好公司公寓房地产,房屋公共设施(水、电、供暖、供气、管道),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

61 及时报告,并做相应的处理解决工作。

3、落实好员工就餐、卫生清扫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

4、抓好公司办公区域、公寓的治安、消防等预防性事故的防范工作。此项工作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5、加强机动车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兰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62

推荐第10篇: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

司法所工作职能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教。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 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岗位责任制度

(一)司法所要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司法局和所在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四)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

(五)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司法所干警要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司法所所长职责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所务会议和调委会主任月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二)注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全所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以“四个服务”和社会效益为立所之本,确保本所事业健康发展。

(三)负责管理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检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四)按照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和市局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五)依据本所各项制度,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奖优罚劣,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及时向上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完成上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忠实于司法行政事业,顾全大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8、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

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司法所工作人员守则

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认真,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不压制、侮辱当事人,不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徇私情,不搞特权,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不吃请受礼,不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五、遵守保密制度,不泄漏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六、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八、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请示汇报和请销假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或私做主张。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提出规定以外的要求和事项。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六)不得蛮横粗暴对待当事人。 司法所所务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周星期一召开所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顺延或提前召开。会议由所长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另外积极参加乡镇、市局的有关会议。

(二)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2、安排布署本周工作,总结上周工作; 3、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讨论、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会议要求

1、充分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2、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会议记录; 3、积极发言,主动汇报,总结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

学习会议制度

1、司法所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观察、应变能力。

2、每星期

二、四下午,作为司法所学习时间,主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信息、报刊内容和法律知识。

3、每天上班后,由所长主持召开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所务会,每人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方法和措施。由所长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

4、司法所人员要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

5、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办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6、学习会议情况要进行考勤、登记。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一)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要将全年、半年、季度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按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不得随意答复和处理。

(四)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司法所首问首接责任制

(一)第一位接到服务对象来电询问或来访工作人中即是首问首接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

(二)属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负责接待解答,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能办的事项应及时予以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采取积极主动的便民服务措施予以受理、解答。

(三)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耐心说明情况,告之相关单位或经办人员的位置、电话号码,协助办理有关事宜,不得出现冷漠、傲慢态度和行为。

司法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考勤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司法所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局领导批准。

(三)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确有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无领导签批的,视为旷工。

(四)病假须持医院证明,由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

(五)考勤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司法所办事公开公示制度

(一)公开公示《司法所工作职能》、《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等制度,全力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

(二)要设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监督牌、胸牌,勇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明示司法所及人员职责(包括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所务及重大事项,增强司法所工作透明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四)严格遵守公示制度,文明守信、礼貌待人,严禁办事拖沓,敷衍塞责。

司法所错案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中,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错案和过错严重后果,必须追究过错责任。

(二)责任追究范围

1、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受理案件违法越权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2、明知具有回避情形,故意不回避,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3、篡改、伪造或者损毁调查记录的,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

4、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办案人员主观错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违反国家规定,阻碍当事人行使申诉、控告、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故意和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追究的执法过错。

(三)两错责任由发生过错责任的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查处追究,上级司法机关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查究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两错案件。

(四)两错责任一经发现,要认真查清主客观原因,分清责任,正确区分徇私枉法与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的界限。

(五)发生两错案件,根据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案件中、法律规定中承担的职责、作用,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认定。

1、办案人、审核人对执法过错案件均有有故意和过失的,分别承担执法过错责任,其中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

2、承办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行使职权,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案情或者对应当发现的问题未发现纠正,承办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3、审批人弄虚作假,隐瞒案情或者对案件中应发现、纠正的错误未发现纠正的,审批人应当承担责任;

4、审批人未采纳承办人的正确意见,作出错误决定的,审批人应当承担责任。

(六)对两错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依据其错误性质、情节、后果和影响,分别作出:

1、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换工作岗位、行政警告、记过、降职或调离司法行政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

2、业务素质低、工作经验不足造成过错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或会议检查,后果严重的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限期提高业务水平,限期内仍不能提高的,应调换工作岗位;

3、工作责任心不强或严重失职造成过错,应视过错性质和后果,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因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造成过错责任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降职、调离司法行政机关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造成两错的责任人员,当年不得参加晋职晋级和评优创先工作。

(七)两错责任追究审定权由本级局委会行使并执行。追究两错责任要记入执法档案,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考核、定级、晋升的主要依据。

司法所民社情报告制度

(一)民社情报告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结合人民调解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社情、民情、敌情信息网络组织。

(二)根据地域情况,从有利捕捉民情、社情的角度,灵活设立纠纷信息员。

(三)纠纷信息员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并根据信息的性质告知相关部门。

(四)一般性纠纷苗头,信息员应及时上报人民调解小组,由调解小组成员疏导调解,对有可能激化或可能引起群体上访械斗的纠纷,应立即报告乡镇(街道)司法所和乡镇(街道)主管领导。

(五)司法所民社情搜集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司法局报告,重大疑难、易上访等纠纷,要随时请示报告。

(六)民社情报告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司法所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坚持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防止矛盾激化,每次排查调处后,要及时写出情况报告。

3、对排查出的疑难纠纷,司法所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司法所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

登记、检查、统计制度

(一)办理各种业务认真登记,受理事项做好详细记载。

(二)所长对所内受理事项定期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和在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

(三)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

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每年年初,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和处理的各种事项按要求存档。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统一格式进行整理归档。

2、所在档案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完整、准确、齐全。卷宗的装订一律规范、完整,卷宗的文字材料清楚、整洁,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素笔填写,打印件与原稿同时存档。

3、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有专门档案柜存放档案。档案应该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存放。档案保管期限按规定处理。认真管理各类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检索齐全、使用方便。

3、档案管理要规范。外人借阅、抄录档案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普通卷宗要按时归还。要定期清点,及时清回借出卷宗。

4、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

5、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要有必要的防潮、防损、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完好无损。

司法所考评、奖惩人事管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司法所的实际情况对全员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全所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全所工作人员制订全年工作计划。

二、考核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情况,要求全所工作人员必备两个学习笔记本:一个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一个业务知识学习记录本,考核时对每人的笔记本进行检查。

三、考勤情况。采取每天两次的上下班考勤,考核时对每个人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四、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到每月月底对所有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公布,并对排名最后的同志实行黄牌警告,同时将考核情况与年终的评先评优及绩效工资挂钩。

五、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所人事管理制度。严把“进人关”,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同时畅通出口,对不符合任职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淘汰。

六、建立司法所人员培训制度,从工作现实需求出发,采用上岗培训、任前培训、在职培训等形式,建立立体化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七、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等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

第11篇:怀宁县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怀宁县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试行)

怀宁县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试行)

工作制度

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需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平战结合、科学应对”原则,组建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队伍量的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应急队伍组成分成重大灾害、传染病、中毒等不同类别。根据应对事件的不同类型,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公共卫生、职业中毒、传染病、临床救治、实验检测及相关保障与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确保专业结构管理。

)做好应急队伍成员库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卫生应急队伍的调用,按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实时更新和调整。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建立应急工作队伍成员基本资料档案,及时更新信息,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队员进行及展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卫生应急装备的管理须实行岗位责任制,由专人保管负责。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订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包括:通包括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装备、通讯装备、办公装备交通装备等)和专业类工作装备(包括防护装备、标本采集装备、现场快速鉴定、诊断和包救装备、检测装备、现场调查和处置装备、药品器材等)。

)应急小分队负责应急装备在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时的使用和保管,要熟悉其调用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员入库;要对应急装备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保养。

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制定应急物资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物资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购工作。

)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进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消毒药品、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中心定期组织有关科室、专家验收应急物资装备,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物资使用管理。

)应急物资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建立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统筹物资储备和使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

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制度 )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培训与演练需求分析,确定卫生应急存在的问题,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训和演练计划。

)根据年度计划要求,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本次演练的目的、组织、参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应急处置演练求对待模拟演练,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质储备、部门协调、快速反应、媒体沟通等节进行现场点评。

)培训计划应包括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培训结束后,通过问卷形式了解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效果,开展演练评估与总结,撰写演练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

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制度

)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建立监测工作评估制度,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析工作制度,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警。

)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哨点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建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展科学处置。

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督促各医疗机构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的具体操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但网络直报技术的培和管理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事件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它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实行,要求责任报告人及时作出反应。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相关力量做好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县疾病控制中心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的追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事件馈。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县卫生局根据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中心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健康的程度、受事件影响的范围等,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分布、调整和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现场医疗救援制度

)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公共事件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应急现场检伤分类工作,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首先对伤病者进行及时有效有检查、处置,根据现伤病者分为四类,标示不同的醒目颜色,分别为:危重患者,标红色,优先处置;重症患者,标黄色,次优先处置;轻,延期处置;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可暂缓处置。

)急救医疗机构负责现场医疗救援,包括抢险救护(将伤员从危险的环境中解救出来)、现场急救(对危重伤病员立治)、伤病员转动(及时、安全、合理地疏散到有条件的医院)等。

)县卫生局组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求援知识普及工作,依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指导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度

)县疾病控制中心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力快明确病因(包括传、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现场调查工作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临床等专业)完成,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包括调查表、调查器材、采样和检测设备、试剂和用品、现场用预防控制器材护品、相关专业资料和数据库、现场联系信息、电脑、照相机和采访、录音器材等。

)应急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疾病的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或危害途径以及疾病的特征,确定并落实应制措施,包括消除传染源或危害源、减少与暴露因的接触、防止进一步暴露、保护易感或高危人群等。

)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对发病原因、传播方式、流行特点、流行趋势、预防控制措施评价及暴教训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报告;调查处置报告等形式。

现场卫生学评价制度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事件可能波及的场所均应该进行卫生学评价,包括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医院、教学所,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到的场所。

)现场评估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卫生局、流行病学专家、食品营养、环境、饮水卫生专家等。

)通过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考察、知情者访谈、快速调查与实验室检测等方法收集资料。收集的资料包括:卫生信息、发病、死亡、卫生服务设施、食品、水、环境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组织管理方面的资料等。

)撰写现场卫生学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依据、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符合准备和要求的情况、处理建议等;检测结果作出综合评价,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挥部。

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成立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宣传策略;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式及时沟通、促进工作。

)通过督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群体心理危机干预

)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提供指导意见。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干预措施。通过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大群众树立对科学、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促进公众灾后心理健康重建

应急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工作制度

卫生处理反应的终止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最后一例传染,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由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省人民政府;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县人民政府负责。

卫生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卫生应急的善后处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专业技术措控制保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卫生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保障评估;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应急队伍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进行评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评估:按事件处置进程完成初步评估、进程评估、终结评估。主要对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处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进行评估。 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及控制效果评估:危害因素是否得到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公众健康的危害、社会事件转归预测等。

责任追究与奖励: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者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及劳务的补偿;各乡镇组织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卫生应急工作职责

医疗救治组职责

)负责组织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疑似病例进行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

)负责组织专家指导组进行临床诊断、会诊,技术指导及采取各种医疗救治措施。

)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力资源,实行统一调度使用并组织好后备医疗救治队伍。

)负责收集、检查、督导有关医院医护人员落实隔离、防护措施,并组织培训

)负责收集、汇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医疗信息,按时报送疫情监控组。

)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疫情监控组织职责

)制定本地应急预案,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审核报告工作,及时组织隔离和疫点消毒。

)指导全县医疗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病人隔离、预防性服药和消杀工作,划定疫点疫区范围。

)组织专家定期对疫情动态进行分析,调整对策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建议。

)制定医疗单位和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规范,并负责落实。

)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制定各类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规范,并防止督查落实。

)负责疾病控制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综合信息上报。

宣传报道组职责

)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制定全县应急宣传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

)组织健全宣传通讯报道联络员网络,及时收集、整理、编辑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在系统内广泛学习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新闻媒体和网上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充分调动群众抗击疫情的积极性。

)开展群众性的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卫生保健知识的科普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综合信息组职责

)综合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综合上级指示和各类信息,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和相关要求。

)及时总结阶段性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县委、政府提供各类文字材料。

)保证信息通畅,做好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搜集、审核全县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数据报表,按要求汇总医疗救治及疫情表和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全面掌握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编辑《怀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简报,及时反作的动态和进展。

)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后勤保障组职责

)制定全县卫生系统应急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并做好物资供求的统计工作,保持与县应急指保证防治一线的需要。

)负责全县卫生系统应急预防药品、防护药品、消杀物品的采购和保管调配工作。

)建立应急物资台帐,负责物资的验收和发放,及时提出补充供给,确保库存物资满足需求。

)负责落实本地区应急材料的收发、传递和来电办理工作及有关会议的筹备和对外接待。

应急物资(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01 来源: 查看次数:3143 资(品)的采购

关科室编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财务科进行审核,中心主任签字后由药械科按要求采购。应急物资(5000元经以下)的采购,至少两人参加,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购。批量应急药械科、财务科组成招标小组进行招标。药械科将招标情况汇总给分管主任、主任,得到批复后,跟供货方签订供

资(品)的入库:应急储备物资(品)货到后,药械科要仔细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可入库。并详细填写入库单品名、数量、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等。

要领取应急储备物资(品)时,要先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药械科方可办理出库。

资(品)的储存

品、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摆放有生。 对应急储备物资(品)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过期、损坏、短缺和丢失。

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全、完整。

资(品)的报损

、变质的储备物资(品),要及时填写报损单,注明物资(品)名称、数量、金额,并注明报损原因等,经财务科作报废处理。

人为因素造成储备物资损坏、过期的,药械科负全责。1千元以下的责任人照价赔偿;1千元以上的报主任办公会研

第12篇: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精)

1 … … … … ( 11 9 ) … … … … … ( 2 08 0 分 为 良 好 , 7 96 0 分 为 需 改 进 , 6 0 分 以 下 为 不 合 格 。 考 核 优 秀 比 例 不 超 过 1 0 % 。 ( 二 ) 绩 效 工 资 。 由 档 案 工 资 扣 出 一 部 分 作 为 绩 效 工 资 , 进 行 考 核 二 次 分 配 ( 从 档 案 工 资 中 扣 出 比 例 不 低 于 4 0 % 的 工 资 与 考 核 结 果 挂 钩 ) 。 ( 三 ) 绩 效 工 资 可 分 配 总 额 的 确 定 。 按 照 乡 镇 卫 生 院 当 月 总 收 入 减 去 当 月 发 生 的 支 出 ( 总 成 本 ) 所 得 的 金 额 作 为 卫 生 院 绩

效 分 配 工 资 的 总 额 , 同 时 每 月 从 绩 效 工 资 可 分 配 总 额 中 扣 出 5 % 作 为 卫 生 院 发 展 基 金 。 绩 效 工 资 可 分 配 总 额 在 职 工 档 案 工 资 以

内 的 , 扣 出 5 % 后 可 全 额 分 配 ; 在 职 工 档 案 工 资 的 1 .5 倍 以 内 的 , 2 0 % 用 于 卫 生 院 发 展 基 金 积 累 , 8 0 % 作 为 绩 效 分 配 ; 超 过 职 工 档 案 工 资 1 .52 倍 , 副 职 拿 职 工平均 的 1 倍 , 科 主 任、护 士 长 拿 职 工平均 的 0 .5 倍 。 七、

七、七、七、绩 效 绩 效 绩 效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要 点 考 核 工 作 要 点 考 核 工 作 要 点 考 核 工 作 要 点 1、各 乡 镇 卫 生 院 根 据 各 自 开 展 业 务 情 况 , 制 定 不 同 岗 位 的 分 配 档 次 ( 比 例 ) , 以 及 与 绩 效 工 资 分 配 挂 钩 的 分 配 考 核 指 标 , 通 过 考 核 计 算 职 工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 2、各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分 配 方 案、绩 效 考 核 指 标、考 核 结 果 应 当 公 开 , 传 达 到 每 位 职 工 。 3、乡 镇 卫 生 院 收 抵 支 后 , 无 结 余 的 单 位 , 不 得 发 放 绩 效 工 资 。 八、组 织 领 导 八、组 织 领 导 八、组 织 领 导 八、组 织 领 导 各 县 ( 市、区 要 加 强 对 此 项 工 作 领 导 , 成 立 由 政 府 主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的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考 核 领 导 小 组 , 具 体 考 核 工 作 由 县 ( 市、区 ) 卫 生 局 组 织 实 施 。 省 卫 生 厅 负 责 对 各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考 核 进 行 督 查 。 设 区 市 卫 生 局 负 责 对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考 核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 县 级 卫 生 局 依 照 本 指 导 意 见 制 定 绩 效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 各 级 卫 生 局 要 将 考 核 内 容 分 解 到 具 体 单 位 和 个 人 , 并 建 立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 对 弄 虚 作 假 的 给 予 相 应 处 分 。 各 县 ( 市、区 ) 卫 生 局 根 据 本 指 导 意

见 , 在 设 区 市 卫 生 局 指 导 下 制 定 具 体 实 施 细 则 , 并 上 报 农 卫 处 备 案 。 8 附 件 1 : 江 西 省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考 核 主 要 指 标 及 分 值 表 江 西 省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考 核 主 要 指 标 及 分 值 表 江 西 省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考 核 主 要 指 标 及 分 值 表 江 西 省 乡 镇 卫 生 院 绩 效 考 核 主 要 指 标 及 分 值 表 附 加 指 标 : 1、医 疗 事 故 发 生 例 数 ; 采 取 扣 分 制 , 只 要 出 现 1 例 , 扣 2 5 分 。 序 号 序 号 序 号 序 号 内内内内 容容容容 主 要 指 标 主 要 指 标 主 要 指 标 主 要 指 标 分 值 分 值 分 值 分 值 1 人 员 结 构 与 岗 位 设 置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率 , 总 人 数 中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比 例 ,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所 占 比 例 , 符 合 临 床、医 技、药 剂 同 岗 位 人 员 所 需 学 历 , 预 防 保 健 人 员 数 , 卫 生 院 提 供 基 本 医 疗 和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的 科 室 设 置 和 功 能 等 。 6 2 医 疗 质 量 与 管 理 卫 生 院 盛 装 医 疗 质 量 管 理 小 组 , 健 全 医 疗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 定 期 开 展 医 疗 质 量 检 查 , 制 定 医 疗 质 量 改 进 措

施 ,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机 构、药 事 管 理 机 构 及 工 作 状 况 , 医 疗 文 书 书 写 合 格 率 。 1 4 3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与 效 率 包 括 “ 四 苗 ” 全 程 接 种 率、新 生 儿 2 4 小 时 内 乙 肝 疫 苗 接 种 率 , 孕 产 妇 和 儿 童 系 统 管 理 率 , 选 择 本 院 住 院 分 娩 百 分 比 , 孕 产 妇 住 院 分 娩 率 , 法 定 传 染 病 报 告 率 , 婴 儿 死 亡 率 ,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 高 血 压 患 者 控 制 率 , 计 划 免 疫 病 发 病 率 等 2 0 4 基 本 医 疗 与 规 范 用 药 包 括 医 疗 安 全

性 , 出 入 院 诊 断 符 合 率 , 影 像 及 检 验 报 告 阳 性 率 , 提 供 中 医 药 服 务 的 比 例 , 护 理 工 作 相 关 制 度 规 范 操 作 , 法 定 传 染 病 报 告 率 , 医 用 垃 圾 处 理 合 格 率 。 门 诊 登 记 合 格 率 , 抗 生 素 二 联 及 以 上 联 用、激 素、静 脉 输 液 控 制 率 , 门 诊 处 方 书 写 合 格 率 , 次 均 门 诊 和 住 院 费 用 , 甲 级 病 案 百 分 比 , 临 床 病 倒 讨 论 率 , 药 品 收 入 占 业 务 收 入 的 百 分 比 。 3 5 5 药 品 采 购 包 括 采 购 药 品 必 须 向 证 照 齐 全 的 生 产、经 营 批 发 企 业 采 购 , 选 择 药 品 质 量 可 靠、服 务 周 到、价 格 合 理 的 供 货 单 位 ; 采 购 必 须 执 行 质 量 验 收 制 度 , 有 药 库 管 理 人 员 , 采 购 人 员 严 格 验 收 , 对 药 品 的 品 名、规 格、数 量、批 准 文 号、生 产 批 号、生 产 厂 家、注 册 商 标、有 效 期

限、外 观 包 装 情 况 进 行 验 收、核 对、双 签 字 ; 强 化 药 品 采 购 中 , 严 格 实 行 采 购、质 量 验 收 分 离 的 管 理 制 度 。 5 6 医 疗 设 施 建 设 与 医 疗 设 备 使 用 乡 镇 卫 生 院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维 修、管 理 和 使 用、1 0 0 0 元 以 上 设 备 的 档 案 管 理 率、使 用 率 和 维 修 记 录 , 设 备 完 好 率 , 有 专 人 使 用 管 护 等 。 5 7 医 德 医 风 情 况 职 业 道 德、技 术 职 务 履 职、工 作 状 态、工 作 业 绩、廉 洁 行 医 , 有 无 收 受 红 包 , 病 人 投 诉 现 象 等 。 3 8 院 内 文 化 建 设 乡 镇 卫 生 院 冠 名 必 须 规 范 , 标 识 明 显 , 院 容 院 貌 干 净 整 洁 , 无 污 水 , 无 痰 迹 , 无 丢 弃 垃 圾 。 工 作 环 境 及 病 员 休 息 环 境 舒 适 温 馨 , 健 康 教 育 宣 传 标 语、专 栏 醒 目 规 范 , 医 务 人 员 精 神 饱 满 , 服 务 态 度 和 蔼 。 5 9 群 众 评 价 与 监 督 院 内 设 有 群 众 意 见

箱 , 定 期 召 开 病 员 及 群 众 座 谈 会 , 开 展 问 卷 调 查 , 有 群 众 及 病 员 评 价 结 果 等 。 7 合 计 1 0 0 9 附 件 2 : 1 人 员 结 构 与 岗 位 设 置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率 反 映 乡 ( 镇 ) 卫 生 院 人 员 是 否 按 照 国 家 或 地 区 乡 ( 镇 ) 卫 生 院 人 员 配 置 标 准 进 行 配 置 , 人 员 配 置 的 原 则

是 否 为 因 事 择 人、因 才 施 用、动 态平衡 所 有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都 持 证 ( 包 括 医 生、护 士、医 技、药 剂 人 员 等 ) 上 岗 , 执 行 准 入 制 度 , 试 用 期 间 的 人 员 不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 全 部 持 证 上 岗 给 1 分 , 否 则 不 给 分 1、查 阅 乡 ( 镇 ) 卫 生 院 职 工 花 名 册 。 2、询 问 乡 ( 镇 ) 卫 生 院 院 长 本 院 人 员 总 数 : ( ) 人 占 总 人 数 的 比 重 : ( ) 总 人 数 中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比 重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 包 括 医 生、护 士、医 技、药 剂 人 员 等 ) 占 总 人 数 的 比 重 不 得 低 于 9 0 % 。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得 1 分 , 每 降 2 个 百 分 点 扣 0 .1 , 扣 完 为 止 。 本 院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总 数 / 本 院 人 员 总 数 本 院 防 保 人 员 总 数 : ( ) 人 本 乡 ( 镇 ) 现 总 人 口 数 : ( ) 万 人 本 乡 ( 镇 ) 每 万 人 防 保 人 员 数 : ( ) 人 / 万 本 乡 ( 镇 ) 每 万 人 防 保 人 员 数 防 保 人 员 须 每 万 人 各 配 备 1 名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得 1 分 , 不 达 标 不 给 分 。 本 院 防 保 人 员 总 数 / 本 乡 ( 镇 ) 现 总 人 数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的 所 占 的 比 例 中 心 卫 生 院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的 所 占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 4 % ; 普 通

卫 生 院 不 低 于 1 2 %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得 1 分 , 每 降 1 个 百 分 点 扣 0 . 1 分 , 扣 完 为 止 。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的 人 员 总 数 / 本 院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总 数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的 人 员 总 数 : ( ) 人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所 占 的 比 例 : (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的 专 业 学 历 分 布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的 专 业 学 历 分 布 为 大 专 及 以 上 占 1 0 %、中 专 占 6 0 %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得 1 分 , 每 降 5 个 百 分 点 扣 0 . 1 分 , 扣 完 为 止 。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专 业 学 历 为 大 专 及 以 上 的 人 员 总 数 / 本 院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总 数 。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专 业 学 历 为 中 专 的 人 员 总 数 / 本 院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总 数 。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专

业 学 历 为 大 专 及 以 的 人 员 总 数 : ( ) 人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 专 业 学 历 为 中 专 的 人 员 总 数 : ( ) 人 。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的 专 业 学 历 分 布 为 大 专 及 以 上 占 (、中 专 占 ( ) 1 0 1 人 员 结 构 与 岗 位 设 置 卫 生 院 功 能 完 善 情 况 一 般 卫 生 院 应 具 备 提 供 基 本 医 疗、预 防、保 健、康 复、健 康 教 育 等 服 务 功 能 的 科 室 和 人

员 ; 中 心 卫 生 院 除 具 有 一 般 卫 生 院 的 功 能 外 , 还 应 有 人 员 承 担 协 助 县 级 卫 生 机 构 开 展 对 区 域 范 围 内 一 般 卫 生 院 的 指 导 工 作 。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得 1 分 , 每 缺 一 项 功 能 扣 0 .2 分 ,扣 完 为 止 。1、查 阅 乡( 镇 ) 卫 生 院 职 工 花 名 册 。 2、询 问 乡 ( 镇 ) 卫 生 院 院 长 具 备 提 供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功 能 的 科 室 和 人 员 , 请 选 择 : A 是 B 否 具 备 提 供 预 防 服 务 功 能 的 科 室 和 人 员 , 请 选 择 : A 是 B 否 具 备 提 供 保 健 服 务 功 能 的 科 室 和 人 员 , 请 选 择 : A 是 B 否 具 备 提 供 康 复 服 务 功 能 的 科 室 和 人 员 , 请 选 择 : A 是 B 否 具 备 提 供 健 康 教 育 服 务 功 能 的 科 室 和 人 员 , 请 选 择 : A 是 B 否 中 心 卫 生 院 有 人 员 承 担 协 助 县 级 卫 生 机 构 开 展 对 区 域 范 围 内 一 般 卫 生 院 的 指 导 工 作 , 请 选 择 : A 是 B 否 2 医 疗 质 量 与 管 理 卫 生 院 是 否 有 质 量 管 理 与 评 价 小 组 反 映 乡 镇 卫 生 院 质 量 评 价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有 得 1 分 , 否 则 不 得 分 。 1、查 阅 与 评 价 内 容 相 关 的 资

第13篇:联城镇卫生院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联城镇卫生院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为完善和规范我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工作制度

1、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

(1)科室、村卫生室与医院、医院与县卫生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迅速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好本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3)各救援小组,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院应急办领导;应急办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及县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4)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院应急办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着他用。

(5)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人后的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应急办报告。并在先期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

(6)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等指导。

(7)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人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

(8)每日向局应急办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9)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局应急办请求支援: ①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

②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

③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

④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应急办公室。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院应急办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应急办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即医院应急总指挥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应急办主任)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副指挥)或应急办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应急办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响应。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3、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应急办和总值班报告。

(2)院应急办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应急办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向卫生局应急办报告。

4、预检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应急办或总值班汇报。

(4)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转诊及急救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卫生局指挥中心或应急办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的患者应立即按要求送达指定医疗点救治。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什,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刨、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监护。 (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议室、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应急办汇报。

(6)对所有群体、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

(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局应急办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

6、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应急、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预防保健、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7、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应急办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办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办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8、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2)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办公室。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9、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有关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10、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相关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11、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

(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

(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4)明确报告内容。

(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报送县疾控中心。

①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12、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2)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每日二次。

(3)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置。

(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6)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7)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涤污水流入下水道后,需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8)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 (9)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人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1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14、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15、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或应急办主任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院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由院长组建并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在卫生局领导下,组织、部署、协调本院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订并审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本院应急救援小组和常设机构的组建。

(5)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部门)的职责,检查和考核各成员科室(部门)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卫生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对到院的患者开展救治。并对正在进行的应急救治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7)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报告本院即时的医疗救治情况,派出应急救援小组。

(8)决定是否提请卫生局予以技术、物资的支援和同意本院分流患者的请求。

(9)负责应急响应终止及工作结束后的总结与奖惩。 (10)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职责

(1)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战时具体执行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群体急性食物中毒、群体伤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救治预案。 (3)根据卫生局的要求,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

(4)负责建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应急救治网络体系。 (5)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集合外派现场应急小分队。

(7)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

(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卫生局报告。

(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请求。

⑽对转诊患者督促接诊科室写好简要病历,联系急救中心和接诊医院。

(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

(12)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 (2)及时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置情况。

(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

(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害性质和病员数),成立由相应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一个或多个医疗抢救(或救治)小组。由医务科长担任组长,急诊科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抢救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抢救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时向专家组反馈救治情况。

(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

(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用药处置准确、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处置治疗,要详细交代,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复述,以免发生差错。

(6)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

(8)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 (9)参与院内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

(10)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4篇:婺源县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婺源县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1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他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2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县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以及12320公益电话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置。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路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直报密码友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

4 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报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

(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疾病爆发和流行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5 (2)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等专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3)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4)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时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措施。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7)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8)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1)定期分析卫生应急工作的现状与趋势,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会组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对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4)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及时沟通信息。

(5)通过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6)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

6 (7)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促进灾后公众健康心理的重建。

(二)岗位职责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2)建立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沟通制度。 (3)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 (4)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5)组织开展专题的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多部门的应急演练工作。

(6)依法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7)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开展分析与趋势预测,并报告上级县卫生局。

(8)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 (9)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2、县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基层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随时追踪事件进展及处置工作动态,及时完成总结呈报相关部门。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并进行动态、趋势分析和预警,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制定督导、评估计划,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7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急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食源性疾病防治、环境相关疾病防治、放射防护、职业危害控制、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等专业科室。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3)开展监测工作,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4)在县应急办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

(5)按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并做好个人防护。

(6)开展应急标本检测,同时确保检测人员、标本和环境的生物安全。

(7)掌握国内外应急与控制研究进展,建立或引进疾病控制和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县卫生应急相关保障部门包括后勤、财务等部门。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物资计划,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保证物资、药品、试剂的及时供应。

(4)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 (5)负责应急检测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6)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

(7)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工作预算,予以安排足够的经费,并留有一定的经费保证急需。

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

(1)依法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管理。应急状态下网络直报人员根据需要随时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的网络直报工作。

(2)网络直报人员收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后,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8 (3)县疾控机构的网络直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内容进行审核和订正。

(4)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动态监控,及时识别传染病暴发苗头。

(5)定期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按上级或领导要求完成专题分析报告。

(6)根据要求按时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编码、地区编码等基础信息进行维护。

(7)认真接受上级的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

(8)根据需要随时对辖区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按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畅。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县疾控机构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县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9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2)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3)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 (4)随时待命,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5)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6)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处置措施。

(7)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结束后,就突发事件的原因、流行病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8)现场调查处置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

(1)学习应急检测业务,熟练掌握各种快速检测方法,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检测。

(2)负责突发疫情相关试剂器材准备,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

(3)负责突发疫情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应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实验室。

(5)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参加现场采样工作。

10 (6)做好标本的登记、收样、保存工作,保证样品流转无差错,样品质量不改变,感染性物质无外泄。

(7)检测快速、准确,及时报告。

(8)实验过程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确保生物安全。 (9)做好实验后消毒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处理废弃物。 (10)遵守保密制度,不违规泄漏相关检测结果。

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

(1)做好应急采样器材准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随时可用。 (2)所有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

(3)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选择正确、有效的采样方法。

(4)做好标本的编号标识,认真填写送检单,保证相关信息完整。 (5)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6)样本的包装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进行。 (7)做好采样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对废弃的采样器材、防护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8)按正确的运输保藏条件将样品及时送交相关实验室。

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消杀技术。

(2)加强对消杀药械的储备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药械及检测工具,保证消杀药械可以随时调用。

(3)出发前,应检查所需的消杀器械、消毒剂、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4)到达疫点后,按照技术方案或规范开展消毒、杀虫或灭鼠工作,指导居民搞好环境卫生。

(5)在消杀过程中,不得吸烟、进食,不得随便走出消毒区域。 (6)在现场消杀处理后,对携回的污染衣物应立即分类进行最终消毒。

(7)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械,及时整修和补充。 (8)及时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

11 (1)及时了解国内外应急健康教育发展动态,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卫生宣传技能。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与大众传媒密切合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渠道加强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宣传与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参与编印卫生宣传材料。

(4)坚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普及应急健康知识、技能。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工作所需。

(2)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全、完整。

(4)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

(5)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6)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8)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9)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随时汇报。

第15篇:煤矿监控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监控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二、在分管副矿矿长领导下负责监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努力作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每周召开监控中心工作会,分析汇总监控系统运转状况,检查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四、及时将监控运行情况向分管矿领导报告并通报到相关的各科、区队。

五、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网络管理的各项监管措施,抓好监控中心的各项工作记录和内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六、及时协调煤矿和技术服务机构、上级监控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同交班人员办好交接班手续。未经监控主任允许不得私自换班。

三、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一切交班准备工作,查清并交代本班的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好交班记录。

四、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做到眼勤、脑勤、口勤、手勤、脚勤,严禁懒岗、脱岗和窜岗。

五、监控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知识,正确使用监控设备。

六、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各煤矿监控室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七、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中心主任审阅。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控室值班人员值班制度

一、中心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和独立操作。

二、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和窜岗。

三、监控员值班期间应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煤矿上传信息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四、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

五、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和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六、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分管矿长、矿长审阅。

七、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看书等,严禁值班时间睡岗。不准在互联网机房内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臵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八、监控员必须负责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臵有序。

九、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确需进入监控中心的其他人员必需经分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未经分管矿长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

十一、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瓦斯日报制度

1、认真监控煤矿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

2、当系统出现瓦斯报警时,监控中心立即通知报警区域瓦检员及队长速作出处理,并将瓦斯报警情况报告当班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将矿长下达的处理指令及时传达至瓦斯报警区域。

3、煤矿通信中断或出现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上级监控中心进行联系并汇报断线或异常原因。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后要立即向分管矿长和当班值班矿长进行汇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恢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不能处理及时恢复运转时要及时联系服务公司进行处理。

7、发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频繁超限等重大隐患,监控主任必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电话等方式将情况向矿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安全科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分管领导或公司分管领导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矿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科。

8、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00—9:30前必须将前一天监控中心系统运行情况及问题处理结果汇总报分管副矿长及矿长审阅。重大隐患要进行跟踪处理。

监控中心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1、利用瓦斯综合分析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2、利用瓦斯曲线图,对煤矿瓦斯浓度进行分析。

3、对多个区域进行瓦斯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变化规律。

4、对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5、对煤矿所需工作面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6、对各区域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7、对各工作面瓦斯涌出最大值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和最大浓度的变化规律。

8、值班人员把分析结果报分管矿长、矿长。监控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无关的材料。

三、不能使用监控主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等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四、正确使用电脑,避免非法操作。

五、正确处理电脑操作中的错误,不得强行启动和非法关机。

六、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开热源和强磁场。

七、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

八、不能擅自更改、删除计算机(服务器)各项参数设臵;不得私拆计算机(服务器);不得泄露计算机(服务器)密码、IP地址等机密。

九、严禁使用监控室电话办私事。

总控室请示汇报制度

一、监控室日常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三、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越级请示报告。

四、对煤矿和其他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如需购臵物品,必须由局领导同意购臵后方可统一购臵,不得自行其事。

六、工作人员若有在本科室内能解决的问题,向室主任请示汇报;若有本科室不能解决或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局分管领导或局领导汇报,事后再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汇报要做好充分准备,切忌草率、应付。

七、工作人员在重大事项和重要的行政处罚、执法和行政协调等牵涉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局领导汇报和相关科室、煤管所直接通报有关情况。

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若有与局各有关科室、煤管所及其他单位工作交叉、矛盾,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以便科室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问题,必要时可请示局领导帮助协调,避免矛盾激化。

九、工作人员外出工作不能决定处理的事项,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暂时实施不了的,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局领导汇报。

十、在进行公务活动,遇到紧急又来不及请示的事项,自己处理后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对重大问题必须请示领导,不得擅自决定。

十一、工作人员在外出时,行前要向科室负责人打招呼并报告局办公室。

十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或重要公务活动结束后,除按规定级别有保密性质外,要按规定互相转达或传达,以便互通情况及时处理。

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加强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监控设备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数字化远程监控设备安全、连续运行的重要制度,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连续运行安全的重要一环,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四、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工作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交班工作值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整洁工作,以及为下一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先由接班人员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监控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虽有专人代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控制室。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 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

2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交接班准备工作

交班准备工作。由当班工作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1 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现场相符,负荷情况如何;

2 检查监控系统通信联络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实际相符,信号是否清晰明确;

3 检查查监控是否准确,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 4 检查监控操作执行情况是否正确,交下班操作是否已核对;

5 检查直流系统、蓄电池系统是否正常; 6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7 锁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 8 检查各种打印机、定时记录仪、电脑、通讯是否正常; 9 检查监控室、办公室是否整洁,工作和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洁,是否符合要求;

10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按要求着装;

11 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前查看交班人员是否已向监控室负责人汇报交班前一天和夜班情况,是否已记录;

12 无误后,接班人可以进行交接班。

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应提前到达监控室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 检查交班人员工作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是与记录相一致,室内外是否已打扫完整,办公用品是否摆放整洁,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2 检查完毕,接班人员根据交班人员交班记录情况和交待的注意事项,安排好当日监控工作;

3 安排妥当无误后,经交班人员同意,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工作的项目如下

1 监控系统运行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复役日期、时间。 2 设备检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情况。

3 操作工具使用状况,及安全用具、接地线使用情况。 4 设备的停、复役及变更,继电保护方式或定值的更改情况。 5 设备的检修情况和缺陷情况,信号装臵情况。

6 各种记录簿、资料、图纸及钥匙和有关材料工具的收存保管情况。

7 上级布臵、通知及收到学习资料。

8 介绍目前系统情况,电压、监控线路的负荷、频率情况。 9 本值工作人员尚未完成需接班人继续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0 核对监控画面是否与实际设备相符,报表打印正常,工作是否正常。

11 询问本值人员和接班人无疑问后,对口交接。

六、交接班注意事项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1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 “四交接”即:站队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1) 站队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站在监控台前面对面进行交接。

(2 )图板交接:指交班人同接班人员在监控机界面上交待运行情况。

(3)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经过操作方式所做安全处理措施、技术处理措施和行政管理措施,在现场交接清楚。

(4)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办公用品,文件通知、工具用具、监控设备(备件)等物件。

交班工作由交班人交待、汇报上次下班后和本班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工作过程。

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交接班巡视检查后,接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问清楚。交接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后立即总控室负责人汇报,总控室负责人在交班后组织全体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原因,查清责任、汲取教训。

接班人认为无差错后,由接班人员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系统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方准离开岗位。

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区一体化,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七、接班后工作

按监控调度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监督监视工作。 对本值工作中发现或出现的情况按系统管理权限、工作处理程序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请示汇报灵活机动处理并作好工作记录。

对监控的重点内容,加强监视。 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根据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做好当值设备的维护工作及规定的清洁工作。

学习好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制度及专业技术。

落实并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

八、每日交接班中总控负责人应做的工作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按时就位、着装是否规范、卫生工作是否良好、精神状态是否极佳;

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完备、准确,记录是否齐全; 每日上班前听取交班人的汇报,有疑问及时命令补漏; 检查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准确,操作是否规范、准确; 不定时地组织对监控交接班后的讲评工作。

第16篇:盐城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附件:

盐城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试行)

盐城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

- 14.各相关处(科)室职责„„„„„„„„„„„„„„„„„„„„„„„„„(15) 5.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职责„„„„„„„„„„„„„„„„„„„„„„„(15)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6) (一)工作制度„„„„„„„„„„„„„„„„„„„„„„„„„„„„„(16)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16)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16)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16) 4.应急物资储备制度„„„„„„„„„„„„„„„„„„„„„„„„„„(17)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17)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17)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18)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18)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19)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20) (二)岗位职责„„„„„„„„„„„„„„„„„„„„„„„„„„„„„(20)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20) 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20)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21)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职责„„„„„„„„„„„„„„„„„„„„„„„(21) 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22)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22)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23)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23) 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24) 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24) 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24)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25)

三、医疗机构(医院) ……………………………………………………………………(26) (一)工作制度„„„„„„„„„„„„„„„„„„„„„„„„„„„„„(26) 1.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26)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27)

- 33.培训演练制度„„„„„„„„„„„„„„„„„„„„„„„„„„„„(46) 4.督查制度„„„„„„„„„„„„„„„„„„„„„„„„„„„„„„(47) 5.责任追究制度„„„„„„„„„„„„„„„„„„„„„„„„„„„„(47) 6.应急物资保障制度„„„„„„„„„„„„„„„„„„„„„„„„„„(49) (二)岗位职责„„„„„„„„„„„„„„„„„„„„„„„„„„„„„(49) l.卫生监督所所长(副所长)职责„„„„„„„„„„„„„„„„„„„„„(49) 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50)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50)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50) 5.值班人员职责„„„„„„„„„„„„„„„„„„„„„„„„„„„„(50) 6.卫生监督员职责„„„„„„„„„„„„„„„„„„„„„„„„„„„(51)

五、急救医疗中心(站) …………………………………………………………………(52) (一)工作制度„„„„„„„„„„„„„„„„„„„„„„„„„„„„„(52) 1.组织管理制度„„„„„„„„„„„„„„„„„„„„„„„„„„„„(52) 2.通讯调度制度„„„„„„„„„„„„„„„„„„„„„„„„„„„„(52) 3.报告和信息管理制度„„„„„„„„„„„„„„„„„„„„„„„„„(53) 4.现场急救制度„„„„„„„„„„„„„„„„„„„„„„„„„„„„(53) 5.病人转送及分流制度„„„„„„„„„„„„„„„„„„„„„„„„„(54) 6.救护车、设备及药品管理制度„„„„„„„„„„„„„„„„„„„„„„(54) (二)岗位职责„„„„„„„„„„„„„„„„„„„„„„„„„„„„„(55) l.急救医疗中心(站)主任(站长)职责„„„„„„„„„„„„„„„„„„„(55) 2.通讯调度科科长职责„„„„„„„„„„„„„„„„„„„„„„„„„(55) 3.急救科科长职责„„„„„„„„„„„„„„„„„„„„„„„„„„„(56) 4.车辆管理科科长职责„„„„„„„„„„„„„„„„„„„„„„„„„(56) 5.急救医生职责„„„„„„„„„„„„„„„„„„„„„„„„„„„„(57) 6.急救驾驶员职责„„„„„„„„„„„„„„„„„„„„„„„„„„„(57) 7.急救护理人员职责„„„„„„„„„„„„„„„„„„„„„„„„„„(57)

- 5(2)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3)应急物资管理单位负责应急物资的仓储、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验收应急物资装备,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物资使用管理。

(4)应急物资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5)建立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统筹物资储备和使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4.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制度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培训与演练需求分析,确定卫生应急存在问题,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培训与演练计划。

(2)根据年度计划要求,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本次演练的目的、组织、参加人员、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应急处置演练工作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并对演练各环节进行现场点评,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质储备、部门协调、快速反应、媒体沟通等。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等形式了解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效果,开展演练评估与总结,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3)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培训结束后,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 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制度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建立监侧工作评估制度,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5.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制度

- 7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4)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6.2现场医疗救援制度

(1)医疗救援应急组织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急救中心(站)等业务机构,以及特种(化学中毒、核辐射等)事故的专业医疗救治机构。

(2)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术研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应急现场检伤分类工作。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首先对伤病者进行及时有效地检查、处置,根据现场检伤结果将伤病者分为四类,标示不同的醒目颜色,分别为:危重患者,标红色,优先处置;重症患者,标黄色,次优先处置;轻症患者,标绿色,延期处置;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可暂缓处置。

(4)急救医疗机构负责现场医疗救援,包括抢险救护(将伤病员从危险的环境中解救出来)、现场急救(对危重伤病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伤病员转运(及时、安全、合理地疏散到有条件的医院)等。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普及工作。

依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6.3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度

(1)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现场调查工作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临床等专业)完成,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

(3)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的资料、物品,包括调查表、调查器材、采样和检测设备、试剂和用品、现场用预防和控制器材、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相关专业资料和数据库、现场

- 9(5)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陪同检查,并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6)卫生监督机构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7)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记录。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检验。

(8 )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9)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与通报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发布和通报的情况,具体承担:

7.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具体要求,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杜绝虚报”的原则,依法开展信息发布工作;贳彻分级负责制度,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不同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发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与原因,发生地及范围,发病、伤亡及涉及人员范围,处理措施与控制情况,事件发生地强制措施的解除情况等。

(3)针对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和季节性特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分析和预测疫情,必要时向社会发布传染病、食品安全、职业安全的预警信息。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成后,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汇编和分析媒体报道及群众反应,对信息传播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7.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通报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向毗邻事件所在地的相关地

- 11(3)卫生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9.2卫生应急的善后处理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专业技术措施、控制效果及控制保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保障评估: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应急队伍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进行评估;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评估:按事件处置进程完成初步评估、进程评估、终结评估。主要对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进行评估;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及控制效果评估:危害因素是否得到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公众健康的危害、社会和经济影响;事件转归预测等。

(2)责任追究与奖励: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3)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及劳务的补偿: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致死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二)岗位职责

l.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职责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参加相应事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组的工作。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4)组织落实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预防控制措施。 (5)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6)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及时向邻近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7)根据卫生部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制定本辖区内新发现传染病、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时组织培训。

- 13(7)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的培训。 (8)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各相关处(科)室职责

(1)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应急相关的其他业务处(科)室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医政、卫生监督、办公室、规划财务、爱卫办、科教等,其主要负责人参与本部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工作。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参与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4)参与组织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5)参与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6)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卫生应急业务技术机构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7)在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8)根据实际需要,在部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卫生应急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5.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职责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应急专家库,组建卫生应急各类专业队伍。 (2)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领导组织或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专业分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4)加强学习,关注卫生应急处置技术和方法的最新进展,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5)根据安排,承担对下级专业机构和人员卫生应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6)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7)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促进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 15(4)凡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到在使用期间能正常使用。其它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和保养。 4.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要开展辖区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乡、村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并进行档案管理。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

- 17(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密码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

(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并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

- 19(4)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5)组织开展专题的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多部门的应急演练工作。

(6)依法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7)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开展分析与趋势预测,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8)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 (9)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制订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基层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随时追踪事件进展及处理工作动态,及时完成总结呈报相关部门。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并进行动态、趋势分析和预警,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制订督导、评估计划,对下级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急性传染病防制、免疫规划、食源性疾病防制、环境相关疾病防制、放射防护、职业危害控制、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等专业科室。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3)开展监测工作,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4)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流行病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

(5)按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并做好个人防护。

(6)开展应急标本检测,同时确保检测人员、标本和环境的生物安全。

(7)掌握国内外应急与控制研究进展,建立或引进疾病控制和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 21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发生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2)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3)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

(4)随时待命,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5)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6)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处置措施。

(7)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现场应急调查处置结束后,就突发事件的原因、流行病学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8)现场调查处置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应急检测业务,熟练掌握各种快速检测方法,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检测。 (2)负责突发疫情相关试剂器材储备,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

(3)负责突发疫情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应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实验室。 (5)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参加现场采样工作。

- 23(3)参与编印卫生宣传材料。

(4)坚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普及应急健康知识、技能。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工作所需。

(2)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全、完整。

(4)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

(5)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洗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6)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施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8)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9)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随时汇报。

- 25(9)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出院的标准和出院的时限等指导。

(10)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入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

(11)每日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公共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12)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①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②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③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

(13)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当地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医院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医务处(科)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或医务处(科)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医务处(科)或医院总值班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急诊科响应。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3.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分别向急诊中心(科)主任和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 27(13)做好终末消毒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员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4)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收治及转诊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送达的患者。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监护。

(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堂、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进人ICU抢救、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6)对所有群体伤、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

(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

6.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留观制度

(1)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患者的病因诊断,原则上由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参与事件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临床医疗等卫生救援组织机

- 29(2)医院由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指定专人负责非法定机构职责的与医疗救治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发布前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能发布相关信息或单独与新闻单位联系。 (4)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和全面。 8.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检 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急救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急救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理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外语、普通话、各种急症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社会学和心理学等。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9.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专家组或抢救组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10.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

(1)医院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储备一定

- 31(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消毒与终末消毒。 12.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当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株送往所驻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13.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

(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 (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l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甲肝/戊肝: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倒。

──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

- 33上。

──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4)明确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①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

14.传染病(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包括流行动态、诊断、治疗、

- 3516.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感染病科应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传染病的病人与穿隔离衣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清洁区、半污染区。

(2)医务人员进入病区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医生查房、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3)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液拖擦,每日二次;病人死亡后的房间用消毒液擦抹床、床头柜等物品,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

(4)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理。

(6)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7)病人出院带回的衣物及病床上用过的被褥等进行熏蒸消毒。

(8)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9)餐车每餐后要清洗、蒸汽消毒,已进入病区剩下的饭菜不得再进入食堂。 (10)危重病人需陪人时,由经治医生或护士长批准,要办理陪护证,进入传染病区的陪人要穿隔离衣,接触病人后要洗手。

(11)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漱污水流入下水道后,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12)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门诊、病区的治疗室地面与其它地面的拖把严格分开。

(13)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入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17.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影像科室工作制度(非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诊治传染病人也应执行下列制度) (1)技术员严格按三级防护要求,每照完一个病人需消毒或更换防护服后才能照第二个病人,避免交叉感染。加强X线防护,X线机应有遥控开关,或加长曝光按钮接线,在室外曝光,技术员与外界隔离。

(2)有专用X线机。有CR设备的,可用数字化平板摄片。每照完一个病人,机器需消毒

- 37同.并携带有关急救用品。

(5)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遇到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

(6)技术人员防护要求,应按卫生部二级防护要求执行,每接触一个病人后要洗手,每位病人必须带口罩。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彻底消毒机器。机房内应有紫外线灯,定期消毒。

(7)写报告可用光缆传输,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

19.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检验科室工作制度(非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诊治传染病人也应执行下列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5)如有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上或地上,必须用过氧乙酸或其他消毒剂倒于污染处,待半小时后,方可用棉花或布类拭净。

(6)工作服被污染,应立即将工作服小心脱下,用高压灭菌消毒。

(7)如手被污染,可用70%的乙醇浸泡十分钟,然后用肥皂与清水涮洗干净,如有传染性物质吸人口内,应立即吐出,用1g/L的高锰酸钾溶液多次漱口。

(8)对各种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免疫试剂,应用后要做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20.传染病人出院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中的病人出院必须符合出院参考标准,经医院专家组讨论认定后方可出院。

(2)病人出院时,医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通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出院人员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

(3)在出院医嘱中可根据病人病情和身体康复状况,提出在家休息时间的建议。休息期间,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发现体温异常时应

- 39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垃圾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的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9)加强运送、处置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的防护。 22.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23.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l)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地区相关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货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记录完整。

(6)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注: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度、急诊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三级查房制度、值班、交

- 41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召集和外派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7)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

(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或应急指挥部报告。

(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请求。

(10)对转诊患者督促接诊科室写好简要病历,联系急救中心和接诊医院。 (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

(12)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

(2)及时向医务处(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置情况。

(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 (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院应急医疗救援专家组,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组建,医务处(科)负责日常管理。成员由急诊专业(包括急性中毒)、危重病专业、传染病(感染)专业、呼吸专业、创伤专业(神经外科、骨科、普外科、烧伤整形科、胸外科等)、院内感染、药学专业等专家组成。

(2)在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应急救治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向院领导小组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负责全院危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积极收集各种信息,制订切实可行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救治方案。

(4)审查院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协助院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决策与指挥。 (5)指导并参与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 43

四、卫生监督机构

(一)工作制度 l.调查取证制度

(1)对单位或个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或者不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妨碍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卫生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和工作程序的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妨碍突发事件处置的,卫生监督机构应予调查取证。

(2)卫生监督机构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3)承办案件的卫生监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当事人亦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回避申请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决定。

(4)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理、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 (5)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调查人员应当保守秘密。

(6)卫生监督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

(7)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8)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通知被查单位派人到场陪同检查,并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校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查单位陪同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9)卫生监督机构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鉴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10)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单。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11)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12)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

- 45——个人防护技能等;

——对公众宣传与沟通的技巧。

(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须对本单位应急专业人员集中培训一次以上,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

(4)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技术骨干实行轮训制度,轮训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超过4年。 (5)每次培训须根据培训目的、对象的不同,确定具体的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须进行效果评估,对培训前后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培训满意度(包括培训知识的需求、教学方式的可接受性,还需要改进和提高等)进行测评。

(6)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锻炼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以保证卫生监督机构能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7)应急演练应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地点、案情、考核指标、考核人员,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

(8)应急演练原则上不安排公众参与。如确需公众参与,必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9)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并作出书面总结。对于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

4.督查制度

(1)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制度。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应急工作,视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也应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

(2)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急工作职责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卫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3)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督查职责为:对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监督;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过错责任追究建议。

(4)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卫生监督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

(5)卫生应急工作督查的标准、过程和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对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5.责任追究制度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明确卫生应急工作岗位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并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的调整随时进行修订。

- 47(二)岗位职责

l.卫生监督所所长(副所长)职责

(1)所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工作。分管所长在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工作。

(2)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

(3)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职责和目标,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应急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应急工作预案,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

(4)针对本地突发事件的发生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机构和人才优势,开展科学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应急处理的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提高甄别、控制、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技术能力。

(5)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预防性监督检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和/或预警建议,努力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征兆预警、早期预警,防患于未然。

(6)做好处置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加以妥善保管和经常性维护,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利用,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根据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以提高实际处置能力。

(8)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并按照规定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9)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交流网络,定期收集、核实、汇总、分析、上报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10)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定期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11)围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应当适时开展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卫生违法行为。

(1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规定赶赴现场,开展卫生监督调查、取证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3)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履行本工作职责的情况,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并视情况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14)对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 49

第17篇:口腔科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

口腔科医师岗位职责

口腔门诊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近期、远期的各项工作计划,领导、监督 和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

2、领导本科室人员完成医疗任务,定时参加医疗工作,共同研究解决疑难病例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3、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监督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重视教学和专业培训工作,根据对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要求,组织全科医技教学力量,制定教学大纲和进度计划,参加教学工作,收集学员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效果。

5、组织全科人员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6、对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医德教育和技术考核,提出升、降、调、奖、惩意见。

7、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门诊医师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耐心解释。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患关系。

4.全面检查病人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作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

7.认真书写病历、正确诊断。对某些治疗内容,需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该在治疗后跟踪随访。

9.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使用保养。

10.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18篇:总务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总务科行政查房制度

1、每周由科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

1 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科解决。

5、所有部门物资需要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6、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7、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医疗厂

8、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9、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10、变卖后收入按财务制度处理交财务科,部分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发给茶水费。

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总务科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

3 总务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过。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总务科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总务科批准,到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及备案,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总务科登记入册备查。

5、宿舍人员由医院配给每人一床一桌一椅。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科安排他人入住。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气炉、电磁炉,电炉及乱接电源,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计财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

4 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计财股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维修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总务科配合院办,计财股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

5 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大项目基建交监理公司负责。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仓库物资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目。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

仓库物资发放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

6 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3、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4、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5、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报批程序报告处理调帐,不得自行处理。

仓库物资报废制度

1、仓库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报废手续,手续不完善者,不得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后勤设备,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后勤设备,由分管院长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报废单经管理部门签定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3、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交回报废物品,由仓库人员收回。

4、医院的一切废旧物品,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出售,应将废品物资存放到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水电工木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水,电,电器设备,门窗及木器用品,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科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总务科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财产会计

洗衣房车缝组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3、职工工作服、病人被服、污衣血衣要分类、分机洗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

5、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

6、要经常保持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清洁干净,维修工每周检查机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六大搞一次,烘干机滤尘罩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

洗衣机保养制度

1、每天用干布抹去灰尘,清除积物。

2、经常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检查各种管道和线路。

3、经常检查注水阀气缸,注意排水阀是否堵塞。

4、每月检查一次洗衣机固定螺丝栓,拧紧加油,防止生锈。

5、每天下班前要将机器电源切断,机内不得存放衣物。

烘干机维修保养制度

1、专人负责烘衣物,每机放衣物量不得超过机器额定重量。

2、每班清洁烘干机的毛尘过滤罩以及机身各部分,保持清洁卫生、干净。

3、经常检查烘干机的各种流量表,防止操作时产生故障。

4、由维修组人员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种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应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定期检查身体,注意个人卫生。

5、配合临床科室,搞好营养饮食。保障医护工作人员过期用攴,做到饭热菜香。

6、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购买食品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帐备查。保证购买食品新鲜无污染,食用安全。

7、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确保食品安全。

8、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改善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以便更好地改进

11 工作

120调度室及门卫工作制度

1、调度员是急救医疗服务系统执行救护任务的指挥部门,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非调节器度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调节器度室,更不准在室内闲谈说笑,大声喧哗。

2、调度员必须正确及时调度,接听电话对答时态度要和蔼、礼貌规范用语、动作迅速准确,认真询问伤病人员症状、人数,呼救人姓名、现场详细地址、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电话号码,作好记录。接到呼救电话后应立即通知出车,若无车可调度时,应向病人说明,同时报告分管股长,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及电话录音。

3、及时掌握各值班救护车及出车班人员的位置和完成任务情况,再次急救出车时间、目的地、送往医院、回到医院时间,急救人员性名均应详细真写。

4、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做好交接班登记和签字。

5、遇突发事件时,调度员必须果断指挥,先派出第一辆车,再及时报告领导,启动相应急救预案,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出车救护。

6、值班期间若总机,电话机出现故障,及时通知股长和后勤值班人员,尽快妥善解决。调度室电话禁止私事闲聊。

7.调度员和门卫必须做院内视频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后勤值班人员,并负责调度室,值班室周边环境卫生清洁。禁仃车辆,保证道路通畅。负责报纸杂志收发工作。

8.二门诊门卫同时要做好广场车辆仃放指挥工作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负责二门诊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20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1、调度员必须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调度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2、调度员下班时,对当班期间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做好交接工作,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能准确地进行调度工作。

3、调度员应自觉安排班表上班,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上级,征得同意后放方可调班,不准私自调班。

13

4、值班调度员应做好调度室清洁卫生工作,交班时应打扫干净后,方可离岗位。

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执行责任目标管理方案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有责任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落实后勤管理工作、包括后勤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职工用房,司机车辆管理,洗衣被服,清洁工管理。院容院貌及卫生清洁,门卫及120出车等后勤工作。

5.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

14 结经验。

7.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8.组织本科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9.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电工电梯空调维修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供电线路、电源、电气等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保养等工作,保证医院的正常供电,并每日下科室查房一次。

2、坚持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重质量,按时完成任务,节约用料,爱护工具,做到领料有据,用料有去向。

3、负责全院电费的查表登记等工作,并按时统计上报(月报或季报)。

4、电梯维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对事故萌芽性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但又可以稍缓处理的,要继续进行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做好电梯维保记录。电梯在作定期维护检修和加油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在厅门处悬挂检修停用牌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修区域内。维护和检修电梯时,必须设置监护人员。

5、空调维护人员要认真做好巡视、检修记录,

15 接科室报修电话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6、电话线路维修人员要做好医院电话及电话线路的维修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医院电话线路分布情况,定期保养检修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保证电话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医院安排,安装、移动电话,对私自挪动电话者加以制止,凡不听从者报有关领导处理。

木杂工维修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水、及水管、水龙头、洗盆等的检查、维修、更换、保养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正常供水。并每日下科室查房一次。

2、坚守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节约用料,爱护工具,做到领料有据,用料有去向。

3、负责全院水表查表登记等工作,并按时统计上报(月报或

季报)。

4、并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中心供氧工作人员职责

1、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仪表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

2、认真做好工作室内各种仪器的日常检修、保养和防护工作、填写记录并制定计划,定期检修。

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做好一切交班的工作,接班者应认真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并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整齐。

4、每次进氧气,负责验收工作并做好批号的核对、填写购置台账。统一交药剂科入帐做册管理。

洗衣车缝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被服、工作服等的消毒、洗涤、晒干(或烘干)、烫平等工作,并按规格要求折叠,按时下收、下送。

2、严格执行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分开存放,保证质量、卫生、整洁。

3、严格执行交收手续,防止差错或丢失,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未印字新制品一律不交换。

4、爱护公物,修旧利废,节约用电、水、气、肥皂、洗衣粉及其他材料。

5、加强对洗衣机、烘干机、消毒池等设备的管理,严防烧损被服,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院规,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2、熟悉本院污水的工作流程,掌握本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技术,按照操作规程处理,使污水处理后能达标排放。

3、有事需离开本岗位时,要向有关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并安排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

4、交班前要为下一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交班时要告知接班人设施的运转情况,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5、经常检查处理材料(药物)储备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安排购买补充。

6、密切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自己不能处理时要马上向主管部门报告。

7、每天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时要认真负责,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8、一旦出现污染事故要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马上向主管部门报告。

司机组工作人员职责

1、实行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证随叫随到,依时开车按时、准确地完成接送病人任务,医疗抢救用车保证率100%。24小时开通手机,突发事件休息

18 司机要随叫随到。

2、要求全年每人的工作量2万公里以上。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载、不超速、不酒后开车,做到安全行驶,防止事故。

4、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节约用油,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5、爱护公物,每次用车后,要做好车辆清洁、加好油,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司机和车辆交班工作并做好交班记录。管好材料和工具,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工作场所、车库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

日杂仓库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室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暖,电器、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发放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账本,做到账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做到防火、防鼠、防爆炸工作,在库内禁止吸烟,做好日常自查登记。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

19 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推行领新缴旧工作,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物品陈放要整齐,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物资供应保管员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水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账物卡相符。人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被窃。

3、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库内严禁吸烟。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物资需求及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各种物品存放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记数、发放、盘点。实行分区分类、四号定位、立牌立卡、五五摆放管理方法。

7、对入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做好认真准确的验收和记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提出退换意见。

厨房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供应住院病员、陪人及职工、进修、实习人员的膳食、夜餐、过时餐,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根据食谱和临床治疗需要,按质、按量制备膳食,保证按时供应,积极配合医疗。

3、精打细算,饭菜价格合理。节约用粮、油、水、电、气,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4、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度,做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饮食卫生,生、熟、刀及砧板要分开,接触食物和分发饭菜时要洗手,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每次饮食后一定要及时搞好餐厅及环境卫生清洁。

5、当班时要坚守岗位,做好职工值班夜餐、病员夜餐及新入院病人的饮食,完成值班应做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等工作。点心及熟食品要有防蝇罩,变质食物不准出售。

清洁工人职责

1、负责院内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扫工作,保持院内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

2、主道大门每天清扫二次。

3、负责公共厕所的冲洗、垃圾箱的清理工作,每天清理1~2次。

21

4、宿舍区道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等杂物要及时处理。

5、垃圾一日一清,医疗废物要及时转移,放置不超过二天。

120调度员职责

1、在院前急诊科科长领导下工作。

2、负责接收记录急救电话,调度车辆和随车医务人员。

3、接收呼救电话必须动作迅速、准确,应简要询问病人症状、详细地址、呼救人姓名或电话号码,并做好记录,填写出车通知单。

4、负责填写出诊车辆回站时间、送往目的地、往返千米数等有关情况。

5、负责急救电话及本室电脑的管理与使用,严禁它用。

6、接收呼救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要温和热情,不准与呼救者争吵。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回车必须如实记录,注明回车原因。

22

8、负责主持每日早会交接班工作,填写调度日报表。

9、遇有突发性灾害事故或重大工伤、车祸等意外事故,调度员必须果断指挥,先派第一辆车,再及时报告站领导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

10、随时用电台与值班医生与驾驶人员保持联络,了解各值班车的位置和完成情况,以便特殊情况下应急调度指挥,确保急救任务完成。

120调度员受理业务须知

1、严格使用礼貌用语。

2、问清伤病员的详细地址以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如遇重大灾害事故应问清出事的详细地点,并立即派出附近医院的第一辆救护车。

3、问清呼救者姓名,患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4、问清伤病员的主要病情,如遇重大灾害事故应问清伤病员的病情及人数并向上报告,以便救护人员有所准备,及时投入抢救。

5、问清伤病员的详细地址以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

绿化养护人员职责

23

1、在总务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环境绿化工作。

2、根据医院的整体规划,合理布置绿化区域,科学种植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浇水、灭虫、施肥及清理杂草。

3、做好贵重花木和盆景的栽培管理,保证有关场所花卉的定期摆放和回收。

4、及时完成总务科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任务。

24

第19篇: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一、保健部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保健部内各科的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

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6.

督促检查各科完成工作计划,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考绩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院内科研工作。8.

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二、保健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保健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

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

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

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项工作。

13.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

14.

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5.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16.

保健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三、妇女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及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妇女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4.

掌握有关妇女保健方面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5.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6.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培训基层业务人员,提高基层业务水平。

7.

定期参加妇女保健门诊,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工作质量。

四、儿童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科室工作制度、诊疗常规等的落实,按时总结汇报。3.

做好儿童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4.掌握有关儿童保健方面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5.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6.带领科员指导基层开展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7.

定期参加儿童保健门诊,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工作质量。

五、保健部办公室人员职责

1.在保健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保健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2.

做好常规报告系统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3.

做好基层妇幼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及资料收集等工作。 4.

按档案室要求,将保健部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5.承担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6.

做好绍兴市妇幼信息刊物的收集及编写工作。 7.指导基层开展相关的妇幼保健工作。

六、围产保健科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围产保健工作,认真填写围产保健卡。2.

与地段医生、企事业单位保持联系,对所管辖地段孕情清楚。承担孕产妇的保健医疗服务。 3.

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收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的转诊及会诊。

4.围产保健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资料按规定收集、统计、分析,。5.

指导基层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

6.认真接受孕前咨询,做好出生缺陷的干预。

七、婚前保健科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婚前保健业务技术。认真填写体检记录,妥善管理并做好登 2.

记、统计工作,异常病例应分册登记,并做好随访。 3.

做到“严肃、亲切、认真、守密”。

4.通过婚前卫生指导宣传受孕原理、性知识、优生知识和新婚避孕知识等。5.

根据婚检结果,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并出具婚检证明。 6.指导基层婚前保健工作。

八、孕前保健科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孕前保健门诊业务工作。

2.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和工作规范,做到热情、仔细、耐心,对将怀孕夫妇提供孕前健康教育、咨询、评估工作。

3.孕前保健资料档案做好记录、统计、分析。

4.指导基层开展完善孕前保健工作,定期举办讲座,提高孕前保健服务的水平。

九、生理产科门诊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负责门诊病人的诊治与预防保健工作。2.

按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对就诊病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 3.

维护工作秩序和环境整洁,努力完成科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4.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做好转诊工作。 5.

资料按规定收集、统计、分析。

十、高危妊娠门诊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高危产科门诊工作。2.

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门诊工作。

3.

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进行高危评定,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受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转诊及会诊。

4.资料按规定收集、统计、分析。

一、更年期及老年期保健科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做好更年期及老年期保健工作。

2.

坚持以保健和临床相结合,更好地为广大更年期及老年期妇女服务。 3.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

定期对基层开展业务讲座,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科研工作。 5.

按规定出专科门诊,接受下级的会诊、转诊。 6.

资料按规定统计、分析。 7.做好宣教工作。

十二、妇科常见疾病检查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妇科常见疾病检查工作,检查按顺序进行,仔细检查,不漏异常情况。

2.

严格按照妇科常见疾病(阴道炎、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功能性子宫出血、围绝经期综合症等)诊治规范开展工作。

3.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异常病例分册登记,做好随访。4.

负责基层妇女病普查的指导任务。 十

三、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产科医生、财务人员明确报销流程,及时提醒产妇或家属准备相应的证件。

2.门诊医生,特别是孕前、婚前、妇科、产科门诊医生应主动向适宜补充叶酸的对象提供预防神经管缺陷的知识和补充叶酸的方法。

3.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结果及时告知,并提供医学建议。4.

婚前保健医生执行婚前保健岗位职责。

5.

产科医生熟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围产保健人员在孕妇建册时必须给予相应的咨询和检测;为确诊病例提供母婴阻断的方法。

6.下基层,指导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及市直医疗单位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7.

信息统计人员对各项指标的含义清楚,定期收集资料,统计数据,制作报表,按规定上报市直月报、季报,网上审核全市各县的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报表。

十四、妇女保健监测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要求收集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的信息。2.

对本院和其他监测区上报的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核实并纠正。 3.制作监测报表,上报省妇女保健院。

4.

每半年组织一次本监测区(越城区)质控,每年组织一次市级质控。 5.

每年撰写监测分析报告,报卫生行政部门。 十

五、女职工保健科人员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妇女病查治工作,检查按顺序进行,仔细检查,不漏异常情况。2.

与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干部保持联系,督促女职工参加每1~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

3.

对所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异常病例分册登记,作好随访。 4.

需手术或住院者,可由本科负责与住院部联系。 5.负责基层妇女病普查的指导任务。 十

六、青春期保健科人员职责

1.各级保健人员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完成本科规定范围的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工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常规,带领下一级保健人员完成各项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保健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3.

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按规定撰写论文。

4.

按规定出专科门诊,接受下级的会诊、转诊。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发病原因,资料按规定统计、分析,做好宣教工作。

十七、妇女心理卫生科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妇女心理卫生门诊业务工作。2.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常规。

3.

认真、耐心倾听咨询者的诉说,以平等、平和的态度疏导妇女各期的心理矛盾。 4.

加强学习、积累资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丰富经验, 5.开展科研工作。

6.

为心理咨询者保守医密。 十

八、妇女营养科人员职责

1.开展妇女营养门诊,制定营养治疗方案、治疗妇女各种营养性疾病。2.

指导妇女在各期的合理营养,如青春期、围产期、更年期营养指导。

3.参加病房的营养治疗会诊,,及时对膳食进行指导,观察营养管理实施等情况。

4.

负责对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的营养咨询和宣教工作,并且对贫血、糖尿病、肾脏病、肝胆病予以营养治疗。

5.制定各种膳食的营养成份数值。

6.

对炊事员与管理人员及配膳员讲授营养知识,指导护理人员正确应用临床治疗膳食。 7.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营养方面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临床营养工作水平。 十

九、产后康复科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产后康复中心工作 。 2.

注重宣教,如母乳喂养指导、产后避孕、产后康复物理治疗等常识 3.

对于产后检查有异常者,要及时给予治疗。

4.产后康复中心理疗时严格按照操作常规进行:负责病人的检诊,确定治疗的种类、疗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做好医疗安全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理疗阶段,注意观察病情、治疗效果及反应,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如有反应及时处理。6.

康复中心人员要负责中心设备清洁、保养、清点和检查工作。负责对经治病人的满意度调查和反馈工作。负责预约病人及外出服务工作。

7.做好资料登记和总结工作,为临床诊疗提供产后康复信息。8.

帮助基层提高产后康复业务能力。 二

十、产后康复中心人员职责

1.在科长及中心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治疗工作,严格按照操作常规进行。

2.

负责病人的检诊,确定治疗的种类、疗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做好医疗安全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注意观察病情、治疗效果及反应,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如有反应及时处理。4.

参加中心小组讨论、学习活动,积极钻研业务。

5.负责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知识、物理治疗等常识的宣教工作,介绍注意事项,征求病人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6.负责治疗服务的登记和统计。

7.

负责中心设备清洁、保养、清点和检查工作。 8.

负责做好科室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 9.负责对经治病人的满意度调查和反馈工作。 10.

负责预约病人及外出服务工作。 11.

负责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

一、健康教育科人员职责

1.在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

办好健康教育学校,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

将提高人们自我保健能力为己任,把妇女儿童的需求作为教育目标,按需施教,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人性化保健咨询服务。

4.利用DVD、模型、实物、投影仪开展教学,教学气氛活跃。注意技能培训,鼓励受教育者积极参与,调动学习积极性。

5.制定健康教育课程表,每期予以公示。定期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

6.

利用卫生宣传日举办免费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向人们宣传妇幼保健知识。 7.

编写有关健康教育资料,定期更换科室宣传栏。 8.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二十

二、产前诊断科人员职责

1.管理组——办公室

1.

1负责产前诊断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

1.

2定期向卫生行政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传达有关文件。 1.

3负责各科室的资料定期汇总、分析及信息的反馈。 1.

4负责进行随访病人的登记工作,并进行定期的汇总分析。 1.

5负责高风险孕妇的召回。

1.6

对产前筛查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收集与保管。 1.7

负责制定产前筛查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8

负责产前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做好基层产前筛查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 1.9

接受省产前诊断中心的质量管理与技术指导。 2.临床组

2.

1按产前诊断诊疗常规开展工作。

2.

2负责高风险孕妇的咨询工作,开展遗传咨询门诊,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特殊的咨询服务。 2.

3对产前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选择合适的诊断技术,作出进一步诊断和处理。 2.4

建立高风险孕妇和产前诊断病人档案,并妥善管理。 3.

影像组

3.1

按产前诊断超声诊疗常规开展工作。

3.2

协助临床医生对实施产前诊断的孕妇进行羊膜腔穿刺、脐静脉穿刺及绒毛取样的超声定位工作。 3.

3对常见的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作出诊断。 3.

4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签定。 4.实验组

4.

1按产前诊断实验组各项技术常规开展工作。

4.

2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各种标本的采样进行检测与质量控制,不合格样本及时通知采血单位重新采样送检。

4.3

负责送检单与知情同意书的复核。 4.4

负责筛查血样本保存。 4.

5负责筛查结果报告的签发。

4.6

负责细胞遗传学诊断工作,分子遗传学诊断工作。 二十

三、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承担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指导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各项工作,掌握儿童健康基本情况。

2.

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保工作动态及本市的儿保工作情况。 3.

负责全市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录入计算机、上报和反馈,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工作。 4.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5.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掌握全市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6.

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项目。 二十

四、儿保监测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定期收集院内儿童死亡报告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危重儿自动出院登记表,及时反馈给各县市。

2.每季度进行一次院内监测漏报调查,检查各类表卡填写正确与否,并做出调查小结。3.

及时收集上报省级监测点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并核实网络直报信息。

4.

根据省妇幼卫生监测要求,每年抽查省级监测点和市级医院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质控调查,总结质控调查情况。

5.

定期举办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培训。

6.

参与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

7.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绍兴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会议纪要。 二十

五、儿童专病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儿专病管理工作。

2.通过培训、进修、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儿童保健最新进展,并将成熟的诊治方案运用于日常工作。

3.及时做好患儿的登记、诊治、转诊、随访等工作。4.

指导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专病管理工作。 5.根据学科发展不断丰富儿童专病管理内容。

6.

定期开展育儿讲座,向家长宣传儿童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家长自我保健意识。 7.

做好辖区内儿童专病管理资料的年度总结反馈,开展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二十

六、集居儿童保健人员职责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工作。

2.

熟悉、掌握《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对辖区各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业务指导。

3.严格遵守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常规,严格把好儿童入托入园检查关。4.

了解辖区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及保育员的分布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5.

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做好晨检,全日观察等卫生保健工作。 6.指导托幼园所做好患病儿童的管理工作。

7.

认真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报表汇总工作。 二十

七、儿童生长发育科人员职责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包括合理营养、早期教育、缺点矫正、疾病防治等)。

2.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保工作动态及所辖地区的儿保工作情况。3.

做好辖区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疾病防治和体弱儿管理。

4.做好资料的积累、分析、统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为指导当地儿保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5.

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倡母乳喂养。

6.绘制生长发言曲线,及时分析曲线提示的生长发育趋势,对儿童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保障儿童生长发育达到全面、健康、科学的发展。

二十八、儿童心理行为保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心理行为相关工作。

2.

努力学习儿童心理相关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童心理行为矫治工作动态及新进展。

3.热情耐心接待每位咨询儿童及家长。

4.

智力测试应严格按测试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和结果处理,测试过程注意受试者的精神状态。

5.

对测试结果进行科学综合分析和解释,做好教育训练指导,对异常者根据不同病因进一步检查和进行药物、心理、行为矫治。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开展科研。二十

九、儿童营养科人员职责

1.开展儿童营养门诊,诊断和治疗儿童各种营养性疾病。

2.

负责对营养门诊儿童进行科学的营养状况评价,合理指导家长正确的喂养方法。 3.

对幼儿园的膳食营养进行指导,协助幼儿园进行营养分析。

4.

应用营养分析软件对个体儿童的膳食营养进行分析,为合理纠正营养性疾病提供科学依据。 5.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营养方面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临床营养工作水平。 三

十、儿童口腔保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口腔疾病诊治工作。2.

努力学习口腔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3.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儿童龋病防护知识。 4.

下幼儿园对集居儿童进行牙齿防护。 三十

一、儿童眼保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做好儿童眼保健门诊的各项常规工作,重点开展儿童近视,弱视检查治疗工作

2.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及进修培训学习,熟悉并掌握国内外近视、弱视防治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定期深入幼儿园、托儿所对集居儿童进行视力筛查。

4.开展眼保健教育活动,利用黑板报、讲座等形式宣传儿童近视,弱视防治等眼科常规知识。5.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开展科研,认真完成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三十

二、儿童听力保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婴幼儿听力筛查工作。

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耳声发射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

经常检查听力专用仪器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4.

努力学习耳保健专业知识,熟悉掌握听力筛查方法,熟悉掌握听力分级。 5.

积极做好听力保健等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6.

做好本院的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并及时进行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7.

做好全市儿童的听力筛查报表工作,及时进行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十

三、体弱儿管理人员职责 1.开展体弱儿筛查及诊治工作。

2.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每一例体弱儿仔细分析病因,制定正确的矫治方案,给予药物治疗,营养指导等针对性干预措施。

3.

及时做好体弱儿的登记、随访、转归等工作。

4.经常向体弱儿家长宣传合理喂养、科学育儿和疾病预防等知识。5.

做好辖区内体弱儿资料的收集、分析、统计、汇总等工作。 6.指导基层做好体弱儿管理工作。 三十

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的相关工作。

2.

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保证诊室内环境整洁,时刻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3.

熟练掌握儿童早期发展的基本内容,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儿童早期发展的新方法,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新项目,并及时总结经验。

4.积极向家长宣传早期教育的好处,耐心向家长介绍早期教育的内容和方法。5.

负责诊室内音乐播放器材的保管与床单、毛巾的更换。 三十

五、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各项工作。

2.

做好辖区内各县(市、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3.

督促、检查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血片采集质量和递送运转。 4.配合省中心做好患儿的追访、治疗和随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

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并对市直质控员进行业务培训。

6.做好本院出生者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告知、抽血及血卡的填写邮寄等日常工作。7.

编制宣传资料做好相关的宣教工作。

第20篇:测报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岗 位 职 责

(一)测报组长职责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政纪法纪。负责对全组人员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组织和领导全组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测报任务。 2.团结全组人员,合理组织分工和安排班次,充分调动全组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督促检查全组人员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考核测报业务质量和测报人员的工作。 4.组织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全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6.保护好观测环境和场地,组织好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7.负责台站档案和气象测报业务技术档案的填写和核实。 8.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参加测报值班(一般不少于全组值班平均数的三分之二),遇重要任务或复杂天气时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二) 观测员职责

1.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和各项技术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本班各项任务,按时取准取全第一性气象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气象情报,做好气象情报服务工作。

2.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气象观测员。

(三)仪器维修保管员职责

1.建立器材出入库登记制度,帐物清楚。 2.保管好器材,防止丢失、质变和浪费。

3.负责仪器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修不出站。保证使用仪器合格,运转正常。

4.负责按时撤换和送检仪器,不使用超检仪器。 5.对备份仪器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当仪器维修保管员工作变动时,全部仪器设备要当面移交清楚,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二、工 作 制 度

(一)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规范和各项技术规定,及时准确完成本班各项任务。

2.值班时严守岗位,不擅离职守,集中精力监视天气变化,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私自代班、调班;保持值班室整洁、肃静,不让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观测场。

3.按规定巡视仪器。每正点前检查采集器、主机的运行状况;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对于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每天巡视时要检查辐射仪器的水平、方位、纬度、线路联结等安置状况,清除传感器玻璃罩或薄膜上的灰尘等附着物。辐射观测传感器出现问题要及时换用备份仪器,或用毫伏表进行人工观测、计算,不得缺测,保证记录完整。

4.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遇有大风沙、降水等影响记录准确的天气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仪器;遇有雾、露、霜、雨、雪、风沙、浮尘等附着仪器,应及时予以清除。

5.注意云、能、天的变化;进行人工观测时必须携带观测簿,观测一项,记录一项,不得追记。严禁伪造、涂改,防止缺、漏、早、迟测和缺、漏报等现象发生。人工观测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楚,严禁字上改字和用橡皮擦、小刀刮。

6.认真校对上一班全部观测记录、数据和气象电报编码,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7.每天必须定点对时,保证时钟走时误差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且采集器与数据处理微机的时钟一致。

8.严禁在数据处理微机上进行非业务操作。

9.注意观测和积累本地天气变化的一些特征现象,为做好天气预报提供线索。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员要为下一班工作创造条件,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接班员在班前要注意休息,严禁酗酒,认真做好值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按时到达值班室。

2.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当面做好四交接:

现用的仪器、设备、工具;

值班用规范、技术规定、表簿等;

本班的天气变化及其特点;

下一班要继续完成的工作和其他注意事项。

3.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天气(如有危险天气需编发)和临时任务(指交接班完毕,双方签字以前需要处理的事项,如自动气象站故障等),由交班员处理,接班员主动协助。

4.接班员未到,值班员不得离开岗位和中断工作。

5.交接完毕,双方签名,以示负责。

(三)场地、仪器设备维护制度

1.严格执行《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试行)》,保护好观测环境。

2.经常检查百叶箱、风向杆、围栏是否牢固并保持洁白,一般1~3年油漆一次,大风和降雨(雪)等天气之后要及时检查、清洁仪器。

3.严格执行仪器的操作规程,保证仪器状态良好、运转正常。现用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不能排除的立即更换,并在1小时之内报告上级维修部门,严禁私自拆卸自动气象站主要部件。超检仪器应及时撤换。

4.仪器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填写“损坏仪器情况报告表”,报告上级业务和装备主管部门。

5.保持观测场内整洁,浅草平铺,草高超过二十厘米时,应及时剪割;地温场要保持裸地及土质疏松,雨后及时耙松;观测场四周在规定距离内不能种高杆作物,在围栏上不得爬蔓生植物和晾晒衣物等;沙漠地区要及时清除围栏周围的堆沙。

6.现用仪器设备由白班每天小清洁一次,每月按自动气象站规范规定全面检查清洁一次。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每天清扫一次辐射传感器感应部分外部(遇到恶劣天气时应增加维护次数),由组(站)长组织每月全面检查、维护仪器一次。定时、及时更换干燥剂、薄膜罩等。

7.安装、维护仪器一定要严密组织,保证安全。 8.数据处理微机要专机专用,并按规定操作维护。

(四)报表编制和报送制度

1.有关原始记录及月报表、数据磁盘应妥善保管、归档,不得毁坏、丢失。

2.台站应在按规定时间形成月报表文件,经预审后按规定的方式于次月10日前报出。

3.台站应形成年报表文件,经预审后按规定的方式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出。

(五)业务学习制度

1.业务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

2.学习内容要密切联系业务工作。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达到“四懂得”、“一熟记”、“一熟练”,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懂得自动气象站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维护和日常维修方法,能正确安装、操作和一般维修。

懂得各种云的定义、生成原理和大气变化的关系,能够正确地识别云状,判别云码。

懂得各种天气现象的成因与特点,能够准确判断出现的天气现象。 懂得各种要素计算公式,订正图表的制作原理和方法,能够熟练运用。 熟记各种气象电码型式和编报规定,能够在自动气象站不能工作时迅速正确地人工编报。

熟练操作微机。 3.坚持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实际业务工作能力。

4.业务学习要定期考核,并作为对测报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具体考核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制定)。

(六)检查制度

1.台站应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评定办法》以及自动气象站的技术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自检。

2.台站自检由站领导主持,自检情况记入台站档案的记事栏内,并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3.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并将改进情况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七)报告制度

1.每年定期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上报全年测报工作总结、安排。 2.每月的测报质量考核月报表应按时上报业务管理部门。 3.台站档案变动情况表(格式另发),于次年1月31日前填写一式三份,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4.不定期专题报告

(1)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好人好事。 (2)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

(3)台站发生重大问题。如伪造涂改记录、损坏自动气象站仪器、丢损原始记录资料、缺测、缺报,安全事故以及场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

教学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教学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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